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散文随笔选粹-人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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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俄罗斯来的丹顶鹤

    艾平

    多雪的冬天曾经是柴河的狩猎旺季。雪无私覆,留下过往生命的迹象,所以这里的人们习惯研究脚印。他们立马能认出狍子、雪兔、驼鹿、马鹿、猞猁之类的脚印,所以今天早晨推门一看,这位嫂子就不敢往院子里迈步了。院子里出现了一种陌生的脚印——很像鸡爪的样子,却有老爷们儿的手掌大,印痕很深很实,不似家禽的脚蹼印那样轻浅。她循着这脚印一看,便发现了那四只丹顶鹤。这是2015年12月9日的事。

    四只丹顶鹤饥寒交迫,毛翎褴褛,挤在一群灰头土脸的家鹅中,只露出头顶上那举世闻名的一抹红,身姿却依然挺立着,目下无尘的气质丝毫不减。

    一位老护林员说:“仙鹤根本就不是咱们林子里的鸟。它们来有来的道儿,走有走的理儿,别瞎吵吵,随着它们的便吧。”

    可是四只丹顶鹤不飞离也不走动,当家鹅散开去抢食的时候,它们仍然把长长的喙插在翅膀上的羽毛里,细脚伶仃地站立着。森林警察来了,他们腾出一间车库,把四只冻僵了的丹顶鹤送进了车库。在安置它们的时候,发现其中三只丹顶鹤腿上带着环志,白底黑字,居然是外文。经微信请教呼伦贝尔市野生动物管护站专家,他们知道这些丹顶鹤来自俄罗斯兴安斯基自然保护区,属于俄罗斯鸟类保护专家人工孵育、野化放生的种群。

    俄罗斯在靠近北极圈附近拥有大片领土,其中包括沙俄时代通过不平等的条约,从我们国家割去的一百余万平方公里土地,兴安斯基鸟类保护区就在这片地域中。这里的动植物资源丰富得无以媲美,几乎所有北方候鸟都飞到这里繁育后代。

    柴河位于兴安斯基正西偏南,并不在丹顶鹤的迁徙路线图上,两地直线距离七百公里左右。兴安斯基的丹顶鹤每年十月迁徙,到朝鲜半岛中部过冬。它们应该直接向南,飞过黑龙江和吉林,向东,再向南。十二月,柴河已经是千里冰封,根本没有吸引丹顶鹤的水源和食物。那么,这四只丹顶鹤为什么会出现在柴河?

    我去请教鸟类专家窦华山博士。华山博士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毕业前到呼伦贝尔达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习,被这里良好的自然生态和丰富的物种吸引,索性落户呼伦贝草原,成长为一个与动物朝夕相处的实干家。他认为这四只鹤中,带白色环志的三只,是从俄罗斯兴安斯基自然保护区出来的无疑,没有带环志的那只,可能是将环志丢失了,也可能是其它三只鹤拐来的小伙伴。他告诉我,经过称重和身体检查,认定这四只丹顶鹤为两雄两雌,应在两岁左右,属于没有性成熟的亚成体。至于它们如何来到柴河,只能根据丹顶鹤的生存习性来分析推测。

    在2014年的春天,兴安斯基自然保护区某一个孵化器,保持恒温三十八至三十九度,已经工作了三十余天,数只丹顶鹤雏鸟破壳而出。接着一只手伸过来,柔软又温暖。这只手把它们捧起来,为它们擦干羽毛,然后把它们放到了水草萋萋的大地上。不过这只手是隐形的,藏在一个栩栩如生的布偶里面。在小鹤的眼里,喂养它们的是一只长着长喙,头顶鲜红,嘴巴里不停吐出美味的母鹤。专家看着小鹤们蹒跚着脚步,扬起长长的颈子,向辽远的天地发出第一声问候,小鹤们却看不到把它们带到世界上来的那个人。为了避免它们与人类亲近,专家一直躲避着它们的视线,让它们在荒野上率性游走。原野上的草籽,湖泊里的小鱼,是它们的最爱,无垠的苍穹任由它们舒展稚嫩的羽翼,蹁跹起舞。它们自由而快乐,并不知道生命中会有莫测的风雨。

    如果小鹤在野外出现了异样的状况,饲养员便穿上白色的“鹤服”,戴上鹤偶,模拟母鹤,做出奔跑的样子,引导小鹤们离开危险境遇。即使给小鹤治疗伤病的时候,人也要绝对隐形,让小鹤们感觉到这是大鹤妈妈的所为。然而,饲养员毕竟不能像母鹤那样,带领它们战胜疾风暴雨,飞越千山万水。到了十月中旬,小鹤们本能地躁动起来,它们不时地抻直颈子,狂飞乱跳,双翅像芭蕉叶似的随风飘摇。基因记忆使它们在迁徙的季节跃跃欲试,懵懂地转了一圈又一圈,正如一群没有妈妈领路的孩子,勇气再而衰,三而竭,最终不得不偃旗息鼓,讪讪地返回。寒冷让它们找到了保护区鸟舍为它们敞开的大门。

    野生丹顶鹤的第一个春夏,要在出生地跟随父母学会觅食和飞翔,到了秋天,它们便汇入鹤群,按迁徙轨道飞到南方过冬,也就是说,必须有大鹤为它们领航,才能完成第一次迁徙。在艰辛的旅途中,也可能一些小家伙经不住大自然的考验,落得香消玉殒,折戟沉沙。然而到了下一个春天,但凡回来的小鹤,无不焕然一新,变得强壮、聪明、勇敢。这四只人工繁育的小鹤由于没能在夏天融入鹤群,只好在封闭的鸟舍中度过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冬天,因此落下了对于生存至关重要的一课。当北方的残雪中透出一丝绿色,远处的芦苇塘里,传来了几声明晰的鹤鸣,迁徙的丹顶鹤群回来了!小鹤们立刻回应着冲了出去,渐渐和迁徙归来的鹤群混熟了。起初,它们还在专家的视野里游移,后来,芦苇像灌木那样疯长起来,看到它们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深秋时节,一排鹤影出现在橘红色的朝晖里,专家的心算是落在了肚子里,人工孵化的小丹顶鹤们终于跟着迁徙的鹤群,向着南方飞去了。

    当人类再一次近距离地看到了它们,时空已经转换到两个月之后——中国·内蒙古·呼伦贝尔·柴河。它们之所以脱离大部队,原因应该有多种,也许是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迷蒙了它们的视线;也许是一次降落之后,它们因贪恋新鲜的食物偏走一隅;也许是因为体力不足,它们渐渐掉队。看看它们飞过的地方,就应该明白它们的趋向轨迹。与俄罗斯兴安斯基隔江相望的黑龙江嘉荫县乃至伊春地区有大片的湿地,起初尚未结冰,可以觅食果腹。湿地不远,是小兴安岭,金秋时节,满山的松籽、浆果、菌类是诱惑它们向西飞行的食饵。这一向西,它们就偏移了迁徙轨道,进入了秋收不久的嫩江平原。耕地上到处都是散落的谷粒,足以牵制它们贪婪的胃肠,而周边开阔,都是同样的地平线,初出茅庐的它们不迷失方向才怪呢。再往西,是呼伦贝尔境内的林缘草原,这里位倚大兴安岭东坡气候屏障,气温略高,使小鹤们逐暖而来,感到好像回到了夏天。然而突如一夜,飞雪袭来,气温骤然降到严酷。在呼伦贝尔过冬的动物,必须有熊油一般的凝脂和地毯一样的毛皮。丹顶鹤生就的那一身羽毛,无论怎样皎洁雍容,终不过是为南方的冬季准备的,于是,它们仓皇逃跑,飞啊飞啊,却不知道要到哪里去。也许是视野中柴河那些四季碧绿的樟子松迷惑了它们——如此这般,它们在柴河徐徐降落,却发现,绿色之下是厚厚的白雪,唯一可以躲避大雪的地方,就是居民院子里的鹅圈了。

    怎么安置这些俄罗斯来的丹顶鹤?

    从柴河向西,翻越大兴安岭,就是世界闻名的呼伦贝尔大草原,绿野长风,一碧千里,湖泊湿地星罗棋布,是大天鹅、丹顶鹤、蓑羽鹤、鸿雁等许多候鸟的繁殖地。可是,现在是千里冰封的季节,该如何养护这四只丹顶鹤度过寒冬?2015年12月23日,柴河森林公安局和呼伦贝尔林业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将四只俄罗斯来的丹顶鹤用汽车运到四百公里外的城市海拉尔,寄养在西山樟子松公园内的鸟语林中。鸟语林是游人观赏鸟类的游园,也兼做救助鸟类工作。园子是一张高大的铁丝天网,可容鸟类在其中自由飞行。但是这里的鸟儿已经不愿意飞翔了——从巧克力到花生米,游人的恩赐让它们饱食终日,致使它们羽毛亮丽,身体娇弱,美并寂寞着。到了冬季,它们被送进砖瓦结构、装有暖气的鸟舍庇护,从不知道栉风沐雪是什么情形。

    我去看了这四只丹顶鹤的临时居所,不由想起记忆中的另外一只丹顶鹤。它生活在辉河湿地特莫胡殊鸟类繁育中心,六岁了,雌性,用华山博士的专业术语说,已经是一只成体鹤了。它没有名字,我们就叫它“特莫胡殊”吧,以区别于那四只俄罗斯来的丹顶鹤。一位记者朋友告诉我说,由于没有鸟舍,仪态万方的“特莫胡殊”整天站在鸡圈里,和一群鸡抢食吃,把“鹤立鸡群”这个成语变成了现实版。听得我鼻子一酸,第二天就跑到了那里。看到“特莫胡殊”的居住条件已经大有改善,它住进了一间宽大的砖房鸟舍。天气暖和,它在屋外的露天网圈中徘徊吃食,天气冷了,就躲入砖房避风寒。

    六年前,保护区收缴了一枚被偷盗的丹顶鹤蛋,经人工孵化,得到了这只小鹤。它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甚至没有听过同类的叫声。孵化和养育它的是饲养员小徐,小徐是它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它全部的世界。它不知道什么叫凌空翱翔,它的生命之舞就是跟着小徐满院子奔跑,间或展开双翅轻盈地盘旋弹跳。人们对它的野化训练一直在进行中,每一次都失败而归。辉河湿地近在咫尺,可它就是不肯飞向那里。“特莫胡殊”也是小徐的心肝宝贝,他千辛万苦地到湿地打鱼,到草原上捉蚂蚱采草籽,把“特莫胡殊”喂得身强体壮。

    小徐领着我们去看“特莫胡殊”,还没等小徐打开门,正在梳理羽毛的“特莫胡殊”,一个激灵跳过来,虽然它的眼神我们看不懂,但是它的身体语言已经道出了它的欢喜。它远远地就把颀长的脖颈递给了小徐。小徐也同样,人还没有进门,手已经在“特莫胡殊”的后颈背上抚摸了。只见“特莫胡殊”乖乖地不动,微微张开嘴,仰脸冲着小徐低声叫着,那声音来自胸腔,是一种由衷的倾诉。接着它便在小徐的衣袖、裤腿、衣襟上乱动起来。小徐和我们说,没事儿,它这是和我玩呢。果真,“特莫胡殊”又把小徐的手指含进嘴里,就像一个爸爸膝下的小姑娘那么调皮。小徐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饲料给“特莫胡殊”看看说:“来客人了,咱们跳个舞。”于是“特莫胡殊”欢喜地向上耸跳起来,翅膀起起伏伏地扇动着,时而昂扬,时而松弛,当它的翅膀向上展开到极致之时,造型犹如婀娜的花朵,那鹤顶红,是它醒目的花蕊。其实,所谓鹤之舞,不过是它们飞翔中某一个段落。无论“特莫胡殊”在笼舍中的表演多么美丽,都给人以插翅难飞的悲憾感。小徐告诉我们,“特莫胡殊”没有舌头了,是在吃鱼时划伤后溃烂掉的。小徐说,一开始也不知道它能吃什么鱼不能吃什么鱼,好在没有影响它的健康。只是作为雌性,“特莫胡殊”一直没有产卵,按理说,即使没有伴侣,雌性丹顶鹤也会产卵,也会衣带渐宽终不悔地焐着未受精卵坐窝。小徐说,六岁的“特莫胡殊”远离荒野的襁褓,就像一味吃肯德基长大的孩子,身体内在的状态是紊乱的。这个人工塑造的宝贝,已经很难回到大自然中去了,养育它非百般细心不可。

    丹顶鹤的寿命最高可以达到八十二岁,“特莫胡殊”现在六岁,它的余生还有很长。面对水泥地面、砖墙、铁丝网和一个个周而复始的日出日落,它该怎样度过那漫漫的宿命?小徐是个大龄青年了,还没有婚恋,为了照管“特莫胡殊”和其他鸟类,连续多年没有回家过年了。我不敢去想“特莫胡殊”和小徐分开的那一天。

    鸟类无国界,它们属于大自然,无论到了哪里,都应该得到人类的保护,给予它们免于饥渴的自由,免于不舒适的自由,免于伤害、痛苦和疾病折磨的自由,表达正常习性的自由,免于恐惧和悲伤的自由。这是动物福利的原则,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认同,已经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共识。我国专家在妥当安置了四只丹顶鹤之后,即向俄罗斯方面告知了这四只丹顶鹤的情况。俄罗斯方面立即开始了频繁的关注和查问。显然这些举动的后面除了职责,还有难以掩饰的不信任。

    俄罗斯的鸟类生态保护水平领先世界。然而,在一百多年之前,鹤却是通过狩猎走向读者的,俄罗斯的自然文学也是从狩猎开始的。起初俄罗斯人和《渔猎笔记》的作者阿尔萨科夫一样,是以一个猎人看猎物的眼睛来看丹顶鹤的:

