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用建设
政府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的作用。政府信用建设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一是继续开展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清理工作。2011年初,省信用办、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清理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政府将清理清收工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区分情况、分类处置”的原则,整合各类资源,推动不良贷款清理处置,配合省政府金融办积极推进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清理工作。截至2011年末,全省共清理46亿元,完成清理处置目标(55.1亿元)的83.5%,其中大连、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1市已完成全年清理处置任务;沈阳完成清理9.5亿元,占比56%;鞍山完成清理1.6亿元,占比59%;抚顺完成清理5.2亿元,占比90%。对未完成的市,下一步还将加大督促和清理力度,力争2012年全部清理完毕。二是与民心网合作,打造“诚信政府”。充分利用民心网、“信用辽宁”网联网工程,搭建省、市、县三级政府诚信政府电子化网络体系,推进基层政府信用建设,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活动,建立全社会失信、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开展社会公共服务企业评选工作,推进全社会软环境建设。三是省信用办、省国资委联合召开了省属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座谈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清理历史遗留债务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和银行贷款问题。目前,省属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基本解决。通过回购债权解决企业拖欠银行贷款,到2011年底已支付资金33亿元,回购不良金融债务163亿元,为550户国企减债130亿元,化解了一批省属企业信访案件,对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提升国有企业信用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完善银行类和非银行类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不断升级改造,功能逐步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和应用能力得到提升。省、市、县三级平台建设按规划有序推进,全省各市均已建成市级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有5个试点县(区)级数据平台基本建设完成,另有5个试点县(区)级平台项目正在建设中。省直23个部门作为信源单位已实现按季度为省信用中心传送信用数据。截至目前,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已覆盖全省工商注册的47万户企业、150万户个体工商户、民政系统注册的近2万家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2148家司法机构、73所高校信息,1370万个人信用信息,共计4529余万条信用数据记录,近42亿笔数据。
省内银行类信用信息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个人征信系统)中。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共征集辽宁省企业信贷信用信息31.6万户;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辽宁省1214万人、2747万户个人信贷账户,收录辽宁省2921万个自然人信用信息。两类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为“信用辽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推进个人信用立法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推动个人信用立法。从“信用辽宁”建设工作实际出发,经省政府同意,重新启动了个人信用立法工作。召开了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主持的立法协调会议,加大立法协调力度。与有关部门沟通,对《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目前已履行完全部立法程序,待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式颁布实施。
(四)规范和改进企业信用数据征集及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
制定了《2011年全省各市信用数据征集工作要求》,举办了信源单位数据报送技术培训班,改进了信源单位数据报送方式和方法,提升了数据征集工作质量和效率。与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省法院执行案件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明确省法院负责以“辽宁省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以被执行人(公民)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被执行人(法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为标识,建立“全省法院执行案件信用信息库”,并将信息库中的全部内容提供给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与省公安厅签署《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合作协议书》,以公安系统掌握的公民户籍信息为基础,以身份证号码为统一标识,开展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合作,着手建立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报送辽宁省高中等院校学生信用信息的通知》,要求高中等院校要将学生信用信息纳入学生诚信档案信息采集范围,建立健全学生信用信息定期采集和数据更新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高中等院校学生诚信档案信息数据库。
(五)扩大信用信息应用,促进信用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2011年,在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不断完善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使用信用信息,不断规范和培育信用服务市场。一是继续在重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重新资格认定了17家具备在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信用中介机构,建立招标投标信用准入制度。截至2011年底,共计出具1416份企业信用报告,净化了招标投标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了信用服务市场。目前,全省已有5个市在市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信用服务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二是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关于对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实行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履行备案程序的过程中,除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备案资料外,还应提供经省信用主管部门认定的本机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作为进入辽宁备案的必备资料。通过不断探索信用信息的应用途径,扩大信用经济规模,信用服务市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三是下发《关于建立贴息资金补助项目信用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沈阳经济区贴息资金补助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均须进行信用状况审查。建立贴息资金补助项目信用审查制度,是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进“信用辽宁”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该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出具信用审查意见127份,有力地保证了沈阳经济区贴息资金补助政策的有效实施。四是按照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安排,根据《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的补充通知》要求,利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对114家候选企业进行了信用审查,并提交书面审查意见,为全省“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评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依据。
