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神游:退隐不争的生命哲学-凡人凿死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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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在《应帝王》篇中有一个凿死混沌的故事。混沌为什么死了?因为破坏了他原本的样子,损害了他自身的本性。他原本是混混沌沌、无所分别的,现在有了七窍,有了分界,失去了原貌;他原本是混混沌沌、无所分辨的,现在有了七窍,开始辨物,失去了自性。也就是说,从他有了人形之后,他自身便不再存在了。

    故事中的混沌代表的是道,代表的是宇宙的原本,代表的是人类之初,代表的是人生之始。凿开七窍而混沌死,意思是说,大道本来是浑然一体、无所分界的,宇宙本来是混混沌沌、无有南北的,人类本来是懵懵懂懂、无知无识的,婴儿本来是迷迷昏昏、无心无欲的,可是由于天地的开辟,破坏了大道的同一,由于万物的滋生,破坏了宇宙的混蒙,由于人类的开化,破坏了原始的敦厚,由于智能的开发,破坏了孩提的童真。从此大道的同一隐没了,宇宙的混沌消散了,人类的纯朴泯灭了,婴儿的童真遗失了。说得简单一些,也就是说,凿死了混沌才出现了天地,凿死了混沌才出现了凡人。

    1.内与外兼修

    大道破碎了,宇宙剖裂了,但它们有一点却没有变化,这就是自然而然。自然而然破裂,也自然而然回归。它们从不会拿出自己的主观意念来,非要这样而不要那样,追求这样而逃避那样。从这一点来说,它们虽然从体态上变得面目全非了,然而在本性上还是混沌的。

    可是人类却不是如此。人类开化了,有了聪明和技巧,不但失去了纯朴,而且去追求奢华,努力使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使自己离自然越来越远;

    人类开化了,有了聪明和技巧,不但失去了纯朴,而且去追求奢华,努力使用自己的聪明智慧,使自己离自然越来越远。婴儿长大了,知道了彼此,懂得了利害,利用自己的智能,趋利避害,争荣避辱,唯恐自己处贱受贫、短寿早死,将自己的自然本性丢得一干二净了。庄子认为,这就是人的可悲之处。

    之所以说人可悲,是因为他表面聪明而实际愚昧,本来逃避不了自然大道却偏要想入非非,自以为是,希望荣华永久、生命长驻。为此,庄子提出了体验大道、回归混沌的问题。认为只有在体道的功夫修炼到家、将天地万物视为一体、关闭自己小小聪明、言谈举止随从自然的人,才是辨物透彻、识事原本的人,才是真正的人。他把这样的人称为“真人”、“至人”、“神人”和“圣人”。

    《天地》篇中讲了一个修炼混沌之术的故事。文中说:有一次子贡到南方旅游,之后从楚国返回晋国。经过汉阴这个地方时,见有一老丈正在浇灌菜园。只见他凿了一个隧道,直通井底,顺着隧道爬上爬下,抱着一个瓦罐从井里打水浇园,哼哼哧哧的,很是费劲,可功效甚小。子贡告诉他说:“有一种机械,一天可以浇一百畦菜地,非常省力,功效又高,先生是不是愿意使用呢?”

    浇园的老丈抬起头来看看他,问:“你有什么办法?”

    子贡说:“把木头凿个洞,做成机械,前头轻,后头重。往上提水就像是往上抽水一样,那个速度犹如沸水上溢。这种机械的名字叫做桔槔。”

    老丈听后气愤地变了脸色,嘲笑子贡说:“我听我的老师说过,有机械的人必定要用机械做事,用机械做事的人必定有机巧之心。机巧之心存于胸中,内心就不会纯洁;内心不纯洁的人,精神就不能稳定;精神不稳定,那就要脱离大道了。我并不是不知道使用机械的道理,我是为使用机械而羞愧,所以不使用它。没想到今天你却来教我!”

    子贡听后很惭愧,低着头在那里不说话。老丈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子贡回答说:“我是孔丘的学生。”

    老丈一听好似恍然大悟,说:“哦,我说呢!你不就是那自以为博学而模仿圣人的人吗?你不就是那人唱自和而求超众的人吗?你不就是那自拉自唱卖名于天下的人吗?

    有机械的人必定要用机械做事,用机械做事的人必定有机巧之心。机巧之心存于胸中,内心就不会纯洁;内心不纯洁的人,精神就不能稳定;精神不稳定,那就要脱离大道了。如果你能忘掉自己的精神,抛弃自己的形体,也许就能接近大道了。可惜你连自己的身体都料理不好,又怎么顾得上治理天下呢?你快快走吧,不要妨碍我干活!”

    子贡那个难受劲儿就别提了,脸色一会变红,一会变白,真是不自在,低着头走了三十多里才慢慢缓过点劲来。弟子见他有了好转,才开口问道:“方才那是什么人呀!为什么先生见了他之后面色都变得没有光彩了,到现在都一天了还缓不过来?”

    子贡说:“原先我以为天下就孔老夫子一个人高明,没想到还有比他更高明的。我听孔老夫子说过,事情要做得适当,功果要求个圆满,用力少而功果多,这是做圣人的道理。今天见的这个人却不这样看,他认为,遵循大道的人本性齐备,本性齐备的人形体完全,形体完全的人精神圆满。精神圆满,这才是做圣人的道理。像他这样的人,虽然托生在人世上,与众人一同走着人生的道路,但却不知道自己往哪里去,混混茫茫,淳厚质朴,本性完备无损,从来不会有功利机巧之心。像他这样的人,不是他自己愿意去的地方是绝对不会去的,不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是绝对不会做的。说到夸奖,如果夸奖得符合他的情趣,即使是天下的人都夸奖他,他也会像没有人夸奖他一样,不理不睬;说到批评,如果批评得不合他的情趣,即使是天下的人都批评他,他也会像没有人批评他一样,不纳不受。像他这样,不因天下的夸奖而自负,不因天下的批评而自卑,可以说是本性齐备的人了。与他相比,我只不过是随风摆动而没有定性的人罢了。我怎么能不羞愧呢?”