    “仙鹤是一种非常强悍的鸟,大自然给了它一个强壮的体魄……往往仙鹤受了伤之后,冒失的猎人就会跑上前去捉,而仙鹤会飞快地跑开,它奔跑速度之快,没有猎狗很难追上,因为仙鹤奔跑时扇动两个或一个翅膀(如果一个翅膀受了伤的话)来增加其奔跑的速度。跑了一会儿,如果发现猎人还没有走开,它就会愤怒地向后转,直奔猎人的后背扑去,一边用脚踢,一边用嘴啄,三下五除二就能打败对手。我就曾经见过这样倒霉的猎人和猎狗,当时他们冒冒失失地去捉一只仙鹤,结果(都)被仙鹤啄伤(瞎)了一只眼睛,成了独眼猎人和独眼猎狗。”

    阿尔萨科夫的心态其实有些拧巴,他把仙鹤写得非常优美,鸣叫如小号和圆号的和声,把他狩猎的那个夜晚描述成一幅宁静的图画:“月光非常明亮,收割后的麦田芳香而辽阔,一大群洁白的仙鹤在田野里休息,一只仙鹤在站岗,它没有发出不安的叫声……”这时,他的笔锋突然变得十分冷酷:“我让车停下来,然后瞄准一排熟睡的仙鹤,那一排大约有二十来只,我对准第三只鹤,枪响了——竟打中了四只仙鹤。”他让我们看到了人类是怎样横扫了那些平等的生命。

    后来,我喜欢上了艾特玛托夫,一打开他的书,我就能闻到熟悉的草原味儿。在我的记忆中保留着一个清纯少年的形象:“他也会追逐荒地上那早来的鹤,拾掇起那落下的最美丽的羽毛,送给心爱的梅尔扎古丽……”多么优雅,多么美好!鹤的羽毛,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圣洁的爱情礼物吗?艾特玛托夫把这篇小说叫作《早来的鹤》。是的,鹤来的时候,春天还没有长大。

    然而,人类并不知道,当我们将诗意一遍遍付诸某种动物身上的时候,事实上已经远离了它们。因此,科学家不这样考虑问题。

    到了2012年,俄罗斯总统普京亲自驾驶滑翔机为白鹤引路,让全世界叹为观止。俄罗斯有一种白鹤,习性和丹顶鹤基本差不多,每年在西伯利亚繁殖,秋天到阿富汗一带过冬。由于阿富汗连年战乱,它们或死于硝烟炮火,或被饥饿的难民宰杀,在第二年春天返回来的时候只剩下很少几只,已经成了濒危物种。为此俄罗斯的鸟类养护工作者,开始加大人工繁育力度。他们在白鹤出没的地方安装上红外线照相机,当白鹤产下两枚蛋后,他们泅水进入芦苇丛,偷走一只蛋。鹤类的繁殖注重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它们每次只孵化两枚蛋。小鹤出壳后,听任其中强壮的那一只,将另一只凌弱致死,一对夫妻只留下一只基因良好的孩子。被偷走一枚蛋,它们并不在意,会接着再产下一枚,所以科研人员每每得手,用这些蛋人工孵化出一群新生命。这些人工孵化的小白鹤,在保护区里天牧野长,其生存与野生鹤并无异样,只是由于没有大鹤引领,无法迁徙。科研人员根据鹤的铭记习性,让这些小鹤自幼就熟悉伪装成大鹤模样的滑翔机,跟着这种滑翔机在蓝天绿野中练飞一个夏天,同时在乌兹别克斯坦给它们选好了冬季栖息地。

    2012年9月5日,俄罗斯秋明州天蓝如洗,普京一身白色飞行服,戴着黑色的帽子,酷似一只白鹤,驾驶着悬挂式滑翔机起飞了。第一次飞行只是熟悉情况;第二次飞行仅有一只白鹤尾随;第三次飞行,共有五只白鹤尾随,成功地把白鹤引向乌兹别克斯坦南部。普京说:“这些漂亮的小伙伴一会儿飞到滑翔机左边,一会儿飞到右边,感觉非常美好。”普京为此花了一年半时间学习驾驶滑翔机,他认为驾驶滑翔机要比驾驶战斗机有难度。

    相比之下,我们的生态改善之路,却任重而道远。

    俄罗斯人当年曾经找上门来向我们抗议。他们从兴安斯基鸟类保护区放飞的二十只丹顶鹤,栖落到日本、朝鲜、韩国的都已经归巢,只有飞到我国的三只没有返回。GPSGMS设备跟踪发现,有一只漂亮的丹顶鹤在我国某地被猎杀。的确,我方专业人员在一个被随手抛掷的动物跟踪器中,听到了非法捕猎者的对话。他们在探讨鹤肉的质感和味道,这只大鹤的肉体又硬又老,并未让他们大快朵颐,因而他们猜想小鹤的肉应该鲜嫩多汁。看不出他们有丝毫的愧疚,权当是做了一场嗜血的游戏。

    现在,四只从俄罗斯飞来的丹顶鹤,被小心翼翼地装上一辆面包车,低速行驶四百公里,平安抵达海拉尔西山鸟语林。除了没有给它们一个可以春暖花开的季节,中国人做到了一切。喂丹顶鹤的苞米粒、大麦粒几经挑选,确保无任何添加剂;喂它们的小鱼,第一不能多刺,第二大小要保证它们可以整个吞咽下去,第三,食物要事先解冻暖化,既要新鲜,又不能让它们的胃肠受凉。它们的鸟舍,恒温摄氏十八度,绝对清洁,置放着清水和绿草,工作人员还要经常给它们测体温,称体重,做全身检查。这五个月中,呼伦贝尔的最低气温曾达到摄氏零下四十七度,四只俄罗斯来的丹顶鹤安然无恙,仿佛身处南国湿地。

    咱们一定要做得最好——这不是那个领导的指示,为了保护世界上这个应该与我们同在的物种,也为了找回国家应得的诚信和尊严,这一百五十余天,华山博士和鸟语林园长小戴时刻如履薄冰,一丝不苟,终于完成了一个满分的答卷,现在四只丹顶鹤身体健硕,羽翼丰满,处于最佳状态。

    蓝盈盈的白头翁花在残雪里开放,草原的春天来了,候鸟相继归来。大天鹅、小天鹅、鸿雁、灰雁、蓑羽鹤、绿头鸭,大银鸥以及众多候鸟,仿佛相约于盛典,铺落在呼伦贝尔草原的水域,不过其中丹顶鹤极少,人们只在乌兰泡见过它们三三两两的倩影。呼伦贝尔以呼伦湖和贝尔湖著名,连接这两个湖的是乌尔逊河,乌兰泡就是这条河中段弥漫出来的一片长满芦苇的湿地。在乌兰泡,原来的河道不见了,水潜流在芦苇的膝下,被密密匝匝的鸟巢占据着。这里是贝尔湖的鱼群游到呼伦湖产卵的通道,水中营养非常丰富,可谓鸟之天堂,也是放飞这四只丹顶鹤的首选之地。

    在乌兰泡湿地,新鸟舍与野外只隔着一层网围栏,四只俄罗斯来的丹顶鹤可以沐浴草原的风和阳光,可以嗅到潮湿的水气,可以看到无边无际的绿野,可以听到来自芦苇深处的雁声鹤唳。它们的食物都是鲜活的,那些小鱼放在一个大大的食槽里,飞快穿梭游动,丹顶鹤必须反复练习才能将其叼住。没有办法的是,这四只丹顶鹤在五个多月的完美养护中,已经开始依恋人类,有点乐不思蜀,也有了几分杨贵妃式的慵懒。

    我通过视频观看了四只丹顶鹤放飞的过程。北京林业大学的鹤类专家郭玉民教授被请来指导,华山博士和小戴园长具体操作。那天上午,春日的阳光似乎唤醒了丹顶鹤的某些记忆,它们喜悦而癫狂,又舞又跳。小戴和华山有办法,他们手臂套着黑袜套,像平日嬉戏时那样,捏住丹顶鹤的嘴,然后把袜套一翻,正好套在它们的头颅上,它们立刻在黑暗中安静下来,听由人抱着上了汽车。

    郭玉民老师亲自动手,在这四只丹顶鹤的胫部安装了太阳能GPSGMS永久性跟踪器。这个火柴盒大小的设备,每十分钟发射一次信号,可以让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它们的活动信息。放飞地点是一片洒满阳光的高坡地,丹顶鹤在此能看见它们喜欢的湖泊水面。

    正是春风浩荡时。华山和小戴把四只丹顶鹤放在原野上,给它们摘下头套。可能是还没有适应光亮,它们有点发愣,像在柴河的鹅圈里那样站了许久,慢慢缓过神来,开始梳理羽毛,在草丛中寻觅食物,却没有要飞走的意思。

    郭老师说,你们快轰赶它们。

    华山蹲下来,抚摸着丹顶鹤的颈子,推动着它们的身子,说:“走吧,走吧……”小戴向空中扬起一把玉米粒,试图让丹顶鹤跳跃起来。

    郭老师说:“凶狠一点没关系,你们要教会它们害怕人,它们才能离开人,到野生环境中去。你们现在狠心一点儿,它们将来的危险就会少一点儿。”

    文章写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讲一下华山博士与狼的故事。

    有一年,华山救助了一只小狼崽,用羊奶把它喂活。管护站正好有一只狗崽,华山就把它们放到一个笼子里饲养,后来它们长大了,一起在草原上奔跑玩耍,这两个不同的物种在一起,常常互相攻击,却从不真动手,对峙一会儿,就恢复了耳鬓厮磨的亲热状态。它们在草原上常常与牧民的马群、羊群相遇,从没有发生过什么冲突,倒叫人们忘记了它们当中有一只狼。

    某一天,华山发现狗没有按时回来,就带着狼满草原找。狼鼻子好使,在一个牧户的院子附近找到了已经死去的狗。狗可能是吃了什么有毒的东西,发出一种奇怪的气味。华山只好离开,狼却不肯走,它围着狗的尸体转了又转,然后悲伤地站在那里,凭华山怎么叫也寸步不离。华山只好把狗的尸体载到车上,带回管护站,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掩埋了。狼始终在一旁看着这个过程,当华山埋下最后一锹土,狼飞也似的冲了出去。

    第二天早上,两个气冲冲的牧民找到了管护站。原来是失去了哥们儿的狼,一口气咬死了人家的二十多只羊。在它的眼睛里,是那家人害死了它的兄弟。狼没有回来,牧民要求华山带他们去找这只狼,消除潜在的危险。华山觉得对不住牧民,又在感情上无法割舍自己的狼。当华山呼叫狼的名字,狼从草窠中蹦了出来,看到有生人,掉头就跑。牧民开着汽车、摩托拼命追赶,狼表现出了它的天性,凶猛、机灵,跑得飞快,不时掉头拐弯,一会儿就把汽车和摩托甩掉老远。在回家的路上,这狼竟然又咬死了一只肥壮的种公羊。后来管护站赔偿了牧民的损失,这只狼从此被锁进了笼子里。

    从这个故事走出来,我们再看那四只不肯离去的丹顶鹤,或许会悟出点什么。人的世界和动物世界应该是两个平行的星球,一旦交叉就会错愕百出。我们的关怀中充满人文色彩,却往往不知不觉地居高临下。动物真的那么蒙昧吗?未必。在动物和人类之间会不会早已存在一种文明的冲突,而我们还没有认知,或许我们终将发现更多的秘密。那么,让这四只丹顶鹤离开人的豢养,到大自然中去搏击风雨,风餐露宿,避免沦为那只被终身囚禁的狼,避免沦为寄生于施舍之下的“特莫胡殊”,是人类对大自然母体的回报,也是人类文明的至高大道。我要告诉更多的人,随意制约动物是人性的扭曲,饲养宠物是人类霸权的表现,对动物一味怜悯无非是貌似善良的蒙昧。动物保护和环境保护是一致的,人类不能随意占据动物的领地,应该懂得退却。只有让荒野永恒,人类与万物才会和谐共存。

    在场的人们挥舞着围巾和帽子,大声地吼叫着,一起驱赶俄罗斯来的四只丹顶鹤,天助也,它们迎风而起,也许是在空中看到了乌兰泡的全景,瞬间远去了,那波光粼粼的水面呼唤着它们。

    几个小时以后,GPSGMS跟踪器显示,四只俄罗斯来的丹顶鹤,正徜徉在乌兰泡湿地中,娴熟地捉捕鱼虾果腹。野化放飞初步成功。

    郭玉民老师随身携带的仪器显示,有三只丹顶鹤已经成功返回俄罗斯兴安斯基自然保护区。晚春季节,那里云集了世界上仅存的两千余只丹顶鹤中的大部分,但愿它们会在鹤群里找到生命的归属。

    另外一只丹顶鹤的信息尚不得而知。

    接着,俄罗斯兴安斯基的鸟类专家发来消息,已经见到了那三只从中国回去的丹顶鹤。它们的身体状态和身上的跟踪器,让俄罗斯专家感到惊讶,继而赞叹。

    就在这篇文章印刷之后,俄罗斯兴安斯基方面传来消息,第四只丹顶鹤也出现在那里。

    《作家》2016年第8期

    人与动物究竟该怎样相处?动物真的蒙昧吗?艾平在《俄罗斯来的丹顶鹤》一文里提交了独属于她的思索。李敬泽说她的文章“能见天地”。天地之间,不单有人,还有与人或平行,或交叉的动物世界。四只丹顶鹤,带来的讯息足够意味深长,足够令人想象。

    菜们

    林那北

    一

    早晨起来,拉开窗帘那一瞬,眼睛就会顺便打量一下天空与地面,这个习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想不起来了。地湿久了,根会烂;总是旱,苗会枯。忽然就明白了老农绵延几千年的朴素心思。风调雨顺,才能起居平安、出行无忧。

