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专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的小品文。1935年后,在美国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风声鹤唳》等文化著作和长篇小说。
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
著作书目:
《剪拂集》(杂文集)1928,北新
《新的文评》(评论集)1930,北新
《语言学论丛》1932,开明
《欧风美语》(散文集)1933,人间
《大荒集》(杂文集)1934,生活
《我的话》(第1卷,杂文集,又名《行素集》),1934,时代
《我的话》(第2卷,杂文集,又名《拙荆集》),1936,时代
《林语堂幽默文选》1936,万象
《生活的发见》1938,东京创元社
《新生的中国》1939,林氏出版社
《俚语集》(杂文集)1940,上海朔风书店
《第一流》1941,上海地球出版社
《语堂文存》1941,林氏出版社
《中国圣人》1941,上海朔风书店
《中国文化精神》1941,上海国风书店
《讽颂集》蒋旗译,1941,国华编译社
《爱与刺》1941,明日出版社
《锦绣集》1941,上海朔风书店
《生活的艺术》1941,上海西风社
《有不斋文集》(杂文集)1941,人文书店
《雅人雅事》(杂文集)1941,上海一流书店
《语堂随笔》1941,上海人间出版社
《拨荆集》(杂文集)1941,香港光华出版社
《瞬息京华》(长篇小说,又名《京华烟云》)张振玉译,1940,上海若干出版社
《文人画像》1947,上海金屋书店
《啼笑皆非》1947(5版),商务
《林语堂散文集》1954,香港世界文摘出版社
《无所不谈》(1—2集,杂文集)1969,文星书局;1—3合集,1974,开明
《平心论高鹗》(杂文集)1966,文星书局
《语堂文集》1978,开明
《林语堂经典名著》(1—35卷)1986,台湾金兰文化出版社
《文人剪影》(散文集)与人合集,1986,重庆人民出版社
《中国人》(杂文集)1988,浙江人民
《赖柏英》(长篇小说)1988,湖南文艺
《人生的盛宴》(散文集)1988,湖南文艺
文华1936年,美国纽约举办第一届全美书展,主办者安排林语堂作演讲。当时林的《吾国与吾民》正在热销,读者争相一睹其风采。林穿一身蓝缎长袍,风趣幽默地侃侃而谈,听众正听得入神,他却突然收住语气说:“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说罢,挥了挥长袖,飘然离场。听众面面相觑,好几分钟才反应过来
有一次,林语堂参加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他讲话之前,上台讲话的人都是长篇大论。在大多数与会者期待中,林先生走上主席台,时间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半了。林语堂面对台下的听众,眼神有些令人捉摸不透。他缓缓开口,“绅士的演讲,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话音刚落,他立即转身,置无数眼球的注视于不顾,径直回到自己的座位。台下的人还没反应过来,都在发愣,全场鸦雀无声,短暂的静寂过后,随即是满场的掌声和笑声。
林语堂曾经应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讲授“中国文化”课程。他在课堂上对美国的青年学生大谈中国文化的好处,好像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人生哲学都是中国的好。这些学生既觉得耳目一新,又觉得不以为然。有一位女学生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赞美中国,实在忍不住了,她举手发言,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最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林语堂略一沉吟,乐呵呵地回答说:“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要比中国的好。”
一次,林到一所大学去参观。参观结束后与学生们一起进餐时,校长临时起意请他和学生讲几句话。林就讲了一个笑话:“罗马时代,皇帝常把人投到斗兽场中。一次皇帝把一个人丢进斗兽场里喂狮子。此人走到狮子身旁,对狮子讲了几句话,狮子竟然掉头就走。皇帝极为奇怪,又让人放了一只老虎进去。那人又对老虎讲了几句,老虎也掉头走了。皇帝非常诧异,问那人道:‘你究竟对狮子和老虎说了些什么,竟使它们不吃你呢?’那人答道:‘我只提醒它们,吃我很容易,可吃了以后,你们得演讲!’”全场听罢哄笑,校长却啼笑皆非。
1933年12月8日,林语堂在上海某大学演讲《关于读书之意见》,他说:“人生在世,幼时以为什么都不懂,大学时以为什么都懂,毕业后才知道什么都不懂,中年又以为什么都懂,到晚年才觉悟一切都不懂。”
《京华烟云》是林语堂的代表作,被称为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从1938年8月8日至次年8月8日,林语堂用了整整一年时间完成了这部著作。此书用英文写就,英文名为“The Moment Peking”。在翻译成中文时,有人译为“北京一刹那”,也有人译为“北京一瞬间”,还有译为“瞬息京华”。虽然和原著词义相合,但并未译出原著的神韵。林语堂对这几个译名都不满意,在作品即将付梓时,他自己译为“京华烟云”。写《京华烟云》时,林太乙每次放学回家,大衣都来不及脱就冲进书房去看林语堂当天写的东西。一次,林太乙没敲门便冲进书房,发现父亲热泪盈眶,问道:“爸,你怎么啦?”林语堂回答:“我在写一段非常伤心的故事。”这天他写的是红玉之死。
1939年,《京华烟云》出版后,被“每月读书会”选为12月的特别推荐书目,美国《时代周刊》说:“《京华烟云》很可能是现代中国小说之经典之作。”40年代,《京华烟云》在美国多次再版,销量达25万册。
长女林如斯评价父亲的《京华烟云》道:“此书的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写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得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
林语堂一生曾三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他的《生活的艺术》不仅成为全美畅销书冠军,在美国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更稳居榜首达五十二周,美国印行超过四十版,并被译成法、德、意、荷、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等十几种文字,成为欧美各阶层的“枕上书”。在《生活的艺术》自序中,林语堂写道:“我的理论大都是从下面所说这些人物方面而来。老妈子黄妈,她具有中国女教的一切良好思想;一个随口骂人的苏州船娘;一个上海的电车售票员;厨子的妻子;动物园中的一只小狮子;纽约中央公园里的一只松鼠;一个发过一句妙论的轮船上的管事人;一个在某报天文栏内写文章的记者(已亡故十多年了);箱子里所收藏的新闻纸;以及任何一个不毁灭我们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或任何一个不毁灭他自己人生好奇意识的作家……”
(38)师道林语堂到东吴大学法学院兼授英文课,开学第一天,上课铃响了好久,他才夹了一个装得鼓鼓的皮包走进教室。学生们以为林带了一包有关讲课的资料,谁知,他打开皮包,里面竟是满满一包带壳的花生。他将花生分送给学生,但学生们并不敢真吃,只是望着他。林开始讲课,操一口简洁流畅的英语,却大讲其吃花生之道:“吃花生必吃带壳的,一切味道与风趣,全在剥壳。剥壳愈有劲,花生米愈有味道。”接着,他才切入正题:“花生米又叫长生果。诸君第一天上课,请吃我的长生果。祝诸君长生不老!以后我上课不点名,愿诸君吃了长生果,更有长性子,不要逃学,则幸甚幸甚,三生有幸。”学生们哄堂大笑。林微笑着招呼学生:“请吃!请吃!”教室里响起一片剥花生壳的声音。此后,每逢林语堂讲课时,总是座无虚席。
