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个人气质而言,胡适更像个温文尔雅的学者,而不是刚毅果断的革命家。在30年代撰写《四十自述》以及50年代口述自传时,胡适都曾提及陈独秀和钱玄同的鼎力支持乃文学革命成功的基本保证。单是书斋里的“刍议”,再精彩也不可能有多大的影响力;正是由于“三大主义”、“十八妖魔”、“桐城谬种,选学妖孽”等充满火药味的口号,以及“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的武断,方才激起轩然大波,也因此推动文学革命迅速展开参见胡适《逼上梁山》和《胡适口述自传》第七章。。有陈、钱这样“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当然是胡适的幸运。考虑到群众的麻木以及对抗中必不可少的损耗,革命家往往语不惊人死不休,故意将问题推到极端,既便于警醒公众,又保留折中回旋的余地。在《无声的中国》中,鲁迅曾论及这种革命家的思维方式:
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那时白话文之得以通行,就因为有废掉中国字而用罗马字母的议论的缘故。《无声的中国》,《鲁迅全集》第四卷13—14页。
这废掉汉字的“极端言论”,正是出于思想“偏激”、“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说话“必说到十二分”的钱玄同先生周作人《钱玄同的复古与反复古》(《文史资料选辑》第94辑,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提及“玄同所主张常涉两极端”,而且这种思想“偏激”,“是他自己所承认的”。据黎锦熙先生在《钱玄同先生传》(载曹述敬《钱玄同年谱》147—202页,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中追忆,“从前鲁迅批评他:十分话最多只须说到八分,而玄同则必须说到十二分。”(见曹书173页)。作为一种运动策略,极端思维自有其好处。但另一方面,过于讲求“策略性”,追求最大限度的“现场效果”,未免相对忽视了理论的自恰与完整。假如革命不成功,这种“决绝的姿态”,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万一革命成功,如何真正履行当初的诺言,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聪明者随着运动的深入而移步变形,逐渐修正姿态,转换角色,尚能在新一轮建设中发挥作用;至于立场坚定者,死守当初带有策略性的宣言,不肯做必要的妥协与调整,虽能博得“首尾一致”的赞赏,却很难再有进一步突破的可能。
胡适以文言白话断文学之死活,作为文学革命口号,简单明了,十分有效。可如此粗陋且武断的理论设计,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胡适不是不知道,也做过几番自我修正的努力,比如不断扩大“白话”的含义等参见1917年11月20日的《答钱玄同书》(见《胡适文存》卷一)以及1928年6月的《〈白话文学史〉自序》(见《白话文学史》,上海:新月书店,1928年)。,但始终不敢模糊“斗争的大方向”。听适之先生谈论白话诗文,你会感慨其几十年没有大的变化,基本上保持少年时代的理想,这点颇令人惊讶。可仔细分辨,你还是可以发现,适之先生偶尔也会出现动摇,只不过由于更具革命家气质的钱玄同从旁提醒,于是继续前行。
针对胡适新作显示出的某种倒退的迹象,钱玄同1917年10月31日去信,语重心长地强调:“现在我们着手改革的初期,应该尽量用白话去作,才是。倘使稍怀顾忌,对于‘文’的一部分不能完全舍去,那么,便不免存留旧污,于进行方面,很有阻碍。”胡适得信,幡然悔悟,于是在11月20日作复,表白自己的惶惑与苦恼:
