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在甘肃-左宗棠对甘肃生态环境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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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宗棠是中国历史上对甘肃生态环境进行过初步治理的政治家,他的做法至今仍为后人所称道。本节以甘肃为中心,旁及新疆,对左宗棠治理甘肃生态环境的思想、措施与成绩作一些分析。

    (一)甘肃生态环境的现状

    西北地区疆域广阔,地势较高,多为高原和荒漠。地处亚洲大陆腹地,气候多为干旱、半干旱类型,年均降水量少,是我国最干旱的区域。加上年平均气温较低,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左宗棠到甘肃之时,正是当地生态环境面临重重危机的时期。

    1.甘肃与西北地区的生态状况自古薄弱,且整体呈日趋恶化之势,到清代中后期达到了一个新的破坏阶段

    西北地区由于所处地理位置,气候特性,加上受历史上地球环境变迁等自然因素的影响,生态环境呈日趋恶化之势。西部人类活动的频繁也为生态环境的退化增加了不良的影响。历史时期,我国人类活动对西部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地的利用与土地覆盖的变化上。在各种人文因素中,人口数量是人类活动强度的最重要示量指标。随着人口数量的迅速增长,人类活动对环境施加的影响逐渐增强。西周时期,我国农耕区主要集中在淮河以北、黄河下游的狭窄地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传统农业以黄河流域为中心扩展到其他地区。特别是隋唐以后,强度人类活动开始波及全国,从而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土地覆盖状况,其形式主要为农田的扩张以及伴随而来的天然植被和地表水的破坏。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西汉从建立至后期的汉平帝元始二年,人口增至5950万,是我国历史上人口第一次快速增长时期,其时有耕地3847万公顷,较汉初耕地增加6.4倍。农耕区的西北界远至新疆、河西走廊、银川平原及内蒙南部。清代的前中期由于长时期的和平和实行“摊丁入亩”政策,造成了历史上人口第二个快速增长时期。有统计资料表明,从顺治十八年(1653年)到嘉庆十年(1805年)的约150年中,清朝耕地面积增加了1610万公顷,使我国几乎全部天然森林覆盖区和北方的部分草原受到干扰和破坏。以黄土高原为例,清代前期,黄土高原西部的一些山地,仍保存着较好的植被。如庆阳以北60公里的第二将山、庆阳府合水县城东25公里的子午岭、合水县南1里的南山、宁州东50公里的横岭等。至于黄土高原东部的山地,由于降水量较黄土高原西部和北部稍多,很多地方还保存着较好的天然植被。但到清代后期,许多天然林遭到了破坏,子午岭、黄龙山及陇东一些较边远山区的森林几乎全被破坏。至此,黄土高原原来由灌丛草原为主组成的天然植被,或者由于开垦,或者由于砍伐,连片的地带性分布规律已不明显王乃昂、颉耀文、薛祥燕:《近2000年来人类活动对我国西部生态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3年第3期。人口增长产生了掠夺式的人地关系,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根据《固原州志》的估算:1616年(明万历年间),固原地区(含固原、海原、西吉、彭阳、泾原5县)有耕地68.94万亩,到了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耕地已达200万亩陈育宁:《宁夏通史·古代卷》,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0页。到乾隆年间,川塬平地的耕作收益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政府再次鼓励垦荒,由此诱发了更大规模的开荒浪潮,耕植由川塬平地推广到坡地,大批林地、草地被毁,植被由原来的宿根性草坡和多年生疏林、灌丛为易替性农作物代替,生态日渐脆弱退化。如固原县,2/3以上的森林、草原被拓垦,野生动物锐减,自然灾害频发陈忠祥:《宁夏南部回族社区人地关系及可持续发展研究》,《人文地理》2002年第1期。

    从水土流失的影响来看,西北黄土高原大部分地区被厚层黄土所覆盖,黄土层疏松深厚,抗侵蚀性弱,水土流失面积广阔,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明清时期,由于人口的增加和人类活动的加剧,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流失成为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时期。据景可等人的研究,在全新世中期(距今6000—3000年)黄土高原年侵蚀量约为10.75亿吨,全新世晚期(公元前1020—公元1194年)黄土高原年侵蚀量为11.6亿吨,较前一时期增加了7.9%;公元1494—1855年黄土高原的年平均侵蚀量为13.3亿吨,较前一时期增加了14.6%景可、陈永宗:《黄土高原侵蚀环境与侵蚀速率的初步研究》,《地理研究》1983年第2期。伴随水土流失的加剧,农牧业生态环境严重恶化,土壤贫瘠,产量下降,农牧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以致西北由秦汉隋唐时期的农牧业生产发达地区沦为明清时期多灾低产的贫困地区。

    再看一看河西走廊及长城沿线地区的干旱荒漠化问题。河西走廊及长城沿线地区的干旱荒漠化在明清时期也有明显的发展。已有的研究表明,尽管明代中后期以来至清末河西走廊地区在气候上属于湿润期,绿洲来水较多,然而伴随着大规模土地开发的进行,绿洲人口和耕地面积的大量增加,滥垦、滥樵、滥牧、滥用水资源等状况有增无减,使得绿洲水资源利用方面的矛盾日趋尖锐,土地沙漠化过程再次接踵而来,并呈日益加剧之趋势。这一时期河西地区的沙漠化过程主要发生在石羊河下游、石羊河中游高沟堡等地,黑河下游、张掖黑水国南部、疏勒河洪积冲积扇西缘西部等处,沙漠化总面积约1160平方公里李并成:《河西走廊历史时期沙漠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总之,到清代中后期,西北出现了历史上新一轮的生态环境遭破坏的高峰期。

    2.清同治以后十余年的兵燹,使甘肃积累的生产、生活设施和自然环境又遭受了一次浩劫

    晚清同治朝发生的西北回民大起义,表面原因是由当时的一些社会矛盾如官民矛盾、回汉矛盾、阶级矛盾的激化引发的。而深层的原因则是由于人口激增、广垦荒地、环境恶化、地不足养等衍生出的过剩人口对土地、水源和自然资源的争夺造成的。西北虽然地域辽阔,但多为荒山、大漠,耕地资源有限,加上人地关系矛盾激化,且易发生旱、虫等灾丁焕章主编:《甘肃近现代史》,第22页。,因而人口承载能力比较脆弱。而自清初以来,清廷视西北为武备之区,重视军事控制而少经济、文化建设,影响了西北社会经济的发展,随着人口的持续增加,人均耕地占有量明显不足。如甘肃,据统计,咸丰元年(1851年)人口为1544万人,耕地235366顷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1840—1911),三联书店,1957年,第17页。,人均不足1.46亩。这使得回汉两族对土地的争夺日益加剧,并自然而然地带上了民族色彩。道光、咸丰年间,在关中渭南、临潼、大荔一带就曾多次发生回汉仇杀事件,最后终于导致了西北回民起义的爆发。持续十余年的战火,使西北多年积累的生产、生活设施遭受了巨大的破坏,堤堰被毁,垦区废弃,城堡破落,居民流亡,“千里荒芜,弥望白骨黄沙,炊烟断绝”《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74页。战乱之后,甘肃的人口由1861年的1547.6万锐减至1877年的466.6万人,下降率为69.8%,陕西人口由1861年的1197.3万减至785.6万,下降率为34.4%杨志娟:《清同治年间陕甘人口骤减原因探析》,《民族研究》2003年第2期。

    总之,由人口激增导致的对自然环境的掠夺式开发引发了战乱,战乱使人口锐减、荒地增加,本应使生态环境得以自我修复,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方面西北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使其难以在短时期内恢复,另一方面,战后的开发又接踵而来,人地关系又上演着新一轮的恶性循环,即战后重建引发了新的对环境的破坏。这就是左宗棠到西北以后所面临的当地生态环境的实际情况。

