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散文随笔选粹-人间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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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美丽

    桑格格

    一个女孩,大概家里有什么变故没有人管,也不好好读书,十二三岁就混在社会上玩。人人都说她是个烂货,传说她小小年纪就堕过多少次胎,那些买菜的阿姨是远远就要指着她对自己孩子说:你要这样我就打断你的腿!

    女孩在那个年代就知道怎么把校服衬衣在腰际打上一个活的蝴蝶结,露出纤细的腰来,衬托得正在发育的胸部像对跳跃的白鸽一样。她抽烟、打架、笑起来嘎嘎直响。没有人敢说她长得美,描述她的标准用语是:瞧她那个小骚样。别的女孩倒不像买菜的阿姨那样光是憎恨,除了说笑一番之外,还会赞叹她曾经穿过的一身衣服,那口气是这样的:啧啧,浑身上下三百!就是说,那女孩曾经穿过一套高达三百元人民币的衣服。那套衣服是一套洋装,奶黄色的,上衣是掐腰小西装的款式,下面是一条撒摆及膝的裙子,布满了繁复的白色花朵刺绣——所以贵呢。据说是社会上一个老大送给她的,他搞了她又甩了她。那套装好看是好看,但是说实话,以不满十五岁的年纪穿起来实在太老气了。

    那个时候流行过用军跨当书包,她就曾经穿着这一套奶黄色的洋装,懒洋洋地单手在肩头倒钩着军跨,下面却是一双白色的回力球鞋。一群不敢靠近她的男生在后面怪声怪气地嗷嗷直叫,她大部分时间都不理,但是有一次好像某一个男生叫了她妈的名字,她发疯般地抡着军跨追打了那个男生好几条街。她没有追上那个男生,人家骑了自行车怎么追得上,自己却摔了一跤,把奶黄色的裙子前面撕了一个大口子。

    女孩自己把裙子小心地缝了,而且精心地模仿裙子白色刺绣的感觉缝起来的。而且她穿的时候会把前摆转到后摆——反正那裙子不分前后。但是仔细看,白色的疤痕像一条隐形的蜈蚣虫一样隐秘地趴在她的左臀上,走路的时候,那虫子就像活的。

    她就住在我家对面。我经常看见这套衣服晾在她家阳台上,在衣架上板板正正地挂着。有时候并没有洗,头天穿了,挂在那里透透气第二天还穿的。我当然也被我妈教育过不准和她来往,但是我却觉得她有种莫名的吸引力,总是在阳台上望着她,她一会儿在阳台一会儿在房间里。她妈是个开公共汽车的,经常回来很晚,而且脾气很坏。没见过她爸。久了之后,她也发现了我,有一次冲我笑了一下,她笑的时候好像有光芒刺过来,我吓坏了就蹲在地上半天不敢站起来。我听她在那边笑出来了声音。

    为什么我突然想起这个女孩子来,其实就是因为她的笑声。每到夏天,我就会想起一次。她到夏天就会特别漂亮,可能也是因为那套裙子。不过有一次,我看她在阳台上穿了一件可能是她妈的大垮垮的短袖针织衫,头发挽在脑后,踮脚来收晒干的被单,也很好看的。

    慢慢地,我在阳台上不躲她了,她对我笑的时候,我也对她笑。有一次我在楼下遇到她,她正出来扔一对鞋子,是白色回力鞋,她脚下穿了一对簇新的旅游鞋——那是阿迪达斯的旅游鞋!我看着她把那双并不算太旧的鞋子摆在垃圾桶旁边,就站住了。她也站住了,然后我说:能不能把那双鞋子送给我。她马上回去提起那双回力鞋,说:我洗了再送给你。

    我们迅速成了朋友。说是朋友也不完全正确,她十五岁我十岁,最多算她的小跟班。而且由于她的名声,我们也不大在有熟人的地方公开来往。她总说,别让你妈知道你和我玩,她知道会打断你的腿。她还问我是不是父母离婚了,我跟我妈单独过。我说是,她居然抚摸了一下我的头,说,唉,你也是个造孽娃娃。那对鞋子她洗得白白的送给我了,但是我也没有穿,一是没办法对我妈交代,二是那鞋子大了我的脚足足三个码。暂时放在她那。

    她确实在社会上玩得开,在离我们的街区四站路那么远的地方都有朋友。她带我去过一次,那边有一个市场,有家卖肥肠粉的,她可以随便吃。她说那个老板的儿子是她的男朋友。我是她带去的当然也随便吃,那个粉里面的豌豆尖太香太嫩了啊!而且每次里面的肥肠都加得是其他人的两倍还要多。她吃辣椒之厉害,每次辣得嘴巴鲜红,一头都是汗,却笑哈哈喊那个老板的儿子再加点红油!那个老板的儿子剃了个平头,有十八岁的样子,穿一条黑色的功夫裤和黑色的敞口布鞋——标准的混混打扮,看着她就像要吃了她一样。那个地方一共去过三次。有一次我提议再去,她却摇摇头说那个人已经不爱她了。

    我说,不爱也还是可以吃肥肠粉啊!她看着我,深深叹了口气:小瓜娃子,懂锤子。

    有一天,她脸色特别苍白的来找我,喊我陪她去趟医院。我想起以前的传闻,就问:是不是去堕胎?她说就是。她那天居然还穿着那套奶黄色洋装。她沉默了一下说,其实我不该喊你陪我,人家看见了不好,但是手术完了没有人扶我还是有点恼火……这样,完了我们去吃肥肠粉好不好?不去那家,另外一家更好吃的!

    我说好!

    我坐在妇产科外面的绿色塑料椅子上,内心怕得要死。我怕她痛,更怕她死了。我这么个小人咋个弄嘛。闻着消毒水的味道,我怕得要死。幸亏一会儿要吃肥肠粉。

    有个护士硬邦邦地喊我进去扶她,我进去的时候,看见她已经从手术台上站起来了,正在整理那条裙子。居然还对我笑了一下,说,好了这下没事了。我扶她的时候,她软了一下,然后就慢慢和我走出去了。后来她发现,那裙子上沾了一坨血迹,才大大地不满意起来,说哎呀咋个搞的喔太不小心咯,这下洗不掉了喔。

    那天我们果然吃了更好吃的肥肠粉,还有西瓜!吃肥肠粉辣,所以我们又去吃了摊上花好的一牙一牙的西瓜。她才刚做了手术,就吃西瓜,要是现在我就知道这是多不应该的事情。但是当时我们谁也不知道。那天我们玩得很晚,特别开心。她花了起码二十几块钱,还给我买了一对花夹子。我居然斗胆说以后她不要那套奶黄色的洋装了,能不能送给我呢,她也说好。我们坐在一堆高高的预制板上,她说你看这条街上的梧桐树,夏天是一片深绿的,春天是毛茸茸的,冬天就是光叉叉的!那天她第一次给我抽了一支烟,还教我唱了一首歌,什么第一次偶然相逢烟正蒙蒙雨正蒙蒙第二次偶然相逢烟又蒙蒙雨又蒙蒙……她喉咙是左的,没有音准,但是唱的时候很投入,都要哭了的样子。后来她对我说,人人都说她烂,其实这是她第一次被男人搞。

    但是晚上刚回屋,等着我的就是我妈铁青的脸和尺块。她狠狠一巴掌扇在我的脸上,大声问我:你是不是和对门那个烂婆娘耍得好?唵?是不是耍得好?我一般挨打都上蹿下跳地求饶,但是那天我就硬生生回答了我妈一句:啊,就是耍得好。她打我也不怎么躲,但是最后我妈哭了,开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说她一个人带我有多么不容易,我答应了她再也不和那个女孩来往。

    估计她在对面都听见了。

    从这天起,我奇怪再不会在院子里碰上她,而且在阳台也看不见她,她卧室的窗帘一直都是拉上的。

    我后来还自己去吃过一次那个肥肠粉,味道还是很好。我学会了唱那首烟正蒙蒙雨正蒙蒙,还在音乐课上唱过,老师夸奖我嗓音不错,但是这首歌不合适小学生演唱,情啊爱的怪喳喳的。我很想念她,还去她们高中门口等过她,但是都没有等到。我问她们班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说,她啊,起码有一个星期都没有来上课了。反正那个夏天我过得失魂落魄的,企图养一只乌龟来分散对她的注意力,还被我自己活活踩死了。

    过完夏天,我就上初中了。这个初中有很多黑势力,但是居然没有坏娃娃敢惹我,据说都是她去打了招呼的。她的名声越来越坏,后来据说社会上的两拨烂娃娃为她打了一架,其中一个人被杀了几刀差点死了。学校开除了她。再后来她去一家歌舞厅上班去了,彻底算是踏入了社会。有时候很晚了听见有人在敲院子铁门,一定是她。我就会从床上爬起来撩起窗帘看看,她穿着完全是大人了,穿了高跟鞋,头发烫了,她每次都塞点钱给开门的大爷。在夜色中,路灯挂得高,照得她的影子长长的。

    有一天,院子突然来了一辆货车,她们家要搬走了。邻居指指点点地说,那个烂货被一个老板包了,给她买了一套房子,靠卖X发财了……她在院子里麻利地指挥几个干活的搬家具,像完全不知道别人在说她一样。还当众抽了一支烟,用血红的嘴唇抽,一边抽一边喊:那个,小心点!往里面搬,顺倒搬!她妈跟着忙前忙后,脸上有点不敢张扬的喜气。

    最后,她说了声“上车”,很飘逸地坐进了驾驶室,扔了烟蒂,“啪”一声关了车门。我一直看着她目不转睛,她最后环视了一下这个院子,看见了我。她斜了斜嘴角,笑了。我对她挥了挥手。她们的车开出去了,在楼上看见车上的家什,小小的一堆。那里面有她答应送给我的白色回力鞋吧?我现在的脚正合适,还有那套奶黄色的洋装。

    再也没有见过她。但是冥冥中我总觉得她可能过得不好,甚至都可能死了。她活得太热烈了。为什么现在想起她,因为又是夏天了,夏天要过去了。算起来她都该三十五岁了。

    有一次,她站在我对面,双手捂住左边的胸口,说你看我像不像抱了一只小猫?她那天穿了一件衣服,左边胸口正好绣好了一只小猫。她笑得嘎嘎嘎的,她叫黄美丽。

    选自《不留心,看不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评鉴与感悟

    桑格格的文字有趣,但并不算温馨。她写成长,写生命中隐秘的疼痛,不矫饰,不夸张,黑暗底色中的人性折射出阵阵寒光。她总是能发挥她的天赋,铺排开她洞悉世事的观察力,尤其是没有漏掉那些倏忽一闪的细节,从而写下她对过往岁月的怀念。

    活在做官狂想中的老同学

    十年砍柴

    戊子年的仲秋,我回到了故乡的山村。那时稻子已收割(近十年来吾乡农民多只种一季稻),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稻草垛的清香,天气开始凉下来了,这是湘中最好过日子的一段时光。

    回家第三天的上午,我正在院子里和父亲聊天,阳光照在庭院里的橘树上,几只鸡在树下走来走去,鸟儿在一丛四季竹上欢快地鸣叫。所谓“岁月静好”应该是这个样子吧。

    院门“咚咚咚”地被敲响,打断了父子俩的闲谈,我想一定又是族里哪位叔辈或本族兄弟来找我父亲了。母亲从屋里走出来,开了院门。进来一个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加白皮鞋的汉子,头发梳得溜光,他直叫我的名字说:“我听说你回来了。”然后叫我母亲“舅妈”,将手里的一只橘子递给我母亲。

    我没认出来他是谁,而且我的父亲没有姐妹,也就没有外甥,家族没出五服的姑妈所生的儿子,每年会来拜年,我都认识。这人是谁?拿一只橘子当礼物上人家做客,也真是怪异。

    父母招呼他坐在庭院里的桌子旁,端上茶水和瓜子、花生。我也不好当着他的面问父母这是何方人士,只能站起来含糊地说一句“好多年不见了”。并请他坐下。

    此人大咧咧地坐在我的对面,将那个橘子摆放在桌子前。然后说:“前年,我去北京了,去某某日报找你,可站岗的武警不让我进,我打你的电话也没人接。老同学,你太不够意思了。”

    我一怔,心想这下得罪这位老同学了。连忙解释道:“我们做记者的工作,平时多半不会待在办公楼里,即使武警让你进去你也未必找到我。而且每天接到的陌生电话太多,有些电话可能没接。你要是发短信,我会回复电话的。”——因为我没有接老家宗族一些人打来的陌生电话,家母责备过我好多次了。可我总想不起来初中或高中时,曾有过这么一个同学。

    他对我的解释没有接茬,喝了口水,手一挥,说道:“你回来了很好,我前两天打电话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某某某(当时的九常委之一)说了,决定任命你为司法部长,你回北京后就可以去当部长了。”

    其话至此,我一下明白了,前来的这人是个疯子。再瞅坐在一旁的父亲,父亲正向我使眼色。我猛然想起前一次回家,父亲给我讲过一件事,距离我家约四华里,有一个刘姓的村庄,也是我就读过的乡初中所在地。村里有一位和我年龄相仿的人,初中考上了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回老家一所小学教书,大约五六年后不知怎么就突然疯了。这人和我同一所初中,比我低一届。我对他一点印象也没有,他知道我,大约因为师弟对学习成绩好的师兄更为瞩目,也可能因为我后来大学毕业分配到北京,进了一个乡下人看来高不可攀的大衙门,他便强化了“我是其同学”的这种记忆。几年前有一次,他在他父亲的陪同下,捉了一只大公鸡来我家,向我父母打听我的通讯方式,并说他有天大的冤屈要向中央反映。