    回到鲁国后子贡把浇园老丈的事情告诉了孔子,说话之间又难免感慨一番。没想到孔子却说:“老丈只不过是表面上得到了混沌之术,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呢?”

    子贡不解其意,于是问道:“先生此话怎讲?”

    孔子说:“他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内心融于混沌而不知外形也要融于混沌。真正的混沌之术,就像雪那样白,就像绢那样素,行无造作,回归纯朴,真正的混沌之术,就像雪那样白,就像绢那样素,行无造作,回归纯朴,融于自己的本性,蕴涵自己的精神,自然而然地处世随俗。融于自己的本性,蕴涵自己的精神,自然而然地处世随俗。既然将自己的内在精神融于大道,将自己的外在形体汇于世俗,你怎么还会感到惊奇呢?遇到真正怀有混沌之术的人,你我都是辨认不出来的呀!”这个故事分三个层次,像是阶梯一样,一层又一层地将人们引入了很难理解的混沌之术。

    第一层是子贡的观点。他要浇园老丈凿木为机,省时省力、事半功倍地浇灌菜园。自然界有自己原本的存在秩序,也有自己内部事物的原本和谐关系。可是子贡却主张使用机巧之心,凿破混一之木,造作机巧之物,以求省力多利。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不但破坏自然的原貌,而且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原有关系,代表一种世俗人的观点。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有智能。如果把无知的自然界视为一个彼此不分、懵懵懂懂的混沌世界,那么,人一旦开始使用自己的智能,开始划分彼此和你我,他便会打破混沌。他不但会打破混沌,而且还会沿着破坏混沌的道路越走越远,因为他还在不断地有意识地使用自己的智能,制造机械,损物利己。这是一般凡人都在遵循的道路。子贡的观点正是凡人观点、凡人行为的反映。

    第二层是老丈的观点。他不但用自然赋予的人力挖隧道,用自然赋予的人力汲水浇灌,尽力维护自然的原本面貌,而且以使用机巧之心、制造机械、破坏自然的混沌状态为羞耻。在他看来,人虽然有智能,但却不能使用,因为一使用就离开了大道的混沌境界,就脱离了人的自然本性,就成了一个凡夫俗子,就失去了淳朴和纯洁。在子贡看来,老丈不但比自己高明,而且比孔子也高明,是本性齐备、深得大道的圣人。

    第三层是孔子的观点。他认为,老丈虽然在努力修养混沌之术,但却没有修养到家。在他看来,如果真正修养到家,那就不但内心与万物融为一体,而且外形也与万物融为一体。所谓内心与万物融为一体,就是把天下看成一片白雪,把万物视为一块素绢,无分无界,无人无我。所谓外形与万物融为一体,就是无为自然、就物随俗。而所谓无为自然、就物随俗,也就是不追求、不背逆,去之不留而来之不拒。按照这种标准来衡量,老丈只是一个致力于修养大道,致力于修养混沌之术的人,但却没有真正得到大道,没有真正修成混沌之术。因为他虽然努力于维护自然,注意内心上的修养,但在外形上却与物相背,不能就物随俗,顺应自然。世界上已经有了省力而高效的机械,社会的发展已经到了使用机械的时候,而他不但拒绝使用,而且以用为耻。所以孔子说他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只知内心融于混沌而不知外形也要融于混沌。

    故事中的孔子是庄子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而编造的。真实的孔子是儒家的代表,与道家持有的观点完全不同,在这里我们不去讨论。需要说明的是,庄子编造这样的故事是在表述自己的一种学术观点。在他看来,宇宙原本是混沌的,与现实的世界大不一样。要从根本上把握世界,就要站在宇宙原本的角度、用宇宙混一的观点来观察,将自己的心境与宇宙融为一体;要将自己造就成圣人,还要用宇宙混一的观点指导自己的行动,使自己的形体与万物融为一体。将自己的心境与宇宙融为一体,这是内心的修养;使自己的形体与万物融为一体,这是外形修养。内心修养取得最终成果的标志是心境白素,无所分别;外形修养取得最终成果的标志是自然无为,就物随俗。内外双成也就达到了庄子所说的混沌之境。为此庄子还把这种境界称为“外化内不化”,称为“内圣外王”之道。所谓“外化内不化”,是说形体随着天地万物的变化而变化,内心却混蒙无别,无所谓变化。所谓“内圣外王”,是说内心处在平静、素朴、无彼无此、浑然一体的圣人境界,形体却随着处境的变迁而变迁,该为帝则为帝,该为王则为王。

    将自己的心境与宇宙融为一体,这是内心的修养;使自己的形体与万物融为一体,这是外形修养。内心修养取得最终成果的标志是心境白素,无所分别;外形修养取得最终成果的标志是自然无为,就物随俗。

    2.天然与人为

    外化内不化、内圣外王,都是庄子为修养混沌之境提出的基本标准。说到具体要求,还有很多需要辨析的问题,比如:什么是人为造作的外化?什么是与内不化相照应的外化?什么是人为追求的外王?什么是与内圣相照应的外王?这些问题至关重要,分辨不清这些问题,也就分辨不清什么是真正的真人、神人,什么是世人、凡人,也就得不到修养混沌之术的诀窍。

