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扎布特”(Hizbtahrir)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解放党”,既是国际宗教极端组织,也是国际恐怖组织。前身系“穆斯林兄弟会”在巴勒斯坦的分支机构,由“穆斯林兄弟会”的早期领袖之一、耶路撒冷伊斯兰教法官创始人谢赫·塔基·乃布哈尼·法拉斯丁尼(简称乃布哈尼)于1952年创建。20世纪90年代末,“伊扎布特”由中亚地区向中国新疆渗透。
一 社会根源
20世纪90年代,“伊扎布特”在中亚地区迅速发展蔓延,其社会根源主要有:
其一,中亚五国独立后,共产主义被当作“极权主义”抛弃,人们的思想发生混乱,出现精神信仰危机,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极端民族主义、金钱至上等思潮泛滥,世界观和价值观也开始转向,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处于迷茫状态,这造成中亚地区出现精神真空。由于中亚各国的文化结构以伊斯兰传统文化为主体,虽经历了苏联70多年的无神论教育和强制性宗教政策,但伊斯兰教仍对广大穆斯林有着极大的影响。中亚国家独立初期,几乎都盲目地把伊斯兰精神当作自己的民族精神,伊斯兰极端势力随着伊斯兰教的复兴迅速崛起,同时也为“伊扎布特”在中亚地区发展蔓延提供了机会。
其二,经济改革成效不大,民众因生活贫困,对社会不满。中亚各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程度相差较大,多数地区经济改革不但没有为社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而且造成严重的贫富分化,投资环境恶劣,中小企业发展缓慢,失业率较高。
其三,民众对国家公务员的投机倒把、敲诈勒索、买官卖官的行为深恶痛绝,导致政府权威急剧下降。
二 政治根源
1952年11月,乃布哈尼等五人联名向约旦内政部提出“伊扎布特”合法化的要求,但遭到内政部长赛义德·穆夫提的拒绝,理由是该党纲领违反宪法。此后,该党试图绕过法律,像约旦“穆斯林兄弟会”和埃及“穆斯林兄弟会”一样,以协会的名义注册未果。1953年3月,该党一些成员被捕,罪名是经常组织破坏性活动。此后,“伊扎布特”多以秘密、半地下、和平的方式进行活动,致力于在中东各国进行宗教和政治宣传。当中东一些国家意识到“伊扎布特”所宣扬的理论和所从事的活动具有危险性时,各国当局对该组织采取强力措施,许多“伊扎布特”成员被逮捕。“伊扎布特”的活动开始变得激进、极端,甚至与一些伊斯兰武装组织接触,主张通过“圣战”达到宗教政治化的目的,并将发展的目光投向包括中亚地区在内的周边国家,以避开各国当局的打击,寻找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中亚国家独立之初,把弘扬本民族文化传统、推动信仰自由、支持伊斯兰教在本国的发展作为巩固新政权、促进民族繁荣、保障独立建国顺利过渡的基本措施,使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的发展受到了鼓励,同时也为“伊扎布特”向中亚地区渗透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 宗教根源
首先,乃布哈尼原本是“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但是他后期发现“穆斯林兄弟会”的思想体系过于温和,对西方也过于包容。为此,他决心创建“伊扎布特”。正是这种激进言行,赢得了“穆斯林兄弟会”中许多激进成员的支持,这些人很快成为“伊扎布特”组织的成员。其次,宗教极端思潮漠视时空现实,对某些宗教教条进行极端化、无限扩大化的解释和宣传,“伊扎布特”正是以这种断章取义、改头换面的宗教教义为理论来源,利用信徒们的虔诚信仰和盲目追随,来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迷惑性。
四 历史根源
20世纪70年代末,“伊扎布特”就从阿拉伯地区传入中亚地区。苏联解体以后,“伊扎布特”在中亚地区急剧发展,吉尔吉斯斯坦的贾拉勒阿巴德州、巴特肯州、奥什市和乌兹别克斯坦的费尔干纳盆地是该组织最活跃的地区。由于“伊扎布特”挑战世俗政权、不断制造暴恐事件,中亚各国不同程度地对其进行打击和防范,其中乌兹别克斯坦的打击力度最为严厉,如该国总统卡里莫夫多次强调,只要他还是乌兹别克斯坦的总统,他就不会允许在本国建立伊斯兰主义制度。乌兹别克斯坦于1993年以后对教职人员和宗教组织积极分子开始进行镇压;1998年,80%的清真寺已被关闭。乌兹别克斯坦的高压政策,使伊斯兰极端势力无立足之地,他们被迫逃到其他国家。在这种背景下,乌兹别克斯坦人阿不都拉·艾则孜等于1998年潜入新疆,在乌鲁木齐、伊犁等地开展“劝说”活动,传播“伊扎布特”的宗教极端思想,为“伊扎布特”在新疆的渗透发展做前期准备;1999年,在乌鲁木齐成立了“伊扎布特”新疆总部,制定了以“推翻异教徒政府,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为目标的行动纲领,并将新疆确定为“伊扎布特”大哈里发国家的一个省区。
五 国际政治根源
