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小说在经历了一段相对沉寂的时间之后,终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闪现出一道鲜艳夺目的亮色,那就是红柯充满诗意幻想的西部浪漫小说。
红柯,1985年毕业于陕西宝鸡文理学院中文系,1986年自愿去新疆工作。新疆十年对红柯的生活、思想、创作均产生了深刻影响。使他着迷的不仅是骏马苍鹰、大漠雄风,更有弥漫在空气中的古老的中亚文明。他开始广泛阅读《玛纳斯》《江格尔》《蒙古秘史》等英雄史诗,以及《福乐智慧》和纳瓦依、哈菲兹、阿拜、穆特里甫等大诗人的作品,草原文化的冲击对他不啻一次心灵洗礼。当他于1995年冬回到陕西,拉开距离以后,遥远的西域成为他刻骨铭心的充满诗意的世界。他以新疆为背景的小说创作,由短篇而中篇而长篇,席卷了全国多数有影响的文学刊物。接着又先后获得了冯牧文学奖、第二届鲁迅文学奖、首届中国小说学会奖长篇小说奖。红柯小说被评论家称之为“文学奇观”,它给文坛“带来了一股清新的气息,拓宽了中国当代文学的审美视野”。(冯牧文学奖评语)红柯的西部小说,根据审美视角的差异,题材容量的大小,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可称为西部风情小说,主要代表作有短篇小说《奔马》(1996)、《美丽奴羊》(1997)、《鹰影》(1997)、《阿里麻里》(1998)、《吹牛》(1999)等;第二类为西部军垦小说,代表作有中篇小说《金色的阿尔泰》(1998)、《复活的玛纳斯》(2002)、《古尔图荒原》(2002);第三类为西部历史小说,代表作有中篇小说《跃马天山》(2000)、《库兰》(2000)、《哈纳斯湖》(2001)和长篇小说《西去的骑手》(2001)等。贯穿这些作品的共同特点是新鲜细腻的感觉、瑰丽灵动的想象、充沛淋漓的生命元气和强悍刚烈的男儿血性。体现了难能可贵的浪漫主义精神禀赋,显示了独特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价值。
一
红柯的多数短篇小说,尽管是以西部的风为依托,但又远远超越了一般描绘奇风异物的风情小说。它着意书写的不只是人与人的关系,更是人和物的关系——和天空、大地、羊群、骏马、草木以至器物的关系。我们感受到的是,人在物的世界中那种自由自在的生命状态和相通相融的天人合一境界。《奔马》是从司机和妻子的不同感觉中,写马的速度和力量,飘逸和神韵。《美丽奴羊》则是从屠夫、牧人、技术员和羊的关系中写出温顺。绵软的美丽奴羊是大自然宠爱的精灵:那个大有庖丁解牛遗风、把宰羊变成了一支美妙乐曲的“狠汉子”屠夫,在美丽奴羊泉水般清纯目光的凝视下,却像牧草一样栽倒在地;那位放了一辈子羊的牧人,鬼使神差地被羊的灵魂牵着在旷野上转圈圈,“羊嘛也要放它一回”。在《鹰影》里,父亲用死亡完成了一次像鹰一样的在群山间的飞翔;痴迷的孩子感应到鹰在进入自己的身体,他不断模仿鹰的动作,于是墙上出现了鹰的投影。这里写的不只是人对生命自由飞翔的渴望,更是作为真正“天之骄子”的鹰的高不可及。在大自然的怀抱里,动物、植物和人不仅是完全平等的、相通的,而且作为自然之子的羊、马、鹰、树的生命姿态是更为神奇、更为舒展美丽的,而人在天地旷野之间,常常会显得弱小无助、张狂不得。在红柯多数短篇中,人往往只有性别、身份,而没有姓名,也不去描绘人的日常生活和具体性格,主要是突出他们在物的世界中那种既渺小又强悍、既敬畏自然又渴求自由的生命的原初状态。
这种避开了现实的世俗生活的细枝末节,而用简洁、迅猛、绚烂的诗的语言,去直接描绘人与万物的生命本相,直抵事物的核心,贯穿进一种既古朴又现代的大自然意识,可说是红柯西部小说的独特创造。
