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西方社会交往理论的发展
一、西方社会交往理论的发展
“交往”一词,从词源上考证,它来源于拉丁语的“communis”一词,该词表示“分享、传播、交流、交换、交通、通信、联络”的意思。在现代意义上,“交往”指的是实物、信息或意义的异地传播、移动或转达,也指资源、信息或意义的分享或共享。交往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作为人类的一种实践活动,必然引起古今中外学者的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交往理论,是我们研究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培养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马克思主义之前的社会交往理论
1.希腊的德性主义社会交往理论
古希腊德性主义交往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认为,人和动物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的行为不是受本能欲望支配的,而是受理性控制,受道德约束。人们的交往要受德性的支配。柏拉图进一步发展德性主义人性论,提出了“人性三分说”,即人有“情欲、意志和理性”,用“情欲、意志和理性”来规范国家内部的等级关系及交往关系。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人的本性问题,并把人的本性界定为“城邦生活的动物”“政治动物”,也就是合群的动物,进而用人的合群性来解释社会和国家的起源。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特殊功能是根据理性原则而具有理性的生活”。
人在理性的驱使下,天生就是一种政治动物。也就是说,人有理性,才能过共同生活。人天生就离不开社会交往,在社会交往中存在,并按照理性生活。
可见,古希腊哲学家的社会交往观还是立足于自发的交往,比较看重人自身的德性修为。在这些观点中,节欲慎思是为人之标志,人被定位于理性规定中,同时也被定位于社会的等级秩序中。
2.英国经验主义社会交往理论
17世纪,英国开启了经验主义认识论的研究路径。洛克以“白板说”探讨了观念的起源与分类。这一学说对于研究社会交往问题具有决定性意义。他认为,“字眼是沟通思想的必要的明显标记”,“各种文字尤其是已经确立的语言中那些文字”“不是私人的所有,而是交易和沟通的公共尺度”。他的“白板说”和对语言文字的认识为以“理解”为目的的交往提供了经验主义的前提。
18世纪,休谟提出,“人类交往的自由和范围完全依靠于对许诺的忠实”。洛克和休谟,都试图从经验主义出发,寻求进行社会交往的认识论前提。
3.法国功利主义社会交往理论
18世纪,法国出现了以孟德斯鸠为代表的一批学者。他们主张功利主义社会交往观,认为由于人有趋乐避苦的特性,就会表现出利己主义的“自爱”与“自我保存”的状态。由于人有多种需要,为了满足需要就要和他人交往。这一人与人的交往被看作是以利己主义的人性为前提,以相互利用的功利主义为基础的。
4.德国理性主义社会交往理论
18—19世纪,出现了康德、费希特、黑格尔等所主张的德国理性主义社会交往观。他们认为,理性就是主宰一切的本体,所以,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就表现为从属于理性的命令的行为。他们的社会交往理论,坚守理性的基础,把人身上的感性力量与理性力量统一起来,将利己心与利他心统一起来,用理性的命令取代上帝的命令,使社会交往摆脱了中世纪的神学桎梏,成为人类理性自主决定命运的历史存在,这为社会交往理论的深化开辟了新的前景。由于他们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推崇理性至上达到极端的地步,以致人摆脱了上帝的同时又陷入了自身理性的束缚。
(二)马克思主义之后的社会交往理论
1.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
在马克思之后,西方一些理论家也在不同程度上对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展开过讨论,其中的典型代表为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
(1)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的基本内容
哈贝马斯从交往行为出发,认为交往行为是主体之间通过符号相互协调的活动,遵循着一定的规范,以语言为主要媒介,通过对话,达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一致。他把语言当作是一切社会行为中最根本的东西,赋予其本体论的地位。他指出,“使我们人类超出自然之外的只有一件东西:‘语言’”,“那种导致特定的人类再生产生活的形式以及因此导致社会进化的初始状态的发展,首先发生在劳动和语言的结构中。劳动和语言比人和社会更古老”。
哈贝马斯在解释“交往”的含义时,将其命名为“交往行为”。他认为,“行为”这个概念象征性地表达了行为者至少对一个世界所发生的关系,而“世界”又可区分为三个不同的世界,即:①“客观世界”,亦称“外部世界”或“客体世界”,是指真实存在的客体世界;②“主观世界”,是指人的自发经历汇总成的世界;③“社会世界”,是指合法化的个人关系的总体,实际指规范、价值及其他被认识到的社会期望。依据行为者同这三个世界所发生的关系,可以区分出四种行为类型:
第一类是“目的行为”。意指通过在一定情况下使用有效的手段和恰当的方法,行为者实现了一定的目的,或进入了一个理想的状态。它包括工具行为和策略行为。其中心概念就是行为抉择。这种抉择是在既定的行为情境中,通过比较、权衡之后,选择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来实现主体欲求的目的,而不管这些目的、目标本身是否合理、是否公正。目的行为以预期目标的成功为取向,着眼于功效的最大化。
第二类是“规范调节行为”。意指某一社会群体的成员以遵循共同的价值规范为取向的行为。其中心概念是遵循规范,即实现一种一般化的行为期望。遵循规范不具有认知意义,它不是对事实的认知,而是一个社会群体对其成员的要求和社会成员对其所属的社会集体应尽的义务。简言之,规范调节行为所描述的就是一定群体中的成员都有权利期待彼此按照共同达成的规范来协调相互间关系的个人行为。
第三类是“戏剧行为”。意指行为者在公众或社会面前有意识地表现自己,以便形成自己观点和形象的行为。其中心概念是自我表现。在戏剧行为中,行为者为了塑造自己在公众中的形象,在表现自我的同时总是对自己的主体性有所遮蔽,并力图用个人的观点、思维、情感来控制公众。可以说,自我表现的核心概念不是直觉的表达行为,而是面对观众对自身的经验表达加以修饰的行为。
第四类是“交往行为”。意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语言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通过语言或其他媒介达成相互理解和协调一致的行为。
哈贝马斯指出:“交往行为概念所涉及的是至少两个以上具有语言和行为能力的主体之间的互动,这些主体使用口头的或口头之外的手段,建立一种人际关系。行为者通过行为语境寻求沟通,以便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把他们的行为计划和行为协调起来。解释(interpretation)的核心意义主要在于通过协商对共识的语境加以明确。在这种行为模式中,语言享有一种特殊的地位。”
以上四种行为侧重于“世界”的不同方面。目的行为与“客观世界”相联系;规范调节行为与“社会世界”相联系;戏剧行为与“主观世界”相联系。只有在交往行为中,行为者才同时涉及“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他自身的“主观世界”三个领域。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比其他行为在本质上更具有内在的理性,它是一种关涉整个世界的、全方位的行为,是四种类型中最具有合理性的社会行为。
(2)哈贝马斯社会交往行为理论的基本特点
第一,强调“理解”是交往行为的核心要素。哈贝马斯突出理解之于交往的重要性。他在《交往与社会进化》一书中指出:“理解最狭窄的意义是表示两个主体以同样方式理解一个语言学表达;而最宽泛的意义则是表示在与彼此认可的规范性背景相关的话语的正确性上,两个主体之间存在着某种协调;此外还表示两个交往过程的参与者能对世界上的某种东西达成理解,并且彼此能使自己的意向为对方所理解。”可见,无论是在狭义还是在广义上,哈贝马斯都把“理解”看作展开于主体之间的交互性意识活动,即参与的主体之间的默契与合作。
第二,强调“交往理性”是交往行为遵循的基本准则。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理性概念包含三个层面的关系:“其一,认识主体与事件的或事实的世界的关系;其二,在一个行为社会世界中,处于互动中的实践主体与其他主体的关系;其三,一个成熟而痛苦的主体(费尔巴哈意义上的)与其自身的内在本质、自身的主体性、他者的主体性的关系。”
可见,他的交往理性概念包含了主体与“客观世界”关系的合理性,主体与“社会世界”关系的合理性,主体与自己和他人的“主观世界”关系的合理性。
第三,强调“语言”是交往行为的最主要媒介。哈贝马斯认为,交往理性的最直接、最简单的表现就是语言的交流。语言的普遍可理解的交流功能本身就是一种最低限度的交往理性的功能。依此,他强调语言是最基本的交往媒介,且作为交往中介的语言并不是独白式的形式语言,而是对话式的日常语言。通过日常语言这个有效手段,主体间的交往行为就可以达到以理解为指向且主体对共处的情境作出一致同意而进行的“交感式活动”。
在哈贝马斯那里,社会交往行为被看作是人类主体“通过符号协调的相互作用”,它是以语言为中介所构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说透一点,社会交往已经不是主体之间的客观活动,而是“定向于主观际地遵循与相互期望相联系的有效性规范”。
第四,强调“生活世界”是交往行为始终运行于其中的境域。哈贝马斯特别强调,交往行为是植根于生活世界的行为,交往理性是生活世界的交往合理性,交往理性的实现和作为主体间共同视界的生活世界的恢复紧密相关。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者总是在他们的生活世界的视野内运动;他们不能脱离这种视野。作为解释者,他们本身与他们的语言行动同属于生活世界。”
(3)哈贝马斯社会交往理论的启示
第一,社会交往是实现人际关系和谐的手段。哈贝马斯的社会交往理论是以建立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为核心的理论。人际和谐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但它不是一个纯粹的静态的过程,而是通过社会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和人们观念的更新等,将矛盾和冲突不断进行磨合、协调和优化,不断达到同一与平衡的过程。
第二,和谐的人际关系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它能够强化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的责任心、荣誉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促进人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精神的发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推进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第三,和谐人际关系的构建需要人们遵循社会规范,努力提升个人自身的素质。进行社会交往,构建和谐人际关系,需要社会成员自觉地遵循社会规范的要求,努力提升个人自身的素质。人际和谐要求其社会成员以宽容的精神、理性的态度正视并承认那些不和谐因素的存在,勇于面对现状,真诚对话,有效沟通,用诚心和爱心消除隔阂,缩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和谐共进,使人人都有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机会。
哈贝马斯所构想的“和谐的人际关系”的实现途径包含太多的理想成分,但他主张人们通过社会交往,提升自身素质,以真诚的“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争端和冲突,以“对话”的方式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人们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对于人们处理个人关系、家庭关系、群体关系,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等,都有现实的启示意义。
2.胡塞尔的社会交往理论
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对社会交往课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他对“交往”的研究集中体现在其“交互主体性理论”中,其核心范畴是“主体间性”和“生活世界”。他不仅从认识论角度来研究“交往”,而且赋予“交往”以本体论意义。他认为,为了消解自我认识中的私人性和主观性,达到对世界的共识,不同认识主体之间要相互交流、彼此沟通,并设身处地、转换角度,承认他人的主体地位。在这种主体间的交往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是“交互主体性”。
胡塞尔对“主体间性”“交往”的推崇,旨在强调人要向生活世界回归。胡塞尔说:“在我的先验的还原了的纯粹意识或生命之内,我所经验的这个世界(包括他人),按其经验意义说来,它们并非是我私人的综合组成的,而是作为不仅对我自己,而且对每一个别人都是存在着的,每一个别人都能理解的一种主体间的世界而加以经验的。”可见,“主体间性”是胡塞尔思想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不仅涉及“我”与其他主体的关系问题,而且涉及“我”与“我们”的关系,即涉及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沟通交往的可能性。
