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先生与北京大学东方学-季老对敦煌文化研究的一大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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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谈起

    颜廷亮

    季羡林先生是我特别尊敬的前辈学者之一。作为在多年来的学术研究工作中从季老处得到的关心、支持、帮助和教益良多的后学,我既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就季老的学术成就发表看法。但是,既然受邀出席这次高规格的“季羡林与东方学学术研讨会”,也就不能不说点什么。那么,说点什么呢?想来想去,还是想从季老对敦煌学的重大贡献角度谈一点体会。

    不过,季老对敦煌学的贡献是多方面的,我既不想、也不敢对之全面地发表看法,只能就我感受最深的某个方面约略述之。由于20世纪末在为季老主持的《东方文化集成》撰写《敦煌文化》一书的过程中从季老处获益最大、感受最深的,是在解决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地位问题方面,所以也就选取了现在的这个题目,想就季老对敦煌文化研究的一个重大的理论贡献谈点体会。

    敦煌文化是在古代敦煌地区出现的一种重要文化现象,它有自己形成的地理历史文化背景,有自己的长消兴亡历史,有自己的特点。在拙著《敦煌文化》中,我首先对敦煌文化的酝酿、形成、发展和消亡的千年历史进程进行了论述,然后论述了敦煌文化的主要类别和载体。最后又对敦煌文化的基本特点从五个角度进行了讨论,其中从最后一个角度论述的就是敦煌文化独特的历史定位,并明确地说敦煌文化是“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汉文化圈的西陲硕果”。这个判断主要包括了两个要点:其一,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属于中国文化体系,属于其中的中原传统文化圈;其二,敦煌文化是中原文化圈在其西陲之地的坚实存在。这个判断是否合适?我想,不同意见肯定是会有的。不过,就我所知,敦煌文化研究界有不少专家学者对之还是认可的。对此,我当然是深感高兴的。

    不过,作出这个判断却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困难的。在此之前的整个研究过程中,确实遇到过不少难题,而其中最大的正是敦煌文化独特的历史定位问题,或者说是应当如何确定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地位的问题。因为,在历来的敦煌文化研究中,由于研究者们基本上都把注意力放在具体事象的研究上,所以一般都不怎么涉及这个问题;即使涉及的话,那也往往只是指出敦煌是丝绸之路上的咽喉、是发生在丝绸之路上的中外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桥梁,敦煌文化是一种体现了中外文化成分兼容并蓄的古代敦煌地区文化而已。总之,并未明确作为历史上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现象的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地位。不仅如此,而且连敦煌文化这样一个概念的出现,事实上也是在敦煌遗书出土40多年之后,其普遍流行更晚;只是在最近的20来年间,敦煌文化这个概念才开始普遍流行开来。这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研究者承认敦煌文化是历史上的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现象,实际上是较近的事情。大约正由于此,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在绝大多数研究者那里,或者是还未意识到,或者是还未来得及加以思考,或者是尚未形成明确的看法。然而,既然要撰写《敦煌文化》这样一本书,那就不能不提出并回答这个问题,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像我这样的一个学养有限的人来说,回答这个问题实在是很有难度的。因为,除了基本上还没有人进行过这一工作,如要进行,实在缺少可资参考的看法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有一个宏观的理论作为指导,而当我开始思考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时,这样一个宏观的理论实际上我还没有找到。

    现在回想起来,当我正为此而苦恼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季老,想起了季老在《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一文中关于世界有四大文化体系及其汇流地区所在问题的论断。本来,季老的这篇论文我早就读过,其中关于世界有四大文化体系及其汇流地区所在问题的论断当然也是知道的。不过,大约由于时过境迁吧,一时未能想起,想起来后印象也有些模糊。于是,我便找来季老的这篇论文和别的一些有关论著认真学习,希望确定他的论断能够为我回答敦煌文化历史定位问题指点迷津。

    当然,季老关于世界有四大文化体系及其汇流地区所在问题的论断,现在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了。然而,季老的论断并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产物,而是经过深思熟虑而形成的。季老自己说,他对世界文化体系划分的论断,是他“多年观察和探讨的结果”,可见他思考和形成自己的看法当比较早。然而,据我所知,见诸文字最早的,当是写成于1985年10月9日的《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季老在这篇文章中写道:

