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生于1903年,小了鲁迅二十二岁,属于晚鲁迅学生辈。在《回忆周作人先生》一文中,梁实秋曾回忆自己去八道湾邀请时为北大教授的周作人来校做演讲的往事云:“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代表清华文学社会见他,邀他到清华演讲。那个时代,一个年轻学生可以不经介绍径自拜访一位学者,并且邀他演讲,而且毫无报酬,好像不算是失礼的事。如今手续似乎更简便了,往往是一通电话便可以邀请一位素未谋面的人去讲演什么的。我当年就是这样冒冒失失慕名拜访。转弯抹角地找到了周先生的寓所,是一所坐北朝南的两进平房,正值雨后,前院积了一大汪子水,我被引进去,沿着南房檐下的石阶走进南屋。地上铺着凉席。屋里已有两人在谈话,一位是留了一撮小胡子的鲁迅先生,另一位年轻人是写小诗的何植三先生。鲁迅先生和我招呼之后就说:‘你是找我弟弟的,请里院坐吧。’”从他们这一次见面(也许是他们唯一一次见面)来看,没有什么天然的矛盾,倒好像有些出人意料的缘分——比如,当年毛泽东也去八道湾拜访周作人时,就没有见到过鲁迅。不过,也许是因为性格与见识不同,一留学日本,所学甚杂,一留学美国,专攻文学,加上回国后,朋友圈也不一样,他们二人后来不仅没有成为朋友,倒成了一对论辩时间最长结怨最深的论敌。
一
鲁迅与梁实秋发生冲突的起因是人性论。1926年底,刚回国不久的梁实秋在《晨报副刊》上发表《卢梭论女子教育》一文,次年11月,又将此文稍做修改后发表在《复旦旬刊》上。其中的主要意思是“卢梭论教育,无一是处,唯其论女子教育,的确精当”,因为那是“根据于男女的性质与体格的差别而来”的。而近代生物学和心理学研究的结果,又证明着天下没有两个人是无差别的。怎样的人就该施以怎样的教育。梁实秋并进一步认定:“我觉得‘人’字根本的该从字典里永远注销,或由政府下令永禁行使。因为‘人’字的意义太糊涂了。聪明绝顶的人,我们叫他做人,蠢笨如牛的人,也一样的叫做人,弱不禁风的女子,叫做人,粗横强大的男人,也叫做人,人里面的三六九等,无一非人。近代的德谟克拉西的思想,平等的观念,其起源即由于不承认人类的差别。近代所谓的男女平等运动,其起源即由于不承认男女的差别。人格是一个抽象名词,是一个人的身心各方面的特点的总和。人的身心各方面的特点既有差别,实即人格上亦有差别。所谓侮辱人格的,即是不承认一个人特有的人格,卢梭承认女子有女子的人格,所以卢梭正是尊重女子的人格。抹杀女子所特有之特性者,才是侮辱女子人格。”换言之,在梁实秋看来,人只有个性,没有共性,也因此对不同的人应该给予不同的教育——这见识,显然较两千年前孔子“有教无类”的观点都不如。鲁迅见了,自然大不以为然,于是写下《卢梭和胃口》对梁实秋进行了点名嘲弄。
有文学学位的梁实秋觉得这方面自己更有发言权,于是相继写下《文学与革命》《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等文进行论辩,其中的核心意思是:“文学的国土是最宽泛的,在根本上和在理论上没有国界,更没有阶级的界限。一个资本家和一个劳动者,他们不同的地方是有的,遗传不同,教育不同,经济的环境不同,因之生活状态也不同,但是他们还有同的地方。他们的人性并没有两样,他们都感到生老病死的无常,他们都有爱的要求,他们都有怜悯与恐怖的情绪,他们都有伦常的观念,他们都企求身心的愉快。文学就是表现这最基本的人性的艺术。”(《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在梁实秋看来,世界上的人性是一样的,并没有阶级的区别,而“文学就是表现这最基本的人性的艺术”,因而它是没有阶级性的。这不是将人从现实中的各种属性(其中包括阶级性)中抽离出来——这种纯而又纯的人,究竟是现实的人,还是抽象的人?这跟他先前人只有个性没有共性的观点截然相反,变得太快了。
鲁迅于是针对梁实秋以为文学表现人的阶级性,是“在把阶级的束缚加在文学上面”的观点,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不客气地指出:“文学不借人,也无以表示‘性’,一用人,而且还在阶级社会里,即断不能免掉所属的阶级性,无需加以‘束缚’,实乃出于必然。自然,‘喜怒哀乐,人之情也’,然而穷人决无开交易所折本的懊恼,煤油大王那会知道北京检煤渣老婆子身受的酸辛,饥区的灾民,大约总不去种兰花,像阔人的老太爷一样,贾府上的焦大,也不爱林妹妹的。”这话的意思很清楚:爱情是有阶级性的,是要讲门当户对的,就当时贾府上做仆人的焦大,是没有可能爱上林妹妹的,像焦大这样的劳动人民,娶个老婆,首先要能生孩子,其次要能做家务。考虑到中国男人(尤其是焦大这种性情暴躁率性胡来的底层劳动人民)还有打老婆的爱好,那么做他的老婆就还得身强力壮,禁得起他老兄的拳打脚踢。如果我们用这三条标准去反观林妹妹,就会发觉,她的确一条也不具备:生孩子吗?林黛玉是娇喘吁吁一步三晃的肺结核患者,能生么?就是生下来,又能养活么?至于做家务,你就根本别想,翻遍《红楼梦》,我就没有看到有她做家务的描写!挨打呢,哼,她连一小点骂,不,嘲讽都受不了,你还想打她?鲁达三拳打死镇关西是夸张,可要以焦大的身手,一拳打死林妹妹倒是不用怀疑的。既然标准如此不合,焦大又凭什么爱上林妹妹呢?
也就是说,在鲁迅看来,你如果表现阶级社会中的人,就不可避免地让这人带上阶级性,因为这是人的社会属性,是没有办法的事。你不能因此断定这样带了阶级性的人不是人,白马非马。这种分析比起梁实秋不分青红皂白一锅煮的人性论来,当然要客观自然,要高明得多,不过,对鲁迅这样一个观点,至今仍有人不以为然。譬如张宗子先生就在《万象》2002年第一期上撰文指出:“鲁迅评红楼梦有一句名言:贾府的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为什么?阶级地位、社会地位不同。其实这句话大错特错,要反过来说才对:林妹妹决不会爱上焦大,焦大却可以‘爱’上林妹妹,而且只要可能,他会不择手段把林妹妹‘搞’到手。癞蛤蟆可以吃上天鹅肉,因为时代总会给焦大们一些机会:造反之后,起义成功——哪怕是暂时成功——之后,所有的人世变迁,运动,文革……”类似的看法还有王怡先生,他说得更具体:“三亩水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是每个佃农最大的心愿。老婆孩子挤在一张床上睡,可见没有三居室,没有保姆,还仅仅是一个自耕农的架式。进而成为小地主,更需要一生的积攒与辛苦。建国初期,许多这样的焦大们刚刚成为焦老爷,可惜便被打翻在地,再踏上了一只脚。而林妹妹还在更远的地方。军队里面的焦大有福了。辛苦种地的焦大企图通过财富的积累去接近天边的林妹妹,但人家说:这种财富是不正义的。而造反杀人的焦大则企图通过战功赫赫去接近林妹妹,他们成功了。纷纷抛弃乡下的原配,再娶资产阶级细皮嫩肉的斯文女子为妻。鲁迅先生早夭,竟没有看见这一幕。”也就是说,焦大还是可能“爱”上林妹妹的,那前提就是焦大起义成功,做了官。这话当然对。不过,问题是:如果焦大起义成功,做了官甚至做了皇帝,他还是“贾府上的焦大”么?就好比朱元璋起义成功前,不过是连名字都没有的庙里和尚,可革命成功做了皇帝后,谁还敢叫他朱和尚?张先生王先生敢叫么?鲁迅说贾府的焦大不爱林妹妹是从阶级性上着眼的,而一旦焦大干起了革命,并且革命成功做了官或者皇帝,如果他“爱”上林妹妹,那也是因为他的阶级属性发生了变化,从被统治阶级变成了统治阶级,爱情观发生变化,也正好证明了鲁迅的命题:爱情是有阶级性的,阶级性变了爱情观自然也会发生变化。鲁迅这话又何尝“大错特错”呢?其实,这个道理张先生也明白,所以在后面他又有这样一段:“《鹿鼎记》让陈圆圆爱上李自成——不是迫于权势的顺从,是发自内心的爱——荒唐一如让林妹妹自愿爱上焦大。清高的林妹妹躺上焦大的床,当然不是绝对不可能:要么是焦大发了失心疯,绑架了她;要么是有朝一日焦大做了‘白兔记’中的刘知远。”也就是说,就“自愿”而论(自愿,当然是爱的前提),林妹妹是不会爱上焦大的。除非焦大“咸鱼翻身”,跳出本阶级,做了“白兔记”中的刘知远。林妹妹如此,焦大又何尝不是这样?
也有人从人性的角度认为焦大有可能爱上林妹妹。比如林如敏先生也在《羊城晚报》上撰文认为:“鲁迅说,贾府里的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这话总是让我感到疑心。阶级性与人性的关系,这个命题于我而言过于深,在我,不过是下意识地觉得,焦大之于林妹妹,并非就天生地持了排斥的态度。林黛玉既然被塑造成姣花照水、弱柳迎风的美女,大凡男性,怕是免不了要对‘资产阶级小姐’林妹妹持了一股向往的心情,这种向往,即便卑贱如焦大者,大抵亦莫能外。鲁迅所谓‘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不过是看准了人家行动上的‘不敢’和现实中的‘不能’罢了,所谓‘非不为也,是不能耳。’”——简言之,焦大也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这里,需要厘定的是两个概念:第一,爱和向往是两个概念。就焦大而言,他的“爱”恐怕就是要把“爱”的对象娶回家做老婆——因此,如果他把林黛玉作为一个“爱”的对象的话,就不可能只有审美,而没有功利。其次,鲁迅说焦大不爱(不是“不会爱”)林妹妹,只是一种事实陈述——用林先生的话来说,就是“行动上的‘不敢’和现实中的‘不能’”的一件事。至于他下意识如何,是否想吃这天鹅肉,那就不是鲁迅所要研究的了——那应该是弗洛伊德研究的内容。
要之,就“贾府”的“焦大”而言,他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他要林妹妹来干什么?至于离开贾府参加革命后的焦大是不是会爱上林妹妹,或者说焦大在内心深处是不是“向往”林妹妹,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好跟鲁迅原话联系起来。
二
在人性论上,梁实秋说不过鲁迅,于是他转战自己擅长的翻译领域,指责鲁迅的翻译是“硬译”。在《论鲁迅先生的“硬译”》一文中,他首先引用了陈西滢《论翻译》中的一句话:“死译的病虽然不亚于曲译,可是流弊比较的少,因为死译最多不过令人看不懂,曲译却愈看得懂愈糟。”梁实秋这么说是在暗示鲁迅主张的“硬译”其实就是“死译”,这显然是偷换概念,鲁迅所谓“硬译”,乃是“直译”的代替说法,在《文艺与批评》的“译者附记”中,鲁迅说:“从译本看来,卢那察尔斯基的论说就已经很够明白,痛快了。但因为译者的能力不够,和中国文本来的缺点,译完一看,晦涩,甚而至于难解之处也真多;倘将仂句拆下来呢,又失了原来的精悍的语气。在我,是除了还是这样的‘硬译’之外,只有‘束手’这一条路——就是所谓‘没有出路’——了,所余的惟一的希望,只在读者还肯硬着头皮看下去而已。”不难看出,这里的“硬”字,就是借用外来语输入一些中国原来没有,但为表情达意计又需要的词汇句法。鲁迅还从历史角度指出如唐译佛经,元译上谕,当时很有些“文法句法词法”是生造的,而一经使用也就懂了,现在又来了“外国文”,许多句子即也需新造,或者说是硬造,新造硬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存原来的精悍语气,更重要的是,借此可以改善“中国文本来的缺点”。
大致说来,鲁迅本来是主张翻译既要通顺,又要忠实的。只是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宁信而不顺”。理由是:“译得‘信而不顺’的至多不过看不懂,想一想也须能懂,译得‘顺而不信’的却令人迷雾,怎么想也不会懂,如果好像已经懂得,那么你正是入了迷途了。”梁实秋却对这种“顺而不信”大有好感,理由是一本书决不会从头到尾地曲译,并且部分地曲译即使是害人不浅的错误,“读者终究还落个爽快”,而死译(其实就是指鲁迅主张的“硬译”)一定是从头到尾的死译,读了也等于不读;“况且犯曲译的毛病同时绝不会犯死译的毛病,而死译者却有时正不妨同时是曲译”。梁实秋这儿显然是在强词夺理,事实上,顺而不信的曲译有悖于原文语意,传递的是错误信息,而作为不懂原文的读者,则很少能对这些错误信息加以识别,就此而言,上了译者的当,受了译文的骗,读者即使“落个爽快”,其危害无疑更甚于“令人看不懂”的死译。再说了,谁能保证“犯曲译的毛病同时绝不会犯死译的毛病”?谁又规定了曲译者不会同时死译?因此,当梁实秋从鲁迅译的《文艺与批评》中挑出三段译文,嘲弄“如同看地图一般,要伸着手指来找寻句法的线索位置”时,鲁迅便在《“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一文中毫不客气地指出:梁实秋的这些话,“在我也觉得是废话”,他认为要读这样的书,就是要“如同看地图一般,要伸着手指寻找句法的线索位置”;但“地图并不是死图”,而“硬译”即使离“死译”不远,照此类推也就和“死译”有了些什么区别。
事实上,鲁迅所讲的“宁信”,一是强调要忠实于原文,“这所谓‘不顺’,绝不是说‘跪下’要译作‘跪在膝盖上’,‘天河’要译作‘牛奶路’的意思”。二是指要从外国语言的词汇和语法中吸取对我们有用的成分——“不必否认,这些充满‘洋气’的外来语,中国读者起初看起来确有些不顺眼,念起来不顺口,但见得多用得多了,‘其中的一部分,将从不顺而成为顺,有一部分,则因为到底不顺而被淘汰,被踢开’。……诸如‘我想今晚去拜访您,要是您不觉得有什么不便的话’这类外来句法,今天不是已经说得顺、听得懂,而且完全‘融入’到汉语中去了吗?”鲁迅对一般的中国大众吸取新文法与新词汇的能力还是持乐观态度的——他在《门外文谈》一文中是这么说的:“说起大众来,界限宽泛得很,其中包括着各式各样的人,但即使‘目不识丁’的文盲,由我看来,其实也并不如读书人所推想的那么愚蠢。他们是要智识,要新的智识,要学习,能摄取的。当然,如果满口新语法、新名词,他们是什么也不懂;但逐渐的检必要的灌输进去,他们却会接受;那消化的力量,也许还赛过成见更多的读书人。初生的孩子,都是文盲,但到两岁,就懂许多话,能说许多话了,这在他,全部是新名词,新语法。他哪里是从《马氏文通》或《辞源》里查来的呢?也没有教师给他解释,他是听过几回之后,从比较而明白了意义的。大众的会摄取新词汇和语法,也就是这样子,他们会这样的前进。”所以,鲁迅的硬译主张,跟他对中国民众的看法,是有其内在联系的。
还必须指出的是,鲁迅主张硬译,还跟他改造国民性的一贯主张一脉相承。在鲁迅看来,他所以主张“宁信而不顺”的翻译,是因为“这样的译本,不但在输入新的内容,也在输入新的表现法”,要克服中国文的缺点,“只好陆续吃一点苦,装进异样的句法,古的,外省外府的,外国的,后来便可以占为己有”了。他继而认为,在此过程中,可以“一面尽量的输入,一面尽量的消化,吸收,可用的传下去,渣滓就听他剩落在时代里”,所以说我们现在可以容忍译文中出现“多少的不顺”,这容忍下来的不顺,“其中的一部分,将从‘不顺’而成为‘顺’,有一部分,则因到底不顺而被淘汰,被踢开,这最要紧的是我们的批判”。换言之,翻译不但要输入外国的思想观念、文学艺术,还应该输入外国的思维方式、文法逻辑,而这,只有硬译才能做到。而在梁实秋看来,翻译能将外国的作品翻译过来让中国人以自己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很容易地接受就可以了——在《论鲁迅先生的“硬译”》一文中,他这么说:外国文和中国文不同,有些句法中文里当然是没有的,而翻译的难处即在于此,假如两种文字中的文法、句法、词法完全一样,翻译便称不上一项艰苦的工作了;不能因为中国文有“本来的缺点”就使读者“硬着头皮读下去”,“我们不妨把句法改变一下,以使读者能懂为第一要义”,因为“硬着头皮”终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里的确也还有语言思维的改革者与守成者的区别。