    在庄子看来,人活在世上,肯定不能脱离尘世的活动,否则的话,人也就不能生活下去。而参与尘世活动就涉及参与尘世活动的身体器官、身体性能及大脑的智能。要做到随俗,要做到外化、外王,也就需要使用自己的身体器官,发挥自己身体的性能,运用自己大脑的智能。凡是人在世界上生活,都须如此,怎么区分凡人与真人、世人与神人呢?庄子认为,这里有一个基本的界限,这就是在实际的举止中,有没有超越自己身体器官、身体性能、大脑智能的主观欲求和行为。有,则是主观造作,则是人为,则是凡人的外化、世人的外王,这样的人是凡人、世人;没有,则是自然,则是无为,则是真人的外化、神人的外王,这样的人是真人、神人。不仅如此,庄子还把这样的标准推广到人与外物的关系中,认为在人与外物发生关系时,要看人有没有超越外物形体、性能的欲求和行为。有,则是主观造作,则是人为,则是凡人的外化、世人的外王,这样的人是凡人、世人;没有,则是自然,则是无为,则是真人的外化、神人的外王,这样的人是真人、神人。庄子还分别给自然无为、人为造作起了一个名字,将前者称为“天”,将后者称为“人”。

    所谓“天”,是天然如此、自然如此、顺天然而行、顺自然而行的意思;所谓“人”,是人为造作、强用人意、背天然而行、背自然而行的意思。

    所谓“天”,是天然如此、自然如此、顺天然而行、顺自然而行的意思;所谓“人”,是人为造作、强用人意、背天然而行、背自然而行的意思。庄子以牛马四蹄为例说明了这一观点。《马蹄》篇中发表了这样的一番议论:马,蹄子可以践踏霜雪,皮毛可以抵御风寒,吃草喝水,撒开蹄子在陆地上奔跑。这是马天生下来的自然真性呀!虽然有高台大殿,对于它们来说,那有什么用处呢?到后来出了一个名叫伯乐的人,说:“我会驯马。”于是在马身上打上烙印,在马蹄上钉上马掌,在马头上罩上笼头,在马嘴上系上缰绳,把它们拴在马槽上,还编上号码。这样一来,看上去还是原先的马,而实际上马的自然真性已经被阉割去了十之二三。又饿着它们,渴着它们,让它们快跑,让它们骤停,让它们列队,让它们齐步,前面有马嚼的牵制,后面有皮鞭的胁迫,到这个时候,马的自然真性差不多被阉割去了一大半。

    不仅马的命运是如此,其他东西也是一样。比如陶匠说:“我会整治陶泥,把圆形陶器做得圆圆的,把方形陶器做得方方的,使圆者中规而使方者中矩。”木匠说:“我会整治木材,该弯曲的地方让它弯曲,该平直的地方让它平直,使弯者中钩而直者中绳。”可是就陶泥和木材的自然真性而言,它们愿意让人按照规矩钩绳的样子摆弄自己吗?不过世人却不理会它们的自然真性是否受到损害,世世代代都说“伯乐善训马,陶匠善治泥,木匠善治木”,这也真是那些一心想要治理天下的人之罪过呀!

    按照我的看法,善于治理天下的人不这样做。天下的老百姓都有天生的自然真性,这些自然真性是不可改变的。比如织布穿衣,耕田吃饭,这些都是每个人的天生禀性。人们的禀性都是一样的,都自然而然地顺着自己的禀性生活,用不着拉帮结派,用不着一部分人去强制另一部分人做这做那,这就叫做“天放”。所谓“天放”,也就是随从天禀,自然放任。所以,在完全遵从天然禀性的那个时代,人们在行走的时候悠闲自在,在视物的时候漫不经心。那个时候,山上没有道路,湖中没有行舟,万物众生都混杂在一起,没有区划界限,禽兽结群而行,草木自由丛生。所以,人们可以牵着禽兽自由闲游,可以攀上鸟巢自由观看。

    在完全遵从天然禀性的那个时代,人与禽兽混居在一起,人与万物混同为一体,哪里知道有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呢!天地万物、人类禽兽同处在无知的状态,都与天然的真性融合在一起;同处于无欲的境界,都保持着原本的敦厚素朴。保持着原本的敦厚素朴,就得到了人的自然真性。到后来出现了所谓的圣人,孜孜不倦地在那里提倡仁,慷慨激昂地在那里倡导义,也就从那个时候开始,人们相互之间产生了猜疑;随心所欲地创作乐曲,不厌其烦地制作礼仪,也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天下万物之间划分了界限。试想一想,树木不裂,怎么会成为酒器!白玉不毁,怎么会成为玉饰!道德不损,哪里需要仁义!性情不谬,哪里需要礼乐!五色不乱,怎么会有纹彩!五声不乱,何用正以六律!剖裂树木,制作器物,这是工匠的罪过呀!毁损道德,造作仁义,这是那些所谓圣人的罪过啊!

    马生活在陆地上,饿了就吃草,渴了就饮水,高了兴就用脖子相摩相蹭,发了怒就掉转身子以蹄相踢。马原本也就知道这些而已。到后来,在它们的身上架上衡杠,在它们的额上装上铁箍,这时候马才知道自己身被束缚、体负重物,于是也才有了挣脱笼套、咬断缰绳的行为。所以说,马之所以懂得强力抗争、与人为敌,这是伯乐的罪过啊!

    在远古赫胥氏那个时代,人们停下来不知道要做什么,走起来不知道要去哪里,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玩耍,挺着吃饱了的肚子到处闲逛。人们悠闲、自在,达到了如此的境地。到后来出现了所谓的圣人,教人们拱手作揖,以礼节匡正人形;让人们修养道德,以仁义安抚人心。这个时候,人们才开始施展技巧,耍弄聪明,趋利避害,无所禁止。这也是那些所谓圣人的罪过啊!在庄子看来,所谓“天”,也就是天生下来是什么样就让它是什么样,不要去增加一分,也不要去减少一厘;所谓“人”,也就是用人的意志和行为去改变天然。庄子主张维护“天”而免于“人”。

