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制度与西南边疆治理研究-元朝时期借助土官制度对西南边疆的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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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编 土司制度推行后中央政府对西南边疆的治理

    据现有的文献资料证实,北宋与南宋之交(1103~1197),西南边疆陆续出现了“土官”及其群体。这些土官群体随着发生于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至景定元年(1260)之间的蒙宋“斡腹”之战的逐步展开而不断扩大。此时,中央与西南边疆的地方政府仍像隋唐五代一样运用羁縻州县峒制度,借助土官治理羁縻县及其以下的峒。进入元朝时期,西南边疆类似的土官与隋唐朝时期的安抚宣慰制度发生关联,不仅形成宣慰使、宣抚、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实际指称,而且建立与土官任命、义务、升迁、惩处、世袭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到了明朝时期,西南边疆从明早期开始出现“土官衙门”,历经明中期的整合,到明晚期遂有“土司”的最终出现。如此一来,明朝时期的西南边疆在中央政府与土司之间、土司与土司之间和土司与家族村社之间,网布了错综复杂的土职、土司政府、土司区、土司关系、土司制度系统。明朝中央政府透过这一具有高度自治性质的政治系统,重点对西南边疆之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有效治理。进入清朝时期,清朝进一步降低西南边疆土司的品秩,并且建立和完善了降等分袭制度。不过,清朝西南边疆的土司赋贡多由土司认纳产生,明朝所盛行的对西南边疆土司的征调制度,转而为土司“从军自效”制度所替代。清朝中央政府之所以如此弱化西南边疆土司,主要是因为清前期皇帝心里的“西南阴影”作祟。

    元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设计在宋朝的基础上有所变化。其建立了“行省—司—路—府、州—县”管理体制。此时,在行省与路之间,建立了宣慰司这样的军政协调机构,招抚、安置并管理治下的少数民族群体。其对于全国的少数民族群体依征服的先后,实行等级管理。管理之下,在西南边疆设置了较为系统的土官机构及其管理制度。这些土官机构及其管区随着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第一节 元朝时期的疆域与西南边疆的行政区划

    元至元八年(1271),即宋度宗咸淳七年,蒙古汗国大汗忽必烈采用刘秉忠的建议,取《易》“大哉乾元”之意,改国号为大元,建立元朝。次年,元朝定都大都。至元十年(1273),元军攻克襄阳、樊城。至元十一年,元世祖下诏进攻南宋,以丞相伯颜为帅,向南宋都城临安方向挥师东下。至元十三年,宋恭帝奉表投降,与全太后等一起被伯颜所部虏回北方。至元十六年(1279),南宋海军大败于厓山,陆秀夫背负幼帝赵昺投海殉国,张世杰溺死,南宋灭亡,元朝统一全国。

    一 元朝的疆域

    元朝统一全国以后,仍承认窝阔台汗国、察合台汗国、钦察(金帐)汗国和伊利(伊儿)汗国四大汗国的合法地位。此时的四大汗国,其中窝阔台汗国(存在于1225~1309)居东,控制今乌兹别克斯坦和中国新疆、甘肃一带;察合台汗国(存在于1227~1369)居中,控制今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一带以及中国新疆局部;钦察(金帐)汗国(存在于1242~1502)居北,控制花剌子模以北即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一带;伊利(伊儿)汗国(存在于1256~1335)居南,控制波斯即今伊朗、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伊拉克、以色列一带。至元二十二年(1285),元世祖诏修全国舆地图志,秘书监曾奏称:如今日头出来处、日头没处都是咱们的,宜将“回回图子”与汉地、江南各省舆图“都总做一个图子”[585]。从这则材料来看,元朝早期拥有包括蒙古四大汗国在内的广大领土。

    元朝早期辽阔的疆域,在元朝时期的典籍《元经世大典》《圣朝混一方舆胜览》中也有一定程度的反映。“至四海之混一,若夫北庭、回纥之部,白霫、高丽之族,吐蕃、河西之疆,天竺、大理之境,蜂屯蚁聚,俯伏内向,何可胜数,自古有国家者,未若我朝之盛大矣”;[586]“唐虞三代以来之州域,北不逾幽、并,南不越岭徼,东至于海,西被于流沙。……方今六和混一,文轨会同,有前古未有之天下,皇乎盛哉”。[587]这就是说,即使不把蒙古四大汗国的领地全部添加进来,其版图也是旷古未有的。当时人之所以不把蒙古四大汗国领地完全列入元朝的疆域之内,这是事出有因的。蒙古蒙哥汗八年(1258)七月蒙哥汗战死于合州之后,其弟阿里不哥在哈拉和林被选为蒙古汗国大汗。然而,蒙古世祖中统元年(1260)三月,忽必烈又在开平宣布继承大汗之位,并采用中原行政体制改造蒙古汗国。由于忽必烈一反蒙古传统的做法引起了蒙古四大汗国的不满,因而,尽管忽必烈依然承认四大汗国的合法地位,但四大汗国却走上了脱离忽必烈而各自独立发展的道路。正因为此,在元朝人看来,蒙古四大汗基本不在元朝所控制的疆域之内。

    元朝人的疆域视野,被明人所修《元史》中沿用下来。据《元史》记载:“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588]这就是说,元朝的疆域仅止于东至辽东、南于南海、西至流沙、北至阴山的范围之内。即使这一范围,如上所言,也是旷古未有的。

    二 元朝的地方行政区划

    元朝在其旷古未有的疆域之内设置行省进行治理。其设置之法据元代《经世大典》记载:是“豪杰之来归者,或因其旧而命官,若行省、领省、大元帅、副元帅之属者也”[589]。这就是说,其行省之设最初亦仅为一种安抚与羁縻措施。所设置的行省,全称“某某行中书省”或者“某某等处行中书省”,系由模仿金国的行尚书省建置而来,最初仅为中央政府的临时派遣机构,后来才因干预地方政务而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之后,据元人柳贯《柳待制集》记述,主要处理“外廷之谋议,庶府之禀承,兵民之号令,财赋之简稽”诸行政事务。[590]

    元朝时期全国行政区之设,大致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元早期(1279~1307)。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设置中书省(称为都省或腹里)、陕西四川行省、江淮行省、福建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云南行省、总制院辖地8个行政区;至元二十五年,总制院改称宣政院。第二个时期,是元中期(1308~1323)。元英宗至治年间(1321~1323),设置中书省、辽阳行省、岭北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四川行省、河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云南行省、征东行省12个行政区。第三个时期,是元晚期(1324~1367)。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设置中书省、辽阳行省、岭北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四川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云南行省、征东行省、宣政院辖地、北庭都元帅府14个行政区。

    以元晚期的行省设置为基础,各行省管辖范围是:作为中央机构直辖区的中书省辖今北京、天津、山西、河北、山东以及河南、内蒙古部分地区,辽阳行省辖今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及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岭北行省辖今蒙古国全境、俄罗斯西伯利亚局部和中国内蒙古、新疆局部地区,陕西行省辖今陕西全部及甘肃、内蒙古局部地区,甘肃行省辖今甘肃、宁夏以及内蒙古局部地区,四川行省辖今四川省大部以及湖南、陕西二省局部地区,河南江北行省辖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苏三省的长江以北地区,江浙行省辖今江苏南部以及浙江、福建、江西省局部地区,江西行省辖今江西省大部及广东省地区,湖广行省辖今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大部以及湖北省局部地区,云南行省辖今云南省全境、四川、广西局部以及泰国、缅甸北部地区,征东行省辖高丽国即今朝鲜半岛。[591]

    元朝在省级行政区以下设置路、府、州、县级行政区进行治理。据《元史·地理志》载,当时设置185路、33府、359州、4军、15安抚司和1127县。

    三 元朝在西南边疆的行政布局

    西南边疆是元朝经营较早的地区。早在蒙宋“斡腹”之战时,随着战争的逐步展开,蒙古汗国就对西南边疆进行了重点经营。之后,经历元早期、元中期和元晚期,西南边疆的行政布设走向完善。元朝时期的西南边疆,处于云南行省和湖广行省的管辖之下。

    (一)元朝在云南行省的行政区划分

    云南行省是元朝在西南边疆经营最早的区域。如前所言,其最早开始于蒙宋“斡腹”之战。据《元史》等史籍记载,忽必烈率部攻破大理城后,“留大将兀良合台戍守,以刘时中为宣抚使,与段氏同安辑大理”。[592]这就形成了都元帅专权体制与抚慰体制并行的治理体制。之后,至元十三年(1276)正月“丁亥,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南诸路名号来上”[593];其所上奏折涉及的具体内容,据《赛平章德政碑》记载:“地方千里者五,总隶一百余州,凡二十余路,皆公之所摄。”[594]这就是说,在赛典赤所设计的云南行省体系中,有路有州以及比路级别更高的五个行政机构。

    赛典赤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时,并未能改变临镇宗王监督行省的体制。这在元人虞集的记述中有所反映。他说:“使省臣赛典赤往,抚以威惠,沿其俗而道之善利,镇以亲王贵人者,四十年。”[595]这就是说,云南行省虽由当地人“因俗而治”,但一直是忽必烈等人不太放心的地方。正因为此,即使在元朝早期(1279~1307)都始终保持宗王临镇的传统。在这一过程中,至元十七年(1280),云南行省罢除云南都元帅府,由行省既管民又领民。它似乎是为调整行省体制做了前期准备。如此一来,才有至元三十一年(1294)四月“己酉,云南行省以所定路、府、州、县来上:上路二,下路十一,下州四十九,中县一,下县五十”[596]。从数量上来看云南内设行政区,元早期的云南行省,路、州、县的管地范围仍然很广。

    经过元中期的进一步调整,到了元晚期(1324~1367),云南省内的行政区划设置得以固化。此时,据元人程钜夫记述:“凡总府三十七,散府八,州六十,县五十,甸部、寨六十一。见户百二十八万七千七百五十三。”[597]从这则材料来看,云南省内不仅已经建立了路(总府)、府(散府)、州、县、甸部、寨体系完整的政区管理系统,而且连详细的人口数据都能完整统计。这些地方数据在明人所修正史中,能得到一定程度印证。据《元史·地理志》:“为路三十七,府二,属府三,属州五十四,属县四十七。其余甸寨军民等府不在此数。”[598]由此看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路的观察是清晰的,然而对于府(散府)、属府、属州、属县、甸、寨、军民府的观察仍然是模糊的。

    蒙元朝时期在云南行省以下,设置了诸多抚慰型机构,它们管地辽阔。如前述赛典赤时期“地方千里者五”,指的就是罗罗斯宣慰使司兼管军万户府、乌撒乌蒙宣慰司、曲靖等路宣慰司军民万户府、临安广西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之后,历经元早期、中期和晚期的历史变迁,又陆续补置了丽江路军民宣抚司、威楚开南宣抚司、广南西路宣抚司、银沙罗甸宣慰司、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这就有了十大抚慰型机构。

    这十大抚慰型机构,下领路一级机构。以谭其骧先生《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为图本进行观察,它们具体是:罗罗斯宣慰司下领建昌路(治所在今四川西昌)1路,乌撒乌蒙宣慰司下领乌撒路(治所在今贵州威宁)、芒部路(治所在今云南镇雄)、乌蒙路(治所在今云南昭通)和东川路(治所在今云南会泽)4路,曲靖宣慰司下领普定路(治所在今贵州安顺)、普安路(治所在今贵州普安)和曲靖路(治所在今云南曲靖)3路,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下领临安路(治所在今云南通海)、广西路(治所在今云南泸西)、元江路(治所在今云南元江)、孟兀路(治所在今云南江城)、孟隆路(治所在今云南景洪)和木朵路(治所在今云南勐海)6路,广南西路宣抚司下领广南西路(治所在今云南广南)1路,丽江路宣抚司下领丽江路(治所在今云南丽江)1路,大理金齿宣慰司下领大理路(治所在今云南大理)、顺宁府(治所在今云南凤庆)、谋粘路(治所在今云南耿马)、镇西路(治所在今云南梁河、盈江一带)、南甸府(治所在今云南梁河)、柔远路(治所在今云南龙陵)、茫施路(治所在今云南潞西)、南赕(治所在今云南盈江)、平缅路(治所在今云南陇川)、麓川路(治所在今云南瑞丽)、蒙光路(治所在今缅甸孟拱)、云远路(治所在今缅甸境内)、蒙怜路(治所在今缅甸境内)、蒙莱路(治所在今缅甸境内)、太公路(治所在今缅甸境内)和木邦路(治所在今缅甸新维)13路、2府和1赕,威楚开南宣抚司下领威楚路(治所在今云南楚雄)和武定路(治所在今云南武定)2路,银沙罗甸宣慰司下领木连路(治所在今云南孟连)和银沙罗甸(治所在今云南沧源)1路和1甸,蒙庆宣慰司下领孟肙路(治所在今泰国境内)1路。总计领33路、2府、1甸、1赕。除此之外,十大抚慰型管区之间设置了四条缓冲带。这四条缓冲带由柏兴府(治所在今四川盐源)、德昌路(治所在今云南德昌)和会川路(治所在今云南会理),仁德府(治所在今云南马龙)、中庆路(治所在今云南昆明)和澂江路(治所在今云南澄江),鹤庆路(治所在今云南剑川)和姚安路(治所在今云南姚安),和泥路(治所在今云南红河)、宁远州(治所在今越南莱州)7路2府1州构成。这就是说,云南行省在元朝下设10个抚慰型机构、40路、4府、1州、1甸、1赕。

    这些抚慰型管区以下的路一级管区,下置府、州等一级的管区。如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的临安路下设车里府、木来州和孟爱府,丽江路宣抚司除丽江路之外并行设立北胜府、永宁州、蒗渠州、兰州、巨津州等管区,大理金齿宣慰司的大理路下领邓川州、云龙州、赵州、云南州、腾冲府、永昌府、蒙化州等管区,蒙庆宣慰司除孟肙路之外还设置蒙庆府、木安府、孟杰府、八百等管区。[599]

    显然,云南行省的行政区划分在元朝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样是路、府、州,四条缓冲带上的就直接归行省管辖,而抚慰型机构之下的则由行省间接管辖。该治理结构是否就是一般意义的“蛮汉分治”?笔者以为,这可能尚须边疆史学界、民族史学界和土司学界进一步验证。

    (二)元朝在湖广行省的行政布局

    湖广行省为蒙宋“斡腹”之战蒙古军及其前锋军曾经穿越之地。这一区域,即云贵高原腹心地区及其周边地带,今贵州、广西和湖南一带,占据元朝时期整个湖广行省近2/3的土地。

    早在蒙古汗国时期《蒙宋密约》签订以后,蒙古汗国着手经营长江以北地区。至元十一年(1274),阿里海牙奉令“分省于鄂,规取荆湖”,这样设置了荆湖等路行中书省。至元十三年六月,阿里海牙奉令统兵三万招抚与进攻广南西路,他先在招抚无效的情况下攻占了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所在地静江府,然后“分遣万户脱温不花徇宾、融、柳、钦、横、邕、庆远,齐祖荣徇郁林、贵、廉、象,脱邻徇浔、藤、梧,皆下之。特磨王侬土贵、南丹牧英大秀,皆奉表求内附”[600]。广南西路归附后,至元十四年,湖南行省统三十路、三府。[601]为了加强对原广南西路的控制,湖广行省改为湖广等处行中省,并将省会从鄂州迁于潭州。从“广西二十四郡并已内附,议复行中书省于潭州,置广南西路宣抚司于静江”[602]这一记载来看,当时的湖广行省确实具有移治控制广南西路的考虑。在设置广南西路宣抚司的这一年,今湖北武昌设置荆湖北道宣慰司;至元十五年,又在衡州(今湖南衡阳)设置湖南道宣慰司。

    进入元朝以后,至元十六年三月,湖广行省派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谕西南诸番。刘继昌每到一地即以各地蛮首为安抚使,他将小龙番静蛮军的龙方零、卧龙番南宁州的龙文求、大龙番应天府的龙延三、程番武胜军的程延随、洪番永盛军的洪延畅、方番河中府的韦昌盛、石番太平军的石延异、卢番静海军的卢延陵和罗殿国遏蛮军的罗阿资等人均委任为安抚使。据宣慰使塔海奏报,这次对八番顺元蛮夷官的招谕成果丰硕:“西南八番、罗氏等国已归附者……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西南五番千一百八十六寨,户八万九千四百。西南番三百一十五寨,大龙番三百六十寨。”[603]从这则材料来看元早期(1279~1307)湖广行省设置“蛮夷官”并没有绕开“安抚”环节,受到安抚的蛮夷官以“寨”为基本治理单位。至元十八年,为了集中管理蛮夷官的事权,湖南道宣慰司与荆湖北道宣慰司均移驻潭州,合二为一。[604]至元二十四年,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之后,将相关蛮夷聚居地拔归顺元路宣慰司管理。然而事隔四年,原隶属于四川行省的八番顺元宣慰司和思州宣抚司、播州宣抚司均划入湖广行省。对此,《元史》作如下记述:“(至元)二十八年,从杨胜请,割八番洞蛮,自四川行省隶湖广行省。三十年,四川行省官言:‘思、播州元隶四川,近改入湖广,今土人愿仍其旧。’有旨遣问,还云,田氏、杨氏言,昨赴阙廷,取道湖广甚便,况百姓相邻,驿传已立,愿隶平章答剌罕。”[605]由此看来,与四川官员的意愿相反,八番、思、播等地的蛮夷官因地利人和的缘故而愿意选择湖广行省。尊重蛮夷官的意愿,当为元早期形成湖广行省行政格局的基础。

    用这一视野聚焦于广西,同样可以发现近似的图景。大德年间(1297~1307),广西两江道岑雄(来安路总管)既与黄圣许(上思州知州)等“屡相仇杀”又发动叛乱,湖广行省在派兵围攻的同时还先后派遣左右司郎中谢让、宣慰副使忽都鲁铁木而“书榜招谕”,“宽其法以羁縻之”,结果岑雄只好令其子岑世坚前来降附。[606]到了元晚期(1324~1367),元政府由于吸取元中期屯戍防徭和平徭僚消耗过大的教训,重新对广西少数民族进行安抚。元泰定三年(1326)四月,湖广行省对镇安路总管岑修仁兄弟相攻之事进行调解。[607]红巾军起义期间,元政府为了强化对广西的治理,于至正“二十三年(1363)三月,置广西行中书省,以廉访使也儿吉尼为平章政事”[608]。这样就是说,经过湖南行省之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和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对广西的长期治理之后,广西最终从湖广行省独立出来。

