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选拔1979~1981学年出国留学预备人员的通知》,决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改进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请示报告》精神,在1979~1981年的两个学年内再选拔4000名出国留学人员,其中以进修生和研究生为主,同时选派少量本科大学生。
1月26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增设出国留学生预备部并加快建设的意见》。
5月13日教育部和中科院印发《关于推荐学生参加赴美研究生考试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推荐人选准备参加当年秋季美国40多所大学物理系联合在华招收研究生考试。
9月1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的奖学金和资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10月28日—11月8日教育部、外交部、国务院科干局、财政部、文化部和中科院联合召开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
部分驻外使领馆、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委、部分省市和高等院校约150人与会。会议提出或重申: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保证质量、力争多派、保持稳定;以自然科学为主、适当增加管理和社科类名额、重视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从以进修人员和研究生为主逐步做到以研究生为主、高校师资不少于派出总数的60%。
1981年7月16日,国务院印发《批转教育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情况的报告的通知》,表示同意上述六部门于1981年3月13日提交的《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的报告》《关于出国留学人员管理教育工作条例》和《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经费开支若干问题的意见》等3个政策性文件,并转发各单位贯彻执行。
1983年12月10日,教育部根据上述《条例》实施以来的经验和问题,印发《关于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
12月20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干局和国家劳动总局等7个部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请示》和《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其中首次提出“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自费留学人员是我国留学人员的组成部分;对自费留学人员和公费留学人员在政治上应一视同仁”等三项政策原则。
12月31日财政部、教育部和外交部印发《关于部分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所获得奖学金和资助费交由本人支配后有关财务结算办法的具体规定》。
本年度教育部向外派出2124名各类留学人员。其中,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1635人,占77.0%;研究生260人,占12.2%;本科生229人,占10.8%;自然科学类1895人,占89.2%;语言类165人,占7.8%;社科类64人,占3%。
一九八一年
1月14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干局和国家劳动总局等7个部门联合提交的《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请示》以及联合印发的《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首次以国务院的名义确定了“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自费留学人员是我国留学人员的组成部分;对自费留学人员和公费留学人员在政治上应一视同仁”的政策原则。
2月26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通知》。
3月24日美籍华人吴瑞教授致信教育部长蒋南翔,建议仿效“中美联合招考物理研究生(CUSPEA)项目”,举办“中美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研究生(CUSBMBEA)考试项目”。
10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招考赴美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研究生的通知》,决定在华招收60~70名研究生,分别安排在美国46所大学学习,并由美方提供奖学金。
5月11日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国国外考试协调处(后更名为海外考试处)与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达成协议并签署《会谈纪要》,规定双方合作自1981年12月开始在中国大陆举行英语托福考试(TOEFL)和研究生成绩考试(GRE)。
1990年12月10日,国家教委印发《国家教育委员会海外考试考务管理规则》。
截至2005年,教育部考试中心海外考试处共承接并在华举办有16项中外教育合作考试项目。
7月29日教育部印发《关于1981年(攻读硕士学位)出国预备研究生代选、代培工作的通知》。
7月29日国家人事部、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务院科干局联合印发《关于出国留学生回国以后的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规定出国留学生毕业回国后的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等学历毕业生的标准执行。
8月教育部在大连召开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工作会议。
8月7日根据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化学教授威廉·多林的建议,教育部印发《关于成立中美化学研究生培养规划(CGP)中方工作小组的通知》,决定首批选派40人赴美攻读博士学位。
该项目连续执行了6年。
9月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在校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在读研究生不得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1982年1月21日,教育部与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
12月7日教育部印发《关于1982年出国预备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12月3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安排(出国留学)研究生、大学生回国休假的通知》。
本年度中国共向国外派出3416名各类留学人员。其中,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3049人,占89.3%;研究生212人,占6.2%;本科生155人,占4.5%。其中自然科学类3076人,占90.0%;语言类154人,占4.6%;社科类186人,占5.4%。
