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府改革与管理创新研究-迈向21世纪的中国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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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20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摆在中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使命是,从现在起到下世纪前10年,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因此,我国已进入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和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能否进一步取得重大突破,关系到我国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能否实现,关系到把什么样的体制带人21世纪,关系到我国经济未来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形式

    把所有制结构调整与国有经济布局、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就业结构高速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筹规划。政府应着力创造平等竞争环境,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不必要的限制,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一,继续提高公有制经济的质量,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在调整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中,采取控股、独资等有效方式,使国有经济控制和支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对于其他领域的国有经济,要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重要产业集中,以便从整体上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积极发展以资本联合与劳动联合为主的城乡集体合作经济。现有的城乡集体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采用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进行改制改组。

    第二,大胆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公有资产的经营方式。公有资产可以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等,是当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对这些形式要区分不同情况和条件,加以选择和利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租赁、承包、委托等形式,大胆探索公有资产的多种经营方式。对群众在实践中所创造的公有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要给予支持,注意引导,及时总结,逐步规范。不管采用哪种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都应尊重出资人和企业的选择。

    第三,继续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把发展个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资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重要内容。对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在信贷、外贸、工商管理、劳动用工、技术改造、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鼓励。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各种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修订,并理顺管理体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平等竞争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现国有企业改革三年目标,整体搞活国有经济

    前不久,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中国的企业很多,仅国有工业企业目前就有7万家左右,其中大中型企业1.6万家,小型企业5万多家。经过10多年的改革,确实使一部分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提高了竞争力。但是,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还很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未根本解决。

    因此,实现3年目标的任务是很艰巨的。

    第一,继续抓好重点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国务院确定了1000家要抓的重点企业,目前已落实512家。这512家虽然不到全部国有工业企业数的1%,但其资产总量占国有企业资产总量的55%,销售收入占60%,利税超过80%。抓好重点企业的关键,是要按照公司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把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改造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且选择少数符合产业政策、经济效益好、具有发展前景和一定规模优势的公司到境内外上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积极组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公司、大集团。只有把国有大中型企业抓好,企业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才有希望。

    第二,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和亏损大户。目前,在全国1.6万多家国有大中型企业中有5900家是亏损企业。这些亏损企业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产业和特殊行业,如纺织、煤炭、机械、军工和铁路等。我们现已确定,要把纺织行业作为困难行业深化改革和扭亏解困的突破口,然后再逐步扩大到军工、机械等其他困难行业。针对困难行业的亏损企业目前存在的实际状况,中央要求从3个方面人手解决问题:一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下决心调整好长期亏损企业的领导班子;二是坚决走“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路子;三是利用多种方式帮助国有企业增资减债。这里,就出现了两大难题:增资减债需要增加的大小资金从哪里来?兼并、破产中出现的大量下岗人员分流到哪里去?

    第一,关于资金来源问题:1997年国家已安排冲销银行呆坏账准备金300亿元人民币,1998年是400亿元,1999年为500亿元;到2000年还可能是500亿元。同时,1998企业股票上市的规模达300亿元,以后每年再实现规模300亿元,3年可共达900亿元左右,如果实行溢价发行,少说也会有3000多亿元。另外,重点企业每年还可利用50亿或者100亿美元的外资,地方各级政府还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这样算起来,今后3年我们每年至少可以为国有企业筹集资金2000亿到2500亿元。

    第二,关于下岗分流问题:仅从“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情况看,1996年分流的人员是123万人,1997年分流140万人左右。如果进一步加大力度,后几年每年争取分流200万人,整个“九五”期间分流的人员大体可达到1000万人,这个数字相当于目前国有工业企业职工的1/4。为了实施好再就业工程,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其关键是要在优化资本结构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其经费来源。在其他城市也要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再就业服务机构。配合经济大幅度结构调整,搞好职业培训,重点安置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纺织行业的下岗职工。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各地要鼓励和支持下岗职工兴办各类企业,并从政策上给予支持。下岗职工也可组织起来,发展家庭加工业和服务业。这样,我们就能把失业率控制在正常的范围内。

    第三,加大国有小企业改革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从理顺产权关系人手,分别采取股份合作制、租赁、出售、兼并、破产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积极推进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企业、城区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改革。努力实行政企分开,切实把经营自主权还给企业,让企业真正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改制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科学与民主管理,搞好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

    第四,围绕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力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一是配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系。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明确出资关系使之成为国有资本营运机构。有条件的专业管理部门也可以改组为控股公司或国有投资公司。加快构造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建立明确的国有资本经营责任制。二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形成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和约束机制。三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确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资本市场,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面对东南亚国家出现的金融危机,为了有效防范给中国可能带来的大的金融风险,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金融体系、金融制度和良好的金融秩序。主要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改革中央银行管理体制和调控方式,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职能。尽快改变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状况,在全国设立若干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级分行,重点是加强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管理。改革和完善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稽核、检查、监管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实现中国人民银行和所有商业银行与所属的信托、证券、保险及其他经济实体彻底脱钩。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禁非法金融活动。

