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最好的-老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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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麦的英文名叫Max。他姓孙,但是在澳洲的时候我们都只喊大家的英文名。我是和老麦认识了两年之后才知道他真正的中文名叫什么。

    老麦是我和老丹共同的朋友,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说我们像一家三口。

    顺便说一下,我的英文名叫Boo。在Perth的华人圈里,大家都尊称我一声,布姐。

    老麦长得很帅,是那种男女通吃童叟无欺的帅。学校里女人喜欢他男人喜欢他gay也喜欢他。放假回国他去老丹家里玩,老丹的妈妈见到老麦第一句话就是“这小伙儿长得真帅”。大家一起玩国王游戏,其他人输了说两句好听的都可以放过,老麦输了就不行,一定要让他脱,脱到半裸才肯收手。

    老麦被冻得流鼻涕,而男人女人则在旁边一边流口水一边跪舔他的八块腹肌。

    但其实老麦是个特传统特腼腆特绅士的男生。刚认识的时候,他凹着一口英音我以为他是从伦敦来的,严格遵循lady first的准则,不管是投怀送抱的女生,还是暗送秋波的男生,他都以礼相待。之前有个韩国女生追求老麦,几乎每天都给他送寿司泡菜,老麦无以回报,只能当着女生的面把二十个寿司全部吃完。

    老麦说,我不喜欢她不会和她在一起,但如果不能把自己的心给她,那至少把自己的胃给她。

    老麦会把实在吃不下的寿司分给我和老丹。曾经还有过法国女生用甜点追求他,泰国女生用咖喱饭追求他,原来“想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这个道理,是全世界女生都熟知的法则。

    反正跟着老麦混,我和老丹就从来没饿着过。刚到澳洲的前两个月,我整整胖了十斤。

    在我最初的设想中,我的留学生涯应该是清贫的,清苦的,清心寡欲的。我都接到美国大学的offer了可想了想还是推掉了那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大都市的邀请,把目光定格在了南半球,又在南半球的这座岛上选择了以“何止是华人少根本就是人很少”而闻名的西澳作为我的目的地。毕竟我是受了点伤才选择出国的,我要去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独自面对我自己,然后看到我自己,从曾经的迷失里找回我自己。

    出国前老江跟别人托话说想见我一面当作给我送行,被我义正词严地拒绝了。我对老江说了不,我对和老江之间到那时为止五年的纠缠说了不。五个春秋和冬夏,海棠花仅仅开了五次,我的心事随着花开绽放了,我的等待伴着花落覆灭了,我的爱情成了一堆瓦砾,我的付出成了一片尘土。那个人干净利落地斩断了我所有的幻想,高效彻底地葬送了我以他为基石而建立起的所有的蓝图。所以他还想对我说什么呢,是“对不起”还是“谢谢你”,可是这两个都不是我想要的。是我一厢情愿开启了我们的故事,那这个结束也不应该由他来做总结陈词呀。

    大概老江没想到我能这么刚烈吧,就此之后对我们两个之间的事保持了永久性的沉默。无论多少年过去了,无论旁人怎么旁敲侧击,无论我们各自是否已经成家立业结婚生子,老江在所有和我有关的历史遗留问题上,任由他人误解歪曲,主动放弃了所有的发言权和申辩的机会。

    他用他对我所有的亏欠和内疚,自发退到了幕后,给了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就是在那班飞向澳洲大陆的航班上,我终于对我自己说,这次,真的可以重新开始了。我要重新开始陷入孤独,我要重新开始独自旅行,我要重新开始郊寒岛瘦凌厉出一种阅历感。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真正的“重新开始”和我想象中的“重新开始”完全是两码事,认识老麦占了一部分原因。

    认识老丹,占了最大一部分原因。

    认识老丹是开学的第一天。

    Orientation结束后,我在学校里迷了路,找不到车站。随手抓住了一个亚洲面孔,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我想这家伙大概是个ABC吧,开启英语模式问他:“Where is the bus station?”这家伙拿着手里的地图看了看,朝着相反的方向指了指,说:“I think it's over there, 10 minutes walk.”

