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民主》的上下卷不是同时出版的,中间隔了十几年的时间。在托克维尔的规划、设计上,这两册内容有着明显差异。
托克维尔的原始设计中,上下两卷不是连续的,而是分工的。上卷处理、交代美国民主的具体内容,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历史现实、偶然变化的经过;然后在下卷中则进行抽象的、原理的讨论,也就是民主可以跨越不同社会、不同时空而维持不变的稳定价值与根本道理。
上卷的重点,是要给读者实在的材料,说明美国是个什么样的国家,其人民、地理、信仰、历史,怎样的人透过怎样的程序建立了这个国家,尤其重要的是,为什么他们会选择民主作为政治权力的主要安排原则。
然后再具体地说明,美国人站在怎样的基础上运作其民主制度,从“乡镇会议”到“小乡镇”,再到州与州之间的关系,然后将层级升高到联邦,介绍联邦宪法,以及宪法运作所需要的配套条件,包括言论自由、媒体、政党等等。
为什么上卷用这种方式写?而且写得如此巨细靡遗?托克维尔的目的在于对抗、纠正他看到的法国坏毛病——不论赞成或反对民主,都习惯用一种笼统含糊的方式,想当然耳地描述、自以为是地谈论民主,结果是尽管大家都说“民主”,但每个人用这个词来指涉的内容,根本天差地别,这要如何进行有效的讨论呢?
托克维尔要用《论美国的民主》的上卷,让法国读者有机会知道美国真正在运作、能够好好运作的民主究竟长什么样子。
虽然在“大革命”之后,法国也是个民主社会,但这个民主社会和美国有着很大的差距。最大的差距,就在于法国一直在抽象道理的层次上想象民主,在混乱的讨论、争辩中不断摸索着,始终无法安定下来,从来不曾建立一套稳固的制度。托克维尔自己的国家耗了半个世纪的时间在想象、在讨论、在争吵民主该如何,却没有机会真正活在民主制度及其相应的民主生活中。
了解了托克维尔这样的用心,了解了他上卷写作风格的来源,我们更能体恤、欣赏他对美国民主那种现实且具体的细节堆积,同时也就能察觉到其中一些吊诡的限制。在上卷中,他一方面要呈现美国民主的实况,另一方面要将美国民主当作法国社会可以学习的对象,这两种要求不见得随时都能够相应配合。要将美国的民主说得很有吸引力,有时不免就牺牲了事实现实;如果将美国民主现实中发生的问题说得具体、明白,又一定会影响读者对于美国民主的向往。
托克维尔不得不在现实具体中夹杂理想应然。例如说在“政党”这一章,托克维尔的基本态度是:美国没有政党政治。这会是现实描述吗?
托克维尔写作上卷时,美国当然有了政党,有了明确的政党运作,有共和党(Republicans)和联邦党(Federalists),彼此角力抗衡的两个主要政党。那为什么托克维尔说美国没有政党政治呢?因为在他脑袋里有着对于民主该有什么样政党的一套理想概念。他心目中的政党必须不是为了利益,也不是为了方便,而是为了理念所组成的。用这样理想化的定义去看,只有联邦党是合格的,共和党就不够纯粹了。
因而从托克维尔的书中,我们不容易看出政党在美国政治上的重要性。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工程,在18世纪末、19世纪大致完成了,维持了两百多年,然而在这个基础上运作的现实民主,却经历了许多时代的演进变化。这些演进变化的动力来源之一,就是政党。
托克维尔描述的美国民主架构,环环相扣,没有留给政治人物多大的发挥空间。然而看两百多年的美国政治史,我们会发现有很多政治人物留下了卓著的功绩,他们活动、发挥的空间,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政党的存在与政党的发展而打开来的。
托克维尔描述的美国民主现实中,行政权低于司法权、立法权,又有州权分掉了大半的联邦权力,因而代表联邦行政权的总统,挺窝囊的。要是没有政党在后来的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所催化的改变,美国总统不可能变得那么重要。
如果没有政党居间串联各州,将各州州长联系在一起,那么情况会很不一样。政党内部形成了权力层级,党内有好多个州长,还有更多议员,却只有一个总统,自然就托高了总统的地位。同党的总统与州长、议员之间,有了选举当中在同一块招牌下互相造势的现实合作利益,也就不会只有分权对抗的关系了。
