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与少年游:江南随笔精选-一些序和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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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和生命的誓言

    ——《上海堡垒》后记

    《上海堡垒》写于2006年上半年,那年我二十九岁。

    这是一部混杂了很多个人情感的小说,如今回头去修改,不胜唏嘘。有些人物的身上深深刻着自己的影子,有的则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女孩。语言文字仓促凌乱却又有力,就像醉中狂草。确实,这本书的结局是在一场大醉中写成的。在修改时,我尽量避免改动那种恣意流露的、狂乱的情绪,以保持其原貌。

    人不能用三十多岁的成熟来否认二十多岁的年少孤独。

    故事的主线没有任何变化,增加了不少细节,其中好些细节是六年前就已经想好甚至写了片段的,只是当时时间仓促没能加入小说里,新增的篇幅大约30%。人物设定上也做了一些修改,吐槽了作家圈里的好些朋友,把他们的形象引入故事,细心读的话不难从文中发现他们的身影。

    小说带有向《太空堡垒》致敬的意思,这是一部很老的动画片,由日本动漫大师美树本晴彦做人物设计和脚本,日文版名为《超时空要塞》。后来美国人把它买去重新译制,改名为《太空堡垒》,大约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各省电视台都播过。

    跟同为科幻动画神作的《EVA》比起来,《太空堡垒》显得明快浪漫。故事说人类挖掘出一艘外星坠落的巨型宇宙飞船,经过修理改装之后成为人类第一艘外太空母舰,名为“太空堡垒”。母舰极其巨大,装载瓦尔基利变形战斗机,并且在一次空间跳跃的时候把一座小城市吸收到了船舱内,于是在他们的征途上,战斗机飞行员们还能逛街和约会女孩。

    看过那部动画的人都不难理解,虽然是完全南辕北辙的故事,但《上海堡垒》和《太空堡垒》的设计元素是非常相似的。感谢那部老动画片伴我度过了少年时代。

    我在里面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Lisa Hayes,女司令官,她的任务是分配任务给战斗机驾驶员们,虽然头衔很吓人,但只是个年轻女孩,优秀而知性,头发烫成大卷(后来在跟男主角历险中落水而变成直长发),总是低垂眼帘,很难看清她的表情。林澜的外形设计多参考她的形象。

    路依依的形象则参考了《太空堡垒》中另一位女主角,歌姬林明美。当然,私以为路依依比林明美聪明、可爱也懂事多了。

    看起来林澜和路依依的性格区别如此之大,但实际上源自同一个女孩。这是我藏了很久的一个秘密,两个女主角对我而言,其实是同一个人。

    过去的事就不多谈及了。

    我曾经在上海工作过一年半,见识过那里的高楼大厦和office lady们,曾在那时最有名的外滩18号酒吧喝酒眺望过黄浦江,也曾在深夜坐车经过漫长的高架路,透过玻璃俯瞰整个城市,觉得它那么陌生而哀伤。

    说真心话我并不那么喜欢上海,因为它太匆忙,高楼大厦太多,太压抑。我很愿意去上海旅行,走过那些现代时尚的街道,尝试考究的餐馆和咖啡店,但不喜欢在那里工作和定居。可居住在上海的一年半对我而言是宝贵的时光,至今经常念起。

    这部小说也是我对上海生活的纪念。

    小说中提及的很多地方,比如锦沧文华酒店、中信泰富广场、恒隆广场、金茂大厦、浦东机场,都是那时候经常要去的地方。我有时候坐在会议室里,看似认认真真地跟人谈判,心里却琢磨着“要是忽然外星人来轰炸”之类的事,二十九岁的时候我还是个满脑子怪念头的小孩。

    最主要的场景中信泰富广场是我以前办公的所在,楼下的麦当劳和大昌烧味算我以前的食堂,二楼的员工食堂也确实是有的,我还留着员工食堂的黄色饭卡。

    这部小说对我个人的重要性还在于,有些读者可能掠过的小小细节,便是我当初在上海的行迹。我写过不少作品了,多数作品是为了自娱和娱人,跟金庸先生写武侠的用意一样。但确有少数作品我可以说,“这就是我的人生啊。”

    《上海堡垒》是其中之一。

    除了《太空堡垒》和上海,这部小说的第三个素材是爱尔兰著名诗人叶芝。

    创作期间我一直在读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叶芝的诗集,听林海的《琵琶语》和雷光夏的《海上花》,这些元素都用在小说中了。但叶芝的个人经历基本上帮我构建了整条感情线,在小说开始引用叶芝的《当你年老时》,以示对诗人的敬意。

    爱尔兰诗人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当你年老时》收录在1893年出版的诗集《The Rose》中,是叶芝为一位著名女性茅德·冈所写。诗人一生爱慕茅德·冈,读叶芝诗的人都知道这段轶事,我简单引用如下:

    1889年1月30日,二十三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二十二岁,是一位驻北爱尔兰军校上校的女儿,不久前在她的父亲去世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茅德·冈不仅美丽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在感受到爱尔兰人民受到英裔欺压的悲惨状况之后,开始同情爱尔兰人民,毅然放弃了都柏林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活而投身到争取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中来,并且成为领导人之一。这在叶芝的心目中对于茅德·冈平添了一轮特殊的光晕。

    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而且一往情深,也曾这样描写过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叶芝深深地爱恋着她,但又因为她在他的心目中形成的高贵形象而感到无望,年轻的叶芝觉得自己“不成熟和缺乏成就”,所以,尽管恋情煎熬着他,但他并未对她表白,一则是因为羞怯,一则是因为觉得她不可能嫁给一个穷学生。

    茅德·冈一直对叶芝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信中传达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作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地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此后茅德·冈始终拒绝叶芝的追求。她在1903年嫁给了爱尔兰军官麦克布莱少校,这场婚姻后来颇有波折,甚至出现了灾难,可她十分固执,即使在婚事完全失意时,毅然拒绝叶芝的追求,尽管如此,叶芝对于她的爱慕终身不渝,因此,难以排解的痛苦充满了叶芝一生中的很长一段时光。

    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叶芝写下很多关于茅德·冈的诗歌,在数十年时光里,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茅德·冈不断激发叶芝的创作灵感,有时是激情的爱恋,有时是绝望的怨恨,更多的时候是爱和恨之间复杂的张力。

    《当你年老时》《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都是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

    我对于叶芝的了解仅限于读过他的一些诗作,但从诗人的故事中我整理出了这样一个懦弱的男孩爱慕一个女孩的故事。

    爱恨纠结,痛彻心肺。

    若干年后,这个曾经懦弱的少年站在了诺贝尔的领奖台上,获得极大的荣耀,可他的辉煌来得太晚,只能照亮自己,却照不到茅德·冈的额头。他在致辞时说:“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远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斯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

    我常想他的诗神是否是茅德·冈的模样。

    写下《当你年老时》的叶芝其实只有二十八岁,想象一下,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写下这样的诗篇,好似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诅咒发誓说,等你年老了,你便明白我对你的爱情,等那些仰慕你容颜的男人皆退却了,你会知道只有我还依然爱你。

    这是一个赌上了时间和生命的誓言,深情而激愤。

    某个朋友跟我说过一个观点,他说:“我们年轻的时候都相信,只有我们才最爱那个珍贵的女孩,只有我们才能给她们幸福。别人只会让她痛苦,她身边其他男人都是臭傻逼。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嫁给了别人,却一样可以幸福。男人在明白这件事的一瞬间,便开始苍老了。”

    但叶芝显然是个比一般男人固执得多的男人,他直到五十二岁才娶妻,其间持续向茅德·冈求婚,失败不甘后又向茅德·冈的养女求婚,百般作态,全被拒绝,堪称走投无路。直到他生命里的最后几个月他还写信约茅德·冈出来喝茶,依然被拒绝。他死后茅德·冈拒绝出席他的葬礼。

    叶芝的爱情到最后大约已经演变成一种偏执了,这份偏执的强烈,可见当初他沉沦爱情之深。

    说句不恭敬的话,茅德·冈跟叶芝算是冤家中的极品。前者年轻时是万人瞩目的女演员,光辉夺目的名媛,后者是一介穷学生,唯有心存仰慕。后者多年后冠盖满天下,前者则垂垂老矣。两人的身份始终都不匹配。

    而且茅德·冈是一个浪漫的文艺青年,1908年她曾写信给叶芝说自己被某种感觉抓住了:“昨天晚上11点一刻,我穿上了你身体和思想的外衣,渴望着来到你的身旁。”说良心话我要是叶芝看到这话我估计会立刻穿衣剃须去赴这场定情约会……但茅德·冈真心只是在跟叶芝交流性灵……你说你交流性灵何必写得那么惹人遐思……其次茅德·冈的骄傲和个性至死不改,说不爱就不爱,直到她再婚了又死了老公也还是不爱,叶芝你等到死都没用!可叶芝就吃茅德·冈那一套,给吃得死死的,还固执。

    我写过不少小说了,有人评论说我无论写什么小说里面都有爱情,所以事实上是个言情小说家。我总反驳说金庸的15部武侠里也部部都有爱情,莫非也是言情小说家?

