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未像读《白鹿原》这样强烈地体验到,静与动、稳与乱、空间与时间这些截然对立的因素被浑然地扭结在一起所形成的巨大而奇异的魅力。古老的白鹿原静静地伫立在关中大地上,它已伫立了,数千载,我仿佛一个游子在夕阳下来到它的身旁眺望,除了炊烟袅袅,犬吠几声,周遭一片安详,夏雨,冬雪,春种,秋收,传宗接代,敬天祭祖,宗祠里缭绕着仁义的香火,村巷里弥漫着古朴的乡风,这情调多么像吱呀呀缓缓转动的水磨,沉重而且悠久。可是,突然间,一只掀天揭地的下乐队指挥似的奋力一挥,这块土地上所有的生灵就都动了起来,呼号、挣扎、冲突;碰撞、交叉、起落,诉不尽的恩恩怨怨、死死生生,整个白鹿原有如一鼎沸锅。在从清末民元到建国之初的半个世纪里,一阵阵飓风掠过了白鹿原的上空,而每一次的变动,都震荡着它的内在结构:打乱了再恢复,恢复了再打乱。在这里,人物的命运是纵线,百回千转,社会历史的演进是横面,愈拓愈宽,传统文化的兴衰则是精神主体,大厦将倾,于是,人、社会历史、文化精神三者之间相互激荡,相互作用,共同推进了作品的时空,我们眼前便铺开了一轴恢宏的、动态的、纵深感很强的关于我们民族灵魂的现实主义的画卷。
我也很少看到当代作品中像《白鹿原》这样,把人在历史生活中的偶然与必然的复杂微妙关系,揭示到了如此出神入化的境界。那种常见的,作者受某种观念驱使,又让人物去体现这种观念的“手”放松了,一任隐蔽的规律性在作品中自由前行。近五十年岁月,在白鹿原这块土地上,盛衰兴替,人事沧桑,变动不可谓不剧烈,但是,你将奇妙地感到,一旦舍弃了表层变动,后面是一个深邃的海:几乎每个人的生死祸福,升降沉浮,都是难以预料的,出人意表的,却又是不可逆转的,合情合理的。书读到一半的时候,没有人能像读有些作品那样,预知主要人物的命运归宿。好像有种不可见的“道”主宰着一切,又好像高踞云端的上苍默默注视着人群,每个人都恪守着自己的性格逻辑行动,每个人都被自身的利欲情欲驱遣,他们争夺着,抵消着,交错着,平衡着不断地走错房间,最终谁也难以完全达到预想的目标,谁也跳不出辩证法的掌心,大家仿怫都成了命运的玩物,天道的工具,共同服从于一种不可抗拒的强大的必然。这可真是令人惊讶的真实,它既不同于非理性的、不可知的历史神秘主义,也不同于把人当作“历史本质”的理念显现符号的先验决定论。
在阅读《白鹿原》的整个过程中我强烈感到,原先的陈忠实不见了,一个陌生的大智若愚的陈忠实站到了面前。他在什么时候悟了“道”,得了“理”,暗暗参透了物换星移、鱼龙变化的奥秘?在陕西灞桥镇闭门谢客,着书五载的陈忠实只是朴素地说:“当我第一次系统审视近一个世纪以来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时,又促进了起初的那种思索,进一步深化而且渐入理想境界,甚至连‘反右’、‘文革’都不觉得是某一个人的偶然判断的失误或是失误的举措了。所以悲剧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是这个民族从衰败走向复兴复壮过程中的必然。这是一个生活演变的过程,也是历史演进的过程”。同样的话,别人也说得出,但理性的感知与饱和着生活血肉的感悟是大不一样的。对于创作出“白鹿原”整体意象的陈忠实来说,这是了不起的觉醒和发现。陈忠实的全部努力,就在于揭去覆盖在历史生活上的层层观念障蔽,回到事物本身去,揭示存在于本体中的那个隐蔽的“必然”。
由于廓清了某些观念的迷雾,浮现出生活的本相,尽管《白鹿原》的取材、年代、事件已被许多人写过,《白鹿原》依然呈现出全新的面貌,给人以刮垢磨光后的惊喜;惊喜于那么多本在的人物、心理、文化形态何以到了今天才被发掘出来。
《白鹿原》是一个整体性的世界,自足的世界,饱满丰富的世界,更是一个观照我们民族灵魂的世界。说它是民族灵魂的一面镜子并不过分。对一部长篇小说而言,它是否具有全景性、史诗性,并不在于它展现的外在场景有多大,时间跨度有多长,牵涉的头绪有多广,主要还在于它本身是否一个浓缩了的庞大生命,是否隐括了生活的内在节奏,它的血脉、筋络、骨骼以至整个肌体,是否具有一种强力和辐射力。《白鹿原》正是以这样凝重、浑厚的风范跻身于我国当代杰出的长篇小说的行列。
若仅就聚拢生括的手段、概括生活的基本方式而言,《白鹿原》并无多少标新立异之处,它不可能逃出许多经典的现实主义作品已经提供的范式。白鹿原是一片地域,黄土高原上一块聚族而居的坡塬,散落着几个村庄。最大的白鹿村由白、鹿两姓组成,形成一个大宗族,一个典型的基层文化单元,一个血缘共同体组成的初级社会群体,“它具有初级性和稳定性,外延可以很方便地伸向广大社会,内涵可以足广大社会的缩影。”于是,《白鹿原》采用了“通过一个初级社会群体来映现整个社会”的方法。事实上,《红楼梦》、《静静的顿河》、《喧哗与骚动》、《百年孤独》从大的结构框架来说,莫不如此。我国当代长篇小说中,《太阳照在桑尴河上》、《暴风骤雨》、《创业史》、《艳阳天》、《芙蓉镇》、《古船》等,也概莫能外。
然而,方式终究只是方式,问题在于你究竟翻新了什么,注入了什么,有多少独特的、重要的发现,概括了多少新的社会历史内容和民族文化底蕴。我们不妨拿《白鹿原》与《艳阳天》略作比较--两作的时代背景和主旨不同,但也不是绝对不可比。两作相比,真有恍若隔世之感。按说,白鹿村与《艳阳天》里的东山坞,同是北方农村,同属一个文化源流,不是没有一脉相承之处的。可是,东山坞的一切生活形态,一切人物及其心理,都用阶级斗争的漏斗分解过了,尽管浩然在当时允许的范畴内还是表现了难得的才情,全书也不乏细节的生动与丰富和某些人物的活脱的生命,但观念化毕竟排挤和箝制着生活化,肖长春们,焦淑红们,马之悦们,马老四们的一言一动,一怒一笑,无不与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挂钩,只有在“斗争”的间隙,才流露出少许自然的世俗感情和人间气,与《白鹿原》的写法相比,它不知遗漏了多少文化意蕴和精神空间啊。对于中国农民性格和灵魂的探索,以及养育他们的文化土壤和精神血缘的挖掘,它都淡化掉了,因而它只能是一部缺乏深厚的文化根基的作品。《白鹿原》写了“最后一个地主”白嘉轩,这个人与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他本身就是传统文化的象征;《艳阳天》倒也写了个地主马小辫,这个人除了念念不忘破坏和变天,他那“心不死”的“心”里就没有更多的东西可言了。诚然,地主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它属观念的工具还是鲜活的生命,有无丰富的文化内涵,还是不难判别的。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艳阳天》对于它的时代而言不失为比较优秀的长篇,但它的构筑太多“左”的阶级斗争观念的廊柱,它在无情的时间的冲刷下东倒西歪也就不足为怪了。
同样,《白鹿原》与《芙蓉镇》也不是不可以略加比较。这两部作品的时代和主题不同,但概括方式近似,都是透过“小社会”的旋转变化来隐括大社会、大时代的变迁。《芙蓉镇》也在对历史进行深切反思,那反思集中在拨开“阶级斗争扩大化”(此系当时的提法)所布下的迷阵,寻踪辨迹,力求还历史和人物以本来面目。它的最大功绩在于恢复和坚持了“写真实”这一现实主义的要义,因而它对极“左”路线破坏下的中国农村现实的揭示是深刻的,它对三中全会的路线和政策的拥护也是由衷而热烈的,加以作者奇妙地把湖南山镇的风土人情与政治斗争的狂飙巨澜糅合起来,使作品焕发出久违了的艺术魅力。可是,冷静一想,作者的眼光终究局限在一个短时期内,他虽然扬弃了左的“阶级斗争理论”,但没有也不可能摆脱狭义的政治本位视角。这当然是当时的思想解放的程度和风气所局限,但它不可能不影响作品去发掘更深邃更广大的真实,尤其是影响了作品的文化意蕴的深度。
那么《白鹿原》呢?如果说,《芙蓉镇》的写法是对《艳阳天》的写法的一次否定(哲学意义上的)和反拨,表现了现实主义发展的某些征兆的话,那么《白鹿原》又是对《芙蓉镇》的写法的一种提升和深化,同样传递着现实主义在当今中国文学中推进的最新信息。就在《芙蓉镇》发表后不久,我国思想界兴起了研究文化的热潮,文学界也掀起了一股“寻根热”,无论其创作实绩如何,这一思潮乃是思想解放运动的继续,它扩大了人们的眼界,把“文化”这一尘封多年的、更为广大的视角引入思想界,大大扩充了人们审度生活的眼光和认识世界的图式,打破了固守着单一的政治视角的狭局。人们意识到,看取生活的眼光,总会受到媒介和角度的制约,认识活动终究还是主观世界的话动,怎样使这个主观世界更接近事物的本质,就需要多种视角的互补和矫正,这才有可能趋向本体的最大真实,这并没有取消政治视角、经济视角的意思,而是还须动用文化参照的眼光,学会把事物放到长时期中,追本溯源、寻根究底的本领;《白鹿原》并没有回避本世纪上半叶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事件,如辛亥革命,国共合作,大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等都或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了,当然它的焦点始终聚集在白鹿原上的宗法制和礼俗化的农村,但是,在这里,无论是大革命的“风搅雪”,大饥荒大瘟疫的灾祸,国共两党的分与合,还是家族间的明争暗斗,维护礼教的决心,天理与人欲的对抗,以至每一次新生与死亡,包括许许多多人的死,都浸染着浓重的文化意味,都与中华文化的深刻渊源有关,都会勾起我们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深长思考。这也许就是《白鹿原》与《芙蓉镇》在把握生活、反思历史上的最明显的不同。《白鹿原》无疑具有更大的文化性、超越性、史诗性。虽然都在观照一个村庄,从《艳阳天》到《芙蓉镇》再到《白鹿原》,作家们的眼光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呵。
为了使《白鹿原》达到足够的心理深度和文化深度,作者切入历史生活的角度和倚重点也很值得注意。作者在卷首引用了巴尔扎克的一句话:“小说被认为是一个民族的秘史。”不管巴尔扎克说这话的本意是什么,也不管它有无奥义,由这句话再证之以作品,可看出陈忠实独特的追求。秘史之“秘”,当指无形而隐藏很深的东西,那当然莫过于内心,因而秘史首先含有心灵史、灵魂史、精神生活史的意思。《白鹿原》的叙述风格确乎具有很强的心理动作性;它的笔墨也确乎不在外部情节的紧张而在内在精神的紧张。更重要的是对“民族秘史”的理解。那自然是相对于历史而言的。民族历史通常是指政治史、军事史、经济史和一般意义的文化史,那么陈忠实所理解的“民族秘史”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家族秘史。家族制度在我国根深蒂固,有如国家的基础,故有“家国一体”之说。重在写家族,也就深入到了宗法社会的细胞。但作者又不是一般的写家族秘史,他的写法,带有浓重的“家谱性质”,也就是说,他要力求揭示宗法农民文化最原始、最逼真的形态。在作者看来,白鹿原所在的关中地区乃多代封建王朝的基地,具有深潜的文化土层,而生成于这个土层的白、鹿两族的历史也就典型不过地积淀着我们民族的文化秘密。我们不会忘记,《白鹿原》以怎样精细曲折的笔墨描写了“天然尊长”借乡约、族规、续家谱来施展文化威力,甚至不吝篇幅把族规的原文都存留下来。《白鹿原》固然是个宏大的建筑,但究其根本,它的础石乃是对中国农村家族史的研究;它是枝叶繁盛的大树,那根系扎在宗法文化的深土层中。所以,与其说它是“通过初级社会群体映现整个社会”,不如进一步说,它是通过家族史来展现民族灵魂史。
写宗族制度、宗法文化自然并非《白鹿原》的新发现,鲁迅先生开创的新文学运动早就省察及此,洞若观火;冥顽不灵的赵太爷、鲁四老爷之流也早在一些中短篇小说里露面,这些代表人物的可憎面目我们决不陌生。在现代文学的发展中,矛头直指宗族罪恶的也不在少数。可是,我们细细检点一番后发现,正面剖视农村家族内部结构的作品并不多,家族尊长的面目也多少有点凝固化、模式化了,更多的作品把重点放到冲出家族牢狱的新生代身上,家族本身的文化形态和历史变迁反倒被遗落了。《白鹿原》恰恰是把白、鹿两族的生存状态作为宗法文化的完整模型,置放在风雨纵横的历史进程中,进行正面的、系统的、深刻的综合审视。作者的视线有时也随白、鹿两家的子孙活动,转向城市、根据地或抗日前线,但那视点始终又回落到家族的历史文化变迁上。而且,最重要的是,作者的审视是站在今天思想文化高度的重新审视,那诸多的新发现,那宗法文化的余晖和临近终结,就不是过去的文学可以包括。
《白鹿原》的思想意蕴要用最简括的话来说,就是正面观照中华文化精神和这种文化培养的人格,进而探究民族的文化命运和历史命运,倘与另一部政治文化色彩浓厚的长篇《古船》相比,可以说:《古船》写的是人道,《白鹿原》写的是人格。
《白鹿原》的作者,对于浸透了文化精神的人格,极为痴迷,极为关注。他虽也渲染社会的变动,但真正的目的是,穿越社会,深入腠理,紧紧抓住富于文化意蕴的人格,洞观民族心理的秘密。在他看来,一个富有文化价值的人格,犹如一把钥匙,可以打开民族文化的库藏。支配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它的人伦精神,思维方式,生活观念,以至伦理型文化的特征,均可通过人格的结构反映出来。《白鹿原》有多少充满魅力的人格啊,白嘉轩、朱先生、鹿子霖、黑娃、白孝文、田小娥、鹿兆海、鹿三……,哪一个不是陌生而复杂。其中,白鹿村族长白嘉轩,尤被作为中华文化的正统人格代表,突现于作品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面对白嘉轩,我们会感到,这个人物来到世间,他本身就是一部浓缩了的民族精神进化史,他的身上,凝聚着传统文化的负荷,他在村社的民间性活动,相当完整地保留了宗法农民文化的全部要义,他的顽健的存在本身,即无可置疑地证明,封建社会得以维系两千多年的秘密就在于有他这样的栋梁和柱石们支撑着不绝如缕。作为活人,他有血有肉,作为文化精神的代表,他简直近乎人格神。
白嘉轩是作者的一个重大发现。现当代文学史上,虽不能没有原型,但的确没有人用如此的完整形态,如此细密的笔触,如此的评价眼光描写过他。在经济上,他当过地主,尽管因解放前三年鹿三已死他未再雇长工,恰好“漏了网”,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不具备地主阶级的思想意识。作者写他,不是纠缠在常见的阶级斗争眼光下的善善恶恶,也不是接着常见的反面形象的模式来处理,而是超越了简单化的批判层面,从文化的根因上来写。对于他的狡黠,迷信风水,视土地如命,作者倒也没有放过。小说开始不久,他就精心策划了一场买地戏,内心欲火中烧,外表上显出可怜和无奈,可谓深谙人心之道,目的则在把鹿家的风水宝地弄到手,保佑白家福运绵长。这不是典型的地主阶级的思维吗?但这些不是白嘉轩的重心所在,由于他终生不脱离劳动,生活方式与自耕农并无不同,他表达的实际是农民的思想情绪,这个深沉的精灵似的人物远不是一般的地主可以望其项背。其实,在静默的、较为封闭的农村,至今我们仍能嗅到自嘉轩的灵魂的残余气息,这种封建精英人物长久地活在我们民族的精神生恬中,陈忠实终于捕捉到了他。
白嘉轩一出场,就以他的“六娶六亡”以至不得不娶第七房女人的传奇经历先声夺人。小说劈头第一句话便是:“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有人发现这一段有声有色的描写与后面的情节关系不大,就认为不过是有趣的楔子或哗众的手段罢了,或认为无非是写其传宗接代的生活目标而已。其实不然。这里既有生殖崇拜的影子,又在渲染这位人格神强大的雄性的能量,暗喻他的出现如何不同凡响。作者写这位白鹿原的族长,有意疏离其社会性,强化其文化性。白嘉轩对政治有种天然的疏远,他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到内省、自励、慎独、仁爱上去,监视着每一个可能破坏道德秩序和礼俗规范的行为,自觉地扞卫着宗法文化的神圣。控制他的人格核心的东西,是“仁义”二字。“做人”,是他的毕生追求。“麦草事件”中,于情急中长工鹿三代他出头,他大为感动,那评价是这样一句话:“三哥,你是人!”这个评价也是他自己的心迹表露。人者,仁也,包含着讲仁人,重人伦,尊礼法,行天命的复杂内涵。他未必受过系统的儒家教育,但他对儒家文化精义的领悟和身体力行,真是活学活用,无与伦比。他淡泊自守,“愿自耕自种自食,不愿去做官,”一生从不放弃劳动。他的慎独精神仿佛是天生的,说“人行事不在旁人知道不知道,而在自家知道不知道”。他的心理素质的强韧,精神纪律的一丝不苟,确实让人惊叹。他有如一个逆历史潮流而行的舟子,一个悲剧英雄,要凭着自身的最后活力坚持到最后一息。正是这种精神力量,使他享有桃李无言的威望。
按说,白嘉轩所信奉的文化,所恪守的戒律是最压抑人性的,他却表现出非常独立的人格,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这大约也是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传统文化的一个方面吧。如果权且抛开阶级属性和文化属性仅仅作为一个人来欣赏,白嘉轩沉着、内敛、坚强、豪横,不失为大丈夫、男子汉,具有强大的魅力。他的身形特点是“腰板挺得太直太硬”,后来被土匪打断了腰,自然“挺”不下去了,佝偻着腰仰面看人,如狗的形状,但在精神上,他依然“挺得太直太硬”。这个人,真有“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的勇毅,“尚志”精神贯彻始终。当然,这里的独立人格与近代民主思潮所谓个性解放、人格独立不可同日而语。
为了维护他的人格尊严和他所忠诚的纲常名教,白嘉轩遭受的精神打击异常残酷。在家族内部,他把教育视为头等大事,言传身教,用心良苦。他深夜秉烛给儿子讲解“耕读传家”的匾额,惟恐失传,强令儿子进山背粮食,为的是让他们懂得“啥叫粮食”。长子白孝文新婚后有“贪色”倾向,被他警觉,及时遏制;小女儿白灵是他掌上明珠,任其娇纵,可是一发现白灵有离经叛道的苗头,他即不惜囚禁,囚禁失效,他居然忍痛割断父女关系,“只当她死了。”凡是事关礼教大义,他就露出了很少表露的残忍性。对于白孝文的堕落,他痛心疾首地说:“忘了立身立家的纲维,毁了的不止是一个孝文,白家要毁了。”孝文倒向荡妇田小娥的怀抱一节,是深刻揭示白嘉轩的灵魂最有力量的情节。起初这只是“杀人的闲话”,等到眼看就要证实的瞬间,作品写来真有惊天动地、万箭钻心之力:
“白嘉轩在那一瞬间走到了生命的末日走到终点,猛然狗似的朝前一纵,一脚踏到窑洞的门板上,咣哨一声,自己同时也栽倒了。”这真是灵魂的电闪雷鸣!能够承受一切的白嘉轩,在这个静静的雪夜体验了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死亡和彻底绝望,他被真正击中了要害。我们不能不赞赏作者的诛心之笔。然而,即使面对如此摧毁性的打击,白嘉轩也还没有倒下,只见他的精神之可惧,生命力之泼旺。他说:“要想在咱庄上活人,心上就得插得住刀!”鹿三的一句:“嘉轩,你好苦啊”,道尽了他为维持礼教和风化所忍受的非凡痛苦。
白嘉轩的人格中包含着多重矛盾,由这矛盾的展示便也揭示着宗法文化的两面性:它不是一味地吃人,也不是一味地温情,而是永远贯穿着不可解的人情与人性的矛盾--注重人情与抹煞人性的尖锐矛盾。这也可说是《白鹿原》的又一深刻之处。白嘉轩人情味甚浓,且毫无造作矫饰,完全发乎真情,与长工鹿三的“义交”,充分体现着“亲亲、仁民、爱物”的风范;对黑娃、兆鹏、兆海等国共两党人十或一时落草为匪者,他也无党派的畛域,表现了一个仁者的胸襟。可是,一旦有谁的言行违反了礼义,人欲冒犯,天理,他义刻薄寡恩,毫不手软。他在威严的宗祠里,对赌棍烟鬼施行的酷刑,对旧小娥和亲生儿子孝文使用的“刺刷”,令人毛骨悚然。他的一身,仁义文化与吃人文化并举。田小娥死后,尸体腐烂发臭,后来蔓延的一场大瘟疫据说就是由她引起的,村人们无不栗栗自危,对这昔日的“淫妇”、“婊子”烧香磕头,还许愿要“抬灵修庙”。白嘉轩却不顾众怨、沉静如铁,说:“我不光不给她修庙还要给她造塔,把她烧成灰压到塔下,叫她永世不得见天日。”他果然在小娥的旧居上造了塔,连同荒草中飞起的小飞蛾一并烧灭。这个最敦厚的长者同时是最冷血的食人者。
的确,白嘉轩把“仁义”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他的私德也几乎无可指摘,这容易使人产生作者是否无条件地肯定传统文化的疑问。只有把与白嘉轩对立的另一人物鹿子霖拉出来一起考察,才能看出作者的思考是深刻的。如果白嘉轩是真仁真义,鹿子霖就是假仁假义。白、鹿两家的矛盾贯串始终,这两家也确乎为争地争权发生过一些冲突,特别是鹿子霖的巧设风流圈套拉孝文下水,深重地伤害过白嘉轩。但我以为,白、鹿两家的矛盾并不像有些作品,纠缠于一般的政治、经济纷争,它是高层次的,主要表现为人格的对照,精神境界的较量。鹿子霖是白鹿原的“乡约”,是反动政权布置在村杜里的爪牙。他贪婪、阴险、自私、淫荡,舍不得放弃任何眼前利益。他也耐不住半点寂寞,“官瘾比烟瘾还难戒”,他被欲望和野心燃烧着,一面在上司田福贤面前摇尾乞怜,一面在田小娥身上发泄疯狂的占有欲。他的两个儿子都很成材,兆鹏是中共高层领导,兆海是国民党内的抗日军官,他除了在不同时期从儿子们身上分些余炎,夸耀乡里,并无多少真挚的骨肉之亲。真是尊长不像尊长,父亲不像父亲。白嘉轩对官职坚辞不受,他却为谋官极尽钻营;白嘉轩不靠官职声威自重,他却必然借一个官名撑持门面。冷先生一语:“你要能掺上嘉轩的三分性气就好了”,点穿了他极端自私的卑污人格。他有时毒辣得惊人,看着因捉奸而气昏倒地的白嘉轩,“像欣赏被自己射中倒地的一只猎物”;有时又怯懦得可鄙,受儿子牵连入狱后逢人表白,以泪洗面。当然,他也不是天良泯绝到了万劫不复,“麦草事件”中他与儿媳妇在性心理上一报一还,耳热心跳,潜台词丰富,但终究还是在乱伦的边缘收住了脚。再说,他的贪婪燥热、急功近利对白鹿原的沉滞生活也许还有点推动作用呢。作者把白嘉轩的道德人格与鹿子霖的功利人格比照着写,意在表明:像白嘉轩这样的人,固然感召力甚大,但终不过是凤毛麟角,他所坚持的,是封建阶级和家族长远的、整体的利益,他头上罩着圣洁的光环,具有凌驾一切富贵贫贱之上,凛然不可犯的尊严,但是,真正主宰着白鹿原的,还是鹿子霖、田福贤们的敲诈和掠夺,败坏和亵渎,他们是些充满贪欲的怪兽,只顾吞噬眼前的一切。于是,白嘉轩的维护礼义,就面临着双重挑战:一面是白鹿原上各式各样反叛者的挑战,一面是本阶级中如鹿子霖们的挑战。江河日下,道将不存,他怎不备感身心交瘁呢!
毫无疑问,白嘉轩是个悲剧人物,他的悲剧那么独特,那么深刻,那么富有预言性质,关系到民族精神生活的长远价值问题,以至写出这个悲剧的作者也未必能清醒地解释这个悲剧。质而言之,白嘉轩的悲剧性也即民族传统文化的悲剧性,就是二十世纪末叶的今天,这个悲剧也没有绝迹,现代国人不也为找不到精神家园和文化立足点而浮躁、焦灼吗?我们看到,虽然白嘉轩在白鹿原上威望素着,但在几十年颠来倒去的政治斗争中,他愈来愈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和空间,愈来愈陷入无所作为的尴尬。怀抱着广义信念的白嘉轩发现,昔日滋水县令授予“仁义白鹿村”的荣耀已成旧梦,暴动、杀戮、灾祸、国难、流血的武装斗争却接踵而来,他无力回天,只能和他的精神之父朱先生一起,把白鹿原喻为“烙烧饼的鏊子”了。纵观白的一生,可谓忧患重重,创巨痛深。他为反对横征暴敛发动过“交农事件”,大革命他被游街示众,事后并不参与血腥报复;他被土匪致残;他经受过失女之痛,丧妻之悲,破家之难,不肖子孙的违忤之苦……,但这一切都不能动摇他的文化信仰。他坚持认为,“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任何人,只要是人,迟早都要跪倒到祠堂里头。”他的文化态度决定了,他既看不惯共产党,也看不惯国民党,在现实斗争中无所凭依,就只能做些积德行善,维持风化的事务,到了最后,他除了在冷寂中续续家谱,已无所事事。这不是一个抱着农民乌托邦的理想主义者吗?
究其根本,白嘉轩的思想是保守的、倒退的,但他的人格又充满沉郁的美感,体现着我们民族文化的某些精华,东方化的人之理想。我同意这样的看法:“白嘉轩的悲剧性就在于,作为一个封建性人物,虽然到了反封建的历史时代,他身上许多东西仍呈现出充分的精神价值,而这些有价值的东西却要为时代所革除,这些有价值的东西就显出浓厚的悲剧性。”0我想,只要我们懂得把封建思想和传统文化区别开来,白嘉轩的某些精神品性在今天仍具某种超越性和继承性,是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在于,作者缺乏更清醒的悲剧意识,小说临近尾声如强弩之末,白的悲剧性本应愈演愈烈,作者却放弃了最后“冲刺”,遂使“生于末世运偏消”的悲剧力量的挽歌情调大为减弱,实为全书最大之遗憾。
《白鹿原》终究是一部重新发现,重新发掘民族灵魂的书。在逆历史潮流而行的白嘉轩身上展现出人格魅力和文化光环,这是发现;但更多的发现是,在白嘉轩们代表的宗法文化的威压下呻吟着、反抗着的年轻一代。《白鹿原》一书中交织着复杂的政治冲突、经济冲突和党派斗争、家族矛盾,但作为大动脉贯穿始终的,却是文化冲突所激起的人性冲突--礼教与人性、天理与人欲、灵与肉的冲突。这也是全书最见光彩,最惊心动魄的部分。无数生命的扭曲、荼毒、萎谢,构成了白鹿原上文化交战的惨烈景象。人不再是观念的符号,人与人的冲突也不再直接诉诸社会观和价值观的冲突,而是转化为人性的深度,灵魂内部的鼎沸煎熬。
如果抛开一个阶级一个典型的成见,我们将发现,黑娃也好,白孝文也好,田小娥也好,他们都是直接从生活中提取的异常复杂的形象。田小娥不是潘金莲式的人物,也不是常见的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女性,她的文化内涵相当错杂。她早先是郭举人的小妾,实际地位“连狗都不如”,是一种特殊的锦衣玉食的奴隶,性奴隶。她与黑娃的相遇和偷情,是闷暗环境中绽放的人性花朵,尽管带着过分的肉欲色彩,毕竟是以性为武器的反抗。她和黑娃都首先是为了满足性饥渴,但因为合乎人性和人道,那初尝禁果的颤栗,新锐的感觉,可以当作抒情诗来读,小娥的人生理想不过是当个名正言顺的庄稼院媳妇罢了,可这点微末的希望也被白嘉轩的“礼”斩绝了,不准她进祠堂因而也不被白鹿原社会承认。黑娃出逃后,她伶仃如秋燕,无依无靠,鹿子霖趁机占有了她,她虽出于无奈,但也带着出卖性质。社会遗弃了她,她也开始戏弄社会;她是受虐者,但也渐渐生出了施虐的狠毒。只是,她常常找错了对象。她的诱骗狗蛋,已有为虎作伥之嫌,至于在鹿子霖的教唆下,把白孝文的“裤子抹下来”,则已堕为宗族争斗诡计的工具。白嘉轩用“刺刷”当众打得她鲜血淋漓,这固属封建礼教对她的摧残;她以牙还牙,诱白孝文成奸,给“清白”泼污水,也不失为予与汝偕亡的决绝;可是,受鹿子霖操纵,等于助纣为虐,又使仅有的一点正义性消失殆尽。这是多么复杂的纠葛!善耶?恶耶?是反抗,还是堕落?是正义,还是邪恶?实难简单判断。
这个“尤物”、“淫妇”以仅有的性武器在白鹿原上报复着,反抗着,亵渎着,肆虐着,她是传统文化的弃儿,反过来又给这文化以极大的破坏。设陷阱败坏孝文的名声,本出于报复的恶念,目的达到后她却没有欢悦,只有沉重;她对孝文原本满怀敌意,待孝文倒入她的怀抱,她又顿生爱怜的真情;她教孝文抽大烟本是出于爱心,结果使孝文更加沉沦。这心态又是何等复杂!她是连自己也以为下贱的,但在构陷孝文成功后的“狂欢”之夜里,她却“尿了鹿子霖一脸”!这个奇举,是她对鹿子霖卑鄙人格的一种最奇特、最恶谑、最蔑视的嘲弄,只有她才干得出来。这一笔堪称绝唱。鲁迅先生谈到陀斯妥耶夫斯基时指出:“他把小说中的男男女女,放到万难忍受的境遇里,来试炼他们,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那罪恶之下的真正洁白来。而且还不肯爽利地处死,竭力要放他们活得长久。”作家的写田小娥,真也近乎这样的人性深邃程度。她以恶的方式生,又以恶的方式死。她被自己的公公鹿三杀害,但鹿三并不是真正的凶手;鹿三是善良的笃信礼教的劳动者,连鹿三都不能见容,可见宗法文化对她是何等深恶痛绝。她当然斗不过自嘉轩,白嘉轩有武器,那就是经过几千年积淀和磨砺的道统,她没有武器,只有肉体和盲目的报复心理,她的毁灭是必然的。她死后尸体腐烂,居然引发了一场大瘟疫,这个恨世者用她年轻的生命表达了对旧文化的抗议,尽管是病态的、有毒的抗议。
同样触目惊心的,是白孝文的命运突变,大起大落。如果田小娥是被传统文化从外而压碎的话,那么白孝文就是从旧文化营垒中游荡出来、险些自我毁灭的浪子,他的文化拷问意义比小娥更深刻。为了培养这个族长的接班人,白嘉轩耗费了多少心血啊,真是惕惕厉厉,如履薄冰,孝文也果然不负厚望,一副非礼勿亲、端肃恭谨的神态,他从精神到行动都俨然新任的族长了。可是,这个孝子贤孙却像沉默的活火山潜藏着危险。这一点白嘉轩没有觉察,他自己也不知道。田小娥的诱惑等于打开牢门放出了他躯体中的野兽,尽管他起初怒斥着这下贱的女人,但恶兽放出便不可收拾,禁锢解除便欲海难填。他通奸,他吸毒,他沉迷在幻觉中,成为人人不齿的败家子。这个从德高望重的自家门楼逃逸出来的不肖子孙,经过了从灵的压抑到肉的放纵的迷狂;他不具备任何革命性,因而只能受躯壳支配,“世界也就简单到只剩下一个蒸馍和一个烟泡儿”了。小说写他与小娥最初的性活动,“那个东西”戏剧性地忽而中用忽而不中用,其实在写灵与肉的分离、礼教的压抑对人的残酷捉弄,颇为深刻。
诚然,揭露礼教对人性的压抑并不是个新话题,但是,站在二十世纪末重新发现人的高度,以文化批判的眼光深入探究民族灵魂,揭示宗法文化下人的可怜、扭曲、变态的惨象,就具有了现代意义。作者的笔伸向人的潜意识深层。比如,鹿子霖的儿媳妇,新婚一夜后,就不再过正常生活,丈夫兆鹏厌弃她且渺无踪影,她渐渐产生了性妄想,公公的挑逗加剧了她的谵妄,肉体成为罪恶的牢狱,这个善良本分的农村妇女陷入不能自拔的绝路,患上淫疯病,终于死去。礼教杀人,杀得惨酷,她的牺牲几乎找不到凶手。
也许我们会感到困惑:作者一面不无赞赏地描写白嘉轩的仁义境界和人格魅力,一面又毫不留情地揭露宗法文化的噬人本质,这不是自相矛盾的悖论吗?其实,作者的出发点是共同的,这出发点就是一切为了“人”,怎样使人从人之暗夜走向健全、光明之路。由于“人”回到主体位置,对民族灵魂的探索占压倒地位,因而人的历史不再是与政治经济发展史相平行的被动的活动史,获得了本体意义上的相对独立性,才出现了这种貌似悖论的现象。试想,如果不是把表现“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马克思)放在首位,不是突出了文化性格,《白鹿原》与许多反映农村历史变迁过程的作品又有多少区别?它还能拒绝平庸吗?
《白鹿原》的作者不再站在狭义的、短视的政治视点上,而是站到了时代的、民族的、文化的思想制高点上来观照历史。他以民族心史为构架,以宗法文化的悲剧和农民式的抗争作为主线来结构全书。每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和每一次大变动,都使白鹿原小社会在动荡中重新聚合,都在加深这一悲剧。作者势必遇到的问题是,怎样把政治上的阶级斗争,党派斗争,经济上的状态和人与自然的斗争,纳入到文化审视的大框架中。虽然,它突出着人的主体地位,深掘着个体的文化内涵,但是,倘若脱离了具体的政治经济斗争,它给自己规定的文化主题无论多么高深,也必将流于虚飘。现在,《白鹿原》里的众生不是抽象的文化符号,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具体的、历史的社会实践和相互猛烈撞击,可是,他们又一个个展现出丰沛的文化性格,此中的奥秘何在?作者是怎样处理人、历史、文化的关系的?