尤其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总统有了愈来愈多机会可以借由媒体诉诸大众,取得了渗入各州、跨越州界的名气与影响力。于是在政党内部,总统和州长间的地位差距愈来愈大,政党就成了总统可以用来削弱各州牵制,进而要求各州协同行动的工具。
政党是一股扩张、混乱、进而改造民主架构的力量。基于一种理想概念的偏见,托克维尔没有能够掌握这项现实的变量,显现了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上卷的视野有所局限。
针对上卷进行社会学分析
上卷中,托克维尔采用了一种近似传教士般的口气对读者说话,像是在传民主的福音。他知道如果真的将民主当作福音来传扬,人家很容易批评:“这不切实际”或“美国的东西不适用于法国”,来拒绝他的福音。所以他选择的策略是:仔细铺陈论美国的民主的历史过程,一来表示民主不是天上掉下来,不是脑袋中空想出来,而是具体实现的东西;二来也表示民主并不是只能在美国出现。
用这种策略,托克维尔试图降低法国读者对民主的抗拒,说服他们追求民主,建立民主。他告诉法国人,并不是民主不适用于法国,而是法国过去追求民主的方式,都是空想的,在这点上走错了路。如果能够由美国的例子得到民主的现实感,落在现实上去试验、打造民主,法国当然也能够享有民主。
按照托克维尔的规划方案,《论美国的民主》的下卷属于抽象的哲学性讨论。然而实际上,他要在第二卷中进行民主的推断,就不能不触及民主的种种问题,在这样的思虑中,反而凸显了许多美国民主现实上的困难。
《论美国的民主》下卷的价值长期被低估了。在上卷中,托克维尔设定的自我角色,是一个资料的搜集者、整理者与呈现者。看到了什么数据,看出了什么现象,他就将之如实描述出来。但在第二卷中,托克维尔则化身为分析者,将第一卷中已经呈现过的数据与现象,进行第二次的分析。
特别值得一提的,托克维尔写《论美国的民主》下卷时,我们今天熟悉的“社会学”(sociology)尚未成立。那时不但没有社会学,甚至也没有“社会学”这个名称。然而,托克维尔所做的,正是现代社会学式的讨论,可以说他在下卷中,针对上卷罗列的材料,进行了社会学分析。
什么是社会学,什么是关于社会的研究?社会学成立的前提是:承认当许多人聚集在一起生活,组成了社会,发生了相互关联之后,他们的生活就会受到这项事实牵动、改变。社会生活的道理,和个人的很不一样。一个人所做的经济决定,不同于一群人聚集后,彼此互动下所做的。在社会中有一部分人有钱,那就不只影响到这些有钱的人,他们的财富多寡,他们运用财富的方式,会透过社会的相互关联,影响甚至改变其他人的经济决定。倒过来,别人如何看待财富的态度,也会影响有钱人怎样累积财富、运用财富。
再放大一点看,人群组成社会使得宗教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等不同面向之间的关系,也产生了特殊的集体互动。这些活动彼此之间会有一种社会联结,什么样的经济制度会有什么样相应的政治组织,这中间有一种社会、人群的道理。也就是说,我们会发现经济与政治的选项,不是任意的,更不会有无限的可能组合,他们受到一个共同的社会结构限制,或说建立在共同的社会结构上。找到这样的社会结构道理,大有助于我们理解这个社会中经济与政治的关联形式。
这叫做“社会学式”的视野。令人惊讶的是,早于法国的孔德,早于德国的马克思,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的下卷中,就提供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学式”的视野。
民主并非来自革命而是来自共识
下卷的“社会学式视野”由上卷开宗明义所说的“平等”概念展开。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这么强烈的平等要求与平等追求。一个以平等为最高原则,也是最高价值的实质运作民主社会,是美国最大的特色。在下卷中,托克维尔设定了要分析与平等相关的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平等与民主需要什么样的社会基础?作为一个政治制度,民主无法单纯只在权力安排上、只在政治领域中获得解决。民主牵涉到众人,牵涉到这个群体的所有人,不像君主制度只和少数分享权力的人有关,所以民主的幅员,就是整个社会,所以民主需要有特定的社会基础。