    改革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公开市场操作业务。适时改革准备金制度,有效发挥其调控功能。逐步减少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比重,扩大再贴现规模。有步骤地推进银行利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简化利率结构,扩大商业银行利率自由浮动幅度。

    第二,加快国有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商业化进程,完善政策性金融体制。进一步落实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公司经营自主权。切实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业务分开,按照《公司法》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公司制改革,并补充其资本金。按照经济、合理、精简、高效原则,减少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公司的管理层次和分支机构,改变其按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的状况。从金融的特点出发,进一步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中保(集团)公司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地方金融机构体系。

    第三,积极稳妥地培育资本市场。发展和完善直接融资市场,进一步扩大股票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改进股票发行与上市审批制度,提高上市质量和透明度,减少政府行为和各种行政干预,逐步向符合国际惯例的制度过渡。试行设立投资银行,稳步发展直接融资业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资本市场秩序,建立全国统一的稽核监管体系。改革证券交易保证金和结算制度。

    认真组织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并积极稳妥地进行试点,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基金市场。稳步发展公司债券市场,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或重点项目,进行可转换债券发行试点。加快规范和发展投资基金。配合金融改革,稳妥开放金融市场,引入必要的外资金融机构。

    进一步发展和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国有存量资产的流动重组。

    加强对证券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市场中介组织的引导和监管。抓紧出台《证券法》。

    四、改革外贸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引进利用外资

    推进对外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在目前国际国内都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下,抓住机遇,实现对外改革和对外开放新的突破。

    第一,进一步改革外贸体制,改善和扩大对外贸易。创造条件逐步放开国有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逐步扩大中外合资外贸公司试点,探索对非国有企业授予外贸经营权办法。逐步扶持建立出口发展基金与出口风险基金,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出口竞争能力。积极探索建立出口信贷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外贸代理制,积极发展为出口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建立一套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对境外企业监管制度。

    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配额管理。制定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进出口数量控制办法,减少进出口控制的行政审批。进口配额的制定与管理应逐步分开,逐步取消进口配额多层审批、切块分配的办法。对某些商品试行依据配额总量、海关按进口选择顺序放行、定时公布配额余额和用完为止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重要进出口配额商品的宏观调控。继续扩大配额有偿招标试点。

    第二,扩大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合理引导外商投资方向,加大对外商投资国家鼓励项目的引导力度。外商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选择属于鼓励类的项目进行投资,国家将给予进口设备免税的优惠。把引进外资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积极吸引外资改造国有老企业和其他困难企业。加大农业利用外资的力度,有步骤地推进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鼓励外商向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

    第三,鼓励外资向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投资,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

    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比较优势,发展优势产业。同时要改善投资环境,注重实效。国家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扶持力度,优先安排一批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吸引外资,加快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外商在中西部投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国家鼓励发展的农业项目。鼓励外商参与矿产资源开发。鼓励扶持有特色的种植、养殖和畜牧业项目。鼓励外商投资开发中西部旅游资源及相关产业。

    鼓励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联合对外招商,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中外合资企业。鼓励和吸引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项目向中西部转移。鼓励沿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再投资,再投资项目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待遇。逐步缩小地区间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的差距。

    第四,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环境。一是健全涉外经济法规体系,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参照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有关协议,完善和实施涉外经济贸易的法律法规,根据新的情况修改现行利用外资的几个基本法律。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使颁布的法律、法规得以有效实施。二是对外商投资实行国民待遇。既要逐步调整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实现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也要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扩大市场准入领域。三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类涉外中介机构,加强对这些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加快涉外人才特别是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养。依法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督管理。

    依法做好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依法保护投资各方的权益。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收费制度,坚决制止一切形式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毕竟是一个农业大国,因此,必须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稳定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就下一步改革来说,重点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是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大力发展以名牌产品为龙头的农业大型企业,形成产加销和农工贸一体化的经济组织。在发展龙头企业和增加基地建设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防止一哄而起,重复建设。选择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少数具备条件的县进行产业化经营试点,探索龙头企业的有效运行机制和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和政策扶助,对有条件的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要支持优先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城市大中型企业和科研院所向农业龙头企业参股、控股,以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

    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切实执行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探索解决人口变化和减少土地调整的矛盾。积极探索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扶持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

    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城镇建设。

    根据不同情况对农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明晰集体企业产权,使集体企业逐步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新机制,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在改制的基础上组建乡镇企业集团。

    明确小城镇政府经济和行政管理的各项基本权力,规范小城镇政府的管理功能,促进小城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杜绝决策的短期行为。按照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小城镇基础设施营运管理体制,吸引各类公共和私营单位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积极稳定地推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探索小城镇农民的社会保障办法。

    此外,我们还将在财政体制、税收体制、价格体制、流通体制、科教体制、住房制度、政府机构等各个重要领域的改革中,取得新的突破和实质性进展。

    经济体制改革要有新突破

    在刚刚闭幕的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为完成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我们要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按照十六大报告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实现改革新的突破。

