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和西藏的啤酒-一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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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平

    我正在找几个部门的头扯一件事情。事情有些棘手,当着我的面,部门的头们已经脸红脖粗地理论起来。

    秘书迈着胆怯的步子走过来,附在我耳边,说有人想见我。想见我的人多,外面已有好几个等在那里。

    我说,没见我正忙嘛!小伙子显然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才下定决心,继续胆怯地说,他说是你同学,要和你说一件事情,一件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秘书说他的名字叫王小麦。

    王小麦?我使劲地想了想,没有啊!同学中谁叫王小麦呢?要和我说事情,说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纳闷着。我决定见见他。

    他一见我,就热情地和我招呼着,怎么?想不起了?我是王小麦啊!

    我的头脑快速地转动着。这年月,诈骗手段日新月异,像我这样的县级干部要是上当受骗了,实在不是光彩的事情。

    我不动声色,看他如何表演。我什么时候有这样一个同学呢?

    他说,再想想!

    哪里想得出?我忍耐着,差点就说,要办什么事赶紧说吧!

    他见我没有想的意思,只得抛出谜底,说,我是你小学五年级的同学啊!记不起了?我们语文老师是刘华国,数学老师是何淑云啊!

    刘老师、何老师倒是对的,但这能说明什么呢?

    他继续笑着、热情着,显然是想讨好我,说,我们只同了一年学。

    他这样说,我倒想起来了,小学五年级时,班上好像来了一个新同学,读了一段时间,就转走了。那个同学好像姓王。什么样子,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我不想和他绕弯子,我说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他神秘兮兮,一副沉浸于往事的样子,说,记得不?有一次,我忘了带钢笔,向你借了一支,一直没还你!

    开什么玩笑?三十多年前,一个小男孩向另一个小男孩借了一支钢笔,三十多年后,谁还记得?

    我笑了。我没有借据,如果有,肯定是文物了。我说,你还记得?

    他显然听懂了我的嘲讽,摇摆着手说,不记得了,怎么记得哟!

    他给我说了一件事情。

    他儿子正上初一。我儿子也正上初一。一个星期天,儿子班上几个同学上他家里玩。正好无事,孩子们玩的间隙,他主动和孩子们闲聊,目的是想了解儿子在学校的情况。偶然间,一个同学向他提起一件事情,说他儿子小宇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借过他一支钢笔,至今没还,问叔叔能不能给小宇说说。他很吃惊,三四年了,就一支钢笔,这孩子还记得。

    那孩子和他儿子从幼儿班读到初中。晚上,他提醒儿子。儿子说,哪有这样的事情?就是有,三四年了,哪个还记得?他告诉儿子,你可能忘了,人家还记着呢!儿子说,他要记着就让他记着好了。

    那晚,倒是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突然想起了小学五年级时,他借过我一支钢笔,一直没还呢!

    他说,找了好多人才找到你。真没想到,你都当副县长了。

    他把一支钢笔放在我办公桌上。那支钢笔,少说也要好几百元吧。

    我不要。

    他笑容可掬,幽默地说,三十多年了,连本带息,该多少啊?

    我不想和他兜圈子,说有什么事情就讲吧!

    他说没有,真的没有!三十多年后突然想起来了,借过你一支钢笔,该还你了。真的没有其他事情。他送上名片,竟是邻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副总。我警觉起来:这两年,我们县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房地产空前活跃,前来发展的房产企业不少。我正好分管城市建设。

    我说,你们准备前来开发?

    他说,已经来了,是另一位副总负责。他说出项目名称,邀我共进晚餐。

    我委婉地拒绝了他的晚餐,但没法拒绝他那支钢笔。不过,他一走,我就叫来秘书,作为礼品上交了。

    我等待着他再次出现在我办公室。

    我在县上工作了三年,直到离开,王小麦都没再来找过我。

    这时,我才隐隐约约记起,三十多年前,王小麦真的借过我一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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