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致胡适信手迹不妨先看看此次新发现的周氏兄弟致胡适的信,再做进一步的分析。1921年1月15日鲁迅致胡适信全文如下:
适之先生:
今天收到你的来信。《尝试集》也看过了。
我的意见是这样:
《江上》可删。
《我的儿子》全篇可删。
《周岁》可删;这也只是《寿诗》之类。
《蔚蓝的天上》可删。
《例外》可以不要。
《礼!》可删;与其存《礼!》,不如存《失望》。
我的意见就只是如此。
启明生病,医生说是肋膜炎,不许他动。他对我说,“《去国集》是旧式的诗,也可以不要了。”但我细看,以为内中确有许多好的,所以附着也好。
我不知道启明是否要有代笔的信给你,或者只是如此。但我先写我的。
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
树一月十五日夜
三天后(即1921年1月18日),病中的周作人还是请人代笔,给胡适去信,表明其对于“删诗”一事的重视。信件全文如下:
适之兄:
你的信和诗稿都已收到了;但因生病,不能细看,所以也无甚意见可说。我当初以为这册诗集既纯是白话诗,《去国集》似可不必附在一起;然而豫才的意思,则以为《去国集》也很可留存,可不必删去。
集中《鸽子》与《蔚蓝的天上》等叙景的各一篇,我以为都可留存;只有说理,似乎与诗不大相宜,所以如《我的儿子》等删去了也好。
关于形式上,我也有一点意见,我想这回印起来可以考究一点,本文可以用五号字排;又书页可以用统的,不必一页隔为上下两半。书形也不必定用长方形,即方的或横方的也都无不可。
你近作的诗很好,我最喜欢最近所作的两首。
一月十八日周作人
周作人致胡适信在具体论说前,请注意周作人关于书籍“形式”的建议。开本改方或横,或许是不够庄重,或许是制作困难,反正没被采纳;但书页用统的,不必隔为上下两半,这点实现了。病中的周作人,为何特别提醒“这回印起来可以考究一点”,是否意识到这将是“定本”,甚至可能是传世的“经典”?事后证明,周作人确实有先见之明:一直到1940年印行第十六版,1982年上海书店刊行影印本,以至今日学界普遍引用的,都是此经由众时贤参与删定的“增订四版”。
胡适对周氏兄弟的意见,可说是“分外重视”。查《胡适来往书信选》,1921年2月14日,胡适曾致信周作人,转达燕京大学的邀请,后有一“附启”:
你们两位对于我的诗的选择去取,我都极赞成。只有《礼!》一首,我觉得他虽是发议论而不陷于抽象说理,且言语也还干净,似尚有可存的价值。其余的我都依了你们的去取。《胡适致周作人》,《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24页。
其实,胡适不曾接纳鲁迅意见的,不只是《礼!》,还有一首《江上》。在《〈尝试集〉四版自序》中,有如下的说明:
他们删过之后,我自己又仔细看了好几遍,又删去了几首,同时却也保留了一两首他们主张删去的。例如《江上》,“鲁迅”与平伯都主张删,我因为当时的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又如《礼!》一首(初版再版皆无),“鲁迅”主张删去,我因为这诗虽是发议论,却不是抽象的发议论,所以把他保留了。胡适:《〈尝试集〉四版自序》。
诗人当然有理由坚持自己的独立判断,周氏兄弟等人的意见也只“仅供参考”。必须在书信及序言中再三解释为何没有接纳鲁迅的意见,本身就说明后者在诗人心目中的分量非同一般。
“五四”时期的周氏兄弟与胡适,乃互相支持的“同道”,但很难说是心心相印的“密友”。知识背景不同(二三十年代的中国学界,留学欧美的与留学日本的学者之间,不无隔阂),个人气质迥异(周氏兄弟偏于怀疑,而胡适则是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再加上年龄的差异(1921年的胡适,刚届而立,已是名满天下;相对而言,40岁的鲁迅与36岁的周作人,反不及前者“风光”),胡与二周不可能“亲密无间”。这还不涉及《新青年》该往何处去,哪一种“主义”更适合于当下的中国等大大小小的争论。