    一、20多年来改革取得巨大成就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取得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

    在体制建设方面,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主要标志是:

    ——在经济运行中已基本实现由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一是生产、流通、交换、消费和服务价格等基本由市场决定。二是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等要素市场初步形成。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完善。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形成。一方面,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国有经济控制力明显增强。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政企分开步伐不断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取得显著成效。

    ——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调节经济运行的手段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

    ——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2001年底,全国养老保险人数1.4亿人,医保人员5000多万人,失业保险1亿多人。

    ——对外开放领域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在经济发展方面,20多年来,在改革开放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1980~2001年,国内生产总值增加7.4倍,年均增长9.5%,这种速度在世界上是没有的。目前,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七位。其主要表现是,工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已总体进入小康;前两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正在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二、当前改革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当前,欧美和东南亚经济正在走向复苏,世界经济开始变暖。据有关组织预测,2002年世界经济增长2.8%,比上年的2.2%增加0.6个百分点。其中发达国家增长1.7%,发展中国家增长4.2%,转轨国家增长3.7%。世界贸易量增长2.1%。但发达国家的失业率呈上升态势,为6.4%。其中美国为5.9%,日本5.5%,欧元区8.4%,最高是法国9%。

    总体看来,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好于上年。这给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2002年我国经济形势总的是好的。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71682亿元,同比增长7.9%。

    ——工业生产增加值为38168亿元,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2%。各种所有制工业全面增长。

    ——农业增加值为8959亿元,同比增长3%。

    ——第三产业增加值24555亿元,增长6.6%。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5838亿元,增长21.8%,增加6个百分点。其中集体和个体投资增长18%,增加近9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111亿元,增长8.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2%。

    ——进出口总值4451亿美元,增长18.3%。其中出口增长19.4%,进口增长17.2%。

    ——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4771个,合同外资683.75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395.56亿美元,分别增长33.6%、38.38%和22.55%。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外资企业414796家,合同外资金额8136.67亿美元,实际使用4347.8亿美元。国家外汇储备2586亿美元。

    但是,当前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甚至是关系经济建设和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

    一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继续存在。比如,稳固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并未形成;政府管理经济的手段和方式还有待于改善,政企分开还需要有实质性的变化,依法行政还难以到位。

    二是失业率上升,就业压力加大。我国登记失业率1996年是2.9%,1997~2000年是3.1%,2001年失业人员是680万人,失业率为3.6%。

    2002年政府的控制目标是4.5%,1~9月,城镇实际登记失业人数是75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是3.9%。

    三是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明显。除了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以及偏远山区的贫困情况外,在城镇新出现的两极分化也成了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目前,全国城镇贫困人口已增为约3056万人(其中包括206万孤老残幼者),占城镇人口4.58亿人的6.7%,贫困面约为7%。到6月10日,全国领取低保金的人数为1591.3万人,另有346.7万人占17.9%符合低保条件者未享受低保待遇。在城市,贫困户的人均月收入较低的为194元。在小城镇的贫困人员月收入要低得多。

    四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多年来,农民不仅收入水平底,而且增长幅度慢。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虽然增长4.2%,提高了2.1个百分点,但仍大大低于城镇居民8.5%的增长水平。2002年前三季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5793元,实际增长17.2%;农民现金收入1721元,增长5.3%,增长仍然缓慢。

    五是思想观念滞后。在加入WTO和进入新世纪后,在国有企业改制、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国有资产和理顺产权关系等方面,仍放不开手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虽然从上到下都有一些鼓励性措施,但落实起来难度较大,甚至仍有一些不平等待遇。这就叫做在组织上已经“入世”,但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入世”。

    六是以权谋私、贪污腐败问题严重。从1992年10月到2002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9万多件,查处151万多人,25.9万多人被开除党籍,其中县处级干部4.9万多人,地厅级以上干部4100多人。

    这个问题如不从根本上解决,一切事情都难以办好。

    三、当前改革需要突破的几个重点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和多样性的。但是,应该承认,最关键、最基本的是制度和体制方面的原因。必须要在思想上来一次大的解放,在改革上来一次大的突破。这就是要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出发,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所有制关系是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基础。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改革传统的所有制模式,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所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对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完全符合我国国情。这是党的十五大报告已经明确了的。

    因此,江泽民同志在“5.31”讲话中指出,通过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个基本经济制度,逐步消除由于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造成的羁绊,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实行这样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对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的总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含义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制度。

    目前,虽然所有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所有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和有待于完善的地方。从总体上看,其主要表现是,国有经济不仅战线过长,比重仍然过大,而且其质量、效率仍然有待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足,民间资本无法有效启动。同时,发展势头一度良好的个体和私营经济,近几年由于种种原因,发展处于缓慢状态。必须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继续深化所有制改革。

    一是把对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六大精神上来。

    二是正确认识和坚持“公有制主体”。一方面,坚持公有制主体,主要应从“质量”、“控制力”和“活力”方面去理解,不是简单地追求数量和比例;另一方面,坚持公有制主体,是对全国而言的,不同地区和领域可以有所差别,不是所有地区、各行各业都必须坚持这个主体。这一点中央已讲过多次。

