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不以新诗为主攻方向,不只对其现状表示失望,甚至逐渐关闭“文学店”,独自经营起“自己的园地”来,并最终以别具一格的散文随笔征服读者。至于自称“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适之先生,“心里好不妒羡”的,到底是哪些年轻诗人?这些没有受过“缠足”束缚的新一代诗人,又是如何看待如小脚放大般的《尝试集》?这是个有趣的话题。
1935年,胡适编纂《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时,新诗理论方面,除自家文章,还收入了郭沫若的《论诗通信》、康白情的《新诗底我见》以及俞平伯的《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还有周无的《诗的将来》,周无号太玄,专攻生物学,乃著名科学家兼教育家,后不以新诗名世,此处从略)。如此选择,恰好配合最早面世的四部新诗集:《尝试集》(1920年3月)、《女神》(1921年8月)、《草儿》(1922年3月)和《冬夜》(1922年3月),可见其选文中隐含着历史及审美的判断。
尽管在日后的新文学史编纂中,郭沫若的《女神》被捧上云天,远离康白情的《草儿》和俞平伯的《冬夜》;可当初,《女神》并不被新诗的“掌门人”胡适看好。按理说,郭诗非常吻合适之先生关于“少年诗人”创作之想象:“大胆的解放”与“新鲜的意味”。因此,胡适不可能完全漠视这一正声名鹊起的同道。查适之先生1921年8月9日日记,果然有会晤郭沫若后的感想:
沫若在日本九州学医,但他颇有文学的兴趣。他的新诗颇有才气,但思想不大清楚,工力也不好。《胡适的日记》上册180页。
激情澎湃的《女神》与清新平淡的《尝试集》,二者在艺术风格上可谓天差地别;而泛神论的主张,在信仰实验主义的胡适看来,起码是无法“拿证据来”。单就文学趣味而言,胡、郭之不能互相欣赏,是再自然不过的了。至于晚年胡适的转而欣赏“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唐德刚《胡适杂忆》第81页称:“胡先生也常向我说:‘郭沫若早期的新诗很不错!’他并且告诉我一个故事:有一次在一个宴会上他称赞了郭沫若几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听到了,特地走了过来在胡氏脸上kiss了一下以表谢意。”此事胡适1923年10月13日的日记(见《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四册,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0年)有记载:“是夜沫若,志摩,田汉都醉了。我说起我从前要评《女神》,曾取《女神》读了五日。沫若大喜,竟抱住我,和我接吻。”胡颂平编《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年)第72页关于此事的叙述多有失误,除事隔多年,更因其过于强调“郭沫若这个人反复善变,我是一向不佩服的”。,如果不是别有寄托,便是事过境迁后的自我调整。
那么,让适之先生“心里好不妒羡”的,应该就是康白情和俞平伯了。《〈尝试集〉自序》中提到的近两年“都努力作白话诗”的友人,属于学生辈的有傅斯年、俞平伯、康白情三位。而傅很快转向学术研究,不再继续新诗的尝试;只有俞、康二君确实可做早期白话诗人的代表。
《胡适文存二集》中,有《评新诗集》一文,乃是集合两则书评而成:一说《草儿》,一评《冬夜》。扬康而抑俞,在书评中可谓表露无遗。如此说来,那“使我一头高兴,一头又很惭愧”的少年诗人,应该就是康白情。这一点,几乎可以板上钉钉。因为,就在写作《〈尝试集〉四版自序》的当天晚上(1922年3月10日),胡适在日记中写下这么一段富于感情色彩的话:
康白情的《草儿》诗集出版了。近来诗界确有大进步,使我惭愧,又使我欢喜。白情的诗,富于创作力,富于新鲜味儿,很可爱的。《草儿》附有他的旧诗,几乎没有一首好的。这可见诗体解放的重要。《胡适的日记》上册282页。
