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优化管理借鉴
西方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与治理可以上溯至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在欧洲、北美洲与大洋洲自中世纪(5世纪至15世纪)城市化进程以来,其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与治理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与实践借鉴性经验。
1.古代西方城邦公共空间生态优化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借鉴
自古希腊city-state(城邦)出现后,citizens(城邦公民)就诞生了。随之,“城邦公民”赖以生存的public space of city-state(城邦公共空间)就应运而生了。雅典城邦、斯巴达城邦、迦南的腓尼基城邦、玛雅城邦、撒马尔罕城邦、布哈拉城邦以及佛罗伦斯城邦与威尼斯城邦都拥有过“城邦公共空间”。雅典“城邦公共空间”最具典型的代表是雅典卫城与雅典学园。雅典卫城作为古希腊的“城邦公共空间”内建有帕赛农神庙、雅典娜神庙、亚革拉广场、大会堂、竞技场和迪奥尼苏斯剧场,“城邦公共空间”的功能为祭祀、集会与娱乐为主。雅典学院学园作为“城邦公共空间”的主要职能是教育与科学研究。这对今天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职能具有启示作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主要职能为娱乐、集会与教育并且呈现出动态化特征。
2.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优化管理经验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借鉴
墨尔本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注重了“人”与“自然”两大因素的和谐发展,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的着眼点是:“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意识、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模式”。
(1)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代际公平
代际公平,又称“世代间公平”,其基本涵义是城市居民类社会是作为一个世代延续的状态而发展的。每代城市居民应该对其成员提供平行接触和使用前代城市居民的遗产的权利,并且为后代城市居民保存这项接触和使用权。对于前代城市居民留下的东西,应该使当代城市居民都有权来了解和受益,也应该继续保存,使下一代城市居民也能接触到隔代遗留下来的东西。
尽管澳大利亚是一个地多人口少的国家,但是城市建设的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相对较高,这就留出了较多的土地资源给后城市居民和动植物。墨尔本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则采用了环境代际公平的思想来指导与控制城市的发展,充分而有效地利用土地,同时强调城市与环境必须协调发展,也就是规划应包含反映环境的意识与行为,不能把城市土地、资源用竭,要为后城市居民着想,体现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具有可持续的发展性。墨尔本正处于“现代城市化”发展阶段,提高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是墨尔本政府所关注的话题。另外,墨尔本政府还积极倡导研究并保护关键的生态敏感点和敏感区,因为对于这些区域的破坏,将导致整个城市环境的严重恶化。
(2)生态意识与环保意识: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中的“3R政策”
墨尔本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优异成效,堪称世界环保行列中之佼佼者。据1991年联合国评估,墨尔本为全球最适宜城市居民类居住的城市之首。他们的国土辽阔、城市居民烟稀少、森林河流资源丰富,是保证环境良好的基础,而政府与市民的强烈环境意识乃是根本。他们几代城市居民致力于保持生态平衡,做到了国土的山形和植被完整无缺,河流畅通清澈,对野生动物,如:企鹅、袋鼠、驼鸟、树熊,考拉熊等爱护备至,使其在大自然中自由地生存。海鸥在城市公园里觅食停歇,对游城市居民毫无畏惧之感。他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以“3R政策”来整治环境污染,效果显著。
第一个“R”为Reuse,即重复使用,尽可能减少废弃物;第二个“R”为Reduce,即减少垃圾量,如提倡市民自备装物袋购物;第三个“R”为Recycle,即:再回收利用,街头放置的“垃圾收集器”标志着不同类别的垃圾投入不同的容器,分别有玻璃制品、塑料制品、纸盒纸箱和其它废品等,即使办公室也按此分装垃圾。墨尔本做到了1/6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其余为野外深埋。此外,市民自觉保护环境意识很强,在公共绿地上很少有乱扔的垃圾,在城市水面上也没有废弃漂浮物,更重要的是城市绿化普及,吸收了城市噪音,提高了城市空气的洁净度。
(3)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与科技的统一
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发展重在管理,而管理需要有科学手段的介入。墨尔本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采用了先进的“可协调的适应性交通管理系统”。在土地管理方面更有独到之处,它由环境、土地和规划部门共同开发管理地理信息系统(GIS)。其做法是:将土地测绘资料输入计算机,以电脑收集信息,并与相关部门沟通,每5分钟输入一次地理信息,每5分钟更新一次文字数据,每24小时更新一次图形,有效、准确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也可很方便地了解各个城市在不同地区内的详细地形与地物,为城市建设提供了可靠的基础资料,提高不同部门之间行政管理能力,减少部门因基础资料不同所造成的冲突和失误。墨尔本较少会出现交通堵塞的现象,最多在上下班高峰期间,车行速度较慢。其市内交通,很少采用车行立交桥和城市居民行高架桥。主要采用地面单行线路和分布较密的路网,以达到保护城市风貌的效果。
墨尔本采用了先进的“可协调的适应性交通系统”(Sydney Coordinated Adoptive Traffic System,简称SCATS),它是以计算机组群来组织地块交通信号的控制系统,它能根据交通需要和系统容量及时调整信号。SCATS的适应性具有两个含义:其一是该系统能自动地适应各交通点随时变化着的交通流量的需要,及时疏导突如其来的、无法预料的交通负荷,如体育比赛和戏剧散场时的交通负荷;其二是可调控白昼高峰期外的交通流量并连续调控,使之优化交通流量。据介绍全球已有36个城市采用120个SCATS系统,以6217个交通信号控制箱控制着市内交通,均取得显著效果。
此外,墨尔本城市交通还考虑了无障碍设计,如交叉口的城市居民行道均有坡道,便于轮倚通行;设置了与常规路面不同的盲城市居民步行带;考虑了残疾城市居民的停车位;在交叉口处转换信号灯时发出声响以提示盲城市居民通行等。关于停车问题,市中心设有多层车库,但更多的是采用地下车库。也有街边停车,并以“计时取费机”限制车辆停放时间,而交通流量不大的街道两边则划分出单向或双向停车位,免费停车,保证了交通方便和市容整齐。
(4)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的绿色规划
墨尔本城建的主题是“绿色城建”,绿地与房屋、道路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市内的各类公园近400个,加上大、小草坪,绿地约占全市总面积四分之一。在环绕城市的公园、林带圈中,最突出的当属皇家植物园。它占地36公顷,园内绿荫如画,繁花似锦,有世界名贵植物4万多种。到2001年底,该园用了8年时间精心选取、引进了4000多种中国南方珍奇植物。为了吸引和保护野生鸟类,该园还专门开辟了一个14公顷的灌木丛林,供过往鸟类栖息。园内还有一个4公顷大的城市居民工湖,犹如一块宝石镶嵌在园中,黑天鹅、野鸭子游荡其上,肥壮的鳗鱼时隐时现,海鸥大胆地走近游客讨食。
墨尔本的公园草地,都有专业队伍精心维护。春夏时节,他们定期出动割草机修剪草坪,使之平整美观;秋冬季则进行机械化松土、喷药、滚压,以除虫灭害。城市居民们时经常在房前屋后种花植草,有时还在公共场所见缝插针地铺植绿色草坪,使寸土不裸、凡土必绿。墨尔本不仅满目翠绿,树冠盖城,而且大部分的林木包括法国梧桐都枝挺叶秀,难得见到虫害的踪影。
(5)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垃圾处理
