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核军备控制与裁军,从广义上说系指一切与核武器有关的控制与裁减活动,包括禁止核试验、禁止为核武器生产裂变材料、建立无核区、防止核扩散、建立核领域的信任措施以及对核武器数量、部署和使用上的限制、削减和禁止等。”[200]核武器巨大的杀伤破坏效应给人类带来了潜在的巨大威胁,因此,核武器一问世就引起了人们沉重的担忧。美苏核军备竞赛加重了人们的忧虑。随着冷战中美苏核军备竞赛愈演愈烈,核裁军的呼声日益高涨。美苏双方也担心核军备竞赛失控,无法承受由此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以及核冲突风险,因此同意制定一些禁赛规则。美、苏双方也逐渐认识到,核战争是不可能有胜利者的。在包括美、苏人民在内的世界人民的敦促下,双方开始限制核武器,并逐步走向削减核武器。
面对美、苏核军备竞赛,中国一方面反对美、苏核垄断和核威胁,另一方面做出无条件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承诺,在核武器数量和种类的发展上进行自我克制,不与任何国家进行军备竞赛。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中国开始积极参与国际军控讨论和建设,成为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体系的建设者、参与者和维护者。中国以实际行动支持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业。[201]中国政府一贯站在维护世界和平的立场上,主张裁军,反对军备竞赛。中国在战略文化上强调“慎战”及“和为贵”,因此,中国核武器的发展仅仅用于满足自卫防御的需要。中国学者在肯定美俄核裁军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认识到核武器作为这些国家地位象征的实质性作用没有改变,美、俄等国的核现代化进程还在继续,非核战略武器的作用在上升。
中国一直所提倡的核裁军线路同化学武器裁军有着较为相似的地方:(1)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意味着核武器作用下降;(2)不使用核武器意味着核武器作用进一步下降;(3)通过谈判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一直推动这个线路,但是这个思路尚未完全被其他国家所接受。目前的核裁军现实情况与中国最为理想的线路图不一致,但是,中国表现了灵活性,仍然支持现有核裁军的各种努力,通过各种国际多边、双边场合,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核裁军进程。
一 中国核裁军主张的演变
(一)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府关于核裁军的主张
自新中国成立起,中国政府即一贯坚定地奉行独立自主、反对任何形式的强权政治与霸权主义的外交方针。在核军控问题上,中国政策与这一基本方针一脉相承。当时,美苏在核武器问题上拥有垄断地位,中国一方面对自己核武器发展采取克制,并做出单方面承诺;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支持第三世界的核裁军主张,也提出了一些独特的核军控主张,但在世界范围内中国的影响力还比较有限。
对中国而言,发展核武器是出于维护国家生存的目的,核武器仅限于对抗核讹诈、威慑核攻击。为此,截至1978年改革开放,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核裁军的主张。
第一,中国从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开始,就明确了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中国明确反对核威胁和核讹诈,提出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这一主张远远早于奥巴马提出无核世界的想法,而且中国一直明确将全面禁止、彻底销毁核武器作为核裁军的最终目标。1963年,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提出了全面、彻底、干净、坚决地禁止和销毁核武器的建议。1964年,中国在第一次核试验后发表的政府声明中明确说明:因为面临严峻的核威胁与核讹诈,中国不得已而发展了核武器,但是,中国政府将继续支持全球实现彻底核裁军的目标。[202]
第二,提倡不首先使用、反对炫耀核武力,反对核垄断。中国除了自己在核武器发展上进行克制,单方面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在国际上也规劝美苏接受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倡议,反对任何国家炫耀核武力。
第三,批评美苏假裁军,真扩军。1971年,在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发表了中国恢复在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在联大会议上第一个关于裁军问题的发言,明确提出中国一贯主张真裁军、反对假裁军的立场。1972年,中国代表团团长在第27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提出了著名的“两超率先”原则,建议所有核国家,特别是拥有最大量核武器的苏联和美国,必须首先明确义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仅彼此不首先使用,更重要的是保证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两超率先”裁军原则的提出,受到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二)改革开放至冷战结束中国政府关于核裁军的主张
