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索
在中国近现代哲学史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及其对中国哲学发展的巨大影响,是最重大的事件。在李达去世已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回过头去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与李达的名字是分不开的——李达是“一位普罗米修斯式的播火者”。(侯外庐)李达(1890—1966),号鹤鸣,湖南零陵人。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1913年赴日本留学,1920年回国,与陈独秀共同发起成立共产主义小组,主编《共产党》月刊。1921年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选为中央宣传部主任。1922年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1923年因为与陈独秀在国共合作问题上发生激烈争论而离开党组织。大革命失败后,在白区长期担任教授,坚持宣传马克思主义。新中国成立后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十几年中,一直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和毛泽东思想宣传工作。1966年8月在武汉病逝。
一、李达早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
李达早期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与许多同时代的哲学家一样,都是围绕着唯物史观展开的,不同之处就在于李达“是我国有系统地传播唯物史观的第一人”(吕振羽语),为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引领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走向更深层。
1920,李达围绕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批判各种马克思主义思潮,为唯物史观的继续传播作出了重要贡献。这期间,最有代表性的便是他翻译了《唯物史观解说》,这是我国系统介绍唯物观的最早的译著之一。
《唯物史观解说》一书,在内容上十分严整,思想观点方面颇有特色。
第一,《唯物史观解说》明确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的鲜明的阶级性,指出它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进行“思想战争”的理论武器。在李达看来,社会主义的实现不单纯是要实行推翻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治战争和经济战争,同时还要实行“对于绅士阀即富力阶级哲学上的思想”。劳动者要推翻“绅士阀”,要想由自己阶级掌握权力,单单加入工会加入政党是无济于事的,还必须同时“脱离绅士阀精神的隶属关系,而能够为无产阶级提供新的思想观念的,正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唯物的历史观,历史的唯物论)说明社会生活决定人的精神,把人的思想纳入一定的轨道,决定个人或阶级的意志和行为”,因而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科学世界观。
第二,《唯物史观解说》突出强调了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劳动技术进步的重要性,指出它是社会一切变动的根本原因。李达指出,人们对于社会生活中所结成的各种关系,无论是思想关系、政治关系还是经济关系,最终均被生产力所决定。“劳动技术、劳动工具、生产力,均是社会的根底,这是如此大而且杂的社会组织赖以存立的根本基础”,“不单是我们的物质关系,被技术所左右;被劳动与生产力所支持。实在是我们要在自己的物质关系之中,或在这物质关系之下,去考察事物,所以我们的思想,又间接地被生产左右”,同时,劳动技术的发展是无休止的,劳动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生产力的变革,而生产力的变革迟早要引起生产关系,进而引起上层建筑的变革。因此,劳动技术,生产力的进步是一切社会变革的最终根源所在。
第三,《唯物史观解说》正确地说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乃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的实现,是生产力的发展所必然要求的。李达指出,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导致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动以及其他一切社会变动,最终表现为代表新的生产力的阶级打破旧的生产关系的社会革命。革命的结果,便是作为新的生产力代表的阶级取得胜利,建立起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生产关系。李达进而指出,这一整个过程,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的历史进程,是不以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其中以无产阶级革命为例,“劳动者要做世界的支配者,若得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所许可,就可以成功。什么神的操纵力,什么人的超越的精神力量都不能妨碍他”。劳动人民,无产阶级所进行推翻“绅士阀”的革命,“决不是为盲目的命运所驱使的,实在是依活的社会所发生的社会主义所决定的”。劳动人民不得不团结,不得不与统治阶级战斗,“战斗不得不掌握政权,诸君非成胜利者不可,生产力是这样要求的,劳动力是这样要求的”。
《唯物史观解说》一书,出版于中国共产党创建之际,重版过12次,对于唯物史观的广泛深入传播,对于为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提供理论准备,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李达应毛泽东函邀到湖南长沙,担任自修大学校长,并主编自修大学的机关刊物《新时代》。自1923年4月至7月间,李达在《新时代》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其中刊登在第2月号上的《马克思学说与中国》一文,依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分析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形势,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论证了党的“二大”宣言的正确方面。
李达在文章中首先强调:我们不仅要介绍马克思主义学说,而且还要把马克思主义应用于中国的实际,应用于指导中国的无产阶级革命。就目前而言,“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已是由介绍的时期而到进行的时期了”。《李达文集》,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必须提出马克思学说与中国的问题来讨论一番。在他看来,这一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项:“一、目前的中国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改造社会吗?二、假使目前中国可以用马克思学说改造社会,中国无产阶级应该怎样准备?怎样实行?三、假使中国无产阶级能够掌握政权,应该采取何种政策?”