我不认为作者已经全然放弃了阶级斗争的评价眼光,他的努力在于,即使写阶级斗争,也尽可能多地浸淫浓重的文化色调,把原先被纯净化,绝对化了的“阶级斗争”还原到它本来的混沌样相,还原到最大限度的历史真实。这当然不是外敷一点文化的油彩就可以奏效的,而是,既看到阶级关系,也看到某些非阶级因素,既看到党同伐异,义看到共通的民族心理模式。
我们注意到,《白鹿原》里的人与人的关系,有种“斗不够、打不散”的奥妙,似乎谁也不能容忍谁,谁又离不开谁,这种相互斗争、相互依存的关系长久地维持着。家族之间如白家之与鹿家,国共两党之间的兆鹏、白灵之与兆海、岳维山,宗族领袖之间如白嘉轩之与鹿子霖,情敌之间如黑娃之与孝文,主仆之间如白嘉轩之与黑娃……,除了鹿三与白嘉轩的关系有些特殊,其余的真是打了得难解,合得难分。作品中有一趣节:白灵与兆海这对恋人,在国共合作时期曾用抛一枚铜元来决定谁姓“国”谁姓“共”,虽属游戏,却象征着一种真实。他们后来果真戏剧性地交换了各自的党派属性。这种不弃不离的描写,正是进入了规律性思考的表现,颇有几分参透了天地造化的味道。作者的创造性在于,他在充分意识到文化制约的不可抗拒的前提下,把文化眼光与阶级斗争跟光交融互渗,从而把真实性提到一个新高度。主要人物黑蛙的成功创造,即是一例。
黑娃不同于我们熟悉的那种草莽英雄,也不是由农民成长起来的共产主义战士,而是宗法文化的牺牲晶,虽然他们做过的他都做过。黑娃的阶级意识是天然的,又是模糊的,尽管白嘉轩对他的父亲鹿三优厚有加、极为器重,他仍然对白含着敌意。潜在的、不自觉的敌意。白家的儿女待他也不薄,一起上学堂,还给他冰糖吃。他永远也忘不了这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可是,在他当了土匪冲进白家时,他还是由不得自己对着一袋冰糖撒尿。这又是一种本能的仇恨。他怀着对富人和祠堂的憎恨,投身大革命,打土豪,闹农协,砸宗祠里的石碑,掀起一场“风搅雪”。然而,可悲的是,他虽在毁族规,砸招牌,却一点也没有跳出宗法文化的樊篱。他一度沦落为流寇、土匪,支撑他的无非是江湖义气;他后来又归附过国民党,再后来大彻大悟,投到朱先生门下埋首四书五经;解放前夕他率部起义,竟因白孝文的暗算而被人民政府错杀。临刑时,他拒不与田福贤、岳维山之流站在一起受刑,表现他至死也未失去阶级本能。
黑娃的经历可谓极尽曲折,其文化意味更是引人深思。虽然他金刚怒目,敢作敢为,不愧顶天立她的好汉,虽然他国、共、匪、儒家信徒一身而四任,但他仍在长夜中摸索,他的困境实为我们民族的文化困境。若仅从文化意义看,他的革命比起阿Q的革命来,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进步。尽管他比阿Q坚强得多,行动得多,但他也如阿Q一样,并没有真正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特别是封建宗法文化的奴隶的地位。他像一个盲目的弹子,在世事如麻的棋局中撞来撞去,始终撞不出文化怪圈。他与白嘉轩原本势不两立,最后却走到了一起。跪回到白的宗祠里。我不知道作者究竟是以赞赏的还是遗憾的心情在看黑娃的忏悔、修身,拜朱先生为师?在我看来,这除了证明传统文化的黑洞具有极大吸力之外,声泪俱下的黑娃的呢喃:“不孝男兆谦跪拜祖宗膝下,洗心革面学为好人乞求祖宗宽容”,是颇有些滑稽的。黑娃在解放战争的枪炮声中作此抉择,这真能安顿他的灵魂吗?无疑的,这只能仍是悲剧,文化的悲剧,精神的悲剧。
我发现,只要作者坚持从民族文化性格人手,就写得深入;一旦回到传统的为政治写史的路子或求全、印证、追求外在化的全景效果,就笔墨阻塞,不能深入。鹿兆鹏的地位本是极重要的,他是中共省委委员,多次大斗争的策划者,但作者吃不准他的文化性格,叉怕不写他不足以概括全景,于是,这个人物似乎经常露面,又一触即走,人不了“戏”。他甚至斗不过田福贤,他的作为好像只是秘密地开过一次省委扩大会,搞掉过一个叛徒;而这,也还是通过作者交代出来的。由于作者对都市历史较为生疏,写地下斗争的章节缺少声色。比较起来,倒是白灵与兆海这两个年轻的出走者、叛逆者写得动人,他们的命运有极强烈的感染力。原因是,他们虽然远离了白鹿原,但灵魂还留在白鹿原上,所谓“白鹿精魂”。他们都没有死于敌人的枪下,却死于自己人的锋刃,不也是文化的别一种悲剧么。
我始终认为,陈忠实在《白鹿原》中的文化立场和价值观念是充满矛盾的:他既在批判,又在赞赏;既在鞭挞,又在挽悼;他既看到传统的宗法文化是现代文明的路障,又对传统文化人格的魅力依恋不舍;他既清楚地看到农业文明如日薄西山,又希望从中开出拯救和重铸民族灵魂的灵丹妙药。这一方面是文化本身的两重性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作者文化态度的反映。如果说他的真实的、主导的、稳定的态度是对传统文化的肯定和继承,大约不算冤枉。我并不完全同意他的文化价值观念,但我坚决扞卫他作为一个作家保留自己独特的评价生活的眼光的权利。作家就是作家,他不是社会学家、历史学家、文化史家,哲学史家,他没有必要必须与一般的社会史、文化史,政治史的观点保持一致,这就好像许多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从来就不与市场经济保持一致,从来就批判着金钱的罪恶一样。这是不影响他们揭示出充分的真实的。换句话说,正是他们世界观与创作的矛盾,使他们看到了别人看不到的隐蔽的真实。对我们的作家来说,可悲的倒不是出现了这种错位和矛盾,而是这种矛盾太少,太不深刻。当然,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深邃的、富于穿透力的思想眼光往往可提取更大的真实的意义。
由朱先生这个人物,是不难透露出作者倾向性的消息的。如果白嘉轩只达到道德境界,那么作者所塑造的关中学派的大儒朱先生,就进入天地境界了。钱穆先生曾对“天地良心”四字有过绝妙的解释,他说:“(天地良心)但亦可谓天属宗教,地属科学,心属哲学,宗教、科学、哲学之最高精义亦可以此四字涵括,以融通合一。亦可谓中国文化传统即在此天地良心四字一俗语中”(重点为笔者所加)。朱先生其人也正就浸淫着“天地良心”四字。他确乎继承着中国土大夫中独善其身,淡泊退藏的一脉,每当事关民生疾苦,他又肯挺身而出,如只身却敌,禁绝烟土,赈济灾民,投笔从戎,发表宣言等等,突出表现了他的民本思想。但就个人生活而言,他与政治严格保持距离,绝仕进,弃功名,优游山水,着书立说,编撰县志。国民党想借他的名声欺骗舆论,威胁利诱他发宣言,他决不屈从,表现出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凛凛气节。他又料事如神,未卜先知,状类半人半仙。他平生只出过一次远门到南方,颇不耐烦南人的狡黠,抱着很深的成见,从此隐身林泉,过着一箪食一瓢饮式的清淡生活。这样的描写,自然是文化气息再浓厚不过了,可是我总觉得,朱先生缺乏人间气和血肉之躯,他更像是作者的文化理想的“人化”,更接近于抽象的精神化身。
这个判断可能有些武断,但我们是可以提出许多问题来问一问的。比如,朱先生身处清末民元,他为什么一点也没有受到康粱以至孙中山思想的影响?他对诸如大革命、国共两党究竟抱何种看法?因为,作为当时的一个知识分子,哪怕是隐士型的知识分子,也不可能毫无立场。他称白鹿原是“烙烧饼的鏊子”,其实是各打五十大板。他虽然拒发宣言,但主要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节。他的最后一卦是算定共产党要胜利,但根据是国民党旗上的“满地红”。弄不清是出于深:刻的看法,还是一种神秘主义的机敏?他死后墓砖上刻着“折腾到何日为止”,“文革”中被学生们挖出,引起一片惊呼。连几十年后的“文革”他也料到了。我并不是说,作者不可以用“神化”的浪漫笔调,只能用写实的方法,而是认为,朱先生对一系列重大问题太朦胧了。他时而让人想起伯夷叔齐,时而让人想到超现实的神仙。他死后终于化身为白鹿飘逸而去。
问题不在于能不能这样写,而在于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我想,作者站在中华文化的立场上是无可厚非的,他着力表现中华文化的深厚、博大、源远流长、根深叶茂也无可厚非,但是,要真正看清传统文化的利与弊,又不可仅仅固守在本民族文化的立场上,还需要借镜外来文化的眼光,看到传统文化面临的挑战,才能更深刻地探索中华文化的历史运命。沉醉于朱先生的飘逸,欣赏朱先生的高蹈,召唤朱先生的退藏,连同他的神秘主义,作为审美对象固然是不错的,但毕竟不是中华文化的当代出路。我想陈忠实这样写是不奇怪的,甚至其他来自农村的作家这样写也是不奇怪的。对于血统农民的儿子,血管里流淌着传统农民的血液,精神上饱受农民文化熏陶的陈忠实来说,他更容易认同农业文化及其哲学观,更容易接受重理轻欲、贵义贱利的传统观念。作家的思想倾向到底还是影响了他的艺术世界--“白鹿原”毕竟是个封闭的、自足的世界。这个艺术世界对于它的存在状态来说是极为真实的,对于未来的世纪来说,它提供的最多的还是教训,而不是广阔的文化前景。
《白鹿原》的出现,给当今寂寞的文学界带来了新的震撼和自信,它告诉人们,我们民族的文学思维并没有停滞,作为社会良知的作家们,也没有放弃对时代精神价值的严肃思考。这样大气的作品,没有足够的沉潜和冷静,没有充分的积累和学养,是断然写不出来的。它是那样地饱满、厚实、绵密,又是那样地古拙、苍凉、沉郁。尝有读者说:“看《白鹿原》有听秦腔的感觉。”这是准确捕捉到了它的风格特质。《白鹿原》确实深入到了秦汉文化的魂魄,以至它使我们蓦然想起这样的诗句:秋色从西来,苍然满关中,五陵北原上,万古青蒙蒙……。
然而,《白鹿原》的出现又绝非偶然。它不可能在80年代出现,但正是80年代为它准备了条件。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到,凡是新时期文学发展中的重要的积极变革成果,都对《白鹿原》的创作发生了或直接或隐蔽的影响,倘若没有思想解放运动,没有深长的政治反思、经济反思和文化反思,没有文化寻根,没有现代主义思潮的激荡,没有外来文学的广开思路,《白鹿原》是不可能产生的。所以,在充分肯定作者的厚积薄发的同时,应该看到它是新时期文学发展到现阶段的一次飞跃。它在人们盛谈“后新时期文学”的时候出现,似乎又一次证明着物质发展与精神生产的不平衡。
读《白鹿原》,对它的艺术形态会感到几分陌生。作为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它的现实主义不是原有的概念、范畴、方法、特征可以轻易概括的,就像一个正处在嬗变中的新东西难以命名一样。它无疑在认识方式和概括方式上继承了传统现实主义的优势,但它又明显地、有意识地克服着以往现实主义(主要是“革命现实主义”)的某些局限,例如,对政治视角的过分推崇;突出理性、意义、本质的要求对表现生活原生态的削弱;戏剧化和两极化的倾向;强调社会属性轻视文化属性和自然属性的倾向,等等。以往许多作品的一个突出弱点是,在捕捉生活时,往往只抓住了理性的经络,却让大量生命的活水和层次丰富的“生活流”从指缝间漏掉了。《白鹿原》除了用文化眼光统率全局、化解全局外,一个最突出的特点是,找到了一种有能量、有张力的叙述方式。它有如一股叙事流,融动作、心理、质感、情绪于一体,推动情节,充满动势,浩浩乎漫流而下,取代了笨拙的对话和慢悠悠的描写。它的意义决不限于叙述语言,它是一种浓度很大的、致力于回到事物本身的现实主义创作精神的表现。这也许是新写实小说对作者的启发吧。
但《白鹿原》决不是跟在新写实小说身后亦步亦趋,它的气度要大得多。如果说,新写实小说对传统的典型观深表怀疑的话,《白鹿原》的作者对之仍然尊崇,典型人物的刻画仍是他惨淡经营的核心。不过,他对典型性格的理解更侧重于典型的文化人格。在对人的描写上,《白鹿原》有两方面极其突破性质。一是强烈的、不可臆测的命运感。每个人物都沿着自己的命运轨迹在运动,到处都是活跃的元素,而每个人的命运又都不是直线,无不极尽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冲波逆折,腾挪跌宕之妙,好像九节鞭似的曲折。这里并无人为的编造痕迹,而是人生的复杂、曲折、丰富的真实显现,是深化了的现实主义的表征。不是深刻地洞悉人物,不是大力排除“理念”和“本质”的干扰,人物是不可能如此充分地暴露自我的。
第二个方面更加重要。那就是,随着作者对人本身的重新发现,人的自身世界的扩大,作者表现人的手段也更加丰富,突破了拘守理性的传统现实主义的疆界。作者把潜意识、非理性、魔幻、性力、死亡意识等现代主义感兴趣的领域和手段,大胆借进了自己的方法世界。其中以通过性意识活动展示人物的文化精神和生命活力显得突出。作者力图写出社会属性、心理属性、生物属性相统一的完整的人性。在死亡大限面前深掘灵魂,更是《白鹿原》的一大特色。它写了很多生命的殒落:小娥之死,仙草之死,孝文媳妇之死,鹿三之死,白灵之死,兆海之死,朱先生之死,黑娃之死;……真是各有各的死法,充分表现了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人,一反过去有些作品在死亡描写上的大众化、平均化、模式化的平庸。这些死亡,决无雷同,它通过“无”让人看到“有”的价值,且能超升到文化境界中去,真所谓“知死方能知生”。这不也是现实主义的具体面微的发展变化么。
当然,《白鹿原》也时有驳杂、生硬、不协调的部分,借鉴和糅合的功夫还不到家。不少论者指出他受《百年孤独》的影响,事实上,他受俄苏现实主义文学史诗观的影响更为明显。《静静的顿河》里流荡着哥萨克民族的犷悍之气;仿佛受了葛利高里的启发似的,《白鹿原》里的白嘉轩,则浸润着秦汉文化的血脉,以及那块土地上的山水风云和艰苦卓绝、忍辱负重的精神。作者一再说,他写的是“白鹿精魂”,一部《白鹿原》展示给我们的,不正是宗法文化废墟上的民族精魂吗!
在我国当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中,《白鹿原》无疑带有过渡性、不确定性,它的作者致力于原生态与典型化的整合,文化审视与社会历史概括的整合,现实主义方法与某些现代主义手法的整合,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来看,开放的现实主义具有多种可能性,更高的峰峦还在前面。
1993年6月初稿
8月30日抄改
余华的《活着》
《活着》,余华着,见《收获》第6期(1992)。这是一部九万字左右的大中篇小说,以第一人称,质朴而深沉地倾诉了一个农家的苦难史,有强烈的情感冲击力最。主人公福贵年轻时,家道尚殷实,但他生性顽劣,嗜赌成性,竞至将祖产一百多亩水田赌尽,老父为之气死,全家由富户转眼沦为赤贫。福贵被抓丁,在战场上苟全了性命,被俘后遣送回乡。然老母已逝,妻儿病弱;所幸土改中成了贫农,而靠赌博暴发的穷汉龙二:却早被枪毙了。但生计仍然艰辛。儿子在给人输血时猝死,妻子病与悲交加,随之身亡;女儿出嫁后生活稍定,却义在难产中故去,女婿不久也死于事故,老年的福贵惟与外孙苦根相守不意苦根也在疾病和饥荒中夭殇,福贵就只能与同样起名为“福贵”的老牛厮守了。
这故事够悲凉的。我在阅读时,一面为大故迭起而悲哀,一面又觉得是否偶然因素太多了,凶讯过于频繁?但纵观全篇,感到作者的手法虽属写实,但立意却不在常见的政治批判、文化批判,而具有某种超越性,旨在表现中国农村的家族颓败和生存境况。是否一种不动声色的生存批判?作者的着眼点,始终是研诘中国农民的“活法”,始终在表达一种危机重重的命运感。如果是这样,那么可以认为,《活着》在表现农民的历史命运方面,有一些新的想法。像这种时间跨度大的作品,故事模式已很难有多少新意,关键就在于怎样理解,怎样处理了。它的故事其实是一个带象征性的框架。
在余华的创作中,《活着》是一个变调,与他以往的荒诞、推理、神秘、非逻辑、非理性不同,此篇是一色朴素、细密的写实,很少留出空白。另一不同是,由以往的独白、冷静旁观转换成现在的对话、倾谈。由于转述人“我”和叙述人“我”这两个“我”的交流,恳谈的气氛很浓。
1992.12.20
荒诞而凝重--评《日光流年》
莫言浇,去年的文坛上有三个“劳动模范”,都是河南人,他们是《故乡面和花朵》的作者刘震云,《第二十幕》的作者周大新,还有这部《日光流年》的作者阎连科,这倒也是实情。这三个人,都有股“狠透铁”般的韧劲,其吃苦精神是常人不能比的,但他们拥有的义决不仅是勤奋,他们都有大的思考和气魄,有驾驭大结构的能量,有各自独异的看生话、看人生的眼光。即以《日光流年》而论,堪称是一部奇书。
王蒙说,全书充满一种紧张感,又说,喜剧化的悲剧和悲剧化的喜剧的处理方式,以及把愚昧神魔化,奇幻化、夸张化的手法,殊为难得。的确,这本书怎么能不使人感到紧张呢:隐蔽存耙耧山脉深处的三姓村,没有人能活过四十岁,可怕的“喉堵症”必在每个人四十岁之前夺去其生命,“死就像雨淋样终年朝二姓村哗哗啦啦下,坟墓如雨后的蘑菇蓬蓬勃勃生”,三姓村也就像疫区一样与世隔绝。这自然纯属作者虚构的一个象征语境。问题在于,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假定,他命意何在?我以为,作者要剥离观念的遮蔽,把人推向最根本的境遇--人的生存是一种面向死亡的生存,但他并不是抽象地写,符号化地写,而是紧贴着我们民族的生存状态来写,尤其是掺和着他所熟悉的中原地区农民的贫困、苦难和艰辛来写,故而虽然脱离了写实主义的时空结构,处处指向形而上,却并不玄虚如一般的现代派作品。它的民族化色彩依然浓郁,它是中国化的乡土上长出的一棵荒诞之树。这部书的正面是写死亡的,其实是面对死亡写生存的,它要追寻生命的本源意义,它要回到起点,回到土地。小说从主人公司马蓝之死写起,然后倒着写,如同在时间隧道中逆行,最后写到司马蓝回到母亲的子宫。这是关于生命的一个大寓言。在这里,人的两种本能:生存本能和死亡本能被突现出来,生存意识是与死亡意识紧紧伴随着,尽管人必有一死,但怎样死,何时死,却是个体性的,旁人无法代替的。
《日光流年》给人陌生、奇异、惨烈、苍凉、冷硬的强烈感受。死亡的恐惧贯穿全书。由于死亡悬置在每个人的头顶,所以这里每个人的行动都带有生之挣扎的性质。人们也曾在司马蓝的带领下修灵隐渠,企图引来好水改换生态环境,延长寿命,但迎来的渠水恶臭,人们仍然无法逃离死亡的怪圈;三姓村人并不绝望,就像生命从不绝望一样,他们周而复始地反抗宿命。村长司马蓝和他的情人蓝四十,青梅竹马而终不得结合,那原因并不像其它作品,出于小人拨弄或封建习俗,而是死亡威胁和战胜死亡的努力。作者也没有把司马蓝英雄化或神化,他也被死亡恐惧攫住,但能坚韧的抗命,最后回归了土地。第四卷“奶与蜜”的每一章开始之前,都要引用一段《圣经》“出埃及记”,有人赞之日“以写圣经的方式写小说”,也有人认为不必如此。此书之所以给人陌生感、冷硬感、荒凉感,还与它在语言上的陌生化大有关系。试看这种句子:“嘭的一声,司马蓝要死了”,“他的唇上挂着哆嗦,怨气在嘴角青枝绿叶,像被人摘挂上去的一串葡萄,眼里的泪汪蒙蒙得仿佛要决塘的池水”,“两个人的目光在半明半暗的屋子里砰砰啪啪,撞落在地上如红火落地一样,一个屋子都燃烧起来了,院里那男人催促的咳声像汽油一样喷过来”……写这样的句子作者一定很累,因为它把声、光、色、味都打通了。倘若追求每字每句都不寻常,那不但作者殚精竭虑,读者必也需有咬核桃般的狠劲。说它有紧张感,与此也有关。但无论如何,《日光流年》是一部荒诞而凝重、奇异且含义深邃的文本,足以供研究者披阅其艰涩,探索其本义。
王蒙的《狂欢的季节》
我向读者推荐长篇小说《狂欢的季节》,自然还包括“恋爱”“失态”“踌躇”共四个季节,并和是因为为王蒙的名气之大,也不是因为作品的篇幅之长,而是了出于它在文体上--归根结底是在思想容量和文学语言上的独创性、兼容性、丰富性的原因。就小说的精神内涵来说,我认为它表现了从50代到70年代这漫长而坎坷的近三十年间,中国知识分子的精神痛史,心灵流变,及其种种曲折离奇幽微怪异的常态与变态,虽充满了调侃与反讽,却内蕴着惨痛的血泪。在剖析中嘲知识者的灵魂方阿。“季节系列”达到了一个相当的高度和广度。就小说的文体意义来看,《狂欢的季节》更像足一种巨型的思想随笔,一种反小说的小说,一种作家主体精神大爆炸后的遗物、几乎可以肯定,由于阅历的差异,审美趣味的差异,对《狂欢的季节》,自有人喜欢,饱尝快感,也有人厌烦。以为庞杂不纯,不合小说之范式。对于它在文体试验上的重要意义,我们可能估计不足。
我以为《狂》是大作,纵横捭阖,视通万里,急管繁弦,如泣如诉,反讽调侃,夹枪带捧,寒彻肺腑,清夜高歌,临风狂舞,滔滔不绝。每一小事,每一感遇,都可能成为作者借题大发挥的由头;种种流行语,生活语,政治语,套语,忌语,咒语,皆被作者搭配之、挪借之、倒置之、镶嵌之,织成一道道话语的瀑布;“镜头”的推、拉、摇自如:或将人“推”进60、70年代,频频“摇”过北京--边疆,或“拉”到眼下的90年代。它把叙事抒情议论研理剖心格物致志玲嘲热讽整合为一。一切似乎都基于一种推解:“革命就是狂欢,串联就是旅游,批斗就是摇滚乐,霹雳舞……”,“文革是一次集中的词语狂欢,字词拉练”,从而将文革的破坏性,荒诞性,悖谬性的揭露推向极致。
博采众长、独辟新径--二月河的手腕
二月河的“帝王系列”大气、凝重、浩荡,读来没有那种过分拘泥于历史的板滞、沉闷之态,相反给人一种龙腾虎跃、自由不羁的欢悦之感。他写康、雍、乾三帝确与以往的写法不同。这也就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尤以对雍正一书争论最大。雍正曾被认为是个“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的刻薄寡恩、阴险奸狡之徒,是大面派,大伪君子。这里道德化评价的成分很浓。二月河却创造了另外一个雍正,一个深沉莫测极具性格魅力的“冷面王”,并正面肯定了其客观的历史功绩。事实上,这个问题很难争论清楚,这个雍正是否一定逼肖于历史上的雍正已无可对质,且变得不重要了。这里牵涉到二月河在其历史小说创作中对真实与想像、正史与野史、雅文学与俗文学、认识功能与娱乐功能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关系的处理方式。
在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资料真实与想像真实之间,我以为二月河比较侧重丁后者。当然他并没有走到野说、反说、戏说的地步,他还是坚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也就是说,大的历史关节力求要真实有据,形象的部分则尽量施展小说家的手腕,靠细节和想像来丰富。我觉得二月河是个很敏感的人,内含悲剧气质,他在研究清史的过程中一定是被一种伟大的文明所震撼,又因其无可挽救的衰落,遂感到一种悲回风般地美丽和苍凉,于是心摹手追,欲重现那一片绚烂无比的晚霞。说到底,他的帝王系列只是他作为艺术家心目中的帝王系列。二月河很懂得,尽管对帝王将相批了又批,批得也不无道理,但人们对帝王还是感兴趣,其原因盖在于,帝王毕竟是历史的领结,戏眼,矛盾的交汇点。读六大部的《乾隆皇帝》,看乾隆平边患,振农桑,清吏治,救灾民,宽猛相济,柔剿并举,直到其晚年,阴影遮蔽,大厦将倾,不能不对作者重构历史的才能表示赞赏。
有人把二月河的小说划归通俗文学的范畴,这没有太多道理。这里并不牵涉雅与俗孰高孰低的问题。诚然,他写打斗杀追的场面,有时闪过金庸式的影子,他写勘破疑案的诡曲,颇有公案侦破之风,他总是喜欢使用章回体,这又与古典白话章回小说有着血肉联系,《九王夺嫡》中半人半仙的邬思道,让人联想到我们文化传统中的某一类原型。他的小说的突出特点是:在行动中刻画人物,动感强,节奏感强,打破了历史小说常难免的那种闷气。但他的漏洞也不少,他喜欢穿插旧体诗词,却常在韵律上出问题,他的某些处理(如雍正之死)似较随意,易引起争论。如果我们仔细寻味,倒会发现,他的笔法受到《红楼梦》极大的影响,这主要表现于他对宫闱生活的描写,在《乾隆皇帝》中,这一特色有更完足的发挥。然而,他的作品虽不应算到通俗文学的账上,但其艺术视角当属于大众的、民间的写作立场。
生存韵诗意与新乡土小说--读《大漠祭》
从报上看到,有的读者对难得见到描写当代农村生活的优秀小说表示不满,这当然有一定的道理,少的确是少。然而,优异之作非并完全没有,长篇小说《大漠祭》(雪漠着,上海文化出版社)便是一部出类拔萃的表现当代农村生活的作品。
尽管出版者在封向上赫然标出“粗犷自然,大气磅礴,情节曲折,言语鲜活,朴素睿智,引人入胜,是真正意义上的西部小说和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这般惊人语;尽管上海一些先期看过校样的批评家给它很高的评价,但也许是信息过剩到真假难辨,也许是言过其实已成通病,《大漠祭》出版之初,像许多被预告为“杰作”的出版物一样,并没有引起多大反响。最终,还是读者的发现和选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此书自去年10月出版以来,悄然间已是第三次印刷。对于一部出自西部一个无名业余作家之手的纯文学作品,这是十分不容易的。
真正进入了小说的文本,人们便会强烈感到,编者称它足“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并非妄语或商家的广告辞令。这是凝结了作者多年心血的一次生命书写。从贯注全书的深刻体验来看,不用作者自述也能看出,它的人物情事多有原型,或竟是作者的亲人和最熟悉的村人,那种从内向外涌动的鲜活与饱满,即使最有才气的“行走文学”者似也很难达到。作者自言:“此书几易其稿,草字百万,拉拉杂杂,写了12年,动笔时我才25岁,完稿时已近四旬,但我终于舒了一口气,觉得总算偿还了一笔宿债,今生,即使不再写啥,也死能瞑目了”,又说:“我的创作意图就是想平平静静告诉人们(包括现在活着的和将来出生的),有一群西部农民曾这样地活着,曾这样很艰辛、很无奈,却很坦然地活着”。读此书,我们眼前确乎活现出沙漠边缘一群农民艰苦,顽强,诚实,豁达而又苍凉地活着的情形,一如“大漠”那样浑厚的、酷厉的意象--“那是一种沉寂,是被人们称为死亡之海的大漠的固有的沉寂,但那是没有声音却能感到涌动的生命力的沉寂”。
我理解,《大漠祭》的题旨主要是写生存。写大西北农村的当代生存这自有其广涵性,包含着物质的生存、精神的生存、自然的生存、文化的生存。所幸作者没把题旨搞得过纯、过狭。它投有中心大事件,也没有揪人的悬念,却能像胶一样粘住读者,究竟为什么?表面看来,是它那逼真的,灵动的,奇异的生活化描写达到了笔酣墨饱的境界,硬是靠人物和语言抓住了读者,但从深层次看,是它在原生态外貌下对于典型化的追求所致。换句话说,它得力于对中国农民精神品性的深刻发掘。
《大漠祭》承继我国现实主义优良传统,饱蕴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正视现实人生的勇气。它不回避什么,包括不回避农民负担过重和大西北贫困的现状。它的审美根基是写出生存的真实,甚至严峻的真实,这样才能起到激人奋进的作用。它尤重心灵的真实。从形态看,作品写的是腾格里沙漠边缘上一家农民和一个村庄一年间的生活:驯鹰、猎狐、打井、捋黄柴、吃山芋、喧谎儿、缴公粮、收地税、计划生育以及吵架、偷情、祭神、发丧等等情事。照作者说的,不过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而已。然而,对人的灵魂冲突的理解和描写,对农民品性复杂性的揭示,是它最撼动人心的部分。对一部大型叙事文学而言,人物的刻画毕竟是最根本的。比如,老顺这个驯鹰老手,为贫困和为儿子娶亲的重负所累,一次次地走向了大沙漠深处,去掠夺沙窝子,好像沙窝子最不会拒绝。其实,环境恶化了,老顺们恰又是恶化环境的承受者。“上粮”一节写尽了老顺的矛盾。他揭发了别人,因为他有股说不清的气,他以维护公家利益为自己辩护,待到他的好粮被压低为三等,他涨红了脸,“嘴唇、胡子、手指都抖动着,眼里也蓄满了泪。半晌,才叫了一声,心里悔恨交加”。老顺是刚强的,且不乏霸悍之气,但他久经传统文化熏陶,认为二儿子猛子的行为给他致命的打击:“老顺木了脸,梦游似往村里走,衣裤突然显得过分宽大。风一吹,老顺的身子一鼓一荡的,像要被风带了去。”坚韧与无奈达于极致。老顺的大儿子憨头,苦吃勤作,供弟弟上完中学,自己一字不识,他弥留之际的最大心愿竟是让弟弟用架子车拉上逛一趟武威的文庙。这情节给人悲凉而悠长的思索。人物中,男性以老顺、孟八爷、灵官写得好;女性中,老顺老伴、双福女人、莹儿、兰兰也都好。作品的生存环境是阔大而单调的,人文维系不无封闭和愚昧的色彩,然而,它的人物自有其生存哲学,他们有自己在艰难环境中维系精神的强大纽带。且莫认为作者在一味地写苦难,其实,正是老顺及其儿女、村人们的坚韧与豁达,勤劳与奉献,支撑着我们明朗的天空与大地。
审美上素有“使情成体”之说,《大漠祭》以雄浑的自然生态为背景,以人情美、人性美为结构内核。老顺有三个儿子,老大憨头因救人而阳痿,家里换亲把妹妹兰兰换了出去,给他换来了莹儿做媳妇;老二猛子,蛮勇任性,与某大款备受冷落的妻子有染;老三灵官,带有作者的影子,他有文化,灵心善感,在特殊境遇里,与嫂子莹儿发生了恋情。这么说,只是勾勒了最简略的人物关系。事实上,作品的动人力量,全在于超越了这个故事层面,指向了精神的高度。在灵官与莹儿的关系中,可提供寻味的东西更多,在乡村,真正伟大的多是女性,她们含辛茹苦,忍辱负重,给生活注入了欢欣,又承当起巨大苦痛,从容面对一切。
《大漠祭》的语言鲜活、有质感,既形象又幽默,常有对西部方言改造后的新词妙句。随手可拎出这样的句子:“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满天黄沙,沙粒都疯了,成一支支箭,射到肌肤上,死痛。空中弥漫着很稠的土,呼吸一阵,肺便如浆了似的难受”--没有切肤体验和观察是写不出的。这是状景,写入的妙语就更多了。长期以来,不少自以为是乡土小说的作家,过不了乡土语言关,因为语言的滞后,他们有意无意地遮蔽了乡土生活中许多有生命力、启示力的东西,包括某些生存哲学和禅意。这不禁使我想起,《大漠祭》在审美上与新疆散文作家刘亮程颇有异曲同工之妙。有人说,刘“在一头牛、一只鸟、一阵风、一片落叶、一个小蚂蚁、一把铁锨中,倾注了自己和所有的生命”。雪漠何尝不如此。
当代文学太需要精神钙片了,《大漠祭》正是一部充满钙质的作品。我以为,经济的欠发达,并不必然意味着文化的欠发达,而文化的欠发达,又不必然地意味着艺术感觉的欠发达。西部的生存诗意,可以滋润我们这个浮躁时代的地方太多了,只是我们还没有认识到。不管高科技发展到何等地步,人类永远有解不开的乡土情结,永远需要乡土情感的抚慰。《大漠祭》告诉我们,乡土文学不会完结,新的乡土文学正在涌现。如果说,过去的“农村题材”的提法有某种观念化、狭窄化倾向,把不少本真的、美的、善的和诗意的东西遮蔽了,那么,“感受土地的神力”(王安忆),在乡土生活中寻觅精神的资源,甚至源头,已成为当今许多作家的共识。《大漠祭》崭新的审美风貌是区别于以往同类创作的--这或许是我想要在另一篇文章中着重论述的问题。
心灵的挣扎--《废都》辨析
盛夏已经过去,书摊上的“《废都》热”却还不见降温,从北国到南方,尽管物候、风尚、方言、服饰大异其趣,但就《废都》的畅销而言,却没有两样,它那熟悉的封面到处在招摇,好像妖冶的女子哪里都不会拒绝。它甚至悄悄地把王朔从书摊上挤了下来,同时似乎不无讽刺地告白着,文学的轰动效应并没有过去。据不可能准确的统计,此书发行已逾白万,盗印本也四面出没。至十读过这本书的人究竟有多少,那就谁也说不清楚了。这可是新时期以来,甚至整个当代文学史上的一大奇观。
奇观之奇更在于,人们不但争相阅读,而且意见决不一致。其分歧之大,争执之剧烈,虽未到“几挥老拳”的地步,也已激昂得空前。在读者和评论界,有人说它堕落,有人说它变态,有人说它是明清艳情、狭邪小说的仿制品,并无创新价值,有人说它是狡猾的商业策略,一笔早就预谋好的赚钱生意,当然,也有人对它推崇备至,视为深沉之作,传世之作,几近绝响。因而听不进批评意见。
面对《废都》,面对它的恣肆和复杂,我一时尚难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价,也很难用“好”或“坏”来简单判断。我对上述每一种看法似乎都不完全地认同,但也不敢抱说服他人的奢望,我知道那将是徒劳。我只想将之纳入文学研究的范围,尽量冷静、客观地研诘它的得失。我将循着作家创作个性的线索,作品人物和结构的线索,文学传统的线索,说一说我初步认识的《废都》。
这本书为什么要叫《废都》呢?从这个书名可否透露一些作者创作心态和倾向上的消息呢?贾平凹是很钟爱这个名字的,他先前的一部中篇小说即以此名之,现在的长篇仍用此名,可见寄托之深。看到这个名字,我立刻想到了新感觉派大师川端康成,想到了他的《雪国》、《千鹤》、《古都》三部长篇。在语词结构和命名方式上,《废都》确乎与之相近。诚然,《废都》的内容与川氏的小说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在作家的气质和情调上呢,就不能说没有沟通和默契了。贾平凹祟尚川端康成是众所周知的,但与其说在创作手法上崇尚、借鉴,不如说更多的是一种心灵的感应。川端康成是以写女性、写颓废美而着称的,由于身世的不幸,他离群索居,落落寡合,气质阴郁,常常深陷在世事无常、人生幻化的精神危机之中,终至于自杀。贾平凹当然没有感伤得这般严重,但他创作个性中的孤独、自悲,他那极其敏感,极其脆弱的性格,实与川氏心有灵犀,所以,《废都》的取名,未必没有川端康成颓废美的影子,未必不是一种连作者也不自觉的偶合。
由书名而提到川端康成,并不是出于索陷的兴趣,而是想探知贾平凹何以会突然写了《废都》。有人说他走火入魔了,无法理喻他创作此书的动因。的确,《废都》在贾的创作中前所未有,这倒不在他首次描写了都市知识分子的生活,而在于剖露灵魂的大胆,性描写的肆无忌惮,由审美走向审丑,由美文走向“丑”文,以及那透骨的悲凉,彻底的绝望。我倒不认为作者自言的“痛苦”有何矫饰,或竞以痛苦为幌子诲淫诲盗,更不以为作者是被金钱煎熬,早早打定了赚钱的主意。这些都不是真实的贾平凹,真实的贾平凹确实被痛苦的重负折磨着,无法解脱。他在《后记》里说,这些年来他的个人生活可谓大故迭起,灾难接踵,疾病、父丧、亲亡、离异、官司、流言……使他深怀悲抑,觉得“只剩下了肉体上精神上都有着病毒的我和我的三个字的姓名”。其实,关于他的名人之累,本能之困,找不到精神归宿之苦,他还没有细说。像丧亲和离异之类,倘若放到平常人身上,大多自认晦气罢了,放到脆弱而感伤的贾平凹身上,就可能影响和触动他对整个宇宙人生的情绪反应。我们推想他因自身遭际的不幸特别能品尝川端康成式的悲凉,特别沉溺于颓废美,大约不是毫无道理。