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1979年霍梅尼领导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为标志)以来,伊斯兰极端主义在新疆周边地区的许多国家呈现上升态势,这种趋势至今仍未消退,尤其是东欧剧变、冷战结束以后,国际伊斯兰极端势力十分活跃,形成了由中东向高加索、中亚、南亚、东南亚以及北非、巴尔干半岛等地强劲扩展的态势。长期以来,泛伊斯兰主义乘伊斯兰复兴之势,借“伊斯兰世界联盟”加大对新疆的渗透。他们通过资助建立清真寺、培训教职人员(如阿訇)等,以宗教教义为外衣,以地下讲经点、“台比力克”活动等为依托,大肆进行非法宗教活动,极力宣扬“圣战”,煽动新疆地区民族仇恨,在教民中营造宗教“壁垒”。在这种因素的直接作用与推动下,新疆一些地区出现宗教狂热,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不断催生暴恐团伙犯罪,暴恐事件频发,如1996年喀什“5·12”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爱国宗教人士阿荣汗·阿吉被杀害事件,1996年叶城“8·27”杀人事件,1997年伊宁“2·5”打砸抢骚乱事件,1999年泽普“10·24”公安派出所受袭事件等。新疆伊斯兰极端势力已有了一定的能量,这就是“伊扎布特”能渗入新疆并得以发展蔓延的国际政治根源。
第二节 特点
一 同民族分裂主义相结合
“伊扎布特”利用宗教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妄图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成为哈里发制度下的一个省区。其主要活动包括:(1)秘密开设地下讲经点。教唆包括女性在内的青少年学经,向他们灌输宗教极端思想,对他们进行洗脑。2008年,公安部门查处和取缔非法教经点300多个,其中部分属“伊扎布特”所开办。(2)组织“台比力克”活动。“台比力克”原意为宣讲经文,原为巴基斯坦原教旨主义极端组织宣传机构的名称。新疆“三股势力”以此作为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发动“圣战”的形式,“伊扎布特”组织利用这种形式,蛊惑青少年和妇女加入“伊扎布特”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3)煽动“清真”与“非清真”争论。这种争论在南疆一些地区已从食品领域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将“清真”与“非清真”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侮辱和排挤不做礼拜的穆斯林群众;鼓吹所谓“为政府工作不清真”的言论,诽谤和仇视为政府工作的人员。(4)利用宗教习俗包括婚丧嫁娶和“割礼”等场所,从事非法宗教宣讲活动。“伊扎布特”组织打着宗教的旗号,散发各类宣传品,且利用互联网、电脑、手机、优盘等电子产品,拷贝、传播各种具有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影像资料,或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或煽动信教群众抵制政府颁发的证件,或编造谎言,攻击诬蔑基层干部,破坏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例如,2007年10月6日,“伊扎布特”在和田地区穆斯林群众中集中散发光碟、传单、小册子等反动宣传品。
二 同恐怖主义相结合
“伊扎布特”与其他“三股势力”合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他们之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当前“伊扎布特”组织已基本上涵盖了“东突党”“伊斯兰改革党”“真主党”“穆斯林兄弟会”“库来西团伙”“伊吉拉特”等新老暴恐团伙的残余势力,已成为“三股势力”蛊惑人心、发展组织的载体,是境内暴恐团伙实施暴恐活动的最大组织基础。2003年,公安机关在疏勒县粉碎了“伊扎布特”组织成员准备在乌鲁木齐市各大商场实施投毒的图谋,同时在山东聊城、河北沧州、新疆乌鲁木齐等地抓获了从事暴恐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其中就有多名是“伊扎布特”的组织成员;2008年3月23日是个星期天,也是少数民族群众的巴扎日,近10万各族群众在和田市大巴扎从事贸易购物活动,“伊扎布特”组织企图仿效拉萨“3·14”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图谋煽动在大巴扎进行贸易的群众参与其举行的游行示威,借机搞“街头政治”,挑起事端、制造骚乱,裹胁穆斯林群众参与暴恐活动;2008年疏勒县发生的“8·12”袭击治安卡点杀人案件,是以阿不都热依木·艾海提为首的暴恐团伙所为,他们所依托的“加玛艾提”“圣战”组织,就是“伊扎布特”组织的“敢死队”;2009年9月15日,和田地区墨玉县警方破获一起“伊扎布特”团伙预谋在国庆节前夕对该县武警巡逻车辆实施爆炸袭击的案件。
三 是敌对势力的政治工具
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如“世维会”等“三股势力”。为达到把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政治目的,这些敌对势力积极煽动、组织和指挥境内分裂分子,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如2009年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幕后元凶就是“世维会”等境外“东突”分裂势力,但境内包括“伊扎布特”组织成员在内的一小撮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暴徒直接制造了“7·5”事件。排查出组织策划和现场指挥打砸抢烧杀的组织团伙50个,其中就有“伊扎布特”组织团伙,其他团伙成员中也有“伊扎布特”组织的成员。在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骨干分子中,70%的人来自和田、喀什地区,他们都曾在“伊扎布特”的地下教经学校培训过。从近年来发生的暴恐案件来看,“伊扎布特”的地下经文学校,包括以学习阿拉伯语为名的各种语言学校,已成为“伊扎布特”传播其意识形态的主要阵地,成为培养“三股势力”新生代的基地。