    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但我又不能露出一点惊讶或不耐烦的神色,只能如陪小孩做游戏一样,陪着他闲扯下去。其实他也没心思听我说什么,而只自顾自地倾诉,倾诉他如何痛恨世道不公,贪官遍地。他现在掌握了权力,要重用我这样的有正义感、有才华的老同学,惩治贪官,为民做主。

    他声情并茂地说了个把小时,杯子里的茶水喝干了,本人也似乎疲倦了,他突然起身告辞,说“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办,先走了”。然后嘱咐我回北京后好好当我的司法部长。我和父母将其送出远门,回来后坐定,父亲长叹:“好好的一个后生崽,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要知道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初中毕业能考上中专的农家子弟,那是成绩最为拔尖的乡村精英。考上中专吃国家粮,就意味着跳出农门,成为“国家干部”,身份发生巨大变化,不知有多少乡村同龄者艳羡之。

    这位刘姓校友如何疯了,乡间说法不一。有人说是因为他姐姐和邻居一件纠纷闹大了,他替姐姐出头,找人到处告状,被乡镇干部视为不稳定因素,假借他所在的教育部门向他施加压力,他不堪压力精神分裂了。也有人说,他喜欢上县城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原先也爱慕其才华。但两人交往的90年代中期,中等师范毕业的小学老师社会地位已从凤凰变成了麻雀,如果不能脱胎换骨进政府部门做公务员,继续待在小学校,男教师连娶老婆都成问题。那姑娘在家庭的压力下与他分手,他因此受刺激变疯了。

    不管原因如何,这位昔日的乡村精英疯了,是谁都认可的事实。

    我听母亲说,这人疯了后,平时说话条理清楚,而且穿着斯斯文文。因为患病,他不可能上讲台教书,有时候他走到小学校,站在窗外听代课教师上课,听到一半,认为代课教师教得太差,走进教室把人赶下讲台,然后自己拿起教鞭上示范课,竟然说得头头是道,水平高出代课教师一大截。因为他的母亲姓李,所以他叫我父母为“舅父舅妈”。逢乡镇赶场时,他必到场,看到我母亲,隔老远必高声喊“舅妈”,然后拿一只不知从哪个摊贩那儿顺来的苹果或橘子,一定要我母亲收下。有几次,他要去北京“告御状”,在长沙就被尾随的截访干部给押送回来了。也就是说,他对我说曾到我所在的报社找我是子虚乌有,是他自己想象的。那他怎么知道那个报社大门由武警把守,一般人不让进去呢?——大概也是他根据自己对“权力场”的理解做出的推理吧,这推理还真靠谱。

    我问父亲,这人不能教书了,他的生计怎么办呀。父亲说,他疯了但并不傻,教育部门还得给他发基本工资。他如果不满意了,会坐车到县教育局门前去闹。

    距那次回乡探亲,过了好些年,其间我又不下十次回老家看父母。我再没有听说有关这人新的消息,他大概还混在乡间,逢赶场必到,领着那点基本工资,活在自己做了大官为民主持公道的狂想中。

    选自腾讯《大家》2014年6月29日

    评鉴与感悟

    这个关于疯狂的故事多么像一个寓言。但它看上去又是如此真实,说它只是象征,显然有损它的情感。与其说他是在重构寓言,还不如说他是在为这个社会的前景做出预言。当然,本文并不是以简单的轻视,粗暴的愤慨,或者是装模作样的冷嘲热讽,来攻击浅表的荒谬。他反省的是我们的欲望,这个时代的病灶。

    耻

    塞壬

    1

    现在都尘埃落定了吧。我开始慢慢平静地正视它。云淡风轻是一种太高的境界,于我,似乎永难抵达。在过去的那么多的时光里,那些不可言说的事物一直在那里,它让一个人的天空那么灰暗,那么卑微。即使是在片刻的欢愉里,那些长年郁结在内心深处的阴霾便迅速面目清晰地浮现开来——它们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不安的情绪就会再次笼罩着我。用抖索的手指去摸火机点烟,但依然无所适从。我开始流连赌坊,或者沉迷昏睡,为的是转移这无孔不入的侵扰。当我写下“耻”,可我发现,它既不代表羞耻,也不代表耻辱。它是一个动词,硕大地、持续地梗在人的心里,一直损害着你。“你怎么走不出来啊?你到底要怎样才能释怀?”面对这样的诘问,我只能沉默。我的睚眦必报,我的耿耿于怀说到底竟没有一个具体的对象。难以言表是因为一语中的的失效。这让人无法直视的“耻”,如果一一剖开来给人看,那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无法痊愈的疾病。这个字牢牢地嵌在我的命里,深入骨血。我想起霍桑的《红字》,女主人公佩戴的那代表通奸罪的耻辱红字具有明显的公共性,昭告天下,那是毁灭性的。而某种私密性的“耻”,对于无耻的人来说几乎是无效的。写作,在我看来,很大程度上是抛出只可意会的秘密,然后每个人就对号入座般地去解读这个秘密,最终把自己也保存在这个秘密里。尤其是“耻”。有一次在电视台做一个女性话题的聊天类节目,邀请的嘉宾都是优秀的女性,她们在职场、商场上风头正健,还有两个是本地名媛类的角色。而我,一个作家,居然忝列其间,跟一帮代表这个城市主流价值观的女性一起,探讨着关于女性的话题。毫不意外地,这些成功的女人在那里大谈特谈女性要如何自信,自立,如何保持人格独立,甚至还说起拥有财富和美貌远不及拥有丰富的内涵,内涵对一个女性来说何等重要,是的,内涵。一直坐在旁边沉默不语的我对她们所说的一切并无异议,没错,非常正确啊,我认同。尽管这类话题的讨论不适合我,跟她们相比,我缺乏有效的经验去验证她们的说法。但方向上我依然认为这些是正确的。直到最后,有一位女性突然总结出这么一句话:女性唯有如此才会活得有尊严。前面那一堆正确的废话在我耳边滑过,不以为意。然而这一句,却一下子就刺中了我。原来,在这些女人那里,所谓尊严,居然是以自信、自立、独立人格以及高端的内涵来垫的底。我猛地抬起头,用荒凉的眼神打量着这群人,形同异类,我瞬间就意识到,我跟她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如果不是当天听到“尊严”二字,这遥远而陌生的两个字,在我的世界里,它几乎从未闪现过。我仰望着她们的尊严标准,私底下慌张地搜索我在何时把它给弄丢了。

    我前面提到的尘埃落定是指那些人和事已时过境迁。从事多年的媒体工作,我对书写即刻的、现场的题材感到厌倦与无奈,太多时候,仿佛是把一个未成熟的果子强行摘下了。经过这些年的沉淀,那些居无定所、落魄、一次次被命运驱逐的漂泊时光都已被我一寸一寸地埋藏,像宝藏一样地埋藏。历经一次又一次的人生低谷,我的生命都会有新鲜的生长。当我再次面对我即将写到的“耻”,在我均匀的呼吸里,在我波澜不惊的语速里,我相信我已经具备了某种内心的硬度和厚度。比如现在,我可以很坦然地把衣服掀开,把身上多处丑陋的、可怖的伤疤露出来。我甚至可以一一道出每一道疤痕的由来。不,我不会声泪俱下的。哪怕说起这些又是一次可怕的亲历。这些斑斓的疤痕璀璨在我的身体里,已经没有了早先那样的狰狞,随着时光的洗涤,那些凸起的青紫、猩红的筋状条疤已暗淡下去,成片成片的擦痕已由原先的浅褐慢慢融进在肤色里,只不过,那一道一道线状的擦痕居然比正常皮肤更加亮白,反而更加醒目了。我右边大腿外侧有一个茶杯口大的圆形的伤疤,摸起来有点糙,但看上去,真是熠熠生辉啊,它似乎在发着光,在滴溜溜地转动,这枚耀眼的徽章结实地刻在我的身体里,散发着呈堂证供般的真相气息。我的额头,手肘,腿,都或深或浅地有这种亮白的光芒,我披着长发,蓄着刘海,把额上的一条长长的横条纹伤疤盖住。写到这里,忽然一股新鲜的、浓烈的血腥味漫上来,萦绕在我的周遭,闭着眼睛,我看见了血,那么多的血,黏黏的,全身都是,这熟悉的梦境的血的深渊啊。我唯独记不起疼痛,我破败的身体,千疮百孔,可我记不起疼痛的感觉。它一定不是被时光冲淡而流逝了,相反,它被某种意志和力量吸走,向内,并转化成另一种东西。猛然间,我意识到,很多年了,我没有为此流过一滴眼泪。

    在广东十一年,我先后五次在大街上被抢劫,其中有两次被摩托车拖在地上十几米,这两次抢劫都发生在东莞。我身上的伤痕大部分皆来自于这两次摩托车飞车抢劫。我在一篇名叫《声嚣》的散文作品里写到了这种飞车抢劫,有些读者对我提出了质疑,认为这种经验是一种胡编乱造,我对他们说,请你们百度一下“东莞治安”这四个字就会明白的。也就是说,飞车抢劫不是某一个人的经验,在东莞,这是极其普遍的一种人生经历。尤其是女性。我身边非常多的女性遭遇过飞车抢劫,身体落下了跟我一样的伤痕,有的甚至更多。2004年,我在东莞一家大卖场做企划,办公室的六个女孩子几乎是轮流遭遇飞车抢劫,别的办公室也一样。擦伤,摔倒,流血,包包被抢,手机、现金、钥匙一并落入劫匪手中。我们合租在一起,有一个晚上,这帮年轻的女孩子居然在宿舍脱衣服比赛展示身上的伤疤,她们美丽的青春的身体,无辜的身体,都不同程度地刻上了这耻辱的伤疤,没有人为这一切买单,唯有肉身在默默承受,承受,然后再去遗忘。然而,在这场嬉闹中,在她们清泉般的咯咯咯的笑声中,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现出愤怒或者伤感,娱乐消解了一切,并在一种可怕的“蚀财消灾”的观念中获得了安慰。我的两次被抢都是发生在晚上相对偏僻的路段,那个瞬间时常出现在我的噩梦里,然后我大喊大叫地醒在床上。当路边的摩托车幽灵般的从暗处蹿出来,当魔爪探向我的肩膀,我头顶的天空一定被一只巨大的、罪恶的黑色翅膀所覆盖。一场捕猎正在上演。我清澈如水的魂灵与肉身,如同羔羊一般经历着这人世间的劫难。我的包包是斜挎的,一旦被拽起,就会连同我的身体。我被拖在地上,惨叫,刺痛,砂粒硌进我的肉体,我的裙子被磨破了,我的皮肤也被磨破了,一地的血,我在哭喊,却什么也听不见。终于,包包的带子突然断掉了,我被甩出几米远,滚到路边,额头撞到一块钢架的角铁上,我记不清楚过了多久,我是怎么爬起来的,非常可怕的是,我的血都快凝固了,它们混合着沙土,浸染在蓝色的裙子上居然是黑色的,这黑色的血让我害怕。大腿上有一块受伤的地方血肉模糊地跟裙子粘在一起,也凝固了,凝固成一块黑色的记忆。

    我相信,我描述的这一切并不比别的人更悲惨。我的肉身并不比别人更高贵,在很多人看来,我似乎没有理由耿耿于怀。这是一种普遍的经验,它的残酷、它对人精神的损害以及我们对所处的环境的不满和愤怒都被消解。甚至是在一种娱乐的氛围中被消解。然而,我之所以难以释怀不是因为这种遭遇无法获得补偿,而是,在我的精神世界里,一个让女性的肉体无法有安全感的世界不该被轻易原谅。如果说到女性的尊严,满身疤印,满身伤痕的女性,她们的尊严在哪里呢?面对这个陌生的大词,那些成功的女性抛出了优雅的、高端的见解,而在我这里,我的底线却是她们的负数。我生活在她们的负极里,她们所谈论的那一切,我根本够不着。她们谈论着女性在职场、社会、家庭中的种种压力,种种困扰,声称精神的痛苦远远甚于肉体。而在我这里,我居然还在纠结于肉体之痛,如同动物般低级。当我此刻面对“耻”,我无意呈现这个世界上有着猖獗的飞车抢劫,无意控诉这人间之劫难,让我们无辜的肉身遭受流血疼痛的伤害,我更无意告诉世人,这个至今没有被我完全原谅的世界。这一切是显现的,甚至是,没有人以此为耻。然而我将要写到的“耻”,它来自于肉身之痛,成长之痛,来自于一个隐秘的世界。

    2

    我在郊区长大,杂居在工人和农民交界的地方,小学和初中是在乡村的学校读完的。在我的印象里,不论是工人还是农民,都存在有严重家暴的家庭,虽然这两类家庭的表现有所不同。这种有家暴行为的家庭是公开的,生活在那一块的人全都知道。我得知“家暴”一词相当晚,那是我毕业后参加工作在报社做记者的时候,这个词进入我的视野,我颇为不屑,第一反应居然是,打个老婆有这么严重吗?在我的家乡那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老婆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意思是,打老婆天经地义,别人管不着。啊,在我荒凉贫乏的少女时代,目睹过多少残忍粗野、懦弱无能且性情暴戾的男人啊,他们喝了酒发酒疯,或者在外面赌博输了钱、受了别人的气,甚至是扳腕输了丢了面子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足以让他们回家把瘦弱的孩子他娘拎出来暴打一顿。有的时候,他们也打发育成熟、体态丰满的成年女儿,吊着打,边打边骂可怕的脏话。撕衣服,用脚踢,甩响亮的耳光,女人在地上翻滚,用破了喉咙的嗓子沙哑惨叫、求饶,我相信,她们的身上一定布满了伤痕,她们的泪水从一个一个的黑夜流到天亮。这一切回想起来,历历在目啊。孩子们都退缩在角落里,大的捂住小的,恐惧让他们不敢吭一声。这样的混蛋后来都是被他们长大的儿子们收服的,几乎无一例外,长大的男孩用有力的双手擒住父亲的肩膀,或者用自己的身体去护着母亲。“你知道吗,最近父亲在打我的时候没有以前疼了,他只打了几下就停下来喘气,他开始老了……”这是我初中的一个男同学跟我说的,多少年之后,他侍奉病倒在床上的父亲,居然没有半点怨恨,以至于这样的老混蛋还得以善终,而岁月也抚平了女人的伤痛,欢笑绽放在她们满是沟壑的脸上,儿孙绕膝,嬉闹于农家的小院里。那个时候,我们虽然在心里诅咒这些天杀的男人不得好死,但我们全然没有意识到,这样的施暴是犯法的。至于尊严,这个词从未出现在我们的生活里。某种既定俗成的伦理维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在我们朴素的善恶标准里,福报消解了恶报。