墨尔本《垃圾处理法案》。澳大利亚的环境保护起步早、措施多。早在1863年,塔斯马尼亚就通过了澳洲第一个保护风景区的地区性法令。随着澳大利亚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防止破坏生态平衡的法规也逐渐拓展延伸至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墨尔本《垃圾处理法案》权威性很高,政府的决策都不得破坏环境,与之相违背。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和各州合作,很早就建立起了一个全国空气质量数据中心,严格控制污染源的产生。除政府下属有保护环境的专门机构外,社团性的环保组织如“绿党”、“清洁澳大利亚”等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是由于长期的环保教育和严格的环保执法,墨尔本居民都养成了主动参与环保的习惯。不论是在繁华的闹市还是在边远的小镇,经常可以看到男女老幼跑上一大段路程将果皮、杂物投进垃圾箱。生活垃圾的处理也很规范,住宅、饮食店以及大酒楼的烹调油烟都不能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而是由吸油烟机自行消化后排城市居民阴沟中。居民家中的生活垃圾平时用塑料袋包扎后存放于各家加盖的垃圾桶内,空瓶罐以及废纸张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都经整理后单独存放。当每星期固定的日子来到时,由垃圾车统一收取各家的垃圾。
政府高度干预垃圾处理。墨尔本市政府专门设立了一个环境管理委员会,它独立于市政府之外,有权制定有利于环境的各种标准,并有执行权。任何机构、任何项目违反《垃圾处理法案》,都会受到环境管理委员会的相应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按原貌恢复、消除污染等等,最高曾有过对一个项目罚款几百万澳元的事例。必要时,这个环境管理委员会甚至有权撤销某个项目的投资许可证。环境管理委员会还要求任何一个投资项目在开工前都要提供“垃圾处理评估报告”,让投资城市居民对垃圾的处理条列充分了解,以及清楚垃圾处理不达标的后果。除此之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还有关于环境保护的具体条例,它要求各个州都要遵守这个条例。如果联邦政府认为某个州的环保法案不健全或执行不力,联邦政府有权要求这个州改变。这个条例明确规定,就环境保护而言,联邦政府的条例凌驾于各州之上,且不受党派的影响。受到墨尔本市政府资助的环保小组是公众与政府共同参与垃圾处理的另一种形式。这种组织由社会知名城市居民士、环境志愿者组成,定期开展活动。目前最为活跃的是一个名叫“澳大利亚保护协会”的民间组织,他们指导公众改变生活习惯,减少垃圾排放,实行垃圾分类,促进推行垃圾堆放收费制等等。
总之,墨尔本的城市公共空间规划注重了“城市居民”与“自然”两大因素的和谐发展,以处理垃圾为着眼点,形成了“城市居民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墨尔本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的着眼点是:“注重环境保护与生态意识、具有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模式”。墨尔本在垃圾处理问题上面临的挑战和政策创新是澳大利亚城市公共空间规划研究和实践的一个缩影。墨尔本的垃圾处理模式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北京全球化进程颇具借鉴意义。
(二)树立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优化管理的科学生态观
马克思指出:“城市居民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城市居民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城市居民的身体。所谓城市居民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城市居民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因此城市居民们与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是一个大系统,处在这个系统中的城市居民或者物,都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应该注重协同发展,可持续发展,注重对公共空间的生态保护,从公共空间的设计、管理等都要树立生态价值观。
1.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价值观
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价值观就是指突破以往城市居民人类中心主义、利益至上价值观,系统看待城市居民与公共空间的价值关系,认识到城市居民其实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从而树立一种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继而在个城市居民行为中能够按照公共空间生态文明的要求,注重节约,注重环保,注重生态,以达到城市居民与公共空间的和谐,最终确保城市居民口、环境与社会生产力协调发展,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循环发展,实现城市居民与自然的共生共荣。
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意识建设中要调整发展理念,将生产、经济、生态环境与资源统一,以佩基(1964)提出的“代际间公平”理论为指导,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后续延伸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其中就要求统筹“城市居民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与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思想关于城市居民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一致。以马克主义发展观科学定位市民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即市民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将市民和自然万物统一起来,真正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科学发展观是依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对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思想的创新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生态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是北京生态意识建设的保证。
2.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则是公正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其中蕴含着深刻的伦理学的公正原则。公正就是为一定的道德体系所认可的对社会成员之权利和义务的恰当分配。科学发展观倡导的公正原则既是社会是否全面进步的标准,也是衡量市民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城市居民口、自然、资源协同进化的标准。科学发展观的公正原则主要反映在代内公正、代际公正、环境公正和国际公正等方面,这与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意识追求的生态意识与经济的共同进步,当代与未来持续发展是一致的。
北京城市建设规划应该以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方面为主导,以中心市区为核心,突出北京城市化延伸战略,结合城市功能社区去建设,推进城市与社区平衡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大学城区与疗养区,合理调整北京城市工业布局,优化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功能区划。同时,形成北京“中心主城-城郊小城镇”联合的两个层次发展格局,与周边城市、社区共同推进“城市圈”建设。同时,强调北京城市特色的建设,如古北口古城、古北水镇的水景观及植被生态保育,使“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北京城乡一体化前景逐步显现。
3.科学发展观强调市民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生态的保护相协调,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要努力实现北京市民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建设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可持续发展。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市民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保证“代际间公平”的永续发展。
