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在甘肃-左宗棠出任陕甘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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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当左宗棠参与镇压太平天国革命,逐步在东南显现其军政才干,不断得到清王朝提拔重用之际,西北地区却发生了陕甘回民反清起义,起义愈演愈烈,这给素来关注西北事务并有学识储备的左宗棠提供了新的选择机会。

    (一)回民起义与西北形势

    同治元年(1862年),陕西发生了回民大起义。当时,太平军陈得才部攻入汉中,陕西回民纷纷响应,起义军以大荔的王阁村和羌白镇为主要据点,控制了渭河两岸,并屡次围攻省城西安。同治二年(1863年),陕西回民起义遭受清军的残酷镇压和咸阳渭城、凤翔府战役的失败之后,分两路先后进入甘肃境内:北路经乾州(今乾县)、邠州(今彬县)、长武,驻扎在甘肃固原、华亭一带;南路由凤翔经汧阳、陇州,活动在清水、张家川等地。陕西回民起义进入甘肃境内后,引发甘肃回民掀起反清起义的浪潮,回民起义军相继攻占了固原、平凉、狄道、宁夏、灵州等城。起义迅速向西北各地扩展。同治五年(1866年)春,固原等地数万陕西回民起义军因粮食短缺,纷纷弃城挈眷,大举返陕。在清军的阻截下,没有能够实现返回关中的愿望。同年六、七、八月,陕西回民起义军在陕甘边境华亭县的上关、下关、尖骨山及马峡口一带,受到清军的堵截阻击以后,大部遂经平凉、泾州向庆阳府转移,集结在董志原,号称董志原十八营。随着斗争的发展,甘肃回民起义相继形成四股较大的势力:宁夏金积堡马化龙部;甘肃河州(今临夏一带)马占鳌部;青海西宁马文义部;甘肃肃州(今酒泉一带)马文禄部。清政府先后派胜保、多隆阿前往镇压,均未奏效。继派杨岳斌围剿,也以失败告终。胜保被革职拿问,解京议罪;多隆阿被起义军毙命;杨岳斌托病辞职。北方一时形成了“捻自南而北,千有余里,回自西而东,亦千有余里”的“捻回合势”

    《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511页。的局面,出现了西北各族人民反清斗争的高潮。

    1864年,新疆地区的回族、维吾尔族人民,在陕甘地区回民反清斗争影响下,发动武装反清,占领了库车、乌鲁木齐、喀什噶尔等许多地方。在此过程中,各地的封建主控制了武装起事的领导权,他们实行封建割据,有的甚至还进行叛国分裂活动。喀什噶尔的封建主为壮大力量,遣人赴浩罕汗国(今乌兹别克共和国境内)请求援助。浩罕汗国统治者派其部下陆军司令阿古柏搜罗一批武装力量,于1865年初自中亚入侵南疆。阿古柏侵入后,先后攻取了英吉沙尔、疏勒、沙车、和田、阿克苏、库车等天山南路各城。于1867年宣布成立“哲德沙尔”政权(意为七城之汗国),自称“毕条勒特”(意为洪福之王)。1870年,阿古柏的势力又延伸到北疆,占领了乌鲁木齐和吐鲁番等地。阿古柏政权对新疆各族人民进行野蛮压迫和恣意搜括,新疆人民苦不堪言。

    在英国、沙俄假手阿古柏染指新疆期间,出现了更加复杂的局面。1871年5月,沙俄直接出兵向伊犁进犯,至7月初占领了整个伊犁地区。沙俄把对伊犁的占领说成是“安定边境秩序”,为清政府“代收”。清政府看清了沙俄野心,立即派员进行交涉。但沙俄无理蛮横,多方推诿,甚至以从伊犁继续东进相威吓,拒不归还伊犁。西北边疆危机形势日趋严重。沙俄、英国为争夺新疆,加紧勾结,控制阿古柏,新疆由此面临被分割出去的危险。面对西北的严峻形势,清政府改派左宗棠到西北,担负镇压陕甘回民起义与收复新疆的任务。

    (二)左宗棠与甘肃回民起义

    1.甘肃回民起义的原因及性质

    我国回族在形成过程中,其分布格局呈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长期以来,甘肃回族与汉族人民错综杂居,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数百年的社会交往中,回汉人民之间发生了密切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宗教信仰、日常习俗差异的影响,回汉民族之间的纷争时有发生。到甘肃回民起义前夕,回汉之间甚至出现相互械斗和仇杀的事件。这种局面的出现并非偶然,它在当时有着诸多复杂深刻的原因。

    第一,经济社会原因。进入清代,历史上汉族和游牧民族的军事对抗已经结束。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200年间,西北地区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之中。清政府沿袭旧制,政区变动不大,人口增长较快,这给西北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南下西进的汉民不断移入和清政府“降低赋税,摊丁入亩”政策的引导,持续长久的、规模更大的开荒种地活动在这一地区形成。根据《固原州志》的估算:1616年(明万历年间),固原地区(含固原、海原、西吉、彭阳、泾源5县)有耕地68.94万亩,到了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耕地已达200万亩。由于农耕业的发展、人头税的取消,该地区人口增长迅速,回族人口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陈育宁:《宁夏通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0页。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陕西巡抚毕沅的奏折就称陕西回民“居住较他省为多”,回民多聚堡而居,人口稠密。甘肃、宁夏、青海一带,回民“户口之蕃,亦臻极盛”,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

    丁国勇:《宁夏回族》,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8页。至19世纪中叶,回族人口更盛。“盖自乾隆以来,重熙累洽,关陇腹地不睹兵革者近百年。回民以生以息,户口之蕃亦臻极盛。”

    白寿彝:《回民起义》(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48页。陕西的“蒲、富、临、渭,陕省著名四大县(加上)同州府首邑大荔县,五县犬牙相错,回庄居其大半”

    白寿彝:《回民起义》(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52年,第216页。到乾隆年间,川塬平地的耕作收益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政府再次鼓励垦荒,由此诱发了更大规模的开荒浪潮,耕殖由川塬平地推广到坡地,大批林地、草地被毁,植被由原来的宿根性草被和多年生疏林、灌丛为易替性农作物代替,生态日渐脆弱退化。到清代中叶,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已步入相当恶化的状态。如固原县,2/3以上森林、草原被拓垦,野生动物锐减,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

    陈忠祥:《宁夏南部回族社区人地关系及可持续发展研究》,《人文地理》2002年第1期,第39~42页。,掠夺式人地关系愈演愈烈。就在人地关系恶化的情况下,西北回汉两族的矛盾不断激化。这表现在:一是回汉两族在经济结构上存在矛盾。回族除务农外,还从事商业和畜牧业。西北汉族人民虽也有将养羊作为家庭副业的传统,但其规模、数量和普遍性都不及回族的家庭畜牧业。回族畜牧业的发展和汉族的农业经济之间以及回汉工商业者之间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

    张克非、张二京:《试论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前夕的回汉民族关系》,冯增烈,李登弟,张志杰:《清代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研究》,三秦出版社,1990年。二是回汉两族发生了争夺土地资源的矛盾。甘肃虽地域辽阔,但在人地关系矛盾激化的情况下,由于耕地资源有限,省内多荒山、沙漠,且易发生旱、虫等灾

    丁焕章:《甘肃近现代史》,兰州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2页。,因而人口承载能力比较脆弱。而自清初以来,清廷视西北为武备之区,重视军事控制而少经济、文化建设,影响了西北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人均耕地占有量明显不足。如甘肃,据统计,咸丰元年(1851)人口为15440000人,耕地

    235366顷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1840—1911)》,三联书店,1957年,第17页。,人均不足1.46亩。这使得回汉两族对土地的争夺日益加剧,并自然而然地带上了民族色彩。

    第二,民族宗教原因。回族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宗教门宦制度的兴起提供了物质基础。它的出现和发展,使原来分散的、互不统属的教坊联系起来,组合为以门宦教主为首的宗教政治体系。宗教组织的职能和权力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它通过宗教组织体系(教主—热依斯—基层阿訇)自上而下地贯穿到所属的各个角落,从而使回族社会的宗教力量、政治力量乃至经济力量通过门宦制度得到了凝聚和强化。这种新的因素的出现——即由于与伊斯兰教天然密不可分的联系之特殊性,回族社会内部出现了要求自我管理以维护本民族利益的倾向,使新的矛盾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是与既定的统治秩序发生矛盾。清政府当然不允许在大一统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系框架内生发出自我管理的意向。哪怕这种意向很模糊,统治者总是极为敏感的。以镇压苏四十三事件和石峰堡起义为

    契机,清廷改变了对甘肃回族(宗教)的政策,总的走向是从宽容转到严厉打击和限制。这一政策给甘肃回族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压力,又刺激了回族对现存政治秩序不满情绪的普遍增长。二是回族内部各门宦为争夺主导地位出现了竞争和矛盾。三是回族社会的内在要求与汉民族已有的民族社会结构存在着排斥和矛盾