这里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有关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理论问题。在这一问题上,李达指出,要解决或回答目前是否可以应用马克思学说改造中国社会的问题,就必须首先了解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理论,可知马克思所说的社会革命,就是使社会的组织完全解体的理论,“可知马克思所说的社会革命,就是使社会的组织完全解体的意思。”而这样一场革命的实现,一方面必须有社会经济基础方面变动的客观根据,一方面也必须有革命阶级的主观努力。就现今的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革命而言,一方面必须有现代化的大规模的社会化生产出现,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激化,一方面也要有无产阶级的自觉斗争,有无产阶级实行的夺取政权的政治革命。总之,“无产阶级欲促社会革命的实现,第一步便是组织起来实行政治革命”。《李达文集》,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上面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可能性及其条件问题。在这方面,李达明确地指出,“根据唯物史观的社会基本矛盾与阶级斗争相统一的原理”,《李达文集》,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政治组织虽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动而变革,而政治组织的变革却较经济基础的变动早日完成,这政治组织变革的原动力实是无产阶级。”也就是说,社会革命的发生必须有经济基础方面的变动,而经济基础的最终变革又有待于社会的政治革命,有待于革命领导阶级的出现。“社会革命乃是由无产阶级实行政治革命、夺取政权来实现的。”《李达文集》,1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那么,中国的具体情况如何呢?李达通过分析指出,在目前中国,作为革命领导阶级的中国无产阶级已经登上历史舞台了。而且他们身受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和国际帝国主义的三重迫害,具有坚定的革命性。因此,中国革命的条件已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中国的无产阶级处在这样的经济的政治的情形之下,中国共产党乘机起来组织中国无产阶级,企图社会革命,在理论上事实上并不是没有确实的根据的”。《李达文集》,2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在这里,李达不仅用唯物史观的原理正确地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现实,论证了中国革命的必然与可能,而且指出了革命的对象和动力。
李达提出的第三个问题,实际是中国无产阶级在政治斗争中的策略原则问题。李达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策略思想,一个阶级、一个政党,必须根据国家的具体国情来制定斗争策略。中国共产党也须如此。在他看来,中国共产党关于联合国民党推翻军阀政治的主张,在马克思主义学说方面是有基础的,但中国共产党在实行国共合作时必须注意:“一、中国国民党似乎是一个社会民主的党派,有资本家、知识分子及劳动者的三种党员,共产党至好是影响他们的“左倾”。将来民主革命成熟时,共产党至好引导到无产阶级的革命去。不然,共产党应该单独的严整无产阶级的阵。”“二、共产党应该注重‘组织无产阶级成为一阶级’的工作,时时要保持独立的存在,免受他党所影响。”《李达文集》,1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在此,李达正确地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中的地位,也同时正确地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问题和实行国共合作的策略方针问题。这些看法,在当时的条件下,确属远见卓识。
李达的《马克思学说与中国》一文,集中体现了一种力求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革命实际结合起来的精神,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中国马克思主义者便努力以唯物史观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理论基础的代表作。
李达进一步传播唯物史观,并把这一理论初步应用于中国革命具体问题分析的活动,一直持续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1926年6月,他将自己前一时期于湖南自修大学、湖南大学等学校讲授唯物史观的讲稿,整理编成《现代社会学》一书出版。这是用文言文写成的一部系统地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和中国革命有关问题的著作,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第一部独立系统的理论专著。
《现代社会学》全面总结了五四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和研究的成果,系统地论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各个基本原理。同时,也较为系统地论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包括论述有关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的一些理论问题。
书以“现代社会学”命名,但它并非我们现在通常意义所理解的社会学,更不是当时流行的资产阶级社会学,它主要论述了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对社会学的这种理解,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前苏联的影响,20年代前苏联的大多数学者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学,布哈林著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副标题就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李达力图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改造当时流行的社会学的一种尝试。李达认为,唯物史观学说“其在社会学上之价值,真可谓空前绝后。”《李达文集》,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运用唯物史观改造社会学,不仅具有学术上的价值,而且对改造中国社会来说,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书的序言中,李达说:“细察现代社会学之趋势,实已由唯物论而进至唯心论,盖采取所谓社会心理学之方向者也。反因为果,倒果为因,推其极致,殆将愈使社会学趋于空化灵化而愈无补于国计民生也。予为此惧,特采唯物史观学说为根据,编著此书。虽取材不宏,择焉不精弊殆所不免,然对于斯学之体系,自信已略见规模,学者苟寻此以求之,必了然于国计民生之根本,洞悉其症结之所在,更进而改造之不难也。”《李达文集》,13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这段话说明李达改造社会学,著《现代社会学》的目的,在于为中国人民提供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思想武器。
关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方面,李达准确阐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这一唯物史观最基本的原理,之后对家庭、民族、国家、阶级、社会意识和社会革命等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论述。
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原理方面,李达认为“马克思社会主义内容,可分为历史观、经济论、政治论三大部分。历史观与经济论属于理论方面,政治论属于实际政策方面,历史观之根柢为唯物史观说,经济论之根柢为剩余价值说,政治论之根柢为劳动专政说,而贯穿唯物史观剩余价值与工农专政三大原理,使成有机的联络关系者,则为阶级斗争说”。以此,李达把科学社会主义和其他社会主义学说区别开来,在此基础上,李达进一步阐述了由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过渡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性质和任务,过渡步骤和无产阶级的政策的原则等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并且探讨了世界革命和中国革命的问题。
《现代社会学》在阐述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时,具有两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李达对唯物史观的阐述,严格的依据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既坚持唯物论,反对了唯意志论,又坚持辩证法,反对了机械论。
在书中,李达力避“契约社会说”、“物质社会说”、“心理社会说”等三种当时流行的资产阶级社会学说,提出了“历史的唯物论社会说”。依据历史的唯物论社会说,“社会非由契约而成,非由心性相感作用而起,亦非如有机体之受自然法则所支配,乃由加入生产关系中之个人结合而成。”这样,就在社会本质问题上,从根本上划清了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界限。