据教育部门统计,1978年9月~1981年底,中国向50个国家派出各类留学人员10356人;其中国家公派7456人,占72%;单位公派2900人,占28%。
在教育部选送的7456名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中,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有5946人,占79.8%;研究生有642人,占8.6%;本科生有868人,占11.6%;自然科学类约占80%,社会科学类约占4%,语言类约占16%。
同期学成并先后回国的约有2000余人。其中,1981年回国1143人。
截至1981年底,在国外的各类公派留学人员有8151人。其中,美国3726人,联邦德国856人,日本830人,英国486人,法国427人,加拿大413人,其他40多个国家有1413人。
截至1981年底,在外自费留学人员约有6000多人。其中,1981年自费出国的留学人数多达3000至4000人。
一九八二年
1月3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工作部管理教育工作暂行规定》。
1月20日中国和日本教育管理机构签署《中日双方关于1982年度中国赴日本国研究生进行预备教育的实施方案》,规定对150人培训24周。
3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自费出国留学若干问题的决定》,重申了“自费留学,也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政治上应同国家派出的留学人员一视同仁,热情相待”的政策原则。
4月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1982年试行选拔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作为探索拟从本年度开始试行选派80名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出国留学。
1983年3月21日,教育部印发《关于1982年试选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的(补充)通知》。
5月6日根据丁肇中教授的建议,教育部印发《关于选拔赴美物理研究生的通知》,决定每年选派3~5人赴美攻读实验物理研究生。
该项目连续执行了6年。
7月16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劳动人事部印发重新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重申了“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的政策原则。
本年度(日)实藤惠秀著《中国人留学日本史》(中文版)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
1983年8月,《中国人留学日本史》(增补版)由三联书店出版。
一九八三年
1月包玉刚先生出资设立“包兆龙中国留学生奖学金”。
同年成立“包兆龙中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截至1992年底,有179人先后获得该奖学金并出国到14个国家留学;同期有34人先后回国工作。
3月30日根据美国著名数学家陈省身教授的建议,教育部印发《关于选拔赴美数学研究生的通知》,决定选派数学研究生赴美学习。
该项目连续执行了5年。
7月20日—9月11日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派遣赴欧洲看望留学人员小组,前往欧洲8个国家27个城市看望了1215名在外留学人员。
9月13日劳动人事部、教育部、公安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毕业留学生分配派遣暂行办法》。
11月23日胡耀邦总书记访问日本期间在中国驻日使馆接见中国留学生代表并发表讲话。
12月21日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和外交部联合上报的《关于修改出国留学人员获得国外奖学金和资助费处理办法的请示》。
12月21日—1984年2月10日教育部派遣看望留学人员慰问团,前往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的66个城市看望了6083名在外留学人员。
12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补发“文化大革命”前出国留学生学历证明书的通知》。
12月24日经中央书记处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留学人员工作中几个具体政策的请示》,提出对留学人员中发生的问题要进行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区别情况慎重处理。
本年度中共中央批准在当年开办留法预备班的河北保定市育德中学旧址修建留法勤工俭学运动纪念馆。
1992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为纪念馆题写馆名。
2001年10月30日,中国侨联在保定留法勤工俭学纪念馆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举行。
一九八四年
1月新年前夕胡耀邦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慰问留学人员的录像讲话。
1984年—1991年中国和苏联两国政府多次签订涉及派遣留学人员的年度《教育合作计划》。
4月—9月根据中央“对自费留学,要坚决大胆放开”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牵头组成自费留学问题调研小组,会同公安部、国家科委、外交部、财政部和劳动人事部,分析了自费留学人员的状况,检查了自费留学的政策,并对1982年国务院批转印发的《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12月26日,国务院印发修改后的《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再次重申了“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国家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政治上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一视同仁”的政策原则。
7月19日民政部、教育部和外交部联合印发《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8月24日中国和日本签署《中国教育部长和日本文部大臣会谈纪要》,就留学生交流取得一致意见;日方表示,努力争取5年后,使享受日本政府奖学金的在学中国留学生总数达到500名。
9月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部门、地方自行选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11月30日中央召开全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留学人员会议。
12月19日—1985年2月10日教育部派遣慰问留学人员代表团亚太组,前往澳大利亚、新西兰、朝鲜和日本的26个城市,看望慰问了2266名在外留学人员。
一九八五年
元旦前后国务院组织慰问留学人员代表团并分4路前往21个国家,慰问在外留学人员。
2月2日外交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改善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领导工作的通知》,批评个别使领馆对出国留学人员漠不关心的错误态度。
