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直到目前,政府职能仍然没有实现实质性的转变,政企不分的问题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当我国“入世”以后,我们还有很多不适应,主要是政府还没有完全和真正“入世”。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观念没有完全入世。多数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WTO的规则了解不多,说话办事仍习惯于红头文件,不熟悉世贸知识和国际惯例;封闭、保守思想还相当严重,全球化、开放型观念和市场竞争意识还没有形成;计划经济的思想和行为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背客观经济规律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说,政府只在组织上入世而没有在思想上完全入世。
管理体制没有完全入世。政府与市场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没有理顺,机构设置仍不科学,部门职能交叉和管理混乱继续存在,政企不分,效率不高,政府仍直接干预经济。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尚未建立,依法行政难以做到。
政策措施没有完全入世。政府及各个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考虑市场经济和WTO的规则不够,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性不强,政府过于垄断,准入领域限制过多,国内非公有制企业难以享受“国民待遇”。
市场建设没有完全入世。交易秩序混乱,信用度差,欺诈行为严重;行业垄断,地方保护,条块分割,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并未形成;要素市场发育缓慢,政府主导行为普遍,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没有正常发挥。
法律法规没有完全入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法治意识不强,
“人治”现象严重,立法质量不高,有的有法不依,有的执法不严,有的无法可依,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没有形成,地方、部门“利益法制化”问题没有解决,仍有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WTO规则的法律法规没有清理。
由此可见,政府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问题还相当突出,这不仅成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阻力,而且也成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主要体制性障碍。如果我们不加快政府改革,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和代价,各项战略任务将难以顺利完成。从实现我国“十五”发展计划和“第三步战略目标”以及当前所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看,推进政府改革尽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十分重要的和非常紧迫性的。
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趋势促使加快政府改革。要想持续健康快速保持我国经济增长势头,让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经济发展前列,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是要加快政府改革,努力创造良好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
WTO规则要求中国加快政府改革。中国入世必然促进中国政府入世,即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必须要与WTO的规则相一致。
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快政府改革。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改革是关键。在建立新体制基本框架的过程中,政府曾起过积极作用。然而,在完善这一新体制时,政府成为改革的重要对象。如果政府改革不到位,不及时,不仅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难以发挥,而且会出现走回头路的可能。
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呼唤加快政府改革。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期望有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求能够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摆脱政府不必要的直接的行政干预。
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需要加快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和坚持依法办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尽快做到。
实现高效、勤政、廉洁的行政管理要求加快政府改革。政府应该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把不该插手的事迅速交给市场,交给企业,交给中介机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腐败,保证政府行为清正廉洁,运行高效。
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政治体制需要加快政府改革。实行政府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是走向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加快经济民主建设的基本前提。
推进政府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就是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WTO规则的要求,通过改革理顺政府与市场和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加快形成灵活、高效、务实、廉洁和依法办事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到底能不能深化下去,能不能改好?这关键看是不是真改,有没有决心,看能否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来指导改革和衡量改革成果。只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站在人民利益的高度,进一步推进政府改革是大有希望的。那么,如何推进政府改革?
怎样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政企分开?本文想提出如下若干对策建议。
一、实行政府职能定位,正确发挥政府作用
当前,人类已经进入21世纪,我们面临着新的历史任务,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这对我国政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定位必须坚持这样三大原则:即市场取向原则,政企分开原则,世贸组织原则。按照这些原则,政府职能主要应有以下根本转变:由直接配置资源向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和创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转变;由直接干预企业向为企业经营和职工就业提供优质服务转变;由依靠行政命令向市场主导和依法行政转变;由封闭保守垄断向统一开放透明和竞争有序的国内国际大市场转变。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政府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WTO的要求,在经济管理方面应集中精力把工作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制定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财政、税收、金融、外汇等管理体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布局,保持总量平衡,主要采取经济和法律手段而不是行政直接干预的手段管理经济。二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据报道,截至2002年4月30日,国外对华反倾销已达493起,成为遭受国外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因此,当务之急是运用好反倾销、反补贴和法律手段规范贸易秩序,维护国内产业安全。三是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打破地方、部门、行业垄断和区域封锁、条块分割,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调整和创新政策措施,取消各种不必要的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业在投资、准入、税收、审批、登记、用地、贸易等方面一视同仁,实行“国民待遇”,实现平等竞争;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大力整治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违法乱纪行为。四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管好、管住、管活国有资产。五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共事业,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六是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关心、支持和帮助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正、和谐、稳定。七是创造各种就业门路,缓解就业压力,千方百计降低失业率。
八是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和合理开发自然资源,治理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推进机构改革,根本转变政府职能
本届政府通过机构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来的40个减为29个,各部门内设司局级减少200多个,人员编制由3.2万人减为1.6万人;省级政府机构由平均55个减为40个,人员编制共减员7.4万人(不含政法部门)。这是历次机构改革中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取得了较好效果。