    所谓“天”,也就是天生下来是什么样就让它是什么样,不要去增加一分,也不要去减少一厘;所谓“人”,也就是用人的意志和行为去改变天然。庄子主张维护“天”而免于“人”。按照他的想法:马天生下来就有四蹄,善于奔跑,那就让它自由自在地奔跑好了,不要人为地去改变它;牛天生下来就是慢慢腾腾,从不着急,那就让它悠然自得地慢慢去走好了,不要人为地去干扰它;泥土本来是泥土,为什么要把它团弄成形,造成陶器?素朴本来是素朴,为什么要把它剥离开来,雕琢成玉?要知道陶器一成,泥土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真性;玉器一成,素朴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原形。失去真性也就是背天而行,失去原形也就是人为而动。有鉴于此,《秋水》篇中给“天”与“人”下了一个形象的定义,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也就是说,按照天生原原本本的样子生活,不要将人为的因素强加于物,这就是天然,这就是所谓“天”;将人为的因素强加于物,强给赤身裸首的马戴上笼套,强给无孔的牛鼻穿上孔,拴上绳子,这就是人为,这就是“人”。

    《秋水》篇还讲了一个故事,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古代有一种独脚兽,名叫夔。它见万足虫用万只脚在地上爬动,觉得很奇怪。于是说:“万足虫,万足虫,你看我用一只脚跳跃而行,已经觉得再方便也没有了,你何必要用万只脚爬行呢?”

    万足虫回答说:“你这个话问得不对!不是我要用万只脚爬行,而是我天生就有万只脚,自然而然用万只脚爬行。我只知道我在用万只脚爬行,而不知道为什么用万只脚爬行。先生不是看见过人们吐唾沫吗?吐出来的唾沫,有大有小。有的像珠子那么大,有的像雾气那么小。是大是小,都不由自己,大者自然是大,小者自然是小。我用万只脚爬行也是这个道理。”

    万足虫见蛇一只脚也没有,可是比自己还要爬得快,非常奇怪。于是问道:“蛇呀蛇,你看我用万足爬行,可是还没有你无足爬得快。这是为什么?”

    蛇回答说:“依靠天生的机制爬行,谁能改变得了呢?天生下来就让我这个样子,我何必要用脚行走呢?”

    蛇看见风在那里呼呼地刮着,转眼之间就从北面刮到了南面,可是既没有脚,也没有体。觉得不可理解。于是问道:“风啊风,你看我虽然没有脚,可是却像有脚一样,用脊肋爬行。而你呼呼地从北海旋起,呼呼地刮到南海,可是却像什么也没有似的,这是为什么?”

    风回答说:“的确是这样。我呼呼地从北海旋起而刮到南海,虽然气势很磅礴,但是却有比我还要厉害的东西,比如手指可以戳我一个洞,双脚可以踩我一个坑,它们都比我厉害。虽然如此,可是能够折断大树、掀开屋顶,只有我有这样的能力。由此可见,战胜不过小东西的东西却能战胜大的东西。而战胜大的东西,只有圣人能够做到。”这个故事是说,世界上的事物是纷繁复杂、千奇百怪的。可是有一点是一样的,这就是都照着天生的样子而存在,都按照天然的性能而运变。夔天生长着一只脚,所以它就自然而然地用一只脚跳跃而行;万足虫天生长着万只脚,世界上的事物是纷繁复杂、千奇百怪的。可是有一点是一样的,这就是都照着天生的样子而存在,都按照天然的性能而运变。所以它就自然而然地用万只脚顺次爬行;蛇一只脚也没有,天生具有脊肋交错的功能,所以它就自然而然地用脊肋错行;风一无所有,所以就顺自然而起,顺自然而止,不损手脚却可折树掀屋,自然呈能。这些都是天然造就的,自然如此。遵照这个原则存在,就是自然而然地存在,遵照这个原则变化,就是自然而然地变化。这样的存在和变化就是与内不化相照应的外化,就是与内圣相照应的外王。做到了这一点也就成了真正的圣人,也就进入了真正的混沌。

    3.相忘于江湖

    在庄子看来,混沌无知的状态,是万物最为适宜的状态。不管是什么东西,不管它与其他东西的处境是多么不同,或高或低,或热或凉,或干或湿,或净或脏,只要是合于自己的原本真性,它就会生活得很自在,以致达到什么都不感觉,什么全都忘记的程度。庄子把这种情况称为“相忘”,意思是完全适宜、无所感知。与此相反,一旦脱离了与其原本真性相适应的环境,它就会感到不适,甚至受到伤害,不管它眼下所处的环境在旁人看来多么优越,多么令人羡慕,也毫不例外。换个角度说,一个东西一旦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有所感觉的时候,这个环境便与它的原本真性产生了距离,感觉越大,距离也就越大,到它的感受达到不能再忍受的时候,那它就难以存在了。

    庄子在《大宗师》中用鱼的处境变化来说明这个道理。他说:

    湖泊干涸了,原先在水中嬉戏的鱼都被搁浅在了陆地上。它们快要干死了,相互之间吹出湿气呵护着,吐出唾沫湿润着,多么友爱!多有亲情!可是它们都不愿意这样,在它们看来,与其在干涸的陆地上如此友爱亲情,还不如在江湖水中各自游走、相互忘却。

    也就是说,当它们相互牵挂,相互怜悯的时候,也就是处在最不适宜、最为危险的境地的时候。一旦脱离了不适和危险的境地,它们就忘记了对方,甚至也就忘记了自己。而当它们忘记了对方,忘记了自己,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知的时候,它们也就完全回归到了自然而然、自由自在的境界。这种境界也是最符合它们真性、它们最为适宜的境界。所以庄子说,鱼儿相濡于陆地,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说,鱼儿相濡于陆地,不如相忘于江湖。

    按照这样的道理来观察社会和人情,友爱和亲情并不是一种好现象,它是真性受损、环境恶化的象征,是混沌消散、人心奸巧的结果。假如不是如此,大家都自然而然地生活,自然而然地交往,都在与自己真性相适的环境里自由成长,哪里用得着故意亲近?庄子由此得出结论说,最好的生活是自然而然、无感无知的生活。一旦打破了这种生活环境,哪怕是进入一种看上去很为豪华、很为荣耀的境地,那可就要注意了,它很可能带来与自己的追求完全相反的结果,因为这种环境的改变与自己的本性、真性不相适应。

    《至乐》篇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弟子颜回要去齐国宣传孔子的学说,孔子面有忧色。子贡离开自己的座位悄悄地问孔子:“先生在上,学生想问一个问题,不知是否妥当。颜回要去齐国,先生面有忧色,这是为什么呢?”