    我thanks他了一下,他no worries我了一下,然后分道扬镳。我一路向西,十分钟之后,面朝一片大海,春暖花开。

    这个给我指错路的人,就是老丹。

    老丹和老麦同年生,是同届,都在工程学院。老丹学Mechanical,老麦学Electronic,而我是商学院的,本来和他们俩八竿子打不着,阴错阳差地认识了,便同进同出,常年一起蹲守在Math大楼的机房,他俩打游戏,我写论文或是看日剧。后来我和老丹相爱了,让我们三个人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从此相濡以沫相依为命。

    老麦骨子里其实还是个骄傲的男生,毕竟从小是被当少爷养嘛,对感情的收放并不那么自如,由于偶像包袱比较重需要时常维护自己的形象,常常会表露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带有距离的亲切感。他喜欢和老丹玩,大概是因为老丹也是那种骄傲的男生。老丹常年占据工程学院第一的宝座,对他人智商和学识的要求很高,同学来问他题,他语气关切谦逊内心却充满了无奈和鄙夷。所以他们只有在面对对方的时候,才能毫无顾忌毫不保留地一边抠脚一边玩星际。

    我们三个从不打工,开着车来学校,很嚣张地去国外度假或者到海边BBQ,便有人猜疑我们是富二代。老丹和老麦一点都不介意也从不解释,因为他俩确实是很有钱。

    刚和老丹熟识到可以说上话的时候,有一次我无意提到了我们的初次相遇,旧案重翻我追究老丹那天指错路的责任,他也许已经不记得这件事了,但依然跟我诚恳地道了歉,而且作为补偿,要求送我回家。当时我并没有看出这个相貌斯文的男生的狼子野心,让他认清了我家的门,为他日后来我家给我做饭送菜最终蛊惑了我这颗超龄少女心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老丹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如果没有他,我早就饿死在澳洲大陆了。

    他挠着头皮拍着大腿跟大家念叨他是如何一日三餐管我吃管我饱,带着我东蹭一口饭西抢一口粥。明明自己啥都不会做,嘴却刁得要死,不吃咸不吃辣不吃海带和芹菜,北桥的华人餐馆没有一个我能吃得惯,只能亲自下厨给我做饭,活生生把他练成了中华小当家。那股含辛茹苦的劲儿,几乎让所有人都以为我是被他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准备出国那会儿,和学姐取经,有说到留学生之间的感情问题。学姐告诉我,千万不要在异国他乡爱上一个人,千万不要相信那一时的错觉。你想想,当你一个人背着二十斤的大米走在荒无人烟的大路上,骄阳烈日,汗泪交加,走啊走啊走了一个小时,在你累到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个男生,他接过你的大米,哪怕他只有一只眼睛,你也会爱上他。为什么,因为他让你如释重负的瞬间一下子解决了你所有的疑问,这时你会误以为他就是世间的答案。

    所以在一开始,当我看着从二十公里外开着车来专门给我做一盘菜花炒肉在厨房里忙碌的老丹的背影,我是有过疑问的。在我心动的那一刻,是不是有我的味蕾和味觉在作祟,它们齐齐误导我,让我以为那就是爱情。

    可是我转念又一想,这不是爱情是什么。老丹被他的土豪爸妈从小捧在手心里长大,十指不沾阳春水,凭什么和我相遇之后就要下厨房当苦力。人与人之间从来就没有一个凭什么,因为凭的就是我爱你。

    老丹正式要求我做他女朋友的那天是澳大利亚的深秋,我们坐在Perth的CBD的一个露天咖啡馆吃甜点喝咖啡。这家咖啡馆我路过好几次,被橱窗里看起来特精致特华美的点心吸引,无数次嚷嚷着要来吃。老丹终于被我嚷烦了,选了个下午没课的日子过来陪我。

