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为你:杨波律师解惑维权僵局20例-糊涂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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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同居析产:掌握证据,证明己有

    2011年3月,春暖花开。一天,在某地一个茶馆中,两个女人面对面坐着。年龄大的女人叫钱玉华,已经60岁了,年纪轻的女人叫张盈,只有35岁。与钱玉华相比,张盈的气质风度姣好。钱玉华从手提包中拿出一沓照片递给张盈看,然后,尽量用平和的语气问她:“张小姐,你与我老公邓力是什么关系?”张盈一看照片,脸马上涨得通红。她生气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有什么权力跟踪我?”钱玉华冲着她摇摇手指:“不是我跟踪你,而是你勾引我老公被我发现。由于你插足我的家庭,我和我老公要离婚了。我不清楚,你还年轻,他已经是老头子了,你到底图他什么?”张盈索性心一横:“我什么也不图,邓力也从来没有说过他有妻子。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是他妻子,凭什么说我插足你的家庭?”钱玉华说:“不管他说不说,我就是他妻子。你也不是警察,不需要你审查我的家庭。”张盈不屑一顾地说:“既然这样,你同样不是警察,也没有权力问我们是什么关系,我也没有义务告诉你,你想知道就去问邓力好了。”说完,张盈背着包就走了。这两个女人围绕着一个男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纠纷呢?

    ●老夫出轨 老“妻”护家

    邓力和钱玉华都已经退休。邓力拥有高级技术职称,退休后被一家公司聘为技术总监,钱玉华在家休养,做起了全职太太。一天,她流着眼泪跟好朋友说:“我老公近段时间举止不正常,我怀疑他有了外遇。”朋友嘲笑她道:“你太多心了,不可能的,他都60岁了,即使花心也是有心无力吧。”钱玉华摇摇头说:“你不知道,他身体好得很。现在每天上班都西装革履,头发梳得溜光水滑,真不正常啊。”朋友劝慰她说:“这怎么算不正常呢?老邓退休了还去工作,打扮一下是为了显示年轻呗。这不很正常嘛。”钱玉华回忆说:“今年春节以后,他老说自己工作忙,在公司加班,常常整夜不归。问他多了,他就说我小心眼,不信任他了。”朋友听到这里也感到不对劲,就严肃地说:“如果是这样,我出面和你家老邓谈谈。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钱玉华摇头说:“没有用,我不但已经和他谈过了,连架都吵了好几回了。他说过下去没意思了,要和我分手。”朋友郑重地建议:“要是这样的话,我看你还是找人先调查一下到底他有没有外遇,夫妻老吵架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钱玉华觉得朋友说得对,自己现在只是怀疑,手上没有任何证据,把事情先搞清楚了再说。否则,老这么僵持下去也没有好处。于是,她就找了一家调查公司,委托他们调查自己的老公邓力。

    大概过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调查公司给钱玉华回话说调查有结果了。钱玉华急匆匆地赶到调查公司,工作人员让她看了一组照片,拍摄的是她老公与一个年轻女人在一起吃饭,一块儿去宾馆。调查人员告诉钱玉华:“我们已经调查清楚,这个女人叫张盈,我把她的电话号码给你。”钱玉华看到这些证据,证明了自己老公出轨的猜想,感到十分痛苦,再次流下了伤心的眼泪。她当场就给邓力打了一个电话说:“你马上回家,我有话对你说。”邓力冷漠地说:“我在工作,回不去,你有事吗?”钱玉华愤怒地说:“当然有事了,就是你相好的事。”邓力干脆地回答:“你胡说八道!”钱玉华说:“你不回来我就去找你的相好。”邓力说了句“神经病”就挂断了电话。这时钱玉华已经怒不可遏,她又给张盈打了个电话,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是邓力的老婆,希望和你见个面。”张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就发生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