但是总体看,这次机构改革在量上确有突破,而在质上并未解决根本问题,政府职能仍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有的机构仍然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要求不相协调。如有的部门职能范围缩小、力量削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有的职能交叉,有利时互相争夺,无利时互相推诿;有的职能分工缺位,经常出现有事无人做的现象;有的部门仍职能包揽过多,权力过于集中,习惯于行政干预的那一套;有的将原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改为集团公司,但仍行使原政府管理职能;有的将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转移到下属机构,让下属机构出面干预企业。因此,政府改革的空间仍然很大,政府改革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这标志着政府改革及其职能转变的开始。此后,党中央历次有关重大会议都对政府职能有过逐步深入的界定和认识,并相应进行了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目前,市场取向的改革已进行了20多年,我国又加入了WTO,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和目标应该明朗化了。根据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政府改革总的战略目标,我们首先要认真深入研究政府机构的科学设置和部门职能的合理分工,并将研究方案公开化,广泛听取意见。我认为,下一步政府机构改革的重点在于按照这一研究方案进一步调整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分工。其改革力度应该更大一些,步子更快一些,尽量弱化政府机构在经济管理中的行政权力。在机构规模方面,确需加强的要加强,应该削减的必须削减,可设可不设的不设,必须新建的要新建;在职能分工方面,既要防止交叉重叠,又要避免缺位遗漏,保证政府机构运行科学、有序、完整,坚决消除部门职能经常出现的相互“争夺”和相互“礼让”的现象。在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快干部人事制度特别是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有效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从根本上提高机关人员素质。
三、理顺产权关系,促进政资分开
长期以来,政府把国有企业作为自己的下属机构,干预和指挥他们的正常经营活动,使他们无所适从,难以独立参与市场竞争。为什么会存在这种以政代企、政企不分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政资不分是政企不分的根本原因。政资不分的主要表现是政府投资领域包揽过多,范围过宽,战线过长,直接成为出资人代表,从而带来行政命令太多,对企业管得过死的局面。
怎么改?关键是看坚持计划取向的改革还是坚持市场取向的,是坚持政府主导型经济还是坚持市场主导型经济。这个严肃的问题不仅是政府改革的焦点,而且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焦点。如果是坚持前者,这是倒退,已经没有可能。如果是坚持后者,我认为,作为改革对象的政府至少要做并配合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不要与民争利,停止国有资产进入竞争性领域。除特殊领域、行业、公益性事业和非政府不愿投入的经营活动外,政府应避免向其他领域特别是竞争性领域投资,不要在这些领域设置新的国有企业,克服唯利是图的心态。对已经进入一般性和竞争性领域的企业应停止追加新的投入,停止给予特殊政策扶持,让其逐步实行自然淘汰。二是根据中央“有进有退”的方针,通过采取改制、改组、出售、兼并、破产等方式,组织部分国有企业有序退出。目前,大量的国有企业主要是国有中小企业处于不死不活、坐以待毙的状态,其国有资产损失数目十分惊人。如果将这部分国有企业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合理处置,不仅会保住大量国有资产,而且还会带来大量资产收益。三是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制运作首先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关键是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不能由一人兼任。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产生主要经营者实行董事会推荐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制度。四是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国有资产监管营运体系。
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委托投资公司统一行使出资人职能,经营和管理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这是探索促进政资分开,避免行政干预,实现政企分开的积极形式。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部门的财政约束机制
建立政府机关内部财政约束机制是政府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重要保证。过去,政府内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效率低下等现象普遍存在。经过多次改革,这种状况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其关键原因,是没有相应建立政府财政约束机制。这次机构改革,在财政约束方面有一定突破,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还未到位,有的还未落实,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大力度。为了巩固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防止机构及其职能和人员反弹,继续顺利推进政府改革,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加强建立和完善政府机构的财政约束机制。
一方面,强化财政硬约束。一是严格定编定岗,实行财政包干制。政府应以机构为财政支出单位,确定编制拨付工资和办公费用总额,由各政府机构自己掌握,增员不增工资总额,减员不减工资总额,把定编裁员的任务通过利益约束的方式,促使政府机构主动地实行竞争上岗。同时,对机构拥有的固定资产也要实行财政监管,不属财政支出范围的项目,要尽快实行“断奶”。二是用财政限制和约束行使职能以外的职能。凡是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要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否则,要从其总额中加倍扣除。
三是堵住一切不正当的收入来源渠道。任何党政机关都没有创收的职能,凡是财政以外的不明真相的收入来源,都是违规违纪的。
另一方面,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有的部门主要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收支”和“收缴”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是执法部门收支不分,在很大程度上靠罚没收入来维持运转。这样既会出现乱收、乱罚和截留、挪用等现象,也会造成行政部门的职能扭曲。必须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综合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一是各部门的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有条件的预示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二是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内外收支状况。三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小金库”、账外账、私立银行账户等,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五、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在向计划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多年的过程中,我们的改革步人了一个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超计划经济的
“怪圈”,似乎高度集中传统经济模式的那一套又回来了。据不完全统计,国务院60多个有关部门共有审批事项4159项,省级政府的行政审批多的也有几千项,其中有关经济管理事务的占75%。据反映,自1998年以来,审批项目仍然有增无减。这实在是没有预料到的。审批就是权力,有了权力就要“用好用活”:要投资就要有项目,有项目就要有审批,要审批就必须得“跑部钱进”。在没有建立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情况下,在没有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情况下,在没有完善行政法规和实施依法行政的情况下,大量进行行政审批难免会出大问题,难免会出大腐败。多年来的事实已经有了足够的说明。
针对这些情况,2001年以来,国务院部署了审批制度改革,出台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改革有了起色。各地的改革都在不同程度地进行,有的取得初步成效,北京、天津、辽宁、深圳等地的改革已经进入新的一轮。但是,改革还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在改革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清理不彻底,搞数字游戏,弄虚作假;有的减“瘦”不减“肥”,有的减“少”不减“多”,有的减“小”不减“大”等。必须要把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扎扎实实把改革推向深入。二是按照市场经济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和政企分开的原则下决心彻底清理。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凡可由市场机制运作的一律由市场机制运作。三是要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四是尽快制定有关行政审批的法规,如《行政审批法》等,依法确定行政审批的设立范围、权限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对需要审批的做到操作科学、程序明了、手续简化、提高效率、公开透明。
五是加强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利用行政审批搞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受贿索贿和其他各种腐败行为。
六、坚决取消党政机关中不应有的部门利益
前面说改革进入了审批的“怪圈”,。与此相联系的是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一些党委机关)进入了部门利益这个“怪圈”。这就是有的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采取各种手法大谋小集团的利益,公开或隐蔽地为职工“谋福利”。这实在令人担忧。其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体制落后,直接原因是超计划经济的部门利益驱动。在国务院部门的4159个审批事项中,依据部门文件设定的占36.8%,还有依据部门操作起草的由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审定公布或转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设定的也占较大的比重。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利益合法化。真可谓是大大方方搞审批,合理合法搞创收。据说现在有的部门已经到了看见权力就要,看见审批就抢,看见利益就争的地步。现在,许多党政部门在同一地区的收入、福利、住房、医疗等水平差距很大,同级干部没有同级待遇。比如,有的部门处级干部月收入1200多元,而有的部门则高达3000多元;住房是前者不达标,后者则大大超标到140多平方米。这些都是部门利益的具体表现。由于没有得力的统一规章,很多部门都为之互相攀比,手段巧妙,愈演愈烈。老百姓对此又恨又怕,只怒不言。更奇怪和有意思的是这个问题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似乎已习以为常,不算什么腐败。深圳市将采取措施规范党政机关补贴标准,统一同级公务员待遇,所有薪金及补贴都由财政统一支出。规定同级别公务员不管在哪个部门,其待遇完全一样;任何部门今后私自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任何形式的钱物补贴,都属违规。我认为,这种做法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应该大力提倡。只要部门利益不消除,就永远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就永远是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阻力。