以唯物史观正确地认识社会的本质,这是正确理解社会历史问题的前提。在此基础上,李达阐述了社会构造,社会发展动力,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规律诸问题。在阐述这些问题时,李达反复说明了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所起到的决定作用。
在论述社会构造时,李达说:“社会之基础为经济关系,其上层建筑为政治法制及其意识形态,经济关系中生产力苟有变动,则经济关系势必改造,因而政治法制的其意识形态亦必改造。”这段话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即构成社会之基础的生产关系,对社会构造之另一部分的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而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又起到决定作用,并决定了上层建筑的发展。在以后的论述中,李达反复阐明了这一思想:“生产关系成立,必与社会的生产力相适应。”《李达文集》,24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唯吾人应当注意者,社会之构造者,恒受生产力之状态所规定,而其形式之变化,又受生产力之变化所规定。”《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李达认为,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他说:“社会进化之原动力实为生产力,生产力继续发达,则经济组织继续进化,政治法制及其他意识形态亦随之而继续进化。”《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也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李达文集》,3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强调生产力对社会发展最终所起到的决定作用,保证了唯物的一元史观的贯彻,防止了出现二元论或折中主义的倾向。
李达同时也提醒人们,不应机械地理解生产关系对上层建筑、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应该注意到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所起到的作用:“然上层建筑又能影响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此不可不知也。”《李达文集》,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倘生产力继续发展至一定程度以上,而生产关系障碍其发展时,当时之生产关系势必改造,生产力始有发展之余地。”《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在论述社会革命时,李达强调了“个人之势力”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忽视社会变革中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为社会变革完全依赖于经济条件,可以坐待社会之自然变化,则是对唯物史观的机械的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李达提醒人们注意上层建筑对于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具有反作用时,又特别强调,这种反作用是有限的、有前提的,李达认为:“假如一定社会组织内之生产力尚有发展余地,而人类必须以一己意志企图颠覆,则生产力不但不能增进,反有衰减之虞。盖生产力之继续发展为社会进步的主要条件,苟时机未至,遽欲谋社会组织之改造,适足以促该社会之退步。”《李达文集》,2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联系到民主革命时期的“左”倾错误,和建国以后我们在经济建设上的失误,可以看出,李达的上述见解是非常深刻的。
第二,李达在论述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理的基础上,进而论述了中国革命问题。
早在1923年李达就提出:“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已是由介绍时期进行到实行的时期了。”《李达文集》,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现代社会学》正是李达朝着这个方向努力的一个重要成果。
李达分析了中国社会的特性。他认为,帝国主义以变相分割的方法侵略中国,“金铁奴我以物质,宗教奴我以文明,教育奴我以服从,勾结我国贼,制造我内乱,涂炭我人民”,《李达文集》,3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中国已成为“国际的半殖民地”。《李达文集》,35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具体论述了民族革命诸问题,这些论述,对中国革命同样是适用的。
关于民族革命的性质、对象,李达认为,“夫即称民族革命,则顾名思义,当然为全民革命之性质”,其对象“虽在颠覆帝国主义,而弱小民族内为虎作伥之封建阶级或帝国主义者之代表,亦在推翻之列”。《李达文集》,3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关于民族革命的领导权问题,李达指出,一旦民族革命成功以后,“资产阶级即发挥其自私自利之本能,对无产阶级实行剥削支配,历史上不乏其例也”。在弱小民族中,买办阶级“不惟不革命,且多有反对革命者”,在弱小民族中,“最感帝国主义压迫之苦而觉知有革命之必要者,莫如工农无产分子”。《李达文集》,3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无产阶级才是民族革命的中坚。
关于民族革命的前途,李达认为,民族革命成功以后,小资产阶级得势,则必采用私人资本主义,无产阶级得势,势必采用国家资本主义,而“国家资本主义乃社会主义过渡”。《李达文集》,3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此一无产阶级掌握了民族革命的领导权,民族革命的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
关于民族革命和世界革命的关系,李达指出,弱小民族必须与先进国家的无产阶级达成共同战线,而不与国际无产阶级相联络的“机会主义之民族革命,较不革命尤为有害,不可不察也”。《李达文集》,3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李达对于中国革命的观点和主张,与中国共产党是一致的,从理论上对中国革命问题进行了正确而有力的论证。
《现代社会学》还提出了不少独到的见解。比如,在分析现代各阶级时,提出知识分子“恃赤手以营业,绝无恒产”,属于“准无产阶级”。瞿秋白:《现代社会学》,203页,上海,昆仑书店,1928。对于知识分子的作用和出路,李达指出:有产阶级非得准无产者智力之援助无以谋事业维持,无产阶级非得准无产者策略之指导,无以谋团结运动之发达。故准无产者谋生之法不出两途,不供资本家驱策,即与劳动者为友。《李达文集》,2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又如,对社会意识,李达以社会意识和个人意识的关系为线索,对一切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论述。他认为,在没有阶级的社会里,“一切个人的共通意识”就是社会意识,在阶级社会里,只有“经济上强有力阶级之要求包含于社会意识之中”,而其他阶级的要求都要受到“社会意识之压迫”,到阶级彻底消灭时,“社会意识和个人的欲求相一致”,“是谓社会意识之完成”。上述观点,有些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它们的提出,体现了李达在理论研究中的独到精神,对我们研究这些问题是富有启示的。
《现代社会学》代表了我国当时对唯物史观理解和运用的最高水平,但它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局限。它的不足在于,作为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介绍,书中讲到了唯物史观,没有对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关系作出应有的论述,这反映了当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对辩证唯物论的理解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在论述科学社会主义的同时,虽也联系到中国革命的具体问题,但从总体来说,在这方面还是做得不够。
二、李达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探索
李达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概而言之,李达的贡献有三个方面:最全面地总结了唯物史观的传播;最有力的推动了唯物辩证法的传播;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结合。
第一,最全面地总结了唯物史观的传播。李达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先驱,他对唯物史观的传播十分重视,他认为,唯物观是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重要原则之首。1918年至1920年他所译的三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就有《唯物史观解说》。该书于1921年5月由中华书局出版,在书中还附有《马克思唯物史观要旨》一文,在扼要说明了唯物史观的同时还辑录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恩格斯1888年1月的《共产党宣言》英译本中有关唯物史观的论述,这使得对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解说比较准确。该书至1936年8月共印行14次,表明其影响之大。