    从前几十年我只是以衣服的多寡来应对天气的冷暖,冬天等于毛衣棉袄雪地靴,夏天等于短袖凉鞋连衣裙,渐渐加衣或者逐步减衣过程中,一个季节就过去了。回望那几十个再也不会重来的春夏秋冬,用可惜当然不足以概括。春其实有一条绵长的鞭子在空中舞动着,像一根乐队的指挥棍,挥这里划那里,小叶就应声往外冒了。邻居会好意提醒道:“今天是立春,要插枝吗?”立春这天把百香果或者无花果剪下一段,插到土里,居然真的就理所当然成活了。立春之前行吗?其实也行,但插下了,并不马上有动静,看上去挺哀怨地立在那里,皮焦了,叶枯了,身子凄厉萎缩,仿佛已作别世界,可是立春一到,对,只要过了立春,皮仍是焦的,粗看枝也仍是枯的,却有薄薄的小芽从枝节处细细探出来了,像一只只婴儿的手。除非粗暴拔除,外力根本挡不住它们的脚步。

    去菜苗市场前我大致构想了几种蔬菜的名字,丝瓜、苦瓜、茄子、空心菜,有爬藤类有矮株型,佛手瓜完全不在计划内,结果最先下手的却是它。一个瘦小的中年男子蹲在地上,前面摆着一个蓝色塑料袋,袋子里的小盆中埋着半颗嫩绿的瓜,已经长出巴掌高的苗。瞥一眼我就也蹲下了,我种过它。那时读初中,不记得谁给的瓜苗,种在屋子旁的空地上,那里还养有鸡鸭,在鸡粪鸭粪喂养下,佛手瓜的藤茎一路爬上一截断墙,很快以青春奔放覆盖掉墙的沧桑老迈。平时几乎无须理会,偶尔记起浇点水,忘了也就忘了,它照样好好长,瓜一茬接一茬。逢下雨,瓜仿佛一夜之间就被气充大了,摘下来,炒好上餐桌,中午是它,晚上还是它。那时整个国家都处于饥肠辘辘中,即使如此,也经不起日复一日的单调轰炸,终于有闲钱自由购买,从广阔浩大的超市中穿行而过时,我一而再再而三忽略它,几十年都极少购买。

    但它终于还是逆袭成功,重新入驻院子。有人说这个季节种下去,它会长得又快又好,我说我知道。有人又说栽种时要先以沙子围一层再堆上土,我还是说我知道——这一刻我内心横贯着老农的自信与踏实,神情大约也是一致的,会不会因此被路过的人解读成傲慢与自大?但管他哩,我的世界你不懂。

    刚开始它挺有作为的,拔节,再拔节,叶子水汪汪地饱满,每天主茎都能嗖嗖地长出一大截,用手掌丈量,都是一巴掌左右的长度。无聊时我会呆站到它跟前屏气凝神,试图看看它的茎是怎么伸长的,须是如何勾连的,叶又是怎样绽开的。这太考验耐心了,十分钟基本上是极限,可是这期间我的眼睛一无所获。所有的植物似乎总是在夜间才伸展腰身的吧?人类睡去了,世界就留给它们狂欢,在夜色掩护下沸腾地社交、谈情、交配、生育。它们都戴着夜视镜吗?

    其实我们肉眼也看不到自己的生长动态瞬间,从婴儿到成年,肉身究竟是在何时又是以怎样的姿态扩展的?就是每天在眼皮底下的子女,冷不防间长高了,长胖了,变美了,总之能让你惊喜,却不会让你握住具体的生长轨迹,这是生命不肯示人的神秘。

    佛手瓜买下后,放在车厢内运回,途中茎蔓折断了一枝,只有皮还连着。瓜入土后把断枝扶起,用干树枝顶住,已经做好放弃这根伤员的心理打算。反正主茎还在,等于主力部队仍兵强马壮,散兵游勇就顺其自然吧。结果这个伤兵制造出了惊喜,它很快自我治愈,断裂处居然愈合,一点不影响向上推进的力度,旁边还很快就长出另一枝干,与其他各茎蔓一起高歌猛长,蓬勃之势让我误以为初中时种在屋旁那株佛手瓜又投胎重活了。架了篱笆,又砌高土堆,每十天左右施喂一勺肥,总之后勤工作做得款款有致。

    谁知中途它却叛变了。

    没有任何预兆,突然有一天已经攀爬十多米长的茎蔓开始萎靡,叶子枯了,边缘倦怠地卷起,一片片吊在篱笆上,像晒在渔网的干鱼。缺水?连忙提着水管久久站立,哗哗的水鱼贯而下,土湿透了,吃不下了,溢出来了,然后叶子也逐一浇过一遍,第二天再看,又枯了一大截。还没开过花,我还等着它结果哩,到底有什么不满?你倒是说呀!

    它当然不会说,说了我也听不懂。

    二

    左邻右舍都种了芥菜。这座城的人似乎一直对它有偏爱,包括我。梗嫩、叶片硕大、苦中夹杂耐人回味的清香,这是从前通过味蕾留下的好印象。落实到种植,听到关于它的也都是褒义词:长得快、好养、可以割好几茬。

    初次务农内心茫然,我正需要凭借多快好省就见成效的收获激发自信心,那就它吧。都集中在露台上,十几个盆子全成了它的天下。

    菜还没长成时,小叶子总是动不动就秃个精光,仅剩下参差的梗。虫子?能吞得下这么多绿叶的该是多么肥硕的大虫子啊,可是左右上下都找遍了,虫迹绝无。终于有一天在一脚跨入露台的瞬间,一只鸟扑腾着翅膀从菜盆里腾空而起,尖声叫着,又气又恼的样子,好像被吓着的是它而不是我。谁能想到,原来鸟吃青菜啊,它们究竟是太饿了饥不择食,还是因为体内缺维生素C了,才自寻补充?怎么办呢?我又不能在空中搭起一道防护网,转念一想,种点小菜又不是为了养家糊口,有鸟共享,也算造福世界吧。十几盆菜,上百片菜叶,终究不至于都进入鸟嘴,从它们嘴边成功逃生的,慢慢就长出叶脉纵横的老叶片,这时候鸟们就不屑了,它们已转战他处寻找水嫩的下口,这与很多老男人的爱好是一致的。

    终于逃过鸟的啄食后,芥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家中的盘中餐。我不知道繁杂的青菜界是否还有比它更粗枝大叶的其他品种,那么腰圆膀壮骨架硕大,每一株都是北方女人才有的丰腴饱满。从外围割下两三片就可以炒一盘,过几天余下的叶子又扩成一大坨,再割一圈,直至最中央伸出一根又直又长的圆柱形的梗,顶着一束将开的花蕾,这并非昭示怀春,而是将老的标志,这时候把整株从根部一刀切下,竟能炒出最鲜嫩美味的一盘,或者将其炒得半生不熟时铲起,盖实捂上一阵,就捂出一股在微辣与微苦间徘徊不定的特别滋味,可直接吃,也可买来光饼剖开夹在中间吃,虽然常被辣得龇牙咧嘴泪光闪闪,却有种坐过山车般的失控坠落感,五脏六腑都一起欢腾参与,痛了才极致快乐了。

    福州人把长豆角叫作菜豆,豆色分紫红和淡绿两种。我把豆苗种成一排,插上篱笆后最多浇浇水,就再没费过其他心思。开花了,我从它们旁边走过,多看两眼是有的,却没有期待。很快花后面跟来牙签状的小豆荚,像一双双婴儿笑眯眯的小眼。

    豆长成了,每一根长达一尺左右,都是女人们羡慕的纤细修长,参差吊在篱笆上,像吊着一条条巨型毛毛虫。这需要心理适应期,如同饥寒交迫一辈子的穷鬼突然捡到几麻袋美元,自己摸着脑袋好半天才敢相信。没有急着摘下,拖了一天,又拖了一天,直至它们现出倦容,一粒粒豆子在豆荚里不耐烦地鼓出一个个边缘清晰的小包,才慢吞吞地逐一摘下,然后挽成一团,搁在冰箱上方。母亲想趁鲜下锅,被我阻拦。她不知道我已经把它们拍了照发到微信:“都留着,晒干,陪我一起人老珠黄。”

    第二次再收成时,我已经淡定得像一名江湖老手,摘下,炒了,吃掉,做得流畅而自然,心里波澜不起。“啊真的不一样啊!”其实哪里不一样啊?舌头、牙齿都加入辨别工作中,再三努力,也没发现与平日市场买回来的有什么区别。这当然多少有点扫兴,但人活一生,扫兴这件事难道不是最常邂逅的吗?再扫兴我都悄悄藏起,绝不示人。

    同样是藤蔓科的,丝瓜的到来要比菜豆迟很多日子,却迅速后来居上成为主力,遮阳都靠它了。叶子大、藤蔓长,这都算它的优点,另一个优点是结出来的瓜粗且壮,体积是长豆角的无数倍。有时候撩开叶子,会赫然发现一粒硕大无朋的老瓜,厚着脸皮,腆着大肚子,似乎正哧哧窃笑。从开花结瓜那一刻起,它一直开动脑筋躲避我的视线。我自己笨,缺什么仰望什么,所以对天下聪明人再三膜拜,对瓜亦然。必须的,我饶过它,让它在瓜棚上爱待多久就待多久。

    与人一样,植物也性情迥异。如果参照京戏角色,丝瓜与丑角很接近。这么说不是贬它,而是被它的幽默感所打动。一株瓜藤似乎枯了,正想着要不要拔掉藤蔓,处理善后,不经意间一转头,却猛然看到篱笆联结处挂着一个食指粗的小丝瓜,不显眼,却很生动,瓜身月牙般微翘,黄花娇小娟秀。噢,它老来得子,又迎来第二春了。或者某天打开门,忽然见到一株藤蔓携瓜垂到眼前。之前它私奔到屋顶上了,我并不知有瓜暗长,也不知屋顶上的风花雪月,它却蓦地凯旋,惊喜自不待言。它本可以一直避在我视线之外,喝我的水,食我的肥,悠哉度过瓜生,可它最终没有忍住。说到底它还是过于诚实本分了,让我不吃都不好意思。

    《文汇报》2016年1月5日

    初次操事农作的人,情形大抵类似于母亲陪伴幼儿的成长,有纠结,有困惑,更有意料不到的惊喜。事情说得上琐细,不过是种菜,林那北却谈得热烈,俏皮,字句之间,仿佛能感受到她的眉飞色舞。一块菜地,付出的是耐心,观察,还有共同度过的时光,处处印证的,是她的趣味,看待生活的眼光。

    茶书

    胡竹峰

    “茶”字

    茶字好看,楷行隶草篆,哪个字体写出来都好看。书家文人写的茶字好看,粗通笔墨的老农写的茶字也好看。有一年在一茶农家喝茶,他捧出经年往来买卖的茶账,别的字写得形神俱废,唯独茶字独见风味。他家墙壁上有毛笔歪歪斜斜写的茶字,更了不起,远远看来,俨若汉晋手笔。

    茶字字形中庸端正,有君子之风,入神了。字形入神,怎么写都好看。

    范烟桥有本随笔取名《茶烟歇》,结集前请章太炎题签。章太炎先生好古,把“茶”写成了“荼”。茶的本字是荼,荼是个多义字,苣荬菜是荼,山茶是荼,茅草也是荼,实在不易分辨。后人始减一画作茶,陆羽著《茶经》,沿用此茶。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种书蠹似的复古,处于人人喊打的境地。《茶烟歇》出版时,只得将章太炎的题词挪到扉页上。

    茶字比荼字好看,多出的一横画蛇添足,乱了茶字的神。章太炎这样的学问家,写出的荼字也不及常人笔下的茶字耐看。

    茶字的读音好听,念出口,尾调扬起来,兀自低眉顺眼,一点也不骄傲。酒字发音急促,远不如茶字在气息上安安静静。

    幼童说茶字,奶声奶语里有元气。小姑娘说茶字,脆声脆语里有喜气。少妇人说茶字,轻声细语里有娴气。中年人说茶字,大声高语里有生气。老年人说茶字,老腔老调里有静气。

    以前觉得“吃茶”二字好听,现在觉得还是“喝茶”悦耳。吃茶,太急了,一泄如注。喝茶,娓娓道来,水声潺湲。

    采茶、摘茶、栽茶、喝茶、饮茶、煎茶、煮茶、烹茶、泡茶、制茶、好茶、卖茶、买茶、上茶,茶叶、茶铺、茶亭、茶厅、茶圃、茶炉、茶具、茶器、茶壶、茶水、茶事、茶香、茶花、茶话、茶馀、茶客、茶人。茶与什么字搭配都好,有古风。汉语里能与茶字媲美的只有琴字,琴字的好,也在古风上。

    很多年前用过一个笔名叫沈无茶。沈无茶三字有旧味,色泽丰美没有陈酱气,那是我前世的名字,也是我用过的最好的笔名。可惜没能写出般配沈无茶先生的文章,不好意思再用了。我还有个笔名叫瓜翁,也没能写出般配瓜翁先生的文章,只得弃之不用。

    委屈“胡竹峰”了。

    水

    好茶须用好水,不然,纵有好茶也不得入味。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云:“茶性必发于水,八分之茶,遇十分之水,茶亦十分矣;八分之水,试十分之茶,茶只八分耳。”陆羽《茶经》道:“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住在城里,不要说山水,井水也遥想不可得。