    霍维洮:《西北回族自治斗争的起源》,《宁夏社会科学》,1994年第4期。这使甘肃地区的政局和回汉关系日渐复杂。

    第三,清政府“护汉抑回”政策的影响。清政府在处理回汉民族关系时,实行“护汉抑回”的政策,导致回族民众对汉族的不满和怨恨日积月累,不断增长。如“汉民和回民打官司的时候,裁决很少对回民持平正态度,汉族官员本人有偏见,满族官员又

    通常左袒汉民”

    [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242页。;“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汉民复凌众欺恃,不知回性桀骜,亿万同心,日积月长,仇恨滋深。”

    张集馨:《道咸官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第241页。清政府为何实行“护汉抑回”政策?仅仅归结为歧视是不够的,应进行一些深层的分析:一是清朝统治者对回族及其宗教有一种先入为主的偏见。清朝统治者对伊斯兰教缺乏了解,刚入关便遭遇米喇印、丁国栋起义,乾隆后期又有苏四十三事件和石峰堡起义,这无疑影响了清廷对回族及其宗教的评价。二是自入关以后,满族统治者很快接受了儒家伦理思想,在文化心理、价值观念上与汉族地主阶级趋于同构。在对待其他民族和宗教思想时,往往站在大汉族主义和儒家伦理的立场,进一步说,在看待回族和伊斯兰教时,满汉地主阶级都基于同样的心态、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三是各级地方官吏中,汉族地主无疑占有绝对的多数,而地方官吏的施政活动又往往需要依赖当地的乡绅。因此,对需要依赖于汉族地主阶级丰富的统治经验和文化意识形态,以便稳固自身统治的清廷来说,汉族官吏的言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不管它是否明确地意识到这一点。

    第四,宗教习俗的差异,导致回汉两族常常因细微小事发生冲突与忿争。宗教信仰不同带来的日常习俗的差异,常因互不理解而造成回汉两族的互相歧视。如陕甘总督孟乔芳上奏顺治称:“(回回)从来叵测,

    与百姓同城居住,习俗不一,终为疑二。”

    《军机处录副·民族类·回族项》,故宫档案馆藏,1809-2。雍正二年(1724年)又有人上奏称“回民不分大小建,不论闰月,以三百六十日为一年,私某日为岁首,群相庆贺。平日皆戴白帽,设立礼拜、清真等寺,妄立把斋名目,违制惑众。应请严

    行禁革,恪守典章,违者照律定拟。如地方官容隐,督抚徇庇,

    亦一并议处”

    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辑,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年,第177页。“回回教门异于中国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尸,所尊敬者惟一天宇……见中国人(即汉人——引者)修斋设醮则笑之。”

    杨怀中:《伊斯兰教在我国传播发展中的特点》,《甘肃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有人称伊斯兰教是一种所谓“不敬天地,不祀神祇,不奉正朔,不依节序,另定宗主,自为岁年,党羽众盛,济恶害民”的“左道”,诬指“斋月”时早起封斋活动是“夜聚明散”,定性为“回回谋叛”,要朝廷强制回回“概令出教,毁其礼拜寺”

    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辑,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年,第177页。在雍正七年,陕西总督岳钟琪也上奏说陕西回回使他“念之,实怀隐虑”

    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十二辑,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年,第694页。,而汉族则对回族的“日用猪肉,指为禁忌,而椎牛共飨,恣其贪饕,人家肴馔,绝不入口,而宰割物类另有密咒,身故之日,寸丝不挂,举殡之时,空棺撤底”等种种习俗视为“诞妄实甚”

    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辑,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年,第177页。这些日常习俗的歧异日积月累,很容易形成彼此之间一种固执的偏见。这种偏见往往被清政府和回汉上层所利用,成为挑动回汉两族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

    总之,由于种种原因,甘肃地区的回汉民族关系日渐复杂。1862年,回民反抗斗争首先在关中渭南爆发。由于地主团练大肆屠杀,致使回民起义迅速向西蔓延。受陕西回民起义的影响,甘肃与陕西毗邻的陇东、宁夏首先发生起义。而在其他地区,起义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尽相同:河州起义的导火线是洮河争渡事件,西宁起义则由教争转化而来,肃州起义则因为古浪大靖堡民团屠回和甘州之驱逐回族,致“肃回知公家之不

    容己也,始谋叛”

    慕寿祺:《甘宁青史略》,影印本,1990,(21卷),第6页。但大体上都在前述几个原因影响范围之内。不管甘肃各地回民起义发生的原因多么复杂,起义活动多么分散,但当起义一旦发生,在面对地主团练与清军的围剿时,出于民族与宗教的同一性,他们大多能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奋力抗争,其行动具有争取民族生存权利和维护民族利益的性质(参阅本章末附录)。

    陕甘回民大起义持续了十余年的时间,给西北的社会经济与回汉两族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劫难后,地方残破,人民大量死亡,遗留下来的人流离失所。回汉两族人民是这场劫难的真正受害者。回汉人民用惨痛的代价促使后来者进行反思:回汉民族关系为何走到令人痛心的这一步?甘肃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民族、宗教、教派关系错综复杂。陕甘回民大起义提供给我们的启示是:要在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习俗,平等交往,共同发展,这样才能保障西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各民族人民幸福安康。

    2.左宗棠镇压甘肃回民起义的策略及步骤

    同治五年(1866年),陕甘回民起义进入高潮。清政府在陕甘的统治陷入了一片混乱。陕甘总督杨岳斌困守兰州,发出了计穷力竭的哀叹:“现在河狄之贼扰于南,平固之贼扰于东,宁灵之贼扰于北,凉肃之贼扰于西,几于剿不胜剿、防不胜防。”《平定关陇纪略》,《回民起义》(三),第329页七八月以后,形势更加严重,杨岳斌于无可奈何之中上书清廷“仰恳天恩另简能员接替办理,使甘事早有转机”《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139。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发出了“上谕”:“左宗棠威望素著,熟娴韬略,于军务地方均能措置裕如,因特授为陕甘总督,以期迅扫回氛,绥靖边围……”《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139。左宗棠刚刚接到任命,陕甘局势又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年十月,张宗禹率领的西捻军突入陕西,在坝桥大败清军。眼看捻回合势将成,陕甘领兵大员乱成一团,纷纷奏请“催左宗棠统兵赴甘”。清政府慌忙授予左宗棠督办陕甘军务的大权,旋又授给钦差大臣关防,使其全权从事镇压西北回民起义的活动。

    (1)制定策略。同治五年(1866年)年底,左宗棠集军政财权于一身,于十一月起身赴任,十二月下旬抵达武昌,一方面驻军汉口“筹办入关事宜”;另一面即向清廷提出了处理陕甘问题“先捻后回”、“先秦后陇”的战略总构想:“方今所患者,捻匪回逆耳。以地形论,中原为主,关陇为轻;以平贼论,剿捻宜急,剿回宜缓;以用兵次第论,欲靖西陲必先清腹地,然后客军无后顾之忧,饷道可免中梗之患。”基于这样一个对形势的分析,他提出了具体的用兵计划:“甘省回多于汉,兰州虽是省会,形势孑然孤立,非驻重兵不能守,驻重兵则由东分剿,各路之兵又以分见单……将来臣军入甘,应先分为两支,由东路廓清,各路分别剿抚矣。”“是故进兵陕西,必先清关外之贼;进兵甘肃,必先清陕西之贼;驻兵兰州,必先清各路之贼。然后饷路常通,师行无梗,得以一意进剿。”《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372页。从这一段话可以看出,左宗棠把西北问题看做一个整体,分三步来解决,即先剿灭捻军,再镇压陕甘回民起义,最后出关收复新疆。次序不同是出于战略考虑,并不是因为左宗棠要实现第三步即收复新疆才剿灭捻军、镇压陕甘回民起义的,剿灭捻军、镇压陕甘回民起义都是左宗棠的既定目标。收复新疆是左宗棠的一大功劳,镇压陕甘回民起义却是左宗棠的最大罪过,说左宗棠是为收复新疆而镇压陕甘回民起义是为左宗棠的罪责开脱,是以功掩过;同样,也不能以过掩功,左宗棠虽然镇压陕甘回民起义有罪,但他对开发与振兴甘肃经济社会有功。即功是功,过是过,评价功过是非应客观公正,不能随意取舍、功过相掩,这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前述左宗棠制定的这个计划,确实命中了起义军的致命弱点。回民起义军与捻军之间,本来就因指导思想和斗争性质的不同而无法实现真正的联合。可是,捻军一旦失败,陕甘回民起义军势必更加孤立和分散。所以这种“先捻后回”的计划,实在是一种很有针对性的各个击破的策略。为此,他把镇压的矛头先对准捻军。同治六年六月(1867年7月)左宗棠由潼关入陕,年底又追捻出陕,直到同治七年六月(1868年7月),西捻军在惨遭失败之后,他才正式来到陕甘履行清政府交给他的镇压回民起义的使命。这期间将近一年多的时间看起来与镇压回民起义无直接关联,实际上正是他“先捻后回”的实施,正是他镇压回民起义的必要准备阶段。