    在漫长漫长的童年及少女时代,某种文明开始流进了我们所在的村庄,年轻人去外面谋生,带回新鲜的意识和文化。而我们去更远的城市读书,在那些文明的地方,我再也没有见过男人公开暴打女人。人们都讲普通话,开口都带敬语,让你觉着,你存在,你很重要。我再回望故乡,那里的妇女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人,她们的灵魂是纯银的质地,明亮,干净。身后是一堆鸡仔般的孩子,嗷嗷待食。她们勤劳、聪慧、隐忍,瘦弱的肩膀有强大的力量。与生俱来的善良品性,就像一团火,穷其一生地温热着她们的家和孩子们。令我不解的是,我们那里的男人很多都热衷于喝酒、赌钱、打老婆。在我的印象里,父亲打过母亲一回,我在门外听见碗被摔碎了,父亲的咆哮,母亲尖声战栗着哭泣,他应该操起了什么,在满地追打躲闪的母亲,怒吼、恐惧的惨叫交织在一起。我无法再听下去了,只得逃离,那可怕的声音太具有摧毁性了,它时常出现在我的梦境里,在我头顶响彻。就在那个时候,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对于一个孩子而言,没有什么比父母相爱更让他觉得幸福的了。我年幼的弟弟在屋子里目睹了这一切,他的哭声渗着血,都撕裂了,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哭喊出来,这哭声加重了这场灾难的悲剧性。我一路狂奔下了楼,跑出工厂宿舍区,沿着煤屑路,一直跑到铁路边的一个湖边。我坐在湖岸上,直到月亮升起来。我为什么不敢推门而入,用自己的身体去挡住母亲?我今后如何面对此次的逃离?啊,我的懦弱,多少年之后,我无数次地践行着,我如何的懦弱。那些长期目睹母亲被施暴的孩子们,他们是怎么长大的?那些长大后原谅了父亲暴行的人,他们是如何做到的?

    我在报社做记者的时候,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家暴事件,接受采访的女子向我展露了她们的累累伤痕,包括身体隐秘的部位及私处。原来在文明的城市,家暴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只不过,它们都隐藏在这些文明人的内心深处。它不再像我童年时代目睹的那样,公开地打,有明显的表演性,同时还附带有无耻的炫耀性。然而通过采访,我发现在这类事件中,有某种潜在的、微妙的复杂心理,这种心理的罪恶甚至消解了家暴本身。我想起张爱玲有句名言,大意是,一个女人再怎么优秀,一旦没有男人的爱,她就会被同性看轻。延伸来说,一个优秀的女人一旦暴露其弱势及不堪的一面,往往会被同性怜悯甚至是幸灾乐祸。

    2005年,我在深圳做一本珠宝杂志,当时我把杂志交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设计、编排。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位漂亮的时尚女性,三十五六岁,有明媚的笑容,神采奕奕。她有时说错了某句话,或者是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居然会满脸通红,然后优雅地跟大家抱歉着。我们都羡慕她,美貌多金,有自己的事业,老公在珠宝界也是风云人物。因为我为她写过一个专访,她说在所有的关于她的采访中,我写的那篇最好。偶尔有分量较重的文字活,她也交给我做。时间久了,我们成了朋友,虽然在我看来,这女人虚荣、高调,有些许的做作,但这些都在我能接受的范围内,大体上,她是个爽快的人,仗义,还有一幅好心肠。在外面漂泊,艰难生存,我渴望朋友,渴望倾诉,并希望她能够接受我卑微的热情和最干净的善意。然而,见惯太多的冷漠,在利益互换的职场,没有人能看得上我贫乏、清可见底的筹码,除了真诚,剩下的仅只那点薄薄的才华。遇见杨蓉,我希望能跟她有不同寻常的交往,那只关乎心灵,关乎灵魂质量的交往。在很多种公开场合,我以得体的文采和可怜的知识储备常常为她打开场面,并及时把她的观点表达得更加完美。我非常识趣,谦卑地退在她身后,成全她的风头。有时在凌晨两三点,杨蓉会突然打电话来让我陪她去外面宵夜,她开车来接我,我们去那种偏僻但又异常美味的小店,自带洋酒,每每喝上几杯。我隐约觉得她心事重重,但从未敢轻易开口去问,陪着她胡扯些关于人生的许多虚空话题。在那样的夜晚,我跟她文艺得一塌糊涂。

    那年秋天,我们去上海参加国际珠宝展,杨蓉要求我跟她住酒店的同一间客房。晚宴很热闹,我们见到了来自全国珠宝界的名流,杨蓉的朋友甚多,她频频举杯,四处敬酒,娇笑连连。我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场合,虚假的寒暄,没有底线的吹捧不绝于耳。再说,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认识的人不多,加上一路坐飞机过来,我也觉得很是疲惫,于是就先回房休息了。大概在午夜时分,杨蓉才回房。我起床开门,迎面扑来她一身的酒气。我把她扶进洗手间,她开始对着马桶呕吐。我站在她旁边,轻轻地拍打她的后背,希望她能吐得顺利一点。嘴里轻声地埋怨着,为什么要喝这么多酒。我转身拿起水壶去烧开水,给她泡了杯热的普洱茶。才几分钟,我再进洗手间一看,杨蓉屈腿伏在地上了。我想把她拉起来,可她又滑溜了下去,她的身体软得像一摊泥,拉扯间,真丝衬衫被拉起,她洁白的后背,竟露出了可怕的斑斑伤痕,瘀青的块、长紫痕,片片红疹,触目惊心,像一种毒,在肉体上艳丽地盛开。我整个人待在那里,不知所措。杨蓉自己翻身坐了起来,用手扯平衬衫,然后用她的醉眼凄然地看着我说,薇温(我的英文名字),我嫁了一个畜生……他以前不这样的,顶多脾气大一点,可是这几年他变得很怪,喝了酒之后,他就咬我,用烟头烫我,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床上撞,然后又发疯地亲吻这些伤口……她的语调平缓,像是在说一件遥远的事。“吓着你了吧,我没事的,你先睡吧。”

    从那以后,我们之间就有点别扭起来,第二天晚上,她就住了另一间房。她似乎在回避我,而我在她面前无所适从,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万万没有想到,像她这样一个让人羡慕的成功女性居然有着这么不堪的秘密。在我看来,她的生活形同地狱,她跟一个魔鬼在一起。回深圳的几天后,一个傍晚,她打电话来说晚上请我去圆通寿司吃饭。我去了,刚进包间,看见她已经等候在那里。气氛有点怪,往日姐妹般的调侃嬉笑荡然无存,她从头至尾都没有笑,很客气地招呼我坐下。我表情讪讪地,生怕说错一句话,连问好都小心翼翼。杨蓉忽然拿出一个崭新的夏奈尔的包包来,说一直想送给我一款夏奈尔的包包,这是刚出的新款,我一定会喜欢的。我正要推辞,她看了一眼我背的无名包说,你也该拥有一个像样的包了。沉默,我埋头吃眼前的紫菜虾卷,这时,我听见杨蓉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她的家庭很幸福,先生一直对她很好,那天晚上,她说的酒话,希望我不要当真。我怔住了,同时瞬间明白过来,她想用这款夏奈尔的包来封我的口。她非常后悔告诉我那个秘密。

    可是,我从未有过要把这件事泄露出去的想法。当我看见她满身的伤痕,我痛恨的是那个变态的衣冠禽兽。我没有当面表露出这种情绪,是因为担心敏感的杨蓉觉得我在同情她。一事无成、处处卑微的我,没有资格去同情任何一个人。啊,杨蓉她一定不知道吧,我也一身的伤痕啊,青的、紫的、红的都有,永远都不可能痊愈的伤痕。当看到那些斑斓的可怕伤痕时,我有一种物伤其类的悲凉与伤感。那一刻起,我比任何时候都爱她,我觉得我已经无法向她准确地传达这一情感了。接着,杨蓉又跟我说起她跟他先生相识、相恋的浪漫往事。语气非常温柔,像是一个梦幻。我听着听着,觉得她只想让我相信,他的先生依然爱她,她还是过去那个让我们都羡慕的成功女性。太可怕了,家暴根本不重要,她扛得起,她唯独扛不起的是她千疮百孔的里子被外人知晓。好吧,你的逻辑是,只要面子有尊严,里子你不在乎。现在是,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我跟杨蓉已是陌路,我觉得她已经清晰地把鸿沟划了出来,我们回不去了。

    然而我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三天之后,杨蓉突然打电话来质问我,是不是我在网络上散布她先生打她,要跟她离婚的消息?我大吃一惊,没等我开口,她在电话那边开始骂我,骂得很脏,难以启齿,完全没有任何交情可言。骂我穷酸、心机女、一心攀龙附凤、自己交友不慎也就算了,杨蓉竟然失控到骂我丑八怪、性冷淡、没有一个男人愿意上我等语。这还是我一直以为可以交心的、彼此只注重灵魂质量的杨蓉吗?还是长期以来她就是这么看我的?我一言不发,听她一气骂完,如果我中途挂断电话,她一定会发疯的。末了,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说她看错我了。我完全没有料到杨蓉遭受的折磨是因为我,而不是她那可怕的家暴。不论我是否泄露这个秘密,我的存在是个巨大的钉子,令她寝食难安。这是被害妄想症吗?不,这是不可遏制的恶念使她整个人走向了负数。紧接着,她彻底摧毁了我。

    杨蓉的文化传播公司下面也有一家珠宝媒体。她本不指望这本杂志赚钱,而仅仅是作为一个平台存在去做各种文化推介活动。然而,她这本杂志做得早,在业内的知名度比我的大,而我才刚起步,不到一年。从资金、背景、资源各个方面来看,我不堪一击。我唯有创业的激情和初犊的拼劲。广告收入是我们生存的唯一来源,但我总有抢眼的专题策划,深度的对话专访,图片、排版时尚大气。这本年轻的杂志在深圳有了让人耳目一新的朝气与锐气,很多大的珠宝厂家开始注意我了。啊,那个时候,我刚刚而立之年,踌躇满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感觉肩上要生出翅膀,我的理想是,做最好最专业的珠宝杂志,以我的规划来看,要实现这个愿望起码还要三年。然而,杨蓉以极其低廉的价格甚至免费出售、抛送她的版面广告,她用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公开地挤兑我,我只要两个月没有广告收入,杂志就会全面告急。隐约有谣言传出来,说我跟XXX公司的总监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不,说我用肉体换取广告。我非常清楚这一切背后的缘由,但是,只要杂志能够撑下去,我就能顶住所有的毁谤与压力。然而,好几次我去客户那里采访,对方表现得都很怪异,都急于要避开我似的,仿佛我是个很脏的人。居然有一个小厂的老板一脸贱笑,眯着眼,无耻地说:薇温小姐,听说你是一个豪放的人,其实我也是……

    很快,我接到一个函,工商局发过来的,大意是我的杂志申请的是DM广告刊号,而我却做成了一本集新闻、时尚娱乐为一体的综合媒体,涉嫌违规,勒令查封。这个时候,天才真正塌下来。这种做法本来就是打一个擦边球,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的这类杂志和报刊,只要不刊登色情暴力,不刊登虚假广告,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管的。我拿着那款崭新的夏奈尔的包包,径直奔往杨蓉的办公室。

    “你为什么不杀人灭口呢?”我把包包狠狠地朝她掷过去,水杯砸翻了掉在地下摔得粉碎。

    “所以你要感谢我不杀之恩啊,薇温,我应该拿你怎么办呢,你让我非常痛苦,对,只有你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才能解脱。”不到一个月,杨蓉脸色苍白得可怕,两颊凹陷,颧骨高高耸起,两只眼睛如同被烧成炎炎的大洞,这副模样,如同一幅骷髅头的面上绷了一张白布。“薇温,你握着我整个生命中最脆弱的部分,我快要疯了!”我再次想起,她的身上那些斑斓的伤痕,而我身上也是,一阵酸楚涌上胸口,百感交集,我无法恨她了。我们原本是一类人,而我却成为她面临遭受巨大耻辱的那个人。她的先生不是,她本人不是,这个操蛋的世界不是,唯独我是。我长长地叹了口气,扔下了一句话:你真给我们女人丢脸,如果我是你,我会把里子那个真正让你蒙羞的奇耻大辱踩到脚下。

