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被收藏家发现是在19世纪末,一般认为1899年被王懿荣首先辨认出来,最早的一批收藏家则还有王襄、孟定生、刘鹗等。但是甲骨文从发现到形成一门科学,是又经过一批学者辛勤耕耘的结果。在这一批奠基人中,首屈一指的就是“四堂”之首——罗振玉。
6.1 甲骨四堂
20世纪30年代,古文字学家唐兰在一篇文章中概括甲骨学发展史时说:
卜辞研究,自雪堂导夫先路,观堂继以考史,彦堂区其时代,鼎堂发其辞例,固已极一时之盛。[1]
这段著名的评论,点出了甲骨学发展史上四个代表人物各自对该学科的贡献,为学术界所公认,并被简称“甲骨四堂”。这“四堂”分别指:罗振玉(号雪堂)、王国维(号观堂)、董作宾(字彦堂)、郭沫若(号鼎堂)。
“鼎堂”郭沫若涉足甲骨研究始于1928年,当时正流亡日本,进行中国古代社会的研究。先是在东京上野图书馆借到罗振玉编辑的《殷虚书契》,从序言得知是出于殷墟的古文字,正是他要寻找的第一手资料。接着转向求索甲骨文入门书,找到了罗氏的《殷虚书契考释》及王国维的《观堂集林》等,初步掌握了解读卜辞的钥匙。经过刻苦的自学,除了文字考释和利用卜辞复原历史外,较多地注意到通过辞例分析,探讨卜辞语法、契刻规律,同时进行残片缀合、残辞互补。因而其突出的贡献为“发其辞例”。谈到甲骨学史,郭沫若在1929年9月竣稿的《卜辞中的古代社会》和《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自序》中一再写道:
甲骨自出土之后,其搜集保存传播之功,罗氏当居第一,而考释之功也深赖罗氏……《殷虚书契考释》……则使甲骨文字之学蔚然成一巨观。谈甲骨者故不能不权舆于此,即谈中国古学者亦不能不权舆于此。
罗振玉的功劳即在为我们提供出无数的真实的史料,他的殷代甲骨的搜集、保藏、流传、考释,实为中国近三十年来文化史上所应该大书特书的一项事件。[2]
“彦堂”董作宾是1928年至1936年河南安阳殷墟发掘的主持者,并对发掘出的两万多片甲骨进行了整理研究,辑为《殷虚文字甲编》、《殷虚文字乙编》。1933年发表了在甲骨学史上有划时代意义的《甲骨文研究断代例》。对于殷墟甲骨发现和研究的历史,他曾评论说,刘鹗印《铁云藏龟》“断定甲骨卜辞为殷代之字”,孙诒让撰《契文举例》“为中国史学开辟一新领域”,但是:
刘、孙两氏相继凋谢,在甲骨学中只算昙花一现。刘氏书原由罗氏手拓编次且怂恿付印者,王氏(按:指王国维)考证卜辞,皆在罗氏之后,且受罗氏的启迪实深。所以严格来讲,甲骨学能建立起来,得有今日,实出于罗氏一人之力。[3]
“观堂”王国维,与罗氏一起作为“罗王之学”的奠基者,他对甲骨文研究的贡献早已为人熟知,尤其在清华学校所作《古史新证》讲义提出“二重证据法”,即以“纸上”和“地下”(甲骨、金文等古文字)资料互证研究古史,对后来的学术研究产生重大影响。而在王国维以前,首开利用甲骨文研究商史先河的正是罗振玉。1903年,罗氏在《铁云藏龟》序中就明确提出甲骨文可证经史,1910年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更将卜辞中的王名与《史记·殷本纪》对勘。后来,他在《殷虚书契考释》中作了进一步的研究和阐发。而王国维正是在作《殷虚书契考释》抄录工作之后,才开始研究甲骨文的,更是在罗氏对勘的基础上,又作深入细致的研究才完成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续考》等重要的考史著作,并把他使用的方法概括为“二重证据法”加以提倡。正因为这样,1925年,王国维在总结《最近二三十年中国新发现之学问》[4]一文里,论述甲骨出土后“审释文字自以罗氏为第一,其考定小屯为故殷墟,及审释殷帝王名号,皆由罗氏发之”。
由此可见,“雪堂”罗振玉被推为“四堂”之首,并非唐兰杜撰,而是对其他“三堂”所论的概括;也不是由于他最年长,而是取决于他在甲骨学起步时期的先导作用,这先导作用都记录在罗氏有关的学术活动及著作中。
6.2 雪堂与两部最早的甲骨学著作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一种人们从未见过的文字——甲骨文被发现。这一发现应归功于国子监祭酒王懿荣。他在古董商求售的骨头上辨认出文字,并断定其字“在篆籀之前”,故“畀以重金,嘱令悉数购归”。[5]从此甲骨成为士大夫争相收藏的古物。翌年(1900年)王懿荣死于国难,1902年其子翰甫为“清公夙债”,将“千余片”甲骨转售刘铁云,刘氏又从他处“收得三千余片”。[6]次年一起携至江南。1903年,第一部甲骨著录书《铁云藏龟》问世了,这部书引起了经学大师孙诒让(仲容)很大兴趣,他写道“不意衰年睹兹奇迹,爱玩不已,辄穷两月力校读之,以前后复者参互采绎,乃略通其文字”。[7]遂于1904年撰《契文举例》二卷,这是第一部考释甲骨文字的专著。《铁云藏龟》和《契文举例》是两部最早的甲骨学著作,预示了一门新学科的诞生,而这两部著作的面世,都与雪堂有着密切的关系。
有资料表明《铁云藏龟》是罗氏手拓编次,劝说刘氏付印的。如罗氏曾多次回忆道:
光绪己亥,予闻河南之洹阳发现古龟甲兽骨,其上皆有刻辞,为福山王文敏公所得,恨不得遽见也。……文敏殉国难,所藏悉归丹徒刘氏,又翌年传至江南,予一见诧为奇宝,怂恿刘君亟拓墨,为选千纸付影印。[8]
光绪二十五年,岁在己亥,实为洹阳出龟之年,予时春秋三十有四,越岁辛丑,始于丹徒刘君许见墨本。作而叹曰:此刻辞中文字与传世古文或异,故汉以来小学家若张、杜、杨、许诸儒所不得见者也,今幸山川效灵,三千年而一泄其密,且适当我之生,则所以谋流传而攸远之者,我之责也。夫于是尽墨刘氏所藏千余,为编印之。[9]
予之知有贞卜文字也,实因亡友刘君铁云,铁云所藏予既为编辑为《铁云藏龟》逾十年,予始考订其文字……[10]
都明确地记述了编辑过程。与罗氏有过交往的董作宾、王国维、容庚以及撰写了《殷虚卜辞综述》的陈梦家,都认为《铁云藏龟》的印行,罗氏实助其成。
当然,也有不同的观点,尤其在《殷虚书契考释》为王氏所作之说盛行时,有人提出《铁云藏龟》的拓印与罗氏无关,就是《殷虚书契》也非全出罗氏之手。对此近年也有研究者进行过仔细的辨证,如冯涛《罗振玉与甲骨学》[11]一文,例举罗氏从青年时代开始,每每“手施毡墨”拓古碑墓志及甲骨的事实,及在一些著述中,屡屡表示出对甲骨“文字易灭”的珍惜之情,论述罗氏“拓艺自是很高”,“精心手拓也是理所当然”。并认为:
从《铁云藏龟》到《殷虚书契(前编)》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前者印拓模糊不清,而后者采用珂珞版精拓本影印,他的精确性远胜于前者的石印本。两书相隔九年,若非罗氏亲自参加过前者的拓印工作,有了相当的经验,要取得这样大的进步是难以想象的。
这一分析是有道理的,实际上罗氏一生中,编书刊布,大量事务性工作亲自动手之事屡见不鲜。1918年即《铁云藏龟》问世十五年后,在日本京都与罗氏朝夕共处的王国维,在《雪堂校刊群书叙录·序》中谈到罗氏刊书的工作作风说:“自编次、校写、选工、监役,下至装潢之款式、纸墨之料量,诸凌杂烦辱之事,为古学人所不屑为者,而先生亲之,举力之所及,而惟传古之是。”这时罗氏已是五十三岁的知名学者了,那么在此十五年前,初次见到“诧为奇宝”的甲骨,促使刘铁云刊布时,手拓编次就更不足为奇了。