    三是在坚持公有制主体原则的前提下,采取“有进有退”的方针,对国有经济的布局和发展进行总体规划,通过深化改革和战略性调整,使之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加快实行国有经济的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的重组,使其进一步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四是要继续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要有明确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规定。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十分关心,十分重视。

    我们的各个方面都不应该歧视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主。2001年,江泽民同志的“七一”讲话已把他们定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政治上允许他们入党。此后,各省相继将600多位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评为劳模,还有的当选省级工商联会长,有的甚至参加了省市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要重视,不要歧视。当前,要把积极的财政政策与鼓励和启动民间资本的政策结合起来,通过平等竞争和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使民间资本尽快从“休眠”状态活跃起来,积极参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二)加快政府体制改革,根本转变政府职能,实行依法行政

    政府体制改革,是改革实现新的突破的重点。加快政府体制改革,首先要进行政府职能定位。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经济安全、创造市场环境、搞好公共服务等。转变政府职能,是要按照中央确定的原则和目标,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政府职能由直接配置资源向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和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转变;由直接干预企业向为企业经营、职工就业提供服务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市场主导和依法行政转变;由不必要的行政垄断和事务管理向开放透明的市场机制和中介机构转变。要实现这些转变,看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有很大空间,职能转变工作的任务仍然很重。但是,只要树立信心,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政企分开必然会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政府体制改革的内容丰富,十分复杂。根据本届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总体说,从上到下进行较为有效,但也可以自己探索,很多问题可以先行解决。在过去一段时期,有很多地方如广东的顺德市等,在这方面都做得非常好。今后应继续提倡、鼓励。近两年,国务院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常重视,2001年出台了改革意见,各地都在行动,有的取得了成效。希望能通过这一突破口,或以此为契机,使政府体制改革能够扎实推进,卓有成效。

    (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和增强活力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1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还存在有待于解决的问题。

    一是国有企业布局与结构仍有待于优化。二是国有企业包袱重、效率低的矛盾仍未得到妥善解决。三是政企关系仍未理顺,影响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四是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产权关系(边界、归属)不太明朗,“国有”其词仍含糊不清,国有股一股独大和产权单一的问题较为普遍。

    五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有待于加快建立。

    根据党的十六大报告的总体要求,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建立新的机制,增强整体活力,提高它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控制力。具体来说,国有企业改革要想实行新的突破,我认为,必须要明确一条基本思路:国有企业改革要与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相结合,紧紧围绕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来展开。

    第一,按照中央“有进有退”的方针,加大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战略布局的力度。我国坚持和发展国有经济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但是,是不是国有企业要覆盖所有行业、所有领域、所有部门、所有角落?是不是其比重必须占绝大部分?对此,实践已经作出的回答是: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到底要给国有企业确定多大的范围?有人说,凡是涉及国计民生方面的就是国有企业。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我认为,不能把“国计民生”与国有经济等同起来。

    涉及国计民生的,就是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就更应该在“有进有退”方针的指导下进行重新调整和布局。通过改革和重组,有的可以是国有独资,有的可以是国有控股,有的也可以是多元投资,有的也可以是非国有的,有的也可以是私有的,还有的也可以是外商投资。从目前和发展情景看,关系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国家战略性物品、国家核心技术、国家特殊产业等领域,如国防、能源、造币、重要矿产、重要基础设施、重要公用事业等,必须认定为国有部门,由国有企业来承担。对于一般性或竞争性行业和领域,政府需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要控制投入;二要逐步退出;三要破产兼并;四要放开准入。

    第二,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其目的是要解决国有企业中所有者缺位、出资人不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无人负责、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单一、政企和政资不分等一直困扰着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让其行使所有者和出资人职能。同时,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由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具体承担出资人的角色。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投资机构的组建,政府必将改变管理国有资产的方式,政企、政资也将随之分开,从而政府的工作也就有望理顺了。

    第三,围绕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向规范的公司制转变,广泛实行股权结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目前,要看到,多数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的建立得也不够规范。因此,国有企业体制创新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对一些国有独资公司,可组织多个国有法人共同投资,形成多元国有法人股权结构;对于一些垄断性和比较重大的行业、企业、项目等,要坚持国有控股,但要允许其他非国有资本参股,形成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多元不同股权结构;对于一般性和竞争性企业要鼓励民间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各种不同性质资本形式进入,形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力度必须更大一些,重组形式必须灵活多样一些。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很关键的一条,是要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要依法设立董事会,主要经营者要由董事会推荐,结合市场机制通过公开竞争产生;相应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三者不能由一人兼任;设立监事会。同时,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明确董事会、股东会、经理层、监事会的权力、责任和行为,根据权责和业绩,给予必要的激励。