    (2)镇压甘肃回民起义。左宗棠全面展开对陕甘回民起义的镇压是在同治八年(1869年),这时全国和陕甘的形势已发生了重大转折。一方面,清政府在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后已可腾出手来扑灭陕甘回民反抗的烈火;另一方面是随着全国斗争形势的逆转,陕甘回民起义的高潮已经低落。同治七年底,陕西回民起义军已退入甘肃或退守陕甘边界,甘肃回民起义的四大据点基本上处于不同程度的“抚局”或自卫阶段。左宗棠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始全面镇压陕甘回民起义的,他为此而确定了一个分路进兵的计划。北路刘松山由绥远、花马池直指灵州金积堡;南路周开锡统陇南诸军由秦州取道巩昌(陇西)进攻河州;中路由左宗棠与刘典督军从陕甘大路入甘。史家多称左宗棠此举为“三路平回”之策。实际上,左宗棠的进军方略绝不是三路齐头并进。他首先是全部逼陕回入甘,然后以北路为主,步步推进;南路是为了巩固秦州,维持饷道,保卫省城,并割断河州与金积堡的联系;中路实则为后路,一面坐中指挥,一面巩固后方。这种在军事上一反过去全面出击的做法,对各自为战的起义军极端不利,再加上此时刘松山已经收编了董福祥的部众为董字三营,“流民土匪”问题基本解决,回民起义军形势更加孤立。

    为了实现第一步进兵计划,全部逼陕回入甘,左宗棠镇压回民起义,首先从董志原开始。

    董志原地居甘肃东部,隶属于庆阳府,位于蒲河与马莲河之间,南北约100里,东西约80里,与陕西邠州毗邻,“介居环、庆、泾、原、邠、宁之间,为秦陇要膂”《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岳麓书社1996年,第141页。,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陕西回民起义军在董志原,按照原来的村社分住各村镇,每支义军的驻营地称为营,共有十八个营地,总称之为十八营。十八营在组织和活动上仍然保留了原来的分散性,但各营之间相互协作和共同作战,彼此联系比过去密切,已经形成为一支统一的抗清武装。应该说,陕西回民军起义军在董志原期间,是其力量最强盛、指挥最统一的时期。十八营设元帅,指挥作战。其首领即“十八营元帅”计有马正和、白彦虎、余彦禄、崔伟、陈琳、禹得彦、冯君福、马长顺、杨文治、马正刚、马生彦、毕大才、阎兴春、蓝明泰、哈连金、邹保和、张代雨、马维骧等。另外还有赫明堂、孙义宝等为首在固原等地活动的回民军。这些首领人物都是陕西各处回民起义的发动者和组织者。

    “董志原十八营”控制的范围,大致“北到安化(今庆城县)的驿马关,南到宁州的丘家寨,西到镇原的肖金镇,东到合水县的西华池”。《左文襄公在西北》,第67页。驻扎各村镇的详细情况不详,但主要是位于交通要道附近的比较大的村镇或要隘关口,如太昌、焦村、三不同、荔家堡、肖金、董志、西峰镇、什社等。这些地方原先就有堡寨,有的新修了回堡,用作军事据点。肖金镇是其大营(即中心指挥部)所在地。由于回民军多携家带口,举家随军,“故据原四年之久,二十万之众”《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二),第150页。但实际能打仗的精壮人丁不过三四万之数。陕西回民起义军自同治五年九月到董志原,至同治八年三月从董志原“乘夜携眷潜遁”,遭左宗棠大军追袭,占据董志原为根据地达四年之久。他们北与金积堡,西与狄道、河州的甘肃回民起义军相联属,互相声援,互相配合,给陕甘清军以极大的威胁与打击。根据左宗棠的计划:欲平陕甘回民军,“非先攻金积堡不可;而攻金积堡,非宁夏、固原均有劲军夹击不可”《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二),第150页。而其揭幕之战,必非先收复董志原、重创陕西回民军不可。非如此,不能巩固后路,打通进攻金积堡的重要通道。

    为了打破清军的部署,董志原十八营采取的措施是分路出击、打开被困局面。同治七年十二月初八日后,董志原十八营回民起义军分路回陕西各地活动:一路向陕西东北路,在鄜州、洛川、延安、甘泉和白水、澄城一带;一路向南,到陕西西南的汧阳、陇州、长武和甘肃的灵台一带。左宗棠虽然派刘端冕、魏光焘和黄鼎等率军分头狙击,但仍不能奏效。他在同治八年正月二十三日的一份奏折中说:“董志原回民军虽迭经剿败,凶焰渐衰,而自延、鄜迤南以达汧、陇,贼骑纷纷四出,冒死掠食,几于无日无之。官军非裹粮数日不能尽力穷追,又步骑相悬,常有不及之势。”《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25页。可见回民起义军的攻势十分凌厉,有防不胜防,攻不胜攻之势。但是由于左宗棠前往乾县督师,且所部都是惯于镇压农民起义的正规军,武器精良,因而针对回民起义军采用的战术,左宗棠采取了各路出击、严密封堵、将之压在董志原一线,尤其严堵欲入关中之回民起义军,不令再扰后路的对策。因而“北路、东路、西南路各军且防且剿,无战不克,大挫凶锋”《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39页。,使回民起义军于同治八年二月初八日败回董志原。

    在左宗棠大军层层围困的重压下,董志原回民起义军先下令“挈眷先徙金积堡”,继复议暂勿移动,而其中“自缢者纷纷,不能禁”《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62页。二月十八日,董志原回民军在肖金镇开会,将十八营并为由白彦虎、马正和、崔伟以及禹得彦领导的四大营,“其半护家口辎重先行,留崔伟、马正和等率悍党万余伏董志原断后,时出游骑数百,由太昌、政平等镇分扰泾河两岸,以牵缀官军”《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72页。

    针对董志原回民起义军出现了撤退到金积堡的动向以及分兵部署的情况,左宗棠因时制宜,制定了各路“锐进追攻”的战术。具体做法是“饬诸路统领急将粮料运足,伺贼窜动则追之。虑各种锐进,而贼或分支扰我后路也,复令各留四成队于后,以期慎密。又虑各军分布数百里,未能克期毕赴,则饬各军相机而进,但觇贼动即各锐进追之,毋怀观望,以至自相牵制,运掉不灵”。《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62页。于是,陕安道黄鼎自邠州率师会固原提督雷正绾于长武,记名提督马德顺、二品顶带陕西补用道李耀南亦率马步各军屯驻距灵台百里西屯镇一带,均准备十日干粮,“伺贼窜动,即锐进追之”《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62页。

    二十二日,探马飞报回民起义军“老弱、辎重均已离巢,分向驿马关、三叉河北窜”。辰刻,雷正绾、黄鼎率师自长武渡泾;午后,马德顺、李耀南亦率马步各营由灵台跟进,均会师于太昌。“时精悍贼众悉伏董志原,伪元帅崔伟等率骑千余扼三不同,凭沟抗拒。是夕,各统领会商,以贼尽萃于三不同,则荔家堡西路必空虚无备,议以雷正绾拨所部总兵陈义步队六营,马德顺派所部提督杨世俊马队四营由太昌入荔家堡,取肖金西路以达镇原,迎头截剿;余军分为四队,以李耀南所统恪靖马队为前锋,马德顺马队继之,雷正绾、黄鼎马队为左右翼,各军步队随后排列而进,均由三不同一路直捣贼巢。”会商已定,二十三日五鼓,各军秣马蓐食,分道进攻。辰后行至邱家寨,回民起义军游骑数百“瞥见即遁,各军风驰电掣,直抵三不同”。其时,回民起义军骑兵“千余排列卡外,官军马队经前冲扑”,回民起义军“恃险力拒,枪炮纷注如雨,马队往来冲击,均为深沟所限,卒不得前”。正相持间,恰好官军步队各军分由左右两路逾沟冲上平原,绕出回民起义军关卡之后,回民起义军惊骇失措,官军马队乘势冲入,枪轰矛击,回民起义军不能支,纷纷后退。原上埋伏回民起义军刚要冲出抵御,又为败退回民起义军牵动,只好一起狂奔。官军跟踪紧追,斩杀千余名,复分军循马莲河而上,遂将焦村、什社、肖金镇、董志一带回民起义军据点同时踏毁。沿途百余里,回民起义军损失很大,抛弃骡马、军械无算。剩余的回民起义军策骑飞驰,“悉向西峰镇北走”。当晚,各军驻扎董志原。二十四日五鼓,拨队跟踪,辰后抵西峰镇。回民起义军因“前起老弱、辎重,因人马众多,未能疾遁,相距不过一日之程。……一由驿马关以出环县,一由蒲河川以向三叉河,均在黑城子、下马关会齐”,撤往预望城、半角城、金积堡一带。前面于太昌会商所派提督杨世俊、总兵陈义两军自荔家堡上原,已将镇原县城收复。马德顺、黄鼎等率马步各军追击逃往驿马关、环县方面的回民起义军。午后,驰抵驿马关,追上回民起义军后尾,各军争先驰击,追二十里到党家腰岘,这里“山径逼仄,两旁沟深数十丈”。回民军大队拥塞,急不得前。崔伟、马正和等见势危急,亲帅起义军百人阻隘死拒,难以抵挡清军的进攻,伤亡很大。二十五日清军占领庆阳。左宗棠向清廷报告说:“统计是役杀毙、饿毙之贼,及坠崖而死者,实不下二三万