1976年以后,中国国内政治生活开始恢复正常,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1978年,中国启动改革开放政策;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两国交往日益密切;1982年中苏连续举行副外长级磋商,对话渠道有所恢复和拓展。中国开始全方位参与国际对话,中国的裁军外交逐步进入了活跃时期。中国的裁军与军控政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中国逐渐减少和改变了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歧视性的批评,公开承诺“不主张、不鼓励、不从事核武器扩散”的“三不”政策,将防止核武器扩散作为裁军政策的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国际裁军活动,派人参加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并于1983年首次派出专职裁军大使。
虽然中国提出的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建议一直受到其他核武器大国的冷遇,但在1978年第33届联大上,中国外交部部长黄华在大会一般性辩论的发言中,再次单方面宣布中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对无核武器国家使用核武器”。
这一时期,中国还就核裁军的进程再次提出了具体的方案,简称为“两超率先”的裁军原则。中国代表团团长黄华外长于1978年5月29日在第一届裁军特别联大上发言,指出“裁军必须首先裁两个超级大国的军,这是当前裁军问题上的一个原则,也是判断裁军是否真有进展的主要标志”。[203]他还提出了美苏两国应首先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停止军备竞赛、分阶段裁减核武器等。中国在这一时期提出的有关核裁军的声明与建议与美苏之间核裁军谈判的思路有所不同。中国的建议要求,必须将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作为核裁军的最终目标,而美苏核裁军谈判重点关注的是如何走出第一步。
(三)冷战后中国政府关于核裁军的主张
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世界大战的危险进一步减少,世界各国都在调整自己的安全战略和军事战略。苏联解体使得原来的东西方力量对比大致平衡的格局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核战争和大规模常规战争的可能性大为减少。一方面,美俄继续就战略武器裁军进行坎坷的谈判,并陆续有所进展;另一方面,核不扩散的任务逐渐加重。随着美俄核裁军进程的不断发展,中国面临的核军控与裁军的斗争形势日益复杂,核军备控制与裁军在核领域军事斗争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要求中国增加核透明和参加核裁军的倡议逐渐增多。[204]对中国而言,美俄大幅度削减军备,军备竞赛强度明显降低,当时的热点地区,如:柬埔寨、阿富汗,热度有所下降。同时,亚太地区军备控制也取得一些明显进展,中国与俄罗斯等先后就裁减边境地区军备、建立信任措施和“热线”联系等达成协议,形成了于中国有利的外部安全环境。为营造和支持这一有利的安全环境,中国参与的国际互动和做出的国际承诺也越来越多。这一时期,中国在核裁军问题上的立场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敦促所有拥核国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
1994年在第49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提出了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核裁军进程建议:所有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宣布无条件地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立即谈判并签署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条约;支持建立无核区的努力,保证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通过谈判争取不迟于1996年缔结一项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主要核大国如期实施现有核裁军条约并进一步大幅度削减核军备;通过谈判缔结一项禁止生产核武器用的裂变材料公约;签署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所有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承担彻底销毁核武器的义务,并在有效的国际监督下付诸实施;在防止核武器扩散和推进核裁军进程的同时,积极推动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205]提出这样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的核裁军进程建议,这在中国裁军外交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个建议既重申了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最终目标,又包含着实现这个目标的具体步骤,受到许多国家的欢迎。