    经过长时段酝酿以及调整,据《元史》记载,到广西行中书省设置前,“湖广等处行中书省,为路三十、州十三、府三、安抚司十五、军三,属府三,属州十七,属县一百五十,管番民总管一”。[609]这些行政区除湖南道宣慰司外,其他的如思州宣抚司、播州宣抚司、八番顺元宣慰司、庆远南丹安抚司、广西两江道宣慰司、海北海南道宣慰司6个抚慰机构,分布在今西南边疆范围之内。其分布于今西南边疆的下设机构:思州宣抚司(治所在今贵州凤冈)下领镇远府、允州等,播州宣抚司(治所在今贵州遵义)下领珍州、播州等,八番顺元宣慰司下领顺元宣抚司、新添葛蛮安抚司、金筑府、定远府、管番总管府、乖西府、卢番安抚司、程番安抚司、陈蒙州、都云安抚司、罗番安抚司、小龙番安抚司、大龙番安抚司、金石番安抚司、合江州、定云府、独山州、章龙州、小罗州、罗那州、重州、那历州、阿孟州、白州、罗来县、北岛州等,庆远南丹安抚司(治所在今广西宜州)下领峡江州、荔波州、永州、延州、銮州、福州、南丹州、安化中州、安化下州、地州、芝山州、三旺州、那州、东兰州、安习州、忠州、文州等,广西两江道宣慰司下领镇安路(治所在今广西那坡)、田州路(治所在今广西田东)、太平路(治所在今广西崇左)、思明路、南宁路(治所在今广西南宁)、宾州(治所在今广西宾阳)、贵州(治所在今广西贵县)、象州(治所在今广西象州)、浔州路(治所在今广西桂平)、藤州(治所在今广西藤县)、梧州路(治所在今广西梧州),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下领钦州路(治所在今广西钦州)、廉州路(治所在今广西合浦)。这些抚慰机构,在思州宣抚司、播州宣抚司、八番顺元宣慰司、庆远南丹安抚司、广西两江道宣慰司之间未设置隔离缓冲带,在八番顺元宣慰司南端与广西两江道宣慰司西端之间以来安路(治所在广西田阳)为隔离缓冲带,在湖南道宣慰司西南端、思州宣抚司东南端、庆远南丹安抚司东端之间以靖州路(治所在今湖南靖县)、融州(治所在今广西融水)、柳州路(治所在今广西柳城)、静江路(治所在今广西桂林)、平乐府(治所在今广西平乐)、贺州(治所在今广西贺州市)为隔离缓冲区,在广西两江道宣慰司东南段与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东北段之间以横州(治所在今广西横县)、郁林州(治所在今广西玉林)、容州(治所在今广西容县)为隔离缓冲带。[610]在这些湖广行省以下的行政区,思州宣抚司、播州宣抚司、八番顺元宣慰司、庆远南丹安抚司以下不设路一级行政区,仅设置府州;而广西两江道宣慰司和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以下才像云南行省一样设路一级行政区。三条隔离带或隔离区,也是既有路一级的行政区又有州一级行政区。这表明湖广行省在今西南边疆范围内,除元晚期单独立省的广西地区外,大大小小的直控行政区较多,地方治权分散。地方治权过于直接集中于行省,自然会导致“边报沓至,独以兵称,戍将视他省为多”[611]的不良后果。

    第二节 元朝时期西南边疆的民族分布

    元朝建立初期,元世祖忽必烈区分主、客体,将全国各民族划分为四等。其中,蒙古人为元朝的主体民族,为第一等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为先后征服的客体民族,被分别分割为第二、第三和第四等人。四等人在元朝的政治、军事、法律、科举地位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元朝人的视野里,今西南边疆的民族既有汉人又有南人。

    一 元朝时期全国的民族分布

    元早期根据聚居区域的不同,将全国居民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

    (一)蒙古人的分布

    蒙古族作为元朝的统治民族,主要聚居于漠北和漠南地区。这里区分为两个时段:其中蒙古汗国时期,聚居于漠北地区;忽必烈建立元朝后,随着和林等处行中书省和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的先后建立,蒙古族聚居区有所拓展,东至兴安岭、南至阴山、西至阿尔泰山西麓、北至八剌湖(今贝加尔湖)均成为蒙古族的聚居区。这些地区绝大部分属于岭北等处行中书省的辖地,蒙古诸王和贵族在这里建立领地。岭北行省以南的地区如辽阳、陕西、甘肃等行省,亦有蒙古族各部聚居。

    (二)色目人与汉人的分布

    在元朝的差异化民族治理中,色目人与汉人被划分为第二、第三等人。他们之所以被区分为第二、第三等人,是因为他们被征服的时间有先有后以及与蒙古人相处的时间有长有短。

    在蒙古人征服欧亚大陆的过程中,先后进行三次西征和两次南征(又称“蒙宋战争”)。其中,西征开始时间早于南征的时间。第一次西征(1218~1223)是由成吉思汗主持的,蒙古军在他的指挥下先后征服了西辽(1218)、花剌子模(1222)、高加索山区乔治亚(1223)之后,第二、第三次西征(1235~1241、1252~1260)分别在窝阔台汗、蒙哥汗主持下,与第一、第二次南征(1235~1241、1251~1260)同时进行。在西征过程中,蒙古军一路进军顺利,他们先后征服波兰、立陶宛和波希米亚(1241)、基辅罗斯(1242)、安那托利亚(1244)、波斯木剌夷(1257)和巴格达阿拔斯王朝(1258)、叙利亚阿尤布王朝(1259)。然而在南征过程中,蒙古军遇到南宋的顽强抵抗,屡屡受挫。第一次南征,蒙古军在今四川盆地征战六年并未征服此地,遭受其征战史的首次挫折。第二次南征,尽管蒙古军征服了大理国,基本实现了其对南宋“斡腹”的战略目标,但征战八年,蒙哥汗却最终战死于梓州路的合州城。正因为此,最早被蒙古汗国顺利征服的分布于蒙古高原及其周边以及欧亚大陆的服色有异于蒙古人的游牧民族,如回回、畏吾、唐兀、康里、汪古、钦察等23种人[612],被确定为第二等人;而被征服稍晚的且难以驯服的那些聚居于淮河以北原金朝辖区的中原地区及其周边以及云贵高原西端大理国和南宋四川盆地的传统农耕民族,如汉儿(汉人)、乞塔(契丹)、札忽歹、女真、高丽、竹因歹、术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等汉人[613],被认定为第三等人。由于生产和生活方式近似的缘故,蒙古人对色目人管理较为宽松,而对于汉人却管理苛细。尤其在民间基层社会,蒙古人或色目人以“诸色户计”体制为基础,不仅可以征用汉人的田地为牧场,而且任意支配汉人男女的人身及产业,同时禁止汉人集体拜神、打猎、赶集、夜行,甚至禁止汉人私人习武和持有兵器。

    (三)南人的分布

    南人是蒙古人在南征过程中最晚被征服的汉族与少数民族群体。他们在南宋时期,分布于两浙东路、两浙西路、江淮东路、江南西路、淮南东路、淮南西路、京西南路、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福建路全部以及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夔州路、利州东路、利州西路的南部,主体上属于江淮以南地区的传统农耕民族。聚居于上述各路的汉族与少数民族之所以在元朝早期被划分为第四等人,是因为蒙古军对这些传统农耕民族进行了为期十二年的艰难征服。

    蒙宋“斡腹”之战因忽必烈急于争夺蒙古汗国的汗位,于蒙古世祖中统元年(1260)而宣告草草结束。之后从中统元年到至元元年(1264),在开平自称大汗的忽必烈与在和林继任大汗之位的弟弟阿里不哥进行长达五年的汗位争夺战,最后,忽必烈彻底击败阿里不哥,巩固了自己的汗位。巩固汗位以后,忽必烈经过为期四年的休整,继续按照蒙宋“斡腹”之战的战略目标,派军重点攻打襄樊和临安。至元十年,蒙古军经过长达六年的围城战,最后攻占襄樊,彻底打开了南宋在长江中游的门户。次年,元世祖忽必烈派兵二十万从汉水经汉阳军转入长江,向南宋都城临安方向攻击前进。在各地元军的牵制下,一路所向披靡。至元十三年(1276),元军兵临临安城下,三月,谢太后率年幼的宋恭帝奉表投降。宋恭帝奉表投降后,五月,其残余势力陈宜中、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等在福建路福州拥立益王赵昰(1268~1278)为帝(宋端宗),继续抵抗元军。至元十五年四月,宋端宗病死,张世杰、陆秀夫等人于仓促之间又在广南东路广州新会另立卫王赵昺(1272~1279)为帝(昺帝),并于六月迁居厓山。次年二月,元军追至厓山与宋军展开海上决战,双方投入兵力达30余万,宋军大败,陆秀夫背负昺帝投海而死。南宋灭亡,元朝统一中国。由于上述各路为元军最后征服区域,且沿途遇到了顽强抵抗,双方战争消耗过大,因而,元朝早期定此地的居民为南人,实施毫不掩饰的敌对统治。

    二 元朝时期西南边疆的民族分布

    元朝时期,今西南边疆主体上包括云南行省和湖广行省境内。分布于两大行省的民族,之间的政治、军事、法律地位相差悬殊。

    (一)云南行省的民族分布

    元朝时期的云南行省,东邻湖广行省,南邻越陈朝、暹、登笼,西邻印度,北邻宣政院辖地和四川行省。这里的民族总体上属于汉人,其民族地位较南人为高。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此时云南行省的边界地区,有水人、僮人、哈喇(南亚语系)、野人、吐蕃等民族环居于此。由于元朝建立前,镶嵌于云南行省的原大理国是蒙宋“斡腹”之战的主战场,因而贯通川滇的“五尺道”沿线,又聚居着大量的蒙古人和回回人。除包括汉族在内的上述各民族之外,聚居于元朝云南行省的少数民族,主体上有罗罗、麽些、白蛮、禾泥、卢蛮、寻传蛮、金齿百夷、峨昌。

    其一是罗罗。罗罗又称乌蛮,他们聚居于云南行省东北部的罗罗斯宣慰司(下领建昌路)和乌撒路、芒部路、乌蒙路、东川路,即今云南、四川和贵州三省交界地带。在云南行省,罗罗有摩察、罗婺、鲁屋、聂素、撒摩都等14个支系。

    其二是麽些。麽些蛮位于罗罗以西,聚居于丽江路宣抚司境内。在蒙宋“斡腹”之战中,其首领所率领的前锋军曾担任蒙古骑兵攻战大理城的向导。

    其三是白蛮。白蛮又称白人、白衣,主要分布在丽江路宣抚司以南的大理路和鹤庆路。这里的西洱河四周,水田农业发达,稻作水平接近内地的汉族,是云南行省各少数民族中稻作水平最高的民族。

    其四是禾泥。禾泥人聚居于和泥路、临安路、元江路。

    其五是寻传蛮和卢蛮。寻传蛮和卢蛮,分别聚居于丽江路宣抚司和大理路西部的澜沧江河谷和潞江河谷的山区。他们以狩猎和采集为生,其中的卢蛮开始有了刀耕火种农业。

    其六是金齿百夷。金齿百夷包含“合剌章、鸭赤、赤科、金齿、茶罕章诸蛮”[614],是云南行省各少数民族中分布最广的一个民族,他们在临安广西元江宣慰司的孟兀路、孟隆路、木朵路,大理金齿宣慰司的大理路、顺宁府、谋粘路、镇西路、南甸府、柔远路、茫施路、南赕、平缅路、麓川路、蒙光路、云远路、蒙怜路、蒙莱路、太公路、木邦路、银沙罗甸宣慰司的木连路、银沙罗甸、蒙庆宣慰司的孟肙路等地,广有分布。这些地方目前分属于中、缅、泰三个国家。

    (二)湖广行省的民族分布

    元朝时期湖广行省曾为蒙宋“斡腹”之战中蒙古大军过境之地,然而元朝建立后,聚居或迁居于此的土人、苗人、洞蛮、徭蛮、乌蛮、水、白等民族,反而被确定为元朝四等民族之中地位最低的南人,受到诸多不公正的待遇。正因为此,他们在整个元朝时期反抗最为激烈。据元人记述:“湖广南瞰交趾、占城,西掖蜀,西南接南诏,东连吴、会,境壤且万里。而八番两江蛮僚布溪峒间,虺蛇起伏跳踉,小戾则相仇杀,攻剽无时,故治视他省剧甚”;[615]“湖广控滇蜀,山海阻深,徭僚之所蟠穴,边报沓至,独以兵称,戍将视他省为多”。[616]从这两则材料看来,湖广行省这一沟通山海中外、连接溪洞的边疆省份,就一直是全国最不安稳的省份。尤其是在元朝早期和晚期,这里不仅发动过九溪十八峒起义(1283~1292、1346~1355),而且先后有过支持明玉珍的大夏政权(1363~1371)和朱元璋的吴王政权的“一边倒”行为。

    1.土人

    湖广行省的土人即今天的土家族先民,主要聚居于澧州路和思州宣抚司,其中思州宣抚司及其所领的镇远府属于今西南边疆。

    思州宣抚司北部的“九溪十八峒”,从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到至元二十九年,发生了由土人发动的少数民族起义。这次起义持续达十年之久,被称为“九溪十八峒”起义。在招抚、征讨“九溪十八峒叛蛮”的过程中,一些洞官利用宋朝皇帝颁发的号纸和赐予的疆土,自封为土官。这样,出现了类似于“五寨军民长官司”的田氏土官机构。之后,至正二十三年(1363),陈友谅与朱元璋双方展开鄱阳湖决战,元昭信校尉、思州左直郎田儒铭等地方实力派支持朱元璋,最后彻底击败了陈友谅。据民间文献称:田儒铭“率五子二孙首先献地”,归附朱元璋,参加征剿陈友谅的鄱阳湖大战,之后招抚思州宣慰司所辖中林、验洞、竿子、五寨、头提溪、平头、郎溪、万山、都平、峨夷等处“夷峒”苗人,克服辰蛮,开通云贵大道。最后,田儒铭被授予沱江宣抚使职,受敕赐三品服色,诰封忠顺大夫,长子茂文授为五寨长官司,次子茂武授为竿子坪长官司。[617]至正二十五年,思南、思州二宣慰司先后归附朱元璋,田仁厚升为思南镇西等处宣慰使司,掌控原二府十县三十四州二十长官司。

    2.苗人

    苗人即今天的苗族先民,主要聚居于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和思州宣抚司南部。至正六年(1346),这里发生了盘瓠种吴天保领导的苗人反元起义,直到至元十五年才被镇压下去。这次起义亦被称为“九溪十八峒”起义。

    3.洞蛮

    洞蛮是“仡伶”和“仡僚”的统称[618],他们也聚居于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和思州宣抚司南部。其中仡伶居南,“仡僚”居北。

    4.徭蛮

    徭蛮主要聚居于湖广行省五岭一带的山区,在八番顺元宣慰司以及静江路、横州、融州、宾州、柳州等地多有分布。元朝中晚期,湖广行省各路、州多次发生“徭变”。如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四月和六月,官兵开赴横州、融州、宾州、柳州追捕叛徭[619];元英宗至治三年(1323)十月,八番顺元及静江等路“徭兵为寇”[620];元泰定帝泰定时期(1324~1328),湖广行省左丞乞住等人屡次率兵征讨徭寇。[621]也就是说,透过这些多次叛乱表象,可知邻近五岭的上述各司、路、州为元朝时期徭蛮的聚居地。

    5.乌蛮

    罗鬼属于乌蛮的一支。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罗鬼女子蛇节反,乌撒、乌蒙、东川、芒部诸蛮从之,皆叛,陷贵州”。起义之初,湖广行省并不在意,还咨请中书省嘉奖“跟随都元帅宣慰使收捕叛贼”“用箭射死歹蛮三名”的八番顺元宣慰司令史齐庭桂。[622]之后,“蛮变”波及空间日益扩大,湖广行省平章刘国杰被迫约请云南行省和四川行省协剿。[623]最后,刘国杰调集蒙古军、汉军和思播兵经过近两年的征战,转战“凡千余里”,前后四十余战,才于大德七年春“擒斩蛇节、宋隆济、阿女等”[624]。从这一个案来看,尽管云南行省与湖广行省的乌蛮被元朝中央政府划分为汉人与南人,民族地位似乎具有差异,但乌蛮内部却没有这样的区分。

    6.水人

    水人在元朝时期,主要聚居于八番顺元宣慰司南部,与庆元南丹安抚司交界。

    7.僮人

    僮人主要聚居于五岭以南的广西两江道宣慰司辖区。其农耕技术基本等同于内地,尤其是荔枝、香蕉等热带农产品在当时产量较大。

    8.白人

    元朝时期湖广行省的白人是蒙宋“斡腹”之战期间“寸白军”被遣散后,流落于云贵高原东缘山地的那一支。

    由上可见,尽管元朝将全国各民族划分为四等人,但各民族内部却并不认同元朝政府的这种划分。在西南边疆,湖广行省的“南人”由于民族地位低和获得的民族利益少,比云南行省的“汉人”更具反抗性。这无疑加剧了元朝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政治和军事治理成本。

    第三节 元朝时期对西南边疆土官的制度管理

    元朝时期,不仅出现了土官机构与土官,而且拥有管理土官的制度。尽管这些制度是在诸多个案中出现的,具有场景的特殊性以及处理问题的随意性,但是它作为土司制度的创始毕竟已经创建起来了。由于当时并未出现“土司”一词,因而,笔者还是依照当时的历史情景称这一时期管理少数民族的机构和职官为土官机构和土官,称管理土官的制度为土官制度。

    一 元朝时期的土官机构及其土官

    元朝时期,设置了“参用其土人为之”的序列较为完整的土官机构及土官。它们既有宣慰使司、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土官机构,又有与机构一一对应的土官品秩。

    (一)元代的土官机构

    据《元史》记载:

    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经历一员,从六品;都事一员,从七品;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正九品。……

    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秩从二品,使三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经历二员,知事二员,照磨兼架阁管勾一员。……

    宣慰使兼管军万户府,每府宣慰使三员,同知、副使各一员,经历一员,都事二员,照磨兼管勾一员。……

    宣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宣抚一员,同知、副使各二员,佥事一员,计议、经历、知事各一员,提控案牍架阁一员。……

    安抚司,秩正三品。每司达鲁花赤一员,安抚使一员,同知、副使、佥事各一员,经历、知事各一员。……

    招讨司,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招讨使一员,经历一员。……

    诸路万户府:

    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正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三品,虎符。

    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正四品,金牌。

    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之上。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俱从三品,虎符;副万户一员,从四品,金牌。其官皆世袭,有功则升之。每府设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提控案牍一员。

    镇抚司,镇抚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万户府正五品,中万户府从五品,俱金牌;下万户府正六品,银牌。

    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四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五品,金牌。

    中千户所,管军五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从五品,金牌。

    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之上。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俱从五品,金牌;副千户一员,正六品,银牌。

    弹压二员,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从八品,中下二所正九从九品内铨注。

    上百户所,百户二员,蒙古一员,汉人一员,俱从六品,银牌。

    下百户所,百户一员,从七品,银牌。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

    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峒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625]