    其实爱情是个多么宏大的主题啊,连同我这一辈的作者,上溯到古希腊的剧作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小说,都难以说清它。

    我觉得自己本质上是个对爱情和女性缺乏了解的人,这一点就像江洋。

    茅德·冈之于叶芝,林澜之于江洋,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其实我没有什么结论的。写那么长的故事,到结尾凝结为“晚安,好好睡”五个字,林澜却终究没有对江洋讲过她自己的心。我以为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林澜死了,而是跨越十三年,江洋隐约看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什么,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

    回想林澜和江洋那场如在错身巷中的相逢,和苹果花旁的茅德·冈,其后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

    有些瞬间的存在从开始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一些笑容的绽放仅仅为了被回忆。

    《太空堡垒》有本原画集,我很喜欢里面美树本晴彦的水彩风,用色温暖而苍老,像是水洗风吹日晒之后,失色在时光里的老相片。

    池上听雷阶前看雨,花开千年人犹不老,终究只是年少时候的梦想。

    《上海堡垒》写于2006年上半年,那年我二十九岁。

    这是一部混杂了很多个人情感的小说,如今回头去修改,不胜唏嘘。有些人物的身上深深刻着自己的影子,有的则是自己曾经爱慕的女孩。语言文字仓促凌乱却又有力,就像醉中狂草。确实,这本书的结局是在一场大醉中写成的。在修改时,我尽量避免改动那种恣意流露的、狂乱的情绪,以保持其原貌。

    人不能用三十多岁的成熟来否认二十多岁的年少孤独。

    故事的主线没有任何变化,增加了不少细节,其中好些细节是六年前就已经想好甚至写了片段的,只是当时时间仓促没能加入小说里,新增的篇幅大约30%。人物设定上也做了一些修改,吐槽了作家圈里的好些朋友,把他们的形象引入故事,细心读的话不难从文中发现他们的身影。

    小说带有向《太空堡垒》致敬的意思,这是一部很老的动画片,由日本动漫大师美树本晴彦做人物设计和脚本,日文版名为《超时空要塞》。后来美国人把它买去重新译制,改名为《太空堡垒》,大约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各省电视台都播过。

    跟同为科幻动画神作的《EVA》比起来,《太空堡垒》显得明快浪漫。故事说人类挖掘出一艘外星坠落的巨型宇宙飞船,经过修理改装之后成为人类第一艘外太空母舰,名为“太空堡垒”。母舰极其巨大,装载瓦尔基利变形战斗机,并且在一次空间跳跃的时候把一座小城市吸收到了船舱内,于是在他们的征途上,战斗机飞行员们还能逛街和约会女孩。

    看过那部动画的人都不难理解,虽然是完全南辕北辙的故事,但《上海堡垒》和《太空堡垒》的设计元素是非常相似的。感谢那部老动画片伴我度过了少年时代。

    我在里面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Lisa Hayes,女司令官,她的任务是分配任务给战斗机驾驶员们,虽然头衔很吓人,但只是个年轻女孩,优秀而知性,头发烫成大卷(后来在跟男主角历险中落水而变成直长发),总是低垂眼帘,很难看清她的表情。林澜的外形设计多参考她的形象。

    路依依的形象则参考了《太空堡垒》中另一位女主角,歌姬林明美。当然,私以为路依依比林明美聪明、可爱也懂事多了。

    看起来林澜和路依依的性格区别如此之大,但实际上源自同一个女孩。这是我藏了很久的一个秘密,两个女主角对我而言,其实是同一个人。

    过去的事就不多谈及了。

    我曾经在上海工作过一年半,见识过那里的高楼大厦和office lady们,曾在那时最有名的外滩18号酒吧喝酒眺望过黄浦江,也曾在深夜坐车经过漫长的高架路,透过玻璃俯瞰整个城市,觉得它那么陌生而哀伤。

    说真心话我并不那么喜欢上海,因为它太匆忙,高楼大厦太多,太压抑。我很愿意去上海旅行,走过那些现代时尚的街道,尝试考究的餐馆和咖啡店,但不喜欢在那里工作和定居。可居住在上海的一年半对我而言是宝贵的时光,至今经常念起。

    这部小说也是我对上海生活的纪念。

    小说中提及的很多地方,比如锦沧文华酒店、中信泰富广场、恒隆广场、金茂大厦、浦东机场,都是那时候经常要去的地方。我有时候坐在会议室里,看似认认真真地跟人谈判,心里却琢磨着“要是忽然外星人来轰炸”之类的事,二十九岁的时候我还是个满脑子怪念头的小孩。

    最主要的场景中信泰富广场是我以前办公的所在,楼下的麦当劳和大昌烧味算我以前的食堂,二楼的员工食堂也确实是有的,我还留着员工食堂的黄色饭卡。

    这部小说对我个人的重要性还在于,有些读者可能掠过的小小细节,便是我当初在上海的行迹。我写过不少作品了,多数作品是为了自娱和娱人,跟金庸先生写武侠的用意一样。但确有少数作品我可以说,“这就是我的人生啊。”

    《上海堡垒》是其中之一。

    除了《太空堡垒》和上海,这部小说的第三个素材是爱尔兰著名诗人叶芝。

    创作期间我一直在读茨威格的《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叶芝的诗集,听林海的《琵琶语》和雷光夏的《海上花》,这些元素都用在小说中了。但叶芝的个人经历基本上帮我构建了整条感情线,在小说开始引用叶芝的《当你年老时》,以示对诗人的敬意。

    爱尔兰诗人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当你年老时》收录在1893年出版的诗集《The Rose》中,是叶芝为一位著名女性茅德·冈所写。诗人一生爱慕茅德·冈,读叶芝诗的人都知道这段轶事,我简单引用如下:

    1889年1月30日,二十三岁的叶芝第一次遇见了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她时年二十二岁,是一位驻北爱尔兰军校上校的女儿,不久前在她的父亲去世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茅德·冈不仅美丽非凡,苗条动人,而且,她在感受到爱尔兰人民受到英裔欺压的悲惨状况之后,开始同情爱尔兰人民,毅然放弃了都柏林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活而投身到争取爱尔兰民族独立的运动中来,并且成为领导人之一。这在叶芝的心目中对于茅德·冈平添了一轮特殊的光晕。

    叶芝对于茅德·冈一见钟情,而且一往情深,也曾这样描写过他第一次见到茅德·冈的情形:“她伫立窗畔,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她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叶芝深深地爱恋着她,但又因为她在他的心目中形成的高贵形象而感到无望,年轻的叶芝觉得自己“不成熟和缺乏成就”,所以,尽管恋情煎熬着他,但他并未对她表白,一则是因为羞怯,一则是因为觉得她不可能嫁给一个穷学生。

    茅德·冈一直对叶芝若即若离,1891年7月,叶芝误解了她在给自己的信中传达的信息,以为她对自己作了爱情的暗示,立即兴冲冲地跑去第一次向茅德·冈求婚。她拒绝了,说她不能和他结婚,但希望和叶芝保持友谊。此后茅德·冈始终拒绝叶芝的追求。她在1903年嫁给了爱尔兰军官麦克布莱少校,这场婚姻后来颇有波折,甚至出现了灾难,可她十分固执,即使在婚事完全失意时,毅然拒绝叶芝的追求,尽管如此,叶芝对于她的爱慕终身不渝,因此,难以排解的痛苦充满了叶芝一生中的很长一段时光。

    爱情无望的痛苦和不幸,促使叶芝写下很多关于茅德·冈的诗歌,在数十年时光里,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茅德·冈不断激发叶芝的创作灵感,有时是激情的爱恋,有时是绝望的怨恨,更多的时候是爱和恨之间复杂的张力。

    《当你年老时》《他希望得到天堂中的锦绣》《白鸟》《和解》《反对无价值的称赞》……都是叶芝为茅德·冈写下的名篇。

    我对于叶芝的了解仅限于读过他的一些诗作,但从诗人的故事中我整理出了这样一个懦弱的男孩爱慕一个女孩的故事。

    爱恨纠结,痛彻心肺。

    若干年后,这个曾经懦弱的少年站在了诺贝尔的领奖台上,获得极大的荣耀,可他的辉煌来得太晚,只能照亮自己,却照不到茅德·冈的额头。他在致辞时说:“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远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斯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

    我常想他的诗神是否是茅德·冈的模样。

    写下《当你年老时》的叶芝其实只有二十八岁,想象一下,一个二十八岁的男人写下这样的诗篇,好似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诅咒发誓说,等你年老了,你便明白我对你的爱情,等那些仰慕你容颜的男人皆退却了,你会知道只有我还依然爱你。