本文强烈呼吁,中央应尽快引起重视,结合审批制度改革,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治党政机关中的部门利益。全社会要加强对有关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权力的监督,强化权力约束机制,坚决制止和防止权力独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现象。各个部门及党政干部,都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多元投融资主体
改革投融资体制,是政府改革的实质性内容。经过多年的改革,确实取得积极成效。完全靠指令性计划投资或政府单一投资的局面已经打破,对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度、工程招投标制等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其问题仍然不少,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比如,投资结构仍不合理,企业投资主体仍不明朗,融资渠道仍不畅通,行政垄断和地方保护仍未改变。
因此,要抓住加入WTO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力度。一是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在此基础上鼓励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避免出现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二是对财政拨款的非营利性投资项目建设,要逐步实行专业化管理;具有经营性质的公共基础设施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政府主要通过授权的投资机构进行投资。但是,这也要形成不同国有法人股并存的多元股权结构。三是除国家特殊规定以外的非政府投资项目,政府要停止审批,将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对需保留的审批项目要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四是把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积极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启动民间资本为经济建设服务。放宽投资领域和市场准入,清理和取消限制非国有投资的不合理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供水、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凡是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必须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让外商投资享受的政策必须让民间投资享受。五是打破行政、地区、行业垄断,努力形成全国统一的投资市场。在电信、电力、铁路、民航、金融、出版、影视、文艺等领域,要形成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多元投资结构和多元股权结构。六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和畅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继续探索采用国际通行的多种融资方式。七是允许建立创业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和引导进行风险投资。同时,要完善项目招投标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依法办事,防止投资行为的腐败现象。
八、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
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是市场经济成熟的显著标志。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一条经验,就是普遍利用社会中介组织来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组织依托。发达工业化国家40%的政府外围任务是由非政府组织来完成的。政府权威组织、市场交易组织、社会中介组织是三种相对独立却彼此支持的组织。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社会所需要的职能总是有相对固定的数量与质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要外移,其他两种组织特别是社会中介组织就要承接。这时,中介组织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
对于我国目前来说,社会中介组织的任务,就是要完成“政府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职能,其中之一就是承担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
具体包括原来的工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行业自律、协调、服务职能;微观经济活动的调控和组织职能;授权性职能,即由政府有关部门发文授权给特定的中介组织;委托性职能,即把某一方面的具体职能以委托形式明确落实给中介组织。中介组织的建立除需利用政府的政策资源外,一般不需要政府出资、出人,因此,在运行时它也不需要政府的干预。随着我国政府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会越来越多,需要的中介组织也越来越多,对中介组织的要求也就越来越规范。但是,目前的中介组织与这些要求还相差甚远。比如,数量不足,质量也不高。有的出资人不明确,有的官办色彩很浓,有的服务不规范。特别是有的政府部门将原有的职能移交给了中介组织后,没有彻底与中介组织脱钩,让中介组织以“第二政府”的身份和姿态出现,使中介组织的作用发生了扭曲。
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发展。一是要大力发展具有民间性质的中介组织,特别是要放宽市场准人,让这些中介组织进入贸易、金融、保险等领域。二是要为中介组织的正常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三是政府部门要与下属中介组织彻底脱钩,必要时,对“第二政府”进行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予以查处。同时,要加强对中介组织行为的监督,中介组织要自律、自强。
九、加快经济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根据WTO的要求和我国政府的承诺,我们遵循法制统一,非歧视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从1999年以来,已对与世贸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不一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从中央一级的清理工作看,需要制定、修订和废止的共1150余件。但是,这些清理对象主要是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方面的,如“三资”企业的法律、进出口方面的法律等,这是很不够的。根据新的体制和政府改革的要求,还有大量的对内的经济法规和政策措施有待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如《国有资产法》等需要制定,《公司法》、《破产法》、《银行法》等需要修改,还有其他行政法规需要完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经济法律体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政府职能和政府行为法制化,意味着确保市场主体的自主性、自由性和权力性等价值的真正兑现,意味着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公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的真正体现。据统计,目前,在我国全部法律中,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的法律约占80%。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全国上下将是一片混乱。
要想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引入正常运行的轨道,政府职能必须尽快向法制化过渡,政府必须依法办事。一是政府职能要以立法形式予以确立和规范,使政府职能的实施有法可依。这是政府职能法治化的首要条件。二是以立法形式完成政府职能的分解,即详细确立和规定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法律地位、相互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职权、职责,使其职责明确,避免互相扯皮和互相推诿。三是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政府行使职能的运行方式与范围以及法律程序,并特别注重政府职能运行过程中的程序化,克服操作者的主观任意性,从而保证依法实施政府职能具有规范性和可行性。四是加强对行政部门执法和政府经济活动的监督。追求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的法治化,这既是市场经济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出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前提,也是实现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社会法治化的关键环节。
十、加快发展电子政府,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
发展和建设电子政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于提高国民经济总体素质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已把电子政务建设列为重要日程,加拿大、新加坡、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务建设已产生巨大效力。据资料,克林顿政府从1992年开始实施电子政府计划,到1996年取得显著成效:联邦政府关闭2000多个办公室,减少员工24万人,节约开支1180亿美元,对居民和企业确立了3000多条新的服务标准,简化31000多页各种规定,作废16000多页过时规章。现在美国的网上政府功能齐全,各类信息应有尽有。