《契文举例》的出版在1917年,罗氏将其作为《吉石庵丛书》的一种刊行,距作者孙诒让谢世已近十年了,1927年又重印为上海蟫隐庐石印本。孙诒让是较有系统认识甲骨文字并写成著作的第一位学者,对于开拓甲骨文字园地有披荆斩棘之功。但是也正因为它是第一部释字的书,而所据资料仅为《铁云藏龟》著录的一千零五十一片甲骨,所以有很大的局限性。除了那些“比较容易认识的,凡是对《说文》和金文都比较熟悉的学者,大概都能辨识出来”[12]的字以外,错释的相当多,“许多完整的卜辞不能通读,故在此基础上所论述的殷代制度,也是难以成立的”。[13]
孙诒让1904年完成《契文举例》后,曾以手稿寄罗氏,当时罗氏虽曾为《铁云藏龟》作序,但尚未对甲骨文进行系统的研究考释,不过这第一部考释甲骨文字的书给他留下的印象是“惜未能洞析奥隐”。[14]“仲容固深于《仓》《雅》《周官》之学者,然其札记(指《契文举例》)未能阐发宏旨。”[15]1910年罗氏开始甲骨文的研究,1914年始系统进行了甲骨文字考释,在亲身体验了释字的拓荒之艰后,对孙氏之书的态度有了改变。1916年王国维在上海获得《契文举例》稿本寄给罗氏,说“想公知此稿尚存,当为欣喜”。[16]反映罗氏曾与王国维谈过《契文举例》,并为其未能刊行表示过遗憾,也说明罗氏在作《考释》时,手中并无孙氏稿本。在接到王氏邮至的稿本后,罗氏于《丙辰日记》中写道:“粗读一过,得者十一,而失者十九,盖此事之难非徵君之疏也。”王国维也有类似的评价,认为孙氏之书“仅据《铁云藏龟》为之,故其说不无武断”,但是“筚路推轮,不得不推此矣!”[17]所不同的是,王国维认为“此书数近百页,印费即不少,而其书却无可采,不如《古籀拾遗》远甚,即欲采其佳者,亦无从下手。……考殷人制度亦绝无条理,又多因误释之字立说,遂觉全无是处”。[18]打消了编入《学术丛编》[19]印行的初衷,而罗氏却于次年将该手稿全文出版了。
有人对罗氏印行《契文举例》的动机作种种见仁见智的推测,实际上罗氏一生刊印流传前人手稿之事是不少的。早在1888年罗氏二十三岁得山阳阮葵生《风雅蒙求》稿本,授人印行即为“谋传前人遗著之始”,[20]1897年刻行无名氏撰《黔蜀种鸦片法》,1915年刻行吴大澂《续百家姓印谱》稿,1918年刻行王昶未了之作《金石萃编未刊稿》等等。在刊行《契文举例》前后,更多次刊行前人遗著,而且该书尽管错误较多,但作为开山之作,对于研究甲骨学史是有重要意义的。联系罗氏在《殷商贞卜文字考》序中回顾“亡友孙仲容徵君(诒让)”“以手稿见寄”的往事,叹惜“仲容墓已宿草,不及相与讨论为憾事也”。联系罗氏1915年编刊《铁云藏龟之余》纪念刘铁云流传之功,“以旌君之绩,以慰君于九泉”,使刘君“借二书留姓名于人间”。[21]联系罗氏这些言行,他刊行《契文举例》的目的是很明确的了。
6.3 甲骨出土地和王朝占卜遗物的确认
甲骨发现后的第一个十年中,国内只出版了三部甲骨学著作,数量虽少,但在甲骨学史上都占有自己的特殊位置。这三部书除了《铁云藏龟》和《契文举例》外,第三部就是雪堂的《殷商贞卜文字考》,出版于1910年。
罗氏第一次见到甲骨时,正值旅食江南,应聘于湖北、广东、江苏从事教育工作,兼理《教育世界》杂志及农书的出版,无暇顾及甲骨文研究。1903年为《铁云藏龟》作序时,“顾行箧无藏书,第就《周礼》《史记》所载略加考证而已”。[22]提出“此唐宋以来载籍所未道,不仅文字有俾六书,且可证经史”,并例举三事,证明它是周以前“夏殷之龟”。1907年进入学部,携眷入京,眼界日宽,但仍常奔走视学,又赴日本考察教育等,余暇除进行金石考古方面的研究以外,开始时时披览甲骨墨本,寻绎卜辞涵义,访求甲骨出土地。[23]至1909年,日本学者林泰辅将其新作《清国河南汤阴发现之龟甲》一文邮至,罗氏读后写道,林文援据赅博,可补《铁云藏龟》序言的疏略,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考证,于是利用余暇:[24]
尽发所藏拓墨,又从估人之来自中州者博观龟甲兽骨数千枚,选其尤殊者七百,并询知发现之地乃在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汤阴。其地为武乙之虚,又于刻辞中得殷帝王名谥十余,乃恍然悟此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其文字虽简略,然可证史家之违失,考小学之源流,求古代之卜法,爰本是三者,以三阅月之力,为考一卷,凡林君所未达,于是乃一一剖析明白。[25]
这篇著作就是《殷商贞卜文字考》,对林氏之作最重要的订正之一就是甲骨出土之地不在汤阴,而是在安阳小屯附近,亦即《史记·项羽本纪》等文献所载的“殷墟”——商代晚期都城,这一论断在甲骨研究方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
因为作为古代占卜遗存的龟甲兽骨,当它仅当作收藏家的鉴赏品时,受重视的是其本身价值,出土地点并不重要。但作为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首先要掌握它真正的出土地点、埋藏情况、共存遗物,才能进行综合研究,抽绎出隐含的史实。然而,甲骨自从为收藏家和学者注意后,身价日高,古董商为了垄断转手倒卖的高利,故意隐瞒了真实的出土地,长久地流传着甲骨出于汤阴、羑里说等。前后十年没有人进行认真考察,这也是甲骨研究在第一个十年长久停滞的原因之一。例如,刘铁云也注意到卜辞中的祖乙、祖辛等商王名谥,却仅得出商人以天干为名的证据;孙诒让说殷代诸侯臣民都以甲乙为号,并不限于商王,还是回到刘铁云的结论,对甲骨卜辞的认识仅停留在“殷人刀笔”的水平。而罗振玉由于一开始研究甲骨就致力于调查其真实的出土地,在这个基础上,进而考订出这些甲骨出土于商代晚期都城,属于殷室王朝遗物。这一发现第一次揭示出商代已进入成文历史时代的确证,商王朝的存在再也无人怀疑了。虽然罗氏据《史记》与今本《竹书纪年》判定殷墟为“武乙之虚”并不准确,现在知道,殷墟甲骨卜辞中至少还包括了武乙以前五位商王的遗存,尤其武丁时期的卜辞为多,安阳殷墟应是盘庚迁殷始建的都城。尽管如此,罗氏论证的方法,开以卜辞证史的先河,沿着这条思路王国维系统梳理、研究了甲骨卜辞中的商王谱系,并对殷墟曾为商都的时代作了订正,进一步利用卜辞资料,复原商代历史。
殷墟甲骨卜辞性质的判定不仅为考史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对于甲骨文字的研究也意义重大。陈梦家曾评论说:“考订小屯为殷墟与审释帝王名号二事,确乎是罗氏考释文字以外的贡献,没有此二事为前提,对于文字考释也难求其贯通的。他的考释所以比孙氏更进一步,固由于他亲自接触实物与拓本,更由于他确定了‘安阳所出龟甲兽骨刻辞者实为殷商王室之遗迹,太卜之所掌’(辛亥本《前编》序),因此他对于卜辞的认识就大不同于孙氏了。”[26]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罗氏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自己对甲骨的认识:
考史第一,一殷之都城,二殷帝王名谥。