其实,这些终究只是外在的、直接的诱因,真正深刻的根源早就存在于他复杂的创作个性中。他的创作从来都在两种倾向之间摆荡,《废都》不过是其中一种倾向的走向极端罢了。这两种倾向是:积极进取与感伤迷惘,注重社会现实与注重自我精神矛盾,审美与审丑,温柔敦厚与放纵狂躁,现实主义的执着与现代主义的虚无等等的对立。就他的小说而言,十多年间走过了一条曲折多变的历程。早期的《山地笔记》,单纯稚嫩,清新流丽,追求的是乡野的自然美,心灵美;后来,他阅历渐深,流露出困惑、迷惘的情绪,遂有《好了歌》、《沙地》、《二月杏》等作;80年代中期,他以《商州初录》发端,以长篇《浮躁》为其总汇,中经《腊月·正月》、《鸡窝洼的人家》等作,积极投身改革大潮,介入政治经济变革,以强烈的时代感和文化精神为人称道,将现实性与文化寻根巧妙融合;80年代中后期,他由热情转入冷静,由关注外部世界转入探索人性的复杂,悲剧意识增长,连续发表了《冰炭》、《黑氏》、《古堡》等作;近年来,他的心态有些紊乱,笔致飘忽无定,既有《太白山记》式的诡谲神秘,又有《美穴地》、《五魁》式的土匪系列,到了中篇《废都》再到长篇《废都》,他的精神逐渐被一种面对现实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沉沦感、悲伤感所左右。从这样的简约回顾中,不难看出他的摇摆幅度之大。这使人真想提出一个问题:到底哪一个贾平凹更真实?窃以为,写《废都》的贾平凹比写《浮躁》的贾平凹,要更真实,更接近他的本来面目。事实上,《废都》式的悲凉和幻灭,早就在他的心胸中潜伏着,若注意他的散文《闲人》、《名人》、《人病》诸篇,可发见《废都》的雏形和胚胎。当他晚近的创作中出现了以生存意义的追寻为核心、以性意识为焦点、以女性为中心的突出特点以后,其悲剧意识和幻灭感就愈发浓重,终以《废都》的方式来了个总爆发。所以,平心而论,《废都》的创作实为贾平凹创作发展的一种必然。
除了外在的刺激,内在的积聚,还有一个因素对《废都》的创作也至关重要,那就是贾平凹有股自我作古的勇气--不管这种勇气正确与否,理智与否,他所怀抱的这般勇气毕竟是真诚的。他在《后记》中说,他看不起他以前的作品,也失却了对世上很多作品的敬畏,他发现哪里有他过去的书,就“赶忙走开”,“脸烧如炭”,深愧自己不过是“浪了个虚名”。他说,往日企羡的什么词章灿烂,情趣盎然,风格独特,其实正是阻碍着天才的发展。而真正称得起“千古事”的文章,并非作家的杜撰,而“属大地早有了的”,不需要雕琢,也不需要机巧,如冬雪夏雷、四季转换般自然,如上帝无言般大朴。《废都》,似正属于他向这种境界挺进的作品,故贾平凹称为“惟一能安妥我破碎了的灵魂的这本书”。贾平凹的见解有无道理姑置之勿论,仅从作品来看,他确实在大力扫荡“杜撰”、“雕琢”、“机巧”,让生活与灵魂尽可能本色地袒露,尽力追侔“天地早有了”的境界。曹雪芹批评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的才子佳人小说,决心“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地写“半世亲见亲闻的几个女子”,是出于一种潜在的使命感;贾平凹虽无法与曹公同日而语,但他的自我否定,是否也是一种类似的冲动?“洗尽铅华悔少作,屏却丝竹人中年”,《废都》之作,不仅是为了宣泄一时的苦闷,对于时时梦想着走出商州,写出高境界大作品的贾平凹来说,他自有其内在的信念。他做好了“任人笑骂评说”的准备,对他揭示的心灵真实充满自信,他不顾忌家人会怎么看,朋友会怎么看,人们会怎么看,大有豁出去的决绝。一向胆怯、羞涩、淡泊自守的贾平凹,执着到这等程度,真不知鼓了多大的勇气。
《废都》的整体精神特征,有人名之日“废都意识”,这不失为一种简明的概括,只是需要具体深入的剖析。
读《废都》,我确乎感到惊讶和震悚,它那大胆、赤裸、彻底、毫无顾忌的暴露笔墨,实为多年来文学中所仅见,就像筇竹寺里有位罗汉,撕开了胸膛亮出心脏让人看的形状。贾平凹的创作,向来以举重若轻、挥洒自如见长,颇得温柔敦厚之旨,其悲剧意识比较外在,更多的是乐感文化的自足,在这小说开始的部分,看他点染人物,铺排场景,熏染氛围,看他写酒席应酬,男女逗嘴,请客闲谈,很是叙次井然,且不时闪跳着幽默,以为贾平凹还是贾平凹;可是,越往后看就越难受,越压抑,越阴郁,前面欢愉、调侃的气氛迅即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一种毁灭的悲怆和窒息。书中的大多数男女,虽也谈笑自若,虽也自寻乐趣,但像一些虚幻的影子,或像一群乱撞的没头苍蝇,或为眼前的微末利益驱使,或深陷在物欲肉欲中不能自拔,大家都像丢了魂儿似的,不知明天干什么好,谁也腾不出空儿思索一下生存的意义。因为灵与肉分了家,灵魂还留在昨天的残梦中,躯体却不能不加入变动了的世事,于是只能听凭外物的裹胁和刺激,做出条件反射似的被动反应。为了感恩,就去写吹捧文章;要吹捧,就要媚俗,就要添油加醋,添油加醋就惹出了官司;惹出了官司就要设法平息;要平息就不能不贿送字画,捉刀代笔地写文章;捉刀代笔就不能不作假,作假就不能不惹出新麻烦……这可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人一旦进入了这种莲环套、怪圈,就欲生不得,欲死无门了;可是,你能拦得住谁不进入这种连环套呢?是飞蛾就必然要扑火。这里的人们,头上没有理智的星光,脚下没有插足之地,大家都从原先给定的价值体系和文化背景中抛了出来,一个个晕眩。浮躁,迷茫,狂乱,变得互相不认识对方,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这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之风甚炽,大家都忙于动作,终止了思考,只好把思索人的退化问题留给那头奶牛,把思索阴阳两界的神秘现象交给行将就木的牛老太太。这样,我们面对的就是一片物欲膨胀、精神荒凉的废墟。
它之所以出现如此悲凉的情景,是与《废都》中的特定的文化环境分不开的。有人批评《废都》中的人物环境缺乏现代都市意识,没有大都市的豪华景观,没有霓虹灯、高速公路,没有架着金丝眼镜的留洋博士,也少中西文化的交汇冲撞,因而近乎城镇而非大都,庄之蝶也不像观念簇新的当代作家,腿脚上的泥巴还没有洗干净呢。这当然不是没有一定道理,但多少有些误读,还是用虚悬了的现代都市题材作品的要求来衡量之故。在我看来,《废都》的写西京城,写庄之蝶,主旨并非写现代都市文明的困境和世界性的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而是写古老文化在现实生活中的颓败,写由“士”演变的中国文化人的生存危机和精神危机。西京城的土里土气,庄之蝶的偷香窃玉,大约都与这种绝对中国化的传统有关。
在作者笔下,西京城像个大博物馆,同外界有种隔离感,街上不时可捡到汉砖,快要拆除的民房的门楼上,竟是郑板桥字画的砖雕;老百姓家里的两把矮椅、一个香炉,可能是唐代遗物;破破烂烂的院落,也许正是簪缨之族的故居,真所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有人从杨玉环的坟丘挖了一兜土回来,居然长出奇异的四色花,旋即花儿枯死,人儿病倒;有人在城墙上吹埙,声调呜咽,如泣如诉,等力气用完,那声音像风撞在墙角,无力地消失了。这是一种谁也逃不脱的精神气候、人文氛围。如果说,这种氛围终究是外在形态的话,那么,可怕的是,浸渍在这种氛围中的几千年的人们,渐渐在他们的心中也有了一座废都生了根。这心中的废都,集纳了大量的古传丸散,秘制膏丹,集合着修炼千年的人格理想,行为模式,审美趣味,佛玄道秘,致使人们的外在环境虽已巨变,内在的心理结构却纹丝不动,庄之蝶一看到古玩就两眼放光,为之入迷;孟云房钻研《邵子神数》时一只眼瞎了,却偏说因为泄露了天机而“一目了然”,为之入魔。至于谈玄说道,巫医星相,品女人“足”,赏女人“态”之类的描写,比比皆是。这些废都里的文化人,由文人而闲人,由闲人而废人,哪一个不是怀着文化上的黍离之悲,丧家之痛,畸零之感呢?如此看来,《废都》像一个现代寓言。
事实上,渗透全书的“废都”意识,主要还不是对于古玩、丰臀、小脚之类的迷恋,而是被传统文化浸透了骨髓的人们,无法摆脱因袭的重担,无力应对剧变的现实,在绝望中挣扎的那种心态。这是一种心灵的挣扎,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或在传统与现实的夹缝中惶惑莫名,无所适从;或由禁欲而纵欲,狂躁不安,自寻毁灭;或投机钻营,聚敛财富,重温财主缙绅的旧梦;或一腔旧式文人、破落贵族的傲气,作困兽之斗。书中所谓四大文化名人者,以及书商、农民企业家、编辑、研究员们,大率如此。书法家兼赌鬼的龚靖元之死,就很典型。他最后:“抱了那十万元发呆,惧全是钱来得容易,钱又害了自己和儿子,一时悲凉至极,万念俱灰,生出死的念头。”他们究竟有多大的代表性可以商量,他们所表现的这种种意识、心态,不论叫废都意识也好,叫世纪末情绪也好,却不能不说反映着转型社会典型的精神特征的一方面。
我说过,贾平凹以往作品中的悲剧意识比较外在,这部作品中“牛”的思考者形象也仍然是外在的、表面的,可是,庄之蝶们缘于生命的颓废,却不能说是表面的。一般人只看到社会上的腐败现象、混乱现象而看不到颓废,尤其不能从知识分子的精神价值矛盾中发现颓废。其实这种颓废包含着严肃的悲剧性,它是历史的必然要求与无力跟上这种要求的冲突。
我揣摩贾平凹的写《废都》,最初一个重要的意图是:毫无讳饰地展示这个光怪陆离的浮躁时代、晕眩时代的生活本相,尤其是世俗化、民间化的本相,留下一部珍贵的世情小说。从穿插其间的那个唱民间谣曲的老头,可以见出此种意图。作者未必不知道今天的人看这些谣曲并不怎么新鲜,但后世人看它们,就大有兴观群怨的喻世价值了。可是,写着写着,主调发生,微妙变化,主观化压倒了客观化,自剖灵魂的倾向压倒了展现世情的倾向,多少冲淡了它作为世情小说的品格,也缩小了它对社会历史内容的涵盖。从根本上说,问题出在作家与庄之蝶这个人物缺乏必要的距离感,庄之蝶的角色经常被作家自己代替,以至无法分解。
然而,尽管如此,《废都》关于世情的描绘仍是极为出色的。鲁迅先生言及“世情小说”时说:“这种小说,大概都叙述些风流放纵的事情,间于悲欢离合之中,写炎凉的世态。”《废都》的写法,正复如此,《废都》的结构很巧妙,貌似信笔所之,漫无边际,实乃精心结撰,细针密线,它以庄之蝶为中心,如蜘蛛结网一般地,展开一层层世态风景;且联络自然,挥整一体,无生硬铺排,人为垒砌之病。庄与其他几个“文化名人”,钟主编、景雪荫诸人,形成文化圈子;与盂云房、夏婕、京五、洪江、周敏诸人,形成社交圈子;与牛月清、唐宛儿、柳月、阿灿、汪希眠老婆等,形成男女圈子;与市长、秘书、农民企业家、人大主任等,形成政治经济圈子;与牛老太太、刘嫂、惠明、阿兰、黄鸿宝老婆等,形成民间圈子。这些“圈子”其实是我们划分出来的,在作品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流水般无法分切。
在这里,细细品味作者怎样描写世态是没有篇幅的。我只想指出,作者写世情,一不是孤立地写,而是完全将世情化人艺术肌体;二不是冷静的旁观,而是带着浓厚的废都意识来看世情,往往看得深刻。譬如,钟主编的命运可谓惨矣,无疑反映着一代知识分子的苦难坎坷,如牛负重。他最惨者何在?在于得不到应有的爱,得不到视若生命的某些寄托物。他渴望收到“梅子”的信,孰不知“梅子”本属子虚,那些情书,不过是别人不忍看他痛苦而编造的假信。他一直苦求高级职称,不料到死也没有得到;只因死后火葬场规定高级职称者可提前火化,他才总算得到一纸空名。这不是黑色幽默吗?但又未必不是世情的烛照。同是评职称,阮知非就轻松得多。他头顶着“文化名人”的桂冠,其实不学无术,惟一的本钱是从父亲那儿继承的“耍獠牙”的舞台特技,也早忘光了。他要庄之蝶为他代笔一篇如何“耍獠牙”的论文,作为进身之阶,并且声言,“我是活鬼闹世事,成了就成,不成拉倒”。他自然不会不成功。与不幸的钟主编相比,阮知非才是浮躁世事中的当代英雄,他不惧怕名实相违,只怕缺少欺世盗名的胆量。此人后来发了横财,却被人捅瞎了眼睛,马上换了一副狗眼,从此看人看物总要低上几分。这不也是黑色幽默吗?但透过滑稽,正可看到世事中伪劣和浮滑的部分。
人情世态就是这样从作者的笔底浮现出来的。鲁迅先生谈到《金瓶梅》等“世情书”时说,“作者之于世情,盖诚极洞达,凡所形容,或条畅,或曲折,或刻露而尽相,或幽伏而含讥。”我虽不认为《废都》已臻此境,但贾平凹写街景,写市风,写女人勾心斗角,写闲汉说长道短,真是着墨无多,跃跃欲生,他确是取了真经,得了神韵。他写黄鸿宝家的庭院小景,能让人想见一切乡村暴发户的气焰,他写“鬼市”的人影幢幢,交头接耳,能让人想见西京古都正在被“商品”这个怪物闹得夜不成寐。这样的世情,这样的氛围,才会有庄之蝶这样的人,否则,废都也就不成其为废都了。
庄之蝶的大名,出自庄子的《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蝴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那本意并不悲凉,是个自适其志,无拘无束的美梦,同属“物化”,变蝴蝶比变大甲虫要愉快得多。可是,当庄之蝶发现,自己很像旅游点上披红挂绿任游客戏耍的那匹大红马后,这名字就成了反讽。证之于《废都》,庄之蝶让人联想到“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李商隐)的迷惘,“长恨吾身非吾有,何时忘却营营”(苏东坡)的无奈,庄之蝶三个字,无它,“吾非我”而已。
从经典现实主义重视典型性格的眼光来看,庄之蝶并不棱角分明,有些模糊,有些虚飘,但是,若把庄之蝶看做一个精神载体,典型心理的寄寓体,甚至符号化的人,那就很富于底蕴。庄之蝶是个精神上的集合体,是个极端,是个超负荷地承载着文化人的复杂矛盾心理的人,通过他,作品把特定时代一部分文化人的生存状态、精神状态揭示得淋漓尽致。当然,像庄之蝶这样性欲泛滥的毕竟不多,倘说这就是当今文化人的模样,不但社会要鄙视,知识分子说不定也要抗议。可是,超过性欲狂疾的表相,他的自我迷失,无着无落,他的背负传统,无力超越,他的灵魂无寄,困于外物,能说没有一定的典型性吗?只是一切被推到了极端,推到了颓废和沉沦的极端,这就不免引起骇怪。
应该看到,庄之蝶终究是个缺乏使命感的知识分子,正如一些批评者指出的,他缺乏现代性,更像一个被突然捧上声名高位的乡土知识分子,他的活动太多地陷溺于声色玩乐,与几个女人的关系也有点闹剧化、轻薄化、感官化了,这就不免刺激有余,灵性小足,感性的狂潮淹没了精神的求索,全书也就缺乏更为深邃的人文精神,以至伤害了整体的艺术品格。但是,即使如此,庄之蝶的苦闷和颓废,仍不无深意。
有一次,周敏对庄之蝶的苦恼很小理解,曾说:“我不明白,你现在是名人,要什么有什么,心想事成,倒喜欢这埙声?”周敏的不理解,也是一般人的不理解;但不理解庄的苦恼,也就无法理解《废都》全书。据书中介绍,庄之蝶是档次高、成就大、声名远播的作家,是个不大缺钱又不大爱钱的主儿。他不乏善良和同情心,为了安慰孤苦的钟主编,不厌其烦地炮制假情书。但他又善良得近乎懦怯,周敏胡乱吹捧他,他体谅周敏一是为了报恩,二是为了立足,也就默许了;景雪荫大闹,他于心不安,就写信道歉,说了实话。不料,这些善举、让步恰恰成了自掘的陷阱,给他招来无穷的祸患。书中写到庄之蝶,常用一个词,叫“泼烦”,此乃西北土语,意谓并非因一事引起的纷至沓来的烦恼。庄之蝶精神状态的总特征,正可有“泼烦”喻之。这“泼烦”包含三层内容,一是社会性烦恼,二是生存性烦恼,三是形而上的烦恼,而核心问题在于,不断丧失本真性悲哀。
庄之蝶不是不想保持自己的本性、个性、独立性,做到我是我,不是物;我是我,不是他;我是我,不是“名”,但在现实面前一一崩溃了。作为名人,大家众星拱月似的包围他,需要他,他不愿别人以名人待他,却又意识到自己是名人,处处牵就角色,限制自我。市长利用他,制造假农药的厂长愚弄他,他最信任的洪江出卖他,全都离不开他的名人之“名”。他终于悟到,他其实是“名”的仆役。这可说是社会性烦恼。作为“作家”,我们几乎看不到他写什么正经东西,他的几桩宏伟文事,无非是写有偿的报告文学,写假情书,写假论文,写挽联,替法院某人之子代写文章之类,捉刀代笔,李代桃僵。结果他没有了自己的“时间性”,也没有了自己的“空间性”,找不到自己了。但正像唐宛儿说的,他又是个需要不停地寻找新刺激的人,既然作为生命存在的形式的创作已不存在,怎么办呢?只好到性欲狂潮中去发现自己的生命和力量。这可说是生存性烦恼。
“人之生也,与忧俱生”,但并非所有的人对忧烦都具有清醒的自觉。有人没人物质和世俗的无物之阵,人云亦云,只能感觉世俗的烦恼,不能感觉精神的烦恼,更不能感觉形而上意义的烦恼;庄之蝶则不同,他极度敏感,随时随地地追问着,我是谁,真正的我到哪里去了;加上他头脑里塞满了《素女经》、《闲情偶寄》、《浮生六记》之类的劳什子,硬要到现实中寻找他所谓的古典美,他能不恍兮惚兮吗?有一次,他在太阳下发现自己的影子没有了,惊骇不已;他和唐宛儿在宾馆里胡搞,丑态百出,不一会儿又在大会的主席台上就坐,泰然自若,他自己也不明白他是个怎样的怪物,或人是个怎样复杂的怪物。对庄之蝶来说,存在有如牢狱,自我去而不返,“性”也拯救不了灵魂,他便日甚一日地走向颓废。他的频繁的性生活,从最初的性爱逐渐转化为动物性宣泄,由确证自我转化为体验死亡。小说接近尾声前,他与唐宛儿有过一次疯狂的自虐和施虐式的性行为,自始至终还有哀乐伴奏,这很像三岛由纪夫在《忧国》里,剖腹自杀前的武士用性交来告别人世,性变成了死亡的象征。庄之蝶与唐宛儿,终于像“两块泡了水的土坯”一样颓然无力。
还有比这更颓废的吗?庄之蝶的所作所为,实在不足为训,与许多并非不存在的意志坚韧的、信念坚定的献身者和殉道者型的知识分子相比,庄之蝶显得多么赢弱和可怜。如果说,他也有价值,也有醒世意义的话,那就是,暴露了一个夹杂着污秽和血的、毫无遮饰的孤独而病态的灵魂,让人们看到,传统文化培植的某一种人格,怎样在这急遽变革的、世纪末的、浮躁的时代里,走向沉沦的精神悲剧。
性的描写在《废都》里所占的重量是无庸讳言的,庄之蝶不断变换和扩大性对象,如患狂疾,到后来几乎陷在肉欲和感官的世界里不能自拔。问题是,这一切究竟为了什么?若说作者就是存心炮制性文学以宣淫,倒也不尽然;若说作者像劳伦斯一样,认为肉欲是使人从机器文明回到自然人的宗教,也不是。我的看法是,庄之蝶的沉溺女色,一是为了逃避现实,二是为了拯救灵魂,三是为了安全感,四是觉得轻松--人们不明白,堂堂大作家的庄之蝶为什么不与有才学、高智商的女性往来,偏偏与文化层次很低的女性纠缠,其原因就在试图卸下沉重,麻痹灵智,寻找片刻的轻松和麻醉。这并不奇怪,这是脆弱、胆怯、敏感却又封闭、保守、充满封建士大夫情调的庄之蝶的行为必然。庄之蝶通过性活动所暴露的灵魂的复杂,比之他在现实话动中的流露,要多得多。他的软弱,他的窘迫,他的不无恶诚的情趣,他的自相矛盾的女性观,他的本想追求美的人性却终于跌落在兽性的樊笼的尴尬,全可从他的性史中看到。
就拿庄之蝶与唐宛儿的关系来说,很难说是谁最先勾引了谁,庄之蝶早就不堪虚无和烦躁,面对是是非非的世界,不知逃遁到哪里去。他在所有的地方都找不到人生意义之后,只有到温柔乡去找寄托,寻刺激。像他这样的人,自然是相信女人是水做的骨肉,而且想在现实中印证他的古典梦,找个风情万种,仪态万方的“尤物”。他突然发现了唐宛儿,焉能不一见倾心?唐宛儿呢,早就是个不安分的女人,她从乡下私奔出来,固然一方面是不堪忍受丈夫的肆虐,另一方面则在于对都市生活的艳羡和改变处境的强烈欲望。她有极强的虚荣心,从她对庄夫人牛月清地位的歆羡来看,她对幸福的理解可知。与其说她遇上了庄之蝶,不如说她早就等待着庄之蝶。为什么庄与唐一拍即合,一发而不可收拾呢?因为他们满足了各自的需要。唐宛儿心目中的幸福就是依附,不是依附粗俗,而是依附虚荣,而要依附得牢靠,就又必须色相出众,善解人意。她的注重修饰姿容和“态”的训练,正出于这样的目的。庄之蝶把他们的狂欢视为生命力的证明,找到了自己;她则认为是她能不断调整出“新鲜感”,激活了庄的艺术思维。他们共同认为“喜新厌旧是一种创造欲的表现”。他们的看法似乎很有些“现代性”,但我敢说,庄没有逃出“士”的美梦,唐也没有跳出“妾”的理想,他们的关系带有浓厚的中世纪的陈腐气息。如果一开始庄之蝶不无自我拯救的动机,那么到后来,颓废的享乐主义就占了上风。还是伶牙俐齿的柳月说得痛快:是你把我、把唐宛儿都创造成了一个新人(这话值得商榷)。使我们产生了新生活的勇气和自信(这也值得商榷,“新生活”指什么),但你最后却又把我们毁灭了!而你在毁灭我们的过程中,你也毁了你,毁灭了你的形象和声誉,毁灭了大姐和这个家(这话有理,但究竟是怎么毁的,根源何在)“哀莫大于心死”,毁灭的根源当然在于,在物欲的压力下,灵与肉的极度分裂,生命力和创造力的衰竭,人性的彻底失落。
需要指出的是,庄之蝶绝不仅是我们时代独有的产物,他的家谱源远流长,他的血管里至今滞留着诸如元稹、李煜、柳永、李渔、冒辟疆、沈三百们的血液,只是他所依靠的文化城堡到了二十世纪末的今天,已崩坏如废墟,他也就成为这个家族的末代飘零子弟。仅从唐宛儿的形象就看出(这里没有篇幅分析牛月清、柳月、阿灿等人),作者把多少封建士大夫的、男性中心主义的观念加到她的身上。应该说,唐宛儿的性格不乏率真、热烈、坦诚的一面,也不无令人同情的一面,但后来就显得芜杂,不少恶谑的成分是硬添上去的,使之失去了统一性。例如,希望她痴情,就不时堕泪;希望她曼妙,就精通“态”学;希望她善淫,就花样翻新;希望她放荡,就满嘴亵语;希望她工愁,就望月伤怀。总之,她时而野性勃勃,时而贞静自守,一切以庄之蝶的需要为转移。她甚至“努嘴儿”暗中怂恿庄去占有别的女性。这当然是损害人物的。也许作者意在表现一种不止是物欲至上,而且肉欲至上的世风(从龚小乙的幻觉中可以看出),但却暴露了自私而陈腐的女性观。像庄之蝶这样的文化人,带有浓厚的士大夫气本不足怪,也可说是刻画人物需要吧,可是,抱着玩赏的态度津津乐道,那就是拿肉麻当有趣,视腐朽为圭臬,丧失了起码的美感和道德感。
《废都》中的性描写,各处笔墨不尽相同,但不少地方确有堕入恶趣之嫌。文学史上写性的名着,有《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式的写法,有《西厢记》式的写法,有《金瓶梅》式的写法等等。就我个人的眼光来看,我不喜欢《金瓶梅》式的写法,它太阴冷,太生物化,太注重于性器官和性行为,像中世纪的暗夜令人窒息。具体到《废都》,我一直在想,可否换一种更蕴藉的方式来写呢?
在小说的叙事形态和风格类型上,《废都》与我国古典小说确有极密切的血缘关系,它不止在表述方式上,语感和语境上,而且是在内在神髓上,美学精神上,完成了令人惊叹的创造性转化。不错,由于作者对古典小说烂熟于心,潜移默化既久,他在创作中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些前文本的痕迹:例如,送奶的刘嫂自言“一个庄户人家能认识你们也是造化”,让人想到刘姥姥;汪希眠的老婆把浸了她的汗和肉体味儿的铜钱摘下来郑重送给庄之蝶,让人想到晴雯咬下指甲给宝玉;由牛月清让人想到吴月娘,由唐宛儿想到潘金莲,由春梅的嫁守备想到柳月的嫁市长儿子:再如,阿灿的肉香之类,偶尔跳出的“上床戏耍”之类的用词等等。如果还要继续找蛛丝马迹,《废都‘的架构与张春帆的《九尾龟》还有几分相像呢。《九尾龟》的中心人物章秋谷,是有名的流氓加才子,所谓万斛清才,一身侠骨,花柳惯家,温柔名手。他的母亲临死时这样对他说:“你平日间专爱到堂子里去混闹,别人都说你不该这样,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意思,无非为着心上不得意,借此发泄你的牢骚,所以我从没说过你一句。”这不是和庄之蝶也有点相通么。
我认为,能找到这么一些影影绰绰的痕迹是不足为怪的,古人评《红楼梦》还说它“深得金瓶壶奥”,至于一些杰作脱胎于前文本的事,更不鲜见。在我看来,《废都》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独立创造,它表现的是我们时代特有的某种情绪,它写的是当今的日常生活,它的语言,主要是采自日常生活中活泼泼的语汇。像“阿灿笑了一下,笑得很硬”,“人晦气了,放屁都砸脚后跟”,“你是红得尿血的人”,“蚊子也是知识蚊子,我们来了叮叮我们,也知识知识”之类,俯抬即是,哪本古书里何曾有过?作者把古典小说中有生命力的东西与当代生活巧妙化合,把叙事艺术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说它炉火纯青,说它浑然天成,并非溢美。
《废都》是一部这样的作品:它生成在二十世纪末中国的一座文化古城,它沿袭本民族特有的美学风格,描写了古老文化精神在现代生活中的消沉,展现了由“士”演变而来的中国某些知识分子在文化交错的特定时空中的生存困境和精神危机。透过知识分子的精神矛盾来探索人的生存价值和终极关怀,原是本世纪许多大作家反复吟诵的主题,在这一点上,《废都》与这一世界性文学现象有所沟通。但《废都》是以性为透视焦点的,它试图从这最隐秘的生存层面切入,暴露一个病态而痛苦的真实灵魂,让人看到,知识分子一旦放弃了使命和信仰,将是多么可怕,多么凄凉;同时,透过这灵魂,又可看到某些浮靡和物化的世相。
然而,由于作者怀着苦闷之心来写苦闷之人,与人物缺乏必要的距离,虽能写之,却不能超越和洞观,故而削弱了批判的力量和悲剧的力量;另一方面,感性乃至感官的泛溢,淹滞了灵性的思考,也在阻滞作品的人文精神的深化。
1993年9月
我读《大浴女》
《大浴女》是一幅油画名,有说是塞尚的,也有说是库尔贝的,铁凝以此命名她的这部最新长篇,却也别有一番寓意。在我看来,这部聚焦在一群当代女性身上的小说,旨在像裸体一般无遮饰地展现出她们身与心、灵与肉的复杂矛盾和精神诉求。为什么非要冠以“浴”字呢?浴者,欲也。按叔本华的理解,生殖和性敢是生命意志的核心,爱神是第一位的,是造物主,是一切事物的本源。而女性,则是生殖意志的直接体现者。受欲望支配的人是痛苦的,因而女性有比男性承受更大的痛苦。浴者,又是一种动态,就是把人物置于动荡流转的大时代中,使其充分地领受社会和人牛的风雨的冲洗。这可能是铁凝的描写女性与某些个人化写法不同的地方。铁凝的人物的内心小管多复杂,都不会完全摆脱必要的社会背景原因。但它又并非一般的社会小说,无意完成一般的社会主题。它与社会历史的重大进程保持着间距,它是一部绝对的女性小说--用女性的心灵、眼睛、感官来触摸一切,观察一切,思索的是女性化的特别富于性别意识的问题,表达的是女性的悲哀和欢欣。这部小说的人物游荡在一个很难划分和辨别的领域,其精神意向也有一定的混沌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一切皆与女性特有的生存空间和内心欲求紧密相连。
铁凝切人生活的方式是很特别的。即便是长篇,它也用短篇或中篇方式开端,格局和人物的铺陈都不大,常常是一个女性,一个家庭,儿个姐妹,几辈女人,并无过于重大的变故,往往平地起波澜。如果有一种结构是桶式结构,开口大,深广度一眼见底,另有一种是瓮式结构,口子开得虽小,却别有洞天,包孕丰厚的话,铁凝的方式无疑属于后者。
《大浴女》的贯穿主线是写一个叫尹小跳的青年知识女性的身心成长过程。小说在她与两个妹妹,与父母,与前后几个情人,以及与女友唐菲的关系中展开。尹小跳事业上比较顺利,但内心深处却自傲而又哀怨,好强而又孤独,“眼神儿里常有一种突然不知所向的湿润”。她说过,用钱能买到的东西都是便宜的,她要寻觅用钱买不到的东西。然而她的寻觅过程却充满了尴尬。她先是爱上了艺术界大红大紫的人物方竞,一个受过大苦大难且很善于兜售和利用自己苦难的男人。方竞以拥有“很多女人”为荣,他用昏热的情话,貌似颠三倒四的实则深文周纳的痴语,网住了小跳的心。小跳后来承认,是本能加上虚荣,使她陷入了方的未必有步骤的引诱。虽然她协助方竞克服了性无能,自私的方还是遗弃了她。她与陈在的爱似乎很和谐,但掩盖着极大的不公平。于是,尹小跳不得不爱,又始终得不到真爱,她要进入自己的女性角色,最终又无法认同自己实际的附庸地位,她迷惘,失落,找不到理想的生活,充满了生存的困惑。
作为女性小说,《大浴女》不是那种肤浅地抨击男权专制主义,揄扬一番女性意识觉醒的小说。在铁凝看来,男性的世界固然是残缺的,方竞如此,唐医生如此,陈在亦然,而女性的世界同样充满了缺憾。它甚至有很强的“审母意识”(姑且这样称呼,铁凝的某些小说中,母女关系往往紧张)。对于嫉妒,虚荣,脆弱,自私,以及隐藏很深的幽暗的心理,也敢于正视。书中的几位女性,无不在外在或内在的压力下,发生了畸变,扭曲,出现了人性的失落。尹的母亲章妩这个人,懒惰,不负责任,她通过性交易,换取了一张风湿性心脏病的假证明,逃避农场的劳动,后来甚至生出了私生女。小跳的密友唐菲是另一种女性,尹小跳若是灵的一极,她就是肉的一极。她在书中的地位很重要,她是男极为中心的文化和性榨取的牺牲品,她靠性取悦于男性,最终成了性奴隶。她以性为武器调动工作的手腕既可鄙又凄凉,她身为私生女,自己还险些生下私生女,最终又心照不宣地参与了暗害(也许言重了)另一个私生女尹小荃的过程。在此女性群落中,最无辜最幼小的当是尹小荃了,她是禁锢时代的某种交易的产物;是女性隐痛、弱点和麻烦的产物,是不贞母亲对生活的戏弄。小荃永远不会知道,她所遭受的一切,侮辱,冷淡,排斥,蔑视,都不是她的罪过。她终于“自行”落入污水井而亡。其实是一场无言的谋杀,有很多凶手但又找不出任何凶手的谋杀。不过,这一笔固然极为震撼,但我对几个孩子的人性是否会沦落到如此可怕的地步,心中没有把握。
读《大浴女》,不可不与铁凝创作的发展脉络联系起来看。铁凝的创作似乎经历了由映现时代流行主题渐渐转向了人自身的过程。她的相当一部分小说完全是对女性命运和心灵的吟味。《玫瑰门》被认为是反思“文革”的一部敢于直面惨淡人生和丑恶人性的长篇,事实上,换一个角度来看,它何尝不是一部以“文革”为背景的、满盈着女性意识,并用锋利的解剖刀剖析一系列女性的人性善恶的小说呢?包括后来的《麦秸垛》、《棉花垛》、《秀色》等作品,都比较注重社会的原因和文化的因素对女性命运的左右,性和政治是两只刺眼的探照灯,她的人物在这两股强光的交织下,无可遁形。但是,在近来的《永远有多远》和《大浴女》中,铁凝变得更注重对女性自身弱点和局限的反省。或者说,对女人之为女人的隐痛的揭示。例如,作为一个宽厚善良的女性,《永远有多远》中的白大省有什么错?没有。白大省永远在奉献,永远遭遗弃,在这两性世界中,仁爱没有换来性爱。命运对她实在太不公平了,一个个男性在注视她、利用她、表扬她之后,都不无愧疚地然而又是坚决地相继离她而去。仅仅用“女人味不足”似乎还不能解释全部。事实上,像白大省,尹小跳,唐菲等人物,铁凝要表达的是,她们既不能脱离性别世界的控制,又不能适应性别世界的要求的一腔委屈和辛酸。事实上,无论男与女,真正找到两性世界中自我解放和自立自强的道路都很困难。
《大浴女》像铁凝的其它小说一样,贯注着丰沛的诗性,它有点像一个谜,值得批评家们去索解。
我读《扶桑》
《扶桑》的故事很使人吃惊:它写的是一百多年前,被拐卖到美国做了妓女的中国女子扶桑与一个白人少年克里斯之间的恋情。十一岁的克里斯用家长给他的糖果钱定期去会见扶桑,长时间地欣赏她,目迷神醉,继而保护她,呵护备至,后来成为学者的克里斯,还曾克服了当时颇为激烈的种族偏见,为不幸的中国妓女辩护过。作为小嫖客的克里斯,对扶桑的迷恋,似乎既出于文化差异的好奇,又出于恋母情结的牵引,还出于少年的性欲骚动,其中包含的恋爱心理非常复杂。据作者说,小说的本事是她从史料上查到的。当时的记载称:“此男童与名妓扶桑的情史是儿童嫖娼史的一个典型范例,此男童对那位中国名妓的兴趣大致等同于古董商对于鼻烟壶,是西方初次对最边缘文明的探索”云云。在我看来,小说《扶桑》恰恰不同意这样的解释,它要写出掩映于当年中国移民的斑斑血制之中的某种未被涂污的奇异的人性的辉光,欲寻觅超乎种族隔阂之上的某种令人感动的激情,当然,更想写出的还是东方女性的某种惊人的博大与柔韧。如此看来,史料上有没有这样的记载已无关紧要了,因为小说就是小说。
读《扶桑》,我为之一震的首先是,它在语词运用上少见的讲究,及其文学性的饱满呈露。作者惨淡经营的痕迹时时浮现,一些鲜活而恰到好处的比喻如夜河中的星星,闪闪发光。比如,“他想她大约有点痴,脸上无半点担忧和惊恐,那么真心地微笑。是自己跟自己笑。一对大黑眼睛如同瞎子一样透着超脱和公正。那种任人宰割的温柔使她的微笑带一丝蠢……”,“她笑得毫无办法”。这是写扶桑奇异而美的神情;又如,“他不知不觉跪在床边,伸手去触碰它们。它们看去更像是鱼类的尾部:最敏感、最易受伤的生命根梢。这哪里是脚?他手指轻极,恐怕它们会溶化殆尽”。这是透过克里斯的抚摸来写扶桑的一双玲珑的小脚。再如,“你的平实和真切让人在触碰你的刹那就感到了。你能让每个男人感受洞房的热烈以及消灭童贞的隆重”。这是在写扶桑不可言说的魅力。尤其是小说写到人肉市场上骇人的一幕:中国妓女们为了躲过警察的搜捕,等于集体把一个发出哭声即将暴露目标的五岁女婴掐死了:“那咧开的小嘴微龇出新萌的两颗乳牙,使你第一次看到如此柔弱的狰狞。……它记住了你们全体--其实没有一个人不希望她死:在那啼哭爆发时,每个人都想牺牲这最无辜的一条命而保全自身。仅是阿丁将每人黑沉沉的心底愿望化成了行动”,“被阿丁掐死的小女婴已化成一抔土,那曾有过一点咬人企图的两颗乳齿仍龇在泥土下,咬噬着春花秋草的根茎”。这就是史书上称为“被卖到此地的中国妓女最年幼的一位,仅五个月”者的形象,多么令人震撼!在今天大部分长篇作者满足于事件与问题的陈述,语言粗糙,语词单调、重复,缺乏想像力,甚至采用报告文学式的语言写作的情况下,再来看《扶桑》的文笔,尤感难得。这也许因为作者严歌苓身在域外,少受到目前文章风气的影响之故吧。