    3

    可是,我做到了把自己身上的那些奇耻大辱踩到脚下了吗?不,我太懦弱了,我只能捶着胸口,无力地捶着胸口,一声接一声地叹气。我最终选择了逃离,回避。我跟杨蓉唯一的区别在于,我不会恶意地去加害无辜的人,这是我能坚守的底线。然而,身在局中,谁不比谁更无辜呢?当我们的肉体受到伤害,而伤害我们的对象是一个巨大的存在,我们无法撼动,那是不是在潜意识里,我们就应该把它默认成一个既定的事实?并放弃抗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默认了它,让它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背景?“小姐,你只提供了抢劫的时间和地点,你什么都没有看清,我们是很难抓到劫匪的……你呢,平时不要背包上街,晚上不要轻易独自出门,只要做好自我保护,是不会遭遇这种事情的,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去派出所报案,结果是,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我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呢?前年,在一次由妇联主办的“今日巾帼”座谈会上,我见到了暌别多年的安妮太太。她四十好几了吧,保养得真好,脸上没有一丝皱纹,想来生活如意,事事顺心吧。这几年,她跟她老公经营的几处大型商业地产出租得真不错,购物中心、休闲娱乐城、小吃一条街,当年略显偏僻的物业天天都在绞尽脑汁寻求出租,可几年过去后,那地方竟成了那个镇区的商业中心,如今是寸土寸金了。安妮太太染着金发,大卷,风情妩媚;穿着黑色修身的职业西装,里面是柠檬黄的蕾丝抹胸,长裤,细跟尖头的高跟鞋。她假装没有看见我,我可是结结实实地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个遍。人生无常啊,有些人总是阴魂不散。亲爱的安妮太太,今天晚上你会不会做噩梦呢?这个女人现在是本地大作家了,当年她离开东莞去了深圳,然后辗转去了广州,还在佛山待了好一阵子,最后她居然折回东莞,还人模狗样地混进这么高端的巾帼座谈会与你诗意邂逅。

    依然是那个2004年,那家大型的卖场,我,企划部经理整天埋头撰写各类企划案,策划各类招商活动,从制定到执行,每周加班,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身上总是有一股使不完的劲,眼皮一翻就是一个点子,有了好的想法兴奋得要命,仿佛吸引那些大牌入驻进来,我能捡个大便宜似的。生活上,我非常简单,从不化妆,一年四季穿着工服,在办公室叫外卖,加班晚了睡办公室沙发,还经常跟清洁工阿姨这类人一起去超市抢打折的换季商品。由于所有的稿最后要安妮太太定了,签了字才能执行,应该说,在公司除了财务,我是跟安妮太太打交道最多的人。安妮太太对我不修边幅很是不满,她说工服是公司对外接待或者窗口岗位的姑娘才穿的,我可以穿得个性化一点,应该要化点淡妆,要使用香水。她这个话,我们全公司的女孩子都清楚,安妮太太在代理一种叫作玫琳凯的化妆品,其营销模式类似于安利,直销式的,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营销模式一直没有让我从传销的印象中纠正过来,所以,她的玫琳凯,我连一只小唇膏都没有买。每当我身上桂林米粉那刺鼻的酸笋味让她难受的时候,她就念经一般向我兜售她的玫琳凯。我身上有一种很硬的东西,让她不自在。这一点,我感受到了。

    那一年快要到中秋节了,公司要策划一台晚会,活动是我策划的,所有的东西基本准备停当,我跟安妮太太去选购礼品,因为晚会有抽奖活动。我记得那天下午三点钟的光景,我跟她步行去公司附近的银行取钱,银行很近,她也就没有开车。当时她挎着一只铰链的小皮包,刚好垂在她腰与臀衔接的部位,大红的,非常醒目。我陪她取了钱,从银行走出来,刚拐了一个路口,斜对面就望见公司办公楼。这时一辆摩托车从她旁边掠过,那摩托车到近处才加的速,呜呜呜,呜呜呜,在身边急促而过,非常突然。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年轻男子拽住安妮太太的包,她被拽倒了,那摩托车把她拖在地上,一路往前急奔,很本能地,我狂追不放。她的鞋很快就被蹭掉了,膝盖在地上摩擦了好几米,一定刮破了皮,流了血,衬衫被掀起,她在挣扎,在喊叫:“放开我,我求求你们放开我……”我看见她雪白的腰腹露出来,包包的带子太结实了,没有拽断,摩托车后座的人一把抓起娇小的安妮太太,一路往前方急驰,我追不上了,我眼睁睁地看着董事长夫人安妮太太消失在眼前。她那绝望的“救命啊——”一直在我耳边响彻。刚才那一幕不正是我曾经历过的吗?为什么看着他人历经此劫,我竟本能地把拖在地上的那个人幻想成了自己,刚才,有那么一瞬间,被摩托车拖走的,不正是我自己吗?我再一次血淋淋地经历了这可怕的猎杀。

    在我看来,所有被拖在地上的人是平等的。甚至跟猪狗一样是平等的。就像在癌症面前一样,所有生命是平等的。啊,我有幸跟冷艳高贵的安妮太太站在同等级别上,这是从未有过的。公司办公室那么多的女孩子都有过被抢经历,我们都有幸跟自命不凡,骨子里瞧不起我们的安妮太太站在了同等级别上。我不应该高兴吗?对,摩托车应该去抢有钱人才对啊,可是有钱人都有车,很少步行,所以摩托车只能抢我们这些步行的弱女子。很突然的,我心里居然有了一丝快慰,公司大部分员工都不喜欢安妮太太,这抠门刻薄的坏女人,向员工兜售化妆品,公司福利少得可怜,报销很不痛快,请假压了又压。我们早就怨声载道了。然而很快地,我就从这邪门的幸灾乐祸中醒了过来,我吓坏了:安妮太太被劫走了。脑子一片混乱,我是不是应该跟董事长打个电话呢?还是报警?我慢慢镇定下来,给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凯恩打了个电话,公司是家族式管理,人力资源部的经理是安妮太太的妹妹。电话那边传来冷静得要命的声音,不许报警,不许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好了,没你什么事了。

    几天之后,那是多么可怕的几天啊,我每天都心神不定,恍恍惚惚,总隐约听到有人在喊救命,我看着镜子里的脸,双颊削下去了,眼睛陷成一个窝。头发蓬乱,嘴唇起皮。整个人非常憔悴。人力资源部经理请我去她办公室一趟。一种很不好的感觉笼罩着我,在这么多年的漂泊生涯里,这种感觉既熟悉又可怕,它再一次将我席卷。果然,这位凌厉的凯恩小姐,用一种不容置疑的残酷语气说,你被公司解雇了,明天就不用上班。

    很奇怪的是,我忐忑不安的心居然像石头一般落了地,非常利落。那一瞬间,我如释重负。仅止解雇我而已,没有别的麻烦?这个结果我太乐意接受了。是啊,我怎么可以继续待在公司呢,那高贵的安妮太太以后如何面对我?我是她耻辱的目击者,见证者,我本人也成了她耻辱的一部分。她,在喊救命,在求饶,在魂飞魄散,被两个男子劫走,露出了雪白的腰腹,还有她的大腿,她被匪徒劫到无人的地方,美丽的安妮太太,他们会对她做什么呢?公司有一个人目睹了这个过程,董事长太太仅仅只是解雇了她,这难道不是天大的恩赐吗?我害怕节外生枝,当天晚上就急忙卷铺盖走人了。这个走更像是逃走,坐在逃往广州的大巴上,我开始汹涌地流泪,我看看自己瘦弱的身体,就一把骨头,小小的脏器,这个备受摧残的肉身被命运驱逐,亡命天涯。然而,我清楚的是,正是这一次一次的逃离,我的生命慢慢走向强大。我从未想过去劳动部门维权,从未讨要属于我的公道。除了一身的伤痕,我活得好好的,这就足够了。

    4

    有人跟我说,你现在是作家了,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羽毛啊,你应该把这些不堪的经历隐藏起来。可是,我因何而写作呢,是为了作家这个名号吗?我太了解拥有光鲜名号的那种人了,难道我最终也要去做一个让我终生唾弃的人吗?不,尽管我的底线比太多人要低,但我绝不会成为那样的人。我看不见肉身之耻,是因为它在我的身体里从未离开过,我不太在意是否有尊严,芸芸众生里,太多的人比我更苦难。有一天,我猛然发现,这世上好像没有东西能够再伤害到我了,我低至肉身,伏在地上,惯于穿越人生的低谷,但我始终清晰着什么是真正的耻。当我开始写这篇文章,忽然感觉到自己被一群人热切地注视,我们忽然有了相同节奏的呼吸,每一个词攥着力量,发着光,太多的人是沉默的。如果我看到任何一个人遭遇肉体的伤害,我会不自觉得产生幻象,会瞬间置换成受苦的那个人,然后看见自己再一次遭受肉体之痛。巨大的耻嵌进身体,那些斑斓的伤痕暗自妖娆,它隐隐作痛,可我依然向宝藏那样珍藏,我真实地存在过,我跟很多人一起,有过共同的命运,在那一瞬间,我们平等,像疾病那样平等。

    选自《十月》2014年第4期

    评鉴与感悟

    塞壬下笔狠辣,对待自己也毫不留情。她似乎全身上下都充满道德勇气。这篇内省式的体验文章,看似破碎,实则带着作家的体温,丰富,粗粝,撕开了暧昧的表皮,直抵存在真相。当然,她的文笔也有些含混。她好像完全不管读者的心理接受程度。她执着地描述那些暧昧不明的心理。她用力那么凶猛,时而甚至能感受到她的狂乱紧张,可以想象,为了写出最为真实的作品,塞壬是怎样的耐心。

    奶奶本纪

    周同宾

    似乎是毫无缘由地,蓦然想起奶奶。我的妻儿都没有见过奶奶,老家仍然在世的乡亲,见过她的也已不多。我顿时有一种紧迫感,若不为她写若干文字,不太久以后,她就如同没在这个世界上生存过一样。

    奶奶没有名字。娘家姓党,村里的长辈人都叫她党姐儿。1954年登记户口,她的姓名被写作“周党氏”。她不认识那三个字,也从未用过那三个字,或许就意识不到自己还会有名字。

    爷爷早逝,据说是在地里割豆子,突然吐血,当即死了。爷爷没有遗言,或许,把一腔鲜血洒在自己的土地里本身就是遗言。爷爷留下八亩半地,三间低矮的每隔两年就得苫一层麦秆的草屋。那时,父亲才十来岁,小小年纪就接过了爷爷留下的土地,和有关土地的一切农活。

    奶奶是小脚。她出生在大清光绪年间,当然要裹脚,脚也真有那么三寸。每天早起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床头缠脚,用五尺多长四指多宽的裹脚布狠狠地缠啊缠啊,把脚缠成粽子形。她裹脚或洗脚时,从不让人看见。我见过一次,蜷屈挤压变形得可怕。她说过小时候缠脚的痛苦,开始缠常常哭,下床、出门都要大人抱着或者扶着。她移动脚步走路,像两根木棍在地上捣。雨天,路似刚刚发酵的红薯面,简直是在黏糊糊的烂泥里杵。奶奶身躯在女人中应属高大,却用一双尖尖的脚支撑着,下地掰玉米、掐芝麻叶、起五更薅麦(为了不留麦茬,更为了多收些柴,小麦要连根拔起。薅就是拔的意思。《诗经·良耜》里就有“以薅荼蓼”,三千多年来音义未变。故乡的方言里有很多古汉语的孑遗)。母亲生于1920年,京城里早就没了皇帝,可硬是被外婆逼着裹了小脚。“大跃进”中,她就是颠着那双小脚在水库工地上,挖土、挑土、抬石头的。母亲到晚年还埋怨过外婆“老思想”。却从没听到奶奶埋怨过谁,好像原本就该如此。

    我上中学时,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文章中,把“右倾分子”比作小脚女人,一下子全国批判“小脚女人”,似乎小脚女人都是最可恶的人。那时候全中国的成年女人大部分是小脚啊。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是想到奶奶,想到母亲。不能无视她们的艰辛,她们的血泪,更怎忍心把她们和全民痛骂的坏人连在一起作践啊。我只是心里想,绝不敢说出。

    奶奶会弹棉花,是全村有名的弹花匠。在方言里,棉花简称为花。她去各家弹花。轧过的皮棉要纺线,必须弹,那时没有弹花机。奶奶的工具是一张弓,洋槐木的,弯作初四初五的月牙儿形,用时勒上细而韧的皮弦,一把弹花槌,枣木的,手握的一端稍细,另一端有楞,弹花时就是用那楞拨动皮弦,在结成团的皮棉上颤动,发出“嘣、嘣、嘣、嘣……”闷闷的漫长的响声,往往,从早饭后,持续到黄昏,如一首单调的乐曲,有一种无尽的沉重感,压抑感。弹三遍,棉花才变成蓬蓬松松白云状的棉絮。给别人弹花,中午管顿饭,工钱是一把花捻儿——纺线前把棉絮用高粱莛儿卷成近一尺长的薄薄的筒状,那叫花捻儿。七斤棉花可织一匹布,弹七斤棉花耗时一整天。

    有一幕情景至今不忘,六十余年过去,仿佛犹在眼前。

    盛夏的傍晚,满天瓦片云,被落日烧成了火红色,反射着炙人的酷热。黄澄澄的太阳光充塞地面、空中,像熔化了的铁汁子,烫得狗伸着舌头张嘴喘气,南瓜叶蔫蔫地扑塌着,如收起的伞。在门口,我远远地看见奶奶从南庄回来了,一手拿把花捻儿,扶着肩上的弓,一手掂着弹花槌,蹒蹒跚跚走着碎步。宽大的粉蓝土布上衣,老蓝的扎了腿的土布裤子,在强光下显得铅一样惨白。头顶、两肩、衣袖,毛茸茸的粘满棉絮,棉絮上挑着夕阳。走近了,见老人家鼻孔里也钻了棉絮,已被灰尘沾成灰色。布衫后背的汗渍一直洇湿到下摆,水淋淋地贴在身上。从水缸里舀半瓢凉水喝下,奶奶换了衣裳,坐院里捏下湿了的上衣、裤子上面粘的棉絮,终于积成枣儿那么大一团;丝丝缕缕都舍不得糟蹋。

