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仆回归的条件
公仆回归离不开一定的条件。无产阶级政权的取得,是公仆回归的历史前提,20世纪上半叶,帝国主义战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主题是公仆回归的时代背景,列宁、毛泽东等创立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活动是公仆回归的实践基础。
一 公仆回归的历史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和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近目的一样的:使无产阶级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297]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实现人民群众把国家政权重新回收,是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成为社会公仆的前提条件。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途径是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恩格斯不仅论证了无产阶级是将“两个必然”付诸实施的社会力量,而且指出了无产阶级变革资本主义的道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革命即无产阶级进行的社会革命,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革命。马克思、恩格斯说:“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298]可见,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无产阶级革命将经历这样几个步骤:①联合为阶级;②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③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从而消灭一切阶级和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所以,无产阶级革命是一系列相互衔接的行动。经过这些行动,人类将最终摆脱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野蛮状态,而进入自由和自觉的时代。
与过去的革命相比,无产阶级革命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以往的革命,都是以一种私有制代替另一种私有制,也就是用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而无产阶级革命则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制度。“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但是,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99]二是以往的革命都是少数人的革命,而无产阶级革命则是多数人的革命。“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了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00]
无产阶级革命的原因是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处于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这种地位,使得无产阶级的利益和资本主义制度相对立。无产阶级要想改变这种社会地位,获得解放,就必须起来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并不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任意改变的,而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就必须废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马克思说:“要使被压迫阶级能够解放自己,就必须使既得的生产力和现存的社会关系不再能够继续并存。”[301]既得的生产力是不能消灭的,所以只能消灭现存的社会关系,使社会关系根本改变。这样马克思就指出了无产阶级的解放与废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联系。
在无产阶级革命的一系列步骤中,最关键的步骤是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夺取国家政权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核心内容。没有夺取政权这个行动,就没有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具体途径主要有两种:暴力途径与和平途径。无产阶级究竟采取哪种途径取得政权,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条件。
关于暴力途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302]此后,他们不断重复、发挥并从各方面论证了这个思想。恩格斯认为,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即革命的作用。用马克思的话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1889年,恩格斯又强调指出,无产阶级不通过暴力革命就不可能夺取自己的政治统治,即通往新社会的唯一大门。之所以要强调暴力,是因为国家政权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机关。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当无产阶级起来进行反抗斗争并威胁到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时,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和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总是会使用暴力镇压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无产阶级革命要取得胜利,就必须用革命的暴力对付反革命的暴力。
暴力革命是无产阶级斗争的重要形式,但无产阶级从来不反对以和平的方式取得政权。马克思在1872年阿姆斯特丹的群众大会上谈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时说:“我们从来都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303]他认为,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不同,通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和方式也要有所不同,而像英、美那样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就可以用和平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恩格斯说:“可以设想,在人民代议机关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里、只要取得大多数人民的支持就能够按照宪法随意办事的国家里,旧社会可能和平地长入新社会,比如在法国和美国那样的民主共和国,在英国那样的君主国,英国报纸上每天都在谈论即将赎买王朝的问题,这个王朝在人民的意志面前是软弱无力的。”[304]这段话指出了无产阶级革命和平途径的可能,又指出了采取和平途径所需要的具体条件。在和平取得政权的各项条件中,最基本的条件是发生无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在革命之前不存在专制制度,而是实行民主制度。“我们的党和工人阶级只有在民主共和国这种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统治。”[305]这里指的是通过合法途径和平地取得统治。尽管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从根本上说是保障资产阶级利益的,资产阶级会利用自己占据的有利地位来阻止无产阶级在选举中获胜,因而即使有民主制度,无产阶级也并不一定能够合法地和平取得政权。然而,如果连这种民主形式都没有,那么无产阶级要想和平取得政权就更加不可能了。
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革命政权叫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期间的政权形式。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306]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任务,《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307]在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务后,无产阶级专政也就自行消亡,这样“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308]。
二 公仆回归的时代背景
19世纪后半期,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第二次技术革命。技术革命促进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从而导致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各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不平衡加剧了,这导致帝国主义争夺霸权的战争。战争导致帝国主义体系中出现薄弱环节,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这一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在一国或数国中取得胜利,从而建立起人民的政权,为公仆回归提供了条件。
1.第二次技术革命和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
从19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竞争的加剧和技术对经济作用的加强,以美国、德国为中心兴起了近代第二次技术革命。这次技术革命以电力技术为主导,它的产生、发展及其应用,极大地推动了化工技术、钢铁技术、内燃机技术及其他技术的全面发展,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给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如果说第一次技术革命是以16~18世纪近代自然科学的初步发展(主要是牛顿经典力学的建立)为科学理论基础,那么第二次技术革命则是以19世纪近代自然科学的全面发展(特别是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的建立)为科学理论基础。电磁场理论的形成与发展为电力技术开辟了道路。电力技术的关键设备是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1821年英国物理学家法拉第发现了电动机的原理;1837年达维松制成了驱动车床、机车的发动机;1875年德国阿尔特涅克发明了自激式直流发电机,使电机进入实用阶段;1882年爱迪生电气照明公司在伦敦建立了第一座发电站;19世纪80~90年代,交流电机和变压器相继研制成功,使远距离输电得以实现。随后,电灯、电话、电焊、电钻、电车、电报、电梯等,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人类从生活到生产的各个领域都因为电的作用而发生了迅速而巨大的变化。
在这一时期,内燃机的发明是科学技术上的又一重大成就。内燃机的出现,不仅促进了机器工业更加迅速的发展,而且为汽车、拖拉机和飞机的发明创造了条件,开拓了一系列新的生产和运输部门,蒸汽时代即将宣告结束。
化学工业作为一个新兴的工业部门也是在这一时期出现和兴起的。人造染料、人造肥料、新的酸和碱的生产方法等,为现代化学工业打下了基础,并在这一时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
新的工业革命也推动着一些老工业部门的发展,最突出的是钢铁工业。这一时期,由于对钢铁需求的急剧增加,各种著名的炼钢法应运而生,接着又发明了电炉炼钢法,世界的钢铁生产因此获得了巨大增长。1870~1900年30年间,世界的钢产量从52万吨猛增到2830万吨,增长达50多倍。
第二次技术革命深入社会的各个领域,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引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部分质变。第二次技术革命在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生产过程进一步社会化。特别是电力、钢铁、机械、化学等重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建设和发展,要求建立大企业,形成规模优势,从而使生产集中达到了很高的程度,同时又推动了生产专业化和协作的发展,使整个社会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当生产集中达到相当的高度时,必然引起垄断。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垄断组织已掌握了国民经济命脉,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可见,与生产力社会化进一步发展相适应,出现了资本社会化的较高形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从自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和发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它并没有也不可能消除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反而使这一矛盾进一步加深了。
2.垄断资本主义矛盾的尖锐化和资本主义大动乱
垄断资本主义的出现,使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达到空前尖锐的地步。这引起垄断资本主义其他各种矛盾急剧激化,形成各种各样的危机,使垄断资本主义时代成了“各种危机的时代”[309]。
(1)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内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特别是和垄断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尖锐化。垄断资本为攫取最大限度的利润,拼命加重对工人的剥削,这突出地反映在剥削程度的提高上。根据美国官方提供的资料,美国加工工业的剩余价值率1889年为71%,1899年为85%,1909年为91%。在英国,由于剥削加重和物价上涨,工人的实际工资在1900~1910年的10年中不仅没有增加,反面下降了大约10%。当时,英国工人要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准每周至少要30先令,而男工的工资能达到这一水准的只有37.5%,女工的工资每周一般只有8先令,还不到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费用的1/3。德国、法国的情况也和英国差不多。
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工人的失业也在增加。就是在当时经济发展最快的美国,1897~1902年工人的失业率每年平均也高达10%。在英国的某些地区失业率有时甚至高达20%。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工人阶级的苦难是可想而知的。1909年,美国工业关系委员会进行调查后报告说,工人中有1/2~1/3的家庭生活在一般水准以下,约有1/3的家庭简直处于赤贫状态。经济危机到来时,情况变得更为悲惨,各大工业中心每天都有失业工人全家饿死。在英国,情况也是大同小异,连当时英国资产阶级政党自由党的领袖班纳也不得不承认,在英国,约有30%的人口吃不饱,处于饥饿的边缘,他们长期生活在贫困的铁掌之中,无法摆脱。
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苦难的生活,激起工人的激烈反抗。各国工人的罢工斗争此起彼伏,声势浩大。罢工锻炼了工人,工人在斗争中觉醒。资本主义不仅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而且在积极推动他们行动起来,这在所有的帝国主义国家都是一样的。当时,俄国的工人运动走在了时代的前列,主要表现在:俄国建立了以列宁为领导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政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俄国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从自发斗争进入了自觉斗争阶段。1905年,俄国的工农群众举行了一系列起义,对沙俄的反动统治展开了猛烈的冲击。这是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帝国主义国家的第一次人民革命。这次革命虽然失败了,但却极大地动摇了沙俄帝国的统治,从而为十月革命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2)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矛盾尖锐化。殖民地和附属国人民与资本主义、殖民主义从来就有尖锐的矛盾。一部资本主义发展史,同时也就是资本主义国家用火和剑建立殖民统治的历史,是殖民地附属国人民反抗侵略和掠夺的历史。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垄断资本进一步加强了对殖民地附属国的压迫和剥削。各国人民的反抗和斗争也就随之进一步向前发展了。20世纪初,一系列民族民主革命发生了,形成了汹涌澎湃的革命风暴,其中最著名的有1895~1897年古巴举行的革命起义,1900~1901年中国爆发的义和团运动,1905~1911年伊朗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1905~1908年印度发生的极端派的革命斗争,1908~1909年土耳其爆发的民族民主革命,1910年开始的墨西哥民主革命,以及1911年由孙中山领导的中国的辛亥革命。在这一时期,殖民地附属国人民的革命斗争一个接着一个,从东方到中东,从非洲到拉丁美洲,可以说遍及整个世界。在一系列革命斗争中,又以亚洲最为突出,上述最大的几次革命斗争大多发生在这里。当时列宁曾热情地欢呼这些革命斗争形成了亚洲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潮,把它赞誉为“亚洲的觉醒”,认为亚洲的觉醒和欧洲先进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斗争的展开,标志着20世纪初揭开了世界历史的一个新阶段。
殖民地是帝国主义的后方,殖民地人民的革命斗争不能不给帝国主义以沉重的打击,并动摇它的统治基础,加速帝国主义的衰落。
(3)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垄断资本主义各国的矛盾和冲突的发生,是垄断资本掠夺成性的本质决定的。为了争夺原材料来源、销售市场和殖民地,它们之间斗争剧烈,矛盾尖锐。当时,世界上可瓜分的领土基本上已经瓜分完毕。这种瓜分是帝国主义国家过去激烈争夺的结果,是过去力量对比的一种反映。昔日的资本主义强国英国占据的地盘最大,而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和德国则占据的地盘较少。当时,德国的工业生产已经大大超过英国,但它占有的殖民地只有英国的1/11。因而,德国帝国主义不满意世界领土瓜分的现状,要求重新划分世界领土。英国和法国则拒绝作出任何让步。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开始日益尖锐化。