    3.与人祸并行的,还有连续多年的天灾,这一切使西北的生态环境更加支离易碎

    战乱与灾荒总是“祸不单行”,结伴出现。西北地区向以自然灾害频繁、种类多、灾区广为特征。西北地区的自然灾害主要是旱灾,这在中国区域自然灾害史中已形成一种特征。在明以前,西北地区平均每两年以上才发生一次旱灾,至明代,陕西平均1.71年即发生一次旱灾,甘肃、宁夏、青海平均1.80年即发生一次旱灾,清代则更进一步上升到平均1.62年一次和1.51年一次。就灾害程度而言,自隋至民国时期,大旱灾以上旱灾陕西地区是220次,甘肃、宁夏、青海地区是158次,分别占两地区旱灾总数的34.05%和26.29%,而自明至民国时期,两地区大旱灾以上旱灾分别为138次和106次,分别占该地区旱灾总数的39.32%和29.69%袁林:《西北灾荒史》,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1页。

    在同治朝长达十几年的战争期间,西北地区不仅深受战争重创,同时也经历着灾荒的侵蚀。据各地文献有关记载统计,起义的12年间陕甘被灾220多府、州县次据袁林《西北灾荒史·旱灾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统计。起义刚发生的1861年,兰州、通渭、秦安、隆德都遇大旱,隆德“咸丰十一年大旱荒,乡民乏食者十余村”夏明方:《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2000年,第25页。;1862年陕西关中地区和甘肃兰州、皋兰、临洮等地遭受旱灾,陕西“渭水涸,可徒涉”;1867年夏“皋兰、金县、庄浪大饥”;1868年甘肃“入春以来,天久不雨,夏禾枯槁,秋苗失种……而省城所需米麦已不登于市。饿殍载道,状极惨悯”(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灾荒”卷。战争和灾害相伴始终,旱灾与环境的破坏互为表里,加深了西北的生态危机,这成为近代西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缓慢的背景之一,也成为造成西北生态环境易于破坏难于恢复的主要原因之一。

    回民起义期间,清朝地方政府完全丧失了组织百姓抗灾自救的能力,听任各种灾害肆虐。据记载,“安西直隶州治,地近戈壁,飞沙堆积,州城东、西两面沙与城齐”《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524页。新疆东部,由哈密到吐鲁番有一段官道,“妖风时作,沙石俱飞,甚者并人马卷去,渺无踪迹”。《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525页。严重影响了交通和人畜的安全。总之,一系列严重的生态问题,如土地沙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沙尘暴肆虐等摆在面前。

    (二)治理的思路

    从左宗棠有关开发与建设西北的论述、政策中可以看到,他并没有明晰的治理生态环境的思想,有的只是从农民勤劳务本的品行而生发的简单、实用的植树造林、改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条件的认识。这些认识同他在西北推行屯田、筑路、开渠、种桑等恢复经济的措施绾结在一起,成为其开发西北计划的一部分。为了复兴西北经济社会,左宗棠命令:“留防后路各军,不但护运以利转馈,殄馀匪以保残黎,并宜代民垦荒播种以广招徕,修城堡以利居止,然后民可复业也;治道路以通车驮,浚泉井以便汲饮,栽官树以荫商旅,然后民可资生也。至就地引渠溉地,变渴壤而为沃土;去害就利,拔妖卉而植蔬苗;崇学宫,立社庙,修衙署、驿舍,凡地方官私应复而必资民力者,后路各军皆于操防护运之暇并力为之。”《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378~380页。尽管左宗棠主要立足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重建农业基础设施来谈改善西北人民的基本生存环境,但生存环境是由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构成的广义的生态环境。因此,左宗棠虽然没有成型的环保理念,但在其开发西北的总体思路中,却透露着若干朴素的重视环保的思想趋向,这些趋向是他之前治理过西北的人所没有的,值得一述。

    1.寓环境治理于经济重建之中

    人是自然与社会环境的主角,不改善人的生存环境,所谓生态环境建设就无从谈起。左宗棠收复和建设西北,为的是改善西北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即创造和平安定的生活环境和提供基本的农业生产设施。而十多年的战乱,西北多数地方居民的生命财产、农田窑舍、城堡村落,均遭受了巨大的破坏:“无论平、庆、泾、凉一带纵横数千里,黄沙白骨,路绝人踪。”《左宗棠全集·家书·诗文》,第142页。西征军“师行所至,井邑俱荒,水涸草枯,贼因此而多所死亡,官军亦因此而艰于追逐”《左宗棠全集·奏稿》(四),第74页。真是“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边进军边善后,从恢复农业生产秩序入手,为西北再聚生气,重启生机。正如他后来总结的,“臣之度陇也,首以屯田为务,师行所至,相度形势,于总要之处安营设卡;附近营卡各处,战事馀闲,即释刀仗,事锄犁,树艺五谷,馀种蔬菜;农功馀闲,则广开沟洫、兴水利以为永利,筑堡寨以业遗民,给耕具、种籽以赒贫苦,官道两旁种榆柳垂杨以荫行旅”《左宗棠全集·奏稿》(六),第637页。寓环境治理于善后重建之中。

    2.朴素、实用的植树造林观念

    左宗棠和大多数湘军将士都是农民出身,而南方农民素有在宅前屋后栽桑种柳的习惯。湘军一直把这个习惯保持到了西北,在其所到之处遍栽榆柳、广种蔬菜。左宗棠这样做,一方面是由于湘军将士具备这种特质,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加强军队管理方面的考虑。即以种菜为例,左宗棠“倡导这件事,不光是满足他的兴趣,归纳他的言论,还有各种旨趣:一使勇夫没有空闲的时候,免得因为无事可做,以致为非作恶;二使勇夫从这种劳作,锻炼身体;三使勇夫有些额外收入,补助生计;四使勇夫饭菜可以就地取给,省得在外边购运”《左文襄公在西北》,第43页。种树护路、种树绿化的出发点当然比这更为实用,也更有意义。据《甘宁青史略》记载:左宗棠部属魏光焘在平凉时,“行经所属各县,见乡间穴处蜂房,气象荒凉,无修竹茂林之盛,询及父老,对以‘山高土冷,不宜种树’。魏光焘说:‘古者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通衢之旁植杨柳,以表道其所,由来久矣。今时值春融,正当种树之候,凡尔士民,择其地所宜树木,无论桑柘榆柳,以及桃李枣杏,实繁易成者,于池畔河旁并道左地角悉行栽植,或五尺一株,或一丈一株,不使地有空闲。较之田亩所种,不纳税租,不烦耕耨,不忧水旱,因地之力而坐收厚利,所以佐五谷之不足,供梁栋之用,资爨薪之需,制器物,荫行路,此天地间自然之利也。如谓西北土冷,种树恐非所宜,是则平日不读书之故也。……平凉毗连陕境,气候和暖,官道旁又有泾水以资灌溉,父老及时栽种,毋使有闲旷之地可也。’久之,民无以应。盖平凉十万户人民,惨经兵劫,逃亡于外,自左宗棠奉命西来,人民始稍稍还乡井。当是时,栖身无地,糊口无资,焉有余力种树。光焘知其情,亦不强迫。至是奉宗棠严令以种树为急务,乃饬所部兵士栽种官树以为士民劝”《甘宁青史略正编》,卷23,第7~8页。左宗棠“严令以种树为急务”,各地官员起而响应,这使其对西北的治理给人一种把边疆当自己的家来建设的感觉。尤其是当左宗棠把植树造林的朴素思想推广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行为之后,对西北的开发从此多了一种思路,而这是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广种榆柳成了左宗棠治理西北生态环境的标志性行动。

    3.处理好农、牧关系,合理开发和利用荒地资源

    “自古边塞战事,屯田最要。”《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373页。左宗棠经营西北期间,为了解决军食,安抚流民,曾大力推行开荒屯田。但他并没有因为近期的需要盲目开垦,而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左宗棠指出:“经理之始,即当为异日设想,择其水泉饶沃者为田畴,择其水草丰衍者为牧地,庶将来可耕可收,丁户滋生日蕃,亦不患无可安插,正不必概行耕垦,始尽地利也。”《左宗棠全集·札件》,第481页。有一次,有人向左宗棠请示要在罗布淖尔一带的牧区开荒屯田,他立即坚决制止,说:“罗布淖尔古称泑泽,伏流南出,即黄河上源,环数百里,可渔可牧,不必垦田种粟亦可足民。西北之利,畜牧为大……何必耕桑然后致富?长民者因其所利而利之,则讲求牧务,多发羊种宜矣。所称开垦一节,姑从缓议。”《左宗棠全集·札件》,第483页。左宗棠不求近利,坚持“可渔可牧”之地,不必概行耕垦,寓含着合理开发和利用荒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朴素思想。