第二个问题,更大的问题,是倒过来问:在政治上采取了民主制度,又将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创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托克维尔的分析仍然依循着美国和法国的对照来进行。他正面挑战了在法国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一项看法,即认为“民主来自革命”,必须用革命手段先打破原有不民主的政治架构,才有办法腾出空间来代换以民主。没有革命就不会有民主。
托克维尔认为这是单纯从政治角度的片面看法,中间有着逻辑因果混淆。革命是打破旧体制的手段,破坏、取消了旧体制,然后改成民主制度。这种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不应该被混淆为革命与民主之间直接的因果关系。革命先于民主,却不是民主的肇因。
托克维尔将在法国普遍流行的“民主来自革命”看法,彻底颠倒过来。他主张:美国之所以有民主,正因为美国没有发生革命。前面提过了,按照他对法国大革命的研究,托克维尔不认为美国有革命,美国没有经历法国式的革命破坏。美国有的,只是对英国争取独立的一场战争而已。法国大革命带来了从上到下的彻底大翻搅,用暴力手段破坏了所有的秩序。大革命之下,一切都被无情的巨轮压过辗碎了,法国社会经历了一连串的质疑、破坏,社会进入一种疯狂状态,不只取消了所有共识,也取消了所有能够据以进行对话的基础。
美国不是在这种大破坏、大骚动后产生民主的。美国立国的过程中,基本上只质疑、推翻一件事——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这项事实。在对抗英国的过程中,美国人自身的内在理念、信仰非但没有被动摇、破坏,反而更加强化了。在面对共同敌人产生的团结意识中强化了,而且也是靠强化了的共同理念、信仰才得以集中力量赢取胜利。
美国人在民主制度中拥有个人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利在乡镇会议中提出自己的主张,别人不能逼迫他沉默,更不能逼迫他改变主意。但托克维尔提醒:这样的自由,其实是有限的。美国人表面的自由后面,有着更深沉、更强大的共同信仰约束。民主只能诞生在个人拥有明确且有限自由的社会里。大革命之后的法国,什么话都能讲,什么事都能做,百无禁忌的社会,是无法产生民主的。
民主建立了,运作稳定了,社会有愈来愈大的多元空间,那是一回事;单是从起源上看,民主成立的条件,是大家要有相当程度的共同信念。基督新教是美国人当时不可能争辩、也无须争辩的共同基础。正因为这个社会共识范围很广,就有条件开放出一块有限空间来进行民主的实验。
托克维尔明白地告诉法国读者:为什么法国一直建立不起民主?因为法国是一个革命后的社会,缺乏民主所需要的共识基础。必须要大家具备共同常识,不需要费力气争辩,然后我们才能够在这个范围以外的某些地方认真、大胆甚至激烈地去讨论。在这些常识之外的领域人们可以大不相同,然后透过自由讨论的程序,去摸索出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法。要能解决彼此差异,毕竟还是要靠一定的社会共识基础。
论美国的民主并没有制造出混乱的社会。我们不可能靠民主来收拾一个原本就彻底脱序、失序的社会,民主需要在相对稳定的共识环境中建立起来,这是托克维尔所主张的,民主的社会条件。
平等民主的社会使个人的自我想象变得宽阔
换个方向看,平等、民主的政治制度运作,将会带来什么样的社会效应?
托克维尔讨论的民主社会效应非常广泛。一群人采取这样一种权力安排,创造这样一套政治组织、政治制度,势必影响社会的每一个环节,使其发生变化。一个贵族制的社会,和一个民主平等的社会,不会只在政治权力的安排上不一样,而是所有社会生活面向都因此而大不相同。
托克维尔提到了: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使得个人的自我想象变得宽阔。在高度结构化的社会里,有各种不同的身份限制,例如法国旧式的贵族制,或印度更严格的“种姓制”中,人无法超脱出生带来的身份,身份就是一切,而且身份划分得愈细,每个人在社会上的位置便愈固定,因而也就无所用于自我想象了。你的一生是写好写定了的,现实也就是你未来的全部,要如何想象、又干吗要想象?