    我乡多山,山常有泉。那水晶莹不可藏物,顺涧而流,自成清溪。人缘溪徐行,脚底砂石清晰可见,鱼纹虾须历历在目。水凉且润,触手有冷意,蘧然一惊。乡人日常起居皆倚此山水。犹记村口一眼泉,水质清洁,用来泡茶,甘滑无比。想来闵老子当年泡茶的惠泉之水也不过如此。经年所用之水,无有匹敌者。惜乎我乡偏僻,无人赏鉴耳。

    水贵活,存得过久,水性僵了,入嘴硬一些,发不开茶味。刚打上来的山泉水,归家后即来烧用。水不可烧老,我的习惯是,沸开后水面微微起了涛纹即可。

    古人用雪水、雨水泡茶。《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妙玉给贾母喝的茶,用的即是“旧年蠲的雨水”(蠲,音同涓,清洁之意)。后来宝玉、黛玉、宝钗几位在妙玉耳房喝茶,又换成了玄墓蟠香寺梅花上的雪水。妙玉收梅花上的雪,共得了那鬼脸青的花公瓮一瓮,埋在地下五年。

    有古人说,雪水冬月藏之,入夏用乃绝佳。但我以为,此番藏水法,有悖常识。妙玉将雪水埋在地下五年,真真替她担心,恐成臭物一洼了。我宁愿相信贾宝玉《冬夜即事》里说的,扫将新雪及时烹。

    据说雨水清淡,雪水轻浮。雨水没尝过,不知究竟,雪水吃过一次。十来岁时,有回落雪,我好奇,在松枝上扫下几捧雪球,化开来烧水泡茶。水是滚的,却有凉意,不是口感的冰凉,而是说水质的火气消退净了,入喉如凉性之物。说雪水有轻浮的口感,也贴切,但更多是空灵,有“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之况味。唯一的缺憾是雪水浑浊,要沉些时间才好。信了曹雪芹的小说家言,真怪我多事好事。

    壶说

    壶以紫砂为上品。陶质也不坏,有古意,但沧桑感不如紫砂。以壶而论,沧桑少了,俊俏也就少了,紫砂壶有一种沧桑的俊俏。

    有些壶呆,呆头呆脑跌宕可喜。

    有些壶巧,顾盼有情眉目生辉。

    有些壶奇,嬉笑怒骂一意孤行。

    有些壶雅,低眉内敛拈花微笑。

    有些壶素,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有些壶正,荣辱不惊八风不动。

    呆巧奇雅素正,是胡竹峰的壶论六品。六品之外,为外道也。

    紫砂壶我有十余把,用来泡常喝的几款青茶、白茶、黑茶、红茶、黄茶。一款壶,一类茶,不混用。绿茶多用玻璃杯冲泡,无他意,好色耳。

    我的紫砂壶没有一款绝品,只是舍下日常的茶器,为一己喜好之物,皆在六品之外。壶身都不大,其中一壶仅拳头大小。有人家的壶几乎要双手合抱。又不是开茶馆的,用那么大的壶,吓人一跳。壶雅何须大。紫砂壶是风雅器物,书前清供,以小为贵,手掌盈寸之间一握方好。

    有款壶曾自撰有壶铭一条:竹林藏雪,一壶风月。

    壶不小心摔了,小心也会摔了。人间何处藏雪?遑论一壶风月。

    明前雨前

    朋友去山里买茶,明前的翠兰。

    开春后下了场雪,朋友感慨新茶真贵。去年一斤的价格,今春只能买六两。我对朋友说,你是有缘人,这一轮春茶,因为下雪的缘故,品质特别,香气沉潜。雪打过的春茶,何其难得。听我这么一说,朋友欢喜了。

    返城后朋友送来半斤明前新芽。明前茶好是好,唯滋味淡远,不经泡,往年喝上半月尝新,转而喝雨前茶。今年的明前茶,因了一场桃花雪,泡在杯底,入嘴沉而稳,回甘亦好,有些绝唱的意思。

    明前茶好在形上,刚冒尖的嫩芽,娇怯怯又落落大方,投入杯底,环佩叮咚之声络绎不绝。翠兰、碧螺春、龙井、毛尖、瓜片、黄芽、安吉白茶、太平猴魁、黄山毛峰、汀溪兰香,这些茶的明前新芽我喝过。回忆起来,仿佛选秀,眼花缭乱。我喝过的绿茶,除太平猴魁外,尽管品类不同,茶形有别,但她们的明前新芽皆有共通处,口味新鲜,入嘴有不经世事的懵懂感。雨后茶不是这样,雨后茶江湖稍老,气韵饱满。入嘴的不经世事变成了柴米油盐家长里短。

    古人也论明前雨前,《茶经》说凡采茶在二月三月四月之间。说得很宽,只要是春茶即可。不过唐宋人用团茶研末法,其实品尝不出明前雨前的。

    明朝人开始用炒青技术制茶,因此朱权《茶谱》上认为好茶当于谷雨前,采一枪一叶者制之。张源《茶录》更明确提出采茶之候,贵及其时。太早则味不全,迟则神散,以谷雨前五日为上,后五日次之,再五日又次之。一家一个口味,许次纾《茶疏》看法又稍微不同,他认为清明太早,立夏太迟,谷雨前后,其时适中。若肯再迟一二日,期待其气力完足,香烈尤倍,易于收藏。还说:“吴淞人极贵吾乡龙井,肯以重价购雨前细者,狃于故常,未解妙理。”

    我喝茶,不重明前雨前,专讲来路,只要来路正,雨后茶也无妨。雨后茶比马后炮强。

    友人曾送我雨后的高山野茶,长于苦寒之地,一芽三叶兀自二八佳人,形神双绝,滋味又锐利又稳妥,比惯常喝的明前雨前更胜一筹。

    煎茶

    一片茶叶细小纤弱,无足轻重,与水融合,则开始神奇,变得神气。

    茶叶少放一些,我不习惯浓茶,涩涩地不合口味。也不喜欢太滚的茶,烫。我喜欢淡茶,茶令人爽,只能针对淡茶而言。王世贞在《香祖笔记》中说:“然茶取其清苦,若取其甘,何如啜蔗浆枣汤之为愈也。”话虽如此,我仍不喜欢苦茶,在饮食上,我这个人趋甜避苦。

    虽生自茶乡,却不善饮茶,少年时总嫌费事,还是白开水方便。近年始,稍领陆子之意,恰冬日清寒,读书与工作间隙,喝茶遣兴。丢开工作与书本,泡一壶茶,独自一人,或约上三五知己,找个地方把盏闲话或废话,这是生活的趣味。一壶茶中,一往情深。

    喝绿茶用玻璃杯,透明,观其色,赏其神,看其态。喝茶,一人得闲,二人得趣,三人得味。

    最难忘夏天长夜,阖家团团围坐竹床上,人手一杯温茶,说着年成,议论家事。小一点的孩子缠着老祖母磨磨叽叽,大一点的捕了很多萤火虫装在纱笼里。斯时斯景,自有融融之趣味。

    曾见过一轴巨幅山水,远景葱郁,亭台幽幽,小榭精雅,淡墨勾勒的木窗下,几个衣袂飘摇的古人坐在一张木案四周,黑白对弈,还是煎水煮茶?可惜非工笔画,看不清楚,我在心里默默将其当作古人的一次茶话会。

    站在画轴下,气息宁静,茶水的清香似乎能穿过时间。

    我们祖先曾将茶叶当作药物,从野生的大茶树上砍下枝条,采集嫩梢,先是生嚼,后加水煎成汤饮。隋唐之际,炒青技术萌芽,煎茶遂绝。煎茶绝技已渺去,世间再无煎茶人。

    文章题为煎茶,无非怀旧而已。

    粗茶

    灶头贴着木刻的人物版画,起先以为是高老爹。高老爹是我乡清朝乾隆年间人,是名兽医,医术如神。

    高老爹:真是好马,可惜肚子坏了,三日必死。

    官差:你个跑江湖的说瞎话。

    高老爹:三日内,此马不死,我不为兽医。

    官差:走着瞧。

    拂袖而去。

    见死不能救,高老爹一脸无奈,叹息而归。

    三日后,马毙。开膛破肚,脏腑焦黑。

    高老爹的故事我听得熟。小时候祖父一边喝粗茶,一边给我讲故事。故事又老又土,诡异,充满巫气。

    灶头贴着木刻的人物版画。后来我才知道是灶神。我乡人称其灶王神,或称灶神爷。烟熏火燎,灶神满面油灰。

    他们在炒粗茶。

    春茶舍不得喝,卖了补贴家用。粗茶是夏茶,劲大,苦涩。乡下人出力多,粗茶止渴。

    田间地头,粗茶泡在大玻璃杯里,枝大叶大,粗手粗脚。

    一个小男孩躺在树荫下睡觉。

    那个小男孩是我。

    好茶

    好茶有两种。

    一种唯恐易尽,一种不忍贪多。

    我有一杯茶

    读完半本书,喝茶。喝的是毛尖。

    近来读书,常常看到一半就放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放下图书歇会喝茶。有人写作注水,搞得我读书要甩干。甩不干的,只得读半本。你写得潦草,我也读得马虎。

    前几天在碎碎办公室玩,她是信阳人,知道我是茶客,随手把自己喝的一盒毛尖送了我。这两年在安庆,很少喝毛尖,尤其是信阳毛尖。在河南的时候,喝过不少毛尖,南来之后,说不上惦记,回忆是有的。

    回忆比惦记格高。沈从文说茨菰比土豆格高,万物有灵有格。

    惦记浓得化不开,像徐志摩的诗。徐志摩的散文更浓得化不开。化得开的是汪曾祺,化不开的是徐志摩。化得开的是回忆,化不开的是惦记。人到三十岁,不敢惦记什么,偶一回忆,觉得不曾虚度——有回忆的人生是饱满的。

    回到郑州,一家子窝着,忙也忙得无所事事的样子,闲更是闲得百无聊赖,于是想喝点茶。居家过日子不得无茶,柴米油盐酱醋茶。酱醋平常吃得不多,茶一事上也就多了贪念,有一天我泡了四道茶。

    这款毛尖是上品,外形细、圆、光、直,白毫不多,汤色明亮翠绿清澈柔嫩。冲泡后香高持久,连加三开水,入嘴滋味兀自浓醇。索性再泡它两开,香气虽已淡如鸿爪,回甘依旧余音绕梁。

    同样是绿茶,有些太嫩,有些太老,这一款毛尖恰好,在风情与纯情之间,这么说或许俗气了。我写茶文章,多好扯上女人。这一次说说男人吧。泡在玻璃杯中的毛尖是不经半点风霜的中年士子,有士大夫气。茶里面百人百相,摩肩接踵,熙熙攘攘。

    少年时喝毛尖,嫌其苦涩。茶之苦我不怕,茶之涩至今不喜欢。茶的苦味是“绅士鬼”,涩味是“流氓鬼”。周作人说他心中有两个鬼,一个是流氓鬼,一个是绅士鬼。正经文章评论时事,反专制礼教,这属于流氓鬼的成绩。闲适小品,“聊以消遣,这便是绅士鬼出头的时候了”。

    喝残了毛尖,又换了一杯翠兰,重洗杯盘,还我河山——杯底别有天地。

    我有一杯茶,不关春风事。

    饮茶是一个逐渐空旷的过程

    暮春时节,看树和草的鲜嫩的绿叶,看新茶在杯子里的样子。

    新茶入口,鲜。青嫩之鲜自唇而入,一跃舌尖,迅速弥漫开来,滑落喉底。醉了,醉得薄,一身绿意。

    喝着今春的新茶,突然发现,饮茶是一个逐渐空旷的过程。茶越喝越淡,越喝越简单。喝到心中升起一轮明月自半空垂下,我们各自回家。

    茶饭

    茶饭,实则茶泡饭,也叫茶淘饭。现今不多见此番吃法了,说是伤胃损脾,于人无益。前几天见小林一茶俳句:“谁家莲花吹散,黄昏茶泡饭。”真觉得是绝妙好辞,一虚一实,虚引出实,诗意禅意上来了。所谓禅意,关键还是虚从实出。所谓诗意,关键还是实从虚出。

    日本俳句有微雕之美。扩大一点说,日本文学皆有微雕之美,仿佛《梦溪笔谈》里的《核舟记》,纤毫毕现。日本文学的敏感小心翼翼,写出了文字的阴影,只有中国的宋词可与之媲美。

    小林一茶还说:“莲花开矣,茶泡饭七文,荞麦面二十八。”莲花当指季节,夏天热,适合吃茶泡饭。七文大概是七文钱吧,二十八应该也是价格。四碗茶泡饭只抵一碗荞麦面。荞麦面我喜欢,放几匹青菜,煎一个鸡蛋,是我惯常的早餐。

    日本人送客时问:“要吃茶泡饭么?”客人会意,起身告退。中国过去也有这样的传统,相坐无话,主人托起茶杯说请喝茶请喝茶,客人识趣,告辞而去。

    茶泡饭多年没吃了。昨天有兴,用龙井茶泡了一小碗,没有过去的味道了。不知道是茶的原因还是饭的问题。过去吃的是乡下粗茶泡的粳米饭,饭是土灶上烧的,有柴火香。柴火香是什么香,只有吃一次柴火饭才知道。

    粳米饭泡在浅绛色茶汤里,染得微红,像淘了苋菜汤。只是苋菜汤泡饭,色彩艳一点,茶泡饭朴拙,红得旧而淡。

    祖母不让吃茶泡饭,说小孩子吃多了不长肉。我乡人认为,茶水能刮油。实在抵不过,祖母就让我吃白开水泡饭。夏天的傍晚,胃口不开,偶尔偷偷吃一点茶泡饭。佐以腌制的豇豆或者梅菜或者萝卜干,有平淡而甘香的风味。暮色四合,老牛归栏了,蜻蜓快而低地在稻床上兜圈子,微风吹来,汗气全消。那样的境况,最适合吃茶泡饭。