    奶奶每天夜里纺线。椿木做的纺车儿,已古旧成了铁灰色,暗红的枣木轴磨得变细。油灯放在锭子旁,灯焰儿只有黄豆大。每年种半亩芝麻,不为吃油,只为点灯和给锭子膏油。冬日夜长,总要再添一次油。坐下纺线前,总要把泡好的芝麻叶搦出拳头大一疙瘩,手巾包了揣怀里,到半夜暖热了吃下充饥。嗡嗡嗡,嗡嗡嗡,纺车声是一支无头无尾的枯燥的歌儿,始终缭绕在我的整个童年。纺车声中,我慢慢长大,奶奶很快变老,满脸深刻的皱纹里,积淀着溢满两颊、额头的艰辛日子。有一天晚上,老人家教我一首歌谣:

    纺花车儿哼哼,

    老娘累得腰疼。

    小娃夜里踢腾,

    被子蹬个窟窿。

    大娃裤裆漏风,

    闹着要打补丁。

    纺花纺到五更,

    房檐挂了冰凌。

    从纺出线,到织成布,有一个长长的过程,一家老小只能在寒冷中日日夜夜等待。把嗡嗡的纺车声说成“哼哼”,更像呻吟,像叹息,像无言的哭诉。这哼哼声一直延续着,和抽出的线同样长,和庄稼人的苦日子同样长……

    还记得一件事。

    奶奶有个弟弟,小时候上树掏鸟窝,摔下来断了腿,成了拐子。为和其他几个舅爷区别,向我提起时总称拐子舅爷,简称拐爷。拐爷干不成农活,就学会用牛皮做牛套、笼头、牛绳、役使牛干活时的皮鞭(据说鞭梢儿的技术含量最高,用一季子也不会断的),是方圆几十里有名的皮匠,在隔日逢集的镇上街边柳荫下摆摊,边做边卖。有一次,我跟父亲去赶集,见了他,马上想到年画《八仙过海》里的铁拐李,他比李铁拐更胖些。把手上的活儿地上一丢,拍掉身上的碎皮子,斜斜地站起,拐两步去给我买了一笸箩儿水煎包子(卖水煎包子的平底锅就支在他的皮货摊旁边)。我吃撑了,肚子好大。他说:“别吃了,剩下的拿回去。”说着,伸手折根柳条儿,捋掉叶子,把包子穿成串,又绾成了圈儿,递给我提着。

    一天,村人赶集回来说,拐爷明天要来我家。我立即想起圆圆的两面焦黄的水煎包子,不禁流口水。次日上午,我正要用梢头抹了椿树胶的长竹竿去粘知了,扭脸看见拐爷从西南角的草滩上一瘸一瘸走来,背的布袋在身后左甩右甩。手里还提着一捆儿用麻扎了的尺把长的金黄的油条,随着脚步前甩后甩。奶奶噔噔噔踩着碎步迎到大门外,接过布袋和油条。拐爷在院里石桌边坐下,奶奶去灶屋打荷包蛋。瓦盆里只剩一个鸡蛋,刚好母鸡叫,又从鸡窝里收一个。按礼法,来了贵客应当打六个荷包蛋。奶奶很遗憾,深感对不起拐爷,絮絮地解释说,一群鸡被黄鼠狼拉走两只,剩下的一入秋就不好好干活儿,攒的鸡蛋前天换盐了……那个年代,养鸡主要为下蛋换盐,农谚说,鸡蛋换盐,两不见钱。拐爷打开他的布袋,里边是十几个熟透的红柿子,在他身后一路摆来摆去,已成了一团糊糊,就让我倒碗里吃,一再交代:“少吃点,吃多了肚疼。”我刚吸溜了小半碗,拐爷把盛荷包蛋的碗递给我,还剩一个:“娃吃,娃吃了长大个儿。”挨近他,闻见他身上有一股牛皮味,或者说一股臭味(所以有谚语“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的说法),好像仍坐在他的皮货摊边。我对那臭味不恶心,反倒更有一种亲切感。听说拐爷来了,半个村子的男人都来给他打招呼,他们都是他的老主顾。

    1958年“大跃进”,全民不得安生。拐爷的皮货摊子被迫收起,干了一辈子的手艺再没用场。“人民公社”派他去修拦河坝,四个人四根绳拉一百多斤的石夯,拉起一人高,在大坝上狠砸。为了显示“跃进”的气势,还要跟着石夯起落喊口号。瘸了腿的人个子矮,拐爷就得拼命用力。在那个晚霞似血的黄昏,眼看就要收工,一头栽倒,顷刻死了,就在工地附近,草草挖坑埋掉。那年头,死人似乎很正常,口号里就喊道:“头可断,血可流,鼓足干劲争上游。”……

    没了皮匠这一行,牛笼头、牛套之类坏了就只能以麻绳、草绳凑合。好像没人怀念拐爷,因为牛是集体的,集体的事儿马马虎虎即可。除了奶奶,好像再没有人提起拐爷。奶奶想去拐爷坟前烧几张纸,一百多里路,她不可能走到;即便走到,那坟很可能没了。浅浅一堆土,一场雨过后就会淋平。

    拐爷终生未娶。

    印象中,奶奶说过很多话,甚至常常唠叨。我记得的只有几句,都是乡谚。

    奶奶说:“人操好心,神有感荫。”

    她认为操好心,神看着;做恶事,天报应。我家是中农,一般年景,粮食够吃,还有剩余。那年春梢,婶子家揭不开锅,提着草筐来借二升高粱。奶奶用瓢给舀了满筐。足有三升多,婶子说用升子量量,奶奶说回去先吃,不够了再来。老人家乐于助人。土地改革那阵儿,地主家的老太太趁着夜色,拿一包衣服送我家隐藏,都是土布裤褂,只一件阴丹士林长衫算得上体面。奶奶当即把衣服塞进床下的桐木箱子,而后送老太太到大门外。父亲害怕,一再埋怨,奶奶说,地主咋啦?地主家的东西也不是偷来的,抢来的。

    奶奶说:“记仇两天,记恩百年。”

    意思是说,别人对不起自己的事儿,睡一夜到第二天就不必再计较了。别人对自己做一件好事,应当记一辈子。不记得奶奶和谁有过嫌隙,她不会对不起任何人。只记得奶奶一再提到,爷爷死后,父亲年幼,挑不动水,她每天用瓦罐去井上打水。一个夏天,连阴多日,村路上泥浆尺把深,奶奶双脚插进泥里拔不出来,没走两步,摔到地上,沾一身泥水,瓦罐也摔破。老成爷看见,连说“可怜,可怜”,把奶奶扶进家。一会儿,挑来两桶水,赤着脚,裤子卷到膝盖上,半截腿都是泥。倒进瓦缸,扭头就走。那年隆冬,一天夜里,老成爷家灶屋失火——老成奶做黄酒,把酒坛放在灶膛边,为加温,挨酒坛(火区)了草末子,谁知草末子燃着了柴,灶屋立即起火。老成爷把棉被塞水缸蘸了水,盖在正房的房坡,才保住正房。老成爷喊救火时,父亲起床去了,什么也没救出,米面都烧光了。第二天早晨,奶奶说,囫囵籽儿粮食咋吃?湿被子夜里咋盖?不一会儿,我看见母亲抱两条棉被,奶奶用柳条筐提了半筐苞谷糁,里面放了一瓢小米,朝老成爷家走去,橘色的霞光洒满她俩头上身上。老成爷死后,奶奶仍不忘他的恩德,多次述说担水的事儿,和他的家人关系仍然热火。

    奶奶说:“椿头菜绾纂儿,老婆饿成黄脸儿。”

    这是说的荒春。椿树发芽晚,直到四月里,枝头才吐露出拢成纂儿状的青紫色的雏叶,那就叫椿头菜。这是麦熟前最难熬的一段日子。大部分人家吃食都紧,常常挨饿。奶奶对饥饿的印象特别深,多次提起民国十八年(1929年)的饥荒,人吃人,小妞头上插根草在集镇上卖,一升苞谷就能买走。还说到三十一年(1942年)的饥荒,先是涝,后是旱,接着是蝗灾,蚂蚱飞过来把日头都挡了,满天都是黄的,落地里一片唰唰声,瘆人,一会儿就吃光庄稼,再去另一块地。蝗虫过后连一把草也没收,只土里的还没长成的红薯保住了。从秋后到次年麦收前,日子越来越难,饿死人没有数。

    奶奶熬过了那两场饥荒。

    衣裳破了,缝缝补补还能穿。没了吃食,不到七天就要死。奶奶最怕挨饿。

    老人家还说过一首儿歌:

    地里活,家里活,

    忙坏老头和老婆。

    拿根长绳拴日头,

    你想落,不得落,

    ——一天能干两天活。

    这应是“长绳系日”典故的农家版。庄稼人一年四季忙,冬天也不闲。父亲伺候牛驴,出粪,拉末子(即垫牛圈积肥的土),丢了筢子掂扫帚。母亲织布,缝补衣裳。奶奶除了外出弹棉花,就是纺线、缠线、络线,为织布做准备。奶奶没看过戏,听过艺人说书,没去东邻西舍串过门,来了人,招呼坐下,就边纺线边拉家常,两不误。奶奶曾有一个比喻:庄稼人啊,就像牛,受苦受累、使死使活伸长脖子曳一辈子,直到走不动。人比牛强些,牛老死剥皮吃肉,人老死躺到坟里歇息。

    奶奶终生没走出过方圆十里。

    还记得奶奶说过有关政治的话。一次说:“毛泽东坐朝(我记得很清,她没说‘毛主席’而是直呼其名),好处是打死了崔二旦、老王泰(崔、王是我们那一带最有名的土匪、杆子),天下太平,再也不怕半夜来抢,来拉票儿。坏处是地都充公,一大群人一块儿干活儿,都不出力。人哄地皮,地哄肚皮,吃不饱饭活该。”20世纪50年代前几年,是奶奶一生最舒心的时候,全家男耕女织,日子红火。正是在1955年,我家又买了五亩地。可只收了一季庄稼,来了个“合作化”运动,拢进集体了。还有一次,听到拐爷惨死,奶奶说:“啥大跃进,不是跃进,是要命。”(在方言里,跃进的‘跃’读‘要’)自“大跃进”开始,家里没了锅灶,奶奶住进了敬老院。头几个月还能吃饱,后来就不行了……

    1959年秋天,我去卧龙岗上的一所专科学校上学,吃的当然是商品粮,每顿饭一个白面馍。1960年春节放假前几天,忍着饿每天省下半个馍,最后攒了三个馍,早饭后装进书包步行回家。离家七十里,走到下午饿得迈不开步,吃了一个,下好大决心不吃,还是吃了。日落前到家,见奶奶睡在堂屋东间靠山墙的地上,铺的是麦草,一块坯上垫着旧衣做枕头,脸没血色,苍白头发蓬乱。我拿出馍,给奶奶一个,给父母一个。母亲掰开,让我吃了半个,另半个又掰开,给父亲一半。奶奶大口大口吃,一会儿就吃完了,唇上沾的碎屑也舔进嘴里。而后,切切地看着我,浑浊的泪顺眼角流下,滴湿土坯上的旧衣。我看见她的手指细而尖,瘦干的胳膊上条条青筋好似死了的蚯蚓。我后悔路上吃掉了一个馍……那是个惨淡的春节,没有馒头,更没有肉菜,只吃了一碗红薯面包红薯叶的饺子。一天后父母就让我回校,母亲恳求管食堂的大队干部,几乎跪下,给我要了一个红薯面掺糠蒸成的馍,路上做干粮。

    大概我走了不多久,每人每天还能从大食堂领到两瓢稀汤时,奶奶就去世了。下葬没有棺木(她的棺材十年前就已备好,“大跃进”中拉走,劈开,扔进了炼钢炉)。父亲最后悔的是,没把灶屋的门取下,挡在墓坑上,不让泥土砸了奶奶的脸,每提起总叹气,愧疚不已。庄稼人称棺材为“老屋”,奶奶死后没有屋住啊。令父亲稍感宽慰的是,在食堂断粮前,早已没柴烧火,就趁着夜色去扒故去的先辈们的坟,扒出棺木当柴烧,煮红薯叶、叶柄和秧子,而奶奶死后,却没受折腾,没被掘墓动尸。

    奶奶死时父母没告诉我,大概一来没法捎信儿,二来怕我回去没饭吃。直到暑假结束前几天(暑假期间校方不准学生离开),我才回家,在爷爷奶奶合葬墓前叩头烧纸。我想象不出奶奶死前的情状,父母从未说过。我只强烈感觉到,老人家躺地下,黑土重重挤压着,一定很不舒服,怎好歇息?