林语堂的脑子里似乎也没有多少师道尊严,不像有的先生摆出一副俨然神圣的架势,装腔拿调他说太累,他受不了。他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地讲着。在讲台上踱来踱去,有时就靠在讲台前讲。讲着讲着,一屁股就坐到了讲台上;有时也坐在椅子上讲,讲得兴浓,得意忘形。学生们先是大愣,后来也就习惯了。
林语堂从不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上课用的课本也不固定,大多是从报章杂志上选来的,谓之“新闻文选”,生动有趣,实用易懂。他也不逐句讲解,而是挑几个似同而异的单词比较。比如他举中文的“笑”为例,引出英文的“大笑”、“微笑”、“假笑”、“痴笑”、“苦笑”等以做比较。学生触类旁通,受益无穷,大感兴趣。
林语堂还有一种绝活,就是“相面打分”。他的英文课从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每当学期结束前,要评定学生的成绩了,他便坐在讲台上,拿一本学生名册,轮流唱名,唱到的学生依次站起,他则像一个相面先生一样,略为朝站起的学生一相,就定下分数。难得有几位他吃不准,心中没十分把握,便略为谈上几句,他便测知端详,然后定分。他说:“倘使我只在大学讲堂演讲,一班56个学生,多半见面而不知名,少半连面都认不得,到了学期终叫我出10个考题给他们考,而凭这10个考题,定他们及格不及格,打死我我也不肯。”于是他反其道而行之。他的记性特好,一个班的学生,几节课下来,他便能直呼其名了。他在课堂上总是随时指认学生起立回答问题,未及学期结束,每位学生的学力和程度,他已有了一个清晰的轮廓和印象了,这就是他敢于“相面打分”的秘诀。据他的学生们回忆,林语堂“相面”打下的分数,其公正程度,远超过一般以笔试命题计分的方法,同学们心中无不服帖。
率性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4年,林语堂加入语丝社,他选择《语丝》而不是同为欧美留学回来的胡适等人的《现代评论》,是因为“喜欢《语丝》之放逸,乃天性使然”,而胡适那一派是士大夫派,是能写政论文章、能做官的人。
诗人泰戈尔访华,受到中国文坛的热烈追捧,也受到一些人的激烈抨击。林语堂却说:“我觉得泰戈尔于我的精神生活毫无关系,不曾觉得他有什么意味,他带给我何等的冲动。”他还批评泰戈尔作为一位亡国诗人,不仅不公开批判灭其国家的英国政府,反而“格外受亡其国之优待”。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林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林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林坚决不肯。廖翠凤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林再上街。可她刚怀上了第二胎,行动不便,一不留神,林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以后,只要一提起“用旗竿和砖石与警察相斗”的经历,林语堂就会眉飞色舞地讲起来,言词之间,满是骄傲和自豪。
“五卅”惨案后,林语堂上了军方的黑名单。廖翠凤生完次女回到家中,居然发现林还在案桌上写文章。接着,她又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自制的绳梯,奋笔疾书的林头都没抬地说,那是必要时用来跳墙逃走的。廖翠凤急了:“要走大家走!我一手抱一个(孩子),一手拖一个(孩子),怎么跳墙!”
1927年,林语堂被陈友仁所感动,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部长陈友仁,但半年后林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惟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及思想的人是;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及行动的人是。林自认为是“吃植物的”,于是决定再不做政治家。他曾言:“对我自己而言,顺乎本性,就是身在天堂。”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宽厚林语堂的女儿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在上海时,林语堂雇了一个小瘪三在家里当差,他雇佣那个小瘪三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此人聪明。此人会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框、补抽水马桶的浮球,甚至还会修理打字机。林很喜欢他,甚至爱屋及乌地将小瘪三用英语、国语、上海话、厦门话骂人的本领看成语言天赋,并愿意为他出学费,让他去读英语夜校。幸好,此人不成器,没有去读。后来,林家里又雇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佣。此人与女佣相好后,同睡在林氏夫妇床上,林语堂说服夫人原谅了他们。最后二人串通好偷林家的银器到外面去卖,林依然对二人深信不疑,直到二人在外面因偷东西被捕入狱,自己招供之后,林语堂才醒悟过来。
又一次,林语堂夫妇带着孩子们到无锡游玩,本打算第二天回来,但临时改变了行程,当晚就回了上海。到家后,他们发现,厨子和家中的洗衣妇睡在他们床上。林夫人廖翠凤气坏了,执意要赶走二人,林语堂又大发慈悲,他替厨师求情,理由是“他烧的八宝鸭实在好吃”。洗衣妇却没有脸面再留下来,离开了。林语堂还提议,将厨子在乡下的妻子接到上海,顶替了洗衣妇的职务。
林语堂的女儿们学钢琴,老师是一位老小姐。她戴着一顶假发,眼睛有点突出,林的女儿们背后便叫她突目金鱼。据说她一次坐黄包车经过白渡桥,一阵大风把她的假发吹掉了,林的女儿们听了哈哈大笑。林语堂说:“不要笑她,老小姐最可怜,现在男女谈自由恋爱,不肯让父母亲为他们做媒,所以才有老小姐。从前,不管一个女人长得怎样,都嫁得出去。”
1938年,林语堂到法国旅行,向法国一家事务所捐款4220法郎,认养了6名中国孤儿。
1943年,林语堂到西安孤儿院看孤儿们的歌舞表演,其中一位会跳舞又会弹钢琴的12岁女童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当即认养了这个叫金玉华的小女孩,并于抗战胜利后,几经周折将她带到美国。但因为金玉华哥哥及廖翠凤的反对,他未能收养金,只能任她回国。为此,林语堂伤心不已。
亲情在上海居住时,林语堂常带着三个女儿在花园中散步;夏天阵雨过后,他和孩子们到屋后的溪水中去捕小鱼;他为孩子们在花园中开辟了一个小菜园,让她们自己种西红柿、豆子、南瓜等;夏天,林家的花园里开着荷花,秋天则种满了菊花;冬天,他和全家人一起到公园打雪仗,直到公园关门才回家。周末,他会带着全家去看电影,或到附近的城市旅游。
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
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林语堂夫妇到伦敦探望女儿林太乙一家,看到外孙女黎至文也来接机,林高兴地大声呼喊:“妞妞!”这时机场的人都扭过头来看,七八岁的黎至文觉得很难为情。林语堂喜欢和黎至文、黎至怡姐弟一起做花生糖、玩捉迷藏,快乐得像个孩子,称他们三人是“三个小孩”。他将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和黎家姐弟的照片拼在一起,拼出一张“三个小孩”的照片。廖翠凤出门买菜时,三个人将鞋子放在饭桌上,躲进藏衣室,等廖回来叫他们,他们不答应,只是躲在藏衣室咯咯地笑,到最后忍不住了,才出来扑到廖身上大笑。
一次,林语堂、林太乙以及两个小外孙去逛菜市场,摸奖得了一只活的大白鹅。回家的时候,林语堂开着车,后座上的大白鹅虽双脚被绑住了,却拼命叫唤,并伸长了脖子要咬他,两个小孩吓得大哭起来。林太乙没法拉住鹅,只能让两个孩子不要哭。林语堂顿时失去了冷静,开车时脸都涨红了,回家他对廖翠凤郁闷地说:“带着一只鹅和两个哭啼的孩子开车,下次我不来了!”
