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质观
墨家在总结当时哲学和自然科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丰富、深刻的哲学思想,包括自然哲学、认识论和辩证法。墨家哲学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宝贵资源,与西方和现代哲学多有相通,经过创造性的诠释和转换,在新时代能够充分体现其积极价值。
墨家有丰富的自然哲学,提出“物”(物质)、“久”(时间)、“宇”(空间)范畴,认为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表现为时间和空间,时间和空间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是有限和无限的辩证统一。墨家自然哲学是现代自然哲学的雏形。整个宇宙的抽象是“物”。《经说上》说:“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达名”是外延最大的普遍概念,即范畴,它同“有”(存在)、“实”(实体)的范围一样大。存在、实体,可用“物”名称呼。墨家把“物”定义为外延最大的概念,其内涵就是“实”。所有“存在”、“实体”都用它概括。这与恩格斯的“物质”概念接近。恩格斯说:“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①“物质”概念是各种实际存在事物的总和、抽象。墨家的“物”概念不是指具体实物,是对各种具体实物的抽象概括,是哲学的概念范畴。
在狭义《墨经》中“物”字出现八次,都是作为哲学范畴使用。20世纪初,列宁把“物质”定义为“客观存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②
客观实在性包括第一性和可知性。从第一性来看,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墨家坚持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大取》说:“名,实名,实不必名。”《经说下》说:“有之实也,而后谓之。无之实也,则无谓也。”物质、实体、存在是第一性的,名、谓(概念、判断)是第二性的,前者决定后者,而不是相反。这种一元论世界观是其能动反映论认识论和辩证方法论的基础。墨子主张“以实定名”,反对“以名正实”,坚持物质的客观实在性。
从可知性来看,物质能为人所认识,可以通过感知具体的物质形态把握物质概念。墨子强调“以见知隐”,后期墨家强调理性认识,墨家强调认识的主体性,认为“物质”可以认知,坚持可知论。
古代素朴的物质本原论,往往把宇宙本原看作一种或几种具体物质形态,如中国“五行说”,以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印度顺世论以地水火风四种元素,古希腊泰勒斯以水,阿那克西美尼以气,赫拉克利特以火等为世界本原。墨家以概括万类、包罗
象的“物”、“实”为世界本原,是一种更为发达成熟的自然观和世界观。2.时空观家把时间叫‘‘久”,空间叫“宇”。《经上》说:“久,弥时也。”《经说上》解释说:“久,古今旦暮。”《经上》说:“宇,弥异所也。”《经说上》解释说:“宇,东西南北。”时间概念是一切不同具体时间形式的概括,如古今旦暮都包括在时间概滁中。具体的时间形式叫“时”,连续有差异的“时”,叫“久”,即时间概念。空间概念是一切不同具体空间形式的概括,如东西南北都包括在空间概念中。具体的空间形式叫“所”,即处所,连续有差异的“所”,叫“宇”,即空间概念。
《淮南子·齐俗训》说:“往古来今谓之宙,四方上下谓之宇。”元代俞琰《书斋夜话》卷二说:“《尸子》则日,天地四方日宇,往古来今日宙。”“余以俯仰之间言之,地居天之中央,地之上皆天也。仰观之,则苍苍无极,地之下亦天也。俯察之,则窈窈无穷,四表皆然:是之谓宇。以既往、未来言之,则自昨前日、去年前年、十年百年、千年千古、万年万万古,浩浩无极,自明日、后日、明年、后年、十年、百年、千年、干世、万年、万万世,绵绵无穷:是之谓宙。”墨家最早从内涵和外延两方面,正确定义时间、空间的哲学范畴。今语“空间”、“时间”,《墨经》叫“宇久”,后来叫“宇宙”,“宇宙”是时间和空间的合称。当代哲学把时间定义为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把空间定义为运动物质的广延性,这与墨家的时空定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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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认为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密不可分。《经上》说:“动,或徙也。”《经下》说:“宇或徙,说在长宇久。”《经说下》解释说:“宇徙而有处,宇南宇北,在旦又在暮,宇徙久。”“动”即运动,又叫“徙”和“行”。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必然表现为一定空间和时间。物质运动在空间上有处,即有南有北。在时间上有久,即有旦有暮。时间一定要联系空间。墨家以人走路为例,《经下》说:“行修以久,说在先后。”《经说下》也说:“行者必先近而后远。远近,修也。先后,久也。民行先后必以久也。”人走路,先走近处,后走远处。先后是时间,远近是空间。时间空间紧密相连,相对于空间而有时间,相对于时间而有空间,两者都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存在方式,这与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的基本思想不谋而合。
狭义相对论表明,物质有其空间的广延性、时间的持续性,但在不同物质体系中,空间广延的长短,时间间隔的快慢,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根据相对论的公式,尺子的长度在不同运动物质体系中不一样,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缩短,运动速度越快,长度就变得越短。空间的广延性,随物质运动的变化而变化。同一个时钟的时间间隔性,在不同物质运动体系中不一样,会随运动速度的增加而变慢,运动速度越快,指针速度就显得越慢。时间的间隔性,随物质运动的变化而变化。
广义相对论进一步提出时空曲率与引力场、质量密度的关系,证明时间、空间与物质的密切关系。爱因斯坦说:“在广义相对论中,空间和时间的学说,即运动学,已不再表现为同物理学的其余部分根本无关的了。物体的几何性状和时钟的运行都是同引力场有关的,而引力场本身却又是由物质所产生的。”①广义相对论表明,时间、空间和运动一样,都是物质的属性。墨家的时空观和相对论的时空观,都强调时空与物质运动的不可分割性。
墨家探讨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和无限性。墨家把“有限”叫“有穷”,把“无限”叫“无穷”。《经说下》说:“久:有穷,无穷。”时间既是有限,也是无限,是有限和无限的辩证统一。《经上》说:“穷,或有前不容尺也。”《经说上》解释说:“或不尺有穷,莫不容尺无穷也。”空间是有穷的,也是无穷的。如麒一根尺子,量度一个具体空间,如果量度的结果,前面不够尺,叫有穷。如果一尺、一尺量下去,永远量不完,叫无穷。无穷是无数有穷的集合,无穷存在于无数有穷中。时间、空间的穷性和无穷性,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辅相成。
墨家的这些思想与辩证时空观吻合。在辩证时空观看来,时间和空间,是有限性和无限性的辩证统一。无限包含有限,无限由有限构成。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把具体的有限时间和空含于自身,离开个别有限时间和空间,时空无限性就不存恩格斯说:“无限纯粹是由有限组成的,这已经是矛盾,可事情就是这样。”①有限包含无限,体现无限。任何具体确定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界限,由于事物运动转化的本性,有限的界限不断被打破、否定,趋于无限。有限是局部,是无的环节。无限是全体,是有限的趋势。有限是有条件、暂时相对的,无限是无条件、永恒和绝对的。有限和无限,互相排斥,互相贯通。墨家的时空观,以朴素的形式,接近现代的见解。二认识论
1.名和实
认识论是墨家哲学的重心,从墨子经验论,发展到后期墨家感性和理性并重。针对孔子“以名正实”的“正名论”,墨子提出“以实定名”。《贵义》载墨子说:“今瞽不知黑白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取”,是选取。盲人不能区别、选取白黑实物,不是不知道黑白的语词。名由实决定,根据实理解名,关于名的认识,才是真正的认识。这一“实先名后”的思想,肯定认识对象的客观实在性,将外部世界看作独立存在,坚持认识论的唯物论。
墨子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是非真假的标准。言论必须有衡量标准,才能区分是非真假,衡量标准是“三表”。《非命上》说:“何谓三表?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百姓人民之利。”
“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是把前人间接经验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是以人民群众现实直接经验作为认识来源和检验标准。“发以为刑政,观其中百姓人民之利”,是把认识贯彻于政治实践,观察实际应用效果,以此为检验标准。
墨子把人们的直接和间接经验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有开拓意义,是杰出的经验论认识论,对后世有重大影响。
墨子认识论的弊端是片面夸大感觉经验的作用,没有把感性和理性、经验和理论全面结合,以至于以史书的错误记载为根据论证“鬼神存在”。
2.认识过程
后期墨家继承墨子认识论重视经验和效果的传统,克服墨子偏重经验的弊端,建立感性和理性并重的认识论。《墨经》讨论认识能力、活动和过程,有以下相连的几条:
《经上》说:“知,材也。”《经说上》解释说:“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若明。”
《经上》说:“虑,求也。”《经说上》解释说:“虑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
《经上》说:“知,接也。”《经说上》解释说:“知也者,以其知过物而能貌之,若见。”
《经上》说:“知,明也。”《经说上》解释说:“知也者,以其知论物而其知之也着,若明。”
“知,材也”的“知”,指认识能力,是认识事物、获取知的生理条件。“以其知有求”、“以其知过物”、“以其知论物”中的“知”,都指认识能力,包括感觉和思维能力,整个认识能力。
感性认识的特征,是接触外界,以认识能力与事物相过相交往,反映事物的面貌。如人用眼睛看见事物。理性认识的征,是清楚明白,以认识能力分析、整理事物,把握本质、律,得到深切著明的认识,就像用眼睛看明白事物。
为了说明感性和理性认识的区别,墨家用“知’’下加“心,”。造新字的办法,表示理性认识的特点,显示墨家区分感性与理性认识的苦心。 的本质,陷入唯心主义。德国哲学家、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强 调哲学必须“面向事物本身”,将“现象”作为哲学的起点,有合理性,但他否认本质存在于现象背后,认为现象自身就是本陷入感觉主义和心理主义的片面性。墨家强调心智思维,有超越感觉的特殊作用。《经上》说:“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意得见,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循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语言的产生,凭借健全的发音器官。语言的接受,通过健全的听觉器官。把握语言的语义,依靠心智思维的辨察分析作用。
《经下》说:“知而不以五路,说在久。”“五路’’指五种感官,是五条外界信息的通路。感官获得的感性认识,是认识时间概念的条件,但感官不是认识时间概念的器官,认识时间概念的器官是“心”。一般概念“时间”,需要通过心智思维把握。
古代解剖学不发达,误认心脏(而不是大脑)是思维器官。墨家认为感性认识只能把握事物现象,即事物的面貌和外部联系,通过心智思维获得理性认识,能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和内部联系,比感性认识更深刻、透彻。这种观点与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一致。毛泽东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①墨家的认识阶段论,以朴素的形式,接近于现代哲学的观点。
3.知和行
墨家根据来源和内容对知识进行分类。《经上》说:“知:闻、说、亲;名、实、合、为。”《经说上》解释说:“传授之,闻也。方不彰,说也。身观焉,亲也。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耦,合也。志行,为也。”
根据来源把知识分为“闻知”、“说知”、“亲知”三类。“亲知”是认识主体,通过亲身观察得来的知识,运用感觉器官,感知外界事物,从客观世界获取各种知识信息。“亲知”是直接知识,有直接性和现实性。“闻知”是认识主体,通过听觉,接受别人传授的知识信息,是间接知识。“说知”是超越时空限制,由已知推出未知的推论之知。《经下》说:“闻所不知若所知,则两知之,说在告。”“说知”的实质,是用已知前提做标准,衡量未知,未知即结论,就转化为已知。
墨家解释说,看到室外的颜色是白的,这是“亲知”。当有人告诉,室内的颜色跟室外的颜色一样,这是“闻知”。由此推知,室内的颜色是白色的,这是“说知”。“闻知”、“说知”,都属于间接知识。由于“闻知”比“亲知”增加传播媒体,出错的可能性增大,“闻知”没有“亲知”可靠。墨家强调“亲知”的重要,在认识的来源上坚持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论认为,实践是认识来源,但不排除间接知识的作用。凡事都亲身实践,不必要,也是不可能的。间接经验离不开实践。在自己是间接知识,在前人或别人是直接知识。
根据内容把知识分为“名知”、“实知”、“合知”、“为知”四类。“名知”是语词、概念的知识,如有时只知名称、概念,不知其所指。“实知”是实物,即认识对象的知识,如有时虽认识某物,却不知其名。“合知”是名知和实知的结合,知其名,又知其实。“为知”是有目的、有计划,自觉行动的知识。“名?知”相当于书本知识,“实知”相当于经验知识,“合知”相兰鳃于书本知识和经验知识的结合。“志行,为也”中的“志”,是裁志、思想、动机。“行”,即行为、实践。“为知”是知和行、脬想和行动、动机和效果的统一,即自觉实践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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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讲“名知”、“实知”、“合知”、“为知”,避免经验论和骖鳞理论两种片面性。经验论认为感性知识、经验知识是知识的唯一酒翮泉,轻视理性知识。唯理论承认理性知识的可靠性,否认理性亭弼识来源于感性经验。墨家认为,只有结合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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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知识和书本知识,知其名,又知其实,才构成完全的知识。
墨家讲“为知”,针对只重视理论,不注重实践,只重视“知”,不注重“行”的空头理论家,强调有正确的知识、理论,必须用它指导行动,有自觉实践之知,才是最高类型的知识。载墨子说:“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强调学须“以行
《经下》说:“知其所不知,说在以名取。”《经说下》解释说:“杂所知与所不知而问之,则必日:‘是所知也,是所不知池。’取去俱能之,是两知之也。”仅有“名”知,不算完全知识。必须能“以名取”、“取去俱能之”,在实际行动中会选择合乎“名知”的事物,排除不合乎“名知”的事物,才算完全知识。这类似辩证唯物论所说,从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才是认识过程中意义更为重大的飞跃。