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矛盾尖锐化的结果就是战争。19世纪末20世纪初,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为了重新瓜分世界进行了一系列双边战争,其中著名的有1898年美国从西班牙手中夺走古巴和菲律宾的美西战争,1899年英国和德国争夺南非的英布战争,1904年日本和俄国争夺朝鲜和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等。但是,这些都只不过是帝国主义国家为重新瓜分世界而进行世界大战的前哨战。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利害冲突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不通过一次世界大战进行彻底的较量,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1914年7月28日,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宣战,揭开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序幕。战争历时4年多,战争的范围也从欧洲逐渐扩大到亚洲、非洲和美洲,先后参加的国家多达30个,卷入的人口共约13亿,占当时世界人口的75%。战争期间,被送上战场的有7500万人,死伤超过了3000万人。此外,还有1000万人由于战争引起的饥饿和其他灾害而死亡。各交战国的经济损失总计约为2700亿美元。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的少数金融寡头和资本家,为了一己之私利发动的世界大战,使生灵涂炭、妻离子散,工厂化为灰烬,城市变成废墟。这次人类的空前浩劫,充分暴露了帝国主义的掠夺性、残暴性、疯狂性和不合理性。
垄断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的尖锐化必然引起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动乱。首先,垄断资本主义各种矛盾的尖锐化加深了其经济危机、财政和货币信用危机、政治危机及其他社会危机,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一种腐朽、混乱、动荡的状态。其次,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劳动人民和垄断资产阶级的矛盾空前激化,工农群众一方面要忍受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另一方面还要被驱赶到九死一生的战场,广大人民群众再也无法按过去的方式生活下去了,于是工人罢工、农民起义、人民革命的烈火在许多国家已成燎原之势。再次,垄断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战争使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一种大动乱的状态,人类的文明和进步都受到极大的破坏,帝国主义的反动性和不合理性暴露无遗。
3.帝国主义统治薄弱环节的出现
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是资本主义所固有的规律。由于剩余价值规律、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的作用,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企业、各生产部门、各国家的经济力量和经济发展不可能是平衡的,有的发展快,有的发展慢,有的处于停滞衰落阶段,有的处于兴盛上升阶段。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必然导致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列宁指出:“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任何一个经济部门,在市场的统治下,都没有也不可能有均衡的发展。”[310]“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311]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急剧地改变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对比,要求按实力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和确定世界霸权。在世界领土已被瓜分完毕的情况下,这种要求必然会加剧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它们最后除了通过战争重新瓜分世界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帝国主义战争使各国陷入军事冲突和战争,并使帝国主义各国彼此削弱。据统计,1913~1918年,德国的工业生产下降了43%;法国由于大片领土被德国占领,而这些地区在法国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又非常大,致使法国的工业生产下降更为严重,有不少部门的生产在战争期间甚至只及战前的10%~20%。即使战火没有直接烧到英国的本土,但由于原料缺乏和出口萎缩,英国的工业生产在这一期间也下降了14.3%,其中消费品的生产更是下降了23.9%。俄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受到的打击更为严重,4年中,共倒闭企业2290多家,约占企业总数的1/4;所负外债增至150亿卢布,粮食严重匮乏,就连前线的士兵也只能得到所需口粮的一半。战争使帝国主义各国都遭到严重破坏,这又使各国内部的矛盾和冲突加剧,从而造成帝国主义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为无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提供了机会。列宁对此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他指出,所谓帝国主义体系薄弱环节,一般说来,不一定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为这里统治阶级的统治能力较强,也不会是连大工业和现代无产阶级都没有的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国家,这样的国家不具备搞社会主义的起码条件。有条件的往往是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有一定的大工业和现代无产阶级,且阶级矛盾很尖锐、激烈的国家。
通过认真的研究,列宁认为俄国就是帝国主义体系的薄弱环节。20世纪初的俄国,虽然仍是封建专制的国家,但自1861年农奴制被废除以后,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俄国社会存在着各种矛盾:全体人民同沙皇专制制度的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各少数民族同俄罗斯族的矛盾,俄国同西方列强的矛盾等。俄国成为一切矛盾的集中点,这一切使俄国成为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最容易突破的一环。
4.无产阶级革命新理论的提出和十月革命的胜利
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必然要发生并且取得胜利,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曾经预想社会主义革命将首先发生在资本主义发达的英国、法国、德国和美国。他们认为,只有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无产阶级逐步地在全国人口中占了大多数,社会主义才有可能取得胜利。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革命同时发生并同时取得胜利的思想,主要是受自由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条件决定的。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资本主义达到了一个新的转折点,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了以垄断为主要特征的帝国主义阶段。生活在帝国主义时代的列宁,遵照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明的原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周密地考察和探讨了马克思和恩格斯逝世后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形势,深刻地分析了帝国主义的本质,指明了它的历史地位;驳斥并彻底粉碎了第二国际机会主义头子们所散布的所谓帝国主义的出现消除了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改变了资本主义的性质,因而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必然发生并胜利的理论已经过时了的谬论;有力地捍卫并向前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
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不仅没有消除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而且在加深和加剧了原有矛盾的同时,又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如各资本垄断集团之间的矛盾、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矛盾、殖民地和宗主国之间的矛盾等),并使所有这些矛盾都发展到了顶点。在分析这些矛盾的基础上,列宁指出,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这一规律早在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就已有所表现。但那时生产发展的水平较低,资本集中的程度还不高,不平衡状态表现得还不突出。而到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的平稳进化已经为资本主义的跃进式的、剧变式的发展所代替,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平衡和矛盾已经表现得特别厉害。在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支配下,帝国主义各国之间的矛盾必然空前激化,引起帝国主义战争的爆发。这种战争使帝国主义战线遭到削弱,并暴露出其中的薄弱环节。但是,由于第二国际主要领导人的背叛导致第二国际分裂,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要想同时发生已经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革命将从哪里开始呢?列宁没有固守马克思、恩格斯已经作出的结论,而是从帝国主义阶段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出发,果断地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不一定非得在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开始,它可能在集中了帝国主义的各种矛盾,革命形势正迅速形成而资本主义势力又比较弱的国家开始,并首先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内取得胜利。列宁在《论欧洲联邦口号》一文中提出:“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312]1916年8月,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一文中进一步发挥了这一思想,不仅指出了社会主义革命有可能在少数国家甚至在一国取得胜利,而且认为社会主义革命在各国同时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他指出:“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在各个国家是极不平衡的。而且在商品生产下也只能是这样。由此得出一个必然的结论: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取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一段时间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资产阶级以前的国家。”[313]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能够在一国或少数几国首先胜利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创新,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大飞跃,极大地解放了革命人民的思想,为即将到来的十月革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武器。
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充分利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所造成的有利形势,将广大人民群众争取和平、土地和面包的斗争巧妙地引向了社会主义革命,并且取得了成功。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是在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没有经过资本主义高度发展阶段的国家取得胜利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一次革命,它是无产阶级打碎旧世界、建设新世界的伟大创举。消灭剥削和压迫,建立一个没有人剥削人的社会,是全世界劳动人民千百年来的理想。在十月革命以前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各种各样的革命。但是,过去的任何一次革命,都是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代替另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一种剥削方式代替另一种剥削方式。剥削者更换了,剥削方式改变了,但剥削仍然存在,劳动人民依然处于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十月革命破天荒地在占世界1/6的土地上剥夺剥夺者,实现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本特征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制度,把全世界劳动人民千百年来的理想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从此,人类社会开始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过渡的新时代。
三 公仆回归的实践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仅有革命的客观形势不一定就会发生革命,还要有革命的主观形势,这就是革命的无产阶级在成熟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强大到足以打倒或摧毁旧政府。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由列宁创立和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布尔什维克党——已经成熟,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俄国无产阶级革命的主观形势也已经形成。布尔什维克党的坚强有力,是与无产阶级职业革命家队伍的形成和领导分不开的。
无产阶级要摧毁旧的政治统治,担负起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首先要建立一个独立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率领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的政治制度,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这样的条件首先在俄国变成了现实。在封建沙皇统治下的俄国,没有民主,没有自由,专制制度不允许无产阶级政党存在,更不允许进行公开的革命斗争。像西欧那样利用合法条件建立和开展斗争的社会民主党形式已经不适合俄国的国情。列宁清醒地认识到,在俄国要建立一个具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就必须把那些能够造成全党统一的骨干力量即那些完全献身革命,在理论和实践活动方面最有修养、最革命、最忠诚,同无产阶级保持密切联系的职业革命家组织起来,建立一个中央领导核心。为此,列宁把培养职业革命家队伍作为建党的首要内容,提出了建立党的职业革命家的公仆队伍的思想。
列宁指出,千百万群众自发地卷入运动证明运动具有伟大的生命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但是,“任何革命运动,如果没有一种稳定的和能够保持继承性的领导者组织,便不能持久”;“自发地卷入斗争、构成运动的基础和参加到运动中来的群众越加广泛,这种组织也就越加迫切需要,也就应当越加巩固。”[314]从俄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要卓有成效地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去推翻沙皇专制制度,首先要建立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即无产阶级政党。这个无产阶级政党主要由一批职业革命家组成。这些革命家具有秘密斗争的经验和技巧,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具有相当的理论知识、政治经验和组织能力,能在全国范围内沟通情况,制定总的方针政策,领导全党进行统一的斗争。列宁说:“当我们有了受过专门训练、经过长期教育的工人革命家(当然是所有各个兵种的革命家)队伍的时候,那么世界上任何政治警察都不能战胜这种队伍,因为这种由无限忠于革命的人组成的队伍也一定会获得广大工人群众的无限的信任。”[315]以革命活动为职业的少数人是秘密的革命队伍,是俄国各地社会民主党委员进而发展为全体人民的真正政治领袖的组织。在沙皇专制制度的残酷统治下,只有由这种在与政治警察作斗争方面受过专门训练的职业革命家组成的组织,才不易为宪警所破坏,从而保持稳定性和继承性。列宁针对经济派夸大群众自发的革命性程度,贬低和抹杀革命领袖地位和作用的论调强调指出:“历史上,任何一个阶级,如果不推举出自己善于组织运动和领导运动的政治领袖和先进代表,就不可能取得政治地位。”[316]无产阶级尤其是这样。因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只有靠高度自觉的革命运动才能实现,而这种高度自觉性是与党和领袖的正确领导分不开的。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需要自己的领袖,没有领袖,群众的斗争就会陷入自发、涣散的状态之中。所以,列宁明确指出:“在现代社会中,假如没有十来个富有天才(而天才人物不是成千成百地产生出来的)、经过考验、受过专门训练和长期教育并且彼此配合得很好的领袖,无论哪个阶级都无法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317]列宁认为,在俄国进行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就应该从切实地建立坚强的职业革命家的队伍开始。列宁说:“给我们一个革命家组织,我们就能把俄国翻转过来。”[318]正是由于以列宁为代表的领袖集团在火热的斗争中培养了一大批职业革命家,带领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同沙皇专制制度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才迎来了十月革命胜利的新时代。
广大落后国家并未都像俄国这样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机会爆发社会主义革命,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国家没有一支成熟的无产阶级职业革命家队伍及其政治组织——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等不发达国家,走十月革命的道路,建立了这样一支强大的职业革命家队伍,并进行了艰苦的斗争,在斗争中日趋成熟,通过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广泛发动群众运动,开展武装斗争等,终于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随后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世界范围上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公仆的回归,为从革命公仆到执政公仆的转变,为从社会主人到社会公仆的转变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二节 公仆回归的内容