    我们知道,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

    中国、印度、希腊、伊斯兰,再没有第五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再没有第二个。

    此后,在为黄山书社1987年12月出版的《东方文化史话》所写的序文中,季先生又写道:

    在世界上延续时间长,没有中断过,真正形成独立体系的文化只有四个:中国文化体系、印度文化体系、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体系和从希腊、罗马起开始的西欧文化体系。

    在这四大文化体系中,所谓东方文化,实际上占了三个,是世界文化的四分之三,它在历史上起过重大作用,在今后的发展中还将起更大的作用。这一点我认为是可以肯定的。

    紧接着论述世界文化体系之划分的,便是写成于1988年7月16日的《西域在文化交流中的地位》,以及在同年稍后的8月间写成的《文化交流的必然性和复杂性——在“东方文化系列讲座”上的报告》、次年10月25日写成的《从宏观上看中国文化》。在其中的《西域在文化交流中的地位》一文中,季老写道:

    据我自己多年观察和探讨的结果,真正能独立成为体系、影响比较大又比较久远、特点比较鲜明的文化体系,世界上只有四个:

    1.中国文化体系

    2.印度文化体系

    3.闪族伊斯兰文化体系

    4.希腊、罗马西方文化体系

    这四个文化体系,还可以再进一步简化为两大文化体系群:前三者属于东方文化体系群,后一个属于西方文化体系群。

    西域地处东西两大文化体系群的中间,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必由之路。在东方文化体系群的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有时候也要通过西域。世界历史上有名的丝绸之路,就是横亘西域的东西文化交流的大动脉。

    到了1990年6月,在江西人民出版社开始出版的《东方文化丛书》中有一篇季老和周一良、庞朴二位先生合写的总序,这篇总序当中不仅再次谈到世界文化体系的划分问题,而且谈得比较详细:

    根据我们的观察,在五花八门、纷然杂呈的众多的文化或文明中,显然有文化圈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在某一个比较广阔的地区内,某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或者文明,由于内部和外部的原因,影响了周围的一些国家和民族,发挥了比较大的作用,积之既久,就形成了这样的文化圈。古希腊和罗马文化、从希伯来起一直到伊斯兰时期的闪族文化、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都形成了各自的文化圈,在非常广阔的地区内,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对圈内的国家产生了或大或小或强或弱的影响。这影响不是单方向的,圈内的国家间有着文化交流,圈与圈之间也有文化交流,总起来看,是一个互相学习、互相渗透的过程。

    这样四大文化圈,又约略可以分为两大文化体系:一个是西方文化体系,指的是从希腊、罗马一直到今天的欧美文化;一个是闪族、印度和中国的东方文化体系。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这两大文化体系表现出来的情况仍然是互相学习,互相渗透,交光互影,独立发展。这当然也是一种文化交流,是在最大的宏观的基础上的文化交流,而且这两大文化体系的关系是,哪一个文化体系也不是自一开始就占据着关键地位、主导地位、支配地位、垄断地位。

    此后,在收入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8月出版的《比较文学与民间文学》中的《东方文学研究的范围和特点》、1992年11月22日写成的《“天人合一”新解》、1994年1月30日写成的《中外文化交流漫谈》、1996年3月20日写成的《东方文化集成·总序》等文章中,季老又多次谈及世界文化体系之划分问题,重申了自己的看法。

    显然,这样的论断是一位学养甚高的学者经过严肃思考而作出的,其中倾注了季老数10年学术研究的心血。当再读他的论断时,真是眼前一亮,深感其对研究敦煌文化定位问题来说,不啻是指点了迷津。正由于此,在《敦煌文化》一书下编《神论编》中专门论述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的第五章《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汉文化圈的西陲硕果》的开头,我就在引述了季老关于世界文化四大体系划分及其汇流地区之所在的论断之后,写了如下反映了我的真实感受的一段话:

    季羡林先生(关于世界文化四大体系划分及其汇流地区之所在)的这种看法,真是高屋建瓴、俯察全局之论,简明扼要地讲清了古代世界主要文化体系及其交汇地区之所在,对于认识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特殊地位来说,无疑是具有指导性意义的。

    其实,季老的这种论断,我想绝对不只是对我自己认识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地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所有敦煌文化研究者来说也是具有同样的意义的。

    仔细分析可以看到,季老的论断其实主要包含了两个要点:其一是世界文化四大体系论,其二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地区之所在。如果再加上季老有关世界文化总体格局的论断中的第三个要点,即“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等规律的观点的话,那么季老的论断实际上是对世界文化史研究的一个划时代的重大贡献。对敦煌文化研究来说,当然更是如此。这里,季老论断中的第三个要点即“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论,和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关系还不是十分直接,故姑且不说;这里要说的是第一和第二个要点。

    《吕氏春秋·用民》云:“一引起纲,万目皆张。”敦煌文化是古代历史上的许许多多文化现象中的一种,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文化现象。要准确地为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确立地位,首要的当然是要明确古代世界的文化格局。季老论断中的第一个要点,即世界文化四大体系论,作为对世界文化格局的一种总体把握,由于既高屋建瓴,又符合实际,所以也就十分有助于对纷繁多样的世界文化及其历史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宏观规模上的把握。

    当然,季老的世界文化四大体系论,并不只是适用于古代世界文化,还包括了对古代世界文化体系的划分和总体格局的把握。因此,他的论断实际上也就成为研究古代世界各种文化现象的纲,有了这个纲,人们才能准确地为古代世界各种文化现象进行历史定位。对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来说,季老的这一论断,无疑也是如此。以往,专家学者们谈到敦煌文化,一般只是说敦煌地区地处中西文化交流之孔道,是中西文化交流的咽喉;敦煌文化作为丝绸之路上一种地域性文化在东西文化交流中具有重要地位。这种看法当然不错。然而,却并未能将敦煌文化放到古代世界文化的总格局中,或者并未将敦煌文化放到一个更为宏观的背景上,为其确定历史地位。现在,有了季老有关世界文化四大体系划分的论断,那么就可以明确:敦煌文化尽管是古代世界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但并不是独立于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之外的一种文化现象。这样一来,在为敦煌文化进行历史定位的时候,便可以把注意力进一步集中到这样一个问题上:敦煌文化是属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的某一个呢,还是为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所共有?

    然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又不能不和季老论断中的第二个要点,即关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地区之所在的论断联系起来。不过,季老关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地区所在问题的论断,和关于世界文化四大体系划分的论断相比,情况略有不同,因为季老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据我所见,文字表述主要的似乎只有三处,而这三处文字表述并不完全相同。这三处按照时间先后是:

    一、《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其中的文字表述是:

    我们知道,世界上历史悠久、地域广阔、自成体系、影响深远的文化体系只有四个……而这四个文化体系汇流的地方只有一个,就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再没有第二个。

    二、《西域在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其中的文字表述是:

    西域地处东西两大文化体系群的中间,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必由之路。在东方文化体系的内部,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有时候也要通过西域。世界历史上有名的丝绸之路,就是横亘西域的东西文化交流的大动脉。

    三、《中外文化交流漫谈》。其中的表述是:

    西域地处欧亚大陆中间偏东的地带,有名的丝绸之路就横贯此地,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地方。人类在过去几千年的历史上共创造了四大文化体系。这四大文化体系在新疆交汇,在全世界这是唯一的一个地方。

    显然,归纳起来,季老关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地区所在的论断的文字表述,前后并不完全一致,而是实际上有两种:其一,世界四大文化体系的汇流地区“是中国的敦煌和新疆地区”;其二,“西域……是东西文化交流的必由之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在新疆交汇”。在这两种表述中,前者把敦煌地区列入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交汇地区所在之内,而后者并未列入。按照前者,敦煌文化就应当是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所共有的;按照后者,敦煌文化就应当属于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的中国文化体系了。那么,季老究竟持什么看法呢?