李达自1923年至1927年间着重研究唯物史观,1926年出版了在讲义基础上形成的《现代社会学》一书。该书全面地论述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理论,论述了阶级、国家、社会意识和社会革命的理论,论述了世界革命与民族革命的理论。就所论及问题的广泛性与内容的深刻性上,《现代社会学》都可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早期传播的代表作,它反映了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一个阶段的完成。1923年,李达曾提出:“马克思学说之在中国,是由介绍的时期而进行到实行时期了。”《现代社会学》是向这个方向努力的,它所论述的一些理论直接与当时轰轰烈烈的中国大革命相联系,这也是《现代社会学》高于其他论著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二,有力地推动了唯物辩证法的传播。
大革命失败后,怎样用唯物辩证法来分析复杂的中国社会,解决中国革命的道路问题,就显得越来越迫切。1929年以后,李达较集中地进行了唯物辩证法的翻译介绍工作。其中有德国塔尔海玛的《现代世界观》、日本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德国卢波尔的《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苏联西洛可夫等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等。上述四部译著的问世,尤其是最后一部译著,是苏联当时研究唯物辩证法的最新成果,并且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列宁阶段,因而在当时显得最全面、最权威,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在李达等人的推动下,唯物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渐成澎湃之势。连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张东荪也不得不承认:“几年来访问出版了不少关于唯物辩证法的书。无论赞成或反对,而唯物辩证法闯入哲学界总可以说是一事实。”李达对唯物辩证法的全面介绍,最有力的推动了唯物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郭湛波在当时评论说:“今日辩证唯物论之所以澎湃于中国社会,固因时代潮流之所趋,非人力所能左右,然李达先生一番介绍翻译工作,在近五十年思想史之功绩不可忘记。”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从唯物史观到唯物辩证法,得到了全面的宣传和介绍,同时,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也就是说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列宁阶段,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也得到了深入。在此过程中,以李达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开始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全面的整理与消化,力求与中国思想文化传统及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相适应。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再从列宁阶段向中国化深入,这项工作又是从李达开始的。
第三,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1935年,李达出版了《社会学大纲》,这是中国人写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同时也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
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全面总结,首先表现在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把握。李达在《社会学大纲》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自然观和历史观“具有亲切的不可分离的关联”,唯物辩证法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普遍概括,而这概括必须以辩证自然观与唯物史观为中介环节,所以唯物辩证法在自然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就成为自然辩证法,在历史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就成为历史唯物论。他说:“历史唯物论如果没有辩证唯物论,它本身就不能成立;辩证法如果没有历史唯物论,也不能成为统一的世界观。”这就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性。
其次,表现在清理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已有全部认识史的批判继承关系。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哲学的关系,是20年代以来马克思主义者与反马克思主义者经常论争的问题。李达的《社会学大纲》从唯物辩证法的前史及形成、发展的历史出发,详细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全部认识史的批判继承关系,尤其强调了与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辩证法及费尔巴哈的唯物论的批判继承关系,并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从历史辩证法到自然辩证法,统一于社会实践而创造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过程。在《社会学大纲》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首次得到了系统说明,从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科学性。
再次,表现在全面阐发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李达将实践问题置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突出地位,把它看做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关键契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整体的统一基础。在《社会学大纲》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原则首次得到了充分地强调,从而突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
由上可见,《社会学大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总结性著作,“就达到的水平和系统性而言,无一人出李达之右”。侯外庐:《韧的追求》,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李达所构筑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意义深远,在我国哲学界,直至建国以后相当一个时期,仍具有很大影响。
《社会学大纲》是李达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传播的全面总结,而且在学理上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的结合。李达的总结,是中国人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再理解、再阐述,因此,也必然带有中国人的思维特点;作为中国人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社会学大纲》正是用中国人的语言、中国的风格,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了富有特色的表述。而且,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不是书斋里的学问,《社会学大纲》的写作就是为了给战士们提供“科学的宇宙观和历史观,并锻炼知识的和行动的方法”,因此,密切关注着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全书原拟写六篇,第六篇是关于中国社会的内容,虽因故没有完成,但研究大纲和材料已有了准备,上述因素,促进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李达在序言中说:“本书内容,虽没有新的创建,但基于数年的研究,自信还有一些新的收获。”李达结合中国的实际,通过对列宁哲学的说明与发挥,其收获是多方面的,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关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阐述。李达认为,马克思把实践的契机导入唯物论,“使唯物论发生了质的变化成了实践的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就是“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在此基础上,李达对认识论予以特别地重视,作了系统地阐发。说明了认识论是能动的反映论,提出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渗透”的见解,论述了思维形式的发展及其和思维方法的关系,并提出了认识论的公式,即“实践——直接的具体——抽象的思维——媒介的具体——实践”,他认为认识就是采取这样的圆的运动而发展。在这个圆的发展过程中,他指出:“实践是依据认识的真理性,而积极地变革客观世界。”《李达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李达关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系统阐述,在学理上初步揭示了实践论的重要理论。