公仆回归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即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仆的本质核心,为人民服务是社会公仆的本质要求。这两个方面互相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表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 人民当家作主是公仆的本质核心
1.人民主权思想的历史考察
人民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人类历史上,一些思想家进行过很多有益的探讨。在西方,最早使用这个词的是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时期的哲学家色诺芬尼,后来的著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也均使用过。但他们说的人民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占人口多数的奴隶。
在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早期资产阶级政治家马基雅维利开始用人的眼光,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来研究政治问题。他生活在意大利,目睹了政治腐败、分崩离析、纷扰不安的现状。为此,他极力主张完成统一,实行君主由人民选举,废除世袭的君主制。但他认为,最理想的社会是像罗马共和国那样按民主的原则组织政府,认为共和制较之君主制有较大的优越性。他讲的人民,指的是资产阶级,他第一次以一般的形式提出:资产阶级统治的正规形式是共和国。
宗教改革时期,英法等国的人民开展了反对绝对君主专制统治的斗争,一些思想家在反暴君的斗争中,提出了人民自由、人民主权等思想。法国巴黎大学教授法特曼在1573年出版的《法兰西——高卢》一书中提出,法国先祖的法度是人民自由和主权在民,君主由人民选举并权力有限,人民的意愿是正当政治权力的基础。法国的菲力普·莫耐于1578年以布鲁塔的笔名发表《论拥护对抗君主专制的自由》一书,提出了自由是人类的天性,人生来就想自主,不想服从。他认为,君主是伴随着契约产生的,在君主与人民的契约中,人民是主动的立约者,两者是有条件和无条件服从契约的区别,所以要人民主权,即人民有立法权和选举权,废除君主之权,这些都是人民生来就有的权利。法特曼和莫耐的这些思想为近代资产阶级学者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材料。到了17~18世纪,社会契约论产生,标志着资产阶级的自由、人民主权思想臻于成熟。
最早提出社会契约论的是格劳秀斯,但他只是从国际法的角度在研究中引申出来的,十分粗略。首次全面阐述社会契约论的是霍布斯。他认为,人们为了脱离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实现自我保存,才共同缔约,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契约状态,从而产生了国家。他把缔约时被授予权力的个人或集体称为主权者,并认为主权者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受限制的,其他的人是主权者的臣民,自觉服从主权者。他认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因而他反对分权的主张。他阐述了人民的自由权利,认为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一切行为中,人们有自由去做自己的理性认为最有利的事情。可以看出,霍布斯所说的自由主要是经济活动的自由和保卫生命的自由,他的社会契约论具有明显的保守性。洛克发展了社会契约学说。他在《政府论》中一度强调,政府的权力在于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一旦政府损害了人民的权利,人民就有权用强力建立新的政府,但他没有进一步表述人民主权的思想。人民主权的思想是卢梭首次从社会契约论中引申出来的,并作了详细而深刻的论述。
卢梭反复申明,人民就是主权者,人民共和国的意志即公意就是人民主权的体现。卢梭认为,公意是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公共利益的集中体现,人民主权绝对不是个人意志和力量的堆砌聚合,而应当是根据公意建立的集中权力。根据社会契约论建立的国家,就是具有公意的公共人格。既然公意是人民自己的普遍意志,那么,它要求政治体中的各成员之间必须是相互平等的,它永远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归宿,在政治措施上是不可能错误的。全体人民投票形成的公意虽然不一定获得全体一致的通过,但它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理应受到普遍支持,少数持反对意见者也必须服从。卢梭指出,一个合法的人民政府执政的最重要的准则,就是事事遵循公共意志。主权既然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就永远不能转让;主权者是整个集体的生命,所以就只能由它自己代表自己,即只能由人民来掌握。他反对英国的代议制,认为主权是不能被代表的。他说,一旦选出代表之后,人民就变成奴隶,就等于零了。他主张直接民主制,按期召集法定的人民集合来维持主权。
潘恩和杰斐逊发展了人民主权思想。潘恩在《人权论》中无情抨击了主权在君的主张。他强调指出,主权作为一种权力只能属于国民,而不属于任何个人;一国的国民任何时候都具有一种不可剥夺的固有权利去废除任何一种他认为不合适的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他提出建立代议制的民主共和政府的主张。他认为,代议制与民主制结合起来,可以克服各种弊病,代议制民主共和国是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发展。杰斐逊对人民主权的发展,在于他提出了人民参政的主张。他的人民参政主张主要体现在:尽量让人民在一切胜任的岗位上行使权力,对选出的代表实行人民监督,按多数人的意志来行使权力。为了保证这一权力的实施,他主张实行普选制。他的人民参政思想把资产阶级人民主权论推到了顶峰,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主权不可能实现。而且资产阶级思想家讲的人民主要是指资产阶级,从选举人数和被选举者来说,不过是资产阶级才拥有的权利。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实行这一切改良,只是为了用金钱的特权代替以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这样,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的财产。”[319]
总之,人民主权说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主义的一面旗帜,对于推翻封建主义统治、建立资本主义民主政治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人民主权说中所说的人民并不是指工农群众,而是指资产阶级。主权在民是资产阶级内部的分权和民主,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毫无主权可言。这种主权仍然是狭隘的,少数人的主权。十月革命胜利后,建立了苏维埃政权,消灭了私有制,基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才真正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2.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是无产阶级政权建立并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
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存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极端重要的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无产阶级革命必须以暴力打碎、摧毁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并用巴黎公社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去代替它。这种无产阶级专政形式的主要内容有:人民有权对政府公职人员实行选举、监督和罢免;取消官吏的高薪和特权,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的工资;公社不是议会式的,而是同时兼管立法和行政的工作机关;公社应当成为全国各地的政治形式并组织民族的统一;等等。马克思说:“这次革命的新的特点还在于人民组成了公社,从而把他们这次革命的真正领导权握在自己手中,同时找到了在革命胜利时把这一权力保持在人民手中的办法,即用他们自己的政府机器去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政府机器。”[320]“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321]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对巴黎的革命欢欣鼓舞,高度地赞扬公社的英雄主义和历史主动性,首先就是因为公社在极其不利的条件下,无所畏惧地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这个庞然大物开火。它不是简单地夺取了现存的国家机器,而是把它摧毁了、打碎了,在它的废墟上建立了公社——工人阶级的政府,用公社这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去代替那个被摧毁、打碎了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
可见,废除资产阶级旧的国家机器,建立工人阶级的政府,是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首要前提。
3.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要求
民主,历来是共产党人奋斗的基本目标之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开辟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列宁说过,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胜利了之后,社会主义社会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且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亡。邓小平也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322]
社会主义既是一种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新型的经济制度,又是一种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但表现在经济上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且表现在政治上能够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切实的民主。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广大人民获得了经济上的解放,必然要求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并用以维护自己在经济上的利益和地位。因此,人民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在政治上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如果没有民主,就不能保证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就会失去吸引力、凝聚力。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制度学说,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结合我国实际而建立起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在长期的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我们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建立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人民民主专政也变成了全国范围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时曾指出,不同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时将会采取不同形式,作为无产阶级专政一种形式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和我国革命建设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党的一个伟大的创造。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历史雄辩地证明:什么时候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加强,我国的社会秩序便安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便顺利发展;什么时候人民民主专政受到削弱,我国的社会秩序便受到影响,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便受到损害。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是保障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条件。
4.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权力意味着统治与被统治的政治关系。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中,国家权力无论是以朕即国家的个人专制形式出现,还是以主权在民的共和国形式出现,都意味着占人口少数的剥削者拥有一切权力,占社会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群众处于无权或少权的地位。只有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无产阶级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权力才回到劳动人民手中。在劳动人民掌握政权后,作为社会者的社会公仆与剥削阶级的官吏有本质的不同,剥削阶级官吏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而新政府的管理者是由人民选举、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的公仆。
列宁非常重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列宁他在起草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中郑重宣告:政权应当完全地绝对地属于劳动群众和他们的全权代表——工农兵苏维埃。苏维埃政权来自劳动群众,它不是开议会,而是召开劳动者大会,由这种大会制定颁布法律和法令。苏维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不仅把立法权和执法中的监督权集中在自己手里,而且通过苏维埃全体成员把执法权也集中到自己手里,以便逐步过渡到由全体劳动居民履行立法和管理国家的职能。苏维埃的所有代表,都由人民直接选举,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列宁在他起草的《监督权法令草案》中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323]
毛泽东继承马克思主义公仆理论,并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明确指出,中国人民是权力的主体,权力是人民的。早在20世纪40年代,当美国记者问:“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毛泽东就回答:“人民给的。”[324]后来他又对此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325]我国《宪法》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只是代表人民群众执掌国家政权,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经济事务、文化事务,制定和执行政策。毛泽东这种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思想,反映了人民公仆的本质。
在当今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国家权力,以此保证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能够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以此保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符合人民的意愿、利益和要求;通过实行基层民主,由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严格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使公民享有法律上、事实上的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平与正义。通过这些制度和法律保障,人民真正作为国家的主人,运用属于自己的公共权利和各项公民权利去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
二 为人民服务是公仆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负责的公仆……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326]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指出了公仆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他们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政权机关是由人民群众的代表组成的。因此,从组织管理国家的过程看,组织管理只能由少数人即社会公仆来进行。这些社会公仆必须真心诚意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向人民群众负责,在工作中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列宁曾深有感触地说:“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只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进行管理。”[327]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公仆的本质要求。
