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司徒美堂-热心侨务工作的司徒美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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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光涵

    我第一次见到司徒美堂老先生是在1949年9月,那时司徒美堂老先生接受毛主席的邀请,从美国来北平参加政协会议。他和其他民主人士一起到达北平后,北平市政府在北京饭店欢迎他们。那时我在全国政协筹备处工作,在北京饭店旧楼欢迎会上见到了这位久享盛名的爱国老人。那时他已经83岁高龄,但神采奕奕,精神很好。

    提起司徒老先生,我在国外从事爱国运动时,还向他学习过不少工作经验呢。1937年“七七”抗日战争后,马来亚抗敌后援会分配我做抵制日货的除奸工作,在新加坡我领导一个华侨的爱国除奸大队。大队长刘亚璧经常向我反映,大队在制裁购买日货的奸商时,经常受个别被奸商收买的帮会(新加坡的黑社会组织)的干扰和破坏。工会组织也经常向我反映个别帮会被资本家收买,不顾华侨抗日利益,打击爱国工人领袖,并侮辱参加工会的女工。我们在研究时,一致认为司徒美堂老先生在美洲团结教育洪门兄弟、保护华侨利益,支持祖国革命的经验很好,当时大队长刘亚璧就根据司徒老洪门工作的经验,组织了一批武术高超的骨干,本着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和团结了新加坡大多数帮会头头和群众,并对个别继续受奸商收买,破坏抵制日货运动和损害工人利益的黑社会组织进行了打击。这样不但团结了绝大多数帮会和爱国华侨,而且迫使黑社会组织收敛了气焰,再也不敢接受奸商的收买来破坏华侨的抗日工作了。司徒美堂老先生团结洪门兄弟同一切恶势力进行斗争、保护华侨利益、支持中国革命的经验受到了许多人的赞扬。

    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后,司徒老担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的委员,我也调到中侨委工作,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见到美老的机会就更多了。美老侨居美国69年,对华侨的情况非常了解。他经常对我们说,在他支持中国革命的过程中,他深深体会到,只有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救中国,才能使中国强盛,华侨也才能改变被侮辱被压迫的地位。因此他积极拥护党的抗美援朝、土地改革等各项政策,他经常接到华侨来信,对华侨提出的疑虑问题他回信给以解释,或写文章,或通过广播电台进行解答。需要处理的问题,他都批注意见转给中侨委或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1950年政务院要我们研究“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处理办法”时,司徒老就根据自己亲身体会和华侨的意见,写了“关于土改中对华侨土地财产问题处理的几点意见”,提交给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并在中侨委开会时讲述他的看法和意见。

    他是积极拥护土地改革的。他说:“我们华侨,大都出身于贫雇农之家,在乡下饱受封建势力的剥削压迫,濒于赤贫破产,饥寒交迫,才跑到外洋去……所以为什么要土地改革,为什么要反对封建势力?我们华侨非常明白,会坚决地加以拥护。”“土改是占中国人口80%的农民生死攸关的问题,不土改,中国无出路;不土改,中国无法富强;不土改,中国革命未算彻底成功。因为封建势力是帝国主义的狗腿,不打倒他们,我们遗患无穷。”在侨区要不要进行土地改革?当时有少数人主张暂不进行土地改革。司徒老是坚决主张侨区不能例外,要坚决进行土地改革的。他说:“侨眷有两种,富有的不多。许多贫苦侨眷,侨汇少,有的甚至十年八年都接不到侨汇,生活相当困难,耕种一两亩重租的瘦田过日子;以阶级成分论,他们实际上是贫雇农。如果侨区土地不动,富有的自然高兴,贫苦的侨眷则会失望,国内贫雇农也会失望。”

    侨区土改中也确有一些特殊情况,司徒老在提交给全国政协建议中和口头交谈中都提出积极的切合实际的意见。

    他一再表示:“我坚决拥护‘有步骤地有计划地进行土地改革’的政策。”“以广东侨乡情况而言,华侨占有的土地,数目实在有限,大小地主成分少之又少。进行土地改革,根据‘中间不动两头平’的政策,符合华侨目前利益,不会引起他们的畏惧和反抗……如采取较为和缓的态度,这当然更好。”

    但在侨区进行土地改革时,如何根据侨区特点制定特殊政策,美老提出了数项积极的具体意见:

    第一,“‘华侨土地’的定义,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在划分何者为华侨土地,何者不是华侨土地的时候,技术要非常精细,如果不,就会引起许多意外的麻烦。”他举广东侨区情况为例。他说:“广东(尤以四邑和中山等侨乡为然)一般的情形是一户人家之中,多少总有点华侨关系,牵牵连连都是华侨。”

    第二,坚决主张土地改革时对华侨地主的房屋一律不动。他说:“华侨地主中,有的还兼有自建乡村洋房,这些东西最好不要分。洋房之来,是来自他本人血汗所得,与专靠封建剥削的地主洋房不同。”

    第三,要求放宽对侨眷小土地出租者的政策。他说:“所谓华侨,其实是破了产的贫雇农,逃到海外,靠出卖劳力,获得微薄的工钱,积蓄了一点外汇,返回祖国买了少量土地。因主要劳力在国外,以出租土地赡养家属和养老,这与封建地主的田租剥削大不相同。”

    我当时在中侨委分工负责研究土地改革对华侨土地财产处理的政策。据我所知,中央负责同志和中央土地改革工作委员会很重视司徒老所提的意见并批示给中侨委,在草拟文件时,要采纳美老所提的正确意见。

    1950年11月6日,政务院制定公布的“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基本上采纳了美老所提的正确意见。

    美老是侨务委员,每次召开委员会时只要在北京,他都不顾年老走路不便,积极参加会议,积极发言,对侨汇、海关、接待安置难侨等工作提出许多积极意见。1951年初,当他到广东检查土地改革工作时,发现有些地方不按中央政策办事,侵犯了华侨利益。他回到北京后,即到中侨委找何香凝主任、廖承志副主任汇报(我因工作关系,也参加了这次汇报)。他根据在广东所了解情况,严厉批评了广东侨乡一些地方不执行中央政策,随便剥夺华侨房屋和把华侨小土地出租者都提高成分等错误。他的发言还带着浓厚的四邑乡音,一般人听不懂,但何香凝老人和廖公都听得懂。廖公不但耐心听他讲,并欢迎他提出的这些意见和批评,表示:中侨委一定根据他提出的意见派人下去检查纠正。1951年底,廖公还根据各方的反映,受中央的委托,带工作组亲自到广东进行调查,并与中共华南分局和广东省委商讨制定纠正侨区土地改革中所发生错误的补救办法和规定。

    30多年过去了,当年中侨委开会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中央有重视侨务工作的何老、廖公等领导同志,又有陈嘉庚、司徒美堂先生这样熟悉华侨情况,在华侨中享有崇高威信的侨领,因此侨务工作开展得很好。现在,尊敬的何老、廖公、陈嘉庚、司徒美堂都已先后去世,但他们为我们开创的爱侨、护侨、团结华侨支持祖国建设和祖国统一的优良传统还存在。我们要继承发扬这种优良的传统,在为祖国和平统一和建设四化的新形势下,把侨务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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