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谁为你的矛盾埋单—青少年社会化过程中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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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我都有的矛盾并不可怕——生理与心理的矛盾

    在这邪恶的世界上,没有什么能够永久,即使是我们的麻烦也不能。

    ——查尔斯·卓别林

    16岁的张某和陈某都很喜欢耍小聪明,天天泡在网络中的他们,突发奇想,决定进入同性恋网站,“结识几个‘同志’,咱们去见识见识同性恋的生活,顺便弄点钱花花!”想法一出现,两人很快实施,几天后就从某个同性恋那里获得了600元。事后,两人坐在一起总结。张某说:“咱们收手吧,别再干了,我们又不是同性恋,跟同性恋做那种事情不正常,再这样下去要出事的。”陈某听了说:“就是,这种事做一次没事,以后不能再做了。”

    半个月后,两人弄来的钱都花完了。这时,陈某对张某说:“咱们再做一次吧。最后一次。”张某很犹豫。陈某说:“是不是兄弟吧?是兄弟就一起干!”张某听陈某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觉得自己不应该再拒绝了,否则就得罪“兄弟”了。

    说干就干,两人一起上网,找到一名姜姓“同志”,对方苦于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同伴,二人便谎称与其“志同道合”,相约见面。第二天,三人约在姜某所处的城市见了面,姜某还请张某和陈某大吃了一顿。接着,姜某又租借了朋友的一处空房子,将两人安排住下。“你们现在这里住几天,吃喝我负责,过两天我再带你们到处转转。”当晚,“情投意合”的三人同吃同住,相处得很融洽。哪知道,半夜张某和陈某突然蹿了起来,将姜某扑倒在床上,并将一把水果刀抵在了他的脖子上,“亲爱的,对不起,我们没钱了,又陪了你一天,你是不是应该有所报答啊?”随后,两人将姜某五花大绑,捆在床上,强暴了姜某,并抢走了姜某身上的1000元钱。

    刚刚还“亲密无间”的“朋友”突然翻脸,姜某吓坏了,直到两人逃走半个多小时,才弄松了绳索,向派出所报了警。

    随后,民警通过网络资料,很快将张某和陈某抓获了。

    青少年时期,随着生理的变化,精力越来越旺盛,但是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没有足够的调节和支配过剩精力的能力。这时大家的生理能量消耗很快,心理上的探索能力和好奇心也在加速发展。案例中的张某、陈某对于“同志”的圈子很好奇,他们也正处于好猎奇的年龄,认识能力的不成熟使得他们片面地认为“这种事做一次没事,以后不能再做了”,这样的想法是天真的,可见他们对于性取向的认识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他们正处于向成熟过渡的时期,已经产生了朦胧的性意识,对性好奇和新鲜是人之常情。但是,他们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完全落后于性机能的发育程度。所以,他们觉得通过与同性恋者发生关系并取得钱财只不过是一种途径,而丝毫不认为自己这样做事错误的,并且是一种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张某和陈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很大部分原因在于其在社会化过程中的生理与心理发展之间所存在的矛盾,诸如,精力过剩与缺乏支配能力的矛盾、好奇心强和自控力差的矛盾、好奇心强于认识水平低的矛盾、性机能发育成熟与性道德观念形成较晚的矛盾等,所以,我们的青少年朋友在成长的过程要学会调节自己的生理与心理矛盾,增强自控能力,从而健康快乐地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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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当在生理上已接近成人,具备了成人的体态形貌和生殖能力时,然而他们在心理上还很不成熟,处于性无知与情感饥饿、情感空白的孤独境地。性心理是大脑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既有主体生理客观现实的一面,也有在实践、学习或社会影响中获得提高的一面。许多青少年往往由于性无知造成情绪波动,产生迷惑、恐惧、焦虑、害怕等,增加了心理压力,造成不良后果。所以,我们成年人应该帮助青少年消除这些不良心理反映,对其进行性知识和必要的心理指导。