《扶桑》使我震惊的还在于,作者借一百年前的一个中国妓女,讴歌了未被文明污染的优美和超越善恶的无言,作品虽写花街勾栏,却并无污秽笔墨,但作者又并非不知遭人世的罪恶与丑陋,她要写最肮脏中的最美丽,因而字面的背后颇见底蕴。扶桑自然是妓女,但她终究是一个被掳掠的来自乡土的东方女性,她的天真、纯朴、原始美、自然美的情态,耀眼而动人。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以为作者给扶桑赋予了某种神性--来自大地母亲和女性本身的神性。于是,我们常会感到,可怜的倒不是失去人身自由的扶桑,而是那些貌似自由的作为肉欲动物的嫖客们,他们周可占有扶桑的躯壳,而灵性的扶桑却站在更高处,漠然地审视着他们。作者一直很强调扶桑神态中的“漠然”,一种大善若痴的表情,实有深意焉。作者没有堕入抒写早期华工或妓女的血泪史的老套,也没有用猎奇的眼光夸张这一恋情的畸形,作者的审美理想是独立的,纯粹的,甚至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气息。她要拨开历史的迷雾,种族差异的迷雾,人物身份的迷雾,提摄那隐藏最深又最不受外在文明支配的人性的高尚。这种不被浊世涂污的率真,扶桑身上有,克里斯身上也有过。在严歌苓的其它作品里,“小渔”如此,“女房东”也如此。在欲望勃勃的人肉市场上,扶桑那“有点痴,脸上无半点担忧和惊恐,透着超脱和公正”的神色,确乎迷人,是一种奇异的美,脱俗的美。你都不知道她这是人世太深,还是阅世太浅,抑或天性如此。这也是作家本人最向往、最沉溺的美。身在罪恶的泥淖,却能超越罪恶,这是何等的魅力。“扶桑”一词在汉语中可作多解,作者显然取了名花的寓意:它专产于我国,广裁于南方,花冠大而红,单体雄蕊甚长,伸在花外,十分美丽。全年开花,为着名观赏植物。在小说中,扶桑是娼妓之身与母性之灵的结合,因之被视为最高层次的雌性。
作者为何对扶桑这一人物充满了遐想,对这一段历史感到兴趣,仅仅是出于好奇,或确如作者所云,是翻阅了大量华人在美国的血泪记载而心有所感吗?我以为,作者的描写是分层面的,有政治文化的层面与人类文明的层面,有政治展示与人性展示的互为表里。人肉市场的怵目惊心,老华工的被凌虐致死,黑社会头目阿丁组织的大罢工,东方烂熟文明的体现物小脚,“中国婊子可存在,但不可与洋人同时存在,腾个干净世界给白人”的极端的歧视,以及华人们在忍耐、谦恭、惟诺中的坚守,构成了小说精彩的背景笔墨。恶魔般的阿丁个性突出,虽残暴至极,也有人性一闪,如对结发妻之怀想,亦兽亦人。所谓“就地一滚,滚去一身兽皮,还原成人”。如果没有这一切,这部小说会显得单薄。美国少年与中国妓女的故事,在这里被推到相当高的理想层面。我们应该注意到,作品中的人称是“我、你、他”混合使用,不断转换的,作者决非被动的叙述者,而是书中的一个角色。一百年前的“你”与一百年后的“我”是共时性的存在。“我”(作者)与“你”(扶桑)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和“你”相隔一百年,身份处境殊异,其实都是华夏儿女,都有洗不掉的文化烙印,都是来求生存和求发展的,都必须面对这个陌生而严酷的世界。没有这种相通感是写不到这个程度的。可以说,扶桑中有作者严歌苓的影子,严歌苓的心头体味着扶桑的酸辛和欢悦。这么说似有失恭敬,但实为艺术创造之秘密所在。福楼拜写到包法利夫人死时,他的嘴里竟有了吃砒霜的苦涩感觉,就并非夸张。严歌苓与扶桑,因同是女性,似更其贴近,我们不难读出某种自怜、自尊的成分。作者是把扶桑与克里斯作为一对未污染的人来看的--身之污染并不必然地带来心之污染,只有当他们在一起时,才会发现各自的未污染。他们那“天堂般的情分”,是以这种情分在现实中的失踪为其前提的。正如“我”所感叹的:“这情分在我的时代早已不存在。我们讲到爱情时脑子里是一大堆别的东西,比如绿卡、就业、蓝领白领,我们讲爱情时都做了个对方看不见的鬼脸”。所以此书的创作实为作者追寻的一个梦。追寻一种藏在人性深处的纯真的爱,可以冲开人种、国界、民族、贫富的鸿沟的爱。克里斯四处寻找病中的扶桑的场面,极动人,克里斯活在梦中,如骑士,行吟诗人,勇敢地投入拯救与解放。然而,梦醒了之后的克里斯,就依然带着种族的优越感,冷酷而自私,回到他的“文明”中去了。
《扶桑》的成功,也包括严歌苓近年来几乎获得了台湾所设的各项文学大奖这一现象,其根源皆在于她的小说的诗性品格,其叙述魅力,瞬间容量,语言的浓度,和把笔伸到最隐秘的皱褶里,揭示难以言传的如尴尬,无奈,朦胧等等无名情态的本领。扶桑的雕塑式的“静”与模特儿式的“动”,结合甚佳,如画中人慢慢活了,属电影式视觉语言的活用。风格上,东方情调渗透全书,语言富于张力,自由联想,打开通感,比喻甚新奇。作者似有头发丝般精细的敏感,锋利而尖刻的穿透对象的笔力。事实上,《扶桑》中使用的道德情感密码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好莱坞的模式,克里斯与扶桑的悲欢离台如梦似幻,最后失之交臂于茫茫人海中,留下一段怅惘。这样的结束,也许满足了读者的情感需求,却也削弱了作品的深度。
激愤过后的沉思--读《外省书》
在近期的旧书中,若要挑出一部对精神价值的迫问最强烈、对精神哲学的思索最缠绕莫解的小说,毫无疑问当推张炜的《外省书》。对于张炜,我曾感到近年来他写得太多、太分散了,似很难再聚集起足够的力量超越自己。何况,他创作中被认为有个二元对立的模式。于是,有人提出张炜能否完成自身的第四次腾跳?有人认为,《古船》虽通过隋抱朴达到了个体精神哲学的高度,却缺乏与脚下土地的深刻交融;《九月寓言》虽突出厂大地的神力,却回到一种被美化了的农业文明的乌托邦;《柏慧》虽敢于面对变化了的现实,却因道德化的激愤构成了对更广阔的真实生存的遮蔽。为此,人们时张炜又有,新的期待。人们期待于张炜的决不限于张炜本身,而是期待着当代文学对一些重要的时代精神命题的出色表达。比如,如何深切揭示当代人的生存境遇,深刻表现当代人在历史苦难和现实选择中所体验的内心焦虑,以及如何寻求当代人的精神救赎之路等等。其实,像《怀念狼》指涉人与野兽关系,《老海失踪》指涉人与环境的关系,所探索者也不无相通相近之处。
就张炜的创作而言,《外省书》确有较明显的超越和突破。这本书并不想对生活下什么判断,而只是着重于对生活的新发现和新思考--不但小说的内容带有思考性,小说的形式、结构本身也带有思考性。每一卷都以某个人物的名字命名,每个人物都是一个角度,每个角度都是一个世界,这不同视角和板块的交织,就形成了一个多元的、完整的“人的世界”。别看这小说篇幅不长,分量却重,人物不多,张力甚强:从历史到当下,从国内到国外,从家族关系到男女关系,从资本家到弃儿,可谓视野开阔。它的语言简洁、纯净、内敛,追求丰饶的潜台词和暗藏的反讽。这种语言与他注重哲理化的写作比较谐和--皮肤长在肉上和衣服穿在身上,到底是不一样的。不过,“外省书”这个题目多少给人故弄玄虚的感觉。“外省”的提法,常在俄罗斯文学或傅雷的法国文学译本中出现。张炜自言,他要写出中心与边缘、京城与外省的差异。书中也不时出现对京城人卷舌音和儿化韵的讪笑。我不认为这描写有多大意思,风俗文化的差异在今天其实已空前缩小。我只将它视为一种象征而已。
事实上,《外省书》是一部人之书,它集中思索的核心,是人的境遇和人性的变异,是人的精神价值,精神平衡,精神追求问题。书中的史珂老人是中国知识分子某一类人的心灵代表。他无儿无女,随身之物不过几箱破书,几件粗陋家具。他的物质负累降到了零点,只在精神生活中漫游。他从京城来到外省故乡,坚持要回到海滨老屋,也即从中心走向了边缘化。他对电脑,电视,网络之类的拒绝到了偏执程度。他到过美国,几乎完全不接受那里的生活方式。他是一个要聚精会神思考入的问题的人,惟愿在林涛与海浪之间苦思冥想的人。他曾以半戏谑的口气说,人活着真是繁琐啊,追求,好恶,贪求物质,还要屈服于一些荷尔蒙之类的分泌物,人啊,多么尴尬的哼哼唧唧。按说史珂是很接近于张炜原先的理想人格模式的,因为融入野地,回归民间,用大地的本真和纯净来洗涤污浊,来抗争欺瞒、凌辱、剥夺,一直是张炜心中的宗教,他靠它写出了一首首愤世嫉俗的乡土牧歌。但这一次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全面肯定他。史珂曾遭受过最残酷的折磨,挚友的出卖,爱妻的失身于恶徒,使他锥心泣血,失去了对人的起码相信。他抱着“失贞节,勿宁死”的狭隘,曾像酷吏般反复盘查妻子,直至其病散。史珂终于觉醒到,最不能原谅的其实是自己。这应该也是一代知识者的忏悔之音吧。面对海滨开发的喧哗,推土机的挺进,他对人世间是否真有绝对的静谧之地产生怀疑,并且说出了“我现在知道,对这个世界不能怕”的话来。我想,史珂的怀疑主义比起他原先的决定论可能要深刻一些。
张炜创作上的变化还表现在:更加客观,冷静,平和地看待一切生灵,不是从观念和义愤出发,而是从生活出发。如果说张炜原先对商品化时代道德沦丧现象的疾愤有点隔岸观火式的距离,那么现在他进入了某些人事的内部,将之视作整体生活中的必然。史东宾也好,马莎也好,皆有其存在的理由。史东宾曾是个“贴着墙边走的人”,但他并不因曾经受害而变得善良,也不因曾经落魄而增添同情心。冷漠和无义使他成了一个“具有时代高度的老手”。不贴近对象、理解对象是写不出的。
推崇博爱精神可能是此书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层面,具体体现在师麟其人身上。此人在书中的重要性不亚于史珂。师麟别母“鲈鱼”,资格很老,如今隐居在老油库,自称是革命的情种,一生爱过多少女人自己也记不清了。从世俗眼光看,他是个“好色到死”,“由流氓而禽兽”的“穴居魔王”,但实际却是个以泛爱周济天下者,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对他喜爱的女性,他并不玩弄,只是当作亲人,爱人,孩子般抚爱,实施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作者说他有海洋般的怜悯心,尊他为爱侠、情豪。也许是我的理解力出了偏差,我虽尽力揣摩作者对这一人物的理解,承认世上确有此种人,但无法对这位“情豪”表示尊敬,更亲近不起来。在我看来,靠“鲈鱼”这种人是无济于事的,真正让我起了敬意并认为坚实地行走在大地上的是师辉这样的人。依我看,大地精神不在别处,不在虚幻的世外桃源,就在师辉这小女子身上。她在打击和放逐的威胁下、在金钱和豪华的诱惑下,始终保持了高贵的自尊。在这里,人文理想是实实在在的。张炜小说的弱点是缺乏血肉饱满的感性细节,缺少绘声绘色的动情描绘。他写作中越来越强的智性化倾向,在帮他提升思想价值的同时,也带来了上述的缺憾。
如果不算附会,我以为贾平凹在《怀念狼》中的追求与之有相通性质。我很不赞成把《怀念狼》的意义局限在环保问题上,它其实是通向对现代人精神危机的思考,对人的命运、前景、归宿的忧思。在贾的笔下,西京城依然繁华,却没了春夏秋冬,昼夜难分,男人已经不长胡子了。作者喻示的是,物质文明在膨胀,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物种却在退化,农业文明的诗意传统断裂了,人无时不处在生存和精神的双重危机之中。为此贾平凹发现了狼,钟情于狼,欲借助狼的原始野性来拯救人类。这当然是一种抽象精神的呼唤,一种形而上的遗想。另一部小说《老海失踪》也值得注意,它描写了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现实,刻画了老海这么一个毅然回归大自然,自觉肩负保护生态重任的勇士形象。作品的成功在于敏锐地“提出了问题”,弱点是有点儿理念大于形象。这并不奇怪。如果说环保意识在一些发达国家已深入人心,在我们这里尚停留在官方提倡和“口头”启蒙上,像老海这种志愿者毕竟罕见。惟其如此,其意义越发不可忽视。可以预料,在新的世纪,这种从当下现实出发,研诘人的境遇和人自身的哲理味儿的小说还会更多起来。
《东藏记》的文化韵味
宗璞继《南渡记》之后,叉捧出精致典雅大气的《东藏记》。《南渡记》写了十五年光景,《东藏记》的写作也不短,延续了七年时间。其间,作者的父亲冯友兰先生逝世,作者本人又遭遇一场大病,但书还是完成了。以上二“记”,部是作者投注了大量心血和深沉情感的生命之作。与当今很多带着新出炉的温热气息、与现实贴得很近的长篇不同,这两部书的人物情事已在作者的头脑中活得太久了,它们是六十年前往事的浮现,是不可磨灭记忆的影像。《东藏记》杀青,计划中分为四大卷的、总题为《野葫芦引》的长篇系列,已完成了一半,真是可喜可贺,知道宗璞近况的人莫不为之敬佩有加。近年来,宗璞的目疾益严重,写作已“全凭口授”。朋友中多有劝她放下不写的,因为身体要紧,她却总是于心不甘,刻骨铭心的前尘旧事压迫着她,她的内心里始终有一个顽强的、执拗的声音:“写下去是我的责任!”,如此看来又不完全是怀旧二字可以了结。
读《东藏记》,最突出感受是,由于作者特殊的家庭教养,生活环境,以及作者融贯中西的学问根柢,使得这部作品的人文内涵和艺术品格非常内在,不是那种外贴上去的“文化相”,而是骨子里的东西,是作者人格、学养,才情,气质,心灵的外化。大有“石韫玉而山晖,水怀珠而川媚”的气象。观诸文坛,不难发现,现在描写各个历史时段知识分子的作品多了起来,不少作者把他们的忧愤和思考,聚焦在知识分子问题上,以致我们在激赏其思想锋芒的时候,往往会遗憾于它们写得“不像”,不够味,未能传达出中国知识者特有的气韵风神,要做到这一点是很难的,有些课不是一天两天能补齐的,而宗璞的“两记”基本做到了,它们的特点恰恰是“像”,是传神。作者的笔致从容委婉含蓄,作品的风格外冷静而内热烈,它以孟弗之一家为中心,以明仑大学南迁昆明后的动荡生活为主体,网络般伸展开来,扯出了各色知识分子,不但在家常语、平凡事中写出了亡国之痛,流离之苦,漂泊之难,生存之艰,而且写出了国难当头下中国知识分子的多色调的人格图景。序曲中有一首《春城会》吟叹道:“到此暂住文旌,痛残山剩水好叮咛,逃不完急煎煎警报红灯,嚼不烂软塌塌苦菜蔓青,咽不下弯曲曲米虫是荤腥,却不误山茶童子面,腊梅髯翁情,一灯如豆寒窗暖,众说似潮壁报兴,见一代学人志士,青史彪名,东流水浩荡绕山去,岂止是断肠声”。这首曲子基本隐括了《东藏记》的主要内容和美学追求。
《东藏记》最重要的特色,仍在对中国知识分子人格操守,道德理想,文化品性以至心灵历程的探索和描绘。这实际也是宗璞一以贯之的探索。56年的《红豆》,描写天崩地解般的大变局中一对男女大学生的苦恋与决绝,以儿女情长的方式写出了建国前夜急风骤雨中青年知识分子的人生道路的分野。作者好像预见到了一年后一场新的更惨烈的大变故即将来临似的。“文革”后,宗璞的《三生石》、《泥淖里的头颅》、《我是谁》等作,则在更深刻更严峻的背景下思索知识者的命运,完全褪尽了《红豆》中残存的浪漫,有时不得不诉诸变形和荒诞。在《南渡记》里,我们见识了作者对吕清非和凌京尧两位老人面对高压和虐杀的威胁所表现的不同姿态,完全是现实主义的冷静笔法。吕老拒不接受伪职,以死抗争,完名保节。凌京尧也拒绝,也逃避,但他到底扛不住日本鬼子的火烙铁和大狼狗,俯首就任了所谓华北文联主席,一生名节毁于一旦。我们注意到,不管是写吕老还是凌老,作者都摈弃了简单化的社会学的判断,寄予深厚的同情和理解,尤其对凌京尧其人,可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东藏记》里,由于人物大都僻处昆明,相对平静地教学、度日、大量篇幅写的是孟家夫妻及儿女们的事,缺乏那种大起大落,命如悬丝的情节,因而也就不像前面提到的那几部作品有生死抉择之紧张,颇有点台风中心的宁静感。事实上,作品正是以西南联大的生活为原型的。这就需要一种于平易中见精神的内在的力度。主要人物孟弗之,方正,沉稳,坚定,本身戏剧性的成分不多,但我们仍能鲜明感受到,他那既具传统文化涵养,又具民主科学理性的精神风韵。孟妻吕碧初,以及他们的女儿峨、嵋,所占笔墨最多,给人印象甚深。明仑大学的知识分子中,落拓不羁的白札文,聪明透顶却被欲望所累的钱明经,还有学富五车却未必有多少独见的尤甲仁夫妇,可能是刻画得特别突出的几位。卫葑这个人可以视为小说的潜主角,他曾是学生领袖,后来的革命者,足迹踏过北京,延安,昆明,但他好像在那里都找不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作者说他是:信他所不爱的,而爱他所不信的,可谓的论。
总体而言,《东藏记》虽然描写,各色各样旁逸斜出的人物情态,但在回眸抗战岁月里流寓大西南的知识分子群体时,抱持的是一种肯定的、赞赏的态度,肯定他们续存中华文化精神的决心,坚持知识的传授和人格的培育,于是,民族文化的火种不绝,就有了希望,有了活力,于是,他们在物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精神富有,理想不灭。事实上,从作者尚未写出的后两卷--《西征记》和《北归记》的构想来看,一卷欲写西南联大学生的投笔从戎,一卷要写抗战胜利和返回家园的情景,也都是服从于作者的这一讴歌型的大主题的。这不禁使我想到了《围城》。如果说宗璞的“两记”主要是赞扬,那么《围城》里三阊大学里的种种,主要是调侃,自嘲,人性的反省。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就还是一种对知识分子痼疾甚或人性的缺陷的思索。《围城》只能产生在40年代后期,要是让钱钟书先生在解放后或八、九十年代来写,恐怕就不会有《围城》这本书了,同样,“两记”虽然是五十年前的旧事,但因为作者是历次运动的“过来人”,所以它们也只能是今天的样子。
坦率地说,作为小说,《南渡记》和《东藏记》都不算是那种很抓人、很好看的小说,这或许是它的散文化的风格和几乎没有悬念的写法决定的。它的优势在于,氛围足,诗意浓,在某种意义上,氛围和情调足置于人物之上的,看小说写昆明的吃,住,还有腊梅林和云彩,真是妙极,没有不为之动容的。但过于重视情境的营造,却也淡化了情节和悬念,总觉得没什么揪住人不放的东西。《围城》为什么好看?除了那智慧的幽默,精妙的观察,是不是还。与方鸿渐的恋爱婚姻史有关,犹如一条草蛇灰线埋伏在那里?
权欲与情欲的舞蹈--评《坚硬如水》
阎连科正在不断地生产奇书:《年月日》被有人称为中国式的《老人与海》;《日光流年》倒着写,从主人公之死直写到他回归母亲的了子宫,全书酷烈而冷硬,是对某种生存境遇的无情叙述,读之者莫不暗暗称奇;而他最近由长汀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坚硬如水》,则问样是对人们审美惯性和思维惰性的一次颠覆。它们都不靠造势占一时风光。一切在默默中进行。不经意间,一部部足以令人刮目相看的作品出来了,作家本人艺术上的一场变革发生了。闽连科正在做的,电许正是当今文学所缺乏的。
我之重视阎连科近年来的一批新作,是惊奇于他能够将真实推向一种陌生而警醒的程度,以至大大超越了表相的真实性,进入到人性的和灵魂的深邃真实。仿佛是出于一种天赋才能,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土味与洋味儿,本土与现代,传统与先锋,写实主义与表现主义,形似与神似,扭合在一起,且不见人为痕迹,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语言风格和表述方式。概而言之,阎的创作特点是:充分的本土化与新异的现代精神的融合。看局部,看细节,全然是乡土的、写实的,历历如绘,栩栩如生,然而,它们的指向却是形而上的,整体上像一个大寓言,是对人性对政治对文化的深刻反思,寄寓着作者对一些带根本性的生存问题的独特看法。他近年的小说,基础是写实性的结构,升腾而起的却是意象的海市蜃楼,他主要写入的境遇,人的韧性,人的迷狂,力求写出我们民族灵魂中某些更本原的东西。
按说关于文革,关于那场全民族的迷狂和盲从,人们写得已不算少了,但称得起深刻者并不多见。王蒙在长篇《狂欢的季节》中曾形容道:“革命就是狂欢,串联旅游,批斗就是摇滚乐,霹雳舞”,又说“文革就是一场集中的语词狂欢,字词拉练”,比喻之新鲜、智慧令人开悟,确乎琢磨到了万事万物之间的某种微妙的共通之点,昨天与今天的某种相通之处。大化流转,人性中的某种东西其实变化甚微。然而,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如果王蒙主要是一种智慧的洞观,那么,在阎连科这里,则是形象的感性显现,他更注意政治与性的关连,以及双方之间能量的转换方式,他也更注意原欲在人的行为中的作用,并把它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压抑和人性的解放的渴望联系在一起。
读此书,首先感到,我们是由语言进入那个逝去的年代的,其语感,语境,语气,全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读起来很幽默,像是作者在开一个玩笑。其中羼杂着“三句半”,语录歌,样板戏,“两报一刊社论”,快板书,流行的标语口号等等,昔日的话语潮在四周涌流,让人应接不暇,喘不过气来(这里文革语汇的大集合似乎有点过头)。不过,这只是作者搭造的语言舞台,为的是将愚昧和颟顸奇幻化,夸张化,为的是在所谓“两程故里”的沉闷背景上,演出一幕幕狂情暴爱与血腥“革命”交织的戏剧。高爱军与夏红梅这两个人物,既是具象的,又是抽象的,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性符号化的,他们始终在欲做爱而难以径情直遂和欲夺权而难以与传统抗衡的悖论中挣扎,一直在寻求缓解焦虑,释放其原欲的途径,又不断走失,迷路,疯魔化。他们是一对奇异的兽,是权力与性欲的混合体。作者对他们寄寓着复杂的感情,不能说没有一点同情,但更多的是描画了他们的无可救药的沉溺和愈演愈烈的破坏性。谁都想不到,那个在黄昏的铁轨旁展示美丽小脚丫的女人夏红梅,一旦与婚姻失败的高爱军苟合,两人勾结在一起,便像野火,飓风,像重磅炸弹一样,对程岗镇的生存构成了巨大的威胁。高的“革命”是从革他老丈人的命开始的,并无任何新的内容,无非为了当国家干部,吃商品粮,加工分,穿四个兜的制服,无非为了取而代之,继续过去的秩序罢了。他那一番唇焦舌燥的发动群众,确乎显示出一个乡村革命家的惊人口才,但他的革命实为空壳,语言爆炸后的空壳,装载的是欲望,疯狂,发泄,占有,争斗。高与夏无法餍足的情欲,导致了政治上的疯狂;而疯狂的权力欲,又更大地刺激了他们的情欲的放荡。这股非理性,无遮拦,不可控驭的能量,爆发出来,不死人才怪哩。高夏二人日渐沉沦,发展到指鹿为马,构陷他人,颠倒黑白,双手染血的地步。作品就这样通向了对政治的荒诞和人性的荒诞的反思乃至反讽。被压抑扭曲的爱,转化为可怕的破坏力,在人,有如变态的裸舞,在社会,是扫荡一切,打倒一切。那地洞里的真实,作为一种能量屉不可剥夺的,显现了一种不能不疯狂,不能不走向迷狂的过程。这可以说是阉连科对文革的读解,是多种读解中的一种。
我为这作品风格上的酷厉和惨烈所震惊,但我也并不赞成过于观念化的写作,比如有意无意搬用弗洛伊德的原欲说,比较直露地把观念性东西植入小说。小说个别地方,对于性与“革命”,压抑与释放,力必多与政治,作了过于简单的解释,幸好整部作品并非如此。另一点是,艺术讲究节制,这点过去和现在都不过时,而作者在这部作品里,似乎过于放纵自己的语言了。
曹文轩的《草房子》和《红瓦》
《草房子》和《红瓦》,是北京人学年轻的教授曹文轩经多年酝酿,调动自己长期积累的生活体验和情感记忆,精心创作的两部长篇。两部书中,前者较短,类似大中篇,后者就长多了。两书的生活背景如出一辙,人物时有在两书来回穿插者;两书出版时间又极接近,甚至弄不清谁先谁后,因而不妨做一体化的考察。这两本书出版后都受到了广泛赞誉,被认为是近年来长篇创作中的优秀之作。
作为一个青年学者,曹文轩长于理性思维,虽然我知道他早就在写儿童小说,但我仍然担心,他的小说里理性思维的习惯会不会侵蚀艺术的肌体,观念的偏执会不会扼制感性和感觉的充分施放?我还担心,他会不会因教师的职业使然,在刻画人物时提示性、说明性的东西太多?看来是我多虑了。看这两部长篇,你不能不为他观察的细微,感觉的丰富,曲尽人物心灵复杂一性的手段,以及创造意境的诗心折服,曹文轩写起小说来,其重构形象,绘景状物的才能,是决不亚于一个职业小说家的。
先看看《草房子》。读此书令人深深感动。感动的究竟是什么?是作者笔下的孩子们身上的优美的人性和质朴的情操,他把这些蕴藏很深的东西发掘出来,使人既觉陌生,新鲜,又能与每人的经验世界沟通,遂引起强烈共鸣。他所写的油麻地、草房子和那所学校,并无过于确定的时空,我们只知道所有故事发生在当代江南某水乡一所小学也就够了。这部作品不借助某个尖锐问题,或者某个突发事件,它追求恒常性和不变性,也就是说,这里的人受外来的影响力较小,它更接近千百年来相对稳定的情感模式和行为模式。小说所表现的孤独,自尊,坚韧,友爱,倔强,爱情,互助,乡愁等等,是不同世代的人都会体验到的,是在一个长时间段里的人们能共同遭遇的相通的感情。这并非说它抽象化了,事实上它带有丰富的血肉,只是强化了最基本、最稳定的方面罢了。它的作者始终很注意保持审美距离。这小说是以回忆的调子写往事的,但看后觉得,往事并不遥远,与我们的生存贴得很近。
《草房子》很注意写人,为,突出人,用一个个人物的小传来结构全书,而每个人物都经过精心琢磨,显得新鲜,独特,耐咀嚼,富意蕴。看得出来,这些人都有原型,否则不会这么奇特真实。比如少年秃鹤,因其不长头发的秃脑袋而得名,大概属于癞痢头的那种。孩子们大都有游戏的本性和看戏的欲望,便不断拿秃鹤的秃头取乐,秃鹤不堪其辱,悲愤填膺,起而反抗、报复,发展到故意在各种场合展示秃头以搅乱学校的秩序,遂受到更大的排斥和孤立。他为解除被孤立状态,就试图用小动作吸引人们的关注,未奏效,就主动要求扮演一个以秃子为主角的戏,因他的秃头不用化妆,惟妙惟肖,演出大获成功,为学校在汇演中赢得荣誉,始结束了被排斥的境遇。但他却委屈地哭了。他是以自我作践的方式来求得原谅的,他倔强的个性,压抑的心情和为取得群体谅解的努力,含义甚丰。从南方来的细马,外在强悍内在柔韧,也给人印象很深。另一富家子弟杜小康的从傲慢到求实,从富裕到困顿的变化,也写得好。这本书,有趣的不止孩子世界,还有成人,也见光采。秦大奶奶,被视为恶婆子,惊人的固执,与小学为争地皮展开旷日持久的斗争,其实在凶狠的下面,是极度的善良和软弱。白雀姑娘与蒋老师的恋爱,写来也荡气回肠。可以明显感到,此书涉及的人事,在在皆经过作者千百次的温习,他把自己少年时代的体验全都投进去了。
《红瓦》的故事几乎是在《草房子》的故事的同一地点发生,仍然离不开油麻地一带,只是小学变成了中学,故事更多地向毗邻的乡村伸展。小说的时间背景是60、70年代的动荡岁月,小说以主人公“我”(林冰)在整个中学时代的成长经历和心灵变化为主要线索,串珠式地将一群少男少女和乡间人物的命运悲欢联缀起来,交织成了一幅既具有时代色彩又富于心理深度的动人长卷。就其叙述方法和结构方式看,与《草房子》是一样的。但《红瓦》的人物多多了,有性格殊异的少年男女,有命运多舛的老人、有村妇、教师、遗孀、知青等各色人物,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命运史。小说的容量不小,虽然所写时空只是一所中学的日常生活和一个小镇的风云变幻,由于主要人物的精神发展细腻而曲折,超越了具体时空和情境的限制,使得小说上升到了一种象征的意蕴。
我感到,这部小说有以下几方面突出特色:
一、在我国当代小说中,描写从少年进入成人世界这一特定人生阶段的成长小说、青春小说还很少见,几成空白,这是很大缺憾,而《红瓦》恰能感人地描写一群少年在跨进社会和成人世界的门槛前,在身心、情感、理想、道德等多方面所经受的磨炼,在善恶真伪面前所经受的考验,描写了他们在时代风雨中逐渐走向坚强和自信的成长过程。从题材角度看,这是难得的。
二、这部小说热烈地肯定了真善美的情感价值。小说的主要笔墨不是用于向外扩展生活面,而是指向人物、指向内心、指向人性深处,深入发掘优美的情操和向善的良知。小说中的生活是复杂的,学校内外发生了不少事故和风波,作者总是以充满同情的善意眼光看待过去的生活,对各色人物给予充分理解,并大力揄扬正直,同情,友爱,互助,勇敢的精神。虽不正面鞭挞假恶丑,却同样起到了批判和激扬的作用。正如有人指出的,作者富于悲悯情怀和理想之光。
三、作为长篇小说,《红瓦》的人物描写比较鲜活,奠定了整部小说比较坚实的形象基础。人物描写的成功,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作者所写的人物、场景,大多是他亲身经历,久久不能释怀的记忆,有充分的生活依据和酝酿沉淀;二是丰富而新颖的细节的运用,使人物有血有肉。
四、在风格和笔调上,无论《草房子》还是《红瓦》都注重意境美,讲究画面、色彩、韵律的美,流溢着诗意的情绪和清新的气息,如有人指出的,它是优美的文字,优雅的姿态和忧郁的情怀的结合。作者在精神价值和叙述风格上追求“回归古典”,在消解传统小说与现代小说的对立和寻求统一上作出了努力。作为一种艺术追求,值得注意。
若作更高要求,也要看到,作者长期从事少儿题材创作,这两部书都禁不住流露出儿童视角和儿童文学惯用的构思方式。这当然无可厚非,儿童视角照样可以写出很深刻的大作品。问题在于,目前《红瓦》的格局(环境,人物,社会生活面)与作者意欲表现的东西之间存在着不协调,作者想表现的东西有许多不可能在此框架中表现出来。在处理时空和写人写事上,作者的办法还是显得略少了一些。
《太平天国》平议
作为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战争,“太平天国”是个大题材,内蕴丰富复杂,争议很难避免。甲就有人期望看到描写太平天国全史的历史小说了。毛泽东在读了《甲申一百年祭》后曾流露出这种期待。然而现代至今,虽有一些小说和戏剧出于当时的现实需求,撷取其中的一段史实或一、二人物来写,但真正敢于全面地展开宏大叙事,完整地描绘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的作品,却一直未曾出现?
这是因为,太平天国是有自己的政权、政纲和理论(不管在今天看来它有多少荒诞不经和悖谬、野盘的成分)的革命,它历时十四载,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与清王朝分庭抗礼达十多年之久,它所经历的萌发、起事、发展、停滞、中必、直到溃败的过程,极为曲折漫长,没有相当的气魄、笔力,没有吃透史料又跳出历史、俯瞰史实的眼光,没有深细的运思和繁复的架构,实难完成从以往的创作经验看,太平天国的某个大战役,某段大画变或某个重要人物,其集中性反倒容易撑起一部戏或一本小说,但若要写全史,把一切糅合到一个有机体中,且须引人入胜,不致冗赘,自成一体,难度确乎太大。这也是全史型文学作品难产之原因。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对张笑天的三卷本的长篇小说《太平天国》,持基本肯定态度,我认为它气魄宏大,张弛有度,基本忠实地、富于表现力地写出了太平天国的兴衰史,比较出色地刻画了洪秀全、杨秀清、石达开、韦昌辉。萧朝贵、李秀成、陈玉成、傅善祥、洪宣娇、曾晚妹、石益阳等一大批太平军人物,同时也生动地刻画了曾国藩、左宗棠、曾国荃等着名政治人物的形象。这部长篇是当今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要收获,作者可谓功莫大焉。概而言之,这部书在描写太平天国的全过程中,没有被动地为事件流程所累,而是在详与略,突出什么,舍弃什么,交代什么上,颇见章法。它摆脱了对史事亦步亦趋的常规思路,不搞借古讽今之类的浅表“配合”,不人为拔高,也不迎合某种时尚的贬抑,表现出一种雍容大度的“正史风度”。尤其是,它把重心放在太平天国内部的纷争悲剧上而不放在东征西讨的战史炫耀上,是颇为明智的选择。这一重心的挪动,从根本上决定了这部长篇在时代精神和文化思潮上与当代生活的连接与契合,为其大的方面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但是,必须看到,太平天国这个题材内涵复杂,人见人殊,其争议性比之李自成起义还要复杂,涉及到一系列的历史评价,人物评价,战史评价,思想评价,谁也不可能做到无懈可击,具体到像曾国藩、李秀成的评价问题,至今还是史学界的难点。更何况,近年来史学界对“农民运动和农民战争是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动力”的理论,也即所谓农民战争理论,不断提出质疑。不少论者认为,农民战争破坏性大于建设性,是跳不出的历史圆圈,是一种痞子意识和游民文化,等等。在这种思想文化背景之下,这一题材本身有无价值已变得可疑起来。因之,对这种小说,不宜满足于泛泛的评断,更需要的是深入的辨析和讨论。下面我就几个重要方面谈些看法:
一、关于主题的把握。写太平天国,首先面临着怎么写的问题,也即强调什么,突出什么,告诉当代读者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倘若只是用形象铺述一遍从起义到失败的过程,重复一遍教科书上已有的结论,仅用故事和形象加以诠释,那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也不会引起读者的浓厚兴趣。关键在于,在20世纪末的今天,回眸太平天国,该阐述怎样的历史教训,才能达到相应的时代精神高度,扣动当代读者的心弦?
这从大的思路上来说,究竟是重在弘扬还是重在内省,是重在展现浩荡的阵势,张扬农民起义的势不可挡,还是重在寻绎历史悲剧的根因,以引起当代人的警思?太平天国作为一笔伟大的历史财富,值得当代国人寻味并记取的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现在的小说,把重点放到反思上,放到天国内部,是对的,小说对韦杨之变,石达开出走,洪秀全猜忌重重,以及滥封王之类的充分描写,十分必要。小说毕竟从比较狭窄的那种阶级斗争的眼光中解放出来,不再停留在简单的褒扬上,注意到对皇权意识,腐败现象,内讧与内耗的批判,显示了一定深度。但是,从整体上看,小说还没有最终突破一般的反思和反省的高度,也还没有突破教科书的一般结论--作为作家独立创作的小说,总应该提供一些独特的非教科书式的思想成果。应该看到,天国的失败,不仅是我们常说的阶级的、历史的局限,同时是文化和文明的局限,也还应包括民族性格甚至人性的弱点。为什么尽管冯云山临终一再叮咛“不可内讧”,但内讧还是不可避免地发生着?如果说,现在的小说写出了内部的杀戒一旦开始,就再也收不住了,谁也无法左右地被卷了进去,实属精彩之笔,那么,它与农业文明,小生产意识,封建意识形态的关系,与当时的人所能意识到的历史内容,与我们民族的文化心理的关系,不是值得做更深入的发掘吗?