科学发展反对以经济发展为理由而破坏环境,反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理由而阻碍发展经济,而是追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平衡,在实现市民与自然的平衡。生态意识追求城市公共空间中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的“天城市居民合一”的境界。
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方法论来处理城市居民与自然的关系,以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为价值体系,继承和弘扬了我国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真实还原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因此,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北京市民生态意识培育的伦理思想基础符合北京的实际。
总体上来看,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价值观立足城市居民与自然的关系,着眼于城市居民们与公共空间的长远利益和长期发展角度,提升城市居民们的生态环保意识,是提升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核心指导观念。
(三)积极动员北京市民参与公共空间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注重整体、系统观念,而人恰恰是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所以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建设能否取得预期成果,关键是看公众的参与程度。所以,生态文明建设不但需要人们观念的深入,更急需具体行为的实施。目前,北京市民整体上生态文明水平较低,生态文明意识缺乏,在行动上参与度不高,所以,北京公共空间生态文明的建设迫切需要公众全面大力参与,要求公众不仅在思想意识层面上树立生态保护的观点,而且要控制自己的欲望,尊重自然、爱护环境,实现自身与公共空间的可持续发展。
1.培育北京市民公共空间的生态意识
注重培育北京市民公共空间的生态意识。一方面,培养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整体系统观念。整个地球是一个有机大系统,整个城市公共空间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在以往人们处理和公共空间的关系时,往往只注重片面的追求经济效率,从而出现了对公共空间的破坏,导致出现了许多生态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整体的系统观念,把公共空间的经济发展、人的活动等都看作一个大的有机整体,这样才能科学的处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倡导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可持续发展理念。公共空间的生态文明意识超越短期利益观,注重长期可持续发展方式,既考虑到人们的短期利益,也考虑到人们和公共空间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注重对公共空间的生态保护,实现长远的发展。
(1)提升北京市民公共空间的道德境界
思想是行动的向导,要想增加彻底改善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化建设,首先必须提高北京市民在公共空间的道德境界。
举办多种形式的生态理念宣传活动讲座。通过举办各种宣传活动讲座,积极吸引广大市民参加,使广大市民树立整体意识,认识到自身与公共空间的和谐共生,提升广大市民公共空间的生态境界,从而在公共空间的活动时注重生态理念,注重可持续发展,注重对公共空间环境的保护,追求高尚的行为准则符合生态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
开展“北京公共空间生态文明标兵”评选。以北京市环保单位为发起者和组织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找北京公共空间生态文明标兵评选互动。以各个社区、广场、地铁以及其他公共空间为单位,分别评选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明标兵,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且对相关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从而增加公众对公共空间生态文明的了解和认识,进而提高公共空间的生态文明道德境界。
展开“北京公共空间生态文明大讨论”。以电视作为媒介,举办系列“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文明行为辩论”,以现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为契机,比如雾霾问题、堵车问题、拥挤问题、人性化问题、垃圾问题,进行多场广泛的讨论,并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从而提倡“生态文明,从我做起”的思想观念。
举办以“提升公共空间生态文明行为”文艺活动。通过举办各种以提升市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各项生态文明宣传的文艺活动,充分利用北京富含文化、文艺资源的特点,增加如演唱会、相声、小品等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从而使广大市民提升公共空间的生态境界,改善他们的精神面貌,促使他们自觉地改变落后的思想观念,抛弃陈规陋习,积极追求更加生态的公共空间的生活。
增加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文明类图书、报刊、杂志。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一个很好途径,通过加强生态意识类图书、杂志、报纸等专刊的发行,使公众以更大的接触面能够认识到公共空间存在的问题严重性以及如何树立生态意识等,生态园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以更好的提升公众的生态意识。
(2)培育生态北京城市精神
城市精神是城市文化的内核或深层结构,是全体市民的共同的精神支柱。得到市民广泛认同的城市精神不但以观念形态、心理状态等形式存在于市民的头脑中,表现为市民的精神境界、理想信念、伦理道德、价值观、思维方式等,同时还外化为市民的行为方式、风俗习惯等。所以我们要培育和塑造北京城市生态文明相关的北京精神,使之成为市民公共空间生态文明素质的支柱。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弘扬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文明意识和提倡生态文明方式相结合,共同促进北京城市生态意识方面城市精神的形成。具体说来,一方面,要动新闻、舆论、宣传、教育等各部门的力量,通过专家学者、市民、新闻媒体、艺术团体与行政部门的社会联动,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新风建设,让市民在参与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生态文明的教育和熏陶,转变北京市民公共空间生态观念,另一方面,要把典型师范和惩戒警示的作用,典型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号召性,通过推进生态文明典型,正面宣传生态文明意识,对不道德、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惩,采取制裁的方式以规范和约束人的思想行为。
2.丰富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中北京市民参与的形式
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管理中的北京市民参与形式可以分为公共空间主动式参与模式、被动式参与模式。要加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化建设的市民主动式参与模式的构建。北京市民被动式参与模式是指通过某种行政命令或者某种组织以某种形式进行参与,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被动式参与尤其要注重过程中的及时引导,因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参与者如果正好不感兴趣,或者比较忙碌,则容易出现无效参与,即参与者态度不够认真从而并没有反映出真实的情况,所以过程中要增加人力,以加强对参与者的主动及时引导,确保参与的效度。北京市民主动参与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模式是指,一方面,通过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通过一定利益,鼓励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另一方面通过设立一定特殊公共空间来吸引特殊的群体参与到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中来,基于兴趣和爱好的公共空间参与,比如体育场的公共空间生态文明建设,可以吸收体育爱好者积极参与到其中来。主动参与形式,关键是策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并且过程中注意引导,过程后要注意对参与者的及时奖励,以保证参与者进一步参与度积极性。
