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大偏至正-《民报》被封禁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在这种轰轰烈烈的论战中,《民报》的名声越来越大,清政府感到必须采取措施了。它一面在国内禁止阅读和传布该报,一面与日本政府交涉,要求日本政府将报社查封。1907年9月,清政府外务部给日本方面的照会中,列出《民报》等七种杂志,指出:“均系本国乱党在贵国境内出版发行之件,其中倡导革命、措语狂悖者,不胜枚举,若听其辗转流传,煽惑人心,实于本国治安大有妨害。”日本方面接到照会后,只对这些杂志的负责人提出警告,使清政府大为不满,次年派奉天巡抚唐绍仪在出使美国时,路经日本,继续与日本政府谈判此事。唐绍仪采用威胁、利诱两种手法,一面说清政府将要与美国结盟,共同对付日本,一面对日本政府说,如果答应合作,将给它一揽子的好处,如开采煤矿、修建铁路等。这样,日本政府终于下定了决心,命令封存刚刚出版的《民报》第24号,并向章太炎发了一纸文书,宣布他违背了日本《新闻纸案例》第33条,并说《民报》的宣传纲领及所刊《革命之心理》一文是违反法律。《革命之心理》为汤增璧所撰,内容鼓吹革命。《民报》的宣传纲领则有六条:一、颠覆现今之恶劣政府;二、建设共和政体;三、维持世界真正之和平;四、土地国有;五、主张中国、日本两国之国民的联合;六、要求世界列国赞成中国之革新事业。

    日本是标榜言论自由的国家,上述这些内容,《民报》开办之初就向有关主管部门声明过,也得到了批准。现在却说违法,出尔反尔,显然是受了利益驱动。章太炎被传入警署,看了禁令,大吃一惊后转为大怒,问封报有什么理由,警署署长无言以对,只解释说,这是外交方面的问题,与法律无关。章太炎问不出所以然,退还禁令,愤然离去。

    第二天,他直接写信给日本内务大臣,对此事表示强烈抗议。章太炎是和清政府打过官司的,这次他要和日本政府较量一番。过了几天,警署奉了内务大臣的命令,传唤章太炎,劝他接受封禁令。章太炎义正词严地说:“我决不接受,告诉你们长官,就说我章某违抗命令!”并表示要抗争到底。内务省没法改变策略,派人找章太炎,要求收买《民报》,被章太炎一顿痛斥顶回去。

    经过几个回合的斗争,章太炎也感到日本方面要封禁《民报》的决心已定,就针锋相对地采取一系列步骤。首先是发表《报告〈民报〉二十四号停止情形》,把这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叙述一遍,登在巴黎《新世纪》杂志上。其次是散发传单《请看东胡、倭奴封〈民报〉之恶劣手段》,痛骂日本政府与清政府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此外还用英文发表《吁请给予同情》的呼吁书,要世界舆论都来谴责日本政府。

    最实际的斗争方式是诉诸法律。

    11月26日,开庭审判。章太炎请了多名辩护律师,都是同情章太炎和革命党遭遇的日本人,他们自告奋勇替他辩护。当天,在法庭上旁听的有60多人,还有几百人因为座位不够站在门外。

    因为章太炎与庭上语言不通,法庭让一个叫铃木的日本人当翻译,章太炎表示抗议,并拒绝回答审判长的问题。辩护律师花井提议由中国人宋教仁任翻译。审判长问宋是什么人,宋说自己是汉语教授,与被告没有关系。全体审判官合议后同意这个提议。

    原告在起诉书中又找到一个把柄,即《民报》在出版过程中擅自更换编辑人、发行人,没有向当局申报。

    审判长在问明章太炎的身份后,又问他发行《民报》的意图是什么,章太炎答道:“因为清朝政府不是汉族人的政府,我们要颠覆这个异族政府。这就是《民报》的意图。”

    审判长想从他的话里找出漏洞,问:“《民报》是给什么人看的?”

    答:“是给中国的学者看的。因为我的文章,海内第一,只有学者能看懂,别人是看不懂的。”

    问:“给日本人看吗?”

    答:“中国人尚且不能人人都懂,何况日本人!”

    问:“《民报》的简章中说,要颠覆恶劣的政府,你是指世界上一般的政府吗?”

    答:“指的是清国政府。”

    问:“《民报》可以出售吗?”

    答:“可以出售。”

    问:“那么也可以卖给日本人了?”

    答:“我们的意思,是要卖给中国人看的。但既然出售,就不能不许日本人买,但那是极少数。”

    章太炎的回答简直无懈可击。审判长找不出毛病,就转而问章太炎为什么在日本发行《民报》。章答道,自己是流亡者,不能归国。这个报如果在本国出版,就会遭到政府的迫害。

    日本是标榜民主、自由的国家,提供政治避难是它作为国际大家庭一员的义务。

    在下午的辩护中,律师宫岛说:“章炳麟是一个流亡者,也是个大学者,他的主要职业是讲学。我们日本国,怎么能损害这样的人?照原告的意思,我们日本不如订一条法律,根本不许世界上的流亡者入境。为什么不早订这样的法律呢?因为那样我们就失了文明的体面。既然他来了,又是一个流亡者,他对本国政府就当然要说一些愤恨的话。这是我们法律允许的。”

    原告和法庭竭力要证明《民报》是攻击了日本政府,但没有实在的证据。辩护律师说:“章炳麟是一个大学者,也是一个很奇怪的人。听说他曾写信给内务省,说‘不与兽性民联合,不求卖淫国赞成’,这个‘卖淫国’,大约是指日本了。这个人是个性情古怪的人,因为内务省的命令损害了他,他就说了这样愤激的话,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从《民报》的简章中看到,它是主张中国和日本联合的,所以他并不反对我们日本人。”

    原告坚决要求惩治章太炎,说他主张颠覆清国政府,会妨害日本。因为两国是邻国,日本人要学起革命来,为害甚大。

    辩护律师后藤驳斥说:“原告这样的理由不成立,这是外交和政治上的话。在审判庭里,只能讲法律。”另一个辩护律师站起来说:“颠覆清国政府的言论,在日本人看来,好像是扰乱秩序,但在中国人看来,可以理解为恢复秩序。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清国政府,本是个恶劣的政府,只有颠覆了它,才能有好的秩序。假如政府有害社会,政府倒了,社会才会好。我们日本的新闻条例上,只说不许扰乱社会秩序,没有说不许扰乱政府的秩序。”

    这些有力的辩护,使审判长十分窘迫。但无论如何,他是早打定主意,要判章太炎一个罪的,因为上边有这样的指示。结果章太炎一方是“理胜而事不胜”。12月12日,审判长宣布了结果:“章炳麟作为发行人及编辑人,各处罚金五十元。又,关于发行所及其他事项未作呈报一事,判罚金十五元。”法庭还判《民报》停止出版。罚金总共是一一百一十五元,限定时日交纳,否则当事人罚做苦役抵偿,一天一元。

    章太炎这时正穷得一文不名,连吃饭穿衣都成问题,根本不可能拿出这笔钱。又因为他对不讲理的法庭痛恨至极,也不愿意去筹措。眼看到了交款期限,检察官将要下令将他拘押到劳役场。他的学生们急了,赶紧想办法。最后鲁迅、许寿裳等人挪用《支那经济全书》译本的部分印刷费,交了罚金,才把章太炎从拘留所赎出。

    这时,章太炎身边聚集了许多弟子。作为学者的章太炎,是很受人尊敬的。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