    孔子说:“这个问题问得好!过去管子曾经说过一句话,我很赞赏。他说:‘小口袋不可以用来装大东西,短绳子不可以用来汲深井水。’这是说,每种东西都有固定的性能,都有一定的形体,最好的生活是自然而然、无感无知的生活。一旦打破了这种生活环境,哪怕是进入一种看上去很为豪华、很为荣耀的境地,那可就要注意了,它很可能带来与自己的追求完全相反的结果,因为这种环境的改变与自己的本性、真性不相适应。只能从事与其性能相适应的工作,只能办成与其形体相适应的事情,既不能超越,也不能不及,超越和不及都会给它带来危害。现在颜回要去齐国了,我怕他向齐王讲什么尧舜事迹、黄帝功果,再加上有关燧人氏和神农的业绩。如果讲这些,齐王一定会用来反省自己。反省而不得要领,那就会对颜回讲的道理产生怀疑。一旦有所怀疑,颜回就有可能被处死。你不是听说过吗?过去有一只海鸟落在了鲁国的郊外,鲁侯将它迎入庙堂之上,给它奏最高雅的音乐,给它吃最精美的食物。可是海鸟却感到满眼昏花,忧愁悲哀,不敢吃一嘴肉,不敢喝一杯酒,没有过三天便死了。鲁侯这是以养活自己的方法来养活鸟,不是以养活鸟的方法来养活鸟,与鸟的本性不相适应,所以鸟不能生活。用养活鸟的方法养活鸟,那就是让它居住在深林里,漫步在沙滩上,漂浮在江湖中,觅食于鱼鳅间,与自己的同类共飞同止,与自己的伙伴同游共处。它最怕人声嘈杂,为什么要用那嘈杂的声音来招待它呢?《咸池》、《九韶》这些人们认为高雅的音乐,在洞庭的旷野中弹奏,鸟听到后会吓得高飞,兽听到后会吓得逃走,鱼听到后会吓得深潜,就连一般的人刚刚听到,也不过是围观而已。鱼在水中才能生活,人在水中就会淹死。他们的性能不同,所以彼此的好恶也就相异。正因为如此,所以圣人不要求不同的事物有同样的性能,不要求不同的人做成同样的事情。他只要求名誉与实际相符合,做事与能力相适应。这就叫做理通情顺而福气常存。”这个故事是说,一种事物有一种事物的特性,一种东西有一种东西存在的特殊环境。如果想要维持一种事物,保存一种东西,就不能脱离了它的特性,不能改变其存在环境,也不能用其他事物的特性要求它,用其他东西存在的环境对待它,否则的话,就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也就是说,事物存在的最佳环境,就是与其原本真性相适应的环境。处在这种环境中,事物就安闲自在,这就叫做顺其自然;安闲自在,也就既不觉得甘甜,也不觉得苦涩,无知无觉,这就叫做混沌。自然、如果想要维持一种事物,保存一种东西,就不能脱离了它的特性,不能改变其存在环境,也不能用其他事物的特性要求它,用其他东西存在的环境对待它,否则的话,就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混沌就是事物存在的最佳状态。孔子所以为颜回担心,就是怕他不懂得这个道理,用齐王听不懂的道理去教育齐王。如果这样就会引来两个恶果:一个是齐王更加迷惑不解;一个是颜回遭到杀身之祸。

    《达生》篇讲了一个类似的故事。说:有一个名叫孙休的人前来求教扁子。他说:“请问先生,我住在乡里,没有听人们说过我没有道德,也没有听人们说过我不勇敢,可是我种田老是遇不到好年成,做官老是遇不到好上司,乡里把我当外人,州郡不让我驻留,我怎么得罪了老天爷,为何命运这样坏?”

    扁子说:“先生没有听说过至人的行为吗?至人忘记了自己的肝和胆,遗弃了自己的耳和目,迷迷糊糊地漫游于尘世之外,逍逍遥遥地从事于无事之事。这就是所谓创作了东西而不把持那东西,培养了东西而不主宰那东西。而你却不是这样,有了一点聪明就在愚人面前卖弄,修养身形是为了显示自己洁净,这就好像是举着日月在街上行走一样,为的是炫耀自己。像你这样的人,能够保存一个完整的身体,维持九窍的齐备,没有中途聋哑盲瘸,那就很不错了,哪里还有资格埋怨老天呢!你快快走吧!”

    孙休走后,扁子回到屋里,坐了一会,若有所思,仰面长叹了一声。弟子问他:“先生为什么叹息呢?”