应当注意的是,鲁迅与梁实秋在翻译上“硬”与“顺”的分歧,还跟他们对汉字汉语的评价息息相关。在鲁迅看来:“方块汉字真是愚民政策的利器,不但劳苦大众没有学习和学会的可能,就是有钱有势的特权阶级,费时一二十年,终于学不会的也多得很。最近,宣传古文的好处的教授,竟将古文的句子也点错了,就是一个证据——他自己也没有懂。”在《从“别字”说开去》一文中,他还指出:因为“人类将来总当有一种共同的言语”,而我们的“方块字本身就是一个死症,吃点人参,或者想一点什么方法,固然也许可以拖延一下,然而到底是无可挽救的”。所以,他赞成“为我们而牺牲汉字”,是没办法的事。后来鲁迅在《病中答救亡情报访员》一文中劈头就说:“汉字不灭,中国必亡。因为汉字的艰深,使全中国大多数的人民,永远和前进的文化隔离,中国的人民,决不会聪明起来,理解自身所遭受的压榨,理解整个民族的危机。我是自身受汉字苦痛很深的一个人,因此我坚决主张以新文字来替代这种障碍大众进步的汉字。”而梁实秋对汉字与汉语的看法却不是这样,他在《翻译》一文中指出:“中国文是如此之圆润含浑”,“许多欧洲文的繁杂的规律在中文里都不成问题”。他还指出,“以中文译书感觉中文文法不够用,其实以欧洲文译中国作品又何尝不感觉欧洲文法太累赘?”由此可见,凡是由一种文字译成另一种文字,困难总是有的,“翻译家的职责即在于尽力使译文不失原意而又成为通顺之中文而已”。他接着说道,文字文法原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每一种语言都有各自不同的因袭和习惯,中文文法之受欧洲语言影响而发生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事,但应该认识到这一过程的循序渐进性,翻译家虽不妨作种种尝试,却不可以操之过急,否则只能会欲速则不达,其结果连翻译本身的职责也丢了。因为对汉语言的评价不同,是扭曲汉语来将就外文(“信而不顺”),还是扭曲外文来将就汉语(“顺而不信”),自然也就有了不同的选择。
三
鲁迅跟梁实秋论战的高峰是“走狗”问题。不过,虽然这是他们的论战高峰,却没有多少学术意味,更多的是一场名词之争、义气之争。
此事的起源是梁实秋发表在《新月》月刊1929年第二卷第六、第七期的一篇名为《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的文章,其中有云:“一个无产者假如他是有出息的,只消辛辛苦苦诚诚实实的工作一生,多少必定可以得到相当的资产。”这种说法可以说是现在所谓“勤劳致富”的先声——不过,我们知道,如果一个社会没有起码的法治与自由经济机制,所谓“勤劳致富”基本上是有钱有势者哄骗老百姓的空话。现代国家均奉行“无代表,不纳税”的宪政原则,就表明没有相应的权利,仅靠自己“辛辛苦苦诚诚实实的工作一生”,是不可能“多少必定可以得到相当的资产”的。只有拥有了代表权,才可能真正拥有经济权。所以,梁实秋的文章一出,左翼作家冯乃超便在1930年2月的《拓荒者》第二期上发表《阶级社会的艺术》一文,文章抓住梁实秋这句话,送了他一顶“资本家的走狗”的称号。如前所述,这称号虽然有些难听,但不是毫无道理。不过,梁实秋不干了,接着在当月出版的《新月》第二卷第九期上发表了《“资本家的走狗”》一文反问对方:既然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就是说我还不是资本家,那么我应该是哪个阶级呢?“左翼”刊物《拓荒者》上说,无产阶级是除出卖劳动之外,没有别的方法维持生计,并且也不依靠任何种类资本的利润之阶级。梁实秋说,按照这个定义,自己一无房二无地,而且他的教书是劳心又劳力,每天要跑几十里路站在讲台上把嘴唇讲干,那么也应该算无产阶级了。梁实秋继续说,“大凡做走狗的都是想讨主子的欢心因而得到一点点恩惠,《拓荒者》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是哪一个资本家,还是所有的资本家?我还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谁,我若知道,我一定要带着几份杂志去到主子面前表功,或者还许得到几个金镑或卢布的赏赉呢。……我只知道不断地劳动下去,便可以赚到钱来维持生计,至于如何可以做走狗,如何可以到资本家的账房去领金镑,如何可以到××党去领卢布,这一套的本领,我可怎么能知道呢?”
据冯雪峰回忆,鲁迅在看了梁实秋这篇文章后,冷笑着对冯雪峰说:“有趣!还没有怎样打中了他的命脉便这样叫了起来,可见是一只没有什么用的走狗!……乃超这人真是忠厚人……我来写它一点。”于是便有了那篇著名的《“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的发表。在这篇文章中,他抓住梁实秋“大凡做走狗的都是想讨主子的欢心因而得到一点点恩惠,《拓荒者》说我是资本家的走狗,是哪一个资本家,还是所有的资本家?我还不知道我的主子是谁……”干净利落地将“丧家的”三个字套了上去——“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不知道谁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见所有阔人都驯良的原因,也就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证据。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又抓住梁实秋在文章中溢出文章批评而进行政治构陷的“或者还许得到几个金镑或卢布的赏赉呢”“如何可以到××党去领卢布”,顺水推舟又给他加上一个“乏”字——“我还记得,‘国共合作’时代,通信和演说,称赞苏联,是极时髦的,现在可不同了,报章所载,则电杆上写字和‘××党’,捕房正在捉得非常起劲,那么,为将自己的论敌指为‘拥护苏联’或‘××党’,自然也就髦得合时,或者还许会得到主子的‘一点恩惠’了。但倘说梁先生意在要得‘恩惠’或‘金镑’,是冤枉的,决没有这回事,不过想借此助一臂之力,以济其‘文艺批评’之穷罢了。所以从‘文艺批评’方面看来,就还得在‘走狗’之上,加上一个形容字:‘乏’。”
值得指出的是鲁迅在这场论辩中不乏分寸:他一方面毫不客气地指出梁实秋文章已经溢出正常的文艺批评而在进行政治构陷——“他终于不讲‘文学是有阶级性的吗?’了,在《答鲁迅先生》那一篇里,很巧妙地插进电杆上写‘武装保护苏联’,敲碎报馆玻璃那些句子去,在上文所引的一段里又写出‘到××党去领卢布’字样来,那故意暗藏的两个×,是令人立刻可以悟出的‘共产’这两字,指示着凡主张‘文学有阶级性’,得罪了梁先生的人,都是在做‘拥护苏联’,或‘去领卢布’的勾当,和段祺瑞的卫兵枪杀学生,《晨报》却道学生为了几个卢布送命,自由大同盟上有我的名字,《革命日报》的通信上便说为‘金光灿烂的卢布所买收’,都是同一手段。在梁先生,也许以为给主子嗅出匪类(“学匪”),也就是一种‘批评’,然而这职业,比起‘刽子手’来,也就更加下贱了。”另一方面也坚守论辩底线,没有像对方那样毫无底线地也称他写这文章是为了“恩惠”“金镑”,而是客观地指出,他这么没品行,“不过想借此助一臂之力,以济其‘文艺批评’之穷罢了”。可以说在愤怒中不乏理性,攻击中不忘公正。
然而,梁实秋对鲁迅的理性与公正显然缺乏呼应,他很快又在《鲁迅与牛》一文中,根据鲁迅在《〈阿Q正传〉的成因》以“疲牛”自比,讽刺道:“一匹牛,在张家可以耕田,在李家可以转磨,在赵家店前可以做广告;一个人,在军阀政府里可以做佥事,在思想界可以做权威,在文艺界里可以做(左翼)作家。”不过牛吃李家草的时候会忘了张家,人比畜生应该有些灵性而反省:你已经吃了几家的草,当过几回“乏牛”,或者应该在身上印上“我是一匹丧家的乏牛,谁给草吃我就给谁做工,救救罢,可怜的乏牛”。梁实秋又说,鲁迅自称做牛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能用得太苦,不能专指某家的牛,不卖肉。当鲁迅发起的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与警方发生冲突而流血的时候,有人为鲁迅担心,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鲁迅的“不卖肉主义”是早已言明的了。梁实秋还辩解说,鲁迅说他在文章中写“党”是“下贱”,但是“左翼”的刊物里不是经常出现这样的字样吗?而且鲁迅吃草还怕人看见,也太乏了!梁实秋还在《鲁迅的新著》中说:“鲁迅有一种被迫害的错综心理,总以为‘正人君子’‘绅士’‘教授’都在处心积虑的要害他,甚至‘进步的青年’也被疑作对他‘口诛笔伐’,好像全人类都和鲁迅过不去似的。其实没有这回事。如其鲁迅是伟大的呢,众人方崇拜之不暇,如不若是之伟大,谁屑和他作对?”不难看出,梁实秋这些文字显得无的放矢,这显然已是为反击而反击的东拉西扯——这些文字的存在,仅仅能说明他被鲁迅骂痛了,难以忍受。
大概就是因为他的这种“乏”,此后鲁迅却很少再作专文与其论争。
四
倒是梁实秋对此没完没了。鲁迅搞了一个“著译书目”,梁实秋立刻写了《鲁迅的新著》加以讽刺。鲁迅出版了《两地书》之后,梁实秋评论说,鲁迅说没读过《尺牍精华》不是在谦逊,是在骄傲,而且“如此狂妄”;鲁迅说“其中并无革命气息”,是提防革命文学家的指责,他无论做什么永远须准备与人对敌,做人太苦;《两地书》从北京、厦门、广州到上海所遇见的“世上的鬼蜮”“胡适之信徒”“流言”“风潮”等等,充分表明了鲁迅是“自大狂”与“迫害狂”,而且“量狭而多疑”:鲁迅自以为大得不得了,以为别人都在迫害他,以为环绕着他的都是敌人,“所以他无时不张牙舞爪的做出准备厮杀的姿势”。
鲁迅在北京大学作了《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的讲演,立刻引出了梁实秋两篇文章《代庖的普罗文学》与《“帮忙文学与帮闲文学”质疑》进行挖苦批驳等等。
这种对鲁迅的叮咬甚至延续到鲁迅死后。鲁迅死后,梁实秋在一篇叫《关于鲁迅》的文章里面,虽然说过诸如“鲁迅的作品,我已说过,比较精彩的是他的杂感”“据我看,他的短篇小说最好的是‘阿Q正传’”这样孤立地看对鲁迅似乎很“公正”也很“宽容”的评价,但我们不要忘了,在说了这些客气话后,他马上以更大的篇幅对鲁迅的作品进行了不客气的指责——在刚说完鲁迅杂感“比较精彩”后,他马上釜底抽薪道:“但是其中有多少篇能成为具有永久价值的讽刺文学,也还是有问题的。所谓讽刺的文学,也要具备一些条件。第一,用意要深刻,文笔要老辣,在这一点上鲁迅是好的。第二,宅心要忠厚,作者虽然尽可愤世嫉俗,但是在心坎里还是一股爱,而不是恨,目的不是在逞一时之快,不在‘灭此朝食’似的要打倒别人。在这一点上我很怀疑鲁迅是否有此胸襟。第三,讽刺的对象最好是一般的现象,或共同的缺点,至少不是个人的攻讦,这样才能维持一种客观的态度,而不流为泼妇骂街。鲁迅的杂感里,个人攻讦的成分太多,将来时移势转,人被潮流淘尽,这些杂感还有多少价值,颇是问题。第四,讽刺文虽然没有固定体裁,也要讲究章法,像其他的文章一样,有适当的长度,有起有讫,成为一整体。鲁迅的杂感多属断片性质,似乎是兴到即写,不拘章法,可充报纸杂志的篇幅,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以上所讲也许是过分的苛责,因为鲁迅自己并未声明他的杂感必是传世之作,不过崇拜鲁迅者颇有人在,似乎不可不提醒他们。”换句话说,鲁迅这些东西虽然“精彩”,可却“未必即能成为良好的文学作品”!可见这“精彩”他是客气到了什么程度。再比如,在恭维了鲁迅短篇小说最好的是《阿Q正传》后,梁先生马上又对这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进行了这样的颠覆——“但是若说这篇小说是以我们中国的民族性为对象,若说阿Q即是典型的中国人的代表人物,我以为那是夸大其辞,鲁迅自己也未必有此用意。阿Q这个人物,有其时代性,有其地方性。一部作品,在艺术上成功,并不等于是说这个作家即能成为伟大作家。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必须要有其严肃性,必须要有适当的分量,像‘阿Q正传’这样的作品似乎尚嫌不够把它的作者造成一个伟大作家。”末了,他还对墓木已拱的鲁迅进行这样的“幽默”:“有一次肖伯纳来到上海,上海的所谓作家们便拥出我们的‘伟大作家’鲁迅翁来和他会晤,还照了一张像在杂志上刊出来,一边站着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须发银白的肖伯纳,一边站着的是身材弱小头发蓬□(原文缺失)的鲁迅,两相对照,实在不称,身量不称作品的数量分量也不称。”这不仅进行人身攻击,挖苦了鲁迅身材的矮小,还借此贬低他的文学成就。
其他比如在《欧化文》(《偏见集》)中,梁实秋又这么对鲁迅进行了指责:“记得鲁迅的《彷徨集》中有一短篇,描写一位美国留学生的家庭,在吃饭的时候举箸曰Youplease,Youplease!鲁迅先生自以为这是得意之笔,其实留学生虽然无聊,何至于如此荒谬,译‘您请,您请’为Youpleae,Youpleae!这只是鲁迅先生的‘硬译’之一贯的表演罢了。”这段话的意思当然是说:鲁迅竟然不知道“您请”在英语中应说“Please”而不应说“Youplease”“Youplease”,上海滩西崽的洋泾浜英语也。在梁实秋的极尽挖苦之能事的描绘下,鲁迅成了一个写了洋泾浜英语还自以为是“得意之笔”的浅薄可笑之徒。可是,我们只要比较认真地读过《彷徨》,都会明白可笑的究竟是谁。《彷徨》中写道“一位美国留学生的家庭,在吃饭的时候举箸曰‘You please’”的短篇,是《幸福的家庭》。里面确实写到一对西洋留学生夫妇(并非专指“美国留学生”,作为美国留学生的梁实秋不必自行对号入座),他们在吃饭的时候确实玩出了一套“Youplease”的把戏的。可惜的是,让他们玩出这套把戏的不是鲁迅,而是鲁迅塑造的一位青年作家。这位青年作家迎合小市民读者群的庸俗趣味,编造一些美化现实的作品以换取若干稿费。那对西洋留学生夫妇吃饭时“相敬如客”的镜头,就出自这位青年作家的构思。“Youplease”云云,正是为了表现这位青年作家根本不了解留学生家庭生活也不懂英语偏要去胡编的浅薄可笑。不是鲁迅不懂得“您请”在英语中不应说“Youplease”,鲁迅的英语确不精通,不如十三岁就进清华学校后又赴美留学专攻英语的梁实秋,但也不至于浅薄无知到如梁实秋所讥嘲的那种程度。显然,梁先生为了攻击鲁迅,不惜将鲁迅小说中人物的“赃”“栽”在了鲁迅身上——如此不择手段,岂能谓之公正与宽容?