胡塞尔把交互主体性作为一个明确的认识论问题提出来并做了有益的探索,开启了广泛、深入研究主体间性问题的先河。主体间性反映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间的关系,强调人是可以理解的,人与人之间应实现平等的对话。因此,要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就必须关注主体间的和谐统一。有人把交往中的对方看作手段,把自己当作目的,这显然违背了“人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互相创造着”的存在方式,使人的发展失去主体间性向度。在以“全球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密,合作程度越来越高,单独的个体很难在活动中达到预期的目的,不愿为群体付出的个体同样不会得到群体的惠及,因而自觉实施主体间特色的交往,把握好与交往对象的主体间关系,才能恢复交往的本来意义,真正实现人们之间的自由、平等、合理的交流和沟通,才能实现彼此关系的和谐,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结成一个“自由的联合体”,实现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
3.伽达默尔的社会交往理论
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认为,世界是我们通过语言和交流的合作而生存于其中的构架,实践则是一种“参与和分享”,一种与他人有关并依据活动共同决定着共同利益的过程。这些“对话”“原初性理解”等方式支持着我们的生存,也支撑和构造着人类行为的实践理性。
在伽达默尔看来,语言在本质上属于人的生活世界,人首先不是使用语言去描述世界,而是世界体现在语言中。语言不仅是理解的对象,而且是历史和传统的承载者,是理解的直接前提和出发点。基于这种见解,伽达默尔从“文本的解读、读者和作者的对话、理解和沟通”入手对主体间性问题做了探讨。他指出:“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不是一个客体,而是自身和他者的统一,是一种关系。在这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理解的真实。”他指明了理解的实质是通过对话超越自己个体的有限视界,使对话双方达到一种更高层次的境界。在这个境界中,意义被拓展,理解主体也得以提升,理解至此才获得了合法性地位。通过富有成效的对话,人们得以形成普遍的尺度和共同视野。
4.生存论框架下的社会交往理论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社会交往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胡塞尔社会交往理论以意识哲学为基础的狭隘观点。他以一种生存论的“此在”为根本,通过对“此在”与他人“共在”的分析来解决“我”与他人之间生存上的联系。“此在”是指具体生活境域中的人。自我作为“此在”是处于他人之中的,而他人构成自我所必需的生活环境,因而自我先在性地包容着他人,自我和他人在语言世界中相遇,从而实现了自我与他人的生存。在自我与他人的主体际关系如何建立的问题上,海德格尔认为:“他人是通过周围世界来照面的。”海德格尔坚持区分“此在”面对他人的存在和面对物体的存在,认为“此在”不仅与物打交道,而且还与人打交道,与他人“共在”。“共在”是一种把自我和他人同时显现出来的存在方式。由于这种共同性的在世之故,世界向来是自我和他人共同拥有的世界。海德格尔的共在理论阐发了一种共主体性,即一种新的主体间性。
20世纪的德国宗教学家马丁·布伯从“我-你”关系出发构造了一种理想的主体间对话模式。他的对话理论赋予“你”一种哲学本体论的地位。“你”在布伯看来意味着“我”以外的所有存在,不仅包括他者,还包括自然或上帝。“我-你”关系是一个原初的、浑然不可分割的整体,也是世界的本体。在其代表作《我与你》中,他区分了“我-它”范畴和“我-你”范畴,引入了一种奠基于“之间领域”而非主体性领域的关系。对布伯来说,“我-它”范畴是一种人对于世界的认识的、利用的关系范畴;而“我-你”范畴是一种超越于这种实用关系的“对话”和“相遇”的关系范畴。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不再以“我”为中心和坐标原点对他人进行透视,而是把一切存在者都视为一种像“我”一样的超越对象性的存在。这种“我-你”关系体现了一种真正的、名副其实的交谈性的双边关系。布伯的“我-你”关系强调一种“直接性”,即“我”对“你”的直接体认。直接性并不是两者的完全融合,其间永远存在着一个距离,布伯称之为“之间”。这个“之间”不能在“我”之中发现,不能在“我”的意向性中发现,也不能在主体的内在性中发现。“精神不在‘我’之中,它伫立于‘我’与‘你’之间”。布伯强调“之间”的目的是表明他的出发点不在于“我”,也不在于“他者”,而是在“我”与“你”“之间”。这样,“我”与“你”虽可以结合在一起,但不会变成一个事物。它提醒人们自我不是封闭的,在“我”之外还有“他者”,“他者”与“我”有着天然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的最好体现就是“之间”的交往对话。
布伯的理论在西方社会交往理论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超越了传统认识论哲学中的主客体二元对立和单一的主体性原则,破除了对话中“我”的优先地位,肯定了关系的实在性和先在性,并第一次以主体间关系本身来直接构筑主体间关系模式,使人与物的关系让位于人与人的关系。这是对交往理论的重大发展,也标志着现代西方交往理论开始走向成熟。
二、西方社会交往理论的借鉴意义
西方社会交往理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中的诸多观点和结论,我们不能完全赞成。但是,这些观点是对现代西方社会高度工业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所引起的社会交往困惑的理解和认识。这些来自于社会现实生活的思想成果,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社会交往现象,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西方交往理论的主体间性思想为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西方社会交往理论超越了个人主体性走向了主体间性。主体间性思想为现代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乃至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参考。
现代社会的和谐,不同于古代社会以压制个人而取得的一致。它是基于个人自由之上的和谐,是一个“包括多元、自律、参与及历史感、相互性、团结等价值”在内的社会。这种社会需要的不是单独的个人意识或个人主体性,而是一种以个人主体性的适度发挥结为一体的主体间性。
但是,我们在使用“主体间性”概念时,必须在其内涵上作出严格的界定。它不是西方哲学家所理解的那种意识或意向性关系,而是指在生产实践和社会交往实践中现实的主体间所具有的关系属性(即相关性、和谐性和整体性等),以及这些关系属性所形成的特定的社会联系。主体间性反映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间的关系,强调人是可以理解的,人与人之间应实现平等的对话,因此,要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就必须关注主体间的和谐统一。
2.西方交往理论强调通过语言交往达到相互理解、行动合理化、个人社会化,指明了语言在社会交往中的特殊作用
现代西方社会交往理论对社会交往概念作了“语言学转向”。巴赫金认为人是一种语言交往中的存在、对话着的存在。现代哲学解释学集大成者伽达默尔十分强调语言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他指出:“能够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这说明我们只能通过语言来理解存在。语言表达了人与世界的一切关系。人与世界在语言事件中是互生互存,不可分离的。
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和话语伦理学也同样突出语言的功用,将其视为最基本的交往媒介,强调了语言符号系统在交往行为、文化再生产以及社会进化中的作用,主张通过语言的交往达到相互理解、行动合理化、个人社会化。
这些强调语言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的思维视角给我们提供了大量可资借鉴的思想启示。从社会交往活动本身看,它是社会交往主体借助于一定的交往媒介进行的活动。虽然交往的媒介首先是物质的,但我们同样应充分重视观念形态的变化,特别是语言的媒介作用。这一思想是与马克思关于语言是“思维本身的要素,思想的生命表现的要素”的观点以及列宁关于“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手段”的观点相符的。社会历史的发展以及社会交往的发展实践都证明,人们在实践中主要是凭借语言符号系统的中介作用来实现社会交往的。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少纯粹用语言手段进行社会交往。语言交往通常是在一定的非语言交往的伴随下进行的。
3.西方交往理论对于我们正确处理国际交往、文化交往、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现实借鉴意义
当今时代,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愈来愈密切,交往愈来愈频繁,矛盾与摩擦也不断增多。如何冷静而正确地处理彼此间的关系成了一个全球性的重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现代西方社会交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以哈贝马斯为例,他主张人们以真诚的“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争端和冲突,以“对话”的方式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人们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取得一致。他说:“应当用相互理解、宽容、和解的立场处理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乃至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与冲突。”他认为,他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同样适用于处理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之间的矛盾,即是说,不同信仰、价值观、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之间,必须实现符合交往理性的话语平等和民主,反对任何军事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干涉别人,通过武力贯彻自己意志的做法。”他进一步指出:“在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中,在国际关系和不同文化类型的交往中,实现一种无暴力、无强权的平等、公正的状态,是人类唯一的选择,除此之外别无道路可走。”哈贝马斯的这些观点和主张为我们加强国际、民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交往,促进和谐世界、和谐民族、和谐人际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西方社会交往理论为我们全面而客观地认识社会交往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想素材,对于我们完善社会交往系统,建立人们之间平等、和谐的交往关系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的借鉴意义。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认为,“交往”(verkehr)是关乎人类自主活动的历史性范畴,是社会物质生活实践的重要方面,是建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基础性、总体性范畴。马克思对于“交往”没有明确的定义,仅在1864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中,谈到使用法文commerce(交往)这个术语的问题时指出:“为了不致丧失已经取得的成果,为了不致失掉文明的果实,人们在他们的交往(commerce)方式不再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时,就不得不改变他们继承下来的一切社会形式。——我在这里使用‘commerce’一词是就它的最广泛的意义而言,就像在德文中使用‘verkehr’一词那样。例如:各种特权、行会和公会的制度、中世纪的全部规则,曾是唯一适合于既得的生产力和产生这些制度的先前存在的社会状况的社会关系。”
德文中的“verkehr”除了有“交往、来往、交际、交通”的含义外,还表示“贸易、交换、流通”等,可见,交往既指物质交换活动,也指道路交通、信息沟通,同时还包括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因此,无论是法文的“commerce”或德文的“verkehr”,其最广泛的意义不仅包括生产过程中由所有制和分工导致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换关系,而且还涵盖交通、运输、商业、贸易,甚至两性关系和社会交往等内容。可见,马克思所讲的“交往”,其主旨是指向“人与人”的交往的,既包括物质交往也包括精神交往。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立场出发,重点研究了物质交往,并把它作为不断深化发展的主题。对于精神交往,马克思没有展开论述,但他对物质交往的探究是彻底的。这一点正好反映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坚实基础。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特征
