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散文随笔选粹-宇宙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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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蒙山记

    雷平阳

    短歌行

    到观斗山去的人,心里都装满了星斗。他们在山上看见那些星斗,就是他们安装到天空里去的。他们并不需要额外的发光体,之所以千里迢迢地赶赴观斗山,他们迷恋带着星斗风尘仆仆地赶路的滋味,需要观斗山这样一座有仪式感的瞭望台,需要天空这样一片天花板。

    我在镇雄县到威信县之间的那条野草丛生的路上,遇到过很多从观斗山下来的人,从外表上观察,他们普遍有着到天空安装星斗时所获得的孤独与疲惫,少数人似乎还把灵魂安插在了辽阔的夜空里。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也没有谁坐在路边,给蚂蚁和小草讲授天文学知识。我给一个摔碎了膝盖的老人让路,顺便向他打听如何才能保持长期仰望的秘诀,他斜眼看了我一下,在拐杖的引导下头也不回地走了。很显然,他把我当成了一个恶棍一样的异教徒,而且认定,给他让路,是必须的,只有从他们往来的路面上闪开,我的生命才具有合法性。

    我目送他们远去。心里难免琢磨,如果造物主把天空交到他们手上,他们会不会在天空上安装监视器,并顺手建起一批火力发电站和义肢厂?可以肯定,如果真有那一天,天文学一定会取代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天空里也必然会挖出一条条黑暗的隧道,一条高速公路将会把天国与阴间果断联结起来。

    铁匠

    红色的张铁匠,迎亲的那天,遇上了一支白色的送葬队伍。一条狭路,两边是水田,绿色的稻子正在怀胎,蜻蜓像飞着的花朵,蚱蜢像灵魂的尘埃。一边是花轿,一边是棺木,不是谁不给谁让路,的确是在红与白之间,谁也找不出一截宽裕的角落,让红过去,或让白过去。然而,两支队伍,所有的人,都清楚,对峙的时间越久,白的悲哀将升级,红的喜悦将转变为血的凝固。最后,是红为白让路,鲜活的生灵主动向后退,沉默的死者唱着哀歌朝前走。

    一种现象上的哗变,在夏天美得让人心碎的田野上,一支送葬的队伍,紧跟着张铁匠迎亲的人群。在送葬的队伍中,一个年老的鳏夫在事后回忆,他说,那时候他听见两边水田中,怀胎的稻子纷纷炸裂,他预感到,一个风调雨顺而又颗粒无收的年头来临了。

    在红的队伍中,那个丰硕的中年媒婆,她看见的是蛇和田鼠,密集地布满了水田中所有的空隙。无边的田野啊,谁能把死亡重新抬回家?无边的田野啊,你让崭新的婚姻往回走,后面跟着送葬的队伍。

    让开白,红才又踏着满地的纸钱行进在那条狭路上,花轿中的新娘在恐惧中睡着了,提前来临的月经,渗出轿底,像红色的蜻蜓,在田野上飞翔。只有高大健壮的张铁匠,心中的蛤蟆很快地停止了邪恶的歌吟,爬走了。两个唢呐手,鼓着腮帮,又把欢快的曲子吹得惊天动地,昆虫乱飞。

    新娘进家门,天已黑定,摆开的酒宴正在回锅,饥饿的亲戚和乡邻在院子里,全都心绪不宁,但谁也说不清楚,这迟来的夏夜,有什么东西,已经混入迎亲的队伍,进了张铁匠的家。

    月经弥漫的新娘,在闹房之后,被张铁匠打铁的双手抱进了一个动荡而又陡峭的世界,神示的诗篇,到处都涂上了血污。当她从中弯腰站起,那个颗粒无收的年月,已经到处堆满了空腹的稻草,她来时经过的田野,是那样的宽大、平坦,像张铁匠无声无息的打铁铺。整整一个冬天,张铁匠几乎都没有生火打铁。

    村里的一个小贩,遭人抢杀,头被割走了,入柩那天,小贩的家人为了给死者一具全尸,请张铁匠打了个铁头颅;一个异乡的布客,马累死了,又想把马埋葬在故乡,就卖了马肉,请张铁匠打了一匹小铁马,然后请巫师把马魂放入小铁马,带了回去。张铁匠在整整的一个冬天,就接了这两桩活计。这个浑身力气的年轻人,就把所有的时间花在了妻子身上。那是个风雪狂舞的冬天,张铁匠的情欲像巨大的雪花一样,不间断地涌向那一片似是而非的沃土,他不管身下的大地是否与他一块儿飞旋。骨子里的疯狂还使他忘记了打铁的要诀,烧红的铁需要淬火,才能更加坚硬。他在这一轮轮充盈着异美的杀伐与耕作中,听从了肉体的驱使,忘掉了灵魂的叮咛。可是,尽管他的精液像水一样流淌,他的妻子仍然像铁巴一样冰冷,那炽热的、火苗一样伤人的,却又像酒一样醉人的精液,流进去,全都熄灭了。

    春风吹来的时候,张铁匠的母亲满怀疑惑地问老伴:劳作了半年,怎么连一颗豆荚都还不见饱满?张铁匠的父亲说,我怎么知道!谁也没有想到,这才是疑惑的开始,十年后,张铁匠的精液变成了眼泪,妻子的沃土上依然颗粒无收。

    而铁匠铺却愈发地兴旺了,活计一桩接着一桩。但为了安慰年迈的父母,张铁匠给两位老人分别用铁巴打制了两个小铁人。两个小铁人,在两位老人慈爱的手中,很快地就被抚摸得闪闪发光。父母相继去世,张铁匠分别把小铁人,装入了他们的棺木。后来,又过了许多年,技艺已经炉火纯青的张铁匠,在打一把犁铧的时候,钳子没夹稳,一锤打偏,犁铧像鹰的翅膀,飞进了他的胸膛。把张铁匠沿着水田中的那条狭路送上山之后,张铁匠的妻子,一块不会产崽的铁巴,在收拾变卖铁匠铺的时候,在一个大铁箱里,发现了铁打的自己,腹大如鼓。

    霍俊明的忧伤

    霍俊明,河北唐山人氏,吴门弟子。他来到昭通,让我带他去拜访山梁上一个会“放阴”的女巫师。

    女巫师披着染了霜花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吹巫气,然后对他说:“如果你有兴趣,我把你的灵魂拿出来,把它放到阴间去,让它到那装满了惩戒之书的图书馆去看看,再参观一下审讯室和古老的行刑方式。但我不敢保证,到了阴间之后,你的灵魂还愿不愿意回到人间。”

    霍俊明天生不是一个赌徒,也不喜欢冒险。他小心翼翼地问女巫师:“如果灵魂回不来了,我会是什么样子呢?”说话的时候,他用左手卸下女巫师放到他肩头上的鹰爪一样的手掌,又用右手把飘拂在他面额上的白发掠开。

    女巫师说:“灵魂不回来,在人间你就死了,肉身像一块腊肉,但你在阴间却活过来了。在那儿,你的灵魂会找另一个肉身,比如巨蟒,天天与你喜欢的女伴交媾。也可以做你在人间所做的活计,加入死亡诗派,为其建立当下诗歌法律的理论基础。你也可以做人世间任何违禁的事,再接受惨绝人寰的惩罚,从而实现你做一个恶魔或暴君的愿望。”

    半斤烈酒下肚,霍俊明在一张牛皮上写了封遗书,决定试一次。他用雪山上流下来的冷水洗澡,又在焚烧牛骨的篝火旁边烤干了眼镜片上的水雾,并换上了一身运动服。之后,为了让自己在阴间时身体轻便一些,好做折返跑,他到柴房后边的茅厕里恶狠狠地减负。返回途中,经过柴房时,他从窗外向内看,发现惨白的灯光下,稻草上躺着许多人,像睡着了一样。受好奇心的驱使,他推开柴房的门,走了进去。他用脚尖,碰了碰一个戴着骷髅面具的女人,感觉这个女人的身体僵硬了,就弯下腰去看,这才发现,不仅这个女人,所有躺着的人都没有了呼吸,被速冻在了一座冰川里。

    重新坐到女巫师旁边,霍俊明说:“那些灵魂去了阴间的人们,我想知道,他们会不会饥饿、思考和继续浪费时间?”女巫师告诉他,那些人有的已经睡了几百年,比如南明的那个边塞诗人,他的身体是巫祖的遗产。这些人里面,最短的也睡了几年了。他们的灵魂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滞留在阴间,有的则在回来投生的路边,也就是人世与阴间的边界上,与鬼恋爱和结婚,不想回来了。还有一些灵魂,转回了人世,却抛弃了原来的肉身,活到别人的肉身里去了。女巫师把嘴巴伸向霍俊明的耳朵,悄悄地说:“这正是很多人一直有两个灵魂在躯壳里互相厮杀的原因!”霍俊明想知道,那个南明时代前往阴间的云南边塞诗人,他干吗把自己的身体遗弃在这儿。女巫师说,一个同盟会的早期会员,不久前刚刚离开,他的饥饿是民国的饥饿,他的思考是民国的思考,他的时间却是被涂改了的:“我敢断定,过不了几个月,这个人还会回来,继续躺在柴房里。因为在这儿,可以躲过太多的离乱,还可偷生于人世与阴间,做一个谁都无法将他连根拔除的人。”

    女巫师还想说点什么。柴房里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咳嗽声,接着是一阵长长的带动了肺腑的呼吸。随着一阵高跟鞋的响声,那个戴着面具的女人,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

    女巫师问她:“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你的先生呢?”

    戴面具的女人没有回答女巫师,而是坐到了霍俊明的身边:“知道你想去阴间看看,他们让我来迎接你。不要吃惊,在阴间你还有一份档案,死亡档案馆里可以自由查阅。档案里说,你经常在北京的一个公园里梦游?身上还会藏着仿真手枪?”霍俊明对类似的象征主义提问毫无兴趣,一直想烧毁某些故意拔高、有意将自己嵌入纪念碑的人工档案,他伸手去摘戴在女人脸上的面具:“不知道你是谁,我怎么敢让你领着去另一个死掉的世界?”

    那个女人拨开了霍俊明那只伸向面具的手。这才对女巫师说:“我的先生,在他独自回来的途中被一群从天而降的人抓走了。有人说,在某个地方遇到过他,他是一所大学死亡研究所的研究员,致力于毒杀研究。我去了那个地方,是一片荒原,白骨纷纷成了野草的人质……”

    霍俊明最终没有去阴间旅游,我带着他离开了女巫师的家。他非常忧伤,既不敢去阴间,又想远远地躲着人世。出门前,他只拜托那个戴面具的女人,把他的那封遗书带到阴间去,同时,他把换下来的衣服交给了那个女人,让那个女人在阴间显眼的地方,随手给他建一座衣冠冢。

    乌有乡

    乌有乡藏身在几条江交叉之处的一块废地上,只有几十个人。有人是金沙江的儿子,横江的女儿,白水江的主人。有人是水稻之父,玉米之母,豆腐西施,茶叶公主。在基督教从扬子江逆流传播滇土的那些年,那儿还有耶稣之子,主的仆人,光的使者,摩西式的圣徒。对应他们的,是巫师,守灵人,佛爷,灵魂工程师,梦的解析者,播种希望的人,太阳之子,思想奠基者,先驱,转世灵童,鬼神的送信人,神一样的人物,降魔者,典范,圣贤,宗师,万世师表,标兵,拓边者,舵手,摆渡人,精神导师,灯塔,守护神,战神,黑熬神,色鬼,酒鬼,大仙,土地爷,催命鬼,弑神者,纪念碑……类似的村庄,我在里面生活过,像一只生活在巨大宫殿或寺院里的鼹鼠。更多的时候,则是小白鼠,在实验室里,被培育,接受尚未确认功效的一剂剂疫苗,做杀死人类或医治人类的试验品。

    山谷里的死亡训练

    在鲁甸县与巧家县交界的一条山谷中,每一个人从诞生那一天起,就得接受死亡训练。人们都认为死亡是可以战胜的,特别是老人,他们掌握了各种各样战胜死亡的方法,说起心得来,总是滔滔不绝。就像逃亡多年的罪犯终于在临死前投案自首,坐在警察的对面敞开心扉,得意忘形地讲述他们所掌握的反追捕的种种技术和手段。小说家徐兴正就出生在这条不怕死的山谷里,他的一个短篇小说里的二叔,从山谷里来到城里,替人修筑水塔。很长一段时间,二叔都没有领到工钱。工程就要完工的时候,在高耸入云的水塔顶端,有一天早上,他一脚踏空,身体就离开了脚手架。刚开始向下坠落时,他觉得自己是一袋别人恶意抛弃的建筑垃圾,有着惊人的坠落速度。坠落到一半的高度时,他突然不再慌乱,也不再恐惧,而是将四肢舒展地张开,像山谷里的老鹰那样滑翔。坠落的速度减慢了,他的心里也便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自由与超脱。这位“二叔”,不是山谷生活中的个案,山谷里的人们,在六十度的斜坡上耕种,在悬崖上牧羊,在无人的地方服用剧毒农药或者上吊,在没有安全设施的矿洞里挖矿,在泥石流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的学校里读书,在活动频繁的地震带上承受生不如死的种种精神震荡……死亡训练,对每一个活着的人来说,都是阳光、空气和水,当然也是他们基本的人权。在日常化的训练过程中,他们没有接触过模拟的死亡或意外死亡,刻在骨头上的训练手册,没有繁文缛节的防护措施,所有的条目都直指死亡和战胜死亡。他们看到的死亡,都是正在发生的死亡,躲避不了的死亡。而所谓的战胜死亡也只是特指平静地接受死亡,飞石、坠崖、饥饿、绝症等等,没人能免除。去年的鲁甸大地震,甘家寨被滑坡埋到了一百米之下的地心里,救援人员只挖出来了几具被泥石的强大冲力卷到表层上来的尸首,更多的尸首,除了造物主而外,谁都拿不出来。民间因此有个传说,地震过去几个月后,有一群找矿的外乡人,赶夜路从甘家寨经过,听见地底下死神正在大摆庆功宴,表彰那些死神突然降临时,毫不畏惧,而是死死抱住死神,与死神同归于尽的人。死神不在意自己又死了一次,他对自己又多了整整一个村庄不怕死的部下而欣喜若狂。死神酒喝多了,爬出地面,到山谷里来散步,吓得那群赶夜路的外乡人,来不及掉转车头,丢了越野车,没命似的,就往鲁甸县城方向逃去。