再比如,在梁实秋的《雅舍小品》中有一篇写于1940年的《病》,文章开头便道:“鲁迅曾幻想吐半口血扶两个丫环到阶前看秋海棠,以为那是雅事。”三十年后,在《西雅图札记》的《拔卓特花园》中谈到这个花园里的美国海棠时,他还念念不忘:“这种海棠不是鲁迅所艳羡的‘吐两口血扶着两个丫环到阶前看秋海棠’的那个品种的秋海棠。”大家要只看了他的文章,一定会以为鲁迅就是这么一个颓废放纵的无聊文人、封建士大夫!可事实如何呢?我们看一下鲁迅原文就可以明白,在《病后杂谈》(收《且介亭杂文》)中,有这样一段:“我曾经爱管闲事,知道过许多人,这些人物,都怀有一个大愿……他们中,最特别的有两位:一位愿天下的人都死掉,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好看的姑娘,还有一个卖大饼的;另一位是愿秋天薄暮,吐半口血,两个侍儿扶着,恹恹地到阶前去看秋海棠。这种志向,一看好象离奇,其实却照顾得很周到。第一位姑且不谈他罢,第二位的‘吐半口血’,就有很大道理。才子本来就多病,但要‘多’就不能重,假如一吐就几碗或者几升,一个人的血能有几回好吐呢?”明明是鲁迅讽刺“才子”的话,梁实秋却生生将其栽在鲁迅身上,还别有用心地将可能是女也可能是男的“侍儿”换成必定是女的“丫环”,如此把鲁迅写成一个生活腐化的颓废文人。
看了梁实秋的这些文章,除了让人觉得他不够宽容、理性与公正外,最大感受大概就是:梁实秋散文写得不错,可要论论辩文章,他还真不是鲁迅对手。
鲁迅与施蛰存:“恶少”的典型性
我曾经写过一篇题为《鲁迅骂人》的文章,其中提到鲁迅一生“骂”过许多人,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只要打开《鲁迅全集》就会发现被他指名道姓“骂”过的人,有百人上下。与其论战的重要人物也有二三十人——可谓洋洋大观。在中国现代文坛上也真算得上前无古人,后启来者了。而且这许多被他“骂”的人都不是寻常之辈——用被鲁迅“骂”过的徐志摩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是去过大英国,莎士比亚是英国人,他写英文的,我们懂英文的,在学堂里研究过他的戏……英国留学生难得高兴时讲他的莎士比亚,多体面多够根儿的事,你们没有到过外国看不完全原文的当然不配插嘴,你们就配扁着耳朵悉听……没有我们不成,信不信?”可鲁迅就“不信”,就要骂他个狗血淋头,露出他们麒麟皮下的马脚来。其代价当然是落了个“善骂”的恶名: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被鲁迅骂过的“绅士”梁实秋就在《不满现状又怎么样呢?》一文中雄赳赳地攻击过鲁迅:“有一种人总是一味地不满现状,今天说这里有毛病,明天说那里有毛病,有数不清的毛病,于是也有无穷尽的杂感。”“专事嘲骂只图一时口快笔快。”而到了二十世纪末,又有没被鲁迅骂过的“痞子”王朔在《我看鲁迅》一文中气昂昂地指责鲁迅:“鲁迅这个人,在太多的人和事情上看不清,自他去了上海,心无宁日,天天气得半死,写文章也常跟小人过不去。愤怒出诗人,你愤怒的对象有多大的格局,你的作品就呈现多大的格局。”
其实,我们只要研究一下鲁迅“骂”的都是些什么人以及他是怎么“骂”他们的,我们也许就会发现他“骂”人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者简直就不叫骂。鲁迅自己就曾说过:“我想,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吧。”(《集外集拾遗通讯〈复吕蕴儒〉》)我们不妨来看一看鲁迅骂的都是些什么人:有胡适、林雨堂、徐志摩、陈源、李四光、成仿吾、梁实秋、周作人、顾颉刚、沈从文、施成蛰、朱光潜、徐懋庸等,这些人都是中国现代文化史上可圈可点的名人。至于鲁迅骂人的具体内容与特点,王得后、钱理群在《〈鲁迅杂文全编〉前言》中有过这样的分析:“历史的记载就是这样:人们攻击鲁迅的,是‘学匪’,‘学棍’,‘赤色作家’,‘汉奸’,‘双重反革命’,‘法西斯蒂’,明说是同志也还是‘右倾’,‘危害联合战线’‘助长恶劣倾向’,都是含着杀机,可以遭到通缉,撤职,逮捕,监禁乃至杀头的诬陷和谣言。而鲁迅的反击,给论敌定的大多止于‘正人君子’‘绅士’‘叭儿狗’‘资本家的乏走狗’‘鹰犬’‘洋场恶少’‘才子+流氓’,无一有生命危险,就是直斥为‘帮凶’,也分明和他们的主子划出界限。”要说鲁迅骂得最为别致与被骂者最为难忘者,我以为非被骂为“洋场恶少”的青年作家施蛰存莫属——施蛰存在四十年后的1974年,还对此事念念不忘:他在这一年开始写的《浮生百咏》的第六十八咏是这么写的:“粉碳切旨残饱世情,况兼疲病损心兵,十年一觉文坛梦,赢得洋场恶少名。”诗后有作者自注:“第三四句乃当年与鲁迅交淬时改杜牧诗感赋傀。自1928年至1937年,混迹文场,无所得益,所得者惟鲁迅所赐‘洋场恶少’一名,足以遗臭万年。至于第一、二句则是后来补上的。以‘粉腻脂残’来形容自己如脱籍老妓,拂袖归来,而长年置身文坛,阅历不少,故用一个‘饱’字。更为难过的是‘又忽患肝胆之疾,堰卧数月’以至‘雄心消尽’!”足见他对鲁迅的这一骂词没齿难忘。至于鲁迅自己,对这一骂词也颇为自得——他在1935年8月14日是《五论“文人相轻”——明术》一文中,有这样的说法:“五四时代的所谓‘桐城谬种’和‘选学妖孽’,是指做‘载飞载鸣’的文章和抱住《文选》寻字汇的人们的,而某一种人,确也是这一流,形容惬当,所以这名目的流传,也较为永久。除此之外,恐怕也没有什么还留在大家的记忆里了。到现在,和这八字可以匹敌的,或者只好推‘洋场恶少’和‘革命小贩’了罢。前一联出于古之‘京’,后一联出于今之‘海’。创作难,就是给人起一个称号或诨名也不易。假使有谁能起颠扑不破的诨名的罢,那么,他如作评论,一定也是严肃正确的批评家,倘弄创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那么,鲁迅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谥”施蛰存以这一称“号”的呢?
一
在施蛰存与鲁迅发生争执之前,他们并没有什么过节,相反倒是关系挺好的一对编辑与作者。
鲁迅比施蛰存大二十四岁,基本上属于施的上一辈。而且,鲁迅活跃于文坛时,施蛰存还是个未出学堂的少年。因此,早期的施蛰存对鲁迅充满了尊敬。两个人交往的事,有文献记载最早的是1927年,鲁迅四十六岁,施蛰存二十二岁。当时,国民党发动了“四一二”政变,共青团员施蛰存与戴望舒、杜衡三人,赶紧撤离上海,隐藏在松江施蛰存家。1928年,左翼文学人士冯雪峰,也来到松江隐居,与施蛰存等交厚。后来,风声稍微松了一些,施蛰存、戴望舒便到上海,与刘呐鸥一起开“第一线书店”。办半月刊《无轨电车》时,施蛰存等人与冯雪峰商量,决定出版一套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丛书。施蛰存请冯雪峰去征询鲁迅的意见,并想请鲁迅做主编。冯雪峰跟鲁迅谈起此事,鲁迅立即称赞,并表示愿意提供支持,但不能出任主编。于是,在鲁迅的指导下,施蛰存等拟定了十二种丛书,列为《马克思主义文艺论丛》。在这十二种丛书里,鲁迅负责编译四本,由此可知当时鲁迅对施蛰存的支持,以及施蛰存对鲁迅的尊重。1929年5月到1930年6月,这套丛书陆续印出了五种,后来政治形势急剧恶化,《论丛》被禁止发行,以后的几种也没有印出。当时,鲁迅译的卢那卡尔斯基著的《文艺与批评》,即是第五种。《文艺与批评》排印的时候,鲁迅要加入一张卢那卡尔斯基的画像,施蛰存找了一张单色铜版像,鲁迅不满意,还送来一张彩色版的,嘱咐要做三色铜版。施蛰存尊重了鲁迅的意见,但印出的样子仍不能使鲁迅满意,后来送到日本人开的芦则印刷所,才获得鲁迅的首肯,这是当年上海能做出来的最佳三色版。由此可见,两个人当时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
1932年,“一·二八事变”爆发,日本侵略战争使施蛰存的“东华书店”停业。同年3月,张静庐加入现代书局,在当时白色恐怖的形势下,想办一个不冒政治风险的文艺刊物,邀请施蛰存任主编。施蛰存也决定将《现代》办成一个不偏不颇、百家争鸣的综合性刊物。但是尽管如此,施蛰存的政治思想,还是倾向于左翼的,并不拒绝左翼作家和作品。《现代》刊物先后发表了鲁迅的《论“第三种人”》《关于翻译》《小品文的危机》和鲁迅译的《海娜与革命》等。除鲁迅外,《现代》还刊登了大量其他左翼作家的作品。其后,施蛰存发表了杜衡的《关于“文新”与胡秋圆的文艺论辩》,在文艺界引起了一场关于“第三种人”的论争,文章中对左翼作家有所攻击,将施蛰存也牵扯其中。最后,鲁迅也写了一篇总结性的《论“第三种人”》,并将施蛰存归入“第三种人”,不过鲁迅把“第三种人”称为同路人,并没有对施蛰存施以攻击,两人也没有因此次论争伤了和气。1932年11月23日至28日,鲁迅回北平省亲,在北京各大学发表了著名的“北平五讲”。施蛰存想方设法,在12月中旬,找到了有关这次演讲的两张照片和一方剪报。其中,鲁迅在北京师大的演讲题目就是《再论“第三种人”》。施蛰存在《现代》第二卷第四期的《文艺画报》中开辟了一个专栏:“鲁迅在北平”,三张图片占一页。谁知这一期《现代》印出后,施蛰存发现《文艺画报》这一版上,多出了一幅鲁迅的漫画像。这幅漫画把鲁迅画成一个倒立的漆刷,很有些讽刺意味。施蛰存很生气,以为这是对鲁迅的不敬,但是木已成舟,已经无法改变。
这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933年2月7日,鲁迅在雨中写下了纪念前年次日遇害的柔石等人的大作《为了忘却的纪念》一文,“这篇文章曾在两个杂志的编辑室搁了好几天,编辑先生不敢用”(引文转自施蛰存《关于鲁迅的一些回忆》,下同)。后来转到了施蛰存手中,“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也有点踌躇。要不要用?不能不用?自己委决不下。给书局老板张静庐看了,他也沉吟不决,考虑了三天,才决定发表,理由是:(一)舍不得鲁迅这篇异乎寻常的杰作被扼杀,或被别的刊物取得发表的荣誉。(二)经仔细研究,这篇文章没有直接犯禁的语句,在租界里发表,算不上什么大罪名。于是,我把文章编在《现代》第二卷第六期的第一篇,同时写下了我的社中日记”。
可是,好的开头很快为一桩有关是不是该向青年推荐阅读《庄子》《文选》的论争打断,施蛰存也因此头上多了一顶“洋场恶少”的桂冠。
二
这事的起因源于一场推荐书目活动。1933年9月,《大晚报》编辑崔万秋给施蛰存寄了一张表格,要求填注:(一)目下在读什么书,(二)介绍给青年的书。在要介绍给青年的书中,施蛰存填了《庄子》《文选》并附注:“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施认为,“近数年来,我的生活,从国文教师转到编杂志,与青年人的文章接触的机会实在太多了。我总感觉到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所以推荐这两部书,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扩大一点字汇”。
鲁迅于1933年10月1日以“丰之余”的笔名写了《感旧》,10月6日发表在《申报·自由谈》。(收入《准风月谈》时题目为《重三感旧——一九三三年忆光绪朝末》)在这篇文章里,施蛰存推荐《庄子》与《文选》仅仅是鲁迅写这篇杂文的一点因由,鲁迅的用意在于“感旧”,在于防止年轻人“骸骨的迷恋”,在于探讨民族的“立足”“生存竞争”,在于告诫人们:复古不光是遗老遗少,还有“新党”,关注我们的生存,实在比读《庄子》和《文选》重要。文章尤其对有些时下“有些新青年”进行了批评:“有些新青年,境遇正和‘老新党’相反,八股毒是丝毫没有染过的,出身又是学校,也并非国学的专家,但是,学起篆字来了,填起词来了,劝人看《庄子》《文选》了,信封也有自刻的印版了,新诗也写成方块了,除掉做新诗的嗜好之外,简直就如光绪初年的雅人一样,所不同者,缺少辫子和有时穿洋服而已。近来有一句常谈,是‘旧瓶不能装新酒’。这其实是不确的。旧瓶可以装新酒,新瓶也可以装旧酒,倘若不信,将一瓶五加皮和一瓶白兰地互换起来试试看,五加皮装在白兰地瓶子里,也还是五加皮。这一种简单的试验,不但明示着‘五更调’‘攒十字’的格调,也可以放进新的内容去,且又证实了新式青年的躯壳里,大可以埋伏下‘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的喽啰。并非国学专家,但是学起篆字来了,填起词来了,劝人看《庄子》《文选》了。”
文章没有点施蛰存的名字,应该只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泛论。如果施蛰存理解鲁迅“论时事不留面子,贬锢弊常取类型”的杂文笔法的话,对此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可矣,犯不着斤斤计较。可年少气盛的施蛰存觉得自己的尊严被冒犯了,必须做出回击。于是,施蛰存写了《〈庄子〉与〈文选〉》一文,发表于10月8日《申报·自由谈》上。文章为自己推荐《庄子》与《文选》作解释,说自己所以推荐这两本书的原因“一是在自己编辑杂志的时候,感觉年轻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二是‘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读一读这两本书,并非向所有青年推荐。’”这种解释还算就事论事,接下来的话就有些味在咸酸之外了,“这里,我们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纯粹的白兰地吗?我就不能相信。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所以,我敢说: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因为施蛰存跟鲁迅在文章上素有交往,所以他对以署名“丰之余”的《感旧》一文究竟是谁写的,应该心知肚明——施先生晚年在回答记者当年“是否知道‘丰之余’是鲁迅?”这一问题时,回答道:“知道,一开始就知道。”(见《中华读书报》2001年3月14日杨迎平《走近施蛰存》一文)因此,他这里“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实际上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意思是:你鲁迅所以能写文章,就是因为读了那么多古文学的书,现在你却不想让年轻人读古书,这算怎么回事?末了,他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表示:“临了,我希望丰先生那篇文章并不是为我而作的。”