二、关于太平天国起义基本史实的描写。不管小说的重心放在哪里,天国起义从发动、发展到停滞、失败的全过程是无法回避的,这是基本的框架和叙事基础。基础打不好,整部作品的艺术征服力将会有所削弱。现在的小说,在纵向线索上,层次清晰,步步推进,高潮迭起。张笑天是学历史出身,写太平天国是他近十年间萦绕心头,挥之不去的宏愿,他也确实做到了烂熟于胸,运用自如的境地(有多少人下决心写太平天国,沉入史料却不能自拔,终被淹没,张是此中少有的成功者)。但我略感不足的是,起义前后的描写力度稍逊,虽写了洪、冯、杨的聚众布道,穿插了洪宣娇的爱情,有些笔墨还近似浪漫革命家的玩闹。相形之下,对起义的严酷的一面,民生悲苦已极,不揭竿而起就活不下去的一面,写得不够有力。这或许是作者有意避开写农民起义的老套,但要知道,民众的群起造反,首先是由于活不下去,其次才是“教义”的感召和点燃,单是拜上帝会的教旨没那么大的效力。现在起义前后的一些描写,人们似乎并无衣食之忧,只是为了响应教义的号召。事实上,太平天国之所以能势如燎原,一发而不可收,从金田村烧遍半个中国,决非偶然。鸦片战争后闭关锁国打破了,清朝的腐败和衰弱彻底暴露,大量军费支出,不平等条约的巨额赔款,一古脑儿全都压到老百姓头上,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已达空前白热化程度,因而导致了这一必然的爆发。强烈的超越现世苦难的渴望,是大杂烩式的拜上帝会教旨也能鼓动天下的根本原因。我以为,不论怎么写,这个势一定要蓄够,这一必然性一定要写足,才能传导出血的气息,喷薄而出的势头,成为全剧的动力源。
另一方面,在表现太平天国是一次有自己纲领和理论的起义上,写得也不太够。其实,太平军之前,全国已有一百多次大小起义,但大多“饥则蜂起,饱则远扬”,不成气候,原因是它们没有思想、理论和组织上的足够指导。拜上帝会请出基督教偶像却能号令天下,耐人寻味。现在小说略感表相,只是由杨秀清如一贯道般“作法”,其耸动人心的魅力没能表现出来。对于这种初起时具有某种宗教迷狂性质和神秘色彩的革命,似应写得更传神,才好与一般的农民起义区别开来。
三、关于人物塑造。洪秀全的塑造无疑是个焦点,现在看来,他既有胸罗星斗的韬略,也有心胸狭隘的多疑,作者更多的剔除了“神性”,还原了人性,刻画大体是准确的。但在笔墨上似过多强调了他的好色,猜忌,阴险而有城府的一面,因而多少遮蔽了他作为知识分子革命家真诚地相信自己的理想和首创的理论,为之推广的决心,和无法实现的痛苦这一最主导的东西。比如,小说开始不久他即有侵犯苏三娘的苟且之举,似于人物塑造无补。洪秀全与冯云山都深入研究过基督教的《劝世良言》,研究过新旧约全书,洪秀全还专门到广州会晤过美国浸教会传教士罗孝全,洪、冯在把基督教义中国化上是下过一番苦功的,洪曾徒步游扬教义七、八年,决非一般的草莽英雄或欲望奴隶,他还撰写过“救世训”“觉世训”“醒世训”,是半个思想家,尽管他的思想是杂色的,但很实用。如此看来,小说在表现洪秀全作为一个思想者的素质和风度上略显不足。
杨秀清的形象刻画似更为成功,他实际是天国的顶梁柱,非同小可,他的矛盾、痛苦,骄狂与虚弱,无力控制大局与自我的深隐的绝望感,有极为个性化的描写,相形之下,韦昌辉的形象虽《太平天国》平议很鲜明,却失之外在。石达开的形象固然比较成功,但悲剧色调还不够浓重,可能与开始部分太强调他的圆通以至圆滑,致使后面的项羽式的悲歌,提不大上去。我以为,在处理这些人物时,都不能忘记他们是“有信仰的人”。
在小说后半部,陈玉成与李秀成的形象均获相当成功。陈尤其出色,他身入虎穴,拼死保卫天京,安庆激战,直至刑场的婚礼,写来慷慨激昂,回肠荡气。有了曾晚妹的映衬,更其悲壮。李秀成的形象是个难点,关于“自述”产生的缘由,曾国藩为何毁约提前杀了他,以及他身上的英武与软弱,刚毅与自私,写来都颇准确。通过石益阳的口,等于批判了他,但又不作为叛徒来写,较有分寸。但这个盖世英雄被抓的场面写得有点简单了,据我所知,李秀成是身上带的金银细软太多,引起注意,被捉住的,否则抓不到他的。
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所占分量很大,也是虚构成分最多,最见光彩的篇章。几乎每个男英雄身边都有个女英雄陪伴,如洪宣娇与林凤祥,傅善祥与谭绍光,石益阳与李秀成,曾晚妹与陈玉成等等,可喜的是,几位女性的个性均不同,为小说生色不少。如果说,洪宣矫有点外在,无非是个心直口快,风风火火的女杰,那么“太平之花”傅善祥就十分内在,她的眼见大厦将倾,无力回天,仍对所爱忠贞不渝,终至服毒自尽,都很动人。太平天国在男女关系上有极严酷的纪律,实际是禁欲与纵欲并存,小说开始有些说明,如何沿这一角度,在压抑与抗争,大局与私情上展开更惊心动魄的反思,似还有很多文章可做。
关于曾国藩的形象,前部写与肃顺勾结之类颇一般,但写他在不予封王,受左宗棠暗箭之时,所表现的胸襟和处理李秀成时的狡诈,使这个以懦为表,以黄老之术为里的大奸雄活现出来。左宗棠起先有点“浮”,后面的字画之类的设计很妙。
太平天国是一场深刻的悲剧,既是农民革命的历史悲剧,也是我们民族性格和文化局限的悲剧。它应有一个深邃的、令人无限回味的结尾,现在写到李秀成死后的一个黄昏而收煞,似觉不足。
对一种伟大金融传统的复活与惋叹--读《白银谷》
在我看来,近百万占的长篇小说《白银谷》,是作家成一以其小说家的眼光和手段,对一种伟大的金融传统的复活与惋叹。80年代中期以来,也许是商品经济的触动,也许是文化反思潮流的波及,“山西票号”这一几乎被湮没了的金融史上的奇迹,忽然浮出水面,引起了一些经济史家、金融学家、地方史家、作家的浓厚兴趣,他们为之展开了大量的钩沉、考证、研究以及遗址的复原工作,也有人做了初步的艺术描绘。这当然是有意义的。晋商的超群才智,山西票号的辉煌业绩,造就了逸出中华文化常规的另一种极其复杂、庞大、神秘、精微的工商文明传统,具有某种不可思议性,它犹如天启般地运用了信息传输,发挥了惊人的想像力,不由使人想起“想像力统治着世界”这句格言。于是,在二三百年问,神州大地上出现,网络般纵横交织的票号,汇兑繁忙,不仅引起了一次金融流通方式的革命,而且逐渐形成了对中华文化传统准则的悄然修正,部分改写,甚至是一种反叛。在其影响力所及之地,“学而优则仕”的口号变成了“学而优则商”。就某种意义而言,这也是世界经济史上的奇迹,所以梁启超才有“鄙人常以此自夸于世界人之前”的自豪。
对于文学创作,这一奇迹自然更是具有极大的诱惑力和刺激性。史料少也有少的好处,正可展示艺术家的才情和能力。史料匮乏,对习惯于写实者可能构成正所凭依的困窘,对艺术功力强的作家来说,却正好可获得…个主体翱翔的开阔空间。所以,身为晋商后裔的作家成一,历十五年而沉醉其间,“经过十五年小心、耐心的掘进和积累”而不怠,终至完成了这部大作品。他说他的写作既很累人,又很迷人,陷身于“白银谷”不能自拔,却始终有快意伴随。这种亢备,是只有真正进入艺术创造境界才会体验到的心灵感受。的确,重要的问题在于,是不是真正地艺术化了,小说化了。倘若仅仅停留在对这一经济史的奇迹赞叹不已,反复渲染,图解和铺陈上,或者仅仅停留在对晋商几大特点的归纳和形象化地附会上(大多数作品往往如此),那将是令人失望的。对小说而言,一切的秘密并不在史料中,也不在仅以人物为载体,把钻研史料后有关“票号史”的信息符码加诸其上;写晋商的小说跟写一切题材的小说一样,一切的秘密只能是存在于人之身上,存在血色鲜活的灵魂之中。《白银谷》的成功也正在于此。它探究的目光始终集中在:既为秘史,秘在何处,其内涵有些什么,书中的晋商们,究竟有何魔法、智慧、绝招,居然可以覆盖九州,成就一番伟业?从文化的构成上看,他们到底是些什么样的人?小说虽然也细致地描绘了处于庚子之乱前后的天成元票号的动荡,危难,化险为夷,殚精竭虑,几起几落的曲折故事,但笔墨的核心还是对准了人,人性,人的精神价值,传统背景,文化人格。
作品生动地表现了在崇儒传统之外,还有一个崇商传统。这个传统同样根基深厚,文化内涵丰富。在小说中,虽然那位六爷终具追求科举功名,以微弱之力与韧性坚持着儒教传统,但以天成元为代表的西帮商人,如康笏南、孙北溟、戴膺、邱基泰、三爷诸人,却发扬着一种虽不形诸文字却堪称伟大的传统;他们目光四射,头脑机敏,具有高度的信义和承诺之感,敢于在全国设立字号,赢得起更“赔得起”,他们十分清醒地意识到,商业竞争归根结底是信义竞争。为了保证信义的兑现,他们又有一套科学的考核与升迁办法,严厉的号规,精密的管理制度。然而,西帮商人的悲剧性似乎又在于,他们终究跳不出皇权观念,宗法礼教,以及封建家长制的藩篱,这在康笏南的身上再清楚不过地表现出来。他们在文化精神上充满了矛盾,开拓与保守、开放与守旧、开阔与狭隘,像梦魇般地纠缠在一起,于是出现了行为上的超前性、民主性与观念上的极大保守性、封建性的交错。从根本上说,他们身上,经营能力上的超人智慧与文化哲学上的极度贫困扭结在一起,构成了强烈反差。这也是康家大院经常“闹鬼”的原因。可以说,在两种文化的碰撞下,这全是一些具有双重人格的人:他们是经济动物,商品的利润原则,金融的流通本性,迫使他们具有农业文明罕见的豁达和开明,但中华文化传统的家国观念,儒家的礼教观念,等级观念和贞节观念等等,仍然控制着他们的灵魂,顶多再掺杂一些道家的黄老之术。其精神资源跳不出这些内容。所以,从表面上看,晋商传统与儒教传统是不相容的,但最终还是兼容的。这也许是康笏南们最终逃不脱悲剧命运的文化哲学上的原因。
这部小说不是外在地、猎奇地表现晋商特有的传统,而是把着力点放在表现他们化入血液中的经商才智,遗传密码般的聪明绝顶的意念,以及他们善于自全的生存哲学,复杂的文化心理结构上。有了这些才算是真正理解了晋商。第一章“莫学胡雪岩”,开笔不凡:大东家康笏南一本正经地奚落和挫辱了那个忘乎所以的、乘着绿呢官轿炫耀四方的西安票号老帮邱基泰。看这出戏起先我们会觉得有点故弄玄虚,看完了会感到康笏南的愤怒之由和权术之高。这场戏,道出了票号森严的纪律,规矩,和受用不尽的处世哲学。头脑膨胀的邱掌柜,人固然精明得很,但最要命的是忘记一个“藏”字。所谓“我西帮生意满天下,商号遍天下,理天下之财,取天下之利,就在参透这个藏字。藏智,藏巧,藏富,藏势,藏我们的大手段,大器局”;而西帮商人又最忌一个“露”字,最忌与官家争势。邱基泰得意忘形,险些身败名裂,他因自杀未遂得到东家的缓颊,后来改派到归化,脱胎换骨,待到恢复原职,重归西安时,他“过家门而不入,得贵子而不顾”,被认为“经得起贬,以号事为重”,遂成为天成元的栋梁之才。这个楔子般的故事包含了晋商高深的人生智慧。
《白银谷》毕竟是一个悲剧,作品在表达这一悲剧时,充分注意到外在环境的动荡与家族内在的窒息两个层面。康笏南无疑是个最值得玩味的复杂人物。他个性强毅,阴险多智,又善于韬光养晦,其实为人刚愎自用,有一种按捺不住的躁息和征服欲。不管在票号,在家族,他都是君临一切的,什么都不畏惧,紧抓政柄不放,准也插不上手。他虽是康家大院的至尊人物,实际处处显出皇权的影子,并无现代商人的民主精神。看他巡视江南,面见慈禧光绪,沉着镇定,智商很高。所谓“平常怎样,就怎样,我们反正是黎民百姓,讲究什么”。在几次大的风波中,他也是很能沉得住气。他一生喜爱金石,作“重名甚于重财”的儒雅状,性生活的方式却近乎禽兽,实际是在摆皇帝老儿的谱。他自称命硬克妇,背地里大搞废旧立新的鬼把戏,这最能看出他的人莫予毒的残酷。不断给失宠的老夫人办丧事的损招,是只有他才想得出来的。他是金石化了的阴冷人格,对一切活泼的、追求自由的、美丽的生命意识是心存抵触的。就是这样一个物化的人,偏偏既能在大顺大赚中惊世扬名,又能在大赔大败中惊世扬名。他更多依恃的足永遵祖训的智慧。一提到公家办银行,他就藏拙了。
年轻的老夫人杜筠青的鲜丽而孤独的形象,是一道不协调的色彩,与整个白银谷的文化背景构成强烈的反差。康笏南的娶杜筠青,不过是他对当时渐来的异质文明的一种朦胧的虚荣的追慕而已,受过法兰西文明熏陶的杜,在他看来有几分神秘,实际不过是个新奇的玩物罢了。在精神构成上,他与杜筠青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人。康笏南对外不失开拓进取,对内则专制封闭,这位新夫人到康家十多年,如囚徒一般,无限地凄凉,孤单,幽怨,她说“主仆几百人,就三喜跟我知心”,实为痛心至极语。但她决不是逆来顺受的女子,她毕竟见过世面,毕竟呼吸过民主空气,她又有烈火般的性格,她的不贞是一种挑衅式的不贞,她就是要把老东西气死,“把康家的天捅破”。这个敢于捅破天的女人,是小说中的反叛者,她和三喜的枣树林之恋,是黑暗王国里的一道刺目的闪电。因为他们,作品具有较为深刻的批判性。作者没有因为当今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写的又是晋南,而浅薄地陶醉在对金融传奇的盲目歌颂之中。天成元和所有票号的最后消亡,除了历史不能提供发展民族商业的必要土壤和条件之外,与没有现代意识、没有法的精神,并与康笏南们自身的沉重的文化负担大有关系。在他们瓦解着封建道统和礼教的同时,他们也被封建道统和礼教所瓦解。现在的作品似对晋商的理解和敬畏写得比较足,对其溃败写得不够。这后一点还可以挖得更深些。
《白银谷》写的是做生意的事。做生意,即便是带传奇色彩的做生意,终究不可能太有趣。赚了钱老板自然高兴,读者却不一定也买账。事实上,纯粹写经商的小说要吸引人是很困难的。但《白银谷》还是比较好看。它的作者一直把努力写一部好看的小说作为自己的最高目标。这是很对的。或许到今天,人们才悟出,小说之为小说,首先要回到有趣、好看,也就是要有个能抓住人的故事和引起人们极大兴趣的人物。事情就这么简单。这部书的好看,首先不是在商言商,大谈生意经,反之,最吸引人的,是那些写康家大院内的秘密的笔墨。例如,杜筠青的偷情之秘,连续三任夫人的废立之谜,均充满神秘感,如抽丝剥笋,悬念迭生。正如作者所说,这部小说追求难以看透的结局、令人牵挂到底的人物、滤去欧化痕迹的活泼的、净化的叙述语言。作者确乎磨合出了一种非常接近现代口语的,又适当借鉴了旧白话小说语言的、具有白描功力的富有粘性的语言。例如对“甚”这个词的运用就很妙。我始终认为,成一是生活在黄河流域的一位重要作家,叙事功力强,悟性高,富于创新精神。新时期开端,他的《顶凌下种》、《绿色的山岗》,以其来自生活的深刻性令人耳目一新。此后的《干山》、《游戏》、《真迹》等作日趋成熟。经过十多年的修炼,终有这部《白银谷》。毫无疑问,《白银谷》是一部具有本土文化精神和民族化气魄的厚重之作。
丰盈与迷惘--《高老庄》及其它
若干年前,我们喜欢说,贾平凹是个讲故事的能手,他讲过无数人同小异的商州农村故事,却不使人厌倦,那时,他讲的故事虽然波澜不惊,注重内力,但毕竟还是苦心经营着故事所必须的各个要素。可是现在的贾平凹,早已走出故事,走出戏剧,而走向了混沌,走向了日常性,走向了让生活自身尽可能血肉丰盈地自在涌动的道路。严格地说,《浮躁》是贾平门某种把握方式的结束,之后,从《废都》刽《高老庄》,贾平凹的小说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可以说,他实现了对现有小说范式的大胆突围,形成了一种混沌、鲜活而又灵动的,具有很强的自在性和原在性的小说风格。这种风格当然是贾平凹式的,只姓“贾”,也只是当今文坛缤纷多样风格中的一种。
我们注意到,当前一部分小说的审美趋势是在走向日常性,但贾平凹似乎比别人走得更远。当前小说的日常性是由当代生活的日常性所决定的,但贾平凹却是自觉地把日常性作为一种艺术目标来追求的。日常性是与突发性、事件性相对应而言的。日常性曾使一些写惯了情节小说的作者陷入无所措手的困境。借助突发事件,借助情节悬念的叙述,是借助外力的叙述,比较容易做到。戏剧性,动作性,悬念性,可使作者进入一种夸张的、激烈的、假定的世界,它与真实生活的间离,恰恰帮助了它的作者的发挥。就中外小说史来说,传奇小说、情节小说、战争小说、游侠和公案小说往往占了极大的分量,在其早期更为绚烂。然而,生活如流水,不舍昼夜,生活最基本的状态还是日常性而不是突发性,人们早已发现,侧重日常性的写作,往往更能透视生活的真谛,更能抵达生存的深层,难度也更大。《金瓶梅》和《红楼梦》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但不能不说,它们对日常性的天才把握能力,也正是它们以及中国小说艺术成熟的标志。当然这也不可绝对化。所以,贾平凹在《高老庄》中的追求,并非凭空而降,而是他从自身的性情、体悟和对时代生活的感应出发,深思并比较了小说历史的价值源头,致力于传统化、民族化与现代性的结合的一种悟性,一种艺术探索。
我们还看到,传统哲学设定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美感与美的二元对立,常常造成了作家对生活和存在的遮蔽。因为不是从存在本身出发,而是从理念出发,常使作品的格局与存在的广大之间相距甚远。由于太习惯于用逻辑的方式理解生活,忙于为结果找原因,为行为我根据,为性格找特征,为心理找动机,为生活找故事,为故事找悬念,反而使得小说对生存的过程本身视而不见了。贾平凹的追求,似乎强烈地集中中到一个目标上,那就是,最大限度地回到生活本身,最逼真地呈露生活的原色原味。技术的痕迹,构思的痕迹,组织的痕迹,中心意识的痕迹,何为主角何为次角的痕迹,全都消隐了,尽力回归到无主角、无故事、无始无终的生活,也即一种混沌状态。在小说中,发生在高老庄里的事情几乎琐碎到无法讲述,能拎得起来的无非是年轻教授子路偕新婚妻子城里人西夏还乡,为亡父做三周年祭,拜望众亲友,与前妻藕断丝连,一边搜集土话,搜罗古碑画像砖,一边介入村社矛盾,替村人排忧解难,却又无力回天,只能充当旁观者,以至闹到夫妇反目之类。为了这种需要,贾平凹不但不当启蒙者,教诲者,评判者,布道者,而且连作者自己的主观化影子也尽量藏起来了,忽然变得那样无为,无观念,无匠心,无策略。在作者看来,生活本来就存在在那儿,任何的加工和剪裁都会破坏它的原生态,作者应该像无言的上帝那样,才能接近最大的真实。这种追求并不意味着作家主体的无能,或听任自然主义描写的泛滥,作家的主体性仍很强,只是它附着到西夏和子路的身上,用城市人新奇的眼光和归来者“重温”的眼光来叙述一切。同时,无论未卜先知的残疾儿小石头,装疯卖傻的迷胡叔,天上的飞碟,地下的白云湫,哪个设置不是作者的主体在起作用呢?
在《高老庄》里,民俗化,民间化,风俗画式的展开,充溢了整个的画幅。民间天地,民风民俗,民间化的世相、世态、世情,的确是一个巨大的存在空间,作者投入全身心地关注和描绘它,写来有声有色。比如子路给亡父做三周年祭这桩小事,居然有那么繁琐的礼节,那么复杂的名目,牵涉到的宗族关系又是那么错综。所谓民间视角,是就与它相对应的另一种视角而言的。现在的长篇,更多地是把社会作为一个庞大的立体的结构来看的,作家们注意纵向的历史联系和横向的现实联系,热衷于自上而下地或自下而上地,构筑立体的全景式的史诗型的图景。这当然是一种高远的追求。近年来确也出现了不少或概括中国农民、儒商心史一类的长作。但要看到,有些作家超负荷地去正面概括一个时代,常常搞得身心交瘁,疲惫不堪,相形之下,贾平凹就机巧得多,他干脆写一个村庄,写一群最基层最卑微的人,走进民间,以平民之态写平民之事。这也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贾平凹如此看重民间视角,我以为还有更深层的原因。《高老庄》是一部文化寓意性很强的小说,在作者看来,中华文化固然有各种观念,各种表现,但它最深的根子,最广大的存在,以及它最后的防线,乃是落在民间化的土地上的。我甚至认为作者有种自觉的史家意识,或野史意识,总感到当下的民间生活稍纵即逝,却蕴含着某种永恒性。从作者注意引述碑文,谣曲,直到开出一张很有意思的采购清单来看,好像能听见他说,这些正在消逝的东西是多么有趣啊,不赶快记录在案,就太可惜了。
《高老庄》虽给人血色丰盈,形象鲜活的感受,但它同时是一部充满文化精神上的迷惘的作品。迷惘,尤其是文化冲突和文化选择的迷惘,并非贬词,在今天这个文化的批判与重建正紧张进行的时代,没有一点焦虑和迷惘,很难说是有深度的作品。在作者笔下,高老庄是封闭的,沉滞的,尽管有了地板厂,葡萄园,还有苏红这种从城市带回勃勃欲望的人物,但宗法文化的秩序根深蒂固,依然有太多的迷信、保守、麻木、肮脏,高老庄之成为矮人村,就正面临着人种退化的危机。时至今日的高老庄,文化变成最后的壕堑。从飞碟来访,崖崩,矮人村等描写来看,作者是把高老庄作为地球上的文化圈中的一个退化点来处置的,并非孤悬世外。子路和西夏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一个是返乡者,一个是外来人。一开始,子路的寻根很有点文化拯救者的架势。他靠恪守耕读的古训,刻苦好学,捞到了教授的头衔,他有憾于自身的矮小,新娶了“大宛马”式的美女西夏,靠性爱征服了她,颇有优胜之感。问题的症结在于,拯救者自身却正处在退行性的危机中。一回到高老庄,子路就故态复萌,不可挽救地回复到高老庄式的灵魂。面对矛盾,他显得那么游移,畏怯,那样六神无主,软弱无力。最后只好逃离。他说,我怕再也不会回来了。高老庄的同化力是如此之大,明朗坦荡的西夏,决定留下来替蔡老黑辩护。如果子路更能体现作家的文化意向的话,那么,他很像是一个多余的人,一个不知道向哪里冲锋的文化战士。他似乎是庄之蝶的胞弟,他是城市的外来户,农村的不速之客,尽管他和庄之蝶一个逃离农村,一个逃离都市,其实都无法适应这个时代。所谓迷惘,正在这里。
窥视与象征--读《21大厦》
周大新在这部叫做《21大厦》的长篇小说中,融注了不少新的内容和新的思考,添充了他以往作品中没有的一些时代新质。这不仅指周大新这位擅长表现农业文明的悲欢的作家,在题材上大幅度地向都市转移,体现出直面现实的精神,时代感异常强烈,而且就作家本体而言,他的价值观念和人文态度也有了比较大的调整。如果说,《第二十幕》主要是一种纵向反思,以家族史为架构,思索百年中国乡土社会中的工商文明一脉的坎坷与曲折,那么,《21大厦》的架构就更接近于立体化的思维,以一幢建筑物为象征,试图切入并剖解当今社会各色人等和各种欲望诉求,以及贫富日益悬殊的商品化的冷峻现实。周大新似乎是一个对数字特别敏感的作家,《第二十幕》中的“二十”,预示的是过去了的20世纪,是个时间链条。《21大厦》里的“二十一”,喻示的是正在涌来的21世纪,却又变成了空间层楼。从历时性思维转化为共时性思维,转变得好,是个进步。当然,找到这一剖析方式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展开多层面的、立体化的四维空间--其中人的心理状态是第四维。
我理解,这部作品不是巴尔扎克式的冷峻解剖现实或分析社会与都市结构的全面铺叙之作,志向也不在建构新的“人间喜剧”,也不以冷静的理性见长,它关注的是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追问的是当今人们的各种活法儿和活着究竟为什么。事实上,整部作品的指向,都是道德化的,拷问型的,作品不断窥视和追问在物欲的强大挤压下,现代都市人的生存焦虑和精神困境。小说中的这座大厦果然不凡,颇有些纽约世贸大厦的气象,全楼被切分为商务,公司,餐厅,高级住宅等等不同的空间,各色人物出入其间,既有大款及其小蜜,也有高干及其情妇,既有一夜骤富的白领丽人,也有专靠出卖灵肉横行无忌的女人,不一而足。好一座大厦,堪称世纪之交的欲望浓缩。
作品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放大了窥视欲。我们知道,对一部长篇来说,有时候最重要的就是叙述人的确立,立得好,新颖,独异,达到了陌生化效果,作品几乎就成功了一半。《尘埃落定》里的叙述人是个精明透了的傻子,莫言的一些作品里总是通过孩子的眼光看出去,而《21大厦》里的谭这个保安的形象设计也很妙,妙就妙在他是个保安上。“保安”是新生物,是城市的边缘人;一头扎进了城里,另一头还有根绳系在乡下老屋的房梁上。而保安的身份,又是有条件进入了二层,进入内部的,遂得以用窥视者的眼睛看一切,这就带来了极大趣味。试想,一个乡下的憨头小伙,突然每天看着搔首弄姿的红男绿女晃过眼前,能不受到莫大刺激吗,能不想入非非,进而非要窥探个究竟吗?
于是在谭保安的一双窥视的目光下,在价值落差极大的追问里,展现出一幅幅惨不忍睹的景象。在这里,物质和金钱有时也救不了命,活泼的生命会像中了毒似的枯萎下去。比如,宋的故事就很惊人,宋是一个收入极丰的高智商的女博士,紧张,焦虑,缺乏关爱,使她陷入孤独不能自拔,渐觉无法应对世界,更无法安置自己的灵肉,最终因创造力的丧失,心灵枯槁,厌世悲观以至自杀,可骇可痛。书中多人皆因找不到生活的意义而郁闷莫解。书中的每一悲剧,皆因物质的东西近乎壅塞,致使生命兀处安顿了。意味深长的是,谭保安最后也一样陷入这一痛苦冲突不能自拔。他本来幸运于得到城里妞儿的青睐,一心做着美好的乡土姻缘梦,到头来不幸成为女性的猎物和玩物,当了别人消费和享受的对象,对他这个乡下人来说,真是莫大讽刺。且听那个叫梅苑女人是怎么说的:我早和你讲过,我不会再爱任何男人的!别以为我和你睡了你就有管我的权力,你只是给我提供性享受的人,你以为你是什么,你是供我使用的一件东西,东西,你明白吗?这个起先被男人玩弄后来学会了要挟,报复,最后玩弄起男人的女性,变化幅度真够大的,她不仅粉碎了谭的梦想,并且告诉他,我要“享受你”,可怕吗,够可怕的,然而却真实。仅听口气谁会相信出自一个女士之口,也许这是极端的例子,但这种占有,仇恨,报复兼享乐主义的复杂心态,却不能认为是极个别的,金钱会把人扭曲到这等程度。我曾相信,中国是文明古国,女子三从四德的观念特重,再过几百年都未必改变过来,可谁想到,一夜之间事情就起了变化,变化之大,难以想像。
小说的象征层面也值得一说。每一楼层都出现且不断变幻的黑雉符号,既吉祥又不祥,这种大鸟那阴郁之形神,给我的感觉是冷酷,是生存竞争,弱肉强食,它那强烈的飞翔欲,却又代表人类欲飞的情结,超越的向往。然而,欲飞,又飞不起来,人为肉身所限定,难脱物欲之枷锁。不过,细想起来魔幻得还不够,西方艺术中有“人狼”,想像力颇丰,为什么此书不能出现“人鸟”呢?我想,最难表现的是因人的居住环境与生存环境的变化而引起的人的心态的变化。这也是作者努力探索的方面。一些精彩的章节里,作品撕下现代人的伪装,欲还以本来面目。作品是由多个互相独立的局部组成的,部分的相加不等于整体,只有形成有机的肌体,才是成功的作品。如此看来,《21大厦》层面虽多,人物也不少,是否在表象层逗留的过多了些。
读解《怀念狼》
据说,《怀念狼》的发行量已逾二十万册,对这消息我一点也不诧异。中国图书市场的趋光性和盲从性有多严重,我心里还是有数的。这样说并非认为《怀念狼》不好,我要声明,《怀念狼》是一部很有特色的警世悯人之作。然而,就像孙猴子的尾巴即使变成旗杆也能被辨认一样,到了《怀念狼》,贾平凹还是贾平凹时,变化并不像有人渲染借那样出奇的大。比如,就拿小说中的第一人称“我”这主要叙述人来说,往这一本里叫高于明,是个摄影记着,职业上是变化不小了.但看来看去,跟《高老庄》里的副教授于路,甚至《废都》里的作家庄之蝶,味道全差不多,性格很相像,即使作者硬派定他们性格不一样,我们还是感到到一个样。更麻烦者,是他们竟让人联想到贾平凹本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但你无法阻挠读者要作如是想。这就像本色演员不能摆脱重复自已的苦恼。说得再直白些,一个作家,最可怕的,是被人看透,随着一个作家的作品的深入人心,他的形象会渐渐由熟悉而凝同,由凝固而失却新鲜感,于是对这作家来说,能否革故鼎新,出奇制胜,鱼龙变幻,兴灭继绝,就显得非常之重要又非常之困难了。
我觉得,现在贾平凹已物化为“品牌”了,像耐克,海尔,摩托罗拉,爱立信,画王,肯德基,马兰拉面,上海本帮菜,奥迪等等一样了,或性质上差不多。其名字本身即可以注册一番。既属名牌,不论贾平凹写什么,甚至胡扯,说昏话,语无伦次,只凭这个名字,往书摊上一亮,照样可销个十万二十万的。名品牌或名商标在市场上自有它条件反射似的召唤效应。就是说,这名字暗示人们赶快掏钱买,不买将会错失良机。不知大家以为这情景可喜还是可哀,贾氏本人以为这情景可喜还是可哀?还有一人,是余秋雨,也可享此殊荣。明摆着后出的几部东西大不如前,读者之购买热度不减。所谓千禧全球游,跑马占地般看一些名胜,发一点泛泛的文化感叹,人困马乏,力不从心。依我看,这活儿对一个资深记者更合适,且干得不会比余秋雨差,余的长处在退而“反思”,并不在急匆匆“赶路”,对他,干这活儿其实是在扬短避长。当然,话说回来,要我去,我也争着去,待遇优厚不说,还可免费作环球壮游,哪个不羡?或曰,你这是看到人家的书销得好,你的书销得一般,人家红火,你冷清,你才说这种酸葡萄话的。这可就冤枉我了。我想说的是,若论一本书的文学价值,千万别太拿书的发行量当回事。虽说读者是上帝,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咱们的上帝不动脑子地起哄的时候现在还是不少,何况他们的身后站满了炒作的厨师。有没有厨师大不一样。笔者最近留心过机场、火车站、地铁站中之书店摊,发现像一个模子造出来的,看来全国哪几天卖哪几本书是有号令的,只是不知按钮掌握在谁手上。老实说,繁荣的背后,眼花缭乱的背后,就两个字:贫乏。
话扯远了,还是回来看《怀念狼》。它销出了那么多,迄今我还没见到多少阐释性或评论性文章,也许正在写作中,而过来过去都是贾平凹答记者问之类,贾氏关于此书的几句作为“文眼”的要紧话,在每篇采访中被反复引用,人们已耳熟能详,如他曾说,如今狼基本没有了,人也活得没劲儿了,因为失去了对手,而且大自然的任何物种都有神圣的生存权利,狼没有了,就会将狼性转移到人身上,出现人狼,或象征性的人狼云云。好像作者自己的这几句话就可以代替对这部作品的评价了。媒体方面有人放言,说面对《怀念狼》,批评界已暴露其银样蜡枪头般的不中用,捉襟见肘,张口结舌矣。总之,《怀念狼》被认为神秘莫解。
我刚读完《怀念狼》,不知是我由无知生出了无畏--“精尻子撵狼--胆子大过火”,还是别的原因,我并不觉得此书凭空而起,如有人形容的那样难以言说。我也不认为,写《怀念狼》的贾平凹与过去的贾平凹已判若两人,或贾氏又完成了一次脱胎换骨之幻化,如人变狼或狼变人之类彻底改头换面了。当然,必须承认,从题材的选取、思路的转换、意境的独特、人物的怪诞、情事的奇异以至在文字的运用上,《怀念狼》都达到了一种新的境界。
总的说来,《怀念狼》文笔洒脱,浑朴,流利,传神,没有疙里疙瘩,枝枝蔓蔓,它的审美形式与商州的穷山恶水妙合无间,遂产生了一种奇异的、萧森的、苍凉的美感。它起笔第一句:“这仍是商州的故事”,接着,一个倒装句:“是狼,我说,激起了我重新对商州的热情,也由此对生活的热情,于是,新的故事就这样在不经意中发生了”,调子找得很准,一下子找到了自己。没有这一句,也不可能有这一部书。它的叙述节奏中有意羼入中国古典小说动作化,肖像化,白描化的手法,于是营造出古典小说特有的那种斩截有力的语感,颇能抓人,尤其是前半部(后半部老是人变狼,狼变人的,陷入交代,还是编得圆,语言变得罗嗦起来)。还有,最重要的是,贾平凹把狼这个久违了的、令人心悸胆寒的、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意象重新引进了小说。狼的闯入,把一种狞厉的让人头皮发麻的恐怖性美感引入过于平静的文学审美圈,让人一怔。小说开头关于“狼祸”的描写是罕见的奇幻文字,真是闻所未闻,恐怖至极。如万头恶狼前仆后继攻陷城池的描写,如写一妇人得知丈夫被狼吃掉的确切惨况后,“妇人喉咙里咕嘈噜一阵响,一股黑血喷口而出,女儿看见空中一个红的蝴蝶在飞,蝴蝶落在了寺庙的石头墙上”,只一瞬间,这妇人的眼睛全然变成了白眼睛等等,就带上了几分鬼气。贾平凹毕竟聪明绝顶,他知道在今天起用狼的价值。至少让大都市里正在尽情地寻欢作乐的男女们打一个激灵,吓一身冷汗,喃喃道:啊狼,太可怕了,要是狼来了可怎么办?啊狼,太可爱了,要是我像狼一样的酷和冷硬该有多帅啊。总之,仅就文本的表层意越来说,这部小说能给读者带来一种刺激:既惧怕又迎受、既排斥又亲近的、有点近乎恐怖片的刺激性。
关于此书的旨意,也许国外的某些作品,如黑塞的《荒原狼》之类对贾平凹有过一小点间接影响和启迪。那本书里也写到一种性极残忍,嗥声凄厉的狼,但基本不实写狼,只是以此作比,喻示主要人物的心性由人性和狼性以及其它种种兽性构成。还有一些写人与兽的故事,从杰克·伦敦的到艾特玛托夫的,或者也会影响作者,但从根本上看,《怀念狼》的思想脉络,其实是贾平凹整个90年代思想矛盾和精神冲突的一个继续,它的主题与《废都》、《白夜》、《土门》、《高老庄》们并无太大区别,只不过背景从城里,郊区,农村又挪向了山野,只不过具体对象和表现重点有所不同罢了。
当然,《怀念狼》还是新鲜的,有所创新也有所发展。我是主张且莫将《怀念狼》生硬地拴在狭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主题上,一定要注意,它并非为了服务于环保的直接功利目的。这只是一条线索,目的还是要掘开对人性的思考,对现代人精神危机的思考,以及对人的命运,前景,门宿的忧思。但我们又不能不承认,人与狼也即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毕竟是此书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视其重要性,有意回避,就不可能正确评论《怀念狼》。我以为,整个90年代,贾平凹都在思索生态问题,它的人物无不处在生存危机和精神危机这双重危机之中,他一直有种可称为“世纪末的恐慌”的情结,以至流星雨,飞碟,日食,外星人的传闻,都会引起他的一片惊慌。他的人物总是无处可呆,都在设法逃走--《废都》里的庄之蝶欲逃离城市,《高老庄》里的子路欲逃离故乡。为什么呢?因为物质文明在急剧膨胀,而包括人在内的自然及其物种在退化,以农业文明为主的诗意传统在消逝、湮没,转型的时代造成了精神上的断裂。正像贾平凹在一系列小说中状绘的:西京城依然繁华着,却没有春夏秋冬,没有节气,昼夜难分,你吸我呼出的气,我吸你呼出的气,在城里生活三代以上的男人,已不长胡子了云云。正是在此情势下,贾平凹像抓到救命稻草似的发现了狼,钟情于狼,欲借助狼的原始,野性,残酷,凶猛,坚韧,舐犊,来匡时济世,拯教人类。这当然是对一种抽象精神的呼唤,一种形而上的遐想,一种乌托邦的呼喊,故而叫做“怀念狼”。它不可能不带上某种魔幻的、浪漫的、变形的气质。
对《怀念狼》,需要区分其“实”的层面与“虚”的层面,保护生态环境的层面与人的困境的层面,人狼对立必欲杀之的层面与把狼的精神理想化的层面,否则就会觉得矛盾重重,一片混沌,理不出头绪。作为小说,《怀念狼》对狼的精神的怀念,是必须通过“人化”来体现的。这个作为狼的载体的人,就是小说中“我”的舅舅傅山,既是猎狼队长,又是保护狼委员会的委员。对傅山其人的设计和一部分篇幅的描写,还是不错的,可惜后来陷入了虚实转化上的混乱。傅山是猎人之子,从小在山野长大,五岁就随父学会了“剥狼”。他睡在一百只狼的前胸皮毛缀成的大褥子上。他扛着用狼血涂过的猎枪,身上揣着未婚女子血浸过的护身符纸。作者写他的外形更是非凡:“他有一张粗糙发黑的四方脸,有整个下巴硬似鞋刷的胡茬,有榔头一样结实却冬夏出汗总臭烘烘的脚,遗憾的是没有一张能塞进一个拳头的四方嘴……”。自从禁止猎狼的命令下达以后,他就一日日地委顿下去,后来欲重振雄风,打杀了15只狼,却因失去了对手而一蹶不振,最后竟变成了人狼。(请注意,此时的变狼是作为人的退化处理的,已非怀念狼的本意了。)
虚与实的矛盾始终困扰着作者,傅山形象的不了了之,也源于此矛盾。本来傅山是作为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设计的,让他的胸中涌荡着狼的豪气,但作为具象的实存的人,他不得不俯就的是:人见了狼是不能不打的,这就是人,但人又不能没有了狼,这就又是人,往后的日子里,我们要活着,只有心里有狼了。怎么个“心里有狼”法呢,作者也说不清楚,只好交代式地说傅山变成了人狼了。
我说过,不要把此书的解释仅停留在保护环境,关爱生灵的层面上,不要简单地图释人应尊重自然法则这些常识性的思想上,也不要停留在人与动物应和谐共存,相依相助的思想上。因为贾平凹确乎力图使小说上升到更广阔的关于人类,人文。人性,人道的意蕴中去。很显然,在作者看来,要保存狼,决不只是个生态保护问题。如小说里穿插了不少奇幻情事,狼毛直竖的褥子,金香玉的递接,狼猴之幻化为女子,都想说人与狼其实是一体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也需要狼性,否则就会缺钙等等。书中曾用不少笔墨描写犬熊猫之死,那是作为狼的物种灭绝的先兆来写的。大熊猫因不能适应物竞天择的无情而走向衰路,那么狼呢,它的近乎灭绝,是自身物种的衰竭,还是人为的恶化环境所致?狼究竟该不该灭绝?在这些问题上,贾平凹陷入悖论。打狼队的人因为无狼可打,不准许打狼,都得了病,软脚病,头痛病,或狼性附体。但真的打光了狼,人又会退化,变异,甚至成为人狼,对此,作者也不知如何是好,遂使此书成为一部自我缠绕,不见出路之书。
商州之地通豫西鄂北,充满了神秘的文化现象。书中对此虽有所描写,却是对一种消逝的生活方式的挽歌。作为一部长篇,《怀念狼》是否过度单一而孤直地纠缠在人与狼的线索上了?由于未能展开更丰富、更新颖、更广阔的社会生活面,遂使这部特色突出的作品未免显得不够丰厚。
追问迷失的根因--谈《沧浪之水》
成长篇小说《沧浪之水》,简直有种天机被泄露的感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所察觉却又朦胧莫辨的某些东西给挑明了,讳奠如深却又一直有人在暗中操练并受益匪浅的决窍给洞穿了,这怎不令人豁然复骇然?说得再明白些,也就是这小说在“弄清决定命运的无形之手在哪里”上有所推进。虽不能说作者把世情一一看得分明,却可以说,作品确有发人之所未发的一面,特别是对官本位文化的实际威力及其渗透程度,对权力崇拜的危害,可谓鞭辟人里。更为难得的是,这部小说还写出了某些看清真相的人却又在一种更高的真实中迷失了,于是作者努力追问着迷失者之所以迷失的文化根因。这就超出一般官场小说的格局了,我以为,当下某些官场小说放到《沧浪之水》的面前会变得轻飘。
我之如评价《沧浪之水》,首先是基前创作中的一种风气和弊端而发。现在官场小说或者叫反腐小说的类型颇流行,也颇受欢迎,细思之,此乃势之所至,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现实生活中有贪官迭出,腐败横流的一面,在文学中也就必然地出现强烈表现反腐反贪主题的作品。或者扩而大之,虽不一定反腐反贪,笔锋所向,却也离不开官场的变幻和宦海的风波。这情景不禁使人想起清末谴责小说的潮流来了。那时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等也是风靡一时。当然,那时与今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但在文学创作的规律上,却不敢保证今天就一定不会重复当年的毛病。鲁迅先生批评那些谴责小说大都“辞气浮露,笔无藏锋”,流于模式化,浅表化,而且“官场伎俩,本小异大同,汇为长编,即千篇一律,特缘时势要求,得此为快”,又说,“惜描写失之张皇,伤于溢恶,则感人之力顿微,终不过连篇话柄,仅供闲散者谈笑之资而已”。总的意思是,它们只是满足了社会一时的需求,停留于嬉笑怒骂的痛快,缺乏艺术化、典型化的提炼,缺乏“忏悔之心”和对人性的思考,因而感人之力甚微。这不是和今天创作上的情形很相似吗?一些作品不也是满足于纪实、问题、案例,或只靠事件的惊人来耸动读者吗?