    与小学女同学擦肩而过

    昭通是个没有生与死界线的地方,坟地和村庄总是混杂在一起。我听说过的死亡,先是祖辈,然后是父辈,接下来是同辈。最近几年,听说我的下辈中也有人跳河或喝农药自尽了。清明节那天,我去给父亲扫墓,在通向坟地的小路上,我与一个小学时的女同学擦肩而过,不敢与她打招呼,因为我不知道她是活着还是死了。

    在曲靖市的郊外

    郊区美学正在演进为一门具有时代性的显学。它提振了四野的物质欲望,又把市中心漫溢而出的精神泡沫悉数消化得一干二净。抛开飞短流长的城市唯美观,单从客观的认知角度去看,所谓郊区,已经不再是“城乡接合部”,它应该被视为城市之狮与乡村之虎媾和而诞生的群落怪兽。它的超市、学校、发廊、饭店、旅馆、洗车场……市中心有的,它都有,只是品质下降了。同时,它的住房、地摊、杂货铺、人流、医院……又往往是乡村的升级,处处庸脂俗粉,低级趣味。

    这不是在单一地说曲靖的郊区,中国的每一个城市的郊区都是如此。至于有的二线和三线城市一看上去就像某些一线城市的郊区,那就另当别论了。我之所以把“郊区美学”摆到桌面上来,正是因为郊区概念的模糊、郊区标准的游离和郊区形态的无所不在。曲靖,当我从舌尖上弹出这个词,瞬间它就能找到一支声势浩大的同盟军,佳木斯、保定、温州、张掖、喀尔木、绵阳、遵义、昭通……它们不仅行政建制同等,城市的规划、建筑符号、社区文化也别无二致,很难找出差异性。它们的郊区,如果没有了方言和饮食的壁垒,没有了地名和气候的天然区别,它们分明就是同一条流水生产线上流淌出来的同一产品。都说故乡消失了,同质化给人们带来的最大好处是,任何一个城市你都可以视其为故乡,普天之下没有谁再可以说自己是异乡人或流浪者。比如现在,站在曲靖郊区的雷家庄,扑面而来的房子、水泥路、垃圾堆、小吃店等等,我一点也不陌生,它们与昭通土城乡的聚落元素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就连从逼仄、混乱、肮脏的楼房夹缝里走出的老人,他们的样子,也是我父母的样子。一触即炸、满脸戾气的人,站在路边、街头、窗前和店铺门口,我不敢向他们问路,如果他们要把我当成外来者的人质,我也不会反抗,因为我有过太多类似的经历,早就麻木了,没有痛感了。尽管我的心头有一万头羊驼疾奔而过。

    卡夫卡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甲虫。我想有一天早上醒来,走到街上,我会发现,每一个人都与我长得一模一样。我即我们。我们却不是我。

    街头

    一天晚上,我与几个朋友坐在街边,吃烧烤,喝啤酒。话题是臧否几个山谷里的诗人,以及一支已经四分五裂了的地下摇滚乐队。月亮从高楼的背后移至天空时,有人建议,借着酒兴,去东郊的山丘上听一个巫师讲鬼故事。我们正准备起身,只见天主教堂旁边的小巷里,冲出了十几个年轻男子,人手一把白光闪烁的西瓜刀。街边上还坐着很多人,我们以为,一定会有另一群人,从桌子底下抽出西瓜刀,朝着提刀前来的人直扑上去,上演一场血雨腥风的生死游戏。微电影流行以来,生活中到处是镜头和演员,每一个人随时都可能是闯入者,陷入千奇百怪的剧情。为此,我还掉头朝四周看了一遍,以为月光下面会有一个手忙脚乱的剧组呢。

    这十几个年轻人径直冲到了我们身边,伸手就抓住了我们每个人的头发,把我们的脸扭向月亮,用凶狠的目光认真地辨认,然后,丢下我们的头颅,又扑向另一群人。整个过程,他们没说一句话,手上也没有拿着某个人的照片,发现我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时,也不摇头,不失望,像一群机器人似的。如果我们中间某个人的长相,像极了他们要找的人,剧情会不会急转直下?想到这个问题,我们觉得必须马上离开了,担心他们又折回来,来我们中间寻找替死鬼。

    街头的杀伐还没有落幕,这就说明,在互不会面的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这批冷冰冰的年轻人还得继续过着刀锋上舐血的生活,像一把把刀子,以杀人为职业。古老的义气和文身,比刀光还要锋利百倍的目光,没有出处和下落不明的无名尸首,一刀就剁了的狠劲,以及与片区警察暗通款曲的传奇故事,也都会继续保留在街头巷尾。

    蠢蠢欲动的生活

    丈夫去了东莞打工。听说到了东莞的男人不分贵贱,都管不住自己。每次听见屋顶上的猫跑到自己的身体里来叫春,张春雅把儿子哄睡了,都会想自己该不该给那个从江西来的养殖场老板打个电话,叫他来家里坐坐。

    (在东莞打工的乡下男人,生活中只有三件事:在流水线上打捞血汗钱,在出租房的窗口看着小街上来来往往的妓女手淫,在邮局给家人寄钱。只要想起自己老婆与江西老板私通的传说,刘之凯就想,下个月的工资,自己是不是用来找一个好一点的妓女?)

    喜鹊和乌鸦,在中午的天空中偶然相遇了,一闪而过。它们不想结成同盟,报喜者总是出现在上午,报丧者黄昏的时候才会出现。喜鹊在飞向上午的途中,天还没亮,就想掉头飞回头一天的黄昏,在乌鸦报丧之前,给人们一个惊喜。

    (乌鸦跟着太阳的节奏向着黄昏飞行,看见地上的人们正在狂欢,谁都没有落日之悲。它就决定穿过茫茫黑夜,赶在喜鹊报喜之前,给熟睡中的人们泼一盆冷水。)

    刘之凯在流水线上不明不白地死了,法医确认为饿死,说他的胃里什么食物都没有。张春雅悄悄去了一次东莞,抱回了丈夫的骨灰盒。她把丈夫的死讯告诉了江西老板,一再叮嘱对方,不能对任何人说。因为丈夫守寡多年的母亲年事已高,得让她觉得,活着就是为了思念活着的儿子。

    (江西老板从此每个月坚持去一次邮局,给张春雅寄钱。两个人在养殖场里的大床上颠鸾倒凤的时候,江西老板总是想象张春雅的丈夫还活着。一旦意识到,那个自己一次次冒名顶替的人已经死了,他就会从张春雅的身上滑下来,觉得自己也死了。)

    刘之凯的母亲去世那天,村子里的人看见,张春雅从菜地里挖出丈夫的骨灰盒,放到了他母亲的灵前。几天后,人们抬着两具棺木上山的时候,天上一前一后地飞过了乌鸦和喜鹊。

    (江西老板站在养殖场的小院中,长长呼出了一口气。他愿意看见任何一种死亡,但他不愿花太长的时间去保守死亡的秘密。在死亡的废墟上寻欢作乐,早已让他心力交瘁。)

    在凤凰山上想

    我独自去过很多次凤凰山,没人可为我作证,我似乎也不需要谁为我作证。这就像一棵树生长在山上,一只鸟飞到了这棵树上,它们互相不是证人,它们也不用其他树或其他鸟为它们作证。在那条蜿蜒而上的公路上行走,我遇到过几个少年,他们对着公路尽头的月亮大声地喊着什么,嗓音沙哑极了。他们看见我一个人上山,很快消失在松树林里,然后躲在我必经的一个弯道处,用鬼叫的声音恐吓我。

    对着秋风里的松树林,我告诉几位少年:“我也装鬼吓过人,不仅用声音,还用脸谱,甚至躲在坟地里……”松树林中的少年突然哄笑了起来,随后,告诉我,他们没有装鬼的经验,因为他们就是一群鬼。我没有再理会他们,以更快的速度向山顶爬去。我只想在山顶上坐下,不看万家灯火,也不在月光下寻找生活过的村庄,就是想心无杂念地坐一会儿,像老僧入定那样。老僧可以花大量的时间去入定,我没有那么多时间,也不可能每天都住在凤凰山上,我的入定只能是老僧入定的一个瞬间。

    如果在静坐的时间内,我不能进入无我或飞升至高空俯视我的其中一种境界,我会在心里给昭通市的每一个乡镇重取一些名字,没人认可它们,只有我一个人在写作的时候使用。就像旧圃镇,我一直叫它土城乡,竟然让编辑和读者都一直以为昭通市有个土城乡。不过,昭通市也的确有过一个土城乡,在我的记忆中,它最先叫土城公社,后来改成新城公社,后来又改成土城区,再后来又改成了新城区,最后,它被并入了旧圃镇,像一个人被活埋在了凤凰山上。这种改换地名的行为,我非常不认可,举个例子,比如,我的父母在土城公社时享受的待遇,到新城公社时就有可能被取消了,同样,在土城乡时政府答应批给他们的宅基地,到了旧圃镇时政府就可以不认账了。这说明,改变地名或重新进行地理区划,是制造和遗忘人间纠纷的捷径之一,为了对付这随时可能发生的事件,一个书生,我当然只能在自己的可控条件下,编一本不为人知的地名志。我已经厌倦了,因为别人改动自己故乡的地名,我得一次次在档案材料中修改故乡的名字,仿佛我是一个逃亡的罪犯,必须不停地给自己换一个新的身份。

    昆仑山,高黎贡山,祁连山,泰山,包括凤凰山,这些山是幸福的;长江、黄河、澜沧江,这些江河也是幸福的,因为没人敢改动它们的名字。坐在凤凰山上,我想旧圃镇应该向历史道歉,把从土城乡拿走的一切都还给土城乡。不过,这也只是想想,没几个人会觉得把土城乡改成旧圃镇有什么不妥,能洞见其中迷局的人就更少了。

    有一次,在凤凰山上独坐,我破例没想土城乡的事,而是想到了守望乡。之所以想到守望乡,是觉得这个名字比土城乡还古老,还悲怆。至于太平乡,我就从来没有想过,它赤裸裸的愿望,肯定得赤裸裸地去争取,一想,我心里本来还存在的一丝太平,瞬息之间就消失得干干净净。报纸上说,东北的一个上访者,被人关在太平间里,结果这个人争取个人太平的内心火焰始终没被扑灭,身在太平间仍然在用自己的灵魂不停地上访。不想则罢,一想就觉得凤凰山夜晚的秋风,比冬天的北风还像无形的刀子。

    《草原》2016年第4期

    雷平阳是诗人,诗人的思绪总是天马行空。读他的文字,就像看远方朋友的来信,一行行展开,却总盼着后面还能再多说点什么。可他却是那么节制。这是我想象中散文该有的样子,简短,有见地,凡常事物,一经他的笔墨皴染,顿时气象万千。

    从伦敦到曼城

    刁斗

    自由行

    属于我的伦敦时间,共七十小时。除去三个晚上用于睡眠,小半天用于推介我刚出版的英文小说集《POINTS OF ORIGIN》,其他四十五小时,没确定的事情非做不可——吃饭和读书,无须专有化地切分光阴。当然了,我不远万里地来趟英国,也不可能还像在沈阳那样,只让日影在饭桌与书桌间往返流窜,户外清明的天气和我自己清醒的头脑,都已替伦敦城向我发出了邀请,我没理由不演好游客的角色。

    演——游客?的确如此。我不擅旅游,只长于闲逛,一旦出门在外,游客只能是我扮演的角色,而很难成为我的身份。如果有伴儿,作为一个随和的人,我倒不介意以同伴的意志为我的意志,别说旅游,“视察”的脸皮也觍得出来;可倘若出行的只我自己,闲逛便是我唯一的姿态。

    我的间或远足,其意义仅在于颠覆我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与其说我渴望“前往”他方,莫若说我看重“离开”此处,也就是说,行北京与走东京并无区别,即使去月球,我也不觉得窝在飞行器里聊天看书就比参观嫦娥博物馆更不妥当——不好意思,我这么咬文嚼字,非把个简单的行走离间出几重不同的意思,已经首先不妥当了。没办法,对人文景观或自然风物那种确定的、具体的、目的性的奔赴,在我就是兴致不高,而通往偶然或未知的“离开”,即使麻烦多风险大也让我迷恋。

