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治本之策
我们党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面对当今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我们党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也是建设执政骨干队伍的方向和标准。
从革命战争年代到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制度为适应时代需求而进行了一系列转变。2014年1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中迈上了新台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培养选拔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强大动力,也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干部人事制度仍然存在许多新、老问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放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下来审视和谋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鼓励探索、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学化水平。
第二节 认真落实“四个坚持”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党的十八大提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这“四个坚持”,集中体现了新时期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始终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党管干部的核心是保证党的领导,目的是解决“为谁选人”的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切措施,都要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时,要处理好充分发扬民主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关系。
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实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键是解决“用什么理念选人”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强调“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充分体现了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要求。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一贯要求,说到底是解决“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干部的德首先是政治品德,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第一位标准,其次还突出表现在敢于担当上。
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马克思主义政党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优良传统,主要是解决“依据什么选人”的问题。坚持注重实绩,就是注重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的实际表现,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取得的实际业绩,在为人民谋福祉中做出的实际贡献。坚持群众公认,就是要在干部工作中扩大民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第三节 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完善民主推荐,一是要深刻认识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二是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三是要分清选人干部和为人干部的区别。
民主测评是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方法。完善民主测评方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设计测评指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方法,目的是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更广泛、准确的民意支持。
竞争性选拔是干部任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式,应明确不是所有的岗位都要搞竞争性选拔,要看实际能力;要严格规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要坚持实践标准、实际依据、实干导向,突出岗位特点、能力素质,引导干部在重实干、出实绩上竞争;要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的现象。
考核评价既是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指挥棒”。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注重法制建设成效,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研判分析,引导干部把压力转化为动力,更好地干事创业。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一要拓宽来源,二要优化结构,三要改进方式,四要提高质量。
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是优化干部来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大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磨炼的力度,二要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力度,三要完善选调优秀大学生到基层锻炼的制度,四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
第四节 统筹推进各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变化,完善干部管理规定,确定边界。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各级干部都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要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制度的改革创新,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科学化水平。
完善干部监督制度。从严管理干部,加强监督是关键。要完善对干部经常性的监督制度,完善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完善公开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应把握好“中国特色”和“现代企业”两个关键,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二是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三是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四是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健全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
做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一要加强战略谋划,抓好顶层设计;二要突出源头培养,提高能力素质;三要充分发挥统战、民族宗教、妇联等相关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合力推进机制。
思考题解答及拓展
1.试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干部队伍是党的执政骨干,是推进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必然要求。只有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才能更好地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充分调动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干部保证。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培养选拔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强大动力,也是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
尽管目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需要相比,仍然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无论是从干部队伍建设全局看,还是从党内党外的期待看,干部人事制度还有问题急需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放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下来审视和谋划,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更加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和鼓励探索、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科学化水平。
案例
五个细节看选人用人新导向
——解读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细节一:好干部标准被写进总则第一条
2013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要求,并明确了好干部的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鲜明地将这20字标准写进总则第一条,并围绕有利于选准用好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提出了新要求。
同时,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方面,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这些要求既确立了统一的干部任用基本标准,为广大干部明确了个人的努力方向,又为充分发挥干部的个性风格留出了广阔的空间。
细节二:干部任用第一环节从“民主推荐”改为“动议”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
负责干部工作和组织部门的同志往往会对岗位状况、干部结构、人选要求等有个初步的酝酿,这一过程客观存在,但过去没有明确进入干部工作程序,因而导致存在暗箱操作、人情因素临时动议、突击提拔等不规范之处。现在,把“动议”这一环节明确提了出来并作为初始环节,使得干部任用的程序链条更为完备,也更为透明,既为党组织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提供了依据,也强化了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
细节三:民主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
在将民主推荐由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调整为第二个环节的同时,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
同时,该条例明确,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从而起到挡住民意较差干部的“门槛”作用。
细节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防止“凡提必竞”
近年来,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拓宽选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等不少方面的积极作用明显。
但现实中,一些干部把心思都放在复习、迎考上,这就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偏离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过度强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那些埋头苦干和离公众视线较远、做事讲原则、从大局出发和从长远出发的干部来说并不公平。而该条例的修订既坚持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它强调合理确定选拔的职位、数量和范围,加强组织把关,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竞争,改进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着力提高竞争性选拔的科学化水平。这些新规定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防止简单地以考试分数取人,还真正干事的干部一个公正的发展环境。
细节五:对“破格”“裸官”“复出”的规定体现了从严治吏
近年来,一些单位在破格提拔上出现不少问题。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了破格提拔这一制度安排,并从严进行规范,使之更具操作性。
该条例在明确具体的适用情形的同时规定,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有关法律、章程规定的资格不能破,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并在审批把关和过程公开方面严加要求,防止“破格”变成“出格”。
同时,该条例针对近年来社会上广为关注的“裸官”和官员“复出”问题,也进行了明确、细致、严格的规定。
修订后的《干部任用条例》列出6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其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明确地列入其中。
针对官员“复出”,该条例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规定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资料来源《五个细节看选人用人新导向——解读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新华网,2014年1月9日。
2.如何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怎样结合实际落到实处?