一个愈平等的社会,其成员的自我可能性愈大,也就有愈大的自我想象空间。在这个社会里,他会变成什么样的人,要变成什么样的人,没有明显、严格的框架束缚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相应是流动的,今天的关系,不保证就是明天的、未来的关系。
在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中,必然会出现的状况是“变化”,变化的可能与变化的事实,在每个人的生活里占据了重要地位,每个人不得不感受变化、承认变化并适应变化。
如此一来,也就影响了这个社会成员对于人的认知与理解模式。
在身份制(例如贵族制或种姓制)的社会中,对于人的认知与理解,会偏向于看重固定不动的部分,相对轻忽会变动、可以变动的。种姓制里,认识一个人当然先要弄清楚他属于四大种姓的哪一个种姓,尤其要弄清楚他的种姓位置比我高还是比我低。不同种姓的人必须用不同的方式来对待,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也立即受到种姓身份的限制与规约。最简单一件事,我能不能跟他一起吃顿饭,甚至我能不能从他手中接过食物来吃,都要由种姓身份来决定。更不要说我能不能和这个人发展朋友关系或情人关系了。
固定不动的身份挡在前面,我们无法绕过这部分去接近、认识这个人。整个社会只有极少数人,我们有机会真正碰触到他们的个性、他们的思想、他们跟别人不一样的行为风格。所以在这种社会里,必然养成不自觉的习惯,让人忽视个性、忽视变化,而重视身份、强调不变的本质。这种社会里的人,倾向于信任不变的身份,却对于有所变化的因素,带着不信任、不安的态度。
然而在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托克维尔提醒我们:情况刚好相反。平等社会的成员其认知假设是人会不断改变。美国社会尤其有强烈的集体信念,相信人会一直不断变好。既然存在着变化的可能性,那么人当然会努力去追求各方面的提升。物质的待遇、精神的待遇的提升,要有更好的生活享受,要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在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一个重视变动的社会,人们相信自己会不断变好。在平等、民主的社会里,我们不会觉得自己轻易就认识了一个人,知道了、掌握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这里没有任何简单、固定的东西让我可以抓到了就觉得安心,就觉得够了。对于人的认识,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任何当下的事实,而是摸索、揣测这个人的改变潜力,他的“可完美性”(perfectibility),他如何趋近更好的路径选择。变化的可能性,变化的方向比任何不变的性质更有助于形成我们对这个人的看法、意见。
一个含着银汤匙出生,在富贵家庭长大的人,不会在美国社会得到尊敬。会得到尊敬的,是那种依靠自力不断往上爬,不断自我提升、自我进步的人。读过《富兰克林自传》吗?这是美国历史上最畅销、也最重要的一本励志经典,定义了美国人心目中的“成功”是什么。《富兰克林自传》写的是自我打造(self-made)的人的故事。他不靠先天带来的好处,而是靠不懈的努力、靠坚毅的挣扎、靠他的知识、靠他的智能、靠他的毅力与勇气,克服所有不利条件,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有价值的人。
在法国,人家佩服你是看你身上拥有什么,你的财富、名声、身份、地位;可是在美国,你之所以值得佩服不全是因为你拥有什么,更重要的是你如何拥有这些特质的过程,你在过程中付出的代价,所经历的挣扎与努力。如果没有任何挣扎与努力,不论你身上拥有多少,都不可能获得真诚的敬佩。
预期进步推着美国社会向前走
美国社会强烈相信human perfectibility,人是可以变好、趋向完美的,进而人也就有了责任必须不断追求改造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完美。这样的信念,对于改变的强调,影响既深且广。
在框架比较多的社会中,拥有较多利益的人,同时也拥有较大的发言权与决策权。贵族制底下,当然是由贵族而非平民来决定公共事务。那么,一位贵族会倾向于维持框架还是打破框架?他在这个框架里占有优势、享受诸多特权,为什么要去打破?因而在有框架的社会中,维持框架的声音自然会大过打破框架的。一个有框架的社会也就很自然倾向于建立“不变是对的”、“不变是好的”的意识形态。
相对地,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中,大家都有可能、都有机会上上下下流动,变动、变化就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反而不变会带上停滞、凝固等负面印象,遭到怀疑、排斥。相信变动、变化,支持变动、变化,当然不会认定明天、未来会变坏变糟,而是相信明天、未来有机会也应该变得更好。在美国这样的平等、民主国家,因而就连带产生了根本的进步价值,对于进步的期待与准备是他们社会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托克维尔在美国造的船上,问一位美国船员:为什么你们造的船看来比欧洲的草率、简陋呢?你们不能造比较稳固、扎实些的船吗?美国船员理直气壮地回答他:我们干吗要造一艘期待要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的船呢?十年之后造船的技术就改变了,二十年之后造船的技术更进步了,为什么要用现在较差的技术造一艘船留那么久,以至于到时候有了更好的技术却派不上用场?
