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碎影,民国女子的爱与忧伤-风尘往事难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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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春如花阮玲玉:海上风情,梦幻爱恋

    结果,还是没有任何人来爱她。

    无论她怎样努力,无论她怀抱着怎样的期望,最终,所得到的,都是一场场骗局,一幕幕虚妄。

    每个人,都离她那么遥远。看似触手可及的幸福,却在十亿光年的银河之外。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她努力想要抓住每个人、每份幸福,却发现根本无能为力。她所重视的一切,都离她而去,留她孤单一人,寂寞、哭泣。

    她还能怎样做呢?一个孤独的女子,在那样一个漆黑的世界上,颤抖、哀求、绝望,那破碎的灵魂早已堕入无尽的深渊,那空虚的皮囊,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人言可畏”,终究只是无奈的借口而已。

    (一)

    阮玲玉很早就知道,她跟别人的不同。第一次出门的时候,母亲就告诉她,永远都不要说自己是个佣人的女儿,那会被人瞧不起。幼年的她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既然母亲说了,自己就要听话。她也很早就发现,有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存在,一个是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另一个却是忍饥挨饿,凄风苦雨。

    她向往那个金碧辉煌的世界。她觉得,那个世界,没有饥饿,没有寒冷,没有痛苦。那里的女人们穿着绚丽的旗袍,打着浓厚的香水,手执香扇,婀娜多姿。哪个女子不爱这样的美丽呢?她一直想,有一天,会有一个爱她的人出现,把她打扮得绝世无双,光彩照人,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往新的世界。那时候的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跟着他走。

    这样想着的她,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他叫张达民,是雇佣母亲的张家的小少爷。他总是穿着一身西装,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副斯文的模样。看起来像个新时代的好青年,其实内里就是一个纨绔子弟,上海人嘴里的“小开”。

    不过那时的张达民确实表现得像一个新青年,尤其对阮玲玉而言。阮玲玉跟母亲在生活中总是被人歧视的,过得颇为辛苦。而张达民却没有那种旧的观念,相反,他对她们母女是平等看待的。在年轻的阮玲玉眼里,这位小少爷实在是个好人。

    这时的阮玲玉,已是出落得亭亭玉立了,光从外表,就能判断出她将来一定是个倾城倾国的大美人。而这一切,都被张达民看在眼里。他想把这份美丽映入眼中,刻在心里,年轻美丽的阮玲玉对他来说,已是绝对的“梦中情人”。

    按理说,作为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看上了佣工的女儿,只要他想要,就没有得不到的。但他并不想用强硬来征服她,他要真正地得到她。那时候的他,是真的爱她,没有一丝虚假。

    于是,他开始接近她,常常在她面前走动,跟她聊天、谈笑,请她出去玩。少女的心是柔软的,面对这样的爱情骑士,她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就败下阵来,很快将自己的心交给了他。那时的两人,少男少女,一定是有着一段段甜蜜的故事,一定是在享受真真正正的爱情。彼时彼刻的阮玲玉眼中,张达民一定是她最好的选择,这个男人就是自己一直在等待的那个人。

    在感情日渐升温之际,张达民已打算跟她结婚了。但是,他们不得不面对一直在逃避的那个问题:张达民的母亲绝不会同意自己的儿子跟一个佣人的女儿结婚。张达民无法违抗母亲的命令,又不想跟阮玲玉分手。所以,他提出同居。

    那个时候的阮玲玉一定是爱他极深,因为爱他,甚至觉得只要跟他在一起名分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同居就同居吧,张达民于是就把阮玲玉安排在了张家的一处外宅,暂且住了下来。说是同居,其实就跟在外面养的姨太太、小老婆差不多,阮玲玉放弃了婚姻,得到的却是这样一个不尽如人意的结局。

    那时候的两人,很是度过了一段平静幸福的时光。但是很快,张达民作为一个纨绔子弟的性格便暴露出来。他开始常常流连歌厅、舞厅,夜不归宿,浪费无度,而把阮玲玉一人留在家里。此时的阮玲玉,在张达民眼里,已变成了一只金丝雀,只要时常去喂一喂她,她就应该感到高兴才是。而阮玲玉独自一人在这样一个宅子里,没人说话,没人陪伴,其孤独之感是可想而知的。两人第一次吵架后,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吵架、打骂已成了家常便饭。她也开始第一次怀疑他对自己的感情。

    靠着一个纨绔子弟终究不能养家,两人的生活逐渐变得拮据起来,而张慧冲出现的正是时候。他是张达民的哥哥,是一家电影公司的创办人。他大概看出了阮玲玉的天分,就对她说,去演电影看看吧。阮玲玉此时一是想补贴家用,二是想走出去看看,就答应了。于是16岁的她就在张慧冲的介绍下进入了一家电影公司,成为了一名电影演员。

    那时的电影还处在默片时代,拍摄默片对演员的表演技巧、动作、表情要求甚高。而阮玲玉似乎就有这样的天赋,她很快就适应了电影的拍摄,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件喜欢的事来做,而她的天赋也得到了人们的承认。在短短十年的演出生涯中,她出演了一个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角色,令人们记住了这个神情中带着一丝忧郁的女子。

    张达民越来越过分的行为令阮玲玉大为苦恼,她对他已经越来越难以忍受了,只是看在残存的感情面上,才没有与他决裂。这个时候的张达民,已经成为她痛苦的负担了。在家里被他欺负责骂,她却不敢反抗,只把怨气咽进肚里。出得门来,照样演她的电影。虽然外表上看来没什么,其实内心却是极度痛苦的。自己长久以来爱的男人竟变成了这个样子,她对爱抱有的希望破灭。她想哭诉,想求援,可身边却连一个人也没有。巨大的失落感笼罩着她,而这或许就给了另一个魔鬼乘虚而入的契机。

    (二)

    她是在香港认识他的。那时上海的很多电影公司都为躲避战乱迁到了香港,而为能重新拍摄影片就需要找人投资。不少富商就成了众多电影公司拉拢的对象,唐季珊就是其中之一。他很快就成为阮玲玉所在的联华公司的大股东。

    当唐季珊第一眼看到阮玲玉的时候,心中就开始估算她的“价值”。虽然阮玲玉对他没有什么太深的印象,但他却将阮玲玉记在了心里。因为他发现,阮玲玉的“价值”是巨大的,他很快就开始了他的“投资”。

    阮玲玉很快就收到了来自唐季珊的邀请函。此时的她正因与张达民的关系而苦恼不已,唐季珊的邀请来得正是时候。于是,带着散心的目的,她答应了他的邀请。

    她很喜欢跳舞,于是唐季珊就多次邀请她一同跳舞,她也欣然答应。不断地接触,不断地了解,这个男人优雅的谈吐,绅士的言行,以及貌似发自心底的那种关心,很快就融化了她的心。对孤单寂寞了许久的她来说,这个人出现得恰逢其时。好像认识了许久般,她将自己的苦恼告诉了他,包括她与张达民之间令人绝望的关系。

    他利用她的信任,开始鼓动她与张达民分手,还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会永远支持她。其实说白了,他只是想将张达民赶走,好达到自己利用阮玲玉的地位与名望的目的。

    对女人来说,比起去爱别人,还是被别人爱比较幸福。阮玲玉终究只是爱上了那些不爱她的人,张达民也好,唐季珊也好,都没有什么差别,都是那种把女人当作衣服随意丢弃的恶劣男人。阮玲玉看穿了张达民,却被唐季珊所蒙骗,她早晚会为此付出悲惨的代价。

    张达民早已经变成了一只寄生虫,依附在阮玲玉身上,不停吮吸着她的血肉,直要把她变成一具白骨。在他眼里的阮玲玉,也早已不再是那个他曾经为之违抗母命的女人,而只是一颗“摇钱树”,一个“便宜的女人”而已。爱情那种东西,早已从两人中间烟消云散了,唯一存留的,只有赤裸裸的利用与羞辱。

    面对这样一个男人,难道她还要供养他一辈子,难道自己永远不能摆脱了吗?