    4.引种经济生态作物,注重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综合效益

    左宗棠开发西北,特别善于使用经济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引种草棉和推广植桑,就是最好的例证。

    西北关、陇一带地少而贫瘠,但长期以来有栽种罂粟的陋习。栽种罂粟和吸食鸦片不仅是西北贫困之因,也是西北民风由强悍而颓靡的致衰致乱之源,更是西北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病根之一。因此,要治理西北生态环境,也必须从此下手。但长期习染而成的恶习,不是一夜之间一道禁令可以改变的,必须要有周密的安排和宏远的计划。左宗棠对此作了缜密的考虑和安排,提出了一整套禁罂粟种草棉的发展计划。左氏说:“论关陇治法,必以禁断鸦片为第一要义;欲禁断鸦片,先令州县少吸烟之人;欲吸烟之人少,必先禁种罂粟;欲禁种罂粟,必先思一种可夺其利,然后民知种罂粟无甚利,而后贪心可渐塞也。弟之劝种草棉,以其一年之计,胜于罂粟,因其明而牖之,不欲用峻法求速效,致扞格不行。高明必能鉴及。”《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45页。这段话完整地反映了左宗棠禁种罂粟的措施及策略。简单地说就是三个字:禁、导、倡。禁,即禁止种植罂粟;倡,即倡导种植草棉以代替罂粟;导,即于一禁一倡之间的疏导、劝勉、说服,亦即一种“夺其利”与“与其利”的因势利导工作,这可从根本上堵塞毒源而移易风气。其中,禁罂粟鸦片、净化社会环境的措施是培植健康生态链条的基础,而倡种草棉、培植健康的生态链条则是净化社会环境的保证,两者不可偏废。左宗棠是晚清继林则徐以来另一位厉行禁烟的政治家。左宗棠严禁罂粟、倡植草棉的做法,具有综合治理、一举多得的功效。

    推广植桑也是如此。左宗棠初到甘肃时,看到这里“民苦无衣甚于无食,老弱妇女衣不蔽体”《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464页。,痛感西北桑利未兴,便决心以“教种桑棉为养民务本之要”,大力倡导植桑。左宗棠首先论证了在西北推广种桑的可行性。他说,西北少桑,重要原因不是“风土之不宜”,而是地方官吏都“无以久远之计存于胸臆者,因循相沿,遂至此极”《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379页。因此要求宜桑地区的官民克服懒惰思想,发展桑蚕业。并用《诗经·豳风》中的例子来说明当时西北就有桑,以释众疑《左宗棠全集·札件》,第529页。左宗棠认真查阅了前人种桑的一些资料,发现檞树、橡树、青冈树、柞树、椿树等五种树叶可喂山蚕,便把这五种树的形状、特征都进行详尽的描绘,公布出来,叫甘肃各地人民在自己境内找寻,如见到这种树,便可实行饲养。左宗棠在西北大力推行植桑,实际上做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结合。

    (三)治理的措施

    左宗棠在西北的开发与建设活动,实际是其善后措施的一部分。左宗棠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口号,但他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需要出发,统筹西北全局,实施开发大计,其建设措施中包含了许多可以称之为治理生态环境的举措,不容忽视。

    1.植树造林,改造环境

    指挥军民栽种行道树和护路树是左宗棠绿化甘肃的主要政绩,也是治理西北环境的第一步。出于军事上的需要,左宗棠主持修筑了一条从潼关开始,由东往西,横贯陕、甘两省直达新疆哈密、乌鲁木齐长达三四千里的官道。为了巩固路基、“限戎马之足”和供给夏时行旅阴蔽,他命令西征将士在路的两旁植树一行两行,甚至四五行。树木长成以后,在荒凉的西北大地上,就犹如出现了一条绿色苍龙,它蜿蜒盘旋于广袤的西北荒漠之上,奋力抵抗着风沙一次次的侵袭。左宗棠不但让西征各军植树,还鼓励地方官民大力协助种树,甚至把植树的好处编印成册,在他们之中广泛宣传。

    西北植树,困难很多,尤其是西北干旱少雨,种下的树必须经常浇水才能成活。左宗棠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说:“兰州东路所种之树,密如木城,行列整齐。栽活之树,皆在山坡高阜,须浇过三伏天,乃免枯槁,又不能杂用苦水,用水更勤。”《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662页。据平凉现存《武威军各营频年种树记》碑文中记载,树木栽种以后,要“守护之,灌溉之,补栽之”,“不知几费经营”,足见种树之不易引自石泰《左宗棠经营西北农业问题述评》(《社会科学》1984年第4期)第119~120页。因此,在西北选种什么树种,是一件颇费思量的事情。左宗棠依据西北各省的自然条件,主张多种杨、柳、榆三种树。杨树、榆树性耐寒,耐旱,生长快,适应性强,且能耐恶劣的土壤,是作防护林的好树种;柳树耐湿,根深,易成活,中性土壤,适合于作护堤林。左宗棠的主张无疑很有见地。他还提出:河西寒冷,宜多种杨树,陇南陇东较为温和,宜多种柳树刘大有:《漫话“左公柳”》,《湖南日报》1982年3月31日。这些观点对于西北植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左宗棠还严禁官吏、士兵、百姓毁坏林木。他在西北期间更定的《楚军营制》中规定:“长夫人等不得在外砍柴。但(凡)屋边、庙边、祠堂边、坟边、园内竹木及果木树,概不准砍……倘有不遵,一经查出,重者即行正法,轻者从重惩办。并仰营官、哨官随时教戒。”又“马夫宜看守马匹,切不可践食百姓生芽。如践百姓生芽,无论何营人见,既将马匹牵至该营禀报。该营营官即将马夫口粮钱文拿出四百,立赏送马之人。再查明践食若干,值钱若干,亦拿马夫之钱赔偿。如下次再犯,将马夫重责二百,加倍处罚。营官亦宜随时告戒;不徒马夫有过也”。《左文襄公在西北》,第43页。规定之周密,处罚之严厉,无不反映了左宗棠重视护林的态度和决心。

    2.开渠凿井,改造农业环境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特别是西北的干旱地区,如果不解决水的问题,根本无法进行农业生产。左宗棠非常重视兴修水利,曾一再强调:“治西北者,宜先水利,兴水利者,宜先沟洫。”《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515页。并对兴修水利倾注了大量心血。如何开发水利?左宗棠的措施,一是利用河流、水泉,开渠灌溉;二是在原区和缺水地方凿井引水;三是在戈壁沙洲引冰雪融化而成的内陆河水或挖掘坎儿井灌溉。陇东泾河流域川地多,水量比较充足,但却白白流走。他“常览形势”,反复考察,认为“自平凉西北数十里到泾州,若开渠灌田,可得腴壤数百万顷”,计划“于上源着手,为关陇创此永利”《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205页。1877年,甘肃东部旱情严重,左宗棠通令“甘肃各州县除滨河及高原各地方,向有河流泉水足资灌润外,惟现办赈之庆阳、宁州、正宁等处川地较多,尤宜凿井”《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279页。并将开井办法,刻印成册,转发各州县。为了办好此事,左宗棠还提出有灾地方可以以工代赈,把赈粮优先发给凿井的农户,并在赈粮之外,发给银一两或钱一千数百文,使凿井农户“尤沾实惠”。他要求地方官竭尽心力,把兴办水利当做“极难极大题目”来做,不能“搁笔而交白卷”《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277页。并准备在甘肃试办机器掘井、开河。为此,特地写信给上海的胡光墉,要他购置掘井、开河的机器,延请洋人来甘指导。1880年,即用机器治理泾河。随着左宗棠大营向西推进,他在关中、平凉、宁夏、河州、西宁、河西、新疆,都留下了兴修水利的业绩。