其二,关于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的阐述。李达依据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的思想,指出对立统一规律包括辩证法的其他规律,是理解其他一切规律的关键。又在阐述其他规律和范畴过程中,把对立统一规律加以展开和个体化,从而构成了辩证法的严谨体系。李达指出,统一物之被分解为对立物以充满着矛盾的构成之认识——这是辩证法的精髓。从矛盾是辩证法的“精髓”出发,他阐述了矛盾的普遍存在和内部矛盾是事物运动的动力并指出只有在事物的相互联结上,才能认识事物的矛盾两极,他认为要研究事物的具体矛盾,认识矛盾的特殊性。他还揭示了共性与个性、绝对与相对的关系问题是矛盾问题的精髓的重要思想。李达还提出了关于“本质矛盾”的观点。他认为,我们要认识事物对象,就要把这个对象分解为许多互相渗透的对立物,在这许多对立物中会发现一种最单纯最根本的对立物,或最单纯最根本的关系,即本质的矛盾。他说:“这本质的矛盾,必须是对象发展过程中的其他一切矛盾的萌芽。即是说,其他一切矛盾都是从这个本质的矛盾分化出来,并表现这个本质的矛盾的。”这一观点,提出了抓主要矛盾和要重视矛盾主要方面的思想。
李达还提出了关于矛盾的对抗性与非对抗性问题的观点。他认为:“一切抵抗都是矛盾的发展阶段,而一切矛盾,不必都发展到抵抗的阶段。”这一观点,揭示了关于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的思想。
总之,以上观点,初步构成了关于矛盾体系的论述,初步揭示了关于矛盾论的重要理论。
其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的阐述。李达用唯物辩证法贯穿于社会历史领域,在《社会学大纲》中又对历史唯物主义进行了系统地阐述,具有鲜明的特色。他把社会看成一个矛盾系统,他说:“社会是包摄生产诸关系的总体,国家形态、法律制度及一定意识形态的系统,而生产诸关系是这个系统的基础。同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上层建筑的内部,又有着极复杂的相互作用。”
关于社会发展动力问题,李达认为,一切社会现象的发展,都是内在的对立物的冲突,归根结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冲突。李达把它看做是历史唯物论的主要方法之一。也就是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状况,李达设想:“在未来的新社会中,生产力、生产方法与生产关系虽都是平等的,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依然存在。”李达的这一观点,在1952年发表的《(矛盾论)解说》中作了更明确的阐述。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依然存在,但是这一矛盾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各方面成员的利益的共同线上发生作用的”,“社会有可能做到使生产关系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所以,不会发展到对抗。这一观点揭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理论。
其四,关于科学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问题的阐述。李达在论述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方法的时候,论述了这些范畴内涵的技术性与社会性。李达认为,技术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而前者是基础,后者决定着前者的发挥程度。就生产力而言,它只有在社会的生产过程中才有发挥的可能,所以它主要是社会范畴,不是抽象的技术范畴。在此前提下,李达十分重视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他认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依存于技术的,技术是社会生产力的一个动因,技术依存于科学,科学又称为一般的生产力。而且,如前所述,李达在论述未来新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时,指出了由于对立的社会关系的消失,新的生产手段和使用生产手段的新方法就成为直接的生产力,推动着社会发展。李达的这一观点,通过建国以后的社会实践,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
综上所述,李达在中国近现代哲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他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传播的主要总结者,并奠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体系;而且,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李达的哲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实际结合的中介,是列宁阶段走向毛泽东阶段的中介,为毛泽东思想的创造作了学理上的准备。我们应该充分重视以李达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贡献,正是他们的理论创造,给在实践中探索的毛泽东等提供了学理上的工具,从而创造了毛泽东思想。换言之,倘若没有李达等在学理上的支持,仅仅靠实践中的探索,毛泽东思想的创造,并且上升到哲学层次的抽象概括,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毛泽东等的革命实践,一刻也没有离开理论的指导,而毛泽东为了总结实践的经验,又特别重视哲学的学习,由此可见理论思维的重要和学者们勤于治学对于社会发展的价值。所以说,李达在毛泽东思想的创造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艾思奇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独特影响
在20世纪30年代,除了李达这样早有名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外,还涌现了一批年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这些年轻的哲学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哲学,成长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在这支队伍中,艾思奇就是一位出众的代表,他撰写的《大众哲学》,“通俗而又有价值”,使哲学走出了神圣殿堂,曾经为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年读者所喜爱,起过火炬照亮道路的作用。
一、《大众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大众哲学》一书,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群众化的代表作和成功范例,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第一本启蒙式的著作。
第一,在内容上,《大众哲学》以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感受作为新哲学宣传的基础和支点,使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置身于其中的社会事例来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二,在形式上,《大众哲学》用人民群众的通俗语言去解释新哲学的概念和原理,使人民群众通过自己所熟悉的典故、格言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性是《大众哲学》的最根本特色,但它通俗的同时并不失其深刻。作为作者长期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心得的结晶,《大众哲学》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阐发方面,也有诸多的深刻独到之处。