(一)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社会交往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鲜明特征
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特点就是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社会交往。他从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出发,以现实的个人为立足点来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内涵和地位。这既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形式上的理解,也区别于唯心主义者的主体认识解读。
马克思认为,“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
这就告诉我们,人们的生产活动是建立在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人们只有以共同活动的方式处于社会交往中,才能进行生产。所以说,生产离不开社会交往,生产一开始就是社会性的生产,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可见,马克思的社会交往范畴并不是从“人的本质”或“人的特性”中引申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从人的现实存在,从物质生产生活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历史范畴。
(二)“三个统一”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鲜明特征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唯物史观反映了在整个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历史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交往关系,以及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人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它与生产力、分工、生产方式、实践等重要范畴紧密相关,又与历史的发展、社会形态的更替以及共产主义理论密不可分。因此,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相统一、物质性原则与历史性原则相统一、价值性原则与科学性原则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鲜明特征的具体体现。
1.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相统一
(1)社会交往是人的重要实践活动
马克思对交往现象考察的出发点是人类的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没有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交往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基础。尽管精神交往同物质生产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独立性,但从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来说,它也是物质生产实践活动的衍生物。因此,马克思对交往现象的考察体现了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的统一。
第一,社会交往的主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视野中,“现实的个人”是历史研究的出发点。“现实的个人”就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也就是把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作为出发点。当然,作为历史前提的人也是自己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和结果。马克思说:“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现实的个人”的生成要受到客观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而这些客观物质生活条件本身就是人类实践的结果。
人类物质生产活动是整个社会生活以及整个现实历史的基础,其本身构成了人类生存发展的第一个历史活动。
第二,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与人的社会交往紧密相连。
马克思在对物质生产活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一方面着眼于人们改造自然的活动,一方面着眼于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社会关系。马克思说:“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由此可见,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它不需要有专门把人们联合起来的任何政治的或宗教的呓语。”
同时,交往的发展和扩大促进了物质生产的发展。马克思曾指出:“工场手工业的初期繁荣——先是在意大利,然后是在佛兰德——的历史前提,是同外国各民族的交往。”织布业作为最早的而且一直是最主要的工场手工业,就是“由于交往的扩大才获得了动力并得到进一步发展的第一种劳动”。过去农民为了得到自己必需的衣着而在乡村中附带从事织布业。随着人口增长而增长的对衣料的需求,由于流通加速而开始的自然形成的资本的积累和运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并由于交往逐渐扩大而日益增长的对奢侈品的需求,所有这一切都推动了织布业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发展,使它脱离了旧有的生产形式。尤其是随着美洲和东印度航线的发现,交往扩大了,工场手工业和整个生产运动有了巨大的发展。
这表明,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不仅包括人和自然的关系,还包括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物质生产作为人的社会活动,本身就是在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交往中进行的。这表明,生产和交往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实践不仅表现在人能动地改造外部自然环境的生产活动中,而且还表现在人们之间所进行的交往活动中。
第三,社会交往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方面。
交往作为实践活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起初只是作为生产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保证而发挥其作用,是直接从属于物质生产的,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交往的需要是在物质生产中产生出来的。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物质交往是从物质生产中分化出来的,是分工的产物。分工进一步扩大表现为生产和交往的分裂,表现为商人这一特殊阶级的形成。所以,物质交往对物质生产具有从属性和依赖性,物质生产的发展决定物质交往的深度和广度。
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和扩大,人们对交往本身的需要得以发展和扩大,造成人们交往方式、交往手段的相应变化和发展。在生产活动中,“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而且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交往是由生产决定的,然而人类的生产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马克思说:“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互相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人们不是先有了对自然的改造活动,然后再彼此交往的,而是从一开始就是在一定的交往关系中与自然界发生关系的。“人们从一开始,从他们存在的时候起,就是彼此需要的,只是由于这一点,他们才能发展自己的需要和能力等等,他们发生了交往”。在社会历史的发展中,交往不仅作为生产活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而发生作用,而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交往本身也成为人的新的需要和能力的源泉,并且实现着生产者之间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合作。
一方面,交往本身就是一种以实践对象为中介的实践活动。在交往中,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进行着物质上、精神上的社会联系和交互作用;并且也正是在这种人与自然的物质生产实践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有可能发生。
另一方面,人们实践活动的产物构成交往的形式和内容。交往作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并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过程之中的,因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社会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则是影响这种运动变化程度的关键因素。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产生自己的世界,改变自身的环境,形成人类交往的特定的形式和内容。同时,这些形式和内容又不断地被产生,被改造。正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视具体实践活动的成果,人们交往的形式和内容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变迁。
社会交往蕴含着实践性原则与社会性原则的统一。从实践性的视角来看,任何一个交往主体要面临的是必须生产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不管对个体主体,还是对群体主体而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生存条件。就是说,人们首先必须从事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生产。正是在这种生产活动中,交往主体才能发生彼此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正是这种共同生活、共同劳动,才使家庭和亲缘结构、经济和政治结构以及在交往过程中逐渐固定下来的语言结构等等多重社会结构逐步形成。
(2)社会交往是人的重要社会活动
第一,人们通过社会交往认识社会。从社会性的视角看,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活动中,通过交往构成社会结构,从而使社会结构获得一种社会存在状态。同时,社会结构在人们新的需要不断产生的情况下,通过在物质生产活动基础上的交往不断得到改造和更替。人也正是通过交往的社会活动来理解社会,了解整个世界及其相互关系,并通过对社会关系的意识生成过程来确证人自身的。
交往侧重于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中所形成的人与他人或主体和主体间的关系。在交往中,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以及群体间所进行的物质的、精神的社会联系或交互作用,本身即是以实践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中介的。因此,交往不仅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内在相关性,也反映了人类在其自身的演进、发展过程中所必然进行的物质、语言、情感、观念等方面的相互联系与作用,因而在逻辑上包含了社会性于自身之中。可见,如果没有同其他人互相沟通、互相理解,也就不可能有人的任何活动。马克思说:“社会性质是整个运动的一般性质;正象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活动和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并且,无论在直接交往或间接交往中,人都是社会的。也就是说,在交往活动中,主体创造社会,社会又制约主体、产生主体。交往是主体社会关系系统的实现。任何一种社会关系必须通过个体间的直接交往表现出来。正因如此,人们需要通过交往来认识社会。