    在澳门,吃到过一次滋味妙绝的茶泡饭,岩茶泡白饭,顶上嵌有数颗梅子,几条海苔。坐在临街的窗下,雨洒在玻璃窗上,映得街巷支离破碎。一口泡饭就一口泡菜,真是很好的滋味。

    谢茶礼札

    上午收到送来的春茶,不是三盒茶叶,而是春色三分啊。拆开包装,春天的气息迎面而来。叵耐今天太忙,顾不上喝。忙的状态喝不得好茶,怕是唐突了一叶叶佳人。哪日得闲,再好好泡一杯,闲来泡茶,方可泡出惠风和畅也。

    前夜之茶

    安庆人家的饭菜真好,有没有叫“安庆人家”的饭店?听说有。我在安庆待了快一年,还没去过,下次谁请我。苏州有吴门人家,安庆也应该有叫“宜城人家”或者“安庆人家”的馆子,专门经营皖式风味的家常菜。

    前夜去安庆人家吃饭,安庆人李卉家。他客气,请我们吃饭,这是地道安庆人家的饭菜。李卉家的二楼真好,阳台空阔,尽管没看到星星,兀自觉得星河灿烂。这是错觉。二楼的格局更好,仿佛画家的工作室,凌乱中处处是章法,生活区隐得深。

    时令暮秋,天气还没降温。和振强、郝建二兄挪步阳台上说话,说闲话,嘴边浪迹天涯,心头持斋把素。小冬在书架前捧书坐着,我瞥了一眼,是《红楼梦》。顾盼之际,看见楼下的绿化带,仿佛绿色的浓雾,在夜色中氤氲,如重墨滴在宣纸上慢慢化开了。

    人多嘴杂,树多嘈杂,那些树是乱种的,没有匠心。没有匠心倒好,乱簇簇长着,枝叶间你争我夺。我起先以为是三国演义,再看却是五胡乱华,看久了,又仿佛五代十国,或者八王之乱,仔细凝神,几乎成诺曼底登陆啦。

    楼下喊吃饭,我们下去,一桌子菜。李卉说家里有钢琴,女儿会弹,等会儿大家要唱歌的。然后给小冬盛了碗鸭汤,说从中午煲到现在,要多吃点。

    李卉的厨艺不错,我的朋友中,男人厨艺普遍比女人高。男人一认真,铁杵磨成针,烧菜,倒成了业余中的专业了。席间,振强兄去厨房烧了道鱼。现在回忆,满桌的菜,那道鱼印象最深。如果说一桌菜是龙,烧鱼则是点睛之笔。对不住李卉啦。

    饭后大家坐在客厅里喝茶,心旷神怡。不是茶能消食,故心旷神怡,而是心境——突然有了喝茶的心境。我经常去茶馆喝茶。在茶馆里喝茶,赏心乐事是有的,心旷神怡未必。喝茶不一定非要茶馆,饮酒也犯不着去酒吧。喝了一口茶,是浓香型的铁观音。存放太久,已经不香了,好茶是色香味相辅相成,这款铁观音偏偏不香。帝王是不需要香水的,脑海中突然掉出这样的句子。

    这道茶正好在放得久,不久不足以怀旧,不久不足以褪去浮华,无香反而恰到好处。这茶是老方丈,红尘之心不灭的老方丈。这茶是大学者,童稚之心犹在的大学者。喝第二茬的时候,有读《尚书》的味道,不是说佶屈聱牙。《尚书》味道,无非是说古味与金石气。

    出门之际,下雨了。访友归来,遇雨,可谓赏心乐事。芦俊兄开车送我们回家,一路上,茶味兀自在唇齿盘旋。

    连喝三杯茶

    从乡下归来,感觉疲倦。是受了暑气,还是人太娇气?年近三十岁,明显感觉体内清气下沉,浊气上升。中年是浑浊的。青年的气息清清平平,生活太紧张,太沉重,中年的肉身,冒着浊气。

    到合肥时,迎路下了一阵雨,雨点慌不可待,在挡风玻璃前乱窜,雨刷左遮右挡,像理屈词穷的憨夫。

    回到家,恹恹欲睡。洗完澡,倒在床上,做了一通梦,黄昏时分醒来。身体干燥,皮肤湿润,忘了开空调,汗水濡湿床单。起身烧水泡茶,友人沈永送我的,说是采自高山的野茶。每次回家,总有朋友送我茶叶。人在城市生活久了,钢筋水泥的气息太重,喝一点茶亲近亲近山水。

    连喝三杯茶,方才感觉舒服,体内清气萌发。

    昨天晚上茶喝多了

    昨天晚上茶喝多了,睡得不好,失眠。早上五点钟起床,多年不曾如此了。以前失眠,想女人,从胳膊想到大腿。年少气盛,欲壑难填,幸亏以前很少失眠,经常一夜无梦到天亮。如今失眠,想的都是男人,从先秦到民国——从先秦到民国那些会写文章的男人。

    起床后无聊,提壶烧水。烧水间隙,在楼头远望晨光。夏天的晨光极嫩,像刚长出拇指般大小的南瓜头。冬天的早上,霜天一色,晨光极老,是老南瓜。秋天的晨光呈现出肃穆的模样,又有丰腴之感,像保养极好的中年妇人。

    这些年春天总是睡懒觉,晨光如匆匆流水,几乎没见到过,抑或见到了,我忘了。睡得不好,心情欠佳。在晨光中看看远方的楼,看看楼下的路,看看路上的车。车上的人看不见,愉悦感顿生。于是开始喝茶。

    在楼顶喝茶

    秋天时候,在岳西和朋友坐在他家楼顶喝茶吃枣,入眼是后山树林中大片大片的红枫叶。那个下午,至今想来,兀自在心头流淌着诗意。我想起杜牧“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句子,字里行间散发着晚唐风韵。现在除了喝喝茶读读书,已找不到晚唐风韵了。

    好茶有人情之暖,好茶有心血之暖。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春华秋实,夏华冬实,秋华春实,冬华夏实,四时皆华皆实,人间并不寂寞,只因一口好茶。

    纸下有两个人在喝茶

    淡墨勾勒的紫砂壶,两个小茶杯,宛若婴儿的拳头,一行题跋,字迹漫漶。这是吴有为先生给我台湾版散文自选集《墨团花册》一书的插图,雅致得很,像三月江南的清风明月。清风是早春的清风,明月是水榭楼头的明月。有时候会朝深处琢磨,尤其看到这幅画的印刷品,越发让人怀想。似乎纸下有两个人在喝茶,是我和吴有为也可以,是张三和李四也可以,是鲁迅和郁达夫也可以。朝远处说,是八大和石涛也未尝不可,何人不能喝茶,何处不可喝茶?

    清风明月下,如此良辰美景,茶还是不要喝太多,尤其是好茶。我喝好茶,浅尝辄止,不贪痛快淋漓。

    一个人喝茶

    雨迷蒙,雪迷蒙,坐檐下听雨看雪,一个人喝茶。茶喝浅了,再添上水;茶喝淡了,来壶新的。

    一个人喝茶,不用说话。

    昏昏灯起,暮色余光,携半盏茶汤归家。

    茶·看云

    阳台外的天,辽阔无际,雨丝细密密,一道又一道。树被重重地洗过了,绿得近墨,水分太足,在盛夏的空气中葳蕤苍翠。茶虽陈,老朋友陪聊,喝在嘴里,还是乐陶陶的。

    用来遣兴,即便是陈茶,也会让时光变得慢悠悠的,跟着悠闲、闲散、散淡、淡泊一起涌来。茶是无辜的,陈不是它的错。

    也就是无所事事。无所事事地轻摇杯子,手中茶水微漾,像一泊湖水细浪拍堤。一院子的树木,阳台上有朋友精心侍弄的兰草,树木无言,兰草无言,我们也无言,无言独上二楼——看云。

    在无所事事之际看云,看的不是云,是心情。

    今年都过了芒种,我还没看到故乡的云,不免起了些乡思。天下何处无云,人间处处有雨。但故乡的云是孤本,它奇形怪状,乌云白云红云铅云灰云黑云,各种云种都有,关键还有一份故乡的风土民情。

    坐在阳台的小椅子上,喝完一杯茶。抬头,不远处就有大团大团的云,像棉花,像羊群。也的确像羊群,山树是它的草原,羊群奔腾,慢慢离山而去。又像抖开软软的棉被,一下摊在床上。厚的云,一团团,重的云,凝滞着,轻的云,随风飘散,薄的云,欲遮还羞,或丝或片,露出纯棉的白或者淡淡的灰,透过稀薄处,兀自可以看见天空。

    刚开始是有规则的云,像列阵的士兵移动着,风一吹,云便散了,散成了极有韵味的一朵朵。天空飘满了云。白云纯洁,一大捧一大捧滚滚而来,有种富足的美感。真好看。乌云像移动的焦墨。用干笔蘸浓墨,传统叫焦墨,焦墨可以说是最干的浓墨。灰云则是水墨。在焦、浓、重、淡、清之间产生着丰富的变化。

    墨分五色,墨何止五色。茶分五味,茶何止五味。

    比我高的是楼,比楼高的是山,比山高的是树,比树高的是云,比云高的是天,天之高,不知其几万里也,天之大,更不知其几万里也。

    今天中午出去吃饭,路过一小区,二楼有个少妇在厨房烧饭,她的头发蓬松着,家居服蓬松着,偶尔看我一眼,那是一朵让人遐想的云。她是出色的女子,顾盼之间,文静、优雅、教养便显露了出来。她看了看我,我瞧了瞧她,她又看了看我,我也瞧了瞧她。她是人间的云。

    空杯

    喝完茶,杯子空了。空的杯子放在桌面上,静静的,是等待,也是在回味。等待下一次茶水的注入,回味曾经充盈的茶香。

    空杯低眉内敛又目空一切。低眉内敛是它的一无所有,目空一切是因为有白手起家的资本吧。凝视过空杯的人,更能感受握手充实的丰盈。

    从前的杯子和现在不一样。旧时的一份风雅添有今日的几丝暧昧,空杯在想起古人的夜晚通体透明,空杯在想起古人的夜晚满怀惆怅。

    徘徊在新与旧之间的空杯,春风得意马蹄疾,落花流水春去也。人间多少事,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呵,空杯悄悄把一切尽收杯底,付诸沉默。

    很多年前,路过小城巷口的一家工艺店。货架上摆满了空杯,倒扣在木板上,在灯下熠熠生辉,寂静的光芒不无寂寞,但分明还有一份自负,一副底气十足的勃勃雄心。

    空杯空空如也,却可以装下整个天空。未来如黄河长江滚滚而来,由它们在杯底翻腾击浪吧。空杯神散意闲地散步,在唇边摩挲,绕着桌子旋转,杯壁兀自挂着水滴,晶莹剔透像草上的露珠,抑或是女人的眼泪。

    泪水苍凉,不说境况苍凉,却道天凉好个秋。楼上不去了,电梯坏了,安全道堆满垃圾,让人欲走还休。还有什么好说,去喝一杯茶吧。杯子是空的。旧茶不去,新茶不来,这是禅宗的洒脱。旧茶已去,新茶未来,这是凡人的疑惑。一头恋着旧滋味,一头想着新感觉,这是空杯的心情吧。

    空杯一心如洗,只剩空气,你看不见。看不见的何止空气?开灯,白墙上,空杯投下疏淡的影子。影子只有在月色下才能摇曳多姿。古人醉心月下看美人,大抵是为了娇影婀娜的风情万种吧。

    古人啊,你们还有雅兴吗?与一帮古人喝茶,他们诗云子曰,我懵懵懂懂。我南腔北调,他们莫名其妙。不好意思,那就不奉陪了,挥挥衣袖,我回到了我的时代,我带走了我的空杯。

    醒来,在桌子边,在旧书旁,在午夜,睡眼惺忪,空杯一头雾水。

    空杯是安稳的,很沉得住气。空空的杯子,刚才也在做梦。是古时之幽梦,还是现世的浮梦?是和文人赋诗唱词,还是与侠客把酒言欢?昨夜的茶渍还在,紫的、乌的、黄的、酱的,空杯的壁沿像爬满藤蔓的瓦屋。

    秋天的原野,藤蔓枯涩。那枯涩让我想起草书,草书是旧时风采,张颠素狂的神韵,当前是看不到了。吃一尾草鱼吧,草鱼也是往日美味,在乡下池塘里游弋。

    周末,去郊外采了一枝菊花,回家后插在空杯里。空杯无色透明,收藏起那一抹来自东晋的清逸,菊花之萼密密麻麻紧靠着,冷香扑鼻。谁道空杯无我?我说空杯有心。

    《草原》2016年第4期

    胡竹峰的散文古意十足,无论谈吃说茶,还是品艺论道,兴致勃发,随便几句,风流直接明清小品。一篇《茶书》,如同数封友人短札,写尽了茶的前世今生。他的文章也如同一杯清茶,看似散淡,却回甘清幽,天然一股文人情怀。

    半岛旧事四题

    胡烟

    石头记

    将军石和钓鱼台,说白了,是两块石头。半岛的标志,就是这两块石头。小时候并不懂得这些,半岛搬迁之后,离远了看,我才意识到。翻开早些年出的史志和画册,半岛的代表图像,始终就是将军石,海水里站着,或是早晨迎着太阳,或是傍晚逆着光。脚底下波光粼粼的,像是站在金子里。还有在将军石一旁若隐若现的钓鱼台,涨潮时,他在水底下,退潮时,他露出海平面,脸朝上。