    从这则材料来看,宣慰司在行省的行政系列中属于行省与道、路、省、州、县之间的上传下达的中转机构,而在行省的军事系列中则以都元帅府或者管军万户府的名义主管边远民族地区的军旅。为了便于管理军旅之事,才于边远民族地区下设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等机构。这些机构,属于从二品的有宣慰使司的主官宣慰使,属于正三品的有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的主官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属于从五品的有长官司的主要长官。他们之间品秩分明,权位具有等差,具有较为明显的上下级关系。还有,宣慰使司或宣慰使之所以兼理都元帅府或管军万户府,主要是“以蛮夷未附者尚多,命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626]。可见,在同一宣慰司区域形成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与路、府、州并存的格局是事出有因的,它们之间存在抚慰与羁縻安置的职能区分。这就是说,元朝时期的宣慰司在地方治理中已经开始将军权与行政权有机地统一起来了,而其下领的军政单位还与历史时期一样,仍有着抚慰与羁縻安置的职责分工。

    事实上,发生于与云南行省一样同处于“汉人”地位的四川行省的相关军政行为,为上述现象的解读似乎提供了新个案。四川行省在至元二十年(1283)“讨平九溪十八峒”之后,“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627]很明显,这是类似于历史时期的战后对归附少数民族首领的一种羁縻安置行为。之后,至元二十三年(1286)设立四川行中书省,下设四川南道宣慰司(治今重庆)、施南道军民宣抚司(治今湖北宣恩)、忠孝安抚司(治今湖北恩施)、金峒安抚司(治今湖北咸丰)、散毛宣抚司(治今湖北来凤)、龙潭安抚司(治今湖北咸丰)、卯峒宣抚司(治今湖北来凤)、容美宣抚司(治今湖北鹤峰)、五峰石宝安抚司(治今湖北五峰)、石梁下峒长官司(治今湖北五峰)、永顺等处军民宣抚司(治今湖南永顺)、保靖安抚司(治今湖南保靖)等抚慰型机构,用于抚慰聚居于此的少数民族群体。在类似机构的努力之下,元贞二年(1296),“实招到平林独山川摇和洞唐开珠罗等处八百四十四寨民五万余,朝廷立长官司以统之,而以蛮妇阿初充长官”;[628]大德七年(1303),“以叙州宣慰司为叙南等处诸部蛮夷宣抚司”;[629]至顺二年(1331),“四川行省招谕怀德府驴谷什用等四洞及生蛮十二洞,皆内附,诏升怀德府为宣抚司以镇之。诸洞各设长官司及巡检司,且命各还所掠生口”。[630]从上述三则材料来看,抚慰型机构不仅其努力富有成效,而且在招抚少数民族群体的过程中不断调整机构设置,并且下设抚慰机构用于安置少数民族头领,以他们充当长官司长官和巡检司巡检。这样一来,赢得了土官们的朝贡向服:元统二年(1334)正月,“四川大盘洞蛮谋谷什用遣男谋者什用来贡方物,即其地立盘顺府,命谋谷什用为知府”。[631]这就是说,在四川行省,元朝政府对少数民族首领的安置最初只是采取战争加羁縻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之后随着历史延续而发展为抚慰之下的直接机构安置,然后对朝贡的土官又进行升迁。元朝的这种做法,似乎与历史时期那种缺乏连贯性的战争、安抚和羁縻安置方式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元代的土官

    元朝时期,“土官”成了较为普遍的称呼。上自官府档册下至私人著述,称当地的少数民族官员为土官。如元人周致中在谈及“洞蛮”时,对他们的了解程度是“有土官掌之,其人皆与广西人同。食蛇鼠为上等之馔,以猴肉为鲊,其人皆能下蛊杀人”[632]。这就是说,“土官”在元朝一些人眼里还是一个行为有别于常人的另类。

    不过,在元朝早期的官府档册《招捕总录》中,有关云南行省和湖广行省“土官”的记载却较为详尽。该书有26处提及“土官”一词。这些“土官”,有22处分布于云南行省的白衣和泥一百九寨、蒙乃及其邻境、大甸、永宁路阿永、阿迷、纳楼茶甸、维摩州、良渠州、木邦路、木忽甸、梦胡龙甸、安南邻者七十城门、普定路、蒙光、乌撒、东川,有四处分布于湖广行省的顺元、八番、雍真葛蛮、水西、独山州,他们似乎与元朝政府在招捕过程中出现的甸官、蛮官、州官、汉官、长官、寨官、司官、县官、番官存在差异。[633]这就是说,元朝时期的“土官”一词,已经完全具有了当今土司学所指的研究内涵。

    二 元朝时期土官机构的设置与土官的任命

    土官机构的设置与土官的任命,是土官生前经历的第一件大事。它不以土官的意志为转移,主要取决于元朝各级政府对行政布局的总体设计。

    (一)土官机构设置

    元朝时期的土官机构设置,在时间序列上集中分布于元早期和元晚期。元中期极少设置土官机构,即使设置也似乎仅限于一省。

    1.元早期土官机构的设置

    元早期(1279~1307),元朝政府先后在湖广行省和云南行省设置了大量的土官机构。这些土官机构管地范围广,行政级别较高。

    (1)在湖广行省的设置

    湖广行省是西南边疆最早设置抚慰型土官机构的地区。早在蒙古汗国时期,忽必烈就因“土酋”归附而将他们纳入当地的抚慰型机构之中。这在《元史》之中多有记载:至元元年(1264),“平伐、都云、定云酋长宝朗、天都虫等来降,即其地复立宣抚司,参用其土酋为官”;[634]至元十三年,杨邦宪奉版籍内附,被元世祖授为“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635],之后由其子杨英(赐名赛因不花)袭职;至元十五年,罗氏鬼国主阿榨、西南蕃主韦昌盛并内附,“诏阿榨、昌盛各为其地安抚使”;[636]至元二十年,“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637]从这些记载来看,湖广行省范围内能够“参用其土酋为官”的,仅限于宣慰司之下的抚慰型机构。其实这种情况在四川行省,同样如此。如至元十五年,“都掌蛮夷及其属百一十人内附,以其长阿永为西南番蛮安抚使,得兰纽为都掌蛮安抚使”。[638]如前所述,宣抚司、安抚司和长官司等机构仅为宣慰司的下设机构。

    进入元朝以后,元政府采用上述方式在湖广行省设置了大量的抚慰型机构。这在《元史》的记载中比比皆是:至元十六年(1279),“潭州行省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降西南诸番,以龙方零为小龙番静蛮军安抚使,龙文求卧龙番南宁州安抚使,龙延三大龙番应天府安抚使,程延随程番武盛军安抚使,洪延畅洪番永盛军安抚使,韦昌盛方番河中府安抚使,石延异石番太平军安抚使,卢延陵卢番静海军安抚使,罗阿资(阿榨)罗甸国遏蛮军安抚使”;[639]至元十七年(1280),“改鬼国为顺元路,以其酋为宣抚使”;[640]至元十八年(1281),设立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统有三十路,三府”,[641]设置荆湖北道宣慰司(今湖北武昌)、湖南道宣慰司(治今湖南衡阳)、湖广桑植等处地方军民宣慰使司(治今湖南桑植)、柿溪宣抚司(治今湖南桑植)、慈利军民安抚司(治今湖南慈利)、常德安抚司、潭州安抚司、宝庆安抚司、澧州安抚司、沅州安抚司、靖州安抚司、衡州安抚司、道州安抚司、永州安抚司、郴州安抚司、武冈军安抚司、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642]、播州宣慰司(治今贵州遵义)[643]、思州宣慰司(治今贵州岑巩)[644]、广南西路宣慰司(下辖钦横等处安抚司)、左右两江宣慰司都元帅府、广西宣慰司、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治今广西桂林,下辖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梧州安抚司、浔州安抚司、柳州安抚司、钦州安抚司、廉州安抚司、容州安抚司、象州安抚司、宾州安抚司、横州安抚司、融州安抚司、海北海南道宣慰司(下领乾宁军民安抚司);至元二十年(1283),“立亦奚不薛总管府,命(罗鬼)阿里为总管”;[645]至元二十七年(1290),“三月乙巳……置金竹府大隘等四十二寨蛮夷长官。……九月壬寅,……金竹府知府扫闾贡马及雨毡,且言:‘金竹府虽内附,蛮民多未服。近与赵坚招降竹古弄、古鲁花等三十余寨,乞立县,设长官、总把,参用土人。’从之”;[646]至元二十九年(1292),“九月……丁卯,中书省臣言:‘茆灊、十围、安化等新附洞蛮凡八万,宜设管军民司,以其土人蒙意、蒙世、莫仲文为长官,以吕天佑、塔不带为达鲁花赤。八番斡罗思招附光兰州洞蛮,宜置定远府,就用其所举秃干、高守文、黄世曾、燕只哥为达鲁花赤、知府、同知、判官。’制曰:‘可。’”[647]大德元年(1297)“朝洞蛮内附,立长官司二,命杨汉英领之”;大德二年(1298)“立平珠、六洞蛮夷长官司二,设土官四十四员”[648]。从上述记载来看,这些以抚慰型机构为主体的土官机构基本上是因招抚与安置少数民族首领的需要而设置的,它们有时会根据地方首领的要求而做出一定程度的调整。

    (2)在云南行省的设置

    云南行省抚慰型土官机构的设置稍晚于湖广行省,它基本上创始于赛典赤担任蒙古汗国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期间。据《元史》记载:至元十一年(1274),“赛典赤为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更定诸路名号,以信苴日为大理总管”;[649]“至元十二年(1275),析其(建昌)地置总管府五、州二十三,建昌其一路也,设罗罗宣慰司以总之”。[650]从两则材料可以看出,蒙古汗国曾在白蛮、乌蛮聚居地分设总管府和宣慰司,直接委任当地首领担任总管府总管。

    进入元朝以后,尽管元朝中央政府对云南行省的土官机构多有调整,但仍然不改由当地土官治理地方的初衷。据《元史》记载:“(至元)十八年(1281),信苴日与其子阿庆复入觐,帝嘉其忠勤,进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留阿庆宿卫东宫。及陛辞,复拜为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十九年,诏同右丞拜答儿迎云南征缅之师,行至金齿,以疾卒。……子阿庆袭爵,累授镇国上将军,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佩金虎符”;[651]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云南乌撒宣抚司为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652]至元二十八年(1291),“以云南曲靖宣抚司所辖地广,民心未安,改立曲靖等处宣慰司管军万户府以镇之”;[653]至元二十九年(1292),“云南省言:‘新附金齿适当忙兀秃儿迷失出征军马之冲,资其刍粮,拟立为木来路。’中书省奏置散府,以布伯为达鲁花赤,用其土人马列知府事”;[654]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655]综上可见,在元早期云南行省的土官机构中,土人不仅能够世袭担任宣慰使一级的抚慰型土官,而且可以担任土知府、路总管之类的政务型土官。

    2.元中期土官机构的设置

    元中期(1308~1323)主要在湖广行省设置土官机构。《元史》记载:至大四年(1311)十一月,“立乖西府,以土官阿马知府事”;[656]廷祐六年(1319)“来安路总管岑世兴叛”[657]。从这两条材料来看,元中期土官机构的设置有向路以下政务型土官机构转向下沉设置的趋势。

    3.元晚期土官机构的设置

    到了元晚期(1324~1367),云南、湖广两省的土官机构设置,边缘化和下沉趋势极为明显。其设置一方面从中心地带转向于边远地带,另一方面又从宣慰司及路级单位转向府、州、县级单位。

    (1)在云南行省的设置

    元晚期(1324~1367),云南行省因蛮首请求、朝贡、从征、降附而设置土官机构,并任命土官。这在《元史》之中多有记载。据《元史》记载:泰定二年(1325)“置车里军民总管府,以土人寒赛为总管”;[658]泰定三年(1326),“元江路总管普双叛”;[659]泰定四年(1327),“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及木安、孟杰二府于其地,以同知乌撒宣慰司事你出公、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司都元帅,招谕人米德为同知宣慰司事副元帅,南通之子招三斤知木安府,侄混盆知孟杰府”;[660]致和元年(1328),“云南土官撒加布降,奉方物来献,置州一,以撒加布知州事”;[661]至顺元年(1330),“邛部州土官马伯向导征云南军有功,以为征进招讨,知本州事”;[662]至顺二年(1331),“二月……云南景东甸蛮官阿只弄遣子罕旺来朝,献驯象,乞升甸为景东军民府,阿只弄知府事,罕旺为千户,常赋外岁增输金五千两、银七百两,许之。……五月……置云南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以土官昭练为宣慰使都元帅。又置临安元江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孟定路、孟璟路并为军民总管府,秩从三品。者线、蒙庆甸、银沙罗等甸并为军民府,秩从四品。孟并、孟广、者样等甸并设军民长官司,秩从五品。……庚寅,立云南省芦传路军民总管府,以土官为之,制授者各给金符。癸巳,云南威楚路之蒲蛮猛吾来朝贡,愿入银为岁赋,诏为置散府一及土官三十三所,皆赐金银符”;[663]后至元四年(1338),“云南老告土官八那遣侄象马来朝,为立老告军民总管府”;[664]至正七年(1347),“云南老丫等蛮来降,立老丫耿冻路军民总管府”;[665]至正十五年(1355),“云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以方物来贡,乃立平缅宣抚司”。[666]从上述材料来看,这些土官机构的土官除朝贡之外,还要向元朝中央政府纳赋。

    除《元史》对土官机构有明确记载外,明人《土官底簿》对元朝时期土官机构的土官亦有所追记。从其追记的机构与职官来看,有鹤庆路总管高隆、武定府土官总管安慈、威楚开南等路军民总管“高政之祖父”(僰人)、北胜府土知府高斌祥、鹤庆府司吏董信、乌撒军民府知府实卜[667]、安宁州世袭土知州董赐、马龙州世袭土官知州安崇(罗罗人)、楚雄府镇南州土同知段良、宝山州知州和耐、姚州土官知州高义(僰人)、顺州土官知州子与(罗罗民)、师宗州土官知州阿的(罗罗人)、维摩州土官知州波得、云南和曲州元谋县世袭土官知县阿吾(景东府百夷人)、定边县土官尹阿鲁(小百夷人)、定远县世袭土官县丞李禄九(撒摩徒人)[668]。

    (2)在湖广行省的设置

    在元晚期,西南边疆土官机构的设置止于元泰定时期。据《元史》载:泰定元年(1324),“十二月癸丑朔,以岑世兴为怀远大将军,遥授沿边溪峒军民安抚使,佩虎符,仍来安路总管;黄胜许为怀远大将军,遥授沿边溪洞军民安抚使,佩虎符,致仕,其子志熟袭为上思州知州。降诏宣谕,仍各赐币帛二”。[669]从这则记载来看,当时设置土官机构时,土官并不在场,配备土官只是“遥授”。

    再从明人《土官底簿》来观察,元朝时期设置的土官机构及土官,有都康州知州冯大英、都结州知州农应广、左州知州黄郭鼎、南丹州知州莫金、太平府知府李以忠(太平州土官籍)、田州府世袭土官(知府)岑伯颜、永康县尹杨荣贤、崇善县世袭土官知县赵元佐、上林县世袭土官黄京、罗阳县世袭土官黄碹、陀陵县世袭土官黄福寿、思州安夷县知县隐隐(思南府印江长官司籍)、思明路军民总管忽都。[670]从其空间分布来看,府、州、县土官以今广西境内居多,今贵州境内次之。清人曾对今贵州境内的元朝土官机构进行过观察,其观察的结果是:“元代土官有总管、宣抚司、安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凡七等。其在顺元,宣慰司者有总管一、安抚使十三、土府六、土州三十七、土县十二、长官司二百七十二;又有乌撒乌蒙宣慰及播州沿边溪峒宣慰,皆在今贵州境。”[671]这就是说,在清人眼里从总管府到土县均为土官机构,这些土官机构仅在八番顺元宣慰司一个地方就有341个。它表明在元朝时期的西南边疆,各级土官机构的布局是十分密集的。

    总之,从上述云南、湖广两行省来观察,在行省以下的上自宣慰司一级下至县一级,不仅均有土官机构的设置,而且在这些机构安排了大量的土官。

    (二)土官的任命

    在西南边疆土官任命的制度安排中,设计了宣敕、印章、虎符、驿传玺书、金字银字圆符等土官符号。“俾得以王官旌节,统摄其部落”。[672]这就是说,只有拥有这些信物才能称其为土官,行使土官职权。

    1.宣敕

    元朝中央政府在任命土官时,必须授予“宣敕”。这些被称之为“宣敕”的信物,相当于土官的任命书。《元史》记载:至元七年(1270)五月,威州汝风川番族八千户内附,因其酋长来朝而“授宣命”;[673]至元十五年(1278)十二月,都掌蛮夷内附,以其长阿永为西南番安抚使、得兰纽为都掌蛮夷安抚使,“授宣敕”;[674]至元二十九年(1292)七月,敕云南省拟所辖州县官如福建、二广例,省台委官铨选以姓名闻,“授宣敕”;[675]至正六年(1346)七月,散毛洞蛮覃全在叛,招降之,以为散毛誓厓等处军民宣抚使,“给宣敕”。[676]从这些材料来看,路以下的安抚使、宣抚使以及州、县土官的任命贯穿于元朝始终。

    2.印章

    任命土官时,中央政府除给予“宣敕”外,还赐给印章,号令其民。对此,《元史》作如下记载:泰定三年(1326)九月,“云南行省威楚路秃剌寨长哀培、景东寨长阿只弄男阿吾、大阿哀寨主弟你刀、木罗寨长哀卜利、茫施路土官阿利、镇康路土官泥囊弟陀金客、木粘路土官丘罗、大车里昭哀侄哀用、孟隆甸土官吾仲,并奉方物来献。以昭哀地置木朵路一、木来州一、甸三,以吾仲地置孟隆路一、甸一,以哀培地置甸一,并降金符、铜印,仍赐币帛、鞍勒有差”;[677]元统二年(1334)正月,云南土酋姚安路总管高明来献方物,“锡符印遣之”。[678]从上述两则材料来看,元朝中央政府的土官印章赐予对象既有土寨长又有土甸官、土州官和土路官,高级土官除赐予印章外还赐予金符等信物。

    3.虎符

    元中央政府赐予土官的金符,有一部分为虎符。虎符与虎符之间尚具有材质和外观上的区别:“考之国初,典兵之官,视兵数多寡,为爵秩崇卑,长万夫者为万户,千夫者为千户,百夫者为百户。世祖时,颇修官制,内立五卫,以总宿卫诸军,卫设亲军都指挥使;外则万户之下置总管,千户之下置总把,百户之下置弹压,立枢密院以总之。遇方面有警,则置行枢密院,事已则废,而移都镇抚司属行省。万户、千户、百户分上中下。万户佩金虎符,符趺为伏虎形,首为明珠,而有三珠、二珠、一珠之别。千户金符,百户银符。”[679]由此看来,金虎符只有万户才有资格拥有,而且相互之间还有嵌珠不同的差异。