黎至怡回忆,儿时,他和外公林语堂躺在公园的草地上,观察一个蚂蚁丘,看着熙熙攘攘的蚂蚁来来往往,林语堂说:“这些蚂蚁在忙什么呢?它们怎么知道应该做什么?他们看起来多么强壮!”黎至怡觉得外公的话正好道出了他心中的疑问,二人一起提出了许多问题,但找不到答案。
一次,林语堂和黎至怡去香港海边玩,两人大吃冰激凌,在沙滩上找小蟹,在海里游泳,玩得不亦乐乎。后来肚子饿了,林提议去浅水湾大饭店吃饭。小黎至怡觉得两人满身是沙子,便对林说,恐怕人家不会让他们进那样的豪华饭店。林语堂笑着说:“外表不重要,像我们俩这么体面的人怎么不能踏进那个大饭店?”于是两人大大方方进了餐厅,要了张靠窗子的桌子,果然无人拒绝。黎望着二人留下的沙迹,觉得很惊奇。
林语堂的二姐林美宫聪明美丽,成绩优秀,她很想上大学。但林家的经济能力有限,林父供养儿子们上大学已经很困难,再无力负担女儿的学费。二姐出嫁前一天的早晨,掏出四毛钱给林语堂,说:“你要去上大学了。不要糟蹋了这个好机会,要做个好人,做个有用的人,做个有名气的人。这是姐姐对你的愿望。”第二年林语堂回乡时,二姐已因鼠疫去世,死时怀有八个月的身孕。林语堂总有一种感觉,仿佛自己在替二姐上大学。他说:“我青年时代所流的眼泪,多是为二姐而流的。”晚年,他对外孙们谈及二姐,依旧泪下。
大嫂在院子里洗衣服,小林语堂准备捉弄一下她,便趁她起身去拿衣服时偷偷撤去凳子,大嫂毫无提防,结果坐了个空。当时大嫂已经怀孕,全家人吓坏了,马上把她送到医院抢救,才母女平安。日后林语堂对大嫂和侄女格外关心,将《宇宙风》的版权赠给大嫂,侄女家中遭劫,他知道后,从美国寄钱给她。
稚朴一次,林语堂和家人在意大利可磨湖的小渔船上钓鱼,林语堂忽然站起来,高声唱意大利歌曲《噢!我的太阳》,惹得附近的渔民大笑不止。
林语堂在对待不速之客方面,如同歌德般不近人情。家中举办宴会,他会很高兴地接待朋友,与朋友闲谈,平常则不喜与朋友随便来往聊天。在美国时,都是胡适去林家中拜访,他从不探访胡适,二人也从来不会无事相约在外面吃个便饭聊聊天。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林语堂到上海时,不再着西服,而是穿中式长袍马褂,足登青布鞋子。他说中式服装穿着最舒服,四肢百骸自由自在,穿西服像被绑捆了那样,动弹不得,尤其领带一系,扣住喉咙,气都透不过来,他将系领带称作“狗领”。
林语堂胃口好,食量大,爱吃爱喝,就是生病的时候,他也可以吃双倍的东西。他自诩有惊人的消化力:“我的肚子里,除了橡皮以外,什么都能消化的。”又说:“我会医自己的病,就是多吃东西,那样我的病就会好了。”
林语堂最爱在半夜里吃东西。一天夜里,他觉得肚子饿了,起来一口气吃了五只鸡蛋和两片脆饼。又有一次,他吃了四片饼干还觉得不够。为此,他幽默地对家人说:“昨天夜里我觉得很饿,不知道是起来的好,还是不起来的好。我又觉得很惭愧,仅仅为了吃东西,睡了还要起来。不过我若不吃些东西,让肚子空空的,那么,我便更不能入睡了。”挣扎半天,他还是起来到厨房找了些东西填肚子,结果被夫人瞧见,在一旁忍俊不禁。
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廖翠凤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婚恋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们分手了。但他从未忘记橄榄,而橄榄赤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永不能割舍的“情结”,他曾专门写《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在圣约翰大学上学时,林语堂和厦门的陈希佐、陈希庆兄弟交好。也由此认识了他心仪的第二位女子,陈氏兄弟的妹妹陈锦端。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林语堂对陈锦端一见钟情,而陈锦端也心仪林语堂,二人很快坠入爱河。放暑假时,二人回到了各自的家中。林语堂思念心上人,几次跑到厦门,借口探望陈氏兄弟。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说:“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陈天恩早看出来林的来意是为其长女。陈天恩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认为林虽然聪明,但对基督教不够虔诚,家庭出身也不好,爱女不能托付给他。陈天恩对陈锦端表明态度,迫使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于是每次林来访,陈锦端都躲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一次,陈天恩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廖翠凤)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林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大姐林瑞珠知道后大骂林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大姐的话把林语堂拉回到现实。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陈锦端一直占据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太乙回忆:“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地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林语堂笔下的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