    在爆发“内战”时请战胜自己——青少年心理矛盾与犯罪

    所有的胜利第一条件,是要战胜自己。

    ——西兰帕

    两年多前,15岁的新新接触了网络,并逐渐沉浸在网络的世界里,原本优异的学习成绩陡然下降,甚至最后初中还没有毕业就辍学了。新新的妈妈知道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便对他说:“以后家里的台球室就由你来看,你就不要天天扎在网吧里了。再说那里人员复杂,空气也不流通,常待在那里面不好。”新新不动声色,心里却想:“看台球室,这样更好,我就不用愁没有钱去上网吧了。”此后,新新常常拿看台球桌挣的钱去上网,对台球室的生意根本不上心。

    这件事情很快被妈妈知道了,妈妈很生气,便不再让新新看台球室。这样一来,新新便没有了上网的钱。怎么办呢?正当新新苦恼不已时,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偷家里的钱。新新先是偷了爸爸1000元在网吧待了一个星期。回来后,父亲对他一顿打骂,但这对他来说起不了丝毫作用。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怎么办呢?家里防得紧,根本弄不到钱。这时,爸爸月初跟妈妈商量给爷爷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给了爷爷2000元钱。这会儿正好可以拿来先救救急,于是他便想去偷爷爷的钱。

    一天吃完午饭,新新来到村头爷爷家。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午觉,新新想翻墙进去,可他怕把奶奶吵醒,于是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新新又将菜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新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2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2元钱。

    事后,新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新新准备的冷饮钱。新新捏着2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新新告诉警察,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新新痛哭流涕起来。

    17岁少年新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但是,他与爷爷奶奶是有感情基础的,只是为了弄到上网吧的钱,他什么都顾不上了,此时的他身上体现出来的是犯罪意志的坚定性和情绪自控性差矛盾特点。犯罪后,新新没有逃避,虽然已经铸下大错,但是他勇敢地选择了自首,这说明他有悔过之心,并在心理上战胜了自己。当然,如果他能在犯罪之前内心挣扎时战胜自己,那么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

    除了上述案例中新新所具有的意志与情感的矛盾意,青少年朋友在社会化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与情感的矛盾和认识与行为的矛盾,这些都足以影响他们的心理发展,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醒广大青少年朋友一句,在爆发“内战”时,请一定要尽量战胜自己,千万不要做错事玩法挽救时才像新新那样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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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少年犯罪原因论

    国际社会关于青少年犯罪原因论主要有以下4种观点,分别是:

    1.标定理论

    此理论为美国犯罪学家贝克尔、李默特等人提出。该理论认为青少年犯罪是社会对有过错的儿童贴上坏的标签的结果。当他们第一次被贴上坏的标签之后,就放纵自己的不良行为,以此来对抗社会对他们的不良标定,从而使他们不断向违法犯罪的方向发展,成为违法犯罪者。

    2.亚文化理论

    此理论为美国学者科恩等人提出。该理论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下层社会少年中亚文化发展的结果。下层社会的青少年渴望达到中上层社会的生活目标,但是由于本身种种条件的限制,使得他们在学校或社会上的竞争中经常遭到失败或挫折,但是又无法忍受或妥善处理这些挫折,因而逐渐形成了不同于普通社会的价值观念,以此来克服社会适应中的失败与挫折,并且逐渐认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于是,这些青少年自己结合起来,形成亚文化群,共同用反社会的行为来应付社会适应中产生的问题。这样的亚文化群常常被称为“帮伙”。

    3.社会学习理论

    此理论为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所提出。该理论认为犯罪行为是通过观察学习、聆听周围社会环境中人们的言行或直接体验犯罪活动获得的。获得犯罪行为的外部条件是家庭成员的示范和鼓励,亚文化群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中言语、文字、图像等符号的示范;犯罪行为由于得到外部强化而得以保持;犯罪行为由于模仿、不利处境的逼迫、诱因的作用、命令与强迫、妄想、酒精作用等因素而被激发。

    4.不同接触理论

    此理论为萨瑟兰于1939年提出,该理论认为包括青少年犯罪在内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与关系密切的群体的接触交往过程中,通过交互作用学习得来的。又译为“不同交往理论”。

    第三章    不成熟的心理,不成熟的行为——犯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

    绑架杀人的背后——犯罪青少年认识特点

    我们的骄傲多半是基于我们的无知!