    土官配备金符,在《元史》的记载中可谓比比皆是。据记载:中统二年(1261),“赐大理国主段实虎符”;[680]至元十五年(1278),都掌蛮夷及其属百一十八人内附,以其长阿永为西南番蛮安抚使,得兰纽为都掌蛮安抚使,“赐虎符”;[681]至元十六年(1279),“罗阿资罗甸国遏蛮军安抚使,并怀远大将军、虎符,仍以兵三千戍之”;[682]至元三十一年(1294),以金齿归附官阿鲁为孟定路总管,“佩虎符”;[683]大德七年(1303),改普定府为路,以故知府容苴妻适姑为总管,“佩虎符”;[684]至大三年(1310),平伐蛮酋不老丁遣其侄与甥十人来降,升平伐等处蛮夷军民安抚司同知陈思诚为安抚使,“佩金虎符”。[685]从这些材料来看,上自路总管下至安抚使,均可佩虎符。另从后至元元年(1336)诏书所反映出来的“诸官非节制军马者,不得佩金虎符”[686]的信息来看,这些虎符应为节制军马的凭信。

    4.驿传玺书(驿券)与金字银字圆符

    金符除虎符外,还有一部分为圆符。这些圆符是与驿传玺书(驿券)配合使用的。《元史》记载:至元四年(1267)十月,鱼通嵓州等处达鲁花赤李福招谕西番诸族酋长以其民入附,以阿奴版的哥等为喝吾等处总管,“并授玺书及金银符”;[687]至元三十年(1293)正月,罢云南延庆司,以洛波、卜儿二蛮酋遥授知州,“各赐玺书”;四月,“光州蛮人光龙等一十二人及邦崖王文显等二十八人、金竹府马麟等一十六人,大龙番秃卢忽等五十四人、永顺路彭世疆等九十人、安化州吴再荣等一十三人、师壁散毛洞勾答什王等四人,各授蛮夷官”,“赐以玺书遣归”;[688]大德六年(1302),亦乞不薛土官三人弃家未归,“赐金银符”;[689]至顺二年(1331),“云南威楚路之蒲蛮猛吾来朝贡,愿入银为岁赋,诏为置散府一及土官三十三所”,“皆赐金银符”。[690]从以上材料观之,获赐驿传玺书(驿券)或金字银字圆符的人,既有州总管又有各府、州的土官和蛮夷官,其中的一些人还只能获赐驿传玺书(驿券),不能获赐圆符。这表明驿传玺书与圆符之间,有功能上的区分。

    其实,这种区分在《元史》中也有一定的反映。据记载,“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圆符为信,银字者次之”;[691]“诸使臣非军务急速者,毋给金字圆牌”。[692]可见,驿传玺书(驿券)和圆符分别属于使臣通行于驿站的“通行文书”和通关缓急的物证。也就是说,一般使臣持驿传玺书(驿券)即可正常通行驿站,并且享受乘坐驿马、配送食钱的接待[693],传递紧急军情的使臣持驿传玺书(驿券)和银字圆符可以超常规地通过驿站关隘,传送特急军情的特使持驿传玺书(驿券)和金字圆符必须迅速通过驿站关隘。

    综上所述,元朝土官一般均拥有宣敕、印章和驿传玺书(驿券),以便他们证明身份、治民和通行驿站;只有与军事关联的被授予特权的土官才增加虎符和圆符,主要方便他们调兵和迅速通行驿站传递军情。

    三 元朝时期西南边疆土官的义务

    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官之后,其头等大事是在生前任职期间向元朝中央政府履行义务。其义务主要有朝贡、纳赋和组织土兵应调从征。

    (一)朝贡

    在单一制的体制下,地方土官主动向中央王朝朝贡以及中央王朝对地方土官的随意回赐,二者之间试图维持的是一种“礼尚往来”的和合关系。然而在元朝不平等的“四等人”的民族体制下,这种关系似乎具有强制性。最明显的表现是“汉人”土官与“南人”土官在朝贡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1.“南人”聚居区的朝贡义务

    湖广行省属于“南人”聚居区。这里的土官在元早期朝贡频繁,到了元朝中、晚期很少朝贡。在元早期,据《元史》记载:至元十八年(1281),“命播州每岁亲贡方物”;[694]至元二十年(1283),定安洞酋长遗其兄弟入觐,“敕给驿马”;[695]至元二十七年(1290),“播州安抚使杨汉英进雨毡千”;[696]至元二十八年(1291),“中书省臣言:洞蛮请岁进马五十匹,雨毡五十被、刀五十握,丹砂、雄黄等物率二岁一上”;[697]至元二十九年(1292),“金竹酋长骚驴贡马、毡各二十有七”,新附黑蛮入贡,“赐新附黑蛮衣袄,遣回,命进所产朱砂、雄黄之精善者,无则止”;[698]至元二十九年十月,“四川行省以洞蛮酋长向思聪等七人入朝”,十一月,“提省溪、锦州,铜人等洞酋长杨秀朝等六人入见,进方物”,至元三十年(1293)正月,“西番一甸蛮酋三人来觐”;[699]至元三十一年(1294),“四川散毛洞主覃顺等来贡方物,升其洞为府”;[700]大德元年(1297),“罢亦奚不薛岁贡马及毡衣”。[701]从上述材料来看,湖广行省土官的朝贡既有主动的又有被动的,基本保持每一至两年朝贡一次,所贡物品为雨毡、马、刀、丹砂、雄黄、毡衣等当地的“方物”。土官朝贡之后,朝廷对贡品的内容有所规定,一般回赐驿马等返程的交通工具和衣袄等日常生活用品,有时还提高当地的行政级别如“升其洞为府”等。

    到了元朝中、晚期,朝廷对湖广行省土官朝贡的人数有所限制。如《元史》记载:至大四年(1311),思州军民宣抚司“洞蛮杨正畏等五人来朝”;[702]泰定二年(1325),平伐苗酋的娘率其户十万来降,“土官三百六十人请朝”,湖广行省请汰其众还部,“令的娘等四十六人入觐,从之”。[703]从这些记载来看,朝贡队伍一般只能派几人,多者可派至50人以下。这可能与元朝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南人”反抗行为有所警惕具有关系。

    2.“汉人”聚居区的朝贡义务

    云南行省属于“汉人”聚居区。它相对湖广行省,其土官在元朝早、中、晚期的朝贡,基本上比较平稳。元早期云南行省的土官朝贡据《元史》记载:至元十九年(1282),“乌蒙宣抚司进马,逾岁献之额”,太子即谕之曰“勿多进马”[704];至元三十一年(1294)六月,“云南金齿路进驯象三”,十二月,“曲靖、澂江、普安等路夷官各以方物来贡”;[705]元贞元年(1295),金齿夷洞蛮来见,“赐衣遣之”;[706]大德二年(1298)九月,“交趾、爪哇、金齿国各贡方物”;[707]大德五年(1301),“永宁路总管雄挫来朝,献马三十余匹,赐币帛有差”;[708]大德六年(1302),蒙阳甸酋长“请岁贡银千两”[709]。从这些材料来看,云南行省土官及海外使臣所贡方物,多为可以自行行走的马、驯象等动物,而且朝廷似乎体恤他们,要他们每岁不要进贡太多;朝廷回赐的物品,既有衣又有币、帛等物。

    到了元朝中、晚期,元朝中央政府对云南行省土官朝贡不仅不加以限制,而且多有体恤。《元史》反映出来的信息是:延祐二年(1315),“八百媳妇蛮遣使献驯象二,赐以币帛”;[710]泰定三年(1326),大车里新附蛮官七十五人入觐,赐“裘帽靴袜”,威楚路秃剌寨长哀培等、镇康路土官泥囊等奉方物来献,“赐币、帛、鞍、勒有差”;[711]至顺二年(1331),“云南景东甸蛮官阿只弄遣子罕旺来朝,献驯象”;[712]后至元四年(1338),立邦牙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并总管府,以其地处云南极边,“令三年一入贡”。. 从这些信息来看,虽然土官朝贡的方物仍为驯象等动物,但朝廷的回赐不仅有币、帛,而且有游牧民族的生活用品裘帽、靴袜、鞍勒等物。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朝廷不仅容许云南边地80人以下的队伍朝贡,而且特允这里的土官三年一贡。

    这进一步证实了在朝贡问题上,居于“汉人”地位的云南行省较居于“南人”地位的湖广行省享受了更多的优待。因为早在大德七年(1303)二月,朝廷就曾诏告“禁诸人非奉旨毋得以宝货进献”[713]。由此看来,民族聚居在地域上的不平等是元朝中央政府有意为之的。

    (二)纳赋

    元朝时期,对西南边疆土官纳赋具有区域性的选择。尽管无论是“汉人”聚居区还是“南人”聚居区均须向朝廷纳赋,但对这些区域的体恤程度却存在差异。

    1.对“汉人”居地的强制纳赋

    在蒙古汗国时期及元早期,蒙元政府即开始在云南行省开征赋税。据《元史》记载:蒙古汗国五年“乙卯(1255),(段)兴智与其季父信苴福入觐……丙辰(1256),献地图,请悉平诸部,并条奏治民立赋之法”[714];至元四年(1267),忽必烈发布诏谕要求编民“纳赋税”[715];至元十六年(1279)六月,“云南都元帅爱鲁、纳速剌丁招降西南诸国。爱鲁将兵分定亦乞不薛,纳速剌丁将大理军抵金齿、蒲骠、曲蜡、缅国界内,招忙木、巨木秃等寨三百,籍户十一万二百。诏定赋租,立站递,设卫送军”;[716]至元十九年(1282),“立塔儿八合你驿,以乌蒙阿谋岁输騬马给之。……籍云南新附户。自兀良合带镇云南,凡八籍民户,四籍民田,民以为病。至是,令已籍者勿动,新附者籍之。定云南税赋用金为则,以贝子折纳,每金一钱直贝子二十索”;[717]大德五年(1301),“遣薛超兀而等将兵征金齿诸国,时征缅师还,为金齿所遮,士多战死。又接连八百媳妇诸蛮,相效不输税赋,贼杀官吏,故皆征之”。[718]从上述材料来看,云南行省土官的纳赋既有主动要求“治民立赋”,又有在大军压境的情况之下被迫籍户缴纳赋租两种现象存在,其所纳税赋有騬马、贝子等物。由于土官纳赋带有一定强制性,因而,许多土官区存在拒交税赋的情况。这样一来,动用军队征收赋租变成了当时很常见的事情。

    到了元中期,大军征讨之后,降附之民被迫接受必须纳赋的现实。这在《新元史》之中有所反映:延祐六年(1319)五月,永昌“枯柯甸等皆降,原岁纳□千索”[719]。这就是说,枯柯甸、佑甸、庆甸等地[720]十分熟知元军征讨的真实目的,被迫承认缴纳岁币。

    经过元早期和中期的军队强征之后,到了元晚期,云南行省土官纳赋开始走向正轨。据《元史》记载:致和元年(1328),“云南土官撒加布降,奉方物来献,置州一,以撒加布知州事,隶罗罗宣慰司,征其租赋”;[721]至顺元年(1330),“云南芒部路九村夷人阿斡、阿里诣四川行省自陈:‘本路旧隶四川,今土官撒加伯与云南连执愿备粮四百石,民丁千人,助大军进征’”;[722]至顺二年(1331),“云南景东甸蛮官阿只弄遣子罕旺来朝,献驯象,乞升甸为景东军民府,阿只弄知府事,罕旺为千户,常赋外岁增输金五千两、银七百两,许之。……云南威楚路之蒲蛮猛吾来朝贡,愿入银为岁赋……”[723]从这些材料来看,走上正轨之后,土官机构每年要向朝廷缴纳常赋。常赋之外,每遇大军征讨以及朝廷有其他事件发生,土官还有额外的赋役缴纳。

    2.对“南人”居地的财政体恤

    元早期,朝廷对湖广行省的纳赋较为体恤。据《元史》记载:至元二十二年(1285),临安广西道宣抚使兼管军招讨使张立道,“又籍两江侬士贵、岑从毅、李维屏所部户二十五万有奇,以其籍归有司”;[724]至元二十八年(1291),“播州杨赛因不花言:‘洞民近因籍户,怀疑窜匿,乞降诏招集。’汉英即赛因不花也。仍颁所请诏旨,诏曰:‘爰自前宋归附,十五余年,阅实户数,乃有司当知之事,诸郡皆然,非独尔播。自今以往,咸奠厥居,流移失所者,招谕复业,有司常加存恤,毋致烦扰,重困吾民。’”;[725]至元二十九年(1292),“敕以海南新附四州洞寨五百一十九、民二万余户,置会同、定安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二年”;[726]大德五年(1301),朝廷命刘深率兵二万征八百媳妇国,“道出湖广,民疲于馈饷。及次顺元,深胁蛇节求金三千两、马三千匹。蛇节因民不堪,举兵围深于穷谷,首尾不能相救”。[727]从上述材料来看,元朝对湖广行省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主要以“招谕复业”、清理户籍为主,即使对今西南边疆区域征收常赋,也有免征田赋几年的体恤。正因为此,每当常赋之外遇到大军取道湖广一带的站赤对沿途土官额外实行加征之时,自然就遭到了大军过境之地土官的武力抵制,进而酿发需要动用几个行省兵力平息的重大“土变”事件。

    吸取“南人”土官抗征被坚决镇压的教训之后,到了元中期,位于湖广行省管内的西南边疆,新归附的少数民族群体“愿意”缴纳税赋。《元史》记载:泰定三年(1326),八番岩霞泪蛮来降,“愿岁输布二千五百匹”。[728]从此则材料外加前述材料来看,元朝时期湖广行省土官所缴纳的常赋和加征的税赋主要是黄金、战马、布匹等物。这些物品,似乎许多均为供给军队使用的军需物质。

    综上所述,在元朝四等人的民族体制之下,“南人”的税赋较“汉人”的税赋为轻。对于“汉人”聚居区,从元早期开始是既“阅户籍民”又立赋法征租赋,而对于“南人”聚居区除大军过境等特殊情况之外则仅止于象征性征收赋税而已。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元朝中央政府在财政经济方面,对西南边疆存在差异化治理现象。该现象的背后,更多地具有向内地化财税管理体制过渡的内涵。

    (三)组织土兵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看元朝军队序列,有蒙古军、探马赤军、新附军和乡兵。“若夫军士,则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其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又有辽东之军、契丹军、女直军、高丽军,云南之寸白军,福建之畲军,则皆不出戍他方者,盖乡兵也”。[729]以此看来,这些军队就像元朝四等人划分一样,他们在蒙元军队之中似乎具有自然的先来后到的等级规定。蒙古军每征服一地之所以十分看重“阅户籍民”,是因为除获取税赋之外还要抽取兵员。事实上也是如此:早在至元四年(1267),忽必烈就曾发出“编民出军役”[730]的诏谕。上述这些现象,属于蒙元政府开发兵源的一种整体呈现。然而在西南边疆,蒙元政府在兵源组织上采取了较为特殊的办法。他们从地方乡兵之中选拔屯军用以屯守地方,以补驻守西南边疆戍军的不足。这些活动于土官区的乡兵,多以民族族称命名之。

    1.云南行省的土兵组织

    分布于云南行省土官区域的乡兵,被称为“爨僰军”(寸白军)。这支地方军队的前身是大理国段氏的军队,他们在蒙元朝时期仍沿用旧称。

    早在蒙宋“斡腹”之战期间,蒙古汗国征服大理国之后,忽必烈率蒙古军主力返回北方蒙古大营。此时的爨僰军为原大理国及其周边的安全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于此事,《元史》叙说了如下故事:蒙古宪宗时,大理“(段)兴智遂委国任其弟信苴日,自与信苴福率僰、爨军二万为前锋,导大将兀良合台讨平诸郡之未附者,攻降交趾。……至元元年(1264),舍利畏结威楚、统失、善阐及三十七部诸爨,各杀守将以叛,善阐屯守官不能御,遣使告急,信苴日率众进讨,大败之于威楚宝满裔。……十三年(1276),缅国拥象骑数万,掠金齿南甸,欲袭大理,行省遣信苴日与万户忽都领骑兵千人御之”[731]。从这个故事来看,段兴智与其叔父段福一道率领爨僰军,对内维护了蒙古汗国在大理社会的稳定,对外扫除了来自安南、缅国的安全威胁,固化了蒙古汗国围灭南宋的西南军事战略格局。

    进入元朝早期,元政府对爨僰军进行了军事改造,他们从爨僰军中选出一部分人充作屯军,用于屯田。元政府这样做的目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补充军饷。这在《元史》中有所说明:“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其为虑盖甚详密矣。大抵芍陂、洪泽、甘、肃、瓜、沙,因昔人之制,其地利盖不减于旧;和林、陕西、四川等地,则因地之宜而肇为之,亦未尝遗其利焉。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为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732]从这则材料来看,当时元朝政府在全国有三种类型的屯田,其中在西南边疆经营屯田主要是为了解决监视少数民族的屯田军的军费需要,也就是“屯田备蛮”[733]的需要。

    他们这种防备蛮族,更多地具有“以蛮制蛮”的特点。据《元史》记载,元朝在云南行省的威楚路、大理金齿等处宣尉司、鹤庆路、武定路、中庆路、曲靖等处宣慰司、乌撒宣慰司、临安宣慰司、罗罗斯宣慰司、乌蒙路设置了十二处屯田,其中借助爨僰军屯守力量的约占据十处。这十处是:

    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军民屯:世祖至元十二年(1275),命于所辖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得二千六十有六户,置立屯田。十四年,签本府编民四百户益之。十八年,续签永昌府编民一千二百七十五户增入。二十六年,立大理军屯,于爨僰军内拨二百户。二十七年,复签爨僰军人二百八十一户增入。二十八年,续增一百一十九户。总之民屯三千七百四十一户,军屯六百户,为田军民己业二万二千一百五双。[734]

    鹤庆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签鹤庆路编民一百户立民屯。二十七年,签爨僰军一百五十二户立军屯,为田军屯六百八双,民屯四百双,俱己业。

    武定路总管府军屯: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以云南戍军粮饷不足,于和曲、禄劝二州爨僰军内,签一百八十七户,立屯耕种,为田七百四十八双。

    威楚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威楚民屯,拘刷本路漏籍人户,得一千一百双。二十七年,始立屯军,于本路爨僰军内签三百九十九户,内一十五户官给荒田六十双,余户自备己业田一千五百三十六双。

    中庆路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置立中庆民屯,于所属州县内拘刷漏籍人户,得四千一百九十七户,官给田一万七千二十二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二双。二十七年,始立军屯,用爨僰军人七百有九户,官给田二百三十四双,自备己业田二千六百一双。

    曲靖等处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曲靖路民屯,拘刷所辖州郡诸色漏籍人户七百四十户立屯。十八年,续签民一千五百户增入,其所耕之田,官给一千四百八十双,自备己业田三千双。十二年,立澂江民屯,所签屯户,与曲靖同,凡一千二百六十户。二十六年,始立军屯,于爨僰军内签一百六十九户。二十七年,复签二百二十六户增入。十二年,立仁德府民屯,所签屯户,与澂江同,凡八十户,官给田一百六十双。二十六年,始立军屯,签爨僰军四十四户。二十七年,续签五十六户增入,所耕田亩四百双,俱系军人己业。