答: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信念坚定,就是把理想高高举过“头”顶。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矢志不渝地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为民服务,就是把宗旨深深烙在“心”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职责所系,更是价值所在。能否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合格的“试金石”,也是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取舍的关键点。
勤政务实,就是把发展紧紧抓在“手”中。党的干部,要坚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敢于担当,就是把责任稳稳扛在“肩”上。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承担责任不推诿、直面矛盾不上交,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清正廉洁,就是把权力牢牢锁在“笼”中。党员干部必须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和拒腐防变的政治本色。
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习近平说,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炫于五彩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案例
河南周口“四制”工作法:让干部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
河南省周口市在干部管理考核工作上大胆创新,出实招,求实效。2012年以来,在全市推行目标制、项目制、责任制、考评制“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市进一步完善健全“四制”工作法,实现了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促使干部转变作风,践行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凝聚起了周口科学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科学化设置——摒弃唯地区生产总值的政绩观
“四制”工作立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为主要内容,把领导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质量和效果作为核心指标,努力构建积极活跃、健康向上、团结友爱的政治生态环境,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积极的稳定观,不断创新发展理念自觉转变发展方式,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提高发展质量。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是“四制”工作法的基础。“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实行分类考核,优化考核指标和分值权重,强化对单位各层级岗位的监督管理和业绩考核,强化对考核结果的分析研判,力求考评结果客观、全面、真实、准确。
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周口制定并下发了《周口市2014年“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对县市区考评增加了“九大攻坚”、市直机关党的基层制度建设、媒体网络舆情等考评内容,加大了统筹发展、民生改善和党建考评指标的分值权重,增加了10项惩戒扣分内容,使科学发展、务实发展、和谐发展政绩考核指向更加鲜明。
二、常态化管理——改年终一次性考评为日常动态监督管理
为了强化动态管理,周口市委要求各县处级单位必须报送要领导的《每周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其每天工作情况及处理事并进行公示。“四制”工作综合考评通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功夫用在平时,消除了个别干部平时工作不努力、年底考核做表文章的弊端。
“四制”工作综合考评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和责任追究。对年度目标实施情况按照台账的形式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度一通报,在工作推进的关键节点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加压提醒,并将日常监督管理的情况作为目标项目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目标任务的推进实施。
建立周口全市各单位的“红黄黑档案”制度,将考核情况纳“四制”工作考核内容,实行月报告、季总结,奖优罚劣,形成争晋位的常态激励机制。
“四制”工作法实施以来,周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忠诚职、勤勉尽责,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明显增强,科谋划、高效运作和创新发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制度化运作——奖惩分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制”工作综合考评紧紧围绕周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设定标、进行考核,把落实工作任务的措施和效果、服务发展的态度作风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成为促进作风转变、督促工作落实的要机制,让全市干部红了把脸、出了身汗,使各级各单位的政风行风显著好转。
落实“四制”工作法,周口市四大班子领导建立健全了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投入到“九大攻坚”“十大建设主战场;各级各部门把实施“四制”工作法与深入开展“作风转变暨环境创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谋发展”“下基层、听民声、解难题、办实事”作风建设三大活动结合起来,有力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得到加强。
周口的“四制”工作综合考评实施以来,建立健全了用目标引领工作、用项目带动工作、用责任保证工作、用考评促进工作“四位一体”的干部考核管理和政绩评价体系。
“四制”工作法充分激发了周口全市上下“干事成事”的积极性、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务实清廉的主动性,开辟了干部监督管理的新路径,促进了周口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资料来源《河南周口“四制”工作法:让干部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光明日报》,2014年11月13日。
3.如何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答: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