    多说一句,本来我特别喜欢“游”字,可为了避免让人联想到它与“旅”或者“客”的组词,我只能退而求其次,让“闲”替它与“逛”联袂。

    我最初憧憬“离开”那会儿,中国人刚被允许把饭吃饱,自然地,旅游的概念也刚刚萌芽,所以,还既无旅行社,亦无旅行团,除了有本事支配公款的,多数人并没资格更没条件为名山胜水糟蹋盘缠。可旅游这事契合人性,而契合人性的事,一旦发端便易成规模,成了规模又易生教条,于是,后来被提炼为旅游铁律的那段顺口溜所表达的意思,在放之四海前已先皆准了:上车睡觉,下车撒尿,逢商店购物,遇景点拍照。现在想来,爱动的我,本该是“旅游”麾下的一员壮丁,却易帜“闲逛”另立了山头,这只能与旅游模式中,那种抹杀个别化消解独异性的缺陷让我抵触有关,而不该有别的微言大义。但那时的我,喜欢高蹈热衷升华,就把“闲逛”的高深,命名得莫测了。那时是1980年代尾声时段,正思想混乱的我,偶然中,囫囵吞枣了瓦尔特·本雅明的《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这本小书繁复晦涩,并没帮我更明白资本主义或波德莱尔,可歪打正着的是,它使用的“游手好闲”这一熟词,却让我品出了新的滋味,还经此找到了拒绝的方式与投身的方法——那种方式方法,可以与旅游有关更可以无关。自此,我不仅不再为自己无所事事的闲逛形象感到羞赧,还借助“微服的王子”与“不情愿的侦探”这两顶冠冕,堂皇化了自己种种的无厘头表现:比如1980年代去四川那回,我随大溜儿夜里爬了半截峨眉山后,忽然觉得没大意思,就在次日凌晨别人登顶看日出时,搭车下山回了成都,再漫无目的地徘徊街头,翻武侠小说般,阅读了半天四川妹子;再比如1990年代走青藏那回,因为是从沈阳开车直奔的拉萨,何等的有特色可想而知,可前后一个月,面对无数值得记忆的场景人物,我包里的吉米特相机硬是没拿出来过,当时我突发奇想的歪理邪说是,“到此一游”的快门每按一次,我的浅薄都会添加一分;还比如2000年代玩海南那回,在三亚洗完海澡喝完椰汁打算回沈阳时,我忽然感到意犹未尽,想想长沙和宁波都有聊得来的朋友欢迎我去,买机票时,我便如同赌徒下注,不惜惹得售票员小姐受了冒犯遭了骚扰般惊恐愤怒,当然也让她陡升了好奇——沈阳长沙宁波,哪的票打折多我就去哪……

    说了这一堆,我只为强调,我的闲逛攻略再不三不四,再不伦不类,也只是一项历史性的无害怪癖,不论好坏我都不想改它。于是,这回远在异国他乡,我这赝品游客便没多犹豫,立刻就习惯成自然地,选择了不报名参加敞棚双层巴士一日游,也没去雇请留学生当我向导,还放弃了辗转通过国内朋友麻烦英国朋友来陪我的打算。与在国内闲逛相比,我只多做了一件事情,即在手头的伦敦地图上,把城区东部国王十字街我住处的位置标示出来,然后模仿着识途的老马,分六个往返,并每次不少于三小时地朝四面八方驱策自己。

    其实,若懂英语,我更愿意锁定闲逛的目标,毕竟英国是我特殊尊重的几个国家之一,对它的首都,我未必就比我自己国家的首都更不熟稔。我特别想看看泰晤士河,看看威斯敏斯特教堂和大英博物馆,看看格林尼治天文台和海德公园的“演讲者之角”,看看那些与小心眼儿的牛顿,与世事洞明的达尔文,与以智力为入伙门票的布卢姆斯伯里精英圈子和与开了法律约束权力之先河并成为后来宪政基石的《大宪章》有关的地方……但作为英语世界的聋人哑人半个盲人,我知道我只能剪除奢望,把具体的诉求丢诸脑后,再尽量掩饰住双脚的踌躇,假装气定神闲地踱量东半个城区——由于时间所限,虽然我已能从频繁迷路到如鱼得水了,却终未将西半个城区也尽收脚底。

    随着我的如鱼得水,我的遗憾也漂浮起来——不,我的遗憾,不指我足迹未能踱遍伦敦:那不可能,也没必要。我的遗憾是,作为水性尚可的游鱼,我对最易辨识面目的伦敦标志泰晤士河随波逐流后的喜欢是超预期的,可越看它好,越觉得它百游不厌,我就越会联想到和意识到,此前我穿梭过的某处地方,那携带了一方黄色解说铭牌或未以铭牌作标榜的某座雕塑、某片广场、某幢住宅、某个教堂……尽管平和、低调、不动声色又含而不露,但没准儿,它们与我感兴趣的某人或某事,恰好就勾连着千丝万缕,而因为有眼无珠我竟冷落了它们。但是,虽然有时候,那遗憾会扎得我心脏都隐隐疼痛,我却没为缓解疼痛做过努力,哪怕只需举手之劳,比如,针对某方具体的铭牌,向懂汉语的当地人问询讨教。间或心脏疼痛的我,就那么随心所欲地踱量着伦敦,感受着或者说享受着,那些懂与不懂的、知与无知的、历史与当下的、熟悉与陌生的种种刺激。

    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伦敦时间,被一列开往曼彻斯特的火车给终止了。窗外的乡村景致恬适雅致,但却单调,在安静若课堂的车厢里,我读英国人丹尼尔·汉南的《自由的基因》。可作者那篇只数千言的引子未及读完,我的思绪,就沿着“盎格鲁圈”朝泰晤士河回流过去,因为在书页之间我骤然悟到,为什么,对自己踱步伦敦的信马由缰,我不以为憾反觉其妙。也许,我脚下的伦敦是个沙盘,那些我感兴趣的过往人事,此时仍系上帝的构想,尚未在沙盘上摆放停当;而作为上帝意志的执行人,我这个误打误撞的外来客与我行我素的闯入者,则可以率性地,甚至张冠李戴改头换面地,往沙盘上任意安置我感兴趣的林林总总,以通过我的记忆与想象,去创造一个古旧却又新异的伦敦。

    哦,《自由的基因》不是谈自助出游的旅行手册,但它涉及了思想的闲逛。

    伯吉斯之宅

    那处宅子临条细街,门窗窄小,墙皮斑驳,像蒙尘已久的一颗珠子,还是玻璃的。我大步流星没正眼看它。原本与我并肩而行的萨曼莎,却为它收住了迅疾的脚步,叩它门板时,声息柔和如同耳语。我止步回头,从窗户一角,看屋里两排不大的书架和墙上的几张图书海报,以为这是曼彻斯特街头又一家不事张扬却历史悠久的微型书店。不是,因为进屋后,萨曼莎对我强调的,只是一个英语的人名:安东尼·伯吉斯。接着,在一间能容纳百十来人的会议室里她解释道,作为2015年度曼彻斯特文学节嘉宾,我这个下午的专场活动将在此进行。

    萨曼莎是曼彻斯特逗号出版社的编辑,我的《POINTS OF ORIGIN》即由“逗号”出版。前两天,在伦敦,她曾陪我为宣传那书做过活动,应该说,我俩也算挺熟悉了。

    因为熟悉,尽管萨曼莎的汉语词汇量极为有限,手势表情又总生歧义,可她的意思,我还是懂了,尤其后一个意思,她未表达完整,我已领会完毕。幸好,对她此前的意思我也有所悟,否则,作为一个久经“高大上”文化浸淫的中国人,我的经验,我的虚荣,一定会挑拨着我腹诽不止,甚至,都会引发我公开挖苦这曾经日不落的大英帝国的文学活动地点竟如此寒酸。但基于某种心灵感应,在萨曼莎表达后一个意思前,我已猜闷儿式地领悟到了她前边的意思。加之墙上同一个男人的多幅照片,以及频繁出现的、分别以“A”“B”为名和姓首字母的一个汉语拼音风格相对突出的英文人名,让我没太迟疑就准确无误地——这里是,与安东尼·伯吉斯有关的地方。讶异的我不光忘了经验,忘了虚荣,连礼貌都忘了,像所有在公共场所不知节制无所顾忌的中国大嗓门一样,任由兴奋冲口而出。

    显然,我猜对了。更显然的是,萨曼莎与这处宅子的工作人员,对我突兀的兴奋有点不解,认可我时,表情上现出了得体的错愕。安东尼·伯吉斯是活跃于上世纪中后期的英国小说家,热衷于文本实验,从来不像简·奥斯汀或狄更斯或毛姆那么流行,他差不多是仅凭一本薄薄的《发条橙》,还更因为被美国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拍成了电影,才为中国某些艺术男或小资女所约略知道,而我这远道而来的中国客人,只因偶然借用了“伯吉斯之宅”的一方宝地便惊诧莫名,这没法不让东道主以为,我的喜悦太夸张了。

    东道主会这样想吗?我希望不会,如果可能,我很想给他们看看,此番邂逅伯吉斯,在我思维的太平洋上,产生的的确是蝴蝶效应,还是一场历史跨度颇大的蝴蝶效应。其实,我表达思维结果时已经多有节制和顾忌,由于对偶然性我一向敬畏,发感慨前,已做到了先冷却偏热的情感。

    对伯吉斯我怀有特殊的好感,始于三十年前。按说三十年里,我喜欢过的作家不计其数,伯吉斯作为我早期的钟情对象,成为被后浪淘汰在沙滩上的前浪倒更正常,毕竟,在我这里,他的小说虽然别致,但并非那种每读都有新触动的启示录式作品,或者,它的启示功能对我作用低微。可奇怪的是,他这个魅力有限的早年诱惑者,却始终以一种无以替代的必要性占据着我的记忆空间:“他是一个爱尔兰记者,一个盖尔语学者,一个贪杯好饮的人和为数很少的几部小说的作者……”哦,这几句话,说的不是伯吉斯,而是伯吉斯在评价小说《双鸟戏水》时,说它的作者弗莱恩·奥布莱恩的,但我对伯吉斯好感特殊,却正因为这几句并非名言警句也不精辟隽永的大白话之醍醐,于不经意间灌了我顶。有好长时间,我总喜欢把隐身于《现代小说佳作九十九种》中的这几句话视为诗歌,时不时音韵铿锵或怪腔怪调地诵读一番,似乎这样一来,我写作时的语言乃至我生活中的态度,便能远离做作而趋近诚恳,远离训诫而趋近趣味,远离说明而趋近叙述,远离主题而趋近字词……顺便说一句,奥布莱恩的作品好像都没汉译,至少没有大陆译本,但《双鸟戏水》却令我着迷,成了我脑海中为数不多的,我未曾读过即喜爱有加的小说之一。这是否有点不可理喻?但谁敢说,不可理喻不是小说的魅力之一呢?可这样的意思,我怎么给身边的老外做解释呢?即使我英语比汉语说得还好,他们肯定也听不明白,一个中国小说家,在我早年学习写作的那个时候,即使跟在马原徐星刘索拉这种探路尖兵之后,蹀躞前行时,仍需揪着自己头发艰难起跳,在这种背景下,伯吉斯的出现便很重要,“贪杯好饮”与“记者”“学者”的异类项并置便特别重要,自我的而非“钦定”的观察视角与评价标准和说话方式便尤其重要。

    不过,我相信,我可能更加解释不清的,还不止于此,而是“缘分”这种东西,在2015年,在我来伯吉斯之宅的前十个月内,为什么会让我与这位暌违三十年的前辈偶遇了三次:难道,为了一遭上场,先要三番热身?先是年初,春节前后,我在朋友家住了一宿,为打发没有困意的漫漫长夜,我去朋友的家庭影院东翻西找。朋友的碟片有两三百张,我基本没看过,可挑拣之后,不知为何,我选的两部都是旧识,一是基耶洛夫斯基那个著名三部曲里的《蓝》,另外就是《发条橙》了。然后是年中,在与布伦丹电邮往返时,不知怎样和由谁起头,竟说起了《双鸟戏水》。我们都对它赞不绝口。布伦丹·欧凯恩是美国人,为翻译我小说,与我偶有电邮往来,当他欲把对《双鸟戏水》的赏析推向细部时,我急忙承认,那书我没读过,喜欢它,只缘于伯吉斯的精妙推介。我记得再来信时,对我这等情绪化的好恶选择法,布伦丹只表示了有限的理解,但在此之外,他被我们的交流刺激起来的创作欲望则差点儿无限,事务繁忙的他冲动地说:我真想把《双鸟戏水》译成汉语呀!最后,就是我来英国的十天前了。十一假日,我网购新书,其中包括《自由的基因》,还包括了安东尼·伯吉斯的《莎士比亚传》。当下社会,书的毒奶粉地沟油同样泛滥成灾,网上买书,没法手抚一卷判断取舍,难免让人时感无措。为克服这无措,我除了考虑书的内容和作者,亦接受信誉好者的宣传蛊惑,像买《自由的基因》,就与刘瑜的推荐有关。我不认识刘瑜,但这几年,读过好几篇她的文章,知道她理念品位大体啥样,也就信赖了她的眼光。至于《莎士比亚传》,我犹豫之后也勉强认购,则不为传主的声名赫赫,只为作者与我牵强的私谊。莎士比亚很像曹雪芹,个人资料大面积阙如,给他画像,谁都做不到眉目清楚。我喜欢看人物传记,可如果那传记由猜测编织,靠假定支撑,我倒更愿意去同主题的小说里想入非非。当然了,几天后,与伯吉斯之宅一邂逅巧遇,我就意识到,“莎士比亚”是个兆头,同样,我在朋友家以电影打发长夜,我与布伦丹通信时交流《双鸟戏水》,都是奇妙而又美好的兆头:一年里,春夏秋的三度铺垫,皆为烘托我来伯吉斯之宅拜谢卅载的醍醐之情……

    且慢抒情,这种戏剧性的巧合太莎士比亚化,让我自己信以为真时都要掐下大腿。但这的确都是事实。如果为制造某种效果,我倒更愿意让《莎士比亚传》与《自由的基因》和另一本小说一样,也作为旅途读物被我带在身边,以便在曼城时,有可能送它给伯吉斯之宅,好通过这一物化的痕迹,为我与伯吉斯的缘分留存佐证。可这“莎士比亚”,自打十月初归我所有,就一直宅在我书架上,这几天,我为写作此文顺手翻它,它还用那种演员的腔调,声音琅琅地对我说过:这世间之事的不可理喻,几乎已经有了小说或者戏剧的魅力。

    这时候,我已参观完整幢宅子,看过了伯吉斯用过的打字机、坐过的硬板凳等不多的遗物。太不过瘾。我东张西望地问,伯吉斯在这里住过还是工作过呀?伯吉斯之宅的工作人员摇着头笑,但并不遗憾。不,伯吉斯生前跟这座宅子没有关系,也许,他顿一下,望着窗外清冷的小街说,在曼彻斯特大学读过书的他,散步时途经过咱们门前吧。说后边这句话时,并不遗憾的他满脸满足。我一时语塞,不知怎样接话才好。我是否有必要告诉他呢,说这伯吉斯与他纪念处所之间的关系,与我和他的关系颇为神似?给我和这宅子照张相吧。很少主动钻进相机取景框的我,有点没话找话地对萨曼莎说。但说话时我没有遗憾,满脸满足。

    超现实

    与我聊天时,不约而同地,他们都以“超现实”定义我的小说,对那判语的信手拈来,似乎比中国人说“你好”“谢谢”“对不起”还自如熟练。可他们,不光接触我小说的方式与程度迥然有别,文学背景更是各不相同,难道,像中国流行“雾霾”那样,英国流行“超现实”吗?