重视实践是墨家认识论的特色。儒家也讲“行”,讲实践,荀子说:“学至于行之而止矣。”儒家说“行”,主要指道德实践活动,即人的主观道德行为,符合社会道德原则和各种礼仪规范。墨家说“为”主要指生产实践、科学实验和社会实践,是有意识、有计划,自觉改造世界的行动。
《经上》说:“为:存、亡、易、荡、治、化。”《经说上》解释说:“甲台,存也。病,亡也。买卖,易也。削尽,荡也。顺长,治也。蛙鹑,化也。”“存”,如制铠甲,筑城台,是救亡图存的行为。“亡”,如治病除掉病根,是把病由有变无的行为。“易”,如买进卖出,是交易的行为。“荡”,如追剿来犯之敌,扫荡寇仇的行为。“治”,如遵循庄稼生长规律耕作,是治理农事的行为。“化”,如养殖动物,是促使动物生长变化以致富的实践行为。这都是墨家关注的人类自觉实践活动。墨家列举的“为”,涉及农、牧、副、商、医、军事多种实践领域。
《经下》说:“且然不可止,而不害用功,说在宜。”《经说下》解释说:“宜犹是也。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功而后然者,必用功而后然。且用功而后已者,必用功而后已。”“用功”,指从事自觉实践活动,发挥自觉能动性的功效。“宜”,是合适、有分寸。“是”,为正确,合标准。墨家肯定合乎事实分寸的自觉实践活动,主张发挥自觉能动性。墨家的认识论,充满探索和创造世界的能动精神。
墨家认为人有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人以认识能力能动地完成认识活动。认识活动过程,包括感性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墨家的知识论,既重视感性认识,又重视理性认识,是感性和理性并重的认识论。
在墨家的论述中,认识能力处于认识活动的中心,如“以其知有求”、“以其知过物”、“以其知论物”。实践活动,被看作是有计划、有意志的自觉行动。墨家的知识论,重视人,重视主体性和实践性,这与当代哲学精神不谋而合。
当代科学和哲学趋于更为强调主体在认识中的作用。主体是行动者、认识者、实践者,客体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改造世界的活动。获得科学知识,推进科学发展,不能忽视主体性作用。墨家强调主体}生的认识论,值得弘扬。三辩证法1.对立统一恩格斯说:“古希腊的哲学家都是天生的自发的辩证论者。”这一论断对墨家也适用。《经上》说:“同异交得仿有无。”同异交得是同和异相互渗透,同时把握。例如“有无”就是如此。铷“仿”:模仿,仿照。《法仪》“仿依以从事”,即仿照着做事“同异交得”,是墨家的重要辩证命题。
墨家列举十余个典型事例加以说明。《经说上》说:“于富良知,有无也。比度,多少也。蛇蚓旋圆,去就也。鸟折用桐坚柔也。剑犹甲,死生也。处室子、子母,长少也。两色交胜白黑也。中央,旁也。论行、行行、学实,是非也。鸡宿,成也。兄弟,俱适也。身处志往,存亡也。霍,为姓故也。贾贵贱也。”
一人家财万贯,却学识贫乏。或学识渊博,却穷困潦倒。这是“有富家”和“无良知”,或“有良知”和“无富家”,两者多,比3000元少,既多又少。
蛇和蚯蚓的蠕动,既离开,又接近。鸟儿筑巢,折取梧桐树枝,既坚实,又柔韧。剑的作用,在消灭敌人,但消灭敌人的目在保存自己。剑具有与保护生命的铠甲相同的作用。一妇女,对女儿说是母亲,对母亲说是女儿,既长一辈,又少一辈。一物颜色,比甲物淡,比乙物浓,既白又黑。一个圆的圆心,可作男一圆的圆周,既是中央,又是旁。
一人的言论和行动、行动与行动、学问和实际,既有是,又有非。母鸡孵雏,在小鸡将出壳,又未出壳时,既成,又未成。排行老二,既是兄,又是弟,说兄或弟,都合适。一人身处此地,心志跑往别处,既存且亡。“霍”字,可指一动物“鹤”,也可指姓“霍”的人,古代“鹤”、“霍”二字通假,使“霍”字有歧义。一合适的价格,对卖方够“贵”,对买方说够“贱”:既“贵”且“贱”。
“同异交得”的“同”,即同一性。“异”,即差异性。《经上》说:“同,异而俱于之一也。”即同是相异的事物,都具有的共同方面。用异规定同,与唯物辩证法的看法一致。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是包含差别和对立的具体同一。没有矛盾双方相互对立,就没有相互依存,相互贯通。反之亦然。
《大取》说:“有其异也,为其同也;为其同也异。”即事物有相异方面,恰恰在于有相同方面。所有相异,都生长于相同的根基。用同规定异,与唯物辩证法的看法相通。差别和对立,存在于事物内部,与同一性相联系,为同一性所制约。
“同异交得”,即同一性和差异性,相互渗透,同时把握,差异、对立属性,存在于同一事物。这是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观念的另一种表达。墨家“同异交得”的辩证法,有其不可避免的朴素性、直观性和历史局限性。
“同异交得”的提出,有针对性。公孙龙《坚白论》说:“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也,无坚也。抚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坚持“离坚白”的形而上学命题,认为一块石头中的坚、白两种性质,是绝对分离和排斥的。墨家对此给予反驳。《经说下》说:“抚坚得白,必相盈也。”“石,一也,坚白,二也,而在石。”墨家的论题是“坚白相盈”,认为一块石头中,坚、白两种性质,相互包含、渗透,对立统一,可以同时认知。
当代西方法兰克福学派提出“否定的辩证法”,认为矛盾绝对排斥,把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立起来,只讲斗争性,不讲同一性。马尔库塞提出,肯定矛盾同一性,违反辩证法。只有不同一,才是辩证的、革命的。辩证法是不同一的思维方法。法兰克福学派割裂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联系,否认矛盾双方的辩证统一,是错误的。但承认矛盾存在,人可以用“矛盾的思考”方式认识问题,这一点同墨家观点相通。2.全面性“两而勿偏”,也是墨家的重要辩证命题。《经说上》说:“权者两而勿偏。”《经上》说:“见:体、尽。”《经说上》解释说:“特者,体也。二者,尽也。”权衡思考,顾及两面,不要只顾一面。提倡全面性,反对片面性。《墨经》“体”、“特”、“或”、“偏”,表示一面、部分,“兼”、“二”、“俱”、“尽”,表示全面、整体。墨家考察分析对立现象,提出一系列对立范畴,如体兼、利害、有穷无穷、久宇,论证观察思考的全面性和整体性。
《大取》论述利害全面权衡的方法:“于所体之中,而权轻之谓权。权,非为是也,亦非为非也。权,正也。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也。害之中取小,非取害也,取利也。其所取也,之所执也。遇盗人,而断指以免身,利也。其遇盗人,害也。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害之中取小,不得已也。于所未有而观焉,是利之中取大也。于所既有而弃焉,是害之中取小也。”
权,本义指秤锤、砝码、标准。用秤锤、砝码作标准,通秤杆(天平)的杠杆作用,同所称之物相比较,可知物之轻权,又引申为称量、衡量。古语说:“福与祸同门,利与害
邻。”利害权衡取舍,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两利相权,取其大,容易决策。这是“于所未有而取”,是“非不得已”,不是现成的、被迫的,是主动争取,可以从容而回的大亏。经商办货,路过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遇到拦路抢劫的盗匪,寡不敌众,被迫采取“断指以免身”的策略,毋宁说是祸中有福,害中有利,比失财亡身、人财两空要好。《小取》说:“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言论有多方面的道理,不同的类别和理由,不能片面观察分析。
当代西方结构主义哲学强调对事物结构性和整体性的研究,认为整体性结构规定事物各组成部分的性质,规定事物本质。这与墨家“两而勿偏”的全面性原则,在强调整体把握事物上一致。但墨家整体把握事物是要看到事物两面,全面认识事物。结构主义哲学把事物的结构和整体性看成是完全独立的,是同其构成要素和部分毫无联系的唯一存在,这是错误的。墨家的思想朴素直观,缺乏科学论证。结构主义哲学运用当代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对整体性、结构性的论证,比较严密。
墨家“两而勿偏”的全面性原则,“同异交得”的矛盾法则,一脉相承。客观事物是矛盾统一体,观察思考就应该提倡全面性,反对片面性。要顾两面,不要只顾一面。事物的辩证本性决定认识的全面性,否则就不能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
系统论的整体观认为,必须把握事物整体和整体把握事物。随着现代科学发展综合性、整体性、联系性的加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要求提高辩证思维的自觉性。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论和协同学等系统学科的建立,充分显露辩证法的鲜活生命力。墨家“同异交得”、“两而勿偏”辩证思维方法的真理性,越来越引人注目。
3.历史分析
墨家认为,事物会发生性质改变,必须用历史分析法看问题。《经上》说:“化,征易也。”变化,是特征、性质改变(质变)。古今异时,性质不同,今天比古代复杂,尧善治古不善治今。
《经下》说:“尧之义也,声于今而处于古,而异时,说在所义二。”《经说下》说:“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尧善治,自今察诸古也。自古察之今,则尧不能治也。”《经下》说:“察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
古今情况不同,像“尧是仁义的”这样的命题,有历史性、相对性。今天说“尧是仁义的”,指谓的实际情况是处于古代。古今是不同时代,古代的“仁义”,不同于今天的“仁义”。
墨家认为,概念、命题有历史性,其真实性依历史情况为转移。这种历史分析法有普遍适用性。“于是推之”,就是依此类推,由个案推到一般。
《经下》说:“或过名也,说在实。”《经说下》解释说:“知是之非此也,又知是之不在此也。然而谓此南北,过而以已为然。始也谓此南方,故今也谓此南方。”命题、判断会过时,原因在于实际改变,或性质改变,或空间改变。不能因“过去曾经如此”,就说“现在还是如此”,这种经验主义逻辑的推论是错误的。
《大取》说:“昔者之虑也,非今日之虑也。”过去思虑,不等于现在思虑。思想应该“与时俱进”,随历史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根植于古今进化观的历史分析法,是辩证逻辑的基本方法,至今仍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暴学与逻辑一引言1.辩的定义
和古希腊、印度一样,古代中国的逻辑学是首先由辩论术发藤起来的。墨子要求学生把辩论作为克敌制胜的法宝,把“谈辩,基本功传授给弟子。墨家逻辑为辩论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
《小取》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学的理解已进入自觉的、有相当水平的阶段。要阐述辩论的形式、方法和规律,首先要解决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辩论有无胜负,标准为何?这个问题,中国古代存在激烈争论。墨家文献“辩”字出现19次,基本含义有:第一,辨别、分别。《非攻上》说:“白黑之辩”、“甘苦之辩”、“义与不义之辩”。《兼爱中》说:“识其利,辩其故”。“辩”与“识”(认识)同义。在这种意义下,“辩”与“辨”通用。《尚同上》“是非利害之辩”,《非命上》作“是非利害之辨”。
第二,辩论、善辩。《耕柱》:“能谈辩者谈辩。”《公孟》:“子墨子与程子辩。”“今告子言谈甚辩。”辩的这种含义,经墨子应用和提倡之后,在战国中期得到广泛应用。战国中期的百家争鸣,迫使各家各派钻研辩论技巧,把名辩思潮推向高峰。后经后期墨家总结,形成系统的理论。
中国古代逻辑的确立,以《墨经》为标志。后期墨家提出系统逻辑学说:“辩,争彼也。辩胜,当也。”“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彼,不可两也。”“兕牛,躯非牛,两也,无以非也。”“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
“辩”定义为“争彼”,辩论是争论一对矛盾命题的是非。墨家为了说明什么是“辩”,引进了“彼”的概念。如两人针对同一对象,一人说“这是牛”,一人说“这不是牛”。这就是争论一对矛盾命题的是非。一对矛盾命题,不可能都正确,也不可能都不正确。两个相矛盾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墨经》用术语“彼”,表示一对矛盾命题。“彼”是“辩”的对象,双方所争论的题目。
如果不是关于同一对象的争论,一个人说“兕是牛”,另一个人说“躯是非牛”,二者“俱胜”,两个命题都真,不构成辩论。“二名一实”的命题,也不构成争论。“狗”和“犬”是一个对象,两个名称,是重同,可以“俱无胜”。一个人说:“这是狗。”另一个人说:“这是犬。”可以同真,不是必然有一不真。这也不构成“争彼”。如果对不同对象,作出两个相异命题,也不构成辩论。如“这是牛”、“这是马”,也可以“俱无胜”。
“辩”的定义为“争彼”,即争论两个矛盾命题的是非。凡是辩论,一定是关于某对象的某种属性,甲说“是”,乙说“非”(不是)。两个矛盾命题,必有一真一假,一是一非,因此,凡“辩”必有胜负。而“当”的一方,就是在辩论中胜利的一方。“辩胜”以符合事实和真理为条件,这是墨家逻辑的宗旨。
2.辩的目的
“辩”的目的,是分清是非的区别,审察治乱的规律,搞清同异的地方,考察名实的道理,处置利害,解决疑惑。探求万事万物本来的面貌,分析比较各种不同的言论。用名称反映事物,用言词表达思想,用推论揭示原因。按类别归纳,按类别推论。自己赞同的论点,不反对别人赞同。自己不赞同的论点,也不要求别人赞同。这是辩学的目的、形式和规则的规定。
墨家逻辑有助于认识事物,辩的形式为辩的内容服务。辩的目的和作用中,涉及认识和实践两方面。从认识方面说,“辩”要达到明是非、别同异、察名实,从实践意义说,要达到审治乱、处利害、决嫌疑。墨家认为,客观真理能够认识,客观真理的获得,以逻辑为工具。为了认识真理和揭露诡辩,墨家创立辩的系统学说,即逻辑学。
二概念论1.概说《小取》说:“以名举实。”《经上》说:“言,出举也。”说上》说:“言也者,诸口能之,出名者也。名若画虎也。言,谓也。言由名致也。”
“名”是语词、概念。“名”的作用,是对事物的列举、模拟、摹写,《小取》叫“摹略”,是意识对事物的认识。用语言来事物的实质,如同画虎以表现真虎。对事物进行陈述的由“名”构成。概括事物本质,用语言表达为“名”,即概念。
《经说下》说:“或以名示人,或以实示人。举友富商也,是名示人也。指是鹤也,是以实示人也。尧之义也,是声也于今,所义之实处于古。”说:“我的朋友是富商。”这是用“名”表达。“朋友”、“富商”是“名”,即概念。用手指指着动物鹤表达思想,叫做“指”(指认)。“指”的表达方式,没有摆脱实物的形象和感官对眼前实物的感觉。这种表达方式需要具备的条件:实物在此时此地。从时间、空间上看,实物必须与交际双方同时出现在同一地点。因而,这种表达方式有局限性,表达不方便。需要一种能克服这种局限性的表达方式,即“名”。“名”以其抽象性和概括陛,克服“指”(指认)的时空局限性。
从《墨经》对“久”与“宇”,即时间与空间的定义,可以看出墨家对“名”的运用。“久,弥异时也。”“久:古、今、旦、暮。…‘宇,弥异所也。”“宇:东、西、南、北。”“弥”:概括。“久”即时间的概念,是对不同的具体时间形式,如古、今、旦、暮的概括。“宇”即空间的概念,是对不同的具体空间形式,如东、西、南、北的概括。时间与空间的概念,不是直接通过感官感知,是通过抽象思维,对具体时空形式概括的结果,反映事物的一般性质。“名”反映事物的一般性质,存在于个别事物,个别中有一般,一般存在于个别。
《经下》说:“惟吾谓非私名也,则不可,说在返。”《经说下》说:“谓是鹤可,而犹之非彼鹤也。谓‘彼是,是也’不可。谓者勿惟乎其谓。彼犹惟乎其谓,则吾谓不行。彼若不惟乎其谓,则行也。”“名”是许多个别的概括,不是指一个具体的个别,“名”不可“惟谓”。《公孙龙子·白马论》说:“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非有自马为有马。”“白马者,言自定所白也。”由此诡辩说“白马非马”。这是从内涵上割裂一般和个别的内在联系,否认个别中有一般。从外延上抹杀种和属的一致性,把种属包含的关系,歪曲为绝对不相容的全异关系。“惟谓”论实质上是诡辩论,为墨家所批判。2.名的分类集合与元素墨家明确认识集合和元素概念的不同逻辑性质。集合概念叫“兼名”,元素概念可称为“体名”。《经上》说:“体,分于兼也。”《经说上》举例说:“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兼”指整体、集合,“体”指元素、部分。