    人。……积年蚁穴,搜荡一空,贼之精骑悍党,销亡殆半。”《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74页。可见起义军损失是相当惨重的。失掉了董志原之后,陕西回民起义军只有分别依附于甘肃的四大据点。这年五月,左宗棠移驻泾川,步步为营,向西推进,依次展开了对甘肃回民起义军四个据点的进攻。

    金积堡的战斗对于起义军来说完全是自卫性质。当时,作为金积堡回民首领的马化龙,虽然和陕回因教派不同而有矛盾,但他只是“代为求抚”,并不出兵协剿同类,尚不失其民族立场。而这一点正是左宗棠真抚的首要条件。尽管马化龙在八月至九月间多次求抚并亲赴刘松山营中“禀求停兵,待其劝导陕回听候查办”,还“陆续交抬枪七十杆,战马七十匹”《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06。而左宗棠则认为这是“籍词耸听,殊为可恶”《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03。他认为,“维马化隆(龙)之阴贼险狠,天下共知。自就抚后,筑塞修堡,购马造械,仍与陕回互相首尾……自灵、宁西达西宁,南通河、狄,各回民无不仰其鼻息”《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193页。“旋抚旋反,是其惯技。”所以左宗棠一面敷衍,一面催令刘松山加紧进攻并大肆杀戮回民。据其奏章反映,清军每攻破一个堡寨,“寨内贼匪……悉行歼毙”,“斩杀净尽”,“逸出者无几”,“生擒者,立即斩决”《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06。与此同时,左宗棠还派金顺由定边与张耀进兵金积北面的宁夏,雷正绾、周兰亭沿黑城子北上占据峡口,对金积堡施行了军事大包围。九月中旬以后,宁灵一带的陕西回民军西撤,左宗棠更坚定了痛剿的决心。他讲:“现在陕回既去,金积堡贼势已孤,惟马化隆(龙)以甘词求抚,阴谋蓄诡,若非痛加剿洗,必致贻患将来。”《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06。并声称从灵州“搜出马化隆(龙)给伪参领马三重等伪札一封,伪衔刊刻总理宁郡两河等处军机事务大总戎马字样”。更认为马化龙“罪不容诛”《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07。

    金积堡保卫战从同治八年九月到第二年十一月,前后坚持了一年多的时间。尽管他们认不清统治阶级的本质而一再求抚,却同时也在强大的攻势面前进行着殊死的战斗,并给清军以沉重的打击。同治九年正月十四日,刘松山在马五寨被起义军击毙,回民起义军乘机反攻,雷正绾在峡口大败。清廷因此而严斥左宗棠,并一度下令李鸿章来陕甘镇压回民起义。但起义军的反攻终因对手的过于强大而衰落。左宗棠任命刘松山侄子刘锦棠统帅湘军,更加穷凶极恶地对金积堡实行围攻。十一月,金积堡弹尽粮绝,河州和陕西回民起义军的支援亦被阻断。十一月十六日马化龙亲赴刘锦棠营中递呈求降,并表示:“罪民所犯情罪,自知不赦。叩恳施恩,如蒙念族众无辜者多,转禀曲宥,仅以罪民一人抵罪,死无所恨。”《平定关陇纪略》,见《回民起义》(四),第92页。同治十年正月十三(1871年3月3日),左宗棠以“两次挖掘获洋枪一千二百杆”为理由,将马化龙父子“凌迟处死”《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38。其亲属及附近村堡回民被杀害者数千人,新教被正式出示禁绝,宁灵地区的回民起义很快全部被镇压下去了。

    金积堡的失陷和宁灵地区起义军的失败,实际上已经宣告了整个陕甘回民起义的失败。从此形势更加逆转,其余三个据点终被各个击破。

    同治十年七月,左宗棠由平凉移驻静宁,八月初由静宁取道会宁到达安定(定西),开始向河州回民起义军发动进攻。河州的回民领袖马占鳖、马尕大(马悟真)托张家川“回目”李得仓求抚,左宗棠坚持认为:“河州贼氛不靖,兰州不能解严。……河回轻生,性喜剽掠……变乱十年,未受惩创,更无畏忌。……非创巨痛深,固难望其永久帖服也。”《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100页。因此他拟订了三路进攻的计划,中路由傅先宗搭架浮桥强渡洮河;左路由杨世俊取道南坪进攻峡口,右路刘明灯由红土崖进兵安定,扼制洮河康家崖渡口。又另派徐文秀由静宁进驻会宁为后继,还在泯、洮分驻军队并派土司杨元守隘口阻截,企图把河州起义军一举置于死地。另一方面,他又故伎重演,佯装允许退据西宁大小南川的陕回崔三、禹得彦等投诚,让他们先把家属送到兰州为质,并利用与河州一河之隔的地理条件,“相机扼截渡口,以遏河贼出窜之路,方准收

    抚,如能更设法直捣河巢,不但免罪,而且叙功。”《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55。还装模作样地“收抚”了几支小股的陕回,在西宁和河州起义军之间进行了分化和离间。布置停当,才于八月初向河州起义军发起进攻。由于起义军的英勇反抗,左宗棠的三路并进计划并未如愿施行。刘明灯、徐文秀进犯康家崖兵败受阻,“两军扼以洮河不得开展”《平定关陇纪略》,《回民起义》(四),第119页。右路渡河立营的计划落空,只有实行中路重点进攻。八月二十六日,傅先宗、杨世俊所部才由狄道(临洮),架桥渡河。起义军退居河西,在黑山头、大坪山、胭脂山一带筑垒坚守。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战。

    同治十一年正月初六,起义军抓住清军孤军深入的弱点,在太子寺一带的敌营之间偷筑三垒,突然发起反攻,里应外合大败清军,统帅傅先宗被击毙,徐文秀阵亡,这就是著名的太子寺之战。但马占鳌、马永福、马永瑞等领导人却力主胜而后降,“先后呈交马匹四千有奇,枪矛一万四千有奇”,还“各遣子弟偕回目马永瑞等赴军前献马”《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66。他们还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左宗棠大营做人质《文史资料选集》第27辑,《马占鳌的反清与降清》。左宗棠看到马占鳌决心投降,便以“办回之道,不外剿抚兼施,如果倾诚来投,自当网开一面”《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66。为借口,接受其投降,还亲自给马占鳌的儿子改名为马安良。河州回民起义由此而告终。

    河州起义失败后,左宗棠立即把矛头指向西宁。当时西宁的情况也是“抚局”。西宁办事大臣玉通无饷无兵,长期以“抚局”“羁縻”起义军,西宁实际上成了回民起义军的天下。同治七年年底,玉通更保举马桂源署西宁知府,以马本源为西宁镇总兵,马福为大同营都司,基本上把地方权力都交给了起义军。以后玉通忧惧成疾,接任者是兰州道豫师,他也只能驻在平番(永登),不敢前进一步。在左宗棠看来,“西宁实已名存实亡”,“名为官抚回,实则回制官”《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122页。早在同治十年六月,他就拟订计划,“俟河州大定,乃图西宁也”《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101页。他认为:“撒拉回民,居河、洮、西宁之间,别为风气,亦以剽掠为业。百余年来,不受官司约束,与河、湟诸回互相勾结。”《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150页。河州战事紧张的时候,他以收抚为名稳住西宁的陕甘回民起义军,还派了抚回陈琳去察看动静,“和豫师议章程十二条,委派道员冯邦棅驰往,会同地方官妥为照章筹办”《青海奏疏》第70页,转引自关连吉《左宗棠与陕甘回民起义》,《甘肃社会科学》1987年第1期。,骗得“陕回及米拉沟西马营回众,陆续共交马三百六十六匹,枪矛一千二百九十二件……宁回一共交马一千二百三十二匹,枪矛一千零八十五件”《青海奏疏》第79页,转引同上。河州战事结束,左宗棠进驻甘肃省城兰州,立即以“陕回所交马匹多不适用,似借故迟延”为由,“饬令道员刘锦棠率马步各营分赴前进”《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卷269。,并要求马桂源夹攻陕回,以试其真伪。马桂源等一再要求“官军缓进”,左宗棠执意不从。面临着清军的镇压和屠杀,西宁的陕回和甘回又一次联合起来进行斗争。战事从八月开始一直进行了两个多月,大小峡口五十多仗,清军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十月十九日,清军进至西宁城下,马桂源退到巴燕戎格。彻底投降了左宗棠的马永福在清军前面招降,马占鳌、马永瑞随军助剿。同治十二年二月初四,马占鳌等在巴城东山诱捕了马桂源兄弟并解往兰州杀害。大通等地亦告失陷,崔三、禹得彦投降。白彦虎从西宁退往大通,又从大通过扁都口向肃州方向撤去。