《沧浪之水》则不同。它不留情面地揭穿了虚幻的真实,深刻地揭出了权力和金钱对精神价值的败坏,显示出锋锐的透视力和“片面的深刻”性。写出非常时期人的扭曲并不太难,难的是写出当下日常生活中人的变异和扭曲的过程。这本书的作者基本做到了。此书不但善讲故事,而且诉诸哲理,不但充满感性,而且注重智性。它不是那种讲一个有趣的贪官故事再夹带些浑笑就完事的小说,也不是对腐败现象“谴责”一番,以取得宣泄快感的那种小说,或者以为涉笔的级别越高,贪污的金额越多,就越深刻的那种小说。它的一个突出优点是不靠惊人的故事,而是在平常生活中努力往根源上挖,努力追问时间、价值、意义等人生哲学问题,提供了一些未必准确却是独立思考的心得。比如,所谓孔子在知识者心中已经死去,所谓我们遭遇了相对主义,以及市场没有终极等等,都是作者对价值失范现象所作出的思想文化评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将此书看做是一本思想小说,哲理小说。
然而,小说倒也并不缺乏形象的丰满度和生动性,池大为和马垂章两个主要人物就写得很有深度,既是当下活生生的人,又是当今现实某种流行思想和起支配作用的精神的代表,其复杂内涵令人深思。马垂章那深得做官三昧的做派和嘴脸先不去说,单说他池大为“杀死过去的自己”的过程则尤为惊心动魄。一开始他作为一个崇尚先贤,保持平民尊严,愤世嫉俗,决心要为天下、为民众而活的耿直青年,是很可爱的。他的道德理想和价值基础,与他的父辈们的追求,与我们悠久而深厚的文化传统紧密相连,于是表现出刚健,仁爱,慎独,自强的情怀。后来,他发现自己“无欲则刚”了好几年,却一无所有,郁郁不得志。在物质环境的挤压和别人的劝诱之下,他忽然“大彻大悟”,心中的神圣感逐渐摧毁,并欺骗自己说,为了赢得自尊,首先必须放弃自尊。一旦抛弃操守,蔑视永恒,他就活得轻松多了。他逢迎,拍马,出卖,讨好,无所不为,短短几年,他几乎什么都得到了。也许最耐人寻思的是,他后来成为反腐明星,在官场如鱼得水。当然他并非不知道他失去了什么,只是他也无可奈何。他的精神沉沦,以及他良知未泯的反省,均有相当的深刻性和警世意味。这部作品可谈的东西还很多,我想指出这一点或许是最重要的。
闷暗、滑稽与美丽--读《一朝县令》
假若有人要了解90年代中期我国西北地区基层社会的政治氛围、社会心理、人际关系方面的真相,我愿推荐南台的这部《一朝县令》。作为长篇艺术,它还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但是,我很惊讶作者的记忆力,惊讶他还原生活的能力。多少年过去了,在他笔下,一切宛如跟前,清晰可触,他用细密而灵动的笔触,把那一段生活的荒唐、麻木、沉闷,生动地描绘出来,也把那时压抑小住的青春火焰和美丽的激情抒发出来。这部小说似在告诉我们:要记住,我们曾那样不堪回首地生活过,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不仅要懂得应该怎样生活,更要明白不应该怎样生活,面且,噩梦般般的往事虽说已经消逝,但并未断根,某些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在合适的气候下,还有死灰复燃的可能。因而,这决不足无关痛痒的回忆:有人形容这部小说像农村妇女纳的千层底的鞋底子,针脚密实,还形容它像西北人爱吃的“锅盔”,干、硬、沙、香、耐咀嚼。这些比喻我都赞成。
这部小说的时间,是“四人帮”垮台前的一年,小说的空间是西北地区一个叫水泉的小县城,主要笔墨用在写这小县城里官场内部的争斗。这样的背景和题材不是没有人写过,但我要说,生活密度如此大,人物如此鲜活,氛围如此逼真,生活面如此陌生新奇,地方风情如此浓淳的,并不太多。尤为难得的,是作者内在的讽刺和幽默的才能,一种带有民间智慧的幽默和讽刺。不知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只因真实地抓住了生活,便自然地带出笑料,反正是,他把那一段严酷和沉重化成了喜剧--不少人想写却写不出的喜剧。读此书,让人想起果戈理《钦差大臣》里外省人的闹剧,眼前晃动着赫列斯达科夫之流的影子。《一朝县令》的书名不太好,并不能概括它的形神,大约作者以为他写的多是县委的权力斗争,故取此名。其实,人物及其绕系在他们身上的生活血肉,才决定作品的内涵和价值。在这里,政治的低气压使每个人心头布满阴云,山头林立,勾心斗角,每人在想我是谁的人,每个头头又都在算计谁是自己的人。权力斗争不息,谁都摆不脱它的左右。在这幅经济崩溃,田园荒芜的图画里,生活秩序一片混乱,敢于独立思考的新生力量备受摧残,但他们如野草般顽强地生长着。
此书最大特色是写活了好几个人物--我们极熟悉却少见真正写出其特有神气的人物,遂给人深刻印象,仿佛夹带着西北高原的风沙而来。比如曹兀龙这个人,粗鄙、颟预,素质低劣,但又果断、狡黠,能“镇唬住人”。作为代理县委书记,为了去掉“代”字,他的全部生活就是护持权力,全副心思用在如何安插亲信,摆弄干部上。他刚出场时,像个莽汉,越往后看越不简单,他也在斗争中“增长才干”了。他每支配别人一次,浑身的毛孔就很舒畅,他就足要搞家长制,一人说了算。他很逗,想白要人家的狐皮筒子,就先跟人家算账,算到后来,不交出来也不行。他在常委会上都敢放屁,可一见了吕翠儿,硬把屁憋回去了。但他也很复杂,对母亲就很孝顺。他未必是坏人,只因斗争哲学浸透其骨髓,极能代表边陲地区某些干部的作风,是那一时代的活宝。又如上海人朱仕弟,扮演帮闲角色,智商不低,大有鹤立鸡群之势,县委会上频频救曹,被曹引为知己,成为心腹。此人话少,有分量,阴险,能量大,他又爱砚台,爱文物,颇有儒雅之风,他对一幅字的处理,足可见其心计之深。再如刘忠的伪,其道德人格的虚伪性表现在,不敢面对真实,像财迷护金子似的,护他的“高尚”,所谓名节。农妇吕翠儿,作为可怜复可笑的政治工具,其升迁的荒诞,活现了当年的荒谬绝伦。她领到30元的津贴,现出本相,把钱贴在脸上,泪花闪烁,写来有趣有味。但更见光彩的是县委会的一群年轻人:文戈和杨英们,是阳光、春风,给阴晦的天气以光亮,给闷暗的氛围以清风。文戈是书呆子型,以言贾祸,处境恶劣,却决不失其无私、正直、勇敢,拆穿着曹的欺世盗名。杨英的母性,温厚,抚慰了文戈的孤寂的心,从红沙沟回来的那场戏,多么感人,满含诗意。
张贤亮说,南台是老实人,这可能指他的为人。依我看,他也不老实,很能琢磨人,满肚子有越的念头。会写小说的没老实的。这本书布满了精彩的细节,白描的功夫也很有表现力,可惜的是太密实了,不透风,不善间苗,缺少引入人胜的故事,没能把结实的砖瓦砌成一栋宏伟大厦,没能把精妙的材料组装成一辆漂亮的轿车。虽不甚漂亮,但如高原上的石屋,也足以经得起风雨了。
诗意的乌托邦,残忍的伤心之地--读《能不忆蜀葵》
有人问我,《能不忆蜀葵》与《外省书》相比有何变化?在我看来,出自同一作家的这两部长篇,虽就发表时间看,相距不到一年,但变化还比较明显。首先,《外省书》里那种略感矜持而紧张的写作姿态在《蜀葵》中得以缓解,偏于意念化的精神立场也变得隐蔽起来,那种知性化、哲理味儿较浓的语言风格有所松动,开始被一种更加活泼多样的叙述语言包括反讽的或幽默的语言所替代。我这样说并无贬抑《外省书》的意思。各有各的长处。应该承认,《蜀葵》对人物性格命运的重视程度超过了作者热衷于表述思想意念的坚执,这是近年来张炜作品里少见的新质。它开始回到舒展,从容和生活化的描写中,虽然叙述的调子仍然偏冷,现实的气息却丰盈了,整体风格上则有种怪异的美。
当然,张炜还是张炜。我自“芦青河”时期就关注他的作品,经过整个80年代、90年代直到今天,几乎他的每部重要作品我都评论过。我觉得有些批评家对他的解释似乎越来越复杂、玄虚了。我始终有我的素朴看法,并且以为更接近文本的实际。张炜是个精神世界里充满矛盾和冲突的作家,这既是他的活力之源,又是他的魅力之源,同时还是他的局限所在。他不断地变换着双重眼光中的某一种来观照农业文明下的田园(或田园背景下的都市),那里既是诗意的乌托邦,又是专制和残忍的伤心之地。我曾在《葡萄园里的哈姆雷特》中指出,张炜的葡萄园里交织着静穆与残忍,既有少女,纯净与感伤,也有专制魔王和嗜血的刽子手。整个80年代,张炜应和着扞卫人的尊严、价值和权利的呼声,应和着启蒙主义的思潮,应和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以人权话语和人伦话语为主要武器冲在前面。如果说这时期他也用双重眼光,那重心无疑是放在反封建,反专制的人道主义主题一边,尤其关注人权问题,同时努力呼唤着文明和现代化。《秋天的愤怒》、《古船》皆体现此种倾向。《古船》巾的土改风波即由此而起。然而,当市场经济以更大的声势卷来,商品意识无处不在,无处不渗入之后,张炜忽然跳到了另一端,他不再谴责乡土中等级歧视的严酷和扼杀人性的闷暗,他以《九月寓言》为转折点,其价值支撑大幅度地移向了乡土,并把它美化为理想的净土和灵魂的栖息地,一潭清水,融入野地,便是其贯穿的象征。这几乎带有卢棱的自然主义倾向。在《家族》、《柏慧》、《外省书》、《能不忆蜀葵》中这一思想总是表现得甚为强烈。《蜀葵》中的“蜀葵”,就依然象征着乡土的博爱,仁厚,淳朴,海涵。因为母亲用蜀葵这种植物救了主人公淳于阳立一条命,淳于也曾在蜀葵地里抚摸过女孩米米,并为她的刚健清新的美丽所感动,作为一个美术天才,他是从螺蛳夼的蜀葵地上起飞的。
如此解读张炜以后,也许对《蜀葵》这部书就好理解了。事实上,这部作品是对某一种知识分子悲剧人格的透析和解剖,是对一个精神领域里的奇才在商业社会和物欲挤压下被异化,被诗意的乌托邦,残忍的伤心之地扭曲,被分割的惨痛过程。的确,画家淳于阳立是个怪人,欲望勃勃却又才气逼人,他的绘画创造力跟他的占有欲,报复欲一样的旺盛。他由纯粹的艺术家,到“讼棍”,到老板,到赝品的疯狂复制者,到逃逸者,走过了一条怎样惨烈的道路啊。他虽然是个极端的例子,一般人不会像他这样,但从他身上引出的宿命般的毁灭之路,却不能没有极大的典型性。这位艺术天才,狂热,神经质,非理性,具有非凡的创造力,但又自恋,狭隘,嫉妒,同时又不乏真诚,坦率,富于激情,他的毛病和他的才华一样的茂盛。他和另一画家桤明的关系就很耐人寻味,他们曾是一对少年挚友,好到穿一条裤子还嫌肥的地步,简直有种同性恋倾向了。但他们双双成名后,他对桤明却是当众奚落,背后流言,极尽刻薄之能事。桤明得了个“洋奖”,他嫉妒得发疯,他看见桤明的作品摆在展厅的中心位置,就不由得“脸色苍白,浑身颤抖”,他给桤明介绍了一个女友,见人家两个真的好上了,他又大吃其醋。桤明来看望他,他从门缝里塞出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侮辱的话。但他又刻骨地想念着桤明,决不允许他的弟子有半点亵渎。久别重逢,他俩有诉不完的心里话。他们是那样地不能相容,又是那样地深深牵挂。不能忘怀。看来责任主要在淳于身上,桤明好像更为理智,宽容,也更加委曲求全。淳于又是个多欲之人,在对待女性上有泛爱倾向,如患狂疾,他说他“有时真想不停地做爱求得速死”。但他又有幼稚如婴儿的时候,他和陶陶姨妈的关系,并非人们臆想的乱伦行为,而是一种典型的恋母情结。他是最成熟的与最幼稚的矛盾集合体。实际上,这种人古已有之,今天也未绝迹,这种人总是与环境格格不入,不能见容于他们的时代,成为牺牲品。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我想“性格即命运”也许是一解。
我认为,作者写出淳于其人的这样一种奇异的存在和毁灭,是真实的,没有必要非得附加一些外部原因来增厚其社会意义,也没必要非要与批判市场经济和商品意识挂上钩。正因为如此,我对作者安排淳于后来下海经商,当了一阵子大老板,生意做得很大,所谓“八路大军,二大超市,外加洗浴中心,加油站”之类不太认同,觉得似乎不太合乎淳于这个人物的性格逻辑。桤明倒是更像是个微生意的人。为什么呢,因为淳于的非理性头脑和梦幻般的艺术气质决定他不是干这个的人。要干也干不到这个份上。如果作者描写淳于的画在今天饱受冷遇,市场化一步步把他抛向边缘,违背艺术规律的力量一点点地扼杀了他的天才,那倒是比较真实的,那样的批判比现在这样的批判更深刻,更有说服力。当然,没有谁规定像淳于阳立式的人就不能做生意。现在是个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年头。淳于在沉重的债务的压迫下彻底崩溃,然后像旋风卷过大地一样地消逝了,这样的处理也未尝不可以。我以为,这本书值得吟味的是这么几个关系:首先是淳于与桤明的不足冤家不聚首的奇怪关系,作为两个杰出的艺术家,他们的友谊曾像沙漠甘泉,抵御过严厉的岁月,但他们又像中了魔法一样,虐人和自虐,陷人中伤和流言不能自拔。这是否涉及到对知识分子人格的审视?淳于与雪聪,与陶陶姨妈的关系也很耐咀嚼,一个是“新时代里的旧女性”,一个是身兼慈母与情人的双重身份,惟有她能使淳于“安静下来”。还有,就是淳于与蜀葵的关系的象征性。不过这是张炜的一贯方法,似乎只剩下了装饰意味。
精神的漂流--读《破碎的激情》
《破碎的激情》是一部奇异的小说。它的作者张梅原先写诗,后来成了“小女人散文”的代表之一,近年来主攻小说。在举目所遇皆为写实性作品的一边倒的文坛上,《破碎的激情》以强烈的精神探索性和优雅的形而上气质显示了超越的品性。但依我看,它的内在追求却是:以非现实主义的方法表达现实主义的精神。
说它的写作属于非现实主义的方法,是因为它坚持了先锋小小说的叙事策略,表现性和内向性颇强,小说没有完整的故事和命运,人物似乎也只是某种抽象精神的载体甚至一种符号(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任何人物的前史及社会关系、个人经历的详情)。它闪回着大量意象的碎片,跳跃着种种梦幻和象征的镜头,自由联想打破了习惯的时空逻辑,魔幻的细节平添了迷离恍惚的气氛。它把真实的社会背景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把虚幻的景象与实在的世界,扭合在了一起,很容易使人想起“思想的知觉化”、“像闻玫瑰花香一样地感知思想”一类的说法。对于它,单用“超现实主义”是很难概括其艺术特点的,事实上它尽力借鉴多种方法,这些年涌进来的域外小说思潮和技术的种种,都不难在其中窥见一二。有些化用得很妙,有些则不免生涩。我几乎想把这部小说称之为思想小说、精神小说、情绪小说或者意念小说了。
说它要表达的恰恰又是现实主义的精神,那是因为,它一点儿也不虚无缥缈,更不以脱离时代的高蹈自居,而是对人们的精神亢奋和精神委顿表现出了极为现实的关注。在作者貌似随意的点染中,从80年代的启蒙主义到90年代的物质主义,其中落差之悬殊,表现形态之乖张,多有精彩的状绘。作者把“激情”直接作为审美对象,把激情的命运,激情的迸发与激情的破碎,作为一个时代的精神课题来思索,追问燃烧的激情何以不可挽回地消失了,昔日的理想究竟被什么东西窒息了?幸亏作者采用了这种虚幻化、象征化的处理方式,不然这种纯然属于思想情绪的流动,真不知该怎样表现。自然,作者所熟悉、所钟爱、所遗憾的以圣德为首的广州一班文化青年,他们从激昂到颓丧的精神漂流史,心灵变化史,不可能替代我们对整个时代的精神发展历史的看法,但是,谁能说,他们不是触角特别敏锐的一群,他们的精神变迁所折射出来的某些东西不是十分耐人寻味的呢?
在80年代前期,圣德的铁皮屋和《爱斯基摩人》杂志社的确具有非凡的号召力,这里聚拢了一批广州的热血青年,他们中间有工人,小学教师,银行小职员,车间检验员等等,他们憋了十年的思想和情欲,如喷泉般汹涌而出。他们通宵达旦地在此争论各种人生和哲学问题,当然也不可否认性爱在其中发挥了微妙的兴奋作用。现在看来,他们那时的激情主要表现了个性解放和“自由选择”的声音,矛头所向是十年浩劫的专制、禁锢和迷信。圣德是他们的精神领袖,“教父”,既因为他出众的才华,也因为他特有的魅力,甚至有人在偷偷模仿他喝啤酒的姿势。大家全像从沉睡中醒过来一样:米兰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一到早晨就会潸然流泪,唱起《夏日里的最后一朵玫瑰》,美妇人黛玲一旦激情充盈,光洁的额头上就出现紫色的唇印,早慧诗人萧尘,面临着原创性被复制的危险,还有欲望勃勃的莫名,神秘兮兮的子辛等。他们“每个人都在刻意追求痛苦和不凡”,流行病发了一阵又一阵。然而,出国热来了,经商热来了,穿宽身服,抽三五烟,喝可口可乐,蹦迪斯科,购高档消费品之类的物质诱惑来了,灵与肉的冲突日渐剧烈化,他们对观念革命也失去了兴趣。在小说的第二部,黛玲开起了美容院,米兰先是跟一个气功师跑了,后来神经失常,患了嗜睡症,杜门不出。新闻来的保罗有点像现代西门庆,而丑女人“皮囊”倒是激情奔放,这两个新角色似乎代表着灵与肉的两极。圣德尽管还在勉强维持他青年导师的角色,要“继续革命”,可是他的讲演再也吸引不了人了,他悲叹“这一代人完结了”,他的声音淹没在现代传媒BP机的啸叫声中。
不难看出,小说的哲学意蕴是,先写了人的觉醒(上帝死了),旋即写了人被物淹没(人死了)的精神滑坡过程。这是一种精神悲剧,不但我们今天有,对人来说,历来都有。物质是冰冷的,它能把人的激情之火压灭,精神是热烈的,它有时能烧毁物的樊篱。物质过分壅塞,精神就没有地盘了。所以不宜把这部小说狭义地理解为仅写了当下的精神困境。使人感到欣慰的是,张梅没有把精神的复杂性简单地理念化,非此即彼化,如果是那样,这部小说与许多用形象演绎观念的小说又有什么区别?虽说写的是悲剧,却并未按惯常处理悲剧的方式,而是写出了无话可说的失语状态,写出了想激动都激动不起来的麻木。在小说中,即使在主人公们最意气风发的年月,作者也没有回避他们的致命弱点,他们一再宣称的理想主义其实很含混。他们都有虚浮,不可靠,脆弱,动摇的一面。这直接导致了日后铁皮屋一族的分倒离析。就圣德来说,潇洒的外表下是意志的软弱,他早就幻想着有个富姐能助他就好了,后来他不由自已地频繁泡在桑拿浴室和夜总会,事实上是他缓解焦虑的一种形式。激情退潮后,他立刻变得肌肉松弛,衰老不堪。他的问题正如作者点出的:不知道该推出哪一种理想才好。
张梅在后记里说,这本书她断续写了十年。这种写作过程留下了作者自己困惑的痕迹,也带来了前后连续性的某种脱榫现象。作者怀恋往昔的激情,但她也不能不像书中人物一样,经受激情破碎的痛楚。作品后半部似过过于强调了享乐主义和商品化对激情的瓦解,其实,瓦解激情的原因决不单一。它还可能因为失去了阻力因而失去动力,或者,可能因为解除了政治情结和乌托邦的幻想,更可能因为中华文化传统中的惰性。
怀旧忏悔与审问--读《审问灵魂》
成坚女士的长篇小说《审问灵魂》,系“中国知青民间备忘文本”之一,发行量甚大,已在读者中产生了较大影响。这是一部结构复杂,人物关系盘根错节的作品,也是一部无论在处理人物上还是在作者的深心里均充满矛盾的作品,以很短篇幅难以解说清楚。这里,我只能提纲式地谈一些主要看法。
读完作品,我首先要对作者充沛的、执拗的道德激情投以敬意。诚如作者自言,她认真得有些近乎“傻气”,不管外面的世界如何纷纭,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理想国中,也一直在与冷漠作战,与道德的沦丧和良知的泯灭作战。她什么都能原谅,惟有人性的卑劣不能原谅。她投入的感情十分强烈,不时逸出作者应有的那份冷静,有一种写血泪之书的感觉,甚至使人怀疑其中是否掺有作者自身的经历。虽然多年过去了,知青生活的许多惨烈见闻仍然噩梦般折磨着作者,现实更给她以刺激,不吐不快,于是她祭起了忏悔之旗,亮出了审问之剑,以为道德审判可以征服一切。事情当然不是如此。但作者的真诚令人感动。作品写的是知青们的当年和现在,采用时空交错的手法,比较自然。作品把焦点聚结到婚恋,性爱,血缘,伦理上来,通过一对老知青的女儿,爱上的竟是其同父异母的哥哥,乱伦在即,大变当头为由,扯出了一大堆恩怨情仇,惊心动魄,很有点《雷雨》当代版的意思。这里也有个地位类似周朴园的人物,此人也有一颗冷酷自私伪善的灵魂,他就是知青出身的市长赵立,可说是全书矛盾的总枢纽。他当市长很出色,当卑鄙者也很出色。知青年代,他玩弄了好几个女性,策划了一桩桩嫁祸于人的丑剧,不择手段地向上爬,干够了出卖,陷害,欺骗的勾当,连快死的人都不放过。他有个帮手孟舒帆,为逃避上山下乡出卖过人,后来一错再错,既遭受赵的蹂躏,又跟着赵一起骗人。所谓《审问灵魂》,就是她藏在一个小木头匣子里的遗书。一朝打开,类似于《雷雨》最后一幕的大揭密,大审问,大忏悔就出现了。我提到《雷雨》,并非认为有模仿,而是感到形式上相近--历史总是要重复上演的,内容当然是完全不同的。
我觉得,此书与过去流行写法不同的是,不再渲染外在的苦难,而是着重审视知青自身的问题,也是人自身的问题。作者说,没有必要把一切错误都推给时代,“我们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又说,“是撕下灵魂遮羞布的时候了,不要怕痛,撕出血来了”集中的受审者自然是赵立,又不限于赵。在赵的身上集中了人的软弱性,利己性,贪婪性,动物性。这种东西过去就有,现在也没有绝迹。说不定作者看到它在现实中的变本加厉,才更强烈地激起了写作冲动。虽然只从伦理血缘切入,有失窄狭,但对赵的刻划基本成功,结尾他不是垮台了反而高升了,是冷峻的一笔。虽然作者对罪恶根源的归结比较简单,但无论如何这是有警世意义的。其意义又是大于知青范畴的。但我更感兴趣的是故事之外的东西,它的价值可能比故事更高,那就是作品中关于知青生活的大量原生化描写,那无隐的怀旧,还原,那无情的拷问,感悟,给人一种逼真,丰沛,充满文化性和文献性的感觉。写法虽然有点笨拙,但贯注着罕见的真诚,执着。但这种纪实的、散文化的写法,与全书言情的,通俗的,靠悬念推动的手法又是矛盾的,有头重脚轻之感。作品还通过帅小妮的三个故事,离开主线,旁逸斜出地表达了女性主义的愤懑,所谓“恨透了男人”,“好女人可遇,好男人不见”之类,我以为这也是作者真实思想的一部分。
我佩服作者的执拗,千方百计要把读者拉进她精心布置的情感圈,相思河,负心山,魂断乡里来,她好像完全没注意到,今天有多少人还有耐心听下去,好像也没注意,新的上帝早来了,那就是金钱和权力。所以,这作品是一些封闭的人在一个封闭的道德化世界里被旧梦纠缠,虐人和自虐的故事,人们全狭窄地纠缠在贞操,性爱,错乱,血缘问题上,与窗外的世界距离甚远。若回到二十一年前,这出戏动人至极,今天则比较难,或只一瞬间。幸好,市长赵立还很配合,问题一揭出,他立即“全没有了市长威风”,“脑袋几乎埋进了裤裆”。可他要是不配合,不买账,不烦恼呢,他要继续作威作福呢,这伤心戏还演得下去吗?现在的乔伟也很道德至上,不但拒绝人人艳羡的出国好事,还痛斥他这个大人物“爸爸”,坚决不认。要是他像现在有的小青年,不但乐于出国,而且为天上掉下个市长爸爸而惊喜,那又该怎么办呢?戏还能演得下去吗?
要再细究起来,由于人物纠葛复杂,作者“编织”的任务很繁重,于是漏洞也不少。孟舒帆的“坏”没有充分根据,她其实是善良而软弱的,真要坏到那个份上,也写不出如此的忏悔录了。乔光的形象没真正站起来,因为是通过旁人的嘴介绍出来的。赵立与向和平的婚姻关系,乔光与孟的关系,根据都不很充分。还有,有些“秘密”尽管已是洞若观火,为了吊胃口,拖时间,作者硬撑着就是不说。但总起来说,我认为这是一个有价值的文本,一个试图用道德的感化力来解决当今道德危机的忏悔书,批判书。
南方的土地精灵--序《轮回》
在我近来读过的长篇中,《轮回》是一部命意独特,能够让人产生内在的震惊的作品。我是在参与恒泰杯长篇小说大奖赛时读到这部作品的。它在出书前,没有在刊物上发表过,因而不为人知。它的作者李伯勇,僻处赣南乡村,是一位坚韧而沉静的作家,多年来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一直默默地坚持着创作,其定力和恒心令人敬佩。在《轮回》之前,李伯勇曾发表过不少中短篇小说,还写过两部长篇,虽未出版,却锻炼了他驾驭长篇的能力;《轮回》的创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成稿后又几经修改,属于厚积薄发之作。它的得以面世,是因参加山西“恒泰杯”大奖赛而被发现,并获了奖,我们于是有缘看到这么一部风格沉郁,思考深邃,富于文化底蕴的作品。
我认为,《轮回》是部文化思考型的长篇小说,它从家族文化的角度,力图展现近几十年南中国农村的政治风云遽变和农村生活的浮沉史,作者所思甚大,概括力也比较强。在这里,家族与政治,权力与农民性,性爱与利益之间的纠结,有较为饱满的显示,政治层面的变动与文化层面的揭示,也有较为浓重的文化意味。但是,由于作者的叙述言语偏于理性,节奏舒缓,又夹杂了一些赣南方言,特别是全书有种潜在的思辨气息,遂使一般读者开始阅读时进入较难。可是一旦读进去,就会发现它有种内在的紧张性,就会被它的人物的奇特命运所吸引,不由得与作者一起展开对中国农村的政治文化和家族文化的思考。从纵向上看,它以70年代的基点,回溯到建国前后,时间跨度颇长;从横向看,它写了周、张、马、刘四个家族及其后代的恩恩怨怨,涵盖的面也甚广,而所有的人和事,都聚会到了一个叫冷水坑的赣南乡村。从某种意义看,作者是把冷水坑作为中国农村家族文化的象征来写的。
但是,作品中站在前台的人物并不多,大量的历史内容是潜伏在这不多的人物背后的。小说的结构方式和叙述方式比较讲究,全书共分四章,每章由一个主要人物出面,作为叙述主体,展开围绕着他的世界,尽情吐露其内心活动,而每章又以某一年头的某一事件为契机,让情节滚动前进。事实上,全书由地主之子张义林的自述,雇农之子马家荣的自述,城镇小手工业者之子知青刘新池的自述和张义林之妻徐三兰的自述组成,四个自述的长度也差不多,严谨而均衡。这些“自述”决不是自说自话,互不搭界,应该说它们之间盘根错节,充满了心理矛盾和动作的对峙。这种方式当然不是作者的首创,在一些西方和拉美作家那里我们见过类似的结构,但作者运用得如此恰当、自如,正好用来表达他想要表达的东西,也足可称道。我们知道,长篇的结构问题始终是困扰着作家们的一个大问题。
我想,读者或会产生一个疑问:书名何以叫轮回,轮回的含义是什么?这也是我在阅读中不时想到的问题。依我之见,历史给我们注入行为动机的同时,也给我们以沉重的包袱,家族文化精神由破碎、颓败、保存再到自我修复、重建、赓续不绝,是不断走着一条轮回之路,它的眼看被摧毁与不可摧毁的轮回过程,带给我们每个家庭和每个人的是悲凉与豪壮。当然,历史不是在轮回中停滞,而是在轮回中前行,轮回正意味着人们离不开传统又要挣脱传统的艰难之途。例如,从书中马家荣的行迹来看,他的狭隘性格的形成、强化,以至实施包括性报复在内的一系列报复,便不可视为仅是他个人的行动,而是因一种历史文化的浮力所致。这是一种褊狭的、消极的民族根性,它与我们的民族走向现代化和现代理性的精神是大相径庭的。即使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也不难发现,一些文化意识薄弱的人依然在报复的循环中挣扎,例如没钱的以“阶级斗争”来恫吓,有钱的则以摆阔气而骄人之类。应该看到,家族家庭仍然是最基本的社会细胞,仍然是人类情感的重要栖地,也是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轮回》通过家族家庭来透视民族根性,解剖传统文化,是选择了一个具有重大价值的视角。现在写家族文化的作品固然很多,但要写出深度又是何其难啊,《轮回》自有它不同于流俗的独特眼光。
《轮回》是创造了几个颇有文化深度,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人物的。周颖珍是位令人起敬的母亲,她的一生可谓备尝辛酸,她可以失败,可以受挫辱,却始终保持着人的自尊,从不放弃对家庭的责任,做到了精神上的不屈不挠。她劬劳终生,虽无力改变社会加诸她的遭遇,但她永远是家庭中的主心骨,她要护持的不仅是家庭的物质形态,更是健康的家族精神。她的人格精神是与悠长的历史文化传统联系在一起的。徐三兰在小说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她几乎是连结所有人物的一个枢纽。一个不是主人公的主人公。她既给小说带来诗意的光辉,又留下了令人感慨的问题。按说,徐三兰代表了那种来自乡野的、原始而纯真的生命力和刚健清新的精神,她一度给冷水坑的沉闷的生活带来活力和甜蜜。然而,由于她得不到健全的文明精神的滋养,又处身于动乱年月,于是愚昧和消极的势力不断在她身上施暴,因为她总是把解脱痛苦的希望放在给地带来痛苦的人的身上,她始终不能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徐三兰有强烈的追求幸福的渴望,但当时的现实又使她不断受挫,她的追求与历史的实际不可能之间的冲突令人惋叹,她的倒向刘新池是一种自救和挣扎。这个人物让我们想到的是,乡土的原始的美丽,是多么需要现代文明的浇灌啊。其它的人物,如马家荣、张富旺、张义林等,也都各有其特色。
但我以为,《轮回》的不足在于,它仍然缺乏从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大变动和时代发展的高度来艺术概括,这样说或许有点玄虚。具体说来,作者仍然过分局囿于他自己熟悉的世界和人物,在与大时代的衔接上显得笔力不足。二是对徐三兰这个人物的内涵的发掘仍不够深入,通过她未能折射出更丰富的历史内容。三是叙述人虽不断变换,语调仍感单一,作者的行文过于逻辑,跳跃变化不大,作为小说家言怎样紧紧吸住读者,仍是问题。我看的是原稿,听说作者又做了较大修改,或许我指出的缺点已有大的改观了。
《轮同》以其文化思考品格和它所创造的别具特色的南国土地上的生灵们,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审美冲击。看起来它写的不是现实题材,但却贯注着对当下现实的精神生活的思考,具有很强的当代性。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依然存在,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我愿充分肯定《轮回》的创作价值。
人气沛然--我读《人气》
以描绘“开拓者家族”着称的蒋子龙,在新时期文学的简册上,曾划下浓重的一笔,但因他息影小说林多年,以致今天的青少年读者对他作为小说家的一面已渐感陌生。然而,蒋子龙终究是小说高手,到了本世纪末尾,他终于捧出了这部长篇《人气》,遥接了他在80年代的豪气,借一条城市危政工程的主线,牵一发而动全身,展现了一幅现代大都市中人与环境、人与人之关系的生动图景。
在《人气》中,蒋子龙有所变化,又有所不变。不变的是:他对政治关系和社会矛盾还是那么关注,对涌动在底层的社会情绪还是那么敏感,他的叙述风格还是那么硬朗、粗粝、外露,他还是那么习惯于在激烈冲突中状事绘人。真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变化的是:他由对现代化大工业发展的思考扩展为对现代化大都市生态环境的观照,过去的他更多地与所谓“工业题材”联系在一起,现在的他“研究时代,了解社会,观察一切人”的一面突显了出来,过去只说他善写大企业里的矛盾纷争,现在看来他也擅写机关人事、都市风景和底层的市民们,且“津味”颇浓。于是小说中的都市景观多了,“闲话”多了,沧桑感多了,哲理化的感悟和杂文化的议论多了。比如他不仅研究经济体制改革,还研究起都市的个性和建筑美学来了。这种种新因素渗入文本,面貌为之丰腴。
《人气》最突出的特色是什么?或换句话说,《人气》最有价值的地方在哪里?我以为,就在于它传导和表现出的蒸腾在现代化大都市中的那股丰沛而复杂的“人气”。何为人气?素有天气,地气,人气之说,概而言之,人气似应指人的心气,心劲,社会心理的起伏,民间情绪的流向,以致世态之气象、气数之类。人气不是什么虚无缥缈,无迹可求的东西,不管它的包容多么丰厚,它总会通过一些物象表现出来。蒋子龙不像现今的某些作者那样,常被高楼大厦的富丽所惑,被五光十色的表相所迷,而是把目光投向了大楼阴影覆盖下的“同福庄”“三义里”的人们,投向平民的真实生存,极写危改工程推进之艰难,这就从更根本的层面上接触到了人气的浮动,也显示了他在坚持现实主义创作中的某种清醒态度。比如,在这个城市里有七八百万平方米的旧平房,住着一百多万人,且多是最底层的收入最少、怨气最多的一部分群众,“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个大火药库”,而小说恰恰由此切入,以危陋平房的改造为主线展开了描写。所谓人气须有气场,这部小说以危改为契机,网络纵横,富有张力地把官场、商场、情场中的较量有机地编织在一起,使人看到当今社会从权力斗争到经济改革,从中产阶级到平民阶层的方方面面。人气毕竟义是主导流向的,在这里,不管压力多大,危改工程仍在推进,现代化的步履还是不断冲开腐恶和顽固,表现出泼旺的生命力。当代性,现场感,正在行进中的生活本身的鲜活性,构成了《人气》特有吸引力。
蒋子龙还是喜欢在大波澜中写人,离开了大波大澜,蒋子龙也就不成其为蒋子龙了。蒋子龙小说的气势大半来自他的人物的气势,以致有所谓蒋式“性格模式”之说。《人气》集中刻画的简业修、卢定安等人物,仍属改革者的形象,那么是不是“老乔”义回来了?不错,《人气》中的主要人物同样是在一系列“风口浪尖”上滚过,诸如煤气中毒事件,大雨滂沱,当众被拘,静坐示威,豆腐渣工程显形,港商卷逃,小字报风波等等,然而,这一切并非作者呼风唤雨,而是把最真实的生存集中化了,强化了,不惜带上纪实的色彩。比起乔光朴的一代,简业修和卢定安们身上“人化”的色彩显然重了,“理念化”的色彩淡了,更重要的是,他们的精神打上90年代的鲜明印记。也就是说,他们不得不在权威消解,多元并存和市场法则压倒行政命令的条件下寻求新出路。“平民市长”卢定安的平民情结,情绪化的性格,“下决心不易,打退堂鼓更不易”的倔强,和同样出身贫民窟的简业修的知识分子的执拗,一旦与复杂的权力斗争的环境相撞击,就不能不以悲剧的形态出现。只是其悲剧更具“人气”。过去常说,蒋于龙的人物总是“大刀阔斧,有棱有角”,现在的变化是棱角不那么分明了,却也更踏实,更可亲近了。
蒋子龙是位善于通过复杂的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把握生活的作家,权力在他的文本中居于十分重要的位置。环视文坛,善于运用这一重大视角把握生活的作家在今天已越来越少了,这毕竟是一种缺憾。诚然,如果到处是蒋子龙模式,那无疑是一种单调和贫乏,但这一模式及其硬朗的作风绝迹了,却也未必是幸事。这种风格样式倘能与时代一同前进,变化,就仍然有它的活力在。不过,《人气》在文本上的最大弱点是直露,一切似乎太清楚了,太明显了,均以直接的因果链呈现出来。也许没有它的直露也就投有它的气势吧,但直露终究是文学的大忌。
关于《幻化》
《幻化》是部规模很大的书,包括《半世间》、《日环食》、《生与死》三部,共约一百五十万字。它的作者张俊彪,卧薪尝胆,发愤读书,长期酝酿,终于登上了一个新境界。比之他以往的创作,《幻化》的思想深度和厚重程度都令人刮目相看。
读《幻化》,有种奇特的。感受,使你既觉难读,又放不下,总想看个究竟。为什么此书能激起人那么大的阅读必趣?依我看,乃是因为作者把一新颖、复杂、充满矛盾的作品推到了我们面前。作者在竭力描绘人的幻化,人生的谜团。书中的主要人物,每一个都很复杂。另一方面,作者自己也处在“幻化”之中。十是这部书就显得杂多、混沌、迷离、朦胧。它把新鲜的、尖锐的、深邃的东西与生硬的、过火的、发涩的东西纠缠在一起。读者既不时感到豁然开朗,又会感到有诸多可疑和不近情理之处。
我认为,不宜把《幻化》当作社会政治小说来看,也不宜当作官场小说或官场秘闻来看,还不宜宜作为严格的现实小说来看,《幻化》与时下走俏的官场小说的创作潮流毫无关系,如果说它也写了官场,不过是巧合罢了。那么,不这样看,又该怎样看呢?在我看来,《幻化》是一部思量生存的大惑、造物的无常、人生的变幻、生命的困境、用形而下表达着形而上的玄思的小说。作者把他的人物放在社会、政治和大自然中一起思考他们的命运际遇。不但作为社会的人来看,而且作为大自然的一分子来看。幻化的寓意似乎是,人和万事万物无时不在变化之中:善恶转化、美丑转化、强弱转化、荣辱转化、顺逆转化、恩怨转化等等,这一切构成了社会剧变与个人恩怨的无尽轮回,人的寻找精神出路也就由此变得格外艰难。霍士斌、何人杰、黎可夫三人,出身于黄土高原的同一乡村,一同革命,出生入死,曾结拜为兄弟,解放后一起当大官,走马灯似的轮流担任某省书记。他们性格各异,在漫长的岁月里,互相转化,有时形成冤冤相报的复杂局面,最终他们在同一天里死去。这是一个环形的结构,代表一种幻化的过程。有人说,他们最终代表了儒释道的三种倾向,作为一种破解,也未尝不可。其实也不必这么比附。
《幻化》基本是以现实主义方法写成的,但不排除加入了许多浪漫主义的因素。比如,书中人物爱吟诗,有时不问身份,不分场合,其人物总要哼出一首或中国或外国的诗来。我想,这就很接近西洋的歌剧,放着好好的话不说,偏要用歌来交谈,来叙事。其浪漫主义成分还表现在,像何人杰与华馨薇之间的性爱,本无所谓美感可言,应该说是一种不光彩的通奸行为。华对何的无限忠诚也是空洞的,无意义无基础的。像这样的偷情,有什么可歌颂的?华后来也捞了个卫生厅副厅长,可见性爱背后无非是功利。但是我们读着读着,不能不承认华馨薇的美丽和高沾,觉得她的爱有动人的力量。这就好比唐明皇与杨贵妃的关系,开始无非是玩弄,有何忠诚可言,但到了蒙难出走,苦苦思念,性质就变了,就成为一种格式塔式的爱的象征,表达着天下所有情人共同的感怀了。华与何的关系也有此特点。这不是现实主义,而是浪漫主义了。
《幻化》在结构和叙述上有明显的创新。它不重外部时空,而重视内在的心理时空,并依此结构作文。比如第二部《日环食》,开始的二万字左右,描写霍上斌踌躇满志地登上南山观日环食。登山的过程是一个心理的流程,一步一回环,那不断拉近眼前又不断荡开的笔墨,实际写了几十年间霍士斌的心理变化,起伏跌宕,流畅而丰富。全书50万字,外在时间不过是观看日环食的几小时,内在时空可就没有边了。在叙述上,作者找到了一种契合于表达对象和作者自身气质的调子。基本方法是,先是简要的情节性叙述,继而是意识的流动,是心理潜台词的破译、延伸、扩充、剖析,最后是一种提升。那类似画外音的声音有三种性质:第一层次是人物的声音;第二种声音是作者的,表达了作者的观点和臧否;第三种声音可就不同了,仿佛来自上天,来自圣哲,能突然间提升作品的意蕴。
《幻化》不可克服的矛盾也许是虚与实的矛盾。由于时间背景是具体的,三大部分分别是1979年前后,1987年前后和1998年。地点也是十分具体的,滨河市,金山公司;滨海市,南山公园。虽属代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地方。既然时空都如此具体,那么省委书记理应实有其人。这就很容易造成对号入座的麻烦。然而,《幻化》不过是作者心造的幻影,霍、黎、何不过是三种精神的象征,哪里有什么真实的人可以对照和考证呢?