    第四,国有垄断行业企业改革要有新的突破。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石化、金融等行业企业的改革,近几年已先后启动。民航不仅出台改革方案,而且已公布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在有的方面开始突破。2002年8月,上海私有企业上海均瑶集团以18%的股份投资与东航、武航等共同组建东航武汉有限公司。但是,从总体来说,垄断行业的改革是滞后的。必须加快改革、改制和市场化步伐,打破垄断格局。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的要求,着重从两个方面人手:一是推进政企分开,加快重组步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公司制改造;二是调整准人政策,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在国有垄断部门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看来,推动垄断改革,其关键还是加快政府体制创新,根本转变政府职能。

    第五,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在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生产和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法规自主决定职工工资标准和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效益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逐步取消工资总额控制。职工实行竞争上岗和劳动合同制,工资奖金与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和个人业绩挂钩。大力培育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对企业管理者的产生和管理要按照党管干部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公开运作,公开竞争。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实行经营管理者的年薪制。鼓励资本、技术、管理、专利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这方面的政策措施。9月,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2]48号下发通知,转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展开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我认为,除了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外,其他国有企业也可探索进行各种形式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六,推进配套改革。一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研究出台《国有资产法》,使国有资产依法营运,依法管理。三是统一实施“国民待遇”政策,各类企业实行平等竞争。

    (四)建立国内有序竞争、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充分发挥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

    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不同之处,就是它注重讲法治,讲市场,讲竞争,讲公平,讲开放。经过20多年市场取向的改革,我国的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达到60%左右。但是,目前在这方面的问题仍然很多,对经济的市场化进程阻力很大,对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还需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

    搞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关键的就是两条:改革政府,建设市场。如果搞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不开放不竞争,市场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就无从谈起。必须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WTO规划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加快经济建设的市场化步伐。

    第一,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格局。一是打破各种垄断。

    垄断包括行政垄断(政府权力强制操作)、行业垄断(在政企不分的条件下强制交易、限制竞争)、经济垄断(企业间搞反竞争价格同盟,控制市场)。

    在这些垄断中,除自然垄断(非国有不能操作、操作不了的)领域外,都要防止和反对。最根本的是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使反对垄断、保护竞争有法可依。二是打破地区封锁。搞地方保护主义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不许紧缺物资销往外地,一种是不许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这些做法和行政手段只能使市场和价格受到扭曲。国家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制止这种封闭保守局面,让各类商品和要素在全国统一的市场内自由流动起来。三是大力实行开放。这主要是调整市场准入政策,推进银行、保险、电信、贸易、旅游等领域的开放,建立开放的市场体系。

    第二,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全国商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销售方式不断改善。目前,在继续发展商品市场的同时,重点是培育和发展要素市场。一是结合金融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发展资本市场。这是促进居民投资的基本条件。二是结合深化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发展劳动力市场。建立规范的劳动力市场,有利于发现人才、促进竞争和缓解就业压力。三是结合全国城镇化进程发展土地市场。对土地的转让、出售,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拍卖、招标投标等方式,严格审批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结合科技体制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技术和信息市场。

    第三,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除少数自然垄断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由政府依法制定、调整外,其他的商品价格都应由市场机制形成。坚决反对垄断价格,反对价格同盟,反对政府干预,反对地区封锁,按照《价格法》规范价格行为。加快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进程。不仅利率(外汇存贷款利率、人民币存贷款利率等)要市场化,劳动力、土地、管理、技术等价格也要市场化。

    第四,建立诚信制度和良好的市场秩序。2002年以来,全国共清理各类市场经营主体2827467户,查处违法违章案件258714件,其中取缔116个药品市场。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撤销了搞地方保护、阻碍公正执法的管理机构347个。各级工商部门还对欺行霸市、黑恶势力等现象进行了坚决打击。这说明当前的市场秩序还是比较混乱。这就需要树立全民信用意识,反对言而无信,建立诚信制度。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建立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和其他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建立规范的中介机构和相应的监督机制,发挥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中介机构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它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可以把逐步削减的职能交给中介机构,中介机构要尽快与政府脱钩,规范自己的行为。

    (五)加快农村改革步伐,促进解决“三农”问题,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解决“三农”问题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农村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中国改革的第一枪首先在农村打响,承包制首先在农村推行,生产力首先在农村解放,商品经济首先在农村发展。改革首先使农村发生巨变,改革首先让农民尝到甜头。20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十分重视,始终把农村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2002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号文件《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又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得到广大农村和农民群众的拥护。

    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农业竞争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个方面必须进一步努力,积极寻找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从改革方面看,要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的内容可简单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调整、一个改革”。“三个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二是取消屠宰税;三是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除特大防洪等紧急任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动用农村劳动力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一个调整”,指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一个改革”,指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凡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具体附加比例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逐级核定。其实质是减轻农民负担。这是中央针对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不合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所采取的积极措施。

    从2000年开始,首先在安徽和其他部分省的少数县进行试点。目前,这项改革开展比较顺利,试点工作已扩大到20个省份,涉及的农业人口达6.2亿,约占全国农业人口的3/4。其主要效果有:一是试点地区减负幅度一般在30%以上,农民得到的好处在300亿元以上。二是推动了乡镇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三是促进了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