先生论吾所作白话诗,以为“未能脱尽文言窠臼”。此等诤言,最不易得。吾于去年(五年)夏秋初作白话诗之时,实力屏文言,不杂一字。如《朋友》,《他》,《尝试篇》之类皆是。其后忽变易宗旨,以为文言中有许多字尽可输入白话诗中。故今年所作诗词,往往不避文言。……但是先生十月三十一日来书所言,也极有道理。……所以我在北京所作的白话诗,都不用文言了。《答钱玄同书》,《胡适文存》卷一第54—55页。
由“力屏文言”到“不避文言”,再到“都不用文言了”,经过这一番曲折,胡适坚定了纯用白话写作的宗旨。即便如此,在为《尝试集》撰写序言时,钱玄同还是很不客气地批评胡适仍受旧诗词的牵制:
不过我对于适之的诗,也有小小不满意的地方:就是其中有几首还是用“词”的句调;有几首诗因为被“五言”的字数所拘,似乎不能和语言恰合;至于所用的文字,有几处似乎还嫌太文。钱玄同:《〈尝试集〉序》,见初版本《尝试集》。
对于朋友如此严苛的挑剔,胡适心悦诚服,在《尝试集》初版自序中专门提及此事,并做了认真的自我批评,称自己所作新诗半新不旧:“这些诗的大缺点就是仍旧用五言七言的句法。句法太整齐了,就不合语言的自然,不能不有截长补短的毛病,不能不时时牺牲白话的字和白话的文法,来牵就五七言的句法。”接下来关于诗体大解放的论述,在新诗创立期影响极大,值得认真对待:
因此,我到北京以后所做的诗,认定一个主义:若要做真正的白话诗,若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做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这种主张,可叫做“诗体的大解放”。诗体的大解放就是把从前一切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一切打破: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这样方才可有真正白话诗,方才可以表现白话的文学可能性。胡适:《〈尝试集〉自序》。
话说得何等痛快淋漓,可流弊也就在这里。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散文尚且不可“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更何况历来以语言精粹著称的诗歌。
沉醉于“大解放”的幸福感,再加上本就不太具备“诗人的天性”,胡适于是抓住是否摆脱传统诗词束缚作为新诗的唯一标准。1919年撰《谈新诗》,提及“此外新潮社的几个新诗人——傅斯年、俞平伯、康白情——也都是从词曲里变化出来的,故他们初做的新诗都带着词或曲的意味音节”胡适:《谈新诗》,《胡适文存》卷一第238页。,显然感觉不无遗憾。到了1922年,胡适为三本新诗集撰写序言或书评,进一步阐述其理想中的新诗。基本思路是“诗体的大解放”,即如何摆脱旧诗词的影响,即便因此而失之于幼稚、直白、浅露,也都无所谓。以此标准衡量,康白情高于俞平伯,而后起的汪静之更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理由很简单,“白情受旧诗的影响不多,故中毒也不深”;汪静之等少年诗人更上一层楼,因“他们受的旧诗词的影响更薄弱了,故他们的解放也更彻底”参见《评新诗集》和《〈蕙的风〉序》,《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69—288页、295—308页。。以是否摆脱“旧诗词的鬼影”作为评价新诗好坏的唯一指标,在后世的诗人及史家看来,或许有点荒谬;可对于更多关注新诗出路的适之先生来说,关键在于“白话”还是“文言”,故“稚气究竟远胜于暮气”、“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胡适:《〈蕙的风〉序》,《胡适文存二集》卷四第295—308页。。
过于执著“诗体的大解放”,再加上笃信“文学进化观念”,使得在小说研究方面颇有定见的适之先生,评价新诗时,常把握不住。有艺术判断力的问题,但也与胡适尝试新诗,很大程度不是基于诗神驱使,而是服务于自觉的文学主张有关:
我私心以为文言决不足为吾国将来文学之利器。施耐庵、曹雪芹诸人已实地证明小说之利器在于白话。今尚需人实地试验白话是否可为韵文之利器耳。《胡适留学日记》第四册996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年。
基于白话必为将来文学之利器这一信仰,胡适“单枪匹马”前去“新辟一文学殖民地”,其再三强调写诗只是“实验”,并非故作谦虚。从这个角度看,只要白话文运动成功,即便《尝试集》因缺乏“诗性”而被遗弃,对于胡适来说,也没有太大的遗憾。正因为入手处是“文”,着眼点是“白话”,“白话诗”只是有待征服的最后一块阵地,很长时间里,胡适的兴奋点集中在如何摆脱“文言”以及“旧诗词”,而不太追问是否具有诗的“意境”——直到1924年《〈胡思永的遗诗〉序》和1936年的《谈谈“胡适之体”的诗》,才将语言表达与意境营造结合起来。而一旦“白话”不是评判新诗好坏的唯一标准,根基深厚的传统诗词之影响必将浮出海面。在这中间,与周氏兄弟以及梁启超的书信往来,对胡适重新反省关于“新诗”的想象,很可能起关键作用。
鲁迅称《去国集》中“确有许多好的”,周作人批评传统根基深厚的刘大白“竭力的摆脱旧诗词的情趣”,这些“异议”,对于一直检讨自家白话诗中残留词调的胡适来说,应该说颇有触动。而与梁启超关于白话诗的争辩,以及借鉴小令写作新诗之可能性的探讨,对于胡适的调整思路,当也不无关系。
在白话诗问题上,梁启超与胡适意见不一致,并且有过直接的争论,可惜相关史料大多缺失,故史家语焉不详张朋园:《胡适与梁启超——两代知识分子的亲和与排拒》(见李又宁主编、纽约天外出版社1990年12月印行的《胡适与他的朋友》第一集)着重讨论梁、胡政治上的接触、学术上的见解、彼此的友谊三方面,其中涉及关于白话诗的争论,可参考。。1920年10月18日梁启超致信胡适,希望胡评阅《清代学术概论》,并称自己准备撰文讨论《中国哲学史大纲》,另外,还有“超对于白话诗问题,稍有意见,顷正作一文,二三日内可成,亦欲与公上下其议论”梁启超致胡适信,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922页。。《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收有一大约写于1920年底或1921年初的《胡适致陈独秀》,其中也涉及此事:
梁任公有一篇大驳白话诗的文章,尚未发表,曾把稿子给我看,我逐条驳了,送还他,告诉他,“这些问题我们这三年都讨论过了。我很不愿意他来旧事重提,势必又引起我们许多无谓的笔墨官司”,他才不发表了。《胡适致陈独秀》,《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119—120页。
以梁启超之“为人最和蔼可爱,全无城府,一团孩子气”,见胡适暴得大名,竟“有时稍露一点点争胜之意”参见1929年1月20日胡适参加梁启超大殓归来所写的日记,《胡适的日记》(手稿本)第八卷。,如此性情,不大可能因后辈的反驳而隐匿自己的意见。查《张元济日记》,1920年10月21日张氏往访梁启超时,梁“言有论本朝诗学一稿,亦即可交稿”《张元济日记》下册77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据夏晓虹考证,梁氏信函与张氏日记所述,应同指一文,即梁启超为选编金和与黄遵宪二家诗所写之序。书未编成,序也未定稿,可这则收入《饮冰室合集》的《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参见夏晓虹《诗骚传统与文学改良》293页,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1998年。,对于理解这场隐匿在历史深处的争论,还是很有帮助的。
梁启超的基本观点是,“因为诗是一种技术,而且是一种美的技术”,故“格律是可以不讲的,修辞和音节却要十分注意”。自称“并不反对白话诗”的任公先生,在批评守旧的“老先生”不该蔑视文学史上早已“粲然可观”的白话诗的同时,顺带扫了一下完全排斥文言的“偏激之论”:
至于有一派新进青年,主张白话为唯一的新文学,极端排斥文言,这种偏激之论,也和那些老先生不相上下。就实质方面论,若真有好意境好资料,用白话也做得出好诗,用文言也做得出好诗。如其不然,文言诚属可厌,白话还加倍可厌。
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论调,当然是胡适等新派人士所不愿接纳的。说梁启超因胡适的反驳而不愿发表此文,目前尚无确凿证据;但梁氏此文迟迟未能定稿,起码是知道其立说关系重大,需要从容斟酌。白话缺乏锤炼,表达复杂的情感与思绪有困难,这是“五四”时期反对废除文言者常持的见解,梁启超不过是将其限制在新诗写作:“我觉得极端的‘纯白话诗’,事实上算是不可能;若必勉强提倡,恐怕把将来的文学,反趋到笼统浅薄的方向,殊非佳兆。”以上的说法还偏于防守,接下来任公先生开始主动出击了:
我也曾读过胡适之的《尝试集》,大端很是不错。但我觉得他依着词家旧调谱下来的小令,格外好些。为什么呢?因为五代两宋的大词家,大半都懂音乐,他们所创的调,都是拿乐器按拍出来。我们依着他填,只要意境字句都新,自然韵味双美。我们自创新音,何尝不能?可惜我们不懂音乐,只成个“有志未逮”。而纯白话体有最容易犯的一件毛病,就是枝词太多,动辄伤气。试看文言的诗词,“之乎者也”,几乎绝对的不用。为什么呢?就因为他伤气,有碍音节。如今做白话诗的人,满纸“的么了哩”,试问从那里得好音节来?……字句既不修饰,加上许多滥调的语助辞,真成了诗的“新八股腔”了。《晚清两大家诗钞题辞》,《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四十三,上海:中华书局,1936年。
批评“满纸‘的么了哩’”的新诗,直接指向已经名满天下的“尝试”,如此刻薄的评价,自然不可能为胡适所接受。至于表彰《尝试集》中“依着词家旧调谱下来的小令,格外好些”,估计也不会让胡适高兴。因为,未能完全摆脱词调的影响,这正是他在《尝试集》的三则序言中所再三检讨的。
而在梁启超,如此立说,绝无挖苦讽刺的意味。日后,梁氏甚至受胡适成功“尝试”的引诱,写作起分行加标点的小词来。即所谓“近忽发词兴”,“日来颇为小词消遣”,并相信“此间可辟出新国土也”参见梁启超致林志钧及梁启勋书,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1042—1043页。。1925年6月22日,梁启超致信胡适,附一小词,且称“即用公写法录一通奉阅,请一评,谓尚要得否?”同月26日,又寄上《好事近》和《西江月》各一首参见《梁启超年谱长编》1038—1041页。。大概是胡适回赠两诗,7月3日复信中,梁启超除再次附词三首外,还对胡诗略加点评:
两诗妙绝,可算“自由的词”。石湖诗书后那首若能第一句与第三句为韵——第一句仄,第三句平,——则更妙矣。
去年八月那首“月”字和“夜”字用北京话读来算有韵,南边话便不叶了(广东话更远)。念起来总觉不顺嘴。所以拆开都是好句,合诵便觉情味减。这是个人感觉如此,不知对不对?
我虽不敢说无韵的诗绝对不能成立,但终觉其不能移我情。韵固不必拘定什么《佩文斋诗韵》、《词林正韵》等,但取用普通话念去合腔便好。句中插韵固然更好,但句末总须有韵(自然非句句之末,隔三几句不妨)。若句末为语助词,则韵挪上一字(如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我总盼望新诗在这种形式下发展。
拙作《沁园春》过拍处试如尊论(犯复),俟有兴,当更改之,但已颇觉不易。又有寄儿曹三词写出呈教(乞赐评)。公勿笑其舔犊否?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1044—1045页。其中若干错漏,据台北世界书局1959年版《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校改。又,1961年9月20日胡适与秘书谈话时,特别提到梁启超“他给我的信很多,有封很长的谈词的信”,指的应该就是这一则(见《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220页)。