正名第二,一籀文即古文,二古象形字因形示意不拘笔划。
卜法第三,一曰贞,二曰契,三曰灼,四曰致墨,五曰兆坼,六曰卜辞,七曰霾藏,八曰骨卜。
余说第四。
这种以卜辞通读为前提的分类考释和论证的方法,较《契文举例》仅凭一些单字进行分类考证更为科学。作者在阐述过程中多有创获,在考订甲骨出土地安阳小屯的基础上,还指出自成汤至帝辛的商王名谥见于卜辞者十有七,如卜辞中的大乙,《史记》讹作天乙;《史记》中武乙之子为大丁,《竹书纪年》作文丁,以卜辞证之,《竹书》是而《史记》误也。又从祭祀卜辞中揭示殷人崇尚鬼神之风,此外对殷代卜法的推测和文字考释等方面都有很多创见,一些关键性字被释出,使卜辞“粗粗可以通读了”[27]。总之,这一著作虽然只有薄薄三十页,却已“粗具甲骨研究的规模”。[28]所以它虽是为答林泰辅而作,意义却不是补正林文的疏漏,而是甲骨学最初的一本奠基之作。
实际上,甲骨出土地和性质的考订,意义不仅如此,它直接导致了后来安阳殷墟的发掘,而在科学发掘得以实施之前,由于明确了出土地点,一些学者亲往或派人去收购,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去小屯搜集甲骨,较转手古董商大大减少了损失。罗氏从“古卜用龟,辅以兽骨”的文献记载出发,认为对于甲骨的搜集必须龟、骨“兼收并蓄”。[29]但甲骨在地下埋藏数千年,多已朽脆,尤其是龟甲,背面密集地排列着钻凿,出土时多断裂成小块,“贾人但取大者,每遗龟甲不取”。为此,罗振玉在1909年曾遣厂友祝继先、秋良臣至小屯收购甲骨,后来妻弟范恒昌也去了,“曾得若干,亦取龟甲之字多者,小而字少者亦弃之”,罗氏对此很不满意,打算“吾将至其地尽量收之,虽龟屑不令遗”。闻此,其弟罗振常自告奋勇,“余将与恒昌同往,必如兄旨”。第三日——宣统三年(1911年)二月十七日便成行了。行箧中“携《殷商贞卜文字考》一册,并考古之书数种”,有这样的“装备”去出土地收购,所获当然是古董商所不能相比的。后来罗振常将此行经历写成《洹洛访古游记》,这是实地考察安阳殷墟的第一部著作,不仅记所见、所闻、地形、地貌、甲骨出土情况,还包括了对一些其他出土物的考订,有的还绘有简图,内容不乏创见,是一部有价值的学术著作。
罗振常小屯之行,是罗振玉第二次派人去收购甲骨,两次所得共约三万片,积累了一大批珍贵资料,其中包括了不少精品。此行由于罗振常很明确收购甲骨“其关系古学,则大小同等,初无二致”,对有重要意义的碎片也“尽量收之”,因此使村民出售甲骨也发生了变化,不再仅以大小论价,使得一批内容重要的碎甲骨得以保存流传,客观上为后来的缀合创造了条件。
罗氏派人去小屯,不仅收集了甲骨,还收集了一批不为古董商重视的出土物。罗振常在《洹洛访古游记》中记述,出发前“兄言:与龟甲同出土者,必尚有三代古物,其尊彝戈剑之类,必为沽客买去,其余沽客所不取者必尚有之。即不知其名,苟确为古物而非近代之器,弟幸为我致之”。所以罗振常到小屯后,还收集抢救了不少古文物,其中不少珍品,后编为《殷虚古器物图录》。从调查古文物的出土地到收集共存的其他遗物,这是收藏家所不曾做过的事,它为综合研究奠定了基础。所以1929年郭沫若在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时,曾感叹道:
罗氏在中国要算是近世考古一位先驱者,他的搜藏与从来古董家的习尚稍有区别,他不仅搜集有文字的骨片,并还注意到去搜集与骨片同时出土的各种器物;在1916年他还亲自到安阳小屯去探访过一次。这种热心,这种识见,可以说是从来的考古学家所未有的。[30]
他还说《殷虚古器物图录》是研究甲骨者不可不读之书,并为它被研究甲骨者忽视感到不理解。
罗氏的很多著作及刊布的资料,确有不少长期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有的甚至被诬为占有他人成果,然而在整个甲骨研究学科的形成和发展道路上,其“导夫先路”的作用是不可泯灭的。
6.4 甲骨的搜集、整理与刊布
1903年,罗振玉在上海初次见到了甲骨,在诧为奇宝之余,已决心肩起搜集、流传之责了。[31]在为《铁云藏龟》作序时,曾以为“三千年之奇迹当与海内方闻硕学共论定之,斯书即出,必有博识如束广微者,为之考释阐明之,固非曾曾小子所敢任也”。但《铁云藏龟》面世数年,仅孙诒让作《契文举例》,因而产生了自己研究的想法。1910年林泰辅以新作邮至,罗氏在写《殷商贞卜文字考》作答的过程中,已深感必须详细地占有资料,才能得出详实的研究结论,所见未博,考释也难自信。然而搜求甚是艰难:
宝物之幸存者有尽,又骨甲古脆,文字易灭,今出世十年,世人尚未知贵重,不汲汲搜求,则出土之日即澌灭之期矣……由此观之,则搜求之视考释尤急矣。
因此,他在1909年和1910年两次派人去小屯收集甲骨,罗振常《洹洛访古游记》在记搜集过程谈到“送阅者断无佳品,我欲先取菁华,彼欲先去糟粕,其理正同”。必去小屯亲自检选,才能获较多的珍品。两次所获三万余片,客观上形成与当时外国人如加拿大传教士明义士等争购的局面,使一大批重要甲骨不仅留在国内,而且较快的得到整理并刊印出来,供更多学者研究之用。对收集到的三万甲骨,他从中精选三千,“寒夜拥炉,手加毡墨”,与弟振常、妻弟恒昌一起墨拓甲骨,“拟先编墨本为《殷虚书契》前编,考释为后编”。宣统三年(1911年)正月已编成《殷虚书契》二十卷,创办《国学丛刊》分期发表了前三卷。八月辛亥革命爆发,十月罗氏东渡日本,“将辛苦累蓄之三千片骨与甲郑重载入行笈,而辗转运输及税吏检查,损坏者十已五六,幸尤殊者墨本尚存”。这更增加了他的紧迫感,虽有“斯世谁复有读吾书者”的忧虑,却仍未减缓刊布资料的速度。再以一岁之力重编《殷虚书契》为八卷,1912年底完成,1913年以珂珞版影印分四册面世。新版较《国学丛刊》的石印本更加清晰易辨,这是自甲骨发现后十年间,继《铁云藏龟》之后第二部著录甲骨的书。全书共收拓本二千二百二十一片,其中选收刘铁云和日本三井源右卫门的甲骨拓本一百二十一片,新公布拓本二千一百九十七片。《殷虚书契》[32]的编辑体例大体与《殷商贞卜文字考》的条理相仿,每卷都是把卜辞内容相关的拓本按顺序编在一起,如第一卷以先公、先王开头,依次是妣母、父兄、神祇、人名等;第二卷为时王的出入往来、田猎、地名等。这样的编排正与《殷商贞卜文字考》的都邑、帝王、人名、地名的次序一致,说明罗氏编辑甲骨资料已有通盘考虑,有着较为周密的逻辑体系。本书的资料相当丰富,从王世、官吏、军队、征伐、刑罚、都邑,到农牧业生产、社会等级、礼制(祭礼)、气象、历法等等,基本包括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书中的“贞惠小臣令众黍”,“戎马左、右、中人三百”等至今都是研究商代阶级关系和军队编制不可多得的资料。
正因为这本书中的资料重要,又印制精良,研究甲骨学、商史及文字学的学者无不征引,历经八十余年读者需求历久不衰。即使集大成的巨著《甲骨文合集》出版,读者仍常需翻检原书,故本书自初版问世后连续翻印过多次。第一版仅印制百部,当时的研究者已很难寻觅;1932年重印;1970年台湾艺文印书馆再次翻印以应海外急需;1993年天津古籍书店又翻印,并加释文以满足更多读者需要。这一再翻印的事实,足以反映出罗氏编辑的《殷虚书契》在学术界的重要作用。