    为了增加农民收入,要继续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指导原则,进一步搞好农村费税改革。当前的重点是要做好以下“三个确保”:

    ——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着重是加强对农村教育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结婚登记收费、农村水费、为农服务收费等管理。对农村经营性收费不得采取强迫命令。报刊发行要减少行政征订。

    ——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现在的做法是一个以财政拨款为主,以向农民收取教育附加、农村教育集资等为辅的经费保障体系。为保证其正常运转,一是把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拨付到位。二是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增加财政专项支出,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四是优化农村教育结构和教师队伍。五是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收费和财务管理。

    ——确保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主要是妥善处理好减轻负担与保证运转的关系,既要推动改革顺利进行,又要保证农村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等各项工作的经费开支。

    同时,要配套推进乡镇政府机构、财政体制、教育体制等方面的改革。

    第二,加快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具体措施有四条:一是加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劳动力密集型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积极实行退耕还林。二是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主要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彻底打破过去从产粮到卖粮那种单打一的落后状况。三是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四是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制度创新和上新的台阶。

    第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推进城镇化,可以扩大农产品市场,拓宽农村就业领域,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整个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因此,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土地,不能搞一哄而起;采取有效措施,引导乡镇企业走连片发展的道路;改善投资和服务环境,向各个方面吸引小城镇建设资金,政府也要给予必要的公共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规范各项政策,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相应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过去,不少城市对农民进城带有偏见,给予种种限制,甚至出现一些不太人道的现象。2002年以来,情况有所好转。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清理各种不合理的限制和不合理的收费,规范对农民工的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继续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当前,由于土地经营成本高、效益低,农民大量外出,从而导致土地大量抛荒。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既解决了外出农民的后顾之忧,又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化经营。这里最重要的是要认真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处理好各种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11月5日,中央又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各地通过贯彻落实,必将对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五,深化粮棉流通体制市场取向的改革。粮棉是我国的重要农产品。粮食改革要按照生产和流通的新情况、产区和销区的不同特点进行。

    主销区要继续向市场化迈进,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减少粮食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高价值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完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支持培育全国性和区域性的粮食批发市场,引导大宗粮食进场交易,鼓励用粮企业到粮食批发市场协商成交,打击各种不法行为;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改革步伐,彻底打破吃“大锅饭”的经营体制。

    深化棉花改革可概括为:“一放,二分,三加强,产业化”。“一放”即放开收购,打破垄断;“二分”即实行社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三加强”即加强宏观调控,加强市场管理,加强质量监督;“产业化”即大力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建立生产、收购、加工、纺织、销售的产业体系。

    除了以上讲的,其他如金融、财税、外贸等方面的改革以及对外开放也很重要,但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就不多谈了。

    突破传统的二元公有制模式

    社会主义社会坚持公有制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是不是公有制就一定要固定为“全民所有制加集体所有制”这种二元公有制模式?这个问题很有重新探讨的必要。

    传统二元公有制模式的由来

    认为全民所有制比集体所有制优越,集体所有制应尽快向全民所有制过渡,这是我国所有制发展上的僵化观念。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于全民所有制加集体所有制,则是我国长期固守的二元公有制模式。那么,这一模式是怎么来的呢?

    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形式是单一性的,虽然它有多种表述方式,诸如“社会所有制”、“共同占有制”、“公共占有制”、“集体所有制”等等,但其含义是完全一致的。这里不存在两种不同层次或不同性质的公有制形式。这个“单一性”的模式,是马克思从当时的“典型地点”英国出发,通过理论抽象,揭示了现代生产力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趋势所得出的结论。这无疑是正确的。

    列宁在1917年首先提出了“全民所有制”这一概念。他认为:“土地所有制应该成为全民所有制”。此外,他在1921年写《论粮食税》一文之前,曾在不同的地方多次提出了“合作社”一词(当时列宁把它视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后在1923年。又提出了“合作制”的概念,并把“合作制”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认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在列宁这里,“全民所有制”和“合作制”是两种不同程度的公有制形式。而合作化的建立是以全民所有制或“国有化”为基础的。列宁先后提出的这两个概念,为二元公有制模式的形成打下了思想基础。

    斯大林在1936年《和美国罗易·霍华先生的谈话》中,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他说:社会主义的基础“就是公有制:国家的即全民的所有制以及合作社集体农庄的所有制”。到了1952年,他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十分明确地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固定下来。斯大林的所有制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当然是一大贡献——它能从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问题。但是,由于他急于考虑的是如何实现社会主义迅速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如何将公有制的二元形式尽快地单一化,即迅速“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到全民所有制的水平,”这就不仅决定了他的商品经济理论的不彻底性,同时也决定了他的二元所有制模式的最终完成。

    我国在1952年翻译出版了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后,把它当作全党理论学习的教科书,并把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写进了1954年的宪法,使二元公有制模式“定型”化。虽然这对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发展经济建设有很大帮助,但是,我们长期采取的是“全盘照搬”的态度,把斯大林模式当成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始终贯彻的“灵丹妙药”。这样一来,“公有制一全民所有制十集体所有制”的公式就在人们的心目中根深蒂固并流传下来了。