胡适与二周的关系前后有别,对于这一点,学界的看法基本一致。问题是,在描述前期的“合作”与后期的“矛盾”时,论者往往基于自身言说的需要而夸大其词。“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二周与胡适确有许多精彩的合作,比如《新青年》的编纂、北大课程的改革、新文学的提倡、小说史的研究,乃至白话诗的尝试等。在好交朋友且待人宽厚、性情平和的适之先生心目中,周氏兄弟当然是他“志同道合”的好朋友。而周氏兄弟则未必这么看待:书札往来,彬彬有礼,加上专业上的互相支持,这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交”。
1929年8月30日,周作人给远在上海的胡适去信,劝其不要留恋那里的“便利与繁华”,也不必“说闲话惹祸祟”,还是回萧条的北平“教书做书”,以便“在冷静寂寞中产生出丰富的工作”。周自称写这信时,不是没有顾虑:“我自己觉得有点踌躇,这未免有交浅言深之嫌吧?”《周作人致胡适》,《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539页。胡适接获此信,大为感动;只是对最后一句,颇表惊诧:
你信上提起“交浅言深”的话,使我有点感触。生平对于君家昆弟,只有最诚意的敬爱,种种疏隔和人事变迁,此意始终不减分毫。相去虽远,相期至深。此次来书情意殷厚,果符平日的愿望,欢喜之至,至于悲酸。此是真情,想能见信。《胡适致周作人》,《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542页。
并非近期“种种疏隔和人事变迁”才导致二周和胡适的“交浅”,这点,是少年得志、朋友遍天下的适之先生所难以领悟的。胡信中所表达的对于周氏兄弟“最诚意的敬爱”,我相信是真的;可反过来,不能要求二周也如此“相去虽远,相期至深”。这涉及各自为人处世的原则,不必强分轩轾。
进入30年代,鲁迅、胡适的政治立场日渐对立,以致前者在杂文中对后者颇多讥讽。可即便如此,据胡思杜告诉罗尔纲,1932年11月鲁迅因母病重返北平时,还专门“到胡适家探访,在将进书房时边笑边说:‘卷土重来了!’”参见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144页,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此事鲁迅日记中没有记载,也与鲁迅学界的叙述大相径庭鲁迅博物馆和鲁迅研究室合编的《鲁迅年谱》增订本(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第三册是这样叙述鲁迅的北上的:“左翼文化人士和青年学生大受鼓舞,而反动派则如临大敌,买办文人借机攻击鲁迅‘卷土重来了’。”(351页)“在同来访者谈话中,鲁迅幽默地说:‘我这次一来,便有很多的人放冷箭,说我是来抢他们的饭碗,说我是卷土重来。何苦叫这些人不放心,倒不如赶快卷土重去。’这是对胡适等人的顺便一刺。”(355页),但以胡思杜对鲁迅的崇拜以及罗尔纲治学之严谨,不太可能伪造此史料。而鲁迅去世后,苏雪林给备受鲁迅讥讽的胡博士去信,表白自己“向鲁党挑战”的决心,希望胡适支持其发起对于“廿五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鲁迅的总攻击参见苏雪林致胡适、致蔡元培信,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325—334页。,胡适却在回信中表彰鲁迅的功绩:
凡论一人,总须持平。爱而知其恶,恶而知其美,方是持平。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学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通伯先生当日误信一个小人张凤举之言,说鲁迅之小说史是抄袭盐谷温的,就使鲁迅终身不忘此仇恨!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工译出了,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最好是由通伯先生写一篇短文,此是“gentlemen的臭架子”,值得摆的。如此立论,然后能使敌党俯首心服。《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339页。