    记得,我小时候一个夏天,一个算命先生一手拿木杖探路,一手提一面上带小锤的小铴锣时时叮叮敲着(叮叮声是招揽生意的广告),从我家门前经过。突然下了暴雨,奶奶正在石榴树下纺线,立即去把瞎子领回家避雨。锥子雨下了两天,算命先生在我家住了三天,夜里睡磨坊,白天坐堂屋说闲话,说他年轻时候的苦难经历,奶奶感动得唏嘘不已。先生还掐着指头、仰着空洞无物的眼,念念有词地认认真真地给全家四口算了命。那几天,除了早饭,顿顿炒菜。第四天,地上没了泥才送他上路。给父母算命的结果我已模糊,只记得,瞎子预言我将来要当大官,奶奶大半辈子受苦,临老要享福。

    看来,被乡民尊为“小诸葛”的先生绝对是算错了。我直到范进中举的年纪,才混个副科级,奶奶最终却是那样……

    1987年春,进城跟我们同住的母亲说,爷奶的坟本来已小,被承包那块地的村民犁耙得更小了,必须立块碑挡住。碑上要刻名字,问爷爷叫啥,母亲不知道,特地回老家遍询村中高寿老人,皆无印象。墓碑上的爷爷只好以“周公”二字代之(又过数年,我才在一本民国初年手抄族谱的最后一页,找到爷爷的名字“周金波”)……

    选自《散文百家》2014年第8期

    评鉴与感悟

    看题目,《奶奶本纪》显然就是要立传。读完也真是让人感动,让人情绪飞扬,久久不能自已。不过,我更看重的,还是周先生对对待生命的态度。在这个求奇求怪的时代,在这个生怕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当下,周先生将深厚的感情灌注在笔尖,在他简洁凝练的叙述中,一个温厚善良的长者形象,出来了。

    县城

    黄孝阳

    陈贞

    陈贞十六岁嫁给了毛仔。

    毛仔比她大二十岁,还在县农贸市场杀猪。其他屠夫杀猪,猪的惨叫声扯得疼人的耳朵;毛仔杀猪,跟变戏法一样,蒲扇大的巴掌伸出,在猪腹某个位置抓挠几把,再凶悍的猪也乖乖挨宰,顶多在利刃入脖时哼唧几声。

    别人家的猪肉卖两块五,毛仔卖两块七,大家还争破头,据说,“那些会惨叫的猪,肝脏会分泌毒素;而毛仔家的,不仅没毒,还有利于阴阳协调”。

    我们乐得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当试图逃婚的陈贞,被她爹指挥人手绑在乌黑条凳上,抬进毛仔的新房后,都笑开了颜。

    陈元庆开盘与我们打赌,说陈贞一窝起码能下出十三只“小猪仔”。陈元庆疯了,陈贞一次下三只“小猪仔”有可能,下十三只,除非她真是母猪。可陈元庆非一口咬定毛仔就有这个本事把陈贞变成母猪。

    我们不信,陈贞的爹要给她弟看病,把她当猪卖,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人怎么可能真的变成猪呢,何况陈贞还长了一张狐狸小脸,一点也看不出有变成猪脸的征兆。我们异口同声赌陈元庆输,赌注是各自的心爱之物。如果陈元庆输了,他还要从我们每个人的胯下钻过。为了保证赌约的严肃性,我们在新房的白墙壁上书写赌约内容的全文,并一一落款签名,用从学校美术老师那里偷来的蜡笔。

    这带来了麻烦。

    翌日,披头散发的陈贞出现在教导主任那,两只红肿的眼睛喷着怒火,好像我们是她那个该死的爹。这个比喻不大准确,“我们”,包括陈元庆在内,共计六个人;不过,也幸好是六个人,我们才不必独自用脸蛋承受这女人嘴里喷出的唾沫。

    是的,唾沫,与密集的雨点一样。陈元庆朝我吐舌头。我懂他的意思。一夜之间,原本见到我们要绕弯走的陈贞,敢对我们吐唾沫了!而且还敢叉着腰站在教导主任面前,开口闭口就是“我们家的毛仔说”。真奇怪,几个时辰前,她还哭天抢地嚷着要拿刀劁了那个又老又丑的毛仔。劁,知道是什么意思吗?特制小刀,顶部一指,三角,尖端和两边极锋利,手指长的把,末端带弯钩,看着别说猪,连人的下腹某部位也会隐隐作痛。被劁了的猪啥都不想,吃一斤长一斤,一点也不浪费粮食。

    别问我为什么懂这样多。不是陈元庆家才有《辞海》。

    我们挨个向陈贞道歉。陈元庆贼滑头,说,小猪仔是比喻,是多子多福的意思。还说陈贞明年肯定会生一对龙凤胎,把陈贞说得眉开眼笑,把教导主任说得慈眉善目,把我们说得愁眉不展——觉得自己比被劁过的猪还蠢。

    老天不开眼,陈贞转过年真的诞下一对龙凤胎。毛仔特意拎了一副猪下水到学校找教导主任,说要感谢他培养出来的好学生,别小看那头道口彩,那里头藏着天机与命数。毛仔口里直喊“高人”,还说我们有幸成为教导主任的学生,那是前世苦修了三百年。

    毛仔无耻。

    一个杀猪的怎么也会沦为无耻之辈?

    陈元庆一眼洞察了他的用心。教导主任的老婆是县幼儿园的。毛仔这是把革命工作从娃娃尚是婴儿时抓起。

    但问题是,等到龙凤胎长到能进幼儿园,这得搭进多少副猪下水?毛仔再笨,也不可能做不来这道算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陈元庆支支吾吾解释不清楚。我们长吁一口气,觉得他与我们还算是同一物种,原谅了他过去犯下的错误,重新接纳他成为我们中的一员。没多久,答案有了,陈贞的弟弟,那个著名的癫痫病患者,念了三次四年级的笨蛋,从三小转学到我们学校。我们乐坏了,没事便拿指头去戳他那个特别大的脑袋,用很严肃的口吻告诉他,他这一生要感谢猪下水,是杂碎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拼命点头。我们哈哈大笑,捧腹、跺脚、在地上打滚。我们笑出了眼泪。但说真的,我们羡慕他。每周五上午,毛仔都来送他上学,顺便带一副猪下水给教导主任。毛仔那张黑不溜秋的脸上开着花朵,春天是牵牛花,夏天是杜鹃花,秋天是油菜花,冬天是雪莲花。一年四季,毛仔笑惨了,忙惨了,累惨了。过去他一天杀一头猪,现在他杀十头,还雇两个青皮后生做帮手。说来也怪,他那双手还是蒲扇大,在杀猪前仍然会在猪腹某个位置抓挠几把,可不管用了,那些待宰的猪叫得如丧考妣——这个成语是陈元庆说的。陈元庆说,过去猪不叫,是因为毛仔会先去猪圈里蹲半个时辰,与猪谈心,告诉这些体肥肢短的黑面郎,他这是在超度它们早脱畜生道。黑面郎也是讲道理的。道理不讲不明。现在毛仔不与它们讲这个理,它们当然不服。

    陈元庆太坏了,拿什么黑面郎忽悠我们。

    我们面面相觑,终于忍不住,发一声喊,把他暴打一顿。

    就有一只黑面郎闯下大祸。

    一口咬掉毛仔两腿中间的物事。陈贞的弟弟给我们表演他姐夫遭遇不幸时的细节,人往地上一躺,身子痉挛伛偻,手脚不停抽搐,全身开始剧烈地颤抖。我们吓坏了,以为他癫痫发作,一哄而散。

    我跑得飞快,隐隐约约觉得有一事大为不妙。被劁过的猪卵子一般会被扔到屋顶瓦沟里,还有可能找得回来;被猪咬掉的恐怕是找不来了。毛仔以后该怎样活啊?我一口气跑到陈贞家附近,在土坡上望着哭得像个泪人儿的陈贞,半晌,痴痴呆呆。

    她长得真美。

    “她的美好像夏日里的玫瑰。让我的指头红肿”。

    一个句子犹如鸟鸣,在脑子里叫了一声。

    那对绕着她嬉闹追逐的龙凤胎跟书里说的金童玉女一模一样。

    我的眼泪下来了,感觉到一阵阵清风透体。眼前的这个世界被重新打开,有了与上一刻迥异的纲目科属。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再那么讨厌陈元庆。这与对错无关。

    当然,更令我高兴的是:

    直到今天,陈贞与毛仔仍然活着,还是夫妻,在新农贸市场开着一家“毛仔肉铺”,卖猪肉,也卖牛羊肉。他们的生活偶有磕绊争吵,总体上还算现世安稳,岁月静好。那个被劁过的老男人面白肤净,手掌柔软丰润,就有一点不好,与唐僧一样唠叨。他不再杀猪,只管收钱。是陈贞操起屠刀,替他撑住门户。

    那对龙凤胎目前在各念一所不错的大学。

    陈贞的弟弟,成了国税局的一名正式员工。这个昔日无比羸弱的家伙,如今体胖腰圆,没事骑着一辆摩托车在梨桥县的中心街道风驰电掣,还给我与陈元庆打电话,一口一个哥。他的癫痫病在初中一次手术后未再复发过。

    我想,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刘志军

    叫刘志军的人很多,过去、现在、未来加在一起的总和,会比地球上现有人口的总数还要多。我要说的这个刘志军出生在1971年11月21日晚零时,死于1995年6月4日下午4时左右。

    那时我们没读过《午夜之子》,也不曾听闻“11月22日同时受主宰天蝎座的冥王星和主宰射手座的木星交互影响”什么的,但听老人们说出生在零时的人有一双阴阳眼,能看见普通人肉眼看不见的,是天生的巫婆神汉。这让我们如获至宝。我们这些背诵着“唯物主义的三种历史形态”长大的学生,合谋出种种恶作剧来折腾这个可怜的人儿。

    高二那年,一个春风荡漾的夜晚,我们说服一个长头发的大胆女生。半夜三更,这位许姓女生戴起纸糊的面具,踩着高跷,从窗户外去敲他寝室的玻璃窗,嘴里还拖长声调喊:“刘志军,我是你奶奶。”

    刘志军病了整整三个星期,成绩也掉了一大截。这让我们略有不安,不过很快就转为愤怒:许姓女生居然与他搞起早恋,还倒贴上门,每天早上买了油条稀饭送到男生寝室来。

    我们决定惩罚这对奸夫淫妇。

    一个蒋姓女生自告奋勇要拿下刘志军,再一脚踹掉他。我们看不出蒋姓女生的优势所在,考虑到她的勇气、队伍的团结、“女追男隔件衫”、说“拿下”时声调的铿锵有力,以及可能出现的二女争一夫的滑稽场面,我们还是同意了她的请求,但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后,蒋姓女生居然与许姓女生互称姐妹,分工协作配合默契,照料起刘志军的日常起居。我们傻眼了,分别找许姓女生与蒋姓女生谈心,指出她们这是对革命事业的背叛,没想到她俩异口同声地说道:“管得着吗?我乐意。”

    有必要指出“我们”是谁。这是一组奇异的复数,是一个“介于存在与不存在之间的两栖物”,每时每刻都在以病毒传播的方式进行自我繁殖,又始终处于一个自我清洁的奇异过程中。但毫无疑问,它只有一个大脑,一张嘴,很多双手,很多条腿。

    我们难以容忍这种公然的挑衅。

    我们的反击是高效且有效的。没多久,许姓女生的妈妈拿着把菜刀到男生宿舍要找刘志军拼命,而蒋姓女生则被她父亲送去了另一个城市。我们很满意这样的战果,派出代表,买了个大西瓜找刘志军谈心,问他为什么能把那两个女生弄得死心塌地。结果他吭哧吭哧啃完西瓜,抹干净嘴就问我们瞎掰个啥,装出一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的熊样。我们只好把他暴打一顿了事。

    刘志军有女人缘。

    很奇怪。

    这是一道不可解的方程式。

    刘志军考上省城的一所师范学院。他的大专三年,基本上就是被各种女孩子包围,还有外地女生赶到他家门口要割脉自杀。这在我们那个屁大的小县城成了头条新闻。大家喜气洋洋地赶到车站,去看刘志军与那个一脸惨白的小女生送别,还故意大声地唱叶倩文那首火到爆的《潇洒走一回》。我们都以为刘志军会像戏文里那样,结识一个省城高官的女儿,然后才子佳人后花园,变成一个真正的城里人。这在那个“八仙过海走后门”的时代,是值得夸耀的。我们没想到刘志军还是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手牵着五岁男孩的女人。我们全傻了眼,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我们中最胆大的一个跑去问刘志军是不是失心疯。刘志军笑着说了一大堆我们都听不明白的话。这很让人讨厌。读了一个大专就了不起啊,还不是娶一个拖油瓶的。

    我们决定要孤立刘志军。

    可刘志军的妈不肯,找到我们这些老同学,作揖磕头,请我们去做刘志军的思想工作;还说那个眉心有痣的女人是狐狸精,会吸男人阳气的。我们勉为其难,分别去与刘志军谈心,也与那个女人谈。也不知道是谁说错了哪句话,不久,刘志军看到我们中的任何一位有意登门拜访,就立刻提起锄头,蹿出屋外,横眉怒视。

    几个月后的毕业分配,刘志军带着女人与男孩去了梨桥县仁义乡坪上村,当起一名乡村教师。按他的条件,本来起码可以留在县城二小。刘志军的妈快哭瞎了眼,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转过年,那个狐狸精就替刘志军生了一个男孩。刘家也算是有后了。

    刘志军就这样从我们的视线里消失了。

    我是在1995年国庆回老家时听到他的死讯。

    “他死在找他老婆的路上。”那个大胆的许姓女生一仰脖把杯中酒倒入喉咙,眼睛湿润发亮,“嘿嘿,他可能以为前面那个女人是她,结果拼命追上去,闯了红灯不说,还被一辆开得飞快的公交车压扁了。是真扁了哦。跟拿擀面杖碾过的一样。”

    大家都不吱声,互相瞅,最后不约而同地把目光落在我脸上。我浑身不自在,想了半天,才想起是自己喝酒时多了一嘴。

    隔了半天,她又接着往下说。

    “他呀,真傻。就算追到了,又能怎么着?她还是会带着她第一个孩子离开他的。他们本来就不是一路人。”