    这是一个赌上了时间和生命的誓言,深情而激愤。

    某个朋友跟我说过一个观点,他说:“我们年轻的时候都相信,只有我们才最爱那个珍贵的女孩,只有我们才能给她们幸福。别人只会让她痛苦,她身边其他男人都是臭傻逼。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们才不得不承认,原来她嫁给了别人,却一样可以幸福。男人在明白这件事的一瞬间,便开始苍老了。”

    但叶芝显然是个比一般男人固执得多的男人,他直到五十二岁才娶妻,其间持续向茅德·冈求婚,失败不甘后又向茅德·冈的养女求婚,百般作态,全被拒绝,堪称走投无路。直到他生命里的最后几个月他还写信约茅德·冈出来喝茶,依然被拒绝。他死后茅德·冈拒绝出席他的葬礼。

    叶芝的爱情到最后大约已经演变成一种偏执了,这份偏执的强烈,可见当初他沉沦爱情之深。

    说句不恭敬的话,茅德·冈跟叶芝算是冤家中的极品。前者年轻时是万人瞩目的女演员,光辉夺目的名媛,后者是一介穷学生,唯有心存仰慕。后者多年后冠盖满天下,前者则垂垂老矣。两人的身份始终都不匹配。

    而且茅德·冈是一个浪漫的文艺青年,1908年她曾写信给叶芝说自己被某种感觉抓住了:“昨天晚上11点一刻,我穿上了你身体和思想的外衣,渴望着来到你的身旁。”说良心话我要是叶芝看到这话我估计会立刻穿衣剃须去赴这场定情约会……但茅德·冈真心只是在跟叶芝交流性灵……你说你交流性灵何必写得那么惹人遐思……其次茅德·冈的骄傲和个性至死不改,说不爱就不爱,直到她再婚了又死了老公也还是不爱,叶芝你等到死都没用!可叶芝就吃茅德·冈那一套,给吃得死死的,还固执。

    我写过不少小说了,有人评论说我无论写什么小说里面都有爱情,所以事实上是个言情小说家。我总反驳说金庸的15部武侠里也部部都有爱情,莫非也是言情小说家?

    其实爱情是个多么宏大的主题啊,连同我这一辈的作者,上溯到古希腊的剧作家,人类历史上的所有小说,都难以说清它。

    我觉得自己本质上是个对爱情和女性缺乏了解的人,这一点就像江洋。

    茅德·冈之于叶芝,林澜之于江洋,到底是怎样的感情,其实我没有什么结论的。写那么长的故事,到结尾凝结为“晚安,好好睡”五个字,林澜却终究没有对江洋讲过她自己的心。我以为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林澜死了,而是跨越十三年,江洋隐约看见过去的林澜在对他诉说什么,却如隔着群山万壑,听不见声音。

    回想林澜和江洋那场如在错身巷中的相逢,和苹果花旁的茅德·冈,其后那么悲伤,只因当时那么美。

    有些瞬间的存在从开始就是为了被缅怀,有一些笑容的绽放仅仅为了被回忆。

    《太空堡垒》有本原画集,我很喜欢里面美树本晴彦的水彩风,用色温暖而苍老,像是水洗风吹日晒之后,失色在时光里的老相片。

    池上听雷阶前看雨,花开千年人犹不老,终究只是年少时候的梦想。

    附:《当你年老时》英文版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ong a crowd of stars.

    台北红玫瑰

    ——《蝴蝶风暴》自序

    最近在重听《台北红玫瑰》,罗大佑的老歌。

    我的旧硬盘上有罗大佑的全集。高中时我在华语女歌手中最喜欢陈淑桦,在男歌手中最爱罗大佑。当然我也喜欢过王杰、孙楠和刘德华,罗大佑并非我唯一的心头好,我也对人说过罗大佑的作品良莠不齐,极好的也不过是《你的样子》等寥寥几首。

    可某种男人的热情真是不死的,只等时间到来你自然会明白。我接上旧硬盘重听罗大佑的集子,听到《台北红玫瑰》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再次拜倒在那个男人的牛仔裤、吉他和墨镜之下。那么多的绝望和彷徨纠缠在一起,像是地缚灵带着愤怒在街头恣意游荡和吼叫,可街上人来人往,却无人听见它的声音。

    是首老得不能再老的老歌了,可有些东西是不会轻易随着时间磨灭的,譬如《台北红玫瑰》,1994年11月发行。十多年之后我才静下心来细听,被它里面历久不变的锋刃击中,那是一柄支离破碎的刀,但依然够锋利、够残酷。

    我瞬间就沉默了,耳边嘶哑的声音绕梁三日,人如在梦中。

    罗大佑的歌对很多人都是种挑战,他嘶哑的嗓子实在不适合当一个歌手,简单地说就是个破锣嗓子,过于个人的风格也让人在喜欢他的某首歌的同时拒绝他的其他歌。但对于那些没听过罗大佑歌的人,我给出一个建议,在你不喜欢他的时候最好不要鄙视他,以免将来你忽然感觉到某首他的老歌在硬盘盒里强烈地震动,连着你的灵魂一起,你会后悔当年的愚蠢。

    这个男人被称为教父,是因为他把自己的精神投入宗教那样的熔炉中反复锤炼吧?我常常会回去听《教父》中那些带着强烈西西里气息的插曲,然后不由自主地整天地哼。于是理解了那些意大利人的执着,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可以残忍地砍下敌人的大腿,却忠于家族和血统。在那样的世界里,除了同是西西里人的血,还有多少可以相信可以依赖呢?于是即使向往平静生活的人也只能选择糖,低下头对教父献上盐和面包。

    听过一则不靠谱的传闻,是关于在洛杉矶的华人黑手党。在美国的华人说到这些人的时候有种奇怪的尊崇,一个年纪很大的华人对我说,曾经华人黑手党要在洛杉矶和对手争夺地盘,于是一个在加拿大的“兄弟”带着整整一后备厢的雷鸣顿猎枪从加拿大开车前往洛杉矶,冒着进大狱的危险经过国境线继续南下,他不停地靠抽烟支撑精神,苦熬将近48个小时才赶到目的地,最后“兄弟们”扛着他送来的枪支冲上了远说不上“正义”的战场。

    最近心情有点低沉,于是听罗大佑的歌,写完了《蝴蝶风暴》。

    无法形容写这个故事时的心情,像是看见一群华丽的男人站在黑色的祭坛下,他们提着枪,一个接着一个地对着前面的人扣动扳机。

    我想象内森·曼在绝对的黑暗中伸出他的手来,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可是能看见手上流下的鲜血。

    那大概就是“洛伦兹男人帮”的誓言吧?无论变成权力者的内森·曼,或者是作为独裁者和英雄的彭·鲍尔吉,还有死在费尔南斯枪声中的那些人,可以孤独地走上权力巅峰或者以自己的尸骨做队友的垫脚石,但是不低头,也不要怯懦卑微地死去或者生活。

    是用尽了全部力量的人生啊。

    《台北红玫瑰》真是可以把庞龙的《两只蝴蝶》一直踩踩踩踩到地狱深处的一首老歌,虽然带着同样浓重的烟花脂粉气。

    我的MP3库里还有当年搜集的评论,谈到这首歌的时候评论者说:“《台北红玫瑰》是罗大佑多年来第一首曲风如此妖娆的情歌,摆在众多表情严肃的作品中间,显得格外惹眼。”

    罗大佑在耳机中用他破锣般的嗓子低唱:

    开心的关心的真心的变心的成败未知的是谁

    多亏在生命中化身作救主的你早已做了准备

    欢心的伤心的痴心的负心的爱恨交织又是谁

    多谢在生命中化身做知己的你为我做个奉陪

    真的是曲风妖娆么?真的是情歌么?虽说每个人都是在评论自己心中的罗大佑,不过这个偏差也太大了吧?大得让人想笑。

    他哪里是在对情人示好?他是在说自己无路可退。这个男人一生的曲风都在变变变变变变变,一直向前向前再向前,我不知道是否还有第二个歌手像他这样,大概他是不能不变吧,因为没有退路。

    这是一个注定孤独的男人,他也并不在乎自己的人生会变得如此悲哀凄厉,他在暴风雨中歌唱最美好却已经永远成为记忆的东西,或者他会故作潇洒地在他的黑西装上插一朵妖艳的玫瑰,或者他戴上墨镜扎上头巾,用斜乜的很拽的眼神看着你。

    眼神?你真的可以看清这个男人的眼神么?