    扁子说:“刚才孙休到我这里,我告诉他至人的德性,我怕他不能理解反而更加疑惑,于是在此叹息。”

    弟子说:“不会的。假如孙休说的话对而先生您说的话不对,那么,说话对的不会被错话所迷惑。假如孙休说的话不对而先生说的话对,那么在先生说话之前孙休就是迷惑的,在先生说话之后他仍然迷惑,那也怪不得先生。”

    扁子说:“你这个话不对。过去有一只鸟落在了鲁国的郊外,鲁君喜欢它,把它迎入台阁之中,用最精美的食物招待它,奏最高雅的音乐给它听,最后这个鸟悲哀眩目,什么也不敢吃,什么也不敢喝。这就是以养活自己的方法来养活鸟,而不是以养活鸟的方法来养活鸟。孙休本来是一个寡闻少识的人,而我却给他讲做至人的道理,这就像是用豪华的马车载乘老鼠,用高雅的音乐招待家雀一样,他怎么能不迷惑呢?”家雀只适宜于跳跃于枝头,老鼠只适宜于居于洞穴。在人看来,枝头、洞穴是那么简陋、寡淡,而对于家雀和老鼠来说,却犹如高堂、宫室。如果非要将家雀、老鼠请到高堂、宫室中来,待之以美味馔肴,闻之以高雅音乐,在人看来,那可是非常优厚的了,而家雀和老鼠却接受不了,它们会非常难受,以至死亡。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结果,那是因为人的这种行为违背了家雀和老鼠的真性,使它们脱离了最适合它们真性的环境。孙休本是市井粗人,扁子却以至人的道理去开导他,这就像让老鼠乘车,让家雀听乐一样,离开了本人的真性去对待他,其结果也就可想而知的了。所以扁子为之担忧,为之叹息。

    这是告诉人们,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要顺应其原本真性,不要人为造作,主观行事。

    无论对己还是对人,都要顺应其原本真性,不要人为造作,主观行事。什么是原本真性?原本真性就是天生原有的、没有被人为改造过的形体、特质、性能和喜好。

    如何判定是否符合原本真性?最好的方法,就是看自己或对方有没有异样的感觉。没有异样的感觉,说明自己或对方是处在与环境融为一体、不分物我的自然混沌状态,说明原本真性自然存在,没有受到损害;出现了异样的感觉,说明自己或对方与环境有了隔阂,发生了错位,说明原本真性受到了制约和伤害。

    《达生》篇中用脚和鞋的关系说明了这一点。文中说:有一个工匠名叫工倕,他用手指画圆画方比用规矩还要准确,手指行止随着物件的变化而变化,从来不用心来计量,所以他的心境自由自在,从来不受外物制约。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在于他适应事物自身的本性。正因为适应事物的本性,所以也就用不着用心计量,所以也就没有什么感觉。这就像穿鞋子一样,当人忘掉自己脚的时候,也就是鞋子最合适的时候,当人忘掉自己腰的时候,也就是腰带最合适的时候。由此推论,当自己忘掉是非的时候,也就是心境最舒适的时候;当自己内心不烦乱、外物无牵挂的时候,那就是与外物最吻合的时候。一旦到了连舒适都忘掉的时候,那就没有什么不吻合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吻合的东西,也就是自身与一切东西相吻合。自身与一切东西相吻合,那就是自身处在与自己本性完全适宜的环境之中。处在这种环境之中,自己便失去了一切感受和知觉,也就是说达到与外物混为一体、内心无知无识的境地。这就是混沌的境地。达到了这种境地,也就成了扁子所说的那种至人。所以扁子在描绘至人时说:至人忘记了自己的肝和胆,遗弃了自己的耳和目,迷迷糊糊地漫游于尘世之外,逍逍遥遥地从事于无事之事。

    4.真人才逍遥

    理解了庄子的混沌学说,也就理解了《庄子》书中那许许多多的神仙形象。

    《庄子》书中有很多地方谈到神仙,不过在不同场合他们的名称不同,有时称为神人,有时称为真人,有时称为至人,有时称为圣人。不管名称如何,他们的特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无心无意、无知无欲、无为无事、无所不能。所以在庄子的笔下,他们不饮不渴,不食不饥,处火不热,处水不溺。这并不是说环宇之内真的存在这样的神仙,借助于神仙只是一种艺术手法,是用神仙的形象来表述一种思想。这种思想就是: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处在与自身原本真性相适宜的环境中,它就能成功;无论什么物件,只要处在与自身原本真性相吻合的环境中,它就能存在。正因为它们的原本真性与周围环境完全融通,所以它们能在其中无忧无虑、无知无觉、安闲自在、自由翱翔,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把这种思想概括成一句话,也就是说,适应自性、逍遥自在就是神仙。

    适应自性、逍遥自在就是神仙。

    《逍遥游》中有这样一段描述,说:列子驾风而行,那可真是轻巧美妙啊!一飞就是十五天,然后返回来。他对那些求福致幸的事情,从来不挂于心上。这样的人可以说是非常潇洒自在了,连行走都可以免掉,可是他还没有达到顶点,因为去什么地方还得依赖于风,还没有完全摆脱外物的制约。如果能做到顺应天地的真性,驾驭六气的变化,漫游于无穷无尽的环宇之中,那还有什么依赖呢?所以说,至人心中没有自己,神人心中没有功果,圣人心中没有名声。没有自己,也就是忘掉了自己的存在,将自己浸透在了天地万物之中,与整个宇宙融合成了一体。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天下同一,无此无彼,物我两忘,万物一齐。

    没有功果,也就是无意于事物的成功和结果,将自己融于天地万物之中,随其漂泊,随其漫游,没有自己的主观目的,漂到哪里是哪里,游到哪里算哪里。这就是庄子所说的逍遥、自在。

    没有名声,也就是无意于人们的称道和赞赏,将自己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不分是非,不别善恶,随万物之自然,任天下之非誉。这就是庄子所说的无名。

    顺应天地的真性,驾驭六气的变化,也就是天地万物是什么样就让它们是什么样,天地万物如何变化就让它们如何变化,不加人为的造作,不以人意去扭曲。说到底,也就是对外物的存在和变化不干预,对自己的存在和变化不悖谬,将自己作为一个没有主观意志的自然存在物。

    对外物的存在和变化不干预,对自己的存在和变化不悖谬,将自己作为一个没有主观意志的自然存在物。人达到了这种境界,自然也就与天地万物混而为一了。与天地万物混而为一,也就自然没有了自己,没有了功果,没有了名声。这就是混沌的境界。这也就是至人、神人、圣人的境界。

    从这样的观点出发,庄子认为,列子虽然超脱于人世,可以不求人间幸福,可以不用步行,但是他还没有达到至人、神人、圣人的境界,因为他还有物我之分,还要借风而行。也就是说,他还没有完全把自己融于自然。只有将自己完全融于自然,才能达到逍遥自在,才能成为真正的“神仙”。

    《齐物论》中记述了啮缺与其老师的一段谈话,其中涉及了至人对于是非标准的看法问题,并对至人作了一番描绘。文中说:啮缺问他的老师王倪说:“先生知道事物共同的是非标准吗?”