    研究表明,风沙有“三怕”:怕草、怕树、怕水。“植治”和“水治”都是防治风沙的有效措施。左宗棠在西北兴修的水利工程,虽然是出于农业生产的需要,但在整治风沙,改善生态环境上也起了重要的作用。由于有水灌溉,许多荒漠被重新改造成良田,许多地方又重新生长起树木。而且,兴修水利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避免因不合理开荒而造成的土地进一步沙化和盐碱化。

    3.推广“区种法”,提倡精耕细作

    左宗棠认为,发展水利必须同精耕细作结合起来,这样就能“治田少而得谷多”。为了提高耕作技术,他大力推行“区种法”。其做法是将地亩划片作成小畦,谷物种在一行行沟内;灌水时由渠内引入沟中,好处是“捷便省水”。他说:“开井、区种两法,本是一事。非凿井从何得水;非区种何能省水。但言开井不言区种,仍是无益。”《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277页。左宗棠曾将这种方法传授给将士,让他们传播于民间。为使“区种法”广泛施行,1877年前后,由藩署刊印告示颁发全省,每告示附有刻印成法一本。光绪三年大旱,他把“区种”和“凿井”作为两个救荒之策,要求各地大力兴办,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区种”的耕作方法,既有利于充分利用水资源,抵抗干旱,又实行轮耕,节省了地力,避免了因对土壤掠夺性经营而导致的土地不断退化的恶果。

    西北的农业基本上是建立在灌溉基础之上的。由于长期使用落后的大水漫灌和重灌轻排,土壤次生盐渍化相当严重。很多土地因此寸草不生,逐渐退化为荒漠。因此盐碱地的改良,对于发展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甘肃省有一种改良盐碱地的方法,即用沙(井沙、河沙、浇沙、沟沙)铺在盐碱地上,用来解消碱性,同时保持土层湿润,增高地底温度《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95页。左宗棠沿用这种传统方法,对部分盐渍地进行了改良。魏宝珪撰写的《甘肃之碱地铺沙》对此曾经有过记载和评述:“清同治时,回乱蔓延黄河一带,又遭天灾,人亡地荒,满目疮痍。左公宗棠平定西北,乃安抚流亡,贷出协饷库银,令民旱地铺沙,改良土地。由是各地流行,成为甘肃特有之砂田。盛行于皋兰、景泰、永靖、永登、靖远等县。利用荒滩僻壤,铺沙耕种,化不毛之地成为良田。民国相革,沙地衰老,且又天灾人祸,政繁赋重,贫农逃迁死亡,人口大为减少。至今皋、景交界,百里无人烟。当地农民憧憬当年左公之丰功,常有殷丘故墟之叹。”《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95页。由上面的记载,不难看出,左宗棠在改良盐碱地上,确实付出了不少力气,并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4.严禁烧荒,保护植被

    据《甘宁青史略》记载:“安定(今甘肃定西)早寒,草枯木凋,村农纵火,山谷皆红。左宗棠见之,问知县,以烧荒对。”左宗棠认为明代鞑靼经常犯边,明军出塞纵火,使鞑靼无水草可恃,实在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现已承平,安能用此?“况冬令严寒,虫类蜷伏,任意焚烧,生机尽矣,是岂仁人君子所宜为”?遂自安定大营贴出告示,严禁烧荒,并通令陇东南暨宁夏所属一体遵行《甘宁青史略》,卷23,第22页。放火烧荒,是古代刀耕火种畬田的陋习,通过焚烧草木植被,秧及飞虫鸟兽,无非获得一些草木灰作肥料而已,其代价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造成水土的流失。烧荒尤对干旱少雨的甘肃中部地区为害最烈。严禁烧荒,对甘肃干旱半干旱地区的植被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5.重视城镇建设,改善居住环境

    甘肃城镇建设的情况,已在本书第五章第二节作了详细的介绍,此不赘述。为了说明左宗棠对城镇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必要将左宗棠对新疆城镇建设的情况附带介绍一下。战乱之后,新疆遭受破坏最厉害的要算喀什葛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的汉、回各城;其次则为乌鲁木齐、玛纳斯、巴里坤和精河。收复之后,左宗棠命令各地官员一律加以修葺,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城市则加以扩建。喀喇沙尔为南疆要冲,旧城已毁,驻军便利用阿古柏所筑新城加以拓宽、修筑。库车原有汉城很小,年久倾圮,东面则局势开阔,驻军会同善后局员,察看形势,扩建了东南、东北城墙,延长一千三百三十四丈,墙高一丈八尺,宽一丈五尺,四角炮台纵横四丈四尺,城楼高四丈八尺,重修后的新城雄阔伟壮,堪称南疆重镇,“算又恢复了汉唐盛规”《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37页。喀什噶尔由于地理位置非常重要,左宗棠建议重点加以修建,“按照卡伦地址,改筑边墙,于冲要处,间以碉堡,则长城屹立,形势完固,界划分明,尤为百世之利”。《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54~55页。左宗棠还十分重视城镇的绿化。自同治十年(1871年)左宗棠开始命令军队种树以来,每次到防营检查,他都热情鼓励部下在扎营的路旁、河边、屋角等处种树栽花,尤其注重在其驻节的城镇的周围种树,绿化市镇。光绪二年(1876年),他移节肃州,于修整安西州城时,号召军民在护城河两旁遍栽杨柳;修筑秦州城,下令广种堤岸防护林,出现了秀美的景致:“夏之日,红的是堤内的荷花,绿的是堤畔的柳树,衬着堤上的白沙,何等风光旖旎!”又重修阶州城,“环城沿堤,栽树数十万株”。《左文襄公在西北》,第135~136页。

    修筑、加固城墙,在近代武器尚未发达的情况下,大大加强了西北军事防御的能力,也为地方官吏加强对辖区的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而且,居住环境的改善和生活环境的绿化,也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左宗棠重视城镇建设,改善和优化居住环境,这为西北人民重建家园提供了一个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有利于对西北边陲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与建设。

    (四)治理的成果

    经过数年的不懈努力,西北自西向东,都已呈露出复兴的迹象。到光绪六年左宗棠离开甘肃时,各地开发都程度不同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以最具代表性的植树造林而言,通过西征将士和广大地方官民几年的努力,左宗棠在西北种植的行道树取得了蔚为可观的成绩。据记载,从陕西长武境起到甘肃会宁县东门这六百多里之间,历年种活的树,就有二十六万多株。其他各地如会宁、皋兰、环县、董志县丞、狄道、大通、平番等州县的零星统计,共种树三四十万株《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525页。如果再加上河西走廊和新疆所种的树,约有一二百万株左景伊:《左宗棠传》,长春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58页。湖南人陆无誉在《西笑日觚》一书中记载:“左恪靖命自泾州以西至玉门,夹道种柳,连绵数千里,绿如帷幄。”左景伊:《左宗棠传》,第360页。直到民国初年,谢彬游新疆,到阿克苏附近还看到“湘军所植道柳,除戈壁外,皆连绵不断,枝拂云霄,绿荫行人”。谢彬:《新疆游记》,中华书局,1925年,第188页。植树对于保护西北的生态环境,防治风沙,保护道路,防止水土流失,调节气候,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极大地改善了西北人民的生存环境。经左宗棠整治后,原来大漠孤烟、平沙冷落的西北大地出现了“千里一碧”引自石泰《左宗棠经营西北农业问题述评》(《社会科学》1984年第4期)第119~120页。,“浓荫蔽日,翠帷连云”左景伊:《左宗棠传》,第360页。,生机勃发的景象。