《经下》说:“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惟是。”《经说下》举例解释说:“俱一,若牛马四足。惟是,当牛马。数牛数马,则牛马二。数牛马,则牛马一。若数指,指五而五一。”“牛马”为一集合概念,由“牛”和“马”两个元素构成。“牛马”集合,不能简单归结为“牛”,也不能简单归结为“马”,具有新的性质。
“俱一”,是元素每一个都是一个,如说“牛马四足”,指的是“牛四足”、“马四足”,不是牛马加起来“四足”。“惟是”,说的是“牛马”集合概念整体的性质。从元素意义上说,“数牛数马则牛马二”,是说“牛马”集合概念有两个元素。从整体上说,它是一个集合:“数牛马,则牛马一。”
这就如同问:“一只手有几个指头?”回答是:“有五个。”这是从元素意义上说。又问:“这五个指头是几只手上的?”回答是:“是一只手上的。”这是从集合意义上说的。有五个手指头白一只手,从元素意义上看,它是五,从集合意义上看,它是一。。
《经下》说:“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说在兼。”《经说下》说:或不非牛,或非牛,而“非牛也”可,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日:“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卿或可或不可。而日:“‘牛马非牛也’可,‘牛马牛也’可。”不可。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
“牛马”可理解为以典型事例充当的逻辑变项符号。“牛马”作为一个整体,是兼名,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的特征,在于它反映的是若干元素构成的整体。集合所具有的性质,并非构成集就像人的手和手指的关系一样,手由五个手指构成,但手不是五指中的任何一指。因此,“牛马非牛”与“牛马非马”两个命题都成立。墨家精研集合和元素概念理论,讨论集合和元素勰念的区分与联系,为古代逻辑和数学理论增添异彩。实体和性质
《大取》:“以形貌命者,必知是之某也,焉知某也。”“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不可以形貌命者,虽不知是之某也,知某可也。”“荀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是石也虽大,不与大同,是有使谓焉也。”
根据“名”的生成方式不同,区分为“以形貌命者”和“不可以形貌命者”两种。“以形貌命者”,如“山”、“丘”、“室”、“庙”等,是具体概念、实体概念,必须知道“名”所反映的对象,才能认知它。
“不可以形貌命者”,如“白”、“大”等,是抽象概念、性质概念,概括事物的性质(包括关系),它不是具体概念、实体概念,不知道“名”所反映的对象,也能认知它。这种概念,又分为“量数之名”和“非量数之名”,体现相对性和绝对性的不同。
“量数之名”有相对性,依赖于跟别的数量比较,才能认知它。如“大”与“小”比较,才能知道“大”。“大石头”与“小石头”比较,才能知道“大石头”的“大”。检验的方法是,“大石头”打碎,每一小块,未必能称为“大”。这是“大”概念相对性的表现。“大”、“小”、“多”、“少”等关系概念,都是这样。
“非量数之名”有绝对性,相当于抽象概念、一般性质概念(不包括关系),它不依赖于跟别的性质比较,也能认知它。如“白”,是事物的绝对性质,不依赖于与事物其他性质比较,也能认知它是“白”。检验的方法是,“白石头”打碎,每一小块,能称为“白”。这是“白”概念绝对性的表现。范畴、类和单独概念《经上》说:“名:达、类、私。”《经说上》举例解释说:“物,达也。有实必待之名也命之。马,类也。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实也。声出口,俱有名。若姓字丽。”
‘‘达”:通达、全面、普遍。“达名”:外延最大的普遍概念,指万物的通名。《荀子·正名》所谓的“大共名”,是综合各类名而成,为最普遍的类概念,如“物”这个达名,是概括一切客观存在实际事物的概念。“类名”概括许多不同事物的共同属性,即荀子的“小共名”或“大别名”,是达名之外的普遍概念。如“马”,此类名包含各种各样的马。“私名”,指称一个个别事物的单独概念,为独一无二的个体之名,如“臧”这个人。
“达名”外延最广,涵盖世间一切事物。“私名”外延最小,只概括一个对象。“类名”是介乎“达名”与“私名”间的概念。凡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物,都属同一类,都可用这个“类名”来称谓。相对于“达名”来说,它是特殊。相对于“私名”来说,它是一般。这种对“名”的划分,意义重大。作为概念论的知识,一直沿用至今。
3.定义形式
正确思维,必须概念明确。定义是从内涵角度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墨经》有概念定义一百多条,定义方法有种差定义
发生定义两种。
种差定义,揭示被定义项与其他同级种概念之间的差别差”,即概念内涵,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属性。如《墨经》说“罪,犯禁也。”“不在禁,虽害无罪。”“罪”的定义是“犯禁”违犯国家禁令。如果某行为虽对人有害,却不违反法禁,就不
犯罪。
发生定义,即种差是对象发生。如《墨经》说:“圆,同长也。”“规写交。”即圆是用规以“一中同长”的方法,画图形,近似于如下定义:“圆是一个点,在平面上,以等距离,绕一定点运动,形成的封闭曲线。”它从“圆”的产生过程,揭示其种差。《墨经》说:“方,柱隅四权也。”“矩写交。”即方是《墨经》有大量条目,用外延划分和内涵定义两种方法并举。如说“名:达、类、私”和“见:体、尽”等条目,都是划分,但在相应的《经说》中,则同时使用内涵定义,既明确按概念外所划分的子项,又明确各子项的特有属性,这是相当完满的明确概念方法,是墨家理论思维和科学精神的表现。三命题论1.全称和特称命题是对事物断定的思维形式。墨家研究多种命题的性质、特点和表达方式,对命题进行分类。《小取》说:“以辞抒意。,,《经上》说:“言,口之利也。执所言而意得见,心之辩也。闻,耳之聪也。循所闻而得其意,心之察也。”
“言”、“辞”指语句。“意”指命题。语句表达命题。语句属于语言系统,命题属于思维系统。听别人说话,是耳朵的正常功能。根据听到的语句,把握其中的命题,是思维器官的审察分析作用。命题是把包含于概念里的内容加以展开,形成的思维形式。概念蕴含着对客观事物属性的断定,但概念不是命题。概念展开为命题,把断定明朗化。概念展开为命题,叫“以辞抒意”。墨家对命题的分类,有全称和特称、假言和模态命题。
全称命题是断定事物全部情况的命题。用全称量项“尽”、“俱”,相当于“凡”、“皆”、“所有”、“一切”。《经上》说:“尽,莫不然也。”《经说上》说:“俱止、动。”“尽”、‘‘俱’’是莫不如止匕,全音巧女口止匕。
特称命题是断定事物部分情况的命题。用特称量项“或”、“有”,相当于“有些”、“有的”。《小取》说:“或也者,不尽也。”《经说上》说:“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也,止‘黑人’。”特称量项“或”、“有”的定义,是“不尽”,即不是全部。《经上》说:“动,或徙也。”是说物体中有一部分运动。《小取》说:“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非一马而或白。”即“马或白”断定的语境,至少有两匹以上的马,如果只有一匹马,就不能这样说。
按命题断定的质,分为肯定和否定。全称命题有全称肯定和全称否定,特称命题有特称肯定和特称否定。《经上》说:“樱,相得也。”《经说上》举例说:“尺与尺俱不尽,端与端俱尽,尺与端或尽或不尽。”
“尺”:直线。“端”:点。“尽”:重合。“尺与尺俱不尽”,即两直线相交,二者都不完全重合(全称否定命题)。
“端与端俱尽”:点与点完全重合,两点相交,二者都完全重合(全称肯定命题)。
“尺与端或尽或不尽”,即线与点接触,一直线与一点相交,从点方面说,是完全重合(特称肯定命题)。从直线方面说,是不完全重合(特称否定命题)。2.假言命题假言命题,是表示假设和结果的关系的命题。《小取》说:“假者,今不然也。”假设是表示与当前事实不符的假定、设想。在假设条件下,设想会出现什么结果。墨家将假设条件和结果间的关系,归结为“小故”和“大故”。
《经上》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非彼必不有,必也。”
“故”是得到它,成就一定结果。“小故”,相当于必要条件“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是必要条件假言命题前后件关系式的古汉语表达。
“非彼必不有’’是‘‘无之必不然”的另一表达。“之”、是变项,可以分别代之以p和q。“有之不必然”,可以换成
p不一定有q”。“无之必不然”,可以换成“无p一定无q”。这与西方逻辑一致。
“大故”,相当于充分必要条件。“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3.模态命题
墨家突出研究时间模态,《墨经》定义时间模态词“且”、已”。《经上》说:“且,言然也。”《经说上》解释说:“自前日且,自后日已,方然亦且。”
“且”是表示事物存在状况、样式的模态词。“且”可以表示两种时态,一是在事情发生前使用,相当于“将”、“将要”,二是在事情发生过程中使用,相当于“正在”、“刚刚”。“已”表示过去时,相当于“已经”、“曾经”。这种时间模态词的引进,使模态命题有三种时态。
或然命题
在一事物过程发生之前,断定有可能发生,使用将来时间模态词“且”。《小取》说:“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出门,非出门也。止且出门,止出门也。且天,非天也。寿且夭,寿天也。”
“且”在时间上表示将来时,从模态上表示可能性。“且人井”,即将要人井,可能人井,“入井”还没有变为事实。“止且人井”,是采取措施,如拉住将要人井、可能人井的人,或盖住井盖,制止“将要入井”、“可能人井”,等于制止“人井”事实的发生。
“且出门”,即将要出门,可能出门,“出门”还没有变为事实。“止且出门”,是采取措施,如拉住将要出门、可能出门的人,或把门关上,制止“将要出门”、“可能出门”,等于制止“出门”事实的发生。
“且夭”,即将要夭折,可能夭折,“夭折”还没有变为事实。“寿且天”,是采取措施,如积极治疗疾病,改善营养条件,制止“将要夭折”、“可能夭折”,等于制止“夭折”事实的发生。
其公式是:或然命题,不等值于实然命题。否定或然命题,等值于否定实然命题。
实然命题
“已”表示完成时的模态。《经上》说:“已:成;亡。”《经说上》解释说:“为衣,成也。治病,亡也。”“已”又分为两种:“成”和“亡”。“成”是建设性的,从无变为有,如制成一件衣服。“亡”是破坏性的,从有变为无,如治病除根。《墨经》进一步研究了过去完成时模态。
《经下》说:“可无也,有之而不可去,说在尝然。”《经说下》解释说:“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经下》又说:“无不必待有,说在所谓。”《经说下》解释说:“若无马,则有之而后无。无天陷,则无之而无。”“无”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有”变为“无”,如先前有马,现在无马。一种是本来就没有之“无”。如天陷(天塌下来),从来没有。要正确理解所说“无”的含义,必须根据语境判断。世界上一旦“有”什么,那就无法抹杀。因为它曾经如此,即“尝然”。世界上已经发生过某事(“已然”),就不能说没有发生过(“不可无也”)。在一事物发生过程中表述,使用现在时间模态词“方”或“且”。《经说上》说:“方然亦且。”方:开始,正在。“国家方危”,可以说“国家且危”。现在时语句表示一种事实开始发生,正在发生,从模态上说,相当于实然命题。
必然命题
必然命题,是对,必然性的断定。“必”是经常使用的模态词。《墨经》指出,必然命题的论域,如果涉及一类事物,则带有全称性和全时间性。《经下》说:“必,不已也。”《经说下》举例解释说:“谓一执者也。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必不必也工是非必也。”“必”蕴含“尽”。“尽”:全都如此。“一然者,不然者”,有个体是这样的,有个体不是这样的,是“不尽然”,并非全部个体如此,即“不必”,不是“必”。“必”:所有个都如此,并且所有个体都永远如此。若有个体、有时如此,有体、有时不如此,就不是“必”,而是“非必”,即必然命题的定,负必然命题。
《经说下》说:“行者必先近而后远。”即走路,一定是先走近处,然后才能走远处。《贵义》说:“贫家而学富家之衣食多用,则速亡必矣。”即如果贫困家庭效仿富裕家庭,在衣食方面费很大,那么,一定会很快败落。必然命题有负命题,墨家常用“不必”、“非必”、“弗必,,示。负必然命题等于或然命题。对一类事物而言,如果不具有全称的意义,或全时间性的意义,那就不能说是“必”,就是“不必”、“非,必”、“弗必”。《经下》说:“无说而惧,说在弗必。”《经说下》说:“子在军,不必其死生。闻战,亦不必其死鳌。前也不惧,今也惧。”儿子在军队中,不能必然断定其生死。听到战斗的消息,也不能断定其生死。墨家用这种负必然命题及其推论,对参加防御战争的军人父母做工作,希望他们不要为参军和参战的儿子担心恐嗅。认为这种担心恐惧,是没有根据的。
根据模态逻辑的原理,并非必然p,等于可能非p,即否定必然肯定命题,等于可能否定命题。《墨经》的理解,合乎现代模态逻辑的知识。
《经下》说:“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与所以使人知之,不必同,说在病。”《经说下》说:“或伤之,然也。见之,智也。告之,使知也。”事物状况的原因,认识的途径,传播的媒介,这三者不一定相同。例如有人受伤,这是生病的原因。亲眼看见,这是认识的途径。用语言告诉别人知道,这是传播媒介。这表现墨家从事物本来面目解释事物,而不附加一点主观的成分。墨家科学地、客观地对待某种事情的发生。“不必同”,等值于“可能不同”。这是应用负必然命题的实例。墨家在两干多年前提出的命题理论,有重要科学价值,当代生活同样有用。四推理证明1.推论原理墨子首次提出有逻辑意义的类、故、法三范畴,在辩论中应户甘。
《非攻下》说,好攻伐之君又饰其说,以非子墨子日:“以攻伐之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子墨子言日:“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若以此三圣王者观之,则非所谓攻也,所谓诛也。”
否定以无义伐有义之“攻”,并不意味着否定以有义伐无义之“诛”。“攻”与“诛”并非同类。表面上看,二者都是战争,但性质不同,一为非正义之战,一为正义之战。从逻辑上看,它们性质不是一类。墨子提出“察类”,即仔细审察事物类别,防止把表面相似,而实质不同的事物混为一谈。墨子提出“类”概念,表明他已把客观事物的类,及其在人的思维、语言中的反映,作为思维、认识的对象,这是逻辑的开端。
墨子言谈辩论,常问“为什么”,以探究原因、根据和理由,即“故”。《尚贤上》、《兼爱中》、《非攻下》等都有“是其故何也?”之类的话。《天志下》说:“今有人于此,人人之场园,取人之桃李瓜姜者,上得且罚之,众闻之非之,是何(故)也?日:不与其劳,获其实,以非其所有而取之故。”
即偷窃行为之所以不义,是因为它不劳而获,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墨子通过这样的回答过程,探明现象因果联系,使认识加深,已把“故”作为逻辑范畴使用。
墨子本人是技艺高超的工匠。《法仪》说:“百工为方以矩,为圆以规,直以绳,正以悬,平以水。”即工匠用矩尺定方形用圆规定圆形,用绳定直线,用悬锤定偏正,用水平仪定平面。墨子从中总结出“百工从事,皆有法所度”的规律。他说:“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子从“法”的概念出发,引出“方法”的概念。《天志中》说“匠人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方与不方也?日:中吾矩者,谓之方。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方。是以方与不方,皆可得而之。此其何故?则方法明也。”“法”是标准、方法、法则,客事物,人的行为,说话、写文章,都有法可循。
墨子“类”、“故”、“法”的范畴,《墨经》发挥为“故”“理”、“类”三个逻辑范畴。《墨经》认为,在论证中,“故”、“理”、“类”三者,是不可缺少的条件。“故”是推理论证的根据、理由。“理”是推理论证的思路、条理。“类”是推理论证所具备“有之必然”的“大故”,推理论证才有充足理由。推理论证的思路条理前后一致,不互相矛盾,合乎事物类的关系,才能行之有效,畅通无阻。不明确“故”、“理”、“类”,推论必然遇到困难。错误推论,是由于不察故,不明理,不知类。《大取》说:“三物必具,然后足以生。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今人非道无所行,虽有强股肱,而不明于道,其因也,可立而待也。夫辞以类行者也。立辞而不明于其类,则必困矣。”这段话说明推理的原理。“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三者必备,结论才能必然推出,相当于西方逻辑的充足理由律,是推理论证的基本规律。