    肃州之战是陕甘回民起义军与清军的最后一战。肃州城从同治四年三月被回民起义军占领,同治七年又议成“抚局”,实际上一直控制在起义军手中,形势与西宁之“抚局”基本相同。同治十年七八月间,左宗棠攻占金积堡后又移师西进,肃州回民起义军和陕西回民起义军又一次公开占据肃州城。左宗棠在清政府催促下于同年拨徐占彪十二营往攻肃州,第二年正月又派陶生林等率五营清兵去协助攻城。河州和西宁的起义军失败后,白彦虎从扁都口来到肃州,被清军阻截只好向关外撤去。同治十二年八月,左宗棠亲率大军到达肃州,肃州起义军首领马文禄在左宗棠招抚下开城求降。左宗棠让马文禄等交马械、造名册,“分班带大营面谕”。二十三日,忽然“令提逆首马四即马文禄……九犯,数其罪,磔之中军”。“臣金顺、宋庆、徐占彪、刘锦棠立将各起凶悍客回一千五百七十三犯悉数骈诛。是夜,诸军入城纵火,枪轰矛刺,计土回五千四百余名,除拔出老弱妇女九百余名外,尽付焚如。”《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503页。事后左宗棠自己承认“肃州克后,首要各逆实无一漏网,土、客回,六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妇女概予免诛。数十年征伐之事,以此役为最妥善”《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10页。可是在奏报中左宗棠又讲:“入城圜视,尸骸枕藉,即老弱妇女亦颇不免。”《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504页。这是继金积堡之后更为残酷的屠杀,历时三年的肃州之战结束。从1868年算起共计五年,左宗棠完成了镇压陕甘回民起义的任务。

    (三)善后、治理与开发

    左宗棠所从事的善后是指战乱之后,对一息尚存的各地难民在最基本的生活和生产资料方面所进行的救助与安置。治理是为使各地初步恢复生活和生产秩序而进行的必要的整治与修复。而开发则是为全面振兴经济社会所做的各种建设性的努力。左宗棠在甘肃时,不仅对回族群众进行了大规模的善后与迁徙,而且对汉族百姓也进行了必要的善后与治理。

    1.左宗棠对陕甘回民的善后与安置

    在陕甘回民起义节节失利,金积堡、河州、西宁、肃州四大回族根据地渐次被镇压的情况下,左宗棠对陕甘回族群众进行所谓的善后,强制进行了大规模的迁徙。

    (1)在甘肃境内对回民群众进行了多起迁徙、安插。

    同治八年(1869年)正月,清政府鉴于部分回民起义军请求投降,曾饬令左宗棠考虑安置办法。左宗棠却认为,回民起义军尚未受重创,“求抚虽是真心,而各怀自便之图”,贸然招抚,恐难达到“一了百了”《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11页。的目的。因此,他坚持“痛剿以服其心”的既定方略,仍向回民军大举进攻。到同治九年(1870年)七月,他完成了对金积堡的锁围后,才改变态度,上奏清廷,要求对残余的回民起义军进行“收抚”,并着手对回民新聚居区的选定。左宗棠选定回民新聚居区的原则有五:一是有水可资灌溉的荒绝地亩,但此地需非战略要地;二是自成片段,可使聚族而居,不致与汉民相杂;三是无大山大河之险,距大道不远不近,以便管理;四是安置点之间宜远不宜近,中间要有间隔;五是不在村、州、县城附近。根据这五个原则,当时甘肃东北部(包括今宁夏的东南部)、中部一些州县,便成了理想的安置区。随着金积堡、河州、西宁、肃州的陷落,陕甘回族便经历了一次大规模的、在武力胁制下的迁徙。

    金积堡是回民在甘肃的重要根据地,也是陕回从董志原败退后的主要集结地。当左宗棠以其为首要进攻目标时,便派重兵合围。起义军在马化龙的领导下,浴血奋战,使清军迭遭重创。同治九年底,金积堡陷落。左宗棠认为这里的回民反抗程度强烈,当地的战略地位重要,将劫后余生的回民,尽行迁离。对当地回族的迁徙情况是:同治九年十二月,“迁王洪堡回众于灵州附近”,“迁马家河滩回众于张家圈”《征西纪略》,卷2。,王洪堡、马家河滩均在金积堡以东,属其外围防区。同治十年正月,将金积堡“贸易及侨居之客民及被掠被胁之甘回三千余名,解往平凉安插;金积堡老弱妇女一万二千余口,解赴固原州数十里,分拨荒地安插”《平定关陇纪略》卷10,见《回民起义》(三)。流入当地的陕回,则被分作四股陆续解往平凉。其中马寿清一起约一千人,陈琳一起一千五百六十四人,马振江一起八百四十八人,赫选青一起三百八十六名,马化龙一起一千二百七十八名,余彦禄、阎兴春、余兆临、拜万江、金明堂、安杰等各起五千五百五十余人。这一万多人被解送到平凉后,左宗棠亲自点验两次,除留在平凉五百多人外,其余的均又解往当时隶属于华亭县的化平川,进行安置。

    将金积堡回民尽行迁徙后,左宗棠将原安置在陕北瓦窑堡的董字三营调到这里,令“董福祥驻金积堡鸿乐府,张俊驻吴忠堡,李双梁驻王洪堡”。金积、吴忠相距十五里,吴忠、王洪堡相距三十里,壤地毗连,鸡犬之声相闻。这个安排,目的十分明显,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回民“卷土重来”,再据此“形胜之区”《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224页。;一方面是对安置在灵州一带回民的“震慑”,所谓“一有变故,荷锄之田夫,皆为荷戈甲士”《甘宁青史略》,卷23。

    河州是回民起义军在甘肃的另一重要根据地,随着董志原、金积堡的陷落,大批不甘投降的陕甘回民先后来到这里。同治十年冬,左宗棠欲乘金积之胜,一举平定此地,但汇集在这里的各支回民义军同仇敌忾,殊死战斗。太子寺一役,清军损兵折将,惨遭失败。起义军首领马占鳌等力主胜而后降,左宗棠大喜过望,认为河州回民是“倾诚求抚”,应当“开诚抚治”《左宗棠全集·札件》,第303页。,因而在迁徙的手段上,比较温和。

    左宗棠对河州回民群众的迁徙原则是“迁徙客回,安辑土回”《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281页。

    。这里的客回不单指流入此地的陕回,而且还包括一部分非河州土著,“寄孥其间,以避诛戮”《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281页。按照这个原则,他于同治十一年六月,迁杨文彦等二百五十三名于平凉谢家庄、桃家庄;迁陕西张代雨等二百九十一名(《续陕西通志稿》作二百五十一名)于平凉张家庄、曹家庄;迁陕回拜崇花等五百三十七名于会宁姚王庄、曲家口;迁陕回马生彦等六百四十三名于隆德王家下堡、刘戴家山;迁陕回马文元等一百五十七名于安定刘家沟;迁陕回马维骧等七十四名于安定石家坪;迁陕回马振清三百六十三名于安定好地掌;迁甘回安鸿庆等四十三名于安定刘家沟。上述均为“客回”,共计二千三百六十四人。所谓“安辑土回”,主要是编审户口、设保甲。河州原有回民聚居区,除个别地方,如临洮北庄的穆夫提门宦教众,从洮河东岸被迁至西岸外,没有什么重大变化。此外,左宗棠又虑及本籍汉民中一部分人曾“充当勇丁”,多次与回民械斗,“仇隙已深”《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281页。,如继续与回民杂处,恐再滋事端;还有一部分汉民,随客回而来河州,原籍并不在此。这两部分人,也被列为应迁对象,在迁徙客回的同时,被分三起解往安定,共九百八十三名。