林语堂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
廖翠凤是陈天恩邻居廖悦发的次女,廖家也是大富之家,廖悦发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廖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就成了惟一的出路。
陈天恩提出将廖翠凤介绍给林语堂后,林不能拂却陈天恩的面子,于是到廖家相亲。廖翠凤躲在屏风后面观察他,很是中意。林语堂与廖翠凤的二哥交好,廖翠凤早就知道林,心中也认可他。而林的大姐林瑞珠曾经和廖翠凤是同学,她对廖翠凤的印象很好。林语堂的父母听了大姐的介绍,劝林“娶妻求贤”。林语堂对父母的决定没有异议,于是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
订婚前,母亲担心女儿,劝廖翠凤说,林语堂很聪明,但家里穷,廖翠凤斩钉截铁地对母亲说:“没有钱不要紧!”于是林语堂和廖翠凤就这样订婚了。
林语堂直到四年后才与廖翠凤完婚,当时林准备到哈佛留学,廖翠凤的父亲坚持要林与女儿完婚后,二人同去,林无法再拖延婚期,只好同意结婚。
结婚这日,林语堂到廖家迎亲,按照当地风俗,女方家端上一碗龙眼茶,林只要象征性地喝一口就可以,但他却一饮而尽,连龙眼也吃了,惹得廖家人大笑。
婚礼上,当着众宾客的面,林语堂拿出婚书,对廖翠凤说:“我把它烧了!婚书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有用,我们一定用不到。”举座哗然。这纸婚书果然没有用到。林语堂和廖翠凤相亲相爱,白头偕老,造就了一段半个多世纪的金玉良缘。
结婚后,林语堂和廖翠凤带着廖的一千大洋陪嫁远渡重洋。廖在船上就得了盲肠炎,到美国后不久发作,只能到医院动手术。手术过程竟然长达三个小时,动手术的医生大概没有见过中国女人,将廖的内脏仔细搜索了一番才割除了盲肠。出院后不久,廖由于受了感染,必须动第二次手术,又只能入院。林无奈,只能向廖家求助,廖的二哥汇给他们一千美元,才渡过难关。
在哈佛读了一年,尽管林语堂的每门功课都是甲等成绩,助学金却被留学生总管施赞元停了。林语堂没法再待下去,恰逢美国的基督教青年会招募华工去法国乐库索城,他只好前往应征。在法国,林语堂用常见的一千字,为中国劳工编了一本教材,教中国劳工学文化。廖翠凤向一位法国女士学习法文,变成了莫逆之交。他们打工储蓄了些美元,这时德国马克贬值,他们便到了德国。林语堂先在歌德的故乡耶鲁大学攻读莎士比亚,获得硕士学位,又到莱比锡大学攻读比较语言学。经济困难时,廖翠凤只得变卖首饰以维持生活。林语堂除上博士课程外,还与廖翠凤一起上英文课程,二人宛若兄妹。当时他们住在郊外,房东太太是个寂寞的寡妇,靠啤酒和腌肉过活,成天抽烟。寡妇拿自己写的诗给林语堂看,存心勾引他。有一次林语堂经过她的门口,她突然晕倒,要林语堂扶她起来,林语堂看出她的用意,连忙喊翠凤,寡妇就假装清醒了,二人会意而笑。
结婚快四年了,廖翠凤才敢怀孕。由于经费不足,他们不得不决定回国分娩。此时,林语堂正在准备着博士考试。林语堂上学以来,从不把考试当一回事,他的老主意就是只求及格,不临时抱佛脚,所以绝不惊慌;而廖翠凤却胆战心惊,替他着急。
博士论文考试的最后口试,林语堂要从这个教授房间跑到另一个教授房间,轮番答辩,挺着大肚的廖翠凤在外面焦急地等待着,倚闾而望。已到十二点了,林语堂才出来,廖翠凤问:“怎么样啊?”林语堂说:“合格了!”廖翠凤就在大街上给了他一吻。这一吻,宣告了林语堂学生时代的结束,他获得了莱比锡大学的语言学博士学位。
林语堂讨厌束缚,如领带、裤腰带、鞋带。廖翠凤每次出门却非得打扮齐整,胸针、手表、耳环,连衣服边脚的皱褶也得熨帖,一丝不苟。她也如此要求林语堂。林语堂时时出怪主意,作弄老实的廖翠凤。林语堂把烟斗藏起来,叫着:“凤,我的烟斗不见了!”廖翠凤急忙放下手中的活,满屋子地找,林语堂则燃起烟斗,欣赏妻子忙乱的神情。
有女儿后,林语堂就随着女儿管廖翠凤叫“妈”。他从书房出来,总是像小孩子般地问:“妈在哪里?”有时腻烦廖翠凤的管教,林也会说:“我认为我早就小学毕业了。”廖翠凤不说话,笑眯眯地看着林语堂,林就乖乖地做廖翠凤交代的事。
廖翠凤是家中的总司令,她管理家政,指挥所有人的行动。不爱做家务的林语堂也必须负责饭后的洗碗碟工作。不过,林每次洗碗都是大阵势,打碎碗碟的声浪不绝于耳。廖翠凤算算账,发现让林洗碗实在不合算,就不再让他洗了。林语堂于是高兴地去捏廖翠凤的鼻子,廖也笑起来,可看见林兴高采烈的样子,又不禁狐疑,他是不是故意打碎的。
廖翠凤喜欢谈论家事,回忆过去,林语堂就坐在椅子上,点燃烟斗,不出任何声音,静静地听妻子的唠叨。他笑称:“怎样做个好丈夫?就是在太太喜欢的时候,你跟着她喜欢,可是太太生气的时候,你不要跟着她生气。”
林语堂夫妇二人的性格不同。三个孩子常说:“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林语堂外向,廖翠凤内向,林语堂是气球,廖翠凤是压载物。没有压载物的气球会碰到灾祸。廖翠凤生性严肃,有条有理,随时穿得整整齐齐,餐桌上总是挑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吃,不吃肫肝之类的玩意儿。林语堂一向喜欢翅膀、肝肠、脖子之类的杂碎。他乐观,任性,总是魂不守舍,对人生抱着顽皮的看法,讨厌一切拘谨和约束。林语堂认为廖翠凤属于接纳万物、造福人类的“水”,而自己却是凿穿万物的“金”。
当时的文化名人大多抛弃了发妻,另找时髦的知识女性。林语堂成名以后,廖翠凤担心他也会喜新厌旧。林安慰她:“凤啊,你放心,我才不要什么才女为妻,我要的是贤妻良母,你就是。”
林语堂曾对朋友说:“我像个氢气球,要不是凤拉住,我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廖翠凤也点头说:“要不是我拉住他,他不知道要飘到哪里去!”