强调新诗必须讲究音节,而且最好有韵,这点与章太炎、鲁迅师徒的意见大致相同据曹聚仁《关于章太炎先生的回忆》(见《文思》,北新书局,1937年),章太炎认为:“凡称之为诗,都要有韵,有韵方能传达情感;现在白话诗不用韵,即使也有美感,只应归入散文,不必算诗。”鲁迅则在《致窦隐夫》(《鲁迅全集》第十二卷556页)中称:“我以为内容且不说,新诗先要有节调,押大致相近的韵,给大家容易记,又顺口,唱得出来。”。新诗在寻求突破的过程中,“以解放相号召”,唯恐受制于旧诗词曲。可三十年后,朱自清发现,新诗独独接收了“韵脚”这一宗遗产,“足见中国诗还在需要韵,而且可以说中国诗总在需要韵”《新诗杂话·诗韵》,《朱自清全集》第二卷402页,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此说并未为所有诗人及史家所接受,新诗是否需要押韵,始终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至于称入《尝试后集》的《瓶花》和胡适生前未曾入集的《八月四夜》“两诗妙绝”,实在很有眼光。这可是以理智冷静著称的适之先生平生少有的好情诗,后者以周邦彦《关河令》一词的“酒已都醒,如何消夜永?”作结,乃巧妙的文体挪用初刊《现代评论》2卷46期(1925年10月)的《八月四夜》全诗如下:
我指望一夜的大雨
把天上的星和月都遮了;
我指望今夜喝得烂醉,
把记忆和相思都灭了。
人都静了,
夜已深了,
云也散干净了,——
仍旧是凄清的明月照我归去,——
而我的酒又早已全醒了。
酒已都醒,
如何消夜永?;前者以范成大《瓶花》作引子,也明白无误地标示其诗学渊源。二诗都是白话,但传统的印记十分清晰,故梁启超一针见血地指认其为“自由的词”。
若是早年,对于如此评价,胡适可能很不高兴。可现在不一样,经由二周以及梁启超的提示,加上自家撰写《白话文学史》和编选《词选》的体会,胡适对于“白话诗”之夹杂“词调”,有了全新的认识。1928年6月的《〈白话文学史〉自序》重提他所理解的白话“有三个意思”在1917年11月20日的《答钱玄同书》中,胡适为反驳对手的批评,曾大为扩展“白话”的含义。,故“白话文学”应该“包括旧文学中那些明白清楚近于说话的作品”。这样一来,不只《史记》、《汉书》里有许多白话,乐府歌辞、佛书译本基本上是白话,“唐人的诗歌——尤其是乐府绝句——也有很多的白话作品”。词呢,尤其是东坡、稼轩的小词,不也符合“说得出,听得懂”、“不加粉饰”、“明白晓畅”这白话三大特征吗?当然也该算是“白话文学”了。
作为定本的《白话文学史》只论述到唐代,此前的《国语文学史》,则有专门讨论两宋的“白话词”的第三编第四、第五两章。“这种词用的当日小百姓的言语,写的是当日的感情生活,所以他们是宋代白话文学的代表。”基于这一判断,胡适极为赞赏欧阳修、柳永、李清照、辛弃疾、陆游等人的“白话小词”,称其创作“真是绝妙的文字”,与吴文英那样“古典文学的下下品”不可同日而语参见《国语文学史》,《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八册92—115页。。
192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胡适编选的《词选》1958年台北读者书店重印此书时,改题《白话词选》。改题不见得是胡适本人的主意,但起码胡适的论述,容易给人这种印象。,前有一胡适撰写的自序,将词史分成三段:“苏东坡以前,是教坊乐工与娼家妓女歌唱的词;东坡到稼轩、后村,是诗人的词;白石以后,直到宋末元初,是词匠的词。”对“诗人的词”,胡适最为欣赏:“这些作者都是有天才的诗人;他们不管能歌不能歌,也不管协律不协律;他们只是用词体作新诗。这种‘诗人的词’,起于荆公、东坡,至稼轩而大成。”在叙述词的演变历史时,胡适强调的是“词的用处推广了,词的内容变复杂了,词人的个性也更显出了”,故特别喜欢表彰“绝好的小词”《〈词选〉自序》,《胡适文存三集》卷八第997—1005页。。