    传统二元公有制模式的后果之所以要对传统的所有制模式进行反思,并提出对公有制的具体形式重新探讨,其根据就在于旧模式给我国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下教训大家都很清楚。

    第一,搞脱离实际的“穷过渡”。1958年大刮“共产风”,不仅在短期内把公私合营经济转入“全民”,而且把绝大多数集体企业也转归国有。

    到1965年,全民工业占了60%,集体工业的比重还不到10%。同时,还提出少则三四年,多则五六年完成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甚至认为共产主义已经不是遥远的将来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如此。

    直到1978年,全民企业占了全国工业总产值的80.8%,集体只占19.2%,个体经济工业全部被消灭。这种违背实际的做法,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健康发展。

    第二,搞分配领域的平均主义。由于旧模式的影响,人们把按劳分配意义上的“平等”误解为平均主义,因此,极力主张同步富裕,限制出现富裕程度的差别。其结果在全社会范围内养成了吃“大锅饭”的恶习,导致全社会的普遍贫穷。

    第三,从根本上排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因为“模式”本身就是以高度集中的产品经济作为指导思想的,所以在我国,长期用行政手段来代替价值规律的作用,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甚至认为“货币交换……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把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对立起来。这不仅在理论上造成了混乱,严重的是使经济建设遭到了极大破坏。

    第四,给公有制内部带来重重矛盾。首先,它在全民与集体之间划出了一条鸿沟,在本来都是国家主人的劳动者中产生“你是国家职工”、“我是集体职工”、“集体不如国家”、“国家比集体优越”的等级差别和观念。

    其次,它造成长期条块分割。闭关自守,因此,很不利于市场体系的建立,不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不利于深化企业改革和对外开放,等等。

    东欧国家所有制改革的启迪

    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它在实行中央集权的经济体制期间,确实也取得了伟大成就。正因为如此,使东欧社会主义各国的经济模式基本“苏化”。但是,苏联模式毕竟不是一个万能的、世界通用的“万应药方”。这一点,已逐步被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所证明。因此,从50年代开始,这些国家都先后提出要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自己的所有制形式,走适合本国具体情况的社会主义道路。

    南斯拉夫第一个冲破了斯大林模式。1950年,他们就把生产资料的国家所有制改为自治社会所有制。除此以外,他们还积极发展个体所有制。目前,他们的个体农户耕地占全部可耕地面积的80%以上。继南斯拉夫之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先后掀起了改革的浪潮。比如,罗马尼亚在1967年12月,就决定改革旧体制,“排除死板的过分的集中制”,扩大地方和企业的自主权。在改革国有制方面,齐奥塞斯库指出,全体人民是所有权的主体,而国家仅仅是表达人民意志的工具。1972年,他们提出劳动者要拥有所有者、生产者和享受者三重身份,实行全民社会所有制。

    在罗共“十二大”,提出了“新农业革命”,首先在农业中普遍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接着工业实行了职工人股分红制,后来又决定推广总承包制,改进职工的劳动报酬制度。还有如民主德国、匈牙利和捷克等一些国家的改革者和经济学家对斯大林所有制教条进行了批评,并提出了关于实行企业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股份所有制的观点。

    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表明:第一,斯大林的所有制公式是可以冲破的,各国的所有制形式应由各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第二,社会主义公有制并不等于全民所有制加集体所有制,也不能把“全民十集体”的公式贯彻于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国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大胆探索、勇于创新,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建立起适应自己国情和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的所有制模式。

    突破传统的二元公有制模式

    改革是为了取消旧体制建立新体制。但是,如果不改革传统的二元公有制模式,要想以新体制来代替旧体制,这是不可能的。那么,怎样才能突破这一传统模式?下面我们着重谈三点意见。

    第一,排除全民所有制。这是因为“全民所有制”这一概念仅仅是一种理论虚假,实际上,现实对它是全面否定的。一是概念本身的现实表现对它的否定。全民所有制,是指社会全部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占有。而我国所谓的“全民所有制”,其“全民”职工不过1亿人,还有80%以上的农民和其他集体、个体劳动者实际上都被排斥在“全民”的大门之外;其“所有”的生产资料也不是全部,还有相当一部分分散在“全民所有”

    之外。这种全社会的部分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占有的现象,何谈“全民所有制”?很显然,全民所有制的理论和现实是矛盾的,概念本身既没有达到其质的规定性,也没有具备其量的规定性。因此,“全民所有制”这一概念不能成立。二是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对它的否定。全民所有制和商品经济二者是互相排斥、不可同时并存的。道理很简单:交换是和“外人”

    所发生的一种关系,同一所有者内部完全失去了商品生产的条件,自己和自己交换毫无意义。马克思、恩格斯所选择的全民所有制或社会所有制都是排斥商品经济的。比如恩格斯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反过来说也一样,商品经济也并不需要全民所有制。