首先,在本体论方面,艾思奇指出:哲学就是人们对于世界的根本认识和根本态度。与其他具体科学相比哲学乃是研究自然、社会和思维最一般规律的科学。他说:“所谓根本认识的根本态度,就是最能够普遍地应用于一般事物的认识和态度。”“科学的研究,是各部门分门别类地实行的,所以每种科学的认识,也各有一定的范围。至于包含一切范围的普遍认识,仍是哲学的任务。科学认识各种有限的范围的事物法则,而哲学则研究最普遍最一般的法则。”《艾思奇文集》1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在艾思奇看来,世界上的事物尽管千差万别。但归结起来只有“主观的事物”和“客观的事物”两大类。人们的思想、感觉、意志、情感等属于我们自己的是主观的事物,属于外界的是客观的事物。哲学家们根据他们对这两大类事物关系的看法而分为两个阵营。主张客观世界是在主观之外存在着,客观事物依据自己固有的规律运动,人们只能利用客观规律而不能随着意愿改变事物规律的哲学家,是唯物论的哲学家,其世界观属于唯物论的世界观。相反,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把客观事物当做主观的幻觉,仿佛一切都是由神化了的主观心意创造出来的哲学,是唯心论的哲学家。其世界观属于观念论的世界观。艾思奇指出,有史以来的一切哲学,或者是观念论的,或者是唯物论的,没有超之于二者之上的第三种哲学。“全世界上找不到第三类的哲学,即使有,也只是把两类拉连一下,弄得一半是观念论,一半是唯物论,也并不是纯粹的第三种东西。”《艾思奇文集》,14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艾思奇指出,在一类哲学中,也有各种不同具体类型哲学的区别,如在唯物论哲学中,就有机械唯物论和新唯物论两种性质不同的哲学。这两种哲学虽然都承认客观世界在人主观之外独立存在而同属一个阵营,但机械论认为物质的运动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认为事物变化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它主张一切物质的变化运动,都是机械的变化和运动,所谓机械的运动,简单地说来,就是单单位置上和数量上的变化,而不是性质上的变化。”《艾思奇文集》,1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它主张“物质是死的,僵固的,若没有另外的力量推动它,它决不会自己运动变化”。《艾思奇文集》,17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艾思奇指出,这种机械的唯物论,因其不能找到自己运动的原因,最后不得不求助于物质以外的力量,而物质以外的力量只能是心灵或精神,这样一来,就把精神视为世界万物的推动力而滚入了观念论。因此,机械唯物论不是彻底的、真正的唯物论。
艾思奇指出,与机械唯物论不同,新唯物论,即辩证唯物论不仅承认事物的数量变化,而且承认事物性质的变化,同时,他主张物质与运动是不可分离的。“这种唯物论不但承认物质的数量和位置的变动,同时更看重性质的变化,不但看重性质的变化,并且认为性质能够发展,能够进化。因为性质的发展和进化,所以物质又能够从低级的简单状态变化成为高级的状态。”《艾思奇文集》,1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这一新的唯物论也认为,客观的东西就只有物质,不是死的物质,物质本身会自己运动,用不着其他的力量来推它,宇宙间一切千变万化的现象,都是物质自己运动的过程。
艾思奇的上述观点,不仅指出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根本分歧所在,而且划清了两种唯物论的界限,指出了机械唯物论的根本缺陷在于它的形而上学观念,在于它不能辩证地认识事物内部的矛盾。这一思想在表述上是通俗的,但在内容上却是深刻的。
其次,在辩证法方面,艾思奇深刻地阐述了事物内部的矛盾引起事物变化的思想,指出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对立统一是说明世界上一切变化的根本法则。
在艾思奇看来,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绝对的,事物就是矛盾的统一体。他说:“任何一种事物,都是一个统一体,它不但在内部统一着有差别的部分,而且,还统一着各种矛盾。”《艾思奇文集》,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艾思奇指出,正是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变化,“矛盾的统一,就是事物变化的内部的动力。如果没有矛盾,世界就可以永远不变地维持着现状。永远而没有运动”。关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如何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艾思奇深入到矛盾的内部进行了深刻分析。在他看来,所谓事物内部包含着矛盾,即指任何事物内部都潜伏着否定事物本身的因素或倾向。事物要维持本身,就不能不压抑这种倾向。当事物对其内部的否定倾向已不能再压制时,它便被否定、被消灭。“这样,内部的矛盾,使一切事物的内部自己冲突,使它本身不能固定。”《艾思奇文集》,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从而导致事物的变化运动。
艾思奇不仅提出事物的矛盾是事物运动发展变化的根源,而且对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关系进行了探索,提出了矛盾是永恒的、绝对的,统一的是暂时的、相对的思想。他指出,一件事物内部所统一着的不只是差异,并且统一着矛盾,因此它的内部就不断地有冲突,因此,这种统一就只是暂时的、相对的,只有矛盾才是永久存在的、绝对的东西……所以,任何事物都常常会被否定、被消灭,而转变成为自己相反的东西。《艾思奇文集》,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此外,艾思奇还对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等等辩证法诸范畴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指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人类的思想变动和发展,以及思想所反映的世界上一切的变动和发展,都只有这条法则才能给予最根本的说明。我们要认识一切事物的运动,也只得从他们的内部的矛盾认识起”。《艾思奇文集》,1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最后,在认识论方面,艾思奇比较全面地论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哲学的各个基本问题,对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真理是相对与绝对的统一以及人类认识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等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作了深刻的阐发。
艾思奇指出,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变革的实践”或“批判的实践”,是人们认识的来源,同时也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依着理论去改变事物,是我们的主观和客观的事物在对立、在斗争,一方面在这斗争中可以矫正主观中的错误,使它同客观的事物一致。这样,实践是主观和客观的‘对立的统一’,只有它能使理论更接近客观的真理,我们要把实践看得比理论更重要、更高级,就是为着这原因。”《艾思奇文集》,3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需要了解的是,艾思奇深刻而正确地提出了关于人类认识总规律的思想。在他看来,人们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循环往复、无限发展的过程。具体说,认识并不是一经实践证明就完结了。人们在实践中,一方面矫正了以往认识的错误,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错误,又开始了新的认识过程。“因此,从感性到理性,从理性到实践,又由实践得到新的感性,走向新的理性,这种过程,是无穷地连续下去,循环下去,但循环一次,我们的认识也就越丰富,所以这种循环,是螺旋式的循环,而不是圆圈式的循环,它永远在发展、进步,决不会停滞在原来的圈子里。”《艾思奇文集》,26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这一思想,后经毛泽东进一步概括,形成了关于人类认识总规律的原理。
《大众哲学》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运动史上第一本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通俗读物,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了巨大影响和难以估量的社会效果。
值得一提的是,30年代及其以后,艾思奇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研究辛亥革命以来的中国哲学史,以及传播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也取得了重要成就。如他当时参加了所谓“唯物辩证法论战”,这既是运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方法,又是传播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如他于1933年撰写了《二十二年来之中国哲学思潮》长文,运用唯物史观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哲学思想斗争进行了“横的解剖”和“纵的展望”。所谓“横的解剖”,就是用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同一时代出现的各种哲学思潮。艾思奇认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有各种各样的哲学思潮,有“种种输入底资本主义型之哲学”;有“封建底哲学传统之不断的复归”,《艾思奇文集》,5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到1927年以后,“辩证法唯物论的洪流席卷了全国”。《艾思奇文集》,5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所谓“纵的展望”就是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各种哲学思潮的前后相继,并“交二十二年中国哲学与欧洲哲学史随时作一个对比的说明”。《艾思奇文集》,56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他的这种在唯物史观基础上“横”“纵”结合,中西对比的方法论,基本原则是正确的。