《殷虚书契菁华》是罗振玉编辑的第二部著录甲骨的书。1914年出版,该书以“菁华”二字点题,是因为书中所收多为甲骨中的珍品,特别是前几版大字涂朱的牛骨,内容重要、文字精美和骨板之大,至今尚无匹敌者。罗氏序文云:“箧中所存最大之骨尚未拓墨,盖骨质至脆,惧或损文字也。然又不忍使湮没不传,爰影照精印,并取往者拓墨所遗,脆弱易损者数十枚益之,颜之曰《殷虚书契菁华》,俾与《前编》并行焉。”这本书中最精华部分是其弟振常、妻弟恒昌1911年春在安阳搜求所得,当甲骨运抵北京后,罗氏捧视见“甲骨新字甚多”,且“均佳”,有“一片满字”大骨,堪称“骨片大王”。[33]此次在安阳小屯得甲骨一万二千余片,罗氏深深为那些珍品所吸引,曾萌生“去官买地洹阳终我天年,以竟此志的念头”,[34]真到了把甲骨当作自己生命一部分的地步。
书中的大版有商王武丁时期北方的“土方征于我东鄙”,“邛方亦牧我西鄙田”的刻辞,亦有“有虹自北饮于河”的观察记录,是研究殷代方国关系和人们认识自然现象的重要史料。这样的珍品能及时与学者见面,对于开展甲骨学研究十分有利,甲骨学家和史学家很快利用这些珍贵史料探讨商代文明,无不为资料刊布之快而赞叹和庆幸。而且该书1914年出版后不久告罄,以后又是多次翻印行销于世。
罗氏编刊《前编》后,原以为收藏甲骨者也会陆续刊出自己所藏,却很久无人响应,只好勉励自己,独自肩起学术传布之责。1915年春,自海东返国,涉洹水吊殷墟,“恍然如见殷大史藏书之故府,归而发箧,尽出所藏骨甲数万,遴选《前编》中文字所未备者,复得千余品,手施毡墨百日而竣。方谋所以流传之,家人闻而笑曰:往以印书故炉灶几不黔,今行见釜鱼矣。乃一笑而罢”。[35]为印书而断炊,以至灶不冒烟、釜中见鱼,固然是说笑话,但这时靠鬻长物维持全家生计的罗氏,确因“印《流沙坠简》所蓄已罄”,[36]虽得上海友人帮助,1916年作为《艺术丛编》第一集珂珞版影印行世,但在内容上不得不将原编六卷压缩为二卷,这就是《殷虚书契后编》。罗氏在如此的艰难困境中,能够始终为坚持保存和流传古代文化遗产而尽心竭力,是相当不容易的。
《后编》全书共收拓本一百零四片,除自藏甲骨外,兼采少量随庵藏骨。书中甲骨同《前编》一样,资料价值甚高,有“征土方”、“王往雚藉”、“新大星并火”和“易多女有贝朋”等战争、农业、天文和货币资料,是研究殷代政治、经济和科学极为可贵的史料。
此后十余年罗氏又编成《殷虚书契续编》六卷,1933年珂珞版印刷,此书出版时,甲骨学的发展在国内已初见规模,进入科学发掘和发展阶段。除罗王之外,一批新的学者逐渐成长起来,研究水平日渐提高,对于资料的著录要求更加严格。该书在分类方面比《前编》《后编》更为系统和明确,全书共收拓本二千零十六片,依次以祭祀、帝系、农业、征伐、方国、往来、田猎、干支、天象、旬夕、疾病、人名、杂卜、卜旬、卜王等进行编排,读者翻检查找资料更为方便。
《续编》的资料来源与前两编有较大不同,罗氏在序中说《后编》出版后,他“十余年间复得墨本约三千纸”,为续两编,“以一月之力”,“选三之二,成书六卷”。这“二千纸中,大率为丹徒刘氏、天津王氏、北京大学、四明马氏所藏,其什之一,则每见估人所售,于千百中遴选一二而手拓之者”。不限一家所藏,故精粹亦多,虽与他书有重复,但该书拓本清晰,印制精良,较藏者著录的书为精,仍不失为研究甲骨的重要参考书籍。
罗振玉除刊印上述著录甲骨专书外,还将刘铁云所遗墨本和其弟振常1911年在安阳小屯收购的四块甲骨刊印出来。前者为“欲揭君(刘铁云)流传之功以当告世”,“选《藏龟》所未载者,得数十纸为《铁云藏龟之余》”,于1915年珂珞版影印;后者与安阳小屯出土的玉石、骨角诸器同载《殷虚古器物图录》,1916年刊出。其后,罗氏之子福成遵父命,于1928年编辑出版《传古别录》第二集,又将《殷虚书契菁华》和《殷虚古器物图录》中的大版甲骨照片墨拓影印,为研究者提供了更便于观察和使用的清晰甲骨资料。这种为研究着想不断改进印刷质量的做法,在研究者不易见到实物的情况下,尤其值得提倡和效法。
罗氏致力甲骨流传之功是学术界公认的,从《铁云藏龟》问世到1933年甲骨著录达到第一个高潮。三十年间海内外甲骨著录书共出了十六种,公布资料近一万五千片(包含重出),其署名罗氏的五种,著录甲骨五千四百余片,超过了三分之一。在《续编》自序中罗氏说:《前编》《后编》《续编》三编公布墨本“总得五千余纸,虽不敢谓殷虚精华悉精于是,然亦略备矣”。就1933年以前私人挖掘的传世甲骨而言,此说并不过分。而在这三十年的前半段,即1903年至1918年间,出版甲骨书七种,著录甲骨资料七千五百余片,其中除了《铁云藏龟》外,1916年以前的四种均为罗氏编辑出版,著录甲骨三千四百余片;1917年王国维编辑出版《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著录甲骨六百余片;明义士编辑出版《殷虚卜辞》收录二千三百六十九片为摹本,由于部分摹写不够准确,并有误字,学术价值受到一定影响。由此可见,在甲骨学初创时期,罗氏刊布的资料占相当大的比例,而且精选精印,为海内“方闻硕学”者研究探索提供了准确清晰而丰富的资料。
对于罗氏搜集古物的热心,罗振常曾有“兄嗜古若渴”的评论,[37]然而在这“嗜古”的背后,却给传统国学注入新的生命。
6.5 甲骨文的考释研究
《殷虚书契前编》完成后,罗氏原拟继为考释,以解决卜辞无法解读之苦。当时因种种原因未能进行。两年将过,罗振玉“感庄生‘吾生有涯’之言,乃发愤键户者四十余日,遂成考释六万余言”。[38]这就是《殷虚书契考释》,初版本于1914年由王国维手抄石印,1927年再增订出版。
初版本分八章:一、都邑;二、帝王;三、人名;四、地名;五、文字;六、卜辞;七、礼制;八、卜法。其中有的是对《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删订,如第一章论述安阳小屯为武乙之虚,方志误以为河亶甲城。也有新增补的内容,如第七章论“殷商礼制,征之卜辞,其可知者六端:曰授时、曰建国、曰祭名、曰祀礼、曰牢鬯、曰官制。取以校《周礼》,其因革略可知也”。在前书中,仅“帝王之名谥”最后两段略述授时、祀礼、牢鬯等内容。而更多的是在《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基础上,大量补充了新资料、新认识。如:
第二##,列举了卜辞先王、先妣名号三十六个,指出其所载帝系有别于《史记·殷本纪》之处,如:“太乙未立,而卜辞所载祀礼俨同于帝王。又大丁、羊(羌)甲、卜丙、卜壬,校以前史与此异文,而庚丁之作康祖丁、武乙之称武祖乙、文丁之称文武丁,则言商系者之所未知。”大大扩充了前书关于“帝王之名谥”的内容。
第三##,列举卜辞中人名七十八个。
第四##,列举地名一百九十三个,其字可识或不可识,但从文例看,均于王在某、至某、伐某等十八类卜辞中,可知确为地名。
第五##,列举形、声、义可考的甲骨文四百八十五字,还有一些形义可知或形、声、义均不可知而见于古金文者。通过与《说文》比较,指出“由文字之可识者管之,其与许书篆文合者十三四,且有合于许书之或体者焉,有合于今隶者焉。顾与许书所出之古籀则不合者十八九,其仅合者又与籀文合者多,而与古文合者寡。以是知大篆者,盖因商周文字之旧,小篆者,大因大篆之旧。非大篆创于史籀,小篆创于相斯也”。进一步论证了前书“籀文即古文”的观点。而且这种从甲骨文研究中得出的古文字发展规律的认识,较乾嘉以来大师宿儒仅就《说文》所见大篆、小篆和古文之间的关系辩证古文字的演变,确实前进了一大步。正如王国维所云“三代以后言古文者未尝有是书也”,并预见该书必将在古文字学发展上起到重要作用,“使后之治古文者于此得其指归,而治《说文》之学者亦不能不探源于此”。[39]