    看到张盈扬长而去,钱玉华气愤难平。面对这么多铁证如山的照片,张盈竟然丝毫没有插足别人家庭的愧疚感,反而理直气壮的。回到家中,钱玉华越想越气,也没心思做饭了,独自坐在家中生闷气。到晚上11点的时候,邓力回来了,他没有理睬钱玉华,直接进了自己的房间。钱玉华跟了过去,把这些照片扔到他面前,也一句话没有说就到另一个房间去了。

    一会儿工夫,邓力推门进来了,他愤怒地问:“你为什么派人跟踪我?”钱玉华反问道:“你还有脸问这个问题吗?”邓力丝毫没有心虚的意思,他继续质问:“你有什么资格跟踪我,你是什么意思?”钱玉华回答:“没有什么意思,我就是想了解清楚,你为什么现在比以前上班的时候还忙。”邓力指着她说:“为什么?你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别以为别人也和你一样。既然你已经找过张盈了,我也不用再瞒你了,张盈确实是我的女朋友。”钱玉华气得说不出话来,手指着邓力道:“你别忘了,你是有家庭的人。你还有一点责任心没有?”邓力说:“正是考虑到这点,以前我才没有告诉你。现在既然你已经知道了,那我们就谈谈怎样分手吧。”钱玉华痛苦地道:“人家古人是糟糠之妻不下堂。你倒好,嫌我老了,要抛弃我!”邓力冷笑着对她说:“咱俩之间不存在谁抛弃谁的问题,你我之间是什么关系你心里最清楚,别谈妻子什么的,你最好摆正自己的位置。”钱玉华忍无可忍,对他说:“你不讲道理,我明天到公司找你领导去。”邓力两手一摊说:“你想去就去,这是你的权利,随便!”说完,他走出了房间。

    邓力不承认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多年的钱玉华是他的妻子,并且暗示钱玉华自身有问题。他们如果不是夫妻又是什么关系呢?钱玉华难道曾经做了什么对不起邓力的事情?这件事还要从三十多年前讲起……

    ●同居相守 糊涂姻缘

    20世纪70年代末,钱玉华就已经结婚了。她老公是邓力的领导,与邓力两个人关系非常好,经常往来。后来,钱玉华的丈夫因为贪污犯罪被抓了起来,不久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钱玉华的丈夫不服提起了上诉。钱玉华突然遭受这个打击,一时万念俱灰,每日郁郁寡欢。邓力出于哥们儿情谊,经常上门照料钱玉华。在等待终审判决忍受煎熬的日子里,钱玉华对邓力的感情变得有点微妙了。一天,钱玉华打电话让邓力来帮她往楼上扛煤气罐,邓力赶到以后,发现并没有煤气罐要往楼上扛。钱玉华笑着对他说:“这么长时间我一直给你添麻烦,心里过意不去,现在我已经想通了,人生命运如此,我只能面对。今天,我是想请你吃个饭,怕你不来,只好编个理由骗你来。”邓力一看,钱玉华已经在桌子上摆好了酒菜。他难为情地问:“就咱们俩吃吗?”钱玉华说:“咱俩怎么了,你以前来这儿吃饭还少吗?亏你还是个男子汉。”邓力干笑了一下,只好坐了下来。于是,他们两个人喝起酒来。一会儿工夫,两个人脸喝红了,心跳加快了,看对方的眼神也迷离了……邓力帮忙帮成了钱玉华的情人。

    不久,钱玉华的丈夫被二审法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送到监狱服刑改造。钱玉华感到非常孤独,强烈渴望得到感情的依托,在她的一再要求下,邓力和她不顾重重阻力开始同居。这下子关系更复杂了,两个人的情人关系变成了同居关系,恋情从地下潜伏到地上公开。半年以后,钱玉华生下了一个男孩。邓力在心里算了一下时间,觉得这个孩子不应该是自己的,可能是钱玉华丈夫的。但是,钱玉华说孩子就是邓力的。生了孩子之后,钱玉华向邓力提出来要和丈夫离婚,嫁给他。邓力心中觉得愧对自己的朋友,就劝阻道:“这个时候离婚对他打击太大,不利于他的改造。算了,别离婚了,咱们这么过日子也不影响什么嘛。”钱玉华想一想,觉得邓力说得有道理,就没有坚持。