196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半个世纪,亲朋好友为他们举办了盛大的金婚纪念晚会。林送给廖一个手镯,说是为了表彰她这么多年来坚定不移守护着家,以及多次的自我牺牲。廖翠凤想起结婚伊始,林语堂撕婚书时的坚决,百感交集。手镯上刻着林翻译的雪莱的《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同心如牵挂,一缕情依依,岁月如梭逝,银丝鬓已稀,幽冥倘异路,仙府应凄凄,若欲开口笑,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过世后,廖翠凤一直住在香港小女儿家中,用心整理出《京华烟云》和《林语堂当代汉英辞典》等巨著的手稿,存放在台湾的故宫博物院,直到1985年阳明山故居原址改为“林语堂先生纪念图书馆”,这些著作和遗物才捐给台北市政府供公开展示。1987年,廖翠凤于香港去世。
(39)反目林语堂和鲁迅因在女师大任教而结识,在“女师大事件”发生后的1925年12月5日,鲁迅主动给林写信,开始了二人的交往。林后来公开表示,当时北大教授分为两派,一派是以胡适为领袖的现代评论派,一派是以周氏兄弟为首的语丝派,而他“是属于后一派的”。
张宗昌上台后,没有报纸敢发表林语堂写的文章,军人打扮的人还时不时地在林家门口溜达一圈,美其名曰“保护”。报纸上还流传着一张北洋政府准备第二批通缉的名单,其中,林名列17位,鲁迅排在21位。林在友人家中藏匿三个星期后,接受了厦门大学校长林文庆的邀请,到厦大任教。临行前,林语堂还特地去向鲁迅告别。之后,林语堂将鲁迅、孙伏园、沈兼士、章川岛等在京受到迫害的一干好友邀到厦大。
厦大靠理科起家,经费、校舍资源等各项政策都向理科倾斜。林语堂到校后,分去近一半的研究经费,遭到理科部主任刘树杞的忌恨。刘利用自己掌管财政之便,三次让鲁迅更换住所,最后竟让鲁迅搬到了理学院大厦的地下室。更过分的是,鲁迅的屋子里有两个灯泡,刘树杞说要节约电费,非让人摘下一个。鲁迅气得目瞪口呆,胡子都立了起来。鲁迅又是一个人在厦门生活,无人照料日常起居,有时只能在火炉上用水煮火腿度日。但鲁迅为了林语堂还是留了下来,他说:“只怕我一走,玉堂要立即被攻击。所以有些彷徨。”由于在厦大备受排挤,最后鲁迅决定去中山大学任教,他说林语堂“太老实”,劝他也离开厦门,同往广州。厦门是林的家乡,况且此地还有其他朋友兄弟,林没有随鲁迅离开。
鲁迅与林语堂曾同住在上海北四川路横滨桥附近,一次鲁迅不小心把烟头扔在了林语堂的帐门下,将林的蚊帐烧掉了一角,林心中十分不悦,厉声责怪了鲁迅。鲁迅觉得林小题大做,因为一床蚊帐这么大火气,便回敬说一床蚊帐不过五块钱,烧了又怎么样,两人就这样争吵了起来。
鲁迅和北新书店的老板李小峰闹版税官司,郁达夫作和事佬为二人调解。此后,李小峰宴请鲁迅,林语堂夫妇也被邀请参加。席间,林提到鲁迅的北大学生张友松请客之事(张曾请鲁迅和林语堂吃饭,说也要办一个书店,并承诺决不拖欠作者的稿酬),并说“奸人”在跟他捣乱(指张友松传播他在汉口发洋财一事)。李小峰便怀疑自己和鲁迅起纠纷是张从中作梗。鲁迅听罢,则疑心林讥讽自己受了张的挑拨,当即脸色发青,站起来大声喊道:“我要声明!我要声明!”一拍桌子,“玉堂,你这是什么话!我和北新的诉讼不关张友松的事!”林辩解道:“是你神经过敏,我没有那个意思!”两人越说越上火,互相瞪着对方,如斗鸡般足足对视了一两分钟。郁达夫见势不妙,赶紧按鲁迅坐下,又拉着林语堂和廖翠凤离开。宴席不欢而散。
郁达夫回忆说,鲁迅后来也明白了这次是误会,但二人之间已经产生了裂痕,之后,大约有三年时间,二人没有往来。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二人又开始交往。次年,杨杏佛被暗杀,举行入殓仪式这天,林语堂因正被严密监控,无法出门,未去参加。鲁迅去后没有见到林,非常生气:“这种时候就看出人来了,林语堂就没有去,其实,他去送殓又有什么危险!”事实上,林冒着生命危险参加了7月2日杨杏佛的出殡下葬仪式,这一次,鲁迅没有去。
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3年底,鲁迅曾写信给《论语》的主编陶亢德,推荐青年作者王志之的稿子,陶回复鲁迅说,留下“少许”,余则退还。鲁迅又写信给林语堂,说明此事,让林将王的稿子退还,林不明白鲁迅的意思,退回了稿子。两个多月后,林语堂和陶亢德先后致信鲁迅约稿,并让鲁迅提供照片,鲁迅断然拒绝,并附信说,以后他要看《论语》,也自己花钱购买,不劳寄赠。
1934年,林语堂和章克标意见不合,一气之下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据陶亢德回忆,《人间世》创刊前,林语堂请文坛好友来家里吃饭。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就差鲁迅。大家都知道二人最近闹得不太愉快,有人好心提醒他,要不要催一催。林摆摆手,很有把握地说,不必,他一定会来的。话音刚落,鲁迅就拖着胶皮鞋,嘀嘀嗒嗒地走进来了。
《人间世》也走的是谈幽默的老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
鲁迅曾写信劝告林语堂不要搞那些小品了,多译点英文名著才是正途。林语堂回信:“等老了再说。”林说此语并非有意,但在鲁迅听来却以为林有意嘲笑,因为鲁迅比林大14岁,彼时已经53岁。
一次饭桌上,林语堂谈及在香港时,几个广东人兀自讲粤语,其他人听不懂,林便故意对他们讲英语,将他们吓住。不料,鲁迅怒不可遏,拍着桌子站起来厉声道:“你是什么东西!你想借外国话来压我们自己的同胞吗?!”林语堂哑口无言,尴尬无比。
徐在上海大观楼补摆婚宴,鲁迅来得晚,看见林语堂夫妇在座,二话不说抬腿就走。
鲁迅的《天生蛮性》一文,只有三句话:“辜鸿铭先生赞小脚;郑孝胥先生讲王道;林语堂先生谈性灵。”辜鸿铭是前清遗老,郑孝胥是伪满总理,鲁迅将林语堂和他们相提并论,此时的鄙夷之情可想而知。
1935年,胡风发表《林语堂论》《张天翼论》等文章,林语堂认为是鲁迅化名批评他,鲁迅说:“要是我写,不会写得那么长!”
