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第一轮承包快要结束下一轮承包即将开始之际,笔者根据株洲市工业企业承包的经验教训,认为下一轮承包在确定厂长(经理)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采取多元性的选定方式
所谓多元性,就是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相应的形式来确定承包者,绝不能一概而论,简单从事。对于某一个承包企业的经营者来说,是去是留,应该主要取决于他本身在第一轮承包中的经营情况、效益情况、贡献情况和其他表现情况。从总体上看,一般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连续确定,即如果通过第一轮承包事实证明其承包者确定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活力不能增强,对国家贡献较大,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大胆改革,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深受群众欢迎,自己也愿意继续干的,就应保持相对稳定,让他与财政签订和执行新的合同继续连任;二是重新确定,即如果在第一轮承包中其承包者不仅业务能力差,而且思想觉悟低,根本缺乏民主作风和改革精神,个人主义膨胀,不正之风严重,企业效益上不去,短期行为突出,群众对其十分不满的,从企业的前途考虑,为了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搞好下一轮承包,应对承包者进行更换,重新选定。还有的虽然可以继续承包,但由于本人提出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承包的也应进行重新选定。
到底如何进行重新选定?笔者认为,主要应参照《企业法》的规定采取以下三种办法。
第一,民主选举。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广大职工的素质普遍较高,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基本良好,对候选人的各种情况都比较了解,厂内机构也较健全,各方面都有一定基础时,可采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当然,直接民主选举的厂长在目前条件下,还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政府任命。一般来说,属下列两种情况者其厂长可由政府任命产生:一是大中型骨干企业和指令性计划较强的企业;二是内部派别严重和矛盾突出的企业。政府任命除了一般在本企业内部任命外,还可以从外部调进任命。
第三,公开招标。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内部的人才较多,并且同时有几个要求承包经营,或者本企业缺乏人才,难以找到合适的人选时,为了实现较高的经济指标,完成合同任务,把企业搞活,其厂长可通过不拘一格的平等竞争和公开招标的方式产生。
一、要避免“舍近求远”的盲目性
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有利于发现人才,优选经营者。但是,如果引入竞争机制不从现实出发,或者一提竞争,就必须面向全社会,就必须冲出本企业、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地区实行招标,也可能适得其反。
因为这种盲目“舍近求远”的做法并不可取。株洲市内有10家招标的小型工业企业,其中,厂长是来自外地区、外行业和外系统的就有8家,在中途中止合同的也有8家。在中止合同的8家中,厂长是来自外地区和外行业的就有6家,占75%,另外两家来自外地区、外行业和外系统的企业虽然目前还未中止合同,但也已经走入了十分艰难的地步,处于十分紧张的状态。其原因当然是复杂和多方面的,但是,片面“舍近求远”是一条重要原因。因为相对本地区、本行业和本系统来说,来自外地区、外行业和外系统的厂长的具体困难要大得多。据调查,他们的困难主要是:一时难以找到适当的合作者,孤军奋战,精力有限;对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不了解,影响开展正常的工作;与上下左右的整套关系未建立,具体事情难办;对本行业的市场预测发生偏差和对外部环境的变化估计不足,经常造成决策失误;职工对外来厂长不了解,不信任,产生排外情绪,等等。
因此,在引入竞争机制来确定承包者时,要注意防止盲目“舍近求远”的现象产生。比较现实、比较可靠的做法应该是,首先考虑企业内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再考虑本系统和本行业,最后考虑外地区。当然,如果在两位“远”“近”不同的竞争者中,远者在各方面都明显优于近者,是可以“舍近求远”选择远者的。但是,如果二者素质相似、才干相当和其他条件相近,则应该就地取材选择近者,放弃远者。
这里想指出一点的是,在目前条件和情况下,引入竞争机制要慎重,特别是在下轮承包中,公开招标的面不宜过大。
三、要严格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有的企业为什么总是不能摆脱长期亏损的被动局面?有的企业为什么中途搞不下去而中止合同?我认为,它除了一些客观因素外,还与厂长本身的素质过低直接有关。如果一个企业的厂长有德无才,或者有才无德,甚至既无德也无才,那他要把这个企业搞糟是不可避免的。株洲市一大厂具有大专学历的技术科长和机械工程师,在一次招标答辩会上获胜中标为其小厂厂长,照理说还在行。但是,由于缺乏领导才能,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管理水平较差,再加上指导思想上的错误,赚钱发财心切,为提“篮子”影响了正常生产,结果在任期一年3个月中,就累计亏损20万元,中止了合同。另一个体户,光靠“哥们义气”中标成为某企业厂长,结果终因本人文化水平低,不懂经营管理,且与群众闹对立情绪,在上任不到半年的时间就中止了合同。这两个例子说明,一个企业搞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企业厂长的素质,而要想确定出一较好的素质较高的厂长,必须严格坚持德才兼备这个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一方面要二者兼顾,不可偏废。