在半年后写作的书评中,胡适将这意思发挥得淋漓尽致。看来,胡适真的很欣赏康诗,以至突破一贯的稳重与矜持,说了不少过头话。如称“白情的《草儿》在中国文学史的最大贡献,在于他的纪游诗”;“占《草儿》八十四页的《庐山纪游》三十七首,自然是中国诗史上一件很伟大的作物了。”《评新诗集·康白情的〈草儿〉》,《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74、277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年。
胡适看中的是康白情之“自由吐出心里的东西”,以及语言的清新活泼,这确实很符合适之先生对于新诗出路的想象。可照康白情的自述,“我不过剪裁时代的东西,表个人的冲动罢了”康白情:《〈草儿〉自序》,《草儿》,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年3月。。这里所说的“冲动”,主要指向瞬间的情绪与感悟,而不是胡适所欣赏的“思想清楚”。康君所谓“诗是主情的文学。没有情绪不能作诗;有而不丰也不能作好”的说法康白情:《新诗底我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329页。,远离胡适明白晓畅的诗歌理念,与郭沫若开列的关于“诗”的公式更有缘分:“诗=(直觉×情调×想像)×(适当的文字)。”郭沫若:《论诗通信》,《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348页。更有意思的是,康文引述“我的畏友宗白华”的话,强调诗意诗境得益于直接的观察、体悟与感兴;而郭文本身就是写给宗白华的信。
其时已留学美国的康白情,“从三万里外来信,替我加上了一个‘了’字,方才合白话的文法”,胡适是用很赞赏的口吻提及此事的。而且,还做了借题发挥:“做白话的人,若不讲究这种似微细而实重要的地方,便不配做白话,更不配做白话诗。”可恰恰是胡诗中这几乎无所不在的“了”字,日后备受诗人和史家的讥笑。朱湘称《尝试集》中只有十七首是真正意义上的新诗,可“这十七首诗里面,竟用了三十三个‘了’字的韵尾(有一处是三个‘了’字成一联)”。在讲究音律的诗人朱湘看来,如此重叠使用“刺耳”的“了”字韵,“未免令人发生一种作者艺术力的薄弱的感觉了”朱湘:《新诗评(一)·〈尝试集〉》,1926年4月1日《晨报副刊》。。将近半个世纪后,史家周策纵在《论胡适的诗》中旧事重提,批评胡诗“最大一个毛病或痼疾,就是用‘了’字结句的停身韵太多了”。周氏甚至下工夫做了一番认真的统计,连《尝试集》带《尝试后集》、《后集未收诗稿》,“总计新体诗(旧体诗词不算)共六十八题,有‘了’结的诗行共一百零一条好汉,平均几乎每诗快到两行,不为不多‘了’”周策纵:《论胡适的诗》,见唐德刚著《胡适杂忆》附录,232页、235页。。在白话诗提倡者适之先生眼中,首先应该关注的,是“白话”而不是“诗”。为了突出“白话的文法”,而相对割舍音律、意境以及想像力,在胡适看来,很可能是“必要的丧失”。因此,我宁肯从“性情执著”而不是“才情枯竭”的角度,来理解胡适这一不近情理的追求。
欣赏康白情的三万里外来信,“替我加上了一个‘了’字”,与不太喜欢俞平伯的凝练与幽深,二者互为表里。就在撰写《〈尝试集〉四版自序》五天后,胡适读到俞平伯刚出版的新诗集《冬夜》,在日记中写下这么一段话:
俞平伯的《冬夜》诗集出来了。平伯的诗不如白情的诗;但他得力于旧诗词的地方却不少。他的诗不很好懂,也许因为他太琢炼的原故,也许是因为我们不能细心体会的原故。《胡适的日记》上册287页。
俞平伯的诗“不很好懂”,这不是胡适一个人的意见。诗集尚未出版,已经有不少这样的批评,以致朱自清必须在序言中预先澄清:
平伯底诗,有些人以为艰深难解,有些人以为神秘;我却不曾觉得这些。……或者因他的诗艺术精炼些,表现得经济些,有弹性些,匆匆看去,不容易领解,便有人觉得如此么?那至多也只能说是“艰深难解”罢了。但平伯底诗果然“艰深难解”么?据我的经验,只要沉心研索,似也容易了然;作者底“艰深”,或竟由于读者底疏忽哩。朱自清:《〈冬夜〉序》,《冬夜》,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3月。