    ——莱辛

    辉辉是T市某中学高一学生。几年前,父母离异,辉辉一直与父亲在一起生活。后来,父亲再婚,继母给他生了个弟弟。由于家里多了一个弟弟,辉辉家的生活变得有些拮据。后来父亲下岗了,靠着沿街叫卖为生。

    辉辉很幸运,没有遇上恶毒的后母。相反,继母对辉辉很好,丝毫不偏心。由于继母要照顾年幼的弟弟,所以养家的负担落在了辉辉父亲一个人身上。一次,继母背着弟弟去学校接辉辉放学,无意间看到辉辉的同班同学露露的妈妈来接她。继母问辉辉:“她是你的同学吗?”辉辉点头。继母说:“她家很有钱吧,我看她妈妈开着宝马车来接她放学呢。”辉辉不出声。继母好像意识到了什么,说:“不过那也没什么,有钱有有钱的好,咱们没钱也有没钱的好啊。将来你考了大学,咱们家会好起来的,你可别气馁啊!”辉辉还是不出声。

    回到家后,辉辉边做作业边想:“凭什么她们家那么有钱啊!既然这样找她家拿点钱,我家就不用这样了,爸爸和继母都能轻松点。”于是,辉辉开始想办法向露露家弄点钱。

    一天中午放学后,辉辉对露露说自己养了一只小兔子,问露露想不想看。露露一下子心动了,跟着辉辉来到了一处废旧的民房。趁着露露不注意,辉辉从后面敲昏了露露,并用预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其绑了起来。接着,他用露露的手机打电话到露露家,要求10万元的赎金。这时,被敲昏的露露醒了,挣扎着想呼救,辉辉怕她喊出声来,拿起一旁的棍子直往露露头上砸。砸着砸着,露露不再挣扎了,慢慢的连声都没了。

    辉辉一看露露没有声了,安安心心地打完电话,索要赎金。然后,心满意足地回学校上下午的课。几个小时以后,早已身亡的露露被人发现,辉辉也被警方带走了。在审讯过程中,辉辉表现得异常镇定,他说:“我没想打她,我让她别喊别动,她不听,我只好随手敲了她几下。”当警察说露露是因为头部受到了重击才身亡时,辉辉问:“这个是意外啦,我又不是有意的,是她的头不经打罢了,不管我的事。而且,她家的钱我又没有真的拿到手,那我应该没事吧,不用判刑吧?”

    辉辉虽然是高中生,但他情感淡漠,对同学毫无感情,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缺乏正确的法律观念和基本的法制知识,认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也不考虑行为的后果,表现其认识能力的低下。另一方面,辉辉的认识判断标准是错误的,他对于是与非、对与错无法正确地评价,片面地认为没有收赎金所以不能构成绑架罪,而他杀害了同学不是自己的同学,而是同学自己过于脆弱。如此颠倒黑白的判断能力实在让我们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项辉辉这样的青少年朋友并不在少数,他们没有正确的荣辱观、幸福观,在贫富等的问题上也认识不清,很多时候纯粹是黑白不分。久而久之,便会滑向犯罪的轨道。

    实案分析

    【案例简述】王某跟妻子在一家工厂打工。他有一个7岁的女儿,在附近一家小学读二年级。5月26日,王某突然接到一个让他惊恐的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上,马上给我们准备5000元钱,交款地点我再通知你!不许报警!”