    对于兴办蚕桑业,经过数年的努力,到光绪六年时,各处呈验所产“新丝色洁质韧,不减川丝”《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521页。阿克苏所织的绸缎之优良“都人(京城人)诧为异事”《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688页。详细论述,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三节。左宗棠“移浙之桑,种于西域”,目的虽然主要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但桑树根深,适酸性和钙质土,极其适合于作防护林。这种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进行有机结合的模式,对我们今天开发西部仍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在优化城镇居住环境方面,也有不少的建树。左宗棠在兰州时,为改善市民的生活条件而兴建了多处市政工程。一是兴建饮和池。同治十一年,左宗棠在兰州陕甘总督衙门左边开凿一个饮和池。从衙后的黄河引水,春冬两季用吸水龙头(抽水机)抽水入池,夏秋两季用水车提水入池。二是开凿挹清池(凿于同治十二年),位于总督衙门右边。水从玉泉山西南水磨沟,经西城门通过渠道引入,两池及吸水龙头都派专人管理。这为兰州市民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左宗棠还将兰州总督署的后花园修治整理,定期向人们开放,使人们多了一个休闲的处所。

    光绪五年,左宗棠驻节肃州时,曾捐出养廉银200两,将酒泉疏浚成湖。湖中留有三个沙州,并建了一些亭台楼阁。环湖筑堤,周围三里,种上杨树和花树,堤外拓出肥田数百亩。这在西北,可以说是“自天开地辟以来未有之胜概”,给荒凉的西北大地带来了一派生机盎然的江南风光。荡舟湖中,令人仿佛见到了洞庭湖的滔滔白波。左宗棠在写给好友杨昌浚的信中,这样描述酒泉湖的怡人风光:“白波万叠,洲岛回环。沙鸟水禽飞翔游泳水边,亭子上有层楼,下有扁舟。时闻笛声,悠扬断续。”酒泉湖的修建和开放,大大丰富了人民的生活:“近城士女及远近数十里间父老幼稚,挈伴载酒往来堤干,恣其游览,连日络绎。”《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492页。以至左宗棠因怕人们“肆志游冶,或致废业”,不得不将酒泉湖限期开放。

    由上可见,左宗棠在恢复和发展西北经济、恢复生存环境的开发计划和实践中所包含的具有治理生态作用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影响并不总是消极的。人类在利用自然、支配自然、改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如果遵循自然规律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就能获得较高效益,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反之,就会破坏生态平衡。左宗棠在西北形成了一些合理的治理生态环境的思想趋向,推行了一系列改造生态环境的正确的政策,使西北的生存环境由治理前的“土地芜废,人民稀少,弥望黄沙白骨,不似有人间光景……又多乱沙荒碛,无人烟、无水草之地”《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188页。,一变而为治理后的“东自泾州,西至安西、哈密,盗贼衰息,诸废渐举,均欣欣然而有生气”《左宗棠全集·奏稿》(七),第380页。的局面。虽然其改造生态环境的思想是朦胧的、措施是初步的,很难于当今的环保思想、可持续发展战略、退耕还林还草的政策相提并论,治理生态环境的成就也并不全如人意,但毕竟开启了中国有史以来治理西部生态环境的新思路、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他在西北植树造林、改造环境的做法,留下了西部开发历史上的一段佳话。植树造林,即以现代眼光而言,也是治理西部生态环境不可替代的方法之一。左宗棠给后人留下了一道“左公柳”的生态线和一座“柳公种柳”精神的丰碑。从唐代进军西北时诗人口中凄凉的“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吟唱,到近代左宗棠挥师西进,高奏“新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的开发凯歌,谁能说左宗棠创造的不是一个新的境界,开启的不是一个新的征程呢?

    (五)左公柳:生态情结与文化符号的诠释

    本节专门说一说有关“左公柳”的话题。“左公柳”其实并不是确指柳树的某一品种,左宗棠当时号召军民栽种的树木有旱柳、榆钱、小叶杨、新疆杨等很多种,其中因旱柳一种栽植最多,故得此称。在中国的古树名木中,像“左公柳”这样以人物命名的树种并不多见,这是老百姓对绿化山川、造福一方的地方官的一种褒扬、赞许和肯定。可以想见,在戈壁大漠、黄土高坡上出现夹道绵延数千里的绿色,是怎样一种景观?如今,“左公柳”越来越少,已成为一种历史的陈迹,一种逝去的风景,但是,百多年来,人们念念不忘“左公柳”、赞美“左公柳”,有关“左公柳”的记述、追忆、传说和诗话的不断流传与衍生,已成为西北特有的一道文化景观。

    1.近人关于“左公柳”的各种记述

    除了前节有关“左公柳”的资料,我曾集中披阅了清末民初时许多关于西北的游记、著述以及地方志,查找其中对“左公柳”的片段描述和零星记载。无独有偶,陈乐道先生在甘肃《档案》杂志上发表《“左公柳”:远去的风景》一文,也作了同样的考证,真是“与我心有戚戚焉”。通过这些记载可以看到,虽然时人评说“左公柳”的角度不尽相同,但对“左公柳”都含有一种相当深厚的眷念与赞美之情,凭吊“左公柳”成了一种到西北时必做的虔诚的祭祀,记述“左公柳”成了他们感怀前贤、体念时艰、鼓吹开发西北的借口。

    最早记述“左公柳”的当是冯焌光,他在1877年自上海前往新疆,在进入甘肃泾州地界时写到:“自此以西,夹道植柳,绿荫蔽天。”冯焌光:《西行日记》,《宁海纪行》,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18页。到会宁附近,又记到:“过此则途径旷然,夹道杨柳荫庇行路。”《西行日记》,《宁海纪行》,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0页。1891年,陶保廉随父陶模(调任新疆巡抚)进京述职,返回新疆时,将沿途见闻写成书,其中对“左公柳”也有片言只字的记载:“出隆德西门折北行,两旁皆山。……八里铺(即得胜铺),迤西道树成行。”陶保廉:《辛卯侍行记》,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04页。蒙古族人阔普通武1903年自西宁办事大臣任上罢官,在返回京师途中写道:10月29日,“晚宿会宁县……自入县西境,官道两旁,杨柳稠密,十年树木,令人忆左文襄之遗爱”阔普通武:《湟中行记》,《宁海纪行》,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72页。1905年,裴景福在其《河海昆仑录》中,对植树造林、保护植被予以关注。特别是看到“左公柳”遭伐的情景,作者为之感慨不已:“仆人购薪引火,有枯枝干脆易燃,询之,乃盗伐官柳,闻而伤之。泾州以西达关外,夹道杨柳连荫三千里,左文襄公镇陇时所植也。”裴景福:《河海昆仑录》,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0页。1911年,袁大化赴任新疆巡抚,当行至肃州时写到:“回望陇树秦云,苍茫无际,驿路一线……长杨夹道,垂柳拂堤,春光入玉门矣。”袁大化:《抚新纪程》,《西征续录》,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5页。

    辛亥革命之后的1923年,美国人兰登·华尔纳率福格艺术考察队前往敦煌考察。是年秋,越过陕西省界进入甘肃,看到这里种的“左公柳”“已经长成了,成排成行,夹道矗立”。华尔纳认为,“左总督用这笔申请来的巨款,使这条大西北的道路绿树成荫,作为对他的主子君王统治树立一座永久性的纪念碑,同时,也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和为数不多的旅行者们带来恩惠”。在连续一个月的旅途当中,“连绵不断的柳树和参天耸立的白杨齐齐整整地排列在道路两旁,这些树木穿过两山之间伸向远方的平地,翻山越谷,蜿蜒行进,构成了一幅壮观的奇景”。这些都被记载在其所著考察记《在中国漫长的古道上》。

    1932年12月,林鹏侠女士奉母之命,从上海出发,历时半载,对西北各地进行考察,在从平凉城至六盘山时写到:“途中荒凉满目,惟左公柳时或一现,但已零落晨星矣。……夹道浓绿,当时有万里康庄之目。惜年久无人管理,又值连年天人交祸,民不聊生,树皮根芽,均被灾民剥食垂尽。呜呼惨矣!左公遗迹,亦将被湮没而空留嘉话之传流矣!自潼关至此,崇山峻岭,平原广川,一例牛山濯濯。气候干燥,雨量不调,盖荒旱频仍之因。不知以往司民牧者,何以不注意也。”林鹏侠:《西北行》,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4页。