中国还指出,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该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六条规定的义务,并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应该早日生效。应该尽快就“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进行谈判。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应该适时制定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第二,提倡“不首先使用”强调其对核裁军和核不扩散的意义。
作为一个核武器国家,中国也不回避自己应负的责任,主张核武器国家应首先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1994年,中国正式向美、俄、英、法等国提出了《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草案;1995年,中国再次正式声明,重申无条件向所有无核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并首次承诺向这些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中国的上述主张得到了广大无核国家的支持,对于促进《核不扩散条约》无限期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三,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
2005年,中国发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情况的国家报告》,指出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为最终消除核武器,中国认为:第一,各国应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安全观,为核裁军创造有利的国际和地区环境;第二,核裁军应有助于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并以不减损各国安全为原则;第三,核裁军应采取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步骤。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责任,应率先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并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以便为其他核武器国家参与多边核裁军进程创造条件。削减下来的核武器应予以销毁,而非由部署转为库存。[206]
在2012年第67届联大一委核裁军专题发言中,除保留了原有的对核裁军的主张外,中国明确提出核武器国家应切实履行核裁军义务,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国际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
第四,参加各项军备控制谈判。
中国在恢复其联合国合法席位后,才实质性地参加了国际多边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此前,中国只能在非联合国渠道的多边场合以及通过单方面声明来表明裁军立场。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外交政策的调整和中国逐步融入国际体系,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提出新安全观和21世纪初提出推动建设和谐世界思想,中国采取了更加积极和建设性的立场和政策。
中国以建设性态度参加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进程,于1996年签署了《全面禁止核武器试验条约》,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启动“禁止生产核武器及其他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条约”谈判。这些政策与做法是与核裁军、核军备控制精神相协调的。[207]自2000年以来,中国在联大一委和裁谈会一直呼吁其他核武器国家,无条件地向所有无核武器国家提供安全保证,并就此问题尽早谈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中国积极支持裁谈会重新设立“消极安全保证”特委会,立即开展有关实质性工作和谈判。中国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5年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备会议上提交了关于无核安保问题的工作文件,重申了上述立场。多年来,每次联大一委讨论“缔结有效国际安排确保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的时候,中国都对该决议投了赞成票。