    那时应该是澳洲最舒服的时节了。天还没有入凉,阳光如天鹅绒一般严密而温柔地覆盖着这片大陆。那里的天永远都蓝得像一颗要流下来的眼泪,时间在这里仿佛随时随地都能搁浅一样安逸。空气里有丝丝缕缕海的咸味,让整个城市像一颗异国口味的软糖。忽而咖啡馆不远处有个流浪歌手抱起吉他在唱歌,不偏不巧,唱的是Bob·Dylan的《Blowin' in the wind》。

    一曲唱毕,老丹喝了一口咖啡,突然开口问我道,你说,我千里迢迢跑到澳大利亚,是不是就是为了来遇见你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我身后的远方,并没有注视我,可是我看到了他眼中装得满满的都是我。他不是在责问我更不是在刁难我,反而有些小小的埋怨我。那神情有点惆怅和忧心,而更多的是全盘接受的心甘情愿。

    要不怎么说我没见过世面,从小到大张牙舞爪风声鹤唳,可遭遇过的男人一只手掌就能数得过来。所以一个风和日丽的周三,一个稍有情调的咖啡馆,一个相貌娇好的歌手,和一首曾经无数次像流弹一样随时随地都能击中我的歌,在南半球那座孤单的大岛上,印度洋的风沿着海岸线吹来得如此毫无防备,让我彻底迷失了心智。老丹那一向高昂着的头在我眼前低下,露出他毛茸茸的脖颈和内心的一块软肋,我无论如何都招架不住,深深地爱上了他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

    老麦是第一个知道我和老丹在一起的人。刚开始他难以接受,只怪老丹深谋远虑把自己的野心隐藏得太深,让老麦以为我们三个人能团结在一起的诱因真的只是纯友谊般的情投意合。但很快老麦便认清了这个既定的事实,之后再遇到有小姑娘想要以问问题来勾搭老丹的时候他总能在第一时间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色相来保护我的利益。

    我和老丹在一起三年多,我们相爱的所有过程老麦都亲眼目睹。我们俩当着老麦的面腻腻歪歪甜言蜜语,也在他面前吵得歇斯底里。老麦从一开始的惊悚到后来习以为常,可以非常淡定地一边玩游戏一边人工录制我和老丹的点点滴滴,有时候我和老丹都记不住的细节需要到老麦那里求证。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三个人一起追《how I met your mother》这部美剧,每年都有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老丹开车载着我去老麦家,我们三个人窝在老麦客厅的沙发里一起看这部剧的最新一集。偶尔看着看着电视,老麦冷不丁抽风似的冲过来抱着我和老丹说,我好喜欢你们俩啊!

    起始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两个会这么钟情于这部美剧,后来老麦气急败坏地敲醒我,说,你不觉得Ted,Marshall和Lily就是咱们三个人的原型吗?

    我大惊,转脸问老丹,你也这样觉得吗?

    老丹没有正面回答我,挑着眉毛问老麦,我能和这个反射弧比赤道还长的女人分手吗?

    这两个男人,内心得有多少女,才能把自己代入电视剧的人物和情节之中啊!

    我当时并不能确定我和老丹是否会像Marshall和Lily一样长相厮守,但老麦的情感之路确实如Ted般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没错,老麦长得是很帅,追求他的女生何止来自五湖四海,根本就是五个大洲组成。可是老麦都不喜欢啊,因为他心里早就住着一个人。

    其实征服一个长得帅的男生一点都不难,难的是要征服有着一颗少女心的帅男。老麦拥有了一颗少女心,这就意味着他需要被打动而不是被感动,他的感情构造里需要有血有肉的故事情节,向旁人说起的时候起承转合承上启下伏笔高潮细节留白一个都不能少。因为这段爱情要的不仅仅是打动自己,还需要打动别人。

    老麦的心上人是他的青梅竹马,姑娘那家是老麦家的世交,据说两家门当户对财丁两旺。这家的少爷和那家的小姐从小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用老麦的话说,就是从开始穿着衣服相见,老麦就爱上人家了。可惜长久以来,姑娘就把老麦当哥哥看,从来没有过僭越的非分之想。

    我和老丹曾经分析过,这事儿不好办,人家是大家闺秀,都把老麦当哥哥了,这边如果老麦霸王硬上弓,那可是给人造成了心理上的乱伦阴影,万一是个清高的姑娘,给老麦弄个老死不相往来的结局,老麦铁定立马往印度洋里一栽。