《阿里麻里》和《吹牛》的情形略有不同。这两篇小说的人物是有名有姓有性格的,写的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情与友谊,但作者仍把人物放在广袤的大自然中,着重表现的仍是生命的感觉和激情。《阿里麻里》是作者仅有的一篇爱情小说,翔子和米琪这对少男少女的约会被置放在有钢蓝色山峦、有大片果园的伊犁河谷——阿里麻里(蒙语,苹果城)原野上,他们恣意调笑、嬉戏、骑马、抓鱼,而贯穿在这些生活场景之中,真正令人沉醉的是他们朦胧新奇的性的吸引、爱的觉醒,是对自然万物的美妙而鲜活的感觉。这些构成了一种诗意葱茏的情致氛围、一曲生命律动的爱情乐章。这篇被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年文学名作文库”的作品在汗牛充栋的爱情小说中确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新鲜美感。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的《吹牛》,其情节更为单纯:两个朋友在大草原上比赛着喝酒吹牛,而生命的感觉和激情却变得特别敏锐和丰盈——太阳、女人、奶牛、草原菊,在他们醉醺醺的感觉里都成了奇妙而相互重叠的意象;他们敞开胸怀海喝神聊,成了男儿激情的最好宣泄;两个草原汉子粗粝而鲜亮的生命呈现出一种与天地相融的自由自在状态。这种在现代文明人看来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边地草原生活的抒写,产生了极为诱人的陌生化审美效果。
评论家李敬泽指出:“人在大地上诗意地安居。这是红柯最深的梦想。是他的小说反复弹唱的主题。”红柯以新疆为背景的小说为当前文学注入了颇为稀缺的浪漫主义精神——一种奔放雄健而又欢乐的诗性幻想。显然,红柯是拉开距离写新疆的,那是被他浪漫化、诗化了的“文学的新疆”。但是,艺术创造的长处也往往是短处。红柯这种把生活纯化以致神化的写法,是难于反映急剧变化的现实生活的复杂性和现代性的。这就是把红柯小说放在一起来读,会给人单调之感的原因了。
二
红柯西部军垦小说,其特征是以新疆“兵团人”屯垦生活为大背景展开的。但是,红柯并不是去描述白手起家、艰苦创业的现实过程,而是引进了民间传说和英雄史诗的原型,把屯垦写成一种类似开天辟地、鸿蒙初开的创世神话。最典型的是中篇小说《金色的阿尔泰》。小说把营长的屯垦故事和成吉思汗的神奇传说两条线很好地交错起来,彼此的生命在大地母亲的连接下,融为一体,相互印证。营长奉命屯垦之前,就在和土匪的遭遇中身受重伤,一位蒙古族老妈妈用桦树皮为他治疗枪伤,使他重新成为一个婴儿、一个和树长在一起的“树人”。后来他带领士兵和女人到阿勒泰垦荒,则完全被描绘成创造生命、创建家园的壮丽图景:他们用雪地里的梭梭柴燃起生命的火焰;他们在地下挖洞安居,唤作“地窝子”;他们在石头缝里种出麦子,庄稼在边境那边隆隆的坦克声中和核弹的阴影中疯长;最后,营长和他的女人被炮弹击倒,他们的生命又回到了大地,“必将在植物中复活”。同样,成吉思汗年轻时被箭射伤嘴和咽喉,曾是那样孤单衰弱,是大地给了他神秘的力量,靠大自然的“神谕”(其实是东方式的洞察力和感悟力)发布“札撒”(律令)。“蒙古就是这样从柔弱的草猛长成鹰”。作为“威力象征”的成吉思汗却有一双女性的猫眼,阿尔泰改变了大汗的心性,使这双猫眼闪射出温柔的照耀世界的美;汉族老妈妈讲的夸父追日的故事和赠送的麦子嫩苗,启示他成为征服世界的“一代天骄”。“阿尔泰母亲永远是双重的,一种是远古而来的大地母亲的形象,一种是家里的生身母亲。”
贯穿在小说中的正是这样一种古朴的大地——母亲意识,一种在大地庇护下创造生命奇迹的创世精神。
《复活的玛纳斯》可以说是《金色的阿尔泰》的姊妹篇,在时间上也是连接的。犯了错误的团长正是1962年边境事件后奉命到塔尔巴哈台(蒙语旱獭的意思)重建家园的,他像复活的雄狮般的玛纳斯(柯尔克孜族英雄)那样平息骚乱,又像旱獭那样在大地深处挖洞栖居、繁衍后代,千年荒原终于变成“真境花园”,他们也成了“当今世界上最年轻的祖先”。旱獭、女兵、河流、处女地,构成多重的大地母亲的诗的意象。而玛纳斯和团长,成吉思汗和营长,这些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创世英雄,在红柯笔下成为一脉相传的西部精神和人的原始生命力、生命意志的化身。这两篇小说在立意、人物、结构上的类似,再次表明红柯小说内部的自我重复。难怪有人要问:红柯凭借想象力把生活常态写成英雄神话的做法还能走多远?