在过去二十多年里,中国政府关于核军控的立场有如下几个要点:核国家应该接受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原则,并以此指导核裁军进程;美、俄应该率先大幅度裁减其核武库;核武器国家应该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换言之,核裁军的目标应该是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坚决反对战略导弹防御等可能破坏全球战略稳定并引发核军备竞赛的行为。[208]
二 中国学者对国际核裁军问题的看法
(一)中国战略文化与核裁军
中国的对外政策受到传统哲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包括道家、儒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兵家等都对中国外交思想和安全哲学有所贡献,其中,一个重要思想是“慎战”。
2014年,中国政府提交的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国家报告中用相当大的篇幅阐释了中国这一思想:“中国自卫防御的核战略植根于中国防御性的战略文化传统。……‘慎战’是中国战略文化的重要内容,因此,中国政府自核武器问世之初就提出原子弹不能解决战争,并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就是为了反对核战争、遏制核战争,更不愿首先挑起核战争。中国战略文化中另有一个重要思想,就是‘义战’,也就是‘师出有名’、‘惩恶扬善’,这直接影响形成了古代战略理论中‘后发制人’思想,中国不首先使用的核政策,也是这种‘义战’思想的延续。中国战略文化中还有一个重要思想,就是著名军事家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认为应尽量避免暴力……靠彻底征服和完全消灭一个民族和国家来谋求自己的利益,是无法全胜的,也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中国不愿意看到核战争给人类带来人道主义灾难,这也是中国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重要原因。”[209]
西方一些国际关系理论承袭人性本恶说,认为初始“自然状态”的人,发现处身于危机四伏和野蛮欺骗的战争状态,生理的首要冲动就是力求自保、维护生存,国家间的情况也是如此。[210]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使得国家普遍担心受到攻击,先发制人如果能够减缓受到攻击所造成的损失,那么,先发制人就成为优先的政策选项。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在西方,是否使用核武器,其决策依据就简化成对使用核武器是否有利的计算。如果使用核武器得到的结果是有利的,那么,就应该使用核武器。
这种逻辑与中国“慎战”思想有所不同。“慎战”的逻辑是,即使战争能够打赢,战争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也是难以预测的,因此,战争总是应该尽量避免的一种政策选项。这种思想体现在核裁军问题上,其思路就是要优先防止和限制核武器的使用。在中国的核军控外交中,推动对核武器使用的限制一直是一个重点。
(二)中国学者对美苏(俄)核裁军的评价
中国学者对美苏(俄)核裁军持辩证态度,在积极评价其对国际核裁军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其局限性。时至今日,核裁军不再只是单纯的数量裁减,核武器的现代化不断升级,并日益受到非核因素的影响。核武器作为国家地位的象征作用没有改变,若要真正地实现核裁军,必须降低其作用,并与国家地位脱钩。
1.美俄核裁军的背景及其动机
1970年代美苏开始限制战略武器,并逐步走向削减战略核武器,这一方面是为了减轻核军备竞赛带来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降低双方的核对抗。双方均意识到裁减军备和控制军备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不再单纯地追求数量上的优势。这种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转变正是核裁军的实质所在。[211]
冷战后,美俄在核裁军谈判方面继续取得了较大进展,在战术核武器方面,美(苏)俄各自宣布单方面裁减和撤回一些战术核武器;在战略核武器方面,美俄继1991年签署了STARTⅠ之后,于1993年签署了START Ⅱ;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美国和俄罗斯合作,成功地说服独联体其他成员国放弃了核武器。
美俄核裁军在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初的短暂快速进展后,便陷入了长达十年左右的僵局,直到跨入21世纪,美俄核裁军才获得新的突破。2002年美俄签署了《莫斯科条约》,2010年美俄签署了 NEW START 条约。双方的基本意图如下。第一,庞大的核武库已成为两国的累赘,美俄双方都有裁减的客观需求。第二,美俄关系的尖锐对立并不符合双方的国家利益,达成的新条约使美俄紧张的关系得以缓和并推动俄欧关系的改善,从而带动俄罗斯在美国关切的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对美提供支持。第三,通过核裁军,维持美俄双方战略平衡。第四,通过推动核裁军,为防扩散战略服务。[212]