艾思奇之所以这样重视分析批判当代中国的哲学思潮,之所以这样重视研究中国哲学史,是因为他认为这是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必须要做的工作。他认为要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不仅需要研究“中国的历史,中国今天的环境,以及中国革命的经验”,而且要充分研究“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中国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哲学派别”。《艾思奇文集》,1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他还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和实际应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于中国的固有哲学的研究是对于中国自己的过去哲学史上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的发扬,以及对于中国形而上学和唯心论思想的批判”。《艾思奇文集》,2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艾思奇上面关于如何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现实化的意见,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今天仍可供参考。
总之,30年代艾思奇的哲学研究活动,对辩证唯物论在中国广泛传播,对在革命者和进步青年中掀起学习辩证唯物论运动,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大众化,实际运用,以及走向中国化,有巨大的影响和重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毛泽东同志对艾思奇的哲学格外关注,从《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即可看出,他曾做过对艾思奇《哲学与生活》一书的摘录,对《哲学选辑》以及《思想方法论》做了批注。毛泽东对艾思奇同志的评价极高,他在给艾思奇的信中曾这样写道:“你的《哲学与生活》是你的著作中更深刻的书,我读了得益得多。”因此,艾思奇的哲学思想对毛泽东的哲学思想有着直接影响。
二、艾思奇在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道路上的理论误区
艾思奇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从青年时代起,他就投身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宣传、教育和研究工作,终生不辍。他十分刻意把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和群众化,新中国成立以前,他是党的理论战线上的一员骁将,同国内形形色色的反马克思主义思潮进行了坚决地斗争;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大力宣传毛泽东哲学思想,系统地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列原理,艾思奇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工作作出了不可磨灭的显著贡献。然而,不可讳言的是,在他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却是错误的,并且自己长期没有察觉而得以纠正。显然这只是他整个理论工作中的一个瑕疵,但他的观点却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曾经对形式逻辑在我国的普及和发展带来过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由于形式逻辑常简称为逻辑,这里所谓的逻辑观,指关于形式逻辑的性质、对象和作用等方面的观点。下面就主要从这些方面来分析艾思奇的认识偏差。
形式逻辑是一门什么样的科学呢?即它的性质、对象、作用等都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从逻辑学产生之日起,从古代到现代,并没有一个简单明了、众口一致的说法。用当代国际比较通用的定义来讲,狭义的形式逻辑就是演绎逻辑,即主要研究演绎推理形式的科学,包括对于词项和命题形式的逻辑性质的研究,它提供检验有效推理的标准;广义的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在历史上,它被视为人们进行认识活动的工具性的学科,所以“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专著的名称是“工具论”,后来开创归纳逻辑的英国哲学家培根也把他的逻辑著作命名为“新工具”,其后还有人写过“新新工具”的书。从另一个角度,有人把形式逻辑与数学、语法学并称为三大形式科学。形式逻辑已经问世两千多年了,从其创立之日起,直到20世纪30年代数理逻辑成熟完备,它都与哲学有不解之缘,可以说它是在哲学的怀抱中成长起来的,历史上曾长期是哲学的一部分,就是现代,在宽泛意义上的哲学,也把逻辑学与诸如美学、伦理学等包容在其中。不少逻辑学家又是哲学家,哲学观点与逻辑学说是难分难解的,有的甚至是浑为一体的。这可以说是到了现代人们仍然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误解的一个历史原因。而它的近期原因则在近代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康德和黑格尔身上。康德是大学的逻辑教授,多次讲授形式逻辑,而他又提出了一种不同于形式逻辑的“先验逻辑”,其根本的不同之处是,他要研究逻辑形式的认识内容,但他并不反对形式逻辑,还是认为形式逻辑是一切正确思维和认识都必须遵守的一门严谨的科学。其后黑格尔又提出了思辨逻辑,人们又常称它为辩证逻辑。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康德的先验逻辑的继续和发展。辩证逻辑与先验逻辑的共同之处都是从认识论角度来阐明思维形式的性质,它们并不限于研究思维形式本身的正确性,而着重于研究思想形式的真理性。两者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对形式逻辑的态度,与康德截然相反,黑格尔则认为,形式逻辑是孤立、片面和静止地看问题的方法,是和辩证法对立的东西,是形式脱离内容的、形而上学的逻辑。黑格尔对形式逻辑持否定和轻蔑的态度,由于他当时在哲学界的地位和思想影响,后来就形成了一股全盘否定形式逻辑风气。由此可见,是黑格尔第一个指责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的,并把它与辩证法对立起来,而他构建的辩证逻辑是逻辑学、认识论和辩证法三者统一的理论体系。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就是《逻辑学》,它充分表达了上述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是黑格尔彻底地把逻辑溶解到哲学之中,使之失去了独立的地位,在他看来,逻辑甚至完全没有了存在的必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特别是恩格斯和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统一的思想都作了唯物主义的批判改造,从而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如列宁所讲的那样,超出真理的条件和范围,哪怕是向同一方向再迈出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这正是20世纪20年代开始,在我国一些学者发动了一场所谓辩证法对形式逻辑“批判”运动的发轫与失足之处,其中就包括艾思奇。
这次所谓的“批判”,是20世纪初我国引入西方逻辑后,传统逻辑在我国逐步进入普及阶段发生的。它的主要错误之一就是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的世界观,把形式逻辑作为辩证法的对立物加以否定,这完全是由于对形式逻辑基本性质的误解而引发的,其思想根源就在于形式逻辑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时间还比较短,一些中国学者还没有完全消化和把握它们的根本不同的科学性质,一方面把形式逻辑当作关于世界观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把辩证法当作逻辑学,根本混淆了两门学科的性质,是一场堂吉双德式的向风车开战的错误批判。
作为我国现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艾思奇,从青年时代起,就投身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传播、教育和研究工作,做出了不可磨灭的理论贡献。但在他的一些论著中,关于形式逻辑的基本观点都是错误的,并且长期没有察觉而纠正。艾思奇曾直截了当在他所写的《思想方法论》一书中写道:“形式论理学(即形式逻辑,引者注)和形而上学的方法是分不开的。有了形而上学的方法才会有形式论理学,有了形式论理学,形而上学的方法才具有了确定的形式”,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2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他接着说:“两者是互相帮助狼狈为奸的,要想克服形式论理学,就得要同时也克服形而上学。”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433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通过对同一律的分析,他认为,形式论理学实际上否认了事物的矛盾、变化和发展,承认形式论理学就等于承认世界是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观点。艾思奇的这本书写于1936年,他的认识与苏联理论界30年代初对德波林学派的批判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苏联对德波林哲学思想的批判,殃及形式逻辑,他们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主张全盘否定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被宣布为是反动的,并且在学校教育中取消了这门课程。在这次批判中,德波林的主要“罪状”之一就是忽视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中的列宁主义阶段,苏联学者特别强调要坚持列宁关于辩证法、逻辑与认识论统一的思想。列宁的确说过:“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列宁:《哲学笔记》,89~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三者是一致的,不必要用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在这里列宁的表述很清楚,他所说的逻辑就是辩证逻辑,也就是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他所指的并不是形式逻辑,当然必须承认,列宁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同黑格尔的看法有着直接的继承关系。当时,在重视列宁哲学的旗号下,苏联的一些学者矫枉过正,株连无辜,批判德波林的同时,也把形式逻辑全盘否定了。根据文献记载,艾思奇是30年代以后开始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与研究工作的,苏联的这次批判对他的思想有着直接的影响。