这段对话再清楚不过地显示了渗入美国人心中的进步信念。预期进步变化的心理,使得他们采取了和欧洲人很不一样的制造态度。
在欧洲长远的贵族制传统下,财富理所当然属于少数的一群人。这一小群人具备如何运用财富的良好训练。中国人说的“富过三代,才知吃饭穿衣”,这一小群人就都是“富过三代”、长期富足的家族。在这一小群人之外的其他人,则从来不知道、也不去想象要如何运用财富,因为财富与他们毫不相关,从来不可能落到他们身上,要如何想,想了干吗?想象财富只是提醒他们自己相对的贫乏,只是增添痛苦而已。
这是贵族社会的财富。在一个小团体内部,以固定的方式运用,却和大多数人无关。在美国就不是这样。平等的、民主的社会中,没有人自觉被彻底排除在财富之外,每一个人都预期自己也许有机会可以拥有财富、享受财富。在美国,尽管仍然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富人,但每个人普遍都抱持着对于财富的期望(wealth anticipation),这是他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对于财富的期望连带也就产生了内化的财富想象,乃至“财富练习”。即便是穷人,手上没有钱、没有财产,都在心理上接近、准备着财富的来临。
因而不只是一个人真的变富有了,他早有准备;财富期待与财富练习也就影响、改变了大部分美国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会试着以各种方式去沾一沾、碰一碰财富,寻求边缘的、部分的财富满足。没有钱拥有豪华大宅院,至少可以去都市外围地价便宜的区域,给自己宽敞一点的房子。没有本事在衣橱里收藏六十套名牌服饰,那至少可以买三个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的皮包,其中两个是地摊仿冒货。这是财富期待、财富练习产生的生活与消费模式。
平等社会的成员,经常在想着:什么是有钱?什么是有钱人?有了钱做什么?有钱人会是什么模样?这是不平等的贵族社会不会产生的现象。贵族社会中不存在着平民变成贵族的可能性,也就很少有平民练习做贵族的想象与消费行为。
在平等的社会里,才有托克维尔说的hypocrisy of luxury,直译的话是“豪华的虚伪”,意味着讲究、显现表面的豪华,但并没有财富为基础的真正豪华内在。在美国,显现表面豪华的人,比真正能过豪华生活的人,多上好几倍。一方面是出于炫耀的心理,但另一方面,更深层的理由,则是他们借由这种方式不断在日常生活中练习,为真正的财富豪华内在做准备。
如此就产生了循环效果。对于财富的预期刺激出了“豪华的虚伪”,而对于财富的外表模仿就进一步带来了更强烈的追求财富的冲动,追求财富的冲动当然也就增加了获得财富的机会,让人更有理由预期将可获得的财富。
在这种社会中,人随时过着两种生活。一种是适合现实财富水平,和现实地位相称的生活;另一种是向上模仿,想象自己若是有了更多财富时可以过的生活。前面一种是里子的生活,后面一种是表面的生活。当然,这是勉强、大概的分析说法,真实情况是两种生活暧昧地混杂在一起,没有那么清楚的界线,人都是带着高度的想象,超越现实财富与身份的想象在安排生活的。
财富想象、财富练习、向上模仿,都是重要的社会动力,推着让社会改变。这样的社会从来不缺动能,动能来自每个人每天的生活,人不会安于自己既有的社会位置,社会当然不会凝结固定下来。
从众性与实用性是判断“好”的标准
在平等、民主的社会里,人们相信进步,相信自己有机会可以向上流动,可以变得更好。这样的观念中,一个关键就在:什么是“进步”,什么是“上”?
在传统的贵族制社会,什么是“上”、什么是好,怎样的变化叫“进步”,基本上由少数权威来定义。这些人具备身份地位,有余裕可以追求知识、学问,透过他们的知识、学问权威,来告诉大家什么是好,应该要朝哪个方向进步。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只是被动地接受他们所提供的结论而已。
在美国不是这样。美国根本就不存在固定的一群少数精英来提供答案。在平等、民主的环境里,public opinion 成了最重要的答案来源。Public opinion,一般翻译作“大众意见”或“舆论”,在这个脉络下,格外重要的是其中的“从众性”。看别人怎么想,看大部分人怎么想,最多人如此认为,那就成了答案。是对还是错,主要靠public opinion 来决定。Public opinion 极度重要,是民主社会必然会有的现象。Public opinion 成了新的、至高的权威;在public opinion 之前,个人意见、专家意见都得低头。
这个社会追求、创造许多表面的东西,也追求、创造可以快速得到的满足,因为大家都假设明天情况会改变,社会会愈变愈新、愈变愈好,那干吗去制造可以长久留存的东西呢?同样的,干吗死守不变的价值与信念呢?