2.美俄核裁军的意义
美俄签署了新START 条约后,增强了彼此核武库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提高了双方的互信度。中国学者对此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该条约一方面有助于美俄保持战略稳定,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国际核不扩散运动,表明两国正在履行其对世界的承诺,有利于强化核不扩散机制。[213]奥巴马提出的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的主张,推动核国家就此进行协调和磋商,发展建立信任措施,推动国际社会进入了多边核裁军进程的前期阶段。[214]
也有中国学者认为,美俄达成核裁军协议有利于遏止中国周边核态势进一步恶化,有利于推进中国周边的防扩散活动,但是“美俄核裁军也会给中国外交带来一定的挑战”,压缩了中国同美国在防扩散问题上的斡旋空间,也使中国面临提前参与核裁军谈判的压力。[215]
3.核武器作为国家地位象征的作用没有实质性改变
美国追求核武器数量优势(也包括质量优势),无助于战略稳定性,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核武器的数量优势来彰显美国的领导地位。这是目前美国大幅度削减自身核武器数量的主要障碍。[216]
美国2013年的新版《核力量运用指南》表示,美国目前尚无法采纳“将遏止核打击作为核武器唯一作用”的政策,但愿意朝这一方向继续努力。新指南虽然降低了核武器的作用,收缩了其任务范围,在原则上将遏止核打击作为核武器的基本作用,但并未彻底放弃使用核武器威慑非核打击。实际上,核武器作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基石的地位不会动摇,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核武器仍将作为美国实施威慑战略、维持超级核大国地位、统率盟友的重要工具。[217]
4.核武器的现代化的升级以及非核战略能力的发展
美国在新版《核力量运用指南》中重申“打击军事目标”战略,表明美国仍然坚持实战型核战略,在这种战略的指导下,核力量必然具备规模和能力的优势,同时要有很强的第一次打击能力。[218]俄罗斯在战略武器部署上仍极力保持与美国对等,并保留大量的战术核武器。
美国在持续削减军费的同时,却斥巨资用于未来10年的核武库更新换代;俄继续加强战略核力量建设,计划在未来3年投入30多亿美元,用于新型洲际弹道导弹的部署列装以及现役核武器延寿等项目。
更让人担心的是,美国带头发展非核的战略能力,包括战略导弹防御、远程常规精确打击等。这必然会增加核裁军复杂程度。
5.核裁军的前景
“虽然美俄签署新START 条约背后包含各自复杂的利益与战略考量,但对双边核军控关于裁军作用、意义的共识,以及对双方战略关系稳定的追求,必然会促使双方在双边核军控与裁军领域采取新的步骤,建立、维护符合双方长远战略利益的双边核军控与裁军机制。这是新START 后美俄双边核军控与裁军的基本发展方向。”[219]但双方后续核裁军谈判仍面临许多问题及分歧。双方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导弹防御、常规全球快速打击(CPGS)及美国战略核力量的“上载潜力”问题等。在美国逐步将战略资源转向大力发展远程精确打击武器的情况下,俄罗斯不会轻易接受美继续向下削减战略核弹头的提议。“俄实际上将美俄后续核裁军谈判与美发展CPGS能力、部署导弹防御系统、外空武器化等非核因素挂钩,非核因素正在成为影响美俄后续核裁军谈判的主要问题。”[220]
美俄双边核裁军机制发展到今天已成为两国关系的重要稳定机制,增进了两国间战略互信,提高了双方核力量的透明度。即使在2014年乌克兰危机中,两国遭遇了自冷战结束以来最紧张的对峙,美国负责军控与国际安全事务的副国务卿高特莫勒仍表示,“核裁军的下一步需要美俄更好的合作,寻找双方的共同点”。[221]无论美俄双方在此问题上分歧多大,维护一个有利于战略稳定的双边核军控与裁军机制符合双方共同利益。不过,从目前美俄削减核武器的进展来看,尽管核裁军已经取得一些进展和成绩,但距离完全彻底消除核武器的目标仍然很远。
三 核裁军的路线图
(一)优先限制核武器的使用而不是单纯限制核武器数量
从已有的核裁军进程来看,核裁军的主要方式是不断裁减数量。按照这样的速度,要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并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目标;我们甚至难以预测当核武器裁减到很低数量的时候,还能否按照目前的速度往前走。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实现完全彻底消除核武器这个目标呢?化学武器裁军的路线图是一个好的借鉴。1925年《日内瓦协议》禁止了化学(及生物)武器的使用。但是,许多国家在加入《日内瓦协议》时保留了遭受化学攻击时使用化学武器报复的权利。因此,“本质上化学武器裁军是以承诺‘不首先使用’开始的;然后进行化学武器非法化,接着降低化学武器的价值,并最终实现全面裁军,这个过程今天已基本完成了”。[222]
学习化学武器裁军的成功线路,可以考虑首先由核武器国家承诺不首先使用,然后过渡到所有拥核国家承诺不使用核武器,最后走向彻底销毁核武器。这样一种延续和强化核武器的不使用规范的做法比单纯强调数量的裁减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简单梳理一下中国自拥有核武器以来的核裁军政策,其同化武裁军有着类似的路径。大致沿着以下三条路线。
