尽管不是很满意,但考虑到车队真的走得极慢,慢得快赶上蜗牛爬了,原因?阿珩在市人。
人口买卖是这个时代最赚钱也最热的贸易,贵族的奴隶永远都是不够的,不管是田地里的田奴亦或是府中服侍的奴隶,甚至奴隶训练的死士、战奴,都是多多益善。尽管一入奴籍,子子孙孙永世都是奴隶,但市人的价格却是非常低廉的。
公子芾很是无语。“苏神医,青阳有人市,你若想要奴隶,待回了青阳,我赠你一千名奴隶可好?”
“不好,人市的奴隶虽多,却都是训练好的,价格太贵。”
公子芾疑惑:“训练好的奴隶很省事不是吗?总比你买个奴隶回来还要先教它如何伺候主子好。”
“问题是我要的奴隶不是用来服侍的,训练好的奴隶对我没有用。”阿珩道。
人市上的奴隶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伎人,也是最昂贵的,少则数枚金铢,多则……有钱也买不到。伎人训练好之后是用来赠给那些王侯贵族取乐的,白日可以欣赏伎人的歌舞,晚上可以暖床,更赏心悦目,伎人都是精挑细选长得美的女奴,且自小就开始培养,据说最顶级的伎人可谓解语花,能令王侯贵族神魂颠倒。不过再怎么神魂颠倒也终究是玩物,年老色衰之后定然曾经多耀眼现今就多凄凉。
自然,事无绝对,阿珩就知道一个例外,云洛的母亲,云离的正妻便是女奴,且是做为伎人来培养的女奴,容色极为出众,心肠与手段也格外狠,十岁时,得知主人要用自己的家人做为人牲,便处心积虑的在祭祀之前弄了毒药,将主人全家给毒死了。可惜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如她一般认为人殉有问题,奴隶自小被灌输以为主人付出一切为荣的观念,哪怕主人要将自己作为祭祀用的人牲,那也是荣幸,谋害主人这种事是大逆不道、悖逆天理、十恶不赦的,犯上的奴隶尚且要处以极刑,何况弑主的奴隶。因此云洛的老娘虽然救了家人,却没得到理解,在她准备了好一切,并弄死了主人一家,打算带着家人逃离时,她的家人却将她抓了起来去认罪……不过她运气很好,苍凛彼时追杀一个方士路过,因为不知道那个方士究竟藏哪个角落里了,便顺手一把毒将全城人都给毒死再慢慢翻找尸体确定那个方士在不在,因而无意中救了即将被处以烹刑的弑主女奴。她一直被关在地牢里,不见天日,更无食水,所有人都中了毒,她却没有。
第二类是婢女,价格在几十枚铜锱到数百枚铜锱之间,是跟在贵人身边服侍贵人生活起居的,不过服侍的主子若是男性,那长大后兼做暖床工具是必然。对于贵族子弟而言,身边的婢女等于嘴边的肥肉,不吃白不吃,只有傻子才不会吃。阿珩以前在稷阳时因为某些原因听了不少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得出过一个结论:贵族府里的婢女,除非是夫人小姐身边特别得用的,否则只要是姿色稍微出众一点的,肯定被府里的主子享用过,等玩腻了,亦或是年纪大了就会配给府里的男奴或豢养的部曲。
离王的前太子,公孙係的父亲太子华就是这么一个人,宫殿里的女子就没谁是他没碰过的,而因为贵贱不婚,他是不可能娶那些女子,也不可能给什么名分。一个两个还好,但一堆女人,他名声别要了,养起来也很费事。因此腻了后都会赠人,有一回就发生了个有意思的事,他把人赠出去后没多久,婢女怀孕了,算算时间,是他的。虽然生母卑微,但到底是太子华的孩子,因此孩子生下来后就给送到了太子华面前,然后……被太子华给丢出去了。贵贱不婚,他不可能给一个女奴名分,自然不能认那个孩子。
这事很长时间里都是稷阳茶余饭后的谈资,离王险些给气死,将女奴拉上床不算什么事,但收尾也不做干净点,一国太子竟然让女奴有了孩子。若是个有贵族血统的女奴也就罢了,贵族就算沦为奴,也比寻常女奴高贵,可以给个姬妾的名分,但那个女奴却是祖上几代都是奴隶,太荒唐了。
阿珩那时就一感觉:离王你脑子没抽着吧?有错的是你儿子,你这个时候不教好你儿子居然还怪他收尾不够干净?