沈有鼎说:“‘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十个字,替逻辑学的原理作了经典性的总括。”“故”是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必然联系,即充足理由。“故”就是原因、理由,是结论所以产生的前提的总和。推理结论之所以成立,由前提所规定,为前提所蕴含。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是内在的,必然的。
作为充分条件的“故”,有必然推出论题的性质。《经说上》说:“湿,故也,必待所为之成也。”“天下雨”是“地湿”之“故”(原因、理由、根据),由“天下雨”必然推出“地湿”。作为充分必要条件的“故”,具有“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必然性。如说:“由于不具备见物的条件,所以不能见物。”而作为必要条件的“故”(部分原因),就“无之必不然”,也具有必然性。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列出论题之所以成立的充足理由,是推论的实质和功能。做到这一点,论题的成立,就有必然性,毋庸置疑。《经说上》第84条说:“必也者可毋疑。”如果一个论断的“故”不明确,结论可能虚妄。
从前提到结论,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即推理形式。这种推理形式,《墨经》称为“理”。推论通过一定形式(理)呈现,即“辞以理长”。即推论过程要有条理,顺理成章,推理形式正确。《大取》用“道”(路)比喻“理”。今人“道理”连用,表示条理、规律。《墨经》道理、方法、法则、效法等词,可以互相解释。《大取》以“故、理、类”三范畴相提并论,《小取》以“故、方、类”三概念相提并论,说明“理”(道理)与“方”(方法)可互相替换。
《经上》第71条说:“法,所若而然也。”遵循法则,得到预期结果。如用“圆,一中同长也”的法则,用“规写交”(用圆规画闭曲线)的方式,可以画出标准的圆形。
类是事物的界限和范围。《小取》提出“以类取,以类予”,即用例证证明、反驳,要符合事物的类别关系。《经说上》第87条说:“有以同,类同也。”第88条说:“不有同,不类也。”“辞以类行”,即同类相推。推论过程混淆事物类别,会立即遭到困难。
2.推论方式
墨家在论辩中,总结了许多推论方式。
譬式类推
譬是由一物推另一物的譬喻类推。《小取》的定义是:“譬也者,举他物而以明之也。”“譬”是比喻、比方。“譬”有两种功能,一是形象描绘,相当于修辞学的比喻。另一是抽象思维,相当于逻辑类比论证。譬式推论的功能,是列举其他事物,说明这一事物,与惠施对“譬”式推理的功能定义,异曲同工。譬喻类推的认识和表达作用:举此明彼,以浅喻深,以易喻难,由已知到未知。
《耕柱》载,治徒娱、县子硕问于子墨子日:“为义孰为大务?”子墨子日:“譬若筑墙然,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壤,能唏者唏,然后墙成也。”这里,墨子运用了“譬”的方法。
《兼爱上》说:“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焉能治之。不知乱之所自起,则不能治。譬之如医之攻人之疾然:必知疾之所自起,焉能攻之。不知疾之所自起,则弗能这也是墨子运用譬喻类推的典型例子。
譬喻类推,是借他物,说明此物。《小取》定义譬喻类推的联结词说:“‘是犹谓’也者,同也。”“是犹谓”、“譬”、“若”、“犹”、“如”等,是论证两个事物的相同、相似,意味着譬喻类的建立。《公孟》载墨子说:“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包去其冠也。,,“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鱼网)也。,,《墨经》谈“小故,,说“若有端”,“大故”说“若见之成见也”,“体分于兼也”说“若二之一、尺之端也”。后期墨家有重事实、重归纳的科学精神,这是对前期墨家譬喻即类比思想的发展。因为有“譬,举他物以明之也”的譬喻类推,会很自然地扩展为“举事而明理”的归纳推论。
《经下》说:“擢虑不疑,说在有无。”《经说下》解释说:“疑无谓也。臧也今死,而春也得之,必死也可。”即从一件事情中,思考、抽取一种必然性,可以不用怀疑,论证的理由在于究竟有没有这种必然性。怀疑是没有意义的。臧在目前医疗条件下,得了不治之症死了,春不幸也得了这种不治之症,她也必死无疑。《经说上》第84条:“必也者可毋疑。”“擢虑”,即抽引思虑,是从类比推论发展而来的归纳法。
《小取》说:“‘吾岂谓’也者,异也。”这是定义反面譬喻类推的联结词。“吾岂谓”、“不若”等,是论证两个事物的不同、相异,意味着反面譬喻类推的建立,是对于对方不恰当譬喻类推的反驳,相对于“举他物以明此物”的正面类比,可以叫做“反类比”。
侔式类推
《小取》说:“侔也者,比辞而俱行也。”是比较同类词句类推。
“是而然”的侔式类推
“是而然”的侔式类推:肯定的前提是正确的,肯定的结论也是正确的。《小取》说:“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这实际上相当于一个三段论,“白马,马也”为大前提,“乘白马”为小前提,“乘马也”为结论。其他例子:“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是而不然”的侔式类推《小取》说,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娣,美人也。爱娣,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人船,非入木也。盗,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无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
事人,指做别人的奴仆。“乘木”是乘一根原木。所以,“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事人也”,和“车,木也。乘车,乘木也”两“侔”式类推不能成立。获的妹妹虽是美人,获爱妹妹非因为是美人,而是因为是自己的妹妹,所以,“其娣,美入也。爱娣,爱美人也”的侔式类推不能成立。
无盗不是无人。判断某地盗多少,与判断人多少,尺度不同。因此,“盗,人也。多盗,多人也”和“盗,人也;无盗,无人也”两“侔”式类推,是错误的。如果多盗是多人,那么,恶多盗就是恶多人。但恶多盗不是恶多人,所以多盗不是多人。同样,无盗也并不是无人。
“是”为肯定,“不然”为否定。“而”是表示联言性质的连词“并且”之意。前一命题,为一正确的肯定命题,在该命题主、谓项前附加同一成分后,变为正确的否定命题。上述“侔”式类推,肯定前提是正确的,肯定结论是错误的。为了表明这一点,《小取》在结论的主词与谓词间,加“非”字,把原来错误的肯定结论,变为正确的否定判断,取消推理关系。
“不是而然”的侔式类推
《小取》说:读书,非书也。好读书,好书也。斗鸡,非鸡也;好斗鸡,好鸡也。且入井,非人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且蹬且天,寿天也。“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无难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爿之,无他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无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不是而然者也。
“且”表示将来时。“且然”即将然,并非已然或实然。所语言习惯,而“入井’’和“出门,,两例,则合乎模态逻辑的原理。
如上引“寿天”和“非命”,都是墨家的主张。“且天”不是死亡,“寿且天”却是“寿天”。有命论者(儒者)认为挽救生命,是不可以人为的,但墨者从“非命尚力”的观点出发,即使眼看快要夭折的人,改善医疗和卫生条件,能够使之延长寿命。
儒者宣扬执有命,并不就真的存在“命”。与此相反,墨者反对儒者的“有命论”,却可以说是真的否定“命”。所以说:“有命,非命也。非执有命,非命也。”墨家的侔式类推,是为解决当时学派辩论中提出的现实问题,是实际辩论的逻辑升华。其辩技之精妙,逻辑之合理,令人叹为观止。
“一周而一不周”的侔式类推
《小取》说:“爱人,待周爱人而后为爱人。不爱人,不待周不爱人。失周爱,因为不爱人矣。乘马,不待周乘马,然后为乘马也。有乘于马,因为乘马矣。逮至不乘马,待周不乘马,而后为不乘马。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
这里“爱”,要求遍及所有的人。“不爱”,不要求遍及所有的人。只要不爱一个人,就可以说“不爱人”。相反,“乘马”的“乘”,不要求遍及所有的马:只要乘任何一匹马,就可以说“乘马”。“不乘”,要求遍及所有的马:不乘任何一匹马,才可以说“不乘马”。
如果把这“周”理解为周延,则墨者对“乘马”与“不乘马”周延情况的规定,跟西方逻辑有某种相似之处。而对“爱人”和“不爱人”周延情况的规定,则有墨家的特殊逻辑。这种特殊逻辑,未必能得到世人公认,也未必科学。墨家学派的宗派性与科学性存在一定矛盾。“一是而一非”的侔式类推《小取》说:居于国,则为居国。有一宅于国,而不为有国。桃之实,桃也。棘之实,非棘也。问人之病,问人也。恶人之病,非恶人也。人之鬼,非人也。兄之鬼,兄也。祭人之鬼,非祭人也。祭兄之鬼,乃祭兄也。之马之目眇,则为“之马眇”。之马之目大,而不谓“之马大”。之牛之毛黄,则谓“之牛黄”。之牛之毛众,而不谓“之牛众”。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四足”者,一马而四足也,非两马而四足也。一马,马也。二马,马也。“马或白”者,二马而或白也,非一马而或白。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
“居于国”是“居国”。但“有一宅于国”,则不具有“有国”的属性。马眼睛瞎,为马瞎,故“之马之目眇”,是马眇。但马眼睛大,不具有“马大”的属性。“问人之病”是“问人”,关心人。“恶人之病”不是“恶人”。这牛有黄毛,所以,这牛叫黄牛。但这牛毛多,却不可叫多牛。有些事物名称已经约定俗成,所以,不论前提与结论是否为肯定,都只能遵守既成的习惯。如“桃之实”,习惯叫做桃。而“棘之实”,则不叫“棘”,而叫枣。“祭人之鬼”,不叫“祭人”。“祭兄之鬼”,却叫“祭兄”。
汉字名词没有单、复数之分。马既可表示单数,亦可表示复数。但说“马四足”,或“马或白”的“马”,却有区别。“马四足”,指一马,而不是两马,或多马。“马或白”,指两马,或多马,而不是一马。从前提是一马,不能得出结论也是一马。这是汉字的习惯使然。以上“一是一非”的类推,肯定前提正确,肯定结论错误。或否定前提正确,否定结论错误。简单从形式上‘“比辞而俱行”,会犯错误。援式类推
援式类推,是以援引对方为根据的类推。《小取》说:“援也者,日:‘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援式类推,兼有证明和反驳的双重作用。“援”是说:“你可以这样,我为什么偏偏不可以这样呢?”这是利用矛盾律,援引对方所赞同的,论证对方不赞同的。如前列《小取》:“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盗,非不爱人也。杀盗,非杀人也。”说“此与彼同类”,是按
取同。既然“恶多盗,非恶多人”,“欲无盗,非欲无人”,自然“杀盗不是杀人”。因为在这些说法中,“盗人”和“人”,都是作为不同的政治伦理概念处理的。“盗人”是损人利己的坏人,戈剑,天下君子说不对,是不义。杀一人,叫不义,必有一死罪。依此类推: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天下君子说不对,是不义。看到一点黑说酝黑,看见很多黑说白,是黑自不分。尝一点苦说苦,尝很多苦说甜,是甘苦不辨。做小错事,为小不义,知道说不对。做大错事,为大不义,攻伐掠夺弱小国家,却不知道不对,称赞为义。这是辨别义和不义的混乱。墨子概括的“明小不明大”(“知小不知大”),同他批评鲁班“不知类”一样,是“援”式推论的妙用。
推式类推
即归谬类推。在辩论中,为反驳对方某一论点,以这话为类推前提,得出连对方也不能接受的荒谬结论,进而证明对方论点错误。《小取》说:“推也者,以其所不取之,同于其所取者,予之也。是犹谓也者同也。吾岂谓也者异也。”
“其”指辩论对方。“予”即把自己论证摆出来给对方,看对方承认不承认。“推”是以对方所不赞同的和对方所赞同的,同属一类的论证为根据,来反驳对方的论点。“是犹谓”(这就好比说)的说法,是用来表示前后两种议论的同类的。“吾岂谓”(我难道说)的说法,是用来表示前后两种议论的不同类的。
《公孟》载,公孟子日:“无鬼神。”又日:“君子必学祭礼。”子墨子日:“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
公孟子说:“鬼神是不存在的。”又说:“君子一定要学习祭礼。”墨子说:“既然主张鬼神不存在,却劝别人学习祭礼,这就如同没有宾客,却要学习接待宾客的礼节。没有鱼,却要结鱼网一样。”这是运用“推”式类推的一例。他由对方的论点出发,推出荒谬结论,令对方不得不接受墨子的观点。
推式类推的逻辑性质,是类比推论和归谬法反驳方式的结合。就根据两个论点相同、相似引出结论而言,是类比推理。就揭示两个论点本属同类,但对方一为赞同、一为不赞同而言,是归谬法。如墨翟对公输般说:北方有侮辱我的人,想借你的力量把他杀掉。公输般说:我讲仁义从来不杀人。于是墨翟指出公输般造云梯,帮助楚国打宋国,必然要杀许多无罪之民,是“义不杀少而杀众”,是“不知类”,就应用“推”式类推。
“止”式类推
《经上》说:“止,因以别道。”《经说上》解释说:“彼举然者,以为此其然也;则举不然者而问之。”即对方举出一些正面例证,得出一个全称判断,我则举出反面例证,加以反驳。“止”式类推,是用来区别和限制一般性道理的。如对方以“火铄金”,即火熔化金属的正面事例,归纳出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火胜金”的全称命题,我则以在某些情况下有“金靡炭”(金属压灭炭火)的反例,予以驳正。“止”式类推,是对简单枚举归纳的反驳和修正。
3.推论谬误
墨家研究推论中的谬误,《小取》说:“夫物有以同,而不率遂同。辞之侔也,有所至而正。其然也,有所以然。其然也同,其所以然不必同。其取之也,有所以取之。其取之也同,其所以取之不必同。是故譬、侔、援、推之辞,行而异,转而诡,远而失,流而离本,则不可不审也,不可常用也。故言多方,殊类、异故,则不可偏观也。”
事物间某些属性相同,不说明其他属性也相同。“譬”式类赢推,运用应当慎重,不能从某方面相同,必推其他方面相同侔式类推,只能有限制使用,超出一定范围,就不能保证正确现象或结果虽然相同,但本质或原因,却不一定相同。援式类推也有可能犯错误。有时“其所取”与“不取”之同,是表面不能滥用。
运用譬、侔、援、推等推论方式要慎重,以尽量避免犯
误。关键在于全面分析事物多种条理、不同类别和理由,而不能以偏赅全。墨家具体分析在推论中足以引起谬误的各种情况,《小取》说:“夫物或乃是而然,或是而不然,或不是而然,或一“强”:牵强论证,强词夺理。这是常见的谬误和诡辩。
譬、侔、援、推,是墨家常用的推论方法,墨家逻辑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墨家不是机械运用,同时指出其不成立的情况。这种全面的观点是合理的。五思维规律
1。同一律
同一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是同一的。同一律要求概念、命题的确定性。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A表示任一概念、命题,“A是A”表示,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概念、命题自身的同一。《经说下》说:“正名者:彼止于彼,此止于此。彼此止于彼此。”
“彼”之名只指“彼”之实。“此”之名只指“此”之实。“彼此”的集合名称,指“彼此”的集合体。“彼止于彼”,“此止于此”,“彼此止于彼此”,是用古汉语代词作变项,表达同一律,相当于用英文字母说:A=A,B=B,AB=AB。其实例是:牛=牛,马=马,牛马=牛马。又说:“彼此不可彼且此也。”相当于用英文字母说:“AB≠A,AB≠B。”其实例是“牛马≠牛,牛马≠马”。又说:“若是而彼此也,则彼亦且此此也。”相当于说:“若C=AB,则A=BB。”其实例是:若羊=牛马,则牛=马马。这是用归谬法证明同一律的正确性。墨家为使概念明确,而把这些规定提高到规律的高度论述。对照如表2:同一律表述。
从表2:同一律表述可知,墨家同一律思想的正确性、合理性和普遍真理性。