    在我的词汇库里,“超现实”早已边缘化了。并非它不能再魅惑我,而是它像“爱情”“真理”“幸福”这类词一样,其感受意义的愈益丰盈与阐释可能的日趋干瘪,越来越像被维特根斯坦归过类了,“不能说的东西”。也许,它们更适宜在意识中发光,言说则会黯淡了色泽。我倒也知道,英国的“超现实”与中国的“先锋”或“现代派”一样,所画的边界都很模糊,大体框限了什么东西,心照不宣也就是了,不必较真也没法较真。法国才子安德烈·布勒东相隔八年两度发布《超现实主义宣言》所证明的,恐怕也只是在定义面前,能言善辩者若他,也容易言不尽意和辞不达意。

    于是,和他们交流,我的适度敷衍便在所难免,但愿他们未曾察觉——哦,他们,主要是伦敦的薇蔻和一位我叫不上来名字的黑衣女士,以及曼彻斯特的凯伦与拉·佩治。

    薇蔻汉名江可唯,是个走出校门不久的室内设计师,四岁时由中国来英国落户,会说汉语但不识汉字,知道我正以双脚度量伦敦,就是聪明的她,想到了给我找张伦敦地图,不仅为我设定了坐标,还把她的电话留在了地图一处空白的边角。那天下班后,她匆匆赶来自由文字中心参加半截我与读者的见面活动又草草翻几页我的小说,不为文学,只为她出生的那个国度。而作为自由文字中心负责人的黑衣女士,当然有名字也有职务,萨曼莎细致地做过介绍。我没记住。我能记住的,只是她大眼睛里的善意、坦诚还有亲切,流溢得多么美不胜收。她对我说,他们中心的关注重点刚转向文学,我是他们请来的第一个小说家,而以往,他们更关注绘画、摄影以及戏剧。说到戏剧,她提及一个汉语人名,又比画出一个坐轮椅的动作。翻译茫然。我试探着问:新凤霞?她连声说对对,瘦削的脸上笑出了细纹。她说近三十年前,中心曾分别邀请过中国的吴祖光新凤霞夫妇和高行健,以戏剧家身份访问英国。那时的高——黑衣女士的笑纹里,骄傲和友好一齐荡漾——还没得诺奖呀。“他们”中的第三位也是女士,叫凯伦,祖籍杭州,汉名王晓方,在上海读本科时学科技英语,成英国人快二十年了。她以曼彻斯特孔子学院英方院长身份请我吃饭本系公事公办,可从客套礼仪中,却脱颖而出本色的明敏:与我放眼世界或聚焦中国时,她喜不倨傲忧不矫情,头脑清醒意见客观。近些年来,我接触过不少“半路出海”的大陆同胞,不知何故,他们的消化酶适应了牛奶面包培根肉后,所分泌的,却多为可笑的幼稚可怜的迂腐可恨的愚蠢可恶的狭隘。我在曼城的最后一晚,凯伦推荐我看芭蕾舞剧《1984》。乔治·奥威尔的小说——我以为她在说英语至少杭州话上海话——能改芭蕾?所以该看呀!她有点情绪激烈地启发我道:你想想,用芭蕾舞表现“文革”的疯狂……唔,那种疯狂我不陌生——可是,拉·佩治却插足进来,拽我和他的一帮朋友去了酒吧。我辜负了凯伦。拉·佩治是我的出版商和我这次赴英的始作俑者,但我犹豫之后随他而去,又并非不好意思对他说“NO”。我很清楚,他或他们,不论做什么,都只会尊重我不会勉强我。我没提《1984》,只因沟通太麻烦了,我若能把喝啤酒看芭蕾的选项理由分说明白,也就有资格替哈姆雷特解难题了。另外,我愿意在酒吧度过分别的前夜,也是我这个平时嘻嘻哈哈但一端酒杯就犯愁的人,很希望与拉·佩治这个平时少言寡语但一端酒杯就活泼的家伙,为于斯曼或者为我们都偏爱于斯曼,认认真真地干上一杯。此前做活动时,为回答读者某个问题,因为一时没从英国作家中找到例子,我曾让法国人于斯曼当过替补。已离世百年的于斯曼不是流行作家,在他的母国,多数时候也锦衣夜行。这样,他一出场,我身边的翻译就有点磕绊,受她传染,场下的听众也磕绊起来。我冒汗了。是这时候,连汉语“谢谢”都说不利索的拉·佩治,却通过观察发现了问题以及问题的症结,他果断出手,巧妙插话,内行地替我清理了所有的磕磕绊绊。是在替我打圆场前,他一意识到我在表述什么,大大的眼睛便瞪得更大,颓着的腰板也挺了起来。他目光直视着我,仿佛在以诧异和惊喜向我通报,那个从未大红大紫过的法国名字,正是我俩臭味相投的验证密码:乔里-卡尔·于斯曼?他用英语的疑问句与我接头;乔里-卡尔·于斯曼!我用汉语的感叹句回他暗号。

    在他们中,薇蔻和凯伦,使用“超现实”都只顺嘴一带,我以“嘿嘿”或“呵呵”那种在所难免的敷衍应对,并没什么不妥之处:噢,你这小说超现实主义;哦,我喜欢你这种超现实故事。而黑衣女士和拉·佩治,一个是在电脑视频前,一个是在摄像机下,把“超现实”夹在提给我的一二十个问题里正经八百地陈列出来,我再光“嘿嘿”“呵呵”,就是轻慢工作乃至文学了。尽管,做访问前,分处伦敦曼城的他俩像受过同一家教化机构的培训那样,都体谅地指出:如果哪个问题你觉得敏感,会惹麻烦,不方便回答,就跳过去没有关系。可是,我若滥用体谅,去唬人家老外不识中国的数,说“超现实”便“敏感”“麻烦”“不方便”,那还不成臭无赖了:你好像特别喜欢运用超现实技巧,这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在西方作家笔下,超现实的写作只指向内心,可为什么,你的这类表达总与社会性问题藕断丝连?我不认为我的某些小说超脱或者超越了现实,不认为同系小说里虚有的什物,还有必要分门别类。在我看来,与这个规则通约的物理世界比,心理世界的法度再千差万别千变万化,也会因对于蹲着这种动作、蟑螂这种昆虫、猫这种动物、杀手这种职业的精当表达恰切演绎,而使得《蹲着》的屈辱、《蟑螂》的无奈、《变形记》的丑与恶和《最后一枪》的忠诚或蒙昧,成为我们最为现实的生存体验——哦,它们,我随手出示的这几个题目,除了在我英文小说集中各占目录的九分之一,再没什么特别之处:它们讲了为防范犯罪,城市居民必须按要求蹲着活动的故事;它们又讲了随着蟑螂的灾祸渐成顽疾,得过且过的人们与灾祸渐为朋党的故事;它们还讲了一只奴才猫终于涅槃为人,青出于蓝又胜于蓝地摇身变成主子的故事;它们更讲了一个杀手遵循着指令,一步步消灭自己的故事……

    是的,它们现实,都是官能更易触碰的可靠的东西,是习见与常态,是会意与默契,是在与有,是方便指认的证据与适宜解剖的标本,如同普通到不论以哪种语言出现,都极度简单的“你好”“谢谢”“对不起”。可是他们,薇蔻凯伦黑衣女士拉·佩治们,为什么对它们,对我的小说,对我那些现实到可以熟视无睹的身边故事,却要冠名“超现实”呢?就好像,它们是哈姆雷特那亡父的鬼魂,是漫游奇境的艾丽丝或降妖伏魔的哈利·波特,是我这个英语世界里聋人哑人半盲人的伦敦踱步,是我在脑子里自行上演的芭蕾舞剧《1984》,是“雾霾”那种既具象又抽象的流行词汇……

    我短暂的英伦之行,已经迅速成为了过去,在这节文字结束的时候,我很想赘述两个插曲,以候教于帮我把现实视野拓展向超现实领域的英国朋友:

    其一,几乎一踏上英国土地,我就隐约感到,有的当地人,是薇蔻凯伦以及出版社为我临时雇请的翻译,还有偶遇的留学生等黄皮肤当地人,与我接触时,都多少有点莫名的亢奋——当然了,再自作多情,我也看得出来,那亢奋与我并无干系。但回国后我还是顺手破译了出来,他们在我面前没加掩饰的亢奋,是被即将盛装赴英的中国最高领导人夫妇给激活的。完全出于好奇,对照着新闻报道,我再次穿越被时区切割过的时间与空间。我不由也滞后地亢奋了一下:在我返程的飞机由西向东地掠过乌拉尔山脉时,国家最高领导人夫妇的专机,恰好自东而西地也正点卯那里,也就是说,在欧亚天空接壤的地方,嗖地一下,我曾和他们交臂而过。

    其二,大约在我归国的二十天后,接到拉·佩治与萨曼莎的曼城电邮,除了祝福我平安归家,又问我,收到他们的稿费没有。不是大钱,我也眼开,本来电话就可以查询,我仍然屁颠屁颠地跑趟银行,去取号排队看人家新钞票般僵硬的脸子。没英镑进项,只有一笔凭空而来的日元,不速之客般增添我的紧张。好在拉·佩治与萨曼莎的又一封邮件追了过来,他们歉意地做出的解释是,发稿费时,为方便我,本想特意兑换成我常用的币种,可一马虎,一随手,一想当然,就忽略了中国日本虽然都在东亚,又一衣带水,人模狗样也大体相同,尤其“鸡的屁”皆荣居世界的三甲之列,但货币,却并非名字都叫日元。

    《作家》2016年第2期

    把一个人从几千公里之外,突然扔到陌生的环境中,如何看待周遭的世界?刁斗说得俏皮,他说要“演好游客”这个角色。同样是看,同样是演,有文化的人就是大不一样,所以,他走在任何一个地方,似乎都能把过往阅历与现实重叠起来。却又不是简单的堆积,他有自己的判断。他有判断,却并不武断。这样的行走,好看了。

    去马坡

    蒋韵

    笛安开车,我们去马坡意大利农场。

    这是我第二次坐她的车,她这个司机,绝对崭新出炉,开车的历史不满一个月。头一次坐她的车,是此前二十多天,那天她第二次离开陪练独立开车,我坐在副驾的位置,她戴好墨镜,挺直腰板,淡定地对我说:“妈你帮我看着点儿右边的车,我顾不上看。”顿时,我的冷汗就下来了。

    那天,是甲午岁末,腊月二十九,北京城马路上,车流明显减少,但我们的目的地,是最热闹的东单金鱼胡同一带,所以,一路行来的各种状况,还是足够我魂飞魄散。但那个新司机却始终是淡定的,面不改色鄙夷着我的惊慌,说:“只要如意不在车上,我就一点也不害怕。”如意是她的女儿,于是我回答:“可是我的女儿在车上啊!”