在持续变动中,价值的判断,包括是非、美丑,建立在两个重要基础上。一个是别人怎么看,大多数的人怎么看;另一个则是实用主义,看这样东西、这件事有用没有用。托克维尔观察到,也替美国感到忧心,在平等、民主的社会里,最容易达成共识的评判标准就是实际、有用,这最容易说服大多数人。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强调实际、实用,影响所及,关于知识与智能的纯粹追求与累积,就会被忽视。
美国有发达的科学应用与科学技术,但这些应用、技术是建立在过去欧洲贵族社会所做的基础科学纯粹知识上。光发展应用、技术,却没有在纯粹基础知识上的持续努力,一旦基础瓦解了,应用与技术迟早也会走不下去。这是托克维尔看到的平等、民主的社会可能陷入的困境。值得特别注意的是,托克维尔以中国为例来对照说明。
欧洲人开始和远东接触,惊异地发现中国拥有众多比欧洲先进的技术,那些技术成就让欧洲人看得目瞪口呆。不过中国人缺乏基础科学研究的精神与习惯,只是抱持着祖宗发明的技术一代代延续下来,于是中国在技术上的领先,很快就消失了,被欧洲赶过、超越了。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发展,会像传统中国一样,有技术却没有科学知识基础,所以很快就会丧失原有的技术成就。
托克维尔的这个预言,显然是错误的。从历史来看,美国非但没有变成一个轻忽纯粹知识、只重技术应用的国家,还成了全世界的科学研究中心。不过,托克维尔对于平等社会发展倾向的警告,还是值得我们留意、讨论。
不讲究差异所以不讲究细节
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会有什么样的集体生活哲学?其集体思想上会有什么样的特色?除了实际、实用外,还有什么和贵族社会不同的精神?
贵族社会讲究“差异”,相对地,平等、民主社会重视“一般”。一个是求异的社会,一个是求同的社会。影响所及,平等、民主社会习惯于联结,将各式各样的人联系在一起,找出他们之间的共同性;也将各式各样的现象联系在一起,一样去找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来。从中间产生出普遍方法与一般道理。
贵族制社会中,人不自觉地以分别的眼光去看这个世界,去建立这个世界的分类,分类成为认知的开端。分门别类,然后一一穷究每一件事、每一个现象个别的道理。这事实上也就是基础科学的研究路径与研究方法。
但美国人不是这样看世界的,托克维尔告诉我们。在框架被打破了的社会,虽然仍然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但差异性却不会像在欧洲那样明显、突出。连带地,不同现象之间的差异也被淡化了。许多欧洲人眼中看去明显不同,绝对不会放在一起的现象,在美国会被牵连在一起,看出其间的互通道理。美国人习惯看见similaritie(s相似性),习惯于将稍微相似的东西放在一起,透过普遍原则,而非个别原则,来理解世界。
托克维尔认为:平等、民主的社会不会那么讲究差异,也就不会那么讲究细节。他提出的示范证据是语言——比对英国人和美国人使用的英语。托克维尔已经有了语言是思考工具的概念,人如何说话直接反映、也直接影响他如何思考,脑袋里有什么语言,人就怎么思考。人无法离开语言进行思考,因而脑中有什么样的语汇、用什么样的文法,就决定了一个人能想什么、不能想什么。
所以别停留在表面的层次看语言,不管是原生的母语或后来学习的外语。我们怎么说话,被教育怎样说话是对的、怎样说话是好的,扩充这一部分的说话方式与说话能力,也就直接影响了我们心底的根本价值观。透过语言,某种逻辑、某种道理容易被你接受,你也有比较丰富的资源进行思考;相对地,另外的逻辑、道理,你就无法进入、无法领会、无从思考起了。这决定了我们人生的基本模式。
因而学习外语最大的意义,应该就在增加我们的思考工具,进而开拓我们的思考范围。多学一种语言,尤其是吸收其丰富语汇、深入内化其不同的文法规律,自然就能让我们感受更多、思考更多。
思考和说话是分不开的一体两面。我们不可能单纯训练思想,如果没有对的语言工具,思想无从形成;倒过来,我们也不可能单纯训练说话,没有那样的思考底子,人就是说不出那样的话。
1830年代,托克维尔就有了语言与思想关系紧密的洞见。他分析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从中看出美国人不同的思想逻辑、不同的思考方式。他发现英语到了美国之后,增加很多变化,而且其中很多是“非功能性”的变化。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到了新环境,为了描述新现象、讨论新事物,所以在语言中增添新的部分。非功能性的变化,是为变化而变化的。也就是不改变也不会怎样,但在美国那样的社会中,却就改变了。
英国人到美国听美国人说话,常常觉得莫名其妙。一句话明明在英式英语里有现成的、好好的说法,美国人偏偏要改成自己的说法。而且这里的人这样说,那里的人也不愿意用同样方法说,坚持要有自己不同的改法。改过的美式英语实在找不出什么比原本英式英语好的地方啊!