    春去秋来,一晃时间过去了七年。钱玉华的丈夫通过减刑提前出狱,邓力为了回避暂时搬离了钱玉华家。钱玉华把丈夫接到家中以后,向他坦白了在他出事以后自己和邓力共同生活的情况,钱玉华的丈夫听了以后平静地表示:“我在监狱的时候已经听说了,我也没有权利责怪你,你把邓力喊来我见见他。”

    邓力知道双方见面没有什么好事,但是他并没有退缩。他对钱玉华说:“好汉做事好汉当,我不需要回避,也回避不了。”于是,他让钱玉华与她丈夫约了见面时间。当他们三个人在公园里见面后,钱玉华的丈夫和邓力四目相看,都无言以对。钱玉华的丈夫上前打邓力,邓力不还手双手抱头任由其拳打脚踢。钱玉华在一旁苦苦劝阻,竭力保护邓力。一会儿工夫,邓力被打倒在地,鼻子、耳朵流出了鲜血。钱玉华哭着哀求道:“别打了,再打要出人命了。”钱玉华的丈夫这才住手,从衣服兜里掏出500元钱扔在邓力身上,然后扬长而去。钱玉华急忙叫了一辆出租车把邓力送到医院,医生看到邓力浑身上下是伤,急忙对他进行救治,同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很快赶到了医院,这时邓力也苏醒过来。民警问他:“你这是遇到了什么事弄成这样?”他疼得咧着嘴说:“当时,我正在公园里散步,突然有几个人冲上来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以后,抢走了我的钱包和手机。”民警对他的陈述作了笔录,通知他作伤情鉴定,并说警方将依法立案侦查。

    邓力在医院住了半个多月才康复出院。钱玉华的丈夫在打完邓力以后就躲了起来,当他知道邓力没有向警方说出实情后,就找到钱玉华说:“我和你离婚,成全你和邓力。”但是,他提出了一个离婚条件:要和孩子做亲子鉴定,确定一下他和邓力到底谁是孩子的父亲。于是,钱玉华编了一个理由带孩子、丈夫和邓力一起去做了亲子鉴定。过了不久,DNA鉴定结论出来了,从生物学上讲,钱玉华的丈夫是孩子的亲生父亲,邓力与孩子没有亲属关系。结论出来后,钱玉华的丈夫与她办理了离婚手续。

    按说钱玉华与丈夫离了婚,邓力与钱玉华的同居关系就有了转为夫妻关系的希望。所以,钱玉华在与丈夫离婚后,就多次去找邓力,让他搬回来住。邓力认为钱玉华欺骗了他,把别人的孩子说成是他的孩子,拒绝了钱玉华的要求。钱玉华解释说:“那时候我还年轻,不了解怀孕生孩子的知识,误以为是你的孩子,我绝不是有意欺骗你。”上小学的儿子虽然不清楚事情的真相,但是他知道妈妈和爸爸闹了矛盾,哭着要求邓力搬回家居住。看着无辜的孩子,邓力的心软了,搬回了钱玉华家中。此后,钱玉华几次要求与邓力正式登记结婚,但是都没有得到邓力的积极响应。慢慢地,面对邓力为自己和孩子的付出,钱玉华觉得总是把结婚登记挂在嘴边不是很合适。于是,两个人登记结婚的事情就这样拖了下来,一晃几十年过去了。

    原来邓力讲的钱玉华不好,就是指她设计将他从朋友变成了情人,还隐瞒了孩子父亲的真实身份,害得自己白白付出了多年的心血和感情。其实,这些本来是陈年旧事,大家当时都是你情我愿,谁也没有强迫谁,只是现在钱玉华和邓力发生了矛盾反而变成了他们感情破裂的理由。既然邓力已经公开承认张盈是他的女朋友,怎样处理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了。