1.通过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降低核武器作用
1964年中国政府在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就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由于中国的核武器仅用作慑止核进攻、反对核讹诈,因此,中国不需要发展数量庞大的核武库。这就是中国一直维持小型核武库的原因。
上述道理对其他国家也是适用的。如果一个国家保留在常规冲突中首先使用核武器的选项,除非它发出的是自杀性核攻击,否则,它必然担心对手的核报复。为了减轻对手的核报复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它必然会设法首先攻击对手的核武器,尽可能解除对手的核报复能力。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提升了自己对核武器数量的要求,使得自己核武器数量必须明显多于对手;另一方面也迫使对手发展更多核武器,以获得足够核报复能力。上述互动的结果是核军备竞赛的一个诱因,也使得核裁军步履维艰,造成美、苏(俄)战略核裁军谈判费时费力。
如果一个国家承诺并遵守不首先使用核武器,那么,它就不必担心对手的核报复,也就没有必要考虑如何降低核报复的损失。这样,也就不必发展庞大核武库来追求对对手的数量优势,对手也不会那么担心自己核报复能力。核武器作用的下降会自然降低对核武器数量的依赖,从而为核武器数量裁减创造条件。
此外,核国家的核战略与全球核不扩散是相关联的。如果常规武器十分发达的核国家还坚持首先使用政策,过度依赖核武器,则无法说服广大的弱小无核国家放弃发展核武器的权利。[223]
中国一直推动核武器国家共同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相信这会有力推动全球核裁军和核不扩散。但是,在核裁军的国际讨论中,中国现在并不将“不首先使用”作为其他核裁军举措的先决条件,这体现了中国对不同核裁军路线的灵活和支持。
2.形成不使用核武器的规范,促进核武器作用进一步下降
如果所有拥有核武器的国家都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则事实上也就不会有核武器的使用。这会促进和强化不使用核武器的规范,形成强有力的核禁忌,核武器的作用会进一步大幅度降低。当人们对核武器不会被使用的前景具有很强的信心之后,对发展核武器作战能力的兴趣会下降,核武器现代化的势头会减弱,核扩散现象也会减少,完全彻底消除核武器的条件将逐渐逐步具备。
3.谈判完全彻底销毁核武器
很难想象,一个国家如果坚信没有任何机会使用核武器,还会长期耗费巨资维持核武库。因此,当不使用核武器国际规范足够强大之后,世界各国讨论完全彻底消除核武器的机会也就来临。中国于2005年提出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并就此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也就是说寻求以法律条约全面禁止核武器,就像《化学武器公约》全面禁止化学武器那样。中国自一开始就追寻一条不同于美俄核裁军的道路,不是一味单纯追求数量上的裁减,而是从限制核武器的使用开始,最后走向全面禁止核武器。曾有中国学者将核裁军的路线描绘为以下几步:(1)所有有核国家均承诺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2)所有核国家承诺停止研制和装备新的战役战术核武器;(3)所有核国家承诺不向非政府组织转让军用和民用核技术;(4)所有核国家避免执行可能发出使用核武器的错误信号。[224]
直到目前为止,五大核国家中只有中国宣布了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美国等表示将考虑将核武器的作用限定为只慑止核进攻,并为此创造条件。但是,从目前来看,其进展并不明显。国际社会事实上存在着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社会压力,但一些拥核国家的决策者出于各种原因,对不首先使用核武器还具有种种疑虑。因此,有必要借鉴《化学武器公约》达成的线路图,推进反对使用核武器的国际社会运动,形成国际共识,从建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多边机制开始,让所有的相关国家都参与进来,并使得这种承诺对所有有核国家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才能消除各种质疑与疑虑,真正地实现“无条件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追求,进而逐步实现“不使用核武器”,直到全面禁止核武器的实现。
(二)在现有多边裁军机制内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
美、苏(俄)具有大致相当的核武器实力,因此,双方以往的核裁军从裁减数量到核查机制往往都是大体对等的。上述对等原则很难应用到多边核裁军,其原因在于,美俄核武器数量超出其他国家太多,五个核武器国家无法对等裁减它们的核武器。五个核武器国家在多边实质性核裁军的原则上还未找到共同认可的路径,因此,实质性的多边核裁军进程仍面临重重障碍。
从目前来说,建立持续的对话机制似乎更为可行。中国认为,“核裁军措施涉及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各国军事安全战略、国家间相互信任水平、核武器安全、防扩散等方方面面的因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没有捷径。应根据国际社会已经达成的共识,包括历届NPT审议大会确定的路线图,务实推进核裁军进程。”[225]中国并不将自己所认定的最佳核裁军路线图强加于人,而是审时度势,体现灵活性,与其他核武器国家密切进行核裁军磋商。