    王倪说:“我怎么能够知道!”

    啮缺又问:“先生知道您为什么不知道吗?”

    王倪说:“我怎么能够知道!”

    啮缺感到疑惑,于是又问道:“难道事物是不可知的吗?”

    王倪回答说:“我怎么知道!不过既然你再三地问,我就试着说一说。怎么才能知道我所说的知道不是不知道呢?怎么才能知道我所说的不知道不是知道呢?我且来问你:人睡到潮湿的地方就要腰痛、偏瘫,难道泥鳅也是这样吗?人到了树枝上就感到惴惴不安,难道猕猴也是这样吗?这三种东西,究竟是谁知道最好的住处呢?人以粮食为食物,鹿以茂草为食物,螂蛆以蛇为食物,猫头鹰以田鼠为食物,这四种东西究竟是谁知道最好的食物呢?公猿以母猴为配偶,麋鹿与麋鹿交朋友,泥鳅与鱼结伴游;毛嫱与丽姬是人所称颂的美人,可是鱼儿见了她们会吓得潜入水底,鸟儿见了她们会吓得飞上高空,麋鹿见了她们会吓得飞快逃跑。这四种东西究竟是谁知道天下的美色呢?以我看来,仁义的头绪、是非的道理,杂乱无章,我怎么能知道它们的关系呢!”

    啮缺又问:“您不知道天下的是非和利害,难道至人也不知道天下的是非和利害吗?”

    王倪说:“至人那可是神了!天热得连山林都着了火,可他们却不感到热;天冷得连江河都结了冰,可他们却不感到冷;霹雳震裂了大山,飓风卷起了海浪,都不能使他们吃惊。像他们那样的人,每天驾着云气,骑着日月,漫游于四海之外,在死生面前都不会动一动心,更不要说什么小小的利害了!”王倪一问三不知。之所以不知,是因为在他看来天下无所谓是非。天地万物既然浑然一体、无彼无此,哪里来的是非呢?要说有是非,那也只能是各有各的是非。各有各的是非,也就是没有是非。人说睡在潮湿的地方会腰疼,而泥鳅却说钻在泥里真舒服;猫头鹰说田鼠味美可口是馔肴,而麋鹿却说田鼠活蹦乱跳难入口;猕猴绝不会以泥鳅为配偶,泥鳅绝不会与小鸟结伴游;人以毛嫱丽姬为美色,鹿却认为毛嫱丽姬长得丑。各自都有自己的是非标准,所以也就等于没有是非标准。正因为这样,所以王倪说他不能知道是非,不能知道利害;不知道所谓的知道是不是不知道,也不知道所谓的不知道是不是知道。总之一句话:物与物皆异,物与物又皆同,所以它们浑然一体,无所谓分别。说物与物皆异,是说它们在外在形象和内在性能上各有各的特点;说物与物皆同,是说就它们各有各的特点这一点上来看,它们都是同样的,就它们各自都适应各自的特点这一点来看,它们都是同样的。说它们浑然一体,没有什么分别,是说当它们各自都处在与自身特点相适宜的环境时,它们都在自然而然地存在着,无所谓区别,和谐相处,共为一体。

    说物与物皆异,是说它们在外在形象和内在性能上各有各的特点;说物与物皆同,是说就它们各有各的特点这一点上来看,它们都是同样的,就它们各自都适应各自的特点这一点来看,它们都是同样的。说到至人,那就更是无知了。他们顺应着天地万物各自的原本真性动行静止,动则自动,静则自静,行则自行,止则自止,所以谈不上什么是非利害、天热地冷。从这个角度出发,所以说他们每天驾着云气,骑着日月,漫游于四海之外,在死生面前都不会动一动心。

    《大宗师》对此做了理论性的说明。文中说:知道天然是怎么一回事,知道人为是怎么一回事,这就达到智慧的顶点了。知道天然是怎么一回事的人,顺着天然而行,所以就会受到天然的护佑;知道人为是怎么一回事的人,根据已经知道的事物去认识还不知道的事物,顺着事物的法则行事,使自己能够活到寿终而不中途夭折,这是最有知识的了。

    虽然如此,这里仍然有漏洞。漏洞在于知识只有在有了固定的认知对象之后才谈得上得当,然而认知的对象却从来不是固定的。怎么知道我所谓的天然不是人为呢?又怎么知道我所谓的人为不是天然呢?说实在的,只有有了真人之后才能有真知。

    什么样的人是所谓的真人?古代的真人不欺负孤寡,不自夸功劳,不豢养门客。像他们这样的人,犯了错误也不后悔,做的正确也不自得。像他们这样的人,登上高处也不战栗,入于水中也不被溺,进入火中也不怕热。只有智慧能驾驭大道的人才能达到这种境界。

    古代的真人,睡觉不做梦,醒后无忧愁,吃起饭来不感香甜,呼吸起来气很深沉。真人是用脚跟进行呼吸,众人是用咽喉进行呼吸。辩论输了,说起话来就吭吭哧哧,嗜好过深,天然的真性就很浅薄。