    这是一个被铁丝固定在十字架上的灵魂,你走近他,他抬头看着你,眼珠滚动在眼眶中,像是两只干瘪的桃子,然而他还能用他沙哑的声音说:“我还未死去。”

    荒芜而空虚的世界

    ——《涿鹿》自序

    做出版的朋友说:“我们做《涿鹿》吧,你也别改了,直接给我就得,剩下的我来安排。”

    其实我非但不想改这部作品,甚至不愿打开来再看一遍,更不必提去完成这个不知所云的故事。但是我还是说你给我点时间改改吧,过两周我给你消息。

    我不能肯定自己是不愿,还是不能续完当初那个故事。

    现在回忆起来,很难想象自己曾在一个月内写完十五万字,只为写完一个荒诞的故事,用我自己的言辞描述一个想作鸵鸟的懦夫最后横死在熊熊的烈火中。

    现在无论你给我多高的酬劳,我都不会每天五千字写任何故事了,宁愿用多余的时间坐在家里发呆。但是写《涿鹿》的时候,我竟然想过当我写完这个故事,即使让我死我也没有太多的遗憾。

    那时我该说的已经说完,我作为文学青年的感性生命已经结束。

    那是怎样的一段时光啊,每个夜晚我都在写,凌晨初晓的时候疲惫地躺到床上,仿佛一只吸血鬼躺进他的棺材。我厌恶那种憔悴的面容,更加厌恶自己忧郁的神情,我期望新的生活,我可以做完自己的本份,在阳光下懒懒散散地睡觉,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简单单的日子,一如海子说砍柴喂马周游世界。

    但在那之前,我要先写完这个故事。

    人可以燃烧精神的火焰一个月,或者还能更长些,但不是永远,否则会被自己的火烧死。

    钱钟书说回看《围城》的时候,“骇且笑”。每次翻看《涿鹿》的时候,我都会被那种狂乱和幼稚弄得心烦意乱,我不敢回想自己曾有如此绝望的挣扎,那些笑话豪言壮语仿佛疯子无逻辑的臆语,让我自己也惊恐,经常想关闭文档远离那个疯子的世界。

    可虽然过了很多年,我早已不复当初的自己,却依然可以读出那个疯子曾有的理想与努力。

    那个疯子,就是过去的我啊。

    “我们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想世界上只有不多的人,如罗大佑,才可以把这种庸俗的唱词唱得如此悲凉。唯有当你真正吃过苦,为了某个很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潦倒过,你才会坦然地说出这句话来,而不在乎任何人对你报以冷眼。

    我彻夜地翻看《涿鹿》,渐渐地不再惊骇也不再烦躁。我能感觉到那种字里行间泛起的灰色,知道自己曾用何等真实的心去写这样一部并没有几人看的荒诞故事。某个瞬间,我甚至有一点骄傲,就像我曾经对一个朋友说的,我说理想的力度并不在于这个理想是不是很正确,而是在于拥有这个理想的人有多么固执。

    我以前很愚蠢,为了某种理想历尽了艰苦。但当我不再愚蠢的时候,我开始怅然若失。

    所以我要完成这本书,在这个月的12号或者13号之前,我要把一本完整的书交在出版社的手里去审稿。我有一周多一些的时间去为我曾经的一段时光彻底收尾。

    很久以前我就想过,我的一生要写一本书,在这本书中,我将不在意任何读者的看法,无视于他们的赞扬或者冷眼,我要说一个仅仅属于我自己的故事,让我的影子投射在那些故事中人物的身上,恣意舞蹈。

    在这本属于我自己的书里,我将以近乎帝王的姿势站立在我所能到达的最高的山峰上去俯瞰大地。无论我所见的是什么,我都将以我最大的勇敢去面对。

    把蚩尤那个懦弱的影子永远从我自己身体中踢出去!

    以前有个人说我是个很现实的人,一点也不像想的那么感性。当我回头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忽然流露出不自然的冷笑,我想原来那个人并不懂我,当然也就绝无权利奢评我的为人。

    在我心里《涿鹿》是片荒芜而空虚的世界,我愿意也仅愿意以这个世界和那些夸父般追逐红日的人共享,如果没有,那么我不在意独自一人站在这个世界的角落中。

    让那些不能解我的人,都在此灰飞烟灭。

    这是我第一本也是最后一本这样风格的作品,我将向过去的理想说再见,看见自己背后有一个影子轰然倒下。

    《此间的少年》?《此间的少年》又算什么呢?

    那好,就这么开始,很多年以前……

    光明神话

    ——《光明皇帝》自序

    写《光明皇帝》只是因为我那时在思考人能否和神对抗,某段时间里我一直被神学和哲学的问题困扰。

    在这部像奇幻又像武侠的小说里,我想写一场人类需要竭尽所有去对抗神的战争,这里面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和明尊教的降世神明“光明皇帝”有关,但他们本身都是人类,平凡的卑微的人类,有时英勇、有时怯懦、有时真诚、有时虚伪的人类。他们彼此互相斗争,可又有一个最最关键的共同特点使得他们必须携手——他们都具备爱恨情愁,都是在情感的漩涡中焦煎的“人”。

    神话可能是最早的小说,无论北欧神话、罗马神话、希腊神话还是中国上古神话,都讲述一群超自然的神明,可他们却具备人的感情。所以神话最终还是在讲述人的故事,所以宙斯才会和人类的女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欢好,生下了众多的半神;周穆王见西王母会宾主酬唱;亚萨神族的大神兼巨人洛基会为了跟修建围墙的工匠们赖账而放出小母马去勾引那匹神骏,生下奥丁的八足坐骑。

    不看神力的因素,很多神明都和人类一样,拥有感情,有时甚至是可爱的。

    但也不乏试图颠覆这个传统的人,比如庵野秀明。他太有名了,无需我赘述,很多观众已经把他的内心翻过来覆过去地挖掘了七八遍,写成帖子挂在网上,连他一个西班牙语词汇的拼写错误都能在论坛中引起争论。在这篇短短的自序中我不想讨论庵野的故事,我感兴趣的只有一点,这部作品的主线——人拿起了武器对抗神。

    使徒们就是《圣经》中的天使,它们幻化为巨大的异形攻击人类脆弱的城市,它们的力量无可匹敌,人类的武器完全无法伤害它们。于是人类仅能采取的战术是窃取神的力量,以生物手段仿制了使徒,把战争演化为使徒和使徒的伟大力量的拼杀。

    庵野并未把《EVA》处理成神界的战争片,接着他开始讨论人类的感情在这场神战中的价值。

    故事迅速展开,控制了人造使徒的一号机二号机,它们具备使徒的力量和人类的意志,那时因为人的感情在控制它们,自我牺牲的真治的母亲,发疯的明日香的母亲,而坐在驾驶舱中的是她们的孩子。人类用感情作为武器去对抗天使,这是最脆弱的武器,但也无比强大。

    人类的血脉中是否存在超越神性的勇敢?

    庵野不是唯一一个想到这个点子的人,Diablo游戏背景也有类似的概念,光明和黑暗是贯穿整个游戏的两大阵营,而人类则是两者之间的徘徊者。人不是神的盟军,也不甘心沦为黑暗的仆从。神魔双方都在努力地把这个中立阵营拉到自己的身边,神用宗教去感化,恶魔用欲望去诱惑,战场上流着人类的鲜血。暴雪狡黠地暗示神并非绝对的正义,比如依祖尔的临终遗言。

    神永远都是站在神的立场上,不是为了人类。唯一一个为了人类而放弃不朽之身的大天使泰瑞尔,其实是个天国的叛逆。

    这一点在北欧神话中也有所体现,奥丁仅仅为了和他的妻子斗气,就撺掇他养大的人类孩子把他的亲生哥哥推向无边的大海,这样他可以说明他的神力比妻子的伟大,因为养大哥哥的是他的妻子。这时神的本性残酷得令人害怕,他养大这个孩子,并非对这个孩子有深刻的感情,而是这孩子是他游戏的棋子。

    我把这些残酷和黑色的东西融入了《光明皇帝》,并且坚信唯一可以战胜神的是我们的感情。

    除了相信它,我实在不知道我还能相信什么。

    《光明皇帝》的宗教背景是明尊教,也就是《倚天屠龙记》中提到的明教,但《倚天屠龙记》并未深入讲述明尊教的教义,只是让它作为江湖上的魔教出现,更多的是四大护教法王和五散人神乎其技的武功描写。

    明尊教一度在中国广泛流传,后来朝廷对于这个“食菜事魔”的团体表示不安,于是下令取缔,其间颇多杀戮。至今存世有福建的草庵摩尼光堂,可能是仅存的明尊教庙宇。因为一直没有成为全国性的宗教,只是在一时一地兴盛,所以现在已经很难确认为何明尊教遭到当时朝廷严厉的镇压,也许只是不想这种外来宗教挑战孔孟思想的正统地位。中国古代的主流观念对外来宗教都是排斥的,投奔异教乃至出家僧尼都是属于家谱“五不录”的第五种,意即令家族蒙羞而不能载入家谱供奉在祠堂中。

    当然也可能是明尊教曾经有过地域性的大规模活动,甚至对抗官府,中国古代偶尔会有很有趣的自由追求,我在北大修中国古代史的时候,教授曾说宋时一个号召性自由的教派深得某地民众拥护,往往举村投奔,官府震怖而采取高压手段,百姓群体退入山中固守,虽死无一人投降。不过事实上《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活动,在历史上是没有的,刘福通等追捧的还是弥勒下生的白莲教教义。