看施蛰存这回避问题实质,有些油腔滑调的文章,鲁迅有些生气,于是又在10月12日以“丰之余”的笔名写了《“感旧”以后》,以上、下两篇分别于10月15日和16日发表在《申报·自由谈》上。鲁迅先声明:“那篇《感旧》,是并非为施先生而作的,然而可以有施先生在里面。……内中所指,是一大队遗少群的风气,并不指定着谁和谁;……现在施先生自说了劝过青年去读《庄子》与《文选》,‘为文学修养之助’,就自然和我所指摘的有点相关,但以为这文为他而作,却诚然是‘神经过敏’,我实在并没有这意思。”算是给了对方一个面子。内中所指,“是一大队遗少群的风气”。接着指出:“施先生说我用瓶和酒来比‘文学修养’是不对的,但我并未这么比方过,我是说有些新青年可以有旧思想,有些旧形式也可以藏新内容。我也以为‘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蜕变,有比较的偏向,而且正因为不能以‘何者为分界’,所以也没有了‘第三种人’。”鲁迅表示不同意用瓶和酒来比喻“文学修养”,告诫施蛰存既然考官不能以词取士,当教员和编辑当然也不能以《庄子》和《文选》劝青年。对施蛰存举出“鲁迅先生”的文章与《庄子》的关系做例,“丰之余”认为“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再说得露骨一点,则从这样的书里去找活字汇,简直是糊涂虫,恐怕施先生自己也未必”。最后,鲁迅说,“白话运动是胜利了,有些战士,还因此爬了上去,但也因为爬了上去,就不但不再为白话战斗,并且将它踏在脚下,拿出古字来嘲笑后进的青年了。因为还正在用古书古字来笑人,有些青年便又以看古书为必不可省的工夫,以常用文言的作者为应该模仿的格式,不再从新的道路上去企图发展,打出新的局面来了。”看得出,鲁迅虽然生气,但到这里为止,也还在就事论事,希望施蛰存明白:自己所以反对向青年推荐《庄子》《文选》,就是为了防止附着在这些旧文学上的古旧魂魄借尸还魂卷土重来。
三
可是,对鲁迅虽然生气,但仍不乏客气,依然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写就的文章,施蛰存并不领情,很快又于10月19日在《大晚报·火炬》上发表《推荐者的立场——〈庄子〉与〈文选〉之论争》。文中,他这么说道:“我在贵报向青年推荐了两部旧书,不幸引起了丰之余先生的训诲,把我派做‘遗少中的一肢一节’。自从读了他老人家的《感旧以后》(上)一文后,我就不想再写什么,因为据我想起来,劝新青年看新书自然比劝他们看旧书能够多获得一些群众。丰之余先生毕竟是老当益壮,足为青年人的领导者。……所以我想借贵报一角篇幅,将我在九月二十九日贵报上发表的推荐给青年的书目改一下:我想把《庄子》与《文选》改为鲁迅先生的《华盖集》正续篇及《伪自由书》。”“鲁迅先生文章里的确也有一些从《庄子》与《文选》里出来的字眼,譬如‘之乎者也’之类。这样,我想对于青年人的效果也是一样的。”进而又以揶揄的语气说,“本来我还想推荐一、二部丰之余先生的著作,可惜坊间只有丰子恺先生的书,而没有丰之余先生的书,说不定他是像鲁迅先生印珂罗版木刻图一样的是私人精印本,属于罕见书之列,我很惭愧我的孤陋寡闻,未能推荐矣。”末了,还表示自己不想再进行这个话题的辩论了,原因是:“两个人在报纸上作文字战,其情形正如弧光灯下的拳击手,而报纸编辑正如那赶来赶去的瘦裁判,读者呢,就是那些在黑暗里的无理智的看客。瘦裁判总希望拳击手一回合又一回合地打下去,直到其中的一个倒了下来,One,Two,Three……站不起来,于是跑到那喘着气的胜者身旁去,举起他的套大皮手套的膀子,高喊着:‘Mr.XWinthe Champion.’你试想想看,这岂不是太滑稽吗?现在呢,我不幸而自己做了这两个拳击手中间的一个,但是我不想为了瘦裁判和看客而继续扮演这滑稽戏了。”
施蛰存这里显然已是在做昧心之论了:认为鲁迅所以揪住他不放,不是为了什么学术争鸣,而纯粹是因为自己推荐书目中没有推荐他老人家的著作,他是恼羞成怒才这么借题发挥,对自己不依不饶的。于是他颇为阴损道:“我想把《庄子》与《文选》改为鲁迅先生的《华盖集》正续篇及《伪自由书》。”当然,他如果能旗帜鲜明地这么直接攻击鲁迅,则虽然无理,还不失剽悍。然而,他又曲里拐弯地表示自己其实是“不知道”“丰之余”就是鲁迅,所以又躲躲闪闪道:“本来我还想推荐一、二部丰之余先生的著作,可惜坊间只有丰子恺先生的书,而没有丰之余先生的书,说不定他是像鲁迅先生印珂罗版木刻图一样的是私人精印本,属于罕见书之列,我很惭愧我的孤陋寡闻,未能推荐矣。”可以说既阴损,又胆小;明火执仗而又遮脸掩面。这种毒毒辣辣而又鬼鬼祟祟的言辞终于彻底激怒了鲁迅,于是他于10月20日写了《扑空》。先揭露“施先生其实并非真没有动手,他在未说退场白之前,早已挥了几拳了。挥了之后,飘然远引,倒是最超脱的拳法”,接着指出施蛰存的攻击“有些语无伦次了,好像是说:我之反对推荐《庄子》与《文选》,是因为恨他没有推荐我的书,然而我又并无书,然而恨他不推荐,可笑之至矣”。最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他竟毫不提主张看《庄子》与《文选》的较坚实的理由,毫不指出我那《感旧》与《感旧以后》两篇中间的错误,他只有无端的诬赖,自己的猜测,撒娇,装傻。几部古书的名目一撕下,‘遗少’的肢节也就跟着渺渺茫茫,到底是现出本相:明明白白的变了‘洋场恶少’了。”
至此,“洋场恶少”一词正式出台。有人为施先生头上这个谥号叫屈:这个“恶少”究竟恶在何处呢?是贩毒放赌,搜刮地皮,还是调戏妇女,盘剥百姓呢?都不是。只不过是推荐了两本必读书,同时又因为捍卫自己的立场顶撞了鲁迅几句而已。当然,如果“恶少”的含义只是“贩毒放赌,搜刮地皮,调戏妇女,盘剥百姓”的话,施蛰存当然不是。可是,如果恶少还包括在论战中不守规则,转移话题,离开论题而恶意揣测对方作文动机,并以此立论——用鲁迅的话来说,就是“只有无端的诬赖,自己的猜测,撒娇,装傻”——的话,那施蛰存还真是个这样的“恶少”,从论辩一开始,在施蛰存知道“丰之余”是鲁迅的情况下,他在回答鲁迅的批评文章《〈庄子〉与〈文选〉》中,离开论题,直接将鲁迅挂上靶子:“这里,我们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纯粹的白兰地吗?我就不能相信。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所以,我敢说,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更为恶毒的是,在致崔万秋的信中,他又装模作样地表示自己要改推荐鲁迅的《华盖集》正续篇和《伪自由书》,他这么做显然也离开论辩主题(青年人究竟有没有必要从《庄子》与《文选》中找词汇),而直接把矛头指向鲁迅人格:鲁迅所以批驳自己,不是因为自己错了,而是因为自己没有推荐他老人家的作品!如此动机着眼有罪推论,谓之“恶少”岂不名副其实?
在此后的文章中,他对鲁迅这种不着边际只图痛快的冷嘲热讽还所在多有。如1935年4月出版的《文饭小品》第三期,发表文章《服尔泰》,对鲁迅讽刺道:“虽然鲁迅先生曾经很俏皮地说过,他写他的杂感文是希望人家改好,人家一好,他的文章就失去作用,然而难道凡被鲁迅先生所针砭过的人物竟一个都不会改好,所以他的杂感文还只得‘不三不四’地出下去。”同年6月出版的《文饭小品》第五期的《杂文的文艺价值》中,施蛰存还说:“鲁迅先生的杂感文写得的确好。但是,他的杂感文集倘使能再删选一下,似乎可以使异代的读者对于他有更好的印象。这种意见,我承认是我的偏见。我知道鲁迅先生是不会首肯的。因为他是不主张‘悔其少作’的,连‘集外集’这种零碎文章都肯印出来卖七角大洋。”此外,在以后的文章中,施蛰存还说鲁迅自己看古书,还做过古文,捐资重刻《百喻经》,以示鲁迅于人于己的不同标准。
接下来,《国闻周报》第十二卷第四十三期(1935年11月4日)刊有邓广铭的《评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第一辑》一文,其中指出施蛰存主编的《中国文学珍本丛书》,存在“计划之草率、选本之不当、标点之谬误”等错误。对此指责,施蛰存于1935年11月25日发表《中国文学珍本丛书——我的告白》对此进行辩解:“虽然失败,虽然出丑,幸而并不能算是造了什么大罪过。因为充其量还不过是印出了一些草率的书来,到底并没有出卖了别人的灵魂与血肉来为自己的‘养生主’,如别的一些文人们也。”书错了就是错了,可施蛰存并不爽快承认,倒是拉出一些不相干的人来为自己掩饰,并含沙射影。对此,鲁迅于1936年1月发表在上海《海燕》月刊第一期的《文人比较学》中再次将其钉死在“恶少”耻辱柱上:“中国的文人有两‘些’,一些,是‘充其量还不过印出了一些草率的书来’的,‘别的一些文人们’,却是‘出卖了别人的灵魂与血肉来为自己的养生主’的,我们只要想一想‘别的一些文人们’,就知道施先生不但‘并不能算是造了什么大罪过’,其实还能够算是修了什么‘儿孙福’。但一面也活活地画出了‘洋场恶少’的嘴脸——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大罪过’,‘如别的一些文人们也’。”而在发表于同一刊物上的《“题未定”草》一文中,鲁迅又写道:“我的《集外集》出版后,施蛰存先生在什么刊物上有过批评,以为这本书不值得付印,最好是选一下。我至今没有看到那刊物;但从施先生推崇的《文选》和手定《晚明二十家小品》的功业,以及目标‘言行一致’的美德推测起来,这也像他的话。”
四
前面说过,鲁迅写文章,其特点是“论时事不留面子,贬锢弊常取类型”。像施蛰存这样在论战中不守规则,转移话题,离开论题而恶意揣测对方作文动机,并以此立论的“恶少”作风,的确是有其典型性的“类型”,所以在此后的文坛,仍有表现。
不妨聊举一例。1997年,有“文坛刀客”之称的山西作家韩石山一次上街闲转,在一家叫“尔雅”的书店中发现了两套书,一套是由海天出版社出版、北大教授谢冕和博士孟繁华主编的《中国百年文学经典文库》,另一套则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谢冕和北大另一教授钱理群主编的《百年中国文学经典》。这韩石山可不是省油的灯,他马上将这两套几乎同名同姓的“经典”拿来仔细一对,结果发现:“散文部分,北大版收入作家四十二名,海天版收入作家三十三名,两书共收入作家七十五名,重叠者十六名,不重叠者四十三名。比如丰子恺、巴金、梁实秋、冰心等二十六人,北大版收而海天版不收;孙犁、张中行、宗璞、三毛等十七人,海天版收而北大版不收。重叠的十六名作家中,收入作品完全相同者五人,比如杨绛,两部都收入了她的《冒险记幸》。收入作品不完全相同者四名,比如汪曾祺,北大版收入他的《跑警报》《金岳霖先生》,海天版除了这两篇以外还收有他的《葡萄月令》《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收入作品完全不同者七人,比如严文井,北大版收入他的《啊,你盼望的那个原野》,海天版收入他的《一个低音变奏》。小说部分的情形,与散文部分大致相若,北大版收入作家六十七人,海天版分为中篇小说和短篇小说两部分,共收入作家四十一人,共一百零四人,两书作家重叠者二十五人,作家重叠而作品仅部分相同或完全不同者十六人,作家作品完全相同者九人。”于是大发感慨:“你(指谢冕,下同)的一只眼睛看着丰子恺、巴金、冰心、孙犁、梁实秋、张中行、三毛诸人是散文经典作家,你的另一只眼睛看着他们又不是散文经典作家了。这样的作家不是十个八个,而是四十三个。你的一只眼睛看着严文井的经典作品是《啊,你盼望的那个原野》,你的另一只眼睛看着他的经典作品却成了《一个低音变奏》。你的一只眼睛认定汪曾祺的散文《跑警报》《金岳霖先生》是经典,你的另一只眼睛在认定前两篇的同时,又认定他的《葡萄月令》《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也是经典。从1949年到1996年,将近五十年间的中国散文,你的两只眼睛同时认定其人其文堪称经典、言不二价者,只有区区五人。谢冕先生,我该为中国当代文学寒心,还是为你寒心?”(见韩石山《谢冕:叫人怎么敢信你》,下同)换言之,韩石山觉得谢冕是在借编“百年文学经典”为名,变着法儿地骗取读者钞票——用韩石山先生的原话来说,就是“想到了眼下的‘编选热’,我心里多少开了一点窍。这两年,各种‘作品选’‘精品选’,充斥着书店的柜台,据说编选者大都捞了一票。是不是你看着眼红了?这可不太好。以北大的威望,以你的声名,本应力挽狂澜,廓清迷尘,给读者一个精良的选本。纵然是一己之见吧,也该确定不移。没想到你反而见景生情,推波助澜,把水搅得更浑。我多少有些同情先前那些编选者了。他们胆小,顶多只敢叫‘精品’,你地位高,胆子也大,一上来就叫‘经典’,而且在南北两地,几乎同时推出了两大套,总计十八巨册。容我说句不客气的话,编选热发展到这儿,可谓登峰造极了。”
这种指责当然很严厉,也很不好听,可因为事实俱在,谢冕或者其他人,也只能就为什么要这样选、这样选不是为了“捞一票”进行辩论——一句话,拿事实说话。可,谢先生的几个学生辈却另辟蹊径,专就对方动机做文章。譬如,徐文海先生(韩石山推测“此人肯定是谢冕的学生”,我查徐先生材料知道他在1994年到1996年间在北大中文系做过访问学者)就在《东方文化周刊》上发表一篇题为《你以为你是谁》的文章对韩石山进行反驳,文章除了说韩石山这个来自“黄土高坡”的角色不配对“北京大学中文系当代文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的选本说三道四和韩石山骂谢冕是想靠骂名人出名外,最出彩的是这么一段:“他(指韩石山)自我感觉甚好,以为自己在这‘百年’当中无论如何也能‘经典’一把,所以急不可耐地从‘尔雅书屋’中拿回了两套书,但是翻过来掉过去地看了半夜,字缝里终究没有‘韩石山’三个字,所以,他愤怒了,急不择言,只好大骂出口了。真让人寒心,我倒不像韩石山一样‘为当代文学寒心’,我为当代‘批评’中有韩石山这样的人而寒心。”此外,北大另一教授高旭东也在他专著《梁实秋:在古典与浪漫之间》的“后记”中这么写道:“我最早出的两本书是中西比较文化的书,没有人叫我‘文化学家’或‘比较文化学家’,大概是我文化水平不高之故也;可是在我心灰意懒的时候写了几本关于鲁迅的书,被人称之为‘鲁迅研究专家’或‘鲁学家’,为此还受到韩石山之流在《文学自由谈》上的嘲讽,因为忙着写梁实秋,我至今都没有工夫去拜读这位‘韩大作家’的文章,不知道这位当年因为谢冕先生没有把他放进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经典而对谢冕先生冷嘲热讽的‘大作家’对我又有什么指教。”这里,徐、高二位都视韩石山指责谢冕一手选“二典”而典典不同的批评是因为“二典”之中没有选他韩石山的大作——跟当年施蛰存指责鲁迅批评他用古书指导今天青年是因为自己没有用鲁迅的书来指导青年异曲同工,差别仅仅在于施先生说得巧妙俏皮,而徐高二位说得直截了当罢了——当然,所以有这样的差别,主要是因为韩石山不是鲁迅。
韩石山虽然不是鲁迅,可也不是省油的灯,所以很快写出《不管我是谁》和《和徐文海、孟繁华讲讲这理儿》,将徐文海对他的诛心之论夹头盖脑地骂了回去:在前文中,他骂徐文海是自己在偏街僻巷行走时碰到了“牛二一类泼皮”;在后文中他写道:“看了这篇文章(指徐文),我的第一感觉是,这年轻人(实际上我并不知道他多少岁,但敢肯定他比我小得多),这是勇敢,是理不是理都说得出口。说我无才无德,这都没什么,谁的才德也不敢说是最多的,少一点便可归之于无。但凭什么就断定你们谢老师是‘大人物’,然后再派定我是想出名出不了,才来骂这个大人物。‘谁的名气大骂谁’,这不等于说,在今天文学界、教育界,谢冕的名气是最大的了。”做的还是名气大小的文章,这跟鲁迅抓住对方推测动机大搞诛心之论的软档直截了当地骂对方“只有无端的无赖,自己的猜测,撒娇,装傻……几部古书的名目一撕下,‘遗少’的肢节也就跟着渺渺茫茫,到底是现出本相,明明白白的变了‘洋场恶少’了”相比较,笔者以为韩先生在论辩的目标选择和打击的力度上,还是欠火候——虽然,韩先生似乎不大看得起鲁迅。
问题的要害,还是杜哉随后在《文学报》上登出来的《此风不可长》讲得透彻:“我不知道韩石山。但他那篇批评两部经典的文章却是从《文艺报》上读过的。这只是一家之言,当然不可能句句是真理,当然可以反批评。但是反批评,一要据理,要讲道理;二要据实,据对方的文章之实。而不可离开文章实有思想和文字,凭空推断出:他想出名,但无才无德出不了名,于是骂人,谁的名气大他就骂谁,想借此出名。或者:他满望‘经典’选了他的作品,能够‘经典一把’了,不料并没有他的名,于是愤怒了,只好大骂出口了。这推断只在肚子里寻思,或三朋四友间说着玩,都无不可。倘把它写入文章,公之于世,岂其可乎?岂其可乎?”