德是政治思想素质,才是业务组织能力。衡量一个经营者标准,不能重德轻才,更不能重才轻德,只有将二者统一起来,才是一个全面的合格的经营人才。就是说,看一个厂长,不仅要看他表现在各方面的才能,看他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而且,还要看他对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看他是否坚持社会主义的经营方向,看他为企业为国家所作出的贡献。另一方面,要任人唯贤,不能任人唯亲。如果是只靠关系、凭印象、图金钱、讲义气和搞其他不正之风推选出来的厂长,绝不是一个好的厂长,到头来必然是害国害民又害己。只有德才兼备的厂长,才能驾驭整个企业,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把企业搞得生气勃勃。
四、要提高确定过程的透明度
过去,有的企业的厂长出现很突然,群众对此感到很神秘而产生意见。株洲市有一家企业,说是公开招标,但实际上是搞内定,结果公布的厂长使群众大失所望。因为这个人过去是既无业务能力又无群众基础。
因此,要想把厂长选实、选准、选好,在整个选定的过程中,必须要有充分的透明度。一是要向群众交代政策、规定、原则、程序、标准和要求;二是要向群众介绍本人的详细情况,让群众了解他过去的作风、能力、实绩以及各个方面的表现;三是要将候选人和每个阶段的选举情况列榜公布,不断进行优胜劣汰;四是要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的监督,发挥群众的智慧,让群众评议,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即使是政府任命,事先也要让群众知道,最后要经群众通过。
如果是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还应让职代会也和有关部门一样直接享有招标权,并与这些部门密切合作进行招标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被确定的经营者能够主动处理好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能够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加强民主管理,能够做到既对国家负责,又对企业和职工负责;第二,职工参与招标,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能够增强对政府部门的约束机制,避免搞假招标、避免走过场和人事制度上的不正之风;第三,职工最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厂长,因此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势必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并与主管部门共同把关,从而有效地保证招标质量,选出真正合格的承包者来。
五、要成立专门班子,建立人才库
专门工作班子是一个专门负责考核、培训和归档各类企业家和管理人员的机构或公司,不管任何企业,不管你采取任何选定方式,它都可以从企业家人才库提供和输送所需要的经营人才。它考核的对象是所有自己申请报名的有志之士。凡是具有一定条件,自己自愿当厂长(经理)者,都可以写出书面申请并接受考核。申请报告中必须写明自己的基本情况、实际成果、思想表现、能力范围、经济实力、主要特长,写明自己想到哪个或哪几个企业的志愿,表明自己的经营责任和工作态度。
专门班子的主要工作内容是:(1)根据每个人的申请进行广泛的调查了解,全面考核,详细登记,研究分析并作出鉴定,送人人才库,进行分类管理。(2)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培训各类管理人才,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法制、纪律和道德观念。(3)它是企业家与企业和政府部门的纽带和桥梁。一方面,它经常向有关企业和部门传递管理人才信息,另一方面,它经常向有关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发布企业承包、租赁及其他经营方式的新闻。(4)它是管理人才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管理人才的总参谋。一方面,它指导企业家竞争投标,书写标书和临席答辩,为企业家提供投标和申请经营的企业对象。另一方面,它为企业和主管部门提出选才建议,提供线索,为比较准确地选定管理人才尽力尽责。
可见,成立专门的考核机构,能够促进企业厂长(经理)的产生逐步向规范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成立这样的机构对于选定优秀的可靠的管理人才是必要的和具有实际意义的。
落实《企业法》赋予企业的权利
最近,我走访调查了十多户亏损和缺乏活力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在谈及企业搞不活的原因时,多数企业的厂长(经理)觉得,企业搞不活的原因虽多,但根本的一条是现在企业手中的自主权太少了。他们说,目前
“婆婆”不减当年,企业权利所剩无几,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思想又不够解放,职能未根本转变,框框多,管得严,企业活不了。他们的话和我所接触的现状,使我产生了一些疑问和思考,作为一个经济实体,企业本身应具有各种权利。随着改革的深化,国家已还给了企业不少自主权,并制定出了《企业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企业的权利和厂长的职权,但实际上,企业的技改投资权、生产经营计划权、统配物资选购权、劳动人事分配权、资金使用权、资产处置权、外贸出口权、产品定价权、机构设置权,以及厂长的用人权,基本上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这些权限都到哪儿去了呢?