直到多年以后阿珩才明白,离王脑子没毛病,有问题的是自己,自己与云洛的老娘一样都是这个贵贱等级森严的时代里的异类。
第三类是杂役奴,这种奴隶也是最便宜的,在人市上论打卖,不过阿珩不想要经过了人市的奴隶,谁不知道每一座人市背后最大的东家都是该国最有权势的王侯们,人市是列国将自己的细作安插到国内各地甚至列国的最主要途径。用云洛的话来说就是,经过了人市这道工序,买回家的奴隶就别想有几个干净的。
因为辰国的特殊情况,辰国的贵族买的奴隶都是用来做苦力的,身边服侍起居与办事的或为已经服侍了氏族几代许多代人的家仆。这样的家仆,虽然顶着个仆字,但在府里不论是贵族本身亦或是旁人都不会真用对待奴仆的态度对待他们,累世之仆,忠心是可以肯定的,又有许多功劳,地位等同于氏族的普通族人,并且可冠以主人的姓氏。甚至很多家仆本身早就去了奴仆的身份,以良家子的身份在府中继续服侍贵族,用起来怎么都比人市上买的奴隶可靠。
新氏族与新贵们喜欢与老氏族联姻也有这方面的原因,曾有新贵意气风发,结果府中买来的奴隶是敌国细作,给辰国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与老氏族联姻,虽然陪嫁而来的家仆未必清白,但至少不是敌国的细作,能力也过人,纵然家仆忠心的不是自己,可夫妻一体,不忠于夫主只忠于夫人及夫人所出之嗣,如此,只要下一任家主是嫡嗣,这些家仆就算如今对自己这一代家主没什么忠心感,却一定忠心下一任家主,很合算。
云洛便曾想送阿珩一些家仆,药庐里的情况,在他看来就跟筛子似的,只是因为阿珩有个爱在住的地方种植各种“奇花异草”的习惯才没真的出什么事,却也难保不会真有事。
阿珩拒绝了,辰国贵族的家仆培养起来极不易,且说是奴仆,能力也不比士人差了,给她实在是暴殄天物,至于药庐的安全问题,她相信没人有那个胆子。
最重要的还是,养不起,算赋太重。然而在辰国以外的国家却没这那变态的算赋,能蓄奴的都不会是普通人,属于特权阶级,对权贵针对性施政,内乱那是必须的。便是辰国,算赋这一项政策也是数百年前云越许奴隶以军功封爵打下了基础,提高了辰国奴隶的地位,随后百年前云翟才得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变法,否则……云翟就不是身死法存,而是人死政消。
既然出了辰国,阿珩琢磨着,正好多圈几块山头,多买些奴隶好好培养,然后种植药材。山南郡提供的药材很可观,但都是寻常草药,那些名贵的草药,没有极高的专业造诣,种不活。
这是阿珩第一次在人市以外的地方买奴隶,以前是为苍凛买药人,花的也是苍凛的钱,自然怎么方便怎么来。此次是为自己买,阿珩颇为尽心,挑商於之地的国家的乡野买奴隶便是因为这些国家在打仗,打仗是烧钱,必然会增加税赋,否则后勤跟不少,仗也不用打了。若商等国家与辰国差不多,这场仗打完便开始琢磨下一场打哪个方向,然后花数年去准备数月的战争所需,税赋便有所增加,幅度也不大,对庶人黔首生活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不至于过不下去需要卖儿卖女。然而商於众国却不是,先是突然打了尧阳之战,然后又突然伐睢,都很突然,准备不足,税赋增加的幅度不是一般大,便是小康的庶人都吃不消,何况承担了最主要压力的普通人家。
乡野间就没几个孩子的头上是没插着草标的,价格低廉,最多一斛粟米,或等同价值的粗粮。
公子芾与玺王姬看得目不忍睹,人市里的奴隶都是打理过的,不然卖相不佳,卖不了好价钱。然而乡野间的这些还不是奴隶的孩子却不是,瘦得皮包骨头,衣衫褴褛,有的干脆连衣服都没有,不论老幼,皆是一脸的麻木,千复脸孔,一张表情。加之每个人的头上都插着一根草标,放眼望去,蔚为壮观,也愈发触目惊心。
三七窝在牛车里不再下车,公子芾也抱着妹妹不再下车,心中后悔带着妹妹出来,碰上了阿珩这么神经病。
阿珩是唯一不受影响的人,一脸认真的挑选合适的货,看手看眼神看根骨。种植草药不是容易的事,娇生惯养的就算了;眼神太过麻木跟死人似的也算了,不会用心照顾草药,而且阿珩对死人也没兴趣,死亡很美,但医者碰上个死人绝对是衰神临门;看根骨则是,药王谷里有金玉矿藏,苍凛闲着也闲着,让他训练一些护卫好了。
“贵女,买奴吧,奴会干很多活。”
被幼小的孩子注视阿珩一点都不受影响走过,这个孩子身体太差,不适合。
一路挑挑拣拣,走到商国的时候阿珩拢共才买了十一个奴隶,耗费加起来都没超过一枚银毫。
三七忍不住问阿珩:“他们为何要卖儿卖女?”