第六##指出,“文字即明,卜辞乃可得而读”,该书释出的字较《殷商贞卜文字考》大大增加,可通读的卜辞也大大增加,前书列一百三十四条,该书则列六百五十五条,分八类用今楷书写,计有祭祀、征伐、田猎、风雨、出入、卜告、卜年、卜敦等。
第八##,卜法基本也是对前书的删定,通过对卜用甲骨的凿、钻、灼、兆的观察,印证典籍及汉人注释,提出“商周卜法无大差”,而“汉儒已不能明矣”。
从这些内容简述中已可看出《殷虚书契考释》是在《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基础上更易补充而成的。由于前书写作时罗氏所用的资料,仅所藏的不足八百片甲骨及一些拓片,而写《殷虚书契考释》时,所藏甲骨已达三万片,其中较完整可用的也超过了三千片,加上所见、所获拓本,占有的资料、获得的新知是写前书时所不能比的。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释错的字,有的已经改正了,虽仍有误释,但这部著作第一次逐字较精密地审核甲骨文,尽量用字形比较和偏旁的分析,兼考察它在卜辞文例中的位置和作用,将一批甲骨文字清理出来,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一书中指出:
有了这个基础,我们才有可能从杂乱无章的许多卜辞中通读它们。由于通读卜辞,我们才能从卜辞中抽出有用的历史材料,才有可能在抽绎历史材料的过程中,发觉他所释字的不适当、不正确,因此加以更正、补充,有的加以放弃。经过后者的手续,我们又重而更正、补充或放弃以前从卜辞中抽绎出来的历史材料。如此交替的更易,正确的历史材料与正确的审释文字,才能渐渐丰富而巩固起来。
这正是罗氏使用的方法,在《殷商贞卜文字考》中,正是将考史与释字结合起来考察问题,才试尝着释出二三百个甲骨文字,除了一批基础的简单容易释出的字外,“一些关键性的字,如贞、王、隻(获)、已、巳、灾等等也被突破”,这就使卜辞“粗粗可以通读了”。[40]在这个基础上,罗氏对他这一考释成果不断校改,在遗下的《殷商贞卜文字考》手批本书眉上,记下了很多修改意见,有的提供思考,有的录入《考释》。如前一书“正名第二”最后一段记待问的字,因这些“卜辞中文字不见于古金文与许书者”,“不敢臆断,愿与当世方闻之士共讨索之”。其中有一个作以手牵象之形的甲骨文字,释“疑牵”,夹注“疑牵为后起之字,此为初字”。此行上有亲笔眉批“即‘为’”这一认识,后被《考释》初版吸收,在该书五十五页释字有“曰为”,而不释牵了,并与金文、石鼓文进行了比较,指出《说文》的解释欠妥,现在该字释“为”已成定论。又如前书第二页“考史第一”引《汉书·项籍传》“羽乃与(章邯)盟于洹水”,眉批“《史记·项羽本纪》‘项羽乃与(章邯)期于洹水南殷墟上’”,《考释》关于殷墟的考释,引文则同眉批,使用了时代较早的记载。
随着新知识的积累,1913年前后,草成《殷商贞卜文字》卷上手稿(未刊),在手稿本中,考释四百七十三个字,其中删除了前书的一些误释的字。而《殷虚书契考释》初版本上,释字四百八十五个字,将四百七十三个字中删除六十四个字,又增补了七十六个字。[41]在该书的自序中,罗氏写道:考释甲骨文有“三难”。一是关于商代史料的文献记载匮乏,“欲稽前古,津逮莫由”;二是卜辞文句简质,“篇恒十余言,短者半之,字多假借”,增加了理解的困难;三是文字结构不规范,“因物赋形,繁简任意,一字异文每至数十,书写之法时有凌猎”。今“欲祛此三难,勉希一得,乃先考索文字以为之阶”。其方法是“由许书以溯金文,由金文以窥书契”的逆推原则,进而再“考求典制”,最终达到寻绎商史的目的。通过考释在六个方面获得新的认识,即帝系、京邑、把礼、卜法、官制、文字。
1915年初《殷虚书契考释》初印本定稿,[42]但罗氏对识字、释文、通读、治史互相推动的研究考释还在继续。1915年春,他从海东启程回乡祭扫,《五十日梦痕录》记“(二月)二十五日,辰刻登春日丸,巳刻开行,舟中校补《殷虚书契考释》卜辞篇”。1916年,在编成《后编》以后,五月又梳理出形、音、义不可知的字,辑为《殷虚书契待问编》,序中说“宣统甲寅,予考释殷墟文字,得可读之字不逾五百,今夏为之校补,乃增至五百四十余,合重文得千八百”,而“不可遽释之字得千名,合以重文,共得千四百有奇”。这些字中“古今异体者什二三,古有今佚者什六七。今日所不知者,他人或知之”。罗氏认为许慎《说文解字》说“于所不知,盖阙如也”是好的学风,形、音、义三者不备知,则曰阙,未必全阙。吴大澂《说文古籀补》附录不可识之字,是沿习这种做法,当时以为不可释的字,今已得释的在什佰中恒得二三,而束广微于汲冢古文一一写定无疑滞,随着原简的散佚,后人永远无法补正其疏漏了。所以罗氏认为应效法许君遗意而以广微为戒,他本人在《殷商贞卜文字考》和《殷虚书契考释》中都列出了部分不见金文、《说文》或形、音、义三者不备知者,《待问编》正是前两书该部分的扩大。
丙辰(1916年)《殷虚书契待问编》石印出版后,罗氏就在书眉进行校补,1927年初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就是据《待问编》校补本重新写定的。由于释字增多,内容也丰富了许多,帝王、人名都有增加;地名增至十七类二百三十个;考释形、音、义可知的五百六十字;用今楷写出可通读的卜辞一千一百九十六条;较初印本增加了十分之四。该书不仅是罗氏考释甲骨文的总结,还尽量吸收了王氏在甲骨文研究方面的贡献,包括《殷卜辞所见先公先王考》等重要成果,并注明那些是“王氏国维曰”或“予尝以此说质之吾友王君国维,王君然之……”等。陈梦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论及王国维虽释字不多,却有一些重要发现,“他认识了早期的‘王’字,对于卜辞整体的认识是很重要的。他的‘旬’字‘昱’字的认识,解决了占据很多数量的卜旬卜辞。他认识了‘土’字,并以为假为‘社’字,对于古代礼制提供了新材料”。增订本基本囊括了罗王二氏关于甲骨文考释的成果,因而也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水平。
《殷虚书契考释》的问世,标志着初创时期的甲骨学进入了文字考释阶段。罗氏之所以有这样的建树,是和他正确的治学方法与态度分不开的,如以地下资料与地上资料的互证;由《说文》上溯金文再考甲骨文的释字方法;从释字到通读辞例,通过卜辞寻绎字义等治学方法;还有提倡大量占有资料、博闻阙疑、实事求是的治学态度和作风。他研究甲骨不仅有过键户清客潜心钻研,还亲自踏查甲骨之地;不仅收集甲骨,还收集研究与甲骨同时埋藏的其他遗物,提出“古器物出土地于考古至有关系”的科学见解。[43]建立在广博基础上的深入钻研,这是他能居于先导地位的重要原因。
6.6 关于《殷虚书契考释》的公案
《殷虚书契考释》是罗振玉所作,这在甲骨学界本来是没有疑义的,但到20世纪40年代罗、王均已谢世后,却发生了著作权的“公案”。有人说该书原是王国维所作,罗氏拿来署上了自己的名字,剽窃了他人成果,一时沸沸扬扬,几乎成了定论。