1.社会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由共产党的宗旨决定的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他们没有与任何无产阶级利益不同的利益追求。无论在革命斗争中,还是在革命胜利之后,共产党都始终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利益。在共产党诞生之前,社会上已经有了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政党,它们为了掩盖自己的阶级性质,往往标榜自己是超阶级的或者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党,以此来模糊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视线。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建党之初就认为,为了使无产阶级的视线不至于模糊,为了在无产阶级解放运动中集结一支强大的队伍,无产阶级必须组成一个不同于其他所有政党并与它们对立的特殊政党,一个自觉的阶级政党。《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是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和意志的,是工人阶级战胜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工具。党的宗旨决定了社会公仆的一切言行都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标准。党还通过制定章程,要求作为人民的公仆,只有为工农群众服务的义务,没有谋取任何私利的权力,在生活和各种活动中,处处为本阶级群众作表率。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所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如果脱离了群众,背离了人民的利益,“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328]。从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来看,什么时候党的宗旨坚持得好,党群关系密切,社会主义事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党群关系受到损害,社会主义事业就遭受挫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尽最大的努力为人民谋利益。要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的措施,带领人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人民的生活。要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党的组织和党员,要把为人民谋利益的革命热情同求实态度统一起来,鼓实劲,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鲜明的时代特点,最集中的体现就是全身心地投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党的建设的全部工作,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切活动,都要体现这个根本宗旨,服务于这个根本宗旨。
在执政条件下,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以人民利益作为最高准绳。邓小平提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329]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330]坚持这种原则,我们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领导和服务的关系,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党对人民群众的领导是不容怀疑的。但是,它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群众,正因为,而且仅仅因为,它是人民群众全心全意的服务者,它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志,并且努力帮助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自己的利益和意志而斗争。第二,正确处理公仆和主人的关系,树立当好人民公仆的观念。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则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每个共产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绝不允许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第三,正确处理权力和义务的关系,树立权力与义务统一的观念。共产党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党只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的事情办好,绝不能把事情办坏,更不能利用人民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第四,正确处理奉献和索取的关系,树立无私奉献的精神。执政党的许多党员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利用职权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自己或少数人谋利益,这是对每一个党员的考验。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必须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党的利益,也就是人民利益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绝不能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正确处理好了上述几个关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在每一个共产党员身上落到了实处。
2.社会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由无产阶级革命的性质决定的
马克思认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因此,以往的一切革命及其结果都是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代替另一个剥削阶级的统治。对于统治阶级而言,他们都是区区少数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把人民群众带到斗争中来,仿佛他们是代表全体人民的,然而通过革命他们获得的是一己私利,他们与人民群众处于尖锐对立之中,而无产阶级则要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的制度。列宁把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新政权与旧政权作了全面而深刻的对比,有力地说明了新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机关。新政权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必须把人民群众吸引到国家政权中来参加国家管理。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除了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就是说,我们党的性质,决定了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谓“全部任务”,就是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贯穿于党的事业发展过程的始终,而且体现在党的工作的各个方面。具体地说,主要体现在思想、政治、文化和道德等方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就是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世界观的重要表现是为谁服务。”[331]这就是说,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主要就是看他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世界观不是空的,树立一种世界观,并不是意味着学会或者能够讲出一套大道理,而在于为自己树立一种思想和行为的规范,并落实在自己的人生行动上。因此,世界观与人生观有紧密的内在联系,世界观包括人生观在内。人生观是关于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根本观点,也就是对人生的价值定位,因而主要指人生价值观。价值观是指主体对客体有用与否作出判断和评价时所遵循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价值观的核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政治上就是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管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所有这些,都是党的宗旨在政治生活中的体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经济上就是要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要求,党所从事的事业,归根到底还是群众的事业;党群关系,说到底是个利益关系。不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就不可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也就不能够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由此可见,关心群众的物质利益,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中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对此,邓小平曾说过:“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332]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特征。这个特征是一切剥削阶级道德所不可能有的。几千年来阶级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剥削阶级剥削和压迫人民,同广大人民群众相对立。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更要在全体人民中提倡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精神,提倡尊重人、关心人、热爱公益、扶贫帮困、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多办实事,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实质上是为人民服务的重要体现。它既是正确调节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一种高尚的精神境界。
3.社会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这是由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德国思辨唯心主义时,就阐明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恩格斯针对鲍威尔等人诬蔑人民群众没有创造历史时,驳斥道:“批判的批判什么也没有创造,工人才创造一切,甚至就以他们的精神创造来说,也会使得整个批判感到羞愧。”[333]马克思也认为,只要看看工人对科学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望,他们的道德力量和他们对自己的发展的不倦的要求,就可以理解人民群众的高尚人格。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写道:“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334]
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党所取得的任何成就都离不开群众。虽然目前党已成为拥有众多党员、领导全国政权的大党,“但在全国人民中,共产党员始终只占少数。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335]。只有依靠群众,党才能克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困难。邓小平多次回顾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指出党遇到的每一次艰难险阻,都是依靠人民群众克服的。邓小平特别强调,党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化改革、推进开放的过程中会遇到多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归根到底,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走群众路线,才能够得到解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困难是难以预料和纷繁复杂的。但是,只要我们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地做工作,把道理向群众讲清楚,就能得到群众的同情和谅解,再大的困难也是能够克服的。依靠群众,是党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所以,执政党必须时刻警惕和坚决防止出现与群众对立的局面。党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形成于战争年代,严酷的斗争环境迫使党深入到人民群众之中,在人民群众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执政后,党的环境、地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脱离群众的危险比过去增大了。邓小平在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就提出了这个问题。以后,邓小平从党群关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出发,把这个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来。他指出:“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全党同志,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常记住这一点,经常用这个标准检查自己的一切言行。”[336]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活动的主体,决定了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它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站在群众之上;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同甘共苦的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它认为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决定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党的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认识论在党的工作中的运用和发展,是正确实现党的领导的根本的工作路线。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和人民群众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血肉联系,正是由于这种联系,才赋予了革命无限的生命力,取得了今天的政权。这种血肉联系的光荣传统是革命取得胜利的深厚基础之一。党只有继续发扬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和群众永远保持最密切的联系,才能引导群众走向更大的胜利。
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之中蕴涵着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党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取得群众的支持。离开群众的支持,党就一事无成。1980年初,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曾用朴素的语言,表述了党同人民群众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这一深刻的思想:“我们党同广大群众的联系,对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是六十年的斗争历史形成的。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这不是任何力量能够改变的。”[337]这段话高度概括了中国革命和建设几十年实践取得胜利的一条基本经验。
纵观党的历史,毛泽东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为倡导和建立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在这个方面有许多精辟论述: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相信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等等。所有这些,至今仍然闪耀着不可磨灭的思想光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不仅坚定地继承而且极大地发扬了党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优良传统,还反复强调党离不开人民,人民也离不开党。他指出:“密切联系群众,这是最根本的一条。”[338]他要求全党必须高度警惕和坚决克服脱离群众的危险,一再严肃批评党内各种脱离群众的错误。邓小平还指出:“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作风,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这两条是最根本的东西。”[339]因此,作出正确的决策需要走群众路线,把人选好用好要走群众路线,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要走群众路线。
第三节 公仆回归的保障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对无产阶级政权的全部经济政治文化工作的领导,都是通过每个社会公仆来实现的。社会公仆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是否巩固、社会主义建设能否顺利展开。怎样才能保证公仆回归后保持公仆的本质,不因社会地位的改变而转变为社会的主人?这就需要在思想教育、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和社会监督等方面加大力度,为防止社会公仆蜕变为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提供切实的保障。
一 注重思想教育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大多数社会公仆走上领导岗位,掌握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那么,如何保证他们不滋生骄傲自满、官僚主义、贪图享乐、以权谋私的思想,如何保证他们能经受住执政考验、抵挡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诱惑?首先要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
1.注重世界观的教育和改造
世界观的教育和改造是公仆教育中最根本的问题,它是一切社会公仆为官从政的行动指南。毛泽东指出:“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学习,都应该改造,“逐步地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340]。世界观的教育和改造贯穿人的一生,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下,也无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都会用某种世界观作为自己言论和行为的指南,在处理公与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时同样也会毫无例外地受到世界观的制约。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有没有正确的世界观,在为政清廉方面就会大不一样。一个在正确世界观支配下的公仆,必然会对人民的事业无限忠诚,并且在从政过程中,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大公无私,光明磊落,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相反,如果国家公职人员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和自我修养,就很可能会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反过来鱼肉人民,谋取私利,由人民公仆蜕变为人民的主人。因此,搞好世界观的教育,对当好人民公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