    乌撒宣慰司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军一百一十四户屯田。又立东川路民屯,屯户亦系爨僰军人,八十六户,皆自备己业。

    临安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十二年,立临安民屯二处,皆于所属州县拘刷漏籍人户开耕。宣慰司所管民屯三百户,田六百双。本路所管民屯二千户,田三千四百双。二十七年,续立爨僰军屯,为户二百八十八,为田一千一百五十二双。

    ……

    罗罗斯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立会通民屯,屯户系爨僰土军二户。十六年,立建昌民屯,拨编民一百四户。二十三年,发爨僰军一百八十户,立军屯。是年,又立会川路民屯,发本路所辖州邑编民四十户。十六年,立德昌路民屯,发编民二十一户。二十年,始立军屯,发爨僰军人一百二十户。

    乌蒙等处屯田总管府军屯:仁宗延祐三年(1316),立乌蒙军屯。先是云南行省言:“乌蒙乃云南咽喉之地,别无屯戍军马,其地广阔,土脉膏腴,皆有古昔屯田之迹,乞发畏吾儿及新附汉军屯田镇遏。”至是从之。为户军五千人,为田一千二百五十顷。[735]

    从上述十处屯田材料来看,元朝先后于至元十二年(1275)、至元二十七年(1290)和延祐三年(1316)在云南行省各地推行屯田,这里的屯田既有军屯又有民屯,屯田军民另立户籍,以自备己业田、官给荒田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屯田划分屯守区。屯田军仅少量的为外来的畏吾儿及新附汉军,其中绝大部分是从本地的爨僰军中划出的。这就是说,爨僰军在云南屯田实行后,始有土官籍与屯户籍之间的区分。那些隶属于土官籍的爨僰军在当地没有推行屯田前,具有随同土官应调从征的义务。如至元十九年(1282)“发罗罗斯等军助征缅国”[736],就属于此类现象之一。

    自从爨僰军一分为二后,到了元晚期,非屯田军屯守的区域仍有夷人请求应调从征的。据《元史》记载:至顺元年(1330),云南茫部路九村夷人阿干、阿里诣四川行省,自陈“本路旧隶四川,今土官撒加伯与云南连叛,愿备粮四万石、民丁千人,助大军进征”[737]。从该材料来看,云南行省茫部路九村夷人阿干、阿里之所以主动向四川行省请求应调从征,是因为云南土官与乌蛮地方社会之间发生了隔阂。

    2.湖广行省的土兵组织

    湖广行省在元早期屯田军未建立前,其调征的乡兵主要为黎兵和土兵。这在《元史》中有所记载:至元二十四年(1287),诏发“海外四州黎兵”[738]以讨交趾;至元二十八年(1291),海北海南道宣慰使都元帅陈仲达“将二千二百人(黎兵)以征黎蛮”[739];至元二十九年(1292),调左江“土兵三千人”[740]讨伐反叛的土酋黄胜许。从上述零星记载来看,包括土兵在内的乡兵,在土官区内外发挥着境内平叛和外出征讨功能。

    从至元三十年(1293)开始,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推行屯田,建立屯田军。从《元史》反映,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共建立了三处屯田区,其中属于今西南边疆范围的为海北海南道宣慰司和广西两江道宣慰司屯田区。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屯田三处

    海北海南道宣慰司都元帅府民屯: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召募民户并发新附士卒,于海南、海北等处置立屯田。成宗元贞元年,以其地多瘴疠,纵屯田军二千人还各翼,留二千人与召募民之屯种。大德三年,罢屯田万户府,屯军悉令还役,止令民户八千四百二十八户屯田,琼州路五千一十一户,雷州路一千五百六十六户,高州路九百四十八户,化州路八百四十三户,廉州路六十户。为田琼州路二百九十二顷九十八亩,雷州路一百六十五顷五十一亩,高州路四十五顷,化州路五十五顷二十四亩,廉州路四顷八十八亩。

    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撞兵屯田:成宗大德二年(1298),黄圣许叛,逃之交趾,遗弃水田五百四十五顷七亩。部民有吕瑛者,言募牧兰等处及融庆溪峒徭、撞民丁,于上浪、忠州诸处开屯耕种。十年,平大任洞贼黄德宁等,以其地所遗田土,续置藤州屯田。为户上浪屯一千二百八十二户,忠州屯六百一十四户,那扶屯一千九户,雷留屯一百八十七户,水口屯一千五百九十九户。续增藤州屯,二百八顷一十九亩。

    湖南道宣慰司衡州等处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调德安屯田万户府军士一千四百六十七名,分置衡州之清化、永州之乌符、武冈之白仓,置立屯田。二十七年,募衡阳县无土产居民,得九户,增入清化屯。为户清化屯军民五百九户;乌符屯军民五百户,白仓屯同。为田清化屯一百二十顷一十九亩,乌符屯一百三顷五十亩,白仓屯八十六顷九十二亩。[741]

    上述材料所反映的,是湖广行省的屯田推行于至元二十五年(1288),明显晚于云南行省;其在今西南边疆范围的屯田实行得更晚,开始于至元三十年;西南边疆的两处屯田区,军屯和民屯类型迥然有别,仅仅只有广西两江道宣慰司的军屯区才借助反叛蛮首所遗弃的田地实行撞兵(僮兵)屯田。不过,从前述爨僰军一分为二的规律来观察,广西两江道宣慰司军屯区的那些撞兵(僮兵),相当一部分应为来自当地土官区的土兵。

    进入元中期以后,湖广行省非军屯区仍然征调土兵从征。《元史》载:至大三年(1310)春正月,“戊戌,诏湖广行省招谕叛人上思州知州黄胜许。辛丑,降诏招谕大彻里、小彻里。枢密院臣言:‘湖广省乖西带蛮阿马等连结万人入寇,已遣万户移剌四奴领军千人,及调思、播土兵并力讨捕。臣等议,事势缓急,地里要害,四奴备知,乞听其便宜调遣。’制可”。[742]从这则材料来看,当时参与平定乖西带蛮阿马叛乱的乡兵,既有思州土兵又有播州土兵。由此可见,戍军在非军屯区平定地方叛乱,尚不能有土兵应调从征的缺失。

    到了元晚期,西南边疆连续五年发生蛮兵、徭兵及云南诸王等的叛乱,各地土兵被迫充当协助元朝戍军“应调从征”的角色。据《元史》反映:泰定四年(1327),“开南州土官阿只弄率蛮兵为寇”,“静江路徭兵为寇”;[743]至顺元年(1330),云南诸王“秃坚、伯忽等攻陷仁德府,至马龙州,调八番元帅完泽将八番答剌罕军千人、顺元土军五百人御之”[744];至顺二年(1331),“八番军从征云南者俱屯贵州,枢密院臣请遣使发粟给之”,“枢密院臣言:‘云南东川路总管普折兄那具,会禄余兵,杀乌撒宣慰使月鲁、东川路府判教化的二十余人;又会伯忽侄阿福,领蒙古兵将击罗罗斯。臣等与燕铁木儿议,遣西域指挥使锁住等发陕西都万户府兵,直抵罗罗斯,发碉门安抚司兵,绝大渡河,直抵邛部州,巡守关隘。’诏宣政院亦遣使同往督之”。[745]从这一时段的材料来看,八番军、蛮兵、徭兵与土军、安抚司兵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差异。也就是说,土军、安抚司兵等土官区的土兵协助八番军等政府戍军“应调从征”,可能对处于叛乱中的包括蛮兵、徭兵等在内的非土官区的部族兵实施军事打击。正是由于部族兵不可靠和土兵实力有限,因而,元统二年(1334),元中央政府对海北海南道宣慰司的屯政实行改革,改民屯为军屯,“立湖广黎兵屯田万户府,统千户一十三所,每所兵千人,屯户五百,皆土人为之,官给田土、牛、种、农器,免其差徭”。[746]屯政改革,其最大好处是:屯军可以专门用来维护地方民族社会稳定,而戍军和土兵则可以抽调到其他地方参与平叛。

    由上可见,西南边疆各省组织土兵是有规律可循的。它主要将最初充当“应调从征”角色的各民族土兵,通过军屯的方式分出一部分用于屯守地方,进而增强戍军和其他土兵的机动性,提高西南边疆民族社会稳定能力。政府实行屯政改革,改民屯为军屯,也是出于这种增强包括土兵在内的部队作战机动性的考虑。

    四 元朝时期西南边疆土官的升迁与惩处

    元朝时期对西南边疆土官的升迁与惩处,亦采取了一定引导性措施。这样一来,客观上促使每一代土官为了赢得升迁和避免惩处,生前不得不规范自己的行为。

    (一)土官的升迁

    元朝对于西南边疆土官的升迁,不仅有行为上的约束,而且有制度上的规定。

    这方面,就湖广行省的土官个案而言,主要集中于播州和顺元两地。据《元史》记载:至元十三年(1276),“宋亡,世祖诏谕之,(播州安抚使杨)邦宪奉版籍内附,授龙虎卫上将军、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播州安抚使,卒……赠推忠效顺功臣、平章政事,追封播国公……汉英,邦宪子也……二十二年,母田氏携至上京,见世祖于大安阁。……遂命袭父职,锡金虎符,因赐名赛因不花。……二十五年,再入觐……改安抚司为宣抚司,授宣抚使,寻升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成宗即位,赛因不花两入见,赠谥二代。大德五年(1301),宋隆济及折节等叛,诏湖广行省平章刘二拔都、指挥使也先忽都鲁率兵偕赛因不花讨之。……八年,赛因不花复入见,进资德大夫。至大四年(1311),加勋上护军,诏许世袭。播南卢崩蛮内侵,诏赛因不花暨恩州宣慰使田茂忠率兵讨之,以疾卒于军……赠推诚秉义功臣、银青荣禄大夫、平章政事、柱国,追封播国公……”[747]大德八年(1304),“以云南顺元同知宣抚事宋阿重生获其叔隆济来献,特升其官(宣抚使)”。[748]从上述杨邦宪、宋阿重的个案看来,前朝的土官只要归附新朝就能官复原职,甚至获得更高的职位;新土官承袭老土官的职位后,如果采取“入见”朝贡、应调从征甚至大义灭亲的方式向王朝国家表达忠心,就可以获得土官职位的升迁以及世袭权。

    就云南行省而言,土官的升迁亦在“入觐”朝贡、应调从征管理体制内进行。这同样在《元史》之中有所反映。据记载,宪宗六年(1256),“丙辰,(信苴日)献地图,请悉平诸部,并条奏治民立赋之法。宪宗大喜,赐兴智名摩诃罗嵯。……(至元)十八年(1281),信苴日与其子阿庆复入觐,帝嘉其忠勤,进大理威楚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留阿庆宿卫东宫。及陛辞,复拜为云南诸路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十九年,诏同右丞拜答儿迎云南征缅之师,行至金齿,以疾卒。……子阿庆袭爵,累授镇国上将军,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佩金虎符”。[749]至顺元年(1330),“录讨云南秃坚、伯忽之功,云南宣慰使土官举宗、禄余并遥授云南行省参知政事。……邛部州土官马伯向导征云南军有功,以为征进招讨,知本州事”。[750]从上述材料来看,在蒙元时期,原大理国王信苴日因“入觐”朝贡并“条奏治民立赋”的建议,而从蒙元中央政府那里获得了比土官职位更高的升迁,他由于应调从征而病死于进军途中,因而其儿子阿庆获袭其爵,并累居高位;云南宣慰使土官和邛部州土官也是因为应调从征、充当前锋军有功,而获得职位的升迁。

    以上为元朝时期西南边疆土官升迁的具体事例。从这些事例可以看出,土官的升迁是与土官义务对应的,其升迁并不存在“汉人”与“南人”不平等的障碍,其在官衔升迁度上甚至呈现了一种“升土入流”的趋势。当然,元朝对于土官升迁不仅止于随意处置事例的层次上,他们还有不阻土官升迁的制度规定。元朝规定:“诸土官有能爱抚军民,境内宁谧者,三年一次,保勘升官。其有勋劳,及应升赏承袭,文字至师府,辄非理疏驳,故为难阻者,罢之。”[751]从这个规定来看,土官只要维持土官区的社会稳定,就能确保每三年升迁一次,地方“师府”如果无故压制土官“升赏承袭”,必须对该主官实行行政责问。

    (二)土官的惩处

    元朝对于西南边疆土官的惩处,总体上是抱着理解的态度,体恤有加。

    不过令笔者感到不解的是,一些史籍对于相关记载多聚焦于云南行省,而对于湖广行省却极少有提及。据《新元史》反映:至元二十四年(1287),“木龙蛮奴他谋告阿勒村阿加之子杀凹村头目剌些,行省下丽江路军民宣抚司,命出见云南王,免其罪”。[752]从这条材料来看,土民杀害土官头目属于犯罪,但罪犯只要能够给出合理的为何这样犯罪的说法,还是能免罪的。《元典章》载:延祐元年(1314)正月,诏“湖广、云南边境诸蛮,互相仇杀,掳掠人民,如能悔过自新,即与免罪”[753]。该材料所反映的是,西南边疆两省边境殃及民众的冲突属于犯罪,这种行为只要能够实实在在地停止下来,冲突双方就可以免罪。据《元史》对元中后期的记载:至治三年(1323),“云南花脚蛮为寇,诏谕之”;[754]泰定二年(1325),“威楚,大理诸蛮为寇,云南行省请出师,不允,遣亦剌马丹等使大理,普颜实立等使威楚,诏谕之”;[755]泰定四年(1327),“元江路总管普双坐赃免,遂结蛮兵作乱,敕复其旧职”;[756]天历二年(1329),“云南八番为囊加台所诖误,反侧未安者,并贳其罪。免各处煎盐灶户杂泛夫役二年。遣使代祀岳渎山川”。[757]从这一组材料来看,云南地方社会之所以不稳定,是因为当地官员贪赃所致,那些因贪赃罪而被罢免的官员联通蛮兵扰乱地方,本属罪加一等,理应“出师”剿杀,然而元中央政府却未这样做,反而遣使安抚叛乱的民众,体恤其难处,极尽抚慰之能事。它至少可以表明,在官民之间以及上下级官员之间,事出有因的寻衅滋事罪可以享受贳罪待遇。

    以此看来,元朝中央政府在云南行省所体恤的犯罪,有土民杀害土官头目罪、省际冲突罪、事出有因的寻衅滋事罪。中央政府对于这些犯罪的处理一般抱着宽容的态度。这就是说,元中央政府对于云南地方犯罪具有事件的选择性与地域的区分性。事实上,在元朝的土官制度设计中,也是如此。据《元史》记载:“诸内郡官仕云南者,有罪依常律,土官有罪,罚而不废。诸左右两江所部土官,辄兴兵相仇杀者,坐以叛逆之罪。其有妄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758]在这里,“左右两江”应是指广西两江道宣慰司都元帅府,它属于湖广行省。从这条材料来看,无论是“汉人”聚居区还是“南人”聚居区,流官犯罪与土官不同,均依“常律”处理。土官犯罪存在民族聚居区处理上的差异:云南“汉人”区的土官总体上是“罚而不废”,而湖广“南人”区的土官如果超出相互之间兴兵仇杀、妄相告言的底线,就可能摆脱不了要被废除的命运。

    五 元朝时期西南边疆土官的世袭

    老土官去世后,其后代是否可以世袭取决于多个因素的作用。第一个因素,土官要在几代人的升迁之中获得世袭权。前引湖广行省播州杨氏父子事例,说明土官经过两代人极尽土官义务的累积,方可获得土官世袭权。换言之,元朝的土官不完全具备世袭权。第二个要素,每一代土官,要能在惩处中留得住世袭权。如前所述,尽管元朝土官总体是“罚而不废”的,但超出相互之间兴兵仇杀、妄相告言的底线,就可能保不住世袭权。土官不具备世袭权,就无从谈土官的世袭。当然,这还只是笔者的一种推想,它具体还需要在元朝云南、湖广土官的史事中验证。

    (一)云南土官的世袭

    由于云南行省在元朝时期属于“汉人”聚居区,因而,元朝中央政府对这里的土官世袭持宽容态度。在这一过程中,云南土官世袭制度实施呈现了由最初的依礼俗而治发展为间歇性再立再袭的特点。

    在元朝早期和中期之交,元朝中央政府允许云南土官按照当地礼俗进行世袭。《元史》载:大德七年(1303),改普定府为路,“以故知府容直妻适姑为总管”;[759]延祐六年(1319)“中书省臣言:‘云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袭之,无则妻承夫职,远方蛮夷,顽犷难制,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阙员,宜从本俗,权职以行。’制曰‘可’”[760]。从这两则材料来看,在云南边地的地方礼俗中,盛行父死子继、兄终弟继、叔死侄继、夫死妻继的土官世袭制度。这一制度,后来成为后土司制度的核心之一。

    到了元晚期,云南土官的世袭呈现出了间歇性再立再袭的特点。据记载:至顺二年(1331),“以前东川路总管普折子安乐袭其父职”;[761]至正六年(1346),“复立八百宣慰司,以土官韩部袭其父职”。[762]这两例表明,东川路和八百宣慰司以前曾设立过土官,后来由于土司机构在中途被罚废,因而土官世袭被迫中断。这样一来,土官世袭呈现了间歇性的特点。

    (二)湖广土官的承袭

    湖广行省属于新归附“南人”的聚居区,其土官与元朝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表现得相对紧张。在元早期,中央政府对分布于今云贵高原中东北部播州、思州、亦奚不薛一带的土官几乎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其刻薄言行往往溢于言表。据《元史》记载:至元十二年(1275),“佥书四川行枢密院事昝顺言:‘……又播州安抚杨邦宪、思州安抚田景贤,未知逆顺,乞降诏使之自新,并许世绍封爵。’从之”;[763]至元十四年(1277),“播州安抚使扬邦宪言:‘本族自唐至宋,世守此土,将五百年。昨春旨许令乃旧,乞降玺书。’从之”;[764]。至元十七年(1280),“亦奚不薛病,遣其从子入觐。帝曰:‘亦奚不薛不禀命,辄以职授其从子,无人臣礼。宜令亦奚不薛出,乃还军”。[765]从上述材料看来,播州、思州和亦奚不薛土官在元中央政府心目中,其实就是一群“未知逆顺”“无人臣礼”的少数民族官员。这群官员形同“鸡肋”,虽食之无味但弃之可惜。正因为此,中央政府对于这里土官的要求能不满足的则尽量不予满足,即使要满足的如颁发世袭玺书,也要给他们拖延一段时间,还美其名曰“使之自新”。

    到了元晚期,至少在土官承袭问题上,中央政府与土官的关系似乎趋于和合。这在《元史》中有所反映:泰定元年(1324),“十二月癸丑朔,以岑世兴为怀远大将军,遥授沿边溪峒军民安抚使,佩虎符,仍来安路总管;黄胜许为怀远大将军,遥授沿边溪峒军民安抚使,佩虎符,致仕,其子志熟袭为上思州知州。降诏宣谕,仍各赐币帛二”。[766]从这则材料看来,元中央政府不仅对上一代土官的升迁授职基本采取“遥授”的方式,而且仍“赐币帛”,似乎已无责怪的意思;每遇老土官退休,其子可以正常世袭。这就是说,到了元晚期,元中央政府对居于“南人”地位的湖广土官升职与世袭,已做出了政治文化适应上的让步。