我国要针对这方面在应用和意识上还十分落后的现实,根据WTO规则要求和我国具体情况,对发展电子政府要积极面对,周密筹划,逐步推开,加快步伐。当然,要通过安全评估、安全政策、安全标准和安全审计等环节,对电子政务实施有效管理,保障政府内部办公网络安全。从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这方面考虑,发展电子政府首先要推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要利用电脑网络技术,尽可能地公开有关法规、政策、管理和各种服务。如对税收、财务、投资、招标、采购、科技、教育、医疗、人事等等业务交往,实行网上公布,网上办公,网上解答,网上监督,网上服务。与此相应要建立行政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说明理由制度、时限制度、信息查询制度、学习咨询制度等,提高政府的信息化水平和竞争能力,努力开创电子政府新时代。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中国15年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在新旧体制的转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本世纪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除了继续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外,还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保证
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根本
以邓小平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全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新阶段。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和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对于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目标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邓小平在1986年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事情要人来做,你提倡放权,他那里收权,你有什么办法?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这就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相互配合的角度指明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986年6月,他在听取经济情况汇报时说:“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的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不然的话,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官僚主义,拖拖拉拉,互相扯皮,你这边往下放权,他那边往上收权,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1986年9月,他又进一步指出:“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得基本顺利。但是随着改革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障碍。对于改革,在党内、国家内有一部分人反对,但是真正反对的并不多。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即是说,不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难以建立。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也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作了明确的阐述。
(二)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和政治是相互统一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经济带有决定性,当不变革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改革就无法进行时,政治体制改革就成了整个体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从1978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在农村进行改革,极大地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整个改革打下了基础。1984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城市经济改革全面铺开,并取得了进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把我国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又推上了一个新台阶。十多年来,虽然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不少矛盾和困难。突出地表现在政治体制改革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目前,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与之配套。特别是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进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显得日益重要。
从目标上看,经济体制改革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求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减少政府干预,改进计划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管理机构工作效率,引入竞争和效率机制,打破部门、条块分割的局面,实行政企分开,让企业自主经营。这就必然涉及党和国家领导机关职能的转化和机构的调整。
从任务上看,经济体制改革要实现90年代的巨大任务,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育,深化分配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加速科技进步,扩大对外开放等,都相应要求改变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下放权力,转变职能等,把企业推向市场,让企业开展平等竞争。
从进程上看,社会主义改革是巨大的系统工程,只有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各项改革配套进行,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在我国改革发展中,最初由于经济体制自身存在的弊端及矛盾迫切需要消除,所以在当时尚未对政治体制进行相应改革的情况下,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是随着改革进程的发展,一方面必然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要求,消除对经济体制改革的阻碍和制约;另一方面,也只有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才能巩固,经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改革才能健康发展,最终取得成功。
一、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自身完善的迫切需要
(一)消除传统政治体制的弊端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好的,是适合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发展的,是符合中国国情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但是在具体体制上存在严重弊端。建国之初,与建立高度集中统一的经济体制相适应,我们建立了高度集中统一的政治体制。这种体制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这种体制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权力过分集中;机构重叠,人浮于事;官僚主义严重,效率低下;人民参政的机制不够完善,权力结构内部的监督、制约功能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的总病根是权力过分集中。它的危害主要有:
一权力过分集中容易产生个人专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最终必然会导致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造成家长制、一言堂的局面,为领导人掌握几乎不受限制和约束的巨大权力提供了方便条件,使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流于形式。
——权力过分集中容易造成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和工作上的低效率。建国以来,机构膨胀问题,一直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难题。几次大的精简机构,结果都是减而复增,循环往复,效果很差,甚至机构增长之势愈演愈烈。问题的症结何在?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过分集中的政治体制。在我们国家里,实际上存在着党、政两个系统两套组织机构管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央集权过多,相应地设置的机构和管理层就更多。
同时,地方和企事业为了适应这种中央集权的体制,就必须层层建立对口机构,因而导致人员职责权限不清,互相推诿,互相掣肘,办事效率极低的现象。
——权力过分集中容易产生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权力过分集中在党政机关的上层,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有些事如果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办好,但是统统拿到党政领导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这就是说,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造成官僚主义。
因此,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一直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
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改革,虽然其矛盾有所缓解,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很不适应,所以,要消除传统体制的弊病,还必须花大力气。
(二)根除腐败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不断出现,主要表现在:各种行业不正之风来势凶猛;浪费挥霍公款之风愈演愈烈;经济领域违法违纪、大案要案有增无减,犯罪金额上千万元的特大案件几经发生,这是过去闻所未闻的。滋生蔓延消极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其重要原因是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所致。
首先,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机构中缺少对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职责权限的严格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对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的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约,给一些人滥用职权提供了方便条件。