据今所知,先是王门弟子周传儒、何士骥等,提出《殷虚书契考释》一书,“题名虽为罗氏撰,实则王氏亦与有力焉”,“此书规模体例大致均出于王手”。[44]到1945年,当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在《殷历谱序》中将上述说法的怀疑口气去掉,肯定地写道:“《殷墟文字考释》(按:即《殷虚书契考释》之误)……题罗振玉撰,实为王氏之作,罗以五百元酬之。”作为一位有名望、有地位的学者,他的话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在社会上不胫而走。四五十年代之际,一位有影响的学术权威,[45]引述了这种说法,并提出论据,说这样有条理合乎科学律令的书,必出王氏之手,罗氏只写过《殷商贞卜文字考》,而此书毫无条贯。仅隔五年,罗氏写不出《考释》来,它是花了三百元买了王氏著作权及作者名誉。并说“这本是学界周知的秘密”。后来一本行销甚广的非学术著作,即溥仪的《我的前半生》更言之凿凿地重复了此说,一个无稽之谈似乎变得确有其事了,以至五十年代以后的甲骨学家也多以为《殷虚书契考释》一书的作者是存疑的问题。在甲骨的出土地,介绍甲骨学形成发展的陈列室中,则略去了草创阶段的这部奠基之作,回避了这个问题。
当然,也有学者不同意上述说法,认为此说毫无根据。1948年初,金祖同编辑的《龟卜》跋中谈到上述流言时说“闻之吴兴徐圣(罗继祖按:应为森)翁,谓王氏为罗氏捉刀,为一极不可能之事,以文字议,罗亦胜于王也,圣(森)翁与雪堂论交数十年,此言当非虚耳”。1955年《殷历谱》的作者“甲骨四堂”之一的董作宾,在总结甲骨学50年的发展时说,傅斯年“为了王国维替他(罗振玉)抄写《殷虚书契考释》”,在《殷历谱》序中说的那些话,实在“冤枉了他”。[46]1956年,陈梦家在撰写《殷虚卜辞综述》时,研究了包括《殷虚书契考释》手稿在内的有关著作和出版物,探讨了罗王等人对甲骨文的研究过程,提出《殷虚书契考释》原稿本都是罗氏写的,校以初版本,王氏抄录过程中对行文字句有小小的更易,内容没有增删。罗氏对于文字的考释,先后往往更易补充其说,《殷虚书契考释》实际上是脱胎于《殷商贞卜文字考》。其中所论,有些观点与王氏大相违背,故不可能是王氏之作。近几十年来,出现了更多实事求是的研究成果。1980年罗继祖撰写的《永丰乡人行年录》内部发行,后在台湾公开出版。1981年张舜徽作《王国维与罗振玉在学术研究上的关系》列举大量事实,论证了《殷虚书契考释》究竟出于谁手的问题。他说,溥仪虽读过“四书”、“五经”,却不知“学问”为何物,对罗王功力所至,更一窍不通,因而不值一驳。王氏为罗氏《殷虚书契考释》手写付印,自比张力臣为顾炎武写《音学五书》,本是儒林雅事,近世也有钱玄同为章太炎手写《小学答问》,原无足怪,不料有人提出怀疑说该书“出王氏之手,或者是两人合作,而不愿罗氏独居其名”。“我早年留心他的著述……得以尽观其书”,“深感他的学问根底深厚,业务的修养在他青年时代已经成熟了”。《殷虚书契考释》“一书能成于他手,这是极其自然的事”。1984年,继“甲骨四堂”之后的著名甲骨学家胡厚宣专门写了《关于〈殷虚书契考释〉的写作问题》[47],对该书的初版本和增订本引用的王氏之说进行了统计,并指出他看到的《殷虚书契待问编》雪堂补注本,书眉上亲笔批注的字中,有二十处“特别注明了系‘王释’或‘王说’或单标明一个‘王’字”,这些意见都是摘自私人来往书札,而在“这样一本没有整理成书的草本笔记,罗氏都一一标明这些字是王氏所释,而不肯掠人之美,这很可以看出他的高尚学风”。那么《殷虚书契考释》能否是侵吞王氏的成果呢?也可不言而喻了。
确实是这样,剽窃说最早以肯定的口气见诸文字时,书名的六个字就错了两个,其作者为史学家,不曾进行过甲骨文研究,写序时显然没有读过他所提及的这部著作,仅据道听途说下了断语。后来的人若认真读了有关著作,而且没有偏见的话,也就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发生迷惘。至于《殷虚书契考释》与《殷商贞卜文字考》的关系,决非“毫无条贯”而是相反,陈梦家列举了很多第一手资料进行了证明。从上一节所述从《殷商贞卜文字考》到《殷虚书契考释》的写作过程也反映了这一点。特别是罗氏曾认为,随着《殷虚书契考释》增订本的面世,《殷商贞卜文字考》已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不再有存在的价值了,更可证这两部书的关系。
《殷虚书契考释》全出于罗氏手笔,有他的手稿为证。笔者曾有幸见到这份手稿,封面题《殷虚书契考释原稿》八字,其下钤有“康生”的印章,是“文革”中加盖的,该稿今又归还陈梦家遗属。原稿中约有二十处贴有罗氏致王氏的便笺,写有请补入某条,称“观堂先生文席”,下署“弟雪堂”,与全稿同属罗氏笔迹。不仅如此,不少学者都注意到了罗氏在《殷虚书契考释》序中的一段关于考释文字过程非常真切生动的记述,序中说:
或一日而辨数文,或数夕而通半义,譬如冥行长夜,乍睹晨曦,既得微行,又蹈荆棘,积思若痗,雷霆不闻,操觚在手,寝馈或废。以兹下学之资,勉几上达之业,而既竭吾才,时亦弋获,意或天启其衷,初非吾力能至。但探赜索隐,疑蕴尚多,覆篑为山,前修莫竟,继是有作,不敢告劳,有生之年,期毕此志,订讹补阙,俟诸后贤,它山攻错,跂予望之。
对于后来人殷切的企盼,是因为自己曾为这一事业投入了整个身心,而这种废寝忘食的探索,有过山穷水尽,也有过柳暗花明的体会,没有亲历过“发奋键户四十余日”是写不出来的。表达了同样情感的还有罗氏1915年初写的《撰〈殷虚书契考释〉成漫题》两首:
海溢桑枯灵骨见,鳞来凤去我生非;射生畴复贞牢礼,去国依然梦画衣。
并世考文谁史许,当年抱器感箕微;摩挲法器穷钻仰,学易曾闻屡绝书。
第一首中的“贞牢”,常见于卜辞中,是卜问是否用一对牛献祭,有时还作贞若干牢,问要用多少对牛或羊作祭品。“画衣”指的也是甲骨文,衣是一个象形字,像画一襟衽左右掩覆的衣衫之形。反映了罗氏在撰写《考释》过程中,是以孔子学易韦编三绝为榜样,摩挲甲骨深入钻研,梦中想到的都是甲骨文。
而与此同时,同在海东的王国维尚未涉及甲骨文研究。据孙敦恒《王国维年谱新编》所记,王氏在1914至1915年初的学术活动为:
春,继续与罗氏合撰《流沙坠简》。正月,粗具梗概;二月,草成《屯戍丛残考释》,次第校录,至五月写定。
六至九月,作《国朝金文著录表》六卷,作序称“自甲寅孟夏讫于仲秋,径涉五月乃始毕事”。又作《国学丛刊》序。
十月,为罗氏《历代符牌图录》、《蒿里遗珍》、《四朝钞币图录》等书抄录序目考释,以备上版付印。
岁末,阅读、抄录罗氏《殷虚书契考释》并作序和后序。
显然在这一年中,王氏是不可能再挤出时间去作《殷虚书契考释》的。而且如果说1910年已撰写了《殷商贞卜文字考》的罗振玉都写不出《殷虚书契考释》的话,至1913年才读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王国维,又怎能写得出该书呢?其实王氏与《殷虚书契考释》一书的关系,在他本人所写的序中说得很明确。据《观堂集林》丁卯(1927年)秋月版,王氏序有两篇,第一篇是读了《殷虚书契考释》以后写的,开篇为:
商遗先生《殷虚书契考释》成,余读而叹曰:自三代以来言古文者,未尝有是书也!