    这一次,她的驾驶技术有了明显的长进,我们沿着潮白河走,长长的右堤路上,北方的杨柳开始吐绿。比起喧闹的城里,这条路,偶尔还是有安静的时候。有一年国庆期间,李锐开车,带我去宋庄看一个朋友的画展,走的就是右堤路。那天,这条路上总是过往的大货车,大概是因为长假的缘故,突然绝迹,浓荫蔽地的一条乡间长路,寂静无声,明澈的阳光透过树叶,影影绰绰洒下来,竟然有一种久违的老时光的悠长精美。就是从那一天起,喜欢上了这条乡间公路。

    但坐在女儿的车上,起初,仍然免不了紧张,觉得右堤路变得好窄,迎面过来的每一辆车都有一种凶险的疾速。好在是河岸边熟悉的路,好在过往车辆还不算多,车窗外的景色也毕竟有了一些乡野间的春意,渐渐也就松弛了一些。我们说着闲话,我说,我喜欢乡村公路,她说,那是因为你不开车。我问她喜欢开车吗?她回答说:“喜欢。”这让我意外。我始终以为她是被迫去学开车的。

    “我尤其喜欢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她这么说。

    她说,有一晚她从机场第二高速开车回家,一路畅通无阻,车灯照着安静的路面,车里放着她喜欢的音乐,那感觉很奇妙。“那时候真觉得高速公路有一种善意。”她说,“好美。”

    我非常惊讶。

    高速公路,这些年来,实在是走得不少,中国的,外国的,内陆的,港澳的,连接湖海的,通往山区的……尤其是我所生活的省份,高速公路披荆斩棘穿行在千山万壑之间,乘车走在上面,有一种真心的赞叹,赞叹我们的路真是越修越棒。但,认真想想,它却从未让我动过情。对我而言,它不同于乡村公路,它永远只是物质,不是生命。

    年轻时,在我还没有见过高速公路的时候,曾经读过一篇小说,叫《铃兰空地》,是法国作家米歇尔·图尼埃写的一篇充满象征寓意的作品,隐约记得,主人公是一个长年行走在高速公路上的货车司机,偶然地一次阴差阳错,他驶离了高速公路,在一条乡村公路深处,发现了一片美好的林间草场,这就是铃兰空地了。自然,在这美丽的空地上,是要发生故事的,但故事的内容,一点也不记得,只记得,这是一个悲剧。还有,那就是,铃兰空地和高速公路各自所象征的东西:前者,是自然,是理想或者说幻象,是人类回不去的精神家乡;而后者,则是远离了自然之美的现实,是每个现代人都无法逃脱、无可选择的冷酷宿命。这样说太简单了些,但,先入为主地,我似乎已经为我还没见过的事物做了一个判决。

    渐渐地,高速路就来了。

    山西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叫太旧路,旧,是旧关,太行山的一个旧关隘,娘子关。这路,全程穿行在太行山千山万壑之中,有着数不清的隧道和凌空飞架的大桥。从前,从我的城市去北京,坐火车要十多个小时,而有了这条路,坐大巴只需六七个小时,且半小时发车一趟,去北京,真就成了可“说走就走”的旅行。那种惊喜,至今记忆犹新。

    随着高速路的到来,生活不由分说地改变着,我们对空间和时间的概念改变着,对世界的认识在改变着。这改变,似乎,与古典的美感、与诗意、与温情,日益遥远。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或者说,我和许多的人都这样认为。记得女儿曾说过一句话,她说:“妈妈,你不爱这个时代。”我回答:“对。”可其实我是困惑的。是,我不爱这个以高速路为代表的时代,可哪个时代是我爱过的呢?换句话说,我不甘心做城市之子,可也远不是一个自然之子呵。

    我爱那些远去的、正在消逝或已经消逝的东西,我爱河山,爱蓝天,爱田野,爱无垠的大森林,爱我从没有见过的广袤而荒凉的西伯利亚,爱一切残破却有时间痕迹的东西……但我爱得很抽象,是审美意义上的爱。记得读沈从文先生的小说和散文,爱上了湘西,爱得一往情深。上世纪末,有一年,终于有机会去凤凰了,好兴奋。正是秋高气爽的季节,桔子熟了,公路边到处都是卖桔子的。抵达凤凰时,天在下雨,去拜谒沈从文先生的墓地,就是在绵绵秋雨之中。通往山坡的路,因为雨,变得泥泞,大坨大坨的牛屎,盘踞在泥泞的路上,几乎无处下脚。短短一段牛屎路走下来,湘西的美,在我心里,就打了折扣,变得有些暗淡。至少,在我回忆它或者向人赞美它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点暧昧的犹豫和羞涩。我想,我还是更爱沈先生笔下的那个湘西,而不是这个真实的地方。

    《红楼梦》里有一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贾宝玉不喜欢“稻香村”,被贾政斥责为“无知的蠢物”,说他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哪里知道这清幽气象。他甚至感慨,此处唤起了他的归隐之心。宝玉不服气,据理力争,批评“稻香村”,说它不天然,“远无邻村,近不附郭,背山山无脉,邻水水无源,高无隐寺之塔,下无通市之桥,峭然孤出,似非大观。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贾政只有怒喝:“叉出去!”

    想想,生活在今天的我们,说自己热爱田园,热爱古朴幽静的自然,已成时尚。但我们向往的,其实很可能只是一个大观园中的“稻香村”。或者说,也只剩下这样的“稻香村”来安放我们的田园之梦。女儿不同,女儿宣称,她不是自然之子,且永远也不会做自然之子。所以,她才能没有负担、没有任何道德障碍地、全心全意地融入这个她生活其中的时代,切肤地爱它,切肤地恨它,并且用审美的眼睛,在那些冰冷的、被现代科技所创造出来的事物之上,发现我永远也发现不了的美感和善意。

    意大利农场到了。去那里,是为了买农场自制的各种小菜和面包饼干,还有我们喜欢的一种智利产的白葡萄酒。顺便,女儿在餐厅吃了纯正的意大利披萨,而我,因为吃过了午饭,就坐在女儿对面,点了一杯饮品,看她吃。

    这里,还有很多绿色的好东西,比如,他们自酿的果酒、他们树上的各种果实、他们自产自销的蔬菜、鸡蛋,还有土耳其蜂蜜、荷兰奶酪、意大利橄榄油以及各种火腿香肠……很多人在假日带着孩子来这里。确切地说,此地,亦是一个触手可及的、人力穿凿而成的“稻香村”,供如我这样心有不甘的都市人画饼充饥。与此同时,真正的古村落、村庄,真正“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的美景,正在我们的土地上凋零、衰落,一日千里,无可奈何地,成为一座座荒村、废墟。我们心疼地高唱挽歌,却没有一个人真的甘心回头。

    想问的是,我们这一代人之后,还会有人为河山伤心吗?

    《文汇报》2016年4月3日

    很多人都注意到了环境的变化,我们呼吸的空气,我们吃掉的粮食,我们饮用的水,凡是与人有关的东西,都出现了危机,但真正又有几个人为我们生活的空间感到焦虑呢?蒋韵的《去马坡》提到了河山不是旧河山的恐慌,也写出了两代人之间对待发展与变化的态度。问题并不在于热不热爱这个时代,有时候站在批判的立场,葆有一颗警惕的心,保持疏离的态度,也是更炽烈的爱。

    转山

    鲍贝

    冈仁波齐神山,海拔将近七千米。几个世纪以来,冈仁波齐不仅是朝圣者们的信仰终级之地,也是探险家们心中神往的地方。然而,那么多敢于冒险的人,他们可以登上世界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却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够登得上这座神山之巅,哪怕他们想尽一切办法。那是一座神灵之山,凡俗人不可逾越。释迦牟尼佛就在这座神山上得道成佛。2014年是马年,正是释迦牟尼佛祖的本命年。据说在往常转神山一圈,即可洗尽一生的罪孽,而在马年转神山一圈,相当于往年转十三圈的功德。

    有人说,在这个世界上的芸芸众生,能够去瞻仰冈仁波齐神山的人少之又少,而能够具备一切转山因缘的人,就更是寥寥无几。十二年一轮回。能在马年去转山的人更是跟神山有缘。虽然我不是佛教徒,也并不知道转完神山之后,是否真能将我一生罪孽从此消除干净。但我被一种巨大的愿望促使,就如受了蛊惑一般。

    我们从拉萨出发,第五天才开车到了塔钦。塔钦是冈仁波齐神山脚下的一座小村庄,是朝圣者们进出神山的必经之地,也是转山的起点和终点。

    记得十年前我走进阿里,也曾经到过这里,在牧民的帐篷里住过几天。要是早上醒得早,推开帐篷,白雾笼罩、水汽如烟的草原上会出现一两头狼。它们看上去并不凶狠,也不对人虎视眈眈,可能它们并不想真的吃人。你只要不去攻击它们,它们会拖着尾巴悄然离去。在这人迹罕见、生命绝迹的地方,生命与生命的相对,原本就应该惺惺相惜,而不是彼此厮杀和消灭。感觉那时候的狼,也是孤独的,甚至孤独到有些失魂落魄。

    塔钦紧挨着神山,也紧挨着圣湖玛旁雍措。记忆里的从前的塔钦,有一条溪流绕过村子,流向不远处的圣湖。曾经在这里,没有商店,也没有旅馆和像样点的茶馆,连日用品也买不到。

    然而,如今的塔钦不同了。记忆中的小村落,早已失去昔日的宁静。我住过的人家和帐篷也不知去向,到处都是钢筋混凝土的建筑物。有商铺、药店、水果摊、旅馆、饭店,还有各种娱乐场。俨然一座热闹的小城镇。至少在这个适宜转山的季节里,它是热闹的,甚至是沸腾的。

    九月仍是转山旺季,到了十月就会大雪封山。神山复归宁静,只与风雪相伴。因此赶在大雪之前的九月来转山的人依然很多。

    和我同行的小雅说,马年来转山的人特别多。山上本来住的地方就少,人一多,根本就没地方住。神山上气候多变。有时候,在炎热的夏天,一阵冷空气袭来,山上会突降大雪,或者来一场暴风雨。遇到这样的突发天气,有的人扛不过寒冷,就会冻死在路上。也有体力不支晕倒在山上,病死或饿死的,都有。神山上还有许多野狗,白天它们都比较温顺,或走在你前面,或跟在你后头,从不对人吠叫。但一到天黑,人的体力会变得衰弱,这些野狗会在夜里变回本来的面目,狼性的一面会出现,对着失去力量尤其是对气若游丝落单的人,会发出攻击。不过,对于佛教徒来说,死于转山途中,是一件有福之事,意味着灵魂已经升入天堂。而对于徒步冒险的游客来说,便是一场灾难。

    摆在眼前的经历,明明是场冒险。然而,小雅却说得轻描淡写,就像在陈述一件家长里短的往事。我把小雅的话每一句都听进去了,听得很认真。说一点也不怕是假的。但当时的情形下,害怕是没有用的,完全被另外一种力量所控制了。我也说不清楚,我当时哪来的勇气和自信,能够用两天时间转完神山。要是在平时,我在小区里走上半小时就会累得半死。

    在塔钦修整了一夜,第二天一早,背起行囊出发。

    冈仁波齐神山地处冈底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遥遥相对,是中国最美、最令人震撼的十大名山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神山,它被人称为“东方的耶路撒冷”。

    珠峰的海拔在八千多米高,感觉比冈仁波齐峰要危险好多,但是,冒险家们不断地登上珠峰,却从未有人登上过冈仁波齐峰。你不得不相信这句话:山不在高,有仙则灵。冈仁波齐和珠峰的不同之处在于,珠峰只是一座高山,而冈仁波齐却是一座神灵居住的山峰,是人类终极的信仰圣地。作为凡夫俗子,永不可能抵达神山顶峰,只能绕山而行。

    进入山口,抬头便可看见被白雪覆盖的冈仁波齐主峰,就像一顶壮观的大银冠,凌空而起,直指云霄。峰顶旗云缥缈飞扬,有着唯我独尊的气派,更似被冥冥间的气息所笼罩,梦幻神圣如大佛,仿如从天外横空飞来。

    一条蜿蜒的山泉在山脚下无声地流淌,我们沿溪而上。

    开始时,走的是一段沙石路,路况倒也平坦,越野车都能开上来,海拔也在五千米以下。因此,一路自我调息,匀速地行走,我们几个人都没有分开。大概走到十公里左右,明显感觉头晕目眩,胸闷乏力,开始上气不接下气。走几步就想坐下来休息,但又不敢久坐,怕一坐下来,就再也不想走。

    海拔在逐渐升高。望着前面盘旋无际不知通往何处的沙石路,心里直打战。有人说“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我觉得眼前的这条转山路,比上青天还难。由于体力逐渐跟不上,又缺氧,整个人变得焦躁不安。高原的日照猛烈地射击在我们身上,仿佛在抽干我们的水分,同时也狠狠地抽走我们身上的所有力气,让我们失去力量,失去信念,失去所有。

    又坚持走了一个多小时,出现四五个帐篷。酥油浓郁的味道从帐篷里飘扬而出。一个高大的藏族女人看了看我们,不知说了句什么,我们听不懂。她黑亮的脸蛋晒出来两朵高原红,头发用红绳子扎成粗大的辫子拖在后背上,油亮油亮的,发尾部分结成了块。青灰色的旧藏袍,门襟处已磨出好多线头,丝丝缕缕地垂挂下来,贴在她胸前。她不会说汉语,也听不懂我们说话。

    帐篷里只有酥油茶和康师傅面条,除此之外,再无任何食物。将物品运上山的成本太高。有这两样食物可容我们饱腹,已是神赐,应心怀感恩。我们点了几壶酥油茶。都不习惯酥油的味道。但你不喝,就什么也没得喝。

    帐篷里有人在绝望地哭泣,一边哭一边说,实在走不动了,她要回去。全程五十八公里,至少要走整整两天,还没走到十公里,便已崩溃。

    转山之前不止一次听人说,转神山是要有因缘的,缘分未到的人,哪怕体力和耐力再好也是没用的。和我们一起走的有一位来自山西的大哥,为了这次转山整整准备了两年,他每天坚持锻炼,跑步、吃素、念经、祈祷……所有的一切都只为了能够顺利转山圆满。然而,车子一驶进阿里,他便开始高反,越接近神山,身体越是不舒服,终于无缘无故病倒在神山脚下,最后还是被救护车搬回去。同行中大都是佛教徒,他们认为那位大哥身上的业障太重,也可能是前世今生杀生作孽过多,神灵的山暂时拒绝了他的朝圣。