据了解,有的权利始终没有到位,有的被层层克扣,有的被半路截留,特别是近两年来,有的部门只喊不做,甚至把已落实的权利又收上去了。
他们有的以“稳定”为由,强化行政指令;有的以“评优、升级”为由,强化行政权力;有的以“指导、服务”为由,强化行政干预;有的直接利用本机关和主管的权力,要企业摊派、赞助、集资和出各种广告;有的则是文山会海和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参观、检查、汇报、学习等,弄得企业难以招架,无所适从,不知如何是好。
我认为,对于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尽快落实《企业法》赋予企业的全部权利。
首先,实行政企分开。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管理企业,使企业成为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企业的经济性质难以体现;政府干预企业,使企业经常受政府的行政命令和短期行为左右,并经常发生政策性亏损;政府干预企业,市场体系难以形成,企业不能平等竞争,经济规律经常遭到人为的破坏;政府干预企业,企业缺乏自我生存的能力,永远吃国家的“大锅饭”,既害了企业,又搞垮了国家。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机构的管理职能,是落实企业自主权、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企业内部机制的根本前提。政企分开了,企业有权了,必然会产生出奇迹般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从而自行治理、合理安排自己的内务,自觉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有序地进行自己的产供销活动。然而,对政企分开不能总是喊在嘴上,写在纸上,必须要有实际行动和有力措施。当然,政企分开后,把企业推向市场,企业会有些不适应,这就像小孩刚学走路一样,难免要摔跤。但是,在经过一段“阵痛”之后,企业是会逐步站稳脚跟的。
其次,实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的基础上,实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使国营大中型企业享有充分权利、调动国营大中型企业积极性、搞好大中型企业的根本所在。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是要逐步改变现有企业产权的单一结构,即把单一的国家产权主体逐步变成国家和企业双重主体(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还可成为国家、企业和个人三重主体),或者说在同一企业内部实行双重所有者。现有的国有资产的主体仍然是国家,属国家所有。这一主体在双重主体中间始终是大头,归企业所有的这一主体如何成立?主要有三个来源:一是企业实行承包以后,通过努力完成上交的余留部分,这可以采取评估、分账的方式单列出来,形成企业资金;二是利用自有资金自办企业、兼并企业和其他副业的产权;三是企业自有资金(资产)的增值部分和其他收入。企业产权主体虽然所占比重暂时很小,但企业能够进一步充实和扩大手中的权力,增强自己的凝聚力,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并且还能做到自负盈亏、自行投资,给国家增加收入,减轻负担。因此,实行产权改革,建立企业部分产权主体,使企业能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同时又能灵活经营,开辟新市场,这对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都是十分有利的。
第三,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置独立于政府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的职能主要是按照经济法规和经济规律,督促企业遵纪守法,督促各个行政机关依法还权,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保护企业自主权的顺利实施和不受外来势力的随意瓜分,制止对企业所采取的所有不必要的升级、评比、检查,制止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制止招集企业举行各种与企业无关的会议。同时,为了有效贯彻落实企业的一切权限,必须相应取消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便最后达到让企业的经营行为在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法律环境中,自然步入经济规律正常运转轨迹的目的。
第四,强化企业的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企业走向市场,参与竞争,必然是依法办事。企业依法办事主要有两个基本点:一是保证自己不违法,自觉守法;二是坚决抵制外界侵犯自己的权利。这就要求企业不仅要懂经济法,目前更重要的是要熟悉《企业法》,熟悉国家关于搞活企业的一系列规定,强化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牢牢掌握手中的权利。这样,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就能主动进行抵制,并举报企业监督管理部门及时作出处理。同时,也要求全社会都来关心企业,支持搞好企业的工作,特别是各个党政机关应进一步学习《企业法》,自觉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所有与《企业法》相矛盾和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搞好企业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应加以清理,停止使用,宣布无效。今后如有哪个单位忽视《企业法》,违背中央规定,随意干预企业,给企业带来损失,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各项权利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把国营大中型企业搞好搞活。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要靠产权制度改革