    老麦的心上人一直在美国读书,两个人隔了6个小时时差。老麦会熬夜等着她那边天亮跟她说一句早安,他为她学弹钢琴,让我和老丹帮他录制一段他亲自弹奏的《致爱丽丝》的视频给她发过去。他抱着手机等着对方回应的时候在我和老丹面前来回搓手走动的紧张样子要多没出息有多没出息。

    是不是每一个男生年轻的时候都会这样奋不顾身不计后果特无私特奉献特雷锋特焦裕禄特铁人王进喜地去爱一个姑娘,然后他傻逼了。

    2014年的时候《how I met your mother》迎来了大结局。那时我回国了,和老丹早已分手。老麦去了德国,而他的青梅竹马已经在美国有了自己的感情生活。剧中Lily和Marshall如预料中一样相爱到永久,Ted则过尽千帆皆不是回头跑到了Robin楼下再续前缘。

    老麦特别不满地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泄说,想要成为美剧的传说,只能是Rose跑到机场追回了Rachael,而不是Ted又和Robin开始约炮!

    我在老麦下面回复他,说别为虚拟的电视剧抱不平了,伤身体。

    我不知道是不是老丹也在那条信息下回复了什么,因为当时我们已经删除了对方的微信好友。只能看到一条老麦的统一回复。

    老麦说,你们两个比电视剧更让我伤心。

    我想,这应该是老麦说给我和老丹听的。

    到现在为止,我都说不清楚我和老丹分手的最终原因是什么。也许是因为不爱了,但爱与不爱这个命题太庞大了。我丝毫想不起我们不爱的源头在哪里,能回忆到的全都是最美好最甜蜜的细节。我和老丹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所有人都认为我们两个的结局走向只有一个,那就是结婚,老麦尤甚。

    我和老丹在一起的日子能这么快乐,绝大部分原因是我俩都是自由随性的人。我很少愿意去考虑明天怎么办,将来怎么办。老丹的做人原则是将来的事将来再说。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和老丹比较认真地考虑过两年之后我研究生课程结束后的去留问题。我说我不知道,等知道了再告诉你。老丹微微皱着眉说,万一你毕业之后想要回国而我要坚持留下,咱俩怎么办。

    我往他怀里一钻,说,那就和平分手呗,看在你天天给我做饭的分儿上,我也不问你要青春损失费了。老丹被我的头发搔到痒,总算笑了起来,开玩笑地说好,那就分手,到时候你别哭晕在机场就行。

    从那之后,我们便很少很少提及这个话题。

    然而从那之后,我确实有非常认真,非常谨慎,非常深思熟虑地考虑过我和老丹的未来的问题。我一直都在设想,如果当初没有认识老麦,没有认识老丹,我只身一人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求学生活。我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去澳洲的沙漠里徒步,一个人看到南十字星,一个人在西澳冰冷的雨季里发呆和思索人生。等我想通了一些事,看清了一些问题,两年之后我圆满毕业拿到一纸文凭衣锦还乡,这是一件多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啊。

    可是因为老麦,更因为老丹,我在留学读书的日子里没有哪怕是一天感到过艰苦和寂寞。我现在能想到的关于澳洲的所有记忆,是老丹开着车,老麦坐在副驾驶座,而我躺在后面,吃着薯片喝着可乐,电台里放着轻快美好的乡村音乐。我们三个人坐在这辆车里一路前行,不惧风雨,说说笑笑。路旁绿色和蓝色交错的景色像风一样从我耳边滑过,我不知道这辆车开向哪里,我也不想知道它开向哪里,因为只要有这两个男人在,我就无须担心。

    记得有一学期我的课程里有法律这一门。澳大利亚的法律是案例法和宪法的结合,看到前辈们修法律课程的时候都是用手提箱带资料来上课。因为前期我的一个占了这门课总分非常多的案例分析的论文写得非常不好,满打满算期末考试的时候我必须要考到80分才能在这门课上及格,所以考试周搞得自己特别焦头烂额,一听到有人提到law这个词,我的眼圈就能红起来。印象中还有两天就要考试了,可还有好几个非常重要的案例我丝毫没有头绪,那大概是我硕士学习时面临的最大的危机了。