    我是个无神论者,在平时我几乎不信这些。但在西藏,尤其是在神山上,我不由得不信。我坚信神的存在。

    风呼啦啦吹着,把帐篷吹得不停摇晃,我的双腿沉重酸痛,犹如灌满了铅,只想坐下去,躺下来,从此不动。我咬着牙,低下头去,看着自己的双脚,新买的登山鞋已风尘仆仆,沾满了泥土。想起一些往事。忽然两眼一热,鼻子发酸,随之而来的一股倔劲突然就涌上来。我对自己说:“继续走,走不动也走。”

    一个藏族女人五体投地磕拜着经过我们,她的额头磕烂了,肿起来一个包,血肉模糊。藏袍上全是灰。她朝我们浅浅一笑,我递给她几块巧克力,她接过去,双手合十,弯腰道谢,然后把巧克力藏于她的袖管内,继续将身体匍匐于大地,双手向前,举过头顶,然后,慢慢立起身,再次跪倒……

    我盯住那个藏族女人看,看着她的身体紧贴着砂砾地,此起彼伏,由近及远。那一刻的我,突然哽咽出声,直至热泪盈眶。

    经过一番默默崩溃,接下来的状态竟然出奇的好。虽然置身神山,却有很长一段路根本看不见神山主峰的真面目,它被其他山脉挡住了。再次看到它的时候,又是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每次都会驻足仰望,或者用相机拍下来,仿佛一种意外的收获和馈赠。

    能够看到神山真面目的人,是有福的。当我可以置身山中,又如此近距离仰望神山主峰的时候,心里洋溢着幸福和感恩。

    大概又走了四个多小时,看到一座横跨溪流的石板桥,桥两旁的栏杆上飘满绚烂耀眼的经幡,经幡上竖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止热寺,由此进”。

    蔚蓝的苍穹已置换成朦胧的金红色。夕阳的余晖照射在神山主峰上,如一顶冉冉升起的金碧辉煌的皇冠,又如一尊开光的大佛腾空而立。

    终于走到止热寺入口,全身累瘫,意志力已撑不下去。当意志力开始崩塌,身体一下子便失去了支撑,双腿一软倒在山坡上,面朝神山,让自己沐浴在夕阳的光辉里。照在我身上的光,仿佛是从神山上直接泼洒下来的。

    佛光普照。只听见自己急促的喘息。身体直挺挺倒在地上,像一具只有呼吸的尸体。我尽力地调整着自己失衡的心肺。

    夕阳把天空变成绛红色的海洋,眼前的神山变得模糊起来,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置身在天上,又似乎在遥远的汪洋深处。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小粒灰尘。一切的一切都是微不足道的。像看见海市蜃楼。神山就如一座肃穆庄严的庙宇,里面住着神。它就在天堂,在茫茫汪洋,在我眼前。

    我是在这个时候,才突然想起那头豹子来的,它在另一座神山上。是海明威写的小说《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没到过乞力马扎罗山。它被称为“非洲屋脊”,海拔也在五千多米高。那座山的西高峰,和冈仁波齐一样,终年积雪不化,被非洲人称为“上帝的庙宇”。海明威在他的小说开头这样写那头豹子:

    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么高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以前每次读到这里,从来就没想明白,那头豹子,为什么会跑到这么高寒的地方去送死?它当然不可能是为了去觅食。在这么高寒的山巅,没有任何食物,连空气都是稀薄的,豹子不会那么笨。

    那它为什么要跑这么高的雪山上去?

    此刻的我,躺在五千多米高的神山上,忽然便想明白了。这种内在的被召唤的精神力量,或许只有到了一定的“境”上,你才能够豁然领悟,才能够真正懂得。

    那晚,投宿于止热寺。房间很小,简陋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每间房都是三张单人床,除了床,一无所有。寺庙还在修建中,依傍着山坡一排排往上建,每一座屋子都正对着神山主峰。

    小雅说,在这里修行一天的功德,相当于在别处修行一年。虽然这个说法多少有些虚无和玄幻,但我完全同意。我也无意于谈论宗教,但我深信不疑。在这里,神绝不是虚无的,它就在此地,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抵达这里,就会强烈地感受到神的存在。眼前这座如庙宇般巍然而立的神山之王,是奇迹,也是神迹。神迹是人无法揭秘的。唯有膜拜。

    登上庙殿的台阶很陡,大概有二十来级,每往上爬一步,就不得不停下来大口喘气,喘气时不能仰面朝天,只能低头看地,不然更会头晕目眩。那种感觉很奇特,犹如腾空在天,在登天梯。

    终于进入殿内,没有坐的地方,只能站着喘息。我们向着释迦牟尼佛五体投地跪拜。这是我第一次在海拔五千多米高的庙宇里磕这么多个长头,三十个,还是五十个?我已记不得了。只记得当时的我心里空空,毫无杂念。以为自己仅剩的体力会在不断的磕头中消耗殆尽。然而,竟然不觉得累,心清神明。起身时,点起供养的酥油灯。

    在庙宇顶部,有一岩洞,仅可容一人猫腰进入。据说,好多高德大僧都曾在这个洞穴里修道成佛。只要有缘进入洞穴参拜过的人,都可免去七世轮回之苦。

    洞口窄小,我折腰而入,几乎是爬进去的。仅有的一点点光线,是从洞外打进来的。刚进入的瞬间,根本看不清内部,只是黑乎乎一片。我跪下身,用双手摸着地往前爬行。大概爬摸两三步,双手忽然触到一团物体。分明是人的气息,吓得我差点尖叫出声。也不知是谁正跪在那里喃喃祈祷。

    走出神殿,天色渐渐暗下来,呈现在眼前的冈仁波齐峰,已是一个模糊而庞大的轮廓。

    默然往回走。猛抬头,满天繁星,密集如白色灰尘。忍不住惊呼出声。居然那么多星星,就像满天雪花在空中飞扬,感觉就要落下来,下一场漫天大雪。

    在这静谧的星空下,我忽然想到“空花道场”四个字。我仰着脖子,站在夜里。缺氧令人窒息。星空神迹般的美,是另一种窒息。这种神迹般的美丽星空,在都市里住上百年都不会遇到一次。而在这里,我却一览无余地看到了。感觉心里再无遗憾。然而,山中的夜,奇冷无比,站不了多久,便得急急回屋去。

    屋里没有灯。开水只有一壶,十块钱一暖壶。一个房间只允许买一壶。我和来自广东的娘俩睡在一起,那女孩受了风寒,平时有天天泡脚的习惯,她妈妈找到烧开水的那个藏族小伙子,想再买几壶开水,被拒绝了,给多少钱他也不卖。在这缺电缺水缺食物的神山上,要烧一壶开水实在不容易。那妈妈空手回到房间,但也是理解的。望着那壶开水,那晚的我们谁也舍不得喝,第二天转山时带着,那是要用来救命的开水。饿了随便咬几个饼干,吃上几块巧克力,便脱了外套上床睡觉。但实在是冷,又把外套全都穿回去,再钻进被窝里,还是冷。

    由于寒冷和缺氧,我们都没有睡着。那女孩整晚咳嗽。我和她妈妈都担心她第二天走不了。虽然大家还没完全入睡,但实在是疲惫至极,神志和身体都处于迷糊和涣散状态。没有力气说话,也不想动。就这么各自静伏在床上。偶尔有人一个转身,或一声叹息,便都知道对方还醒着。

    天亮之前就要出发。想起来就会有深深的恐惧。只能紧闭双眼,拒绝去想。夜越深,氧气越稀薄,呼吸困难,头痛胸闷到窒息。

    那一夜,每一分钟都是折磨,每一分钟都是煎熬。

    突然会出现幻觉。突然会崩溃。突然会没有了方向。突然会想哭。突然会问自己,为什么会来这里,为什么?到底为了什么?

    但已经来到这里,就跟那头死在乞力马扎罗雪山上的豹子那样,没人能够说得清楚为什么。

    凌晨五点,我们整装出发。小雅再次叮嘱我们,离开止热寺,就是又陡又险的乱石坡,被称为“地狱坡”。大约有十公里这样的路,要尽量坚持一口气往上爬,不要过多停留,直冲顶到五千七百米的卓玛拉山的垭口,就往下坡走了。要是一口气冲不上卓玛拉山垭口便崩溃,可能就会永远过不去。因为那段被称为“地狱坡”的路,事实上并没有路,全都是乱石。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急救车到不了,飞机也飞不上来,手机仍然没信号。所以,要保证自己安全下山,全靠自己。

    人是这样的,处于安全温暖的家中,想着外面的世界可能会发生的那些危险的事,会心生恐惧,会越想越怕。然而,当你果真到达那个险境回不了头,也没有选择的余地,便无所畏惧了。只听凭一股力量,牵引着你往前走,带你去发现、去经历、去冒险、去到你想象不到的另外的那个境上,直至生命结束。

    走出止热寺,冷风呼啸着往身体里灌。天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满天的星星都躲了起来。地上积了一层薄冰。我们的额头上都戴着一盏头灯,在黑夜里闪烁晃动,照不清前方,也照不见来路。只觉得一路打滑,如履薄冰。

    开始时,我们几个人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但走上乱石坡,根本就没法相互照顾。差不多七十度的陡坡,我们要在巨大的乱石之间绕行,好多时候,都无法直立行走,不得不弯下腰去,或者趴下身体攀着岩石往上爬。手摸在结冰的岩石上,冷气隔着厚厚的手套往里钻,刺骨般寒冷。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不能允许自己出现半点差错,要是一不小心脚下打滑,完全有可能会人仰马翻滚下山去。只能靠着自身力量,一点一点往前挪移。不敢扭头朝身后看。若是一不小心滚下去,谁都不会知道你滚向何处。

    爬行了一段坡路之后,我们几个人都已各自分散,在黎明前的漆黑里,我们根本看不见对方在哪里,谁都管不了谁,也不指望谁会来照顾自己。每个人只能靠自己。

    好在是个大晴天。除了从雪山上刮过来的一阵又一阵凄冷的风,没有下雨,也没有下雪。曙光慢慢照亮了神山。

    终于迎来了白天。在有光的山路上,走着走着,会突然想哭。

    身体渐渐热起来,手脚也灵活了。只是喘不过气来,浑身冒着烟。也不知休息了多少回,但都只是稍作停留,不敢坐,怕一坐下去,真的就起不来。

    走过一段陡峭的坡路,前面出现了一条曲曲绕绕的羊肠小道,拐过几个弯,忽然便撞见日出。日出时的神山,光芒四射,令人目眩神驰。瞬间就被眼前的景象打动。真想高声欢呼,却没有欢呼的力气,感恩之情只在心底暗自奔涌。

    身边不时有转山的圣徒,口中念着六字真言。他们经过时,会投来疑惑的一瞥,便匆匆超越我,走向前方。他们个个身穿拖地藏袍,却走得快而轻松,就像我们平时穿着布鞋在小区或大街上闲庭信步。

    海拔越来越高。卓玛拉山口一抬头就可看见。它就在眼前,但就是走不到,永远走不到,永远就差那么一大截。坡道又开始变得窄小陡峭起来。心跳一直在加速,血液涌上来,头晕,胸闷闷的像绑着块石头。要是身边有块空地,可以让我躺下去,我永远都不想再起来。但咬咬牙,还是要坚持爬上去,死也要爬过卓玛拉山口去。

    很多个瞬间,有个念头突然就会崩出来:不走了,坐下来,或躺下去,真的走不动了。每当出现这个念头,身体就开始摇晃,就只想倒下去,想死的心都有。但又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坚持,再坚持,你一定可以的,你要一口气爬上卓玛拉山口,不然你就得永远留在这里,你要好好的,活着回去。

    我不想永远留在这里。我还不想死。那么,只有往前走。坚持,坚持,再坚持。

    身体就处在崩溃边缘,仿佛随时就可消融。唯有坚持。

    终于,抵达一大片舞动的经幡,意识到这里已经是传说中的卓玛拉山口的时候,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激动是在所难免的。可是,我强忍住没有哭。哭是需要力气的。在五千七百米高的山口,我只是安静地让自己坐下来。仰望,带着感恩的心。

    抵达这座山口,于我真是奇迹。在这以前,我从未想到过我会走到这里,但今天的我却真的就走到了这里。我自己也成了奇迹。满山的经幡呼啦啦飘扬着。经幡的尽头是一个天葬台,一些灵魂从这里去向天堂。

    我恍惚觉得,这里已经不是人间。

    翻过卓玛拉山口,一直都是下山路。我只知道,下山的路要比上山路更长,没想到居然会更难走,也许是体力透支了的缘故,每往下迈出一步,双腿沉重如铅,总是找不到着力点,仿佛一不小心,人就会向前滚落下去。原来这段路,才是传说中的“地狱坡”。

    此时此刻,我所有的力气和意念,全都用在走路上。一心一意往前走。我不断地提醒并告诫自己,在这里,你只能靠自己。

    我回转身,再次望向庙宇般的神山之巅,那里白雪皑皑、威严肃穆,它是永恒本身。世人只能绕着它转啊转啊,至今从未有人攀登过它的顶峰。那么多人历尽千难万阻抵达此地,只为转山祈愿,洗涤业障。而有些人,却只愿在转山途中,升入天堂,从此超脱重生。

    来这里的人们,在他们心里装着信仰、天堂和永恒。死亡因此变得意味无穷,甚至丰富多彩,而不再是我们世俗地理解为单调乏味,或者是痛苦,是灾难,是不可面对的一件事。

    如果说,那段陡峭的“地狱坡”,是对体力的一种挑战,让人走到几乎绝望崩溃,但咬咬牙,还是硬拼着走下来了。以为这趟苦行就快结束。然而,从陡坡下来的那段绕山路,却漫长得令人绝望又绝望,人称“绝情弯”,直接就是对精神和意志力的一种摧垮。

    原来走貌似平坦无险的“绝情弯”,要比走“地狱坡”更考验一个人的意志力。战胜遥远和漫长,从来都比战胜凶险更艰难。

    每次都以为,走过这道弯,就会看到塔钦了,就可以走回塔钦去休息了。可是,绕过一道弯,还有一道弯,再有一道弯,无数道弯弯,走不完的盘山路,绕过一弯又一弯,让人崩溃无望到想哭。然而,实在没有力气哭。只能命令自己走,一直走。不想死在路上,就只能走。直走到双腿打颤,走到身心俱疲,走到浑身冒烟,走到眼冒金星,走到昏天黑地、天旋地转,一直走到,生不如死。

    这一路,漫长如人生。

    走过这一路,才知道什么叫挑战,什么叫克服,什么叫极限。直至傍晚时分,才两眼昏花地走回塔钦。

    这一天,整整走了十四个小时。加上第一天走的时间,总共走了二十三个小时。

    终于,走完全程。圆满下山。

    当我站在塔钦,回首神山之巅,再也没能忍住,转身之际已泪流满面。这刻骨铭心的转山路,生命中再也忘不掉抹不去的两天一夜。

    那天晚上,我又一次看见神山上出现令人震撼的夜空,繁星似雪,背景是一尘不染的蔚蓝苍穹。大美无言。任何词语都难以表达那晚的夜空之美。我唯有带着感恩和敬畏之心,久久仰望着这份大自然馈赠的神迹。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离开了地球?呈现于眼前的景象,它仍属于地球吗?