    王某马上到学校,发现女儿确实没去上学,估计是在上学途中被人绑架了。“千万不能报警,我们愿意将钱给绑匪!”王某当时六神无主,一直这样叮嘱老师。之后,学校决定将情况汇报给区教委。当天深夜11点05分,教委领导向警方报案。

    民警把小女孩的父母接到了一家宾馆,全程指导他们如何与绑匪对话、周旋。最终将3个绑匪抓获了。可是,令人意外的是,这几个绑匪竟是王某上初中的外甥和其两个同班同学。经过调查,警方得知这几个少年只是想用在电视剧中看到的绑架方法获取一点钱财,没有伤人的意思,而且小女孩是自己跟着他们走的,因为其中一个少年是她的哥哥。事后,几个少年觉得自己没有伤害小女孩,也没有拿到赎金,不算是犯法。

    【案例分析】案例中的3个犯罪嫌疑人还都是未成年人,他们对于法律的认识显然不够,甚至觉得自己的绑架行为不算犯法。此外,他们将电视剧中看到的犯罪情节用于实践,显然是受到了不良影响,但不管怎样,他们都必须为自己所犯的错付出应有的代价。

    “看他不顺眼”——犯罪青少年的情绪情感特点

    让你的内心感受众人的苦痛与不幸。

    ——华盛顿

    我们都知道,聪明、对新事物敏感、模仿力强是青少年的优点,但顽皮、自制力差、好孬不分也是他们的特点。如果引导不力,他们就很容易受不好因素感染走上歪路。这几年,“拔毛”、吸毒、群殴同窗在孩子们间“盛行”,原因何在?人都会经过青春期,过去的孩子怎么不“拔毛”、吸毒,不以群殴同窗为快感?过去的孩子在学习上三天一小考、七天一大考是压力,肚子饿是压力,帮父母操持家务是压力,更大的压力还来自升学考试。现在,这个阶段的孩子有这些压力吗?没有,但他们有来自其他方面的压力:不良的影视画面、网络游戏,很难见到全部的家庭成员,以及连自己的行为是对是错都不清楚的家长。所以,他们可以对一切表现得无动于衷,甚至对自己每天朝夕相处的同学也是冷漠以对,动辄暴力相向,将原本充满阳光的校园由天堂变成了地狱。

    2009年10月,某市许多市民的手机上都收到了一段可怕的“暴力视频”,视频中两名女生在众多同学的围观下,一次又一次地向一名弱小的初中女生发起攻击,掌掴头脸,抬脚飞踹,手脚并用猛击小腹。在视频的最后,几名打人女生居然粗暴地脱掉受害人的衣裤,对她进行再一次侮辱。周围其他围观的同学竟然无动于衷,不仅没有像被打女生伸出援助之手,还反而拿出手机拍下其被打的画面。

    这一恶性事件发生后,警方立即行动,一天之后,就将打人和拍摄视频的女生抓获。令警方感到震惊的是,打人者都是些青少年,他们中最大的18岁,最小的只有16岁。而且更为荒谬的是,在警方询问打人原因,得到的答案竟是“看她不顺眼”。就因为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16岁女生找来帮凶群殴同学,并把受害者的衣服全部脱掉进行侮辱,同时将全过程拍成视频群发给大量手机“共享”。随后,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其实早在2009年7月和9月,这些打人者已经先后两次殴打受害人,并拍下视频。

    10月14日上午,这起事件的“女主角”在该市的某镇举行的公开宣判大会上被正式批捕。在宣判现场,警方一位负责人说:“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发现,‘90后’正在逐渐成为许多案件的主角。”当天分别有20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开宣布执行逮捕,另有20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开宣判,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犯罪嫌疑人中,在1989年到1991年之间出生的年轻人很多,几乎占总人数的一半。

    上述案例中的打人者竟为对被害人“看不顺眼”而对其大打出手,置法律于不顾。而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她们对被害人使用了极其凶残的方式,旁观的人竟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拦,表现了其情感的冷漠性。当然,对于打人的女生所表现出的情感冷漠,我们感到很难过,可打人过程中那些冷眼旁观甚至拿手机拍受害人被打画面孩子的冷漠和麻木程度,更是让我们感到不寒而栗。谁能想到,十几岁孩子竟能做出如此残忍可怕的事情?