孙国凯的《大风起兮》
陈国凯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对我来说,园地域文化所形成的情趣上的差异有时会感到隔膜,但这隔膜有时又构成一种新奇的魅力。有次我在旧书摊上买回一堆书,其中有他的《家庭喜剧》,是本中短篇集子,真能给人带来笑声。在写法上作者属于正统的现实主义一路,但那叙事状物能力之强,那缘于生活化基础上的谐趣之多,让人忍俊不禁。应该说,引我发笑的主要还是珠江流域特有的文化性格,以及南人的幽默,那与北人的情调迥然相异。
作为一个工人出身的作家,陈国凯50年代末由底层浮出,经历了60、70年代,经历了文革,经历了新时期二十年,直至今天,尚能保持创作青春,实在不易。就像优秀的马拉松运动员,不管沿途多少人掉队,他始终坚持着。仅就审美意识上的调整与创新而言,任务有多艰巨可想而知。所幸他的作品是以生活的力量和丰厚的质感见长的。这一点帮助他度过了“观念危机”。由于历史的机缘,他给人印象最深的作品,还数伤痕文学代表作之一的短篇《我该怎么办》和在此基础上扩充深化的长篇《代价》。这两部作品曾广为流传,它们浓缩了千万个家庭在文革中的悲剧遭遇,笔墨爱憎分明,催人泪下,通过道德化批判达到政治化批判,有力地回应了当时的重大精神课题。它们无疑是伤痕文学的重镇,但应看到,陈国凯的才能实际主要还在描写日常生活方面。
长篇新作《大风起兮》(《作家出版社》)在结构方式上与他二十年前的作品已完全不同了,完全摆脱了家庭视角,气势要大得多,但在思索时代风云与个人命运的问题上,与《代价》等作品却不能说没有联系。它们都强烈地表现出欲通过文学手段概括一个时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风起兮》是名副其实写改革的文学,它写的是新时期第一个工业特区的诞生,也即大龙湾工业区的创建过程。不用说,背景就是震惊中外的80年代深圳特区创建这一伟大奇迹。我拿到新书的一瞬间想到,这个题材由陈国凯来抒写是再理想不过的了:他是最早在蛇口挂职的作家,他最早参与了特区的建设,他又是工人作家,熟悉工业建设这一行,他更熟悉的是广东地面的风俗人情和历史流变,由他来写不是很理想吗?
不过,陈周凯是注重口常生活情趣发其悲喜剧的作家,正面表现大气磅礴的改革进程,表现大事件的宏阔,于他的创作个性未必协调,弄不好还会抑制创作个性的发挥。我认为陈国凯写这部作品至少面临两个难题,一是擅长生活化描写与展现大工业区建设进程的矛盾,也即人物与事件的矛盾,一是二十年的间隔带来的审美距离问题,也即用什么眼光处理素材的问题。现在看来,陈国凯从两个方面克服了创作上的难题。首先是,在审美距离问题上,他尽力“还原”历史情景和历史氛围,没有像有的作家,强调站在今天的高度就可以随心所欲地主观化地任意涂抹,并以当代性自辩。陈国凯是个传统型的作家,他的人物与传统的联系最为密切。我们可以真切地体验到80年代初的时代气息。每一步路都是那么艰险,都会遭遇种种责难。那个年代的封闭,只有在陈的笔下,才会那样活灵活现。“摸着石头过河,过去好,过不去再爬回来”这样的名言和“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这样的口号,作为一种特殊语境,也只有在陈的笔下,才被我们更深切地感知其意义。如果说到不足,我以为,还是事件与人物的关系的处理上有失均衡,对事件完整性的要求(这一般是报告文学的要求),不时地要拉作者的后腿。
陈国凯最重要的方式,是将改革题材进行了风俗化,人情化,幽默化的处理,这可说是这部书最突出的艺术特征,也是一个贡献。关于民俗的描写是此书最赏心悦目的部分。由于这一特点,这本书甚至已超越了改革的政治化、经济化的视角,进入了一个文化的大视野。他的主要人物,例如方辛,杨飞翔,罗一民,凌娜,曾国平,吕胜利,张沪生等等,几乎也都是置于风俗史的背景下,用生活化的笔墨写就的。包括关跃进和阿笑等女性人物,之所以如见其人,栩栩欲活,也与作家特有的粤文化眼光和语言的关照分不开。总体而言,《大风起兮》不肢解,不提纯,不过滤,力图保存生活的原生态和历史的整体性,除了作为一部艺术品可供读者阅读欣赏外,它还具有某种宝贵的文献性,这是我要特别指出的。
向现实广度和人性内涵拓展--谈《财富与人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市场经济的全球化趋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也变得更加严峻,不断显现出高智能、高层面的特点,其复杂性、隐蔽性和艰巨性也存上升。我们已清醒地意识到,反腐斗斗争无疑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斗争还将长期进行下去。
艺术是折射生活的。反腐败斗争作为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冲突,成为一些作家创作的取材对象,并为越来越多的作者和广大读者所关注,便是很自然的事,然而,问题在于,重要的不仅仅是写了什么,而要看怎样去写。要看:怎样表现才能达到应有的思想力度和警示作用,或进一步要求,怎样才能起到干预灵魂,陶冶情操,鞭挞假恶丑和向真善美境界提升的作用,也即怎样表观才能区别于事件化的写作,真正走上艺术化。心灵化的创作,这是我在读了毕四海新着长篇小说《财富与人性》后引起的感想。
目前反腐倡廉题材的创作数量不能算少,标着“官场小说”向现实广度和人性内涵拓展“黑幕小说”、“新谴责小说”等名目的作品,也在大量流行。但相当一批作品还是停留在揭露惊人的腐败黑幕上,未能超越新闻化地揭露问题的层次。这当然也是必要的,但不够。还有几种情况是:要么主要人物头上罩着假大空的灵光,披着高大全的大氅,是专门从外面派来整治别人的腐败的,尽说些大话,让人反感;要么生怕不真实,主要人物总是一脸妥协和无奈的苦相,不能给人提气;而更多的情况则是,热衷讲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故事完了任务也完成了,很难给人故事之外的丰富意蕴。我觉得,相比之下,《财富与人性》超越了一般反腐文学作品的既定格局,超越了故事或案件表层的时空意义,把笔触伸向了信仰、价值、生存意义、人性善恶、官场现状、世态人情等等内容,使其警示意味十分广泛。它已不是就腐败言腐败了。如果说,《抉择》、《中国制造》等作品因其写出社会关系的错综和敢于内在地交锋,使主要人物的塑造上有所突破的话,那么,《财富与人性》则是把这类题材的创作向着现实的广度和人性内涵的深度方面有所拓展了。从长远眼光看,这种路子是值得肯定的。
我很惊讶,原先写《东方商人》的毕四海,何以变得对官场生活和上流社会内幕如此了如指掌,且刻面如此穷形尽相。小说的背景是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时,笔墨从国内到国外,从上层到下层,从金融界到司法界再到政界,从主要人物的身世家庭到今天的现实欲求,展开的社会面比较开阔。现在反腐小说的情节有点大同小异,无非一个贪官的后头总有坏女人,总有行贿的大老板,总有更大的官儿为其撑腰之类。也许生活本身就是这样。但同样的框架却是可以概括出广狭完全不同的内涵的。《财富与人性》一书,拉得比较开,写的是东方省一个跨国黄金走私大案,却把权力腐败、金融犯罪三位一体地结合起来写。它的叙述策略是:放缓故事节奏,抑制情节速度,以必要的停顿,着重突现人物灵魂的冲突。它不再是让一切人事只为一个故事服务,而是透过个个人物的心路历程,通过分解和深化,使之归向一个大的道德化、哲理化主题。每个人都自成中心,都有自己的潜台词,都围绕着财富与人性这个大题目旋转。
小说中,好几个大人物在黄金和物欲诱惑下,其人性的变异发人深思。以孟广泰而论,是什么原因使这个以老功臣、老党员自居的、确曾在朝鲜战场的冰天雪地为保护国家千两黄金丢失过一条腿的人,完全变成了疯狂掠夺黄金的巨贪,变成了一条只知寻求感官刺激的禽兽?此人已65岁还被特批留任,别看他土里土气,却自有一套“腐败哲学”。在他看来,中国从古至今没多大变化,想发大财还得靠政治,叫发“政治财”。他说,支配了人就等于有了财富,有了财富就可以发展为支配人。这不是权钱交易的无师自通吗?他花了一百万元要买个全国人大代表,其实要买那个“删事豁免权”。他密筑“寿坟”,积聚无数黄金,玩弄无数女人,用黄金打造一把太师椅,坐在上面过瘾。这个恣情纵欲,罪孽深重的家伙偏有一套价值观,说我一个当兵的,艳福不浅哪,我总算没白活,死了也不冤了,真是万劫不复。老子曾言,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对于此人而言再合适不过了。还有那位金融奇人、留洋博士、银行副行长毕天成的沉沦,也颇耐寻味。这是一个多面人,变换着多重面孔活着,哪副面孔也都不无真实成分。他不无自嘲地承认自己是个分裂的人,说这世界是分裂的、多元的,所以我也是分裂的。他频繁地扮演着好干部与贪污犯,模范丈夫与包养情妇者,谦谦君子与色欲狂徒,清廉自守与贪得无厌的双重角色。他可以一面主动“让房”,一面秘密疯狂购房。他无法将烈蕈角色统一,灵魂被锯为两截,神经快要崩断了。作品追本溯源,认为这与他曾作为农民小生产者的匮乏历史有关。有一种说法是,市场经济时代也即享乐主义时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是肯定人的多种欲望,它可以极大地刺激人的消费欲望。这种说法也许不无道理,说明物欲是对人性的严峻考验,是个严重的关口。有道是,“男儿膝下有黄金”,孟广泰也好,毕天成也好,他们的软膝都在物质的黄金面前跪下了,终于滑进了无可救药的深渊。这里的警示意味是深长的。
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充满了意想不到的艰巨性、复杂性,往往遭遇到强大的阻抗,其原因就在于,这场斗争并不仅仅是与明面上的犯罪分子斗,主要还是与保护伞斗,与内部的袒护、包庇者斗。小说写道,在东方省就有一般看不见却无处不在的力量左右着形势,它们以严肃“党纪”的幌子,达到千方百计帮助罪犯逃避国法的制裁的目的。巧舌如簧的省委副书记林之文就是阻力的根子。这说明腐败作为一种病毒具有广泛的弥散性,任甜意志薄弱者都可能陷进去。这尤其是权高位重者戒。林之文鉴定“黄驴”的细节和接受一百万元贿赂时的对话,真是写得太妙了,编是很难编出来的。写出这个城府深严、钻得很深的“政治家”的老辣手段,才算真正点出了反腐败斗争的严酷与无情,而此人的崩溃,义最有力地树起了反腐斗争的信心。作品对高检、林雪、西川、“老狼”等反贪英雄的刻画同样有力。高检是“最穷的高干”,家庭生活最不幸的人,但他又是最坚强的,毫不妥协的人,他有一副硬骨头。林雪有一定的理想浪漫色彩,容易让人想起警匪片中侠骨柔肠的传奇女性,她与西川之恋,更多趣味成分。但是,作为女性,她所承受的隐痛是真实的,她的热情、莽撞、正直、性急也是真实的。惟其如此,正气终究压倒了邪气,其心才不显得虚飘。
《财富与人性》写了多样人物,涉及多方面的生活,它写出了人在财富面前的尊卑分野,写出了精神的黄金比之物质的黄金要远为高贵,这就完成了它总的价值追求。作品在叙事方法上的创新有成功也有败笔,它不可能不留下电视剧本的痕迹。作者着意寻找电视与小说,行动描写与心理描写的整合办法,用心良苦,基本也算成功。
一部拟古风格的长篇小说--关于《清水幻象》
山东青年作家革非的长篇《清水幻象》,长达八十五万字,分上下两卷,描写清末至民国初年山东商河县一家大贵族地主望氏的崩溃过程,绘制了一幅作者幻想中的封建末世的精神颓败图画。
在革非之前,青年作家莫言、苏童、刘恒、叶兆言等人,也曾写过不少历史幻情小说,所写生活是作者们不可能经历的,所以他们不是靠回忆,而是借助想像,甚至梦幻,重现了一个个已经消逝的世界。他们的小说里,一般说来,社会政治历史意识比较淡薄,时代背景也颇为模糊,他们着重从旧伦理的没落,从人的本性如食与色的角度切入历史,他们要发挥的是言情的能力,崇尚的是寓言化的手段,张扬的是恋祖或审父的意识,说到底,他们表现的其实是他们自己心目中的历史,因而与严格意义上的经典的历史小说有很大区别。革非的《清水幻象》则又有不同,它同样不以全面展现那个时代的社会政治面貌为目的,同样没有浓厚的政治文化意识,走的也不是传统历史小说的路子,但作家的主体就显得客观多了,它把言情与历史、人情与社会结合起来,诉诸历史的则是一种文人情调,更重要的是,它自觉地重现和审度中国的地主庄园文化,这是他与苏童们的重要区别。我以为,中国的地主庄园文化,有其独特性,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封闭的体系,犹如中国传统文化的微缩景观,在它的内部,有它的秩序,也有它的混乱,还有它的神秘。我在参观山东的牟氏庄园山西的乔家大院时,就颇多感慨,一直惋惜当今文坛没有人正面写一写地主庄园文化形态,而《清水幻象》似乎正好补了此缺。近年来,所谓宅园文化极一时之盛,张艺谋、陈凯歌们通过电影将之推上了极致,但也已渐呈式微之态,就正面地、客观化地描写地主庄园文化而言,《清水幻象》倒是更加地道也更具规模,堪称此类作品的一次汇总。
这部书的美学风格非常奇特,简直不像是现代人写的,使用的完全是古典白话小说的语汇,好像为了强化它的古奥,还从故纸堆里起用了一些生僻的久已失传的词汇,然后再加注释,一派拟古和仿古的作风,给人一种逛古董店的感觉。它在语词上努力承继我国古典小说的风韵,仿佛要证实一下古典小说的叙述魅力并未在今天消失殆尽,特别是当表达特定题材的时候。这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调子,未免老气横秋,古意盎然,一旦读进去了,还真能一下子把读者带进古代氛围,使人觉得,惟此语言风格才最能与它的对象契合。由于作者苦心营造了特殊的语境和语感,比起流行的用欧化风格写成的历史题材小说,它似乎拥有了某种优势。它的叙述追求古苍,但人物对话却是个性化、口语化的:一个个泼辣的,温顺的,天真的,恣狂的,不忌生冷的个性,各具声门,使人感到,作者在全面地试验自己的仿古技艺和写人能力。
然而,尽管作者藏在他精心制作的仿古的语言甲胄里,但他仍然无法脱离作为一个现代人应有的思想感情,他还是不能不采取现代观念和视角看取历史。我们看到,在这个封建末世的庄园中,一面是封建意识余威可贾,更疯狂地摧残和屠杀着无辜的青年男女,尤其是其中的弱者,另一面是士大夫们的醉生梦死,及时行乐;一面是儒学卫道士如望守拙们的强自挣扎,企图靠在精神上输一点血苟延残喘,另一面是人伦、道德的大混乱。小说开篇,写13岁的冷冷女因暴露了肉身而自缢,是震撼人的一笔,她的死本是青春被扼杀的惨剧,却引出了士子们的种种丑态,他们借一弱女子之死百般钻营,沽名钓誉,如蝇争血。此书作者着意于对民间文化的描写,如写鼓子秧歌,写大出殡,写婚嫁,都善于铺排,富于风情,但这一切并没有掩盖阶级压迫的事实,望守拙强娶农家女梦云,以及梦云一家的宠与辱,反抗与奴性,在在都是浸透血泪的笔墨。有关这个大家族的性混乱,欲望的冲撞、无序和肆无忌惮,占了一些篇幅,一个个乱伦故事,表明庄园的高墙内已是礼崩乐坏,起码的人伦秩序已无法维系。这里,享乐主义,颓废主义弥漫,有的人因空虚绝望而走向淫秽,无异于饮鸩止渴,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小说似乎在告诉我们,这座古堡坍塌的秘密乃是一种内在的糜烂,谁也阻止不了,谁也挽救不了。
《清水幻象》的主要特色还在人物刻画。大儒望守拙甚为复杂,他有见识,比较清醒,甚至接受了某些西方先进观念,他对缠足的看法,对“清水洼,幻唐象”的破解,以及他对天命的看法,都不同凡响,其人之死写来也有声有色,但他终究摆不脱封建道学深入其骨髓的虚伪性,他是处身末世的清醒的悲剧角色,又是某种意义上昭告新世纪的喜剧角色。小说中的士子们也各有特点,如伍本诗的下作、卑贱,望克良的乱性,王盼承的胡作非为,房师爷诡诈,栗大爷的精明等等。女性形象的刻画要更突出一些,如梦云的清新,邱姨娘的泼赖,陈玉娘的自尊,张夫人的狠毒,王夫人的虐待狂,以及贺嬷嬷的极致的奴性等,成了这部作品最纷华的部分。最具深意的人物当属王原好,这个淑女典范的死耐人寻味。她的死后旌表,立贞节牌坊,极沉痛又极具讽刺性。
很难说这部书提供了多么簇新的人文价值,它可能是对我们颇不陌生的旧家故事的一次现代解构和推衍。不过,观其结构之复杂,人物之众多,民俗之纷繁,闺房之幽秘,妇女之隐痛,礼教之吃人,世风之堕落,倒叫人暗暗称奇,尤其是它出自一位很年轻的作家之手。全书表现了作者革非丰富的想像力,出色的重构生活的能力,以及驾驭古典白话语体的才能。说它学习“金瓶”“红楼”的概括方式,心摹手追,并不夸张。诚然,衰世颓靡已被“金瓶”道尽,末世风光已被“红楼”写完,谁能超过它们呢?但这决不意味着,现代人不可以重新结构或者解构某些历史文本,他们完全可以在更宏观或更深细的方面,“重温旧梦”,重现幻象。当然,这种拟占的写法,甚至走向语词的艰涩古奥,究竟有多大生命力,在当代小说格局中具有何种意义,恐怕还得经受读者和批评家的考验。作为叙事形态上的特异之作,我以为值得注意。
“售结”的群峰--关于《北大之父蔡元培》
三年前的一个晚上,在杭州,陈军向我谈及他正着手写作一部关于蔡元培的小说,我听后自然振奋。二十世纪初,浙江这块土地上产生的思想文化名人真是灿若群星,仅绍兴一地,名人之多就令人称奇,被时人誉为“学界泰斗”、“近代孔子”、“新文化的守护神”的蔡元培,其时代意义更是不凡;而陈军作为一个浙籍作家,能选材于此,可谓有胆有识。但当时我也表达过某种忧虑。记得我说过,首先,处理蔡元培的题材,与陈军惯写的吴越风情小说完全不是一回事,那一套玩古董,品龙井,浅斟低唱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情调也就用不上了,因为他面对的蔡元培等人物,大多是精神界的战士。其二,对象即是人文知识分子中的精英,最能显示他们特征的东西往往藏在他们的脑袋瓜里,看不见摸不着,于是动作性、戏剧性、传奇性就不会太强,这将大大增加他写作的难度。其三,五四距今不算近,但也决不算远,能否对蔡元培等一系列人物作出较为深切的思想评价的问题将是不可回避的。说到底,我的根本的忧虑是,小说文体的奇幻性、故事性要求与蔡元培这个特定对象之间似乎有种不可调和性。当时我把陈军的这一创作喻为“啃坚果”,那天我和陈军便在互相重复“啃坚果”一语中拊掌而笑。三年辛苦不寻常,据说陈军阅读了近四千万字的资料,存反复架构和儿度修改之后,终于啃下了这枚坚果,为我们捧出了一部思想含量高,知名人物多,激荡着五四精神,充满着复杂文化冲突的长篇《北大之父蔡元培》。我曾戏称这部作品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形象版,现代知识精英的“凌烟阁”。对于此书,我以为拿它当纪实色彩较浓的小说看,或拿它当文学性很强的传记看,均尤不可。既然描写对象是蔡元培等一班思想先驱和新文化运动,有其特殊性,限定性,鄢也就不宜用一般的小说标准来框范它了。
有一位学者曾叙述道:“中国近百年来和西洋各国接触之后,最初感到物质建设同军事配备样样不如人,后来又发觉人心涣散,精神萎靡,须由文化改革人手,便有人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有人建议要全盘西化的,到了五四运动时,种种改革思想已达高潮,大家都认为须从根源上去探究……”这些话很朴素,却比较清楚地说明了五四运动发生的深层思想文化背景。蔡元培便是这一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应该说,把现代中国这一思想启蒙运动的辐射源集中到蔡元培身上,并辐射开来,所要求于小说的难度是很大的。在那个风云激荡的时代,蔡元培决不是孤屯的存在,离开了穿梭于他身边的形形色色的文化精英,蔡元培的形象也树不起来,甚至可以说,对他身边人物刻画的深度,会直接影响到对蔡元培其人的刻画深度。因为,五四毕竟是个群像的时代而非肖像的时代。从文学的角‘集结’的群峰度来看,要做到以蔡元培为轴心,把包括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之,粱启超,周作人,钱玄同,刘半农,直至毛泽东,张国焘,范文澜等人在内的一大批举足轻重的人物汇聚起来,使之成为如海德格尔所说“通过集结展开其存在”,也着实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儿。更不要说还有官僚政客如黎元洪、段祺瑞之流,文人学士如刘师培,林琴南者流,掮客打手如徐树铮之流,俱不能回避。人们有理由要求作者对其中每个人物的描写都准确到位,因为他们是历史闻人而非普通角色,可供捏塑的余地极小,人们同样有理由要求作者传达出那个狂飙突进时代的浓重氛围。于是,对作者来说,他的任务无形中就扩大了许多倍,他不可能专心地只刻画一个人物,而不顾及总是在一起活动的一群人物。因为,在那个特定的短时段里,历史的先驱者们主要是以群体的方式存在着的,所谓有的高升,有的退隐的大分化是后来的事。
作者知道,孤立地写或静态地写都不行,惟一的途径是把众多人物放到历史运动中去,让人物在运动中崭露头角。小说展现了一系列波翻浪涌的事件,如讨袁,张勋复辟,五四运动,三一八惨案,蒋介石“清党”等等,人物与事件的交融起到了相互烘托的作用。如五四运动前夜,作品一面写了蔡元培声泪惧下地号召学生“伏阙上书”(后面还有蔡为了营救被捕学生,毅然辞职的描写),一面大力铺陈这样的场面:“会场是沸腾了!紧接着上台发言的还有张国焘,许德珩,谢绍敏及外校代表夏秀峰。这些热血青年个个义愤填膺。最令全场感动的是那位法科学生谢绍敏,他在发言结束时当场咬破中指,撕下衣襟,血书“还我青岛”四个大字,把会场气氛推向悲壮激越的高潮……”这一前一后的映照,就把大义凛然的先师与慷慨悲歌的青年紧紧联结在一起了。这种人物与事件交融的动态写法,要求作者须有较深厚的文化功底和善于抓对象特征的本领。在作品中,对蔡元培身边的各色人物,大多有生动传神的勾画。比如,不拘小节,激扬文字的陈独秀(“陈独秀受到赞扬,来了情绪,便快活地眨着眼睛,卖弄起来”);古怪而又刚愎自用的辜鸿铭(“这位冬烘先生……刚进会场领到出席费三百银元,便一溜风地跑进八大胡同的妓院……每到一个妓院都点一遍名,每个妓女奉送一块银元,直至将这来路不明的钱全部花光,才仰天大笑,扬长而去”);血气方刚,联袂而起的许德珩(“没想到这位许德珩性情也和他一样暴躁,第二天就当众把布告牌砸了”)。
小说从蔡元培1916年单身北上,1917年任北大校长写起,直写到1940年的最后岁月,是一种人物传记的纵向框架。但它的重心却放在前半部,展开方式却是横向的,放在百四新文化运动上。这一选择无疑是正确的。作者充分意识到,这部展示现代思想启蒙先驱的作品,如果不能展现二十世纪初社会的剧变和中西文化冲突与融会的多元景观,不能点染出先师们奋起、抗争、迷惘、苦闷的的心灵历程,而仅仅满足于外在化的生动,足不可能进入其思想主题的。换句话说,也就是:光写入和事还不够,还必须写出思想的杂多和闪亮。在书中,当范爱农死后,鲁迅说:“这个世界是容不得正直的、有个性的、清醒的生命存在的!”他还向蔡元培坦陈道:“许多毒气和鬼气我极憎恶它,想除去它,却又做不到。”作品写出了当时启蒙知识分子与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激进知识分子的区分已露端倪,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已经开始。如写到,“他(毛泽东)激动地将手在长衫上擦了一下,(从李大钊手中)接了过来,见是一本考茨基的《阶级斗争》,一本《共产党宣言》节译本,还有一本英国人写的《社会主义史》”。对胡适的机敏和他的哲学,书中也有描写。如胡适说:“什么才是中国学界”集结,的群峰急需的新典范和新方法呢?如果早年受赫胥黎影响,使我懂得了怀疑,那后来从师杜威,又教会了我如何去求证。这里我要引用尼采的八个字束概括这种治学方法,那就是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可以说,这里多种思想的冲突与勃兴,无疑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对西方的另一种挑战。用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的话来说,就是从军事和经济领域扩大到了文化领域,这一时期足可称为近现代继“戊戌变法”之后最大的一次文化、文艺复兴运动。如果再将其延伸一下,也可说是一次政治复兴运动。由于作品渲染出了一种密集的、斑驳多姿的思想景观,蔡元培和他身边的思想者们,便如集结的群峰一般突起了。
这部书的主角当然还是蔡元培,他不只是个穿针引线的人物,他以他为人师表的诚厚,铁肩担道义的报国壮志,追求学术自由的广阔胸怀,像拥抱着每一条河流一样广纳着众多的人文精英。但正像我在开头所说,蔡元培庄重有余,活泼不足,方寸海纳,不苟言笑,其行迹可纳入小说家言者几稀,遂成为写作者最大的难处。观蔡公一生,少年中举人,及壮中翰林,创办外交报,任光复会会长,加入同盟会,旋即留学德国,译过《伦理学原理》,着过《石头记索隐》,后出任北大校长……他平生虽没有多么完整的体系,却注重在实践中解决问题,他提倡以美育代宗教,以哲学代宗教,他为重建文化,再铸国魂作出了巨大贡献。我读过周作人晚年的回忆录《苦茶》,其中对蔡元培多有评说,颇具参考价值,不妨摘录几句,如说:“蔡孑民在民国元年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首先即停止祭孔,其次是北京大学废去经科,正式定名为文科,这两件事在中国的影响极大,绝不可估计得太低。”又说:“蔡孑民虽是科举出身,但他能够毅然决然冲破这重樊篱,不可不说是难能可贵……他的思想方法有人戏称之为古今中外派,或以为近于折衷,实则无宁说是兼容并包。其古今中外派的学说看似可笑,但在那时代与境地却大大的发挥了它的作用,因为这种宽容的态度,正与统一思想相反,可以容得新思想长成发达起来。旧业师寿洙邻先生称赞说,孑民道德学问,集古今中外之大成,而实践之,加以不择壤流,不耻下问之大度,可谓伟大矣。”试想,这样一个丰富复杂的伟大,如何表现就很值得商量。
小说首先突出蔡元培的忧国情怀,作为他灵魂的主调,是对的,一下子抓准了他最根本的动力源。一次他酒后吐真言,说道,“要救中国,首先得从思想上革命,要革中国人封建思想的命”。可谓击中要害之言。他在回答记者邵飘萍的采访时说,“一所学校的优劣,关键看校长,而不应责怪教师和学生。一流大学往往拥有一批闻名天下的大师,欲成世界一流大学,还须如孟子所说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这大概就是他的“教授治校论”了。面对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他沉痛地说:“这世道实在太黑暗了,拯救国家的希望,干涉政治的责任,也只好落在你们青年学生身上了。我们要发扬自古以来‘伏阙上书’的真精神,去唤醒民众和舆论,以强大的民力来阻止政府签约了。我作为一个校长,逼着自己对学生说这些话,内心是多么地悲愤啊。”其忧国之切,爱国之忱,跃然纸上。另一方面,小说着力表现了蔡元培的学术胸怀,所谓“囊括大典,网罗众家,兼容并包,思想自由”。小说写他不顾舆论反对,坚持聘用封建遗老型学者刘师培,有人跑来责难,他回答得干脆:“要的是学问。”这很见他的为人风骨。如果说对蔡的刻画我们尚有不能满意处,似乎对“林蔡大战”及其底蕴表现得不够充分。蔡元培与林琴南之争,是现代史上的着名公案,也是启蒙思想家与国故国粹派们的一场恶战,其曲折、其复杂、其内含,都最能表达新文化推进的艰难。作者不是没有注意于此,但抒写的力度还不够强烈。事实上,就小说对人性的展现而言,不论蔡元培还是诸多启蒙先驱者,都显得不够大胆,失之拘谨了。就作者来说,其间似乎有个究竟是偏重表现思想还是偏重表现人性的矛盾。当然,这种矛盾并不存在。比如,这些封建思想的叛逆者,民主与科学的倡导者,何以都没有自己的情爱生活呢,何以都那么“一本正经”呢?他们在向民众大呼个性的解放,自己就没遇到个性的解放的问题吗?事情当然不是这样,诚如我们知道的,他们中不少人自有其动人的故事,只是作者的叙述方式顾不上进人这些领域而已。
总的说来,《北大之父蔡元培》是一次成功的尝试,其成功在于,塑造了启蒙思想大师蔡元培的文学形象,以文学笔调再现了伟大的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壮阔场景,把二十世纪初叶纷然杂陈的历史文化发展的脉络梳理得比较清晰了。当然,也许是为了让着名人物都有机会露面,笔墨有些分散,而还原事件的完整和追求史诗效果的愿望太强,反失却了洒脱的风度。桂勤博士在《蔡元培与二十世纪中国》一文中说:“作为二十世纪的思想文化大师,蔡元培对中国文化现代化这一核心、热点、焦点进行过的思考及提出的主张,无疑对我们理解中国文化的发展,展望未来中国文化的前景会有极大的帮助和启示”。同样地,《北大之父蔡元培》的问世,对我们正在进行的科教兴国,建设民主繁荣富强的现代化中国的宏伟目标来说,也有着不言而喻的现实意义。
孙民的《盛世幽明》
我认为,《盛世幽明》是至今未得到应有注意和评价的一部极有价值的长篇小说。此书1998年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全书分三部,即:“寻梦惊梦”、“内部新闻”和“早春季节”,共约一百万字。篇幅的巨大和本色的纪实风格也许是它少受注意的原因。它写了从建国之初到改革开放近五十年间的事,以一,家省报的一群知识分子的命运沉浮为基础,上接高原省的各种官员,下及三教九流并偏僻乡村,重点放在历次政治运动和经济变动的大事上,出于主线分明,主要人物贯穿始终,一点也没有纷披散乱或大而无当之感,反倒波澜迭起,惊心动魄,使人有重温旧梦,置身其间的亲历感。此书作者孙民小是文学界人,他早年投身革命,长期从事新闻工作,后来在省委机关工作,属高级幕僚式人物,主持过很多社会调查和政策研究项目,有丰富的生活阅历和很高的理论修养。这种我国特有的“大笔杆子”,自有常人不及的思想生活。仕途经验,权变和广义驳杂的文史修养,一旦摸准了文学的门径,锲而不舍,便会写出作家们无法写出的视角独特,经验老到的辣手文章。前提是作者的观念须有深刻的变化才行。我相信,儿读过《盛世幽明》者,没有不被作者提供的长期被遮蔽的生活相以及他特有的解读密码的方式所感染的。
作者在“题记”中有言:“直书实录,野史真相,非所当非,前事不忘”。一般来说,它属于怀旧反思,追往事,戒来者的作品。我感到惊讶的是,作者的记忆力何以那么好,好得可怕,不论是写土改,写肃反,写反胡风,写合作化,写反右,还是写反右倾,大跃进,写文革,都能提供出当时逼真的细节和人物故事,根本不用编造,全是活灵活现的东西。有些作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编的故事,在这样的作品面前立刻黯然失色。由于用了充分生活化的笔调,夹杂了不少幽默风趣的笑料,还有那种自己不笑让别人笑的调侃和反讽,于是十分好读。它是重与轻的奇妙组合:沉重的政治主题与轻松的大白话式的叙述。对这种实录性很强的小说的文学价值怎么看我没有把握,但我可以肯定,它的认识价值是卓越的。编辑者给这部大书所加的说明是:“中老年知识分子命运的真实写照,西部风土民俗的巨幅画卷,深化政治经济改革的思考热点,了解当代中国社会的百科全书”。除了“百科全书”的提法最得夸张了,其它几句我能接受。为此书作序的涂光群先生说它“足可传世”。并非虚语。
我感到此书有如下特点:首先是直面真实,直面历史的勇气,它不惧揭出历次政治运动中人性的复杂与隐秘的心态,能写出在今天看来极荒诞的东西,却在当时是极自然的。作者可谓吃透了极“左”的本质所在。第二是敢于评价,有胆有识,一切由过来人叙述,有大梦苏醒之感。第三是人物逼真可见,由于人物无论野心家还是老实人,大多有原型,如实写来,栩栩如生,不必特意费力去“刻画”。当然,若要用专业化的文学眼光去要求,毕竟过于纪实了。我虽不知故事的“出处”,但我还是担心,会不会有人对号入座呢。
深刻与矫饰并存--漫说《石瀑布》
《石瀑布》(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郑彦英着)是一部尚未引起广泛注意的长篇小说,这自然有它自身的原因,比如写法上的传统和拙实,人物题旨的似曾见过之类。可是,这部书一旦读进去了,又会觉得它是那种平实外表下藏着某种深刻难言意味的作品。这绝非我的夸张。此书作者郑彦英三年前曾有一部中篇《老秘》问世,那篇小说,描绘一位书记身边的“老”秘书,如何竭忠尽智,以屈求伸,渴盼晋升,那一夕数惊的复杂心态,写来如荡秋千般起落无常。“老秘”其实并不太老,只是比首长老些,又总难以“进步”,故以“老”称之。作者自己或许并不明确,只是照实写来,却在揭示着一种灵魂出窍的依附人格,一种我们鲜见的另一类异化和迷失情状。当时我颇感惊讶,在创作上还不是多么深邃的郑彦英,何以能在局部的某个点上探究到了那样的深度?但郑彦英有个顽固的弱点,就是眼看要攀上一座山峰了,却总是脚下打滑,来个人为的“曲终奏雅”,作品遂由深刻返回平面,故事由奇特落入俗套。《老秘》里的“老秘”,最后一反常态变得乐观而自负,热爱秘书上作,致使作品原先的批判性基调,突转为一种廉价的让人哭笑不得的讴歌。这部《石瀑布》,似乎又在犯他创作上的老毛病:小说一面闪耀着中国式的智慧,写出中国农民中的某类人特有的智巧与狡黠,以及中国式的金钱拜物教和钱奴心态,一面又让满脑袋宗法观念的守财奴忽然大彻大悟,高歌猛进,摇身一变而为改革开放中打头阵的英雄好汉。但惟其如此矛盾,反倒使得这部作品很费人思量。