    当时老丹和老麦已经考完全部的课程,但他俩陪我在学校的图书馆整整待了两天两夜。

    我在桌子的这一头背书,他们俩在桌子的那一头打游戏。我不睡,他们就陪我睁着眼睛,看到我趴在桌子上睡觉就按着我的头给我强行灌一罐红牛或是mother。考试之前我已经大概二十个小时没有睡觉了,临上考场的时候老麦买了一杯EXRESSO让我喝,我尝了一口实在苦得要命怎么也不愿意喝第二口。老丹说喝下去,全部喝完law就能考及格了!

    看着他俩两天没洗漱的邋遢样子,我眼睛一闭,心想为了及格,为了学业,为了学以制夷,也为了这两个男人,一仰头把这瓶超浓缩咖啡灌下了肚子,意气风发地走向了考场。一个星期之后查成绩,我顺利在这门通过率只有30%的法律课程拿了个及格分。

    后来,我回国了,工作了,又遇到人生什么难题了,都会去买一杯EXPRESSO,然后对自己说,喝下去,喝下去就没有什么过不去了!

    当然了,和从学校毕业之后在其他领域里遇到的困难相比,岌岌可危的不及格简直就不值一提得像一阵毛毛雨。也是从学校毕业之后我才发现,人生的苦难那时才算是真正开始,可是他们两个坚定地陪伴着我支持着我的感受一直让我铭记着。

    我们曾一起上阵杀敌并肩作战,我身负重伤的时候他们站在我身旁替我挡下了所有刀剑,并且叫嚷着让我站起来,继续向前。我曾经放心地把背后交给他们,心无旁骛地走向高地,插上我的旗子,宣告胜利。

    那样的心安和淡定,我一辈子都不会忘掉。

    所以我不是没有想过要在这里长久地居留下来的。

    上学的时候老麦租的房子在富人区,我和老丹开车去找老麦的时候总能看到很多漂亮的房子。我特别喜欢那些红红的房顶和门前一大片的玫瑰花,这家的主人一定很爱自己的家才能把它装饰得如此精致周到。我和老丹经常会对这些房子品头论足,我指着一幢大别墅说,我喜欢那个房子。

    老丹说,买!

    我笑嘻嘻地指着另一个房子说,我也喜欢那个。

    老丹说,也买!

    我乐了,指着视野处能看到的最大的那幢房子说,我还喜欢那个。

    老丹眼一闭说,买买买,都买!

    我不知道老丹说这些话的时候是不是在内心确实有幻想过会和我一起拥有一幢房子,房前有一大片草地,我会在上面种上白色的花,栀子或者芍药。我不知道老丹是不是有幻想过要和我在那幢从不曾存在的房子里一起生活,生几个儿女然后一起老去。我不知道老丹是不是也幻想过,这个叫作Perth的城市就是我们人生的终点,就此我俩尘埃落定洗尽铅华,以对方为盾牌拒绝掉余生所有的诱惑。

    我是有这样想过的,而且不止一次。

    当我紧盯着老丹看我的眼神时,当老丹又学会一道新菜紧张地做了等待我试吃的结果时,当我们俩手拉手走在澳大利亚湛蓝的天空下,我都会重新审视自己质问自己。这不就是我一直以来孜孜不倦追求的爱情吗,十几岁时我对老江死缠烂打至死方休拼尽全力想要的一个结果不就是有朝一日能和他这样正大光明地牵着手走在大街上接受路人目光的祝福吗?那么我现在做到了,我拥有了,纵使对方不是老江,可这不是重点,我已经不爱他了。而这个被我实实在在握在手心的男人才是我真正爱着的,所以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定下来呢?