其次,在干部选拔和使用上,漏洞较多,没有一套系统的考核、录用、辞退、回避、申诉、控告、人事监察制度,在奖惩、任免、调配、升降等问题上,无章可循、且不规范。干部使用往往是能上不能下,能升不能降,形成了领导职务的终身制。这些漏洞给一些人以权谋私提供了可乘之机。
再次,由于长期以来企业实际上成了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各级政府部门包揽了许多企业完全可以自主解决的事。虽然年年搞政企分开、简政放权,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不配套、不同步,政企关系仍未得到合理解决。这又给一些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提供了方便条件。
这些问题的存在和发展,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扰乱了经济秩序,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如果任其下去,必然会严重干扰、阻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程。因此,根除腐败呼唤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三、抓住机遇,切实加快政治体制改革
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出发,当前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迫切任务是要重点搞好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一)改革政府机构
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曾先后两次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第一次是1982年,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精干各级领导班子,破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第二次是1988年,其重点是加强国务院综合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削弱专业经济部门分钱、分物和直接干预经营活动的微观管理职能,同时,对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内部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两次改革都未能从根本上摆脱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上的旧的格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职能配置不合理。对企业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过多,政企不分,企业缺乏自主权;对宏观调控不力,生产和流通脱节,条块分割。二是各部门之间和各级政府之间的职权划分不科学,关系不顺,不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三是机构和人员过多,财政负担过重。目前,国务院的工作部门达70个,此外,还有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16个,省、自治区政府机构达到80余个。1991年末,全国各级机关人员达920万人,其中中央一级将近6万人,地方各级914万人,全国行政管理费开支达370多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9.9%。人员过多,财政负担过重已达到相当严重的地步。
因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势在必行。
1993年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方案,通过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4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进行较大幅度的精简,精简后为18个。国务院的部委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共59个,比原有的86个减少27个,非常设机构由85个减少为26个,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总数减少幅度在25%左右。对省和省以下的机构改革,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这一改革目前正抓紧组织实施。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
(二)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要分离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其主要职责是搞好宏观经济的综合平衡,并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通过间接管理,对国民经济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抓好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竞争,即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情管住管好。同时,把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围的职能切实还给企业,把配置资源的职能转给市场,把经济活动中社会服务性和相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交给中介组织。相应地,要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政府可以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依法统一管理国有资产;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组织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委托和授权,从事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活动,真正落实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保证其通过依法自主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配合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发展中介组织。目前,除着重发展会计师、审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和仲裁机构、计量和质量检测机构、资产和资信评估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等中介组织外,还必须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计划地组建一批规范性和自律性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协助政府搞好社会经济管理,为企业和发展市场经济服务。
(三)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党的十三大决定把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来进行,并从总体上提出了建立这一制度的原则做法。
党的十四大肯定了这个基本思路,提出要“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既是一次改革也是一场革命,必将引起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政府行政管理尤其是人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经济要求政府积极引导企业不断开拓、创新,为企业创造公平交易、平等竞争的环境。市场经济还要求国家全方位地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要达到上述要求,就需要有各种新型的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这是因为,国际与国内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在企业是这样,在政府中也是这样,可是,我国原有的干部人事制度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在这套制度中,干部范围过宽,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单一陈旧,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程度不高等等。这些弊端造成了机构臃肿、层次重叠、人浮于事和效率低下,年轻的优秀人才难以脱颖而出,因此,改革原有干部人事制度,推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务员制度已迫在眉睫。
从1984年开始,国家首先在审计署、海关总署等6个部门进行试点,1990年扩大到哈尔滨和深圳两市。1992年后,在全国20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证明,公务员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对转变作风,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促进改革、发展经济都具有积极成效。目前,实行公务员制度已进入全面推行阶段。在此,有几个方面需要注意:一是起点要高,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公务员制度必须在机构改革、精减人员的基础上推行,否则就难以发挥作用。二是推行公务员制度要使政府机关人事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与工资制度及其他行业人事制度改革成龙配套。三是推行工作要贯彻积极稳妥方针,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大胆实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四是要保持政府工作的连续性,为人民认真办实事。同时要安排好富余人员,使其尽展才华。
搞好我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思考
新一轮全国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开始起步的。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在本世纪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确立了建立这一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并指出,改革举措要在局部配套展开,先试验再推广。从此,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开始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目前,被先后选定的天津、广州、武汉、重庆、西安、沈阳等18个试点城市都已按照统一要求和各自的试点方案进行具体操作。