共产主义思想是无产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和理论体系,是无产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的理论概括,是共产党赖以保持无产阶级性质的理论基础。公仆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培养全体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帮助他们掌握共产主义思想体系。
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共产主义。邓小平指出,为共产主义而奋斗,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共产主义社会。他在1985年8月会见时任津巴布韦总理穆加贝时就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共产主义是没有人剥削人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的。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社会主义的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优于资本主义,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物质基础。”[341]1987年4月,他在会见时任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副总书记、政府副首相格拉时又说:“马克思主义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讲的共产主义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什么是按需分配?没有生产力的极大发达,没有物质产品的极大丰富,怎么搞按需分配?马克思主义讲的共产主义是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社会。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发展生产力,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生产力不断发展,最后才能达到共产主义。”[342]共产主义是人类最进步、最合理、最完美的社会制度,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实现是有条件的,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过程,也就是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过程。马克思在100多年前曾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343]我们就是要为共产主义创造这样的条件。
共产党不同于一般政党,也不同于其他劳动阶级政党,首先在于它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合理、最进步、最美好的社会制度。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共产党人都始终把实现这一美好的社会制度作为自己最崇高的社会理想,支配我们的一切活动。共产党把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作为自己奋斗的最终目标,主要出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这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由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政党;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代表着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能为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实现奠定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的发展前途必然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实现。因此,共产党必然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目标。第二,这是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力高度发达,产品极大丰富;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制度;社会差别消失、阶级消灭、国家消亡,与此相适应,工农、城乡、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三大差别也被消灭;全人类获得彻底解放,每个人都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所以,共产党把实现人类最理想的社会制度,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第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社会同共产主义社会同属于一种社会形态,社会主义社会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思想、政治、文化的巨大进步,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因此,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共产主义事业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事业,共产党人的责任,就是要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使共产主义社会早日实现。共产党人对共产主义必须有坚定的信念,为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而奋斗终生。共产主义事业又是漫长的、需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前后相继地奋斗才能实现的事业。但每个共产党员的生命又是短暂的,不可能经历共产主义伟大事业的全过程。共产党员为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而奋斗,只能为在实现共产主义过程中某一阶段的历史任务而奋斗。完成现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经阶段和步骤;而共产主义理想又指导着、规范着共产党人更好地完成当前的任务。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在为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时候,要始终不忘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正是在深刻总结以往历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阐明了我们今天的共产主义观:“我们是坚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我们采取的各方面的政策,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344]
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必须具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人生的奋斗目标,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没有崇高理想的人,也就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一个人如果没有理想,就会失去精神上的力量,失去生活的动力,就等于没有灵魂。同样,一个政党、一个民族如果没有理想,就失去了精神的支柱,失去了前进的目标和方向,就不可能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下团结起来,奋发图强。只有高尚的理想才能激发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无私无畏的献身精神。共产党人的崇高理想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是全党团结一致、共同战斗的思想理论基础和精神支柱。只有树立起共产主义的理想,才能为人民的事业甘愿作出牺牲,也只有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才会产生巨大的力量和坚强的毅力。
事实说明,有了共产主义理想,不但在革命顺利的时候我们会干劲十足,而且在革命遇到困难或遭到挫折甚至处于暂时失败的时候,也能不动摇,不屈不挠地为共产主义奋斗,即使在革命危急关头也能保持镇定,不悲观,不失望,勇往直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绝大多数党员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坚定的。但是,也必须看到,我们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部分党员的思想觉悟还不够高,对党的任务和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还不够深,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因而党内存在着对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现行政策的一些模糊认识。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仍然要教育全党同志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邓小平指出:“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负责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否则,我们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345]可以说,没有共产主义理想,我们就失去了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我们就失去了立党的支柱。有了共产主义理想,就有了向远大目标迈进的动力、源泉和支柱,我们就能当好人民的公仆,更好地完成眼前的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思想政治工作是无产阶级实现领导的一个重要方式。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公仆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在此基础上把广大群众团结起来、凝聚起来,为实现党的路线而奋斗,这是我们的一个优良传统,也是我们的一个重要优势。党的任务的实现、公仆素质的提高、党对广大群众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来实现的。
在革命时期,为了提高党的战斗力,必须加强党的政治工作。在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更有必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邓小平一再告诫全党,在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加强党的思想工作,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各级党委,首先是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密切注意和深入研究思想战线的形势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改进这条战线的工作。他强调:“我们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认真做好,不能放松。这项工作,各级党委要做,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每个党员要做。要做得有针对性、细致深入和为群众所乐于接受。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凡是需要动员群众做的,每个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党员,必须首先从自己做起。”[346]
思想政治工作是提高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自觉性的保证。党的历史证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胜利,是建立在领导正确和群众自觉的基础之上的。而当正确领导这个条件一经获得之后,群众自觉就是决定的因素。党的历史还证明,群众的自觉不能够自发地实现,要靠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去逐步启发和引导,包括进行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灌输。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于取得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过去的革命战争年代和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党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优良传统,那时,领导与群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工作。有了思想上的矛盾,通过互相谈心,民主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求得解决,使缺点和错误能够及时得到纠正。因此,在革命队伍内部和整个社会中,正气上升,歪风邪气没有滋生的土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逐步得到恢复,人们的思想经过长期的禁锢之后,在新的历史时期空前活跃起来,逐步形成了思想解放、敢想敢说、生动活泼的局面,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是启发人们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手段。在社会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会侵入我们的社会生活,封建主义思想还残留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着阻碍和影响作用,还严重地腐蚀着人们的心灵。因此,克服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是必须认真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靠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批判和反对崇拜资本主义、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只有这样,人们才能自觉地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才能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采取疏导的基本方法。疏是疏通,导是引导,疏导即在疏通中引导,在引导中疏通。疏导的方法就是民主的方法、讨论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为什么要用疏导的方法呢?因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既然是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帮助人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提高人们的思想认识,所以就只能用说服教育、从容讨论的办法,而不能用强迫命令、压制的办法,更不能采取群众运动的办法。“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347]思想政治工作也离不开批评和自我批评,但是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不要搞围攻、搞运动。也就是说,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候仍然要坚持透彻说理、从容讨论,对不正确的意见给予解释和适当的批评教育。总之,坚持疏导的方法,既反对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以势压人、堵塞言路的做法,又防止了是非不分、让错误言论自由泛滥的错误倾向,因而能较好地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确保各级种类的人民公仆远离封建主义的和资本主义的落后腐朽思想,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 加强党的建设
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共产党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一个处于地下活动的秘密的党成为一个公开执政的党,许多党员走上了领导岗位,代表人民的意志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在权力的诱惑下,难免有投机钻营、趋炎附势的人想方设法混入党内。因此,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那些掌握党和国家权力的人民公仆演变为社会主人,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1.重视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
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而党能不能实现这样的领导,则取决于党的自身建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表明,党的建设搞好了,党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就能够领导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去进行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斗争,逐步实现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相反,党的建设搞不好,不仅难以领导无产阶级去夺取政权,而且就是在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也会丧失政权。所以,加强党的建设,对党的兴衰和事业的成败,都是至关重要的。