一个作家,过了几十上百年,我们还能从他作品里读出现实来——什么是伟大?这就是!
鲁迅与邵洵美:贫富之间
鲁迅应该是文人中的阔佬。学者陈明远根据鲁迅日记里所记的鲁迅工作后(1912年—1936年)的每年所得,得出这样一组数据:鲁迅前期(北京时期)是以公务员职业为主,十四年的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一百六十四万元、2009年三百二十八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九千多元、2009年人民币近两万元。中间(厦门、广州时期)一年专任大学教授,年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十七点五万元、2009年三十五万元,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一点四万多元、2009年三万元。后期(上海时期)完全是自由撰稿人身份,九年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二百二十六万元、2009年四百五十二万元以上,平均月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两万元、2009年四万元左右。若不计入1922年的收入(日记缺失),则二十三年间总收入相当于1995年人民币四〇八万元、2009年八百一十六万元以上。还有种算法是,银圆的标准重量是二十六点六克左右,经过流通摩擦,也不会低于二十五克。按现在的白银价值,则一个银圆在两百人民币以上,那么,鲁迅在参加工作直至去世的二十四年间,共收入十二万元银圆左右,相当于现在的两千多万人民币,即年均一百万元。这样一笔收入,就是今天在北京、上海、广州,也当是高级白领的收入,的确不算是穷人。也因此鲁迅对自己总的经济状况曾有过明确的表述:“我的生活其实决不算苦。”“我不能说穷,但说有钱也不对。”“其实以现在生活之艰难,家中历来之生活法,也还要算中上。”“中上”,显然有些自谦,在那个时代,像鲁迅这样的收入,应该算是阔佬了。
但是,鲁迅毕竟跟一般的阔佬不同。这首先是因为他幼时有一段从小康坠入困顿的生活经历。1894年,刚十三岁的鲁迅经历了巨大的人生变故:这一年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锒铛入狱。随之而来的是父亲长期患病,花光家里积蓄后不治死亡。家境因此败落了下来。不仅卖了房子,还饱受邻里亲戚的白眼。作为家里的长子,上有孤弱的母亲,下有幼小的弟妹,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生活的重担。也因此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间的冷暖。他自己就曾在文章中描述那时的他如何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变卖。在家境好的时候,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公子哥儿”的,话语里包含着亲切,眼光里流露着温存。自他家变穷了,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话语是凉凉的,眼光是冷冷的,好朋友也不和他说话了,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在鲁迅心灵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于他幼小的心灵打击很大,这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人们是用“势利眼”看人、事、物的。多年以后,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呐喊》自序)家庭的变故和变故后的人生体验,也使鲁迅从少年时候起就亲近下层人民,他的外祖母家在农村,这使他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农民的生活。特别是在他祖父入狱的前后,他不得不到农村的亲戚家避难,长时期住在农村。在那里,他与农村的孩子们成了朋友。与他们一起玩耍,一起划船,一起看戏,有时也一起到他们家的地里“偷”豆子煮了吃。在他们之间,没有相互的歧视和仇视,而是相互关心,相互友爱。鲁迅一生都把他与农村小朋友这种朴素真诚的关系当作人与人之间最美好的关系而怀念着,描写着。就是因为这样的变故与经历,使得鲁迅对人世间的贫富有了自己的看法:他不认为穷人就是该被奴役被践踏的,穷人自有穷人的尊严和人格——多年后,他甚至在一篇名为《一件小事》的作品中描写过这样一个情景:在一个贫穷但勇于担当的车夫面前,兜里有大把铜元的“我”感到了“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至于富人,有钱也不能证明他们的正派磊落。如果再碰上有谁以富骄穷,仗着自己手中或家里有几个来历不明的臭钱而对他们心目中的穷人指手画脚趾高气扬的话,鲁迅的反应当是毫不客气地将其挑落下马,并且痛打落水狗,绝不讲什么费厄泼赖!鲁迅对其实并没有什么交往的邵洵美所以那么穷追猛打,可以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一
跟鲁迅这样靠自己的才华与努力发奋而成为文人中的阔佬相比,邵洵美应该是不折不扣的真正阔佬。
邵洵美(1906-1968),祖籍浙江余姚,出生于上海,官宦世家。他的祖父邵友濂,同治年间举人,官至一品,曾以头等参赞身份出使俄国,后任湖南巡抚、台湾巡抚。外祖父盛宣怀(亦即邵妻盛佩玉的祖父)更是有钱,乃洋务运动的中坚人物,中国近代第一代大实业家,富甲一方。又因邵洵美过继给伯父邵颐的关系,按谱系,大官僚李鸿章当是他的叔外祖父。自家有钱,老婆家有钱,亲戚家还是有钱,他不想成为阔佬都难。而且,他自小喜欢文艺,五六岁时即入家塾读《诗经》,背唐诗。读完家塾便进圣约翰中学。这所教会学校所授课程除国文外,都用英文教材,教师不少为洋人。后又留学英国,入剑桥大学攻读英国文学。有钱还通文,回国后很快成为文坛上多财善沽、长袖善舞、呼风唤雨的角色。从剑桥回到上海后,在三四十年代上海滩文艺界多元格局并存的情况下,邵洵美拥有一大批左、中、右的朋友:胡适、叶公超、潘光旦、罗隆基、曹聚仁、林语堂、沈从文、方令孺、闻一多、夏衍、邹韬奋、徐悲鸿、刘海粟、张光宇、丁悚、鲁少飞,以及张道藩、谢寿康、刘纪文等。真是高朋满座、好友如云。郁达夫说得有趣:邵洵美家里经常是“座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画家鲁少飞曾戏谑地画了幅《文坛茶话图》(载《六艺》月刊),称邵洵美是“孟尝君”。
关于他的钱多,不妨看看他的朋友张若谷、陆小曼的回忆:当时邵洵美的私人书房里放着估价五千金以上的希腊女诗人沙弗像真迹,用二十万英镑从伦敦拍来的史文朋的手稿,用羊皮纸装订的波德莱尔《恶之花》的第一版,结拜大哥徐悲鸿送给邵洵美的巴黎酒吧“红磨坊”即景的帆布油画。这些陈设足见邵家强大的财力和人际网络。除了收藏自己深爱的艺术品外,邵洵美利用他家的万贯家财投资出版。1928年,邵洵美在主持《狮吼》杂志出版的同时,创办了金屋书店和《金屋》月刊,在此后的二十年间,邵洵美马不停蹄地创办上海时代图书公司、第一出版社,名下出版了《时代画报》《时代漫画》《时代电影》《文学时代》《万象》月刊、《论语》半月刊、《十日谈》旬刊、《人言》周刊、《声色画报》等杂志,多达十二种,涉及文学、诗歌、漫画、电影、时事、评论等各个领域。其间和徐志摩等人合作出版《新月》月刊、《诗刊》等杂志。事业鼎盛时期,邵洵美名下同时出版的刊物有七种,每隔五天便至少会有两种期刊面世,这在中国出版界,无人能出其右。而且,他还爱画画,爱藏书,爱文学,在自家豪宅里办文学沙龙,来往的人川流不息。他爱写诗,而且要在没有格子的白纸上写,落笔字迹秀丽,行列清晰,匀称洁净,甚至可以直接付印。他的英式诗风,追求唯美,有人评价是“柔美的迷人的春三月的天气,艳丽如一个应该赞美的艳丽的女人”。
因为都是文艺中人,又都在上海,所以,不修边幅,“破毡遮颜过闹市”,常常被人视为鸦片烟鬼的鲁迅,就难免跟这个唇红齿白浊世之翩翩佳公子的“孟尝君”碰头了。他们见面就不同寻常,其媒介居然是声名赫赫的世界文豪萧伯纳!
那是1933年2月17日,斯时,七十七岁的英国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萧伯纳偕夫人乘“皇后”号轮漫游世界,在由香港抵达上海时,他想见见国母宋庆龄——这一年宋庆龄四十岁。《宋庆龄年谱》记载:“是日,做环游世界旅行的英国著名作家萧伯纳偕夫人乘英轮皇后号于晨6时抵吴淞口。晨5时,宋庆龄偕杨杏佛等乘海关小轮前往吴淞口欢迎,并上英轮皇后号访萧伯纳,相见甚欢。后应萧伯纳的邀请,宋庆龄与其在餐厅共进早餐。”10时30分,宋庆龄陪同萧伯纳下船登岸。当宋庆龄一行陪同萧伯纳离开码头,前往理查(一作礼查)饭店会见来沪各游历团团员时,有一辆小车正驶向虹口鲁迅家。那是蔡元培派人去接鲁迅的车,让他赶紧到“孙夫人的家里吃午饭”——当然,主要是与萧伯纳共进午餐。鲁迅最初是从日本友人内山完造那里得知萧伯纳要来上海的。而宋庆龄偕萧伯纳离开理查饭店后,即驱车前往亚尔培路(今陕西南路)中央研究院访蔡元培,待他们一起到宋庆龄寓所,已是中午12时。而鲁迅乘车来到这里,也正在这时,午宴刚刚开始。鲁迅入席,看到萧伯纳坐在圆桌上首,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伊罗生、史沫特莱等围桌而坐。吃的是中式菜肴。宋庆龄后来回忆说:“当时林语堂和他(萧伯纳)滔滔不绝地谈话,致使鲁迅等没有机会同萧伯纳谈话。”饭后大家到寓所花园草坪拍照留念。后来人们看到的宋庆龄、蔡元培、鲁迅等人与萧伯纳的合影,便是这天饭后所摄。
拍过合影,稍事休息,蔡元培、杨杏佛、林语堂等陪同萧伯纳欲前往坐落在福开森路(今武康路)上的世界学院,出席与世界笔会中国支会会员们的见面会。当“白发,白须,高鼻子,粗眉毛,小眼睛”的萧伯纳刚走出宋庆龄寓所,等候在门口的记者们一齐围了上来。担任临时翻译的洪深请大家3点钟派六名代表再来,说萧伯纳先生已答应接见记者。然后萧伯纳便乘上宋子文的小汽车,驱车去世界学院。那天在世界学院精致的小厅,除了蔡元培、鲁迅、林语堂、杨杏佛外,还有梅兰芳、叶恭绰、张歆海、谢寿康、邵洵美等人。这样,鲁迅跟邵洵美就有了碰面的机会。
对这次见面,鲁迅在该年2月23日应日本《改造》月刊约稿创作的《看萧和“看萧的人们”记》中是这么写的:“两点光景,笔会有欢迎。也趁了摩托车一同去看时,原来是在叫作‘世界学院’的大洋房里。走到楼上,早有为文艺的文艺家,民族主义文学家,交际明星,伶界大王等大约五十个人在那里了……此后是将赠品送给萧的仪式,这是由有着美男子之誉的邵洵美君拿上去的,是泥做的戏子的脸谱的小模型,收在一个盒子里。还有一种,听说是演戏用的衣裳,但因为是用纸包好了的,所以没有见。”关于这赠品究竟是什么,当时在场的张若谷在《五十分钟和伯纳萧在一起》中有详细介绍:“轮到送纪念礼物的时候了。笔会的同人,派希腊鼻子的邵洵美做代表,捧了一只大的玻璃框子,里面装了十几个北平土产的泥制优伶脸谱,红面孔的关云长,白面孔的曹操,长胡子的老生,扎包头的花旦,五颜六色,煞是好看。”(见1933年2月18日《大晚报》)这儿,鲁迅称邵洵美为“有美男子之誉”,有调侃意味,但算不上刻薄。
至于邵洵美方面,据贾植芳在《我的狱友邵洵美》一文中介绍,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正是“自然灾害”时期,他跟邵洵美一块坐牢。有次“他跟我说:‘贾兄,你比我年轻,你还可能出去,我不行了,等不到出去了。’他郑重交代我,将来出来的话,有机会要为他写篇文章,帮他澄清两件事。”这其中第一件事跟他与鲁迅这次见面有关,他的说法是:“1933年英国作家萧伯纳来上海,是以中国笔会的名义邀请的。邵洵美是世界笔会中国分会的秘书,萧伯纳不吃荤,吃素,他就在南京路上的‘功德林’摆了一桌素菜,花了四十六块银圆,是邵洵美自己出的钱。因为世界笔会只是个名义,并没有经费。但是后来,大小报纸报道,说萧伯纳来上海,吃饭的有蔡元培、宋庆龄、鲁迅、林语堂……就是没有写他。他说:‘你得帮我补写声明一下。’”这里,他想表示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他参加了当年欢迎萧伯纳的宴会,可是当时的“大小报纸报道”却没有提到这件事(的确,当时新闻提及的只是吃完饭后驱车去世界学院,在那儿才见到有邵洵美,并且让他向萧伯纳送了礼物);其次,则是他不仅参加了这次宴会,而且宴会所需的饭菜钱四十六元,还是他掏的。当然,这事看来有些不靠谱——这不仅因为当时的“大小报纸报道,说萧伯纳来上海,吃饭的有蔡元培、宋庆龄、鲁迅、林语堂……就是没有写他”,还因为按当时的新闻报道,萧伯纳他们吃饭的地方并不是“南京路上的‘功德林’”,而是在宋庆龄寓所之中——很明显,这是一次家宴。既然如此,又何劳“孟尝君”出此饭资?难道宋庆龄连一次家宴的钱都出不起么?再来看看当事人鲁迅这天的日记:“午后汽车赍蔡先生信来,即乘车赴宋庆龄夫人宅午餐,同席为萧伯纳、伊、斯沫特列女士、杨杏佛、林语堂、蔡先生、孙夫人,共七人。饭毕照相二枚。同萧、蔡、林、杨往笔社,约二十分后复回孙宅。给介木村毅君于萧。傍晚归。”日记中的“伊”,是指美国记者哈罗德·伊萨克斯,他的中文名叫伊罗生;斯沫特列后通译史沫特莱,是美国著名女记者;木村毅是日本《改造》月刊记者,是内山完造介绍给鲁迅,要鲁迅带他见萧伯纳,参加采访的。从鲁迅日记可见,吃饭的共八人,其中没有邵洵美。
据1996年6月27日刊载在《北京青年报》上一篇题为《遭鲁迅〈拿来主义〉讽刺,邵洵美后人要求还公正》的文章介绍,邵洵美的女儿邵绡红“据她母亲盛佩玉回忆,当天(指萧伯纳到达上海那天)邵洵美傍晚回家时,曾把白天的经过讲给佩玉听,他说,这次是他第一次见到鲁迅先生。活动结束后下起了雨,天很冷,他见鲁迅站在屋檐下,像是在等车,冻得脸都发青了,于是他还主动上前邀请他上自己的汽车送他回去”。
二
应该说,鲁迅跟邵洵美这第一次见面,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和谐——鲁迅也就顶多略带嘲意地讲了句“美男子”。而如果依邵太太跟她女儿的说法,则他们还有很好的互动——当鲁迅在路旁冷得“脸色发青”之际,装备有小车的阔佬邵洵美“还主动上前邀请他上自己的汽车送他回去”。岂但无仇,简直可以说关系良好。可问题是,为什么很快他们这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而且恶语相向?