    1934年3月至1935年5月,上海《申报》记者陈赓雅,前往边疆视察,对“左公柳”的保存及遭毁情景,作了比较细致的描绘。在行至天祝乌鞘岭时写道:“左宗棠西征时,沿途所植榆柳,多已皮剥枯倒,至此尤了无一株,惟青草丰肥,差堪牧畜耳。”陈赓雅:《西北视察记》,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9页。至静宁、隆德间,则“沿途杨柳,不绝于目——系左宗棠督陕甘时,令防营所植,俗称‘左公柳’,颇有纪念意味。树粗一抱多,高二三丈,每株相间三四步,夹道成行。夏日枝叶交荫,征客受益不浅也!”《西北视察记》,第281页。还专门就“大佛寺与左公柳”详加记载:“陕甘驿道,两旁所植‘左公柳’,当其繁荣时期,东自潼关,西至嘉峪关,长凡三四千里,皆高枝蔽日,浓荫覆道。征客途行,仰荷荫庇,无不盛称左氏遗泽。盖提倡种树已不易,种树成林更不易,成林而有历史价值,国防交通意义,尤属难能可贵。惜柳线所经各县,官厅不知保护,坐令莠民任意摧残,或借医病为名,剥皮寻虫;或称风雨所折,窃伐作薪,以致断断续续,不复繁盛如昔。尤其昨今两日所过驿道,往往长行数十里,尚无一株,荒凉满目,诚有负前人多矣!”自长武至乾县途中触景生情,有此感唱。接着笔锋一转,指出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之重要与紧迫:“西北面积虽广,但多荒山旷野,一任荒废,利弃于地,既感生产缺乏,复酿水、旱各灾。倘能以之培植森林,则可立致富源。且西北气候,系大陆性而兼沙漠性,朔风一起,尘沙蔽天,沙漠有南迁之势,诚非无稽之谈。若不积极造林,前途殊堪危险!……至于植林间接效用,调和气候,涵养水源,防弭旱、涝,御蔽风沙,增进风景,裨益卫生,更不胜述。法相阿尔脱尔勃尝谓:‘亡法国者,非敌国外患,乃在山林之荒废。’此言无异为我西北下针砭。今后广植新树,保护旧林,迅宜双管齐下,不容再缓矣。”《西北视察记》,第289~290页。其议论颇有见地。

    1935年印行的《重修隆德县志》,对“左公柳”作了这样的记载:“由隆德城东行经十里铺……入静宁界,合计东西全长九十里,此系官道,坦途两边齐栽白杨绿柳,春夏青青,左公遗爱也。车磷马啸,络绎不绝。”(民国)《重修隆德县志》卷二“交通”。虽仅寥寥数语,却颇耐玩味。

    同年,赴西北游历考察的张扬明,在其所著《到西北来》中写道,清水至天水途中,“路旁有很多古柳,名左公柳,为左文襄公开发新疆时所植。闻说这种柳树,一直到天水、定西、皋兰一带,绵亘数千里,共约60万株;因左公当时来到此地,看见地形复杂,恐怕后面继续来的人迷路,植柳作为标识”。

    高良佐在其1936年出版的《西北随轺记》中,这样写道:“自窑店以西,已入甘境,驿树夹道,迎风而舞,盖悉为左宗棠所植者也,号曰左公柳。按左相当年所植柳树,实起陕之潼关以达新疆哈密,然自潼关至西安道中,零落殆尽,西安至窑店,则已斩伐无余株矣,亦可知人事之多变也。”高良佐:《西北随轺记》,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1页。书中有泾川“左公柳”的插图。

    1936年出版的《西北揽胜》对“左公柳”特作介绍:“自陕西而经窑店即入甘肃境,自此西行,驿路两旁,时见柳树成行,大可拱围,高枝参天,均系左宗棠督陕甘时令防营所植者,故名左公柳。按,当时所植柳,自陕之潼关直抵玉门关绵亘达三千余里。嗣后历经兵燹旱涝,砍伐甚多。今则除泾川、平凉以及永登等县内,偶见成行外,余或三三两两,以示驿路之所在,或则连根拔除已一无所见矣。”且有插图,显然将“左公柳”列为西北胜景之一,向世人宣传。

    著名记者范长江自1935年7月起对中国西北地区进行考察旅行的通讯合集《中国的西北角》出版,其中记载了“左公柳”。当1935年冬,行至永登途中,看到“庄浪河东西两岸的冲积平原上,杨柳相望,水渠交通……道旁尚间有左宗棠征新疆时所植柳树,古老苍劲,令人对左氏之雄才大略,不胜其企慕之思”。在后来出版的范长江的另一通讯集《塞上行》里,且有对平凉途中所见“左公柳”的描述:“下华家岭,至界石铺,又合昔日陕甘大车大道,左宗棠当年经营西北所植柳树,还有不少留于大路两旁。”“六盘山东西两面大路,还存着不少的夹道杨柳,皆为左宗棠当日之遗留,以当时交通工具之简单,他的道路路面比现在国道路面为广,此公胸襟之远阔,实不同于当时凡俗之武夫。惟时至今日,左公柳已丧亡十九,长安至新疆之大道,仅若干处略存左柳,以引对前人辛苦经边之回想,其实用的价值,实已渺无可称述。”

    1939年印行的《重修古浪县志》里对“左公柳”特予说明:“所谓人造林者为左公林、学校林。左公林由县南龙沟堡迤县北小桥堡,沿道节节有之,但皆稀疏,已枯死无多。”

    丁履进在1940年写的《西兰之间》“忆左宗棠”一章里写道:“左氏由潼关至迪化,运用兵工,开辟大道,夹道植树,保护路面,迄今陕甘公路两侧,老树峥嵘,所谓左公柳者是也。惜后人不加爱护,所伐殆尽,于今所见,依稀数株而已。”

    最后,张其昀、任美锷在1942年出版的《甘肃人文地理志》里,对“左公柳”也作了记载,指出植树之重要作用:“将来甘肃中部造林,似宜以杨、柳、榆、侧柏等较为适宜,山坡土壤冲蚀最烈,尤宜首先植树,保护梯田之肥土。昔光绪初左宗棠总督甘、陕,尝于甘陕大道两旁栽植杨柳,东起西安,西迄酒泉,郁郁千里,官厅保护迄今已五十余年,有大至数围者,人定胜天,此其明证,惜自民国十五年以还,兵乱纷起,左公柳破坏甚多,惟就其所遗者观之,当代苦心犹昭然可见也。”

    透过前人留下的真切记载和生动描绘,透过时光老人投下的深长一瞥,我们仿佛看到了“左公柳”曾经拥有过的辉煌,领略到其迷人的风韵,深感保护植被、保护古树名木,尤其是保护生态环境之亟迫。

    2.晚清民国时期甘肃地方政府对“左公柳”的保护

    如前所述,左宗棠在甘肃各地加上新疆所种的榆、杨、柳树,约有一二百万株。

    1935年,甘肃省政府对当时的“左公柳”进行统计时,平凉境内尚有7978株,隆德5203株,静宁1386株,固原4351株,山丹1220株,永昌1311株,临泽235株,古浪1015株。这些“左公柳”,“均经编列号数,各悬木牌,高钉树身,以为标志”王艾邦、陈乐道:《“勿剪勿伐,左侯所植”——民国时保护“左公柳”史档解读》,《档案》2003年第4期,第36页。

    1998年8月出版的《甘肃森林》记载本省境内尚有“左公柳”202株,其中平凉柳湖公园内187株,兰州滨河东路13株,酒泉泉湖公园内仅有2株。

    将上面的这三组统计数字略作比较,就不能不令人触目惊心。“左公柳”急速锐减,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人为的砍伐。尽管当时的政府制定了相关办法加以保护,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和效果,但最终却未能扼制住“左公柳”频遭砍伐的势头,那昔日“密如木城,行列整齐”的景观,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引人深思。