    古代的真人,不知道追求生,不知道厌恶死。出生了也不喜悦,要死时也不抗拒。只不过是自然而然地死,自然而然地生而已。不忘记自己是从那里来的,不探求自己将归于何处,出生了就愉快地接受,死亡了就等于是回归。这就叫做不以自己的心智为道增添什么东西,不以自己的作为协助天的变化。这样的人就是真人。像这样的人,志向专一,容貌平寂,额头坦荡;像秋天一样冷峻,如春天一般温暖,动静适宜万物的性能,喜怒随从四时的变换。

    古代的真人,外貌随和而不结伙,似有不足而不求助,将他的骨节给你却不坚硬,敞开他的襟怀而不华浮。面带笑容,好像是很欢喜啊!或动或止,出于不得已啊!起身前行,是自己的形体自然驱使的啊!遇物而止,是自己的本性自然牵制的啊!那个严谨的样子,好像是世俗的君子;那个豪放的样子,却又没有任何约束;动止连绵,好像无所间断;随机起伏,无须张口出言。以刑法作为治理国家的主体,以礼仪作为治理国家的羽翼,以智慧作为治理国家的节度,以本性作为治理国家的规矩。以刑法为主体,可在杀人的事情上他却宽容而得宜;以礼仪为羽翼,为的是随从世俗而不违背民意;以智慧为节度,做事情都是出于不得已;以本性为规矩,是说他与每个有脚的人都回到自己的故里。以上说的这套治理国家的方法,本意是说真人与每个人都返回到自己的本性,而不懂其中涵义的人却以为真人真是这样辛苦劳作、不得休息。所以,他喜欢也一样,他不喜欢也一样;他认为一样的也一样,他认为不一样的也一样。他认为一样的,那就是与天然同类的东西;他认为不一样的,那就是与人为同类的东西。将天然与人为视为不相悖谬的人,这就是真人。“他喜欢也一样,他不喜欢也一样”,是说在他看来,世界上的东西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从表面看来,一种东西与另一种东西不一样,因此就有可能喜欢一些东西而不喜欢另一些东西。然而不管他喜欢不喜欢,这些东西的本质都是一样的。比如说,从表面上看,马善奔跑,牛喜慢行,它们喜好不一,性能各异,是两种不一样的东西。然而,它们都是自然界的自然创造物,都在与自己的性能相适应的自然环境中生长发育。就这一点说,他们都是一样的。这就是它们共同的本质。

    “他认为一样的也一样,他认为不一样的也一样”,是说事物的本质与事物的表现实质上是一样的。“他认为一样的”,是指事物的本质。因为在他看来,不管什么样的东西,在本质上都是自然的创造物,都是按照自然而然的法则存在和变化的,这是一样的。“他认为不一样的”,是指事物的表现。因为在他看来,事物尽管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但是表面上却各有各的性能,各有各的形象,这是不一样的。不过在真人看来,区分事物的本质与表现,这本身就是一种尚不深刻的眼光。

    他认为一样的,那就是与天然同类的东西;他认为不一样的,那就是与人为同类的东西。如果将事物看透,事物的本质与表现也没有区分,也是一样的。因为事物的本质和事物的表面都是事物自身自然而然的两个方面,从都属自然创造这个角度来说,它们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说“他认为一样的也一样,他认为不一样的也一样”。比如马、牛都是自然的创造物,都顺应着自身的性能而生活,这是一样的;马、牛各有自己的特长,都有各自的性能,这是不一样的;然而“一样的”是天然形成的,“不一样的”也是天然形成的,所以说来说去,“一样的”与“不一样的”归根到底都是天然如此,都是一样的。

    “他认为一样的,那就是与天然同类的东西;他认为不一样的,那就是与人为同类的东西”,是说事物的本质是指天然如此一类的东西,事物的表现是指人为造作一类的东西。因为所谓“一样的”,都是从天然如此这种角度上讲的;所谓“不一样的”,都是从人的主观感受或人的主观造作上讲的。比如,一说到牛、马一样,那就是指它们天生的那个方面;一说到牛马不一样,那就是指人们感受到它们的那个方面。在人们看来,牛与马,一个喜好慢行,一个善于奔跑,这是不一样的。可是这个不一样只是人在认识方面的区别。假如没有人对它们的认识,它们只不过是自然界的一个天然成员而已,不管马善奔跑也好,还是牛喜慢行也好,都是自然界自然而然形成的,都是天性,哪里有什么区别呢?

    “将天然与人为视为不相悖谬的人,这就是真人”,是说真人连天然与人为也不加区别,将一切都看作是一样的。因为所谓人为,实际上也是自然而然的。比如牛、马长着四个蹄子,善于长途跋涉,这是天然的,而人却利用它们,给它们戴上笼头、穿上鼻绳,这是人为,然而人之所以这样做,对人来说也是自然而然的,因为他们天生就有智慧,就要利用自然界的东西为自己服务。所以真人把人为也视为天然,不分人为与天然。

    到了连天然与人为都不加区别的境地,也就融入了混沌。

    从上面这一段议论可以看出,所谓真人,也就是融入混沌的人。所谓融入混沌,就是将一切都视为一样。而将一切都视为一样,最后的落脚点就是天然,就是将一切都归入天然,让一切都顺从天然。所谓归入天然、顺从天然,也就是天生下来是什么样的就让它是什么样,天生下来有什么性能就让它发挥什么性能。既然如此,当然也就不会出现入火觉热、入水被溺的事情了。因为按照天生下来是什么样就让它是什么样、天生下来有什么性能就让它发挥什么性能的原则行事,那也就是让那些耐火的东西进入火中,让那些不怕水的东西进入水中,正像用耐火材料做耐火用具、让鱼龟一类水族进入水中一样,怎么会怕火热、怕水溺呢?

    正是出于这样的道理,所以说真人入火不热,入水不溺;犯了错误也不后悔,做得正确也不自得;像秋天一样冷峻,又像春天一样温暖;没有自己,没有名声,没有功果,一切都是顺从着事物的真性。也正因为一切都顺从着事物的真性,所以一切事物都可以安然自适。这就叫做逍遥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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