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以章太炎、胡适之为中心-游侠之“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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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侠之“逍遥法外”

    “中国之武士道”

    对于流血的崇拜

    暗杀风潮之鼓吹

    联络会党的策略

    大小传统之沟通

    1906年12月,章太炎在《民报》一周年纪念会上发表演说,区分古今革命之不同:“以前的革命,俗称强盗结义;现在的革命,俗称秀才造反。”秀才造反的最大特点,在于舞枪弄棒的同时,不忘舞文弄墨:既宣传政治主张,又表达豪情壮志。这就为后人研究“造反者”的心态留下了珍贵的史料。我们几乎无法知道陈胜、黄巢或者李自成揭竿而起时的真实心态(尽管有一些传说、诗文和告示,但多涉及军事行动而非历史人物的心理活动),而晚清志士则为此提供了大批文献。除了后者的革命获得成功,有关史料得到很好的保存;更因后者本来就是擅长舞文弄墨的秀才,有意无意地在造反的同时创造关于革命的神话。把“历史”与“神话”对照起来阅读,有利于把握这代人的特殊心态。当然,这么一来,涉及的史料,跨越一般的政治史和文学史两个不同领域。其研究思路,接近于法国年鉴学派提倡的心态史学与想象史学。

    时贤多注意到晚清知识界的激进主义思潮,这一思潮对此后近百年的中国政治运作影响甚大。本文之阐释晚清志士认同于中国古代游侠这一特殊心态,或许有助于世人对激进主义思潮的解读。

    晚清乃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大变动时代,面对此国运飘摇风雨如晦的艰难局面,崛起一大批救亡图存的仁人志士。这些人分属于不同的政治集团,彼此间有过咬牙切齿的论战与纷争。从政治学角度考察革命与改良两大派别的功过得失是必要的,而我更倾向于将这种论战视为策略(激进与保守)之争。在改良群治变革中国社会,推动中国历史近代化进程这一根本点上,两派宗旨大致相通。至于以身许国的志向,更不会因政治策略的得失而磨灭其光辉。有趣的是,这一代充满担当精神与悲剧意识的仁人志士,颇多以游侠许人或自许的诗文,而其生存方式与行为准则也有古侠遗风。

    如果只是“南社四剑”(剑公高旭、钝剑傅尃、剑华俞锷、剑士潘飞声)、剑霜、剑灵、剑侯或者公侠、孟侠、心侠、鉴湖女侠之类的字号,也许可以理解为文人好为大言的积习;可晚清报刊书籍中那么多以剑以侠自号或谈剑论侠的文人,不单坐而论剑,而且起而行侠,不能不令人刮目相看。“拔剑欲高歌,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谭嗣同的感慨,表达的是那一代人特有的共同心态。乱世英雄起四方,可时人不一定非炫耀侠骨不可。英雄与游侠虽然都是卓异之士,但安身立命之处不同,澄清天下之术也有异。晚清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其人却偏喜欢以豪侠相标榜。

    梁启超称谭嗣同“好任侠、善剑术”;陈去病称秋瑾“好《剑侠传》,习骑马,善饮酒,慕朱家、郭解之为人”。至于诗文中直接称壮士(烈士)为某侠者更比比皆是。“任侠”不分阶层与出身,不论是文人学士还是江湖豪客,只要投身革命,作传者似乎都喜欢强调其豪侠性情。1910年,光复会首领陶成章著《浙案纪略》,列传部分即突出诸烈士之侠骨。如陈伯平“专习剑击事”,“常语人曰:‘革命之事万端,能以一人任者,独有作刺客’”;马宗汉“祖道传,素任侠,贫民皆倚为重”;徐顺达“善拳勇,以信义推重于乡里”;余孟庭“喜技击术,有大志,不屑从事农商”;刘耀勋“虽曰办事愦愦,然其重然诺、轻死生之气概,有足多者”;徐象辅“以身殉友,为知己死,其即古聂政、豫让之流亚也与”。老同盟会员冯自由三四十年代撰写《革命逸史》,也渲染革命志士的任侠好义。如杨衢云“为人仁厚和蔼,任侠好义,尤富于国家思想”;秦力山“赋性豪侠,好与会党游”;李纪堂“性任侠,好与秘密会党游”;杨卓霖“少以任侠闻于乡,邑中秘密会党多乐与之游”;许雪秋“性慷慨,任侠好客,缙绅大夫江湖侠客咸乐与之游,有小孟尝之称”;王和顺“少负奇气,以行侠尚义闻”;王汉“觉亡国无日,愤慨而究兵书,讲剑术,结纳当代豪俊”;张百祥“少有大志,自负非凡,任侠好义,排难解纷,隐以朱家、郭解自命”等等。似乎不能简单归因于史家(如陶成章、冯自由)的概念贫乏,将“任侠好义”作为一句随意赠送的套语;因诸多后人视为大英雄者,也都喜欢弹剑论侠。