    明尊教的创始人摩尼本身也并无运气,最后死于宗教纷争。他是一个孔子一样周游列国的布道者,对于自己的教义和理想非常坚持。他的教义有七拼八凑之嫌,某种程度上缺乏严肃性。这本书里所谓的“光明皇帝”,源自明尊教历史上最大的起义首领白铁余的自称“光明圣皇帝”,而在明尊教教义里,下降到人间的事实上是“平等王”,平等王的名字是耶稣,是摩尼从基督教中借用的。

    明尊教就是这样一个综合了基督教、拜火教和佛教的宗教系统,看得出它希望各个宗教经典都能为自己所用,成就自己在宗教理论上的体系,但是很不幸的是它并未能像佛教神话收编婆罗门神话那样获得成功。

    明尊教的教义虽然没有佛教的复杂,但也不是区区一篇短文可以说完的,将来有机会希望能够单独撰写一篇文章讲讲这些崇尚光明的理想主义者。

    感谢大家阅读这部小说的耐心,它写作于2002年前后,因为一直缺乏足够的时间修改和重整,搁置了很久,和我后来的《九州缥缈录》等作品区别很大。蒙今古传奇杂志社木剑客和凤歌的欣赏,得以先将前传修改刊出,不胜荣幸,在此郑重地说声感谢。

    最后向大家表示歉意,因为无论是在《光明皇帝》写作过程中和这篇序言的写作中,我都缺乏上网和图书馆的便利,所以凭着以前的一点历史积累,没有深入地查阅历史资料和宗教学方面的书籍,或有脱漏错缪的地方,请读者们予以谅解。

    浩瀚的战场

    ——《九州缥缈录》跋

    相信愿意打开这本书的读者,多数无须我赘述《九州缥缈录》的写作动机,我也一直以为出版的自序和跋其实就是出版商免费提供给作者的个人秀舞台,在这里你可以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地谈论哲学和梦想乃至于未婚男作家还可以借便征婚,完全不必为此负责,更不必存什么文以载道的心愿。好比我们自己杂志的刊首语栏目,编辑们每期都特别为我保留,供我抒发在彻夜加班之后因为头脑短路而陷入的某种人生迷惘和哲学悖论。

    所以这篇《跋》也就只是我在困倦时候的一些唠叨,就像很多年以前我在北大的自习室里翻书翻得平趴在桌面上,闭眼锁眉掉进黑甜乡里,这时候离我不远的兄弟就会听见我嘴里蹦出一些似乎深有哲理又怎么都联系不到一起去的词儿。前些日子一个从美国回来的故友来访,坚称他从那时起就认定我必定成为作家,这个论断好比我一位见居乡间的尊长坚称他家女儿所以能幼年留美、以25岁拿到电子工程的博士并且拿到三份工作邀请是因为小妮子从小就喜欢拔插头,少时对于电器便有爱好。

    不过有时候我想也许这是真的,就像蝴蝶效应,古人亦云大风起于青萍之末。释家说缘起,我深以为然。

    朋友Y问我对于《缥缈录》的定位是什么。我说我不知道,我觉得它和市面上任何一本书都不像,不像奇幻也不像历史,不像言情也不像武侠,如果硬要说,它只是一次背叛。背叛我自己对于善恶和理想的一贯看法,而去尝试把一群人物像是一打枯叶那样置于历史的浩瀚洪流中,去看他们身不由己地翻卷和沉浮,成功或者失败,守护或者屠杀,欢聚或者别离,都身不由己。

    我想那该是一个最浩瀚的战场,但是英雄们却没有退路,只能永无休止地挥舞自己手中的武器。

    我不多的一点积累源自国学。儿时父亲以为但凡是文化之人,必先精通诗词古文,《古文观止》和《毛诗选注》是必备的,别的随意。后来我浮槎于海,到了美国中部的一个大城镇,所幸学校资源丰富,竟有中文典籍整整一馆。可惜虽然能找到民国年间出版的《关壮缪公文集》,新的出版物却少得可怜,唯有一套金庸全集,被人翻来覆去地借,从无一套书完整上架的时候。于是我在那里度过了大约两年的“书不读汉唐以下”的生活,总是成捆成捆地搬回先秦诸子和史家的学说,然后囫囵吞枣,其中影响我最深的其实只有一部的一个章节,《后汉书》的《王莽传》。

    脱离了历史课本去看他的一生,我忽然迷惑起来,王莽是个该如何去定义的人呢?一个野心勃勃的篡国之贼,一个老谋深算的权臣,或者是一个存有伟大理想的疯子?他是为了什么而努力多年去篡取一个政权,他又是为什么会以如此悲壮的死亡来迎接他的失败?我读到最后不能不对这个人的内心展开无边界的想象,在敌人即将冲杀进来的时候,他以皇帝盛装坐在座垫上,胸前配有礼仪用的匕首,按照北斗的方位持续地旋转着他的座垫,确保他以君临天下的尊严死去。这种执着并非一个心机深沉的老贼可以有的,字里行间能感觉到这个人在内心里对自己的认同,他确实认为他是天命之主了,他也有义务维护这个天下,他要从腐败的当权者手中以古老的禅让制度取回“天授”的权力,也是为了他掀起了新朝的诸多的失败的改革,真真正正地想做一个开明的英主。

    我的思维不能洞穿这个人的厚度,他超过了我思维的锋锐,把我挡在了外面。我发现我无法用简单的几个词善恶忠奸怯懦勇敢英雄枭雄去描述这个人物,语言在此变得苍白无力,接触不到本质。我开始不能自抑地思索一些形而上的问题,对于善恶的简单原则和个人之于整个环境的力量开始质疑,最后是一个个体为什么而存在。我求助于其他的一些历史集子和社会学的闲书,结果是更加地迷惑,我开始怀疑曹操所以没有取代汉朝的统治或许并不是像司马昭那样要留给自己的儿子,而是君臣的正统依旧是一个压在他双肩上的沉重压力,让他一生都无法解脱他至少要在名义上是为汉家去维护他的统治。这是一个曾经设下五色棒秉公执法的年轻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冲击使得他变成了一个权主?而李鸿章写给朋友的信说其实北洋的军力维持不过是一个纸糊的房子,必须不断地填纸才能让它维持一个威慑的规模,而不堪一战,这个变成了他主张外交解决中日冲突的核心线索之一。事隔多年无法去揣摩李中堂这封信是否是怯战的托词,不过我确实钦佩这个签署了巨额赔款的老人,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当时的中国,他不去,谁去呢?即使那个签字是屈辱的不公的,李中堂还是签了下去,是为了他自己的乌纱,还是他作为总理中国的人无可逃避的义务?

    我的思绪开始爆炸了,我从一个小小的历史课本的框子里钻出来,面对一场席卷而来的洪流。就像我有一个从未发布的写姬野幼年的中篇《墨瞳儿》,姬野的母亲对他说:“野儿,要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这个答应了母亲的孩子终于不能不离开母亲的怀抱,要去以自己的胸口挡住乱世洪流的冲击时,才发现原来在那个时代活下去本身就是如此一件艰难残酷的使命,更勿论“好好地活下去”。

    我战栗着觉得自己开始走近真实了——相对的真实——我开始从正反和黑白两个方面去思考人的本身,渐渐地也就没有正反和黑白,世界变成了一个没有边际的战场,人人挥舞着武器冲杀。他们混在一起,看不清彼此服饰的颜色,被整个世界的灰尘所湮没。

    我尝试着把那个世界复制在小说里,这是《九州缥缈录》诞生的原因。

    这一卷本包含了《虎牙》和《苍云古齿》,没有能控制住字数,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

    字数爆棚的原因是人物关系开始爆棚了,苏舜卿的出场导致天驱武士团“三十年血案”的大背景开始暴露出来。这个背景可以解释翼天瞻的叛逃、赢无翳的老师、白毅和天驱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息衍那段山贼历史,一瞬间无数的人物蜂拥而出,我在一张废纸上尝试着画出这些人物的关系,从前代的“七宗主”开始,一直画到新一代的“七宗主”,最后我不得不从A4纸的正面绕到背面去画,才得以把这个可怕的人物关系图完成。

    我预感到自己要危险了,将来我势必得在家里的一整面墙上才能完成整个《九州缥缈录》的人物关系图表,而它设定的庞大使得它越是接近一个真实的历史篇章,我越是感到不胜重负,在那些真实历史中修改而来的故事片段中,觉得自己的力量无法拢住它们了。历史的巨大力量像是一头狂暴的龙,毕竟不是一个人所能掌握的。所以这次的出版日期稍微拖后,我花了很多时间去整理协调,也请大家原谅。

    在此一个小小的预告是《九州缥缈录III·天下名将》在出版列表的下一位,随着东陆四大名将和雄狮赢无翳的出场,我们将进入胤末燮初真正的战场。如果大家还有兴趣继续打开这一轴腥风血雨的乱世长卷,那么我在长卷的尽头等待大家。