第二,社会交往具有明显的社会性。从交往的根源来看,决定人的行为的内在积极性根源在于人对物质、情感、信息等方面的需要,而需要的满足又以人与其环境,以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作为必要条件。交往是一种真正的人类机能,是个体企求成为社会成员的心理需要。马克思曾从人的本质属性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交往的需要,认为这种需要是人类独有的真正需要。因为人只有在参与社会共同生活并与他人联系的前提下,通过了解和掌握他人的信息,以调整自己的行为,同时,也是向他人展示自己的需要,以此在他人的活动中满足自己的需要,以弥补自身的不足与欠缺。对于任何时代、任何文化背景中的人来说,与人交往的需要是普遍性的和社会性的需要。反之,个人一旦脱离他人、群体和社会,无论是心理方式还是行为方式均会受到极大影响,甚至危及其生存。因此,人不仅与自然相互作用,人与人之间还必须以某种方式联合起来,以使这种相互作用得以进行。
从交往的过程来看,交往作为主体的生存方式,既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也是社会实践活动得以进行的必要形式。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能被排斥在社会历史之外,它总是以生产者相互间的交换活动和共同参与活动的交往形式为基本条件。交往不仅是生产活动赖以进行的必要条件和必然形式,而且从这种活动的结果对人的意义和价值来看,它意味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蕴含着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而这种价值关系又是以人与人的交往关系为中介的。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在本质上反映了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交往方式。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交往所具有的社会属性与人的社会本质是相统一的。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社会关系是社会交往的产物。“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动物间虽然有交往,但是其交往不具有社会性。因此,社会交往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
2.物质性原则与历史性原则相统一
(1)物质性原则是社会交往的首要原则
马克思交往理论所具有的物质性原则和历史性原则的统一,主要表现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交往关系(物质交往),构成人类其他活动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因此,物质性原则是社会交往的首要原则。
物质性原则是社会交往基础性的、本原性的原则。它决定了其他一切交往活动的内容及其形式。马克思把物质生产活动作为考察人类社会交往现象的出发点。因而马克思第一次把交往从内容上划分成两大基本的类别: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在他看来,交往首先是一种物质交往。物质交往所具有的本原性和基础性是由物质生产在人类社会中的人口生产、精神生产中的基础地位决定的。一方面人们在生产他们的生活资料的同时,也在间接地生产他们的物质生活本身;另一方面,物质生产是以个人之间的物质交往为前提的,而物质交往的方式又是由物质生产本身决定的。马克思在考察物质生产、人口生产、生产方式的生产和精神生产这四个方面的最初的历史关系时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历史“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
(2)交往的发展水平与社会历史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一,交往不仅具有物质性,也具有历史继承性。交往方式总是在生产力的不断推动下,与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从而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因此,交往具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具体表现为:
后代人既继承前人的生产力成果,也继承前人的交往形式。这种继承是建立在人们现实生活基础上的。人们的现实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前人积淀下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制约的。因此,交往和交往形式的发展是一种与人类历史发展同步的现象。
由于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人们在继承前人生产力的基础上,为了满足新的需要,不断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根据生产力的发展需要,人们的交往形式必然要做出相适应的调整。这种调整会或迟或早出现,同生产力的发展并不具有绝对的同步性。但是,交往形式调整的总趋势是与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物质交往直接由物质生产所决定,因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物质交往的内容和形式都会发生变化。总的来看,生产力的发展,分工的深化,人的自身素质、能力、需求水平的相应提高,就会使人们的交往范围愈益扩大,交往手段愈益多样化。这时,前人的交往形式也就不断地得到修正,使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愈益完善。
第二,社会交往的物质性和历史性是统一的。社会交往作为人类社会的特有现象,不仅具有物质性,还具有历史性。即在历史的最初阶段和在历史的任何时期,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交往与交往形式构成了人类一切实践活动的现实基础,成为人类历史的真正舞台和起源地。
马克思对人类之初的交往行为和交往关系进行了考察。在马克思看来,原始人类的交往行为和交往关系状况同人的生存本能和自然环境密切相关。
马克思认为,远古时代的人类“没有婚姻和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共同生活和相同的营生(如战争、狩猎、捕鱼);另一方面,则是母亲及其亲生子女之间的骨肉关系”。
蒙昧阶段初期的远古人类所形成的这种交往关系是同人类生存的本能相适应的。因为,那时的人们几乎不存在什么智力能力,也谈不上文化选择。为了生存下来,不得不结成原始群,从事共同的劳动,在原始生产中相互联合,协作一致,对付外在的自然界的威胁。而在血缘家庭之前,人类的性行为是一种杂交行为,是性本能的产物。这种杂乱的性交状态不含任何文化道德因素。并且,面对当时的自然环境,人类不得不迫于生存需要或迁徙或定居,甚至有些地方的原始人类不得不一直在迁移。例如,美洲的土著和欧洲的森林居民,由于地理因素或森林猛兽的袭击,不得不一直过着不安定的生活。“部落刚一住下,就又要自愿地或被迫地迁徙,迁到其他某个地方去再住下。”甚至于人类初生之时,由于环境所允许的生存条件有限,人类不得不依据其生存的团体规模和环境所提供的生存条件确定一个最佳群体关系。人类最初的原始群之所以不得不分成小的集团生活,其原因在于实际需要迫使他们划分成较小的集团以获得食物和相互保护。社会性行为是人类自身本能的延续。
可见,交往作为整个社会关系系统的实现,是由生产和需要的水平决定的。它的发展与人类历史的发展同步,具有历史性。
交往是个体的经验存在方式。随着交往方式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的范围、手段、环节等将从狭隘、单一走向广泛、复杂和更高层次的方向。如果离开物质性而谈论交往的历史性,交往就成为人们头脑中主观臆想的东西,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也就无任何规律性可言。如果离开历史性而谈论交往的物质性,交往就成为纯粹的为了满足动物有机体的生命存在和性的动物性诱惑的原始行为。
3.价值性原则与科学性原则相统一
(1)价值性原则是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的基本原则
第一,价值的运行过程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矛盾运动。价值是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从社会历史的角度来看,价值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及其扬弃。价值过程是一个完整的实践过程。生产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产生对象化和对象扬弃的价值运动。对象化是人的本质力量从主体活动的形态转化为客体对象的形态,是主体创造价值的过程。对象的扬弃是客体为主体所获得、占有、享用以及使用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过程,是客体价值的实现,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立和生成。可见,价值的运行过程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矛盾运动的过程。
第二,社会交往是主客体价值实现的中介。交往在价值运行过程中起着重大作用。人们只有在交往中才能发现客体的属性,才能认识主体的需要以及客体属性与主体需要的关系;只有以交往为前提,才能在生产活动中创造价值;只有以交往为中介,才能实现客体价值。马克思说:“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在生产中,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为物质客体,这是主体客体化;在消费中,物质客体转化为主体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养料,生成人的本质力量,这是客体主体化。在生产和消费中,交往起中介作用。生产者在生产中创造物质产品,只有通过交往才能分配给生产者一定的份额,并通过交换使个体获得所需的产品。经过一系列交往,主体才能占有对象,进行消费。因此,交往是生产和消费的中介,是价值生成和消费的中介。离开交往,价值就无法生成也无法实现。对于人化自然物质价值来说,交往是价值的基础。
马克思交往理论的价值归宿是人的本质的实现途径。现实的人的自由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题,也是马克思交往理论的主题。马克思交往理论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的交往形式下人的价值实现的问题。
在以人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交往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中,交往以自然发生的共同体为媒介,人本身“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所以人本身的生产就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客观价值取向。
在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交往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中,交往是以物的交换为媒介的,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财富即交换价值表现为生产的目的。这样,这一社会形态中人的价值就表现为对某一社会形态中人的价值的否定。人的价值不再表现为目的,而是表现为手段,从而造成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价值关系异化。
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交往理论所确立的价值原则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因此“只有在这个阶段上,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又是同各个人向完全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同样,劳动向自主活动的转化,同过去受制约的交往向个人本身的交往的转化,也是相互适应的”。
(2)价值性原则与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的科学性相一致
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所确立的价值性原则是建立在其社会交往理论的科学性之上的。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社会交往的主体是“现实的个人”,而不是主观臆想的抽象的人或纯粹生物学意义上的人。马克思说:“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
第二,社会交往离不开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马克思交往理论所考察的社会交往现象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如果离开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来谈论社会,那么社会就会变得神秘,让人不可捉摸。马克思说:“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经验的观察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而不应当带有任何神秘和思辨的色彩。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
第三,在社会交往中,人的价值得以实现。马克思交往理论把对人的价值考察放置到生产方式的性质和交往活动的结构之中,在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中展现人的价值的发生发展过程,从人的价值的实际发生的状态来把握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人的价值的应然状态。