不过,应当指出这一误解,历史上在语义方面也有其原因。“逻辑”一词源于古希腊语“Logos”(逻各斯),是一个多义词,原义为思想、概念、理性、言词、规律性等。从词源上看,德语、法语、英语、俄语等的“逻辑”一词都源于它,而现代汉语中的“逻辑”一词则是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的。因此,从古代到现代,逻辑都是有多重含义的。它可以表示客观事物和思维发展的规律,也常作为形式逻辑的简称。当时苏联理论界的一些学者的失误之处,就在于他们认为,辩证法就是逻辑学,逻辑学只能是哲学辩证法,从而根本否认形式逻辑的一门独立科学存在的权利或地位,进而又错上加错,硬把形式逻辑误解为一种在哲学上与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形而上学。在这里,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在理论上混淆了两个不同的“逻辑”概念,从而把哲学与形式逻辑两门完全性质不同的科学混为一谈。我国当时的理论界,不管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形式逻辑,由于都是20世纪以后才传入中国的,接受和消化的时间不长,理论上的准备是很不充分的,基本上还没有具备理论思辨研讨的基础,让大家牵着鼻子走,应该说也是事出有因的,并不是什么咄咄怪事。
艾思奇的《大众哲学》是一部影响更大的著作。这本书1936年出版,新中国成立前共出版过32版,以通俗的语言宣传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年真正起到了哲学启蒙作用。然而艾思奇在这本书中专门写了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标题是“青年就是青年”,下面的副题为“——形式论理学和辩证法”。艾思奇把形式逻辑等同于形而上学,把它视为与辩证法对立的方法论,进一步从批判形式逻辑的三条基本规律(即同一矛盾律和排中律)入手,彻底否定形式逻辑。他写道:“以前我们曾讲的形式论理学,就和动的逻辑(即辩证法,引者注)相反……形式论理学也有三条定律和矛盾统一律是针锋相对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39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他说的“矛盾统一律”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他逐一批驳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接着写道,“严守这些定律的结果……世界上一切东西都各自独立起来,相互间一点关系也没有。一切东西都是固定的,永远不变的……是的就永远是,不是的就永远不是,决不会同时是而同时又包含着不是。这种思想,就是我们常常说到的形而上学的思想。再重复一遍说,所谓形而上学,就是从形式论理学产生的……不消说,在前面我们早已宣布了形式论理学的死刑了……”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0~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在众多口诛笔伐形式逻辑的人们中间,艾思奇的措词可能更为激烈一些。
发生在我国的那场“批判”,还有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在把形式逻辑打成形而上学的基础上,认为形式逻辑是静的逻辑,而辩证法是动的逻辑,它才是新的高级的并且是独一无二的逻辑学。艾思奇就是积极主张这一观点的。他明确指出,形式逻辑是低级的思想方法,“我们现在既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了。形式论理学到现在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如果现在还有人要把形式论理学和动的逻辑同时看待,那是开倒车……”他进一步发挥道:“形式论理学只是一种比较低级的思想科学,它只反映了我们的思想活动的一部分思想规律……而不能反映完全的思想规律,只有辩证法的论理学才能完全反映我们的思想活动规律……不能让形式论理学有独立支配的地盘,而只要把它有用的东西吸收和溶化在辩证法论理学中,使它成为高级的思想方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要用辩证的理论学来‘否定’了它。”周云之:《中国逻辑史资料》(现代卷),241页,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在上面所引的这些话里,我们可以发现,艾思奇的错误的出发点,就在于他把形式逻辑当成了“思想方法”,从根本上搞错了形式逻辑的基本性质,把形式逻辑看做是低级的静的逻辑,而辩证法则是高级的动的逻辑,这种观点源自苏联,但从30年代的批判到50年代的大讨论,我国这种“高低说”一直占据着主流派的地位,其消极影响历久不衰,对我国的逻辑学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负面效应。
20世纪30年代,对毛泽东在哲学上影响最大的中国学者,恐怕要算是李达和艾思奇,而后者的影响可能更多、更直接。因为李达在国统区,虽与毛泽东相识已久,但他这时早已脱党,并且与毛泽东多年不通音信。而艾思奇自1937年后直至解放一直在延安工作,他的《哲学与生活》也被毛泽东誉为“真正是通俗而又有价值的”书,并且说,“我读了得益很多”。为了在抗日军政大学等校讲哲学,1937年毛泽东发表了《实践论》与《矛盾论》,根据《毛泽东哲学批注集》反映的情况,毛泽东撰稿时的主要参考书,就是两本苏联哲学教科书的译本和艾思奇的《大众哲学》。因此毛泽东的观点自然受到苏联和艾思奇的直接影响,他在讲稿中专门写了一节“形式论理的同一律和辩证的矛盾律”,与艾思奇的说法如出一辙,同样把形式逻辑当作形而上学全盘否定。
20世纪40年代中期,苏联发生了一些变化,开始认识到全盘否定形式逻辑的危害性,从1946年起,在大学和中学恢复了形式逻辑课程。1950年斯大林发表了《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学问题》,与斯大林所批判的马尔语言学说相类似,苏联理论界开始批判30年代以来关于形式逻辑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了错误,但仍然留下了尾巴,还是认为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是高级与低级的关系,并且重蹈覆辙,又全盘否定现代形式逻辑,把数理逻辑扣上唯心主义、形式主义和伪科学的帽子。但是毛泽东此时却彻底纠正了以往的错误,基本上把握了形式逻辑的科学实质。他在正式发表《矛盾论》时把原来“批判”形式逻辑的一节删得一字不剩,他认为,形式逻辑本来就是“形式”的,不管内容,它与辩证法是两门不同的学科,没有高低之分。他还鼓励金岳霖要搞数理逻辑,摆脱了苏联不正确观点的束缚。然而,作为理论家的艾思奇此时的认识如何呢?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委派艾思奇“三进清华园”,帮助师生学习马列主义。艾思奇在一次大会上仍然说,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数理逻辑是数学游戏。当时著名逻辑学家金岳霖主持会议,他在会议结束时说,艾思奇同志的讲话很好,好就好在他的话符合逻辑。金岳霖与艾思奇关于形式逻辑机智的争论,使当时在场的人们记忆深刻,在逻辑学界因而广为流传。羊涤生、刘鄂培:《金岳霖学术思想研究》,338页,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由此可见,艾思奇此时仍固执旧见,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修正错误。当然,应当考虑到那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以及苏联观点的影响等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
以上关于艾思奇同志逻辑观的评析,并非是鸡蛋里挑骨头,平心而论,完全应该从我国当时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设身处地地予以分析,考虑到其时国内理论水平和氛围的种种限制,是不能苛求他的。翻旧账的目的,是他所代表的观点,曾经长期以来成为我国逻辑学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思想障碍,产生过不良的结果。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产生了不良后果,通过对艾思奇的观点的分析,记取历史教训,为在新的世纪使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健康发展是大为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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