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发扬民主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党管干部,是体现党在干部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决策地位,以及党委在干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发扬民主,则是为了拓宽识人用人渠道,发挥民意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考察识别干部。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把干部看准选准。
要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都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都充分汇集民意、提高民主质量。要在程序设置上落实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都加强党的领导。要继续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都要不断汇集民意,切实提高民主质量、体现群众公认。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做到党委(党组)集体讨论把关。
要把考核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强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和对班子的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真实了解民意、正确集中民意。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环节,要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相关情况,主动加强与有关领导成员的沟通,提前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尽可能多地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把相关情况了解得更透,把基础工作做得更扎实。
发扬干部工作民主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长期任务,不会一蹴而就,更不可能一劳永逸。这就要求我们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发扬干部工作民主的正确方向,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案例
广西兴宾:坚持“四个不唯”,选拔出“好干部”
近年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不唯GDP”的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认真把好干部“选拔关”,在全区树立了风清气正、科学民主、规范有序的选人用人导向。
民主推荐不唯票。针对一些“圆滑官”“老好人”在民主推荐中“吃香”,但一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往往“失宠”的情况,兴宾区积极应对,充分运用个别谈话、“三张卡”(即道德评价卡、心理测试卡和业绩考评卡)测评、岗位匹配测试等方式全面考察干部,真正做到民主推荐不唯票,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吃亏。2011年换届以来,兴宾区拿出67个领导班子职位进行公推差选,创新实行“三推三考五差额一票决”“3456(即“三探索、四量化、五推荐、六差额”)、“六位一体”(即“重德才表现、重岗位匹配、重群众公认、重综合考察、重党管干部重阳光公平”六合一选人用人)操作模式,使用“三张卡”,对拟提拔和调整的453名科级领导干部,以及参加公推差选的87名干部进行全面考察。最终,有9名在民主推荐中得票较多的干部经综合考评后,因工作需要或原则性不强、缺乏冲劲干劲等原因“榜上无名”。
公开选拔不唯分。为防止那些善考不善干、“高分低能”的干部在公开选拔中占得先机,兴宾区通过合理设置报名资格条件区分不同岗位要求科学出题等方式,把那些平时不好好工作的“考试专业户”挡在门外,让会干的人信心足、考得好、选得上让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脱颖而出,真正树立起注重品行、素质全面、崇尚实干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2013年,兴宾区在公推差选领导干部过程中,将适岗评价,与结构化面试、常委面谈票决三项成绩相加作为最后的得分,按1比3的比例对得票靠前的对象进行能力对比和岗位评估。这样考,主要体现的是综合能力,把唯分、唯票挡在门外,既广泛听取意见,又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发挥了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
调整任用不唯年龄。兴宾区坚持以才为本,以用为本,因事择人,因岗用人,任人唯贤,淡化年龄要求,不搞年龄一刀切。一方面,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对于那些年轻有为、多才多智、实践丰富、理论扎实的年轻干部,积极地为他们提供平台去锻炼、去成长。另一方面,兼顾各年龄段干部作用的发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把参加公开选拔的年龄限制从以往的35岁以下提升到45岁以下,同时重视在乡镇基层、征地搬迁、项目建设、惠民土地整治、扶贫攻坚、生态建设等工作一线提拔重用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式”干部,真正让这些干部看到希望和盼头。
政绩考核不唯GDP。为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做“政绩工程”、做表面文章,一切为了GDP,造成经济发展失衡、失调,生态环境受损严重的现象,兴宾区在干部考核中,不唯GDP,不搞GDP排名,根据“德才素质、工作需要、群众公认”等情况综合评价干部,将业绩考评分成“工作成绩、重要中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情况、德能勤绩廉效情况、总体评价、拟提拔意见”等方面,设置“群众评价工作内容、工作类别、工作质量、个人所起作用实绩评价”5个一级指标和工作难度大小等15个二级指标,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进行综合分析,辩证地看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前任基础与现任业绩,个人贡献与集体作用,发展成果与发展成本代价,显绩与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通过调整干部考核的新指标来推动干部风气的转变,引导领导干部把精力放在真正干事创业上,放在攻坚克难上,放在为民谋福祉上。
资料来源《广西兴宾区:坚持“四个不唯”,选拔出“好干部”》,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2月14日。
4.新的历史条件下,年轻干部的成长环境发生了哪些深刻变化?怎样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答: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队伍的现状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思想认识还有偏差。有的思想不够解放,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比较突出;有的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缺乏战略眼光和长远考虑;有的则把“年轻化”简单地等同于“低龄化”,不注意老、中、青梯次配备。从年轻干部队伍来看,许多人没有经过严格政治生活的锻炼、艰苦环境的历练,理论素养、党性修养、思想作风和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有待增强;经历相对单一,“三门”干部较多,从基层特别是艰苦岗位锻炼成长起来的偏少;年轻干部的来源比较狭窄,“三支队伍”之间的交流渠道不畅。