    对张达民来说,阮玲玉是一颗绝对不能失去的大树。当他得知唐季珊已经同阮玲玉同居的消息后,心中大为恼怒,他是舍不得将这颗“摇钱树”送人的,所以,他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找阮玲玉,跟她要钱,甚至不惜以阮玲玉的身份为要挟向她敲诈。

    阮玲玉看着这个无赖一样的男人,又回想起当初两人相识、相恋的日子,心中五味杂陈。往日的千言万语到了今日,竟只剩下无言以对,而昔日的种种情分,却没有几块钱来得重要。这个男人,已经彻底成为她的噩梦了。现在的她唯一想的,就是尽快从这个噩梦中醒来。她希望醒来以后,会是一个明媚的春日等待着她。

    她想给他钱,让他永远都不要再回来了。没想到唐季珊却变了脸色,对她说:“你要给他钱是可以的,我是不给的,但是我觉得你这样给下去的话,是没完的,他是一个无赖。”听得这般话,她便硬下心来,一分钱也没有给他。恼羞成怒的张达民接下来做的事,却是将阮玲玉推上了毁灭的悬崖。

    他竟一纸诉状,将阮玲玉告上了法庭,还把唐季珊牵连了进去。此案一出,举世震惊。案子加上绯闻,一时间成了上海滩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各种报纸争相报道,记者也到处打探小道消息。张达民享受了报复的快感后,又找到小道记者,将阮玲玉的过去添油加醋地编排,记者们更是不分真伪地尽数刊登,对阮玲玉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件案子的进程,更是成了人们翘首以盼的事。

    阮玲玉总算了解了,这个男人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誓要将自己的生活破坏殆尽方能罢休,说不定还会被他一起拖入红莲地狱,在翻腾的业火中不得翻身。现在的她,只有求助于身边的另一个男人了。当她满怀希望,等着这个男人来拯救她的时候,等来的却是他的埋怨与漠视。

    唐季珊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把她当作一个人,而只是当作一件商品,一件奇珍异宝。对唐季珊来说,唯有名誉与财富才是他真正爱的,阮玲玉只能是他财富的一部分,而当阮玲玉的存在已经威胁到他最爱的宝物的时候,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将这女人舍弃。他这么做,纯粹是出于商人的本能,就连当初对她的追求也是。

    在阮玲玉跟唐季珊同居不久,沉浸在幸福当中的她就收到了来自张织云的一封信。张织云正是唐季珊的前任女友。她给阮玲玉写信,完全是出于女人对女人的同情心,张织云在信中说,唐季珊不是一个好男人,今天的自己就是明天的你。但是,被那份虚假的幸福所包围的阮玲玉什么也看不到。爱情从一开始就是盲目的,一旦陷进爱情之中,即使那个人长着恶魔的尾巴,女人也会觉得像天使的翅膀一般美丽。阮玲玉看了这封信,也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女人的妒忌,付之一笑。谁承想,一语成谶。

    到了今天这步田地,唐季珊已是追悔莫及,以往的种种甜言蜜语,在今天,都消失不见。他只冷冷地要阮玲玉发表声明,好撇清他们的关系,这样就可以从这场官司中脱身了。至于阮玲玉会在这场官司中怎样,已不是他所关心的问题。

    她再次体会到了男人的无情,正是这种无情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地狱。这两个男人,根本就是一丘之貉。在他们眼中,自己只是个玩物,根本没有做人的尊严。她将自己的爱真诚地给予他们,却被他们打落在地,肆意践踏。她的爱,是这么廉价的东西么?她的爱,毫无存在的意义么?

    报纸、记者、民众,无情地以恶毒的语言攻击着这个弱女子,好似能从这种肆意凌辱中获得上位者的快感,他们的一个个字、一句句话、一篇篇文章,都暴露出人类恶劣的品性。

    这种罪恶的攻击,无耻至极,令她一个弱女子如何承担!更何况此时的她,被两个男人同时抛弃,无依无靠,举目四望,竟只有责骂、嘲笑、戏谑、挖苦,这样的世界,让她如何存在下去!这样一个无情无义的居所,根本没有她的位置!

    她决定离开、逃走,总之,不能继续在这里存在下去了。这个世界,满是罪孽。

    她去拍了最后一场电影,却意外地结识了蔡楚生。他是一个年轻的导演,刚踏上事业的起步期。她发现,她竟然可以将自己的秘密尽数吐露于他,可以在他的面前肆意的哭泣,可以靠着他的肩膀诉说着自己的一切苦痛。忽然,她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再活得久一点,再期望得多一点。

    结果,只是她的一厢情愿。她本以为他是她最后的港湾,却没想到自己的千言万语,换来的只是他苍白的脸色与可怕的沉默。她也只是贪着一点爱,贪着一点依赖,可却什么都得不到。

    现在,她可以安心了,她已别无所求。

    那天夜里,她用三瓶安眠药结束了自己繁花般绚烂的生命。一代佳人,香消玉殒。

    她留下一封遗书,那上面字字写着“人言可畏”,其实可畏的哪只人言,可畏的是人心,是这个冰冷残酷的世界。

    她的葬礼是最伟大的哀礼,近二十万人为她送葬,那一天,无论是喜爱过她,嘲笑过她,还是咒骂过她的人,都闭上了嘴,只是默默地注视着那慢慢行进的灵车,寄托哀思。这朵孤单地盛开了25年的绮丽之花,最终,凋谢了。

    只是不知在天上的她看到这一情景,该会有怎样的表情呢?

    电影皇后胡蝶:富丽华贵,雅致脱俗

    胡蝶是那个年代当之无愧的女神,凡是看过她的电影的人,无不被她的独特魅力所吸引,无不拜倒在她的一颦一笑之下。无论是那浅浅的微笑,还是那两弯惹人怜爱的小酒窝,还是那曼妙的身姿,都令人心动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把自己最美的一面留在了电影屏幕之上,她的表演横跨默片与有声片两个时代,在电影界开创了属于自己的时代,最终登上了“电影皇后”的宝座,众生仰望。

    (一)

    年幼的时候,第一次看到电影,那变换的场景,动人的情节,就深深地吸引了她。她忽然很想知道,那好像映在墙壁上的画面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些故事到底是怎样的结局,那些人到底是怎样走进了画面之中?她对电影的兴趣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加浓厚。

    那年她16岁,正当青春,朝气、活力,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对新奇的事物充满好奇心,她正在最美好的年华。就在那条她回家时经常经过的路上,她不经意的一瞥,瞥见墙上贴有一张启事,也许是命运使然,好奇的她凑上前去一看,原来是上海的一个电影学校正在招生。她顿时心中泛起了涟漪,这正是她想要的,这正是她一直在等待的。

    于是,她决定报名应试。那时的她,还叫胡瑞华。因为觉得用这个名字不太好记,所以她决定另起一个名字。既然要演戏,那就叫“胡琴”如何,可转念一想,做“胡琴”岂不是要被人整天拉来拉去的。想来想去,忽然,灵感闪现,一个轻盈的身姿飘过,她想那就叫作“胡蝶”吧。这样既有了自己的姓氏,又表明了自己希望像蝴蝶一样自由飞舞的愿望。后来,这个名字,几乎伴随了她的一生,直到她离开屏幕,回归平淡的那一刻。

    面试那天,她将自己打扮得稍微成熟了一点,当她走进面试场之时,立刻便成为了面试官们瞩目的焦点。青春、活力、张扬,有着年轻人的率性。姣好的面容,明媚的微笑,诱人的酒窝,乌黑的长发。那一瞬间,面试官们都被她的美丽所征服。那一瞬间,他们便做下了重要的决定:胡蝶小姐,你被录取了。

    她告诉父母自己要去演电影的事。父亲是思想开通之人,对女人去表演不仅没有抵触,反而对女儿表示鼓励。母亲见父亲已经同意,而女儿又如此坚决,便也只好答应了。临走前,母亲对她说:“要洁身自爱,既然选择了要当演员,就要认认真真地演戏,认认真真地做人。”

    在电影学校的一年时间,对胡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在这里,她才开始真正地接触电影表演。她很认真地学习着这些知识,如何走路,如何微笑,如何说话,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要重新学习。在学习期间,她的天赋也逐渐显露,进步颇快。而她却从不为此而骄傲,反而更加努力地投入学习,甚至学会了骑马和开车。

    遗憾的是,一年后,这所学校就关门了。离开学校后的胡蝶正在思索,已经踏入电影圈半步的她,究竟该如何做,才能真正地进入这个光怪陆离、绚丽多姿的世界呢?