第二篇后序是写于抄录《殷虚书契考释》之后,开篇为:
余为商遗先生书《殷虚书契考释》竟,作而叹曰:此三百年来小学之一结束也!
两篇序从字数看略同,而内容却有很大不同。前序历数孔壁的古文《尚书》、汲冢《竹书纪年》与殷墟甲骨发现的意义,甲骨卜辞的主要内容,罗氏搜集、流传、考释的过程,提到“余受而读之,观其学足以指实识,足以洞微发”。内容涉及广,而皆泛泛。后序则集中叙述了“三百年来小学盛衰”,[48]讲到甲骨文的研究考释对小学的意义,并感叹说:“我朝三百年之小学,开之者顾先生,而成之者先生也!”并把自己为付印而抄录《殷虚书契考释》与张力臣为顾炎武写《音学五书》相提并论,说“作书拙劣何敢方力臣,而先生之书足以弥缝旧阙津逮来学者,固不在顾书下也”。这篇后序发表于《殷虚书契考释》一书的初印本,仅开头“此三百年来小学之一结束也”改为第一序的“三代以来言古文者,未尝有是书也”,当为王氏手录时所改,也证明确有第一篇序,而增订本的王序,则与《观堂集林》所录相同。但由于《观堂集林》1959年版“删去了其中的诗词、杂文二卷”,[49]即第二十三卷缀林一、第二十四卷诗词,其中包括《补家谱忠壮公传》、《罗君楚传》等三篇传记,《国学丛刊序》、《殷虚书契考释序》和《后序》、《雪堂校刊群书叙录序》、《随庵吉金图序》、《库书楼记》等十五篇序、记。这也是上世纪50年代以来的甲骨学者熟知王国维的学术贡献,而对罗振玉缺乏了解的原因之一。值得注意的是将王氏的两篇序进行比较,可知是在抄录《殷虚书契考释》后,王氏始对甲骨文发生兴趣,因而次年便从沈曾植学古音韵学,这正反映了后序所说“比草此书,又承写官之乏,颇得窥知大体”。
与王氏后序可相印证的也有一首诗,1916年,罗氏为淮安家事烦恼,引起胃疾发作,十二月二十九日王氏致书劝慰,说:
前年《殷虚书契考释》成时,前印公写照,维本拟题诗四首,仅成一首,故未题。其诗云“不关意气尚青春,风雨相见各怆神;南沈北柯俱老病,先生华发鬓边新”。……公之事业尚未及半,切勿以小事介于怀抱而使身体受其影响,此非维一人之私望也。[50]
从这封私人信函中表露的感情恳切真挚,可见后序确为王氏肺腑之言,而不是溢美之辞。
王氏不是《殷虚书契考释》的作者,还因为作为一个学者,他有自己的学术观点,而对于《殷虚书契考释》的观点并不完全赞同。如罗氏考释都邑一章,引用今本《竹书纪年》,而此书王氏恰认为毫无学术价值,明确说过“无用无征,此书废可”。[51]同一年即1917年,王氏编撰《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他的释文并没有全用《殷虚书契考释》的意见,有的字在罗释的基础上加以补充,也有的另作新释。1925年所作《最近二三十年来中国新发现之学问》对《殷虚书契考释》虽有充分的肯定,指出“十之七八确凿可信”,但也指出“间亦有附会”。换言之,他对该书所释之字亦有十之二三表示存疑。把《殷虚书契考释》一书著作权强加给王氏,就是让他为自己所不同意的观点负责,那是不公平的。
虽然罗王之间还有很多文字往来提到《殷虚书契考释》,但不用更多举例,仅以上事实已经可以说明其著作权是不容置疑的。无论说罗氏以五百元(或三百元)买了王氏手稿的署名权,还是王氏为报答知遇之恩把自己的手稿送给了罗氏,因种种流言而受到损害的不仅是罗氏,更有王氏。试问如果一个人将自己的手稿卖给(或送给)他人,却又借自己手稿对冒名者大加推崇,如前引王氏之言,那么人们将如何评论他的人格呢?怕还要在剽窃者之下,至少同样不是正派学者所为。而这也决不是王氏的为人。曾有人评论罗氏“于学术贡献既巨,故声名籍甚,誉之者固多,毁之者亦不少。盖盛名之下,必招妒者,世情然也”。因而有人“尝谓先生之著述大率均出于王氏之手,实不可信也”。[52]传播流言者或出于对王氏的崇敬,却不想违背实事求是的学风,会造成适得其反的后果。
由王氏弟子最早提出的《殷虚书契考释》为罗王合作说,近年也有重提,说该书采用王氏之说颇多,王氏又加校写,因此该书应称罗王二人合著。执此说者可能也没仔细阅读过这本书。如前所述,“甲骨四堂”之一的王氏主要贡献在于“继以考史”,陈梦家通过对甲骨学史的研究,在《殷虚卜辞综述》中指出,王氏“很少为诠释文字而诠释”,真正释字仅十余个,“他在讲《说文》时而作的试释,以及《类编》所引他笺注在罗氏《考释》上的那些字,不少是悬空设想而不甚确凿的推测”。今就《殷虚书契考释》一书所见罗氏引“王氏国维曰”的情况而言确实如此。
在《殷虚书契考释》的初版本引王氏之说的有西、王、风、裘、翌等字,增订本增加了唐、土、季、王亥、王恒、上甲、旬、邦、右、置等,总计不超过二十条,在全书释字的比例不足百分之四。实际上书中还有更多的“许书曰”、“段先生曰”,学术著作原本应吸收一切已有成果的精华,这才能使它站在前人的肩头,有所发明,有所前进,显然不能据征引而判定为合作成果。若具体考察《殷虚书契考释》所引王氏之说具体内容,还会发现王氏提出的往往是未经验证的合理推断,就初版本而言,有三种情况:
一、西、王、裘字的考释,罗氏释出一种写法,王氏提示某异体亦为此字,罗氏以王说验证于卜辞,再从文字学角度进行论证。如“西”字,甲骨文晚期写法如金文,并与《说文》籀文相近。早期略异,罗氏释出前者,又举后者说“吾友王徵君(国维)因卜辞以东鄙、西(原作甲骨文原形)鄙对举,以为亦是‘西’字”。王氏所举是《殷虚书契菁华》第一版大片,验辞记边关大将报告,土方出征我东鄙,攻入二邑;邛方又掠虏了西鄙禾稼。王氏从辞例推断与东鄙对应的字当为西,罗氏据此提示考察有此字的其他卜辞,认为“依其文观之,均当作‘西’,王说是也”。又说《说文》释“西”为日在西方而鸟栖,所以用鸟在巢上之形作东西的“西”字。甲骨文的“西”的早期写法正像鸟巢之形,既然日落西鸟入巢,所以巢上不画鸟形也表示同一意思,从字形、字义论证了王氏的设想。甲骨文的“王”字早期写法也与《说文》古文及金文略异,即上面少一横,即后来董作宾称之为“不戴帽子的王”,罗氏释出晚期的写法,又说不戴帽子的那种“王徵君亦谓‘王’字,其说甚确”。接着又从字形上加以解释,并注明“据编中所载诸文观之,无不谐也”。甲骨文“裘”,字考释亦同,罗氏释出第一种写法,举出第二种写法,说“王徵君谓亦‘裘’其说甚确”。以下从字形加以解释。又举出第三种写法说“王徵君又谓……以文谊观之,亦当为裘”,罗氏一时未能从形、音、义方面进行解释,故“附此俟考”。
二、风、翌二字的考释,王氏从字形上提供了证据。如罗氏释出凤字,王氏说“卜辞屡云其遘大凤,即其遘大风”。举《周礼·大宗伯·风师》之风写法旁加一“雚”,与卜辞之“凤”相近。罗氏按:“王说是也,考卜辞中诸凤字宜均为风,古金文不见风字。”以下又从字形上分析了文字演化过程。“翌”字的考证,王氏提出《盂鼎》铭中的翌字与甲骨文同,罗氏为之验证以后说“知徵君之说信也”。又从字形、字义进行了考证,还旁征博引经传子史,证明该字的形成和演化。
三、如“斝”字,罗氏释出甲骨文“斝”字,进而又论其字与古“散”字相近,后人曾误认“斝”为散字,因而联系传世古饮器提出“诸经中散字疑皆‘斝’字之讹”,并“以此说质之吾友王徵君,徵君然之”,又补充了出土铜器和文献记载的例证。罗氏认为“其说至精确,著之以为吾说左证”。