三、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基本内容
人类社会的历史既是生产发展的历史,又是交往的历史。物质生产实践和社会关系的确立都需要人与人的交往。人类社会是一个辩证的有机整体,这一有机整体是通过实践活动与交往活动的共同促进而发展的。交往促成了社会中不同主体之间的有机联系,实现了不同结构之间的有机统一,进而使人类社会呈现出不断发展的过程。人们在物质生产实践中,不断地进行人与人的交往,促进了物质资料的生产。社会关系的确立更需要人与人的密切交往。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人类交往的过程史。随着时代的发展,交往不断发展。社会交往由古代的原始、自发、狭隘的交往联系发展为范围覆盖全球,跨越时空间隔的各种类型的经济交往、政治交往、精神交往、网上交往等。人类的交往活动发生了从本质到类型,从形态到作用的重大深刻变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观的基本内容具体体现在:
(一)指出了社会交往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生产关系就是交往关系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指出:“commerce,verkehr(商业,交往),échange,exchange,austausch(交换)等等。所有这些字眼既意味着商业关系,也意味着作为个人自身的特性和相互关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交往意味着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交往关系。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除了使用“交往”这个概念外,还明确使用了“交往关系”“交往形式”以及“交往方式”这几个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交往关系是指人们在交往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不仅仅局限于生产关系中。在马克思的著作里,有时也用“交往形式”“交往方式”来表述这种关系。当然,我们现在一般讲的交往形式和交往方式,是指人们进行交往的形式和方式,包括人的交往是“怎么样”和“如何做”两层意思。在马克思的著作里,有时也在这个含义上使用交往形式和交往方式概念。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说,“战争本身还是一种通常的交往形式”。这里的“交往形式”显然就是指的交往的形式和方式。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既用“生产关系”范畴又用“交往关系”范畴,既把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联系起来论述,也单独谈论生产关系,单独谈论交往关系。生产要归结于人们的交往活动,在人的交往关系之外,不会有生产关系的存在。所以说到底,生产关系也是一种交往关系,只不过生产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交往关系,它决定其他一切交往关系。
2.交往既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社会实践活动
承认交往是一种关系,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不能仅仅把交往归结为交往关系,因为如果不同时把交往看作为一种活动,交往关系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可以说,任何交往关系都是交往活动的产物,并随着交往活动的发展而改变。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使用的“交往”这一概念,不仅是指一种关系,也是指一种活动。马克思说道:“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的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生命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这里讲的自然关系,指的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而社会关系,指的是人与人的相互作用关系。人为了使其同自然界的关系对象化并取得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对象化结果,就必须以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即“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为现实条件,而“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又直接实现在个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中。通过个人彼此间的交往,人们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并互相交换其活动,这才形成一定的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才有了人们与自然界的关系和现实物质生产活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在很多地方都是在交往活动意义上来使用交往概念的,如“随着美洲和东印度航线的发现,交往扩大了”等等。这样看来,交往范畴在马克思那里,一方面指的是人们之间的交往活动,另一方面指的是人们之间的交往关系。可以说,交往活动是交往的动态表现,交往关系则是交往的静态表现。
(二)提出了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
人是交往性的存在。理解交往的本质必须首先理解人的本质。有关人的本质的理解,马克思主义之前的思想家们,基本上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去认识人,未能真正把握人的个体属性,特别是人的社会性。马克思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上,通过对人类活动和交往实践的历史考察,第一次揭示了“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
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正是在人的交往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正是由于人的交往活动,才构成了社会。这样的交往是人之为人的根据,也是人的社会性的根据。这就表明,人的活动并不是孤立的,人不能离开社会及与之交往的个人和群体。交往是社会关系的生成途径,社会关系是交往确立的前提。人存在于关系之中或人在关系中存在,表明人也就生活在交往中。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交往是人的本质的内在要求,交往的本质就是人的社会存在方式这一结论。
(三)划分了社会交往的基本类型
1.按照物质世界的基本划分,社会交往被划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两大类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曾把人类的交往类型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并且具体阐述了物质交往与精神交往的关系。物质交往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中人们相互间所实现的物质、能量上的交换,它是其他一切交往的基础。精神交往是指人们之间为了交换和传播精神产品而进行的包括思想、文化、情感等方面内容的沟通和交流。马克思指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可见,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相互联系。物质交往决定精神交往,精神交往是物质交往的直接产物。
2.根据社会生活的具体领域与物质生活联系的密切程度划分,社会交往被划分为经济交往、政治交往和思想文化交往三大部分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马克思曾把人类的交往类型划分为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这两种类型。可以说,人类的一切交往都可以归属到这两种基本的交往类型中去。同时,按照社会生活的具体领域及与物质生产联系的密切程度,我们又可以把人类交往的类型划分为经济交往、政治交往与思想文化交往。
(1)经济交往
经济交往是与生产劳动联系最紧密的社会交往。其他的社会交往形式都在这种交往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并受它的制约。经济交往包括以下三个层次:
一是以生产工具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能力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工具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出现的,他之所以能够使用和支配工具,是因为他具有劳动能力(包括人的智能和体能)。因此在这种交往中,人与人进行物质交往的实际内容是因使用和支配工具所发生的劳动能力之间的交往。生产工具的性能和劳动者技能的变化,决定着劳动能力交往方式的变更。
二是以劳动产品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需要交往。在这种交往关系中,个人是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和交换者出现的。作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个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劳动产品进行交换。而他之所以成为交换者,是因为分工把他的劳动产品变为个别的劳动产品,生产力的发展又使他的需要成为社会需要。这种交往的社会条件是劳动产品的所有权。而人与人交往的实际内容则是因占有和交换劳动产品而发生的社会需要之间的交往。劳动产品的存在形态的变化决定社会需要交往方式的变化。
三是以生产要素为中介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往。生产要素是指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其中生产资料是以往劳动的结果,是凝固化、物态化了的人类劳动,马克思称之为“死劳动”。劳动者是从事现实劳动活动的人,因而被马克思称为“活劳动”。“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结合形式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生产资料和劳动者所发生的人与人的劳动交往形式的变化,就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演变。在经济交往的以上三个层次中,以生产要素为中介的劳动交往居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
(2)政治交往
政治交往是在一定的生产力和经济交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并由生产力和经济交往关系所决定的社会交往。政治交往是经济利益、经济交往的集中表现,是为了维护和争取经济利益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政治权力不过是用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手段。活跃于社会交往的政治层面上的是各个具有共同的或相同的利益的社会集团及其政治代表人物。人们在这种交往中所谋求的是某种具有根本性或整体性的利益的政治保证,因而政治交往必然会在比经济交往更为广泛的范围内进行,以至形成整个民族、国家范围内的统一行动。
(3)思想文化交往
思想文化交往是人与人之间以人类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过程中所获得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以及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为中介而进行的交往。人类在长期的生产与生活过程中所获得的自然知识、社会知识以及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通过思想文化交往而得以传播和共享。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也在思想文化交往中形成一种心理的契合与沟通,从而感受到一种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思想文化交往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直接的生产过程和经济利益关系,往往把目标放置于较为普遍的、恒久的事物之上。
3.根据交往的实现方式和途径,社会交往被划分为直接交往与间接交往、个体交往与群体交往、内部交往与外部交往、和平交往与非和平交往等多种类型
直接交往就是交往主体直接同其他主体进行往来的社会活动。间接交往就是通过若干中介环节同他人或群体进行联系的社会活动。根据交往主体间的出场数量,社会交往可分为个体交往与群体交往。个体交往就是个体对个体的相互联系与活动。群体交往就是指社会群体间的相互交流与活动。根据社会群体的归属特点,社会交往可分为内部交往与外部交往。根据交往使用的方式和手段,社会交往也可分为和平交往与非和平交往等。
(四)阐明了社会交往与人的发展的关系
1.社会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