是不是因为鲁迅仇富,看到人家有钱坐小车,心里不高兴,就变着法子写文章骂人家?这应该不是。鲁迅虽然对贫富之别,有自己的看法,但倒不是无原则无条件地仇富——相反,因为有那么一段“从小康而坠入困顿”的生活,他对金钱倒有了比较平实的看法,这就是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万万不能。这一点,在他的公开演讲中有清楚的表示——1923年,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的演讲中说:“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除了觉醒的心以外……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钱——高雅地说吧,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1927年,鲁迅在《革命时代的文学》的演讲中说,“有人说‘文学是穷苦的时候做的’,其实未必,穷苦的时候必定没有文学作品的,我在北京时,一穷,就到处借钱,不写一个字,到薪俸发放时,才坐下来做文章。忙的时候也必定没有文学作品,挑担的人必要放下担子,才能做文章;拉车的人也必要把车子放下,才能做文章。”也因此,他对青年朋友的劝告常常是这样:“我想赠你一句话:专管自己吃饭,不要对人发感慨。并且积下几个钱来。”需要强调的是:鲁迅之所这么重视金钱,除了因为金钱跟肚子有关外,更因为金钱与自由相连。他曾在致章廷谦的信中直言:“无论什么,总和经济有关,居今之世,手头略有余裕,便或出或处,自由得多,而此种款项,则需豫先积下耳。”在致日本友人增田涉的信中又说过:“我为了反抗政府,确实贮了一些钱,以备万一,使我即使被迫害,什么都不能做了,还能有饭吃。……许多人毫无准备,一受压迫,大都不外屈服。”大概,就是因为有这样的金钱观,加上自己的才华与地位,鲁迅才能成为那个时代“文人中的阔佬”吧。
不过,鲁迅对金钱不是无条件的尊崇。这条件有二:其一,这金钱来路要正,最好是靠自己辛勤劳动而来;其二,也是更重要的是,有了钱最好能用这钱来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而不能以钱骄人,更不能因此蔑视与嘲弄那些因为种种不是自己原因而深陷穷困的人们。必须指出的是,这两条,鲁迅就做得很过硬。第一条,不用说,鲁迅的钱都是他自己爬办公桌、爬格子、爬讲台而来,没有任何不劳而获。他在给曹靖华的信中说:“现在的生活,真像拉车一样,卖文为活,亦大不易。”在另一封信中又说:“别的琐事又多,会客,看稿子,绍介稿子,还得做些短文,真弄得一点闲工夫也没有,要到半夜里,才可以叹口气,睡觉。”在致韦素园的信中表示:“我近来总是忙着看来稿,翻译,校对,见客,一天都被零碎事花去了。”致章廷谦的信中道:“老实说罢,我实在很吃力,笔和舌,没有停时,想休息一下也做不到,恐怕要算是很苦的了。”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晚年,那时他身体不好,时常生病,但为了生计,他还得去写作和翻译。在致何白涛的信中就写道:“近来因为生病,又为生活计,须译著卖钱,许多事情都顾不转了。”致增田涉信中说:“上海大热,昨天室内已达(华氏)九十五度,流着汗译《死魂灵》,痱子发痒,脑子发胀。”而在此前致萧军的信中更是说:“今年也热,我们也都生痱子。我的房里不能装电扇,即能装也无用,因为会把纸吹动,弄得不能写字,所以我译书的时候,如果有风,还得关起窗户来,这怎能不生痱子。”致曹聚仁信中说:“又在咳嗽,消化不良。我的一个坏脾气是有病不等医好,便即起床。近来又为了吃饭问题,在选一部小说,日日在读名著及非名著,忙而苦痛。”总之,鲁迅的钱,都是这样不论严寒和酷暑,也不顾劳累和生病,勤勤恳恳挣来的。
但是,有钱后他却并不以此自傲骄人,摆出有钱人的臭架子,倒是尽己所能帮助那些仍在与穷困甚至是死亡做斗争的人们。鲁迅致雕刻家曹白的信中曾说过:“凡是为中国大众工作的,倘我力所及,我的希望(并非为了个人)能够略有帮助。”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青年作家叶紫,一次写信给鲁迅,说他“已经挨饿了”,请鲁迅帮助问问他投稿的稿酬如何。鲁迅回信说,“已放十五元在(内山)书店,请持附上之笺,前去一取为盼”。青年木刻家何白涛从上海新华艺专毕业后即失业,他要回广东老家,但苦于没有路费,写信向鲁迅借钱。鲁迅回信说:“先生要我设法旅费,我是可以的,但我手头没有现钱。所以附上一函,请于十五日自己拿至内山书店,我当先期将款办好放在那里,托他们转交。”作家萧军、萧红手头紧,向鲁迅求救,鲁迅回信说:“我这一月以来,手头很窘,因为只有一点零星收入,数目较多的稿费,不是不付,就是支票,所以要到二十五日,才有到期可取的稿费。不知您能等到这时候否?但这之前,会有意外的付我的稿费,也料不定。那时再通知。”事后,萧军、萧红觉得这么用了鲁迅的钱,有些“刺痛”,鲁迅还回信安慰他们:“这是不必要的。我固然不收一个俄国的卢布,日本的金圆,但因出版上的资格关系,稿费总比青年作家来的容易,里面并没有青年作家稿费那样的汗水的——用用毫不要紧。”在邮局工作的孙用,将自己的译稿《勇敢的约翰》寄给鲁迅,以求得帮助。鲁迅代其联系出版,垫付了230元的制版费,当书店付还一部分制版费时,他又用这些钱预支了译者的版税。上海英商汽车公司售票员阿累在书店里捧读《毁灭》爱不释手,鲁迅得知他的钱不够,问他:“一块钱你有没有?这本只要一块钱本钱,我那一本,是送给你的。”阿累从内衣的口袋里掏出那块带着体温的银圆,放到鲁迅的手里……
邵洵美这方面可就不怎么样了。首先,他的钱基本上不是来源于自己的勤奋工作,而是——用鲁迅的话来说——“做了女婿换来的”,当然,鲁迅这么说是有些偏颇,因为邵家自己也有钱——前面提到那篇《遭鲁迅〈拿来主义〉讽刺,邵洵美后人要求还公正》的文章中介绍,邵洵美的女儿邵绡红说:“这样的评语,对爸爸来说是很不公平的。”理由是:“首先,邵氏家族在上海也是一个大家。我的太爷爷(即邵洵美的爷爷)邵友濂官至一品,曾任湖南巡抚、台湾巡抚。爸爸从小被过继给大伯邵颐,而邵颐的夫人李氏是李鸿章视为己出的侄女,当年以中堂大人的千金之名嫁到邵家,从谱系上讲,李鸿章也是爸爸的外祖父。其次,很多人不了解的是,爸爸和妈妈是姑表亲。爸爸的生母是盛宣怀的四女儿,爸爸不仅是盛宣怀的孙女婿,其实更是他的亲外孙。”但无论如何,邵洵美的钱不是靠自己努力工作而来,却是靠了自己“爷爷”“外祖父”和“老丈人”,这点是辩不掉的。当然,如果仅仅是这个,鲁迅大概还不至于对邵洵美那么不满意——那年头,富二代官三代多了,也不见鲁迅口诛笔伐。最关键的还在于,这个靠了血缘与裙带而腰缠万贯的阔人,以此自骄不说,还用以骄人,看不起其他清寒作家,写文章对其挖苦讽刺,自鸣得意。这就不能不让也曾贫穷,也曾因此被冷眼嘲笑的鲁迅勃然大怒、锋芒所向了。
三
邵洵美惹怒鲁迅的文章叫《无人无行》,发表于他与鲁迅第一次见面后半年的1933年8月,发表在他自己办的第一出版社出版的《十日谈》第二期上。这篇文章让鲁迅发怒的主要是这么几段:“其所以为文人之故,总是因为没有饭吃,或是有了饭吃不饱。因为做文人不比做官或是做生意,究竟用不到多少本钱。一枝笔,一些墨,几张稿纸,便是你所要预备的一切。无本生意,人人想做,所以便多了。此乃是没有职业才做文人的事实。”意思自然是文人都是些无业游民,是一些靠着“一枝笔,一些墨,几张稿纸”混饭吃的可怜虫。作者作为有钱人的傲慢与自得,一目了然。接着又说,“谁知既为文人矣。便将被目为文人;既被目为文人矣,便再没有职业可得,这般东西便永远在文坛里胡闹。”意思当然是这些贫寒的文人不仅现在穷,而且会永远穷,永远没有职业(文人不是一种职业),因而这般不配做人的“东西”“便永远在文坛里胡闹。”然后又津津有味道:“大学教授,下职官员,当局欠薪,家有儿女老少,于是在公余之暇,只得把平时借以消遣的外国小说,译一两篇来换些稿费。”也不知是不是出于半年前没有享受到与萧伯纳共进午餐待遇的原因,在这儿,邵洵美已经有明白向当初参加了这午宴的“穷文人”鲁迅进行不点名攻击的嫌疑了。这不仅因为鲁迅做过“大学教授”“下职官员”,更重要的是,他也遭受过“欠薪”(为此,他还写过一篇题为《记“发薪”》的文章),而且,鲁迅也时常有因此而“把平时借以消遣的外国小说,译一两篇来换些稿费”的做法!
既然邵洵美如此以有钱人自居,毫不客气地对那些靠写作为生的穷文人进行嘲弄攻击,且有打上门来叫阵的嫌疑,鲁迅于是很生气了——鲁迅很生气,后果很严重。8月26日,鲁迅以“洛文”署名在《申报》副刊《自由谈》发表《各种捐班》一文,开头就说:“清朝的中叶,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指出现在则连做“文人学士”和“文学家”也可以“捐班”。“开宗明义第一章,自然是要有钱。”怎样才能捐做“文学家”呢?“只要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今天天气好’是也须会说的,就写了出来,印了上去,交给报贩,不消一年半载,包管成功。”这其实就是讲,像邵洵美这样的“作家”,其实就是靠了手中的几个钱,“开一只书店,拉几个作家,雇一些帮闲,出一种小报”自我打造来的——谁说做文人是“无本钱生意”?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可谓老辣深刻!接着,9月1日,鲁迅又以“苇索”署名在《自由谈》发表《登龙术拾遗》,其中由章克标出版的《文坛登龙术》一书中有所谓“登龙是可以当作乘龙解的”“平常乘龙就是女婿的意思”等等说辞,借题发挥,讥讽靠做了女婿阔上加阔而又欲称霸文坛的邵洵美:“要登文坛,须阔太太,遗产必需,官司莫怕。穷小子想爬上文坛去,有时虽然会侥幸,终究是很费力气的;做些随笔或茶话之类,或者也能够捞几文钱,但究竟随人俯仰。最好是有富岳家,有阔太太,用陪嫁钱,作文学资本,笑骂随他笑骂,恶作我自印之。‘作品’一出,头衔自来,赘婿虽能被妇家所轻,但一登文坛,即升价十倍,太太也就高兴,不至于自打麻将,连眼梢也一动不动了,这就是‘交相为用’。”“在文坛里胡闹”的,有岂止是“饭吃不饱”的“这般东西”?不连阔气如邵洵美者,也靠这些狗屁不通的文章闹得热火朝天么?此外,在《花边文学·漫骂》中说“诗人没有捐班,富翁只会计较,因为事实是这样的,所以是真话,即使称之为漫骂,诗人也还是捐不来,这是幻想碰在现实上的小钉子”;《花边文学·中秋二愿》中又说“给富翁当赘婿,陡了起来的,不过这不能算是体面的事情”;《且介亭杂文·序言》有“自称‘诗人’邵洵美……之流”,《且介亭杂文二集·序言》中则有“我宁可如邵洵美辈的《人言》之所说:‘意气多于议论,捏造多于实证’”之言。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六论“文人相轻”二卖》中,鲁迅甚至把自己嘲笑攻击邵洵美的言论,移花接木地转嫁给无名氏的“有人”:“有的卖富,说卖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诗思不过在太太的奁资中,就有帮闲的来说这人是因为得不到这样的太太,恰如狐狸吃不到葡萄,所以只好说葡萄酸。”这些都算是将其打落下水后的痛打。
以邵洵美在《文人无行》中展示出来的文才文笔,要跟绍兴师爷鲁迅过招,显然力不从心。所以,他对鲁迅咄咄逼人的明枪暗箭既无招架之功,更无还手之力,只是在1935年6月22日《人言》周刊二卷十五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劝鲁迅先生》的文章,其中写道:“鲁迅先生似乎批评我的文章不好,但是始终没有说出不好在什么地方。假使我的文章不值得谈,那么,为什么总又谈着我的钱呢?鲁迅先生在文学刊物上不谈文章而谈人家的钱,是一种什么作用呢?”这辩解无的放矢:实际上,鲁迅批评的重点,并不在他文章好不好(当然,也的确不好),而在于他仗着有钱,在文坛上颐指气使得意忘形!至于“假使我的文章不值得谈,那么,为什么总又谈着我的钱呢?鲁迅先生在文学刊物上不谈文章而谈人家的钱,是一种什么作用呢?”就更是可笑了:是谁先把文章跟金钱拉在一块儿说事的?不是邵洵美先讲文人都是些做“无本钱生意”的穷光蛋无业游民,才引来鲁迅这番枪林弹雨的么?怎么倒责怪起鲁迅“为什么总又谈着我的钱呢”?
鲁迅逝世后,邵洵美曾给周作人写过一信,信中有云:“鲁迅死后,上海热闹非凡,但战后文坛却将冷静不少!一般青年出路又要成问题了。我对鲁迅极佩服,可惜他死也没有明白。弟才力薄,著作少,偶有写述,赞我者仅志摩,骂我者仅鲁迅:现在二位均归道山,我将来恐更无心涂抹了。中国散文,上有知堂,下有鲁迅,文章若不与人并论,鲁迅的无聊文字应有不朽之价值,亦未可厚非也。”其中“才力薄,著作少”算是悟道之言,至于“鲁迅的无聊文字应有不朽之价值,亦未可厚非也”倒不尽然:将文人视为毫无本钱的无业游民这样的文字的确“无聊”,但鲁迅谈论这样无聊的文字却不无聊,因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的贫富观与正义感。
最后讲一下邵洵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在牢中拜托贾植芳有机会为他澄清的第二件事:“还有一个事,就是鲁迅先生听信谣言,说我有钱,我的文章都不是我写的,像清朝花钱买官一样‘捐班’,是我雇人写的。我的文章虽然写得不好,但不是叫人代写的,是我自己写的。”其实,我们读鲁迅所有抨击他的文章,都没有讲到他的文章是“叫人代写”的,在鲁迅看来是些“今天天气好”的文字或直接称之为“恶作”的东西,根本就不需要“雇人代笔”——自己操笔乱写一气就成。他显然是误会鲁迅所谓“捐班”一词的含义了:鲁迅本来的意思是,邵洵美这样的“文学家”,就像满清时那些靠“捐班”(也就是用钱买官的人)一样,是靠了自己出钱而打造(打造方式主要是办杂志办书店,登自己文章、出自己的书)来的,根本就没有讲到他的文章是“雇人代写”的!