    其实,随着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的不断上升,关于犯罪青少年的情绪情感研究已经越来越得到大众的关注。一般来说,犯罪青少年对事物认识上的错误甚至是黑白不分的,这使得他们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情绪情感表现出好恶颠倒的特征。他们以丑为美,以恶为善,把同伙的赞扬看作人生的追求,把同伙的教唆看作人生的真谛,把老师和父母的教育看做是不合时宜的约束,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同情,常常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另外,他们的道德法制观念差,这不仅使他们难以舒缓、调整自己的不良的情绪,还会不断地累积不良情绪,从而使他们的心理脆弱,很容易凭一时的感情冲动而去做某事,不考虑或考虑不到某种行为的后果。容易上当受骗,容易在微不足道的事情的刺激下,为生活中的琐碎小事而冲动,产生违法或犯罪行为。

    如今,随着现代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增加,人们的工作节奏、生活节奏也在加快,压力也像四面铜墙一样向我们挤压过来,但人们释放压力的渠道也在增加:出去旅游、健身房锻炼,都是很好的方式。但一些人却选择声色、赌博为减压放松的方式,甚至有人还带孩子到这些场所!青少年的年龄和经历决定了他们还是不成熟的,尤其是认识上的不稳定性会进一步导致其情感体验上的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主要表现为情绪变化多端,喜怒无常,不可捉摸。当他们的不正当需要满足的时候,兴高采烈,不可一世,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理状态和表现。一旦他们遇到一些小的挫折,或者思考一下他们的人生前途时,则感到垂头丧气,悲观厌世,一副无奈又无助的心理状态,从而迁怒他人,发泄不满,很容易就产生犯罪行为。因此,作为大人的我们,有必要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好榜样,便逐渐引导孩子在健康的世界里茁壮成长,令其永久地远离校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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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后指1990年至1999年出生的一代中国公民,有时泛指1990年以后出生的所有中国公民。90后与80后相同,均出生在中国改革开放后,但不同的是,90后在出生时改革开放已经显现出明显成效,同时也是中国信息飞速发展的年代。所以90后可以说是信息时代的优先体验者。由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90后普遍为独生子女,目前多数尚未成年。由于时代的发展和变化,90后的思想与理念与老一辈中国人有很大的不同,同时有着不同于前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虽然社会上不乏对90后的批评,但90后的社会价值也渐渐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

    受了委屈就投毒——犯罪青少年的性格特点

    我并不针对他们,他们也没对我犯过错,是其他人这么对我的。也许他们是应该为此偿还的人。

    ——佚名

    小云是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15岁的她性格内向,不太合群,在学校也没什么朋友。一天傍晚放学后,小云和另外两个女生留下来值日。可是在擦玻璃的时候,一块玻璃不小心掉下来摔碎了。按照规定,这个是需要赔偿的。小云找到老师解释,可是老师说不能破坏规定,之前班里一名男生踢球打破玻璃也赔偿了。小云很不服气,她觉得自己弄坏玻璃跟之前那位同学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毕竟自己是在值日的过程中弄坏的而不是玩耍弄坏的。可是,老师最终还是要求小云按照学校的规定,原价赔偿。

    小云回到家,正好赶上妈妈赶集回来。妈妈买了给她买了一条裤子,20元钱。小云看着那条花色俗气的裤子,心里的火更大了。她冲着妈妈喊道:“你就会买这种廉价货,还总是让我穿出去丢人现眼,没人看得起我,谁都欺负我。是啊,连我自己都看我自己不顺眼,难怪老师同学都挤对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妈妈见一向文静的女儿竟然如此大吼大叫,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好一会儿才说:“小孩子,不要乱说话,什么活不活,死不死的。你不喜欢这个,妈妈下回给你买别的不就得了吗?买你喜欢的品牌裤子总行了吧?”可是,小云对妈妈的话置若罔闻,默默地走回来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来到学校,小云把赔玻璃的15元钱,交给了老师,便什么也没说回了教室。中午时分,小云班里的孩子都喊肚子疼,躺在地上打滚。最后,口吐白沫恶孩子们都被送进了医院。经过医院的抢救,全部35个同学,2个老师,都脱离了危险,小云也是其中一个。