    有时候我们站在房产中介门前,看着橱窗里摆着那些代售的房子,老丹偶尔会非常认真地盘算那些房子的价格和面积。老丹不想靠父母买房,所以他会喃喃地说,澳洲虽然经济不景气可房价一直不肯落,以后买的房子不一定能是你中意的那种大别墅。我摆摆手说没关系,但是一定要有老麦的房间。

    老丹咧着嘴说,那肯定的。

    不管是哪个国家的留学生圈子,外界对其的评价就是一个字,乱。出国读书之后,我才真正见识到,留学生活的圈子其实不是乱,而是非常乱。我见过很多女生为了省去房租随便找了个男生便以女朋友的名义搬过去和他一起住,也见过平时恩恩爱爱的一对情侣共同生活了一年多然后一起申请PR,结果PR申下来几天后两个人就一拍两散,不出一个月便和他人结婚了。还有更多露水情缘逢场作戏的炮友就不说了。

    老麦自然是看不上这些人,就尤其觉得我和老丹的相爱十分珍贵,比我们两个当事人还要热切地维护我们的感情。然而最后的最后,也忘记了是因为我个人的偏执,还是年轻的任性,我最终选择了回国。可我对老丹说,这并不意味着我在家乡和你之间选择了前者,也并不代表我不爱你了,只是我有我的放不下。

    老丹没有强行挽留我,对我说我明白。

    回国那天,老麦因为生我的气,没有来送我。他大概觉得是我抛弃了老丹,也抛弃了他吧。开到机场一路上老丹都很沉默。我当时并不知道我这次的选择意味着什么,心情倒还轻松,并没有发生哭晕在机场的事情。飞了十个小时,当我从澳大利亚的冬天来到中国的夏天,还没有从季节差里调整过来,更别提心理上去接受失去一个爱人的时候,第二天,我在我家门口看到了一脸倦容风尘仆仆的老丹。

    老麦给我说,老丹在机场送走我之后,整个人在候机大厅都快哭晕了。然后他立马买了第二天回国的机票说要找回我,他说不分手,绝对不分手,我要和Boo在一起,我们之前说好的,我们要结婚。

    老麦给我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他说布姐,这要不是真爱,我都不知道什么叫真爱了。我想这大概是我二十几年的人生中最贴近戏剧女主角的瞬间,也是我一生中最接近永恒的一次了。

    当王子和公主冲破阻碍最终走到一起开始接受大家祝福的时候,柴米油盐的现实重压正蓄势待发,时刻准备着,等着摧毁他们。后来想想,老丹的这一举壮不过是推迟了我们两个结束的时间,由原来的当庭仗毙变成了秋后问斩。

    就像所有异国恋的情侣那样,刚开始的时候一天恨不得打二十个电话发一百条信息,二十四小时时时刻刻汇报自己在做什么预备做什么,到后来,每天的对话只剩下“晚安”“早点睡吧”。我开始抓不住老丹的行踪,不知道他跟谁一起玩一起吃饭,总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而争吵,谈到未来的时候越来越喜欢撂出不负责任的话。好不容易熬到假期见面了,老丹带着我和老麦到杭州和北京玩,我们两个就一路从杭州吵到北京,我也一路从杭州哭到北京,老麦则看热闹一路从杭州看到北京。

    那个冬天是多么地漫长啊,京杭高铁的轨道有没有被我的眼泪哭锈掉呢。

    老丹的耐性终于被我一点点地消磨殆尽,最后一次吵架,他在澳大利亚的夏天,我在中国的冬天,又一次,那些猜疑和不确定性把我们两个的意志力击垮。老丹声音哽咽地说,你知道吗,多少次我做梦梦见我送你去机场的那天,多少次我都好后悔亲自把你送走,如果那天我把你的机票撕了,我们现在就不会这样了。

    之后,我们大概有半个月没有联系,所谓男女朋友关系的结束,应该是这样被默认了。

    分手之后我并没有陷入极度的消沉,虽然周遭的朋友在那个年龄段不是谈婚论嫁,就是在讨论生二胎的问题,而我居然英勇地失恋了。但是和老丹的那段异国恋确实把我弄得心力交瘁,断绝来往之后我甚至感到了异常地轻松。毕竟在爱情里做一个输家,我已经驾轻就熟。只是此后我逢人就说,能够接受异地甚至异国的情侣,大概都有妄想症吧。