在运用语言上,美国人因为其平等与自由,就有了高度的歧异性。他们没有英国社会的那种语言纪律。十个英国人说话时用到integrity 这个词,若是你耐心地请他们解释integrity 意味着什么,十个人说的大致都一样,不会差到哪里去。但在美国就不一样了。十个人讲integrity,十个脑袋里有十种各自的想法。用的是同一个字,但这个字的字义却可能高度歧异化了。
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中,语言会愈变愈芜杂,一直在变化。每隔一天就产生旧字的新意义,每隔一个礼拜就产生新的字汇,每隔一个月就产生一种新的语法……语言不断膨胀,使得语言愈来愈不精确,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也就愈来愈困难,话很多,但相对地,产生的沟通效果却愈来愈小。
没有正典的美国语言、文学与诗
我年轻时,第一次读《论美国的民主》,对这段话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重读时却大有感触。因为这十多年间,我所处的台湾社会就发生了在平等与民主上的大变化。语言、文字有其集体规律,也有其建立、养成规律的机制。平等、民主的一个效果就是固定的典范消失了。原先每个人都必须读必须学习的语言文字模板不见了,或者,就算原来的范本还在,其规范的强度也大幅减弱了。
在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里,谁来告诉你什么东西是非读、非学不可的?谁有资格讲这话?又有多少人会继续听、继续遵守呢?在这种状况下,原本的语言纪律当然非下降不可。
这种现象一百多年前就在美国出现了。用托克维尔的话说:每一代美国人都是new people(新鲜人),都是新品种的人,他们不会觉得一定要去读旧品种的人觉得非读不可的典范。每一代都持续在变化,就没有了真正具备约束力量的canon(正典),没有canon,也就没有了内化的一致语言规律、规则,也就没有了语言文字运用上的讲究,就没有过去在欧洲那种精确、讲究的语言、文字与文学。
托克维尔在书中明白说:美国是个没有文学的地方,至少没有欧洲人认定的那种文学。而且美国没有文学不是偶然的,是平等、民主政治结构底下所造成的社会必然。
托克维尔解释了什么是欧洲人认定的文学。这种文学有着文字形式上的讲究,以精致仔细的方式写出来的,是给有大量闲暇的少数精英分子慢慢品尝的。在美国,既然没有了这种具备拥有大量闲暇与精致品味条件的阶层,当然也就不会有这样的文学。
托克维尔对自己的推论,有个小小的保留:美国不见得会完全没有文学,但就算美国有了文学,也不会是欧洲的那种文学。美国最有可能产生的文学是可以商品化的文学,用今天的语言说,就叫做“畅销书”。那是什么样的作品,托克维尔说得很直接、很简洁,那就是“每一个人都会去看、每一个人都看不起”的作品。托克维尔觉得这样的作品恐怕就是美国文学的未来。
托克维尔的论点有其事实基础。到他写作时,美国建国六十年了,却迟迟没有出现像样的文学作品,从欧洲人的高度看去,美国是文学沙漠,没有产生任何值得一读的作品。不过从历史上看,托克维尔的这项预言也是错的。美国并没有成为一个缺乏文学,完全不懂得欣赏文学,无能产生杰出文学作品的社会。只是美国的文学起步较晚,要到20世纪才真正大放异彩。但在一个意义上,托克维尔又是对的,美国的文学杰作,果然也和欧洲原有的文学杰作大相径庭,是完全另一回事。20世纪美国文学拥有愈来愈高的地位,一部分原因,就在全世界,包括欧洲,都朝向平等、民主的方向进展了,平等、民主的社会不可能维持原来旧有的文学形式、文学品味,会出现另外一种不一样的文学。
有趣的是,说明完了美国没有文学的现象之后,托克维尔另辟一章谈poetry(诗)。他先定义什么叫做诗,他对诗的定义在19世纪是很先进的。他主张押不押韵不是判断诗最重要的标准,重要的是“诗以现实材料去描写理想境界”。尽管文字描写的是现实世界,不是神话、不是天堂地狱,但诗的目的不在转述、传达现实中已经存在的,而是要创造、刻画现实中所缺乏的,高于现实、超越现实的东西。
这样的诗,在美国会如何?托克维尔的一个结论是完全可以预期的——诗很难在美国发展。平等带来现实,人人追求现下眼前可以摸得到、抓得到、享受得到的东西,要怎样出现“诗的冲动”?要怎样产生超越现实、打造理想的冲动?所以诗在这个社会里不会很重要。