《经下》说:“谓而固是也,说在因。”《经说下》举例解释说:“有之实也,而后谓之。无之实也,则无谓也。不若假。举美谓是,则是固美也,谓也。则是非美,无谓。无谓则假也。”谓:称谓,即用语词、概念表述事物及其性质。一旦对某事物作出某种称谓、表述,就应因袭下去,不可任意改变。如“美”的概念,指事物某种特征,具有这种特征的事物,就应是“美”。如果同时又说具有这种特征的事物是“不美”,就抹杀概念的确定性,是虚假概念。
《墨经》提出“通意后对”(弄通对方意思再回答)的原则。《经下》说:“通意后对,说在不知其孰谓也。”这段话是墨家对同一律的应用原则,即主张在对话、辩论中,不先“通意”,就不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客观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造成语言的多义性和复杂性。语词、语句,常有歧义。在对话、辩论中,如不先“通意”,确定概念含义,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造成无谓争沦,并常给诡辩者造成可钻的空隙。墨家“通意后对”的规定,正是为了避免答非所问的现象。墨家用名(概念)区别同异,主张名实相符,这已意含合理的论辩,用语需要有固定意义,概念明确。墨家逻辑同一律是论辩交际中的语义学、语用学原则。
2.矛盾律
矛盾律在西方是较早发现和运用的逻辑规律,亚里士多德把矛盾律视为“最确实的原理”。墨子在论辩实践中较早发现和囊用矛盾律。矛盾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反或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都真,其中至少有一假。矛盾在公式是:并非“A且非A”。
墨子初步发现和运用矛盾律,善于用比喻,具体、形象、生动地说明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即自相矛盾的荒谬}生和不合理性。《公孟》载,公孟子日:“贫富寿天,全然在天,不可损益。”日:“君子必学。”子墨子曰:“教人学而执有命,是犹命人葆冠也。,,公孟子日:“无鬼神。”又日:“君子必学祭礼。,,墨子日:“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
既教人学习,而又坚持有命论的观点,这就像叫人包裹头发,却又叫人把包裹头发的帽子去掉,是自相矛盾。既坚持鬼神不存在的观点,又提倡学习祭祀鬼神的礼节,这就像没有客人,却学习待客之礼;没有鱼,却做鱼网,是自相矛盾。墨子的比喻,与韩非“矛盾之说”的比喻,有异曲同工之妙。
经过墨家与其他学派长期辩论实践的锤炼,《墨经》中对矛盾律作出概括。《经上》说:“辩,争彼也。辩胜,当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不俱当,必或不当。不若当犬。”
《墨经》用“这个动物是牛”和“这个动物不是牛”两命题“不俱当”的方式,表示矛盾律。矛盾律要求思维的一贯性。对任一命题p,不能既肯定,又否定。不能同时断定一对矛盾命题或反对命题。任一语言表达式,不能既具有,又不具有语义p。违反矛盾律的规定和要求,思维、表达会陷于混乱,发生逻辑错误。
违反矛盾律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逻辑矛盾)。《墨经》为了揭示思维的逻辑规律,引进“彼”的概念。所谓“彼”,相当于一对矛盾命题。如甲、乙二人针对同一动物,进行争辩,甲说:“这是牛。”乙说:“这不是牛。”这就是“争彼”。这两个矛盾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这里结合实例,生动揭示矛盾律的内容。
《墨经》用元语言的语法概念(否定词“不”,全称量词“俱”,特称量词“或”,模态词“或”必然推出关系“必”)和语义概念(“当”、“不当”,相当于真、假),对逻辑矛盾律作出理论概括。这是《墨经》用古汉语的元语言工具,对墨子运用矛盾律的议论进行第一层次的元理论概括。把“这个动物是牛”和“这个动物不是牛”两命题,分别表示为p和p(读为:p和非p),则“不俱当,必或不当”可表示为:_](p^、p)一(p V_1p)。读为:并非“p”和“非p”同真,则或“p”真,或“非p”真,即“p”或“非p”必有一假。这是用现代科学语言,对墨家逻辑进行第二层次的元理论分析。
墨家应用矛盾律,从对方论题引出矛盾,从而驳倒对方论题,这叫归谬法。在逻辑史上,归谬法的广泛运用,刺激、促进逻辑学的诞生。古希腊芝诺、苏格拉底、柏拉图,都应用归谬法,为亚氏逻辑的产生创造条件。古希腊所谓辩证法Dialectic,本指归谬法的具体论辩方式,后来长期兼作逻辑学的统称。古印度梵文tarka,原指归谬式推论,后扩大为逻辑学的另一统称。这种术语的变迁,反映逻辑发展的脉络和归谬法在逻辑中的地位。在中国,墨家较早运用矛盾律进行归谬反驳。墨子在辩论中,常用悖概念,非难对方,这种辩论方式的实质是归谬法。《耕柱》载墨子说:“世俗之君子,贫而谓之富则怒,无义而谓之有义则喜。岂不悖哉?”贫而谓之富,无义而谓之有义,都是过誉,而对方一怒一喜,岂非矛盾、荒谬?
《非儒》载,儒者日:“君子循而不作。”应之日:“古者羿作弓,杼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鲍、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杼、奚仲、巧垂,皆小人邪?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然则其所循,皆小人道也。”儒者坚持“君子述而不作”的论点。墨者反驳说:你们说君子只转述,不创作,但后人所转述,一定要有人先创作。这样,那些“作而不述”的古人,都成了小人。而今天转述小人的道理,却成君子。传说古人羿作弓,杼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他们因为“作而不述”,都成小人。当今制革、制甲、造车的工匠,因为“述而不作”,都成君子。这岂非矛盾、荒谬?
《墨经》的归谬反驳。《经说下》说:“以言为尽悖,悖在其言。”《经说下》解释说:“悖,不可也。之人之言可,是悖,则是有可也。之人之言不可,以当必不当。”认为“一切言论都是虚假的”,本身有矛盾,因为这句话也是言论。虚假即不成立。这个人的这句话,如果成立,这就意味着这句话是真的,与“言尽悖”矛盾。这个人的这句话,如果不成立,那么认为它论,酷似古希腊诡辩家克拉底所谓“一切命题都是假的”,或唐玄奘译、印度逻辑家陈那着《因明正理门论》所批评“自语相违”的虚假论题“一切言皆是妄”。反驳方式,是用揭示逻辑矛盾的归谬法,也与古希腊、印度逻辑著作相似。
《经下》说:“非诽者悖,说在弗非。”《经说下》解释说:“非诽,非己之诽也。不非诽,非可非也。非不可非也,是不非诽也。”
墨家定义“诽”是“明恶”,即批评缺点、错误。而批评,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可避免的正常、合理现象,不能一概反对。“非诽”论,即反对一切批评,或所有批评都是应该反对的,是错误的。庄子有类似观点。他否定百家言辩,而自己又在积极言辩。墨家认为,提出这一论点的人,会陷入自相矛盾。因为提出“反对一切批评”,就连自己“反对一切批评”的这一批评,也否定了。如果不反对一切批评,那么有错误就可以批评了。如果有错误不能批评,那么这本身也导致对“反对一切批评”论点的否定。这里机敏地运用揭示对方自相矛盾的归谬法。
《经下》说:“学之益也,说在诽者。”《经说下》解释说:“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故告之也,是使知学之无益也,是教也,以学为无益也教,悖。”即学习是有益的,批评这一论点的人必然陷入逻辑矛盾。对方认为人们不知道“学无益”的论点,所以告诉别人、教别人,这等于否定“学无益”,而承认“学有益”。“学无益”论,是老庄一派所持的观点,墨家重视教育和学习,主张“学有益”。
《墨经》对悖论的归谬反驳,是逻辑史上的宝贵资料。科学研究中发现许多新奇观点,有时难以辨明真假,但从其出发,如果能推出荒谬结论,则这一观点肯定是错误的,这被科学发展史所证实。
3.排中律
排中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公式意谓,对矛盾命题A和非A,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之一。这一公式是永真式,代入任何具体命题,都是真的。
就简单直言命题而言,排中律的“排中”,即排除对同一主项肯定和否定之外的任何中间可能。亚里士多德说:“在两个互相矛盾的谓项之间,没有第三者,我们必须或者肯定或者否定某个主项有某个谓项。”①
如“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关于同一主项的矛盾命题,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之一。针对同一动物a,甲说“a是牛”,乙说“a不是牛”(=a是非牛),二者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经下》说:“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即辩论必须是双方针对同一主项,一方说它是什么,另一方说它不是什么,其中正确的一方是胜方,不正确的一方是败方。如果争论的论题都不成立,“俱无胜”,这不叫做辩论。如“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甲说“a是牛”,乙说“a是马”,这是关于同一主项的反对命题之争,“牛”和“马”是同一概念“动物”下属的一对反对概念,二者没有穷尽“动物”概念的外延,在反对概念“牛”和“马”之外,还有其他许多中间可能。
排中律不适用于反对命题,因为反对命题可以同假,允许对二者都否定,不肯定其中之一。排中律只适用于矛盾命题,因矛盾命题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之一。矛盾命题,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不能同假,必有一真。如针对某一动物说“这是牛”,或“这不是牛”,不能两者“俱不当”,必有“当”(正确,符合实际)的一方。这是对二值逻辑真值规律的正认识。
《经说下》说:“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即矛盾命题之争,必然一是一非,二者必有一真。这是关于排中律的正确概括。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故日: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则或可或不可。而日: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且牛不二,马不二,而牛马二。则牛不非牛,马不非马,而牛马非牛非马,无难。” “牛马”是“兼名”,即集合概念。“牛”、“马”是其中元素,所以有“牛马非牛”和“牛马非马”的命题。难者说“牛马”一部分是牛,一部分不是牛,而你却认为“牛马的所有部分都不是牛”,那么,按此逻辑推下去,“牛马”一部分不是牛,一部分是牛,那也就应该认为“牛马的所有部分都是牛”。这两个命题为反对关系,同时肯定构成自相矛盾,故难者认为,“牛马的所有部分都不是牛”是不正确的,“牛马的所有部分都是牛”也是不正确的。即排中律不适用于这一对反对命题,允许“两不可”的立场。
墨家把“牛马牛也”解释为“牛马尽牛”,即“牛马的所有部分都是牛”。把“牛马非牛也”解释为“牛马非尽牛”,即“牛马的一部分不是牛”。根据排中律,这两个命题,必有一正一错。“或可或不可”的“或”为特称词。由于这里只涉及两个命题,所以等于说“一可一不可”,即一是一非。
墨家认为“牛马非牛也”是正确的。“牛马牛也”却是不正确的。他们说,既然你认为我的“牛马非牛也”是不正确的,那你就该认为“牛马牛也”是正确的。而你却认为我的“牛马非牛也”不正确,“牛马牛也”也是不正确的,这种“两不可”的立场是违反排中律的。
从你所说的“牛马牛也,未可”,也可推出“牛马非牛也”。即否定“牛马尽牛”,是等值于“牛马非尽牛”的。这个“牛马非牛也,可”,和我的命题“牛马非牛也”是一样的,这就是“牛马之非牛与可之同”。“可之”,即断定它。墨家对排中律的解释和运用是正确的、科学的,它所内涵的科学意义,今天仍为逻辑学者广泛采用。
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三者一致,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同一律保证思维的确定性,矛盾律保证思维的一贯性,排中律保证思维的明确性。如就一动物个体a来说,“是牛”就“是牛”,“不是牛”就“不是牛”,保持思维的确定性,这是同一律的要求。如果既说“是牛”,又说“不是牛”,这没有保持思维的一贯性,是“自相矛盾”,违反矛盾律的要求。如果既否定“是牛”,又否定“不是牛”,这没有保持思维的明确性,是矛盾命题“两不可”,违反排中律的要求。4.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被断定为真,必须有其充足理由。所谓充足理由,是指在论证中,前提真实,推论正确。充足理由律的公式:P^(P—Q)一Q。P、Q表示任一命题。含义是,要在论证中断定论题Q真,必须论据P真,并从论据P,能必然推出论题Q。违反充足理由律的逻辑错误,是“理由虚假”、“推不出来”。
《经上》说:“故,所得而后成也。”《经说上》举例解释说:“小故: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体也,若有端。大故:有之必然,无之必不然。若见之成见也。…‘故”即理由。
立说持论,必须提出理由,才能晓晤、说服别人。“所得而后成”界定“故”。“故”是推出结论的充足理由。“所得”是前提,是“故”,“后成”是结论。论证理由充足,论题必然跟随。
充足理由律是墨家立说、谈辩的基本原则。《大取》说:“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也者。立辞而不明于其所生,妄也。”因果联系反映在思维中,形成论据和论题的逻辑条件关系,表明真实论题成立,所依赖的论据必须充足真实,即论题凭借理由而产生。如果提出论题,不明确赖以成立的理由,虚妄。这是思维的基本规律。“故”指推出论题的充分条件充足理由,“有之必然”,即有此条件,必有此论题,可确信勿需怀疑。
《经下》说:“无说而惧,说在弗必。”《经下》举例解释说:“子在军,不必其死生。闻战,亦不必其死生。前也不惧,今也惧。”儿子在军队,不能必然断定其死生。听到战斗的信息,同能性,断定为必然性,不符合逻辑充足理由律,是不正确的。
充足理由律是规范推论理由的法则形式。墨家从真实、充足的理由出发,得出真实、确定的思维论证性。这些合理思想,在科学发现和表述中有重要价值。六现代价信
1.理论价值
墨家逻辑是诸子百家争鸣辩论思维方式的总结,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与印度和西方逻辑有贯通之处,是世界逻辑史的重要成果。墨家逻辑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是中国的精神财富,也是人类的知识遗产。墨家系统研究概念、命题、推论思维形式,明确揭示三者的区别和联系,阐述以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为主要内容的思维规律,至今仍有实用价值和生命力。2.历史价值墨家逻辑是古代百家争鸣和科学认识的方法。《小取》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当时名辩逻辑应用广泛,是思维、表达的普遍工具。
胡适的《先秦名学史》和《中国哲学史大纲》两书,评价“科学的和逻辑的墨家”,“是以同异原则为基础的一种高度发展的和科学的方法的创始人”,“对演绎和归纳具有相当时髦的概念”。他们“是伟大的科学家、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作为科学研究和逻辑探讨的学派”,“是发展归纳和演绎方法的科学逻辑的唯一的中国思想学派”,“在整个中国思想史上,为中国贡献了逻辑方法的最系统的发达学说”。“《墨辩》乃是中国古代名学最重要的书。”“墨家名学的方法,不但可为论辩之用,实有科学的精神,可算得‘科学的方法’。”
沈有鼎《墨经的逻辑学》评价墨家逻辑“是中国学术史中光辉灿烂的一页”。其总结中国古代科学,把古代科学所使用的方法提高到自觉水平,推动科学发展,“成就不在古代希腊、印度逻辑学之下”。3.现实价值墨家逻辑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精华,是正确思维和成功交际的普遍真理,经过创造性的诠释转化,能够在新世纪继续发挥对社会和文化的积极作用。梁启超在《墨子学案》论墨家逻辑的价值时说:“只可惜我们做子孙的没出息,把祖宗遗下的无价之宝,埋在地窖子里两千年。今日我们在世界文化民族中,算是最缺乏论理(逻辑)精神、缺乏科学精神的民族,我们还有面目见祖宗吗?如何才能够一雪此耻?诸君努力啊!”