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两人再没有相见。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逝。四天后,林语堂写下了这样的文字:“鲁迅与我相得者二次,疏离者二次,其即其离,皆出自然,非吾与鲁迅有轾轩于其间也。吾始终敬鲁迅;鲁迅顾我,我喜其相知;鲁迅弃我,我亦无悔。大凡以所见相左相同,而为离合之迹,绝无私人意气存焉。”
在《忆鲁迅》一文中,林语堂说:“鲁迅这个人,我始终没有跟他闹翻。”
赵世洵回忆,在新加坡时,他曾问林语堂与鲁迅的那段不快经历,出乎他意料的是,林绝口不谈鲁迅的坏话,而且言语中多有推崇。林含着烟斗,吐出一口烟雾,左手略微摆动一下,若有所思地说:“过去的事别提了。不过,世洵,我可以告诉你,《中国小说史》到今天为止,还是他写的那一本最为完备。”后林语堂的女婿将《中国小说史》翻译成英文,林语堂为之作序。
爱憎西安事变发生后,林语堂撰文向美国人说明“张”和“蒋”两个读音的差别,讲述张学良和蒋介石二人政治主张的差别,他说,张软禁蒋的目的是为了逼蒋抗日,按中国人的智慧,西安事变的结果是喜剧,而不是悲剧,张最后不仅会放了蒋,而且会陪着蒋去南京。最后事件的结果果然如林所说。
1937年8月,林语堂在《时代周刊》发表《日本征服不了中国》一文,分析了1931年以来日本逐步侵略中国的过程,预言“最后的胜利一定是中国的”。
1940年5月,林语堂偕夫人与女儿由美返国,在重庆北碚购置了一幢四室一厅的五间居室作为住家。他再次出国时,毅然将该住房捐献给正处在困难中的“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老舍的儿子舒乙回忆,抗战期间,老舍一家就借住在林的这所房子内,而今这里已经挂上了“老舍旧居”的牌子。
为了响应爱国行动,林语堂将著作所得二万三千美元存款,改以银元法币存在中国银行,但抗战后遭遇通货膨胀、币值狂贬,这笔钱形同废纸。
抗战期间,林语堂利用自己在美国的影响力,积极宣传抗日,许多美国民众发起抵制日货行动,史密斯大学的女学生发起不穿日本丝袜运动,罗切斯特书院的数百名女生在礼堂前排队将自己的丝袜扔进垃圾桶,男生们则宣称,不与穿丝袜的女生跳舞。
林语堂经常撰文宣传抗日,指出日本的困境,并指责美国两面手法,不愿援助中国,反而卖废铁、汽油等物资给日本,间接协助危害中国。几十年后,林语堂忆及抗战时的情形,仍动情地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
林语堂曾问国民政府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中,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何说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林十分愤怒,他说史迪威粗暴而傲慢,就像个独裁暴君,“他来不是帮助中国,他是破坏中美的团结”。
林语堂还积极争取美国中立者的支持,他对许多美国人事不关己的态度十分愤怒,1943年,他发表《啼笑皆非》一文,对英美官方对华的所作所为进行清算,嘲笑他们所谓“中立”态度的愚蠢,他说:“在我国与日本作殊死战时,谁打中国的耳光就同有人伸手打我一样。”
对美国的批评和对国民党政府的支持,也导致了美国人对林语堂的反感。1944年,他的亲国民政府的政论集《枕戈待旦》销路不佳。甚至有人传闻他拿了何应钦两万美元,才如此卖力为国民党宣传。赛珍珠当面问林是否有此事,林回答自己没有拿过中国政府一文钱,仅仅是办了一个“官员签证”,这样就免于用“旅游签证”须每六个月离开美国一次再回去的麻烦。
林语堂对美国政界兴起“两个中国”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多次激烈批判,称美国观念错误,不了解中国人。陈纪滢回忆,林曾对他说,美国人想搞两个中国,不但“不了解蒋介石”,“也不了解毛泽东”。多年后,陈还记得林说话时的神情:“他说这段话时,是站着说的,浑身用力,双拳并举,两眼要迸出火星似的。”
林语堂游西湖,看见博览会塔,心中大为不满,以为好似美人脸上的一点烂疮。他说:“我由是立志,何时率领军队打入杭州,必先对准其放炮,先把这西子脸上的烂疮,击个粉碎,后人必定有诗为证云:西湖千树影苍苍,独有丑碑陋难当;林子将军气不过,扶来大炮击烂疮。”
1938年,林语堂全家旅欧,适逢慕尼黑事件发生,形势十分紧张。林听完希特勒的广播讲话后,愤怒地喊道:“世界是没有上帝的,假使是有,应当使希特勒在演说中间停止心脏的跳跃,以挽救世界的和平。”由于局势的影响,林停止写作5天。事后他说,他损失5天的工作时间,按每天100元计算,共计500元,要求希特勒赔偿。
北洋政府将在“三·一八惨案”中遇难的学生定性为“暴徒”,时为北师大教务长的林语堂在第一时间发表文章悼念“最熟识也最佩服嘉许”的学生刘和珍、杨德群,说她们是死于“与亡国官僚瘟国大夫奋斗之下,为全国女革命之先烈”,赞扬她们“死的光荣”,“死的可爱”。
1939年,林语堂应邀参加在纽约举办的第17届国际笔会,他是三个发表演讲的作家之一(另外二人为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和法国作家莫洛亚)。他说:“著作界应该永久是个反对党。站在永久反对党的立场上,他们愈使执政者看来觉得不顺眼,则他们对国家与世界的贡献也便愈大。”
(40)雅好林语堂爱喝茶,他说如果不喝茶他就写不出作品。如果泡茶的水不开,他喝一口便不满意地说是“洗碗水”。他要求泡茶的茶壶是专用的,如果茶里有牛奶味,便立即要求换茶壶。
林语堂喜欢散步,他走路很快,每次全家出门,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廖翠凤则相反,总是走得很慢。如果廖穿着水貂大衣,林便愿意和太太并肩走,他解释:“如果我不和你走,人家一定要看不起我。现在我同你走,人家会说:‘他的太太有件水貂大衣,他一定很富裕。’”
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晚饭后,林语堂总是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如果遇到喜欢的音乐,林一定听了又听。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得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林语堂嗜烟,据说,广为流传的“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正是他所言,他把夫人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林语堂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视戒烟为背叛。他说:“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的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