    她找到了她在学校时的老师陈寿荫。此时的陈寿荫在大中华影片公司任编剧,他很看好胡蝶的才华,于是便邀请她在他的影片中出演角色。这是胡蝶第一次登上荧幕。

    (二)

    胡蝶很紧张,毕竟这是她第一次参与电影演出,毫无经验的她是无法跟那些身经百战的前辈相比的。在片场,她甚至因为紧张连路都不会走了。不过,热火朝天的片场,敬业乐群的演员,严肃认真的导演,跌宕起伏的剧情,都在不断冲击着胡蝶的内心,让她不断提醒自己:这就是电影,这就是表演,摄影机械、主角配角、导演编剧,紧张、有趣、感动、悲伤、快乐、进取,所有的一切都在这里如奇迹般连续发生。真是太美了,电影,真的是如此充满魔力。

    她已经下定决心,真正地、勇敢地,走进这个光辉灿烂的世界之中,让所有人都能看到电影演员胡蝶的完美表演。

    只是,第一次还是闹了笑话。有一幕,女主角正在哭泣,胡蝶这时候应该上去用手绢拭去女主角的眼泪。谁想胡蝶实在太过紧张,走路的步伐迈得有些僵硬。女主角此时是带着眼镜的,但为了避免反光,眼镜没有镜片,只有一个眼镜架。结果胡蝶在擦拭泪水的时候,竟把手绢从空的镜架里擦了进去,急得导演大叫“暂停”。没办法,只好重拍。

    这部电影颇受欢迎,只是蝴蝶在其中演的只是一个小小的配角,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她真正出名,是从那部电影开始,也正是在那部电影的拍摄期间,她第一次恋爱了。

    胡蝶在这部名为《秋扇怨》的影片中第一次担当主角。影片讲述的是一对才子佳人的故事。佳人便是胡蝶,而才子,是一个名叫林雪怀的演员。其实当初,正是因为林雪怀的推荐,胡蝶才得到了出演这部影片的机会。所以一开始,胡蝶就对林雪怀抱有一种好感,不过这时还只是一种类似感谢的感情。

    林雪怀高大,身材修长,相貌英俊,不论按当时还是现在的标准,都是一个魅力十足的男子。而在影片中,他所演的贵公子、大才子,无一不透露出他的年少风流、意气风发。而此时的胡蝶,涉世未深,接触的男人尚少,还从未谈过一场像样的恋爱,尚不知爱情为何物。这样的她,根本看不懂一个男人的内心。所以,当她与林雪怀接触多了以后,便逐渐被他的魅力倾倒,成为了这个男人的俘虏。

    在片场,两人的关系急剧升温。他很照顾她,经常为她说戏,请她吃饭,逗她笑,她不开心时还会及时出现安慰她。胡蝶是真的觉得自己已然爱上这个男人了。不久,他们便成了形影不离的恋人了。

    这部电影第一次公映的时候,胡蝶的父母特意赶去电影院观看女儿的表演。父母的心随着女儿的精彩演出而浮动,女儿笑的时候,他们也笑;女儿哭的时候,他们就一起哭。他们觉得,屏幕上的女儿,是如此美丽,而这份美丽,现在正烙印在每个观众的心里。在此之后,他们便更加支持女儿的工作了。

    虽然对女儿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但对女儿的男人,他们却疑惑颇多。他们不明白为什么女儿选择了这个男人。他们知道女儿涉世未深,认为女儿在对林雪怀的人品、道德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委身于他,实在太过草率。不过这时的胡蝶,已被炽热的爱情烧坏了头脑,所有的思考都是关于林雪怀的,哪能顾及父母的疑虑,很快便投入了林雪怀的怀抱。

    《秋扇怨》的成功使胡蝶获得了更多的演出机会,她逐渐崭露头角,在电影的世界里开辟出自己的一席之地。名气、财富,接踵而来。胡蝶一瞬间,似乎看到了光明的前路。然而也正在这时,她与林雪怀的关系日渐疏远。

    胡蝶才华横溢,不断地在电影界闯出名堂,而林雪怀却已看出了自己的局限,早早地弃影从商,在胡蝶的帮助下,开了一家点心店。但两人似乎已经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其实在这之前,林雪怀便已有预感。当他们正式相恋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察觉到了。他察觉得到,这个女人与他终究是不同的,这个女人与他终究会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看着胡蝶一日日的成名,而自己却日渐没落,嫉妒、难过、害怕的心情,令他备受煎熬。他生怕有一天,这女子会真变成蝴蝶,从他的身边飞走,而他是绝对无能为力的。

    虽然林雪怀有着种种的担心,但胡蝶却并不这样想。她爱着这个男人,她觉得,无论未来如何,无论她变得怎样,她都不会离开这个男人。为了表明自己的决心与忠诚,她向他提出结婚。林雪怀满心欢喜,他认为这下子,蝴蝶就不会飞走了。

    1927年,两人订婚。这时的胡蝶,终于可以专心地投入到电影事业之中了。

    (三)

    辗转在几家电影公司工作之后,胡蝶终于得以在明星公司停驻。很快,凭借她的才华,她就成了明星公司不可或缺的台柱子。在这家公司,她遇到了更多的人,眼界更加开阔。

    在拍摄《白云塔》期间,她与阮玲玉相识,阮玲玉细腻、温情的表演让胡蝶极为欣赏,而胡蝶的青春、活力也使两人颇为投缘。在戏中两人出演一正一邪,势不两立的角色,出了戏,两人却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这段友谊,两人一生未变,即使一个是红颜薄命,另一个成皓首红颜。

    在胡蝶出演了一个名叫“红姑”的角色之后,她便真正地成为了世人瞩目的明星。那部《火烧红莲寺》几乎把大火烧到了天上,掀起了一股“武侠片”的电影浪潮。胡蝶的“红姑”深入人心,为她的演绎事业打通了更高的阶梯。那时的她,仅工资便达到2000元,全家都由她供养。

    发展得如日中天的她,遇上了“瓶颈期”。“武侠片”的泛滥令胡蝶不知所从,虽然电影的产量不少,但大多粗制滥造,根本与胡蝶所要的背道而驰。她迷茫了,不知何去何从。恰在此时,有声电影的诞生拯救了胡蝶的电影生涯。她很快就获得了在中国第一部有声电影《歌女红牡丹》中出演的机会,这机会来之不易,她自会好好把握。洪深编剧,张石川导演,两个人与胡蝶都不是第一次合作。虽然胡蝶此时已然成名,但胡蝶仍然礼貌地对待两人。片场的紧张却有序的工作气氛令胡蝶似乎回到了第一次拍电影的那个瞬间,久违的表演激情再次涌到了她的身上。

    《歌女红牡丹》不但唱响了上海,还唱响了整个中国。巨大的成功令胡蝶真正成为了全国明星,一时之间,全国人民的目光几乎都被这美丽的女子所吸引,她成为了真正的“大众情人”。沐浴在闪光灯下的胡蝶万万没有想到,接下来的她竟会遇到那样的悲剧。

    正当胡蝶一步步登上天梯之际,林雪怀却在一步步走下坡。胡蝶为他投资的点心店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的局面。而作为一个男人,他最后却只能靠女人的钱来过活,这对林雪怀的自尊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伤害。

    随着胡蝶的成功,林雪怀感觉两人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他已无法再抵达她的内心了。失望的他越发自暴自弃,做出了诸多荒唐事,令胡蝶颇为伤心。“人红是非多”的胡蝶仅仅因为小报上报道的几篇不实报道就遭到了林雪怀的责骂,两人不欢而散。可谁曾想下一次见面,竟会是在法庭之上。

    当林雪怀将胡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婚约,恩断义绝的时候,胡蝶明白,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已经无法再挽回了。可是她却怎么也不明白:昔日里海誓山盟的恋人竟会对簿公堂,他难道就这么恨自己吗,难道连一点点的爱意都不存在了吗,难道自己多年的付出,竟如此可笑吗?

    她愤怒、她伤心、她不甘,她要问问那个男人:我们的爱难道是虚假的吗?

    就在那天,她登上法院的被告席,与他当面对质。在屏幕上演惯了别人的胡蝶发现,自己的生活竟也变成了一出鲜活的闹剧。就在那一刻,她明白了,现在的她,将永远生活在戏中。

    法院最终宣判两人婚约解除。现在的胡蝶,又变成了自由的蝴蝶,只是下一次,要栖息在谁的肩头呢?