    遗憾的是,我竟然从来没有摸过这两块石头,甚至没有近距离感受过他们。他们都在深水里,如果我漫步过去,海水一定会没过我的脖子,但这也不能成为我从来没触摸过他们的理由。我可以选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乘着小马力的渔船,到将军石的脚底下,哪怕不下船,只是伸手摸一摸他的脚脖子,试试他是冰凉的还是温热的。然后到平滑的钓鱼台上坐一坐,戴个斗笠,装成姜太公的样子,哪怕只坐一小会儿,那样,我会更有资格讲述半岛。可现在,这成为我的一个想象和假设。此刻,我在大雪纷飞的北京,守着书桌暖气和一盏茶,远远回忆着他们的轮廓。

    半岛全名屺□岛,是“寄母”的同音异字。相传元末胡大海起义前,把老母亲寄放在岛上,半岛由此得名。半岛三面环海,一面靠山,登上灯塔山往北望,波涛汹涌的海水里,兀立一座高三十多米、围径六米多的巨大石柱,样子好像一个披甲大将军,威武雄壮,这就是被称为“半岛奇胜”的将军石。相传古时候有一员大将,率兵抵御外寇入侵,因寡不敌众,且战且退至半岛,敌军将半岛围了个水泄不通。将军见退路已绝,决心背水一战,最后只剩下一人一骑。于是他涉水登上此石,开弓放箭。将军威武不屈的浩然正气感动了海中的神仙,海神作法,使石头徐徐升起,托着将军入云升天。礁石化作将军身形,永远耸立海中。

    这故事只是一个并不怎么离奇的传说。年龄稍大,按说心智越来越成熟,然而我却越来越相信传说里的故事是真有其事。礁石升高,将人托入云端,该有多么浪漫呢?生命的尽头,不是死亡,而是升天,在云端往下望着,是非凡尘都远了,目光却永远注视着半岛。该有多凄美?老人都说,海啸和台风都不来半岛,真有将军坐镇守着。

    将军石旁边的钓鱼台是一块平顶巨型礁石,三十余米见方,可容纳二三十人同时垂钓,远看像一艘方舟漂泊海上。登上过钓鱼台的人都会发出感叹,钓鱼台的奇妙在于礁石内外两重天,其内侧水深不过人膝,外侧却是万丈深渊。

    这两块石头都在北海,北海海水清澈透底,里面多暗礁,不少赶海的人在水底下摸海参。我只在浅水,观察着长在黑礁石缝里的海葵,用手触触他们黄绿色的须子,一个缩起来,又去摸另一个。它们跟向日葵长得可真像啊,怪不得叫海葵。果真像奶奶说的那样,地上有什么,海里就有什么。那该有多神奇!海茄子,海辣椒,海瓜子,都有。那海里的人长什么样儿?美人鱼我可是从没见过的……我小时候只对这些感兴趣,而将军石和钓鱼台,他们太大了,太远了,太坚硬了。现在想着,说不定半岛的密码,就在这两块石头里。摸了他们,无论走到哪儿,身上就永远带着半岛的灵气。

    还有东山上的一块石头,也是个有灵气的。

    那天晌午,船来得早。海滩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忙着收拾网,不急不慌,聊着闲天儿,挑拣着小鱼小虾,拾掇着网丝上挂着的海菠菜。突然东山上就响起了爆炸。平地一声雷,所有人都惊了。有人放下手里的网,往东边去打听,才知道这是东山被炸了,炸开了花。自己的山,多少年了,如今炸了,叫人心疼。心疼却也没办法,菜市场的宣传栏里早就贴出了告示,要搞开发。拾掇网的百十号人群,一下子没了话。炸下的土石,大铲车运送着往海里填。那以后,这爆炸声经常响起来,轰隆隆的,震得玻璃跟着摇晃。都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再也没人去打听。

    2002年,半岛开始了开发改造,阵势强猛。复杂的工程,简单得可以用四个字概括:挖山填海。老人们背地里忌讳着。奶奶跟我唠叨过好几回,半夜里常常听见有女人嘤嘤地哭,是不是东山上的精怪呢,安稳了那么多年,如今山炸了,没了去处?我说,哪有什么精怪呢?狐狸、獾、黄鼠狼子早就叫人赶跑了。奶奶说,兴许藏着呢,它们要想躲着你,你是看不见的。

    真的有人看不见的东西。东山上炸下一块大石头,黄褐色的,约莫着有一吨重,外表并没什么两样,可怎么也抬不走。比它大的石头都挪走了,就它特殊。几十个人去挪,挪不动,大铲车铲,它也不动窝。真成了一件怪事。眼看着东山夷平了,它还在那孤零零地站着。

    2004年,半岛住户搬迁。大队书记带着一帮人马烧香烧纸磕头,终于挪动了那块大石头。老人说,这石头是块灵石,万不能用来填海,便连它一起搬到了新村,立在了灵堂的门口。石头底下竖了专门的大理石碑座,碑座上刻有《东山灵石记》,记录着这块石头的来历。有这块石头在,叫我们感觉,东山还在。

    我第一次对将军石产生感情,也是在半岛搬迁之后。那时,挖山填海的工程进行着,半岛是封锁的。挨家挨户分了新楼房,只管高兴地住吧。半岛的样子,在人心里荒凉了,而我偏要去看。我跟我妈两个绕着北山走,昔日平整的海滨游乐场荒草遍地,山里的土石填了海,已经不见了浅水的礁石。海葵、海菠菜、滚蛎,都不知了去向。往西边望,山尽头的灯塔还在,稍近处的将军石也还在,只是已经上了岸。土石将他填上了岸。看到他的那一刻,我感觉到,我的心像被重击了一下。而他旁边的钓鱼台,也成了土里的一块普通石头,不再显眼。

    上了岸的将军石,没了威武的气势,离开海水有节奏的拍打,被风吹成了土黄。那样子,像是搁浅了的渔船,年久失修,叫人遗弃了。是半岛人遗弃了他么?将军石的命运,也像是半岛人命运的隐喻。搬迁之后的半岛人,没了那片海滩,只剩下一个水泥码头,赶海的人丢了饭碗,贝壳沙滩都成了记忆。没事谁也不愿意到海边溜达,只窝在楼房的阳台上,像将军石一样的,施展不开手脚。

    据说,搞开发的人几次想把将军石炸开,叫懂风水的先生给拦住了。这将军石像是定海神针,炸了他,可要倒大霉。于是将军石保留了下来。不同的是,他站在黄土堆里,现在靠近他,不用再坐船。而钓鱼台,仍旧相依为命地守着将军石,离开了水,这块石头也成了普普通通。

    前两天回半岛,缠着我爸给我讲半岛的旧事,我爸一边喝着浓茶,一边搜肠刮肚地给我讲。旧事,不是故事。故事像是编的,可旧事,是实打实的。感觉日子虽然一天天往前,可旧事,就像东山上那块灵石一样,不挪窝。也像是将军石和钓鱼台一样,没跟着我们搬迁,而是留在半岛了。这些旧事,也都是有灵气的。

    赶海

    早些年,去往北海赶海的人不多。北海路远,背着村子,过一个大上坡,还有三里多地。赶海最好的时候是冬天,冬天风大,风一落脚,海里的好东西就上了岸。冬天的凌晨,迎着北风往北走,不是件轻松事。一路上没个遮挡,戴着狗皮帽子都能叫风吹掉耳朵。可偏偏有人扛得住这个冷,一天不落地去赶海。

    按年代推算,这俩人估计比我太爷爷还老。不知名字,尚且叫作胡甲和胡乙。

    赶海要赶早,谁去得早,谁就能捡着好东西。渔船靠岸都在南海,北海的沙滩干净,没杂物。漂上来的,都是雪白的牡蛎、黑塑料球、搁浅的大鱼等“干货”。去晚了,就只能捡前边人的“漏”了。收成差了不少。

    胡甲每天凌晨五点到海滩的时候,都能看见一排顺溜溜的脚印子,沿着沙滩,一直往远处延伸。不用猜,那是胡乙的。往前追,就能看见胡乙背着沉甸甸的麻袋,里头装满了好东西,肩头上还扛着三四个黑塑料球。胡乙把麻袋捂得严严实实,不叫胡甲看。胡甲只能眼馋着,口水往肚子里咽。

    胡甲盘算着,都是一样的出力,却叫胡乙给占了风头。他心里暗暗较上了一股劲。

    这问题倒也好解决。这天早上,胡甲四点半就到了海滩,比往常早了半个钟头,想跑到胡乙的头里。不为别的,就为争这口气。可到了海滩一看,胡乙的脚印子还是一长串,在海滩上摆着。走了将近一里地的海滩,啥也没捡着。再往前走,见胡乙已经背着一麻袋的东西往回返了。两人打了个照面,心照不宣。胡甲的嫉妒像一把火,胡乙见面就溜边躲着他,怕叫那眼神儿烧着自己。一个多钟头,胡甲只赶了几个毛蛤蜊回家,他老婆埋怨他,费那么大劲,挨着冻,收成这么寒酸,还不够工夫钱。

    接下来的三天,胡甲每天提前半个钟头到海滩,照例看见的是胡乙的脚印,没有一次他能跑到胡乙的前头。真是邪了门。倘若胡乙能感冒生个病,胡甲也能独占这片海滩,可胡乙的身子板比墙还结实,两脚踱在沙滩上,吭哧吭哧地有力气,多大的风也挡不住他赶海。

    胡甲真不信这个邪。那天,胡甲凌晨三点到海滩的时候,终于没见着胡乙的脚印。他憋着的一股子劲儿,终于给自己松了绑。海水几近结冰,海浪在冰壳子底下微微涌动着,风刺骨。他心里高兴得暖煦煦的,一点感觉不到北风的冷,大步流星开始了他的赶海。他要独占这片海,把昨天夜里大北风刮上来的东西全都收走,丝毫不留给胡乙。

    刚走了不到五十米,胡甲发现了一个黑乎乎的大东西,近两米长,笔直地躺在那里。他激动起来,以经验判断,兴许是条搁了浅被冻僵的鲨鱼。鲨鱼可是好东西,鲨鱼肉炖着吃虽然腥气重,可半岛有一种特殊的吃法。把鲨鱼剥了皮,拿盐腌上,挂在房檐底下晒,晒得半干,切成小方块,一小条一小条的,黄里透着亮。裹上薄薄的一层淀粉,油炸着吃。半干的鲨鱼肉,嚼起来很有咬劲儿,微微的咸,又沾了油,只剩下香,一点腥气都没有。这是半岛出了名的下酒菜。平时舍不得吃,直到正月里才拿出来。这炸好的鲨鱼条,又或者跟白菜粉条炖在一起,做成烩菜,就着它,能吃下一斤一个的大馍馍。眼下正值年根底下了,这冻僵的鲨鱼横躺在沙滩上,岂不是给胡甲家送年货来了!

    胡甲正高兴着,上前拿手一拨拉,不对劲,不像是鲨鱼。蹲下去一瞅,倒吸一口凉气,是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具尸体,一具男尸。裹着黑衣服,已经冻僵了,脸上的五官已经叫大鱼给咬了去,或者让石头礁给磨得只剩下骷髅骨。

    赶海的人胆子壮,赶上什么的都有。渔民打鱼,渔网上捞着尸体的也不算少见,甚至有时捞上的尸体只是半截,上半截或者下半截。那是大货轮上的船员,叫船尾的轮摆给切了,把人截成了两段。这人的尸体在海里,跟鱼虾的尸体并没什么两样。所以,胡甲对尸体是并不怎么害怕的。

    虽然不害怕,但毕竟是有几分晦气。自己好容易跑在头里,却赶上这么个东西。这东西在海里漂了多少日子了?偏偏叫自己给碰上了,真是倒霉到了家。他想着,胡乙一会儿经过的时候,也该叫他沾沾这晦气。想到这里,他又盘算着导演一场好戏。

    胡甲在沙滩上挖了个坑,把这尸体扛着竖了起来,脚埋进半截的坑里。这尸体冻得僵,便稳稳地站住了。他自己靠在尸体的脚边上,吧嗒吧嗒抽上了烟。不大一会儿工夫,打老远,他看见胡乙过来了,便躲到了男尸后头,把手里抽了半截的烟头夹在男尸手里。

    胡乙老远就看见一个人站在那里,面朝着海,手里抽着烟,一闪一闪地有亮光。不用问,肯定是胡甲错不了。他凑近了喊:“行啊,今天跑到我头里去了。”胡甲猫在尸体后头,应和着:“是啊,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借个火吧。”“来吧。”胡乙也不客气,就往男尸的脸上凑,这一凑不要紧,借着海水反的亮光,胡乙迎面就贴上了骷髅。脑子还没来得及反应,胡乙就昏了过去。

    胡乙这一吓,吓得不轻,回到家就卧了床。凌晨三点,沙滩上站着具会说话会抽烟的尸体,冷不丁叫谁碰见了,估计都得吓掉了魂儿。

    胡甲倒是捡了个大便宜,胡乙病倒了,这海滩再也没人跟他竞争,赶海不用早起,好东西都归了他一个人。他在心里偷偷乐,却不敢跟外人说。眼看着到了年根底下,胡甲天天满载而归,给家里攒足了一个正月的吃食。

    过年了,挨家挨户拜年。胡甲过意不去,兜了个大圈子到了胡乙家里,看看他的病情,顺便拜个年。到了他家,只见胡乙硬朗的身子板瘪了一大圈,眼睛里的精气神儿像是要散了,只剩下半条命。他老婆也在一旁跟着抹泪儿,这年过得悲悲切切的。胡甲懊悔了,明白自己恶作剧搞过了头,便当面把这背后的猫腻一五一十地说给胡乙听了。