鲁迅的“深刻”与胡适的“宽容”,二者其实均有不可及处千家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见罗尔纲《师门五年记·胡适琐记》(增补本)的附录〕中有这么一句话:“在当代学人中,我最佩服的两位—— 一位是鲁迅,一位是胡适。他们两人性格刚好相反,鲁迅的褊狭,胡适的豁达,适成鲜明的对照。”这里所说的鲁迅性格“褊狭”,并不是讥讽之语,因是指向“观察问题之深刻”与“文笔之犀利”。。放开一点历史视野,未见得不能同时欣赏。当初之立场不同且性格迥异,尚且不一定是“你死我活”;后世论者在褒贬抑扬时,更应该多点“理解之同情”。
30年代同在北大任教的周作人与胡适,倒是相处得不错。最明显的例证是,1934年初,针对周作人发表引起很大争议的《五十自寿诗》,胡适连续写了《戏和周启明打油诗》、《再和苦茶先生打油诗》、《苦茶先生又寄打油诗来,再叠答之》,第二年底、第三年初又有《和周启明贺年诗》、《和周启明“二十五年贺年”打油诗》。而1938年在伦敦写的《寄给在北平的一个朋友》(又名《寄苦雨庵》),更因其寄托遥深而被广泛征引。周作人晚年撰写回忆录,由于时局的关系,不愿多提与胡适的交谊,但对当初远在英国的适之先生专门写诗劝“苦雨庵中吃茶的老僧”南下,以及自家之“多谢藏晖居士的问讯”参见《周作人回忆录》471—473页。,还是很肯花笔墨的。而胡适晚年着意收集周作人的著述,遥想“五四”时之并肩作战,感慨今日老友之落寞《胡适致杨联皗》,《论学谈诗二十年》289页,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8年。,人所共有的怀旧心理外,也可见适之先生性情之醇厚。
回到删诗事件。胡适之所以格外看重周氏兄弟的意见,因其认定二周的文学才华在自己之上。在“五四”时期影响极大的理论表述《谈新诗》中,胡适称道周作人的《小河》:“这首诗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但是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228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1年。而讨论过新诗写作的诸多困难,表白自己以及众新秀如何未能写出真正的新诗,接下来就是:
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兄弟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诗、词、曲里脱胎出来的。同上书,235页。
特别表彰周氏兄弟的新诗,强调其不受旧诗词的牵制,不能说胡适没有眼光。鲁迅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梦》、《爱之神》、《桃花》、《他们的花园》、《人与时》等新诗,拒绝直白的说理,追求意境的幽深,其象征手法的娴熟,以及驾驭白话的能力,确非同期半词半曲的“放大的小脚”可比。如果再考虑1919年陆续发表总题为《自言自语》的散文诗,称道鲁迅的“诗才”,不是没道理的。至于将《小河》断为早期新诗的代表作,胡适的这一观点,现已被许多文学史家所接受。
但周氏兄弟之尝试新诗写作,基本上只是“客串”,所谓“打打边鼓,凑些热闹”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称:“只因为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作了。”(《鲁迅全集》第七卷4页)1926年周作人撰《〈扬鞭集〉序》,也有类似的说法:“我对于中国新诗曾摇旗呐喊过,不过自己一无成就,近年早已歇业,不再动笔了。”,日后主要文学成就在小说与散文。即便吟诗,周氏兄弟更擅长的还是旧体。鲁迅旧诗写得好早有定评,周作人的“儿童杂事诗”,其实也颇可观。自称对于新诗“提倡有心,创造无力”的胡适,显然是在与周氏兄弟的接触中,意识到自己的局限。1922年3月4日的日记中,胡适记下鲁迅的期待以及自己的反省:“豫才深感现在创作文学的人太少,劝我多作文学。我没有文学的野心,只有偶然的文学冲动。”《胡适的日记》上册276页。六天后,《〈尝试集〉四版自序》脱稿,其中多处提及鲁迅的判断。将近半年后,胡适又在日记中写下这么一段对于周氏兄弟文学才华的由衷赞赏:
周氏兄弟最可爱,他们的天才都很高。豫才兼有赏鉴力与创作力,而启明的赏鉴力虽佳,创作较少。《胡适的日记》下册424页。
事后证明,胡适的直觉相当准确,这段话几乎可以不做修改就“进入文学史”。
胡适对于二周删诗的建议,无论接纳与否,都经由一番认真的思考。比如,《礼!》以叙事的口吻,对世俗之以礼责人大加嘲讽,所谓“你们串的是什么丑戏,/ 也配抬出‘礼’字的大帽子!/ 你们也不想想,/ 究竟死的是谁的老子”,在胡适,肯定是有感而发。可鲁迅出于对诗歌特性的理解,不主张将此诗收入。对此,胡适不以为然,在《四版自序》中略做辩解。而为祝贺《晨报》一周年而作的《周岁》,虽是“白话”,却很难说是“诗”《周岁》共三节,请看最后一节:“我再贺你一杯酒,/ 祝你奋斗到底;/ 你要不能战胜病魔,/ 病魔会战胜了你!”。更重要的是,鲁迅对刚诞生的白话诗有可能成为新的应酬工具,保持高度的警惕,故特别点出此乃源远流长的“寿诗”传统吟过《周岁》的第二年,胡适真的为陈仲骧父亲七十大寿撰一《寿诗》,只是没入集而已(见耿云志主编《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1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假如不是鲁迅的提醒,以胡适喜交游的性格,真不知日后诗集中该有多少此类纯粹应酬之作。。听从鲁迅的意见,胡适最终还是“忍痛割爱”。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此前两年,在《〈尝试集〉再版自序》中,胡适怕被误读,“因此,我老着面孔,自己指出那几首诗是旧诗的变相,那几首诗是词曲的变相,那几首是纯粹的白话新诗”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他所郑重推荐的十四首“真正白话的新诗”,在增订四版中,除《周岁》外,全都赫然在目。这自然是鲁迅的意见起了作用。
周氏兄弟的删改,固然让胡适感动;而周氏兄弟的表彰,肯定更让胡适欢欣。鲁迅肯说出“我觉得近作中的《十一月二十四夜》实在好”这样的话,实在不容易。更何况周作人的信中也有类似的表述:“你近作的诗很好,我最喜欢最近所作的两首。”1921年1月1日出版的《新青年》8卷5号,刊有胡适写于1920年10月10日的《梦与诗》和写于1920年11月25日的《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所谓“最近所作的两首”,当系《礼!》和《十一月二十四夜》无疑。这么说来,胡适之所以坚持保存《礼!》,或许还基于周氏兄弟意见并不一致的缘故。
比起具体篇目的增删,更重要的是对于“新诗”定义的重新调整。《尝试集》自初版起,便附有旧体诗词《去国集》。至于白话诗集中为何夹杂旧体诗词,胡适在《〈去国集〉自序》中有所交代:
胡适既已自誓将致力于其所谓“活文学”者,乃删定其六年以来所为文言之诗词,写而存之,遂成此集。名之曰“去国”,断自庚戌也。昔者谭嗣同自名其诗文集曰“三十以前旧学第几种”。今余此集,亦可谓之六年以来所作“死文学”之一种耳。
集中诗词,一以年月编纂,欲稍存文字进退及思想变迁之迹焉尔。《〈去国集〉自序》,《尝试集》125页,上海:亚东图书馆,1922年10月增订四版。
依此序所言,之所以保存《去国集》,纯粹是为了记录当初学步的蹒跚足迹,同时以“死文学”来反衬“活文学”的无穷魅力。为了第一部“白话诗集”体例的统一,周作人一开始建议删除《去国集》;后又转而接受兄长的意见,“以为《去国集》也很可留存”。
为什么《去国集》可以留存?周作人并没做进一步的说明。读了鲁迅的意见,你会明白,同样主张保留《去国集》,周氏兄弟与胡适的思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简单说,胡适关注的是“白话”,周氏兄弟看重的是“诗”,故鲁迅才会对被判为“死文学”的《去国集》另眼相看:“但我细看,以为内中确有许多好的,所以附着也好。”不以“文白”定“死生”,二周的文学趣味,显然与胡适之一味强调白话诗该如何脱离词曲的羁绊大有差别。
回过头来,再仔细品味那首已经被胡适本人删去、可又被周作人和俞平伯抢救回来的《鸽子》:
云淡天高,好一片晚秋天气!
有一群鸽子,在天空中游戏。
看他们三三两两,
回环来往,
夷犹如意,——
忽地里,翻身映日,白羽衬青天,十分艳丽!