    分明是满天星星璀璨,却无端端地想起雪花纷纷:“漫天干雨纷纷暗,到地空花片片明。”

    犹如仙境,犹如梦幻。又如“空花佛事,水月道场”。

    一路走来,所有的勇气、堕落、痛苦、追求、情爱、希望、怨恨、抗争,与种种放不下的情结,皆在刹那间破灭消散。一切所执的事物,都不过“唯是梦幻”的力量。

    茫茫然走来,与我相遇的,竟是一场幻化般的“缘觉”。所有的转山转水,最终抵达的皆是幻觉般的“菩萨地”。

    在幻境般的神迹面前,我仿佛又看见了那头死去的豹子——那头海明威笔下的非洲豹子。他让它爬到五千多米高的乞力马扎罗雪山上去送死。在那个故事里,他又安排小说里的主人公哈里死于一个梦境:“他乘着飞机,向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的山顶飞去。”

    在转山途中,我重新认识了生命和死亡的另外面目。此刻的我,只想把我的这段经历记述下来,告诉人们,在我们的生活之外,还有一些人,正在生活着我们无法想象的生活,经历着我们永远想象不到的经历,以及,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种比活着更丰富、也更深刻的死亡。

    《西湖》2016年第7期

    生命需要多重体验。一个活在静滞状态下的人,怎么去理解他人的信仰?鲍贝的《转山》,写到了生命,也写到了死亡。同样是生命,同样是死亡,有追求的人生,有信仰的族群,总是大不一样。鲍贝以她的亲身经历,见证了另一类人是如何活着,如何以他们最朴素的行动震撼着远方来客。

    行地边疆(三章)

    周晓枫

    天台散记

    绿茶味的空气,从污染严重的北京,经过一千一百多公里的飞行航程,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夜晚到达天台,站在宾馆门口,这是我的第一个瞬间印象。的确,就像午后沏了一杯明前新茶,却忘了喝,搁到晚上,茶已凉——但饮一口,清凉润喉,冷香回甘。

    整夜舒服的睡眠,清晨是试音的小鸟把我叫醒的。像是刚刚谱就的旋律,它的声音开始是犹豫的,渐渐,就被喜悦和激情充溢,它饱满地高歌起来。我看到越来越多的鸟,从树梢飞到檐角,在最初的光线里展开天赋的翅膀和歌喉。一只黑白相间的小鸟,离我很近,跳来跳去,展示它细弹簧般的脚杆;一只深藏树冠中的鸟,离得很远,我猜不出样貌,但它嗲声嗲气的叫声,让我忍俊不禁。台州到处是草木,到处是溪流和滴水的声音,到处是迷宫般的幽径和露出滩底巨石的溪涧,青翠欲滴。对那些在水泥丛林中和混浊云层下谋生的鸟儿来说,是否,天台的鸟,活着就已经成为天堂的鸟?

    岂止鸟类快活和受益。整个秋冬,我的嘴唇都在开裂,什么补充维C维E,什么苹果加蜂蜜的偏方,均无效。北京向以春天干燥著名,所以随着暖意到来,我的状况并未好转,赞美花开的嘴依然破损,唇纹上起泡般挂着半脱落的硬皮。来天台两天,裂开的唇竟然自愈,这里山水好、空气好、吃得也好——我的嘴唇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这里的高山蔬菜生长期长,不施农药。曾几何时,虫痕成了检验果蔬是否无公害的证据,我们请酒邀茶,在山上云雾缭绕的农家院落,高高兴兴,吃最健康的虫子剩菜。

    用新摘的紫藤花蕾炒蛋,喝新酿的酒,特别符合中国文人的田园调调。不过,别因此得意,因为我有了别样的发现。远望田亩:云蒸霞蔚的朦胧紫色,劳动者纷纷弯下腰部的弧度。请教之后,得知地里种的是紫云英,正值开花和收割。割下的紫云英花茎用来喂猪,下面的部分沤在地里,是天然的肥料,增强土壤的养力用于种稻或种植其他作物。生活品质如此浪漫的猪,它们的食物不是泔水、垃圾乃至人类的排泄物,它们吃花和蕴藏其中的芬芳……似乎猪的性情也有所改变,和其他地方吃饲料、抗生素和激素的速生猪相比,此地的猪出栏时间要长得多,它们慢慢悠悠、不慌不忙,一副平等且自尊的样子。

    收割紫云英的是农民,但据说田地的产权属于国清寺。我曾看到田畴上一个僧人孤远的背影,久久地垂手而立,纹丝不动,似乎在用心感受……袍袖底端是隐约的风,头顶是清阔的天。渲染到天际的连绵紫色中,我记得,宠辱不惊、去留无意的那一袭青袍。

    天台的国清寺享有盛名,已有一千四百多年的历史。虽然在历史上曾受到摧毁,甚至被改造为缫丝厂,但它依然保持着沉稳风貌与内在活力。就像国清寺里那棵古老的隋梅,遒劲的老枝和状如藤蔓的枝条,生生灭灭,如用枯墨写就的行草,但它每年依旧绽出新翠,依旧繁花似锦,依旧在果实里凝聚它千年的酝酿。

    国清寺门口,伫立着高大而色泽鲜艳的四大天王。看看他们手中所执:剑无鞘、琴无弦、伞无骨、龙无鳞——不仅不是高端配置,似乎连最基础的设施都没到位。不过,正是从这种缺失中取其隐喻,分别对位于谜底的风、调、雨、顺。庭院里花开锦簇,明代的古树上,两只松鼠活跃而快捷地追逐,尾部保持着怡然的平衡,那种形态,称得上行云流水。国清寺里,点点滴滴的美好印证着神的护佑。

    由元代楠木雕制的十八罗汉,造型精细。据说供养千僧,其中必有三个罗汉,但我们并不能事先指认,而罗汉自己甚至也不知晓——命运会在不期然的时刻被揭破和昭示。

    拜过大雄宝殿里的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我忽然听到寺外雷声隐隐。台州的阵雨说下就下,果然,庭院的地面很快就一片湿漉漉的。仰看雨水,如同电影中被放慢的镜头,它们既柔缓又决绝地,从高远的天堂抵达尘世的泥泞。神灵施予万物的爱亦如雨,淋漓透彻,日常而润泽,惠及众生。听雨,听国清寺的法师讲解坐禅,让我的内心被洗涤。他说禅修无处不在,即便寻常的走路,我们也可专注于脚与地的触感并禅悟玄机。这种静态与动态的追究,与写作颇为相似——或者说写作,也是一种俗世禅。的确,写作看似平心静气地俯案,其实汇聚对世界的专注与感恩……一念三千里,然后见万物花开。

    国清寺里种植了许多花木,当我们第二天夜访时感受尤深。月色中,花开汹涌,锦簇满枝,暗香浮动的庭院令人心旷神怡。僧行月下,蛙鸣渐起渐弱。之所以来此夜访,是当地的大才子帮我们联系前去拜望住持方丈。

    其实我很怕这种见面,怕被当头棒喝为“妖孽”,虽然知道大和尚必慈悲为怀,可难免惴惴。好在我的情绪很快缓解,甚至放松——出家人讳问出处,我却鲁莽问及法师,因为听说他是台州黄岩人,而我去年正好去过这个蜜橘之乡。法师不答,笑而不言。我不懂佛教规矩,猜测之所以讳问出处——是否不再追忆前事,是为了让出家人彻底断去尘缘,从此了无挂碍?我常常好奇,那些出家人是如何获得顿悟而绝念红尘的。对于我们这样的凡俗之辈来说,知道释迦牟尼是古印度迦毗罗卫国的王子,知道济公是天台县永宁村人,不仅对他们的存在增加信赖,且“他们出自我们”的认同感更能让人笃定追随信仰所散发的光芒。

    提到济公,他就是天台人。游本昌扮演的济公形象传播广大,但我似乎能越过电视荧屏嗅到不洁而混沌的体味,还有他努力维护的笑容,我并不喜欢。然而,对于传说中济公的性格:他乐善好施,喜欢以戏谑的方式惩恶,我觉得有趣。我们不知道这位和尚如何眠云悟月、生疑求智;如何革故鼎新、行侠修心;世间流传的故事,多是关于济颠的破戒、不羁、醉步狂歌与神仙般的法力。参观济公洞时,看到一处崖壁滴水,据说为济公饮水之用。并非导游的牵强附会,是我们自己的豁然发现……连续滴下来的水迹,竟然在岩壁上绘成一尊形神兼备的坐佛像。

    天台以“神宗道源”著称,许多高僧曾在此修行。我们去华顶森林公园浏览,看到门口小贩售卖生姜一样的东西,原来就是黄精。据说,高僧入住茅棚,打坐与冥思,如遇大雪封山,可挖掘黄精为食。不过华顶寺有粥饭供应,鸣钟响起,僧人们披纳托钵、穿云破雾而来,日食一餐,然后独自返回茅棚之中,继续聆听内心的诵佛之声。一个作家撰文,说华顶寺有苦行头陀,名为“拜月僧”,敲打木鱼、口念经文,数小时边走边跪拜,直到月暗;有时一晚上要拜数小时,甚至彻夜不眠,拜至天亮。我未眼见,不知拜月僧的近况,但他们的行为所传递的神秘与美感,烙写于我的记忆。

    也是在华亭,我们见识成片成林的珊瑚杜鹃。还未到花期,浓雾弥散,隐现着无根无叶的蜷曲枝干,所谓虬枝绒干,风格怪诞,效果诡异。我想象,从这狞厉中怒放艳异无比的花朵,反而比温顺枝条的绽开更迷人。我不能解释为何震撼于此种狷介之美——是否,使我震撼的并非是美,而是不受审美约束的野性的自由?拐过弯儿,地上异动,我遇到一只癞蛤蟆,它开阔的口讳莫如深,以中世纪骑士般古老而极富尊严的步伐缓慢移动,渐渐,进入堆叠叶片的丛林与迷雾之中。

    台州适合隐修,无论是高僧还是写作者;台州可以供养万物,无论自由的花还是散漫的蛙。没有什么在这里不被仁慈地喂养,我在明岩洞天看到崖壁高处的缝隙里,栖居着整群的蝙蝠——它们在正午的光线里匿藏,裹紧宽阔的衣袍。难怪寒山子择此而居,并活到百岁高龄,成为颇具神话色彩的唐代白话诗人。

    寒山子曾经的隐居之处,如今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河边还是磨刀的老者、浣洗衣裳的女人和或顽皮或发呆的孩子。我们乘船游寒山湖,湖水泛起鱼鳞纹,从某个角度的光线看来,行船汇拢的水波形成一道隐约龙脊。

    我蹲俯船头,脖颈也垂下去……水汽,清凉如禅。涌起的浪在船头破碎,水流在船两侧漾开……渐渐,就感觉波浪真的流过自己的肩胛和脊骨,我正由此变成隐修在寒山湖里的一尾青鱼。

    橘花之盟

    春天,仿佛让万物复苏与繁茂的诺亚方舟在我们身边停靠下来。四月的南方,湿润,清新,少女眼睛里微漾的泪光那么动人。穿越万米之上的云层,我来到中国蜜橘之乡黄岩,想去感受十万亩橘花散发的香气。

    黄岩的柑橘种植历史悠久,品种丰富。我喜欢参观果园,无论是在采摘季还是专为赏花而来。可惜迟了几天,等我进入黄岩的橘园,多数花瓣凋谢,已经开始结果了,萼片上托举着珍珠大小雏形的颗粒。偶尔还是能找到开花的树。原来开得如此浓密,朵瓣牙白、蕊柱鹅黄的小花,密布枝丫。梗相对长,加上星芒状的瓣,橘花的样子看起来就像袖珍仙女的魔杖。自然真是神秘,竟能从这样精巧的花里,慢慢酝酿出圆满的橘实。

    橘子外表金黄,剥除之后,隔着里面丝丝缕缕的絮状物,然后才是半月形的囊瓣。吃橘子的时候,人们把絮状的帐幔和坚实的籽核,都放在功能如小碗碟的橘皮上。橘子不仅自带容器,而且是内有小包装的水果,十几瓣橘子可单独取用。当橘瓣被剥除得仅剩一层薄膜,手感绸样细滑……亵衣薄软,像十几个姐妹羞涩地抱拢一起。水果的样子各具童话感。比如同样黄岩盛产的东魁杨梅,和橘子相反,全无包裹地裸呈着,散碎的深红蜜粒凝结在果核上。再如荔枝,像某种棘皮动物,比如幼鳄虚张声势的外皮,它身着中世纪的小小铠衣。想想橘子之妙,除了水果所普遍具有的神奇,它又是如此平易、家常,微酸带甜,一如生活本身的滋味。

    我们在橘树之间穿行。橘树甚至不太像树,看起来倒像一蓬蓬长大了的茂盛灌木丛。远远的,在橘树之间的缓坡形成的夹角上,我看到一个果农的背影。虽然距离不近,我依然能看清他身背橘红色的玻璃钢喷雾器,穿着高筒黑胶靴,他像一只勤勉的工蜂,忙碌在珐琅质的正午。如果有雨,水流就会汇聚在果农走在的渠沟,而此时,清凉的,只是他脚下枝条形成的阴影。果农向果园深处走去,很快被自己寂静而美好的劳动淹没。每朵花,都是与春天结盟的标志。橘花此刻看似单薄,但在硕果累累的秋日回忆起来,才知道这样的春天,它的创造之手有着多么有力的骨节。想象数月后的果农,手执环剥刀灵巧地采摘——他会在劳动获得的慷慨回报里,感到怎样微醺的喜悦?