    胡乙一听,当场就坐了起来。病好了大半。

    出了正月十五,这年也算过完了,胡乙又能出门赶海了。他和胡甲商量好了,两人轮着赶海,单号胡甲,双号胡乙。经过这场惊吓,胡乙也算是悟出了点道理——赶海不能吃独食。

    邢木匠

    题目虽叫邢木匠,可这故事的主角,准确地说,并不是邢木匠,而是一条狗。旧时的狗,不讲品种,更没名字。半岛上,只有狼狗、大黄狗、小黑狗的大概分类。连人都填不饱肚子的年代,哪有狗受尊重的份儿?狗的命运只有一样,看门守家。

    半岛家家养狗。打鱼不比种地,船上的工具多,平日都堆在大院子里。叫谁顺手拿走了个鱼筐子鱼篓子什么的,都不容易发现。院子里晒的咸鱼干儿,谁进去抓一把走了,也不稀奇。半岛家家户户晒咸鱼干,不至于互相偷,只是下坡来了卖鸭梨的,吆喝着,拿鸭梨换咸鱼干,三斤换一斤。咸鱼干有时院子里晒不开,就在街门口晒着,一条狗守着,就安全多了。不至于叫卖鸭梨的顺手牵羊了。狗在一旁守着咸鱼干,不仅防着卖鸭梨的,还可以防着猫。半岛到处都是偷腥的猫。

    男人出了海,家里只剩下女人,更需要狗。

    哪家也离不了狗。

    胡本庆家有条通人性的狗。胡本庆家就在我家上坡,我家东墙外,过了育红班,也就是幼儿园,就是胡本庆家。印象里,他家是个大宅院,院里分了好几户,好几代人同住着。我没进去过,听我爸的描述,跟我见过的不差一二。经常有婆婆媳妇妯娌,在门口的大槐树底下织网,有缠梭子的,有剪铅锤的,有说有笑,很是热闹。

    人多了是非也多。大户人家,容易出老扒灰的,也容易出家贼。胡本庆家就出了家贼。胡本庆是个暴脾气,竟然敢在他眼皮子底下偷肉吃,真是吞了豹子胆。胡本庆家的东偏房没人住,当厢房使。胡本庆他老婆在早市上买了肉,就挂在厢房的正中间的肉钩子上,留着晌午吃。可到了晌午去取肉,肉钩子上却是空空如也。这下家里炸了锅。

    胡本庆家有三个儿媳妇,老大老二都过门多年了,知根知底。只有这老三,刚嫁过来不到半年,不摸细底儿。丢肉的那天晌午,她刚回了娘家。把肉拿去接济她娘家了?那也该光明正大打声招呼呀,怎么能说拿就拿呢?她娘家是南山种苹果的,家里不富裕,小家小户的,有点小毛病倒在情理之中。可胡本庆眼里是容不得沙子,若真是她干的,这样的儿媳妇娶进门,不趁早调教,以后非搅得一家子不得安宁。

    丢肉的事儿,很快传遍了胡本庆家的犄角旮旯。

    一大家子吃饭的当口,两个一堆,三个一撮,私下里嘀嘀咕咕的,议论着偷肉的事儿。只有三儿媳妇,默默低头不作声。胡本庆心里有了谱,又没证据,不好逼问。念在她是初犯,只拿一双铜铃似的眼睛瞪她,臊得她不敢抬头。

    不料过了三天,又发生了一模一样的事儿。挂在肉钩子上的肉,不翼而飞。事情虽小,可胡本庆火大了,他们家四世同堂住了好几十年,这样的事儿还是头一回发生。还没等胡本庆发威,三儿媳妇就进了堂屋,支支吾吾地说,不是我,我没偷。主动找上门来,能相信么?一家人都用狐疑的眼光看着她。

    只有一个人不怀疑她,那就是邢木匠。

    邢木匠是胡本庆请来打家具的木匠。那个年代,家具没有卖现成的,打家具都是把木匠请进家,管吃管住,住上一阵子,随时交流,细细打磨,才能打出好家具。

    邢木匠三十出头,老家也是南山的,跟三儿媳妇算是半个老乡。当木匠,光手巧还不行,还要不多话,才能在主顾家里待得安稳。邢木匠是个好活计,沉稳,平时话不多,这时候却忍不住想替三儿媳妇说话。他的直觉告诉他,这肉不是三儿媳妇偷的。这老三,亏就亏在嘴笨。山里姑娘朴实,能干活,嘴巴却不灵,有理也说不清。平时也不主动跟公婆亲近,不像另外两个儿媳妇会做表面功夫,这屎盆子自然扣到了她头上。

    要想替三儿媳妇说话,就得有理有据。那以后,邢木匠最大的心思,不在打家具上了,倒转移到了破案上。他要能揪出家贼,就能理直气壮地替三儿媳妇洗这不白之冤。邢木匠对这一点,倒是很有信心。因为这贼偷肉,都防着自己家的人,不会避讳着邢木匠。木匠是个外人,即使被他发现了,料想他也不一定爱管那闲事。

    邢木匠一边干着木匠活,一边眼睛时不时往东厢房瞟。他盯得紧,一上午,没见一个人往东厢房去,连个人影都没有。晌午,那肉钩子上的肉又丢了。真是见了鬼。邢木匠仔细回想着,确实没有人。突然邢木匠想起来,那条灰狗,静静溜进门缝,又悄悄溜出来。对,只有它。邢木匠看着那条狗的时候,那条狗也看着他,似乎他们眼里有相同的内容。邢木匠心里有了谱。可那肉钩子挂得那么高,它是怎么够着的呢?

    那天,灰狗又悄没声息地进了东厢房。邢木匠蹑手蹑脚地跟在后头,大气不敢出。只见那灰狗先是拿嘴巴挪动墙角的一张方桌,挪到了肉钩子底下。进而一跃,上了桌,前爪一抬,不费劲就将肉叼了下来。原地吃完了,它又跳下来。下来之后,不忘把方桌挪回原地。一切都在两分钟之内结束,简单流畅,悄无声息。

    看得邢木匠目瞪口呆。怎么有这么聪明的狗?这狗真是通了人性。赶紧就去向胡本庆报告,别冤枉了三儿媳妇。本来胡本庆半信半疑,到了东厢房,看那方桌的桌脚,已经被狗嘴挪动时啃得不像样了,才破了这个谜。

    胡本庆万万没想到,家贼竟然是个畜生,差点冤枉了好人,破坏了家里的和气。他这一大家子,可是和气了好几十年,差点毁在一条狗手里。他气不打一处来,抄起铁锨,准备把灰狗往死里打。灰狗挨了两铁锨,一撒腿,跑了。两天三天,一个月过去了,再也没见踪影。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邢木匠的木匠活完工了。邢木匠拿了工钱,准备回老家了。那是个晌午,太阳晒得地皮发烫。邢木匠走到半岛的东山脚下,突然窜出一条狼,直冲着他的前胸扑过来,冲着脖子就咬。哪来的狼?邢木匠反应快,拿着干木匠活用的桖子,朝着狼横挡了过去。邢木匠手臂有劲头,一下撅得它老远。定睛一看,才反应过来,正是胡本庆家那条灰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狗眼里都是杀机,狗变成了狼。邢木匠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想着今天小命难保了。正在这个当口,碰上个东山底下拾柴的老爷子,邢木匠大呼小叫,向老爷子求救。俩人一起抡家伙,打跑了灰狗。

    等着灰狗跑远了,邢木匠才回过神来,想想不寒而栗。再一看,旁边是个大深坑,刚好一人高,新挖的。看那蹄子印知道,是灰狗挖的。它算准了邢木匠经过的时间,挖了这么个坑,计划着把他咬死之后,就埋在这坑里。

    邢木匠看懂了这个坑,直感觉头皮发麻,心里发冷,再也不敢一个人赶路。他左思右想,又回到了老东家,在炕头上跟胡本庆一五一十地讲了这遭遇。胡本庆也愣住了,没想到这灰狗这么通人性。胡本庆仁义,感慨着这灰狗虽然聪明,可这记仇的劲儿,总叫人心里冷,可惜了。不管怎么说,这灰狗也算家里的一口子,不能不管它。等到派人护送走了邢木匠,胡本庆来到了东山脚底下,拿了一块肉,嘴里喊着口号,把这灰狗唤回了家。他把灰狗当成了贵客,好生伺候着,每顿饭多给点肉腥。这灰狗受了感动,再也没偷肉吃。

    大概是五六年以后,胡本庆得病死了,灰狗在棺材旁守着,油盐不进,没几日,也跟着走了。

    黄鼠狼报仇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后,虽说我太爷爷家房子不算太吃紧,但时兴一大家子人住同一大院。太爷爷住堂屋,我爷爷奶奶带着四个孩子住在东厢房,二爷爷一家住西厢房。一家子人磕磕碰碰、热热闹闹,又有一群孩子大呼小叫,这其中真是有说不完的故事。有鸡毛蒜皮的小故事,也有叫人能刻在心里的大故事。

    我父亲清楚地记得,那是个秋天的下午,太爷爷家门口的干芦苇沙沙响,南来的海风里夹着凉。二爷爷很是得意,脚还没踏进院子门,音调先挑高了:“大侄子,快出来,二叔给你看个好东西!”父亲闻声而动。只见院子里,二爷爷扛着的锄头上挂着一个小兽,脑袋耷拉着。二爷爷将它卸在地上。不是兔子,不是松鼠,父亲没见过,不认得。它斜躺着,眼睛已经闭上了,嘴角挂着血。“黄鼠狼!”“还真叫你猜对了!这是只小崽子,二叔刚打的,留给你拿着耍。”说着二爷爷拍拍身上的土,进了屋。父亲好奇,拿手去拨拉,谁知那小东西突然睁开了眼,我父亲没防备,吓了一个趔趄,连忙叫起来:“二叔,它没死!”

    二爷爷跑过来,拎起小黄鼠狼的尾巴,头朝下,哐哐哐往地上猛摔。经过这么两下子,那小东西彻底断了气,一动也不动了。

    我父亲回忆说:“自从打死了那只小黄鼠狼,一家人的日子来了灾难。”

    就在第二天,二奶奶新熬了一锅棒子面粥,大铁锅里滚沸的粥,刚盛出一碗来。二爷爷的小儿子,也就是我小堂叔,那年五岁,踮起脚尖刚好能够着锅台,端起饭碗,手一滑,一大碗滚烫的粥哗啦扣在自己的胸口上,“哇”一声放开了哭。二奶奶惊坏了,一揭孩子的薄秋衣,只见从脖子往下,连着前胸连着肚子,全烫没了皮,裸露着粉红色的肉。俗话说:“亲头生,惯老生。”小叔是我二奶奶的心头肉。二爷爷和二奶奶疼得揪心,抱着孩子哭了大半夜。

    那年代,孩子多,大人忙着生计,孩子常常出点岔子,吃亏受罪都是难免,谁家孩子都有个小灾小难。那会儿的人命贱,不娇贵,发生了这事儿,也并不是什么要命的,家里也没多想,只盼着孩子的伤能早点好。

    没想到,第三天,家里又出了个稀奇事儿。

    那会儿没有煤气,烧开水是在院子里架了炉子,拿捡来的树根树枝当柴火。那天,水开了,太爷爷拎着暖瓶从堂屋里出来,灌水。谁能想到,太爷爷拎着那一壶烧开的水,哗哗往自己脚上倒。眼看着暖瓶站在地上,木塞子倒是拿下来了,可那开水就是一滴也没灌进去,全都浇在太爷爷脚背子上。直到开水浇得一滴不剩,太爷爷才扔开了水壶,开始叫苦。两只脚全烫开了花。

    我父亲亲睹了这一幕,以为他爷爷是老糊涂了。但家里的大人都回过神儿来,准是受了什么邪气,闹了灾。二奶奶机灵,自然想到了小黄鼠狼,早就听说这东西有灵性,专门欺负老人和小孩儿,难不成是这东西闹的灾?

    太爷爷家的院子大,面朝南,背面倚着一座土山,那山并不高,却有草丛和野山枣。谁要上山,直走那条从东北角斜下来的小路。所以那小山上,人不常走。那天开后门拿柴火的时候,二奶奶瞥见,后山的山包上,端端正正坐着一条黄鼠狼,正脸对着后门,眯缝着眼睛,望着二奶奶。二奶奶心里明白,准是那小黄鼠狼他妈,寻仇来了。

    这么一寻思,一家人回过味儿来,小叔和太爷爷的事儿,都是这黄鼠狼搞的鬼。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叫人迷了心窍。

    二奶奶泼辣,见那黄鼠狼居然不怕人,也不羞臊,自己儿子挨烫的那股子气上来了,就敞开着后门骂,骂那黄鼠狼缺德,成了精,祸害人!你骂你的,那黄鼠狼还是端端正正地坐着,一动也不动。它显然是听懂了二奶奶的骂,却还是面不改色地端坐着。

    第四天,一家人迎来了第三场灾难。

    二奶奶抓的小猪,在猪圈里好好的,那天却蹦蹦跳跳不肯吃食。把它放出来,找懂兽医的人瞧瞧吧。它在院子里原地转圈,像是要追着自己的尾巴咬,嘴里哼哼唧唧,越转越欢实,越转越快,像是撒疯。转了几十圈,一头栽倒在地,口吐白沫,死了。

    那年代,抓一头小猪的钱,是一大家子两个月的口粮。小猪已经养了些日子,结实得很,招人喜欢。没病没灾的,突然就死了,真是飞来横祸。二奶奶那个心疼,就别提了。

    一家人心里明镜似的,还是那黄鼠狼捣的鬼。一连三天,三场灾难,再这么下去,真是没活路了。黄鼠狼这账,要算到哪一天呢?难不成真要拿谁来偿命吗?真是叫人害了怕。

    那个年代的人,跟天斗跟地斗跟人斗,有一股子倔强,不服软。第二天,二奶奶从她娘家牵来了大黄狗。大黄狗有半个人高,年富力强,从南院蹿到北院,来回跳腾着,像是巡视,也像是发泄过剩的精力。