(六)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为加快推进“信用辽宁”建设,重点开展了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和诚信示范企业动态跟踪管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了6起典型失信案件,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与省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中做好档案工作的通知》,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增强了企业信用管理意识,并把企业档案管理作为第二届诚信示范企业评选依据之一。制定《首届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动态跟踪管理实施意见》,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分3个片区历时3个月对105家省诚信示范企业进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并就《辽宁省诚信示范企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促进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七)稳步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库,人民银行沈阳分行通过为商业银行提供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举办中小企业融资银企对接会,推动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工作,有效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目前,全省累计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45314户,其中13720户中小企业取得银行授信意向,8285户中小企业已经获得银行贷款,累计获得贷款总额4634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意识不断增强,信用行为日趋规范。
(八)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以建立农户等农村经济主体电子信用档案为基础,大力推进农户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引入农户贷款发放流程。目前,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在全省累计征集443万户农户信用档案,对已建立信用档案的316万农户累计发放贷款1035亿元。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仅帮助金融机构了解农村经济主体的真实情况,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奠定基础,还有利于提高涉农金融机构的经营水平。
(九)扎实稳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纪发[2011]16号)要求,与省纪检委、省经信委联合举办了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班和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技术培训会,独立开发了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征集和统一公开发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政府各门户网站基本建立了项目信息公开平台,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以“信用辽宁”建设为基础,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公开查询。
(十)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与合作
2011年在东北四省(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签署了《东北四省(区)信用信息互查协议》,使东北区域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迈出实质性一步。与深圳和浙江分别签署了信用信息互查协议,推动信用信息在更大范围内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辽宁省电信分公司签署了《“信用辽宁”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服务社会发展、成果经验共享为目标,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信用辽宁”建设。
(十一)推进信用研究、宣传和人才队伍建设
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完成了《辽宁省信用服务业升级与规范发展》课题研究,有关成果将形成书稿正式出版发行。以“信用辽宁”网站、“信用辽宁”内刊为依托,不断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全年内刊发行12期。在《中国经济导报》设专版宣传“信用辽宁”建设,与东北新闻网合作开辟专栏,宣传信用文化知识。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和团省委联合开展了全省百万名大学生“建诚信校园,迎和谐全运”系列活动,广泛宣传诚信。通过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和征信平台,增强大学生信用意识,树立诚信道德新风尚。组织召开了省信用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对协会章程作了修订,完成理事会换届选举,重新选举协会主要领导,通过理顺业务关系、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等,促进省信用协会的发展,发挥省信用协会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在全省从事信用管理人员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精神,2011年全省共计有500余人参与信用管理师培训和资格认定,为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奠定了人力资源基础。
二、2012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
从全国来看,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日益突出,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虚报冒领、学术不端、恶意逃废债务等现象屡见不鲜。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侵害群众利益,妨碍民族和社会文明进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发显得紧迫和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多次明确提出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来抓。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进行了部署,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2011年10月1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要求,“十二五”期间要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其中提出建设覆盖全国的征信系统。在实现行业内、地区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对失信行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这一举措将有力促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逐步走向完善,将有力推动信用资源的整合,改善行业地区间信息资源不畅通的现状,对于构建诚信社会有着积极的影响。
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区)开展了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专门成立了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完成或正在建设地方联合征信数据交换平台,20多个省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或相关规划。各地方先后出台了80余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征信行业规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保障了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但是,各地区、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遇到一些问题,一是缺少法律支持和保障。信用行业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但我国除一些地区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外,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有序、深入开展;二是部门职责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工作的统一推进和有效监管;三是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信息未能有效整合和共享;四是全社会信用意识淡薄,信用交易发展滞后;五是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尚不完善,惩罚机制不健全,导致失信成本低,造成社会各主体价值取向扭曲,严重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良性发展。