最后一句对适之先生颇有刺激,以至日后撰文时还专门予以引述与辩解《评新诗集·俞平伯的〈冬夜〉》,《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82—283页。。日记中之所以在批评俞诗“太琢炼”的同时,又留下“也许是因为我们不能细心体会的原故”这样的活口,也可见适之先生立论的谨慎。对照俞氏“努力创造民众化的诗”之主张,胡适提及这位得意门生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巨大矛盾:“平伯自有他的好诗”,却是新诗人中“最不能‘民众化’的”参见俞平伯《诗底进化的还原论》(《诗》1卷1期,1922年1月)、《〈冬夜〉自序》和胡适的《评新诗集·俞平伯的〈冬夜〉》。。
俞诗之旖旎缠绵,可谓一目了然,确实不大具有“五四”时期所推崇的“平民风格”。照康白情的说法,这既得益于古诗词的修养,也与其天生的“诗人性”有关:
俞平伯的诗旖旎缠绵,大概得力于词。天生就他的诗人性,随时从句子里浸出来。做诗最怕做不出诗味。所谓“就是那土和泥,也有些土气息、泥滋味”,深可发明。所以古人说:“不是诗人莫做诗”。若平伯呢,只怕虽欲不做诗而不可得了。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8月《新诗年选》中愚庵关于俞平伯语,据胡适和朱自清推断,应属康白情的手笔,参见胡适《评新诗集》和朱自清《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诗话》(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
就个人气质而言,俞氏很可能是尝试白话诗写作的年轻诗人中“文人结习”最深、最不具有“平民风格”的。胡适的批评,让俞平伯猛醒过来,开始顺应自家的天性,不再强求诗歌之“民众化”。
在《〈冬夜〉自序》中,俞平伯还在认真地自我检讨:“我虽主张努力创造民众化的诗,在实际上做诗,还不免沾染贵族的习气;这使我惭愧而不安的。”俞平伯:《〈冬夜〉自序》,《冬夜》,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3月。而胡适关于《冬夜》的书评发表后,俞平伯当即开始调整思路。先是借为康白情的《草儿》做序,称新诗初期将“平民的”误会成“通俗的”,实在不应该;后又以《致汪君原放书》作为再版本《冬夜》的“代序”,强调“平民贵族这类形况于我久失却了它们底意义,在此短札中更不想引起令人厌而笑的纠纷”参见俞平伯的《〈草儿〉序》和《致汪君原放书(代序)》(《冬夜》,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年5月再版本)。。在趣味和口号不太统一的情况下,俞氏忠实于自己的文学感觉,而扬弃先前的激进主张。至于“作诗不是求人解,亦非求人不解;能解固然可喜,不能解又岂作者所能为力”俞平伯:《致汪君原放书(代序)》。,明显是在回应胡适的批评。而以下这段话,更具有积极进取的意味:
笼统迷离的空气自然是不妙;不过包含隐曲却未尝和这个有同一的意义。一览无余的文字,在散文尚且不可,何况于诗?俞平伯:《〈草儿〉序》,《草儿》,上海:亚东图书馆,1923年3月。
此后,无论吟诗作文,俞平伯不再偏离这一方向,始终以“曲折幽深”而不是“一览无余”为主导风格。
在早期白话诗中,俞诗之所以显得精练、幽深,“有‘不可把捉的风韵’”,与其讲求音律有关。而照朱自清的说法:“平伯这种音律底艺术,大概从旧诗和词曲中得来。……我们现在要建设新诗底音律,固然应该参考外国诗歌,却更不能丢了旧诗,词,曲。”朱自清:《〈冬夜〉序》, 《冬夜》 。闻一多大致认同朱自清的见解,在《〈冬夜〉评论》中,虽对俞诗“幻想之空疏庸俗”等有所批评,但也承认“凝炼,绵密,婉细是他的音节特色”,“关于这点,当代诸作家,没有能同俞君比的。这也是俞君对新诗的一个贡献”。并且断言:“这种艺术本是从旧诗和词曲里蜕化出来的。”闻一多:《〈冬夜〉评论》,见《俞平伯研究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213—249页。闻一多还将胡适与俞平伯关于新诗音节的见解相对比,批评胡适自序再版《尝试集》时自鸣得意的纯粹的“自由诗”音节,称“所谓‘自然音节’最多不过是散文的音节。散文的音节当然没有诗的音节那样完美。俞君能熔铸词曲的音节于其诗中,这是一件极合艺术原则的事,也是一件极自然的事,用的是中国的文字,作的是诗,并且存心要作好诗,声调铿锵的诗,怎能不收那样的成效呢?我们若根本地不承认带词曲气味的音节为美,我们只有两条路可走,甘心作坏诗——没有音节的诗,或用别国的文字作诗。”问题正在这里,俞诗中古典诗词的印记格外醒目,而这在正热心提倡白话诗写作的胡适看来,无疑是一大缺陷。