    黄鼠狼最怕狗,有了这大黄狗,黄鼠狼的威力果然再也施展不开了。打开后门一瞧,山包上坐着的黄鼠狼,溜溜达达地走了。不知是已经报了仇解了气,还是回去盘算着秋后算账的事儿。

    黄鼠狼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

    旧日子里,半岛的精怪故事很多。这其中的道道,纵使再有文化的人,也是说不清的。只在停电的时候,老人们翻箱倒柜似的把这些故事倒腾一遍,夜深了,月色凉了,听得人静悄悄的,每个人揣着一肚子神秘,满足地睡下了。这些年,半岛人多了,房子密了,树林子少了,黄鼠狼也少了,这些故事也都像烟灰似的,慢慢灭了,没了一点温度。

    这些事,是父亲的亲身经历。那一年,父亲只有十二岁。有了这个黄鼠狼寻仇的经历,作为渔民后代的父亲,虽然也是血性十足,但对于活物,始终保有一点恻隐之心。他常说,动物和人一样,有感情。人不能由着性子欺负它们。

    小时候,我都记事了。那一年,北海沙滩上搁浅了一只大白鲸。半岛人大多只在电视里见过鲸鱼,不知怎么办。有胆子大、见多识广的人说,鲸鱼肉好吃,日本人常吃,味道美极了。一声令下,二十几号渔民找来卡车,把白鲸运到村口,当场切成几大块,摆在案子上卖肉,鲸鱼肉一块五一斤,比猪肉便宜好几倍。凡路过的渔民好奇,都割一块回家煮着吃,尝尝这鲸鱼肉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儿。我父亲嘱咐我和我弟,谁也别靠前。

    《动物世界》在半岛,家家爱看。父亲经常边看边发着感慨:“再凶猛的狮子老虎,都比不上人。人是这世界上最残忍的动物。”我父亲说这话时,我感觉,他不像是一个渔民。

    父亲打鱼,经常把网上的小鱼小虾倒回海里,长大了再捞吧,太小了,卖不上好价钱。打了大鱼大螃蟹,父亲也给放了——长这么大,得多少日子呢?真不容易。在鱼群里保准也是个当官的。放你一马,回去接着当官吧。

    父亲打鱼打得顺风顺水。

    《山西文学》2016年第1期

    胡烟的半岛系列写得漂亮,几近消失的人事,经她一番打捞,叙说得又清爽,又动人。我喜欢她文章里天然自带的悲悯心,她琢磨着每一个个体的命运,那是独属于他们的半岛,那里有他们的喜怒哀乐,翻腾着不一样的时代风云。

    荒坡笔记

    钱红莉

    上午,坐在客厅的日影里,剥平包菜,一片一片撕碎,放到洗菜盆里……做这些零碎琐屑的事,一屋子都是安宁……因为专心,无杂念,情绪也随之平和。宛如这些美好的时光,让人贪恋,因为短暂。把平包菜撕完,日影移走——大概因小区前面起了三四十层的高楼。冬天的日光贵重,但凡投罩下来,必然暖融融,所以美好。

    家里阴下来,简直一下子冰冻起来。但前一刻的温暖值得记忆。每天即便有半小时的照耀,也要放下手中一切,搬只小塑料凳,坐下来晒晒。

    一

    儿时,我们村里老人集体坐在背风的草堆旁,无别事,也就为晒晒太阳。老蓝布对襟褂子,黑裤黑鞋,双手拢在袖口里,缩脖,垂头,发丝不乱,一齐在阳光里打盹,他们脸上的皱纹深如沟壑。不知他们在日光下想些什么,但,那一刻是安宁的。若要问禅,生活是什么?禅肯定答你:生活就是晒太阳。晒太阳在古语里叫“负暄”,真雅。

    晚上临睡前,还能看一点书。这一阵,读台静农先生的文章。那一辈人行文,真是大老实,心里有什么,笔下现什么,不炫耀,无夸饰,把喜悲尽量掩起来,处处留白,没有一件事未曾说破过,格局有,气象也有。怎么比方呢?就像是一条河,平白无故地淌,白花花的水昼夜不息。那一辈,人人都是大河,深河,广河,慢慢流啊流,都归了大海……

    天气忽然冷起来,夜里慢跑,颇难受。身上每一个关节都是僵硬的,骨头咔咔作响,需要备跑十多分钟,才能暖和起来,耳朵疼,天灵盖也疼,脸颊是木的,需不时拿手揉搓。为何执意如此刻苦?

    不过是想换回一个个囫囵觉而已。

    被失眠纠缠经年,唯锻炼,方能缓解一二。一年半坚持下来,效果卓著,尤其过敏性鼻炎,渐渐有了转机,到了寒冬不再那么痛苦。往年的深冬,出门不戴口罩,鼻腔必痛,总是充血低烧状态。今年明显好多了,偶尔沉疴犯起,也不比往年那么彻底。早年去医院,医生会冷漠地规劝一句:要多锻炼,才能增强免疫力。我嗤之以鼻,当耳畔风刮过。

    未曾料想,以一年半的实践,验证了大夫的诤言。

    许多事,必须亲历,才能恍然有悟。

    再冷,都要出去。小区里黑黝黝的,广场舞夜夜笙歌。这几次,放《一剪梅》,并非费玉清,是女中音——降央卓玛。后者把这首歌又往上提升了一个档次。女中音原本是金属的嗓子,似好铁在高温下涅槃,成了一把厉钢,一路披荆斩棘,直达浑厚圆满,然后便见了——春天走向你我……降央卓玛这副好嗓子不可多得,沉湎低沉,可以将所有往事沉渣泛起——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不适宜听罗大佑《恋曲九〇》和姜育恒《再回首》了——青春岁月,一去不还,难免哀伤。

    头顶有星星,寥落寡合,寒光一点。夜鸟都睡了,偶有梦呓,夜更静了。我在寒风里,一圈一圈,永无疲倦……万千窗口,偶有灯火,犹如一个微小隐喻,不如归去。

    二

    一年里也没有多少次机会,可以望见蓝天了。

    近来冷气过境,把天洗了一遍,天蓝得有一份失而复得的贵重。上午买点菜,特袁拐去屋后的荒坡,走一走。荒草上仍有霜迹,寒光凛凛,踩上去格外清脆,水渠里倒伏的芒草身上,霜意犹深,迎着光,直刺人眼。这些自然界中的东西,比如霜啊,雾啊,特别招人喜爱。小时候特别喜欢下雾天,白茫茫,一个人走在上学路上,前后均不见人,到了学校,头发能拎出水。我妈妈每次去一个叫作“横埠河”的集镇买柴,总是有雾的天气。站在村口,我望她去时的方向,渐渐地,渐渐地,白雾茫茫里,一个妇女挑柴的身影终于显现出来,她把一担柴来回换着肩,一点一点地出现在圩埂上……我总是幻想,她或许会带一根油条回来,或许别的好吃的呢。总会有的吧。我老成持重在站在原地,仿佛胜算在握。

    只是,每次都落空。也不介意,至少望着她一点点自白雾里现身,在向村口靠近的那一条长路上——那么漫长的等待过程,我起码是快乐的,充满着企盼和渴念的。

    后来,长大了,才明白过来——人最幸福的,是企盼的过程,得到与失去,并无两样。有时,更甚至,失去时,并未比得到时更沮丧。失去,可以让灵魂痛苦;得到时的狂喜,永远那么浅薄轻飘,不值一提。生命只有在一次次失去时的煎熬里,才会慢慢强大无催。

    失败也是升华,如浊浪淘沙,日日年年,总有一天成就你一颗珍珠或者金子,只要自己不先撒手放弃。

    所以,一直喜欢雾天,天地同白,湿了山川草木,以及行走其中的人。如今,很难见到雾了,只有雾霾。

    霜更美,满身寒气,萧杀而来,又呼啸而去。小时村庄里每一户人家的鱼鳞瓦,都是霜的同谋。童年日月,每到严冬,屋头上皑皑一片浅白,不是雪,是霜。泡桐树被冻僵了,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唯有霜是跳跃的,麻雀一样忽东忽西;最疼爱的事情是,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稻草,被霜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裹起来,呵护备至——你说霜为何这么疼掉在地上的一根稻草呢?夜里,一根稻草独自躺在地上,孤单无依,没有谁肯给它暖意,唯独霜是宽厚仁慈的——还是我来裹它取暖吧。

    天地之中,真是有情有义。霜不仅裹落单的稻草,还裹稻草垛,棉花垛,芝麻秆垛,黄豆秆垛……霜想把天地里一切孤单的东西都暖起来,霜是佛。

    开门见雪,见雾,见霜,特别有沧桑感,恍如一夜白头,其间深历的哀痛喜悦,一一忽略不计,只把头白给你看。

    三

    一个人的内心还有狂热吗?

    有。

    不是很多了,用一点少一点,也是无以积蓄的,所以珍贵。

    但凡天好,都抽一点时间,去屋后的荒坡走走,期望把内心的狂热,一点点激发出来,然后点燃,让火焰与灰烬一次次返场。慢慢地,整个人也安静下来。

    年少,读李商隐“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顺着老师的引导启发,觉得是讲奉献,讲牺牲,比如父辈对于我们;等到中年,再读,根本不是这样子的——不过是讲自我燃烧自我成全吧。蚕吐丝,原本没想到会被人类拿来加工成绫罗绸缎的;蜡烛燃烧,也未曾想着要给人类照明。都是人类一厢情愿的附加值。无论春蚕,还是蜡烛,它们就是一种自我燃烧。愿意吐丝吐到死,也是一种自我交代。蚕说,我就是这样的,我没有蝴蝶那么漂亮可以潋滟于花丛,只能吐丝,至死不能成蝶,一只蛾子而已。

    命运向来残酷,转世投胎,都成就不了一只美貌的蝶,生生世世,一只大白虫,还胖!蚕没得选择,临死了,终于美了一次,以万重千重的白丝厚葬自己——我这一生,何曾白活?一直在燃烧,何曾动摇懈怠过?也是有意义的一生么。

    李商隐不过是借春蚕、蜡炬起兴,他真正所要表达的,不过是——人的自我成全。

    看把我能得,多懂李商隐似的。实则,待白发满头,说不定又生出另一番感念——生活一直在教我们如何读诗,如何处世,如何跟自己的内心独处。对于整个初唐、盛唐、晚唐……我何曾懂得几多?

    穿行于屋后荒坡的柳林,走累了,站着歇一会。

    不得了,三只小鸟在离我不远的一棵白杨上吵架。我识鸟少,不知它们的名。遍身黑羽,小首,翘尾,追逐,盘旋,纷纷扰扰,有浑厚的蓝天衬着,格外融洽。立定,望了良久,五六分钟的时辰吧,终于看明白了它们……

    我快乐了很久。

    原来,是两只男鸟在追求一只女鸟。两只男的一边追,一边相互以羽击打对方,打过之后,又慌忙往女的身边凑,欲啄对方的喙,女的不胜娇羞,精灵般闪过。有一阵,女的不耐烦了,振翅欲飞,两只男的慌忙堵住,不让她走。她不依,偏要,几番风雨,欲擒故纵,终于决绝,离开了杨树,两只男的奋不顾身追,一边一只,好说歹说,才把她劝住,重回杨树……

    我念着家里一堆庞杂的家务,不便久留,花好月圆的盛景,未曾见证,不免可惜。

    这鸟类,真磊落,公开,公平,不在背后使阴招诋毁对方,同时出场,携手上阵——面对心爱,强强争取,这也是挚爱。皆自信满满,觉得自个儿最棒。绕树三匝,且飞且讲:你应该跟我过,我对你怎样好,日后有你,勿复相思……

    我觉得我们人类应该跟鸟类学学——它们的磊落、单纯以及天真。这样,做人的格局也宽些,遇大事而不惊,宠辱相忘。

    生活里,见多了那些所谓的聪明人,心机重重,八面逢迎,方方面面滴水不漏,其实内心的千疮百孔不比旁人少。我喜欢磊落单纯的人,处世里仿佛带着刺,一遇痛痒,忍不住翻个白眼扎一下,让你一凛,毛孔里生出血珠。所谓不好处的人,恰恰是最单纯的人,没有心机,好坏皆泯然于心。永远给你颂扬与微笑的,背后却死命捅刀子的,这种人最可恶,一旦下口,必致命。

    但,人类永远学不来鸟类的高韬——行走局限了人类,不能自由飞翔。只有飞翔的鸟类,眼界高远,它们可以一日千里,从地球的这一端到那一端,高山大河都不成其为关卡。鸟类高韬就高韬在连个屋子都不盖,只有即将怀孕的母鸟才会吩咐孩子爸帮助盖一个窝,她要孵蛋孕育下一代了。其余的时候,四海为家,走到哪,歇到哪。

    鸟类四海为家的境界真高。李白也曾四海为家过。我年轻时候浅薄,瞧不上李白,嫌他整天游来荡去的,白吃白喝别人的,临走送一首诗了结,还“仰天大笑出门去”,根本就是个诗骗子。我真浅薄,只有杜甫理解他,怜惜他: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陶潜呢,他也是四海为家的人,心里有格局,笔下见气象,不为俗世规则所囿,自成一家,践行晴耕雨读的日子。所以顾随先生说他即便写乞食诗,也没有穷酸相。

    《散文》2016年第3期

    很多思考,都流散在钱红莉家常一样的话里。说她的文字家常,是羡慕她行文的态度,老实,却不板滞。荒坡的世界并不小,在那里,她一个人物我两忘,神游千里。人总要面对自己的孤独,也只有在孤独的境遇中,才能更加清晰地看清自己。这个时候,她在荒坡之上的站立,层次变得丰富,因为她不光读懂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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