(四)加强政府主导,共建生态空间
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优化构建,需要政府、市民、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政府机构在解决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问题、建设生态化城市公共空间时应起主导作用,北京市民和其他社会力量也应该积极参与北京生态化城市。
1.提高生态意识,明确相关责任
培养政府自身公共空间生态意识。面对生态意识构建的艰巨任务,生态文明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推广普及并转化为北京市政领导的自觉实践。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化建设,同样依赖于政府固有的惯性思维模式的改变。所以,北京市政领导应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立足可持续发展,提升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意识。
整合北京市政府生态管理职能。政府机构在解决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问题时容易出现相互推诿和协调脱节现象,缺乏高效整体配合,造成对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化建设的严重负面影响。所以,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优化构建必须立足顶层设计,从实效性出发,整合政府生态管理职能。首先,明确北京市各部门自身对于公共空间的生态责任基础;其次,减少北京市政府的管理环节,建设扁平化管理组织,提高管理效率;最后,加强对政府机关人员的生态意识的培训,使各级政府成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高效协调者。
明晰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责任。在考核北京市政府工作业绩时,应该把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生态建设纳入到考核体制中,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全面客观地评价北京市各单位的公共空间生态保护的成绩,实现北京市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协同发展。
推进北京市政府生态立法工作。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优化构建,要求北京市政府的职能与定位、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体制与机制、标准与制度、监督制约模式、法律行为责任等做出相应的变化。而这些变化必须通过立法来加以明确规范,以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具体责任,全面提高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加强对北京企业的监督管理。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普通北京市民,因此,在诸多的政策中,环境经济政策尤为重要。环境经济政策是指市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目前,北京市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制定或完善政策:环境税费制度、财政补助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
2.注重节能减排,调整经济结构
生态城市的构建不能只关注经济效益,而应该同时注重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
改善北京能源利用方式。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规章制度来调整能源使用的方向。一是提高不可再生能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的利用率,通过科学技术手段优化现有的能源消耗方式。二是大力提倡使用风能、水利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保护不可再生能源,合理安排,防止过度使用。三是在能源消耗过程中避免对于北京城市环境和北京市民的影响。
发展北京生态城市经济。一是农业体制改革,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气候和土壤成分,合理安排土地的种植作物种类,把农业生产方式由原来的畜牧耕种转变成现代化机械作业,更加高效地完成生产任务,提高了生产效率和农作物产量。二是建立健全合理完善的工业体系,制定新的工业生产标准,尽最大可能保护生态环境。三是以第三产业为生态城市经济发展新的方向,加大社会对于第三产业的投入,逐步的改变社会环境和产业链。
调整北京市民消费结构。北京市民应该树立更理性的消费观念,文明消费,即在消费的同时应该把自然环境和生产资料的充分利用考虑在内。北京市民的消费方式应该更加的合理、更加的健康,不单单从物质层面考虑,也要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消费,全方位立体式的实现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消费模式的生态化。
3.建设生态环境,合理规划空间
完善北京城市的自然生态环境,由内而外、全方位地融入把城市融入到大自然之中,让城市被大自然所包围。生态城市的构建,自然环境的建构尤为重要。北京市在建设生态城市的过程中要把大自然融入到生态城市中来,同时也要把城市放到大自然中去。这也就是说,北京生态城市的建设是由内而外、全方位地融入到大自然之中,让城市被大自然所包围。在城市内部,增加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绿化覆盖面积,比如植树造林、建设公园湖泊、对城市公共空间原有的土壤地貌进行改良和绿化。在城市外部,通过建设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周边的自然环境,建设围绕北京城的绿化带,对北京地区农业用地、山川、丛林等要做好充分的保护,保证较高的森林覆盖率,使北京的自然生态环境更加优越,这样对于生态城市的发展也是有利的。
以建设生态园林为首要目标来构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内部环境。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生态构建,内部要以建设生态园林为首要目标。一是北京市政府要逐步完善园林绿化系统,建立健全相应的赏罚制度,以约束和提醒人们时时刻刻注意身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北京市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保证生态园林系统设施的完备。
合理规划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周边的土地。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周边的耕地、绿化带、森林、湖泊等要有统一的规划,让大自然环境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也可以按照功能的不同将北京城市周边环境划分为几块,每一块都有自己的绿化、美化大自然环境的功能。
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在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上应突破传统思维模式,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建立更加符合生态城市自然环境建设的现代建筑。北京市在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施工时既要符合人们的生活习惯、有更好的舒适度、更加美观的外形,还要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让人们犹如生活在自然环境中,脱离了城市的喧嚣。另外,街道作为北京城市公共空间节点的布局也很重要,更好的安排街道的布局能够最大限度的提升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中的绿化空间。