沈有鼎在《墨经的逻辑学》中说,墨家逻辑代表“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光辉成就”。“中国古代逻辑学思想的发展,到了《墨经》,就同登上高峰一样。《墨经》不仅在古代,就在现时,也还是逻辑学的宝库。”
逻辑真理具有贯通古今中外的普遍性。中国古代逻辑的优秀:成果,应该向世界弘扬,使之与现代逻辑发展的最新成果相结合,成为中外逻辑交会的桥梁。中国名辩的现代研究成果,对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积极作用。
现代哲学等社会科学所需要的是逻辑的力量,现代逻辑已成为哲学家、社会学家手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自然科学也需要逻证明。墨家逻辑对古代科学的论证,可以成为现代科学的借鉴
4.世界意义
墨家逻辑在世界逻辑史上,与古希腊逻辑、印度因明一样有地位。亚氏和印度逻辑与墨家逻辑有不同的特点,也有一致处。亚氏逻辑注重推理过程的公式化和形式化,印度因明注重推理形式和具体内容的结合,为论辩需要服务。墨家逻辑揭示形式逻辑的某些共同规律,有独特的体系和精湛独到之处。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说:“墨家的名学在世界的名学史上,应该占一个重要的位置。”金岳霖主编《形式逻辑》说:“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逻辑学思想曾有很大发展,即所谓名辩思想。”“先秦的逻辑思想是丰富的,但有着较完整的理论的是公孙龙、后期墨家和荀况三家。”“后期墨家曾对逻辑学作出重要贡献,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逻辑史中也是占有重要地位的。”
孙中原在《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后期墨家逻辑”条目释文中说:“后期墨家逻辑是中国古代逻辑可以同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古印度因明相媲美的科学体系,在中国逻辑史和世界逻辑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墨家逻辑是中国古代逻辑的重点,也是世界逻辑史的组成部分。墨学与军事一甲兵方起
《备城门》至《杂守》十一篇,专讲守城。孙诒让考证除这十一篇外,还应有《备钩》、《备冲》、《备堙》、《备空洞》、《备韫》、《备轩车》等六篇已佚,另有四篇,篇名已不可考。《墨子》城守诸篇本应有二十一篇,已亡十篇,现存十一篇。《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墨子》七十一篇,包括城守各篇。同书《兵书略》载“兵技巧十三家,一百九十九篇”,班固自注:“省《墨子》,重。”与“兵技巧家”相“重”的《墨子》,是指讲守城技术的篇章。《墨子》城守诸篇是中国古代的重要兵书。
《墨子》城守诸篇的特色是反映小国、小城人民积极防御战争的规律。它透过守城战斗的军队编制、武器装备、工程构筑和战斗过程,论述积极防御的战略战术,在中国军事学说史上有重要价值。《墨子》城守各篇是中国古代积极防御战的经典,跟主要讨论进攻战规律的《孙子兵法》恰成古代军事学说中的双璧,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应受到同等程度的重视。墨家积极防御的军事学说,在当代中国和世界,具有更为特殊的现实意义,应给予更多关注。从本质上说,人民要保卫自己的劳动成果与和平生活,只有实施积极防御的战略战术。
1.军事形势
《备城门》载禽滑厘问墨子:“甲兵方起于天下,大攻小,强执弱。吾欲守小国,为之奈何?”墨子时代,齐、晋、楚、越四大国对峙,四分天下。《非攻下》载墨子说:“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节葬下》又说:“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伍,以攻伐兼并。”后形成齐、秦、楚、越、韩、赵、魏、燕八国争霸。越亡后,其余七强并立,即战国七雄,夹在其间的鲁、卫、宋、郑等小国、弱国,不断受大国、强国的攻掠。
2.战略任务
“守小国”,是墨家从“兼爱”理想出发,根据“大攻小,强执弱”的军事形势采取的战略抉择。墨家怀抑强扶弱的侠义,肠,采取守小国、扶弱国的立场,其战略任务是最大限度利用,国、弱国的人力、物力,采取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手段最大限度地削弱攻掠一方的有生力量,争取小国、弱国防御战的胜利。居民居民,抵挡大国十万正规军。《杂守》说,墨家守城“率万家城方三里”,一万户居民,城墙周长三里。《备城门》说:
(敌)攻以队,十万之众”,攻方队伍十万人。这跟主要反映大国进攻战规律的《孙子兵法》的说法相吻合。《孙子·作战篇》载孙武说,凡用兵之法“带甲十万”,披铠甲步兵十万。又说:“日明“守小城’’的战略抉择是在严峻的军事形势下被迫作出的,需要巨大战略勇气和充分战术准备。
在“大攻小,强执弱”的军事形势下,完成“守小国”的战胳任务,必须具备主观条件。墨家主张小国居民居安思危,积极备战。《杂守》载墨子说:“安则示以危。”在暂时平安中,要指出遭逢危难的可能。
墨子劝卫君蓄士备武。卫国是比鲁、宋还小的国家,周边与“好战大国”齐、晋为邻,不断受齐、晋攻掠。卫国上层骄奢淫逸,不思危图强。墨子游说卫国上层,分析强国林立,为求生存,应立志节欲备武,训练军队,不然难免速亡命运。
《贵义》载墨子对卫国卿大夫公良桓子说:“卫,小国也。处于齐、晋之间,犹贫家之处于富家之间也,贫家而学富家之衣食多用,则速亡必矣。今阅子之家,饰车数百乘,马食菽粟者数百匹,妇人衣文绣者数百人,若取饰车、食马之费,与绣衣之财以蓄士(训练军队),必干人有余。若有患难,则使数百人处于前,数百人处于后,与妇人数百人处前后,孰安?吾以为不若蓄士之安也。”
卫国一卿大夫家,有穿锦绣衣服的姬妾数百人,豪华轿车数百辆,吃粮食养肥的马数百匹,腐败奢靡,可想而知。墨子从卫国面临的军事形势出发,告诫卫国统治者,应节欲尚俭,整军备武,改革政治,才能在大国挤压下长治久安,不致“速亡”。
墨子的警告没有引起卫国统治者的重视,卫国在周边强国的攻掠下败亡。《七患》说,国家大患之一是:“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四邻谋之,不知戒。”“心无备虑,不可以应卒。”看不清军事形势,麻痹大意,一遇突发事件,难于应付,必导致亡国。
小国应有危机意识,又不可在战略上丧失信心。在战事突发、大军压境的情况下,不能闻风丧胆,把国家、城池拱手相让。墨子提出“危示以安”的原则(《杂守》),在危难面前,要看到转危为安的因素。
《备城门》说,当敌人以“十万之众”,用“临、钩、冲、梯、堙、水、穴、突、空洞、蚁附、辕韫、轩车”等各种战法,气势汹汹来攻城,应清醒分析守城战斗的有利形势,坚守胜围的条件。墨子说:“我城厚以高,守器具,樵粟足,上下相亲,又得四邻诸侯之救,此所以持也。”城墙厚高,守城器械齐备,柴草粮食储备充足,这是物的因素。内部团结,得道多助,是人的因素。凭借人和物的因素,守城战斗能坚持到最后胜利。
正确认识军事形势,对战略大局心中有数,做好充分的物质准备和精神准备,就可对可能发生的变故应付自如。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需要稳定的国内环境与和平的国际环境。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企图遏制我国的和平发展,不能丧失警惕,要有应付各种可能突发事件的精神准备和物质准备。包括以军事斗争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稳定,保卫改革开放成果。我们在争取和平的同时,应居安思危,坚持加强军队和国防的现代化建设,增强实力,随时准备应付不测事件。二非攻救守
1.非攻
墨子从劳动人民朴素的道德观念,概括“兼相爱、交相利”的“兼爱”说;又从“兼爱”说,引申“非攻”概念。“非攻”是平民道德的引申。墨子说:“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祸篡怨恨”不生。“非攻”和“兼爱”,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墨子常用私有制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勿偷盗”,类比论“非攻”。他说:现在有一个人闯入人家的果园、菜园,偷窃的桃李瓜姜,入听到了都会说他不对,当政者抓到了也会惩
他。什么原因呢?因为他不劳而获、亏人自利。同样,偷人家犬豕鸡豚牛马;屠杀无辜、抢掠衣裘戈剑;翻墙而人,绑架人之子女;挖洞人室,窃人之金玉布帛;等等,都是不仁不义的,应该鲁阳文君,捌、邻国相和郑国有攻伐兼并的意墨子批评鲁阳文君说,假定有一人,家里牛羊猪狗肉“食之不可胜食”,看见人家做面饼,千方百计偷来,说这样可以节省他家里的食物。墨子问鲁阳文君,这是他食物不够呢?还是他有偷窃病呢?鲁阳文君说:这是有偷窃病。墨子说,楚国四境之田,荒芜而不可胜辟,看见宋、郑之间有空地,千方百计占据,这也是有偷窃病。墨子对鲁阳文君说,窃一犬一彘而谓之不仁,窃一国一都则以为义,这是知小物而不知大物。墨子从当时劳动人民兼爱互利、不偷窃的道德观念出发,保护小生产者的劳动成果与和平生活,谴责大国对小国的攻伐掠夺战争。
2.矛头所向
《非攻下》载墨子说:“今天下好战之国,齐、晋、楚、越。若使此四国者得意于天下,此皆十倍其国之众,而未能食其地也,是人不足而地有余也。今又以争地之故,而反相贼也,然则是亏不足而重有余也。”《非攻中》载墨子说,南则楚、越之王,北则齐、晋之君,所有余的是土地,所不足的是人民,然而他们却“尽民之死”,以争虚城,“则是弃所不足,而重所有余也。为政若此,非国之务者也”。像齐、晋、楚、越等大国,占有广大未开垦的领土,不足的是垦荒种植的人民。攻伐兼并战争,是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荒谬背理。
《节葬》载墨子说:“南有楚、越之王,而北有齐、晋之君,此皆砥砺其卒位,以攻伐兼并。”当时齐、晋、楚、越四大国对峙,“四分天下”。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大诸侯国有齐、秦、楚、越、韩、赵、魏、燕八个,小的有宋、鲁、郑、卫、莒、邹、杞、蔡、郯、任、滕、薛、曾等。大诸侯国不断进行兼并战争,攻城略地,矛头指向周边小国。在中国走向统一的过程中,这种现象不可避免,但也给小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3.战争罪状
墨子历数“好战大国”攻伐掠夺战争的罪状。第一,耽误农时,使百姓陷于饥饿。《非攻中》载墨子说:“今师徒惟毋兴起,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今惟毋废一时,则百姓饥寒冻馁而死者,不可胜数。”农业生产的特点,是“以时生财”,必须“力时急”,抓紧农时,才能“五谷常收”,“生财密”。兴师动众,攻伐兼并,短者数月,长者数年,必然耽误农时,破坏农业生产,使人民饥寒冻馁。
第二,抢掠人民辛勤创造的财富。墨子说:“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将必皆差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刈其禾稼,斩其树木”,抢掠牲畜,把人民辛勤创造的财富窃为己有,是“非其所有而取”,“亏人自利”,不劳而获,犹如强盗。《孙子·军事篇》和《九地篇》说:“侵掠如火”,“掠乡分众”,“掠于饶野”,是大国掠夺小国的实情。
第三,残害无辜,掠民为奴。《天志下》载墨子指出,“好战大国”攻伐小国,“民之格者则劲杀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御胥靡,妇人以为舂酋”。被侵掠国家的老百姓,稍有反抗,予以残害,不反抗者用绳索捆绑,像牵牲畜一样掠回,强迫为奴,生如牛马。
第四,国家失卒,百姓易务。《非攻下》载墨子指出,“好攻伐之国”动辄兴兵“十万”,连年战争,“农夫不暇稼穑,妇人不暇纺绩织织纫,则是国家失卒,而百姓易务也。”等于使国家去劳动力,使百姓不能务本业。被迫征战的大国百姓,在征途因饥饿、疾病死者“不可胜数”,战斗“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攻下“三里之城”,“杀人多必数万,寡必数干攻伐掠夺战争,对交战双方的百姓都是巨大灾难。墨子的结是:“当若繁为攻伐,此实天下之巨害也。”
4.救守
墨家由任侠尚义,而学军救守,组成带军事性的学术团体。平时过着半军事化的生活,衣食住行有严格制度,受严密组律的约束。墨家平时研究学问,从事各种事业,而一旦战争发,可随时拉出几百人,指挥、组织和参与小国小城的防御战斗。一次战斗,有上百名墨徒牺牲,这在各学派中独一无二,构成墨家一大特色。墨子教门徒“能谈辩者谈辩,能说书者说书,能从事者从事”,用文武两手,反对大国对小国的攻伐,保护小国人民的劳动果实和生命财产。典型事例是《公输》、《吕氏春秋·爱类》、《战国策·宋策》、《淮南子·修务训》等载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
公元前440年的一天,墨子听到鲁班帮助楚国造云梯,准备攻打宋国,便从鲁国出发,日夜兼程,行十天十夜,到楚国都郢,找到鲁班。鲁班问:“先生有何见教?”墨子说:“北方有人侮辱我,请你杀他。”鲁班不高兴。墨子说:“我送你十两金子。”鲁班说:“我讲仁义,从来不杀人。”
墨子起身再拜说:“吾从北方,闻子为梯,将以攻宋。宋何罪之有?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杀所不足而争所有余,不可谓智。宋无罪而攻之,不可谓仁。知而不争,不可谓忠。争而不得,不可谓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鲁班被说服,并答应带墨子见楚王。
墨子对楚王说:“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此为何若人?”王日:“必为有窃疾矣。”子墨子日:“荆之地方五千里,宋之地方五百里,此犹文轩与敝舆也。荆有云梦,犀兕麋鹿满之,江汉之鱼鳖鼋鼍为天下富,宋所为无雉兔鲋鱼者也,此犹粱肉与糠糟也。荆有长松、文梓、椴楠、豫章,宋无长木,此犹锦绣之与短褐也。臣以三事(以上三种比喻)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
楚王说:“讲得好!尽管如此,鲁班已为我准备了云梯,我一定要攻打宋国。”于是把鲁班叫来一起辩论。墨子解下腰带当城墙,以木片当守城器械,与鲁班进行攻守模拟战。鲁班九次改变攻城器械和战法,九次被墨子打败。鲁班攻城器械用尽,墨子守城器械尚未用完。鲁班对墨子说:“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墨子也说:“吾知子之所以距我者,吾不言。”楚王问其故,墨子说:“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御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说:“善哉!吾请无攻宋矣!”