比如谈论辛弃疾,便是:“他的小令最多绝妙之作;言情,写景,述怀,达意,无不佳妙。辛词的精彩,辛词的永久价值,都在这里。”参见胡适编选《词选》中论辛弃疾则,上海:商务印书馆,1927年。胡适本人对于白居易的诗以及辛弃疾的小词早有兴趣,《胡适留学日记》中不乏记载,《四十自述》中也有所交代。只是由于提倡白话诗的需要,胡适方才压抑这一趣味,竭力摆脱“旧诗词”的影响。以“删诗事件”作为标志,胡适开始调整自己的阅读与写作姿态。一方面是白话诗已基本站稳脚跟,不必再刻意回避文言或词调的渗透;另一方面也是因教学需要以及个人兴趣转移,胡适开始选读“旧诗词”。对于如此转折,二周信件到底起多大作用,尚难断言。但写于1928年3月9日的《读〈双辛夷楼词〉致李拔可》,希望对方注意自己的小诗“不知颇有词的意味否”,抄录的正是被梁启超断为“自由的词”的《瓶花》,可见梁氏意见受到尊重。这与前几年的不断检讨无法摆脱词调的影响,真有天渊之别。更重要的是以下这段话:
近年因选词之故,手写口诵,受影响不少,故作白话诗,多作词调,但于音节上也有益处,故也不勉强求摆脱。《读〈双辛夷楼词〉致李拔可》,《东方杂志》25卷6号,1928年3月。
我想补充的是,促使其作白话诗时“多作词调”的,远不只是“因选词之故”。
1935年12月,文学史家陈子展发表《略论“胡适之体”》,分析胡适新作《飞行小赞》之不同于《尝试集》:
老路没有脱去模仿旧诗词的痕迹,真是好像包细过的脚放大的。新路是只接受了旧诗词的影响,或者说从诗词蜕化出来,好像蚕子已经变成了蛾。即如《飞行小赞》一诗,它的音节好像辛稼轩的一阕小令,却又不像是有意模仿出来的。陈子展:《略论“胡适之体” 》, 1935年12月6日《申报·文艺周刊》第6期。
两个月后,胡适撰《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作答,公开亮明其借鉴词调写作新诗的经验。而且强调这不是“新路”,而是自己驾轻就熟早已“走惯了的一条‘老路’”。对于如何借变换韵脚、松动平仄、调整句式来获得写作的自由,没有比这段自述说得更明白的了:
其实《飞行小赞》也是用“好事近”词调写的,不过词的规矩是上下两半同韵,我却换了韵脚。我近年爱用这个调子写小诗,因为这个调子最不整齐,颇近于说话的自然;又因为这个调子很简短,必须要最简练的句子,不许有一点杂凑堆砌,所以是做诗的最好训练。我向来喜欢这个调子,偶然用它的格局做我的小诗组织的架子,平仄也不拘,韵脚也可换可不换,句子长短也有时不拘,所以我觉得自由得很。至少我觉得这比勉强凑成一首十四行的“桑籁体”要自由得多了!《谈谈“胡适之体”的诗》,《自由评论》12期,1936年2月。
至此,作为新诗人的适之先生,总算完成了艰难的自我调整,直面所谓的“胡适之体”的生机与缺陷,坦然宣布“我近年只做我自己的诗”,而不再力不从心地扮演什么“领路人”的角色。
作为白话诗的提倡者,胡适始终坚守文言/ 白话这个边界,此乃其安身立命的根基,故矢志不移,这点很好理解。在保卫自己的学术贡献方面,胡适有充分的自觉。从早年的《〈尝试集〉自序》,到晚年的《胡适口述自传》,凡提及新诗,胡适总是死死咬住两个关键词:“白话”与“实验”。至于早年很计较的摆脱词调的影响,20年代中期开始逐渐松动。到了自己出场介绍如何借鉴小令创作新诗时,我们对“胡适之体”的特色以及走向,便都心中有数了。胡适从来不是大诗人,《尝试集》的价值主要在于“尝试”;但除此之外,语言的清通,意境的平实,还有上接中国诗歌史上的元白诗或苏辛小词,仍然自有一番天地,不该被后来者一笔抹杀胡适晚年的诗友周策纵在《论胡适的诗》(见《胡适杂忆》附录)中称胡适欣赏元、白与袁枚,喜欢看小说,“他早期新诗的试作,往往脱不了浅显绝句、歌行、小令、苏、辛所喜用的中调,以至打油诗等的气氛,不为无故也”。“我以为胡适的诗较好的一面是文字流利,清浅而时露智慧。最好的几首往往有逸趣或韵致。……梁启超说他特别喜欢的还是胡的小词,可说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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