    本来,如果不是十分专门而严格地谈论这个问题的话,把敦煌地区列入古代世界四大文化汇流地区之中并不是不可以的,因为敦煌地区毕竟紧邻西域,和西域地区一向有着十分密切的直接联系,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的汇流在这里也有着相当明显的表现。然而,据我的体会,在季老的心目中,敦煌地区并不属于古代世界四大文化汇流地区所在。这不仅是因为季老将敦煌地区列入世界四大文化交汇地区所在之内是在1985年(《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而视西域即今新疆为世界四大文化唯一的交汇地区所在是在3年后的1988年(《西域在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9年后的1994年(《中外文化交流漫谈》),时间在后的文字表述当是季老观点的最为深思熟虑和最为确切的表述;而且是由于本来将敦煌地区列入世界四大文化交汇地区所在之内,当系另有原因。这就是:将敦煌地区列入其中的《敦煌学、吐鲁番学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本来并不是专门论述世界四大文化体系的汇流问题,而是要说明为什么要把敦煌学和吐鲁番学合在一起,论述其对中国文化史研究的意义的,而要把这个问题讲清楚,所需要的资料基本上是在和吐鲁番地区紧相连接的敦煌地区,特别是在敦煌遗书中;事实上,季老所使用的资料也主要是出自和吐鲁番地区紧相连接的敦煌地区,特别是出自敦煌遗书的。季老自己就这样说:

    我之所以把敦煌学与吐鲁番学合在一起介绍,是因为敦煌和吐鲁番这两个地方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而丝绸之路又是古代东西文化交流的大动脉,对于它的研究,是当今世界上引起人们注意的学问之一,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看,文化汇流,能够促进彼此文化的发展,提高彼此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从人类发展的远景来看,文化汇流的研究,更有特殊的意义。到了人类共同进入大同之域的时候,各个民族,各个国家分别创造的文化难道还能不汇流在一起吗?目前研究这种汇流现象和汇流规律的地区,最好的、最有条件的恐怕就是敦煌和新疆。

    一旦到了专门论述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及其汇流地区之所在的时候,季老的文字表述便变成只讲西域即今天的新疆地区了。

    应当说,季老不把敦煌地区列入是完全正确的。因为,敦煌地区虽然有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的明显表现,但有这种明显表现并不等于一定属于汇流地区。丝绸之路河西及其以东段上有这种明显表现的地方太多太多了,长安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地方之一,而这些地方就很难说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的所在地区,因为这些地方有自己的主体和主导文化,即中原传统文化,属于中原文化圈。只有新疆,一般地说,在古代并不专属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的任何一个体系,而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你来我往、自由汇聚、无分主宾、咸被容纳的地方,在古代既不专属于中原文化圈,也不专属于季老所说的印度文化圈、闪族伊斯兰文化圈或希腊、罗马西方文化圈。正如季老自己所说的: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在新疆交汇,在全世界这是唯一的一个地方”。而恰恰是季老的这一论断,对于认识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的地位来说,确实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根据季老的这一论断,我以为可以认定,敦煌文化并不是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所共有的一种文化现象,而是专属于中原传统文化的,是专属于古代中原传统文化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也就是古代中国文化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在《敦煌文化》中,我也确实是这样认定的。因为,既然敦煌地区不属于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地区,那么它就必定与西域文化有区别。事实上,正如我在《敦煌文化》下编第五章中所说的,这里虽然有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汇流的明显表现,然而这里的文化内部构成格局和西域并不相同。一般说来,在西域,虽然也有本土文化,但却又有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有本土文化和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以及这四大文化体系相互间的浑然共存、并行杂处。甚至连今吐鲁番这个在古代西域所有地区中与敦煌地区关系最为密切、在一些专家学者眼中中原传统文化曾经处于主体和主导地位的地区的文化,实际上也是如此。就以中原传统文化影响最大的唐西州时期(唐太宗贞观十四年—唐德宗贞元八年,640~792)来说吧,中原传统文化在当年的吐鲁番地区也并未成为全社会的主体文化,而仅仅是当地多元文化中的一种与他种文化共存并行的文化。我在《敦煌文化》下编第五章论及这个时期吐鲁番地区的文化时,首先讲了中原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在唐西州时期吐鲁番地区的深刻影响;然后又在引用论者对包括唐西州时期在内的古代吐鲁番地区文化情况的看法指出:“我因历代封建王朝大力提倡并奉为圭臬的儒家思想也在高昌广泛流传,成为高昌统治阶级的主导思想。”之后写道:

    这种看法,应当说是较为切合实际的,因为事实上作为中原传统文化主体的儒家文化虽在这里“广泛流传”,但也只是“成为高昌统治阶级的主导思想”,并未成为高昌社会的主体文化;即使到了唐前期“传统儒家思想在高昌的广泛流传和影响”是客观事实,那也毕竟只是“广泛流传和影响”。对于唐西州时期的上层社会以及居民中的汉人来说,其文化上所坚持的自然是中原传统文化,但对于当地的非汉族居民来说,其文化上所坚持的仍然是他们自己的文化传统,尽管他们有汉化倾向。在语言文字方面,他们所使用的仍是自己原来的语言文字。比如,“665年,高昌居民张玄逸家被盗,案件牵涉到麴运贞家的婢女春香等人。春香在辩词中称‘春香等身是突厥’,参与审理案件的有‘译语人翟浮知’,显然春香等人是不懂汉语的。”在日常生活中,他们坚持的是自己原来的习俗。他们信奉的主要是佛教和祆教;他们的居室建筑,沿用了原有的因炎热多风而形成的挖土留墙、再在墙上凿洞置椽并在椽上铺设木板以为屋顶的建筑方式以及大约只有王室使用的毡帐形式。在社会组织职管称号方面,他们保留了自己原有的社会组织和官号。比如,在阿斯塔那509号墓出土的一件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34年)派人“行水浇灌”的文书中,就可以看到“葛腊啜下游奕首领骨逻拂斯”、“游奕突厥”、“可汗”等文字,其中的“可汗”、“啜”、“游奕首领”等即为突厥原有官号。事实上,唐朝政府在西州地区并未推行什么民族同化政策;西州地区非汉族居民中的汉化倾向,主要的还是一种诸多民族杂居过程中必然会有的文化上的互相交流现象;中原传统文化尽管增大了影响,但并未成为全社会的主体文化,而是和当地非汉族文化共存或至少是并行的文化,或者说是当地多元文化中的一种文化。

    在中原传统文化影响最大的唐西州时期尚且如此,在其他时期的情况就当更是如此了。然而,在敦煌地区的文化内部构成格局中,中原传统文化及其体系就不是如此,而是居于主体和主导地位的。正由于此,所以我也才在《敦煌文化》中说敦煌文化专属于中原传统文化,是专属于古代中原传统文化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也就是古代中国文化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

    当然,在敦煌文化的历史定位问题上,还有更进一步的问题。即敦煌文化在中原传统文化中的地位问题。事实上,从逻辑上讲,这也是必然要提出和应当回答的、也属于敦煌文化定位方面的问题。考虑到敦煌文化作为产生在敦煌地区的一种丰富多样和自身特点鲜明的文化现象,如同前文已经说过的,在《敦煌文化》中,我在将其定位为“古代世界文化格局中汉文化圈的西陲硕果”的同时,又将这个定位具体化为两条加以论述,其一为敦煌文化是“中原文化圈的西陲屏障”,其二为敦煌文化是“中原文化圈坚实的西陲存在”。然而,只有首先明确敦煌文化是古代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中原传统文化圈和中国文化圈中的一种文化现象,才能讨论更进一步的问题,而真正指导我解决敦煌文化在古代世界文化总体格局中的地位问题的,恰好是季老关于世界四大文化体系划分及其汇流地区之所在的论断。可以说,如果没有季老论断的指导,我是不大可能像在《敦煌文化》中那样明确地对敦煌文化进行历史定位的。所以,我以为季老的世界文化四大体系及其汇流地区之所在的论断,确实是对敦煌文化研究的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贡献。我想,敦煌文化研究界的师友们当也会有同感同识吧!

    以上所谈未知对否,尚望季老和与会各位先生批评指正。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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