理顺产权关系是当前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和企业改革中一个十分重要问题,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大难题。抓住这个问题就好比牵住了“牛鼻子”,牵住了“牛鼻子”,产权关系理顺了、明晰了,就能极大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和职工对资产的关切度,转换经营机制和走向市场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国有企业才能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果不去理顺产权关系,不去完善所有制结构,我们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理论就不彻底,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建立,改革就难以深化。中国14年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权关系的改革。同样的道理,今后要想尽快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腾飞,也必须要在理顺产权关系上下工夫。因此,产权改革还要积极进行,不可回避,不能停留在抽象的口号上。
当然,产权改革十分敏感,它关系到各个方面的问题,任务艰巨,需要特别慎重,以免出现大的波动。第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探讨。目前,理论部门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研究其他经济问题较“热”,而研究产权改革则较“冷”,对这个问题关心过少,有的甚至闭口不谈,使理论研究出现了本末倒置的状况。今后,应把市场经济的研究和产权关系的研究结合起来,使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产权制度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目标,使人们对此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产权改革内容丰富,意义重大,研究这一问题要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双百”方针的良好环境中进行。第二,要有经过反复论证、切实可行的指导方案。有了可行的方案,再通过认真试点、认真总结,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第三,要设立产权改革的专门机构。只有在设立机构的基础上,产权改革才能落到实处,真抓实干,富有成效,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当前,产权改革仍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探索。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非公有制经济还应适当加大比重,民营经济和乡镇经济还应大力发展。
(2)重视和发展城镇集体经济。过去,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受到计划体制的约束,政企不分,产权模糊的问题也很严重,这种现象要尽快克服。同时,要有鼓励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措施,特别是要禁止通过采取各种方式向全民“过渡”的盲目“升级”的做法。
(3)实行政资分开,成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4)建立国有资产转让制度和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促使企业兼并。产权租赁的规范进行,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产业产权的优化组合,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5)积极进行股份制试点。目前全国股份制企业已发展到近4000家,1993年,在规范化的基础上,要扩大股份制改造的范围。
(6)对一些小型企业、经营不善的企业,要在保证国有资产在价值形态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大胆拍卖。
(7)企业破产要加快步伐。这几年来,一些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亏损严重,扭亏无望,根本缺乏自身的“造血”功能,应该考虑依法破产。当然,企业破产已经起步,但效果不够明显,政府大量的是采取“输血”救济的措施,使一些企业长期处于既死不成也活不好的状态。1992年,全国有40多家国有企业宣告破产,但真正破产的全民工业企业寥寥无几。优胜劣汰、有生有死是竞争规律的结果,它能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国家对企业对个人都有利,应该在这方面有所突破。
总之,理顺产权关系已越来越成为深化改革的关键,只有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并取得显著成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才能有序地向深层次迈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最终建立,经济发展才能不断上新台阶。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