然而话锋一转,托克维尔接着说:在这种不断变化的社会里,会有另外一种urge(渴望),刺激美国人去写另外一种诗,那是欧洲没有的,或就算欧洲有,也不受重视的另一种诗,却可能在美国成为主流。
如果将来有优秀、杰出的“美国诗”,那么其内容最有可能是描写不动的、不变的自然,因为美国人活在快速变动的社会环境中,以变动为其生活基本假设前提,于是“变化”就成了诗要去超越的核心现实。诗要彰显的理想,就可以透过相对不变的、变动极其缓慢的大自然来表现。
在惠特曼出现之前,托克维尔就如此正确地预言了。的确,美国的诗,进而美国的哲学,最重要的发展就出现在与大自然的结合,对于大自然的观察与思考上。广义的诗,poetry and poetics,是朝向大自然走的,梭罗、爱默生等人作为代表,他们亲近自然、崇拜自然,发展出了结合宗教、哲学与美学的“超越主义”(transcendentalism)。这是美国思想的一大潮流,的确是以不变的大自然作为其核心价值来源。
即使无关美国民主,也值得深思的题外观察
托克维尔是个博学的人,而且有着敏锐的观察眼光。对于他的论理,尤其是《论美国的民主》下卷中的内容,我们在阅读理解上,应该将三件事放在心上。第一,透过他的书来了解19世纪的美国社会,不只是民主、不只是政治制度,而是美国社会整体的独特性格,都在托克维尔的关怀范围内。
第二,托克维尔要将美国作为民主的原型来探讨,所以会有很多超越美国的观察与思考。他碰触到一个普遍的课题:采纳了民主作为权力安排的原则,以民主方式来组构政治体系,相应地会出现哪些社会效应,使得社会产生怎样的转化?这方面的思考,两百年来没有过时,对我们今天的现实情况,都还有鉴照作用。或许其中有些部分,我们发现他错了,甚至错得离谱,我们可以哈哈一笑,但别忘了,至少在谈民主社会的问题与隐忧上,他说对的比例实在高得吓人,让人无法轻忽。
第三,书里还有一些和美国、和民主都没有直接关系的部分,那是托克维尔行文中衍生出来的。这部分也很有价值,充分显现了他的博学与洞见。
例如分析美国宗教情况时,他岔出去添加了一段关于伊斯兰教与基督教的比较。他说伊斯兰教,这个穆罕默德所创的宗教,是一个全面的宗教,不只要管信仰层次,你相信什么、心里在想什么;也要管你的外在行为,是否遵行仪式、是否守持戒律;还要管你们作为人群一起生活时,在政治上应该如何安排、运作。
正因为管得那么多、那么细,所以伊斯兰教的传播不会像基督教这么广。吊诡的是,基督教可以传播这么广、流传这么久,创造了最大的影响力,源于基督教是一个有限宗教,容许信仰者在世俗生活中保有高度差异。尤其到了美国,基督教基本上只管精神层面(spiritual)的事,和人的日常行为愈来愈没有关系。19世纪的美国,教会仍然在,甚至教会愈变愈多,但教会的管辖范围,却一直在退缩。退到只管“属灵”的有限领域,不介入任何其他领域,更不介入政治。
托克维尔观察到:基督教在现代社会还能保有分布很广的影响力,相对地,伊斯兰教却管得太多、太细,信伊斯兰教连带要遵守这么多规约,使得伊斯兰教和现代生活产生强烈的冲突,因此就有很多人为了选择现代生活而放弃伊斯兰教。这就是一项很有意义、很有启发性的观察。
在讨论基督教发展上,我们也看到了托克维尔扎实的历史素养,以及敏锐的史观。为什么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快速蓬勃成长,即使受到罗马皇帝多次残酷的打压迫害,都没有减缓成长的速度?托克维尔提供的是社会结构上的解释。罗马帝国的社会结构将皇帝、贵族与平民中间的距离不断拉开,使得一般人面对皇帝的权威时,完全无能为力,中间没有任何桥梁供人去靠近皇帝的权威。所有的平民和皇帝相比,都变得没有差距了。我的财产比你多三百元,比他少五十元,但我们都比皇帝少五千多万,那么一来,我们之间的差距还有意义吗?在绝对权威之前,每个匍匐在下的生命相对都是平等的。
这样的社会结构,在这样的社会安排中,人们很容易接受耶稣基督的救赎概念,耶稣基督也是个绝对权威,但他却降下来在一般人之间,平等地接受痛苦与羞辱,这样的生命故事,当然会感动罗马帝国的平民百姓。
这样的历史解释,和民主无关,也和美国无关,却提供我们许多阅读上的乐趣,是很珍贵的思想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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