似乎是有意回答这种疑问,红柯的《古尔图荒原》从幻想的世界回到了严峻的现实,从激情的诗意吟唱一变而为用调侃、谐谑的语调书写生命中的荒原意识。故事是在三个家庭的两代人身上展开的:垦荒英雄老王因为老实、刚直被永远困在最偏远荒凉的古尔图;精明、灵活的河南人老李为走出这片荒原,使尽耍猴的手腕,结果反被猴耍了;美人苏惠不得不以色相为交换来改善自身的生存境遇,一辈子生活在屈辱、悲凉之中。父辈们在绝望和堕落中倒下时,下一代又开始新一轮冲刺,但荒原却如魔影一样笼罩在他们头上,或者如李钟鸣,在变态的抗争中毁灭;或者如作家王宁,颓唐而沉重的笔无力保护心爱的女友;即使幸运如王慧,成了一名女宇航员,依然是“内心一片荒凉进入太空”。这里,古尔图已不再是具有母性力量的土地,而成为一个荒诞的悖论,一个人生困境的象征:前辈们用血汗和双手把荒原垦成良田,但权力与欲望的交织却一次次地扭曲和扼杀人性,制造并扩大着精神的荒原。在这片荒原上,充斥着掠夺、欺诈、猥琐、屈辱、肮脏的交易和市侩的算计,两代人不断挣扎、冲撞,但始终未能突围出去。这部中篇和另一部也以军垦历史为背景的长篇《老虎!老虎!》都表现了红柯的一种现代性的焦虑,一种对生命中荒原意识的审察。
红柯创作的这种变化似显得有些突兀,但如果把他的创作连贯起来思考,就能发现其中的内在联系。红柯曾说:“我所努力达到的新疆应该是发掘出那些老兵的生命之美……我也清楚这一点:随着全球网络化、西部大开发,我所津津乐道的西部美能持续多久?在美消失的时候,保留一点,算是我的梦想吧!”红柯对“生命之美”的发掘,正有感于这种美的消失,在他肯定性赞美的背后就有着对愈来愈精致愈精明的“都市文明”的失望,对愈来愈孱弱愈猥琐的“人性退化”的困惑。红柯对新疆屯垦生活几乎是对立的两种抒写方式,也说明他具有多方面的创造才能,有着并非凝固的多样的艺术风格和创作手法。
三
红柯的西部历史小说多从新疆近现代史提取创作资源。《哈纳斯湖》写古老的土瓦人(蒙古族的一支)在草原上迁徙并定居在美丽的哈纳斯湖畔的传说;《库兰》以俄罗斯探险家普尔热瓦尔斯基和白俄将军阿连阔夫在新疆的活动为线索,展开了20世纪初期新疆波谲云诡的社会政治画卷,其中以柔克刚、保境安民、多智而又朴拙如老农的督办杨增新,英武、刚毅而超脱的伊犁镇守使杨飞霞将军,均留给人较深印象。中篇《跃马天山》和长篇《西去的骑手》同是写马仲英和盛世才这两个骑手的命运和较量,可以说后者是对前者的扩充和提升,并最后完成了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英雄史诗”,也是迄今红柯小说中最具代表性的一部力作。中国小说学会把首届学会奖(2002年度)的长篇小说奖授予了这部“具有崇高的理想主义色彩,充盈着瑰丽、奇诡的诗意化审美情趣,体现出当代小说中难能可贵的浪漫主义精神禀赋”(见授奖辞)的独具魅力的作品。
小说以20世纪30年代发生在西北的重大历史事件为宏大背景。着力描绘马仲英和盛世才的不同性格和归宿。人称“尕司令”的马仲英因不堪忍受家族势力和军阀的逼迫,在甘肃河州举兵起事。西北军名将吉鸿昌与之激战,马仲英被击败后,两度攻入新疆。权谋机变的盛世才邀苏联军队入境作战,于是展开了自左宗棠征西以来西域最惨烈的头屯河大战,哥萨克骑兵师全军覆灭,但马刀终不敌坦克,马仲英不得不挥师南疆。后来马仲英进入苏联,不久便神秘消失。在不断对照和比较中,盛世才从激扬顽强的真正军人摇身而变盛督办,他远离了自身,蜕变为政客,以世所罕见的高超政治手腕,杀人如麻,自己也生活在恐惧之中,永远失去了青春和血性;而马仲英“毕生都在反抗”,敢于背靠战马和马刀的时代对抗飞机坦克的时代,当他在异国骑着大灰马向辽阔的黑海飞驰而去时,最后完成了他生命的瞬间辉煌。两个骑手——一个失去了生命,一个失去了灵魂。从此。骑手精神被淹没在遥远的历史之中……