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中,为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始终要重视党的自身建设。不同历史时期党的建设有着不同的要求。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按照什么样的要求来建设党,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实质上是由特定时期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决定的。在中国,为了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明确回答了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1939年,毛泽东同志分析了抗日战争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党的发展状况出现的新特点,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深刻地指出,要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他把这个建党的目标和任务称为“伟大的工程”。而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的工程,他强调党的建设必须同政治路线紧密地联系起来,也即同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紧密地联系起来。他说:“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348]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成功地实施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建设了一支领导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工人阶级先锋队。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需要解决面临的一系列新问题。而首要的是要明确党的建设的目标和指导思想,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因为它决定着党的性质和领导地位,决定着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正确方向。只有明确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才有所遵循,才有明确的目标。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基本原理和我们党面临的新的实际,在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任务和目标。他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成为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核心。在这里,邓小平把党的建设同党的中心任务和政治路线联系起来,同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联系起来,完整、准确地回答了新时期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这个建党目标是坚持党的先进性和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核心两者的辩证统一。党的性质是党的固有属性。而党的先进性又同党所要实现的任务相联系,只有把党建设成为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使党站在解决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面临的历史性课题的最前列,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利益,成为名副其实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先进性是寓于“坚强核心”之中的,不能成为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就谈不上党的先进性。同时,坚持党的先进性,又是把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核心的前提和保证。如果不按照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要求全面建设党,党就不能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
坚持党的先进性,对于党的巩固和发展,对于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性和针对性。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性质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在建党理论和建党实践中始终把建设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共产党宣言》第二章开宗明义地阐明了党的性质,分析了共产党和一般工人政党的共性和特殊性,强调了共产党在实践方面和理论方面相对于一般工人政党的优势。列宁在建立俄国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为坚持党的先进性,同俄国经济派和孟什维克的组织涣散、把党同一般工人群众混同起来、降低党的水平的建党主张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下,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同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进行了长期的斗争。邓小平针对新的实际和党的现状,突出地强调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战斗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他在谈到党的建设时,总是把党的领导、党所要实现的任务同党的性质联系起来。他指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349]坚持党的性质是党的各个方面建设的出发点,也是实现党的领导的保证。
2.把党建设成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
把党建设成为能够胜任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坚强核心,是社会主义阶段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社会主义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主题。
第一,党的建设要紧密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党的建设是同党的政治任务、同党为实现这些任务而确立的政治路线联系在一起的。党的政治路线决定着党在一定历史时期行动的方向,也决定着党的建设方向。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革命斗争,必须有自己鲜明的纲领,它是一面公开的旗帜,体现着党的性质和宗旨。共产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实现这个最高纲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必须经过若干历史阶段。因此,党还必须根据各个历史阶段的情况,科学地确定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任务即奋斗目标,以及实现这一目标依靠什么力量、团结什么力量等根本原则,这就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路线。党的政治路线是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具体纲领,它是总揽全局的,为党的全部工作包括党的建设确定方向和目标。牢牢把握党的建设同党的基本路线的辩证关系,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来开展党的建设,这样党的建设就抓住了根本,就会富有成效。
第二,着眼和着力于解决好两大历史性课题。一是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主要体现为制定和实行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方面,也具体体现在各级党委和党的领导干部积极正确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驾驭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方面。能否把党的理论、路线运用和贯彻好,把中央的重大决策落实好,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如何。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坚强团结的领导集体。二是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同消极腐败现象根本不相容的。邓小平指出,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必然会带来一些坏的东西、一些资本主义腐朽的东西,要说有风险,这是最大的风险。在新旧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体制、法制和政策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在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消极腐败现象容易乘机滋长。一些党员干部经受不住新的历史性变革的考验,丧失理想和信念,世界观发生蜕变,腐化堕落。这些情况都表明,反腐败是一场复杂、艰巨、长期的斗争。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增强全党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
第三,党的自身建设必须适应新形势进行改革。党的自身建设的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合乎规律的现象。执政以前,党的建设基本上是在革命战争中进行的,是在解决以阶级矛盾为主的情况下进行的。党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都必须服从战争和阶级斗争的需要。今天,党处于执政的地位,党的主要任务是领导经济建设,而过去长期形成的一些观念、组织形式、活动方式,有些已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需要改革。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主义也将在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领导改革的党,自身也必须进行改革,在改革中开拓创新,并使自己充满生机和活力。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领导全新事业的党,必须善于在新形势下认识自己、加强自己、提高自己,认真研究和解决在自身建设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在党的自身改革中走出一条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3.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所谓党的团结,是指全党同志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一致和行动上的统一。它是无产阶级政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无产阶级区别于其他阶级的一个固有的特性。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团结的特性,它是无产阶级中最团结的一部分。它如果失去了团结统一,也就不成其为无产阶级政党了。
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历来重视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统一。早在他们创建无产阶级第一个政党时,就提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反映了全世界无产阶级团结战斗的要求。1864年第一国际建立时,马克思就把团结确定为国际工人协会的一个基本原则。他指出:“国际的一个基本原则——团结。如果我们能够在一切国家的一切工人中间牢牢地巩固这个富有生气的原则,我们就一定会达到我们所向往的伟大目标。”[350]列宁也极为重视无产阶级的团结。他强调指出,战斗的无产阶级最亲密无间的团结,无论是为了尽快地实现最终目标,还是为了在现存的社会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的和经济的斗争,都是绝对必要的。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的团结统一。它一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党的团结统一的基本原则,并把党的团结统一看成团结全国人民争取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最基本的条件。毛泽东指出:“因为只有通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民主革命的任务。”[351]1954年2月召开了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该文件明确指出,党的团结就是党的生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破坏党的团结就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帮助敌人来危害党的生命。这就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提出了增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性。1956年制定的党章,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把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明确规定为党员应尽的义务之一。党的十—届五中全会,总结了我们党几十年来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尤其是总结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同林彪、“四人帮”斗争的经验教训,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坚持党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任何形式的派性和派别活动,作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一条重要准则。这对维护党的统一和增强党的团结具有重大的意义。党的历史证明,只要党内团结统一,即使党的力量暂时弱小,斗争情况尖锐复杂,党也能渡过难关,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由失败走向胜利。
无产阶级政党的团结是为了它所为之奋斗的政治目标。无产阶级政党团结形成一种合力,才能步调一致地去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而奋战。就全党团结的目的而言,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团结是为了夺取政权;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全党的团结一致是为了领导国家政权,发展生产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邓小平从发展生产力的角度阐明了团结的意义。他认为:“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是要大幅度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改善、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如果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一切都不可能。”[352]
党的团结是有原则的团结。所谓有原则的团结,就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所形成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一致,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行动上的一致。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全党团结的思想基础。要实现全党在思想上的一致,就必须以马列主义作指导。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全党同志才会有共同的远大理想,有共产主义必胜的信念,才能形成统一的思想和意志。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做到全党思想上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列主义的科学体系。第二,正确的路线纲领是党团结统一的政治基础。党的团结一致,从政治上讲,就是全党在党的路线纲领基础上的一致。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自觉地、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因为党的路线纲领集中体现了全党的政治要求。看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首先要看他是否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的路线纲领保持一致。每个共产党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旗帜鲜明地贯彻党的路线纲领。只有这样,才能以实际行动保证党的路线纲领的执行,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第三,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全党团结统一的组织基础。无产阶级政党,在强调思想政治上高度一致的同时,还要强调党在组织上的统一。因为思想上、政治上的统一,要有组织上的统一来保证。在这个方面,最重要的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如果党员不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以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纪律,那么,我们的党也就不能成其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了。如果不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就既难以充分发挥每个党员和各个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容易产生官僚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违反党的纪律的种种错误倾向,这势必涣散党的组织,削弱党的战斗力,影响党内的团结和行动上的一致。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严格地执行、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纪律,以保证全党在组织上的统一。