邵洵美在解放后经历坎坷。1949年,胡适曾拜访过他,并为其定了两张赴台机票。邵以不忍离开家人、工厂无法处理为由婉谢。叶公超得悉,说服海军用军舰带邵家的人与机器一道迁台,邵也谢绝了。据说,他所以如此,是因为此前好友罗隆基已约见过邵洵美,并与他作了一席深谈。罗向他细述了中共对待知识分子的政策,使邵洵美感到释然。他相信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是有目共睹的,共产党来了,他也会有出路的,因此他静等上海解放。到1958年,因为邵洵美在历史上的人际关系复杂:与杜月笙有往来;与国民党元老吴稚晖、李石曾有过从;与陈立夫、陈果夫以及张道藩、刘纪文等有交情,他还有个一直在通信的美国情人项美丽,于是乎被打成“历史反革命”,关入大牢。1962年4月,邵洵美被释放。可是,他已没有自己的家了,只能住在已离婚的大儿子家。四年的无妄之灾已使昔日的“美男子”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一头白发,极其瘦削。他患上了肺源性心脏病,唇、脸紫得发黑,牙齿也掉了几颗,一动就喘,整日坐在床上,用两床厚被垫在身后……家人问他狱中情况,邵洵美只字不提,只说“我是无罪释放的”。“文革”一来,生计亦成了问题。不得已,他只好将祖父邵友濂的日记、翁同+作批注的李鸿章、曾纪泽、盛宣怀给邵友濂的两大本手札,全部廉价卖掉。这一时期,他与妻子盛佩玉分住在沪、宁两地,由儿子、女儿分别赡养。1968年5月5日,邵洵美病逝,留下了一堆麻烦和债务:欠医院四百多元医疗费,欠房管处一年半的房租六百多元,还欠私人和乡下人民公社五六百元……
鲁迅与顾颉刚:厌恶中的节制
生于1881年9月25日的鲁迅与生于1893年5月8日的顾颉刚,一为浙江绍兴人,一为江苏苏州人;一个曾留学日本,一个终生未出国门;一个弄文学,是新文学创始人,一个弄史学,是古史辨学派创始人……照说二水中分白鹭洲,没有什么交集。当然,因缘际会,1927年,林语堂就职厦大文科主任时,积极筹备厦大国学研究院,从北京将鲁迅、孙伏园与顾颉刚诸先生罗致过来。于是二人同来厦大任教,关系似乎还不错——顾的女儿顾潮就在她著的《历劫终叫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一书中这么回忆:“当时,父亲与鲁迅之间还是很客气的。父亲所编《辨伪丛刊》之一的宋濂《诸子辨》出版后,曾赠鲁迅一册(见鲁迅日记,1926年9月8日);那时胡适来信嘱父亲撰《封神榜》序,父亲在复信中说:‘《封神榜》的序,接信后即从事搜集材料,并将本书看了一遍。只因到厦门后参考书太少,尚未下笔。鲁迅先生已为我函日本友人,嘱将内阁书库所藏明本之序文抄出,因看书目上有“明许仲琳编”字样,序文必甚重要。两星期后,必可得到复书。’”为了给顾写序,鲁迅不惜“函日本友人,嘱将内阁书库所藏明本之序文抄出”,也真有些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意味了。
可是,很快,“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鲁迅与顾颉刚成了一对生死冤家,彼此之间一提到对方,就忍不住笔露锋芒,骂他个鲜血淋漓——尤其是鲁迅,甚至不惜在历史小说《理水》中塑造了一个很可笑的“鸟头先生”来影射讥讽顾颉刚。比如书中有这样一段:“‘这些都是废话’又一个学者吃吃地说,立刻把鼻尖涨得通红。‘你们受了谣言的骗的,其实并没有所谓禹,“禹”是一条虫,虫虫会治水吗?’”为什么这样影射呢?原因是顾颉刚根据文字学将“禹”解为“蜥蜴”,从而得出“夏禹是一条虫”的结论;而鲁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根据文字学将“顾”(繁体字为“顾”)字解为“雇”(本义为“鸟”)与“页”(本义为“头”)。所以,不少人说鲁迅这是在利用小说进行“人身攻击”——因为这让人想起《水浒传》中的骂人话“鸟人”。而在鲁迅的私人通信里,则直接将顾颉刚称为“鼻公”“鼻”或“红鼻”:比如在1927年5月15日致章廷兼的信中,鲁迅就写道:“傅斯年我初见,先前竟想不到是这样的人,当红鼻到此时,我便走了;而傅大写其信给我,说他已有补救发,即使鼻赴京买书,不在校……”再比如同年8月17日鲁迅致章廷兼的信中又有:“遥想一月以前,一个獐头鼠目而赤鼻之‘学者’,奔波于‘西子湖’而发挥咱们之‘不好’,一面又想起起诉之‘无聊之极思’来。湖光山色,辜负已尽,念及辄为失笑。禹是虫,故无其人;而据我最近之研究:迅盖禽也,亦无其人,鼻当可以自慰欤?……近偶见《古史辨》,惊悉上面乃有自序一百多版。查汉朝钦犯司马迁,因割掉卵子而发牢骚,附之于偌大之《史记》之后,文尚甚短,今该学者不过鼻子红而已矣,而乃浩浩洋洋至此,殆真所谓文豪也哉,禹而尚在,也只能忍气吞声,自认为并无其人而已。”为什么这样称呼呢?原因就是顾颉刚长了一个红红的酒糟鼻——这当然也是很不厚道的人身攻击。所以有人认为这是鲁迅拿人家生理缺陷做文章的“失德之举”。
一
可,现在的问题是,鲁迅为什么这么刻毒地挖苦顾颉刚的“生理缺陷”?照说,鲁迅不是这样的人——因为和鲁迅发生争执的人多了,用聂绀弩的话来说就是“有文皆从人着想,无时不与战为缘”,可无论争论的人有多少,也不管争论得如何激烈,我们都没有看到过鲁迅公开或私下里拿对方生理缺陷做文章。不特此也:1922年,当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来北京时,因为写文章批评了北京学生上演的戏剧,结果惹怒了这群天之骄子,立即就有北大学生魏建功写出一篇《不敢盲从》以为回敬。文中,作者故意在“看”“观”“盲从”等字上大做文章,大搞人身攻击,而这引起了鲁迅的强烈反感,他马上写出了《看魏建功君〈不敢盲从〉以后的几句声明》。在文中,鲁迅怒斥这种利用别人生理缺陷对其进行攻击的人是“生长在旧的道德和新的不道德里,借了新艺术的名而发挥其本来的旧的不道德的少年”。在1919年3月26日,为《孔乙己》做“附记”时,鲁迅也曾明确反对用小说进行人身攻击,使小说成为一种泼秽水的器具。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对顾颉刚有这样的“失德之举”?顾颉刚到底什么地方开罪了鲁迅,使他这样不顾自己原则地对其生理缺陷一再实施在旁人看来甚是过分的攻击?而且,这种怨恨一直持续到鲁迅晚年,比如在1934年7月6日鲁迅致郑振铎的信中提到顾颉刚时仍然这么刻薄地写道:“三根(指顾颉刚,因为在中国古代相面语中,“三根”即指鼻梁——笔者)是必显神通的,但此公遍身谋略,凡与接触者,定必麻烦,倘与周旋,本亦不足惧,然别人那有如许闲工夫。嘴亦本来不吃,其呐呐者,即因岁谈话时,亦在运用阴谋之故。在厦大时,即逢迎校长以驱除异己,异己既尽,而此公亦为校长所鄙,遂至广州,我连忙逃走,不知其又何以不安于粤也。现在所发之狗性,盖于在厦大时相同。最好不要与相涉,否则钩心斗角之事,层出不穷,真使人不胜其扰。其实,他是有破坏而无建设的,只要看他的《古史辨》已将古史‘辨’得没有,自己也不再有路可走,只好又用老手段了。”这又是为了什么?
对此,有很多解释,有人(比如唐振常先生)轻描淡写,认为这不过是“开玩笑”:“谑而不虐,这个玩笑开得颇有童心,近乎天真。”这显然不对——因为没有人会拿原则开玩笑。而有人(比如陈涑渝先生)则根据鲁迅与许广平和章廷兼的通信内容认为鲁迅不满顾颉刚主要是因为“顾颉刚自称只佩服胡适、陈源两人,而胡适在二十年代却多次给封建军阀出谋献策,幻想由他们来‘裁军’‘制宪’、实行‘联省自治’,甚至反对驱逐废帝溥仪出宫。陈源则是众所周知的鲁迅论敌”。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还不能完全解释鲁迅为什么对顾颉刚这么“刻骨”仇恨——因为即使对胡适和陈源,鲁迅在论争时,也没有违背自己为文原则而对他们进行人身攻击,更没有在小说中对他们进行影射。对“阎王”这么“宽大”的主儿会对“佩服”他们的“小鬼”那么严厉?这从道理上讲不过去——因为鲁迅不是这样欺软怕硬的角色。
当事人顾颉刚对此似乎也有些莫名其妙:在《顾颉刚年谱》中有他1973年、1975年补记的两节日记对他与鲁迅在厦大的冲突有这样的说辞:“林语堂来信嘱换聘书改为史学研究教授。‘予骇问其故,则谓自《古史辨》出版后,学术地位突高,故称谓亦须改变。’然此时引起潘家洵的嫉妒,‘渠与我同住十年,且谈话最多,我之所作所言,无所不知,厦大本只请我,而他……未得延聘也,瞰我何日上海上船,即束装以俱登。我性不绝人,到厦后即为向……林语堂介绍,林氏以为其为素识,乃照北大例给以讲师头衔’。‘这一来就使得他火高三丈,与我争名夺利起来,称我曰“天才”又曰“超人”,逢人就揭我的短(我一生未做过良心上过不去的事,但仗着他的能言善道,好事也就变成坏事)。值鲁迅来,渠本不乐我,闻潘言,以为彼与我同为苏州人,尚且对我如此不满,则我必为一阴谋家,惯于翻云覆雨者,又有伏园川岛等从旁挑剔,于是厌我愈深,骂我愈甚矣。’”也就是说,他以为鲁迅不满他是因为潘某的攻击与伏园川岛的挑拨,但实际上鲁迅对他的不满并非这个原因——这点,在顾颉刚后来给胡适的信中,他自己也有所察觉,所以他才在信中这么感慨:“我真不知前世做了什么孽,到今世来受几个绍兴小人的播弄。”(1927年4月28日《致胡适信》)
二
在这诸多的解释中,胡文辉先生提到的一种特别让人感兴趣,他在《鸟头与红鼻》一文中说:“鲁迅与顾颉刚交恶是现代文化界上的一大公案,据说起因是顾颉刚曾误信陈源之说,以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人盐谷温的著作。鲁迅自然耿耿于怀,从此就‘盯’上了顾颉刚。”我之所以对这种说法感兴趣,是因为鲁迅对别人造谣说他呕心沥血之作《中国小说史略》是抄袭别人著作的人的确深恶痛绝。1926年陈源公开在报上说鲁迅:“他常常挖苦人家抄袭。有一个学生抄了沫若几句诗,他老先生骂到刻骨镂心的痛快,可他自己的《中国小说史略》,却是根据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蓝本,本可以原谅,只要你在书中有那样的声明,可鲁迅先生就没有那样的声明。在我们看来,你自己做了不正当的事情也就罢了,何苦再去挖苦一个可怜的学生,可是他还尽量把人家刻薄。‘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本来是自古已有的道理。”(见1926年1月30日《晨报副刊·致志摩》)为这个缘故,鲁迅不仅当时把陈源骂了个狗血淋头,慌得陈源的好朋友徐志摩为助朋友一臂之力而出面要求双方“带住”;而且在十年后的1936年,鲁迅在做《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后记”时,还恨犹未释地提及此事:“当1926年,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小说’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现在盐谷温教授的书早有了中译,我的书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可见鲁迅对此事的怨恨之深。如果顾颉刚的确是在这事上“做了什么孽”,那鲁迅对他恨之入骨也就容易理解了——毕竟“‘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可此说也有几处难惬人意:首先,说“顾颉刚误信陈源之说,以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人盐谷温的著作”,这从二人的知识背景上说不过去:陈源乃留英博士,他的文化背景以西学为主——换句话说,他对国学或东洋(日本)学问不太在行,这点,我们可以从他的文章中看出。所以,不太可能知道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与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有何关系,进而“造谣”说“抄袭”——这情形,正如鲁迅在《不是信》中对陈源造谣说自己骂个学生抄袭了郭沫若的几句诗时所言:“但我还要对于‘一个学生钞了沫若的几句诗’这事说几句话:‘骂得刻骨镂心的痛快’的似乎并不是我,因为我于诗向不留心,所以也没有看过‘沫若的诗’,因此更不知道别人的是否抄袭。陈源教授的那些话,说得坏一点,就是‘捏造事实’,故意挑拨别人对我的恶感,真可以说发挥着他的真本领。”而这方面,专弄国学的顾颉刚显然比他在行也更有资格。其次,如果是“顾颉刚误信陈源之说”,那鲁迅骂陈源当比骂顾颉刚厉害——造谣者当然比受谣者可恶——但实际上,正如上文所言:鲁迅骂陈源虽然厉害,可并没有像骂顾颉刚那样进行人身攻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鲁迅恨顾颉刚比恨陈源厉害。为什么?理由只有一个:谣言的制造者比谣言的传播者更可恨!所以,我们不妨先推出这样一个结论:说鲁迅的名著《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的传播者虽然是陈源,可制造者却是顾颉刚;不是“顾颉刚误信陈源之说,以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人盐谷温的著作”,而是“陈源误信了顾颉刚之说,以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日本人盐谷温的著作”。那么,这个结论除了逻辑上的理由外,有没有直接证据呢?
当然有的,这证据就出于顾颉刚的女儿顾潮写的回忆录《历劫终叫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一书。在书中,提到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所谓“抄袭”一事时,顾潮这么写道:“鲁迅作《中国小说史略》,以日本盐谷温《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为参考书,有的内容就是根据此书大意所作,然而并未加以注明。当时有人认为此种做法有抄袭之嫌,父亲即持此观点,并与陈源谈及,1926年初陈氏便在报刊上将此事公布出去。随后鲁迅在《不是信》中说道:‘盐谷氏的书,的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我的《小说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据它的,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为这一件事,鲁迅自然与父亲亦结了怨。”也就是说,在污蔑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抄袭日本人盐谷温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一事上,出面传播谣言的虽然是陈源,而制造者却是顾颉刚!