    西宁也是回民起义军在甘肃的根据地之一,随着河州的陷落,它的位置更加重要。到同治十一年底,这里不仅聚居了西宁、大通、巴燕戎格的回族、撒拉族起义军,而且陕回四大营残部也在白彦虎、禹得彦、崔伟、毕大材的带领下,相率至此。经七十余日,大小百余阵的激烈战斗,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初,西宁陷落。此地集结起来的回民群众又被大规模地迁徙了。同治十二年三月,左宗棠将陕回禹得彦部迁往平凉,经宁夏将军穆图善清点后,安置在西北乡一带。同时,又迁徙陕回崔伟、毕大材等一万三千多人到清水、秦安交界处。这里原有由秦州知府张瑞珍招抚的陕甘回众三万多人,因而后来成了一个较大的回民聚居区。1953年,人民政府在这里成立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西宁各地的土著回民虽未被全部迁徙,但居住地却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原住在城内或自然条件比较好的地方的回民,被逼迁到了郊外或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如将碾伯回民迁到了平番的松山、平城,又“迁大通城关回民于河东,迁城西扎逊布、马厂各堡汉民于城内”《甘肃省新通志》,卷47。

    肃州是回民起义军在甘肃的最后一个据点。这里是河西重镇,通往新疆的咽喉。肃州城防坚固,“高三丈六尺,厚三丈有奇,外环城壕八丈三尺,深两丈”,左宗棠进攻时,回民军据险防守,使其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同治十二年九月,肃州陷落,左宗棠鉴于其重要战略地位,在迁徙回民时,又采取了新的办法。左宗棠对肃州回民迁徙的原则是:先行滥杀,然后不分客土,悉数远迁于内地。按照这个原则,他不但把当地回民首领马文禄奏准寸斩,而且还屠杀了投降的回民军三千余人。之后,他又将劫后余生的“老弱妇女二千数百名”《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521页。和原住在沙州、红庙子一带的回民群众概行解赴兰州,分插在金县、平番一带。当时在肃州的二百多名维族群众,虽未参加回民起义,但在左宗棠眼里,仍属危险分子,故和回民一道被迁入内地。对肃州回民的迁徙是十分彻底的。当时有个叫马有福的回民,曾买通肃州书吏,以有病为由,继续留居于此。左宗棠发现后,立即饬令肃州知州“勒令书役迅速交出马有福一名,递解原安插地方,严加管束”《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48页。,并将这个书吏革职处理,押送人员也被严斥一通。经过这番安排,在河西三州土地上,回民聚居区连一个也没有了。左宗棠对此十分满意,他在给清廷的奏章中宣称:肃州土客逆回业已办结,“现在肃州实无一回羼杂,其甘州、凉州各回,死亡殆尽,亦无遗种。从此关内外花门勾结,当可无虞”《左宗棠全集·奏稿》(五),第522页。从同治九年底始到十三年初结束,历时三年左右,左宗棠完成了对陕甘回民的迁徙工作。

    (2)安排新迁回族的生活,对回族聚居区及其周围的行政建置进行变更与整理,以期强化控制。

    生活安排,主要是从经济、政治、宗教信仰三方面着手。经济上,以维持被迁徙回民的最低物质生活为原则。被迁回族群众到达新地,左宗棠即令计口授田,督其耕种。对于极贫民户,由官出资配给农具、耕牛、籽种。耕牛一般是三家一头,或五家一头。同时他鉴于新迁者家无隔夜粮,决定在新粮未收之前,以官粮供应。成人每日每人八两,小孩五两,以维持生计。政治上,以强化控制为原则。左宗棠命令在新聚居区里,普遍设立十家长、百家长,由官府直接统辖。给各新迁户发给良民牌,以备检验。回族群众不准擅离安置点,有事外出者,须向十家长、百家长请假,由他们上报官府备案。有人擅自外出,十家长、百家长须上报稽查,并予以处分,如知情不举,则重加惩处。新聚居区亦不能擅自接纳外来回民,被迁回族更不能擅回原籍。宗教信仰上,以有条件的放任为原则。同治十一年,安置在化平川的陈琳申请修建清真寺,左宗棠认为“尚是向善之意”《左宗棠全集·札件》,第276页。,予以批准。此后,各新聚居区都修建了清真寺,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治十二年冬,留坝厅的地方官迫令安置在这里的回民,与“汉民联亲,开荤食肉,意在用夏变夷”《左宗棠全集·札件》,第343页。左宗棠知道后,严加斥责,此后,这类事件再也没有发生过。但对马化龙的新教(即哲赫忍耶教派),则坚决限制,不准在新聚居区里传习。

    改更建置,加强治理,主要内容有:

    改金积堡为宁灵厅。金积堡是甘回起义的中心地区,它背靠

    金积山,“当秦、汉两渠间,扼黄河之险,擅盐、马、茶之大利”《清史稿·列传·左宗棠传》,卷412。,十分富庶。它东达花马池,南达固原,迤北昆连中卫,襟带黄河,雄踞边要,战略地位相当重要。其属灵州治,但州治在百余里以外,对该堡几无控制力。镇压回民起义军之后,左宗棠虽曾将本地回民群众尽行迁去,并迁来董字三营加以充实,但该地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周围回族人民大量存在的事实,仍使他格外担心。同治十一年,他奏准朝廷,将金积堡改为厅治,名曰宁灵厅,“改宁夏水利同知为抚民同知”,移驻于此。并划定辖界,境内命盗重案和一切户婚田产词讼,都归其管理。此外,左宗棠又在金积堡设灵武营参将一员,专门负责地方治安,归宁夏镇总兵管辖。

    设化平直隶厅。化平川距华亭县城一百七十里,东和崆峒山相接,西北一带都是高山。左宗棠把这里当作一个理想的回民安置区,迁来了上万名回族群众。同治十年,他把金积堡一带的陕回安置到此后,即派千总牟春阳领兵二百四十人分驻在附近的关山、三方镇各口,严加防范,并派一名总兵率领平江营就地弹压。同治十一年,左宗棠又奏准朝廷,设化平川直隶厅,归平庆泾道统辖,设通判一人,专管钱粮词讼,设化平川营都司一人,专司镇压地方。

    升固原为直隶州。固原在宁夏和平凉之间,隶属平凉府,是历史上的军事重镇。它南距平凉府城一百七十里,北距灵州二百余里,其中间地带尽为深山大谷,地形十分复杂。在回民起义过程中,它们曾是起义军的极好隐蔽、休整区。固原州城西南几十里的硝河堡,位于州城、静宁、隆德、会宁、靖远、海城等地的中心,是个扼要之地,这里或有甘回聚居,或为陕回的安置区,居住着大量的回民群众。基于这种情况,左宗棠便于同治十二年奏准朝廷,改固原为直隶州,政事由知州总领。并在硝河堡设直隶州州判一人,划定辖界,境内命盗重案,钱粮赋役归其就近勒验征收,由直隶州知州总其成。固原州城原有一个城守营,左宗棠令从中拨派千总一员,带其所部驻硝河堡,以加强对各地回民的防范。

    添设平远县。平远县原名下马关,它北达灵州,西接盐茶厅,东接环县,南通固原,和相距三十里的预旺堡,同为要冲之地。这里是回族聚居区。同治年间,当地回族曾积极参加起义,预望堡曾是甘回的首义之区。起义失败后,当地回民未被迁移,人口损失亦不甚大。所以,这里也就成了左宗棠严加防范的地区之一。同治十二年,他改此地为县治,因新设县城与平远驿相去不远,故改名为平远县。在下马关西北一百一十里,是固原州的同心城,清代文献中多记作半个城或半角城,回民起义时,这里曾是金积堡的南门,战略地位相当重要,土著和迁来的回民不少。因此,左宗棠也把它划入新设的平远县治,添设巡检一员,专司缉捕,归平远知县直接管辖。

    改盐茶厅为海城县。海城在平凉府西北三百九十里处,原设盐茶厅同知一员,经理地方词讼和钱粮事务,归平凉府管辖。盐茶厅的西北辖境一带,地势辽阔,不但平凉府照顾不到,盐茶厅也鞭长莫及。而且在这片土地上,也有大量的回民聚居。所以,左宗棠于同治十二年奏准朝廷,将盐茶厅同知裁去,改设海城县,将原来的盐茶厅都司移设在该县毗连各地的要冲西安州,把原设西安州的一员千总,移设海城县城,仍归都司管辖。这样严密的安排他还嫌不够,又在海城以西一百多里属靖远的打拉池地方,添设县丞一员,负责该地的民政、军事事务。

    左宗棠对陕甘回族上述的善后、安置与治理活动清楚地表现了一个目的,他要一劳永逸地消灭回族反抗,以保卫清王朝长治久安。正由于这样,他的这种迁徙给陕甘回族人民的社会生活造成了诸多不利的影响。

    第一,它严重削弱了陕甘回族的经济力量。同治年前,陕西回族的主要经济是农业。据马长寿先生的推算,他们所占的土地,当在两万顷以上马长寿主编:《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记录》,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页。据道光十一年(1831年)的“户部则例”,陕西全省共有土地二十五万顷,那么回民的土地就约占总面积的十分之一左右。自陕回被安置到甘肃后,这些土地都被当作“叛产”而被官府没收。经左宗棠迁徙后,不只土地丧失,财产也被清军抢掠一空。新聚居区和原聚居区相较,自然条件极差。这就使陕甘回族的经济力量大为衰落,在很长时间里得不到恢复。直到解放前夕,有人在介绍甘肃回民情况时,仍说“回民住在甘肃省,大都在穷山沟,四野不毛,耕地不够分配,生活至苦”《回教在甘肃》,《新甘肃》1947年第1期。这些情况的形成,与左宗棠这种善后安置有着直接的联系。