墨子制止楚王攻宋,返回鲁国,路过宋国,那里戒备森严,赶上下雨,墨子想到城门洞中避雨,遭到守城者拒绝,这是守城者根据墨子守城的要求行事。
从故事看出,墨子“非攻”和“救守”,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反对攻伐掠夺战争,当这种战争爆发,要用“救守”(救援守者)的行动去“非攻”,制止攻伐掠夺战争。
制止不义战争要有多种条件:第一,要有道义优势。“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战争爆发,与之并行的是外交斗争,“伐兵”和“伐交”交织。“伐兵”靠军事实力,“伐交”靠道义。占道义优势,“义正词严”,“大义凛然”。墨子与鲁班、楚王对话,占道义优势,在气势上压倒对方。
第二,熟知战术、战法。“伐交”谈判,充满军事理论、知识的交锋。攻方用军事优势恐吓,想在谈判桌上取得在战场上尚未得到的。守方不被吓倒,要对双方军事实力了如指掌。在战术、战法、武器装备方面,要有应付对方的手段,“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墨子不在与鲁班的“沙盘战斗”中取胜,楚王不会放弃攻宋意图。
第三,以物质实力为制止战争后盾。道义胜利通过正义战争胜利实现,以正义力量强大为前提。墨子与鲁班模拟攻防战取胜,对方仍想通过杀掉墨子的不义举动,赢得攻宋战争。楚王听说墨子门徒,早已持墨子守城器械,在宋城上严阵以待,才真正认输。国弱受欺负,落后要挨打。在当今世界秩序中,要抓住机,发展自己,增强综合国力,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就会有更大影响力和更多发言权。
三发挥人力在“大攻小,强执弱”的形势下,采取“守小国”的战略选凭借的优势条件是小国、小城人民人力的充分发挥,各种积极因素的充分调动。墨子非命尚力,反对儒者宣扬的命定论,主张发挥人民奋斗的力量。《非命下》载墨子说:“夫岂可以为命哉?固以为其力也。”《经下》151条说:“且然不可止,而不害用功(人力),说在宜。”《经说下》解释说:“宜犹是也。且然必然,且已必已。且用功而后然者,必用功而后然。且用功而后已者,必用功而后已。”人在某种无法改变的趋势面前,不能无所作为,应该充分发挥人力的作用,趋利避害,把利益争取到最大,把祸害排除到最小。“宜”是符合原则、标准(“是”即正确、合标准)。敌方大军压境,是将城池拱手相让,乖乖投降?还是组织人民,把力量发挥到极致,坚守城池?墨家主张后者。
战略形势,是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守城规模,是“率万家而城方三里”。《非攻中》说:“今攻三里之城,七里之郭。”即战国人说的“干丈之城,万家之邑”①。一万户的小城,有数万人口。敌方攻力,是“十万之众”。《非攻下》说:“今观好攻伐之国,徒十万,然后足以师而动也。”《备城门》述敌我力量对比说:“客(敌)攻以队,十万之众。”反映大国进攻战规律的《孙子兵法》,屡言野战军调动,《作战篇》说:“凡用兵之法”。“带甲十万”,“日费干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用间篇》说:“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孙子兵法》所述情况与墨子所说一致。攻者为强国、大国,拥十万精兵。守者为弱国、小国,只有万家之民。这种攻守双方力量对比的形势,反映当时进攻和防御战的一般情况,有典型性。在敌强我弱、敌众我寡的战略形势下,应结成最广泛的抗战守城统一战线,把小城人民保家卫国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发挥到极致。1.全民皆兵一万户居民小城,抵挡十万敌军进攻,怎样组织守城军队?《备城门》说:“客(敌方)攻以队,十万之众,攻无过四队者。上术广五百步,中术三百步,下术一百五十步,诸不足一百五十步者,主人(守方)利,而客(敌方)病。广五百步之队,丈夫干人,丁女两干人,老小=}人,凡四千人足以应之,此守术之数也。使老4q<事者,守于城上不当术(攻道)者。”
这一部署,用守军四千人(含男壮丁干人,女壮丁两干人,老人小孩干人)。这四千人的队伍,男壮丁之所以比女壮丁少一千人,是由于另有预备队、突击队、敢死队和各级军事长官卫队、各种技术兵种等,需要男壮丁担任。
除这四千守军,还有其他安排。如:“(城下的)守法:五十步,丈夫十入,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计之,五十步四十人。城上楼卒率一步一人,二十步二十人。城小大以此率之,乃足以守御。,,按这种“守法”计算,“万家之邑,干丈之城”需守军三干多人。
还有城内各处守卫、巡逻,各种后勤保障,倒班轮换,不动员全城居民实行“举全城之民皆兵”,不能胜任。
广泛组织妇女参战,是墨家组织积极防御战的一大特色。《号令》说:“女子到大军,男子行左,女子行右。”几千名青壮年妇女,听到集合鼓声,放下手中活计,从各家各户走出,齐拥城上岗位报到。要速度快,有秩序,须要男左女右,分道而行。
-《号令》又说:“丁女子,老少,各一矛。”女兵和男兵一样,手持武器,参与战斗。《旗帜》说:“守城之法:女子为姊妹之旗。,’女兵军团,有特殊军旗标志。又说:“男女皆辨异衣章徽令男女可知。”男女兵各着不同制式军服,佩戴不同臂章徽记使男女兵易分辨,便于管理,严肃风纪。女子作战英勇,同男兵一样受赏赐,如“赐钱”、给予免征租税、徭役的优待。《备说:“诸作穴者五十人,男女相半。”连坑道兵组成,都要男女半。在防御战中,妇女显示“半边天”作用。
战国时代,男子服兵役年龄从15到60岁。四千守城军“老少干人”,“老”指60岁以上老人,“少”指15岁以下儿童。《旗帜》说:“五尺童子为童旗。”儿童团,有专用军旗,上描儿童形象。《旗帜》说:“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其奸。”住在街道上的老人,没有参与守城部队和后勤工作,组织担任巡逻、联防,盘查往来行人,发现可疑,及时报告,以防奸细混入。《杂守》说:“睨(审观)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令给事官府与舍。”观察15岁以下儿童,不能参加守城部队,组织在官府长宫住处服役。在小城保卫战中,连老人、儿童都彻底发动,在城内不会有一个闲人。
2.各用所长
在守城战斗中,对各阶层、各行业,各种有一技之长的人,都彻底动员,用其所长,各有分职,全部纳入战时体制,编制为军队的组织形式。《迎敌祠》说:“收贤大夫,及有方技者与工,第之(编制使各有统属)。举屠(屠夫)、沽者(酒商),置厨给事(给军队办理炊事),第之。凡守城之法:百官供财(有钱出钱),百工即事(有力出力),士皆有职(士人都有专职)。”要求把各级官吏、各种有一技之长者、手工业工匠,都编为组织,明确上下级关系。让屠夫、卖酒商人,操办军队伙食。各级官吏提供财力,各种工匠提供人力、技术,知识分子分配专职。
《备城门》说:“敌人为穴而来,我急使穴师选士,迎而穴之,为之具内弩以应之。”“穴师”是专精开挖洞穴、坑道的技师。《备穴》说:“令陶者为瓦窦”,“疾鼓囊熏之,必令明习囊事者勿离灶口。”“陶者”,指制陶技工。“明习囊事者”,指熟练的冶金鼓风技工。在战时组织各种手工业技工、技师,利用专业特长,构筑军事工程设施,实行各种特殊战斗方式。
3.统一战线
《杂守》说:“有谗人(讲别人坏话的人)、有利人(替别人做好事的人)、有恶人(品德不好的人)、有善人(乐善好施的人)、有长人(高个子)、有谋士(善谋划的人)、有勇士(勇敢的人)、有巧士(手巧的人)、有死士(不怕死的人)、有内人者(城内老住户)、外人者(外来人)、有善爱人者(好心眼的人)、有善斗人者(好斗分子),守(指郡守、郡长、守城战斗总指挥)必察其所以然者,应名以纳之。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均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在守城战斗的非常时期,当权者应采取开明宽容的用人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尽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参加守城战斗的人,结成广泛抗敌统一战线。
拥有数万人的郡级城市,各阶层、各行业,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无所不有。平时乐善好施、乐于助人者,善于出谋划策的人、心灵手巧的人、勇猛无畏的人、侠客义士等,自然各有所用。高个子、“有力者”(力气大的人,见《备城门》等篇)、“案目者”(能够目不转睛、盯着看的人,见《备梯》)、“聪耳者”(耳朵灵的人,见《备穴》)等,各有用场。平时爱说别人坏话的人、品行不端的人、爱打架斗殴的人,只要参加守城战斗,改过自新,无不欢迎。外来不久的新住户与老居民一律对待。凡参加守城战斗,不计较出身、经历、品质、行业、才能等区别,一视同仁,皆予收纳,各分配一定工作,发挥长处,使每一个人都在守城战斗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使人各得其所长”,“均其分职”,“皆其所喜”,“强弱有数”,“天下事当、得、备、具”,即每个人都为守城战斗贡献,跟守城联系,结成广泛抗敌守城统一战线。这是守城的人力保证。
墨家注意团结内部,争取外援,瓦解敌人,优待间谍,目的是为了扩大守城统一战线。《备城门》说:“上下相亲”,“吏民和”、“主信以义,万民乐之无穷”。《号令》说:“诸有怨仇不相解者,召其人为之解之。”这是团结内部。《备城门》说:“得邻诸侯之救。”《号令》说:“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这是争取援。又说:“守入城,先以候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蠲之备。侯者为异宫,父母、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善待之。”这是优待敌方间谍,意在瓦解敌人,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使之有利于守城一方。
霸权主义占据军力、经济力的优势,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小国反霸权,物质力量处于劣势,凭借发挥人的自觉能动性,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的积物弥补物力不足。
墨家尽人力坚守胜围,把局部小国、小城有限人力发挥到极致,是古代战争史上的奇迹。中国人民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战日本是经济、军事强国,中国是经济、军事弱国。中国人民j崽动员,实行全民全面抗战,最终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打倒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是当时抗日军民的总方针。这场波澜壮阔、气势恢弘的全国、全民抗战,是中国战争史上光辉的一页,被冠以“人民战争”称号。人民战争是克敌制胜的法宝。用劣势装备打败优势装备的敌人,是因为进行了人民战争。研究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人民战争的规律,墨家发挥人力到极致的战略思想,仍有启发意义。四积极防御
墨家以“善守御”著称,汉语中留下“墨守”(“墨翟之守”)的术语。“守”,防守,防御,作为战争行动方式,有战略、战役和战术防御之分。就防御在战争、战役乃至战斗中对全局影响而论,有积极和消极的区别。战争目的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二者相辅相成。作为手段,进攻和防御,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两个方面。进攻是消灭敌人的主要手段,同时也是为了保存自己,因为不消灭敌人,则自己将被消灭。防御是为了保存自己,但同时也是辅助进攻,或准备转入进攻的一种手段。这两个方面,进攻是主要的,防御是第二位的。只有大量消灭敌人,才能有效保存自己。防御是不是积极的,主要看是否有助于进攻,或有助于转入进攻。在这个意义上,战略、战役和战术防御,都有积极与消极的区别。
墨家论进攻和防御,消灭敌人和保存自己的军事辩证法,是一般辩证法的组成部分。墨家在论证“同异交得”的一般辩证法原则时,列举例证:“剑犹甲,死生也”,意味剑这种致敌死命的进工文陛武器,也有如铠甲一样,保存自己生命的防御作用,具有“死生”两种对立的性质。,致敌死,是为了保己生;必要进攻,是为了有效防御。这里揭示进攻与防御的军事辩证法。“墨翟之守”,世代留名,无论在战略、战役、战术上,都是积极防御。
1.入守出诛
墨子“非攻”,不是反对一切战争。墨子不是反对一切战争的“非暴力主义者”、“和平主义者”。这样的误解,在墨子时代已经存在。
墨子向当时“好攻伐之君”宣传“非攻”学说,好战国君为自己攻伐掠夺的行为辩护,非难墨子说:“子以攻伐为不义,非利物与!昔者禹征有苗、汤伐桀、武王伐纣,此皆立为圣王,是何故也?”把墨子“非攻”解释为“以攻伐为不义”,是错误的。墨子不是把一切“攻伐”(战争)都归结为“不义”,加以反对。
在战略上,墨家在刀兵四起,“大攻小,强执弱”的形势下,选择“守小国”,确定战略防御的方针。这种战略防御不是消极的,是积极的。“守小国”,不限于守自己家乡,无论什么地方出现大国、强国攻伐掠夺小国、弱国的情况,墨家都全力制止。《非攻下》载墨子说:“大国之攻小国也,则同救之。”墨家救守,是主动行动。《尚贤中》说:“入守则固,出诛则强。”即坚固设防守御,强力诛讨不义,全面表达墨子积极防御的方针。