    最后不能免俗的要感谢一些人。感谢我的出版人Y及夫人,Y是我师兄和出版策划,诚然一名“铁索横江”,做事滴水不漏,每每是把封面和假书乃至全套班子摊开在我面前,微笑着告诉我稿子一到即可修改下厂,俨然我不写完便是愧对江东父老,纵然他不杀我,我也应该自有沉江的觉悟,最后他躺在我宾馆的床上看报,看我现场改完了最后一节,拿着U盘扬长而去,不胜潇洒,我心仰慕;又要感谢编辑部的女孩们,虽然我承认我有时觉得她们和Y一样恐怖;最后我需要感谢我的所有读者,因为有了你们的存在,我才至今还没有被尘世的灰所淹没,而会在安静和不安静的黑夜里,打开我的笔记本。

    还得感谢一下冯唐。他来上海签售,送我一本他的新书《18岁给我一个姑娘》,此书诚然未婚男青年之蒙汗药,我于是破了四五年不读长篇小说的戒。彼时我正苦闷于吕归尘之于南淮城小太妹羽然的感情是如何的日久不能突进,而封闭在中信泰富的写字楼里,终日只听见华丽的高跟鞋声,看见紧窄的套裙,闻见从HUGO到GIVENCH的香水味道,活泼泼扑面而来的小太妹竟是苦思而不得其芳踪,忽有满本书的少年流氓横陈在我面前,当即大喜,连夜挥墨,故此冯唐兄堪称此书编外援军,在此致谢。

    我们的小世界

    ——《此间的少年》自序

    前些天把《此间的少年》的影视版权卖掉了,策划问我是否愿意自己担任《此间的少年》的编剧,我说我做不到,我很愿意看电视剧或者电影版本的“此间”,但我无法自己动笔修改它。

    那就是我的青春,我已经无法回头去修改它。

    我曾经觉得自己会拥有无尽可能的人生,那时候我的世界很小很小。

    就像一个婴儿从摇篮中爬出来,在他的眼里家里的客厅大得就像整个世界。他使劲地爬向前方,爬过他的婴儿车、越过他的玩具铁路、避开追着他汪汪叫的狗狗,他还叼着一卷卫生纸以免尿湿了尿布好更换……这是一场壮志激昂热血沸腾的旅行,他累得哼哧哼哧……最终他抵达终点——摸到了客厅另一侧的门,拍着小手为自己欢呼。他已经完成了人生中第一场奇迹般的旅行,将来他还要去更远的地方,他幻想着草原、沙漠、大海和星空,他觉得这一切都难不倒他。就是用这样的热血和志气,他哪里都能去。

    他悄悄地把门打开了一线。这是一个错误,外面的光照进来的时候,他惊得瞪大了眼睛,压抑不住的巨大惊恐笼罩了他。

    原来外面的世界是这么大啊!不要说草原沙漠大海星空,就是自家的院子也不是他可以冲破的障碍,他爬不过那么宽的草坪、翻不过爸爸的车,还有正在修剪草坪的妈妈,她会像矫健的母虎那样抓起自己的尿布带子把自己拎回摇篮里去……那又该怎么飞越火弧飞射数千万里的恒星呢?怎么击败阴险的宇宙怪兽呢?怎么翻上飞马的马背?怎么从巨龙的巢穴里救出心爱的女孩?

    原来,外面的世界,那么大……

    婴儿默默地站在阳光里,肥嘟嘟的身影此刻也寂寞修长,他忽然明白他的人生不是无限的。这世界太大了,总有些地方是他去不了的,总有些事是他做不到的。爬过客厅的壮志和热血消退,他双手捧着小脸,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

    青春就是这样一段狂妄的岁月,你以为自己能做到一切,能变得与众不同,你的心里自己会长得高大矫健或者美丽妖娆,前方必然会有等待你的光彩。因此你无所畏惧,你有时候大声歌唱,有时候也会肆意地挥洒悲伤。

    回想起来,在我青春的时候我那么傻,爬到最高的地方摆很酷的POSE照相;为了证明自己是男子汉而深夜冒险登顶,而后迎着初日大喊;把杂志上看来的文章作为自己的见闻讲给朋友们听;在深夜寂静的水边喝酒,醉后跳进去闷头游向对岸。以为自己的一生将是诗剑酒和狂歌,但凡那肮脏的不义的错误的卑劣的东西来到我的面前我都要把它一刀两断!

    多年后我也会嘲笑自己狂妄的青春年少。

    但我无法不怀念它,那时候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爬出摇篮的baby,我们摇晃着裹着尿布的小屁股奋勇地爬向客厅——我们的小世界——的尽头,我们的心里满是热血和志气,一往无前。

    写一场修行

    ——《九州缥缈录》修订版自序

    我最喜欢的词人说不清是谁,有时候是后主,有时候是稼轩,但我最喜欢的词倒是清楚的,是蒋捷的《虞美人·听雨》。

    词不甚长,词意也浅白,可从我十八九岁读到如今,读了约摸二十年。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

    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

    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从少年到老年,听雨数十年,听出的意蕴各不同。一本书如果写了十几年,写的人读的人,心里的东西也该各不同吧?

    《九州缥缈录》写了十二年,十二年时间如恒河沙般从指间历历流过,手中却空空如也。

    有时候觉得,写《九州缥缈录》对我来说就像一场修行,初时见山是山,如今见山不是山,终有一日山仍是山,横亘于苍天之下大地之上。那时我已历尽沧桑,得见莲花。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籍籍无名,在一座中国人多半不知道的美国城市留学,名叫圣路易斯。它坐落在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的交界处,有个别名叫“西进之门”。多年之前那里曾是一座繁华的大城,在那些英伦清教徒的后裔开发西部的时候,河流是最重要的交通渠道,河流交汇处的圣路易斯云集了四方的人和货物,船并着船,跳板连着跳板,船工、货主、妓女、吉普赛人为了各自的目的在那里相聚又分散,各式各样的汽船在河面上相互追逐。有些货船主会在船上备一桶猪油,当他看见前面出现另一艘货船的时候,就会命令水手把那桶猪油倒进烧煤的锅炉里。猪油熊熊燃烧,货船突突地狂飙猛进,乘客们在船舷边为自己的船喝彩。

    等我去那座城市的时候,西进的伟大时代早已远去,高速公路遍及整个美国,人们再也不必依赖长河。空荡荡的河面上,零星的汽船带着不多的游客穿过夕阳,拉响孤单的汽笛。

    在那座安静得有些寂寞的城市里,我写下《九州缥缈录》的第一个故事《最后的姬武神》,那时候甚至还没有“九州志”这个架空世界。

    《最后的姬武神》本该是《九州缥缈录》的结局。如今想来,没写开局而先写结局并不是因为我已经想透了这个故事,只是因为心太躁动,忍不住要略过开头和过程直奔结局,字里行间都是火山般的孤单和渴望,还有少年时无端的爱憎。

    这本书初次成稿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了中国,暂居在上海。我从美国带回来的硬盘中整理出了第一版书稿。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渴求成功的岁月,虽然那时的我在中国没有立锥之地。我喜欢去外滩18号的顶层酒吧喝酒,望着对岸的霓虹灯招牌直通天地、黄浦江上游船往来,立志要功成名就衣冠楚楚。

    第一稿成书的时候我还在跟另外一些作者合作,想打造所谓“中国的指环王”,现在我跟他们中的某些人已经相逢陌路。

    上海那座城市给我留下的第一个印象来自港剧《上海滩》,灯红酒绿、舶来文化,还有恩怨情仇,就像一座精美的舞台,每日上演风云际会,你方唱罢,我复登场。后来我离开了上海,那座城市在我心里留下的印象依然是一座舞台。在那个舞台上很多人都会身不由己地演出,我也没有免俗。那时我经常是喝着酒动笔,文字青涩却凌厉,字里行间渗透着狂妄的热情。

    那时候写到动情处真的会哭,有时候哭得像是孩子,有时候哭得像是独狼,唱念做打,生旦净末丑,一个人都演遍了。

    后来到了北京。

    我从上海到北京,行李中最重要的货品就是这本书的书稿,虽然它在硬盘中甚至没有一克的重量。古人说书剑飘零,我来到北京这座城市的时候却只带着一些txt或者doc格式的书。

    我终于学会写书这件事了,而且在这座城市里有些朋友,大概还夹杂着一些运气,渐渐地我变得有点名气了,写的另一些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爬到了首位,买了房子,熟悉这座城市里的每条道路,定期有人找我吃饭。虽然写书的时候还是邋里邋遢,但也经常衣冠楚楚。

    这时距离我写完《九州缥缈录》的第一部,已经过去了六年。

    其实我并未完成整个工程。按照我原先的计划,这是个系列作品,讲述一场王朝的兴替,由三部书组成:第一部《九州缥缈录》讲述君王们少年的时代,第二部讲述他们征伐天下,第三部讲述他们的分别,还有各自的谢幕。我写完了第一部,还有两部书的残稿被搁置在我的硬盘里。我想过要放弃这个题材,因为它的格局太过庞大,而且故事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新鲜感了。那些故事在我脑海里演练了几十遍上百遍,我也反复地给人讲述其中的精彩桥段,我自己已经享受过构建故事的快意了,未必非要写出来给人看。