合理规划北京市中心区的街道等公共空间。北京市中心区需要的是街道和大片的树荫,不需要穿越式马路或横切式的高速公路。“大社区,小城市”内的林荫道将会设计成环状的有中转站和配送中心的道路,服务于出租车、公共汽车、新型的客运系统及急救车。为了能接送遍及城市中心的commuter train(通勤车)站点上的乘客,入口的回路也会连接更小的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街道。少数必须在各社区间通勤的城市居民将使用Strassen Ban(德语,“轨道交通”)。汽车将被严格地限制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边缘的有限地域,只有特殊或紧急情况才使用。以休闲观光为目的的长距离汽车(Tram)旅行还会有,但是人们最喜欢和最方便的长途旅行的交通具将是火车、飞机或自行车。
4.依托北京特色,建设生态文明
“公共性”是人们之间公共生活的本质属性,它表现为在公开环境中和在具有差异性视点的评判下形成一种共识,进而巩固一种维系他们之间共同存在的意识的过程。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体现在城市物质公共空间在容纳市民与市民之间公开的与实在的交往以及促进北京市民之间精神共同体形成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一种属性。北京城市公共空间应有提供公众休闲、娱乐场所,平衡城市发展,调节土地使用密度,完善城市防灾、美化环境、净化污染等多项功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合理规划和建设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文化带”。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建设中始终有三个“文化带”贯穿其中:北京与市民社会之间的“文化带”、系统世界与生活世界的“文化带”以及市民私人家庭领域与市民公共领域之间的“文化带”。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建设既要关注国家公共性,还要关注市民公共性。例如,北京很多公共权力机关的建筑设计已经开始重视公共性问题,开始重视交往行为在场地必要性。此外,北京商业公共空间和医院、学校、办公场所等这些比较内向的公共空间要引入多样性的交往活动,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北京市民公共性的空间。
合理规划和建设市民私人家庭领域与市民公共领域之间的“文化带”。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中,现代社区本身并不是一个必然的共同体,因为北京城市社区的居民之间不再有传统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也不再可以通过“单位”的形式凝聚起来。所以,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建设要通过社区内部与社区之间交往活动的引入,帮助社区居民正确地认识营造安全、私密的家庭空间与建立社区团结之间的关系以及社区内部团结与社区之间沟通的关系。
注重北京市各社区公共空间内的交往活动的建设。公共空间的交往活动,是与市民私密性的居住活动完全不同的生活体验,它主要强调居民与物质环境间的适居关系,是一种以达到各种生理和心理目标位指向的目的活动。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文化建设时,要注重公共空间内的人际交往活动。
合理规划和建设北京广场公共空间,建设城市庭院。广场公共空间是北京城市公共空间的一种开放空间形式。根据北京每个社区公共空间不同的“spatial status-quo”(空间状况),进行分层设计,就会使北京城市公共空间更具公共性,让所有的北京市民都能够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尽情享受到“communicative joy”(交往乐趣)。
挖掘北京公共空间蕴含的文化意蕴。北京作为有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在建设北京城市公共空间、传播其文化信息的过程中要重视对历史文化景点的开发。但仅仅做好这一点,其实是不够的。北京市文物古迹的复建要慎重行事,如果大量复建甚至新造一些“古迹景点”,可能会给北京这座历史名城带来灾难。因为文化并不意味着就是古旧的东西,重要的是城市管理者和建设者精心的人文智慧和细心投入。
5.加强市民生态培育,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加快北京市民生态意识培育。北京市民的心理认同是北京市政府公共政策的决策基础,所以,北京市政府应大力营造全社会的生态文化,把生态意识理念深入北京市民的价值观中,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政府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要在北京市民中多形式、多方位、多层面宣传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观,使北京市民树立牢固的生态意识,提高市民生态意识建构的自觉性。
建立长效市民参与保护机制。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前提下,法制是生态意识培育职能运行最有力的杠杆和直接依据。目前,由于北京市政府在生态意识培育立法中存在着配套立法进展缓慢、环境法规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给生态意识培育职能的贯彻执行带来了诸多不便。在执法中,也存在项目的环保审批、验收上把关不严,对破坏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究的情况。因此,市政府和立法机关必须加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严格执法,通过体现和发挥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使生态意识培育合法进行。
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是确保北京市民参与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良好实施的根本。北京市政府应切实保障北京市民能够有效行使健康权、知情权、检举权、监督权、参与权等各种权利。鼓励北京市民在维护合法环境权益的同时,督促市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公开环境状况和环境决策信息,完善北京市民参与各种环境决策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并鼓励和引导北京市民间组织和社区组织合法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公益活动,使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以及对环境友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如果说生态意识与生态伦理的教育是为了让北京市民从心理上对生态文明建设产生认同感,从而使北京市民产生自觉的行为,那么政策就是为了对社会各类主体产生引导作用。应该说,企业对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普通北京市民,因此,在诸多的政策中,环境经济政策尤为重要。环境经济政策是指市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价格、税收、财政、信贷、收费、保险等经济手段,影响市场主体行为的政策手段。目前北京市政府应在以下方面制定或完善政策:环境税费制度、财政补助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制度、环境标志制度、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等。
(五)污染治理对策
1.北京雾霾治理措施
雾霾治理关乎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统一规划,采取以经济手段为主、多种手段并用的市场化雾霾治理措施,加强雾霾治理制度建设,建立地区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大气排污权交易体制。大气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将政府管制与市场交易相结合的方式,由政府规定每年的排污总量,并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向企业分配排污指标,企业通过超量减排并将富余的排污权进行市场交易获得经济利益。这种交易机制使得雾霾治理由政府的强制行为转化为企业的自主行为,通过市场的力量将大气污染的外部效应内部化,并且降低了社会治理的成本,从而成为实现大气污染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对雾霾主要污染物进行全方位治理。建立覆盖北京市及周边地区范围的雾霾污染监测系统,增加监测点数量和监测指标数量,建设雾霾污染物排放基础数据库。重点解决煤炭燃烧污染问题,出台燃煤设施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增设污染物排放指标,严格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搞好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风能、页岩气、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建立健全油品质量控制制度,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步伐,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快新车排放标准实施进程,降低新入市汽车尾气排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环保出行,减少拥堵。