当然,更直接的证据来源于顾颉刚自己的日记。在顾颉刚1927年3月1日的日记中就赫然写道:“鲁迅对于我排挤如此,推其原因,约有数端:一、揭出《小说史略》之抄袭盐谷氏书。二、我为适之先生之学生。三、与他同为厦大研究教授,以后辈与前辈抗行。四、我不说空话,他无可攻击,且相形之下,他以空话提倡科学者自然见绌。”而在此前不久的2月11日的日记中,他又写道:“鲁迅对我的怨恨,由于我告陈通伯(即陈西滢),《中国小说史略》剿袭盐谷温《支那文学讲话》。他自己抄了人家,反以别人指出其剿袭为不应该,其卑怯骄妄可想。此等人竟会成群众偶像,诚青年之不幸。他虽恨我,但没法骂我,只能造我种种谣言而已。”其实,顾颉刚私下说鲁迅抄袭一事,在当时学界知道的也不限于陈源。譬如,1949年7月11日,所谓“国宝级教授”刘文典应云南大学文史系的邀请,在学校泽清堂做《关于鲁迅》的演讲中,曾列举鲁迅诸多“罪状”,其中第八条就是“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抄了日本盐谷温的一部分著作,但鲁迅不会这样傻的,大概是参考吧”。刘文典认为顾颉刚说了鲁迅这件事,鲁迅就和顾颉刚闹得不可开交,这足见鲁迅气量的不够。可见,顾颉刚在私下四处张扬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抄袭日本人著作一事,乃是铁板钉钉不容狡辩的。
三
这样,我们也就明白了为什么鲁迅对顾颉刚如此愤恨以至于不惜在信件和小说中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的原因了:其一,“‘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对于一个学者来说,被别人判为抄袭者几乎就意味着他学术生命的完结。所以,鲁迅对造他抄袭谣的顾颉刚深恶痛绝而对其酒糟鼻进行没完没了的攻击,对传播这个谣言的陈源也谓之“谎狗”!其二,鲁迅所以特别恨顾颉刚,还因为他是一个“阴谋家”:自己造谣不公开,却叫陈源在报上叽叽喳喳——这特别让人感到愤恨(因为他造谣)而无奈(因为他没公开)。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鲁迅才在《且介亭杂文二集》的“后记”中提及:“当1926年,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小说’一部分的。”这里说陈源是“公开”了这谣言,说明这谣言早已存在;而且在这篇文章中,鲁迅还写道:“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这里,他似乎希望陈源能为自己“洗刷”以避免插着“谎狗”的旗子生活并“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怎么洗刷呢?当然就是供出这个谣言的真正制造者顾颉刚,这样,鲁迅也就可以直截了当地和这位《古史辨》主打交道。可陈源充好汉,一直不肯供出自己这流言的来路,当然也就只好插着“谎狗”的旗子生活,并“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有意思的是,陈源在后来编辑自己文章时,对自己这段与鲁迅争论的文字,他一篇也没编进自己的文集——也许,他也多少对此感到了委屈:本来不是自己造的谣,却要自己插着“谎狗”的旗子生活,并“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能不委屈么?可又不能出卖朋友,当然就只好来个眼不见心不烦的鸵鸟政策。倒是陈源与顾颉刚的共同朋友胡适曾出面为陈源洗刷过:在1936年底,胡适在写给苏雪林后来又公开发表的一封信中说:“通伯先生(即陈源——引者)当时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生不忘此仇恨!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工译出,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在这封信中,胡适承认了说鲁迅抄袭是“冤枉”,并承认这样造谣的人是“小人”,这是胡适的正直处;不过,他这样说还是主要为了替陈源洗刷(他没造谣,只是“误信”——“谎狗”的旗子应该张凤举去插),还掩护了顾颉刚(那“小人”不是顾颉刚,而是张凤举)。可谓用心良苦。
鲁迅虽然对顾颉刚恨之入骨,一见到顾颉刚的名字就生气,就愤怒,就要骂人,甚至连不是他自己责任的“红鼻头”都不放过。但他也不是毫无节制的——这节制就表现在他都是在私下或者小说中骂或映射,而且,也没有像骂传播这谣言的陈源那样直截了当地把“谎狗”的旗子插在他身上,还说“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陈源是白纸黑字在报纸上讲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小说’一部分的”,甚至是“整大本的剽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自不妨指名道姓地给他骂回去。可顾颉刚不一样,他只是在私下叽叽咕咕讲鲁迅坏话,虽然也坏,你却拿不出证据举不出例子,如果也骂他谎狗什么的,难免有捕风捉影泼妇骂街之嫌,所以鲁迅也只能闷一肚子气地转骂顾颉刚的另一个人皆见之的“事实”——他的酒糟鼻子!可以想见,此时的鲁迅心中是多么的窝囊愤怒,然而,为了言必有据的论辩原则,鲁迅还是对自己的愤怒进行节制,宁肯背“人身攻击”之嫌,也不为一时痛快而破坏基本论辩原则。
四
1929年5月,鲁迅到北京省亲,25日往孔德学校看旧书,顾颉刚恰巧也去这学校(顾颉刚曾在这所学校任教)。鲁迅在给许广平的信中这么描述这次相遇:“叩门而入,见我即踟蹰不前,目光如鼠,终即退去,状极可笑也。”(见《两地书》)顾颉刚见了不期而遇的鲁迅所以会“踟蹰不前,目光如鼠,终即退去,状极可笑”,大概多少有点造谣者的心虚愧疚吧?而顾颉刚同日则是这样记载的:“今日到孔德,竟与鲁迅撞见,不巧甚。”(《日记》第二卷)“竟与鲁迅撞见,不巧甚”无意中透露出他的尴尬与狼狈。
值得一提的是,晚年的顾颉刚多次补记自己与鲁迅交恶的看法,其中以1973年7月11日在其1926年12月31日的日记空白处补写的内容叙述最为详尽,此段甚长,也最堪回味,不妨摘录如下:
孙伏园去广州,此厦大风潮之导火线也。先是鲁迅在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中任佥事,自民元蔡元培任部长时所委任,教育为当时闲散部门,尽有闲暇,遂参加北大教授所编之《新青年》,作《狂人日记》等短篇小说,颇负时誉。自后遂兼北大及女高师课。许广平是时肄业女高师,常至鲁迅家,两人发生恋爱,此本常事。鲁迅所娶徐氏(按:原文如此。当作“朱氏”,下同),向无感情,是时益厌倦,留以侍母,而别建新屋于阜成门内,居之。许毕业后回粤,任中学教师。及张作霖入关,通缉新文化名人,鲁迅在黑名单内,不得不走。会厦大设国学研究院,文科主任林玉堂延沈兼士主其事,沈因介鲁迅、张星烺为研究教授,而林以予出《古史辨》突负盛名,亦廁予于中,我乃与沈、鲁、张同室办公,同桌进食,惟卧室不在一处耳。予以鲁迅长我十二岁,尊位前辈,而彼以予为《现在评论》派,今乃同坐一条凳,踧踖不安。闽、粤路近,遂遣其旧徒孙伏园到广州,是时中山大学组校务委员会,委员为顾孟余、郭沫若、李汉俊、周佛海等。孙到校访各委员,具道鲁迅愿至粤意,彼等示欢迎,且言“我校既欲请鲁迅先生,亦欲请顾颉刚先生”,以聘书两份交之。渠返厦门,与鲁迅商,毁我聘书,不令我与他人知有此事。厦大校长林文庆者,校董陈嘉庚之好友,然其人娴英文而不识汉文,往来文牍皆秘书刘楚青(树杞)读与彼听,决定可否,请其签名。渠居然练得“林文庆”三字草书,不知者固不识其不娴汉文,然其书年月日字,便歪斜如小学生所写者矣。鲁迅既得粤校聘书,便急切欲离厦校,而苦于无名,乃专骂林文庆与顾颉刚,谓厦大中胡适派攻击鲁迅派,使鲁迅不安于位,又谓校长克扣经费,使沈兼士无法负研究院责任,逼使回京云云,于是我与林遂为鲁派(旧徒孙伏园、章廷谦,新生谢玉生等)攻击之对象,不徒流言蜚语时时传播,又贴出大字报,为全校及厦门人士所周知,我与林遂均成反革命分子矣。是时林欲拉拢予合作,抵抗风潮,一日宴全校教员,予既至,便邀入一小室谈话,予与彼本无共同语言,渠乃拉杂说琐细事以拖延时间,约一刻钟乃开门同出,使其他座客疑为会谈机密,而鲁派之攻击予乃益甚,谓是勾结校长以排挤鲁迅也。某夕,文科教职员开会欢送鲁迅,予未出席,而陈万里在会上云:“鲁迅先生此行,不但为了中山大学规模大,可以发展长才,亦以为有爱情对象在彼,可得情感上之满足也。”于是鲁迅以陈万里揭穿渠与许广平之间关系出于我之授意,恨予益深。是年陈嘉庚在新加坡经营之橡皮歉收,校中经费不足,而国学研究院之设立消费孔多,厦门富商不少拥巨资者,林校长宴之,期其有所捐赠,席间起立,谓:“诸公如愿厦门高等教育发展,不论捐多少,即一角一仙(分),亦所感谢。”富商尚未答,鲁迅即从怀中取出两角,云:“我捐二十仙”。席中人相顾骇愕,林亦无法下场,曰:“先生,请你收起了罢!”于是众客尽散,捐款之事不复谈矣。林到新加坡,与陈嘉庚谈决停办国学院,以研究教授改任文科教授,而鲁迅之离校为对林文庆与顾颉刚之革命行为,更振振有辞矣。
然中山大学之当局对鲁迅固有关系,而对予则关系更深,顾孟余,予肄业北大时之教务主任也,傅斯年,予十余年之密友也,校中既同时聘鲁迅与予,乃鲁迅至而予不至,遂函电交驰,促予赴粤。予视时间至重,知每易一地即有半年左右之不安定生活,不克从事读书写作,故厦门环境虽不合理想,亦不愿未及一年而即去,且鲁迅已到粤,彼既视我为大敌,我亦不欲重投此矛盾重重之漩涡,故去函辞谢。鲁迅在彼,闻彼等议论,即谓“顾某与林文庆交情好,他是不肯来的”,一面又使章廷谦在厦大内宣传:“鲁迅是主张党同伐异的,看顾颉刚去得成去不成。”如此,我当然更不想去。可是傅斯年常来信督促,且说:“兄如果不来,分明是站在林文庆一边了,将何以答对千秋万世人的谴责?”两面夹攻,实使我走投无路,不得已去厦就广。鲁迅知我将去,又说:“他没有聘书,怎么来?”朱家骅(是时任副校长)、傅斯年(文学院长)都对他说:“我们是发给他聘书的,有档案可查。”及我到粤,校中照旧样发给我一张。偏偏我不晓事,把孙伏园扣发及现今补发的事对鲁迅请去的江绍原(新潮社员、语丝社员)说了,于是鲁迅偕许寿裳(亦彼所邀)、江绍原一块辞职。学生挽留,贴出大字报,傅斯年亦贴出大字报,云:“如不让顾某入校,我亦辞职。”两方均为校中重要负责人,鲁为教育主任兼中文系主任,傅为文学院长,学生汹汹,停课数天。朱家骅出作调人,一方面许鲁迅等请假离校,一方面派我到江浙一带为校中图书馆购书。以此我与鲁迅竟未在中大见面。自鲁迅到粤,即聘许广平为中文系助教,离校后正式同居矣。
是时北伐军东破沪、宁,西破武汉,国民党内部分裂,蒋介石在宁组织“国民政府”,即杀共产党员及左倾分子,号为“清党”。汪精卫在武汉亦组织“国民政府”,标榜“容共”。孙伏园任武汉《中央日报》副刊编辑。鲁迅离校后寄予一函,云:“我真想不到,那个反对民党使兼士愤愤的顾颉刚也到这里作教授了。天下老鸦一般黑,我只得走开了!”其徒谢玉生亦与函,同是对我破口大骂,而伏园加以按语,增其力量。此信于四月某日刊出,如我在武汉者(武汉中山大学亦曾聘我),凭此一纸副刊,已足制我死命。
我诚不知我如何“反对民党”?亦不知我如何使兼士为我愤愤?血口喷人,至此而极,览此大愤,适于杭州道遇江绍原,询得鲁迅粤市居址,即去一函,欲与彼在法庭相见,质此曲直。秋间予到广州,闻人言,鲁迅接信后颇为恐慌,迁居别地,其后挈眷迁沪,亦甚秘其踪迹。自此之后,即无大学请其任教,盖惧其以学校为闹风潮之凭借也。惟蔡元培笃于旧谊,畀以中央研究院特别编辑员之名义,月薪三百元。
鲁迅居沪,十年而卒。予每闻人言,鲁迅所最恨之人,非胡适与陈源,亦非杨荫榆与章士钊,乃是顾颉刚一人耳。予每自诧讶,我有何罪而使彼痛恨至于此极?年来读《鲁迅全集》,乃知彼之所以恨我,其故有在彼者,亦有在我者。彼与徐氏结婚,出于父母之命,远在清末,尚无反抗之觉悟,仅为无感情之同居而已。然性欲者,人类与一切生物所同,感情者,人类之所以异于其他生物。既两不相协,名为同居而实无衾枕之好,其痛苦何如?闻孙伏园言,鲁迅晨起未理床,徐氏为之叠被,彼乃取而投诸地,其感情恶化如此,故绝未生育。鲁迅作文诋杨荫榆,谓其独身生活使之陷于猜疑、暴躁之心理状态,故以残酷手段施诸学生,虽非寡妇而有寡妇之实,故名之曰“准寡妇”。以此语观鲁迅,则虽非鳏夫而有鳏夫之实,名之曰“准鳏夫”可也。何以明之?鲁迅虽任教北大,且为《新青年》作文,而与北大诸教授不相往来,不赴宴会,虽曰高傲,而心理之沉郁可知。当孙伏园发起《语丝》,征文于鲁迅,乃首写一《假杨树达的袭来》,载于第二期。当时予颇疑之,以为如此私人间小事,安有大张旗鼓以耸动读者之理。其后知此人为北师大学生,神经不正常,欲见鲁迅而虑其拒绝,乃托于杨树达之名以入其家,说话离奇,鲁迅遂疑其为侦探,为刺客,而暴露之于报刊,当作一回政治迫害事件,此正其“准鳏夫”心理之表现也。及其与许广平同居,生子海婴,有正常之家庭生活,乃能安心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以辩证法观察社会现象,得到毛主席之高度评价,而《假杨树达》一文遂为编全集者所删去。猜其在闽、粤时对我之百般挑剔,亦犹此类,故其致伏园詈我之函亦不收于此集。此其故在彼者也。至在我之故,首发见于一九二一年冬之《阿Q正传》,渠谓“阿Q”之名为“桂”为“贵”,只有待于“胡适之先生之门人们”的考定,按是年春胡适始作《红楼梦考证》,而我为之搜罗曹雪芹家庭事实及高鹗之登第岁月,此等事亦彼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所不废,足证此类考据亦适合于彼之需要,而彼所以致此讥讽者,只因五四运动后,胡适以提倡白话文得名过骤,为北大浙江派所深忌,而我为之辅佐,觅得许多文字资料,助长其气焰,故于小说中下一刺笔,自后数年,我发表之古史、故事、歌谣、风俗论文日多,渠虽未加贬斥,亦暗地眼中出火,故于初到粤时便说“顾颉刚是胡适的书记”,当时傅斯年驳之,谓“外国大学者中尽多是由作人书记起家,何况颉刚只做北大助教,并非胡适私人书记”,彼于此驳不能答也。总之,我助胡适作文,只此搜集《红楼梦》资料一事,而彼之妒我忌我则即由此一事而来。加上他反对杨荫榆而陈源驳之,陈源与我为友而孙伏园又加以挑拨,于是彼之恨我乃益深。我虽纯搞学术,不参加政治活动,而彼竟诬我为参加反动政治之一员,用心险恶,良可慨叹。
今日鲁迅已为文化界之圣人,其著作普及全世界,研究之者日益多,对于彼我之纠纷必将成为研究者之一问题。倘我不在此册空页上揭露,后人必将无从探索,故勉强于垂尽之年略作系统之叙述,知我罪我,听之于人,予惟自誓不说一谎话而已。
所以照录全文乃是想说明:在他晚年回忆中,谈及跟鲁迅关系紧张的缘故时,不再敢提当年在日记中言之确确的“揭出《小说史略》之抄袭盐谷氏书”一事了,这其中除了因为他在此时表示自己“予惟自誓不说一谎话而已”(因为他那种说法本来就是扯谎)的缘故外,是不是也有对鲁迅当年虽然知道谎言的源头就在他那里,却因为遵守论辩原则愤怒中保持节制这一大家风度的愧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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