阿珩闻言回道:“不卖的话,一定会死,卖了儿女,儿女虽为奴,却可能活下去,而他们少了累赘,也能活下去。”
三七继续问:“那又是什么让他们活不下去?”
此言一出,车里的公子芾与玺王姬都不由看向阿珩,想知道阿珩会如何回答。
阿珩想也不想的回答:“人心。”
公子芾忍不住道:“世道如此,怎会是因为人心?”
阿珩挑眉反问:“乱世造就无穷无尽的生离死别,那么又是什么造就乱世的?”
这个问题,公子芾从未想过,也不会有人去想这种根本没有意义的问题,因为乱世已经到来,是什么原因已经不重要了。
公子芾抓着脑袋想了许久,道:“如今的乱世是因为九州帝国时洛王五世无道,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直至如今。”
“很中规中矩的答案,可惜是错的。”阿珩道。
公子芾不解:“难道不是?”
“不是。”
“怎会?”
阿珩理所当然的道:“一无所有的人想要拥有财帛,拥有财帛的人想得到权势,拥有权势的人想得到更高的权势,拥有最大权势的人想要这权势世世代代,于是乱世无休无止在这片大地上上演,成为历史的主旋律,人心的沟壑不消失,这一支旋律便不会消失。即便日后有人统一了九州,重建人族帝国,乱世重临也是时间问题。”
洛王无道吗?阿珩想起了无忧在三七读史书时随口提到的九州帝国后期的几句话。
“洛王一世是个毫无廉耻的渣滓,但他治国挺有一套;洛王二世虽然治国一塌糊涂,但很能打仗;洛王三世是个举世无双的天才,竟能想到引异族之兵来对付反对自己的同族;洛王四世善于玩弄人心,却也只会玩弄人心,他若是做一个谋士,定会是名垂青史的千古谋士;洛王五世……他是个好人,就是有一堆糟心的祖先,将所有罪孽丢给了他一个人,以至他被邪灵分食,永世不得超生。”
嗯,好人,能让一个对洛王族恨之入骨,重生的执念便是像洛王族复仇的邪灵说出这样的评价,足可见,洛王五世真是个好人。须知邪灵重生的执念便是它们存在的意义,谁都可能放下仇恨,唯独邪灵不可能。然而亲手毁灭了九州帝国的无忧却有如此评价,很不可思异,却也可证明一件事,末代洛阳与无道的暴君绝不会沾边。再看看洛王五世继位后的倒霉事,虽然继位没几年就死了,但从洛王最开始的表现可以看出他做个闲散宗室远比做王合适,事实上,所有人都没想到最后登上王位的会是他,他兄弟里比他出色的太多了,洛王四世拢共一百零一个儿子,洛王五世在其中,只能算下等。然而惨烈的夺嫡,所有王子都死了,唯有少时险些送命,为了活下去而逃离了王宫的少年洛王五世得以幸存到最后,也是唯一的幸存者。因为别的儿子都死了,洛王四世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这才将这个儿子给找回来继承王位,但一个荒废了多年的王子……阿珩敢发誓,朝堂上真正服他的臣子绝对不多。
洛王五世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被逼入绝境时的魄力与血性了,洛王三世摆平了巫宗,王权自此至高无上,然而有后遗症。引异族之兵,请神容易送神也会很容易吗?不会。所以洛王三世留给子孙的是一个被异族给逼得惨不忍睹的江山,洛王五世最惨,都被逼到绝境了,若非如此,就他那能力,只怕还没继位就被不服他的臣子给干掉了。
赤帝接受烂摊子时,内忧外患,果断将王都迁到前线战场,看谁还敢在背后捅她刀子,不怕子子孙孙被整个种族唾弃的,尽管动手。洛王不需要迁都,因为异族已经兵临城下了,他的选择是放弃了世袭制建立后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观念,亲自上城楼当鼓励士气与凝聚人心,以及拉仇恨的靶子。异族花了二十年也没能攻破帝都,直到异族破釜沉舟……把月照海的邪灵给放出来了,一招便将洛王五世凝聚的士气与人心给打散了。
这世上最了解一座城一个王朝的弱点的是何人?不是敌人,是昔日的守护者,当守护者化为恶鬼自地狱归来时,没有人能抵挡。
尽管死得惨,且是一个亡国之君,但阿珩深以为,不论是谁,只要知道真相都得公允的说一句:洛王五世是个明君,就是倒霉了点。人族的乱世不是他的错,他只是恰好背了这口大锅,于是被钉上人族的耻辱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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