    再后来就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赵萍主任和她年轻的同事们找到我,说人民文学出版社准备做这部书的再版。大概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曾经非常希望能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一本书,因为贪图它的盛名。可人民文学出版社似乎并不出版畅销小说,座上嘉宾都是追求文学价值的老师,我自认我对写小说还算有些研究,对于文学所知不过尔尔,也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如今十年过去了,我获得过名声也失去过名声,渐渐地对多数名誉都免疫了,这时我曾贪图的东西终究来到我面前。赵主任说,这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历史上第一次做中文的畅销小说。

    人生就是这种捣鬼的东西,你汲汲于名利的时候,名利远在天边,你想把浮名换了低斟浅唱,又听大明宫中传你作诗。

    于是我最终还是坐了下来,重整这部书稿。它在我心里徘徊了十几年,一度令我饱受蹉跎之苦,却也让我念念不忘。

    王家卫说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过去的歌已经唱罢多年,回声才从山谷尽头遥遥传来。

    翻开过去留下来的文字,又记起了圣路易斯带回的孤独和无端爱情,还有上海赋予我的雄心和野心,有时候热泪盈眶,只觉得当年的自己在眼前依稀闪过。

    我对这部书做了不大的修订,主要是文字方面的,再度把它呈给诸位亲爱的读者,无论你们曾经读过它或者第一次翻开它。

    故事依然是那个故事,只不过以前的字里行间充满了要冲破什么东西的欲望,现在想描绘留住什么东西的渴望。我的姬野啊我的羽然啊,我的吕归尘·阿苏勒·帕苏尔,我梦中的王朝和江山。

    我写过不少书了,每本书对我的意义各不相同,有些是一场盛宴一场痛饮,有些是邂逅和别离,有些是我跟大家开的一个玩笑。

    这本书是我的一场修行,书里见得我少年时杀人放火的心,见得我青年时纵横捭阖的梦,也见得我现在以后的种种形状,我曾在这本书里悟出很多,也把它呈给亲爱的诸位。

    世界永不足够

    ——《龙族大画集》序言

    标题出自1999年的007电影《The World is Not Enough》,主演是皮尔斯·布鲁斯南和苏菲·玛索,同名主题歌由Garbage乐队演唱。

    这句话也是邦德家族的座右铭,拉丁文是Orbis Non Sufficit,也是我的座右铭。

    我真喜欢这句话,它好像在说我对梦想和未来的渴望。

    世界永不足够,即便我已经走到世界尽头,面对坚不可摧的墙壁,我也会试图用头在上面撞出出路。

    前些天媒体采访我说:“到底什么才是你写作的灵感源泉和动力呢?”

    我回答说,那源于我对这个世界的不满足,我对这个要求我做这个做那个服从很多规则的世界讨厌透了,我要走出去。

    所以我写作。

    1999年《The World is Not Enough》上映的时候,我22岁,正在美国Top 10的一所大学读博士。我毕业于北大,一所不错的中国大学,我在美国的导师也很有名,我所学的医药分析在美国算是很好找工作的,我的未来已经注定:五年后我会博士毕业,通常我会读两年博士后,然后在某个大型医药公司里谋到一份Junior Scientist(初级科学家)的职位,几年后我会升为Senior Scientist(资深科学家),再几年后我也许能升到Principle Scientist(首席科学家),再然后可能我可以转行成为一名管理人员……因为我优秀的背景和不错的收入,会有一个不错的中国女孩愿意跟我结婚,我们一起生孩子和申请绿卡,我变成半个美国人,慢慢老了之后把我的父母也接到美国去,在乡间的大房子里其乐融融。

    1999年,那就是我的世界,我的世界好比一个温室,我就像温室里的小黄瓜,足够的肥料、水分和温暖的阳光会让我茁壮生长,但我不能走出温室,温室外是狂风暴雨。

    可我讨厌那注定的未来,我有时候想对这世界屈服,有时候则又会大声说“我要出去”。

    是的,我很想出去。我并不那么喜欢我很有前途的职业,我在夜里大口喝着啤酒,期待着更加盛大的未来:我的人生里应该包括一项巨大的成就,让我的名字被很多人记住;我要跨越整个世界去找那个我喜欢的女孩,跟她在望不到边的绿草上举行婚礼;我要乘坐巨大的邮轮去南极,船从山一样高耸的冰川峡谷中行过;我和我未来的夫人一起去威尼斯,在圣马可广场上看潮汐,住在巴尔扎克写作过的屋子里;我还想组织一支乐队;我还想拍一部电影……

    我很贪心,想要无限可能的人生,但我觉得自己不算贪婪,因为我不怕历尽艰苦。

    如果我因为畏惧而呆在我的小小世界、小小温室里,我永远只是那根小黄瓜。

    世界对我而言,永不足够。

    后来我成了一个作家,我接受过很多访谈,每个知道我背景的记者都会问我放弃了我在美国的生活和专业是否觉得可惜。

    我没有遗憾过,我决定走出原来的世界时我就知道要付出代价,但我倔强起来就是那种会用头在南墙上打洞的人。

    《龙族》的故事中很多大抵就是在说这件事,纵然一个衰小孩的人生中也存在着另一种可能,在另一种人生里他可以成为英雄。有读者在微博上哀叹说《龙族》是写给全世界所有衰小孩的,是的,确实是这样,但不要哀叹,因为我是想鼓励每个衰小孩,令他们勇敢。因为衰这件事不是注定的,不满足于这世界的人每个都可以如路明非那样成为精神上的“亡命之徒”。

    路明非不勇敢么?不,我以为他比恺撒和楚子航都要勇敢,他不甘心当一个衰小孩,他每次“迫不得已”地豁出生命呼唤路鸣泽,都是因为爱而生的勇气。

    他所以感人并非因为他是个衰小孩,而是他代表了衰小孩的勇气。

    感谢全力少年在漫长的连载过程中为我协力,我们一同踹开了这个苦闷世界的大门,来到神奇的国度,那里黑色的巨龙翱翔于空中,凛冽天风。

    时间的流淌的

    我想一个人的一生总得发几次疯,因为生命的本质就带着狂乱与荣华的一面,如果不疯狂几次而后被掩埋在黄土下,俨然是白活了。

    这是一个根苗,从出生的时候就扎在那里,等待机会的到来,阳光雨露,爆炸般地繁衍。

    《洗罗的使命》,我第一次看见这个故事的时候它的名字被写作《我和妖怪——不得不说的故事》。作者署名纵马辽东,或者Annid,显然是随手写来,并没有很把笔名当回事。

    当时这个故事发表在清韵书院的论坛上,回应者寥寥。我猜测Annid是一个身在海外的独身老男人,他说话不多,会看台湾香港的综艺节目,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质疑自己存在的意义,会喝一点小酒来打发暂时的不乐。他也许有一辆不错的车,不过通常是开去超市或者钓鱼。他的工作并不繁忙,但是必须朝九晚五,所以他适应了这种生活。自己也许做得一手不错的菜,有时候会懒得做饭,于是开车五英里去一家中国餐馆。

    以上仅仅是猜想,然后某一年某一月某一日——我保留的跟帖上标志的时间是2001年8月29日——他拿出那部名叫《东京爱情故事》的老片来看。很偶然的瞬间,很偶然的搅动,也许是女主角在男主角脚下留下了藏着雪人的保温箱,也许是男主角在很远的地方终于找到女主角独自刻在木柱上的名字,也许是最后的夕阳下孩子的笑脸里,一个人在飞驰的火车上泪流满面。Annid忽然站了起来,他无比地想写一个故事,不是为了任何事情,只是想写。

    于是他借了朋友的一台笔记本漫无边际地写开去,写一段就贴一段在BBS里,他没有设计也不在意路线,就像一个人在茫茫的雪原里不知道要走向何方,但是他知道最终他要找到大河对面矗立在风雪中的那个人。

    世界上是存在天才的,更有偶得之的佳作,有的人在不经意的时候拿出的作品会让你除了惊叹就是一再地想模仿,然后再是失败,再是仰天长叹说既生瑜何生亮,然后再吐血几次黯然失落,比如Annid这篇《洗罗的使命》。

    我很想这篇小说是我写的,但是我写不出来。

    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不是个老男人,即使今天我也只是随着秒钟嘀嗒嘀嗒的声音逐步走向了老男人的彼岸,但是无可否认,我最终会变成一个老男人。

    但是我看到《洗罗的使命》,忽然感觉到了那股时间的流水从文字间溢了出来,化作了大潮,我的心共振为一个略略苍老的男人。哗啦一声,我被淹没了。

    我爱《洗罗的使命》,原因和Annid写它的原因并没什么分别,“很难相信这个缘自《东京爱情故事》故事里一句台词的东西竟然可以拖得这么长……也许拖了这么长,真正想表达的只有女主角开头和末尾的一句话。”