为了达到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实现全党的真正团结,必须正确地开展党内斗争。第一,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恩格斯曾经指出,大国的任何政党都是在内部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要加强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组织,必须适时地开展必要的党内斗争。开展积极的党内斗争,这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的手段。党内斗争的目的和出发点是团结,党内斗争不是为了把犯错误的同志整死,而是为了克服党内存在着的错误思想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实现全党的高度一致。正是从这一目的出发,才需要开展经常性的长期的党内斗争。第二,开展党内斗争,维护党的团结,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要坚决反对那些搞帮派、搞宗派主义的行为。应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自身素质。要把反对宗派主义、反对派性的教育和严肃党的纪律结合起来。对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要有计划地通过党内民主生活会、党课、报告会、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加强党性、反对派性的教育。让大家都懂得,任何派别活动,都是党内的统一和铁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增强党性,消除派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以保证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领导作用。第三,开展党内斗争,维护党的团结,不能搞运动,要靠经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靠同志间的相互帮助、相互监督。“历史经验证明,用大搞群众运动的办法,而不是用透彻说理、从容讨论的办法,去解决群众性的思想教育问题,而不是用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办法,去解决现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问题,从来都是不成功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解决群众思想问题和具体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问题,同革命时期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和对反动制度的破坏,本来是原则上根本不同的两回事。”[353]尽管这里所指的不仅仅是党内斗争问题,但是邓小平对政治运动的剖析,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仍不失为现阶段党内斗争的规范之一。
4.注重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也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党要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和战斗力,主要不是取决于党员的数量,而是党员的质量,因此,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便成为搞好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奠基人和无产阶级政党的创始人,在创建全世界第一个共产党组织——共产主义者同盟——的时候,就十分注重党员的质量问题。他们指出:“在实践方面,共产党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推动运动前进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比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优越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354]为了坚持党员的先进性,保证党员质量,他们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规定了盟员的“生活方式和活动必须符合同盟的目的”等七项加入同盟的条件。
为什么说无产阶级政党的力量和作用取决于党员的质量呢?无产阶级的解放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事业,是无产阶级自己的事业。无产阶级只有具备了阶级觉悟和阶级意识,团结起来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才能争取自身利益的实现和推动历史的发展。在斗争中,无产阶级需要有自己的政党,不是要党来代替整个阶级的行动,要党来包打天下,而是要求党为整个阶级的行动指明方向,团结和组织起整个无产阶级的力量共同斗争。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创造历史活动中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引路人。党如何实现领导作用呢?党的力量和作用取决于三个方面的条件:第一,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第二,党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三,党与人民群众建立广泛而紧密的联系。在这三个方面的条件中,党员质量都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首先,党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党的性质。只有建设一支好的党员队伍,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在执政前后始终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除了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这一决定性的因素外,还在于党是由工人阶级中最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所组成。如果广大党员不能保持自己的先进性,把自己的思想觉悟降低到普通群众的水平,那就必然影响党的先进性,甚至使党蜕化变质。
其次,党员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党的正确领导。要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既要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又要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群众、团结群众。只有党员队伍的素质好,思想政治觉悟高,广大党员才能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表率作用去带领群众,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顺利地实现党的领导,完成党的任务。如果党员队伍的素质差,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那么党的路线再好,也难以落到实处,无法实现党的正确领导。
再次,党员队伍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党生存、发展的关键,是党的力量的源泉,是党的事业胜利的基础。无产阶级政党代表了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中反映了群众的愿望,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因此,人民群众同党同呼吸、共命运,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成为党的力量的源泉和胜利之本。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通过党员的桥梁作用来实现的。党员质量高,能够深入群众,组织群众,关心和帮助群众,以自身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形象感召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通过自己出色的工作带动群众前进,群众就会信服党、支持党,党的力量和作用才能得到保证。相反,如果党员队伍素质差,谋取私利而脱离群众,党就得不到群众的拥护,就势必削弱党同群众的联系,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党也就无法带领群众前进。
由此可见,党员队伍的素质问题,确实是执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只有不断提高党员的质量,才能把我们的党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党。共产党的历史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严格党员标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对党员有着不同的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过程中,必然要求执政党党员具有更高的素质,既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又要善于在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推向前进;既要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又要具有时代精神;既要有为人民服务甘愿自我牺牲的精神,又要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熟悉、精通本行的业务技术。
严格党员标准,提高党员素质,关键是要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每个党员进行党性修养和锻炼的自觉性。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繁重任务的情况下,放松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或者只进行一方面的教育,而忽视另一方面的教育,都可能使党员在政治上陷入迷茫,在思想上成为资产阶级、封建主义意识的俘虏,丧失应有的先进性。过去无数的经验证明,不少党员在组织上虽然入了党,在思想上却还没有入党,或者没有完全入党。党的各级组织的任务,就是要认真地加强对于广大的党员的教育,切实地组织和指导他们进行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对于党的历史和党的政策的学习,并且加强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教育,以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使他们在思想上也具备成为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条件。因此,各级党组织必须从保证党的任务实现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党的思想教育的重要性。
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同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思想教育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的有效途径,但仅仅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把党员教育同改进党员管理结合进来,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加强管理。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力量,首先在于组织,在于党组织有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和严格的纪律,以保证每个党员时刻用先进分子的标准规范和约束自己。党的组织生活要注重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党员真正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和启发。要通过改进具体内容、具体形式,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日常组织生活和教育活动,要根据生产、工作条件,妥善安排,重点解决实际问题。要围绕中心任务搞好经常性的党员活动,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提高党员素质,建设一支合格的党员队伍,一方面必须加强党组织对广大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还必须要求每个党员自觉地进行党性修养和锻炼。共产党员的党性,应集中地体现为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社会主义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实绩。共产党员的党性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入党就自然而然地具有了的,而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不断进行修养和锻炼而获得的。党组织的教育、同志们的帮助对党员增强党性固然重要,但这些都是促进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外在条件,党性锻炼取得成效的决定因素,在于党员本身的自觉性。历史和现实都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在大体相同的时间和环境中,在同样的党的教育和管理下,有的人进步较快,有的人进步较慢,有的反而倒退了。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党员本人是否接受党的培养教育,是否坚持自我学习,自我改造。因此,充分调动党员内在的积极因素,促使党员自觉地进行党性锻炼,对于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进行党性锻炼,一定要把认真读书与刻苦实践结合起来,把向书本学习和向社会学习、向群众学习结合起来。党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不断提高自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不断锤炼自己的崇高品德,成为一个有坚强党性的共产党员。
三 加强法制建设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防止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蜕变为社会主人,加强法制建设是最根本的措施。
1.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相结合
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民主要法制化,法制要保障民主,两者是辩证的统一。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首先,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物。无产阶级及其领导的广大人民只有掌握了政权,争取了民主,才有可能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制定为法律,并保证其实施,否则,社会主义法制就无从谈起。其次,社会主义民主决定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意味着全体人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而且最重要的是意味着人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内容正是以法的形式对这些权利给予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一旦遭到破坏和改变,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也就会改变。再次,社会主义民主赋予社会主义法制以力量。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使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并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人民群众自愿、自觉地严格守法,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才能使社会主义法制得到加强。总之,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发扬民主,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首先,社会主义法制是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有效手段。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人民民主权利的范围并以法律形式明确确认下来;社会主义法制还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政治制度,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设置、职权范围及其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人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权利。这样就使人民把国家政权组织起来并牢固地掌握在自己手里。其次,社会主义法制也是人民治理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基本手段。人民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制定出完备的法律,从而使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及公民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维护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使人民的意志真正得到实现。再次,社会主义法制也是人民实现自由和民主权利的有力保障。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民主权利的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坚持民主和专政的统一、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原则及范围,规定了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各项义务;另一方面,又规定了对妨碍和破坏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所实行的制裁措施,从而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使人民能正确行使和真正享有自由民主权利。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一个事物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离开民主讲法制,法制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依据,就会变成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民主就失去了保障,就会导致无政府状态。只有在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确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也只有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主义法制,才能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2.依法治国是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然包含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就是要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使民主和专政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就是要根据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完备的法律和法令,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而使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重要的社会关系都建立在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之上,使国家的活动和人民的行动都有可以遵循的准绳和规范。邓小平同志认为,现在的问题是法律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他要求尽快制定法律,并逐步完善。没有法律,人们将无章可循,也就谈不上法治,所以,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有法必依,就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政党和团体,都必须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行事。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有法不依等于无法。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依法办事,不得用法律赋予的职权谋取私利,也不得以个人感情代替法律;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以法律规范约束自己的活动和行为。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都应遵纪守法,绝无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只有坚持有法必依,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沿着正确道路顺利前进。