    以辛亥革命后曾任陆军总长的黄兴为例,诗文中不乏此类游侠口吻:“英雄无命哭刘郎,惨澹中原侠骨香”(《挽刘道一烈士》);“穷图又见荆卿苦,脱剑今逢季札贤”(《为宫崎寅藏书条幅》);“不道珠江行役苦,只忧博浪锥难铸”(《蝶恋花·赠侠少年》);“吴楚英豪戈指日,江湖侠气剑如虹”(《和谭人凤》)。最典型的是黄兴为被孙中山称为“今之侠客”的宫崎寅藏所作的一首七律:

    独自苍茫自咏诗,江湖侠气有谁知。

    千金结客浑闲事,一笑逢君在此时。

    浪把文章震流俗,果然意气是男儿。

    关山满目斜阳暮,匹马秋风何所之?

    此诗若出于高旭、柳亚子之手,一点也不稀奇;可由职业革命家黄兴口中吟出,总觉得别有一番意味。因为,宋元以降,文人退居书斋,连游侠诗文也难得一见。晚清志士不但拔剑高歌,而且真的舞剑上阵,一时间“江湖侠气剑如虹”,创下了不朽功业。面对着这一代“最后的游侠”,后人可以批评其政治信仰、斗争策略,但对其飞扬踔厉的生命形态,或许只有品味而无评判的权利。

    只是什么是“游侠”,历来众说纷纭:急公好义趋人之急是侠,锄强扶弱借交报仇是侠,狂放不羁、慷慨好施是侠,被酒杀人、鸡鸣狗盗也是侠。侠之为名,可谓多且杂矣。表面上晚清志士歌吟赞叹的侠客,大都局限于《史记》“游侠列传”和“刺客列传”中的人物,似乎认可了司马迁对游侠的诠释。可实际上“侠”并非特定的社会阶层,“侠风”、“侠气”、“侠骨”、“侠情”的解说更是变幻不定,“侠”的观念往往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也就是说,千古传颂的“侠”,其实“不是一个历史上客观存在的,可用三言两语描述的实体,而是一种历史记载与文学想象的融合、社会规定与心理需求的融合,以及当代视界与文类特征的融合”。因此,讨论游侠文学或者游侠心态,着眼点应是这种“融合”的趋势与过程,而不在于给出一个确凿的定义。探究晚清志士的特殊心态,所争不在所谓的“古侠”的真面目是否被歪曲,而是这代人如何在自己特有的期待视野中重新诠释“游侠”,以及由此体现出来的价值取向。

    游侠“以布衣之细,窃杀生之权”,为大一统帝国的统治者所绝对不能容忍。汉人荀悦称游侠“生于季世,周秦之末尤甚。上不明,下不正,制度不立,纲纪废弛”(《汉纪》卷十),近人梁启超论“中国之武士道,与霸国政治相始终”,兴起于春秋,极盛于战国,汉初尚有流风余韵,不过已成强弩之末,天下一统,封建绝迹,“此后亦无复以武侠闻于世者矣”。二者价值观迥异,却都是强调大一统帝国对游侠生存的致命威胁。经汉代文、景、武三朝的明摧暗残,“千百年养之而不足,数十岁锄之而有余”的游侠连同其代表的尚武精神,从此一蹶不振。“但每到统一集权政府崩坏而农民蜂起的时候,还是有相类的人物出现”。只要“制度不立,纲纪废弛”,原有的阶层划分和道德规范失落,个人游离于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游侠就得以纵横驰骋。魏晋以降,不乏兵荒马乱、改朝换代的年头,游侠因则得以大展身手。但如要讲侠风高扬,仍当推晚清。

    柳亚子诗云:“乱世天教重侠游,忍甘枯槁老荒邱”(《题钱剑秋〈秋灯剑影图〉》)。不只是“以中材而涉乱世之末流”(《史记·游侠列传》)者,格外需要游侠的拯救,侠客崇拜心理易于弥漫流播;更因只有乱世,才为侠客之磨剑与舞剑提供必要的舞台。晚清内忧外患,自是“制度不立,纲纪废弛”,更值得注意的是,晚清志士之得以“仗剑远行游”,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朝廷鞭长莫及的日本、香港以及国内租界的存在。“游侠”不再只是隐身江湖以逃避朝廷的捕杀,而是流亡海外继续抗争,这一侠客行游空间的拓展,对晚清侠风高扬起了重要的作用。如果考虑到晚清最激进的言论和行为多出自海外(尤其是日本)留学生和流亡者,而孙中山等人也都将海外和香港作为输入革命的基地,你就不难理解这个时代的知识者反叛心理的特殊性。不必要揭竿而起落草为寇,只要踏出国门,你就可以放言高论,不把朝廷权威放在眼里。这对于此前的士大夫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孙中山回忆最早“致力于革命之鼓吹”时,“常往来于香港澳门之间,大放厥辞,无所忌讳”;此后虽有伦敦蒙难日本被逐种种困厄,但只要不入国门,清政府便不能将其“明正典刑”。