    一条小河穿过橘园,几个浣衣的妇人裤脚挽起在波光密集的水流中,衣杵捶打的声音时起时落。她们脸色赤红,腰腿圆大,不是古诗中的抒情形象,体现的却是日常而结实的本貌。古老的劳动,古老的生活,千年如斯。如果今夜仰望星空,它是否就像一座古老的橘园呢?那些金色的闪光果实,那些陪伴我们的甜蜜。原来,那些关于美、关于诚实的法则千年不改,一座橘园已概括太多的隐喻。

    橘园后方,坐落着中国柑橘博物馆。

    门口的橘神雕像,似乎并不年轻,她的体态腴润,韵致成熟,大约是因为她代表着丰收的祈愿。东方女子特有的圆润面庞,疏朗而娴静的五官——她裙袍曳地,只露出隐约的足尖,手里拿着一枚饱满的橘子。橘神有着劳动者朴素而满足的安详神情。我对应地想起西方的许多女神雕像:赤裸,倦慵,除了诱惑,她们简直无所事事。想起东西方的此种差异,我不禁微笑。

    博物馆门口放着一个巨大的根,这就是橘树秘而不宣的力量。橘根盘错,沉入深渊,才能支撑满枝丰盈的果实。我们看到树冠,就应猜到黑暗中那倒影般的宿根。如果枝条间哺育过飞鸟和昆虫,那根须之间也必然供养着同样丰富的隐默生命。大量的展品和展板,普及着有关柑橘的科学知识。植物分类很有意思,填写在纳目属科的理性框架里的,是古典而感性的抒情。橘子族谱附近的枝枝蔓蔓上,铃铃当当,都是随风起舞的悦耳名字:五桠果目、河苔草目、桃金娘目、伞形目……树状图形成鹿角般的枝杈,世界充满生动之美。在古文字形变化的说明中,我有了另外的有趣发现。柑橘,是橘、柑、橙、柚的总称,称呼无论怎么变化,字形里都隐藏着“口”字,可见人们难以抵抗橘柑的诱惑,唇齿之间须臾不舍离开它的美味。

    参观过橘园,我们又来到黄岩的著名景区布袋山。刚进山,就下了毛毛雨。北方的毛毛雨再小也小不到如此精微的程度。灰色光线中繁密的乱针,落到皮肤上却毫无重量和感觉。润物无声的雨,下得人心里柔若无骨。就在细雨中攀登。山有野趣,步道由各种材质组成。土、石、木、岩块和竹节,这条五味杂陈的路,走着走着,就水净沙明。桃花源匿于武陵,这里亦有袖珍的一座。到处是参差的绿。音阶般的流水,有时如琴低诉,有时雄浑如交响。行道上经常有千足虫闯入,身上附着金属色泽的华丽漆彩,小火车一样平稳而高速地移动。飞鸟轻灵,身影一闪即逝,尾羽像精巧的剪锋般对称张开。雨渐停,在别处可说的“细雨收尘”,在布袋山却是不成立的,因为,“何处染尘埃”?布袋山令人忘却烦辱,我想起朱熹的句子:“莫问无穷庵外事,此心聊与此山盟。”

    我们住在布袋山脚下的村舍。村里的狗温柔害羞,听任小孩子或轻或重的手脚揉搓,却低头躲开游客的直视。院子里散养鸡鸭。公鸡冠宇嚣张,赤红着一张余怒未消的脸。有时几只体健者联合起来欺侮一只看起来孱弱的公鸡,后者在频频袭来的喙锋之间闪避,并仓皇地试图从围剿中逃脱——它有时误入母鸡阵营,这引发了新的误会和讨伐。鸭子倒是自律者,无论行动到哪里,队伍总是排成整齐的一行。村里的食物绿色天然,餐桌上有当地特产的走地鸡、紫山药和一盘暄软的白馒头,已是简单而香气四溢的美味。

    当晚布袋山举行黄岩每年一次的“橘花诗会”,诗人们举樽邀月、对酒当歌。我独自漫步小道,在朦胧的树影之上,山村的月亮浩大、端庄。

    我总是想象月亮背面有更多的阴影,也许,唯有我们目睹的这面,月亮才雕镂着如此美妙的工艺。在这样的夜晚,恍惚于月色之中,我重回沉静。事实上,许多时候我听不到自己的回音,某种声呐系统被破坏掉了。身体里的寂静区域,会突然爆发出啸音——那本来不属于灵魂的分贝。我失去了内心必要的空旷,太多的纷杂事物相扰、挤压了空间;而自己也混沌,随波逐流,沉浮于事。有句话说:你不能叫醒一个装醒的人。如果我们试图唤醒装睡装傻装糊涂的自己,也许不需要持续叫喊,也许,只需要月亮的静寂。漫游乡村,我心怀祈祷,但愿未来一如璞石,有着埋藏在朴素里的奇迹。

    是夜浩荡,月亮圆满、芬芳、灿若金橘。我由衷地体会到,美,永无终点……因为大美之中,有着任性而至尊的自由;而自己对自由的热爱与敬意,天平对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称量。

    呼伦贝尔的雪

    最初不觉得冷。

    我开始嘲笑自己的装备,以为海拉尔的冷是那种最冷的冷,我把自己用羽绒和毛皮裹得紧实,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包寄来,根本不敢探出手脚。没想到,并无想象中的酷寒,我摘下口罩,从毛茸茸的围巾里仰起脸,感受高纬度的阳光……没有温度,如此弱力,它只是一片有限的明亮。

    一旦略感寒意,已经来不及了,我觉得自己瞬间就被击穿。即使后腰上贴了两片暖宝,它们咝咝地升腾热气,我就像被打了马印,但无济于事。冷,瞬间把我压缩成一个薄薄的片状物。好在蒙古包里炉火明亮,过了一会儿,我就像进入洞窠的冬眠熊——整个世界,大雪弥漫,而我,即将被柔软蓬松的梦境保护起来。

    然而身体一旦暖和过来,我马上掀开厚实棉帘,继续寒冷中的考验。因为,我舍不得在舒适中养神——高贵俊朗的蒙古汉子正驾驭马匹驰骋,最好的摔跤手正摇晃肩膀上威风凛凛的泡钉,他们将在冰天雪地中赢取自己滚烫的荣誉。

    我们,来看冰雪那达慕。

    蒙古、鄂温克、达斡尔等等各族人民穿着鲜艳夺目的盛装,跳舞、骑马、赛骆驼。我们唯有在黑暗中,看见礼花;此时,在一片耀眼无边的银白色中,那些饱满的色彩如同节日变幻中的焰火,绚丽夺目。

    如同重回童年的喜悦,我们在内心的狂欢里,兴奋时哈气的频率都变得快了,颤动的睫毛上挂满细小的霜晶。看马鬃飞扬,皮毛还是缎样的光滑。看,骆驼的前胸直到下巴,都像围着驼色拉绒围巾,这些体形庞硕的巨人,好奇的眼睛让它们显得一脸萌态。一切,回到纯真,回到呼伦贝尔的雪那无瑕无染的洁净世界里。

    雪,无涯。

    这是呼伦贝尔长达七个月的漫长冬季。窗沿垂下的冰凌,玻璃上绘出的魔法。连平常缺乏美感的高压电线都变成了白色的纬绳,像准备编织一顶大大的毛线帽子那样松散着。喂养牛羊的牧草被埋藏,蓄养它们的根茎。樟子松落尽它们的松针。卸下鞍鞒的马背,呈现出优雅的弧度。结冰的小溪光线幽微,骨簪一样,埋进浓发般的黑暗丛林。仰望,深蓝色的蒙古袍一样的草原夜空,钉着星星的银扣子……即使整个世界寒意凛冽,万物依然笼罩在老额吉秘密的温暖怀抱中。

    在呼伦贝尔,大地的极寒和人性的暖意形成强烈的对比。越冷,炉火越旺,奶茶和手抓肉的香气越是弥漫。蒙古族人因感情克制而沉默的脸,或者骑行时的洒脱奔放,以及草原上各个少数民族那敬畏自然又处变不惊的天性、不被寒冷侵蚀的灼热的内心,总是让我产生敬意。甚至在城市中,感觉亦是如此。当坐在海拉尔的哈萨日酒吧,外面寒风吹彻,而我们无话,听那些出色的演唱:《蒙古颂》《黑犄角牛》和布里亚特民歌的《山顶》。说不出什么,只觉得那是抵抗和忘却寒冷的方式。

    酒吧是蒙古族作家黑鹤带我们来的。奇怪,他身形有一米九的高度,性感的胡子里有些许白茬儿,但我依然错觉他是少年。大约因为,他富有少年的英气与率性,会让人产生轻微的恍惚。有人像把小刀有着凌厉紧凑的美,而黑鹤,更像草原夜空下独自的马头琴,既纵情又自制,不羁却内敛……他就像他笔下的那些文字。黑鹤长驻呼伦贝尔,他在呼和诺尔湖附近用自己的稿费建立了蒙古牧羊犬基地,繁育基因优质的狗仔送给牧民。他的率性而为里,有种看似大大咧咧其实却是细腻的对草原的深情、慷慨与感恩。反观自己,有时,因为虚伪得没有技术含量而自以为真诚,对比天然的坦荡,我相形见绌。

    我从黑鹤那里得到一个礼物:口弦琴。它的旋律和音色与我想象不同。形状简易,像把微型便携工具,是利用舌头的位移和搅动产生气流,使音色发生变化。由于我不掌握技巧,口弦琴只能发出单调的复述。但是,如此简易,当我尝试黑暗中弹拨,在渐渐空旷的余音里,我不知道自己为何感伤。又想起在哈萨日酒吧听到的呼麦。呼麦,一个人同时唱出两个声部:声带发出的是低沉的基音,口腔发出的是高亮的泛音。哈萨日主唱那种高亢的金属哨声,穿透力极强;而呼麦低音声部的浑厚振动,同样有着口弦琴般单调低缓之感——然而,这种传承千年的唱法带来源自古老的震撼,让我想起远方神圣又神秘的献祭。呼麦的高与低,融汇苍穹的高渺与大地的沉缓……的确,只有生活在草原上的民族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并且,没有什么深情不是孤独的。呼麦为什么会出现重声?因为那天荒地远的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与他的灵魂合唱。

    此次旅行,我学会了满语中发音有意思的两个词汇:哈拉巴和嘎拉哈。哈拉巴指的是牛羊等动物的肩胛骨;嘎拉哈是羊后腿里的膝盖骨。我对嘎拉哈更为熟悉,因为它是童年游戏里的常用道具,我们叫它羊拐。它有耳郭般的边缘,弦月样的弧度,背面像鞍鞒那样拱起,正面的凹窝,大小正好能够放进食指的指肚。我在餐馆里吃了一只卤制的羊膝盖,慢慢啃食它筋槽里的肉纤维,直到它露出隐藏其中小巧的嘎拉哈。清洗干净,我把它作为一种纪念。

    离开那天,看到海拉尔街头各处的雪雕——这是只停留在冬天的建筑。雪,就像草原一样,辽阔中交融着单调与丰富那难以言明的部分。在其他城市那里用以铲除的冰雪,正在这里垒砌为艺术。是否正因极寒,未来的春天才会来得健康茁壮?这里的春天,将拥有凿刻雪雕的创造之手那样有力的骨节。我的手指抚触着口袋里的嘎拉哈,这块马鞍形的小骨头,让羊群得以漫步草原。如是,我可以在回忆中弯曲膝盖,既是致敬中的礼仪,又可以想象自己行走在呼伦贝尔席卷天地的大雪之中。

    《黄河文学》2016年第2期、第3期

    边地向来以苦寒的面目出现在文人骚客笔端,但时移势迁,尤其是交通工具的变化,昔日的鬼魅之地,在文人的笔下呈现出新的面目。周晓枫的笔触是热烈的,因为好奇,也因为带着逃离拥堵城市的欢喜,这一切涌现在她的笔下,蔚为大观,不经意间,建成了她的纸上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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