确实像胡适原先自暴短处时所说的,此诗明显受词调的影响。问题在于,旧诗修养颇深的周、俞二君,不是不明白这一点,可还是不理会胡适的解释,建议重新收录。或许,在周作人看来,诗歌只问好坏,而不必强分新旧。
这么说,不是毫无根据的猜测。两年后,即1923年4月,周作人为刘大白新诗集《旧梦》作序,专门针对时人之过于强调如何“摆脱旧诗词的情趣”,表示不同意见:
虽然他自己说诗里仍多传统的气味,我却觉得并不这样。据我看来,至少在《旧梦》部分内,他竭力的摆脱旧诗词的情趣,倘若容我的异说,还似乎摆脱太多,使诗味未免清淡一点——虽然这或者由于哲理入诗的缘故。现在的新诗人往往喜学做旧体,表示多能,可谓好奇之过,大白先生富有旧诗词的蕴蓄,却不尽量的利用,也是可惜。我不很喜欢乐府调词曲调的新诗,但是那些圆熟的字句在新诗正是必要,只须适当的运用就好。因为诗并不专重意义,而白话也终是汉语。周作人:《〈旧梦〉序》,《旧梦》,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
从综论性质的《谈新诗》,到自我定位的《尝试集》各版自序,再到谈论康、俞的《评新诗集》,胡适论述白话诗之演进,基本上就是一个标准:即如何摆脱旧诗以及词曲的束缚。不要说五言七言的整齐句法不能用,“想用双声叠韵的法子来帮助音节的谐婉”,也是不可取的。“真正白话的新诗”,其音节应是“近于自然”。 意识到自家“旧文学的习惯太深,故不容易打破旧诗词的圈套”胡适:《〈尝试集〉再版自序》。,胡适于是更多强调与词曲传统之决裂,这自然有其合理性。可作为理论表述与运动纲领,不讲个人才性,也不利用丰富的传统资源,而只是一味逃避旧诗词那几乎无所不在的影响,其实是有欠缺的。
又过了三年,周作人为刘半农的《扬鞭集》作序,提及《新青年》时期的白话诗人,是这样评说的:“那时做新诗的人实在不少,但据我看来,容我不客气地说,只有两个人具有诗人的天分,一个是尹默,一个就是半农。”前者驾驭得住文言,后者则尤擅口语,各自发挥所长,故皆有所得这一表述风格,很像章太炎《与人论文书》中的“并世所见,王运能尽雅,其次吴汝纶以下,有桐城马其昶为能尽俗。”(见《章太炎全集》第四卷16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在这里,周作人偏偏不提白话诗的倡导者胡适,大概是觉得适之先生缺乏“诗人的天分”。下面这两段话,更是有感而发:
新诗的手法我不很佩服白描,也不喜欢唠叨的叙事,不必说唠叨的说理,我只认抒情是诗的本分,而写法则觉得所谓“兴”最有意思,用新名词来讲或可以说是象征。……中国的文学革命是古典主义(不是拟古主义)的影响,一切作品都象是一个玻璃球,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没有一点儿朦胧,因此也似乎缺少了一种余香与回味。正当的道路恐怕还是浪漫主义——凡诗差不多无不是浪漫主义的,而象征实在是其精意。周作人:《〈扬鞭集〉序》,《扬鞭集》,北新书局,1926年。
相信“新诗总是要发达下去的”的周作人,欣赏新诗因模仿而获得的“自由与豪华”,但强调“自由之中自有节制,豪华之中实含清涩,把中国文学固有的特质因了外来影响而益美化,不可只披上一件呢外套就了事”。这里将新诗之缺乏“余香与回味”,归结为语言表述上的“唠叨”,而骨子里则是没有节制的“自由”。
1926年的诗坛,早已不是胡适们的天下。远比俞平伯“艰深难解”的新诗正迅速崛起,诗坛上也不再只是传统与欧化之争;而且,“象征”之取代“白描”,已成了实实在在的大趋势。周作人之批评新诗“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主要针对的不是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派所标榜的“理性节制情感”原则以及“新诗格律化”追求,不是王独清之突出“感觉”与穆木天之主张“纯诗”,更不是正逐渐浮出海面的象征派诗人李金发、戴望舒。这与其说是在展望新诗的未来,不如说是为包括自己在内的“五四”一代新诗人撰写“墓志铭”。而这中间,最值得深刻反省的,当是曾领尽风骚的适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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