4月1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部属高等院校自行选派留学人员审批办法的通知》。
4月主要用于接待中国留日学生居住的日中友好会馆的首期留学生宿舍工程——东京后樂寮竣工。
1987年,开始正式接受中国国家公派留学生住宿。
1988年1月,日中友好会馆本馆建成。
2008年1月,纪念日中友好会馆本馆建成20周年纪念活动在东京举行。
截至2009年10月,日中友好会馆东京后樂寮先后接待约4000名中国的国家公派、单位公派或自费留学生居住或生活。
5月2日根据国务院1981年9月25日印发的《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的有关原则规定,教育部印发《关于留学人员在国外发生意外事故处理意见的通知》。
6月26日财政部、国家教委和外交部联合印发《关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经费开支规定》。
7月23日中美两国政府在华盛顿签订两国之间交换留学生与学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教育交流合作议定书》,有效期为5年,并取代1978年10月双方协议达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互派留学人员的口头谅解》。
9月26日中德(民)两国政府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交换和接受进修生、研究生和大学生的协定》,有效期为5年,并取代1965年7月15日双方签订的《互派大学生、研究生和进修生的协定》。
12月28日—1986年2月7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张文寿率领国务院留学人员工作组前往美国66个城市看望7000多名在美留学人员。
本年度国务院设立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国留学工作具体由国家教委外事局分管。
一九八六年
5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出公派出国留学工作要做到“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要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的作用。
5月7日~13日,国家教委召开出国留学人员工作会议,学习领会并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改进和加强派遣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作《改进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更好地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的报告,会议讨论了《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讨论稿)》。会议提出,要长期坚持派出政策,总结经验,改进问题,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应基本立足于国内。
6月25日,国家教委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和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方针政策的通知》。
5月24日中国国家教委和联邦德国德意志科技交流中心签订《关于联合培养中国博士研究生的协议》。
8月30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与联邦德国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确定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各选派10人。
6月9日中英两国政府及包玉刚爵士基金会签署有关“中英友好奖学金项目”的谅解备忘录。胡耀邦总书记出席签字仪式。该计划规定,三方按照2:1:2的比例共同出资3500万英镑,分10年运用,为中国赴英留学人员提供奖学金;每年选派350~420人到英国留学或研究。
7月15日文化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艺术院校学生、教师出国留学的审批原则》。
7月24日邓小平接见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马颂德博士等人。
8月中国卫生部与日本财团在北京签署为期10年的日中笹川医学奖学金制度协议书。该项目由日本财团出资赞助,笹川纪念保健协力财团提供奖学金,日中医学协会具体执行。协议约定,从1987年起,中国每年派遣各省市医药卫生界的100名医生和护士到日本各地医院、研究机构进修。
1992年,增设笹川医学奖学金特别研究员制度,在中国选拔已学成归国的优秀研究人员到日做特别研究。
1996年8月,中日双方在北京签署第二期“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制度”10年项目协议书。
2007年8月26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与日本财团会长笹川阳平签署了第三期“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制度”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中方将于2008年至2013年每年派遣30名医疗卫生人员到日本进修。
在20多年时间里,该项目已选派2068名“日中笹川医学奖学生”到日本学习进修,进修内容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8个大学科。项目派出人员和涉及专业之多、学员来源地域之广,是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卫生领域双边合作的重要智力引进项目之一。
同期已有1700多名进修生和200多名特别研究员学成回国,活跃在中国各地的医药卫生第一线。许多进修生回国后已经成为各大学的校长、各医院的院长和各学科带头人,各研究项目也取得了丰硕成果,逐渐成为中国医学、医疗界的骨干力量,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10月24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毕业回国后工作分配问题的通知》。
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7年1月28日,为了便于理解和执行上述文件中的相关政策,国家教委印发5个《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
1987年6月11日,《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在人民日报全文刊出,成为我国第一个公开发表、级别最高、全面阐述出国留学整体工作的政策性文件。
1995年6月5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执行〈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解释函》。
12月《瞭望》周刊发表《李鹏谈改进派遣留学工作》。
一九八七年
2月19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公派赴美访问学者攻读研究生事的通知》,要求对转读学位的申请,审批时要严格把关。
2月20日国家科委印发《关于申报对非教育系统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经费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对非教育系统回国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