    其实这个人早已出现。还在打官司期间,心情甚是不好的胡蝶就被拉去参加聚会,就在那场聚会上,她认识了潘有声。

    潘有声是个本分的商人,认真、精细、勤劳、为人幽默、待人温柔,很对胡蝶的口味。很快,两人的交往就密切了起来。经历过失败爱情的胡蝶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姑娘了,她看得出,潘有声是个表里如一的人,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值得托付终身。

    只是站在舆论浪尖上的胡蝶未免担心,自己会影响潘有声的事业,但潘有声执着的爱很快就打消了她的念头。她决定嫁给他,她决定今生与他相守到白头。

    或许真正的爱情总要经历诸多的苦难,她与他的恋情从一开始便遭遇了种种风波。

    那年,胡蝶前往北平拍戏,恰在此时,“九一八”事变发生了。本来与胡蝶无关的事却因为一首诗而将胡蝶卷进了舆论的洪流。“赵四风流朱五狂,翩翩蝴蝶最当行。温柔乡是英雄冢,哪管东师入沈阳。”诗中影射“九一八”事变之际,张学良竟在与胡蝶跳舞。一时之间,指责声、谩骂声不绝,昔日的明星一夜之间就变成了“红颜祸水”。

    回到上海之后,胡蝶马上在报纸上辟谣,连梅兰芳也出来相助。饶是如此,人们对此事仍然将信将疑,致使胡蝶也几乎一生都难以摆脱“祸水”之名。不过由此亦可看出,胡蝶这女子颇为与众不同,在那个年代,女子的名节最重,遇上这种事,大多咬碎了牙往嘴里咽,闭嘴了事,哪像她,竟直接往舆论的枪口上撞。真真一个精彩的女子。

    (四)

    北上之际,她又得以出国,赴莫斯科参加电影展览会。在莫斯科的某天,正在享受东道主的热情款待的她忽然得知,自己的那位密友阮玲玉竟然已经于一个月前自杀。此时她的心中,已是波涛汹涌,她怎么也没想到,几个月前还微笑着与之交谈的女子,转眼间竟已天人永隔。此时的她殊不知,那温婉善良的女子,正是命丧于悠悠众口。就是那些她曾坦然面对的口诛笔伐,摧折了这朵美丽的花。她后来曾说:“倘若人们知道我和她的友谊是如何深厚,就不难想象我当时的悲痛。”

    也许正是因为这件事,才真正地警醒了胡蝶,令她更加谨言慎行。回国后,她与潘有声便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有情人终成眷属,可喜可贺。那天的婚礼想必是快乐而幸福的,只是在这快乐与幸福的背后,却有一双阴鸷的双眼盯视。

    戴笠在胡蝶结婚的时候,是特务处处长。他对胡蝶早就情愫暗生,早想将胡蝶据为己有,却没想到竟被他人抢先。心中不快的他只得等待着,找机会接近胡蝶。后来的事,既有机缘巧合,亦有处心积虑。战争期间,潘有声与胡蝶逃难之时丢失了30箱财物。戴笠得知此消息,大喜过望,知道机会来了。他一边安慰胡蝶,一边信誓旦旦,要帮她追回财物。只是兵荒马乱,哪能找回。而戴笠为讨胡蝶欢心,竟按丢失的财物清单,依样重新采购了一份。胡蝶情知他追回的财物绝非原物,但是心中对戴笠颇为感激。

    当丈夫潘有声被打发去运送物资之时,胡蝶才察觉到危险,而此时却悔之晚矣。戴笠很快便占有了胡蝶,并为她修建了一座大而美丽的官邸,供两人居住。胡蝶知道,面对戴笠这样只手遮天的恶棍,自己是无法反抗的,而且为了潘有声的安全,她只得忍气吞声,委身于恶魔。

    只是她万没料到,那嗜血的恶魔竟爱上了这只绚丽的蝴蝶。他竟要与她结婚,还要她永远地离开潘有声。而此时的她,已没了当初的锋芒,只有委曲求全,告知潘有声这无奈的决定。离开之时,她扶着那男人脸庞,泪水涟涟,泣不成声:“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有声,我的心永远属于你。”

    大概,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觉得这一对璧人太过悲苦,竟赐给他们一个大大的转机。戴笠不久便死于飞机失事。

    自由了,自由了。终于摆脱魔掌的胡蝶再次飞入了爱人的怀抱,她想,这次,绝不会放手;这次,绝对要拥抱一辈子。两人最后,度过了一段短暂而幸福的时光。经历过重重磨难的两个人,更加珍视彼此,那段爱情,也更是坚如金玉。

    潘有声去世后,胡蝶有十年的时间没有出现在电影屏幕上。直到十年后,才重新登上大屏幕。此时的她,早已洗尽铅华,看尽人间冷暖,表演之功力亦炉火纯青,虽然容颜已老,但她所散发出的那种魅力却是永远不变的。在人们眼中,她仍然是当初的那个义薄云天的“红姑”,仍然是那个孤苦伶仃的“红牡丹”。

    去世那天,她留下了最后的话语:“蝴蝶(胡蝶)要飞走了!”

    那只翩然飞舞的蝴蝶在人间待得太久了,现在,她终于回家了,用她那对绮丽、轻快的翅膀,一下一下,飞向辽阔的天堂。她是要用她的美,去装饰那遥远的故乡。

    天涯歌女周璇:余香依然,燕语莺声

    当在《上海日报》上看到自己被推举为“电影皇后”的时候,周璇心里并未有大的波澜。她谨记“满招损,谦受益”这句话,对突然而来的荣誉显得那么淡定、冷静。

    第二天,她就在另一家报纸上刊登启事,明确地拒绝了这顶“皇后”的桂冠。这让人看来未免有些不近人情,但从另一点来看,这正表现了她“不累于俗,不饰于物”的个性。她虽婉拒了这项荣誉,但却得到了更多人的尊敬与钦佩。

    与事业上的巨大成功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实中的她却不断地经历悲剧。她的人生可谓多灾多难,遭遇种种不顺、种种悲欢、种种离合。今天再看她的电影,听她的歌,陶醉于她绝妙、自然的演技和清澈、空灵的嗓音的同时,也不免为她那凄苦的人生遭遇唏嘘不已。简直就像上帝给了她演技与嗓音的同时,却要她用一生的幸运来交换。

    她到底过着一段怎样的人生?

    (一)

    周璇的童年几乎是一个谜团,甚至连出生之地都有好多争议。最为可信的一种是,她是常州人,出生于当地的一个书香门第。父母为她取名“苏璞”,璞乃尚未雕琢之玉,取其天然、纯真之意。父亲是当地知名的知识分子,母亲曾经做过护士,后来参加革命。本来,在这样一个开明、进步的家庭出生是她最大的幸运,她也本来可以就这样度过简单的一生,有父母的爱护、家庭的温暖,然后平常地长大,平常地入学,平常地恋爱,平常地结婚,平常地生育,平常地老去。可是,这本来能够实现的未来,却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令人措手不及。

    在家里,她第一次见到舅舅,满以为他是母亲的兄弟,会像母亲一样亲切,可谁知他竟是人面兽心。就在那天,这烟鬼舅舅竟将小苏璞拐带到了金坛县,卖给了当地一户姓王的人家。苏璞也就变成了王小红。

    年龄渐长后,她常向养母哭诉着要求去找亲生父母,而养母却告诉她,她的母亲是尼姑。那年月,尼姑生子可是大不祥,会被人瞧不起,也以此断了她寻找父母的念想。

    本来以为能够在这个家里长久的生活下去,可谁知命途多舛,她的人生注定不会一帆风顺。王家夫妇不久便因矛盾而分居,她就跟着养母过活。但是毕竟两个女人独自生活,难以为继。于是走投无路的养母又改嫁他人,而把便宜买来的王小红送给了周家,结果,她就成了周小红。

    在周家的生活亦是诸多不顺,甚至养父要把她卖到妓院。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她只有忍气吞声,打碎了牙往肚里咽。童年的她从来没有享受到家的温暖,相反,她感受的只是白眼、冷落,无奈世态炎凉。那时的她,只有通过唱歌来逃避残酷的现实,她也只能在歌声里,才能感受得到一丝慰藉。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当有些孩子还在享受金色的童年之时,12岁的她,经人介绍后,已加入了明月歌舞团。早早经历过人情世故的她似乎比同龄人要成熟许多,很快就获得了出场的机会。有一次,她与伙伴们一起出演爱国歌剧《野玫瑰》,在结尾之时高唱主题曲《民族之光》时,其中一句“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上”,她唱得铿锵有力、字字清晰、直透心胸,那是她第一次对众人演唱。虽然有过紧张,但登上舞台之后,她的紧张情绪一扫而光,一张嘴,便是那句响亮的歌词。团长黎锦晖听到后,大为赞赏,笃定这个小女孩的未来不可限量,便对她说:“小红,你这一句‘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唱得真好,是你进剧社以来唱得最好的一句,你正好姓周,以后就改名叫周璇吧!”于是,小红的名字终于成为过往,而她有了一个更响亮的名字——周璇。这个名字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光耀整个上海滩、整个中国。即使在遥远的未来,她的名字也依然被人们所铭记。

    (二)

    似乎仅仅因为改了一个名字,就使她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使她逐渐变成了一只万众瞩目的白天鹅。

    在一次演唱比赛中,她名列亚军。不久更成为十大歌星之首,被誉为“金嗓子”。她那清澈、透明,宛如高翔的云雀般的声音,不仅征服了评委,也征服了每个听众。人们喜欢这个声音,这个声音是那么无瑕,那么纯洁,而总有一天,这声音会出现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