    第四节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对元代湖广土官社会的影响

    清朝乾隆时期所编纂的《明史》和《辰州府志》、《永顺府志》、《永顺县志》在诠释元代湖广行省的土司时,流行新添葛蛮安抚司控制南渭州、白崖洞长官司、保靖州和上桑植、下桑植的说法。这一新添葛蛮安抚司控制今湖南酉水流域和澧水流域的说法,被(嘉庆)《龙山县志》、(同治)《保靖县志》、(光绪)《湖南通志》、(光绪)《桑植县志》以及民国时期所编纂的《清史稿》等史志反复引用,一直左右着某些学者对这一区域史的看法。对此,笔者曾发表专文予以讨论,认为新添葛蛮安抚司位于今贵州一带,并未以酉水、澧水流域为其势力范围,控制这一区域的充其量也只是思州宣抚司。[767]由于笔者在撰写该文的时候并没有观照贵州一带的交通以及相关的方志,因而,相关区域史并未得以完全澄清。基于此,笔者以西南边疆为视域,拟从元早期(1279~1307)、元中期(1308~1323)和元晚期(1324~1367)社会治理方面作一区域总体史观察,试图还原历史真实。

    一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对元早期湖广土官社会的影响

    元早期(1279~1307),湘黔滇古驿道得以开通。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前和开通后,湖广土官社会发生了前后迥然有别的剧烈变化。

    (一)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前湖广土官的设置及地方事件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前,湖广行省在水东、洞庭湖流域和乌江中游地区等地,设置了大量的土官机构。这些土官机构有八番顺元宣慰司及其属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以及其东部的思州宣抚司、南部的思明路、西部的曲靖宣慰司和北部的播州宣抚司等司、路机构。这些司、路机构如思州宣抚司,甚至与怀德府、永顺路(永顺安抚司)和澧州路为邻。

    1.“水东”地区新添葛蛮安抚司的设置

    早在南宋末年,据清人编纂的方志追记,右武大夫、西上合门使、沿边溪峒经略使宋都胜去世后,其孙子宋提承袭其职,被荣升为巴蛮都总管。宋提死后,其子宋朝美袭职为巴蛮都总管,并累官至新添遏蛮军安抚司[768],“化导夷俗,卒致醇美,西南称之”。[769]尽管这些材料来自后人记述,但为我们模糊观察这一地方提供了参考。

    进入元朝以后,至元十六年(1279),“世据罗番”的罗番遏蛮军安抚使龙罗笃前来归附,元朝设置八番宣慰司以统领之。当时除罗番遏蛮军安抚司龙氏、程番程氏、金石番石氏、卧龙番龙氏、小龙番龙氏、大龙番龙氏、洪番洪氏、方番方氏、卢番卢氏等“八番”或“八姓”归附元朝外[770],今贵州腹心地带绝大部分土官仍处于“依险自保,时降时叛,多未附”的状态。在元军压境的情况之下,至元二十年(1283)七月壬申,五代后唐时期清州八郡刺史宋朝化的后裔、南宋时期的军民千户宋添富以及水西首领阿里降附元朝,“仍袭世官”。[771]受归降形势所迫,至元二十八年(1291)十一月,“乙卯,新添葛蛮宋安抚率洞官阿汾、青贵来贡方物”,十二月,“立葛蛮军民安抚司”。[772]当时,葛蛮军民安抚司治所设于新添城,领长官所233,治今贵州贵定、龙里一带,隶属湖广行省顺元路管辖。据《新元史》补述:“乙卯,新添葛蛮酋来贡方物,增中外官吏俸。戊午,金齿蛮酋阿腮入觐。”[773]从上述史实来看,包括新添葛蛮宋安抚在内的元朝八番顺元宣慰司辖境的诸蛮夷官和土官的归附,存在一个由被迫归附、朝贡到主动招附诸蛮的过程。如新添葛蛮安抚司因朝贡而设置后,就主动要求招服诸蛮。这在《元史》之中有所反映:至元二十九年(1292)正月,“从葛蛮军民安抚使宋子贤请,诏谕未附平伐、大雍眼、紫江、皮陵、潭溪、九堡等处诸洞猫蛮”。[774]由此可见,新添葛蛮安抚司奉诏招抚诸蛮,主要集中于八番顺元宣慰司辖境。

    2.澧水、沅江流域之抚慰型机构的设立

    北宋开宝五年(972),地处澧水流域的车溪洞被改为柿溪州宣抚司(治今在湖南桑植上洞街乡政府一带),以土酋向克武为柿溪州宣抚使。与此同时,今桑植芭茅溪乡桑植坪村一带设为荒溪州的州治。宋高祖绍兴三十年(1160),“改荒溪为桑植司”,管辖上桑植和下桑植。

    进入元朝后,至元十二年(1275),沅水中下游设置常德府安抚司、澧州安抚司和沅州安抚司。其中,澧州安抚司辖澧阳、石门、安乡三县及慈利、柿溪二州[775],常德府安抚司辖武陵、沅江二县和桃源、龙阳二州,沅州安抚司辖卢阳、黔阳、麻阳三县。[776]至元十三年(1276),潭州、宝庆府、澧州、沅州、靖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武冈军等地分别设置安抚司。[777]至元十四年(1277),改澧州安抚司为澧州路总管府,独立于湖南道宣慰司之外,直属湖广行省。[778]至元十五年(1278),澧州路一带设置湖广桑植等处地方军民宣慰使司和柿溪宣抚司,湖南道宣慰司移驻衡州路。当时的湖广桑植等处地方军民宣慰使司,因巴蜀盘龙洞主向嗅发之子向思胜奉命来桑植征苗,招抚52处土酋苗酋归附之后率领土苗酋“入朝服化”而设。封授之时,颁发印篆一枚,赐袍带、虎符,还有属员、帖堂、经历司、总理、总巡、三厅官、五营中军,以及南、北等十四旗暨属下朝南安抚使司、备战指挥使、三州六长官司等印信十三颗到司。该司治所设于老司城(今桑植县沙塔坪乡官屋场),管辖今桑植县陈家河、凉水口、五道水等地,下治朝南安抚使,龙潭、安定、化被、美坪四州及戊戌、芙蓉、神旗三长官司,兼辖思州三里下军民。而柿溪州位于今湖南桑植县的内半县,其析自慈利西境,区分上、下桑植等处。[779]至元十六年(1279),彭思万进京朝见、归附元朝,被授为武德将军。[780]至元十八年(1281),湖南道宣慰司及荆湖北道宣慰司合并之后,移驻潭州。[781]至元三十年夏四月,设置永顺路,永顺路彭世强等90人被授为蛮夷官,“赐以玺书遣归”。[782]

    透过上述正史与方志可见,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前,湖广行省之澧水流域业已呈现外来势力如巴蜀盘龙洞主向嗅发之子向思胜进入的情景。

    3.涪陵江中游之土官机构的设置

    据史志记载,宋高宗时,由于恩州彝把苗崇范纤纠合唐、冉四姓进犯川东,因而,陕西咸宁县进士张恢统兵进据恩州36洞及龙泉坪一带。张恢之子张焕因退敌有功,被授为恩州宣抚同知,之后,张焕四世孙张坤义又被元政府授为沿河祐溪长官司长官。[783]值得说明的是,宋朝的恩州就是元朝的思州。这则材料表明早在南宋时期,思州田氏聚居地已有外姓落户担任世官的情形。

    进入元朝以后,至元十五年(1278),知思州军民事田谨贤归附元朝,元朝于此地设置万户府,之后不久又改万户府为思州军民安抚司。至元十七年(1280),升思州安抚司为思州宣抚司[784],三月,思州宣抚司与播州宣抚司率部进攻镇远、黄平,企图使用武力强行夺回二城,结果遭到四川行枢密院副使李德辉的镇压。此时的思州宣抚司,曾一度向东北方向展拓势力。这在清代湖广行省的地方志中有所反映。据方志记载:“元至元中,置永顺路……南渭、保靖、感化等处置蛮夷长官,属思州安抚司”;[785]“施溶州、腊惹洞、麦著黄峒、驴迟峒、施溶峒在元则属思州”;[786]“元置五寨长官司,属思州安抚司”。[787]从这些方志的记载来看,元早期,思州宣抚司已将势力推进到包括酉水、辰水在内的沅江流域。经过势力范围的拓展,此时的思州司控制94处地方。这些地方据《元史·地理志》“思州军民安抚司”条记载,具体包括镇远府、楠木洞、古州八万洞、偏桥中寨、野鸡平、德胜寨偏桥四甲等处、思印江等处、石千等处、晓爱泸洞赤溪等处、卑带洞大小田等处、黄道溪、省溪坝场等处、金容金达等处、台蓬若洞住溪等处、洪安等处、葛章葛商等处、平头著可通达等处、溶江芝子平茶等处、亮寨、沿河、龙泉平、祐溪、水特姜、杨溪公俄等处、麻勇洞、恩勒洞、大万山苏葛办等处、五寨铜人等处、铜人大小江等处、德明洞、鸟罗龙干等处、西山大洞等处、秃罗、浦口、高丹、福州、永州、乃州、銮州、程州、三旺州、地州、忠州、天州、文州、合凤州、芝山州、安习州、茆惸等团、荔枝、安化上中下蛮、曹滴等洞、洛卜寨、麦着土村、衙迪洞、会溪施溶等处、感化州等处、契锄洞、腊惹洞、劳岩洞、驴迟峒、来化州、客团等处、中古州乐墩洞、上里坪、洪州泊李等洞、张家洞。[788]从今云贵高原东缘和南缘的山水形势来看,它基本囊括了涪陵江、沅江和融江交界之地,介入了其东北部永顺安抚司、辰州路、东部沅州路、靖州路、西南部八番顺元宣慰司、南部庆远南丹安抚司、西部播州宣抚司的势力范围。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思州司军事扩张的能力。

    4.九溪十八峒反元事件

    对九溪十八峒的分布地域,诸家解释多有差异。吴永章先生认为它属于苗人居住地。[789]而《中国历史大辞典》认为,九溪十八峒位于酉阳土州及其附近地区,如清、祐、容等九溪均在今重庆酉阳境内,十八峒之中的十七峒皆在今重庆酉阳、秀山,贵州松桃,湖南保靖、龙山和湖北来凤交界地带,也就是今土家族先民居住区。[790]其实,九溪十八峒在《元史类编》中有所记叙:“洞蛮以南,外连黔蜀皆有之,各自立为君长。元初,播州杨氏、田州岑氏、安定向氏、容美田氏之属多以其众归附,诏赐虎符印敕,或称长官,或称宣抚、宣慰,俾得以王官旌节,统摄其部落。”[791]从这则材料所反映的信息可见,九溪十八峒分布于湖广行省东至辰州路、沅州路、靖州路,南至田州路,西至播州宣抚司,北至四川行省容美峒宣抚司的云贵高原及其北缘、东缘和向南延伸地带的广阔地域,其集中分布地即为思州司的辖区。

    元朝建立后不久,就开始了对九溪十八峒的经营。至元十二年(1275)十二月己亥,朝廷接受佥书四川行枢密院事昝顺的建议,诏令招抚久“有向化之心”的绍庆府(今重庆彭水县)、施州(今湖北恩施市)、南平及蛮族首领吕告、马蒙、阿永等,一并招抚“未知逆顺”的播州安抚使杨邦宪、思州安抚使田景贤,给他们以世袭封爵的优待。[792]至元十五年(1278),四川行枢密院副使李德辉击败南宋军队,攻克重庆,占领了绍庆、南平、夔州(今重庆奉节县)、施州、播州“山壁水栅”等军事据点。十二月庚辰,思州安抚使田景贤、播州安抚使杨邦宪不仅请求元世祖降诏归还被元军占领的南宋政府所借的镇远、黄平两城,而且向元朝中央政府提出要撤出在思州、播州城中骚扰民众的元军,结果遭到了拒绝。[793]这就留下了九溪十八峒叛乱的隐患。至元十六年(1279)一月,叉巴、散毛等四峒首领归附元朝[794];三月,思州宣抚司与播州宣抚司率部强攻镇远、黄平,企图从元朝中央政府手中夺回二城,结果遭到四川行枢密院副使李德辉的奉命镇压。与此同时,罗氏鬼国首领阿察率部造反,元政府急调阿里海牙率领云南、湖广、四川等省军队三万人,兵分三路前往镇压。远在播州主持思播战事的李德辉,力主对罗氏鬼国“以抚代剿”[795]。七月,元世祖敕亦来率领元军一万人进入罗氏鬼国,进行迫降活动。九月,阿察被迫投降,罗氏鬼国改为顺元路宣抚司,以阿察之弟阿里为宣抚使。十月己卯,考虑到“罗氏鬼国土寇为患,思、播道路不通”的现实情况,元朝中央政府调兵一千人,着手开通后来被称为“湘黔滇古驿道”的蛮区道路。[796]就在这一年,元朝中央政府的“以抚代剿”取得了成效。据《元史》记载,“至元十六年,潭州行省遣两淮招讨司经历刘继昌招降西南诸番,以龙方零为小龙番静蛮军安抚使,龙文求卧龙番南宁州安抚使,龙延三大龙番应天府安抚使,程延随程番武盛军安抚使,洪延畅洪番永盛军安抚使,韦昌盛方番河中府安抚使,石延异石番太平军安抚使,卢延陵卢番静海军安抚使,罗阿资罗甸国遏蛮军安抚使,并怀远大将军、虎符,仍以兵三千戍之。是年,宣慰使塔海以西南八番、罗氏等国已归附者,具以来上,洞寨凡千六百二十有六,户凡十万一千一百六十有八。西南五番千一百八十六寨,户八万九千四百。西南番三百一十五寨,大龙番三百六十寨”。[797]从这则材料来看,西南八番、罗氏等国经过招抚,处于元朝中央政府的统治之下。

    初步安定思播一线、西南八番、罗氏等国的土官之后,至元十八年(1281),施州大小盘等峒起兵造反。为此,元政府一方面派遣石抹按只率领蒙古、汉军三千人前往施州进行镇守[798],另一方面又于这一年的闰八月升思州宣抚司为宣慰司,使之兼管内安抚使,对施州大小盘等峒实行军事观察。[799]至元十九年(1282)二月壬子,元朝调集亦奚不薛[800]及播、思、叙三州军队征服缅甸国。九月,叉巴峒向世雄兄弟及散毛诸峒发动叛乱,四川行省不仅征调亦奚不薛等处军队出征,而且派遣亦奚不薛首领率军招抚,结果导致亦奚不薛军就地哗变。至元二十年(1283)六月辛亥,在四川行省参政曲立吉思等[801]率领大军压境的情况之下,亦奚不薛军民千户宋添富与顺元路军民总管兼宣抚使阿里等人被迫投降,罗氏鬼酋长阿利等人随同班师回朝的元军向朝廷说明原委。与此同时,原来起兵反元的向世雄被授为叉巴诸峒安抚大使及安抚使,升顺元路宣抚司为顺元路宣慰司,以节制九溪十八峒的州县和总管府。[802]七月丙寅,升亦奚不薛宣抚司为亦奚不薛宣慰司,并设置亦奚不薛总管府,任命阿里为宣慰使兼总管府总管。[803]在具体治理的过程中,元政府将亦奚不薛地一分为三,设土官治理,还增派守军开通云南驿路,进而形成“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峒”之后的“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的治理格局。[804]可见,在叛与平叛之间,所波及的九溪十八峒竟然涉及元朝湖广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之交的云贵高原及其周边地区。

    正是由于元政府这种在云贵高原腹心地区事权集中的结果,导致了蛮族更大规模的反抗。至元二十一年(1284)七月,叉巴、九溪蛮(今重庆酉阳县)、散毛(今湖北来凤县)、大盘蛮尚木的世用等发动反元起义。一时之间,施州、黔州、鼎州、澧州、辰州、沅州等地的蛮族群起响应[805],镇远镇婺州白崖洞、楠木洞蛮族首领甚至率部攻打辰州。[806]暴动发生后,元政府调集湖广行省和四川行省的军队,在四川南道宣慰使李忽兰吉、参政曲里吉思、佥省巴八、左丞汪惟正率领下,分兵进行镇压。其中,曲里吉思、汪惟正率军出击黔中,佥省巴八率军出击思、播,都元帅脱察率军出击澧州,李忽兰吉率部自夔门相机会合。最后,宣武将军、管军总管塔海贴木儿与曲里吉思一道,擒获众多的蛮族首领,再次平定了九溪十八峒的叛乱。[807]之后,“改思、播二州隶顺元路宣抚司,罢西南番安抚司,立总管府”,[808]并在包括婺州白崖洞、楠木洞在内的镇远镇设置一府九州,改镇远镇为镇远府,白崖洞为施溶州。[809]至元二十六年(1289),元政府改八番宣慰司为八番罗甸宣慰司,任命监察御史、云南行省理问、领云南王府事的斡罗思为嘉议大夫、宣慰使。斡罗思任职以后,平定境内诸蛮的叛乱,“乃立安抚司等司以守焉”。[810]至元二十八年(1291),“从杨胜请,割八番洞蛮,自四川行省隶湖广行省”,斡罗思平定境内杨都要等叛乱,被提升为中奉大夫,受赐虎符。[811]此时,会溪施溶等处、拉儒鲁达诸洞依然隶属于思州军民安抚司管辖。[812]至元二十九年(1292)三月,元世祖采纳中书省臣“亦奚不薛及八番、罗甸既各设宣慰司,又复立都元帅府,其地甚狭而官府多,宜合二司帅府为一”的建议,撤销了八番罗甸宣慰司和顺元等处宣慰司的建制,组建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兼都元帅府,诏令亦奚不薛与四川行省所辖的思州、播州同隶湖广行省,罗甸还隶云南行省,任命八番罗甸宣慰使斡罗思为八番顺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佩三珠虎符。[813]由此可见,在平定九溪十八峒起义过程中,思州宣抚司和播州宣抚司隶属于八番罗甸宣慰司,归属湖广行省管辖。

    (二)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及其社会影响

    至元二十九年,湘黔滇古驿道全线开通。古驿道开通之后,一方面改变了元早期驿道沿线“水东”土官社会政治布局,另一方面因大军过境而酿成新的社会稳定事件。

    1.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于元早期,其自东向西贯通湖广行省的常德路、辰州路、沅州路、思州宣抚司、八番顺元宣慰司和云南行省的普定路、普安路、曲靖路、中庆路、威楚路、大理路、南甸府、镇西路、普光路,是湖广行省通往云南行省的重要军事要道。该驿道之湖广段被称为湘黔古驿道,贵州通往云南段被称为滇黔古驿道。滇黔古驿道在贵州(今贵州贵阳)以西一分为二,其经黔西北的一支连通僰道,经黔西南的一支则贯通云南行省的上述诸路。[814]