    唯一让我觉得难以面对的便是不知道该怎么和老麦交代。我和老丹最后一次谈话,说的也是这件事,老丹在电话那头想了想,说,这件事交给我吧。一个星期之后,大概是老丹给他说这件事了吧,老麦心急火燎地给我打电话,问我怎么了怎么会这样,这该怎么办。反而是我安慰了他好一会儿。

    我一直都觉得,就算我和老丹此生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我们三个人依然会站在出于保护对方的立场为彼此着想,更何况,闹到这步田地,说到底,是我亏欠了老丹。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懊恼,如果我能当机立断辞职回到澳洲,可能我们之间会有更多回转的余地。

    我和老丹再也没有联系过,其他人都识趣地不再跟我提起他。带着对老丹这样那样的歉疚,我孤零零地走过一个冬天一个夏天,在又一个秋天到来的时候,我在东京的浅草寺求签。在那个以凶签很多而闻名的寺庙里,我求到了一个吉签。

    签上说,渐渐浓云散,看看月再开,春来逢景秀,雨过得长青。

    我拿着这道签还在琢磨什么意思,突然在浅草寺的寺庙门口偶遇了澳洲读书时认识的朋友。时隔不短的时间,而且既不是在中国也不是在澳大利亚,再次重逢不得不让我们很激动。我们在浅草寺旁的一家日式料理店吃饭聊天,不可避免地聊到了老丹和老麦。

    我和老丹分手后不久,老麦便去了德国深造,而老丹自己留在澳洲读博。友人略带遗憾地说,其实大家那个时候都挺看好你和老丹的,要不是那个女人来插一脚……不过看到你现在过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我一口寿司放在嘴里,心一惊,脱口而出说,哪个女人?

    友人一怔,惊觉自己说漏了嘴,可不管他怎么掩饰也不能再弥补了。世界上所有的秘密,一旦被割开了一个口子,那么全部的肮脏和不堪都会倾泻而出。我没有继续追问,只是简简单单地报出了一个女生的名字,问道,是不是她。

    友人十分为难,最终艰难地点了点头。我问,那他俩是不是已经在一起了?友人叹了一口气说,虽然我不确定那时你们是不是已经分手了,但他们确实很早之前就在一起了。

    那个女生我知道,在澳洲的时候我就认识她,她经常会找老丹来问一些题。后来我和老丹异国恋的时候,时不时能从和老丹一同出行人员的名单里见到她。分手前我和老丹一起去北京玩,后期她也参加了进来。我在老丹的微信里看到他俩的聊天,我歇斯底里地追究这其中的原委,可是老丹说和她什么都没有,那我便相信了。然而事实是,在那时,一切就已经在暗地进行中了。彼时再回头仔细想想那个心惊胆战的冬天,所有我不知道的背叛和谎言终于浮出水面,所有经不起推敲的细枝末节终于可以说得通了,于是忍不住趴在桌子上哭了出来。

    还有什么比真相的到来更直接而锋利的么,它解决了我所有的疑问,释怀了我所有的内疚。这把剑斩断了束缚我的往事,代价是把我自己也刺得遍体鳞伤。

    不得不说,浅草寺的签真灵。

    然而很快,真的非常非常快,我就平静了。我从浅草寺坐JR坐到了台场。在台场的长椅上坐了两个多小时,看着一场辉煌的日落在我面前上演。东京湾一寸一寸地从幽蓝变成墨绿,远处的东京塔缓缓地亮成明晃晃的绛橘色。

    东京的夜晚,华灯初上,十里洋场。

    我没有去兴师问罪,没有去刨根问底,老丹从回忆的沉浮中露了个面,我又让他消失在滚滚红尘中了。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平静了下来。

    很久之后,确实是很久很久之后了,又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了老江,他们试探性地问我现在对老江的感情。当时我的内心没有一点犹豫也没有一丝不甘,我勇敢而快速地又一次在脑中回溯了一遍年轻时我那段伟大而失败的征程,说了一句,不恨爱过的人。