    既然全民所有制和商品经济势不两立,今天我们就应该吸取过去选择失误的教训,果断地放弃全民所有制,毫不犹豫地走向商品经济的道路。改革的目标,是要将商品经济引入现实的(而不是理论的)社会主义,这必将从实际上宣布全民所有制的不存在。三是生产力的现实状况对它的否定。全民所有制具有单一性和排他性的特点,是公有制类型中的最高或最后形式。这种最高的形式是以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的。然而,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却超越了生产力的现实水平——这样的所有制形式也是为生产力的发展所不需要的。解放以来,我国的生产力虽然发展较快,但目前仍然是处于既不充分又不平衡的状态。比如,在所有企业中,真正具有新技术和电子计算机控制的现代化作业只是少数,普遍存在的是机械化、半机械化和手工劳动,甚至更原始的生产方式。这就决定了与其相适应的公有制形式只能是程度较低的公有制,整个社会的所有制结构,只能呈现出多样性或多元性的情形。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在它存在的特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那么,为什么“全民所有制”在我国长期能得以存在?其主要原因,一是对马克思主义采取了教条主义的态度;二是把它与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全等同起来;三是人们的思想还没有彻底从“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正因为如此,“全民所有制”当然是神圣不可侵犯。实际上社会主义与全民所有制不是同等概念,因此不能说否定全民所有制就是否定社会主义。

    要知道东欧的绝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放弃了全民所有制。只要我们否定与现实相悖的“全民所有制”,我们的理论研究和深化改革就能打开新的思路,就能对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改革国家所有制。国有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史上所起的积极作用,是应该肯定的。但是,随着经济建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国有制的弊病已越来越突出起来。由于它采取国营国统国管,且覆盖面太宽,产权过于集中而不明确,所以企业附属物的地位始终不能摆脱,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积极性和主人翁责任感,影响到企业活力的增强。此外,国有制还是产生官僚主义、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主要根源。因此,改革国家所有制,是不能回避的。

    怎么改?我们认为,坚持以是否能促进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标准,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将现有的全部国家所有制企业一分为三:

    一对于那部分社会化程度较高、规模较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骨干企业,应继续保持“国有国营”。即从根本上保持“两权”合一。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是很有必要的。这些企业的改革任务,主要是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和经营管理以及各项制度,加强技术改造。

    一对于那些小型企业和无法扭转亏损局面的企业,可以卖给个人(或集体)接管,以便发展民营经济或私营经济。

    ——对于大量的、一般的企业,可以逐步从“国有”的范围内游离出来,自己成为所有权的主体,实行新型的“两权”合一。这就叫改国家所有制为企业集体所有制。这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企业向深层次改革的客观要求。所谓企业集体所有制,就是企业内部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为各个企业内部的职工集体占有。这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虽然没有全民或国有那么“大”、那么“公”,但它能适应各种生产力的发展性质,能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真正使企业实体化和法人化。因此,只有建立企业所有制,才能理顺各种经济秩序,才能明确产权关系,提高职工对资产的关切度,并有效地克服企业的短期行为;才能实现政企分开,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而从根本上冲破旧体制,建立商品经济新体制。

    第三,把握当代公有制的特点。突破传统的公有制模式,需要重新认识公有制的特点。只要从我国的客观实际出发,排除“空想”成分,去掉蒙在公有制表面的教条主义和“左”的色彩,抛弃强加给公有制的种种附加条件,我们就会发现,社会主义在我国当代的公有制,并非“一大二公三纯”,而是赋予了新的历史性的特点:

    ——公有制本身的多元性。就是说,除了以往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以外,还有如联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合作所有制和股份共有制等新型的公有制形式。

    ——与非公有制的并存性。目前,现实当中不仅有众多的公有制形式存在,而且还有各种各样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如个体所有制、私营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等非公有制形式存在。这些完全不同性质的所有制是互相依存的,它们的这种结合,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与商品经济的统一性。党的十一届三中以来,我国社会主义从根本上引入了商品经济,使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第一次结束了长期相互排斥的局面,使商品经济第一次成为“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而第一次把公有制与商品经济统一起来。

    ——公有制形式的平等性。在传统的二元公有制中是全民高于集体,集体向全民靠拢。而当代公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互相之间没有上下之分,级别之分,这些不同形式的公有制企业,都处于商品生产者的地位,平等竞争,互相促进。

    ——部分向私有制转化的可能性。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既然公有制与私有制可以同时并存,那么,公有制与私有制就可以互相转化。比如,一个私有制企业被一家公有制企业兼并后,这个私有制企业就转化成了公有制企业,这就是私有制转化为公有制;相反,一家公有制企业如果经营不善,结果被一家私营企业兼并或卖给个人,那么,这家公有制企业就演变成了私有制企业,也就是说公有制转化成了私有制。

    另外,在公有制内部允许多种分配方式如按劳分配、按股分红、获得利息、风险收入等同时存在,也是当代公有制的重要特点。

    总之,要突破传统的二元公有制模式,就要重新认识公有制,就要把握当代公有制的特点,就要树立当代公有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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