    而此时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给了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的,就是严华。两人的初次相识是在明月歌舞团。那时的她还是周小红。出入歌舞团的她还有诸多不适应,不会讲国语,不会识乐谱,眼里常常流露出忧郁、不安的神情。这时,严华出现在了她的身边。他比她早入团,算是她的前辈。这个年轻却透露出一丝成熟气息的小女孩,很快就把他吸引了,让他心中泛起了一种“保护欲”。于是,他就经常出现在她身边,教她说国语、识乐谱,生活中更是对她照顾周到。她是他的“小璇子”,他是她的“严华哥哥”。

    对周璇来说,那是一段幸福的时光。从小到大,她从未感受过家的温暖,从来没有得到过来自家人的关怀。她的内心渴望着爱,希望有爱她的家人,希望有温馨的生活。而这些,现在严华给了她。这时的她觉得,这位“严华哥哥”是那么的耀眼,那么的亲切,要是能够永远待在他身边该有多好。

    于是,她向他表达了爱意。

    他心里的欢喜,难以言喻。他是如此喜欢这个女孩,他照顾她、关心她,从不求回报,他只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她眼中的忧郁减少一分,哪怕要付出巨大代价,也在所不惜。因为那空灵美妙的歌声,怎么能没有一双澄澈的眼眸相配呢?

    现在,这女孩向他告白了。他的心中,感动、喜悦、激动、害怕,接踵而至。他感动于这女孩纯洁的爱意,喜悦于这女孩真挚的情感,激动于这份来之不易的恋情,害怕于自己是否有能力给她幸福。但此刻,他只想拥抱她,用自己温暖的胸膛为她遮风挡雨,用自己的双手拭去她犹豫的过往。此时的男子,一定是想给女子幸福的。

    然后,他们订婚了,两年后举行了婚礼。

    爱情终于得以开花的周璇有了坚实的依靠,可以专心的闯出一番事业来了。她开始频繁地出演电影,逐渐地被大众所熟悉。一天,明星电影公司邀请她参演《马路天使》,而女主角的名字恰好就叫“小红”。似乎是勾起了她童年的回忆一般,在演出时,她表现出的那种虽然被侮辱和伤害,但依然对前途抱有无限信心的感觉,深深地印入了片场每一个人的内心,影片上映后,更是征服了所有的观众。人们在感慨“歌女小红”那悲惨命运的同时,也真正地记住了那个名为“周璇”的女子。她真正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大众偶像。

    只是在这些名利的背后,却潜伏着层层的危机,不幸的事情果然发生了。随着周璇在上海滩扬名,成为人们敬慕的偶像,他与丈夫严华的感情江河日下。严华渐渐感觉到自己与妻子闪耀的地位的差距,而初时的甜言蜜语、你侬我侬,逐渐被猜疑、埋怨所取代。周璇忙于工作,拍电影时多日不回,成了两人吵架的借口。而人红是非多的周璇那些子虚乌有的绯闻却成了严华攻击的目标。严华的性格越来越暴躁,已经不再是那个拯救她的白马王子了。周璇虽然试图挽回,但已回天无力。她明白,他们两个人,已经到了结束的时候。

    他们签字离婚,结束了为时九年的感情。甚至在签订离婚协议当天,他们也没有再见面,两人已是形同陌路。

    (三)

    为了尽快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她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这一时期的周璇,佳作频出,无论是在电影界还是在歌唱界,她都获得了辉煌的成就。那时的大上海,“家家花好月圆,户户凤凰于飞”。周璇的歌声真正地征服了整个上海,在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都能听到那清澈、明亮的声音。她成为了一个时代的象征。

    但是,世事往往不尽如人意。事业上的光辉灿烂并不能掩盖生活上的悲伤不幸。也许她的幸福是真的被夺走了,所以才有后来更凄惶的遭遇。

    朱怀德是她命中的噩梦。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在严华之后再一次摧毁了周璇脆弱的生命,使她几乎堕入了无边的黑暗。

    与严华离婚后,受到心伤的周璇只得用演戏、唱歌麻痹自己。而朱怀德早就对周璇心存觊觎,他瞅准了这一良好时机,顺势走进了她的生活。他时时表现出对她的关心爱护,花言巧语很快就骗得了周璇的信任,将周璇变成了爱情的俘虏,两人很快便同居了。朱怀德的目标是周璇的财产,对周璇的一切关心都是出于此目的。在获得了周璇的财产控制权后,他开始想办法脱身。恰在此时,周璇提出要与他结婚,朱怀德终于暴露出本性,竟带着周璇的财产逃之夭夭。而伤心欲绝的周璇却发现,自己已然怀上了朱怀德的骨肉。

    为了孩子,她只得隐忍下来。孩子出生后,还抱有一丝残存的希望的周璇抱着孩子去见朱怀德,却不料那男人竟如此绝情,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还奚落道:“这个孩子恐怕和你一样,是从哪里领来的吧!”周璇那不切实际的幻想终于破灭了。

    绝望,正在将她吞噬。原本脆弱的神经再一次崩溃,她已无法支撑下去了。朋友只得将她送回家静养,满以为待她痊愈后,还能够重登银幕,重新唱出动听的歌。谁想,却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她总算遇到了一个可以算得上合适的男人,过了一段平淡而幸福的生活。她与唐棣相识于《和平鸽》剧组,那时的周璇对这位给电影画广告的年轻画家印象甚好,只是没想到,他竟成了自己最后的男人。

    周璇养病期间,唐棣常来为她画像,还亲自肩负起了照顾她的责任。唐棣的脉脉温情很快便打动了周璇,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于是便同居了。不久,两人的爱情结晶也诞生了。那时的两人,着实做了一对平常的夫妻、平常的父母。而这对周璇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恩赐,辛苦了三十多年,被伤害、被侮辱,现在的自己,终于能够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安宁与祥和。

    但最终,她还是失去了这一切。

    当她的爱人被警察带走、被判刑、被关押的那一刻,她又崩溃了。长久以来积攒的压力、悲伤、痛苦、绝望,全都爆发了出来,将她淹没,将她吞噬。对这个凄凉的人世间,她已不想再多看一眼。

    她被送往精神病院,直到去世,都再也没有像个正常人那样走出来。唐棣被释放后,带着孩子去看她,疲惫的周璇方才展现了一丝笑容。但她的朋友却开始阻止唐棣来见她。一堵无形的墙将周璇同丈夫跟儿子隔离开来,从此再也没有见面。

    周璇哭喊、抗议、哀告,要求见丈夫、见儿子,这却成了永远无法实现的奢望。弥留之际,她望着老友,怀着无限的遗憾说道:“我是苦命……一直见不到……亲生……父母。”

    不久,这一生伤痛的女子,这靓丽演出的身姿,这清澈明晰的歌声,远去了。

    一代画魂潘玉良:一生背着妓女耻辱十字架

    中国有句古话,叫“浪子回头金不换”,意思是犯了错的人,抑或走了错路的人,只要肯改过,肯回归正道,就是弥足珍贵的事,就应该得到众人的谅解。不过这里的“浪子”,也仅仅指的是男人罢了,对女子,断没有如此宽容。

    人类从来就有着欺凌弱者的恶习,女子与男子相比,自然落了下风,自然也就成了奴仆,被奴役、被践踏,全无一丝尊严,非唯中国有其事,世界亦然。

    对女子来说,犯错几乎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这个词在她们的字典里与罪孽同义。一旦犯错,或一时不慎走了邪路,就要一辈子背负这污名,甩也甩不掉,即使有意改过,或是有心正道,亦不被允许。她们是要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饱受凌辱的,这样才能满足强者们的变态心理。诸如妲己、褒姒、飞燕、玉环,诸如小小、师师、圆圆、如是,无一不被书写成了祸国殃民的妖物、颠倒众生的祸水。抛去这些诬枉的名声,我们能看到的无非也只是一群可怜的女子,被男子所伤害、所侮辱的悲伤往事。

    潘玉良便是这样可怜又忧伤的女子。她的画笔可以绘出那样美丽的人体,可以绘出那样盎然的风景,却永远也绘不出自己的未来。即使她得到了那样多的奖章,得到了那样多的殊荣,却始终得不到故国的承认。对那个停滞的国度来说,她也只是一个画画很好的妓女罢了,就算她再出名,也摘不掉妓女的帽子。这个国度对她是没有宽容的,有的只是无尽的歧视与卑劣的中伤。

    她四十余年未踏上祖国的土地,最终客死异乡,埋骨法国。

    (一)

    潘玉良身世之凄惨恐怕连上帝也不忍直视,观其身世,便觉得似乎世间所有苦难都聚成一团向她砸来:一岁时丧父,两岁时姐姐病死,八岁时母亲因操劳过度而亡,把她托付给舅舅,谁想舅舅人面兽心,待她年及豆蔻,竟将她卖到青楼,换了大洋和烟土。她的童年竟是如此度过,全无半分快乐,净是悲伤。

    她先是给人做烧火丫头,后因歌喉尚好,被逼去卖艺,误打误撞,倒小有名气。但谁知这小小的名气,竟成了她一生的罪孽,即使头发花白,几十年度过,也洗不尽这妓女的名号。就算她忘了这件事,也有人会记得,也会有人会翻出旧账,指指点点,把卑劣的矛头刺进她的心脏,人性之恶,竟至如斯。

    总算上天可怜她,看不过她的凄苦,在给了她万分的不幸之后,赐给了她一分幸运。好在,她用手接住了。

    潘赞化刚被任命为芜湖海关监督,自然有人赶紧巴结,以图减免费用。富商大贾、政府官员为其接风洗尘,还请来了在芜湖小有名气的她。宴会之上,她轻启朱唇,慢弹琵琶,一曲《卜算子》动人心弦,那一声“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凄凄切切,真情实意,着实唱到了潘赞化的心头。曲毕,他与她遂相问答。

    可知是谁的一阕词?