林语堂离不开他的烟斗,如果烟斗忘了放在哪里了,他便无法工作,在屋子里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他便得意得大笑。他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端擦鼻子,用烟嘴部分作为指挥的工具,他还用烟斗敲椅子上的钉子。有时不小心将烟油碰到嘴边,他感觉如同苦汁,在街道的角隅大吐。钱穆回忆,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看着,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41)评誉林语堂曾自我评价:“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1935年6月,赛珍珠在上海为《吾国与吾民》作序,她写道:“它实事求是,不为真实而羞愧。它写得骄傲,写得幽默,写得美妙,既严肃又欢快,对古今中国都能给予正确的理解和评价。我认为是迄今为止最真实、最深刻、最完备、最重要的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更值得称道的是,它是由一个中国人写的,一位现代的中国人,他的根基深深地扎在过去,他丰硕的果实却结在今天。”
1936年5月,斯诺请鲁迅写出中国当代最好的五名杂文家,鲁迅当即写下林语堂的名字,并且位序排在自己前面。
林语堂的小说都用英文写就。赵毅堂在《林语堂与诺贝尔奖》一文中指出:“应当说,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
林语堂的“烟斗”同志、美食作家唐鲁孙说,林语堂虽然爱笑谈,细细咀嚼他的话,都有高深哲理,而且言行表里如一。
林语堂介绍中国和印度古代经典作品的著作《中国印度之智能》(The Wisdom of China and India)被美国的大学广泛列为教科用书。
林语堂曾与胡适一同被美国文坛列为“二十世纪智能人物”。
美国《纽约时报》在报导林语堂逝世消息时说:“林博士以渊博的西方知识,导引他的国家和人民旧有观念现代化。”
日本《每日新闻》说:林语堂“对于让外国人了解中国以及中国文化,所作的贡献,超越十名大使的价值”。
林语堂曾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另一位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
美国总统老布什于1989年在美国国会上说,林语堂作品所反映中国文化的观点,至今仍在影响美国政府。
《中国时报》社论说:“林氏可能是近百年来受西方文化熏染极深而对国际宣扬中国传统文化贡献最大的一位作家与学人。其《吾国与吾民》及《生活的艺术》以各种文字的版本风行于世。若干浅识的西方人知有林语堂而后知有中国,知有中国而后知有中国的灿烂文化。尤可贵者,其一生沉潜于英语英文,而绝不成为‘西化’的俘虏,其重返中国文化的知识勇气,及其接物处世的雍容谦和皆不失为一典型的中国学者。”
《本真的自由——林语堂评传》的作者说:“林语堂以中国的生活经验和中国思维方式为资源的近情思想,给我们提示的是一条中国知识分子获得精神自由的可能途径。”
竹如记载:“美国一家出版商塔普林格在遴选亚洲作家时曾说,‘我想提出五位为西方所公认的现代远东作家,但我竟无法提出;除去林语堂博士以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人可以入选。’”
郁达夫说:“林语堂生性憨直,浑朴天真,假令生在美国,不但在文字上可以成功,就是从事事业,也可以睥睨一世,气吞小罗斯福之流。《剪拂集》时代的真诚勇猛,是书生本色,至于近来的耽溺风雅,提倡性灵,亦是时势使然,或可视为消极的反抗,有意的孤行。周作人常喜欢外国人所说的隐士和叛逆者混处在一道的话,来做解嘲;这话在周作人身上原用得着,在林语堂身上,尤其是用得着。他的幽默,是有牛油气的,并不是中国历来所固有的《笑林广记》。他的文章,虽说是模仿语录的体裁,但奔放处,也赶得上那位疯狂致死的超人尼采。”
自叙“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需特别清洁,亦不必过于整齐。只要我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床的上面挂一个佛教的油灯笼,就是你看见在佛教或是天主教神坛上的那种灯笼。要有烟,发霉的书……”
“我要几件士绅派头儿的衣裳,但是要我已经穿过几次的,再要一双旧鞋。我需要有自由,愿少穿就少穿……若是在阴影中温度高到华氏九十五度时,在我的屋里,我必须有权一半赤身裸体,而且在仆人面前我也不以此为耻。他们必须和我自己同样看着顺眼才行。夏天我需要淋浴,冬天我要有木柴点个舒舒服服的火炉子。”“我需要一个家,在这个家里我能自然随便……我需要几个真有孩子气的孩子,他们要能和我在雨中玩耍,他们要像我一样能以淋浴为乐。”
“我要好友数人,亲切一如日常的生活,完全可以熟不拘礼,他们有些烦恼问题,婚姻问题也罢,其他问题也罢,皆能坦诚相告,他们能引证希腊喜剧家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s)的喜剧中的话,也能说荤笑话,他们在精神方面必须富有,并且能在说脏话和谈哲学时候同样坦白自然,他们必须各有其癖好,对事物必须各有其定见。这些人要各自有信念,但也对我的信念同样尊重。”
“我需要一个好厨子,他要会做素菜,做上等的汤。我需要一个很老的仆人,心目中要把我看做是个伟人,但并不知道我在哪方面伟大。”
“我要一个好书斋,一个好烟斗,还要一个女人,她须聪明解事,我要做事时,她能不打扰我,让我安心做事。”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自然,无须乎做伪。”
“我厌恶费体力的事,永远不骑墙而坐;我不翻跟头,体能上的也罢,精神上的也罢,政治上的也罢。我甚至不知道怎样趋时尚,看风头。”
“我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没有舒服过,也没有自满过;我从来没有照照镜子而不感觉到惭愧得浑身发麻。”
“我极厌恶小政客,不论在什么机构,我都不屑于与他们相争斗。我都是避之唯恐不及。因为我不喜欢他们的那副嘴脸。”
“在讨论本国的政治时,我永远不能冷静超然而不动情感,或是圆通机智而八面玲珑。我从来不能摆出一副学者气,永远不能两膝发软,永远不能装做伪善状。”
“我以为我像别人同样有道德,我还以为上帝若爱我能如我母亲爱我的一半,他也不会把我送进地狱去。我这样人若是不上天堂,这个地球不遭殃才怪。”
妙语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
——《我的话》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吾国吾民》