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社会交往才使人成为社会性的人。社会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或者说,人是交往性的存在。认识到人是交往性的存在,是对传统的“人”的认识的彻底突破。马克思在阐述唯物史观时是以“个人”为出发点的,但他指的个人不是那种脱离集体、群体生活的单个人。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存在物,社会正是在人的交往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
马克思认为,正是由于个人的交往活动,才构成了社会,这样交往就成为人之为人的根据,成为人的社会性的根据。人的社会性表明人的活动不是孤立的,人不能离开社会及与其交往的群体和个人。“个人是社会存在物。因此,他的生命表现,即使不采取共同的、同其他人一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一个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物,同样的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主体的自为存在,正如他在现实中既作为社会存在的直观和现实享受而存在,又作为人的生命表现的总体而存在一样。”这一系列观点说明,每一个人既是一个具体特定的个体,又是社会的、类的本质的承担者。个人和社会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之中,而交往是人的存在方式。
2.社会交往的发展促进人的发展
人们社会交往的程度,决定了人的发展程度。人的发展,离开人的社会交往是不可能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即在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中,这种发展正是取决于个人间的联系,而这种个人间的联系则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即经济前提,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要的团结一致以及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的个人的共同活动方式。”尽管马克思在著作中并未系统地阐述交往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但从他的有关论述看,很明显,他是非常重视交往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的。
3.社会交往的发展使人的发展表现为一个动态发展过程
一方面,交往性质的变化使得人的发展由不自由变为自由。在私有制社会中,个人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自然的或政治的共同体成员,作为阶级的成员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由此形成的共同体是“冒充的共同体”“虚假的共同体”。马克思说:“没有共同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而在冒充的、虚假的共同体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与此相反,在控制了自己的生存条件和交往条件的共产主义“自由人联合体”那里,“各个人都是作为个人参加的。它是各个人的这样一种联合(自然是以当时发达的生产力为前提的),这种联合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这种“自由人联合体”才是“真正的共同体”,“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这时的社会关系不再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而是建立在人们的共同控制之下。人们将在自由、丰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获得全面的发展,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
4.社会交往范围的变化使人的发展由片面走向全面
马克思指出,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人们的交往只能在一定的地域内进行,这种地域的局限性也决定了人的发展的片面性。要克服这样的局限,交往必须冲破地域性的限制,扩大范围。一个人的全部特性“怎样发展为多方面的或是地方性的,它们超越地方的局限性还是仍然受地方局限性的拘束,这并不决定于施蒂纳,而是决定于世界交往的发展,决定于他和他所生活的地区在这种交往中所处的地位”。只有成为世界历史性的个人,才有可能成为全面发展的人。在这个意义上,“各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也就是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的各个人的存在”。“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只有人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并通过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共产主义革命,克服在私有制条件下世界历史对于各个人的异己性质,“单个人才能摆脱种种民族局限和地域局限而同整个世界的生产(也同精神的生产)发生实际联系,才能获得利用全球的这种全面的生产(人们的创造)的能力”。人的社会交往只有达到了世界性的普遍交往的程度,狭隘的地域性的个人的存在也才能为世界历史性的真正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人的发展才能从片面走向全面。
$第三节 社会交往理论对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培养的指导意义
一、当代中国社会交往理论研究概述
(一)研究概况
马克思主义交往理论既是当代中国社会交往理论研究的根本指导思想,又是研究的主要内容。围绕马克思主义的交往理论,国内学术界对社会交往问题的研究,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当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交往范畴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社会交往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随着全球化形势的出现,马克思交往理论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在这一时期,对社会交往实践、交往实践观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如叶险明的《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与现时代》、栾文莲的《交往与市场——马克思交往理论研究》、丰子义和杨学功的《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与全球化》、贺金瑞的《全球化与交往实践》、任平的《走向交往实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交往实践观的历史视域与当代意义》、姚纪纲的《交往的世界——当代交往理论探索》、王武召的《社会交往论》等。特别是王武召的《社会交往论》对社会交往的本质、社会交往的系统、社会交往的功能、社会交往的历史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研究。
90年代后期,随着学术界对马克思交往理论的挖掘,对社会交往本身的研究不断深入,从社会交往的视角来探讨人的发展问题的论述越来越多,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丁立群的《交往、实践与人的全面发展》、刘奔的《交往与文化》、林剑的《论人的社会交往与人的本质和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郑召利和杨林林的《生产、交往与人的发展》等。这一系列成果,主要表现为从社会交往形式的历史演进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角度探讨人的发展问题的理论。
在研究的过程中,有代表性的观点,即“关系说”和“活动说”观点逐步形成。
丁立群、王玉恒等学者主张“关系说”,他们提出了以“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交往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
江丹林、刘奔等学者则主张“活动说”,他们提出了以“交往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个人、阶级、社会集团、国家之间互相往来、相互作用、彼此联系的活动”为代表的观点。他们认为:“所谓交往,是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现实的个人、阶级、社会集团、国家之间互相往来、相互作用、彼此联系的活动。”“交往是个体之间、共同体之间交换其活动从而交换其能力和力量的活动过程,是个体之间、共同体之间(或主体之间)以一定的自然物质或物质、精神产品为手段的互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是个人活动转化为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
(二)主要观点
以上这一系列研究初步形成了中国当代社会交往理论的主要观点:
1.社会交往首先是一种关系
社会交往是一种关系。社会交往就必然会涉及主体与主体、主体与客体、客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如果没有它们之间的联系,交往便不能建立。在社会交往中,无论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都是不可或缺的。
2.社会交往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和存在形式
仅仅把社会交往归结为交往关系,就不可能说明社会交往的真实含义。因为任何关系的确立必然会涉及多方面的事宜,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和系统。置身于系统中,缺乏实践活动,社会交往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可以说,任何社会交往关系都是社会交往活动的产物,并随着社会交往活动的发展而改变。
社会交往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和存在形式,是人们之间的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所展开的社会关系的统一,也是人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统一。社会交往从静态上看,它使人们之间的种种交往关系状态得以形成,是人的社会化的根源和动力所在;从动态上看,它表现为人的各种交往实践活动。因此,社会交往既是一种关系性范畴,也是一种活动性范畴,是关系性与活动性的有机统一。
3.社会交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交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观点从理论上阐明了社会交往作为与生产、生产力、社会关系等密切相关的范畴,对人的全面发展究竟起到什么作用。对这一观点的认同,使我们能够重视社会交往在人的发展,特别是大学生的发展中的作用,重视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交往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人的发展的影响巨大。为促进我国现阶段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重视人的交往,克服现实社会中制约人的交往的问题,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人类的社会交往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对人的发展究竟有何影响,我们需要从理论上做出回答。从社会交往的视角认识全球化的实质以及全球化对人的发展的影响成为社会交往理论研究的新课题。
以上观点是对马克思交往理论基本观点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指出:“生命的生产,无论是通过劳动而达到自己生命的生产,或是通过生育而达到的他人的生产,就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至于这种活动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而进行,则是无关紧要的。”这里的自然关系指的是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关系,既有关系的意义也包含活动的意义。而社会关系讲的是人与人的交往活动过程中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样也包含着关系和活动的意义。以上观点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对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社会交往理论和实践促进大学生的发展