    一个恰似我的女子。

    可知她的名字为何?

    宋朝严蕊。

    所知不少。

    未曾读书。

    潘赞化心里很欣赏她,也为她的身世感慨,可惜可惜,世间女子多是可怜之人;琵琶声里,有断肠之音。

    夜间休息,下人来报,说是有人送来个姑娘,特来伺候。

    潘赞化为人正直,顿觉受辱,扬言已睡,让她回去。突然心中一动,又拦下了下人。他已心知这姑娘极有可能是那个弹琵琶的女子,心下不忍,又对她颇有好感,遂邀她明日共游。

    翌日,两人共游之时,她很是紧张,竟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反倒是潘赞化担当起了导游的角色。潘赞化的绅士风度、温柔的举止让她感受到了一丝的温暖,她似乎看到了一棵救命稻草,只要抓住,就能走出命运的深渊。

    她求他,让自己留下伺候,不要赶自己走。

    他愕然,显然从未遇到过如此女子。细细询问过后,他愈加觉得她实在可怜,顿生怜香惜玉之心,一股保护欲油然而起。于是,他把她赎了出来,让她留在身边。

    不过他毕竟是政府官员,因着她的身份,外边谣言四起,两人很是苦恼。

    一日,潘赞化忽然对她说,我娶你可好。

    她一时怔住,难以置信。对她来说,能留在他身边,即便做一个佣人也是好的,哪敢奢求其他。而现在,他竟然许她一段婚姻,一段爱情,毫不顾忌世人的眼光,这让她哪有拒绝的勇气。就算他已有妻室,她亦奋不顾身地投入他的胸膛。她点头,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了他。

    他们的婚礼在上海举行,来参加婚礼的却只有潘赞化的一个友人,连婚房都是友人替他们租下的,这位友人还亲自主持了婚礼并且担任了主婚人。这位友人对这场婚礼的评价甚高,也相当看好他们的婚姻,他还把这场婚礼当成了对封建势力的迎头痛击。这位友人名叫陈独秀。

    (二)

    婚后的两人住在上海,度过了一段“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好生活。潘赞化对她很好,不仅为她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还鼓励她读书识字,认识世界。她也很感激他,还将自己的原来的名字“张玉良”改为“潘玉良”,以宣明自己是属于他的。

    潘赞化把她娶回家,不是为了当摆设,而是真正地娶了一个妻子。他有着自由民主的观念,对男女平等也是深信不疑,故此他从不限制玉良的行动,在生活中给了她莫大的自由。她也得以有机会用自己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选择决定自己的人生。

    她读书写字相当用功,只是底子不好,进步很慢。不过她绘画的天赋倒是很快就显露了出来,潘赞化对她的画作惊异不已。他们有一个邻居是位画家,颇负盛名,没想到潘玉良不知怎么的,竟得以拜其为师。有了良师指导,她的进步更是神速。

    陈独秀了解到了她的天分,便跟潘赞化说,与其让她在家里浪费这种才能,不如让她去专门的学校学习。潘赞化并不反对,于是,玉良生平第一次有机会能够进入学校了。而这,除了她的天分令人饱含期望,还因为她能够遇上潘赞化和陈独秀这样的好人。作为一个女子,她的好运甚至让人嫉妒。

    后来,她进入了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学习,而这所学校的校长正是大名鼎鼎的“艺术叛徒”刘海粟。她能进入这所学校,刘海粟功莫大焉。入学考试当天,她的素描作品深得赞扬,也让她对自己的录取满怀信心。发榜那天,她在人群里站了许久,把录取名单来来回回看了几遍,可就是找不到“潘玉良”这三个字。她一时万念俱灰,失望地跑开了。教她绘画的老师前去学校质问,却被告知原来是她的出身害的。一所学校,一片让学生们追求艺术与自由的圣地,竟然会因为这种原因拒绝学生,这正是那个时代的悲哀。老师又去见了校长,声色俱厉地驳斥学校的谬论。刘海粟了解之后,遂拿起笔,走到录取名单前,在空白处写下了“潘玉良”这个名字。如此,她才得以入学。

    在学期间,她的身份始终是同学议论的焦点。甚至有的女学生扬言不愿与她同列,甚以退学相逼。好在刘海粟有爱才之心,对这些污蔑充耳不闻。他看到的只是潘玉良那挥动的画笔,还有那灵动的图画。

    潘玉良也是在这里,第一次绘画人体,感受到了人体的美。刚开始的时候,看到裸露的人体,她也会羞涩。画画的时候甚至不敢看模特,以致画出的画没有一丝神韵。这让好强的她颇感耻辱。于是,她竟做出了大胆的举动,在屋里比照着自己的身体画了起来。渐渐地,原有的羞涩不复存在,随之产生的是对艺术的欣赏与追求。

    她的画出了名,人出了名,压力也随之而来,舆论对她的歧视与污蔑也随之而来。刘海粟惜才如命,不忍让她在国内受到限制,也怕她的未来就此毁在这个国家。就推荐她去西方留学,那里是现代绘画的起源地,她在那里一定可以获得比在中国更广阔的发展。

    她告诉了潘赞化自己的打算,想听听他的意见。其实,如果潘赞化不同意的话,她是不会去的,毕竟潘赞化是她生命的重心之一。不过,她了解他,知道他是不会拒绝自己的,他支持自己的追求。又因潘赞化的大夫人对她很是不好,总是找借口刁难。因此他也希望她出去学习,免得受气。于是他对她说,去吧。

    得到了丈夫的首肯,她坐上了驶向自由的航船,看着蓝天碧水、飞翔的海鸥,感受着迎面的海风,听着波浪相互拍击的声响,她的心得到了巨大的解放。广阔的海洋,似乎让她看到了自由而光明的未来。

    在法国的日子,她真正尝到了自由的味道。西方对艺术的宽容与支持令她得到了新生。她学法语、学绘画、学雕塑,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绘画技巧,结识了徐悲鸿等同学,她的绘画才能也得到了西方人的认可,还在画展上屡屡获奖。

    但她活得却颇为清苦,初时的生活资金全由潘赞化提供,倒还好些,后来政局不稳,潘赞化也丢了官,资金也就逐渐断了。她常常饿得头昏眼花,四肢无力。若非朋友接济,恐难再撑下去。

    刘海粟来法国游历,正好遇上了她。她颇为激动,刘海粟也很是高兴,最重要的是,刘海粟给了她一份工作,邀她担任学校的绘画研究室主任兼导师。

    她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满心里期望做出一番事业,却根本没有看清那隐藏在阴影处的恶意。她举办的第一次画展相当成功,是在上海举办的名为“中国第一个女西画家画展”的画展,那一幅幅鲜明的图画,震动了中国画坛,向中国的画坛宣告了她的到来。

    不过恶意也很快就露出了它的锋刃,向她砍去。她在家里的地位依旧没变,大夫人见了她,还是把她当作出身低微的小妾,总不无醋意地说,就算她成了学校的先生,在这个家里也别忘了身份。这让她大感屈辱,但潘赞化的左右为难也让她很是不忍。

    她的画虽然得到了展出,但毕竟是对当时旧观念的强烈冲击,封建卫道士们群起而攻之,对她的画,甚至她本人多加诋毁,而她的身世也成了他们攻击的焦点。

    一次画展,她的一幅画《人力壮士》饱受颂扬,她以鲜明的画面、生动的人物表达了对中国人民抗击侵略的决心。不料在展会结束时,她竟发现画上贴一纸条,上面写着“妓女对嫖客的颂扬”。这句话,狠狠地砍在了她的心上,给她留下一道深深的伤口。