    佛曰人生八大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其实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早已熟知很多真相,那些酸涩的丑陋的不堪一击的让人难以接受的整个人生的真相,它们被林林总总地列在书本里,我们摇头晃脑地读过背过也忘记过,因为不曾体会,所以念出来的时候可以那么事不关己若无其事。我也一直深信,这个世界的道理是隐秘在世界那些崎岖的角落里的,它们一直存在,只是太难寻找了。像我从小做过的美好而不切实际的梦一样,高高地丢在云间。

    只有那些与时光耳鬓厮磨之后,真切地体验到了真相以及正确地了解到了道理的痛苦,才是从土地里钻出来的。一个人所有的情绪都抵不过直指灵魂的痛苦来得有价值,因为痛苦的本身并不是痛苦,让你痛苦的是附加在那些本身之上的痴缠和妄念。只有真正痛苦才能让你忘记对错,忘记是非,忘记现实,忘记辩解和理论,最终看清真相,明白道理。

    它们破土而出,只身带着那句“我爱你”和不可改变的誓言,带着真相和道理,直接穿透我的身体,随后绽开出了一句“不恨”。

    而从那些痛苦和这句“不恨”里得到彻底解脱的,其实恰恰就是我自己。

    不管我和老丹两个人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不管在最后的最后,在东京的那个傍晚,我是如何临近崩溃的边缘,在被谎言和背叛淹没快要窒息的时刻,我能回想起的老丹的样子,依然是他拥着我坐在Swan River湖畔,我微仰着头侧过脸看到他薄削的下巴。老丹对我而言所有的意义全在于此,那些被爱的瞬间,像呼啸而过的海风,而我轻轻地闭上了眼。

    这一切的一切我都无法恨起来。

    我还活着,我很好,我不恨了。

    命运已经无数次把我最珍视的东西拿走了,可是不知不觉中它其实又把它们以另外一种形式还给我了。我曾经被老江伤害过,但也被他那样情真意切的歉意和包容宽恕过,我曾经被老丹欺骗过,但也被他那样浓烈而真挚的爱包围过。我记得那些温度和弧度,这便已经是我可以原谅一切的依据。

    有人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到达了圣女峰,有人游了很长的一条河看到了彼岸花。那段路教会了他们忍耐,那条河教会了他们豁达。

    而我人生中出现过的男孩,他们教会了我爱和原谅。

    老麦临去德国前又来跟我见了一面。他对我说,你和老丹承载了我在澳大利亚的所有回忆。

    我说我也是。

    老麦问我,如果还能有一次选择的机会,你会选择来澳洲吗?

    我说不会了。这样的经历,没有过太遗憾,来两次太伤了。一次刚刚好。

    2009年,己丑牛年,一场从夏末就开始的践行饭整整持续了四个月,终于在深冬的时候迎来了尾声。在一众家乡父老涕泪交加的送别声中,我豪情万丈地独自踏上了去澳洲求学的征程。当我在香港转机的时候登上QQ,看到各路好友的状态特别统一地集体换了个遍。

    ——老刘一路好走永垂不朽!

    ——老刘,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老刘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老刘,穿着香奈儿走,盖着国旗回来啊!

    ……

    8个小时之后,飞机穿过赤道来到南半球的西方,徐徐降落。

    我清楚地记得那应该是早晨5点左右,飞机的轰隆声中,澳洲大陆第一次在我眼中汲汲地伸展开来。我睡意全无,在30分钟的盘旋降落中,我有点晕眩又担心,期待而又惴惴不安。当时的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在澳洲的时光会是什么样子,我也不知道会遇见什么人,临走前爸爸妈妈问我有什么打算,我耸耸肩说不知道。

    而即使是对未来抱着这样无所谓的心情的我,在飞机着陆前的那一刻,突然忍不住问了一下自己,我来这里是干什么的呢,会不会有人在这里等我呢?

    2009年的冬天,我一无所有。2015年的冬天,我仍然一无所有。

    我想,这大概才是生命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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