《非攻下》载墨子针对“好攻伐之君”的误解,驳辩说“子未察吾言之类,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谓攻,谓诛也。”墨子力主战争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类:大国、强国攻伐掠夺小国、弱国为不义;而小国、弱国组织自卫,抗击和诛讨敢于入侵的敌寇,是正义的举动。前者为“攻”,后者为“诛”,概念类别同,物情事理有别,不可混淆。
战略防御,在总体上处于守势,不主动攻击别人。积极略防御,在总体上处于守势,为了有效防御,根本消除威胁,
≮时也采取进攻手段,打出去,并且打赢,这就是墨子所说的“诛”。把“诛”纳入战略防御可采取的行动范围,表现墨家战略防御的积极性质。积极的战略防御要以充分的物质准备为前提。坚固防守,积御,是墨家军事思想的出发点。《七患》说:“城郭沟池不可“敌国至境,四邻莫救”,“自以为安强,而无守备,四邻谋之而不知戒”,是国之患。并说:“库无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城郭不备全,不可以自守,心无备虑,不可以应猝(敌国突然进犯的事变)。”“备者国之重也。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
积极的战略防御,包括在充分物质准备基础上,主动出击的“伐交”。通过主动行动,制止将要发生的不义攻伐,是战略防御积极性质的表现。著名实例有墨子止楚攻宋、止鲁阳文君攻郑、止齐国攻鲁等。
鲁国是墨子住地,是小国,春秋后期国势衰落,战国前期不断受到北方大国齐国的攻略。为了存鲁抗齐,墨子多次游齐,劝说齐国将领和贵族,宣传“非攻”学说。《鲁问》载墨子为节制齐将领项子牛对鲁国的侵略,指派弟子胜绰做项子牛侍从。胜绰接受项子牛的厚禄,支持、纵容项子牛对鲁国攻略。墨子把胜绰请退,给予严厉批评。
一次墨子听说项子牛要率兵伐鲁,对项子牛说:“伐鲁,齐之大过也。昔者吴王东伐越,栖诸会稽。西伐楚,保昭王于随。北伐齐,取国子(齐将国书)以归于吴。诸侯报其仇,百姓苦其劳,而弗为用。是以国为虚厉(败亡)、身为刑戮也。昔者智伯伐范氏与中行氏,兼三晋之地,诸侯报其仇,百姓苦其劳。而弗为用,是以国为虚厉,身为刑戮也。故大国之攻小国也,是交相贼也,过必反于国。”
《非攻中》载墨子援引历史经验,证明齐伐鲁是犯了大错,告诫项子牛说:“君子不镜于水而镜于人。镜于水,见面之容。镜于人,则知吉与凶。今以攻战为利,则何不鉴之于智伯之事乎?此其为不吉而凶,既可得而知矣。”墨子用吴国和智伯的教训,分析齐国自恃其大,频繁伐鲁,必然失道寡助,百姓离叛,玩火自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墨子对齐太公田和说:“现在有一把刀,用它来砍人,以检验它锋利不锋利。假如被试者人头猝然落地,这算是锋利吗?”齐太公说:“锋利!”墨子又说:“用它砍许多人,人头都猝然落地,这刀算是锋利吗?”齐太公说:“当然锋利!”墨子问:“刀是锋利,但谁应该承担杀人的责任呢?”齐太公说:“刀被证明是锋利的,但试刀的人应该承担杀人的责任。”墨子问:“并国覆军,贼杀百姓,孰将受其不祥?”齐太公想了一会儿说:“我受其不祥。”在墨子大义凛然、振振有词的驳辩下,齐太公田和终于自认齐伐鲁的罪责,应该由自己承担。这是墨子一次成功的游说、“伐交”活动。
2.伤敌为上
战争由战役构成,战役不是进攻,就是防御。对一方是进攻,对另一方是防御。战略上处于防御一方,战役不一定都是防御。战役进攻越多,战略防御越积极。处在战略防御地位,战役主要是防御。战役主要为进攻,战略也就由防御转为反攻。
战役进攻,主要目的是消灭敌人。战役防御,主要目的是保存自己。有效保存自己的进攻,是成功的进攻。战役防御是积极的,或是消极的,主要看能否在有效保存自己的同时,大量消灭敌人有生力量。
墨家在战略上采取“守小国”的防御态势,其战役主要为防御。墨家“善守御”,主要指墨家善于开展积极的战役防御和战术防御。
墨家善于开展积极的战役防御,首先在于它在战役的安排上要求最大限度保存自己。古代防御战主要是依靠具有坚固城墙、宽阔护城河的“城池”。墨子在防御战中,主张集中力量守城防御是城池的本质规定。《七患》说:“城者,所以自守也。”当时城中积累较多财富,聚居较多居民,有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
墨子提出,将不便守御,分散于交通要道和小城镇的人民财产,转移到大城市中保护。《号令》说:“论小城不自守通通要道)者,尽保其老弱、粟米、畜产。”“城小人众,保(全
离乡(近边境之邑)老弱国中及他大城。”主张牺牲局部,保护全局,犹如遇到强盗,谋财害命,采取“断指以免身”的策略。
敌人大军压境,不得已在所守城池周围,采取坚壁清野方俱坏伐除去之。”“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大小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塞)之,无令得汲也。外空室尽发(拆除)之。诸可以攻城者尽纳城中。当路材木不能尽纳,既烧之,无令客(敌)得用之。”
这些措施是为了征集守城的物资,避免被敌人利用来攻城。同时,也是为了不给敌人提供隐蔽藏身,接近城墙的条件,便于消灭敌人。在规定守城措施时,已考虑到消灭敌人的因素,表明墨家战役防御的积极性。
墨家善于开展积极的战役防御,还在于它在战役的安排上,要求最大限度消灭敌人。墨家主张,在防御战中,要尽可能采取积极攻势行动,力争最大限度消灭敌人有生力量。《号令》说:“凡守城者以急伤敌为上。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不明于守者也。能此,乃能守城。”守城一方,应把杀伤来犯之敌作为当务之急。如果消极等待救兵,旷日持久,对守城者来说,是不明智的。能做到最大限度消灭敌人,就能把城守住。这是墨家积极防御战的经典之言。
《号令》说:“干丈之城,必郭迎之,主人(守方)利。不尽干丈者勿迎也。视敌之部曲众少而迎之。此守城之大体也。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作为守城的大原则,要求有万户居民的城市,要在外城迎击敌人,这样对守方有利。具体战法应视敌我力量对比等具体因素酌定。“其不在此中者,皆心术与人事参之”,更表明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对许多具体条件下的特殊情况而言,要根据具体的主客观条件决定如何迎敌,大原则是要“以急伤敌为上”。
《旗帜》规定:“守柞格(壕池内外的木栅)者”,若“三出却敌”,三次出击打败敌人,要受到太守隆重宴请,给予最高奖赏,赐予封邑,赠与财物,授予大旗。当敌人用云梯攻城被打败,“引兵而去”时,“则令吾死士(敢死队),左右出突门击溃师”。“令责士(勇士)、主将,皆听城鼓之音而出(击)”。要利用一切条件,设计策“出兵施伏”,隐蔽接近敌人,出其不意打击敌人。
墨家善于开展积极的战役防御,又主张在战役取得胜利后,要追击穷寇,不留情面,为世除害。儒者宣扬“君子胜不逐奔,掩函弗射,驰则助之重车”。君子打胜仗,不追逐逃跑的敌人,按着箭囊不射,帮助逃跑敌人引挽重车。墨家在《非儒》给予批判,指出这不符合两军对垒、你死我活的战争规律。
墨子说:“若皆仁人也,则无说(理由)而相敌。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无故从有故也,弗治从有知也,无辞必服,见善必迁,何故相敌?若两暴相争,其胜者,欲不逐奔,掩函弗射,驰则助之重车,虽尽能,犹且不得为君子也。意残暴之国也,圣人将为世除害,兴师诛罚,胜将因用儒术令士卒日:勿逐奔,掩函弗射,驰则助之重车,暴乱之人也得活,天下害不除,是为群残父母,而深贼(害)世也,不义莫大焉。”
墨子举出交战双方的几种可能:如果双方都是仁人,通过讲理、辩论,就可解决问题,何必打仗?如果双方都是暴人,即使他们能做到“胜不逐奔”等,也不会因此就成为君子。如果一方为暴人,一方为仁人,那么仁人就应该奉行为世除害的方针,兴师诛罚。如果这时命令士兵“胜不逐奔”等,使暴人得以逃脱,为天下留下祸根,这是残害天下父母,对世人不利,是最大的不义。
墨子有坚定明确的是非、善恶观念,有“宜将胜勇追穷寇”的意境。与《孙子兵法》“归师勿遏”、“穷寇勿迫”相比,墨子的话更符合战争“你死我活”的规律。战争的目的是消灭敌人保存自己。在防御战役取胜后,在可能条件下,将战役性质转为进攻,是典型的积极战役防御。
3.有备无患
不好战,不可不备战。《七患》说:“备者国之重。”“库备兵,虽有义不能征无义。”墨家的战术防御是积极的,首先艘设想在防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预先作充分准备。《墨子》城守十一篇,七篇以“备”为篇名第一字,多是制定守城防御战法。鲁班设计进攻战战术、战法和武器装备。墨子模拟守城,比鲁班战役由战斗构成。战斗是武器、人力和勇敢精神的较量,又是战术、战法和智慧的较量。为防御战创造的战术、战法,为防御而制备的武器、工事和器械,属于战术防御范畴。积极的战术防御,是说防御战中所使用的战术、战法、武器、工事、器械等,可有效赢得战斗,最终夺取防御战胜利。
《墨子》城守各篇多有关战术防御。成语“墨守成规”或“墨守陈规”,原意为“阵规”。墨子“成规”,是防御战战术、战法、武器、工事、器械的规范。
墨家的战术防御是积极的,还在于创造战术、战法,针对敌方短处,主动出击,克敌制胜。从《备高临》、《备梯》、《备水》、《备突》、《备穴》、《备蚁附》各篇,可窥见守城战法中,如何贯穿最大限度保存自己和消灭敌人的原则。
第一,备高临:破敌筑高台临城法。禽滑厘问,敌人堆土为高坡,比我城高,用柴草和土作掩体,不断向我城靠近,用弩向我射击,该如何?墨子说,敌人筑土台攻城,是笨拙的战法,“足以劳卒,不足以害城”。只要在城上临时搭起高台,用“强弩射之,技机掷之,奇器投之”,敌筑高台临城法可破。
第二,备梯:破敌云梯攻城法。禽滑厘问:“客(敌)众而勇,堙茨吾池(填塞护城河),军卒并进,云梯既施,攻备已具,武士又多,争上吾城,为之奈何?”墨子说,云梯是一种重型装备,“动移甚难”。挑选大力士“持冲”,“执剑”,“以鼓发之,夹而射之,重而射之,技机掷之,城上繁下矢、石、沙、灰以雨之,薪火、水汤(开水)以济之”,“若此则云梯之攻败矣”。
第三,备水:破敌水攻法。一是在城内挖排水沟,二是挑选精兵三百,造快船二十艘,组成决堤突击队,出敌不意到城外决堤放水。为加强冲击力量,每两船并联在一起,叫做一临。每临配备三十名大力士兼材士(有专门才能的兵卒),携带弓弩、长矛、锄头,戴盔披甲,在城上转射机的配合掩护下,“决外堤”,则敌水攻之法可破。
第四,备突:出其不意地突击敌人。“备突”,即准备突然出击。在城墙上,每隔百步,预凿暗门,组织突击队,乘敌不备,出其不意,突击杀敌。
第五,备穴:反坑道战术。禽滑厘问:敌人“穴土而入,缚柱施火,以坏吾城(挖坑道爆破城墙),城坏,或中人(伤人),为之奈何?”墨子答:“审知穴之所在,凿穴迎之。”凿穴与敌相遇,用坑道战对付坑道战。,“窑灶鼓囊”,“用桔槔施利斧冲之”,“短兵相接”等,都是厉害的战法。如此,敌穴攻可破。
第六,备蚁附:破敌密集队形冲城法。禽滑厘问:“敌人强梁,遂以附城,后上先断,以为法程(下命令,让战士像蚂蚁一样爬城,谁爬在后面,先杀谁)”,“前上不止,后射既疾,为之奈何?”墨子说,“蚁附”是敌指挥官因攻城不下,不得已而采取孤注一掷的办法。守军用“技机掷之”,“烧答(草帘)覆之,沙石雨之”等法,“蚁附”之攻可破。
墨家依靠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手工业技术和施工技巧,为守城战斗设计、制造许多武器、器械,筑城墙,建城门,精确设计,贯穿最大限度保存自己和消灭敌人的原则,这是墨家战术防御积极性的又一方面。墨家是工匠师、技术家的团体,是当时制造先进防御装备的专家,发明创造甚多:
第一,悬陴。令大力士四人,用机械操纵木仓,仓内藏一人“操二丈四矛,刃其两端”,上下刺杀爬城之敌。二十步设置一台,敌人密集处,六步设置一台。集防守和进攻为一体。
第二,发明、制作当时最有力的进攻武器“连弩车”。《备高临》说明“连弩车”的构造、用途和操作要领。由十人操纵,次发矢六十枚。这种“连弩车”是当时领先的“世界之最”
第三,“转射机”、“技机”、“掷车”、“射机”等是利用杠杆原理,抛掷石弹的战具,是古炮的原型。用烟雾熏敌。
第五,城市防御工程主体城墙、壕池,城门洞、城门、城 机关,城上观察、指挥和战斗设施,城外围观察、通信设施,壕池(护城河)内外明暗障碍物“柞格”,城外设置陷阱,城墙内埋设反坑道战的监听设施,城墙上设置收罗敌箭和必要时燃烧覆的“渠答”,在街巷通设置“里门岗亭”。墨家的战术防御,是次的立体结构。根据今日的国际局势和国情,战略方针仍是积极防御。中国人民爱和平,不称霸,不侵略别国,力求避免和制止战争,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但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必要时须用军事手段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军事现代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自卫、防御,保家卫国。《墨子》城守诸篇,是积极防御战的经典,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贡献,也是今日积极防御战略、战术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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