3月国家教委召开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工作会议。
3月30日—4月4日国家教委召开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工作会议。会议讨论和研究了《驻外使领馆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开展宣传工作专项经费开支的暂行规定》等文件。
4月23日国家教委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印发《关于做好自费留学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使领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自费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培养人才和争取人心的重要工作,应将其列入使领馆的议事日程。
4月11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政治审查工作的通知》,提出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政审”的原则、程序和标准。
5月《神州学人》杂志创刊(时为双月刊),邓小平题写刊名。
1993年1月,《神州学人》变更为月刊。
1995年1月,《神州学人》增设《神州学人电子版周刊》。
2001年,《神州学人》网站建立。
6月2日—14日中国教育代表团访美并与美国新闻总署签署和发表《中美教育会谈新闻公报》。
7月8日国家教委、财政部和外交部联合印发《关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
7月31日国家教委印发《我国赴苏联及东欧国家公费留学人员费用管理的补充规定》。该规定是根据《驻外使领馆出国留学人员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意见。
8月15日国家教委和外交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提出了“积极稳妥、逐步发展、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派遣工作方针。
8月21日国家教委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我国招收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10月7日国家教委和国家科委联合印发《回国留学人员工作安排暂行办法》。
10月10日—14日国家教委经商外交部、公安部、国家科委和中组部召开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座谈会。
12月30日,国家教委于会后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央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方针的通知》,强调派出留学人员不能过分集中于一个国家以及公派留学人员有义务按期回国等政策原则。
10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我公派留学人员不得擅自转美问题的通知》。
10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第一期赴日研究生结业回国工作的通知》。
10月30日,国家教委外事司印发《关于赴日研究生留学期限及结业回国后待遇等问题的暂行规定》。
10月31日外交部和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外交部公派留学人员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对外交部派出的留学人员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通知》指出,有少数留学人员学习不够专心,自由散漫,表现较差,需加强管理。
12月5日国家教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的通知》。
12月9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1988年度)与欧洲共同体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通知》,确定从中国人民大学等31所高校在读博士生中遴选20~30名出国留学候选人。
本年度王宽诚教育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开始合作并先后设立“中国科学院王宽诚教育基金会奖贷学金”“中国科学院王宽诚科研奖金”“卢嘉锡学术交流基金”“中国科学院王宽诚博士后工作奖励基金”、中国科技大学“王宽诚育才奖”、紫金山天文台“王宽诚行星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等项目,以资助、培养和引进留学人才。
一九八八年
1月国家教委在天津召开出国留学工作会议。
1月12日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
2月16日国家科委、国家教委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印发《关于报送留学生学位论文的通知》,要求出国留学期间取得硕士、副博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向国家报送学位论文副本。
3月1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与加拿大国际开发署和联合国机构合作项目派出留学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月2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印发《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暂行)》。
4月5日国家教委专职委员黄辛白发表有关出国留学政策的《答新华社记者问》时表示,派遣留学人员是中国的长期政策,没有改变,也决不会改变;所谓大大减少留学生特别是去美国留学生数量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5月10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保证公派出国进修人员、访问学者选派质量的通知》。
6月4日日本《东京新闻》刊载《上海的日本留学热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文章,称日本留学热已在上海造成混乱和骚乱。
7月6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加强对代招或推荐出国留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通知》。
7月7日—28日国家教委邀请由49名在美、日等7个国家留学人员代表组成的回国参观汇报团到14个省市参观访问。
9月12日邓小平表示:我们的留学生有几万人,如何创造他们回来工作的条件,很重要。有些留学生,回来以后没有工作条件,也没有接纳他们的机构,有些学科我们还没有。可以搞个综合的科研中心,设立若干专业,或者在现有的一些科研机构和大学里增设一些专业,把这些人放在里面,攻一个方面,总会有些人做出重大贡献。否则,这些人不回来,实在可惜啊。
10月5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我向美方提供公派留美人员名单的情况说明》,说明此举系应美国新闻署要求,既符合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也符合国际公认准则和中国留学政策要求。
10月6日国家教委和人事部联合印发《关于赴苏联、东欧国家留学获得博士、副博士学位人员工龄计算的通知》。