与其说这是一部历史小说,不如说这是一部用神话史诗笔法写成的关于骑手精神的挽歌和绝唱。这里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和历史事件的过程细节被淡化以至被忽略了(当然在爱国还是卖国上是界限分明的),作者着力开掘的是人物充沛淋漓的生命元气、桀骜不驯的生命霸气、高贵尊严的王者之气。敌我双方——马仲英和吉鸿昌,以及前期的盛世才,都是作者肯定和赞颂的“大西北的大生命”,成为他所理解的西部强者精神的体现。特别是马仲英的形象,始终被笼罩在一种神性的光辉中——来如飙风,去如闪电,一次次地死而复生,成为流传在民间的神奇传说。这里,红柯为马仲英确立了一个崇高的历史位置:他是耶律大石、成吉思汗、瘸子帖木儿等草原英雄的最后传人。
小说奔马般的语速,断然鲜明的意象,回环咏唱的结构,铁马金戈的壮烈场面以及高亢悲怆的回族花儿……这一切和中亚的大漠草原,和珍爱生命而又视生命如草木的天真、强悍的人浑然一体,构成一种辽远浑朴、充满英雄气的审美世界。它不属于传统的现实主义,也不属于西方现代主义,和古典的浪漫主义也有所不同;它来自边远之地的“民间”,来自一个具有浪漫气质的汉族小说家对西部少数民族草原文化的体察、推崇和张扬,并把他的体验和理解赋予了他的人物。这使《西去的骑手》和原有的西域历史小说明显地区别开来。
红柯西部小说的意义在于扩展了西部文学以至我国当代文学的审美视野,提供了新鲜的审美经验。这主要表现在:一、把诗意和激情贯注进当代小说。在一个物欲横流已失去诗性的时代,在我们的文学变得愈来愈世俗化、功利化的情况下,红柯依然保持着一番纯真的浪漫、一番理想的激情、一番超凡脱俗的想象。他所书写的新疆,“代表着一种极其人性化的诗意生活方式”,这是十分难得的。二、与此相应,是红柯用写诗的方式来写小说,显示出独特的艺术追求。如果说他的短篇小说像一首首或奔放或激越或谐谑的抒情诗篇或寓言体童话体诗。那么,他的中长篇小说就像一部部充满神话色彩的英雄史诗,他的小说从立意到结构到语言都是诗化的,特别是他那种新鲜、敏锐的诗的感觉(包括色彩感、节奏感和空间感)。那种单纯、迅猛、鲜冽的诗的语言、诗的意象,形成了他小说的独特叙述方式。这和他所要表现的西部的群山草原、雄鹰骏马以及多血的草原汉子,是完全吻合的。三、更重要的,是他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国文学中“伟大的边疆精神与传统”。作为一个汉族作家,他不仅钟情于西部边疆这块神奇的土地,对边地生活有着切身的体验。而且热爱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别是马背民族的草原文化,广泛学习和汲取民族古典文学特别是民间文学的精神营养,并把它融化在自己的生命血肉和艺术创造之中。从《金色的阿尔泰》到《西去的骑手》,我们可以明显看出:他不但从民间的传说、史诗、歌谣中提取了大量创作素材,而且从思维方式到表达方式,也深受神话和史诗的影响。他的小说体现了中原汉族文化和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某种融合,体现了现代观念和古朴的原始思维(诸如自然崇拜、万物有灵、灵魂不灭等)的某种融合,这正是他的作品显得浑朴、率真、凝重,能产生陌生化审美效果的奥秘所在。
(选自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新疆当代多民族文学史·小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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