人类之足引以自傲者总是极为稀少,而这个世界上所能予人生以满足者亦属罕有。
——《吾国吾民》
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一夕话》
没有女子的世界,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传统及社会阶级。世上没的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的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我们必不会居住千篇一律的弄堂,而必住在三角门窗八角澡盆的房屋,而且也不知饭厅与卧室之区别,有何意义。男子喜欢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
——《金圣叹之生理学》
人生在宇宙中之渺小,表现得正像中国的山水画。在山水画里,山水的细微处不易看出,因为已消失在水天的空白中,这时两个微小的人物,坐在月光下闪亮的江流上的小舟里。由那一刹那起,读者就失落在那种气氛中了。
——《苏东坡传》
享受悠闲生活当然比享受奢侈生活便宜得多。要享受悠闲的生活只要一种艺术家的性情,在一种全然悠闲的情绪中,去消遣一个闲暇无事的下午。
——《生活的艺术》
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义哩。在我看来,哲学的唯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人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
——《生活的艺术》
作家的笔正如鞋匠的锥,越用越锐利,到后来竟可以尖如缝衣之针。但他的观念的范围则必日渐广博,犹如一个人的登山观景,爬得越高,所望见者越远。
——《生活的艺术》
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他便会想象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
——《生活的艺术》
艺术应该是一种讽刺文学,对我们麻木了的情感、死气沉沉的思想,和不自然的生活下的一种警告。它教我们在矫饰的世界里保持着朴实真挚。
——《生活的艺术》
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
——《生活的艺术》
一个女子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的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搀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候则如我所看见的一幅西洋画像中一般,是在拥抱一个婴儿睡在枕上逗弄的时候。
——《生活的艺术》
人生真是一场梦,人类活像一个旅客,乘在船上,沿着永恒的时间之河驶去。在某一地方上船,在另一个地方上岸,好让其他河边等候上船的旅客上船。
——《生活的艺术》
人生是残酷的,一个有着热烈的、慷慨的、天性多情的人,也许容易受他的比较聪明的同伴之愚。那些天性慷慨的人,常常因慷慨而错了主意,常常因对付仇敌过于宽大,或对于朋友过于信任,而走了失着。……人生是严酷的,热烈的心性不足以应付环境,热情必须和智勇连结起来,方能避免环境的摧残。
——《生活的艺术》
凡是谈到真理的人,都反而损害了它;凡是企图证明它的人,都反而伤残歪曲了它;凡是替它加上一个标识和定出一个思想派别的人,都反而杀害了它:而凡是自称为信仰它的人,都埋葬了它。所以一个真理,等到被竖立成为一个系统时,它已死了三次,并被埋葬了三次了。
——《生活的艺术》
那些有能力的人、聪明的人、有野心的人、傲慢的人,同时,也就是最懦弱而糊涂的人,缺乏幽默家的勇气、深刻和机巧。他们永远在处理琐碎的事情。他们并不知那些心思较旷达的幽默家更能应付伟大的事情。
——《生活的艺术》
一般人不能领略这个尘世生活的乐趣,那是因为他们不深爱人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板,而无聊。
——《生活的艺术》
一位现代中国大学教授说过一句诙谐语:“老婆别人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在这种意义上说来,世间没有一个人会感到绝对的满足的。大家都想做另一个人,只要这另一个人不是他现在的现在。
——《生活的艺术》
古教堂、旧式家具、版子很老的字典以及古版的书籍,我们是喜欢的,但大多数的人忘却了老年人的美。这种美是值得我们欣赏,在生活是十分需要。我以为古老的东西,圆满的东西,饱经世变的东西才是最美的东西。
——《生活的艺术》
我所以反对独裁者,就因为他们不近人情。因为不近人情者总是不好的。不近人情的宗教不能算是宗教;不近人情的政治是愚笨的政治,不近人情的艺术是恶劣的艺术;而不近人情的生活也就是畜类式的生活。
——《生活的艺术》
一个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个流浪者,经历着流浪者的快乐、诱惑,和探险意念。旅行必须流浪式,否则便不称其为旅行。旅行的要点在于无责任、无定时、无来往信札、无嚅嚅好问的邻人、无来客和无目的地。一个好的旅行家决不知道他往那里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他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姓名。
——《生活的艺术》
一个学者是像一只吐出所吃的食物以饲小鸟的老鹰;一个思想家则像一条蚕,他所吐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生活的艺术》
让我和草木为友,和土壤相亲,我便已觉得心满意足。我的灵魂很舒服地在泥土里蠕动,觉得很快乐。当一个人优闲陶醉于土地上时,他的心灵似乎那么轻松,好像是在天堂一般。事实上,他那六尺之躯,何尝离开土壤一寸一分呢?
——《生活的艺术》
我曾经说过,中国人对于快乐概念是“温暖、饱满、黑暗、甜蜜”——即指吃完一顿丰盛的晚餐上床去睡觉的情景。一个中国诗人也曾说:“肠满诚好事;余者皆奢侈。”
——《生活的艺术》
我们对于人生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
——《生活的艺术》
如果我自己可以自选做世界上作家之一的话,我颇愿做个安徒生。能够写美人鱼(The Mermaid)的故事,想着那女人鱼的思想,渴望着到了长大的时候到水面上来,那真是人类所感到的最深沉最美妙的快乐了。
——《生活的艺术》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傲气。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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