10月7日国务委员兼国家教委主任李铁映会见美国美中学术交流委员会主席柯·阿兰博士时表示,公派留学人员有回国义务是世界各国通例,但他们希望继续进修和深造的要求可以理解,中国采取合情合理政策,充分尊重、灵活对待、合理解决;中国将根据需要继续派遣出国留学人员,以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增加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
10月28日国家教委召开第13次全体委员会议,传达中央对出国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和部署进一步改进出国留学工作的问题。
12月3日国家教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留学回国人员座谈会,53名留学回国人员出席并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本年度人事部成立留学人员服务部。
一九八九年
1月28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选拔1989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提出将不再统一分配名额,改由各单位推荐人选后请专家评审确定,并决定当年计划选派2000多人。
2月25日国务院侨办和国家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归侨、侨眷不收“培养费”等问题的通知》。
3月25日中国科学院印发《中国科学院公费出国留学人员国外管理及回国工作安排暂行条例》,规定4月1日起取消所谓“自费公派”的留学方式。
3月30日根据国家编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方案,国家教委撤消原外事局,分别成立留学生司和国际合作司;其中留学生司的处室设置有:办公室、政策研究处、对外宣传处、计划选培处、欧洲处、美大处、亚非处。
3月31日国家教委在出国人员北京集训部基础上组建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访问日本期间接见中国留学生代表。
4月国家教委设立“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并印发《资助优秀年轻教师基金试行办法》,资助对象包括在国内高校任教的留学回国人员。
5月—6月教育部所属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组赴西欧国家招聘留学人员。
7月26日国家教委发言人就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派留学人员有回国服务的义务,这在世界各国都有明确规定;对少数不能按规定回国者,将采取通情达理的态度予以解决。
8月4日国家教委留学生司印发《关于在日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9月8日全国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关于加强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9月16日邓小平会见李政道时表示,对学生,包括参加过绝食的学生,主要是教育;要说错误,我们确实有错误,许多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多话没有讲清楚。
9月22日—10月国家教委组织“国内教授看望留学生小组”先后赴日本、澳大利亚和欧洲开展工作。
9月27日海关总署、国家教委和外交部印发《关于加强对自费留学人员携带进境行李物品管理的通知》。
10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留学回国人员代表并举行座谈。
10月国家教委在法国召开“西欧地区中国留学生工作会议”。
12月2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对西欧留学人员管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实施办法(试行)》。
10月31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表示,我们对参加游行示威和签名的海外学生,都采取原谅的态度,不追究他们的责任。
11月14日,外交部副部长刘华秋约见美国驻华大使李洁明,就美国国会企图通过一项免除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回国服务两年义务的议案(即HR2712提案),向美国政府提出交涉,强烈要求美国政府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阻止美国国会通过此项法案。
11月18日国家计生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印发《关于出国留学人员计划外生育问题的通知》,规定应向留学人员宣传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应允许其回国后为在国外超生子女申报户口。
11月19日—20日美国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中国公民紧急救援法案》,拟取消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严重违背了过去中美双方达成的有关教育交流的协议。
1989年11月和1990年4月11日,美国总统布什以中国人回国会受到政治迫害为由,两次颁布“总统行政命令”,使得所有从1989年6月5日至1990年4月11日期间赴美中国公民,包括此期间在美的约4万名尚未取得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留学人员中的绝大多数可以合法居住到1994年1月1日。1992年10月9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1992年中国留学生保护法》,允许在美“积极”参加“民主运动”的中国公民申请在美永久居留权。
11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恶化中美关系的一个严重步骤》。文章指出,美国国会通过的《1989年紧急放宽中国移民法案》,决定豁免全部持J-1签证的中国留美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是任意撕毁中美双方达成的有关教育交流协议的行为,完全违背国际准则。
11月30日,人民日报发表《北京十所大学校长致美国大学校长的公开信》,希望美国同行敦促美国国会和美国政府恪守中美双方以往达成的教育交流协议和谅解。
12月8日,国家教委发表声明,抗议美方违背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干涉我国内政。
1990年5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发言人的谈话,重申中国向海外派遣留学生以及关于自费留学生的政策不会改变。
11月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组建招聘工作组赴日本招聘留学人员。
本年度英国文化协会、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共同开发、推出雅思考试。
雅思考试通过提供规范英语水平测试,衡量考生在真实场景中的英语沟通能力,被国际众多教育机构认可。作为英语交流能力的有力证明,雅思考试已得到全球6000多家教育机构的认可。在中国,雅思考试在29个城市设有31个考试中心,2008年有超过26万名考生参加雅思考试,60%的雅思考生年龄在19岁到22岁之间,大部分考生是准备出国学习硕士课程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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