    她回到祖国的这些年,没想到竟遭到了如此恶劣的攻击,她从未做对不起他人的事,为什么却有人要如此对她。她苦难的过去,反而成为了无可原谅的错误。这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荒诞绝伦,这个国家,这个民族,这里的人,都太荒诞了。她再也无法忍受这个黑暗的地方,她要回到光明的地方。

    再次告别了这个国家,她的心里却再没有那么多不舍,只是对不起丈夫,对不起老师、同学。但是,她一个弱女子已承受的够多了,已不想再背负下去了。余下的生命,就全部献给艺术吧。

    (三)

    重回欧洲的潘玉良没有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再也没有踏上那名为中华的故土,甚至连爱人的最后一面都错过,她真的是为艺术而活了。

    在法国,老同学王守义倒对她颇为照顾,已经明显超出了朋友的界限。她在生活和艺术上都很受他的照顾,她作的画也有很多交由他保存。她与潘赞化还是时常通信,在信中一诉相思之苦。不过随着战争的爆发,她与潘赞化也就失去了联系,但还是时时惦念着他。

    在这些艰难的日子里,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就是王守义。他也似乎再难将自己的感情藏在心底,就在那天的塞纳河畔,向她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她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也早已在心里得出了答案。她拒绝了他的爱,她告诉他,她虽然是痛苦的,但也感到了安慰,毕竟赞化和她的爱是真诚的。虽然远隔重洋,但相信总有一天,她还是要回他的身边。

    王守义听罢,已是忍不住泪水,他其实早就料到会是这样的结局,他本不该问的,只是实在不甘心,实在想要一个确切的答案,即使是一个否定的回答。现在,他甘心了。他用颤抖的声音对她说:“你原谅我吧。”玉良忍住了泪水,向他说:“怨我不好,惹你伤心,你恨我吧。”

    了却了这桩不完美的事,她也能够专心地绘画了。她的画在西方很受欢迎,不仅在多个国家成功举办画展,她还获得了数不清的奖章。虽然如此成功,但她心里想的,始终是远方的赞化。

    新中国成立后,她才又收到了赞化的信,当她捧着这封珍贵的来信时,内心是无比地激动。赞化的信一如既往地温存、絮叨,但她觉得,这已是上天莫大的恩惠了。她开始计划回国,回到他的身边,只是形势变化太快,出人意料。中国随之而起的政治风暴打破了她回家的梦想,她的恩师被打成右派,连赞化寄来的信里都三缄其口,她只得放弃了回国的计划。

    当她得知赞化的死讯的时候,赞化早已去世了五年之久,自己对此事竟一无所知,连见他最后一面都成了奢望。现在,那个遥远的国度,还有什么让她牵挂的呢?

    去世前不久,国内环境变得宽松,她回国的时机已到,只是,她却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躺在病床上的躯体再也无法踏上故国的土地。她只是托王守义将赞化送她的怀表和项链送给赞化的儿孙,还要他把自己的一幅自画像也带到东方,算是自己回家了。言毕,她溘然长逝。一代画魂,陨落巴黎。

    直到最后,她所惦念的,也只有赞化,那个一直对她很好的男人,那个世界上最好的丈夫。

    绝世名伶孟小冬:梨园女皇,氍毹上的尘梦

    那一定是,绝美的风景。

    那名女子,正在世界的中央。

    每一步,每一息,充溢着绝妙的美,令人沉浸其中,便难以自拔。

    那是孟小冬的美,孟小冬的舞台。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她,是如此幸运,能够遇上那些爱她、知她、信她的人;她又如此不幸,又遇上了那些怨她、笑她、骂她的人。她的生活,几乎被人为地分裂为两半。一半是台上的王侯将相,意气风发、豪情万丈、青史留名;另一半呢,却是命运多舛、举步维艰,累于“名分”二字。无奈,无奈,世事无奈。人生境遇,一至如是。

    从她懂事起,她便已然了解,似她这等样人,恐怕一辈子与飞黄腾达无缘了。她出生的那个京剧世家,绝非海内闻名,而那些唱念做打的技艺,仅仅是吃饭的工具,与艺术无关。那年月的京剧演员,即使天下第一,在众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个戏子罢了。台上扮起帝王将相、才子佳人,下了台,总是要低人一等。活在这样的时代,生于那样的家庭,无非是个偶然的错误,她只得接受。而她也清楚地了解:总有一天,她也要走上那舞台,披上富贵荣华的伪装。

    只是她没想到,这伪装,几乎占据了一辈子的时间。她也没想到,这伪装,吸引了两个男人一生的目光。

    (一)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出身,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资本。那只是一个小小的唱戏世家,在一个小小的房间居住,没有权势,没有财富。她就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和普通的家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度过普通的童年。

    但是当她第一次看到唱戏台的时候,一个新的世界就此展现在眼前。那是一个富丽堂皇的世界,那是一个繁花似锦的花园,那是一个明媚灿烂的梦境,她知道,她已爱上这舞台了。

    第一次登台亮相的时候,她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紧张,大概,她是天生为这舞台而生的。她就在那舞台中央,好似真正的帝王将相,接受万人的崇拜,那种感觉,终生难忘。对,就是那种真正活着的感觉,以前的生活与现在相比绝不可同日而语。她想:大概,这就是正确的人生。现在的她,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正朝着最美的花朵飞去。

    有一天,她忽然发现,这大大的上海滩在她眼中,竟变得如此渺小。这座城市,已然装不下她的雄心,这里,只会限制她的未来。所以,她决定离开,去另一座城市,就去那座京剧的大本营——北京。而正是在这座城市,她得到了她所想要的,遇到了她所至爱的,失去了她所珍视的。这座城市给她的,远不是一个冷冰冰、孤零零的记忆,而是一件件鲜活的、炙热的、痛苦的、难忘的往事。

    到达之后,她才发现,像她这样的女子,要想在北京登台,可是举步维艰。那时的京剧,是男人的天下。生旦净丑,皆由男人扮演。这里,还没有做好接受孟小冬的准备,而对孟小冬来说,这城市,正是最大的挑战。

    好不容易获得了一个出场的机会,孟小冬精心准备。她要一举成名,她要让那些男人看看,女子,照样可以登上那绚烂的舞台,照样可以令万人崇拜,照样可以开创自己的时代。于是,她鼓起勇气,一步一步,走向舞台的中央,沐浴在众人的目光之下。她唱了出来,字字清晰地将每句词唱了出来。鼓掌、喝彩,接连不断。于是,那朵名为孟小冬的花儿,在这百花汇集的花园,尽情地绽放开来。

    走下舞台之后,她发现,她的名号,已是响彻京师。这一切,来得竟如此迅速。孟小冬不再是那个“野路子”的孟小冬,而是被称为“冬皇”的孟小冬。一个女子的舞台,竟如此绚烂多彩。无限的光辉,正映照在她的世界。

    (二)

    她成为了这座城市独有的风景,成为万人膜拜的偶像,她的名字响彻云霄。舞台上的故事异彩纷呈,舞台下的更是婉转曲折。

    那是在1925年的盛夏,孟小冬演出《上天台》,同日,梅兰芳登台演出《霸王别姬》,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随后,他们又一同演出了《四郎探母》。那时的小冬,已是“冬皇”的名号加身;那时的兰芳,已是无冕之“伶王”。一个生为女子,却演绎着男子的豪气威武;一个生为男子,却舞动着女子的似水柔情。似此乾坤颠倒之妙,让人莞尔。之后,两人便又有了更多的接触,相互之间也萌生了些许好感。

    1926年,北京政要王克敏的寿宴上,邀请了京城各界名流。孟小冬和梅兰芳均在受邀之列。于是,好事之人便建议将两人凑成一台戏。那时的两人唯有相视一笑,携手共演了一出《游龙戏凤》。二人的演出大受赞赏。

    更多的接触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但是,他们谁都没有越界多想。孟小冬把更多的情感投向了京剧的舞台,多方拜师求艺,提升自己。

    绚丽的舞台上,她是璀璨夺目的“冬皇”,主宰着看客们的悲欢。可走下舞台,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在那个动荡的时代里沉浮,她出众的美丽,为她赢来了赞誉,也招来了祸患。