一、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新一轮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形成了这样一些共同特点:一是都在学习、领会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上下了苦功夫。二是领导重视,分工负责,精心组织,上下动员。多数试点城市都成立了以市长或书记为组长、以副书记和副市长以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各级领导的分工负责制和目标定期考核制,并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搞改革,保证试点任务的具体落实和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改革热情高、干劲足、见效快。这次改革试点虽然没有国家的特殊政策和优惠条件,但各个城市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试点权”,把改革试点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四是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个击破,各有特色。武汉在国有企业改革上有特色,西安在要素市场建设上有成效,宁波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上有经验,鞍山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上有高招,泉州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民营经济和引进外资上有突破等。
两年来,各城市按照国家体改委的要求积极探索,使这项工作开展顺利,运行正常,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第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得到增强。
除了国务院在这18个试点城市确定的部分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外,各试点城市从自己的实际出发,选择了600多家企业进行试点。1994年,各市对试点企业全面进行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清理债权债务等工作,并以理顺产权关系为突破口,按照《公司法》的要求,积极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大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各市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1)实行“卖、破、并、转”并举,推动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武汉市通过“五个一批”的企业改革,把816家老企业实行与外资嫁接,把20多家工业企业搬迁转产,把拥有1300个职工的火柴厂整体出售,把39家资不抵债企业实施破产处理,其中已宣布破产14家。重庆市出售公有小企业30家,合并兼并109家,解散和破产30多家。南京市1994年有37家企业被兼并,盘活资产1136万元,安置职工2250人。长春市出售26家企业产权,收回资产总额10669.5万元,到1994年底,累计出售产权总值达3.5亿元,盘活了资产存量;有72家企业被兼并,这不仅使生产要素得到合理流动、重组,也使3000多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沈阳市吸引外资嫁接的大中型企业已发展到82家,改造项目123个。
(2)实行租赁、国有民营和股份合作制等灵活的经营方式,促使企业改组改制改造。重庆市已对近3000家公有小企业改组成为股份合作制,对303家实行融资性租赁。南京共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2100家,国有民营企业400家。哈尔滨改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852家。沈阳的城乡股份合作制企业已发展到8680家,实行公有民营的商业企业600家,工业企业16家。铜陵1994年实行公有民营的企业21家(其中国有11家),累计发展到59家。西安的商业系统62%的企业,供销社系统有90%以上的企业实行了租赁经营。
(3)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化,“三资”企业发展迅速。铜陵市进一步放宽对“三资”企业的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新批“三资”企业16家,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实际到位328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93%。天津市全年新批“三资”企业项目1890个,协议外资35亿美元,增长55.3%,实际利用外资15.4亿美元,增长89%,增幅居全国前列,是近几年增幅最高的一年。泉州市新批外资项目757个,实际利用外资7.2亿美元,同比增长22.45%;新批台资企业70多家,累计500多家,合同投资额6.94亿美元。
(4)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大力推进了规范化企业股份制改造。所有试点城市都对原有股份制企业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验收,对新发展的股份制企业严格按规定进行改造。西安市对股份制企业普遍进行了检查、规范,特别是对12家股份有限公司作了重点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沈阳市对已有的375家股份制企业实行严格规范,绝大多数企业已建立起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权责明确、各司其职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成都市建立了各类公司例会制度,完善了公司组织结构和财务制度,关闭了城北股票黑市交易市场,核实了绝大部分企业的股本金,成功地公开发行了人民商场和中川国际公司的股票。
(5)积极进行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体制的试点。烟台、南京、鞍山、哈尔滨和西安等市,在轻工、机械和纺织等行业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实行公司化改造,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国有资产采取委托经营。
有的城市还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直接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试点,有的对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监管试点,并成立了监事会,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正在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逐步深化和进人新的阶段。
(1)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走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路子。宁波市经过反复研究、测算,于1994年8月正式出台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较早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沈阳市选择建工、纺织、卫生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行业和单位,进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和医疗保险改革试点。鞍山、武汉等市也在这方面迈开了步伐。
(2)积极推进其他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扩大保险的覆盖面。宁波市在确立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之后,把改革的重点转向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把范围扩大到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在积极制定失业保险实施办法。
鞍山市国有、集体和非公有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有3460家、77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有3520家、73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808家、12.9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有30家、1万多职工。沈阳市目前参加养老统筹的企业达8426家,职工206万人,占应统筹职工总数的98%;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7342家、160万人,占城镇职工总数的80%,共救济失业职工2.6万人。还有唐山、哈尔滨、成都等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也在进一步扩大。
(3)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决定》精神,开始了积极探索。
唐山、长春、铜陵等成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障局,鞍山等成立了社会保险总公司,并且已在逐步显示其作用。铜陵市社会保障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工生育等五项保险,统一经办和集中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他们从改制企业中划出1358万元由社会保障局持股,用所分得红利弥补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不足,这不仅消除了离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也促进了社会安定和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三,以生产要素市场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一些城市已创造出好的经验。
(1)在金融市场建设方面。广州市1994年的融资业务扩大到全国40多个城市,融资量比上年增长一倍;新开通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商16家,发行有价证券20亿元,转让200亿元,比上年增加3.9倍;期货交易所会员达240多家,总成交额1500亿元,日交易量突破100亿元,成为全国三强;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相继成立,新批外资银行分行5家,累计发展到12家,外资银行办事处24家。泉州市建立了以合作基金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民间融资市场,村级合作基金会已发展到698个,融资近7亿元。武汉市加强证券市场建设,1994年国债交易量突破1400亿元,占全国国债交易量的2/3以上。
(2)在劳动力市场建设方面。西安市和哈尔滨市在加强劳动力中心市场建设的同时,组建了区、县、乡各级分市场,并全部同中心市场实行联网管理,强化了整体服务功能。1994年上半年,成都组建劳动力市场123个,服务机构121个,有6万人通过市场重新上岗,失业和待业率降到2%。常州市共建职业介绍机构165个,上半年交流人数1.5万多人。哈尔滨1994年通过245个职业介绍机构,安排就业人员达3.2万余人。同时,健全了市场运行规则,规范了市场交易行为,完善了市场管理办法。
(3)在房地产市场建设方面。长春市的房地产交易集房屋售、换、抵、租等于一体,到1994年10月,售房累计成交2650件;面积15.65万平方米;抵押成交358件,金额106.2万元;互换898户。西安市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一级市场管理,实行统一征地,并制定了一套相应的地方法规和文件,对房地产市场交易实行规范化管理,1994年共出让土地使用权4600亩,收取金额2.4亿元。