    “哪路人?”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哪路人?揣着明白装糊涂?在座谁不心知肚明?”许姓女生斜睨来一眼,语气尽是刻薄的嘲讽,“算了。说那些事也没意思。来喝酒。”

    这回,她没给众人倒,自个给自己满上了,一仰脖,又是一杯,然后又是一杯。

    三杯过后,许姓女生抚案大恸,口中直骂着“龟孙子”。

    我想这个“龟孙子”指的该不是我。她的酒量不好,很快,吐了我一身。我与几个同学把她搀扶进隔壁服务员的卧室,好不容易侍候她躺下,替她掖好被角,她突然紧紧地抱着我,喃喃自语,反复地说:“志军,你为什么不爱我?”说真的,当时我情愿那个被公交车撞死的人是我。

    数年后,我才从我们中的一个人嘴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尽管那个眉心有痣的女人替刘志军生下了一个男孩,但他俩并没有登记领证。女人是有丈夫的,她丈夫跑去国外。1995年,女人得知她丈夫回来找她,就带着大儿子偷偷离开。她没带走小儿子。刘志军死后的几年,那个顽皮的男孩也不小心溺死于河里。刘志军的妈妈这回是真哭瞎了眼,一直到现在,我回乡过年还会偶遇到在路上乞讨的她。

    她老得像一个孩童,走在街头,老是无缘无故地笑,无缘无故地哭。我把钱塞入她手掌,她便不停地作揖,千恩万谢。我很难过,很想把刘志军从坟墓里一脚踢出来,让他看看自己都干了什么。可我知道我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这样卑微而又无望地活着。

    选自《南方周末》2014年2月9日

    评鉴与感悟

    这一组人物群像,都贯穿在“县城”的主题之下。县城的素材不少,黄孝阳独独挑了这么几个人,写他们的命运。命运何其诡秘,他抽丝剥茧,写得具象,不乏生趣。也是在对他人的观照之中,我们似乎也看清了自己的面目。

    我的大学

    王云超

    1.哭鼻子的贫困生

    我曾经有个习惯,新环境迅速忘记老伙伴。很多人说这是自私,其实我很早就觉察到缘分的阶段性,缘尽不可强求,只要还在成长,昨天的骄傲也许就是明日的笑柄。比如学校这种东西,就是个半胁迫似的群落,你没有权利选择班级,没有权利选择师长,没有权利选择下铺的室友,毕业后总会有人注定不再相见,区别只是谁先忘了谁。

    淅淅沥沥的秋雨天,我被分到全校设施最好的宿舍,占好下铺,咬着苹果,看着一个又一个陌生男孩跟随家人走进来,他们和我进来时一样,捧着蓝色被罩和迷彩军服。之后半月,是无休止的踢正步、站军姿、军事理论,偌大操场。秋老虎肆虐,上万名孩子在烈日下哆嗦。我至今都认为大学军训是件无聊的事情,老师和兵油子在小孩子面前耍够威风,却只给他们留下黝黑的皮肤与满腔的鼻屎。这种官僚味极浓的运动,实际上只存在一种价值——选美,镶满黄土的军帽下,姑娘们集体失去魅力,突然闪现出一张动人的脸蛋,这便是系花了。

    军训结束当天,宿舍区出现凄凉一幕,一个女孩子哭着鼻子在老父亲带领下跟几名女同学依依不舍地道别,大家说这个女孩子家里条件不好,与老家乡绅的儿子有婚约,家里没同意她上学,她私自拿着通知书前来报到。

    师大生源多来自三线小城和底层农村,贫困生规模庞大。贫困生在这里的定义已不是拿不出学费,是连借都借不到的那拨穷孩子。他们大多出自西部山区,全家靠着坡上几亩耕地生活,兄弟姐妹好几个,还有帮冷血的穷亲戚。拿不出学费,要申请贫困生资格,等待助学贷款,而即便是功德无量的助学贷款,也不是天上的馅饼,毕业前你必须将它还清,不然就没有学位证。

    学费有着落后,生活怎么办,靠着师大每月四十五元的学生补助根本不够活,你得去刷盘子、举家教牌、拖图书馆的地、上富家子弟的车。总之,靠一己之力完成四年学业。当然,作为老字号地方名校,师大也有贫困生奖学金和助学金,可这些东西不会普度所有人,它们时不时还会去临幸那些拿着高档手机穿着名牌鞋帽的家伙。我有一个勤奋刻苦的同窗,期末拿到贫困生奖学金,校方二话不说先送他一个价高质次的MP3播放器,扣去播放器剩下的钱给他打到私营食堂的饭卡上,想套现,只有将饭卡折价转让,这种变着法儿侵吞善款的事情在校园里屡见不鲜,中国人发起国难财来历来不畏鬼神。

    在师大,我算不上贫困生,但敬佩那些勤工俭学的学生。家姐上大学时,家里困难,她一边申请助学贷款,一边将所有节假日利用起来打工,同时她还是校学生会的主席。我中文系最好的朋友小高没申请到贫困生资格,更没有助学贷款,他的学费是向几个高中同学借的,而后他做家教,做餐馆服务生,同时兼着两三个工作,他哥哥来省城找工作,没处落脚,住进他宿舍,他以一己之力养活着两个人,身体和精神时刻面临着崩溃。

    晚十点,小高做兼职归来,睁着无神双眼,踩着凌波微步,我端着脸盆跟他打招呼,他一脚踏空楼梯,差点魂断当场。与小高同社团的一个小个子女生也是贫困生,在校外餐馆做迎宾女招待,我和同学逛夜市路过她身旁,她笑着与我们打招呼,我们回来时她依旧站在晚风中跟我们打招呼,只是那张脸分明哭过。

    我从没怀疑过贫困学生的未来,他们的艰辛与他们的学生身份一样,都是暂时的,都会有结束的一天。但我着实为他们的心灵担忧,日复一日尊严的丧失,人生观价值观会不会扭曲——他们完全有资格扭曲。当然,对贫困生的解读还有很多,比如一些三好学生就冲我说:“中国人太多,大学师资又有限,不应该只看到贫困生的生活难处,也应该看到国家扩招政策给予更多年轻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些三好学生里也有贫困生,他们可能永远都不会相信这个国度许多教育机构第一运作目的是盈利,其次才是育人。中国大学有着不逊于英美的专业数量,却没有足够专业的人才,我们处处学着西方,最后只学了个样子,很多本科生的课程本可以压缩在两年内上完,却逼着他们交了四年学费。

    四年后,我毕业了,顺利拿到学位证。我找到辅导员,问道:“我们是学设计的,为什么给我们文学学士证?”她说:“哎呀,咱们学校文科类只有这几个学位有颁发资格,有你的就不错了,你还挑。”

    2.姓焦的老师

    我出身不好,加上顽皮,从小到大没上过什么好学校,也没遇到什么好老师。小学他们拿柳条子抽我,罚我去北风呼啸的门口站着。初中他们当众挖苦我,将我画的四格漫画撕碎后扔进炉火。高中他们干脆把我爹叫到学校揍我,我被揍急了,却不能揍爹,只能当着他们的面哭了。

    大学老师显然比中学老师和蔼许多,因为这种地方没有升学压力,学生成绩的优劣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收入,加上学生们正值娇滴滴的年华,他们尽可能地与学生们打成了一片。

    我们辅导员是个年轻的姐姐,音乐学院刚毕业的研究生,活泼可爱,笑靥如花。她虽是师长,却也是个孩子,擅长当众唱歌跑调和手绘各种惨不忍睹的儿童画。这个大孩子辅导员被学生传诵最多的是她的择偶段子,她身家显赫,父亲是将军,母亲是教授,哥哥也刚刚晋升中校,简直不可一世,她公开自己的择偶标准:有长相、有才华、有大钱,满足其中两条即可参选,所以至今也没听到她结婚的消息。

    作为传播学院的艺术生,我们有着全师大最新潮的领导。院长本是名画家,写生季跟着学生一起上山下海,到了晚上,他还会怀着浓浓牵挂不顾小伙子们赤裸的胸膛溜进男生宿舍进行慰问,他拉开灯,摆出白酒和烟草,嚷嚷道:“都起来都起来,才几点就睡觉!”学生有不抽烟的,他照发不误,嘴里唠叨:“不抽烟算什么男子汉。”学院新调来的副书记,比画家院长更加年轻,嗓门儿更加洪亮。他原是校长秘书,因办事利落得到提拔,同时他也是石家庄知名司仪,平日里开着私家车到处参加红白喜事赚钱。他的代表歌曲是“这个人就是娘啊,这个人就是妈……”每次在学校大舞台唱这首歌总能震翻全场,站在远处的外学院学生呆呆站着,真以为台上这位是总政歌舞团来走穴的。

    男生最喜欢的,永远是体育课。师大的体育课根据志愿调配,每个学期都要填写自己的体育志愿,包括我在内,多数人第一志愿永远勾选舞蹈,但最后总会被调整到其他课程。我没有气馁,孜孜追求,第四次在表格上勾选“舞蹈”后,终于被分到了散打班。散打课是所有体育课中人气最低的,不是说大家不喜欢格斗,实在是害怕那个散打老师,他是学校体育部主任,他的课不论男女,上来就是几十个俯卧撑,不标准,就踹你屁股;下课,再做几十个俯卧撑,还是不停地踹屁股。散打老师喜欢边抖动肌肉边讲述他见义勇为斗歹徒的故事。他一遍又一遍地教育我们不吸烟不吃酒每日坚持晨练便可如他一般健美。2006年冬日清晨,人们在单杠旁发现他的尸体,脑溢血。

    春末夏初,师大女生集体开始饿肚子,因为游泳课又要来了。蛙泳是师大的必修课;但平原子女,着水就紧张,一个个地窝在浅水区发懵。游泳老师扯着一脸的横肉说:“怕什么?都给我往深水区走,一脚把你们踢过去喝几口水什么都能学会!”我们蛙泳考试最终全数通过了,包括那个游了半截儿实在撑不下去换成狗刨儿的学生,游泳老师在岸边扯着一脸横肉不停地鼓励他:“你他娘的快点刨儿!”

    大三后,再没有了艺术课与体育课,只剩下软件课与理论课,于是我开始频繁逃课。我连班会都不参加,整日闷在图书馆和宿舍里,笃信图书馆随便挑本书都能秒杀那些虚张声势的理论课教授。可即便是理论课,也开始减少,渐渐地,传播学院变成青年疗养学院,大把的课余时间,接踵而至的节假日,让那里的学生更加散漫与堕落。我们班有一个神一样的女生,四年里,她只有开学交学费和期末考试时才现身,大家都说她和她的警察男友云游四海去了,可就是这样的家伙,最后也顺利参加了毕业答辩。

    师大的毕业答辩,同样是走过场儿,老师们根本不看学生从网上下载的论文,只是象征性聊聊天,就算通过。也许是我“逃课王”的招牌太大,坐在对面的两个老师准备好好释放一下成见,他们一脸不屑地说:“王云超,哈哈,你小子,我给你们上了一个学期的课就没见过你几回,现在设计类工作竞争多激烈啊,就你这个样子,以后能不能吃碗饭都不好说,你好自为之吧。”

    五年后,从别人口中得知,当初嘲笑我的两个答辩老师,一个因为和女学生约炮差点挨打,一个做生意失败头发掉光。读书人不一定都有出息,更多读书人的心胸与性格决定了他们的一生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在我眼里,那两个狗眼看人低的答辩老师还不如当初教我们马哲课的焦老师,焦老师除了在课上大声介绍自己是传播学院唯一姓焦的老师,再无其他事情供我们回忆。

    3.后荷尔蒙时代的爱情

    谈恋爱,是大学最著名的景观,每一个中学时代饱受压抑的人,一上大学便迅速脱下裤子。家境好的,追求长相姣好的。家境一般的,冲身边姿色一般的下手。糟糕的性启蒙教育,使中国大部分大学生的爱情观远不及他们的下半身成熟。很多大学生的爱情,根本称不上爱情,不过是一堆粉饰过的性欲与赤裸裸的虚荣,不甘心躲在厕所自慰的男生,被言情小说迷得晕头转向的女生,携手品尝真正的禁果。尝完,上瘾,开房租房,直到其中一方腻了,找个漂亮的借口离开,留下另一个在原地迎风流泪或破罐子破摔。

    相比那些坐在网吧角落搜黄图的外学院男生,艺术系男生十分幸运,大家都有自己的电脑,可以利用蜗牛般的校园网熬夜下载A片,然后光明正大地在机房交换U盘。A片几乎占据了师大艺术系男生四分之一的时间与精力,这种氛围下催生出来的男女交往,也基本以肉体的喜厌为标准,那些高富帅级别的艺术系男生,成为各大艺术类学院的山大王,他们恨不得将所有能追到手的漂亮女生睡个遍。

    因为对摇滚乐近乎疯狂的追求,我无暇他顾,很快就成为班上刺眼的单身汉。大二上半学期,山区贫困生都有了妞,他们从出租屋泄欲归来,自然要冲单身汉耍耍优越,趾高气扬地站在床头说:“超,你怎么不找个女朋友啊?”我说:“没有不要紧,但也不能凑合啊。”这句话很快传到他们女朋友耳朵里,女朋友们一下子全急了,大骂我是王八蛋。

    长久以来我都有严重的中文系情结,这可能与自己喜欢文学并且家中几个姐姐都是中文系出身有关。入学师大时,我就混进中文系文学社,结交了一大堆中文系的学生,但不到半年就和他们结伴滚了出来。大学社团,是个和军训一样无聊的东西,它只能成就一两个人的学分与威风,其他大部分时间只是个意淫官场的游戏。