    第二,这种迁徙也使回族内部的联系大大减弱。安置点之间的距离较远。加上官府的严密控制,各地回民基本无法自由来往。安置点内部,原有的教坊制被打破了,代之以百家长、十家长之类的基层行政管理者。回民原有的教坊制不仅是个宗教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民政单位。它在伊斯兰教的基础上起着一种团结民族成员的内聚作用。在同治年间的回民起义中,这种教坊制起到了巨大组织作用,董志原上的十八大营就是以其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左宗棠所设的百家长、十家长制是一种保甲制,实质上是官府权力的代表,目的在于控制回民,削弱回族的内部联系。

    第三,这种安置也进一步加深了回汉人民之间的裂痕。回民起义过程中,由于清政府的反动民族政策,以及回民宗教情绪所引发的排他性,曾发生过不少民族仇杀事件。起义失败后,左宗棠又通过择地迁徙、改革建置、强化治理等手段,让回民聚居区周围的汉族人民去负“震慑”之责,这就进一步扩大了两族人民的对立情绪。回族和汉族关系的疏离甚至对立,严重影响了西北地区回族社区的发展。内在文化活力的受挫与外在文化刺激的空缺,使这些回族社区的文化构成和生活方式既无法创新,又无法保持。而创新与保持是人类适应自然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因此,这些被迫迁来的移民基本上一直处于与环境不相适应的状态。这个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它不但加深了回族自我禁锢的程度,影响了其本身的发展和进步,而且给一些妄图分裂我中华民族的阴谋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如抗日战争前夕,日本帝国主义者就曾派遣特务到西北大肆活动,以期制造一个所谓的大回回国参见《日本的伊斯兰政策》。此举虽未得逞,但这种裂隙的负面影响,值得注意。

    应该说,这些善后安置活动使回族的反抗封建统治、维护本民族利益的能力大大减弱。自左宗棠安置陕甘回民后,回族群众虽时有反抗反动统治的运动兴起,如光绪二十一年(1885年)的河湟事变;民国十七年(1928年)马仲英事变;抗日战争中三次西海固回民起义等。但这些都是局部性的,得不到其他地方回族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响应。像同治年间的那种全民族性的反抗运动,再也没有出现过参见李伟《左宗棠对陕甘回族安置工作述评》(《史学论丛》第七集,兰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94~105页。

    2.对汉族区域的善后与治理

    左宗棠对汉族百姓的善后与治理是从庆阳开始的。董志原收复之后,左宗棠认为,甘肃“兵事方始,必先将陕西接壤之平、庆、泾、固一带布置大兴屯政,然后进可战,而退可守”。为此,他一面“派拨官军前赴董志原扼守各要隘,一面办理兵屯民屯,庆阳、合水、宁州亦须次第经理”《左宗棠全集·札件》,第157~158页。,并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善后与治理。

    (1)遴选官吏,组织善后。陇东收复后,左宗棠首先奏请朝廷“破除文法”,打破常规,就近“遴访甘肃人员署理(庆阳)府州县各篆,招辑流亡,计口散粮,以延喘息。并给籽种农器,督劝丁壮及时耕种,以规久远。择险隘为兵屯,统领、营官主之;就堡寨为民屯,府州县主之,均因其地之所宜。按节候播种粟、糜、荞、麦诸种,督课军民,日事锄垦”。按清代的人事任免制度,地方州县官员的任命须由吏部从外省铨选,不得就近选调。由于当时陇东新复,许多州县都缺少官员组织善后工作,从外选调官员远水不解近渴,且未必熟悉陇东情况,所以左宗棠特事特办,要求朝廷同意就近从甘肃选配地方官吏,并要求新派“各守令以熟悉风土,稍知稼穑难艰,能恤民隐,能共作苦者为上选”,“且薄给盘费、薪水,以资办公,免其枵腹从事,庶可冀其安心求治,宣布朝廷德意,拯此残黎”《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109~110页。,组织各项善后重建工作。

    (2)招徕难民,广兴屯垦。由于战后“庆阳一带只剩空城”,为了解决人口问题,左宗棠决定将曾随从董福祥等沦为土匪,现已归降的平庆籍难民招回原籍。这些人由于躲避回民起义,不得已背井离乡,又被逼沦为土匪,招降后大部分已被安插在陕北一带。左宗棠指出:“以事理而论,该难民等本平、庆一带之人,乘此时早归庆阳一带,各勤耕种,将来甘肃一律肃清,各归各业,庶免流离失所;其延(安)、绥(德)地方民人既可免逼处之嫌,致起土、客之衅;而官司一次安插,亦省多少劳费、多少心机,诚一举而三善备焉者也。”《左宗棠全集·札件》,第161页。为此,他制定了具体的办法:“于绥德、镇(靖堡)、靖(边)各处凡难民积聚之处,出一告示,令平、庆、泾、固各处难民来归复业。先于绥德领取半月行粮、发给护票,填明户口人数;比其回里则给种子,发粮食,督其耕垦。”还预作具体的安排:“委员分起护送归庆”;由于庆阳一带乱后“无官、无营、无粮”,应该预先做些接待他们的准备工作,以迎接难民回来。他说:“为今计,正须经营庆阳、宁州、合水、董志一带荒地,多为安顿,待其来归。”因为他认为“归并一路,不如分置数处之为愈也”《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二),第161~162页。就是说安置在庆阳各地,比挤在靖边一带有好处。不久,在左宗棠的号召和帮助下,“庆阳、安化、合水、宁州、正宁难民及董原难民,归者甚多,放赈给种,日不暇给。幸今岁麦收相稔,尚易为力”。《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三),第168页。两年后,左宗棠在给朝廷的一份奏折中写道:“现在宁夏、平凉、庆阳、泾州、巩昌、秦州、阶州各属,大致实已肃清,赈抚、耕垦、安插、迁徙、兵屯、民屯善后诸务,实已具有端绪。”《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五),第100页。

    (3)设置县丞,强化管理。如果说左宗棠招徕难民、广兴赈垦是开发与重建董志原的经济措施的话,那么,他奏请朝廷,在董志原增设县丞,则是加强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

    秦翰才在《左文襄公在西北》一书中指出:清王朝“对于甘肃的治理,太忽略了。特别自从收服了天山南北路,要省出经费来经营这新辟的土地,所以对于甘肃的建置,也不甚理会了”《左文襄公在西北》,第79页。以至造成许多边要之地政治军事力量薄弱,成为动乱渊薮。尤其是“地居秦陇要膂”,“形势之重,自古已然”《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四),第74页。的董志原,长期却由“安化、宁州、镇原三州县分辖”,“距安化、宁州、镇原各州县治所均八九十里及百余里,地方宽旷。因向未设官吏,故钱粮词讼,一切经理乏人,民多不便,且政教不行,奸宄易于藏匿,关系非小。始知汉唐历代于此地建置州县,实有深意”。今“勘得安化县所辖董志镇地方,旧设有经制外委一员。拟添设县丞一员驻扎于此,会同巡缉,庶资控驭而重地方”。“其辖境董志镇,西至何家畔二十里,交镇原县界;南至李家城,三不同三十五里,交宁州界;东至齐家东庄七十里,北至司官寨五里,东北至罗家寺四十里,东南至秦红咀五十里,西北至孙家沟十五里,均交安化印官地界;西南至何家畔二十五里,交镇原县界。”境内钱粮”拨归该县丞管辖征收,以专责成。《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五),第266~267页。并请添设乡学训导一员,由安化县原设学额十五名内拨给三名,统归知县考取,俾资教化。该县丞定为繁要之缺,名为董志县丞。据相关资料,苏德成担任了首任董志县丞。此人行迹无法考证,但根据左宗棠任命新设地方官缺都十分慎重、选择尤严的特点,此人绝非庸才。董志县丞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董志原作为一个区域单元在行政建置上的空白,加强了战后对董志原善后与建设的督导。从某种程度上说,也为位于董志原中心的西峰小镇以后替代庆阳府城而成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创造了条件。

    此后,随着左宗棠大军逐步向西推进,各地的善后、治理与开发活动依次展开。从时间上来看,陇东在同治八年,河西走廊在同治十二年,而新疆则在光绪三年收复之后了。各地具体情况,在以后各章将分次加以论述。