    身在异国他乡,可以“无所忌讳”地讨论、计划革命,这对于酝酿情绪激动人心是至关重要的。虽有《民报》被封等等事件,但起码在日本骂清帝倡造反是没有生命之虞的,这与“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龚自珍《咏史》)的乾嘉学子,真是天差地别。晚清学人之指点江山慷慨激昂,固然是民族情绪高涨民主思想汹涌的必然产物,可也与清廷无力像文、景、武三代对待游侠那样“绝其将衰者于现在,而刈其欲萌者于方来”有关。眼睁睁地看着反清志士一出国门即“逍遥法外”,在清廷是无可奈何,在士民则大受鼓舞。至于流亡者对游侠的认同,除了反抗官府外,可能也与“仗剑远行游”这一意象和四海为家所产生的漂泊感有关。真不敢想象当初若没有此等海外反清基地的存在(包括出国游学的自由),知识者是否如此勇敢,侠风是否如此高扬,革命能否如此迅速成功。

    章士钊在回忆1903年上海发生的《苏报》案时称:“前清末造,士夫提倡革命,其言辞之间,略无忌讳,斥载湉为小丑,比亲贵于贼徒者,惟香港东京之刊物能为之,在内地则不敢,抑亦不肯。”正如章氏所言,查晚清内地报纸放言革命自甘灭亡者,“《苏报》实为孤证”。而《苏报》案中“主犯”章太炎、邹容等固然大有舍生取义的侠风,可如此案情如此判决,也只能发生在晚清的上海租界。孙中山曾述及此案当时的政治影响:“此案涉及清帝个人,为朝廷及人民聚讼之始,清朝以来所未有也。清廷虽讼胜,而章、邹不过仅得囚禁两年而已。于是民气为之大壮。”不是清廷宽厚,只因涉及租界的治外法权,故屡欲置章、邹于死地而不得。章太炎事后追忆,颇有得意之色:“时清政府自贬,与布衣讼”,“闻者震诧”;“时清廷自处原告,故不得不假判决于各国公使,然自是革命党与清廷居然有敌国之势矣”。不再是独掌生杀定夺大权,堂堂大清帝国居然无力惩治政敌;对簿公堂,则成了“汉满两种族大争讼”。初时,清政府也曾以“大逆不道,煽惑人心,谋为不轨”的罪名,力争将章、邹“引渡”,以便处以极刑杀一儆百,只因公使团之间的矛盾以及社会舆论的压力,只好改由会审公廨从轻发落。此案改由上海会审公堂审判,则“清官之绝望,党人之重生,皆意中必有之事”。因此案不只关涉章、邹等人性命,更直接影响上海乃至整个中国的风气舆论。“向使清官既可以封报,又可以杀人,未尝不少沮国民之锐气;而今有一线之光明也。倘借黄帝在天之灵,幸而获免,则虽封苏报,而如苏报者既可以兴;虽捕党人,而为党人又可以脱”(《黄帝魂·苏报案》)。故时人特别看重此案的判决,审判结果因而也才会使得“民气为之大壮”。

    各领事及工部局所以不把案件移交满清政府,主要并非出于维持正义,而是保护租界的治外法权。这一点章太炎看得很清楚。就在公使团与清政府就是否引渡争持不下之时,章太炎作《狱中答〈新闻报〉》,称“吾辈书生”“相延入狱,志在流血”,“而租界权利为外人所必争,坚持此狱,不令陷入内地。此自各行其志,与吾辈宗旨不同”。说这话似乎很不领情,就因为租界的存在固然可以成为晚清志士宣传和策划革命的基地,但毕竟是中国的耻辱。两者虽则相关,可宗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一方面是外力入侵的基点,中国主权被剥夺的象征;另一方面也是西洋文化的橱窗,中国改革的借鉴,政治犯的庇护所。”此前此后,革命党人乐于利用租界不受清廷干涉这一有利条件,办报出书集会演讲,宣传政见乃至直接策划暗杀和武装暴动。对此,蹈海自尽以图警醒国人的陈天华在述及《苏报》案时,说了两句大白话:一是“报馆开在租界内,中国不能干涉,所以该报馆敢如此立言”;一是“那些志士,幸得在租界,稍能言论自由,著书出报,攻击满洲政府,也算不幸中之一幸”。正因为有此“不幸中之一幸”,章、邹等人才得以肆无忌惮地攻击满清政府。如此立说,并非有意抹煞志士之豪气,只是强调即使在内地,晚清志士之行侠,也比宋元明及清中叶以前之侠客多了个“庇护所”——这一“可能”的庇护所的存在,应该也是晚清“民气为之大壮”、侠风日益高扬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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