    我不是那么喜欢日剧,在我大学毕业的前夕,日剧是最流行的娱乐之一,实验室里面的机器终于接上校园宽带,兄弟们借着这个便利没日没夜地下载了日剧来看,而我只是看完了其中的两部。可是偏偏这两部,对我今后十年都有意义,一个是《悠长的假期》,一个是《东京爱情故事》。

    真的很喜欢赤名莉香,可以快乐地蹦跳着去够树上的鞋子,可以寂寞地对着植物说话。

    过了几年,我读了《洗罗的使命》,想重看《东京爱情故事》的时候,手边没有光盘。小桃从华盛顿整出了她的VCD,其中还有一张已经破碎,她用胶带把它们粘在一起,重新刻了盘寄给我。我用一个小牌子的笔记本打开,一集一集地慢慢看,光驱光盘都不好,有些地方总是卡住,于是一次一次地回放,我学会了用日语唱《当爱情忽然降临时》。看完之后大概有那么几个月,心里总是不复长枪大戟的感觉。那时候写不出《缥缈录》,但是见人会很自然地笑,会安安静静地看书,会炒着菜想到远方的朋友。

    我对朋友榕二说起《东京爱情故事》来,榕二说是啊是啊,在清华的时候我们宿舍六个人五个喜欢莉香,只有一个坚决拥护里美,于是每次在卧谈会上都要顶住五个人的狂轰滥炸。再过了些日子,榕二写了一个帖子,他说:“一生若得女如此,夫复何求啊?”我论坛的版主小袖子在帖子下蹦来蹦去折腾了许久。

    我想也许无论《东京爱情故事》、《悠长的假期》还是《洗罗的使命》,都是给男人看的,而且必须是那种生活在城市里,心里幽幽地长草,抬头看天总是被太多的高楼大厦遮挡的男人。如今的上海不知道是否有点像《东京爱情故事》时的东京,人们挤在红绿灯前面等待过马路,穿着笔挺西裤和衬衣的职员出入在高档写字楼里,女孩们的服饰很像时尚杂志上的模板,偶尔在忙完一天的事情之后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

    渐渐地,我们深深地喜欢笑容,而害怕悲伤。

    我们开始懂得简单。

    我们渴望被爱,也渴望爱别人。

    我小的时候曾经本着残酷丛林法则的想法,认定人和人的亲爱是社会性的,换而言之,它是为了社会的团结合作而建立的一种对于个体没有绝对必要但是对于社会有着重大意义的关系。这一长串的修饰语想必略可说明我那时的严谨和天真,而如今我想爱一个人和被人爱都是绝对必要的幸福,这也许是社会高度发达的城市病吧,Annid说有一天你厌倦了伦敦,你也厌倦了活着,我想也许厌倦了爱别人,才是厌倦了活着吧。

    “刹那间所有的回忆,在这个连星辰都要被光焰照亮的夜晚,像无数匹从很远很远的时间黑洞深处跑来的快马,把我狠狠地蹂躏在乱蹄之下,黑暗中无数的快刀和利刃在火焰四射的脑海里上下飞舞,痛苦地切割着我逐渐恢复的记忆,那远方的山颠那灿烂无比的星空,黑暗中快速行进的火车,还有冷风中瘦小的身驱和温暖的掌心……”

    这句话影响我很多,虽然我也写过无数类似的排比句子把一卷华丽的大卷忽然完完全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但是没有一次我能够如此清楚地感觉到岁月如刀。

    就是这个瞬间,那个根苗破土而出,在阳光下爆炸般地生长,你会感觉到某种积淀已久的东西翻涌起来了,无数的快刀在切割你的内心,走在雪地中的人终于越过了冰封的大河见到了等待的人,也许他只是要跟她说一句话然后离去,这句话是什么呢?

    “傻瓜啊,其实我一直相信,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我很喜欢结尾那首诗,喜欢其中年少轻狂的华丽和哀伤,所以把它用在试刊第一期的刊首语上。最喜欢的莫过于结尾的一句“我在风雨里呼唤你你听见了么”,有韩剧《我的野蛮女友》里两人隔着山对喊的意思。这是人与人之间孤岛般的寂寞,虽然大声地呼喊,但是对面的人听不到,而我们也很难痛下决心地跑过去。说到底还是老男人老女人的都市病。

    顺带可以八卦一下的是,当我经过四年从头去翻清韵书院的这系列帖子时,我发现了遥控和呼呼的名字也缀在跟帖里,还在旁边不远,那些年我们读过一样的书。

    静静地不说话

    ——夏达作品《子不语》序

    世界很大,有些人吵闹,有些人静静地不说话。

    【关于我】

    小时候我住在河边,住在一栋远看总觉得有点点歪的楼里,隔水是逍遥津,当年张辽和孙权杀得血流成河的地方。

    我的书桌面对着窗,漆黑的一扇大窗,窗外是河,隔着河就是那个男子纵横了两千年的霸气,晚上做作业的时候竖起耳朵,哗哗地水响,有时候会误以为有人说话。

    张辽,在我的想象里那是个厉鬼一样的男人,顶着残破的盔甲,双手按着一柄剑的柄,站在修罗场上,风吹起他的大氅,被他杀死的幽魂们仿佛暗紫色的、回旋的流星,围绕着他,却不敢逼近。

    男人抬起两千年前英雄的眼睛,目光越过水面和玻璃窗同我相望,骄傲又孤寂。

    两千年了没人知道你依然在这里么?

    小时候我口舌很笨,于是自觉地很少和人说话。

    但我有一个世界,我站在世界的中央,天高地阔,四方看过去看不到尽头。

    每天晚上爸爸要求我坐在那张书桌前用功,我就握着笔,趴在数学或者物理的作业上,对着那扇漆黑的窗。有时候和那个名叫张辽的男人对视,有时候想着随风而来的妖怪正在外面的风里桀桀地笑着,有时候想也许世界在我关上门的一刻已经开始变化。这间屋子外,巨大的、不知名的植物正肆意生长,它们被我的书房抬高、越来越高,等我按照每天的习惯学到九点半钟,起身去打开房门时,我会看见一片长在天空里的树林。

    爸爸并不知道我每晚用多少时间发呆,他也不会觉得我有个世界,偶然被他看见我对着一扇漆黑的窗户呆呆地微笑,他大概只会觉得现在的小孩子都很奇怪。

    大人很多时候都觉得小孩子很奇怪,那是因为他们不懂。

    其实爸爸小的时候也会跟我一样有个奇怪的世界,只是他忘记了。

    将来如果我生了小孩,一定要记得自己小时候的世界,多跟小孩说话,很安静地听他说,或者和他一起坐在窗边什么的。

    【关于夏达】

    我想夏达是个任性的小孩吧?

    我猜的,没有什么根据。我和她见面次数很少,但是因为有共同的好朋友,所以又很容易地就熟了起来。

    见面时往往只说点白烂的笑话,一点都不安静。

    最安静的一次是在杭州聚喜楼吃饭后,深夜,一群人一路从“上天竺”下山,大家一路上嘻嘻哈哈地说话,满山都是我们的声音,经过很久才会过来一辆出租车,从我们中接走一些人。人越来越少,声音也越来越小,最后只剩我和夏达一起走,就完全安静了。

    我其实是想问她一个我们共同的朋友的近况,但是一直在犹豫,低头看着脚前一尺的路,走了很远,我终于问了。

    问完之后,一辆出租车亮着灯从我们身边经过,在前面停下,把夏达接走了。

    我双手抄在口袋里继续往山下走。

    那次是我所认为的“任性”女孩最安静的时候,也许是因为跟我没话可说。

    【关于《子不语》】

    有点像《虫师》吧,其实不是寂寞于山中,只是很安静。

    “子不语”三字还是出自袁枚吧,原意是“夫子不说的事”,夫子不说的那些怪力乱神的事。

    我只是把它歪成了“静静地不说话”。

    自己觉得这样还更对这本书的味道一点,所以就用它当序的名字了。

    世界是个大茶馆儿,有些人吵闹,有些人静静地不说话。声音大了才能吸引别人的注意力,渐渐地,大家都去听那些吵闹的人说话了。

    只有少数人例外。

    即使我不认识夏达,我也会猜画这些画的是个安静而且任性的女孩,因为任性所以长不大或者长大得很慢。

    总觉得所谓“怪力乱神”只是个壳儿,画里画外,都是一个女孩长不大的灵魂,安安静静地坐在一片世界的中央。

    因为安静,所以能觉察到风的流动。风带来远方的声音、山林的摇曳、山神的啸声,笋在泥土下慢慢顶了起来,露水无声地润入土地。守夜人的头发白了,透着莹莹的微光,他赤脚走入水中,惊起沉睡的萤火虫,流光融汇成海,波涛无声起伏……

    其实小时候那些东西都还在的,它们隐藏在屋檐的阴影里、蜘蛛爬进爬出的老树洞里、蜘蛛丝的空腔里、去年的蝉蜕里……默默地跟你说着你已经听不懂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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