    3.如何看待左宗棠对甘肃的治理与开发

    兵燹之后,左宗棠对甘肃的治理与开发,既是其巩固西北的国防战略的体现,也是其善后政策的延伸。左宗棠深知陕甘问题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他决计要为西北筹“长治久安”之策:“臣之立意仿汉赵充国,议开屯以省转馈,抚辑以业灾民,且防且剿,且战且耕,不专恃军威为戡定之计。”他以为镇压回民起义与剿办太平军、捻军等“群寇”不同,“陕甘事势与各省情形各别,将欲奠此一方,永弭后患,则固不敢急旦夕之效,而忘远大之规也”《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779页。左宗棠的“远大之规”,以眼前而言,就是要搞好善后,虽含有镇压回民起义、消弭回族反抗的意图,但也明白宣示了恢复甘肃社会秩序、发展西北经济、改善各族人民的生产和生存环境的思想;从长远来说,也试图通过加强对西北的治理与开发,调整好民族关系、巩固西北国防、维持清王朝在西北的统治效能。

    第一,出于用兵西北特别是用兵新疆的战略需要,左宗棠主张把甘肃建设成为西部筹粮和筹转运的后勤供应基地。但兵燹八年,“秦陇受祸甲于天下,关中尚有可为,陇则土地芜废,人民稀少,弥望黄沙白骨,不似有人世光景。……又多乱沙荒碛,无人烟,无水草之地,劳费不堪,倒毙相继,其不能用大兵求速效一定之局”《左宗棠全集·书信》(卷二),第188页。就是说光靠军事手段,不能迅速解决甘肃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种措施以图恢复与重建。为此,左宗棠采取“抚辑遗黎,安插良回,迁徙难回,督令耕垦,多设义学,尤当务之急”《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五),第555页。的方针,进行重建。由于甘肃战后“遍地伤残,白骨黄茅,炊烟断绝”,“公私困敝”《左宗棠全集·奏稿》(卷五),第555页。,且“陇境广袤数千里,土旷人稀,乱后孑遗仅存,不及平时十分之一二”。左宗棠又命令:“留防后路各军,不但护运以利转馈,殄余匪以保残黎,并宜代民垦荒播种以广招徕,修城堡以利居止,然后民可复业也;治道路以通车驮,浚泉井以便汲饮,栽官树以荫商旅,然后民可资生也。至就地引渠溉地,变渴壤而为沃土;去害就利,拔妖卉而植蔬苗;崇学宫,立社庙,修衙署、驿舍,凡地方官私应复而必资民力者,后路各军皆于操防护运之暇并力为之。”《左宗棠全集·奏稿》(卷六),第379~380页。力图恢复与发展甘肃的传统经济,使之成为供应军需的可靠基地。

    第二,改变过去对甘肃只重军事管理而不注重开发建设的状况。治理与开发甘肃,就是巩固边疆,“甘肃原是边地。自从清政府收复了蒙古、青海和新疆,甘肃却早已成为腹地。可是清政府的设施,还着重在军事”《左文襄公在西北》,第24页。左宗棠总结了清王朝在甘肃与西北治军之官多,治民之官少的教训,立志要开发和建设西北,巩固国防。这就使他在措置上有别于以前只重军事管理而不重经济开发和建设的做法,开启了由政府主导开发甘肃与西北的新时代。

    第三,受洋务运动时代潮流的影响,把兴新的近代机器工业推广到甘肃,颇想有一番作为。左宗棠在福建创办福州船政局后,到西北仍继续兴办洋务企业,先后创办了西安、兰州制造局和甘肃织呢局等各项军用、民用工矿企业。不可否认,兰州制造局在镇压西北回民起义中起了反动作用;但也必须指出,它在后来摧毁阿古柏在新疆的反动统治、阻止英俄分割我新疆的野心、从俄人手中收复伊犁、维护祖国领土完整的爱国斗争中也起了积极作用。这是在反侵略战争中第一次使用自己制造的枪炮武器捍卫自己的国土。而甘肃织呢局的创办,则完全是为了开发利用西北的羊毛,使“甘人自享其利”,实现富民富国的愿望:“以中华所产羊毛,就中华织成呢片,普销内地。”“将来有成,尤为此邦师匠所自出,不但数世之利也。”《左宗棠全集·札件》,第468页。

    第四,左宗棠自身也具备了治理与建设甘肃的才干与威望。左宗棠具有“经世致用”的良好素质和才干。他年轻时钻研过农学,并在家乡种试验田,对农业、养蚕、种茶、种竹诸艺,都曾亲身实践,实力讲求。这使他加深了对农业与农民问题的认识,因而能在甘肃举措得宜。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总结说:“臣自度陇以来,治军、办贼而外,力务为此。所部均南方农民,素习工作;而营哨各官,又皆勤朴之选。于分防、护运之暇,亦各以耕垦、种树、沟洫为课程。”《左宗棠全集·奏稿》(八),第26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另外,从清代咸、同年间开始,左宗棠先后参与了镇压太平天国、捻军和陕甘回民起义的军政活动,并在其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充分显示了其才干,成为与曾国藩、李鸿章齐名的“中兴名臣”。到1874年他更被清王朝授为内阁大学士,成为内阁宰辅之一;次年又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仍兼陕甘总督。左宗棠这样的地位、声望和政治阅历是穆图善、景廉以至杨岳斌根本无法匹比的,这对于他筹措军饷、影响清王朝的决策显然是很有利的。左宗棠智略才干威重一时,这使他以开拓再造之势而不是以守成维持之势来治理与开发甘肃,起到了其他人难以替代的作用。以下各章,就左宗棠在甘肃的主要活动分别进行论述。

    附录:

    关于陕甘回民起义的性质,争论一直较为激烈。以下将主要观点作以介绍。林干首先提出双重性质说,认为:“清代回民起义是反抗民族压迫的民族革命。同时,基本上也是反抗清朝政权所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农民革命。”(《清代回民起义》,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第71页。)

    马长寿在基本赞成双重性质的同时,比较侧重强调农民革命的性质。认为:“陕西的回民运动是在清代统治阶级(包括官僚地主)的压迫下产生的,因而它和当时其他地区的农民运动一样,具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农民起义性质。”(《同治年间陕西回民起义历史调查纪录序言——兼论陕西回民运动的性质》,《西北大学学报》1957年第4期。)吴万善则比较侧重强调民族斗争性质。他在20世纪60年代撰文指出,这是一次“反抗清朝的反动统治的斗争”,但“这次起义斗争更主要的表现为民族斗争形式”(《1862—1873年的西北回民起义》,《历史教学》1963年第3期)。后来再次强调,“这次起义的主要方面是反抗清统治者的民族压迫,而不是一般的反封建的农民革命”(《清朝同治年间陕甘回民起义性质的再探讨》,《西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1978年出版的《回族简史》亦持双重性质说,并强调这次陕甘回民起义“具有强烈的反抗民族压迫的性质”(见该书第41、48页)。

    韩敏、邵宏漠等持农民反封建革命说,认为这次陕甘回民起义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以回族劳动人民为主体并联合一部分汉族人民共同反抗清朝统治者和地主阶级的农民革命”(《论清代陕甘回民起义的性质》,《人文杂志》1980年第3期)。

    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倾向于民族斗争说。吴廷桢、何玉畴通过对甘肃(甘、宁、青)回民起义的考察指出,这次陕甘回民起义虽然受太平天国的影响而爆发,但性质却不同于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它不是一次以回族人民为主体并联合一部分汉族人民共同反抗清朝封建统治者和地主阶级的农民革命,而是反对清朝统治者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为争取民族生存权利的民族斗争。”(《论清代同治年间甘肃回民起义的性质》,《西北师院学报》1982年第2期。)汪受宽以西宁回族和撒拉族反清斗争为例,指出不能因起义的主体是劳动人民就轻易得出它的性质是农民革命的结论。(《论清代同治年间西宁回族撒拉族起义的原因和性质》,《青海民院学报》1982年第1期。)马汝珩则从全国范围内回民起义发生的社会条件、打击对象和斗争目标等方面说明,这次起义与太平天国革命运动不尽相同,而是“带有明显的反抗民族压迫,争取民族生存权利的民族运动性质”(《试谈清咸同年间回民反清运动性质与领袖人物评价问题》,《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

    关连吉认为,民族斗争说虽然比较符合历史真实,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就把民族和宗教问题分开,尚不能全面表述起义的性质和特点。这次起义的民族是与伊斯兰教有着特殊联系的民族,起义指导思想是伊斯兰教的宗教思想,起义的性质是与伊斯兰教有着特殊联系的反对民族压迫的斗争,目的是为了争取民族生存权利和维护自己的宗教信仰,“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本能的反抗”。(《清代陕甘回民起义的“求抚”问题及领袖人物评价》,甘肃《社会科学》1984年第3期。)

    不难发现,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起义性质问题上的认识是进一步深化了。通过讨论,越来越多的论者认识到回民起义的特殊性,比较多的强调其民族和宗教特色。并且有部分学者提出,应该注意到地域的不同对起义的影响,即便同为回族反清斗争,在不同地区的具体社会历史条件下,彼此间亦有一定的差异,需要分别对待,细化研究,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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