    如前所述,元至元十六年(1279)十月己卯,在“罗氏鬼国土寇为患,思、播道路不通”的情况之下,元政府调兵一千人开通蛮区道路。[815]至元二十年(1283)六月辛亥,元政府将亦奚不薛地一分为三之后,增派守军开通云南驿路。这两次行动,可谓是元政府开辟湘黔滇古驿道之始。

    之后,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逐步提上了元朝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议事日程。据《经世大典》记载:

    (至元二十七年,1290)四月,四川行省备右丞耶律秃满答儿言:“窃见乌蒙迤北,土僚水道险恶,覆坏船只。黎雅站道烟瘴生发,所过使臣艰难,人马死损。本省南接云南所管普安路,见立马站,东建辰、沅、靖州站赤,已尝令总把孟皋直抵云南、湖广两省立站地界,相视得普安路迤东罗殿、贵州、葛龙俱系归附蛮夷,隶属四川省管下,可以安立四站。接连湖广省所辖新添地面安立一站,至黄平、镇远通辰、沅、靖州常行站道以达江陵路。观其山势少通,道经平稳。又系出马去处,比之黎雅、乌蒙驿路捷近二千余里。如将云南站道改由江陵路通行,若有纲运辎重物货依旧由乌蒙水站递送,四川站赤稍得苏息。却以黎雅等处置闲铺马五百余匹,站户五千余丁屯田纳粮,或充盐夫办课,诚为便益。”[816]

    (至元二十八年,1291)三月十七日,云南行省言:“中庆经由罗罗斯通接成都,陆路见立纳怜等二十四站。其相公岭雪山、大渡河毒龙瘴气,金沙江烟岚。自建都、武定等路分立站赤,夏月人马,不能安止。中庆至乌蒙路结吉旧路,陆站一十一所,山路修阻,泥潦难行。江河险恶,船只不可进。本省差官历视,得中庆由必胖至乌蒙结吉站,路平且近,可设七站预为措置定立外,土僚蛮道通乌蒙地面,华帖、监井、必撒、老雅、乙抹分立陆路四站。又接连叙州管下庆符县合立陆路一站,无问冬夏,使臣驰驿前来云南,别无烟瘴险阻,比之纳怜旧站便捷多矣。俟开通之后,却将大渡河、罗罗斯旧立纳怜站赤约量存留,实是便益。得此,都省照的二十七年四川右丞耶律秃满答尔所言之事,并令撒里蛮剌臣等关,按图呈走前事。奉旨若曰:既图中道,可依所议安立之,都省钦依,移咨各省施行。”……六月七日,丞相完泽等奏:“云南驿站台官张闾尝上言别有便道,因改立站。云南省官也先不花等却言无益,以此奏遣普颜怯里迷失往视其地。今回称张闾所言立站之地险恶,马匹丧损,已复旧道立站,讫奉旨准。”[817]

    从上述两则材料来看,开辟湘黔滇古驿道,最初是由云南驿站台官张闾提出的。由于云南行省反对,因而才改由四川行省上奏,再由中央政府派员进行实地考察、绘图,最后由元世祖亲自批准。四川行省之所以建议在僰道之外另辟新的驿道,是因为僰道的一些路段沿途艰险,且距离遥远。而途从普安路经罗殿、贵州、葛龙、新添、黄平、镇远、靖州、沅州、辰州抵达江陵路的湘黔滇古驿道,地势平坦,且距离要比僰道近达两千余里。与此同时,开通湘黔滇古驿道,可以减轻僰道的运输压力。

    湘黔滇古驿道设计图经元世祖批准后,全线依图施工。经过为期近一年的开工建设,至元二十九年(1292),连接中庆与大都的这条“西南大通道”得以开通。这条驿道自西向东连通云南行省的中庆、杨林、马龙、曲靖、塔剌迷、普安、普定,湖广行省的贵州、葛龙、麻峡、黄平、偏桥、镇远、沅州、辰州、常德,然后自南而北连通湖广行省的澧州,河南江北行省的公安、江陵、荆门、襄阳(汉江流域)、谷城,陕西行省的商州(汉江流域的丹水)、蓝田、长安(今陕西西安)、华阴、潼关,河南江北行省的河南府路、郑州,中书省的卫辉、彰德、邯郸、顺德、真定、保定、遂州、涿州、大都。[818]其中,从普安到黄平途经毛口、普定、饭笼(清末改称为天龙驿,又称天龙屯堡)、威清、贵州、龙里、新添、麻峡等驿站,从镇远至常德途经晃州、便水、沅州、罗旧、卢阳、寺前、山塘、辰溪、马底、辰州、官庄、桃源、高都等驿站。这条古驿道在元明清时期,一直影响着云南、贵州、湖广三大土司区的交通格局。

    2.驿道开通对新添葛蛮安抚司行政格局的影响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初,新添葛蛮安抚司在“水东”地区异常活跃。至元二十九年(1292)正月乙巳,葛蛮军民安抚使宋子贤提出要招抚平伐、大瓮眼、紫江、陂陵、潭溪、九堡等蛮族,结果得到了朝廷的准许。[819]之后,他深入麦新溪一线以及唐朝贞观年间所设宾化县故地进行招抚,并在这些地方设置了必化州、瓮城都乐长官司、瓮城土巡检、昔不梁骆杯密纲等处长官司、落暮长官司等机构。[820]至元三十年(1293),新添葛蛮安抚司招抚光州、蛮州,分别设置光州长官司、葛蛮雍真等处长官司。大德元年(1297)五月,元政府给葛蛮安抚司颁发驿券一份,允许使用沿途驿馆,结果招致了内附的“平伐酋领”不满。随之,他们请求改隶于亦乞不薛宣慰司,得到了允许;接着,“平伐九寨来降”,归附元朝中央政府,元政府则在此地设立了平伐长官司。[821]从上述三个案例来看,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后,新添葛蛮安抚司曾被元朝皇帝授权从事招抚蛮族酋领的活动。其招抚之法是深入蛮族聚居区实地进行说服,先预设机构与职官,然后往来于驿道之上进省进京申报备案。

    就是通过采取上述这样的异地招抚方式,新添葛蛮安抚司的领地范围得到极速拓展。据《永顺府志》反映:“慈利在元贞元年升为州,又置柿溪州(今桑植县上下峒司地),又有上桑直、下桑直,置蛮夷长官司,属葛蛮安抚司”;“元时,有上桑直、下桑直宣慰使,属葛蛮安抚司”;“元至元中,置永顺路,后改为永顺宣抚使。……南渭、保靖州属葛蛮安抚司(三溪省地),隶湖广行省”;“元至中……南渭州、白崖、保靖州等处属葛蛮安抚司”。[822]从这四则材料透出的时间信息来看,新添葛蛮安抚司深入澧水和酉水河谷实地招抚上桑直、下桑直、南渭州、保靖州、白崖洞的具体时间,当在至元至元贞年间(1292~1297)。它显然发生于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后。

    《元史》记载,就在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初的大德元年(1297)左右,新添葛蛮安抚司实地招抚了131处地方。笔者以“等”字为标识对这131处地方进行重新标点,发现仍有51处。

    新添葛蛮安抚司(大德元年,授葛蛮安抚驿券一)。南渭州、落葛谷鹅罗椿等处,昔不梁骆杯密约等处,乾溪吴地等处,哝耸古平等处,瓮城都桑等处,都镇马乃等处,平普乐重墺等处,落同当等处,平族等处,独禄、三陂地蓬等处,小葛龙洛邦到骆豆虎等处,罗月和、麦傲、大小田陂带等处,都云洞、洪安画剂等处,谷霞寨、刺客寨、吾狂寨、割利寨、必郎寨、谷底寨、都谷郎寨、犵狫寨、平伐等处(大德元年,平伐酋领内附,乞隶于亦奚不薛,从之),安剌速、思楼寨、落暮寨、梅求望怀寨、甘长寨、桑州郎寨、永县寨、平里县寨、锁州寨、双隆、思母、归仁、各丹、木当、雍郎客都等处,雍门犵狫等处,栖求等处仲家蛮,娄木等处,乐赖蒙囊吉利等处,华山谷津等处,青塘望怀甘长不列独娘等处,光州、者者寨、安化思云等洞,北遐洞、茅难思风北郡都变等处,必际县、上黎平、潘乐盈等处,诚州富盈等处,赤畲洞、罗章特团等处,福水州、允州等处,钦村、硬头三寨等处,颜村、水历吾洞等处,顺东、六龙图、推寨、橘叩寨、黄顶寨、金竹等寨,格慢等寨,客芦寨、地省等寨,平魏、白崖、雍门客当乐赖蒙囊大化木瓜等处,嘉州、分州、平朱、洛河洛脑等处,宁溪、瓮除、麦穰、孤顶得同等处,瓮包、三陂、控州、南平、独山州、木洞、瓢洞、窖洞、大青山骨记等处,百佐等处,九十九寨蛮、当桥山齐朱谷列等处,虎列谷当等处,真滁杜珂等处,杨坪杨安等处,棣甫都城等处,杨友阆、百也客等处,阿落傅等寨,蒙楚、公洞龙木、三寨猫犵剌等处,黑土石、洛宾洛咸、益轮沿边蛮、割和寨、王都谷浪寨、王大寨、只蛙寨、黄平下寨、林拱章秀拱江等处,密秀丹张、林种拱帮、西罗剖盆、杉木箐、各郎西、恭溪望成崖岭等处,孤把、焦溪笃住等处、草堂等处,上桑直、下桑直、米坪、令其平尾等处,保靖州、特团等处。[823]

    从该材料来看,包含有犵狫、仲家蛮、赤畲、寨蛮等诸多民族群体的51处地方,是由新添葛蛮安抚司自主上报给元朝中央政府的名称,它自西而东分布于湖广行省八番顺元宣慰司、思州宣抚司、靖州路、辰州路(含永顺安抚司)、澧州路的境内。[824]这些地方恰恰又是湘黔滇古驿道穿越的高原、山地和河谷地带。正是由于其以八番顺元宣慰司为中心跨越行政区呈长条形地分散分布,因而,就构成了新添葛蛮安抚司特有的“飞地”现象。这种“飞地”现象的产生,与新添葛蛮安抚司土官在驿道沿线逐年招抚活动的累积存在必然联系。它为我们进一步观察元早期各司、路、府、州等行政区管理的松散度以及历史时期与经制郡、府、州、县、峒“异地同名”的羁縻行政区的产生原因,提供了重要的参照系。

    其实,对于《元史·地理志》所记的新添葛蛮安抚司的上述131处地方,民国人柯劭忞曾试图予以澄清。据《新元史》所见,这些地方75.8%属于平伐等处军民安抚司,18.4%属于新添葛蛮军民安抚司,3.6%属于永顺保靖南渭三州安抚司、独山等处诸军民司、播州司和桑植县安抚司,2.1%属于八番顺元宣慰司和平越指挥司。[825]显然,柯氏在归类时并未考虑到新添葛蛮安抚司在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后沿途招抚诸蛮的因素。不仅如此,即使是清朝和民国时期贵州当地的方志编纂者,亦忽略了古驿道开通后新添葛蛮安抚司曾采取招抚的手段变湘西土官区为“飞地”的事实,认为新添葛蛮安抚司仍辖及湘西诸县。在他们的叙说中,存在类似说法:“考元史地理志……西则新添安抚司,今之贵定诸处”;[826]“是时,湘西龙山、保靖、桑植诸县,皆新添葛蛮安抚司辖地”;[827]“新添司地辖及湘西焉”。[828]这些说法表明,位于贵州省“贵定诸处”的新添葛蛮安抚司,长期以湘西诸县为行政区。类似说法肯定有违历史真实,这自不待言。笔者曾多次深入永顺老司城进行实地考察,借助口述史以及湖南方志得知这里流行着老司城“上管云贵两省,下管津岳长沙”的传说。该传说虽夸大其词,但从老司城以湘黔滇古驿道的辰州、澧州为出口终端的事实来看,其言并非毫无依据。

    综上可见,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初,新添葛蛮安抚司以招抚为名在驿道沿线的山地河谷开辟了大量的“飞地”。不过,由于这些“飞地”属于其他行政区,且并不与新添葛蛮安抚司的领地毗连,因而,其相互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极难维持。

    3.驿道开通对沿途土官社会稳定的影响

    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大大加强了沿途土官社会的开放程度,同时,也使土官区一系列潜在的社会问题迅速暴露出来,致使九溪十八峒地方社会骚动不安。

    (1)行政隶属关系的调整引起地方骚乱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地方行政隶属关系的调整。这在《元史》和《辰州府志》之中有所反映:

    八番顺元蛮夷官。至元……三十年(1293),四川行省官言:“思、播州元隶四川,近改入湖广,今土人愿仍其旧。”有旨遣问,还云,田氏、杨氏言,昨赴阙廷,取道湖广甚便,况百姓相邻,驿传已立,愿隶平章答剌罕。[829]

    (至元三十年,1293)夏四月……斡罗思请以八番见户合思、播之民兼管,徙宣慰司治辰、沅、靖州,常赋外,岁输钞三千锭,不允。光州蛮人光龙等一十二人及邦崖王文显等二十八人、金竹府马麟等一十六人、大龙番秃卢忽等五十四人、永顺路彭世强等九十人、安化州吴再荣等一十三人、师壁散毛洞勾答什王等四人,各授蛮夷官,赐以玺书遣归。[830]

    至元三十一年(1294),江南湖北道肃政廉访司佥事张经上言:“宜将又巴怀德府一府九州,拨隶湖广行省,于会溪设立宣抚司,禁约省民、洞蛮,止于会溪交易,仍于治边隘寨设立巡检司”。又言:“沅州正冲、八番、思播系边远重地,宜依旧为路,兼管靖州,仍于南州沅边诸寨设立巡检,及镇守辰、沅、靖上均州万户府官三员,各分镇守。”诏从之。[831]

    从上述三则材料来看,新隶属于湖广行省八番顺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府的思州宣抚司和播州宣抚司,因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后的便利而不愿意回隶四川行省管辖。元中央政府十分看重当地蛮族的归附,不太理会八番顺元等处宣慰使斡罗思提出的欲将整个贵州高原及周边地区置于八番顺元等处宣慰使都元帅府管理的计划,他们不想过多地改变地方原有的路级行政区的管理格局。正是由于基于驿道沿线设置交易市场的考虑,因而,元世祖才同意将四川行省怀德府一府九州拨归湖广行省管辖,并在辰州路的会溪设立宣抚司进行管理。以此观之,前述新添葛蛮安抚司控制“飞地”在元朝中央政府看来,应属于法外行为。

    即使是辰州路会溪一带行政建制的这种局部调整,还是引发了酉水、澧水流域地方社会的骚动。至元三十一年(1294),紧邻会溪的施溶州发生土知州田万顷发动的叛乱,辰州明溪首领鲁万丑率众响应,九、十月间,湖广行省刘国杰率领的大军遭到鲁万丑三千人的轮番阻击,最后以千户崔忠、百户马孙儿战死的代价攻入鲁万丑的巢穴桑木溪,并在施溶州歼灭鲁万丑的残部,将鲁万丑俘获并斩首。[832]与此同时,溪州刺史彭胜祖率部生擒田万坝(田万顷)以及羊峰的什用亚、王香等叛首。[833]在酉水流域骚乱期间,元贞元年(1295),澧水流域荒溪州的向思胜等人乘机控制上桑植、下桑植二蛮夷长官司,[834]并将荒溪州治所从地势偏僻的桑植坪(今湖南省桑植县芭茅溪乡桑植坪村)迁至“老司城”(今桑植县沙塔坪乡茶盘口“官屋场”)。

    (2)地方告官引发促成了土官区吏治的整顿

    由于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中央政令容易被湖广边远之地更多人知晓,因而,地方官违规操作之事往往受到地方人士的控告,受到元朝中央政府的查核。元贞元年(1295)五月丁卯,八番宣慰使斡罗思因违反朝廷法令而受到他人控告,被迫逃回京师。[835]之后,何宣慰替代斡罗思,推行善政。[836]元贞二年(1296)三月,由于亦乞不薛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大方县)理政有失公允,元成宗“诏云南行台检劾亦乞不薛宣慰司案牍”[837]。这就是说,地方告官所引发的先是元朝中央政府对土官区官员行为的审查,然后是地方人事的变动。其目的很明显,就是要求在土官区推行善政。

    (3)大军过境引起地方冲突事件

    因为湘黔滇古驿道是西南边疆沟通中原的最为便捷的交通要道,所以,军政人员以及商旅在这条“西南大通道”上往来格外频繁。特别是大军过境,沿途需要征调“民夫”、供应饭食以及军需物资,很容易引起地方冲突事件。

    事实上亦是如此。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八百宣慰司(治所在今泰国清迈,俗称“八百媳妇国”)叛乱,元朝派出大将野先不花率军征讨,结果无功而返。大德四年(1300)十二月,朝廷采纳湖广行省右丞刘深的建议,“调湖广、云南兵二万”,[838]取道雍真、乖西,经顺元路军民宣抚司远征八百宣慰司。然而大军过处,沿途征调“民夫”与军需物资,致使蛮民不胜其扰。大德五年(1301)五月壬戌,刘深率军由顺元进入云南,云南行省右丞月忽难调集蛮民供应饭食。宋景阳十六世孙、大平伐宣抚使宋隆豆之兄、云南宣抚同知、葛蛮雍真等处土官宋隆济(水东宋氏旁支)煽动其部众说:“官军征发汝等,将尽剪发黥面为兵,身死行阵,妻子为虏。”众人信以为真,于是附从他发动叛乱,与张禧所部展开激战,并且杀掉了张禧。[839]六月壬辰,宋隆济率领苗僚、紫江蛮四千人攻占杨黄寨,进攻贵州(今贵州贵阳)[840],杀死了知州张怀德,进而控制贵州、哝耸波壅城都朵[841]、新添、播州广大地区,致使达鲁花赤也思干被迫隐身于底窝杨苦寨(底寨,今贵州息烽县境)[842]。八月,云南行省亦奚不薛总管府蛇节(奢节)摄事,起兵响应宋隆济。十一月丁未,朝廷诏令湖广行省平章刘二拔都(刘国杰)及指挥使也先忽都鲁率兵偕杨赛因不花等一万人[843]、八剌及阿干塔赤率兵五千人,征讨宋隆济。[844]在此种情况下,宋朝美的后裔、宋隆济的族侄、曾竹蛮夷长官(又称贵筑长官,管辖曾竹、新添等地)宋阿重(宋阿蛮)害怕受到牵连,进京陈报叛乱原委及平叛之策。元成宗赐名宋阿重为宋安仁,钦赐袭衣,授予顺元宣抚司同知之职。[845]刘二拔都(刘国杰)平叛大军抵达之后,宋景阳之三从兄弟宋景通的十六世孙、宋都带的儿子、白马宣抚使(管辖后来谷龙长官司东江一带)宋光与其子宋万元奉命平乱,在乌江南岸大败折节。大德六年(1302)正月,由于平叛大军屡攻贵阳不克,因而,叛乱波及湖广行省的中西部地区及云南行省的东部地区。秋九月,杨赛因不花率部反击,将战争推出播州境外,并在蹉泥大败叛军[846],也蒲甘卜也因杀敌有功而“受上赏”[847]。直到此时,“为人所讼、惧罪逃还京师”的原八番顺元宣慰使斡罗思[848]案真相大白,本人获得重新启用,“授通奉大夫、罗罗斯宣慰使,兼管军万户,进正奉大夫”。[849]大德七年(1303)正月,折节因恐惧而乞降,在墨特川被就地擒杀。[850]夏四月,宋隆济在墨特川遭到白马宣抚使宋光所部重创。之后,其族侄、曾竹蛮夷长官宋阿重一路追击宋隆济,先后深入乌撒、乌蒙和水东等地招谕木楼苗僚,最后在木楼苗僚聚居区生擒了宋隆济。[851]十二月戊子,因平叛有功,“增诸将秩,赐银、钞等物有差,其军士各锡钞十锭,放归存恤一年”。[852]战争结束之后,元政府废除了亦奚不薛总管府的行政建制,在宋隆济故地基础上设置靖江路总管府(治所在今贵州开阳县境),分别授予阿屋、宋阿重为顺元宣抚使和靖江路总管。[853]宋阿重死后,其孙子蒙古歹承袭其职,他因功而晋升为昭勇将军、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镇国大将军兼四川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等职。[854]同时,考虑到湖广行省顺元路、思州、播州等地深受战乱祸害,宣布免去顺元路、思州、播州等战区“一年税粮”[855]。大德八年(1304)正月庚申,“以云南顺元同知宣抚事宋阿重生获其叔隆济来献,特升其官,赐衣一袭”;五月“己巳,以平宋隆济功,赐王脱脱、亦吉里带、平章床兀而等银、钞、金、币、玉带,及大理、金齿、曲靖、乌撒、乌蒙宣慰等官银、钞各有差”[856]。由上可见,元早期宋隆济、蛇节(奢节)之所以发动波及湖广行省西部地区的抗元暴动,是因为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后元军过境引出的各种摊派所致。