    ●情伤人散 控告不成

    两个人吵架后的第二天上午,钱玉华来到了邓力的工作单位。钱玉华向公司领导讲了邓力和别的女人相好,要和自己分手的事情。公司领导表示一定会严肃对待这件事,好言把她劝慰走。然后,领导马上把邓力找了过来,对他进行规劝说:“老邓啊,你这么大年纪别折腾了。”邓力坦承自己确实有情人,并且指责当年钱玉华利用女色欺骗自己,害得自己多年来为她们母子当牛做马。他说:“现在我才找到真正的爱情。”公司领导善意提醒他:“老邓,别忘了你已经是爷爷辈的人了,有身份和社会地位,要注意影响和形象。”邓力辩解道:“我已经咨询过了,我和钱玉华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是同居关系。孩子是钱玉华和她前夫生的,与我没有关系。”公司领导说:“就算你说的是真的,毕竟你们在一起生活几十年了,你也不能说分手就分手吧。”邓力用手指着自己花白的头发说:“您说,如果还不分手,难道让我被骗一辈子吗?”公司领导无法说服邓力,只好告诫他:“咱们公司是经营的场所,你的家务事你自己摆平。如果因为你的个人问题闹到公司来,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我就不能留你了。”

    那边公司还没有把邓力撵走,这边邓力先把自己从家中除名了。他回到家中,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然后给钱玉华留了一张字条:“咱们双方缘分已尽,分手虽然痛苦,但总比一辈子痛苦要好,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选择。”邓力离开了家,与张盈住到了一起。钱玉华回到家中,发现已经人去屋空,想想与邓力多年的感情竟然不及一个年轻女人的吸引力,不禁悲从心来,大哭了一场。哭过之后,她不甘心邓力就这样离开了自己,决定向他讨个说法,但她首先要找到邓力住的地方。钱玉华还是先来到了他的工作单位,公司领导拿出一张纸给她看,告诉她:“邓力已经办理了辞职手续,跟公司没有关系了,我们也不知道他现在何处。”于是,钱玉华又去找他们共同的熟人,弄得每一个人都知道邓力喜新厌旧、抛弃老妻,非常同情钱玉华,向她提供知道的消息,慢慢地,躲起来的邓力浮出了水面。

    原来,邓力在搬走前就瞒着钱玉华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他与张盈共同居住生活。钱玉华与亲友商量了以后,守候在邓力的住处外面。待夜深人静时,她和亲友前去敲门,门一打开,她们把邓力和张盈堵在了屋里。还没有等她们打电话报警,邓力就已经打了报警电话,警察很快就赶到了现场。钱玉华她们七嘴八舌地说:“邓力和张盈犯了重婚罪。”邓力和张盈则辩解:“我们是合法夫妻,钱玉华她们私闯民宅才是犯法。”他们拿出了结婚证证明了夫妻关系。警察让钱玉华拿出证明邓力重婚的证据,钱玉华对民警说:“我和邓力是多年的夫妻,你们只要到我住的小区一调查就知道了。”由于钱玉华没有拿出她与邓力是夫妻关系的证明,民警根据现场的情况,责令钱玉华她们先退出邓力家并告诉她们:“如果你们控告邓力犯有重婚罪,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或者线索。”于是,钱玉华她们只好退出了邓力家。当着她们的面,邓力将房门重重地关上。

    警方受理钱玉华的控告后,对他们三方的关系进行了调查,并且根据调查结果告知钱玉华:“你与邓力由于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法上的夫妻,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同时,邓力是在与你解除同居关系后才和张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依照法律的规定,他们的行为不涉嫌重婚犯罪,警方不能立案也无法处理你们双方的感情和财产纠纷,建议你与邓力协商或者以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钱玉华不服,提出申诉。她说:“我与邓力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共同生活了多年,左邻右舍都认为我们是夫妻,法律是承认事实婚姻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警方复议后维持了不予立案的结论。