由此看来,罗氏撰写《殷虚书契考释》时,与同在海东的王氏有过交流,这与王氏后序所说“余从先生游久,时时得闻绪论”情况吻合,而罗氏则抓住了交流中王氏的“思想火花”,在王氏启示下,用卜辞加以验证,并从文字学角度进行考察,并于成果中注明出处,表示对王氏首见之尊重,实际上文字考释的主要部分仍是罗氏作的。当然有些字王氏从字形上提供了例证,但这并不是对甲骨文研究的结果,而是出于他深厚的古文献根底,并与这一年他开始接触金文、作《金文著录表》有关。1915年初抄录了《殷虚书契考释》后,王氏才转入甲骨文研究,独立地考释了一些甲骨文字,增订本所引用的旬、邦、又等字,才真正是王氏所考,被罗氏采用的,在全书中所占比例极小。此外,从初版抄录时的情况看,王氏当时不可能校核罗稿,“校录”之说亦不确切,所以这部为殷墟文字考释奠下基础的书,不能说是罗、王二人合作的成果,“观堂”的贡献主要在考史而不是释字。
这个关于《殷虚书契考释》著作权的“公案”本是不该立案的,在该书中罗氏不仅没有侵占王氏的成果,而且可反映出罗振玉对王国维创见的尊重,无论在私人信件述及的还是口头谈话中提到的,均一一注明王氏曰,这样的学风足以为后世学人的榜样。
注释:
[1]唐兰:《天壤阁甲骨文存》,自序。
[2]见《郭沫若全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历史编I第193页,第8页。
[3]董作宾:《甲骨学五十年》,第63页。
[4]刊于1925年9月《学衡》第45期。
[5]王汉章:《古董录》,《河北第一博物院画报》1933年第50期。
[6]刘鹗:《铁云藏龟》自序。
[7]孙诒让:《契文举例》自序。
[8]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1910年玉简斋印。又,据刘惠荪《刘铁云先生年谱长编》,王懿荣所藏甲骨归刘铁云是在壬寅十月初(1902年),“翌年”癸卯即1903年,是罗氏见到甲骨实物之年,也是《铁云藏龟》编辑出版面世之年。稍后罗氏在《前编》序所说“辛丑(1901年)始于丹徒刘君许见墨本”,虽不能排除罗氏先见到拓本、获知甲骨出土消息、两年后才见到实物的可能,但联系下文,“辛丑”很可能是“癸卯”之误。
[9]罗振玉:《殷虚书契·序》,1912年。
[10]罗振玉:《铁云藏龟之余·序》,1915年。
[11]载《人文杂志》1985年第2期。
[12]裘锡圭:《谈谈孙治让的契文举例》,载《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37页。
[13]刘一曼等:《甲骨文书籍提要》,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
[14]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序》。
[15]罗振玉:《殷虚书契》,自序。
[16]《致罗振玉书》(1916年12月14日),见吴泽主编:《王国维全集·书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17]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载《学衡》1925年第45期。
[18]《致罗振玉书》(1916年12月14日),见吴泽主编:《王国维全集·书信》,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19]1916年王国维受聘英人哈同,为编《学术丛编》。
[20]罗继祖:《庭闻忆略》。
[21]罗振玉:《铁云藏龟之余·自序》。
[22]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自序。
[23]罗振玉:《殷虚古器物图录序》。
[24]该文刊于日本《史学杂志》20卷8至10期。
[25]罗振玉:《殷商贞卜文字考》,自序。
[26]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
[27]陈炜湛等:《论罗振玉和王国维在古文字领域内的地位和影响》,载《古文字研究》第四辑。
[28]陈炜湛等:《论罗振玉和王国维在古文字领域内的地位和影响》,载《古文字研究》第四辑。
[29]罗振常:《洹洛访古游记》,1936年,河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再版,下引同。
[30]郭沫若:《卜辞中的古代社会·序说》,见《中国古代社会研究》。
[31]罗振玉:《殷虚书契》,自序。
[32]此版《殷虚书契》简称《前编》、《前》,以与《殷虚书契菁华》(简称《菁华》)、《殷虚书契后编》(简称《后编》、《后》)、《殷虚书契续编》(简称《续编》、《续》)相区别。今人有将《前编》误称《殷虚书契前编》者,实际上并不存在这样一个书名。
[33]罗振常:《洹洛访古游记》。
[34]罗振玉:《殷虚书契》,自序。
[35]罗振玉:《殷虚书契后编》,序。
[36]见《艺风堂友朋书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006—1009页。
[37]罗振常:《洹洛访古游记》,三月十六日。
[38]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序。
[39]王国维:《殷虚书契考释》序。
[40]陈炜湛等:《论罗振玉与王国维在古文字学领域的地位和影响》。
[41]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第57页。
[42]《殷虚书契考释》自序作于“甲寅十二月十八日”,即1915年2月6日,联系“发奋键户四十余日,遂成考释六万余言”,知《考释》始于1914年末,成于1915年初。今人多据“甲寅”之纪年,定《考释》成于1914年是不恰当的。
[43]罗振玉:《五十日梦痕录》。
[44]转引自张舜徽:《王国维与罗振玉在学术研究上的关系》,载《王国维学术研究论集》一集,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83年版。
[45]郭沫若:《海涛》删节稿,见吴福辉钱理群主编名人自传丛书《郭沫若自传》,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年,第221页。
[46]董作宾:《甲骨学五十年》,第63—64页。
[47]该文载《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4期。
[48]王国维:《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自序。
[49]见《观堂集林》1959年出版说明。
[50]《王国维全集·书信》,第169页。
[51]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序》,1917年版。
[52]莫荣宗:《雪堂先生著述年表》,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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