    后来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竟是有人在饮水机里放了农药,幸亏量不大,否则后果不堪首相。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警方找到了投毒者,没想到竟是小云。据小云交代,她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可是老师并不理解自己,而且跟自己一起值日的同学也没有帮自己说话,所以,她要他们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毕竟自己也为自己的行为——打破玻璃,付出了代价——赔偿15元。

    事后,小云的父母和老师都表示小云的性格有问题,她性格很倔强,但由于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所以一向都沉默寡言,但其实她的好胜心很强,不轻易服软。在这件事情之前,曾经有位男同学嘲笑她的衣服廉价,她随手就拿起墨水瓶子砸向那个同学,只是当时对方躲闪及时才没有造成什么造成什么严重的损伤。

    由于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小云是自卑的,这个可以从她在学校的表现中看出来,她的沉默寡言是刻意的。她只是在压抑冲动的情绪,所有的忍耐只是为了等待最后的爆发,这一点从她的投毒以及对母亲的怒吼中看出来。强烈的自卑背后是强烈的自尊,所以她才会在同学嘲笑她的时候,做出攻击行为。小云的性格比较阴郁悲观,在她看来物质是很重要的,即便谈不上贪慕虚荣,追求物质享受,她也是在意物质的。当物质需求都得不到满足时,她首先选择沉默与压抑,但最终还是爆发了。她觉得老师不公平,这令她的自尊需求受到了重创,所以她选择了报复,以满足自己的私欲。小云的性格特点属于犯罪青少年的典型性格特点,他们犯罪的动机不稳定,往往随着情绪的发展而发展,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和老师等应该对这样的孩子给予正确的教育与引导,避免他们性格扭曲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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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生正值“身心聚变”时期,其中初二学生尤为明显,美国心理学家霍林沃斯称之为“心理性断乳期”。还有人认为初二整个中学阶段“最危险”的阶段,初二学生最难管理,被称之为“初二现象”。

    人们之所以特别关注初二的学生,与近年来初二学生身上反映出来的种种表现密切相关。如叛逆﹑盲目追求自由平等﹑易受外界影响﹑情绪情感偏激﹑易激动暴躁﹑情绪两极波动﹑凭感情行事的特征,但同时又具有可塑性大﹑主动尝试﹑追求独立等特点。从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来看,14岁的孩子(相当于初二年级学生)是青少年犯罪的易发期。种种状况表明 ,初二的学生是成长发展的转折点,也是教育的关键期。

    另外,初中二年级是初中生活开始分化的时期,经过一年的学习生活,环境熟悉了,人也熟悉了,一些学生就不像初一那样规矩了。如果学校及家庭抓紧初二学生的教育工作,就会使更多的学生迎头赶上,与集体一起前进。绝大多数学生是勤奋学习要求上进的,但由于他们思想还不够成熟,看问题往往比较片面幼稚。他们希望别人把他们看成“大人”,希望别人信任尊重他们。老师和家长应当针对这种思想,采取恰当的教育,引导学生不断进步。

    别让青春的花朵过早凋零——性罪错

    一有人反对,爱情会变得像禁果一样更有价值。

    ——巴尔扎克

    如今,“艳照门”事件的密集程度和尺度、开放程度都已超过人们想象,并且以惊人的速度在网上疯狂传播。先是 “艳照门”,后来又有了不雅视频的“兽兽门”,接着又来了“北影门”、“局长日记门”,仿佛是一夕之间,有关“性罪错”的各种不雅事件如同雨后春笋般地汹涌而出,引起舆论的一片哗然。