    法点释义: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登记结婚,二是事实婚姻关系。刑法上的重婚罪,要求的是犯罪嫌疑人有两个夫妻关系在一定的时间内同时存在,才能以重婚罪追究责任。如果邓力一方面与钱玉华同居,另一方面又和张盈结婚,那么,可以追究他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但是,现有证据表明邓力是在与钱玉华解除同居关系后才与张盈登记结婚的,此前他只是与张盈关系暧昧。邓力的这两个行为有先后顺序没有交叉,同时,在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钱玉华在与老公离婚且符合与邓力结婚的条件后没有登记结婚,不能认定为她和邓力之间存在事实婚姻。因此,不能追究邓力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钱玉华本来希望通过捉奸捉双的方式让邓力遭受处罚,出出心头这口恶气,所以当邓力打电话报警时,她心里还暗暗叫好:“邓力,这可是你自己叫的警察,别怪我不客气啊。”钱玉华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警方竟然认定他们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不予立案。接下来怎么办?她不甘心就这样让邓力轻易地离开自己。

    ●劳燕分飞 法断是非

    钱玉华通过朋友要求邓力补偿自己的经济损失。邓力不答应,他气愤地说:“我年轻的时候已经被钱玉华用计谋骗去了感情,而且一骗就是二十多年。这些年中我为钱玉华和家庭都付出了很多。我不让钱玉华赔偿就算便宜她了,她还有什么理由要我补偿她?”邓力无情无义的回答,让钱玉华彻底绝望了。她不能让负心的邓力和张盈心安理得地住在新房中。于是,钱玉华在搜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昔日的生活伴侣走上了法庭。

    钱玉华在诉状中称:“我与邓力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是事实婚姻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发现邓力隐瞒共同财产,用于擅自购买房屋与他人居住,侵犯了我的财产所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我对争议房屋拥有一半的所有权,要求被告搬出,我愿意付给他一半的价款。”

    邓力在答辩状中称:“我与原告钱玉华只是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系争房屋是我向朋友借钱买的,不是我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与钱玉华无关,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为此总结了本案的争议焦点: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争议房屋是否为双方共同财产?

    法院开庭审理后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由此可见,除了刑事诉讼中的重婚罪之外,在民事诉讼中1994年2月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后同居的男女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法律关系,故原告提出的与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婚姻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与被告的同居关系维系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

    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必须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的财产,对是否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现在原告钱玉华提供的证据仅能证实房屋产权登记在邓力名下,无法证实为他们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为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原告钱玉华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案件宣判以后,钱玉华经过咨询没有上诉,邓力在经过朋友劝说以后,给了钱玉华10万元补偿金。

    明明房屋是在钱玉华和邓力同居生活期间购买的,而且邓力所谓向朋友借钱一事从来没有向钱玉华提出来过,这里面的真假显然令人怀疑,那么,为什么法院判决不支持钱玉华的诉讼请求呢?

    法律链接:同居析产

    同居析产,是指同居男女对于同居期间的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产生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同居析产与离婚析产有着本质的区别。同居关系期间如果财产在一方的名下,另一方主张是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必须举出确凿证据证明争议财产有自己的部分权利,或者证明争议财产有自己的投入和创造。因此,同居关系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负有沉重的举证义务。而离婚析产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双方无约定,即使在一人的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分割一半。可见,在同居关系析产的民事诉讼中,主张析产一方难度较大,这就是钱玉华的主张为什么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原因。

    形形色色的人们组成社会,所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案件的主人公钱玉华平安无事的时候不忧思,婚姻解体的时候才明白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婚姻不是小孩过家家,登记的法律手续不能疏漏。这算是一个迟来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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