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一要拓宽来源。打破现在年轻干部多从党政机关产生的局限,打破干部为部门和行业所有的局限,畅通“三支队伍”的交流渠道,统筹用好干部资源。二要优化结构。主要是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的专业、经历、年龄等结构。三要改进方式。年轻干部的成长是有规律的,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不能唯台阶论,但必要的台阶必须得有,不能一步登天,破格不能出格。四要提高质量。按照好干部的标准,秉公用人、唯贤是举,强化显规则、遏制潜规则,不断提高公信力;坚持长期历练、分总了解,差额比选、择优而任,形成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机制。要加强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宏观指导,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后备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案例
如何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做好新形势下的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着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素质过硬、能力突出、作风优良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要摒弃“三种偏见”、强化“四种意识”、抓好“五项措施”。
一、摒弃“三种偏见”
一是“短视”的态度。仅仅为了应付班子调整和短期需要从当前考虑多,从长远考虑少;从业务角度考虑多,从政治角度考虑少;从单位部门的局部需要考虑多,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考虑少。
二是“求全”的观念。用完人标准、静止眼光看待年轻干部习惯于抠台阶、论资历,习惯于按年龄排座次、讲先后,不能辩证地从本质上看待年轻干部的优点和缺点,总觉得年轻干部不成熟、不放心、不可靠。
三是“异化”的误区。一提到培养年轻干部,就简单地等同于随意提拔年轻干部,导致“拔苗助长”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期有关部门通报的湖南湘潭、安徽望江、广东揭阳等地严重违规“火箭式”提拔年轻干部的事例,就给人以深刻警醒。
二、强化“四种意识”
一是“以德为先”的意识。培养年轻干部要重视能力提升但首要的是品行的养成。才不够,可以通过后天学习加以弥补德不行,人品差,则很容易出问题。培养年轻干部,要始终突出养“德”,坚持政治上的“硬”标准,真正做到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坚强、党纪作风优良。
二是“人人皆可成才”的意识。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着眼于培养一大批人甚至一代人,坚持抓源头、打基础,不偏心、不私心,在加强干部培养中对所有年轻同志一视同仁、同等对待,促使真正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
三是“用人正当时”的意识。自古英雄出少年。各层次党政干部都有一个最佳年龄结构、年龄区段、峰值年龄。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抓住年轻干部的最佳培养使用期,坚持搭梯子、铺台阶,大胆放手工作、放心使用,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是“严师出高徒”的意识。“严是爱、松是害”。越是年轻干部,越要以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为目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如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提醒、不纠正,那小毛病就会变成大问题、小漏洞就会变成大窟窿。
三、抓好“五项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通过各种方式手段,反复教育和引导年轻干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补足精神上的“钙”。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深入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年轻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国梦的精神实质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担负起年轻一代的时代使命。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年轻干部职业生涯长,潜力大更应强化学习培训。针对年轻干部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更多采取研讨交流、前沿讲座、网络授课等行之有效的学习培训方式。结合年轻干部工作任务重、培训时间紧的实际,本着“勤学、快学、轮流学”的原则,缩短培训周期,切实抓好短期培训,实现所有年轻干部有机会参加培训、有精力全程参加培训。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实践锻炼。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年轻干部的不同类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方式,推动他们开拓视野、增长才干、砥砺品质,尽快成长成熟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三门”干部,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对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应侧重横向交流轮岗;对具备较好任职经历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可安排到更重要的岗位上锤炼。打通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壁垒和通道,加大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力度。
四是要进一步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年轻干部重在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要严格经常性教育,教育年轻干部珍重自己的人格、声誉和形象,培养健康的个人爱好和情趣,追求高尚的道德品质和情操。坚持关口前移,紧绷拒腐防变这根弦,把组织的纪律和要求内化为自觉的意志和信念,不断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服务。要建立健全年轻干部思想工作状况定期分析、定期谈话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所思、所想、所盼。合理调适年轻干部的心理预期,把个别同志对职务调整的追求热望,引导到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上来。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他人、正确对待自己。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关心年轻干部的生活和家庭,促进年轻干部的身心和谐、家庭和谐。
资料来源《如何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光明日报》,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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