其实,俞平伯本人并非没有意识到这点。在《做诗的一点经验》中,俞氏庆幸自己欣逢诗歌变革的关头,“使我能离开一切拘牵,赤裸显出诗中的自我”,可又坦承“其中或还不免有旧诗词底作风。这是流露于不自觉的,我承认我自己底无力”俞平伯:《做诗的一点经验》,《新青年》8卷4期,1920年12月。。而在《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中,俞氏提出关于新诗写作的四条具体见解,最关键的是“限制文言的使用”,即竭力与旧诗划清界线。擅长旧体诗词的俞平伯,“时时感用现今白话做诗的苦痛”,故慨叹:“说白话诗容易做的,都是没有尝试过的外行话。依我的经验,白话诗的难处,正在他的自由上面。”俞平伯:《社会上对于新诗的各种心理观》,《新潮》2卷1 期,1919年10月。
应该说,俞平伯早年关于白话诗的见解,大体不出胡适论述的范围,只是以自家创作经验来予以证实。尽管从一开始胡、俞二君的诗文趣味就不太一致,但在体味白话诗写作的艰难与利弊得失方面,师生二人颇多共同语言。比如,俞平伯撰《白话诗的三大条件》,称诗乃“发抒美感的文章”,“用白话做诗,发挥人生的美,虽用不着雕琢,终与开口直说不同”俞平伯:《白话诗的三大条件》,《新青年》6卷3期,1919年3月。。此文刊于《新青年》6卷3号时,胡适加一按语,对俞所举三条建议极表赞成,尤其欣赏“雕琢是陈腐的,修饰是新鲜的”提法。
正因为师生之间颇为相知,胡适的批评带有自省的成分。白话诗是否需要如此“艰深难懂”,趣味不同,只好各说各的。至于新诗需要具体性,而不应该沉湎于哲理的陈述,其实也是胡适本人所面对的难题。俞诗“很有意味”,而且“长于描写”,只是喜欢说理这一点,让胡适无法接受:
平伯最长于描写,但他偏喜欢说理;他本可以作好诗,只因为他想兼作哲学家,所以越说越不明白,反叫他的好诗被他的哲理埋没了。
紧接下来,胡适马上补充一句:“这不是讥讽平伯,这是我细心读平伯的诗得来的教训。”《评新诗集·俞平伯的〈冬夜〉》,《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88页。在我看来,这不完全是客套话。在《谈新诗》中“戏台里喝采”,介绍做诗该如何“抽象的题目用具体的写法”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54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以及针对鲁迅建议删去《礼!》一诗的辩解——“他虽是发议论而不陷于抽象说理”参见拙文《鲁迅为胡适删诗信件的发现》,《鲁迅研究月刊》2000年10期。,都显示了抵抗抽象说理对于白话新诗严重的危害性。“五四”“新青年”之喜欢说理,与其单独归功于泰戈尔哲理诗的影响,还不如承认大转折时代追问人生意义以及重建价值观念的迫切性。
应邀为老师删诗的俞平伯,只留下一增删篇目,而未见具体阐释。不过,仔细寻觅,还是能发现若干蛛丝马迹。建议删去《江上》,这与鲁迅的意见相同;保留《鸽子》的主张,则又与周作人的看法暗合。前者之不被接纳,出于主人的个人偏好:“我因为当时的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至于《鸽子》,原已被作者用红笔圈掉,纯粹是因周、俞的大力保荐,才得以存留。此前两年撰《谈新诗》,胡适曾做自我检讨:“我自己的新诗,词调很多,这是不用讳饰的”,举的例子就包括这首《鸽子》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36页。。而周、俞二君明知故犯,不因《鸽子》“带着词调”而嫌弃,其对于新诗的预想目标,显然与胡适颇有距离。这涉及到新诗与旧诗的界限,以及白话诗中能否采用文言、借鉴词曲,真正将此话题挑开的,并非作为学生的俞平伯,而是更具理论自觉的周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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