五个有核国家分别于2009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召开专门会议,讨论核军控和裁军问题。五国就核军控建立对话机制将是公认的核武器国家履行核裁军承诺的象征,也是对所有其他国家发出的重要政治信号。五国对话进程并不是要另起炉灶,而是要在坚持和维护现有多边裁军机制的权威性的框架下进行。
在这五国中,作为迄今仍然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美国和俄罗斯对推进这一议程负有最大责任,两国应寻求进行进一步核裁军。中国、法国、英国,以及五核国作为一个整体,也对推进全球核军控和裁军议程负有责任。当前将中国、法国和英国正式纳入美俄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时过早,但美俄如同意进一步削减其核力量,两国可能需要其他核武器国家做出类似克制行为的政治保证。建立五核国对话机制并增加透明度可成为政治保证的重要组成部分。[226]因此,五核国进程的目标之一应是鼓励五核国考虑发展建立信任措施,对核武器研发保持克制,为实质性多边核裁军做准备。
(三)中国在核裁军领域发挥独特作用
“中国一直保持着一支规模较小,且处于较低戒备状态的核力量。这表明其首要目的是防止核讹诈,为了防止核讹诈,一个国家需要证明其有核报复能力,但其没有必要保持大规模的核力量水平,且长期处于高度戒备状态。”[227]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仍积极参加多边核裁军的讨论,体现了中国对国际安全的高度责任感和处理大国关系的灵活性。
“中国是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体系的建设者、参与者和维护者,始终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支持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业。”[228]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主动推进与核大国的合作,构建互利共赢的大国关系。中国倡导五核国摒弃冷战思维,建立战略互信,在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磋商,实现共同安全。中国积极参加了始于2009年的五次五核国会议,同其他四核国就建立信任措施和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等问题保持对话与磋商。五核国北京会议于2014年4月14~15日举行,五国在会上围绕加强战略互信、协商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成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在会后发表共同声明。中国还在会间举行由五核国与会代表与学术和新闻机构代表共同参加的公开活动,促进相互理解与信任。此外,中国还负责了五核国核术语和定义问题工作组牵头工作,先后于2012年9月和2013年9月在北京主办了两次工作组专家会议,为确保核术语词汇表编撰工作顺利推进做了大量工作。目前中、英、法和俄四种文字对照的核术语词汇表已经顺利出版,并提交给《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
第二,在多边场合中发挥倡议权,缔造全球合作架构。多年来,中国利用多边这一整体外交布局中的重要舞台,阐述本国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的原则立场与政策主张,推动国际裁军进程,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使用,抵制各领域的军备竞赛,促进地区无核化。中国在该领域的多边外交努力充分展示出中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并为维护国际安全做出了卓越贡献。中国主张,要推进核裁军进程,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明确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229]
结语
未来的核裁军进程若想取得实质性进展,必须明确限定和减小核武器的作用。国际社会应尽快就限制使用核武器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并建立互信措施。正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所说的:“不能身体已进入21世纪,而脑袋还停留在冷战思维、零和博弈的旧时代。……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安全之路。”[230]国际社会需要进入一个更理智的“核时代”。
中国主张应树立新安全观,倡导新的国际安全文化,采取对话与合作而非对抗、施压甚至武力的方式解决防扩散问题。“裁军、防扩散的根本目的是构建一个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全球安全环境。”[231]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建立无核武器世界,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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