执法必严,指执行法律必须严格、严肃,是针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而言的。它要求一切行使执法职能的机关和人员,都必须忠实于法律,不折不扣地按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办事,不允许用任何借口规避法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贯彻实施。
违法必究,指法律制定后,无论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必须按照规定平等地追究责任、作出处理。邓小平同志指出:“人人有依法规定的平等权利和义务,谁也不能占便宜,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察,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355]只有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才能取信于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者之间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条件,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切实保障,它们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实行依法治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首先,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基本权利、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和运作程序、经济生活的民主化、社会生活的民主自治等,都需要有法制加以确认、规范并通过严格执法加以保障。任何违反法律的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民主权利造成损害,必然危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其次,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来看,从封建专制主义到资产阶级民主法制,再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社会不断走向文明的过程。再次,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要保持社会稳定,就必须保证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各种破坏行为和犯罪活动能受到有力打击和有效控制,各种人民内部矛盾能得到正确处理,要做到这一切,最关键的、最靠得住的办法就是实行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有利于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广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法律,从制度上防止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
3.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条共同准则。当代资产阶级国家都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领导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同时党又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并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共同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正确实行党对国家政治生活领导的一项重要原则。也就是说,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不仅全体公民的活动必须共同遵守,而且作为执政党的一切组织、所有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活动都必须毫无例外地遵守和执行,不得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依法办事同党的领导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法律体现着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把党的主张转变为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等,就能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仅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而且对全国各级各类组织和全国人民都具有约束力,从而更好地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领导。
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因包括:第一,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它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党的唯一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它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意志。它是和党的宗旨相一致的。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二,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要立法、有法,而且要守法、执法。有了法律,如得不到实施,就等于没有。执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居于领导地位,但党员不能凌驾于国家和人民之上,而是处于国家和人民之中。党的各级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党员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都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约束。同时,正因为党居于领导地位,党的组织和党员更要成为全社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求从中央到基层,每个党员和党的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模范执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任何党组织或党的活动都不能与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相抵触。执政党的主要职责是对国家政治和全部社会生活实行领导。宪法及其他一系列具体法律、法令是党实现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领导的基本手段。因为共产党员都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因此,共产党员不但要和所有公民一样遵纪守法,而且要带头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只有所有党员毫无例外地遵守法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党才能实现对国家政权及社会生活的正常领导。我国《宪法》序言中也这样写道: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这样,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就成了党在社会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一条具有最高效力的法规。
因为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社会行为规范准则,因此对一切个人和社会组织都应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党是人民的一部分,党员和党的干部是人民群众的一分子。因此,作为以社会平等为自己追求原则之一的党,当然不能因为自己的执政地位而将自己置于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违背宪法就是违背全国人民的意志,就要损害党所领导的国家和法律的尊严,对执政党本身也是最大的损害。一切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个共产党员,都要带头维护法律的尊严,同一切干扰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不允许任何党组织和党员有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或超越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权,对任何违犯宪法和法律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要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党纪国法的惩处。
四 健全监督制度
要使党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守法,防止社会公仆蜕变为社会主人,就必须加强监督,使权力受到制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政治上的民主、经济上的繁荣和长治久安。权力如果不受制约或监督,必然走向腐败,而且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也不例外。
1871年3月18日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巴黎公社,是一个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它废除了资产阶级的官僚制度,确立了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崭新制度,明确宣布公社的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巴黎公社的公仆原则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伟大创举,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民群众选举和监督干部就是巴黎公社的一条重要原则。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后,经过民主普选方式而建立的。3月26日的选举是历史上劳动人民第一次真正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发布的选举公报指出,废止过去按区域选出等额代表的做法,实行按选民数量选举相应名额代表。选举公报号召选民在投票时“要避开财运亨通的阔佬,因为有钱人很少会把工人当作自己的兄弟看待的”。“要挑选真心实意的人,出身平民、坚定、积极、有正义感、公认为正派的人。”[356]巴黎人民高举红旗,兴高采烈地参加了公社大选。公社委员选出后,3月28日下午,巴黎举行了20万人的群众大会,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的政权——巴黎公社——正式成立。此后又通过广泛的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公社的一般公职人员。鉴于选举结束后,选举人与被选举人彼此分离,权力拥有者具有相对独立性,他们可能违背当初的诺言,践踏民意,滥用职权,公社诞生后,又实行了对公职人员公开监督的原则。公社规定各级领导人必须经常参加选民大会,向选民报告工作,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不称职的公社干部,人民群众可以随时撤免其职务。例如,警察委员皮诺泰尔因贪污钱财,军事代表克吕泽烈因玩忽职守,根据群众的要求,均被撤销职务。
对巴黎公社的公仆原则,列宁非常重视,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结合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对如何处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探索。
列宁最先倡导实行公开性原则。他指出,完全的公开性、选举制和普遍监督的自然选择作用,使每个活动家最后都能各得其所,担负最适合于他的能力的工作,亲身尝到自己错误的一切后果,并在大家面前证明自己能够认识错误和避免错误。把公开性原则引入干部选举过程,意味着必须改变内定制、任命制等做法,从而克服暗箱操作、跑官要官等消极丑恶现象。列宁一贯主张公开挑选国家公职人员。他说:“现在是工农国家做了‘主人’,它就应当广泛地有计划地并且公开地挑选最优秀的经济建设人才,挑选专业的和一般的、地方的和全国的行政管理人员和组织人员。”[357]列宁认为,实行公开性原则,就是把整个政治舞台都公开摆在大家面前,就像戏台摆在观众面前一样,从而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党员干部的活动,便于党员群众了解政治活动家各方面的情况,也便于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政治活动家在政治舞台上的一举一动作真正普遍的监督。
列宁十分重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对国家的管理,参与对党和政府公职人员的监督,认为这是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可靠保证。国内战争结束后,列宁觉察到腐败已在新生的国家领导机关中滋生。为了防止少数管理者在掌握一部分权力后,忘记社会公仆的本分,逐渐使自己演变为脱离人民群众、高高在上的特权者,产生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为政不廉等腐败现象,列宁指出,要让苏维埃与劳动人民接近,造成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机制。应当使工人进入一切国家机关,让他们监督整个国家机构。列宁认为,人民监督政府是完善国家管理的一个重要机制,是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监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防止权力腐败的中心环节。列宁特别重视人民群众的揭发和控告,一贯强调必须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检举、揭发和控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的权利,对打击报复者要给予严厉惩罚。他还要求建立简便的会见群众的制度,以便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帮助国家机关改变工作作风。
列宁还认为,对权力的监督应有相对的独立性,这是搞好监督、使监督得以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的最大保证。为此,他主张:“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应有权接受和协同中央委员会审理一切控诉,必要时可以同中央委员会举行全体联席会议。”[358]在列宁的建议下,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后成立了党的中央监察委员会。随着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一些领导干部经不住考验而蜕化变质。面对这一新问题,俄共(布)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任务和目的》的决议,指出,监察委员会在新形势下,要及时总结经验,严厉查处监督那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法受贿等经不起考验的党员干部,要确保在新经济政策下,党和国家的性质不发生变化,防止社会公仆向社会主人蜕变。
健全选举制度、实行权力监督也是我国防止公仆变为主人的重要举措。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人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他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理所当然,人民有权选择、监督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以及实际使用权力的公务员。邓小平反复强调,要做好干部的选举制和任期制,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民主权力和选举人的意志。他说:“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不同的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359]要把那些工作思路清晰、真正为人民干出实绩的干部提拔重用,把那些平庸无能的干部淘汰出局,把那些贪污腐化的干部送上人民的审判庭,严厉处罚。
邓小平指出,实行政务公开,让老百姓检查干部,保证他们执行符合人民利益要求的政策,必须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邓小平认为,监督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内监督,二是群众监督,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实行权力监督,有利于我党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提高干部的决策水平,减少决策失误。因为,只要党员或党的领导有腐败行为,“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360]。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获得群众的支持。
健全监督制度,必须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机构、监督体系,不仅要有党内监督,还要有党派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这对于调动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积极性,保持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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