京津冀协同治理雾霾问题。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协同治理雾霾问题。建立“京津冀生态环境红线”,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共同体”,在大气环境质量控制上将北京、天津、石家庄、邢台、邯郸、保定、衡水、唐山、沧州、廊坊划为重点控制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划为一般控制区,对PM2.5年均浓度等主要污染物划定“大气环境红线”,不断提高、加严既有雾霾治理标准。同时,加快推进京津冀区域环保立法,统一完善京津冀区域环保标准,建立区域协调管理机构、跨区域环境考核体系,实现京津冀环保一体化,在生态环保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雾霾等环境治理最终取决于发展理念、治理力度等变量,北京治理空气污染要改变“靠风吹”的困局、单一治理的模式、临时性停工停产的短期手段,减排才是硬道理,协同治理才有效,重点要从控制北京及周边区域的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入手,坚定环境优先发展方针,同时逐步调整能源结构。
2.北京城市垃圾处理的有效措施
加强对旧有城市垃圾管理体制的改革。
为有效解决城市垃圾问题,北京市应改变垃圾管理“政企不分”的旧体制,重新为政府环卫机构定位,即政府环卫机构的功能应该是宏观管理、监督、指导、执法。垃圾清运、处置、利用等具体工作则应由企业去完成,应该允许企业、社会力量通过合同招标方式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
加强垃圾产业化建设。北京市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解决垃圾问题,培育大批市场主体,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产业链,形成“政府扶持产业,垃圾产生、破坏市容环境者付费,垃圾处理利用者得利”的新型城市垃圾处理及产业化格局。
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北京市应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垃圾处理的法规和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地方法规、政策和条例,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条例,使城市垃圾处理有法可依、执法不严、违法必究,通过法律手段来有效解决城市垃圾问题。
总之,城市垃圾处理是北京市市政管理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分析现状、查找原因的基础上,应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从产业发展、法规制定、处理技术、宣传教育等各角度来综合解决北京市垃圾处理问题。
3.水污染的对策
打破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观念。治理水污染的代价远远高于控制水污染的代价,所以政府部门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深入、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转变广大市民“用水掏钱是理所当然,排污也要掏钱则难以接受”的错误观念。长期以来,北京地区城市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都是以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为主的,这显然不利于污水处理事业的发展。从保护城市水源水质并逐渐步完善水环境的角度考虑,北京城市污水处理率至少要达到60%,年投资至少需要1000亿元人民币,污水处理的成本太高。而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转变观念,走市场化的路子,即谁污染谁治理,在收取水费的同时收取水污染治理费。
调整产品结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北京市应加强各种新产品尤其是无废产品的开发与研制以代替传统的产品,开展清洁生产与发展绿色产业,这是减少水污染的根本途径。清洁生产是一种持续地对生产程序、产品、服务与应用的一种整体性、预防性的环境保护策略,旨在提高效率、减轻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危害。
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对于新上马项目,除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评估外,还必须进行生态评估,特别是对水资源污染状况的评估。对于那些严重污染水资源且企业自身又无法解决相关问题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加强污水处理技术的相关研发。当前困扰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突出问题,除了资金就是技术,所以必须加强有机废水处理技术的攻关研究,解决与水源污染相关的治理技术,提高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产品标准化、成套化和自动化,大力开发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成套处理技术。
4.解决“大妈广场舞”噪音污染扰民的对策
首先,政府、社区、群众三者共同参与形成健康有效合理的居民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政府、社区居委会、群众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合作,政府应该积极为群众体育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公共空间和良好、高效的公共服务;社区居委会应该充当协调员的角色,平衡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与需求;居民在参与广场舞等群众体育时,应该具有高度的公民自觉性和公德意识,充分地遵循社区居委会与政府的指导与要求,多为他人着想,避免冲突的发生。
其次,建设更多更好的市民健身公共空间。政府部门尽努力扩展公共空间,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资源来作为居民健身专门的活动空间。新建社区、住宅应在集中区留有空间,供中老年人休闲娱乐。加大健身公共空间在城市公共空间的比重,使得广场舞等有声音的健身活动在社区以外也能更好地进行。加大社区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增加隔音设施,防止噪音扰民。以适当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国家、学校体育场馆。
再次,构建公民社会,培育公民公德意识,提高公民道德修养水平。公德意识是公民意识中的基本道德意识之一,也是我国公民所缺乏的意识之一。具体而言:一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北京精神,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风尚,逐步完善道德教育机制,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二是应该做到人人平等,这是对公民社会中公民本质身份的认同。全体市民要树立自由、民主、法治、公正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在产生分歧时,应该学会主动参与调节,权衡双方利益,遵守社会公德。三是应加强公民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要让公民懂得如何正确行使权利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不能漠视他人权利的存在。如今社会压力增大,人们生活的速度明显加快。人与人之间、邻里之间的关系越发疏远,人们更关心的是自身的利益是否被侵犯。