    早在清代末期,一些有远见的地方官员,就曾在古道两旁张榜告谕:“昆仑之阴,积雪皑皑,杯酒阳关,马嘶人泣,谁引春风?千里一碧,勿剪勿伐,左侯所植。”裴景福:《河海昆仑录》,第120页。这是至今所能见到的最早保护“左公柳”的官方文字。但可惜的是,砍伐“左公柳”的情况此后接连发生,从未停止过。1909年,新疆巡抚袁大化路过永登,见到境内大量“左公柳”被人砍伐,“有未伐者,枝亦被人砍”。

    1920年,据《甘宁青史略》记载,甘肃“地大震,东西路桥遂多毁坏,县知事伐官树以补之,以公办公,尚无不可,惟此端一开,绅民效尤,已伐去十分之三”。省政府对此耳有所闻,遂通令泾川、固原、平凉、隆德、静宁、会宁、定西、通渭、榆中、皋兰、永登、古浪、武威、永昌、玉门、山丹、民乐、张掖、临泽、高台、酒泉、安西等县,要求“将官树编列号数,责成各地方头目认真保护在案”。

    1927年以后,为支应当地驻军、兵站的燃料需要,各县旧驿道两旁大量“左公柳”被“旦旦而伐之,以至于今所存者仅十分之三”慕寿祺:《甘宁青史略》卷31,第9页。

    1928年,刘郁芬派兵进驻临夏,在西固设立兵站,向当地群众征派大量烧柴,西固川的树木被砍伐一空,其中也有“左公柳”惨遭厄运。与此同时,榆中、皋兰境内的“左公柳”也被当地驻军大量砍伐。

    1933年,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傅增湘游历陕西,亲见左公柳“今则旱槁之后,继以兵残,髡枝弱线,十里不逢一株”。不禁发出“树犹如此,人何以堪”的浩叹傅增湘:《秦游日记》。

    1934年春,张恨水漫游西北,一入甘肃,只见沿路“左公柳”砍伐殆尽,所余无多,均剥尽树皮,用以充饥了。这应是民国十八年甘肃大早,引起大饥荒的结果。张在感伤之余,写了一首竹枝词:“大恩要谢左宗棠,种下垂杨绿两行。剥下树皮和草煮,又充饭菜又充汤。”张晓水:《回忆父亲张恨水先生》,《新文学史料》1982年第1期。

    针对上述情况,1932年11月26日,甘肃省建设厅呈准省政府颁布《甘肃旧驿道两旁左公柳保护办法》,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甘肃旧驿道两旁所有之左公柳,均依本办法保护之。

    第二条各县所有左公柳应由各该县政府依照自治区分段,现责成各区长点数,具结负责保护。区长更调时,应特列专册移交,并由新任区长加结备案;县长更调时,亦应专案交收,呈报建设厅备案。

    第三条各县长、区长无论因何理由,不得砍伐或损坏,如有上项情事,一经查觉,县长记过,区长撤惩。

    第四条人民有偷伐或损坏情事,除依法罚办外,并责成补栽,每损坏一株,应补栽行道树百株,并责令保护成活。

    第五条本办法由建设厅呈准省政府公布施行。

    这一《保护办法》虽显粗糙,但它用行政立法的形式对“左公柳”加以保护。

    1935年甘肃省政府再次颁发了《保护左公柳办法》,内容如下:

    一、本省境内现有左公柳,沿途各县政府应自县之东方起,依次逐株挂牌、编号(单号在北,双号在南),并将总数呈报省政府及民、建两厅备查。

    二、沿途各县对于境内左公柳,应分段责成附近乡、保、甲长负责保护,并由县随时派员视查。

    三、现有左公柳如有枯死者,仍须保留,不得伐用其木材。

    四、已被砍伐者,须由所在地县政府于其空缺之处,量定相当距离补栽齐全,并责令附近保、甲长监督当地住户,负责灌溉保护。

    五、左公柳两旁地上土石、草皮、树根、草根,均禁止采掘,并不得在树旁有引火及拴牧牲畜行为。

    六、凡砍伐或剥削树皮者,处二十元以上百元以下罚金,或一月以上五月以下工役。

    七、如该县长保护不力,应分别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王艾邦、陈乐道:《“勿剪勿伐,左侯所植”——民国时保护“左公柳”史档解读》,第37~38页。

    这一《保护办法》与1932年的《保护办法》相比,其内容和措施更加完善,不但规定了各县、区、保、甲保护“左公柳”的具体方法和责任,便于操作,而且明确规定了砍伐、破坏“左公柳”应受的严格处罚,并要求各县“随时派员视查”。随后,各县对其境内现有“左公柳”进行了全面清查、编号并将统计数字上报省政府。

    然而,《保护办法》并未得到各地官吏的有效贯彻和执行。“左公柳”遭砍事件仍在屡屡发生。1939年甘肃省政府主席朱绍良巡视陇东,途中“见官道两旁之左公柳被人砍伐甚多,并有剥去树皮者。树虽婆娑,生意尽矣”。而且多为“斤斧新痕,显系最近砍伐”。据此,限令各县在一月内,将该县境内道旁树木,不分大小一律点数、编号报省建设厅,并要求各县“责成当地头人、居民切实培护。如有枯萎,须将树木号数具报县府。县府据报后随即派人查验。如系因被人剥皮或砍伐而枯萎致死者,应将该地人、居民从重处罚,并务将毁坏之人查出重办”,“责成建设厅随时派员考查。嗣后,道旁树木不分大小、种类,如再发现砍伐或剥皮痕迹即将该管县长呈请从严处分”。重申对“左公柳”严加保护慕寿祺:《甘宁青史略》卷31,第9页。

    1940年10月宁定(今广河)县民众密报省主席,称当地保长私自倒卖“左公柳”:“今年,县政府颁谕,令当地保长估价出卖,等情。不料宁定政治尚未入轨道,藉公营私、不顾公德之保长,将以三等价估卖,大者六元,次者五元,小者四元,还以公树送人情者亦有之。如此胆敢瞒上营私,百分之一估价公树,目无法纪。而文襄公百余年功绩,国家不得沾益,诚可痛哉。”为此,1941年2月28日,甘肃省政府发布训令指出“该县左公柳,既关古迹风景,又能调和气候,亟应保存。据呈前情,合行令仰该县长迅即查办具复,并转饬所属一体保护”。同年4月29日,国民党甘肃省执委会主任委员朱绍良致函甘肃省政府:“近据报告,竟有一般军民对于西兰公路附近之左公柳及兴隆、崆峒各山之林木,不知爱护任意采伐。”要求省政府“饬属对于本省之左公柳及各山林木加意保护”。随后,省政府通令泾川、平凉、固原、隆德、静宁、会宁、定西、榆中、皋兰、永登、古浪、武威、永昌、山丹、民乐、张掖、临泽、高台、酒泉、玉门、安西等21县,“仰遵照切实保护,并将办理情形具报备查”。诚然,这些训令通令对于保护“左公柳”客观上无疑会起到一定作用。

    1946年,隆德县有人报称,该县建设科长陈树德等人以估价处理公路两旁“左公柳”枯树为名,盗卖“左公柳”,使大量左公柳被砍伐。省政府接报后当即令隆德县政府认真查办。经查,隆德县建设科科长陈树德、苗圃主任安涛、神林乡乡长薛昌荣、沙塘乡乡长薛达等人在奉令处理已枯“左公柳”时趁机盗卖了400余株。隆德县政府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并对境内现存“左公柳”重新进行了清查,编号。经清查隆德境内尚存“左公柳”3610株。本着“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之训,隆德县议会还专门拟具了《违法变卖左公柳处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此次清查现存之左公柳,应由县政府负责重新编号、列册登记。除县府存案列交外,登记册抄发所在地之乡镇公所,负责切实保护。非呈奉省府核准,任何人不得砍伐,并将此次所伐缺空趁兹植树时期,补植新苗,保护成活,以重先贤遗爱,而免再有同样情事发生。”王艾邦、陈乐道:《“勿剪勿伐,左侯所植”——民国时保护“左公柳”史档解读》,第38~39页。