    当时奉系军阀中有一位十分贪婪荒淫的军务督办,名叫张宗昌,此人妻妾成群,常以纳妾为欢,又是一个十足的戏迷。1925年孟小冬在从上海赶往北京的途中,在济南驻留一段时间进行演出,她的美丽和出色的表演很快引起了张宗昌的关注。然而,正当张宗昌要对孟小冬有所行动时,却接到了在京主政的奉系头目张作霖的电报,要他火速北上公干。也因此,孟小冬才算是逃过一劫。可是,冤家路窄,就在孟小冬来到京城的第二年,张宗昌也调任北京,还升了官职。这一次,他更不会放过美艳动人的孟小冬,要娶她做姨太太。

    面对位高权重的军阀,她心中充满了无助和恐惧,最后向京城里的梨园长辈寻求帮助。当时的几位前辈思量之下建议让梅兰芳娶孟小冬,断了张宗昌的念头。然而,当时梅兰芳已有两位妻子,他疑虑重重,但最终还是挺身而出,决定娶孟小冬。为了尽快摆脱张宗昌,两人更是速速完婚。

    1926年8月28日,《北洋画报》登载了他们结婚的消息:“小冬听从记者意见,决定嫁,新郎不是阔佬,也不是督军省长之类,而是梅兰芳。”文章下面附照片,图下说明分别是“将娶孟小冬之梅兰芳”和“将嫁梅兰芳之孟小冬”。之后不久,便由冯耿光出面代两人大宴宾客,以种种行迹,向张宗昌告知孟小冬的婚事。

    曾经台上的珠联璧合最终化为了现实中的佳偶,让众人羡慕。从此两人就在那“缀玉轩”内,安下了自己幸福的家。命运将好感催化成了爱,所以,在这场婚礼中,孟小冬不仅躲避了灾祸,也找到了爱的归属。

    婚后,孟小冬退下了戏台,安心做一个小女人。她的心是幸福的,因为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她的心中有了一个温暖的依靠。她觉得他们以后就会这样度过,幸福、简单,充满爱的味道。只是,世事难料,总会上演意外的情节。

    短暂恩爱的生活令人艳羡,但结婚后的孟小冬渐渐发现,这个她眼前的男人并非她曾经想象的那样完美,但是她已经将爱交付了他,便铁了心地要爱他的一切,可世事却残酷地拷问她的爱。

    孟小冬当年在舞台上的风姿迷倒了很多人,其中一个年轻人对她的痴迷几近疯狂。有一天,他竟鬼迷心窍,持枪闯入孟、梅二人的住处,要求见梅兰芳。见此人来势汹汹,正巧到访的梅兰芳的好友张汉举遂出面商谈,当军警及时赶到后,恼羞成怒的年轻人竟开枪射击,结果张汉举做了替死鬼,行凶者本人亦伏法。

    “血案”震惊全城,事涉梅孟之恋,一时之间,报纸、杂志连篇累牍地报道,闹得满城风雨,天下皆知。两人的感情,也渐生嫌隙。在孟小冬最需要支撑的时候,梅兰芳竟独自一人,远避他方,淡化两人的关系。孟小冬震惊、伤心、愤怒,自己爱的男人竟是如此懦弱。孟小冬在一气之下“复出”舞台,其后两人的关系分分合合,几经波折。

    1930年8月,一段风波让孟小冬彻底崩溃。梅兰芳最尊敬的大伯母去世。按照规矩,梅兰芳的妻房应该披麻戴孝在孝堂接待前来吊唁的宾客。而孟小冬也闻讯来到梅宅,没等踏入府中,就被下人拦在了门外。此时身怀有孕的梅兰芳的二妻福芝芳以腹中的孩子相逼,不准孟小冬入门。而这场女人的战争中,孟小冬也输得一败涂地。

    她想,该到了放手的时候了。一段缘分,就此终结。本来应该有着美好未来的两人,就这样劳燕分飞了。他们都了解,即使他们在舞台上有过多少次大团圆的喜剧结局,在这沉重的现实面前,也会以悲剧收场。他们只能互道一声“珍重”,然后过着各自的生活。只是那份爱情,将永远尘封在记忆的深处,直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

    (三)

    这之后的孟小冬,心灰意冷,竟一度出家,想在青灯古佛下度过剩下的岁月。如果没有他的出现,或许孟小冬就真的会如此度过自己的一生。多年以后的她回忆往事时,也许会庆幸,正是那个人,将自己带回了这个世界,而能够与他相遇,这件事,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他是杜月笙,货真价实的“上海王”。

    两人的缘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确切的时间,恐怕两人都不记得了吧。当年的孟小冬只是上海舞台上的一个小小的角色,当年的杜月笙也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混混。但是那一天,小混混走进了小小的剧场,小角色正在卖力地表演。也许只是一次目光的交汇,便注定了两人后半生的缘分。那时的他们,互不相识。小混混只知道,那女子卖力表演的身影,时时牵扯着他的视线,令他内心悸动。小角色感觉到,是有一道视线,正一直跟随自己,令她心跳不已。

    现在,两个人都已不是当年的自己了。一个年已而立,是舞台上的宝石,闻名天下的“冬皇”;另一个年近知天命,是黑道的无冕之王,当之无愧的“上海王”。经历过世事艰难的两人,终于在这一天又相遇了。他们谁也不记得那年的初见了,但是,当两人的视线再次交汇的那一刻,却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好似故人一般。自此之后,两人便时常往来。即使当抗战爆发,杜月笙南逃至香港,也不忘对留在北京的小冬施以关心。

    当他们再次重逢的时候,他已是花甲老翁,她正当不惑之年。见面之后,他忽然要求,让她留在他身边。这让小冬大为吃惊。敏感的她其实早已感觉到杜月笙对她的感情,只是自己因为悲伤的过去,难以接受。她不了解这个男人,她不知道这个男人是否适合现在的自己。她唯一知道的,仅仅是这个男人对自己的感情是真挚的。

    要选择留下吗?她问自己。其实这个问题早有答案了不是吗?她不想伤害这个爱她的男人,因为说不定,这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了。

    后来的每一天,她都能感受到他的关心,他的爱护。这个男人,正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他的爱。而她,该如何回应呢?不需要考虑这么多吧,她想,就像当年爱上那个男人一样,今天的她,就这样爱上这个男人就好。这个男人,或许值得她爱。不过,她也别无选择,不是吗?

    她答应留下来了。只是,还是没有名分。她不是夫人,不是妾,连丫鬟都不是。自己追求的爱情,竟是这种形式。不过现在的她,早已懒得争了,争来争去,受伤的还是自己,“名分”二字,甚是累人。她只想陪在这个老男人身边,照顾他、关心他,而对其他一切看不惯、听不得、受不了的事情都漠然置之。

    等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杜家要逃往法国之时,杜月笙算来算去,需要27张护照。这时的孟小冬只在一旁淡然开口道:“我跟着去,算丫头呢,还是算女朋友呢?”她到底还是争了,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名分。那一夜,杜月笙离开了他几乎离不开的病榻,孟小冬也为他绽开笑容。两人终在天地作证之下,结为夫妻。

    这时的孟小冬,早已不是那位“冬皇”,而是一个渴求幸福的女人。

    这时的杜月笙,早已不是青帮大佬,而是一个娶到了爱人的幸福男人。

    一年以后,杜月笙病逝。这段仅有一年的婚姻,却是令孟小冬终生难忘的。他给予孟小冬的,远不是一段婚姻这么简单。孟小冬得到的,不仅是一个男人真诚的爱恋,一个完整的家庭,更是一段无悔的人生。

    两人的爱情是真实的,绝无半分虚假。就像当年的梅先生爱着孟小姐一样,杜先生同样爱着孟小姐。只是梅先生最终选择了离开,而杜先生却选择了相守。杜先生虽然年事已高,但对爱情的执着却着实令人钦佩。在杜先生对孟小姐的爱情中,夹杂着钦佩、爱惜,绝对不全然是爱情。

    但是呢,那份纯洁又无杂质的爱情是个悲剧故事,得到的是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而这份夹杂着复杂东西的爱情,却走到了最后,即使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却如同走过了一辈子。杜先生离开的时候,是不是握着孟小姐的手呢?孟小姐伤心的泪水,是否已然滴入杜先生的眼中呢?

    也许这样的爱情,才是孟小冬想要的。

    (四)

    孟小冬余下的岁月,是与京剧为伴的。她一直在培育弟子,传授技艺。她看着那些充满活力的年轻人,有时候会回想起往事。回想自己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光,只是后来,便不再如此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年轻的呢?大概,从学会爱人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如此了吧。毕竟,爱情是会让人成熟的。虽然有时候会很痛苦,但一定要去经历。只有在经历过这样、那样的或快乐或痛苦的爱情旅程之后,一个人才能真正地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她想,她已然得到了她想要的,虽然付出了很多很多。

    最终,她回到了她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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