最后,制定参与广场舞的相关制度规则,减少扰民现象的产生。针对既成的“大妈广场舞”扰民问题,集思广益、广征民意,制定切实可行条例进行整治处理。在时间、地点、音量、设备等细节上进行严格的规范,出台明确的强制处罚措施和标准。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指导。也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体育场馆,增加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公民在城市公共空间进行广场舞等健身锻炼应该成为一种值得尊敬的社会活动。作为公民,应当具备良好的公民道德,因为公民道德是参与公共生活的获得性品质,它源生于公民之间互相尊重、宽容合作的良性互动之中。公民在进行广场等公共空间进行健身锻炼时要充分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六)各部门紧密配合,彻查非法小广告
2013年7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对治理非法小广告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1.明确各自职责,加大处罚力度
(1)明晰各自责任
各区县政府按照属地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措施。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责任人,督促落实保洁责任。在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广场、居住小区、街巷胡同等至少配建一处公共信息发布栏或信息资料取阅栏,并落实定期清除保洁责任,疏堵结合,满足居民日常需求。在非法小广告多发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快速打击,及时清除非法小广告。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整治市容市貌。市政市容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大巡查力度,制止在小区内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及时清除小区内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研究完善非法小广告清除的作业质量标准,核定非法小广告清除费用定额。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按照作业质量标准清除非法小广告,推广使用清除非法小广告先进技术和设备,发挥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快速处理非法小广告的监督指挥作用。
(2)加大处罚力度
加强法律制裁力度。公安部门对涉嫌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涉赌、涉黄、涉毒、私刻公章、伪造票证、非法行医、收售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在车行道内散发非法小广告的人员实施罚款处罚。对市民举报的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涉嫌扰乱治安的违法行为,属地派出所应及时出警核实,依法处罚;做好联合执法的配合保障工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殴打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的行为进行处理;城管执法部门对街头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人进行教育和处罚,对组织、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罚,并责令违法行为人和违法企业及时清除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电信管理部门及电信运营商协调沟通,研究制定将利用通信工具从事非法小广告的行为纳入电信服务合同违约责任范围、从违反民事合同角度予以停机的措施。旅游部门严厉打击旅行社、导游人员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持续开展打击非法“一日游”小广告行动。
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工商部门对印制含有违法内容的印刷品广告印制企业、发布违法印刷品广告的企业进行查处。税务部门严厉打击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违法行为,以及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消除利用非法小广告发布假发票信息的源头。
(3)从源头严格控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对在我市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房地产销售、出租的企业进行约谈告诫;对因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降低资质等级或注销资质证书处理。卫生部门加大对非法行医、违法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禁止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医疗宣传、招揽业务。药监部门禁止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的行为,消除利用非法小广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源头。教育部门整顿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对利用非法小广告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骗取钱财的,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会同城管、公安部门开展对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性救助。
2.分类打击,严管重罚
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非法小广告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建立非法小广告案件移送和反馈制度,统一案件移送标准和文书。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市民举报和相关部门移转的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在实施行政处罚后,根据非法小广告涉及内容,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期中:
刻章、办证、涉赌、涉黄等非法小广告: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城管部门移送或市民举报的此类非法小广告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产销售、租赁类非法小广告:移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企业违法记录作为企业资质审核验收、考核评级的重要依据。
非法行医、收售药品类非法小广告:移送卫生和药监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一日游”小广告:移送旅游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教育培训类非法小广告:移送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由教育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假发票类非法小广告:移送税务部门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各部门在执法中发现的非法印制和发布小广告的企业信息,应当及时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相关证照。
3.落实投入,加大力度
对于非法小广告的清除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从思想认识到实际行动要高度重视和严抓落实。
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北京市各区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法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将其作为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清除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年度作业经费不得低于全年环境卫生作业经费的6%。