大学生告别中学时代,告别养育自己的父母,告别自己热爱、熟悉的一切,手捧大学录取通知书,进入了向往已久的心中的“圣地”——大学校园。经过报到、体检、交费、整理行李、铺床等之后,大学生们终于有时间来审视周围的一切。他们发现,大学生活既陌生又新鲜,既清新又茫然;进而意识到,良好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心态,正是自己从小到大追逐好成绩而忽略或者欠缺的东西。这种因缺乏社会交往能力而产生的问题,在大学生中较为普遍。
(一)当前大学生社会交往的状况迫切需要社会交往理论的指导
1.大学生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社会交往能力不强
当前大学生社会交往状况的个案调查,说明了这一问题。
武汉大学在2000年进行了一次题为“社会究竟需要什么人才”的用人市场调查。校方选派了1000名高年级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对用人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访问式调查。运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除西藏、台湾、香港和澳门之外的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1637个被调查单位。调查地域被划分为东部沿海、中部、西部、京津沪地区。被调查单位包括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及各种性质与规模的单位(如企业中的国有、民营、三资、外资企业及大、中、小型企业)。
来自用人单位的信息表明,当代大学生有优势,有不足。尤其是当代大学生敬业精神、学术视野、处理人际关系能力等“相对不足”,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绝对不足”。在“为人处世”方面,大学毕业生在“文明修养”(63.2分)、“身体素质”(63.4分)、“处理人际关系能力”(64.2分)、“合作精神”(63分),特别是“心理素质”(59.2分)和“自知之明”(54.8分)等方面不为社会所完全认可。
在能力方面,用人市场对当代大学毕业生的“创新能力”(57.8分)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科研能力”(55.4分)、“写作能力”(55.4分)、“计算机使用能力”(64.4分),还有“外语水平”(60.8分)与“语言表达能力”(62.4分)等表现出明显的不满意。而且,用人单位对当代大学生最不满意的10项内容中,摆在第一位的是“自知之明”(19.1%)。
用人单位看重的11项人才能力中,与人际交往相关的就有“人际交往能力”(27.6%)、“口头表达能力”(42.3%)、“文字表达能力”(36%)等3项。
这个调查结果充分反映了人际交往能力在人才能力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反映出大学生“文明修养”“合作精神”等方面的不足,反映了市场对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与之相关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不满意。
内江师范学院针对大学生社会交往状况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人际交往的态度”是,21.4%的人表示“喜欢交往”,52%的人表示“愿意提高自己的交往技巧”,19.7%的人表示“不想花太多时间在交往上”,6.9%的人表示“厌倦”。可见大多数学生对人际交往的需求是强烈的,而且愿意不断提高自己的交往技巧,但也有极少数学生对人际交往表现出冷漠、厌倦,这实际上是青年大学生孤僻、孤傲、闭锁心理在人际交往中的直接反映。
对“进校以来你和同学相处得怎样”的回答是:“很融洽”占20.9%,“较融洽”占57%,“一般”占21.9%,“不融洽”仅占0.2%。对“你认为你所居住的寝室气氛”的描述是:“融洽和睦”占31%,“较融洽”占56.5%,“较为紧张”占6.5%,“沉闷冷漠”占5.7%。
这表明学生对自己人际关系的状况基本能够作出比较正确的评断。大多数学生能够与同学和睦相处,但就广泛的同学关系与本宿舍同学关系而言,前者明显好于后者,说明不少学生对集体生活还不太适应,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社会人际关系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共同面临的问题。
“当你和同学发生矛盾时,你一般会采取的行为”是:“主动化解矛盾”者占55.8%,“他不理我,我就不理他”者占33.85%,“意气用事”者占9.6%,“记恨在心”者占16%。这表明,大多数学生都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但是由于青年学生尚处在情绪、情感发展的高峰期,自我控制、自我调适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当他们在与同学的交往中发生矛盾冲突时,往往容易表现为冲动或一味任性,不作妥协与让步,或意气用事,或记恨在心,采取一些过激行为。这说明不少大学生在交往中还难以处理好情绪与理智的关系。
在回答“别人已经休息后,如果你认为需要的话,仍然会打开没有耳塞的收音机吗”的设问时,表示“肯定不会”者占58%,“一般不会”者占30.2%,“可能会”者占8.9%,“要打开”者占2.8%。尽管不少学生能够在交往中做到关心、理解、尊重、帮助他人,但在学生中以自我为重,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对己宽对他人严,自私狭隘等思想行为仍相当突出。这正是当代大学生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一大障碍。
由此,我们了解到,大多数学生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且愿意与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但有的学生缺少相应的交往技巧,有的学生则是以自我为中心,表现出狭隘、孤僻、孤傲、闭锁的心理特征,缺少对他人的理解、尊重与宽容。因此,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社会交往理论的指导下,注重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使其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才。
2.大学生社会交往中出现的不良现象不容忽视
在大学生中,有很多优秀者;在社会交往中,也有很多优秀的道德典范和行为楷模。这是当代大学生的主流。但是,在大学生社会交往中存在的不良现象不容忽视。当代大学生生活在一个相对自由的社会中,社会已经不能随意地要求他们相信什么不相信什么,他们可以用自己的眼睛去看世界,用自己的经历去了解社会。尽管他们生活在现代社会里,可国家、社会、集体的观念在一部分大学生的脑海里已变得非常淡薄,取而代之的是强烈的个体意识和个人价值实现,这就难免有丑陋的东西表现出来。认识这些现象,可以使大学生更清楚地认识自我,反思自我,以便更好地完善自我,在社会交往中更好地把握自我。
在《某些丑陋的大学生》一书中,台湾学者三墨先生对大学生的“丑陋”陈录如下:
“那么到底什么样子的行为是称得上丑陋呢?
第一种是冷漠型的,除了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之外,其他大至国际形势小至校园活动一概‘不关我的事’。
第二种是缺德型的,偷、骗、赌、赖……什么小坏事都干得出来,而且绝对编得出一套理由为自己辩护。
第三种是鬼混型的,书是绝不好好念的,纯粹是逃课一路逃到毕业。
第四种是欺诈型的,使尽各种手段拿分数,有足够资格获得‘诺贝尔作弊奖’!
第五种是玩乐型的,反正有学校鼓励、家长纵容、同学热心参与,只要有钱,永远都可以玩得天昏地暗。
第六种是放荡型的,大学生当然要开放一点,超友谊何妨,同居也没关系,反正打胎又花不了多少钱……
第七种是虚无型的,沉沦在个体户的深渊之中,既得不到快乐又无法自拔,像行尸走肉一样毫无人生的目标。
第八种是自毁型的,根本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或是想要什么却偏又得不到,只有毁灭自己来‘报答’世界。”
大陆的大学管理制度尤其是学生管理制度,比台湾的管理制度严格,有一些问题不像三墨先生所描述的那样严重,但这提纲挈领的八种现象在我们的校园中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学生形象急剧滑坡是显而易见的事。
“有文化,没有教养”,这是一位大学校长曾对我们大学校园里许多不文明的现象痛心的评价。他说,他走访过欧美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大学,给他印象最深的就是无论在哪个大学校园,他们的学生都给人们一种有良好的教养的感觉,而我们的学生你不能说他没有文化,但却缺乏教养。
一位大学生在考取研究生后曾投书《中国青年报》,痛心地诉说他看到的这些怪现象:“在大学里,我看到了那种与大学生形象不相称的行为,在楼道里练排球,打碎了灯罩,一笑了之,扬长而去;忘了带钥匙,崭新的门抬脚就踹;宿舍楼里的电话不知得罪了谁,话筒被砸了个稀巴烂,只剩‘半条残肢’,拖着小尾巴似的断线……”
一位教师也这样气愤地写道:“每当我从学校转一圈回到办公室,不知怎的,肚子总是气鼓鼓的。一些现象,真有点令人费解。比如说吧,教学楼雪白的墙上,留下了一串串脚印,有的直,有的弯,有的高,有的低,好像同学们在比赛谁的韧带软,谁的腿抬得高。在学生的生活区,‘新鲜事儿’更是比比皆是。水房里,明明写着不许乱泼乱倒,可堂堂的大学生如同目不识丁的人一样,我行我素。学校三令五申不许私装电器,但楼内的保险丝常常因电炉的使用而烧断。宿舍里,水壶空空却无人打水,实在渴得受不了,便去别处求人‘行行好’。老师去到宿舍,有些学生连打个招呼、给老师让座这种起码的礼貌都不懂。更有甚者,午休时吹拉弹唱,大声喧闹;晚休时打扑克、放录音、跳舞,直闹到深夜,四邻不安,众人受害。”
我们会发现周围有些同学是那么“自私”,那么冷漠,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只结交对自己有用的人,还学会想方设法去讨好老师与领导。他们交友也有原则,平时在一块吃、喝、玩、乐,怎么都行,一旦有了利益冲突,那么很可能翻脸不认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处世准则,使不少大学生把一颗质朴、善良、坦诚的心给包裹了起来,只留下了对他人的防范、戒备、警惕。
大学生的人际交往就变成如一些同学所说的那样:大学同学的感情往往不如高中、初中同学间的感情那么深厚和真挚。现在的大学生绝大多数的生活理念和动机都完全是建立在“个人”与“自我”的基础之上的。在这种“个人第一”“自我第一”思想的作用下,他们为人处世的方式和人际交往的准则,当然都是以自身的利益为进退的。平常的生活中,他们想到的只是自己的得失,很少体察和体谅周围人的感受。同学间的理解与关心少了,取而代之的却是戒备与嫉妒。“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是一些大学生思想与行为的真实写照。
以上这些,尽管是大学生“丑陋”的一面,但都是一些大学生社会交往状态的真实写照。我们应当提高对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培养的重要性的认识,用马克思的社会交往理论及当代我国社会交往理论研究的成果指导大学生的社会交往实践,帮助他们形成和谐协调的社会人际关系,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社会交往理论对大学生的人生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马克思曾经说过,交往是人类的必然伴侣。交往使人类产生了语言,发展了思维,启迪了智慧;交往使人们结成了一定关系,共同从事物质生产与交流,进而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交往使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认识、理解、合作,进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人的一生几乎都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度过的,交往使人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成家立业。积极的社会交往有助于人的个性形成和社会适应;消极的社会交往会导致心理冲突、人格变异,阻碍其适应社会,影响其人格发展。
人是社会的人,是社会的主体。社会交往是人们的一种本质需要。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包含五个层次:第一级需要为生理需要,这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包括食物、睡眠、性欲等等;第二级需要为安全的需要,如对个人前途、安全、保障自身的地位等的需要;第三级需要是社会交往的需要,即指个人归属于某一团体的需要,包括对参与团体活动、社会交往的需要,以及对友谊、爱情的需要等等;第四级需要是自尊的需要;第五级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指发展自己的个性,实现个人潜力的需要。
大学生是人群中的特殊群体,他们和其他人一样,有对社会交往的本质需要。如果他们对交往和友谊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他们就会感到异常孤独、寂寞、痛苦,轻则影响心境情绪和身体健康,重则失去生活的意义和勇气。社会交往具有沟通信息,交往情感,协调行为,提高人际知觉准确性的作用,对大学生个体成长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1.社会交往有利于大学生实现社会化,促进自我完善
从自然人到社会人,这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历程。当一个新生儿从母体中呱呱坠地时,他有衣食的需求,而无获取衣食的能力,犹如一个无能为力的小动物,因此,他只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即一个自然人。只有在亲人们的帮助下,在一定的社会环境的作用下,在社会交往中,他才有可能成为社会意义上的人。每个人的听、说、读、写的能力不是天生的,都是在人际交往中学会的。人的行为和思想的形成、发展,社会信息的获得,都不可能离开人际交往。从一个自然人到社会人,从一个一无所知的人到一个能思想,具有一定行为能力,并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准则的人,这个过程就是人的社会化。换言之,社会化就是把人这样的动物变成社会成员,变成社会整体中的一个和谐的细胞的过程。社会化是一个漫长而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社会思想、观念、意识急剧变化的时代,人的社会化更是贯穿个体始终的过程,是人终身都不可忽略的问题,否则个体将会成为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