    可是,谁人想到,在媒体的大规模抨击下,上述的涉案人员很多不但不受影响,反而是借此大红了一把,成了路人皆知的“名人”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如今很多人竟然以这类不雅事件为荣,甚至拿出来作为炫耀的资本。让我们更为担忧的是,这类人中也不乏青少年朋友。

    小易是个典型的90后少女,15岁的她还在上初中,不过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由于学校离家比较远,所以小易住校,一周才回家一次。加上即将中考,小易更是难得回家一次。妈妈王女士很心疼小易,隔三差五就带着好吃的去看她一次。可是前段时间由于家里装修,王女士为了在家监工,去看小易的次数明显减少了。

    这天是星期五,王女士带着炖好的鸡汤去学校找小易。只见小易脸色苍白,气色很不好。由于小易之前患过急性肠胃炎,所以王女士以为孩子又犯病了,赶紧带着她去医院检查。谁知检查报告出来后,王女士惊讶地差点晕倒。原来报告显示小易怀孕2个月了。王女士很快恢复了冷静,在细问之下得知女儿恋爱了,并且偷食了禁果。王女士实在很难相信自己一向乖巧听话的女儿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忙追问缘由,是不是男方强迫女儿。谁知小易竟说,学校里这样的事情很多,而“做人要做陈冠希,做爱就要带相机”这样的句子还成了很多学生的座右铭。另外,有些学生还为了保存自己“床上青春”,将偷食禁果的过程全程拍摄了下来。接着,小易还说,自己的男朋友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女朋友,她们还曾多人在一起发生过关系。最后,小易还对王女士说,那样的经历很刺激,也很难忘,有机会还要尝试。

    听到女儿这么说,王女士气得晕了过去。恢复意识后,王女士虽然怒气与伤心还堵在心里,甚至不愿意跟女儿说话,但她还说明智地拨打了“110”,因为她不想再有孩子像自己的女儿一样做出类似的错事来。

    今天, “性”已然成为一大卖点;网络之间,声色犬马;有钱的“包二奶”,没钱的“找小姐”;“及时行乐”被叫做“享受人生”,兴趣被异化为“性趣”,“性福”即等于幸福……甚至很多都打着“性教育”的旗号大肆炒作。青少年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的是“性解放”的“言教”,目染的是犬马声色的“身教”,很容易便被“潜移默化”了,颠倒了是非观、道德观、人生观。

    因此,青少年的“性教育”问题不容忽视,家长和老师们要进一步督促和监督孩子,教导其学会洁身自爱,千万不能让青春的花朵过早的凋零。

    实例分析

    【实例简述】16岁的小凡初中毕业后没能考上高中,便直接辍学回家了。后来,家人安排她到城里亲戚家的小饭店里打工。由于周围一起打工的女孩子都比小凡大,小凡常常听她们讲述有关性的话题。小凡很好奇,便向她们询问。那些女孩子也不害羞,就跟小凡分享自己的性经验,看着她们引以为傲的样子,小凡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很落伍,并下决心要改变这种现状。接着,她在一次上网聊天时,答应了男网友的“一夜情”要求,并很快真的与男网友发生了性关系。后来,这名男网友给小凡介绍了其他网友,大家在一起开性爱派对,被蹲点的警方以“聚众淫乱”罪名当场抓获了。

    【案例分析】由于身边的一些社会人士给小凡灌输了错误的性观念,导致小凡对“性”产生了好奇。好奇心是青少年普遍存在的一种心理,小凡在好奇心的作用下,与网友发生了“一夜情”,也因为好奇她参加了“聚众淫乱”的性爱派对。事实上,像小凡这样的孩子甚至连“一夜情”、“聚众淫乱”是什么,危害是怎样等都不知道,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对自我和违法概念的认识不够,并且他们也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时,我们的社会,我们的成年人,我们的监护者,应该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不能让他们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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