    至于元军出征“八百媳妇国”的缘由以及引发元军与湘黔滇古驿道沿线土官冲突的具体原因,在元人佚名所撰的《招捕总录》中,有着详尽的记述。

    八百媳妇。大德元年(1297),八百媳妇国与胡弄攻胡伦,又侵缅国。车里告急,命云南省以二千或三千人往救。二年(1298),与八百媳妇国为小车里胡弄所诱,以兵五万与梦胡龙甸土官及大车里胡念之子汉纲争地相杀,又令其部曲混干以十万人侵蒙样等,云南省乞以二万人征之。

    宋隆济。大德五年(1301),雍真葛蛮土官宋隆济叛。初,朝廷调湖广、云南兵二万征八百媳妇蛮,湖广兵命左丞刘深等领之,取道顺元、八番进讨,又令云南左丞月忽乃招答剌罕军入境调用,命新添葛蛮军民宣慰司自琅诩驿,经平坝蛮峡,至顺元哝耸翟化,斟酌日程,分六处安营,备馈运丁夫马匹。俟月忽乃至点视,而雍真葛蛮、乖西等部当出丁夫马百匹。五月二十四日,文书至,隆济乃言猫人犵狫,谓官欲髡其发,印记面送军,三四年不返,宁死不往,虽就寨见杀可也,以此观之,夫不可差。同官雍真、总管府达鲁花赤也里干曰:“然则,起尔宋氏尽行。”隆济曰:“吾往诉之。”宣慰司遂行。六月十七日,隆济、构木娄等族作乱,其侄腊月、宋六分、靳斤等告也里干,使为备,也里干遂避于底窝杨黄寨。明日,隆济率腊月弟小奴部、家童农□、洛中段、剌答、洛忙冲等,约五百人,攻杨黄寨,烧雍真总管廨舍。腊月、奴都保葛海又来报,隆济以一弩二矢,与阿昔长官为号,纠其同叛。又有紫江贼,助兵四千,破杨黄寨,也里干走,掠去总管府印,杀也里干奴阿麻、妻忙葛农等。是日,龙骨长官阿都麻,杀生祭鬼,誓众应隆济,亦谓官拘壮士,黔面髡发充军,或杀虏我家亦不可知,宁死不离此土,各负长刀赴乱。二十日,又胁底窝总管龙郎,与古龙阿马都所部不这、罗鬼、阿开、阿娇等犵狫,抵阿□寨,拒落邦札佐长官司止十里,声言欲攻札佐。二十一日,破底窝寨,又欲攻陇儿寨于迷乐桥。二十二日,自贵州至新添界哝耸陂,北至播州界刀坝水,及卜邓加鹤鸣翟痪,皆被焚劫。又遣中火紫江直猫,胁巡检倘答邓同叛。二十七日,劫顺元母告之地官牧拟进御马,寻攻贵州,杀散普定龙里守仓军,烧官粮,杀张知州。七月十日,梁王下令湖广、云南、四川三省会兵诛捕。八月,云南平章床兀儿入顺元,与贼战,数败之。然水西、水东蛮俱叛,床兀儿遣人招水西土官之妻蛇节,不出。蛮人洛暮报云:“者阿泡言蛇节已反,统青衣破军围贵州甚急。”又有三家猫箐蛮坐草敌官军,败之。十一月,诏“宋隆济妄说惊扰事端,纠合蛇节及罗鬼酋长阿女等,相扇作乱,特遣湖广行省平章政事刘二拔都(刘国杰)、指挥使也先忽都鲁,率兵及思播宣慰赛因不花等土兵,与四川、云南省分道并进,别敕梁王提兵进讨。悔罪来归者,复其官爵,能杀贼酋或禽献者赏,执迷不悛,剿除,一切事宜,并从刘二拔都等区处”。十五日,隆济党校曲旁等攻贵州,床兀儿掠得阿容者,言始因征八百媳妇人夫马匹,亦奚卜薛之子□目,人马不办,官锁其项,□目耻忿,与隆济议,纠合阿八、阿纳、许波、泥帖等反,乌撒总管那由言:“尔兵若破贵州,鸭池之事容易,我将图之。”遣其族阿雄、阿行、头佐助兵。行省令土官普利买马助军,普利称军马价不用□,非金不可,观望不肯买。是月,土官乌犀叛,行省讨之,败走禄丰寨,劫梁王位财□。[857]

    从上述大德元年至大德五年所发生之事可见,元军之所以出征“八百媳妇国”,是因为“八百媳妇国”在小车里的诱使下与车里、缅国与蒙样等发生边界之争。边界之争发生之后,车里向云南行省、云南行省向中央政府请求派兵救援和征讨。在这种情况下,元成宗才从云南、湖广两省抽调兵员前往征讨“八百媳妇国”。其中,从湖广行省派出的一支军队由湖广左丞刘深率领,取道湘黔滇古驿道开赴“八百媳妇国”进行征讨。在湖广行省军队前往征讨途中,新添葛蛮军民宣慰司以及雍真葛蛮土官、亦奚不薛土官需要提供丁夫、马匹等运输物资。然而,由于运马难以采购,丁夫从征日期不可预知,因而当地土官宋隆济、蛇节、阿女等人散布谣言,拒绝配合应调从征,遂导致湖广行省军队与地方土官之间的冲突事件发生。冲突事件发生后,元成宗为了让各地土官明白土官义务之所在,增派大军围剿,这就酿成了元早期的地方重大事件。这同时也说明,在元朝中央政府对西南边疆土官的治理体系中,有着十分严格的土官越界侵夺和拒不履行土官义务的制度限制。

    二 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对元中晚期湖广土官社会的影响

    虽然宋隆济、蛇节、阿女等人的抗元运动被镇压下去了,但是,它仍给元中后期“水东”土官社会带来了极度不稳定。由于“水东”地域社会的不稳定,因而,新添葛蛮安抚司在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初以招抚为名开辟于古驿道沿线山地河谷的“飞地”,因无法维持隶属关系而迅速消失于历史的尘埃之中。

    (一)驿道开通对元中期湖广土官社会的影响

    平乱之后的元中期,无论是“水东”地区还是澧水、沅江流域,区域社会极度不稳定。

    首先是“水东”地区的不稳定。至大三年(1310)正月,湖广行省乖西带蛮阿马等发动万人大叛乱。叛乱发生后,元朝中央政府枢密院急调万户移剌四奴在云南行省、四川行省的军队以及湖广行省思州宣慰司、播州宣抚司土兵配合下,率领一千元军前往镇压。[858]至大四年(1311),播州宣抚司南部的卢崩蛮入侵内地,播州宣抚使杨赛因不花在与恩州宣慰使田茂忠平乱过程中病死。[859]杨赛因不花病死后,十一月,元朝中央政府设置乖西军民府(治所在今贵州开阳),委任阿马担任知府事,佩发金符。皇庆二年(1313),乖西军民府隶属播州宣抚司管辖[860],之后将其降为长官司,由管番民总管管辖。延祐五年(1318)二月丁卯,云南行省、四川行省奉命归还顺元宣抚司的领地,五月辛酉朔,为表谢意,顺元等处军民宣抚使阿画派遣洞蛮酋之子黑昌进贡方物。[861]初步解决叛乱与平乱引发的后遗症之后,八番顺元宣慰司内部又起事端。至治二年(1322)十二月,“庚辰,葛蛮安抚司副使龙仁贵作乱,湖广行省督兵捕之”。[862]

    其次是澧水、沅江流域社会的动荡不安。至大三年(1310)夏四月,四川行省夔州路容米洞(今湖北鹤峰)官田墨发动叛乱,他不仅掠劫周边人口,而且杀害驻守当地的千户及戍卒80余人。[863]为了平息叛乱,改永顺保靖南渭安抚司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管领上溪州、田家洞一带[864],由永顺路原下溪州刺史彭胜祖担任军民安抚使,并派遣安抚副使梓材前往容米洞进行招抚。[865]这就在沅江上游的酉水流域出现了最早的一批土司。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开始,辰州路、沅州路、常德路、澧州路等地陆续发生了蛮首吴千道、贞公等人发动的叛乱。当地土官相续配合元军,追捕叛首。[866]延祐七年(1320)二月,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改为永顺安抚司,仍由彭胜祖担任安抚使[867],继续追捕叛首。

    (二)驿道开通对元晚期湖广土官社会的影响

    到了元晚期,湘黔滇古驿道穿越的“水东”地区、澧水和沅江流域以及涪陵江中游的土官社会随着时局的变化,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1.人祸天灾使“水东”地区的土官陷于疲于应付的窘境

    由于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与新添安抚司处于湖广、云南、四川交界地带,且有湘黔滇古驿道相通,因而,它们在元晚期除要积极配合元朝中央政府的“应调从征”以及招抚和防范境内蛮族外,还要时刻应对周边叛乱势力的骚扰。这就使其处境日益艰难,势力逐渐衰弱。

    以下史实,基本能看出这两个土官机构所面临的窘境。泰定元年(1324)春正月戊申,在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的招抚下,八番生蛮韦光正等人以及杨、黄五种人率领管内民众二万七千户归附元朝,被授为长官司长官。[868]结果事隔五年,就遭到了境外反抗势力的报复。天历二年(1329)春正月,播州杨万户充当四川行省的叛军向导,向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发起进攻,乘机占领了乌江北岸的广大地区。八番元帅脱出在元军配合下,才在乌江北岸的乌江峰一带击败入境骚扰的叛军。[869]事隔一年,至顺元年(1330)二月,云南发生诸王秃坚和万户伯忽等人发动的叛乱,他们攻陷仁德府,进攻马龙州,自命云南王。叛乱发生后,八番元帅完泽被迫率领八番答剌罕军一千人、顺元土军五百人“应调从征”。三月,八番顺元宣慰使帖木儿不花在乖西得蛮三千人进入松梨山焚烧沿边官军营堡的不利情况下,被升授为云南行省左丞,跟随豫王征讨云南行省大理总管段俊。五月,枢密院分兵征讨八番、乖西得苗阿马、察伯秩等一万人的附从叛乱之后,给顺元宣抚司答剌罕军“人赐钞五锭”,由他们开赴云南征讨大理段氏。[870]抽调大量八番顺元宣慰司兵员进入云南之后,新添安抚司难以维持境内的农业生产秩序,被迫向湖广行省申诉自己面临的困境。十一月中旬,“新添安抚司雍河寨主,诉他部瑶、僚蹂其禾,民饥,命湖广行省发钞二千锭,市米赈之”。[871]从这则材料来看,新添葛蛮安抚司内外民族关系极为紧张,基本上达到了难以调和的地步。至顺二年(1331)五月,秃坚、伯忽等人发动的叛乱被平定。此时,曾经呼应秃坚、伯忽叛乱的八番、乖西蛮官阿马路为求得元朝中央政府的谅解,进贡方物。[872]秃坚、伯忽等人的叛乱,曾给湘黔滇古驿道的食盐运输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十一月,据云南行省奏称:云南盐由于伯忽叛乱,不能运达立亦奚不薛宣慰司,致使该司所牧国马每月上寅日无盐可食,“马多病死”,只好改道四川行省运盐接济滇马。[873]尽管如此,土官承袭仍不受影响。元统二年(1334)夏四月乙丑,顺元等处军民宣抚使、八番等处沿边宣慰使伯颜溥花承袭父职。[874]之后,八番顺元宣慰司和新添葛蛮安抚司在饥荒与地方割据势力的交替作用之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后至元五年(1339)十一月,八番顺元等处发生饥荒,朝廷被迫拿出钞二万二十锭前往赈济。[875]至正十七年(1357),明玉珍为首的地方割据势力控制重庆及其周边区域,新添葛蛮安抚司基本上也与元朝中央政府失去联系。至正二十八年(1368),伴随着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与推翻元朝的统治,新添葛蛮安抚司迅速解体、消失。[876]这样一来,一度将势力沿着清水江、都柳江东扩到今湖南会同、靖县、通道一线,南扩到都柳江以南的从江一带[877],统辖八个州、一个县、一百二十二个蛮夷长官司的新添葛蛮安抚司[878],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2.澧水、沅江流域的土官应变与土官机构的变化

    元晚期,湘黔滇古驿道穿越的澧水、沅江流域土官社会极不平静。这里先有容米洞蛮、鹅梯寇、澧州峒酋的“蛮变”,后有朱元璋与陈友谅的军事冲突的波及。在这一过程中,设置于澧水、沅江流域的土官,被迫顺应时局的变化而卷入军事旋涡之中。

    具体而言,泰定元年(1324),“容米洞蛮田先什用等九洞为寇,四川行省遣使谕降五洞,余发兵捕之”。[879]后至元元年(1335)春,向思胜之孙向仲山奉调征讨鹅梯寇(聚居于今湖南省桑植县陈家河新街乡),准袭湖广桑植地方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之职,分管上桑直、下桑直等处。[880]在此期间,彭胜祖乘机控制保靖州、南渭州,进而改永顺军民安抚司为永顺保靖南渭安抚司。[881]之后,北方爆发的韩山童、刘福通红巾军大起义,间接地波及了南方澧水、沅江流域的土官社会。至正十一年(1351),永顺保靖南渭安抚司改为永顺等处军民安抚司[882],随之于夏四月改为宣抚司[883],由彭万潜担任宣抚使[884],并改属下之保靖州为保靖安抚司。[885]至正十四年(1354),“澧州峒酋向思永与夏克武连兵劫石门县。邓均忠率义兵击杀之,事闻,封均忠为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886]邓均忠之所以受到元朝政府的如此重用,是因为他曾率兵对抗过红巾军,又在平定向思永、夏克武之乱时曾用火牛三百破敌,有“邓牯牛”之称。至正二十年(1360)五月,陈友谅、明玉珍分别于太平、重庆建立大汉、大夏政权。之后,永顺等处军民宣抚司彭万潜接受大夏政权的印信,追随明玉珍。至正二十三年(1363),朱元璋与陈友谅在鄱阳湖展开决战,保靖安抚司彭世雄、彭万里父子[887]与元昭信校尉田儒铭、南渭州知州彭万金等一道率领一万土兵,配合朱元璋保卫应天府,彻底击败陈友谅。至正二十四年(1364)二月,朱元璋攻克武昌,全歼陈友谅部。随后,派遣湖广平章杨璟进军澧阳(今湖南石门)三江口,招抚追随陈友谅的麻寮、添平、慈利土官。十二月,慈利安抚司覃垕归附朱元璋,被升授为慈利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南省慈利县柳林乡永安村“覃家城”)[888]。在此期间,田儒铭沿着湘黔滇古驿道深入思州宣慰司东部和南部边境[889],招服中林验洞、竿子、五寨、头提溪、平头、万山、都平峨夷等处苗人。[890]至正二十六年(1366)二月,朱元璋承认保靖州军民安抚司与桑植安抚司[891],并且设置白崖(洞)安抚司,以田万顷后人田健霸担任白崖(洞)安抚使。[892]

    3.思州宣慰司内部发生分裂

    作为涪陵江流域控地面积最广的土官,思州军民宣抚司甚至长期控制沅江上游的广大区域。不过,如前所言,自从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后,思州宣抚司辖地变成了包括新添葛蛮安抚司在内的众多土官机构的争夺对象,其驿道沿线布满了其他土官机构开辟的“飞地”。正是由于湘黔滇古驿道开通后,思州宣抚司的战略地位日益重要,因而,泰定四年(1327)思州军民宣抚司被升格为思州宣慰司。然而,重庆大夏政权建立后,思州宣慰司内部发生了分化。至正二十三年(1363),镇远府同知田茂安因不满宣慰使田仁厚归附朱元璋,分割思南、镇远之地奉送给大夏政权,被明玉珍授为思南宣慰使司。[893]思州宣慰司被分割后,至正二十五年(1365),思南宣慰司宣布归附朱元璋。而思州宣慰司田仁厚,则升为思南镇西等处宣慰使司,掌控原二府十县三十四州二十长官司。[894]

    小结:元朝时期,地方行政区划设计在宋朝“路—府、州—县、军、监”的基础上有所变化。其建立了“行省—司—路—府、州—县”管理体制。此时,在行省与路之间,建立了宣慰司这样的军政协调机构,招抚、安置并管理治下的罗罗、麽些、白蛮、禾泥、卢蛮、寻传蛮、金齿百夷、峨昌、土人、苗人、洞蛮、徭蛮、乌蛮、水等少数民族群体。其对于全国的少数民族群体依征服的先后,实行从蒙古人到色目人、汉人、南人的等级管理。管理之下,在西南边疆设置了较为系统的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土官机构以及土官任命、义务、升迁、惩处、世袭等管理制度。这些土官机构及其管区随着湘黔滇古驿道的开通,正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如元中后期,新添葛蛮安抚司宋隆济等人的抗元运动被镇压下去后,“水东”土官社会仍然极不稳定,这就导致其在湘黔滇古驿道开通之初以招抚为名开辟于古驿道沿线山地河谷的“飞地”,因无法维持隶属关系而迅速消失于历史的尘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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