突出重点,覆盖全面。重点地区、主要大街两侧非法小广告要随有随清,繁华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旅游景区等地区非法小广告存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小广告存留时间不超过4小时。建立区(县)、街(乡镇)、社区(村)三级非法小广告环境卫生作业及检查网络,实现作业管理全覆盖。
保质保量,清理及时。张贴式非法小广告清除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应干净整洁,不留花斑;喷涂式非法小广告清除后,应恢复清除区域原貌,与建筑物、构筑物原色保持一致。清除作业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表面,并及时清理落地废弃物。
4.密切配合,发挥合力
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无缝对接,发挥整体合力。
落实属地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各区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疏堵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非法小广告的治理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公安、市政市容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履行各自职责,推进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工作。
严格资质审核,及时登录系统。各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企业资质审核验收、考核评级等手段,加大对非法小广告的监管力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将涉及非法小广告的企业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5.抓好宣传动员,加强督促检查
抓好宣传动员,营造舆论氛围。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非法小广告的社会危害性,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劝阻、制止涉及非法小广告行为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非法小广告行为,向城管部门举报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行为,对市民举报非法小广告行为并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奖励。各区县政府要引导市民群众从自身做起,通过正规信息服务设施发布相关信息,主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积极开展“无非法小广告街区”创建活动,打压非法小广告的生存空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将非法小广告的治理作为首都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建立“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首都环境建设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和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要对清除的非法小广告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数据每月上报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七)治理北京城市流动小商贩
北京城市流动小商贩众多,密布与北京的大街小巷,是北京生态空间建设的一个顽疾,因此,北京城市小商贩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坚持多种模式共同发挥作用。
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是北京市治理流动商贩占道非法经营的传统模式和最主要的模式。在大型节日,北京市都会迎来国内外大量的游客,北京城管执法部门会在节假日之前,分时段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从维护市容环境角度针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可以在一段时间内一定区域内减少甚至“消灭”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大量的街头商贩迫于集中整治期间严管重罚的压力,暂时停业或转移到严管区域外经营。
网格化治理。网格化管理是北京市治理流动商贩占道非法经营的第二种模式,它是指以信息化为手段,综合集成各种管理服务资源,在特定的社区网格内,及时发现并综合解决各类问题,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和管理需要的一种创新模式和机制,它是提高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在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治理中己经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更为及时、准确的各路段占道经营信息,执法人员可以更有针对性的、更为快速到达占道经营现场,执法效率得到了提高。
分级治理。北京市在制定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治理措施时,将城市道路划分了严管区域、控制区域和引导区域,进行分级管理。第一级是在全市范围内规定了条主要道路和个重点场所的严管区域,在该区域内由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协同制定工作方案,坚决取缔所有占道经营现象。第二级实行属地管理,对于因城市规划功能不足造成先天性缺陷,自发形成的为方便市民生活需要暂时无法取缔的马路市场,由城管部门划定允许经营的路段范围、时间段进行管理。第三级是社区管理。北京市城市管理部门在部分社区进行了“城管执法进社区”试点工作,引入商贩规范经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多管齐下,让三种方式互相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真正处理好城市小商贩问题,优化北京城市公共空间。
(八)北京交通拥堵的治理措施
系统规划,整体治理。自从2005年《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04-2020)经市政府批复正式颁布实施,提出建设“新北京交通体系”的目标至今。我们已经初步建成了交通设施功能结构较为完善,承载能力明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先进,基本适应日益增长交通需求的“新北京交通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中心城、市域和城际交通一体化新格局,市区交通拥堵状况有所缓解,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提供支持。今后,北京交通将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北京交通发展纲要》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目标、内容和编制方法,至此北京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正式结束了“春秋战国时代”,进入了一个有序统一的时期。
提升观念,提高技术。对于城市交通综合治理的观念,各界已经认可,真正发挥实效还要看观念认识的深度与广度。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城市交通界就提出“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的思想,认识“综合治理”的作用又花费了10多年的时间。未来10-20年的北京等各大城市交通建设均面临着城市化和城市机动化的双重压力,观念和技术的更新必将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核心内容。
标本兼治,常抓不懈。当前北京市对交通拥堵的治理以治标为主,着眼治本,坚持“标本兼治、建管并举,分阶段缓解交通拥堵”的思想,期望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认识到交通拥堵是城市化、现代化、机动化同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产物,是城市发展进程中多重矛盾的集中体现,缓解交通拥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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