(4)在技术、信息市场建设方面。西安市1994年在完善原有的20个技术市场的同时,积极创建无形资产评估中心和科技交易中心。目前,西安市无形资产评估中心已开始运作,科技交易中心建设的前期工作已完毕,技术信息发布厅和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厅的建设已竣工,1994年技术交易额达4亿元;与联合国科技信息网络相联结的西北科技信息中心宣告成立,已交流各类信息近万条,其中60%得到回报,部分信息已被采用。
第四,转变政府职能和改革行政机构向前推进,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大力发展。
西安市以县、乡两级机构改革为重点,并相应制定了两个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使全市6个县的党政机构由275个减少到167个,减少39.3%,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853人,精简19.2%;乡镇编制比原来精简18.9%。
鞍山市继续弱化政府的直接管理职能,坚持按《条例》办事,对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和社会能够管好的事情,政府原则上一律不管,并积极探索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收支分开的路子,不断强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同时,市直党政机构改革1994年全部到位,机构由原未的696个减为372个,精简46.6%;人员编制由3586人减为2683人,精简25.2%;轻工局、机械局、物资局和供销社等直接转为经营公司或经济实体。这些城市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迅速发展各类中介组织。据不完全统计,鞍山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共有120多个,从业人员1400多人。沈阳市各类中介组织已达270个。长春市仅各类信息咨询机构就达160多家,资产评估机构23家。泉州市还发展了160个行业协会和同业公会。这些中介组织在市场经济中,在沟通政府与企业的联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此外,各试点城市在住房制度改革、科教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推进,加快了各城市国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1994年18个试点城市中有17个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泉州、哈尔滨和常州分别高达48.79%、48%和40.6%。
天津扭转了多年低于全国水平的状况,达到13.5%。在财政收入方面,有14个城市高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其中广州、铜陵、哈尔滨和南京分别高达67.88%、50.1%、46.8%和44.26%。在外贸出口方面,18个城市普遍高于全国水平,其中泉州、铜陵、常州和唐山公别高达82.02%、78.31%、71.8%和70.2%。
当然,在试点过程中,还存在和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主要表现是:有的城市思想观念不够解放,造成整体推进缺乏力度,改革重点又不够突出;整体改革发展不平衡,有的改革思路不太清晰,改革步子显得滞后;国有大中型企业机制不活、效益不高、产权关系不顺、历史包袱过重,影响企业转机建制和参与竞争;要素市场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等。这些问题是新旧体制转轨变型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问题,必须靠进一步解放思想和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认识配套改革试点的重大意义和指导原则
进行新一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主要目的,就是让这些改革意识较强、改革步伐较快和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为我国在本世纪末建立新体制先行一步,做出表率,为推动全国的改革创造出好的经验,探索出好的路子。在没有世界先例、没有统一模式、没有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完成这项全新的事业,在全国率先建立新的体制和机制,其任务是非常艰巨的,但要成为全国的先锋和模范又是十分光荣的。我们把改革试点的意义用三句话来概括,叫做试点是探索,试点是创新,试点是引路。
试点是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因此,选择一批城市进行建立新体制的超前试验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它对于减少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对于顺利实现改革的宏伟目标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中心城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选择这些城市进行改革试点,必将产生巨大的辐射作用和示范作用。
试点的大目标和大方向是一致的,又是明确的。但在具体实践中,不要互相照搬,千篇一律,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搞出自己的特色。
为了进一步发挥各个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试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我们强调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第一,坚持党的十四大报告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不动摇。
《报告和决定》完全体现了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基本路线,是指导我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两个文件对改革的目标和新体制的构架都作了实事求是的描述,把我国的改革推向了新的阶段。各个城市在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都对两个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最后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可操作的方案。在今后的试点实践中必须进一步深入学习,不能偏离,不能走样,不能打折扣。
第二,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改革没有现成的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完全靠自己探索前进。那么,改革应如何进行?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是什么?这个标准就是邓小平所总结出来的“三个有利于”。很简单,改革的结果如果符合这个标准就是成功的,如果不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失败的。回顾16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坚持的就是这个标准。实践证明,16年改革也体现了这个标准。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城市也是这样。我们的试点城市不要等、不要怕,只要是看准了的,或者说只要是有利于发展本地区的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本地区的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本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的,就应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否则,我们就会失去机遇,就谈不上创造性地工作,就失去试点的真正意义。
第三,坚持超前性、配套性和整体性相结合的推进方式。所谓超前性,就是要勇于探索、勇于突破、勇于创新,做到领先一步,争取更高一筹。
每个城市都应在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走在前面,获得经验,起到表率作用。
所谓配套性,就是各个方面的改革包括专项改革都要配套进行,互相影响,互相促进,而不要单项推进、各自为政、互相扯皮。这就需要在试点过程中,要认真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关系,使改革全面深化,全面发展。当然,配套改革并不否定重点突破。重点突破并不等于单项推进。所谓整体性,就是上下之间的改革、部门之间的改革、宏观与微观之间的改革、经济与政治、科教之间的改革、经济内部各个方面之间的改革等,都要协调一致,统一行动,不要互相矛盾,不能上动下不动、左动右不动、前动后不动。
第四,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改革与发展的条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要靠改革,改革和发展都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稳定,改革和发展都将成为一句空话。因此,各试点城市在改革操作过程中,在保证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通盘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在深化企业改革时,要充分考虑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及其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周密细致的工作,避免发生混乱现象。
总而言之,这“四个坚持”,对我们改革试点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可以说,我们的试点取得成效,在指导思想上,靠的就是这“四个坚持”,下一步改革试点要想取得新的经验,也离不开这“四个坚持”。
三、当前推进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几点建议
按照全国体改工作会议精神,当前推进城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大胆进行突破,推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
这就是要在各城市选择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上下功夫,创造新经验,结合本地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资产存量结构调整,在推进企业合并、兼并、拍卖和破产等方面,大胆探索,取得新的成效;按照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以养老和失业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积极推进,取得更大进展;按照新体制的要求,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构改革和培育市场体系等方面,迈开新的步伐,走出新的路子。