四 同境外极端力量勾结
目前,“伊扎布特”在全球40多个国家开展活动。在中亚地区,主要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活动。新疆的“伊扎布特”依托的国际势力,主要是中亚地区以“伊扎布特”为主的宗教极端势力,并与国际恐怖组织“乌伊运”“东伊运”保持密切联系。例如,2008年针对北京“奥运会”,“东伊运”恐怖组织通过网络积极联系境内恐怖团伙,传播制爆制毒技术,秘密下达行动指令,并多次发布恐怖视频,煽动境内人员破坏“奥运会”,而境内“伊扎布特”组织成员主动浏览民族分裂势力的网站,传播反动音像视频资料和制爆制毒技术,煽动开展“圣战”,打听和散布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制造恐怖谣言,宣扬恐怖氛围。
第三节 影响
一 全国性的影响
首先,对国家领土安全构成威胁。“伊扎布特”为实现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的最终目的,提出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1)舆论准备,大力宣扬“跟伊斯兰教走是唯一出路”,灌输伊斯兰“圣战”意识;(2)政治斗争,主要是建立“伊扎布特”的政党组织及其机构;(3)夺取政权,通过暴力手段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哈里发国家,实行伊斯兰教法统治。其次,给全国人民造成心理恐慌。2013年发生在北京的“10·28”金水桥事件是一起暴恐活动由新疆向内地蔓延的典型案例,它直接导致了全国反恐步伐骤紧,影响了人们健康有序的生活。
二 对新疆社会稳定的影响
一方面“伊扎布特”抨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政策,诋毁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污蔑、打击和报复为党和政府工作的人员,造成基层干部尤其是村级干部“不敢管、不愿管和不会管”的现象比较突出,这也是南疆宗教氛围浓厚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伊扎布特”组织的非法宗教活动不断攀升、非法宗教宣传品屡禁不止、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急剧上升、暴恐活动不断增多,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严重威胁了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伊扎布特”提出“要组织起来,要为觉醒而暴动”,其活动明显呈现出暴力倾向。
三 对新疆经济建设的影响
一是用宗教极端思想禁锢人们的头脑,使人们或者逃避贫困的现实,选择懒惰和无所作为,或者怨天尤人,选择激进的暴恐活动报复社会。同时,利用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情感,以宗教狂热鼓动穆斯林民族的分离情绪,使其对政府产生离心作用,进而抵制政府在西部地区扶持的经济开发项目,甚至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制约和阻碍地区经济发展。二是组织活动破坏经济建设成果。“伊扎布特”在境内外参与实施的暴恐活动直接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也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受到影响。例如,和田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大枣和核桃,但由于暴恐活动持续高发,内地商人不敢去进货,导致2014年和田大枣和核桃的价格急速下滑,甚至卖不出去,给当地农民的收入造成严重影响。
四 对新疆民族和谐的影响
“伊扎布特”对新疆民族和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1)在新疆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民族群体利益改善相对较慢,包括城市民族失业群体、城乡低收入民族群体、教育系统竞聘下岗民族教师群体、高校贫困民族学生群体、初中毕业后没有上高中的民族青年群体等。利益改善相对较慢难免不让这些民族群体生出不满情绪。“伊扎布特”将这些群体的不满情绪引导到汉族移民、汉族垄断经济政治社会资源等问题上来,把经济、社会问题政治化。(2)“伊扎布特”片面夸大官员腐败问题,特别是汉族干部的腐败问题,以此激化民族群体与汉族干部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情绪。(3)把推广双语教育视为“汉族人对维吾尔族人的欺压”,污蔑“实行双语教学,竞聘上岗,实际上就是踢了民族教师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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