    纵观民国时期,为了保护“左公柳”,使其免遭砍伐,地方政府确实出台了一些较好的办法,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部分有识之士也为之呼吁,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砍伐“左公柳”的行为起到了某种抑制作用。但从根本上看,由于当时政治黑暗,吏治腐败,民不聊生,社会环保意识薄弱,纵然有好的办法和措施,也只能流于形式,难如其愿。

    3.关于“左公柳”的一些传说与诗话

    左宗棠在甘肃时一心为民、造福地方,深得老百姓的爱戴。据载,他在离开西北时,“关内外闻之……胥惶然如失所覆,巷议户祝,筹所以留公,而不可得,则奔趋愊亿,顶香膝跃,呼感恩,数十百里无绝声”秦翰才:《左文襄公逸事汇编》,岳麓书社,1986年。在甘肃的一些地方,至今还流传着左宗棠栽树护柳的故事。

    在酒泉就有“斩驴护柳”的传说。相传,左宗棠从新疆返回酒泉后,看到酒泉有些树木的树皮全被剥光,四大街的新栽树木多已死亡,他十分愤怒。一天,他微服出巡,发现乡民骑驴进城办事时,多将毛驴拴在树上。毛驴竟啃起了树皮,官吏、市民熟视无睹。左宗棠下令将驴斩杀,且通告城乡,从今以后“若再有驴毁林者,驴和驴主与此驴同罪,格杀勿论”。一时间,左公斩驴护树传为佳话。

    时隔不久,酒泉又传着左宗棠斩侄护林的故事,说左宗棠的侄儿居功自傲,有恃无恐,对左宗棠植树护树的号令藐视,手执砍刀当众砍倒一片林木。左宗棠闻报,怒不可遏,以“毁林违纪”之罪,公开斩首示众上述两个传说均见于李金香《细说左公柳》(《档案》2000年第6期)第23页。

    这些传说姑且不论其是否真的发生过,它的流传,表明当地人民从左宗棠身上继承了爱护林木的精神,养成了植树护林的习惯,从此,酒泉城内林木葱浓,环境幽雅,造林护树之风代代相沿。

    至于有关“左公柳”的诗歌、诗话,自从杨昌浚的那首:“上相筹边未肯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渡玉关”的名篇传播开来,不仅尚在肃州大营的左宗棠读后“拈髯大乐”,也引发了后世无数文人骚客的诗兴。吟咏“左公柳”成了西北边塞诗的新题材,“春风玉关”的诗话又创新格,留下了一段千古佳话。笔者孤陋寡闻,愿就多方搜求所得以飨读者本节蒙采用秋帆、方学《“左公柳”诗话》(《档案》2003年第4期)中部分诗词,在此表示谢忱。

    清代诗人萧雄(字皋谟),湖南益阳人。著有《西疆杂述诗》四卷,对新疆地理风俗人事各项,叙述甚详。其中一首吟到“左公柳”,诗云:

    千尺乔松万里山,连云攒簇乱峰间

    应同笛里边亭柳,齐唱春风度玉关。

    对新疆天山地区种植“左公柳”的情景,诗的自注中作了如此记载:“左文襄公檄饬湘楚诸军,各于驻处择低洼闲地,搜折树枝,排插为林。方及数年,已骎骎乎蔚然深秀,民甚德之。皆榆柳也”。

    兰山书院山长、皋兰人吴可读写了《呈左爵相七律二首》,其二云:

    感恩知己更何人?六十余年戴德身。

    千水见河山见华,维崧生甫岳生申。

    从来诗律推元老,自古边防借重臣。

    遥想玉门关外路,万家杨柳一时新。

    民国时期,无锡诗人侯鸿鉴著有《西北漫游记》,其中有他于1935年5月写的《自陕至甘有怀左文襄》七绝二首:

    其一

    自古西陲边患多,策勋自是壮山河。

    三千陇路万株柳,六十年来感想何?

    其二

    杨柳丝丝绿到西,辟榛伟绩孰能齐。

    即今开发边陲道,起舞应闻午夜鸡。

    诗中自注说:“出潼关至玉门关,左文襄植柳数万株于道旁。”

    当代诗人吟颂“左公柳”的诗词更是不少。著名词人张伯驹在其《杨柳枝》中这样写到:

    征西大将凯歌还,种树秦川连陇川。

    绿荫多于冢上草,春风一路到天山。

    有一首曾经在海峡两岸学生中间广为流传的爱国歌曲。词作者是民国期间的教育部长罗家伦先生。他当时要出使法国,途经新疆,考察了当地政治、经济、文化和民俗之后,写下这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并由当时著名的音乐家赵元任先生作曲:

    左公柳拂玉门晓,塞上春光好,天山融雪灌田畴,大漠飞沙旋落照。沙中水草堆,好似仙人岛。过瓜田,碧玉葱葱;望马群,白浪滔滔,想乘槎张骞,定远班超,汉唐先烈经营早。当年是匈奴右臂,将来便是欧亚孔道。经营趁早,经营趁早,莫让碧眼儿射西域盘雕。

    陇上著名诗人王沂暖在其《念奴娇·兰州》中写到:

    ……左柳生春,霍泉漱玉,功在人间世,严关迎送,几多贵主西去!而今岁月峥嵘,舆图换稿,景色添新丽。

    著名诗人袁第锐,在其《恬园诗曲存稿》中有“天池”诗二首,其二云:

    八骏西游未肯还,穆王消息滞天山。

    瑶池自有奇花草,何必春风渡玉关。

    萧涵加注曰:“春风与玉门关一案,可分三个阶段。王之涣:‘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渡玉门关。’其第一阶段。清末杨昌浚之‘上相筹边未肯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渡玉关。’一反王之涣原意,是为第二阶段。先生此诗,先说八骏西游未肯还,暗示天山水草富饶,非无春风,八骏愿意‘安家落户’而‘未肯还’。次说当年穆王不返,正为瑶池值得终老,所以无消息者,只是音书远隔而‘滞’,并非其他。末两句点明正题,在‘春风玉关’这一场公案上可以说是‘另辟蹊径’,故为第三阶段。”袁第锐:《恬园诗曲存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9页。这首诗虽非专咏“左公柳”,但为“春风玉关”另创一格,为此段公案增色不少,故专录于此以志存留。

    诗人谢宠,有数首诗词专咏“左公柳”。其中《杨柳枝》之一云:

    王母蟠桃去不还,左公杨柳老阳关。

    请君莫羡前朝树,多育春苗绿北山。

    左公柳前

    老干依然出叶新,左公遗柳百回春。

    金城父老河边歇,犹说前朝种树人。

    南歌子·敦煌古道见左公柳

    挺干盘根固,抽枝出叶新。玉门关外障沙尘,仿佛龙城飞将抖精神。绿荫天山月,魂归瀚海春。风流早是百年身,犹自飘花吐絮逗行人。

    赵幼诚《左公柳》云:

    闹市蓝天已久违,沙尘暴虐逞淫威。

    百年古柳谁曾见?隔纪重论是与非。

    武正国《左公柳》云:

    疆土岂容沙漠吞,广栽苗木扎根深。

    万千荫路双排柳,护送春风度玉门。

    龙景和《左公柳》云:

    杯酒阳关古畏途,筹边远略靖西隅。

    春风一碧三千里,合抱今能有几株!

    陈乐道七律《春柳》云:

    左公遗爱问谁怜?望里春云罩碧烟。

    千种离思萦别渚,万条吟绪托吹棉。

    浓遮关塞停征马,翠拂楼台忆锦年。

    看取神州新画幅,河山染绿浩无边。

    上述诗章,或借史抒感,评论人物;或托物寄兴,关注生态,各具风格,从不同侧面展示出一幅幅“左公柳”的生动画卷,抒写出了“左公柳”应有的遗风流韵。

    “左公柳”,已不单是一种自然景物,一种百年古树,或许还有更深一层的意义,说它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当不为过。正因为如此,它成为诗人们吟咏的对象,成了艺术家们审美的对象,也成了改造西北自然环境的象征,更是“左公种柳”精神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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