为此,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引起注意:一是在进行改革的整体推进时,要注意重点突破。既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和配套性,又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进行攻坚。改革不怕难、试点不怕坚。二是在保证一般改革不落后的情况下,要注意闯出自己的特色。各城市的具体情况不同,环境条件不同,改革的具体途径可以不同,在各方面使用的力度可以不同,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探索自己的新路子。三是在考虑长远改革目标时,要注意当年的改革对策。改革试点的目标是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这个目标是要靠积累每一阶段或每一年的改革成果来实现的。如果没有每年的成果,实现这个目标就是空谈。四是在改革探索和制度创新时,要注意形成规范和科学。五是在改革操作过程中既要坚持中国特色,又要注意遵守国际惯例和一般规则。六是在集中精力推进改革时,要注意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发展是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社会生产力不发展,国民生产总值不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提高,改革就没有实际意义。
为了搞好当前的试点工作,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下面对如何搞好当前的城市综合配套改革的问题着重讲几点意见。
1.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央把企业改革作为1995年经济改革的重点,并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目标,这一决策是非常正确的。国有企业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改革的中心环节。然而,它又是改革中的最难环节,或者叫做改革中的“硬骨头”。十多年来,对国有企业改革经过了几个阶段,采取了多种办法,其结果可以说是,有成效,但还是没有完全搞好。现在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很明确,是搞好国有企业的一条出路。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据了解,有的碰到困难而信心不足,有的操之过急而走样变形。据说有的地方把主管部门改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后,结果变成“婆婆兼老板”,把企业管得更死。这样也不行。
怎么办?这就需要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树立信心,继续探索新的空间。开发新的领域。这里一个根本的办法,还是找《公司法》、找《决定》,按《公司法》来规范运作,靠《决定》来启迪思路。《决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一条重要原则,请大家不要忘记,这就是“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这四句话是一个不可分割、有机结合的整体,是企业制度创新的标志,我们深化企业改革要用它来对照检查。
2.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建立新体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共同要求。1995年的重点是城镇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两个方面有力推进,取得明显进展。1994年,根据国务院的安排,国家体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整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国务院原则同意。劳动部也提出了一个方案,也得到国务院的同意。此后,就两个方案召开了全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1995年的改革作了部署。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1995年3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1995]6号文件发出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两个具体实施办法。
这两个办法都符合《决定》精神,都明确提出职工养老、医疗保险要设立个人账户,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其基本内容是,从现收现支制转为部分积累制,逐步实现通过劳动者自己的劳动积累自己的社会保险基金。如果个人多交、多积累,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就越高,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也就能得到较好的体现。因此,这两个实施办法都是可行的,各城市到底选择哪一个,由各市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定,各市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关于组织实施工作,在试点城市中,有的已在机构改革中成立了统一的政府社会保障局,建议这项工作由社保局来负责,其他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这样做完全符合《决定》所提出的改革方向。各试点城市要积极着手研究建立社会保障统一管理机构的方案,在建立社会保障统一管理机构方面走在全国前面。
3.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实行政企分开。我们说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硬骨头”,这个“硬骨头”主要是指理顺产权关系和实行政企分开两个方面。要想把这个“硬骨头”“咬”下来,除了企业自身和企业内部要加快改革外,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一方面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继续探索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和提高效率的途径。要加强政府的综合经济部门,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决策、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体系。要撤并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减少行政管理层次。大部分专业部门和行政性主管公司要通过职能分解,尽快调整改组为经济实体、中介组织或其他社会事业机构。
另一方面要按照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继续探索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和监督体系的途径。国有资产要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格局。1994年,一些城市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组建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投资公司,对国有资产进行层层托管和层层授权,这种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思路,1995年还可以继续研究。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我想至少要争取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以搞好国有企业为宗旨,围绕企业改革来进行,不要与企业改革相脱节;二是要以大局为重,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进行,不要只考虑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三是对于那些明确为经济实体的专业部门和行政性公司,要尽快切断他们与原来政府机构所享有的财政经费来源,促使他们尽快实行企业化;四是由原企业主管部门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他公司,都不得变为企业的新的“婆婆”,或变为“婆婆兼老板”,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企业的权利,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
4.关于流通体制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目前,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稳定市场物价。主要任务是搞好粮食、棉花、猪肉、蔬菜等商品的流通体制改革。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虽然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但其关系还未完全理顺,必须尽快建立多层次的粮食储备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形成吞吐及时、调节顺畅的粮食流通体制。对于棉花,要扶持生产,尽快建立市场宏观调控和质量监督机制。
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主要是抓好批发市场的建设,抓好流通企业特别是国有流通企业的改革,加强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加快要素市场的建设步伐,关键是要加强对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等建设的引导、组织和管理。要加快市场法规建设,保障市场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
5.关于其他方面的改革。从总体上考虑,国家体改委提出了1995年改革的四项主要任务,并要求在这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城市只局限于改这四项而不可以进行其他改革、取得其他成果。
各城市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在抓住企业改革这一重点的同时,还应在住房制度改革、科教体制改革、农村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方面选择推进,改出特色,取得经验。另外,对于一些有条件的城市,还可以结合1995年的改革任务,制定出一些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文件,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6.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改革试点在深化,改革的难度在增大,这就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践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学习,加强对邓小平有关改革与发展经济思想的学习,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改革的方向。各城市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改革,发动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改革。体改部门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努力进取,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做好改革的协调和试点工作,成为党政领导的好参谋、好助手。体改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新建议,为尽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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