成长为完全的人需要社会交往,人的社会化必须也只有在社会交往中才能得以进行和实现。随着人的成长,交往范围的扩大,交往内容的逐步深化,交往形式的日趋多样,人的社会化水平也不断提高。如果一个人长期不能与人交往,不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将失去或不可能拥有作为人的品质和人性,更不可能实现人的社会化。
人生不同的时期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化课题和人际交往的内容。大学生正处于青年中期向成年期转变的阶段,处于走向成熟而又未真正成熟的阶段,也正处于社会化的初步形成阶段。这个时期,大学生的交往性质和交往水平,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社会化水平。
科学研究表明,人的成熟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第一,身体的长成,以个体生理成熟,特别是性成熟为标志;第二,心理发展完善,以个体的成熟稳定,主要是自我意识完善为标志;第三,社会化程度提高,以个体对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角色,以及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为标志。三个条件达到成熟的水平,则形成完整的人格。
大学生的社会化的主要内容就是:掌握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的生活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与社会关系有关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确立生活目标,培养社会角色,明确社会责任。大学生活就是大学生逐渐走向成熟,走向独立,进行社会化的重要历程。
一个人的成长不仅与身心发展水平有关,而且取决于社会化的程度。而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又取决于个体的社会交往、实践活动。
大学生社会化的成熟是以个体对自身在社会中所处的角色以及所担负的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为标志的。大学生要使自身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就必须进行人际交往,在人际交往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使自己成为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
2.社会交往有利于完善大学生的自我认识,促进自我发展
歌德说过,人只有在人们之间才能认识自己。人对自己的认识总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来完成的,总是需要通过与他人进行比较,把自己的形象反射出来而加以认识。离开了交往对象或供比较的对象,人就失去了衡量自己的尺子和明鉴自己的镜子。
与人交往,能使我们从别人的个性中找到与自己的相似之处,发现别人身上好或不好的东西,以人为镜,调整和改进自己,从而完善自我。
(1)认识自我是社会交往的直接前提
自我认知决定了你对人的判断、反应、交往方式及选择朋友的标准等等。自我认知能力强的人,能够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很快地作出判断和反应,并在其中自由穿梭,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魅力。比如一起入校的大学生,在一段时间之后,在人际交往上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异,有的已经游刃有余,有的则尚未跨出与寝室同学交往的圈子。
(2)认识自我是社会认知的重要环节
社交认知是指个体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对人或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观察和判断过程。它包括对他人认知、自我认知和人际认知三个方面。在交往过程中,交往双方相互接触和相互了解是人们交往的起点和基础。交往主体不仅要对交往客体的外貌、表情、言行等进行观察,判断其心理状态和个性特征,从而形成对交往客体的知觉印象,同时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特征进行观察和判断。自我认知就是个体在社交活动中自己对自己的行为特征进行观察和判断的过程。常言道,认识别人容易,认识自己最难。客观、正确的自我认知必须在社会实践中完成。
自我认知过程是个社会比较的过程。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个成员,他的思想、行为、表现是否符合社会的要求,能否通过实践的检验,这不仅取决于社会对他评判的过程,也取决于个体对自我认知的过程。个体在自我认知中,通过与社会常模和规范的比较,通过与多数人的行为的对比,觉察到自己能力的大小、品行的优劣、行为的得失,从而对自己产生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他人的评价是自我认知的一面镜子。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正确对待他人评价,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而改之”,是自我认知的主要途径,也是取得进步的前提。
自我认知是自我比较的过程。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自我意识,对自己的现在和未来产生自我期望。为了实现自我理想就需要不断进行现实自我和理想自我的比较、分析,不断以此了解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差距,不断对自己提出要求,最终实现自我理想。
3.社会交往有利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促进人格完善
20世纪末,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对人的身心健康制定了新的标准。它包括肌体和精神的健康状态,其中精神健康的标准为:良好的个性,良好的处世能力,良好的人际关系。这个标准中的处世能力和人际关系是社会交往的重要内容。良好个性的形成也与人际交往有着密切的关系。这表明人的全面发展的标准已经包括社会交往能力的发展。
美国劳工部公布了美国青年2000年能力要求的五个方面,即“分配资源、人际关系、信息、系统、技术”。其中社会人际关系作为能力要求排在第二位。它要求青年要有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知晓如何作为群体的成员参与活动,为他人服务,并善于协商等。
人的健康是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的辩证统一,这是现代健康的根本性标志。心理健康是一种持续的、积极的心理状态,是大学生必备的素质之一,也是大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重要条件和保证。
但是心理健康不是人生来俱有的,它是随着人的生理发展、社会化程度和人际交往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和提高的。心理健康不是一种固定的状态,它需要不断调适、不断变化、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的重要阶段——青春期阶段,这个阶段是心理矛盾、冲突和需要最多、最剧烈的阶段,如孤独感、自卑感、归宿感、认同感、友谊、爱情、成才等。要保护心理健康,就必须不断调适心理矛盾和冲突,不断满足心理需要,而良好的人际交往、和谐的人际关系正是大学生保持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在良好的交往中,大学生可以获得他人的信任、尊重、理解和认同,建立真诚的友谊和爱情,从而减少或消除孤独感。通过交往与他人建立起平等、融洽的人际关系,大学生才能进一步认识自我,完善个性,健全人格,从而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升华,体会到人生的快乐和幸福。
由此可见,不断提高大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有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及人格完善。
4.社会交往有利于大学生获取新信息,促进全面发展
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社会,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也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这是一个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并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及消费上的时代。这个时代必然对人才有着更新更高的要求。新时代的人才不但要善于学习新知识,还要善于获取新信息,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更好地成才。
大学生的成长,一方面需要大量的书本知识信息作积淀,另一方面需要大量新信息来充实自己。从大学生强烈的求知欲、好奇心,善于获得新知识、新信息的角度讲,每个大学生本身就是一个小型的信息库,一个信息源。
大学生在交往、沟通的过程中,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传递、接受着来自不同载体的知识和信息。信息含量高、传输快已成为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的一个新特点。因此,大学生在交往中应很好地利用和把握这一特点,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丰富自己的人文内涵,相互学习,相互补充,使自己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才。
参加工作后的大学毕业生,对在大学期间培养社会交往能力对人生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深刻的感悟,这进一步说明了用社会交往理论指导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学院,曾任IBM中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的周晶认为,“多交朋友是一种储蓄”。她认为在大学时代应做的几件事是:
“首先,如果我有机会再回到大学的话,我希望能多交点朋友。我来到IBM公司后最大的收获就是懂得了一个道理:要想让自己将来有所成功,是需要别人帮忙的,但在需要别人帮助之前得先去帮助别人,先去积累这方面的财富,然后才能支取。先储存后支取,这个很重要。所以我会交更多的朋友,认识更多的人,我觉得这个是我最想做的,但可能没有机会了。
“第二,我会有意识地多做一些事情,比如说参加学生会的工作或者学校中的一些公共活动等等。我在大学的时候被选到学生会,但我一直是比较我行我素的,而且学生会的那些事情我根本就不想去做,后来他们就把我给开了。但我本来是管生活和文体的,一到搞文体活动的时候,他们还让我去管,不是学生会的也没关系,即使他们已经把我开了,我也照样去做。我觉得学生会其实挺锻炼一个人的能力的,只要你好好去做。
“第三,我会好好地培养EQ。我觉得现在大学生的EQ已经很高了。现在的大学生很活跃,也很积极参与社会,不完全是读书。……我觉得现在的大学生在基础知识学好的同时,一定要看看外面社会的发展。
“第四,提高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我本身是学英语的,这对于我进IBM也很有帮助。……因为一个人的能力需要通过沟通表现出来,如果连话都讲不清楚,又怎能表现你的能力?……我原来说话特别直,后来我发展效果特别不好,这是沟通方式问题,因为你伤害别人,别人肯定不愿意帮助你。我做业务代表的时候,我的系统工程师都不愿意跟我配合,性子太直嘛。后来我自己也是慢慢地有点长进,这跟年纪大了可能也有关系,我现在还是很直,但是我会先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所以说尊重别人很重要。在大学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一定要有意识地多锻炼自己的这些能力。这样当你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你会发现你的成功是很容易的。
“第五,抓住各种有利于自己发展的机会。……我觉得一个人的一生有很多机会可把握,如果能从大学就开始培养这方面的意识,将来一定是很有用的。
“第六,我还想出去旅游一下。上大学的时候很穷,即使想过出去旅游,也是很难实现的。……我觉得我还是会找机会多出去旅游一下,这样能得到很多收获。”
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培养是高校人才培养中十分重要的内容。我们要在马克思社会交往理论的指导下,在我国社会交往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社会交往理论的合理因素,研究大学生社会交往及能力培养问题,特别要针对当今时代的特点,从时代发展需要出发,着力提高大学生社会交往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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