    社团的中文系女编辑出于挽留,也出于怜悯,主动介绍她们宿舍最后一个单身女生给我,我果断笑纳。与我约会的中文系姑娘,长相、气质、成绩均属一流,她知道我私下在搞文字创作,提出阅读要求,我思考再三,还是将含有自己身世描写的随笔集送给了她,之后她就没了人影儿。她向我叙述过她的身世,她是三线城市的市民,也出自小户人家。父亲早年嗜赌,几乎败光家产,其母生于贫苦也醒于贫苦,平日里常常告诫女儿:男人都靠不住,攀枝要攀高枝,嫁郎要嫁金郎。显然我不是什么金郎,连个银郎都算不上,这着实气坏了她。

    我托人传话数次,终于在舞蹈系练功房后见到了她,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她放弃我的真正原因,一路旁敲侧击问她缘何如此。她鼓足勇气,停下脚步,望着我说:“咱们还是做好朋友吧。”我说:“不行。”她说:“你怎么这样?”我说:“就不行。”自此,不复相见。

    据说这个姑娘随后又搞了两次对象,想必都是家境殷实的男生。可不知为什么,也都无果而终。总之,她也失败了,她为此付出的不仅仅是贞节,还有学业,同宿舍的其他女生都考上了研究生,她只能拿着一纸本科文凭回老家任教,接着火速相亲,嫁给当地一个二百多斤的富二代。

    几年后,提起这个中文系姑娘,社团的老同学们直言她有这样的结局也算不错。但我还是为那份长相和气质唏嘘,作为一个少有的知性范儿的姑娘,她不应该只得到这些。

    老同学们提供了更多的八卦,说这个姑娘生了娃娃,做了母亲,各类聚会,从来都是一个人参加,还是喜欢摆出一副高贵的架子。她喝完酒后喜欢对身边的人抱怨,抱怨过去,抱怨现在,抱怨所有曾令她付出过的东西。她注册了两个QQ号,一个号码扮演贤妻良母,一个号码贴满黑金属摇滚和极端自由主义的绘画,她一遍又一遍地对人诉说着“婚姻就是长久地忍受痛苦”。

    有人说:女人是爱情最大的消费者。可现实中很多女人并不迷信爱情,她们更迷信物质带来的生活。女人的物质,源于中华千年的男权,生产资料由男人把持,女人就不容易得到尊重,选择更好的男人成为她们唯一可追求的人生目标,也是她们唯一的安全感,薛宝钗这样冰雪聪明的女子也只能把前途押在男人身上。

    所以,我不恨那个中文系姑娘,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我也不再诋毁大学生的恋爱。这显然低估了大学生的心机,一部分大学生确实付出过真心,比如我这样的,一部分大学生也远比我想象中成熟,比如那个最终得到了金钱的中文系姑娘。

    与中文系姑娘分手的当晚,石家庄下了四十年来最大的一场雪,我望着窗外灯光中凌乱的雪花,几乎心碎了。这段夭折的感情给我价值观带来的毁灭性冲击影响了我许多年,我再不敢轻易相信女人,再不敢轻易触碰心灵,一个人穿着盔甲走到了今天。

    4.轰隆隆的歌谣

    尽管遭遇过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情劫,如今回忆起大学,我还是会告诉人家我的大学是幸福的,因为我有摇滚乐。

    为什么总会有人在青春期迷上这种吵闹的颓废的音乐,也许真像某位朋友说的:这些孩子的童年太糟了。不幸的身世让我们比同龄人早一步见识到人性的丑恶,也早一步学会了独立思考。对我们来说,摇滚乐带来的不只有感官高潮,还有一扇重新认识世界的窗口,没有人再去听那些无病呻吟的港台流行乐,也没有人再去信那些虚伪的主流教条,大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诗歌与哲学,拥有了属于自己的追求快乐的方式。

    红旗大街,石家庄最知名的高校区,也是省城最知名的夜市,这地方只有一样商品与我有关,就是打口唱片。作为最后一代打口青年,卡带、CD、音像店、地下演出、摇滚杂志几乎占据了我全部课余时间和全部零花钱。那个时候的师大,整届中文系也不见得有五个人知道大卫·鲍伊,更不会有人理解为什么要花钱买这些残破的卡带和光盘。

    当年石家庄有三处著名的打口店,分别是倚梦、极端音乐以及金旋律。我对倚梦的感情很深,不光因为这个店在师大旁边,也因为他们光明正大在货架上摆打口唱片。倚梦店员是老板娘的弟弟,也是个人见人爱的个小帅哥,他每次看到我都会递一支烟笑着打招呼。他蹲在地上,拧开功放,陪我一起聆听Tiamat的专辑,曲酣,指着窗外的雾霾天说:“你看,这种天儿配上这种音乐,多带劲儿!”

    可惜,我们赶上的只是打口时代的小尾巴。2004年始,铺天盖地的MP3蠢蠢欲动,喜爱音乐的青年有了更多获取国外音乐的渠道。很快,倚梦开始为客户提供下载服务,金旋律也摆上了空白盘和刻录机,卡带、CD彻底被淘汰,我们亲眼看见了唱片工业的衰落。

    因为品位的独特,我在学校的朋友不多,基本都是通过摇滚乐小圈子认识的,分散在不同的学院不同的班级。那几年,我一直扮演着摇滚乐迷召集者的角色,穿着重金属的T恤戴着耳钉四处奔走,在校园二手市场摆摊卖打口带,在社团报纸写有关摇滚乐的文章,在其他学院宿舍发放摇滚杂志,甚至和朋友一起接受学校电台专访,用公共平台向全校师生播放Metallica和Pink Floyd的歌。但这些举动无一不是徒劳,没有人响应我们,反倒是我们参与编辑的报纸停了刊。

    我最后一次在公众场合传播摇滚乐,是在学院的送老生晚会上。当时我背着一把破吉他走到舞台中央,低着脑袋演唱一首改编自鲍勃·迪伦的民谣,台下小马扎上坐着数百名大一新生,远处角落围着数十名大三大四的老生,他们一个个地盯着我,等着我出洋相。我唱到一半,台下开始“嗡嗡”作响,显然大家不喜欢这歌,也不喜欢我,他们多么希望我演唱的是乌龙节目表上的那首《同桌的你》。

    演出结束后第二天,我在机房观看晚会录像,发现自己在台上傻得不能再傻了,灯光把我的脸照得跟失去亲人一样,脸上腿上的大肉随着和弦上下抖动,活脱一胖乞丐民谣。我不忍心再看,走到楼道默默点燃一支烟,心想这他妈是何苦呢,将来我要是成了伟人,这段录像还不得传疯了啊。人都是这样,只有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审视自己才能发现自己的丑态,而在外人眼里,摇滚乐又何尝不是丑陋的音乐呢,我们真的没有必要将全部的快乐都拿出来与人分享。

    我放弃了召集者的角色,伴随着无尽的失落,这份失落远胜当初那个中文系姑娘对我的遗弃。因为在我看来,别人的否定远没有自我质疑来得可怕,当你最引以为傲的东西不能给你带来理解与尊重,也就是孤独到了最深处的时候。我归还朋友的吉他,扔掉床头的摇滚杂志,重新回到图书馆三楼,整整一年趴在厚厚的书籍上睡觉,等待着这一切的最终落幕。

    2005年冬,某学院的某些学生手持棍棒冲出校门,光天化日打砸高教市场里的平民超市,蓝色碎玻璃和白色运动鞋散落在街边,无一人敢去打扫。2006年秋,红旗大街夜市上发生群殴,十几个设计学院的男生追打一名校外摊贩,板砖泡着鲜血静静躺在路人的脚下。2007年春,北宿舍一名女生从六楼飞下,原因是保研未果。同一天,河北科技大学也有一名女生轻生,原因是相恋四年的男友把她玩腻了。2009年夏,音乐学院晚会舞台上演真实版“王子复仇记”,女演员谢幕时被上台献花的男生一刀刺死。

    现实生活远没有摇滚乐真诚,却远比摇滚乐残酷。

    大四,是就业的年份,已没有什么课可上,少数与老师关系好的学生获得保送,大多数学生自己制作简历在招聘会上投递。我得到一家广告公司青睐,成为班上首批签约工作的人,吓了所有人一跳。他们眼里,我就是个不务正业逃课玩摇滚的败类,我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出息,更不可能走在他们前面。我搬出学校,去槐安路一处公寓租住,离校前,招来所有同窗,打开自己收藏的那一箱子打口唱片,说:“要毕业了,没什么送给大家的,大家认识我也就是从这些东西开始的,随便拿吧,喜欢哪张就拿哪张。”半小时后,箱子空掉,我的青春正式宣告结束。

    我最后一次停在舞蹈系练功房后,透过灯火向内望去,女孩子们穿着统一的黑色紧身衣扎着统一的马尾辫子,旋转着,跳跃着,细长的手指划破飘舞的光线,绽放的睫毛挑动流动的琴声,像一群恸哭不止的精灵。离开练功房,我的美好蜕变为邪恶,眼前师大的孩子们,他们将来会做骗子会做走狗会融入各种潜规则,他们会变成形形色色的坏人,因为他们向往美好的生活。

    5.没有母校的人

    昔日的大学同窗,如今从事了各行各业,进事业单位的,回老家做人民教师的,在私企公司做小主管的,开网店搞创业的,时光飞逝,岁月匆匆,男人们开始发福,女人们开始变形,有房的结婚,没房的也要结婚,接着为孩子的户口发愁,为事业的出路焦虑,为爱人的不忠愤怒,为亲人的逝去伤神,有些人在股票大盘前手舞足蹈,有些人万念俱灰站到了天桥边缘。仅仅十年前,他们都是那个跟着家人踏进师大校门的一脸羞涩的孩子。

    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男人如何才算成功,男人们向往妻妾成群车库并排随从遍地,是钱,是地位,是声名,那有了钱有了地位有了声名以后呢?人生是不是只剩下了吃喝玩乐或者说人生本来就是吃喝玩乐。当年在一起玩摇滚的美术学院的小哥们儿毕业后丢掉画板剪掉长发在高教区支摊卖起女装,不出两年就开了分店,三年后更是买到曾经梦寐以求的天价限量版电琴,可他还会弹吗,还有时间弹吗,他会不会摆出一副恶心样子直接告诉别人他买这把琴只是为了证明他有能力买到。中文系的贫困生小高,毕业后选择去遥远的塞北教学,选择塞北,不是因为那里的马奶酒和烤羊肉,是与世隔绝的环境,他期望着坝上的清风能一点点洗去他往日的耻辱与伤痛。五年后,他洗完了,吃胖了,用公积金买到当地一所两室一厅的房子,可他随后跑到北京,告诉我他受够了那个地方,他想去大城市发展,他甘愿为此辞去教师的工作、卖掉新买的房子,只要能走出那片草原。

    2010年,我在通州遇到两个80年代末出生的男孩子,其中一人是我同学所在公司的少东家,也是他的直属上司。这些人在我的住处冲我显摆他们的奥迪车,显摆他们的漂亮女友,显摆他们能够熟练演唱周传雄的歌熟练偷取QQ农场的蔬菜。但他们不知道姜文是谁,更别提梁实秋、黑泽明、巴菲特、史蒂芬·霍金、米兰·昆德拉这些浮云般的名讳,他们生活得很幸福,他们会这样幸福地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

    2011年,我回到师大,那里盘给了其他学校,图书馆、文学院的牌子都没了,传播学院看起来也更加陈旧。我们当年入住的宿舍区,被当地政府收回后变成了鬼城,门窗生锈,灯柱破裂,杂草丛生,纸屑遍地,长长的树荫下,只有我一个人慢慢走着,我努力幻想着这里曾有过的无数的年轻的嘈杂的灵魂,却不过是一段与这里相似的凋零的往事。回京火车上,我对朋友说:“北大清华的学生到六十岁还能拥有母校和青春印象,师大的一部分孩子不再有了。”事实上,我的小学校址、中学校址也都不存在了,我和这个时代众多城乡接合部的孩子一样,正式成为“没有母校的人”。

    2012年,我破例第一次参加师大老同学的聚会,也最后一次失望,在场所有人的言谈举止尽是阿谀与势利,市井之态远超我的想象。讽刺的是,他们也指责我变了,说我变得世故、变得冷漠、变得虚伪。我告诉他们,我真实过,只是他们忘了。那天的酒刚喝到一半我就提前离开了酒店,独自一人去逛后海。前井胡同的尽头,我邂逅一双黄绿相间的袜子,我盯了它很久很久,离开时又情不自禁地哭了,它如此眼熟,我竟想不起谁曾经穿过,是男生还是女生,是我曾经爱过的人吗?他们穿着这双鲜艳的袜子在风中游走,像团燃烧殆尽的火焰。

    2013年平安夜,我终于梦到了那个中文系姑娘。她远远站在舞蹈系练功房后等我,依旧那么年轻,依旧那么漂亮,我笑着走过去,告诉她我愿意做她的朋友,她也笑起来,问我将来有什么打算。我说我要去北京,她说为什么,我说也许那里有特别的东西,我会在那里租房,在那里工作,甚至爱上那里的一个姑娘。我会忘了她,忘了师大,忘了自己来自什么地方,因为缘分是有尽头的。

    选自《一个4:不散的宴席》,作家出版社2014年7月版

    评鉴与感悟

    他描写的不只是新一代年轻人的生存困境,还有他们的精神生活。大学四年,究竟遭遇了什么,塑造了什么?他想要解决的恐怕也并非这些困惑。笔调看似散漫的,却触摸了这个时代的焦虑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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