从全省来看,2004年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至今,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信用法规与制度建设、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宣传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09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信用辽宁”,并下发了《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确定要以“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为目标,逐步将辽宁建设成为全国诚信度最高的省份之一。“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推进两年多时间里,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为基础,围绕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大力推广信用信息应用,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信用环境,辽宁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环境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金融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但全省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因素。一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信用文化尚未充分形成。由于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信用体系建设被长期忽视,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不同程度地缺乏适应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时至今日,仍有一些部门和人员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少全局性和前瞻性的认识,影响了一个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约本地区经济的长远发展。二是信用法规、规章建设相对滞后。目前,辽宁省已颁布《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并积极推动《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尽早出台,但信用相关法制建设仍然落后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步伐,信用信息的公开和披露机制还不很完善,这些都影响和制约着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是银行与非银行类信用信息未实现有效整合和共享,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建设有待完善。辽宁省信息中心数据交换平台初步完成了行业和区域的联合征信,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但与信用信息征集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部门控制的公共信息和商业银行掌握的企业、个人信用数据仍然处于相对封闭、垄断状态,信用数据信息整合和应用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另外,有些部门和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存在不同程度的滞后,县级征信平台建设刚刚起步,不能完全满足信用信息征集、更新、交换和应用工作的要求。四是信用服务市场供求双重不足,发展缓慢。辽宁省信用服务市场具有全国信用服务市场的共同特点,即供求双重不足。一方面,信用供给受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因素影响,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经营分散,专业人才匮乏,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不高,没有形成一整套完备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提供信用产品能力有限,致使信用产品质量水平和权威性不高,无法发挥供给创造需求的功能,这都使得信用中介服务的市场环境较差,市场化运作程度较低。另一方面,信用环境不断恶化,信用需求貌似很大,但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信用服务意识,除非有强制性规定,一般企业和个人不主动接受信用服务,潜在需求不能转变为有效需求,无法实现有效需求拉动供给,制约辽宁省信用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
三、201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2012年,信用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为指针,继续落实《辽宁省全面推动“信用辽宁”建设工作方案》中的八项重点工作,以对省直部门和各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为手段,以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扩大征信领域及应用,建立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加大信用宣传力度,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信用辽宁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全省信用环境水平。
(一)继续对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实行目标绩效考核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调整并完善对各市政府的信用考核指标,加大对省直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和日常考核力度,以目标绩效考核来推动“信用辽宁”建设深入开展。
(二)推动个人信用立法
积极争取把个人信用立法列入省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与相关部门协调,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辽宁省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草案),并推动个人信用立法早日出台。
(三)完善全省征信平台系统和功能建设
按照省、市、县三级征信平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县区级征信平台建设。对现有数据源单位征信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基础数据源单位信用数据的实时更新,同时提高守信和失信记录的征集力度,进一步完善全省征信平台功能,增加信用信息自采功能,拓宽征信渠道,为信用信息在更大范围内应用做准备。
(四)健全公务员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
按照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等达成的协议,加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力度,提升企业信用信息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员、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律师、会计师、评估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校大学生、重点农户等重点人群信用档案。
(五)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
在不断完善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同时,逐步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拟在政府采购等领域推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建立信用准入机制,以信用为抓手,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另外,在进一步提高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数据质量的基础上,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推进非银行类信用信息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六)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将按照省纪检委的工作部署,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为基础,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各数据源单位征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搭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框架。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信用体系、食品药品信用体系、价格信用体系、产品质量信用体系、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乳制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各行业信用信息整合、交换、共享和应用。开展第二届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创建和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七)探索信用投诉举报互动平台建设
研究制定信用投诉举报互动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尝试分阶段、有步骤地建设信用投诉举报互动平台,逐步实现与社会公众对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的互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和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从政府诚信建设入手,通过曝光失信、记录失信和惩戒失信等方式,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八)加强信用协会工作指导
在省信用协会换届改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会各项工作制度,以服务于“信用辽宁”建设工作为中心,积极发展协会会员并服务于会员,以“万家企业诚信联盟”建设和省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创建为依托,举办一些有社会影响力的活动,促进企业诚信文化的形成。
(九)继续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改版升级“信用辽宁”网站,力争将“信用辽宁”内刊转为对外发行,提升一网一刊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大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和诚信示范企业宣传力度,组织省内各类宣传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诚信舆论氛围,让全社会对信用体系建设给予更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同时,要积极宣传全省先进工作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全力打造“信用辽宁”形象,提升在全国的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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