几乎可以肯定,作者所显示的某种思想深度是生活带给他的,是一种“生活的深刻性”的表现。有时候,作者不假思索地、出神入化地写着他非常熟悉的某个人物,完全沉迷于对人物情态的有趣描写之中,却已在不经意中触碰到某种常人难及的深刻。郑彦英的创作有个特点,就是特别专注于观察人和描写人,对单个人的兴趣超过了对坏境的兴趣,这未免显得过于孤秃,但也往往因此被引领到某个深处,促成了某种“发现”。这也就是通常所谓人物的客观意义大于作者的主观意图。这部小说的主角,那个不论春夏秋冬永远戴着一顶粗编草帽的、忧心忡忡的暴发户林连生,就很容易让人想起莫里哀《悭吝人》中的阿巴公。记得在舞台上,阿巴公的腰里老是扎着一根粗麻绳。手总是向宅中抓取着什么。他请客吃饭,硬在饭堂贴出“人是为了活着而吃饭,决不是为了吃饭而活着”的条幅,叫客人不好意思多吃,以达到省钱之目的。他贪财若狂,嗜钱如命,一见有人伸手借钱,“就浑身抽搐,等于被打中了要害,刺穿了他的心,挖掉了他的五脏”。当他的一万金币失窃,他如一头老狼哀号不已时,观众忍不住要哈哈大笑。阿巴公之所以成为不朽典型,固然在于它揭示了所有守财奴的共性,但更具体的还是它写出厂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资产者的“致富欲与贪啬欲作为绝对的欲望占统治地位”(马克思)的突出特征。林连生的某些表现似乎并不亚于阿巴公,只是更具中国特色。他总是用脏兮兮的编织袋装运大宗的钱,骗过了所有人的眼睛;他不怕苦累,亲自包揽财务开支,不让任何人沾钱;他大搞黄金走私赚钱,却从来都是单兵作战,绝对缜密;他的钱也决不存人银行,而是筑密室、修暗道存贮起来,他甚至直接存金锭,闲来敲击一番,如闻仙乐。不可思议的是,用这种土办法他居然神不知鬼不晓地藏匿了上亿元钱,而善良的村民们却还在为他的亏本担忧呢。看来,中国河南的农民企业家林连生,这位由赤贫起家的个体金矿主,比法国的阿巴公高明得多了,尽管他的某些习性与阿巴公颇相像,比如,他喜欢嗅地下室里人民币特有的气息,他喜欢摸钱,“那快感超过了抚摩女人的手”。
然而,倘若把林连生仅仅视为一个病态的歇斯底里的钱奴,那就未免太轻看他了。林连生与阿巴公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他并不缺钙,他是苦难和贫瘠的土地上长出的一棵虬曲的、野性的树,有的是蛮力和野心。他也不缺权变和狡猾,他缺的是科学、民主和文明的理想。在他出生还没满月的时候就没了娘,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后来成了人人取笑的牧猪郎。他穷透了,鹁衣百结,满面污垢。因其可疑的身世,在宗法气颇浓的乡村,他曾备受侮辱、嘲弄和蔑视。这一切使他形同流浪汉,身上有股说不清的愈挫愈锐的机灵劲和泼皮式的流氓气。一天,他给各家的猪身上写上了各家主人的大名,招摇过市,全村为之震怒,要收拾他。他却声言是怕把猪弄混了,实则是他精心策划的一次罢工。猪们只听他吆喝,唤不回自己的猪的村人们恐慌莫名,乖乖儿地接受了他每头猪抽一元补贴的苛刻条件。谁能想到,这是发生在文革年代的事,他当时即能出此损招。他由此品尝到被人恳求的滋味。他又用无赖手段骗奸并占有了村支书的女儿,处境为之改观。他的诸多铤而走险的怪招数,常人绝难想像,小说家也难凭空杜撰。所以村人说他“心眼很稠”,“想干的事没有干不成的”。他把诡诈与忠厚,聚敛与装蒜结合得天衣无缝,他无师自通地懂得欲擒故纵和请君入瓮的战法。他总是能抢在前面发财,又总能制造他吃了大亏的假相。细想起来,这一切决不是因为他有先进的观念和经营策略,而多是出于灵敏的嗅觉,小生产者的精明,原始而笨重的剥削方式,因谙熟周围习性而特有的心理估算能力等等。作者因为对这种人的熟悉而能活画出这么一种人,写出其人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积聚财富的惊人潜能,这本身就是一个贡献。至少,有助于我们对蕴藏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某种中国式的智慧加深了理解。
的确,林连生的爆发力甚强,但终究算不得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尽可凭借政策的好风和个人的鬼精一时发横财,但到一定时候他又会心劳力绌,变成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作者甚至已经点出了他不妙的前景。堕落是一条现成的路摆在那里,他的最高理想无非是过小地主式的生活。幼年时大地主张冠峪的三妻四妾的生活模式给他的印象太深了。他非常迷信生母坟地的所在地“石瀑布”带给他的鸿运。钱多极了的他时而装穷,时而夸富,时而破衣烂衫,时而豪车美服,不知怎么活着才好。他对来矿山寻其情人的女大学生馋涎欲滴,下流到用春药折磨她,直到招来一顿“你除了有钱,还有啥?你是乡巴佬,是蠢猪”的臭骂。这种描写是准确的,深刻的,真是写出厂“积累欲和享受欲之间浮士德式的冲突”(马克思语)。
但接下来,小说就开始跑题了,对林连生其人的研究被一个流行了十年的老公式所代替:所谓由物质上的致富转向了精神深刻与矫饰并存上的追求,由对钱的渴望发展到对人的尊严的渴望和对名誉的渴望。不能说这个公式不对,这个公式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适用的,对幼年受辱的林连生就更为适应。问题在于,作品只展示了一种结果,却省略掉了最重要的蜕变过程的心灵轨迹,这样一来《石瀑布》也就变成了大路货了。我们看林连生为女儿能当上名记者,上下其手,一掷千金,好像处处在印证这个公式。小说迅速向“大团圆”逼近:林连生忽然就不怕露富了,不再藏着掖着了,忽然就懂得按股份制运作了,忽然就当上政协委员了,他甚至豪气十足地宣称要“得诺什么奖”(诺贝尔奖)了。他的女儿也当上副处长并夺到别人的未婚夫了。真是心想事成,花好月圆,兰桂齐芳,洪福齐天。我不是说像林连生这种人就一定不可能转变为深化改革的带头人,我只是想说,这个转变应该是痛苦、深刻且漫长的,没那么轻松。文明不会在一个晚上完成。试想,林连生的钱对妻子女儿都隐瞒着,怎么会突然舍得把一半财产无偿地奉送给李广汉呢?目光新锐、视野宽阔的外来人李广汉的形象设计是不错的,他只能影响却无法替代林连生的灵魂中的变革。
《石瀑布》通过农民中一个亿万富豪的命运,揭示了他内蕴的强悍、精明和内在的精神危机,这是小说的敏锐处;但它又把这个传统的幽灵寻找尊严的过程,也即走向现代的过程,浪漫化,玩闹化,矫饰化了,这又是它的肤浅处。这种问题和这一矛盾,不但存在于《石瀑布》中,同时存在于不少表现农村现实生活的作品中,因而值得思索。
《世纪贵族》好读
因朋友的介绍,读到一部最新出版的长篇,叫《世纪贵族》(中国青年出版社“九十年代长篇系列”之一,作者彭名燕)。我差不多是一口气读完这三十八万字的,读后冒到嘴边的话是:好一个编故事的能手,好一个言情能手,好一个善于揣摩生活热点和读者兴奋点的能手!这书写到一定程度就深水下去了,保持着有限空间里的和谐和完整,倘用第一流长篇的要求来要求它,显然小合适,但(你不能不承认,它新鲜、多趣,不断刺激你的阅读期待,它把社会小说的优势和言情小说的优势杂糅得巧妙,它展示着一种新型的时代美感,描绘着都市里正在涌动的新风景。索解一下它何以“好读”的原委,也许不无价值。
它的结构,按说并不新奇,无非是英雄美人的模式,改革过程加罗曼史的模式,在人物的设色上,甚至还有琼瑶的气息。这样的写法,早在十年前就有了,日渐让人生厌。但《世纪贵族》有些不间,总觉得熟悉的框架里灌注着一些新东西。是什么呢?是一种倾斜,从改革过程倾斜到人的命运戏剧上来。当然,围绕新亚电子厂的盛衰。外商的形形色色是少不了的,谈判呀,签约呀,翻脸呀,炒鱿鱼呀,也是省略不掉的,但作品主要不写这些。它主要写的是动和变,升降沉浮无定准,离合悲欢无休歇,每个人都在选择中挣扎,每一种感情都在时间中变色,它之“好读”,首先来自于它所传达的这种浮躁感、变动感、不确定感。这是它的魅力的第一个秘密。
这种内在的动感,决不是没来由的,也不是作者任性的主观操纵,它表现了作者对特区和新都市的生活节奏的一种理解,对这种节奏下的人的命运的一种把握。小说中的于松涛、黎少荣、胡鹏、冰莹、阿霞们,从旧体制走进了市场经济的风雨,他们和港商江锦萱、陈百雄们一起,受利益机制的驱动,登上市场竞争的舞台,演出了纠缠不休的、交叉换位的人生戏剧,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无不发生着连他们自己都惊讶的变化,这当然就有好戏可看了。作者把这种正在成形的活法儿,这种新的风俗人情加以文学化、定型化的处理,自然也就使作品漾出一种新型的通俗化的美学趣味。
第二,这部小说还是写出了生活的大趋势,新生的东西战胜陈腐的东西的新陈代谢过程,大有一浪盖一浪,一物降一物之妙,但它靠的不再是观念的较量,而是人的质量的较量,它紧紧抓住了人物和他们的内心冲突来写。胡鹏、于松涛、黎少荣三入,仿佛站在三层阶梯上,胡有改革热情,但缠绕着官僚气和权力崇拜的影子,颇似早年的乔光朴,于是,更精明、更开放的于松涛取代了胡,但于松涛一旦掌权,又被嫉妒心煎熬,搞武大郎开店的一套,于是清华高材生,更有生气的黎少荣与之展开了交锋。
于松涛是全书的中心人物,他由一个叱咤风云的角色渐渐走向反面,是令人深思的。此人仪表堂堂,言辞锋利,头脑机敏,意志坚定,既是事业上:的强者,又是讨女人喜欢的那种人。从胡鹏的压抑下解放之初,他确乎生机勃勃,但他的灵魂深处有种致命的毒素,那就是希望历史到他这儿中止,秩序到他手里凝固,辉煌到他这儿结束;生活自然不理睬他,冲得他东倒西歪,以至昏迷到与香港富婆江锦黄苟合。
第三,最能抓住大众读者的,是它对人物情感逻辑的突转性、戏剧性的出色描绘和对女人微妙心态的揭示。作者是女性,具有女性视角的敏感、精细甚至尖刻,一旦写到人物近乎非理性的瞬间感觉,就会妙笔频出。于松涛与冰莹,山盟海誓,坚如磐石,作者居然能令人信服地写到他们离异;于松涛与江锦萱是商战中的仇敌,作者居然能写到他们一起失足;黎少荣与冰莹、阿霞的关系,也能写到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的地步,真所谓事事关’隋,“言情”的功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世纪贵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事件长篇、人物长篇、史诗性长篇,而是严肃的社会主题与通俗艺术的接轨,暗中走着畅销书的路。作者受古典文化戏剧影响明显,有些对自可以当作台词朗诵。作者写得似乎太流畅了,于是限制了深度。书名“世纪贵族”,令人疑惑,是不是书中的特区企业家和港台巨商,均被喻为“贵族”。当此世纪之末,他们共有一种文化精神上可悲的局限呢?
南翔的《南方的爱》
南翔原是江西大学教授,既教书也写小说,是文坛知名的几个教授小说家之一。他的小说集《海南来的大陆女人》,曾引起一定反响,被视为表现特区生存相的好看小说。我在《中国作家》工作时,也曾发表过他的短篇小说,印象颇深。近十多年来,南翔不时奔波在南昌与海南、深圳之间,对特区生活有浓厚的兴趣,他说过,他并不是为了淘金,而是为了体验,为了写小说。这话我信。现在南翔已调到深圳大学执教,成了真正的特区人。他给深圳的见面礼,就是这部写深圳生活的长篇《南方的爱》(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南翔的加盟深圳文学界,无疑加强了深圳的创作力量。
《南方的爱》是一部非常感性的小说。记得金圣叹评点小说,爱用“情景如画”四字,我读《南方的爱》,便也时有“情景如画”之感。比如买单啦,托请啦,离异夫妻重会啦,情敌相见啦,吃醋女人骂丈夫啦,都是声情并茂,栩栩如生,有时令人绝倒。鲜活的生活流在全书涌动,情味洋溢,自然浑成。我感到惊讶的是,一般的教授的小说均比较理性,何以南翔是一副地道的小说家的手眼呢?这部小说并没有那种既定的主题,或非要奇寓多么深刻的意义,它只是写一个叫德宝的很重感情的男了,放弃了内地的教师工作,跑到深圳办公司,与包括前妻在内的几个女人的纠葛关系。他与前妻是好说好散,藕断丝连,他上了一个假装有神经病的吴小姐的当,破了一笔财,后来他义在胡颦颦和黄子屏两个女子之间周旋,心神俱疲。德宝是义气之人,很得朋友的信任,通过他,小说撑开一个不小的生活面,其中有秦始明经理与黄爱珍、刘灿的线索,有张小兵与许小妹夫妇的线索,还有一个北方老贾的线索。老贾不但把他的讨人嫌的妻子小詹打发到特区让人代管,暗中寄钱作为“工资”,满足她虚假的幸福感,老贾自己还有一串曲折的故事。在小说中,南来北往,八方杂处,人多是孤男寡女,个个都有一本婚恋的“血泪账”,他们是些失意者,冒险者,企图改变命运者。这些人的萍水相逢,重新组合,必然生出大量有趣的小说材料。读《南方的爱》,第一是新鲜,第二是有趣,第三才是引动对人生的思索。很难说它有什么微言大义,我的感受有如伫立河边,看河水滔滔流过。我只想说:哦,特区人就是这样地生活着,创造着。
从创作主体的角度看,我以为南翔是找到了自己。叙述的风格,情趣,调子,语言,全是那么和谐自然。我怀疑小说中德宝的那句话:“我必须去南边,我喜欢一年四季都有阳光的地方”,是作家南翔的夫子自道,经过多年的修炼,南翔与他的描写对象之间显得水乳交融。整部小说使人有在一个细雨绵绵的中午走过深圳的街道的感觉。
主要得力于语言。作者把南方方言的韵昧与富有现代感的都市流行语汇熔于一炉,烧制出一种口语化的富有幽默感的文学语言,叙事表意,颇为传神。比如德宝与春芬要求对方“招供”时,春芬说,“别装傻了,你要是事先没有,第一次吻我的时候会那么老到?第三次约会就知道一双贼手解我的后背带子?”又如,“在这里呆过的男人,就像在贾府呆过一样,我没法相信”,“要特区,男人猫的本性焕发的最彻底”。描写小詹,说“她精力旺盛,每到一个地方,要很快培养一个对立面,她说这样能保持警惕,而警惕的结果是青春常在”。当然,在这些有趣的表象上盘桓久了,又会觉得,南翔是否过于热衷于表象的渲染,而放松了意义的开掘?
欲望的奴录--读《欲望之路》
这是一部容量甚大的作品,它的辐射面比起小小的官场来要远为开阔,它找到了一个难得的欲望勃勃的复杂人物,作为这个欲望化时代的载体,遂显示出较强的艺术概括力。权衡作品的价值响、一非常重要的尺度,那就是看它在多大程度上表现了时代的灵魂的历史,精神嬗变和发展的历史。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长篇《欲望之路》(王大进着)拥有某种长处。它总是用标题新闻式的手法简单处理动荡的背景,而,全力突显人的欲望的真实,心灵的真实,不留情面地撕去一切矫饰,让灵魂赤裸于读者之前。邓一群让人联想起《拉摩的侄子》、《红与黑》、《欧也妮·葛朗台》、《约翰,克利斯朵夫》等等作品里的熟悉面影,联想到一种伟大的文学传统精神。然而,邓一群却绝对是当下的、中国特色的、足向着市场化,商品化,城市化过渡中的一种重欲轻义的象征--人们尽管不会都像他那样的堕落和卑劣,但却未必不会涌起近似的欲望。他的欲望不完全是纯粹个人化的。可惜的是作者太拘泥于其人其事了,还未能上升到一个更普泛的象征高度。应该承认,邓一群的命运戏剧是十分吸引人的。他本是贫寒的农家子弟,父亲甚至被乡霸气死了,他上大学,跳“农”门,继而要发泄恶气,在他看来一个男人当不上官,那就什么都不是了。为了向上爬,他可以下跪求情,溜须拍马,以色相事人。他的卑劣是一种明知其后果的清醒的卑劣。他始终处在权力与性的双重饥渴中,他全部的驱动力就是征服:征服城市,征服官场,征服女性。他因吻了第一个城市姑娘而欣喜若狂。他总是通过对女性的掠夺来缓解内心的焦躁。开始时他还能自问“是不是太无耻了”,后来在官场的倾轧中就无所不用其极,以至真情与良知丧失殆尽,完全沦为欲望的奴隶。
这部小说的写作特点,一是关键场次揭示较充分,善于抓住人物灵魂暴露最彻底的瞬间下笔开刀,例如下跪,逼田小花做人流,对虞老之死冷漠,与邓阿姨胡搞,给同僚设陷阱等等。二是写出人物表与里的分离,性与爱的分离,权力与责任的分离,一句话,写出了现代人格的破碎。要知道,邓一群给人的表相是正派,踏实,上进,甚至是“处男”,而骨子里是多么肮脏啊。但是,邓在实际生活中并非青面獠牙,说不定还是青年干部的好榜样呢。三是,能抓住一些典型的精神状态,比如健忘,用过即忘,他的眼前总是一个个利欲目标,用完了就忘了,永远迎向下一个目标。
这是一部贴近现实,直面时代心灵的作品,它似在证明,距离论不一定永远有理,贴近现实也不一定产生不出有价值的作品,全看是哪一类作品。因为面对世态人心之纷杂,倘不趁热乎鲜活及时地写出,过后就很难还原到眼下这种程度。可是,作者的叙述还是过于随意,直白了,只注重原色化,生活化,不甚注重深邃化,人物过于单一了,有孤立感。由于缺少更深广的精神开掘和审美判断,这部长篇有可能只是好看而还不能达到久看、耐看。
真实与真诚--读《此岸》
在这部《此岸》之前,作者朱东惠还写过长篇《裂岸》,由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裂岸》以东北军青年将领冯德双的命运史为贯穿线,时间跨度大,展开的画幅宽,有比较浓厚的家族的和地域的文化色彩,对旧社会大辽河流域的风云变幻和各色人物的描写颇显生动,小说还小时闪出张作霖张学良的身影,写来也是活灵活现。当时几乎谁都不了解作者朱东惠,更没想到他是石油系统的一位业余作者,有的人还以为他是个潜心于东北史的学人呢。《裂岸》给阅读它的人带来一份超出预料的欣悦。于是在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读书班上,一些批评家对这部作品印象很好,记得在那马拉松式的一轮又一轮的筛选过程中。它跑了好几圈方才出局。作者既然具有如此良好的功底,他又写出了新的力作《此岸》,我个感到意外。
《此岸》采取复线结构,以冯德双的二个孙子冯惠中、冯惠华的成长史为经络展开叙述,但它与《裂岸》的联系也仅此一点,它完全是一部独立的自成体系的长篇。冯惠中和冯惠华是一对性格迥异的孪生兄弟,一个虎气,一个文气,他们与共和国同龄,但其成长历程却又波澜迭起,错综复杂,有不少逸出已知领域的独特的内涵。这可能与小说的时间一开始就来到了1967年6月有关,也即一开始便把人物置于一种风云突变、大起大落的危局,使整部作品进入了一个叙述难度很大的时段。在这个时段里,场景动荡不安,频频转换,小说善于把巨大的与细小的,雄强的与阴柔的,最国家的与最私人的生活,十分贴切地糅合在一起。比如,主人公冯惠中恰恰是珍宝岛战役和对越自卫作战这南北两场战争的亲历者,战斗英雄,他的命运的转折点也都在这里,于是叙述这个人也就没法回避这两段历史。在这里,人物与历史的连结,丝毫没有外在的拼贴、附加之嫌,而是让读者强烈地感受到,小说将历史融入曲折的命运,将命运化为富有血有肉的历史。
正因为如此,我读《此岸》,首先被它那真实的力量和真诚的品格所动:为什么要说它的叙述难度很大呢?因为我们知道,描写这一时段的作品,最闻名的要数知青文学了,《此岸》因冯惠华的关系虽也涉及到一些知青生活,但它的视野显然要广阔得多,有关事件重大得多:小说在乡土的冯家崴子,惠华所在的知青点及以后的大学,惠中所在的兵营及其军旅生涯这三大板块中不断置换与展开,这几乎包含了当时我国乡村、城市、军队的生活面;遂使作品具有了相当的概括力。我以为最主要的足,或者说它区别于一般同期作品的是,由于冯惠中的特殊身份和特殊经历,《此岸》与一种高度政治化的人生际遇联系在一起。作为士兵,战斗英雄,中高级军官的冯惠中,无可回避地参加过珍宝岛战役,辽河抗洪,唐山抗震救灾,以及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等一系列大事件。小说不触及这些大事件,无法写出这个人物的真实,但要触及这些事件,特别是两场战争,却又面临难以把握的困难。我欣赏作者现在的方法,即摒弃先入为主的判断和自作聪明式的深刻,基本放弃了非要下个结论的企图,而是用形象说话,直陈其事,让生活自然而然的涌流,回到最朴素的叙述上来。我们看了,并不觉其有何出格或犯忌之处,因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
对小说艺术而言,有深度的真实应该是充分揭示出深层心理冲突的真实。《此岸》的一些章节也显现出这种深度来。比如,珍宝岛之战后,冯惠中被火箭式地提拔为副军长,还被送进“虎班”受训,可谓一步登天,备极荣耀。尽管他是被动的,为大潮所裹挟,有时还想不通,不合作,但因了这番经历,在“四人帮”粉碎后他受到审查,也是题中应有之义。作品对于此时的冯惠中的描写是沉重,复杂而精彩的。被剥夺了自由,掐断了电话,软禁起来的他,突然丧失了思维,一瞬间老去了很多。他已经有了举枪自杀的动作。保卫科长来得及时,他遂“颓然坐下,无力地耷拉下头,双手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间流出”。几天前,他还是人人歆羡的前途无量的28岁的副军长。真是人生莫测,转眼祸福啊。然而,他并不觉得他做错了什么。个人,那为琐碎欲望所左右的个人,往往难以理解,那决定他们命运的并把他们漂浮起来的历史潮流究竟是些什么。读到诸如此类的描写,我深深感到,这场面,这历史,正在一日日远去,今天有多少人还记得,更遑论有多少人还能写出?正是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我觉得《此岸》敢于把某些情境推向极致,敢于直面历史的严峻,让它的人物在悬殊的境遇和巨变的落差中体验苦难,自有其比较特殊的意味和价值。
我还觉得,饱满而丰沛的激情,如火烈烈的爱情,甚至某种不乏自我欣赏色彩的自恋式情结,始终贯注在作品中,构成了此书又一个突出特色。倘用英雄气长,儿女情深来归纳这本书的内容也许是比较准确的。毫无疑问,这里有作者本人经历的影子,惠中,惠华,冯雪,刘芳,何倩,赵小青,张蓓,刘继祖等,无疑都在作者心目中活了多年,作者是深爱他们的。冯惠中应与作者的血缘关系最为密切,当然这与我们了解到作者本人有过18年当兵的经历有关:我感到,作者有一种为他们那一代人的青春正名的强烈冲动,对于诸多姿态各异的女子他也是萦怀已久,对那个非常时期里的青春的迷惘念念不忘,反复抒写。至于对战斗的渴望,对献身的渴望,对荣誉的渴望,对爱情的渴望,更是作者巨大激情的泉源。哀莫大于心死,在今天某些作者身上我看到过不再相信任何意义的虚无,而在朱东惠身上,情况恰恰相反,他保持着一种很难保持的激情,那怕遭到肤浅之讥也保持着,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坦率地说,我在这部书中读出了“怀旧”二字。这并不是说作者要回头肯定那过去了的噩梦岁月。而是致力于发现掩盖在荒诞岁月巾的美好的人和美好的情感,特别是寻找那种可以超越时空的为人类所共同珍视的道德,情操。美丽的冯雪因出身问题而沦落下尘,她借普希金诗选向惠华表达痴情,甚至她的自杀,其方式虽过于常见,但追求幸福的执着,怎不令人感动?质朴的乡村女子刘芳对惠中的一腔痴情,同样具有无比的纯真性。这种汰尽功利色彩的挚情一万年也不会过时,作者没有直接的细写今天,但我以为小说的情感指向恰恰是为今天而发的:是不是作者感到如今假的东西太多了,才到往昔的岁月中去寻觅真情的踪迹?这当然只是我的悬揣。
《此岸》是一部激情大于深思的书。这种类型的作品,往往需要付出的代价是,人物刻画一般难以达到精细和深刻。比如,惠华的形象就流散到一些抒情的聚会场面中了,显得比较零散,惠中性格的鲜明度显然超过了他。但书中有一个人给我印象极深,那就是赵小青。我看过的作品不能算少了,像赵小青这样充满政治野心的、理智型的、意志力和自控力都很强的少女形象,还真没怎么见过。我认为这种人确实存在着。作品能创造出赵小青其人,是个贡献。这个长着黑葡萄似眼睛的女孩子,脑袋里却装满了野火般的政治欲望,着实让人吃惊。她要通过驾驭冯惠中来驾驭这个世界。她把勇敢分为小勇、中勇、大勇三型,鼓动惠中成为大勇,甚至成为斯大林,毛泽东式的人。也许是她出身高于家庭之故,她的嗅觉出奇地灵敏。更可惧者,作为青春少女,在情性骚动和迷乱的瞬间,她偏能战胜自我而不失贞操。她庆幸自己在冯惠中隔离审查的前夜险些失足而终未失足。这个总是用政治筹码来换算婚姻问题的女孩,最终在冯惠中再次崛起时承认自己失败了,其实是失算了。其实,赵小青是很值得让人悲悯的。试想,一个花一般美好的少女,在那个畸形的、荒谬的年代,被扭曲成如此狂热狂妄,冷漠自私的模样,这不是对人性最残忍的戕害吗?
谈了对《此岸》印象深刻的几个方面,我也想坦率指出它不尽人意的方面。我最大的不满足也许是,它固然在怀旧,却未能进入忏悔的层次,未能提出更深刻的困惑、怀疑与追问,它的悲剧意识比较淡薄。换句话说,作者似乎陶醉在某种平面的、乐观的、自足的心态中,尚未想到去追问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去追究主要人物自身有无精神缺失问题。第二,作品节奏快,动作性强,故事引入人胜,始终有命运悬念吊住胃口,作为小说,这当然很好,但不善于“停顿”下来冷静细致地刻画人物,描绘场面,便有一种始终在匆匆赶路的感觉。第三,有一种凡事皆理想化,浪漫化。完美无缺化的倾向。写马长青这个受难者,就有点神化,此人不但品格高洁,而且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儒释道无所不通,甚至年逾花甲,性功能亦非常人可比。作者显然把他理想化了,把他作为扛十字架的高人来写。无美不集,无善不备,反而容易见出假来。最后我想说,尽管如此,《此岸》还是一部富于才华,气势宏大的作品,我们不仅被它的丰富与复杂的情节感动,更被它的人性深度和精神诉求所感动。
读《大法官》记
很长时间,我们都没有一部正面地深入地表现法官的生活与形象,集中体现法治精神理想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人格力量的作品,就这个意义来说,《大法官》的出版非常值得重视。“大法官”这个题目,来自小说中的一个细节,受冤者因终于获释用家中百年老木做了一个匾,题词“大法官”,以感激法院。事实上应该是法官去抚慰因司法腐败、司法草率而受屈的百姓,不应为纠正了自己早该纠正的错误而沾沾自喜。但无论如何,人们希望多多出现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威严的大法官,这一愿望在今天是特别富有时代性和现实感的。
我理解,这部作品不是那种简单地附和当前反腐倡廉题材创作热潮的作品,不是一部趋时应时之作,而是作者经过长期积累和深思的、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和审美追求的作品,与当前的这股创作潮流并无直接联系。我们早该有一部这样的作品了:描写执法者在当今复杂、错综、棘手的境遇中,使命的沉重与光荣,人格的理想,法的尊严,张扬一种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上的浩然大气;另一方面写出执法者中的各式各样的人物,以及把法治与生活整体性联系在一起。
《大法官》有以下特点值得注意:首先是题材上的独特性。以法官为本位、为主体来展开描写,虽然题材本身对创作并不起决定作用,但毕竟是难得的,而且难度甚大。现在,你可以绘声绘色写好一个案件,却很难写好一群法官。重要的是,在艺术的把握方式上,这部作品同样舍易就难,不利用案件的惊心动魄,却选择了走一条日常化、生活流的写作路子。只要一看即明白,作者选择的案子颇为一般,重点不在案件本身,而在案件背后的东西。它不搞情节化、戏剧化,水渲染案件的离奇曲折紧张,开始我们甚至感到太平淡了,过于平易,们读到后来,即发现平淡中见复杂,见深刻。看起来已了解的案子(如周士杰案),其实重头戏在后曲,盘根错节,出人意表,但又绝对符合生活的复杂。作品植入了许多案件,但不失其表现法官的主旨。作品中典型颇多,既有贪污受贿案、杀人案、行政诉讼案、警察开枪案,还有法官自己的离婚案,它们伸开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层面。但作品实际写了一个市的城乡及官场,一个法院。法院也是社会的组织,通过法官们的社会关系,写了社会。由于这种思路和写法,此书头绪多。容量大,平易中见深厚。
最突出的特色还是刻画人物显出了力度,写出了少见的法官真实形象,而且写到心灵深处,写出灵魂血肉来了。不是所有人,但颇有几个人物。作者看来,法官也是人,要解开束缚,抛弃外在的拘谨,大胆地写出血肉真情。有高尚坚韧的,有深沉多思的,有桀骜不驯的,有滑头的,有沉沦的,不一而足。我赞赏对主要人物杨铁如的形象刻画。他痴心不改,以命相许,刚正不阿,执着向前,已令人畏惧并为此丢了官而不自知。他不无自负,虚荣,英雄情结和自我中心的想法。他立了功,却明升暗降,连连受挫,直到痛下决心辞职,实为一条汉子。他与儿子之间的父子冲突,下台后的沮丧,因不知情中碰触了贪官网络而备受打击,以及下决心辞职,都写得十分动人。作品不回避弱点,人物反得以鲜活。他说,只要我杨铁如不死,还活着,天下事我还得管。他以天下为己任,理性之光照耀。能力很强的市长孙志,其复杂性、多面性写得也足,应对机敏,能言善辩,有怜悯心,但仍陷入犯罪。大龄女,过期女人林子涵与方正之恋,写得动情,写出了新的观念和人生的遗憾。王玉和的猖狂,无耻,有恃无恐,又臭又硬,写来传神。聂小倩之自尊,尖锐,我行我素,也突出。邵红这个贪污犯之妻非常有特点,神秘而难捉摸,最终全案因她而破,是个创造。
我想到以下问题:该作品仍留有电视剧之痕迹。怎么看这个问题?文学语言与电视语言是否相容,产生一种新型文本,兼容两者之需?我不想一般地反对,因为《大法官》确实好读,自成一体,有可能探出一条新路。现在,该作品可读性与文学性结合得不错,简洁,动作性强,对话的塑造功能显示出来了,语言的功能也充分放大。
作品有这样几个问题值得商榷:一是案件太多了,容易分散、干扰对主要人物的描写;二是拘守素材的限度,突不出法院的大门,受真人真事的框范,太注重真实性,而减弱了想像性、虚构性。
无情的叙述--关于《城市狩猎》
一种透底的、毫不矫饰的坦率,一种撕皮裂肉般的坚决,一种淋漓尽致的诉说快感,构成了《城市狩猎》特有的抓人力量。当今,好看的小说与不好看的小说区别在哪里?依我看,事件的设计不是主要的,除了传统的读者,对主题意义人们也不大追究厂,关键似在叙述语言本身,看你说什么活,中听不中听,看你从生活中融会了多少鲜活之物,能否把压在心底的欲望,冲突的价随观,流行的民间话语,特殊的氛围,以及人人有所感却不知怎么表达的情绪,织成一道语言的瀑布,不断撞击读者,激起共鸣。对某种小说来说,好像人们已失去慢慢听故事的耐心,只想赶快如入到语言的狂欢中。比如,写一个落魄的企业家:“这座城市白天叫人烦躁,夜晚令人疯狂,清晨却又给人无限的孤独,他用于抓抓自己胳膊,三角肌没有倒是满手肉坨坨的松软,这显然是过度的欲望和生命运透的结果”,再如,写城市的死角:“小区道路泥泞,水电时断时续,成了外来盲流最理想的安身之地,二胎三胎婴儿的哭叫声,伴着犯罪分子乘虚而入,老鸨把客人拉到此敲诈,赌徒在此通宵达旦,服食毒品成了公开的秘密。一些负案在逃的不法分子也嗅迹而来,过上了归隐生活”。如此表述,就很具当下性,生活化的特色。细细品味,还会发现它属一种泼辣无情的叙述--无情地追求真实或追求无情的真实。
城市文学的潜能在这部小说里也充分地表现出来。硕士生陈小民是个特区的闯入者,银行的女行长杨莹后来嫁给了他,围绕他们的是形形色色的一群,有一败涂地四处躲债的企业家,有掮客,骗子,有或老奸巨猾或盛气凌人的银行行长们,有消息灵通的市长们等等。这是些被饲养在城市里的人们,他们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这座特区城市。因为城市,他们常常在宴会,酒楼,桑拿浴室,洽谈会以至法庭上见面,一旦撤去城市背景,他们立刻形同陌路,互不相识。他们生活其中的城市如巨大的坩埚,磁铁,漩涡,吸引着他们在此聚首,他们的种种欲望、谋略、手段在此交锋,各个不同的价值观和生存方式在此展览。书名“城市狩猎”很恰当,这些人几乎全是狩猎者,不排除他们建设特区的客观目的,但究其根本,他们要猎取的是金钱,地位,财货,女色,住宅之类,这些新的权衡价值驱动了他们的热情,于是,狩猎也就在人与物、人与人或人与自己之间展开。小说中有一段关于“圈子”的议论,说圈子不是人人都可建立的,也不是人人都能进入的,商场,政界,政企联袂,无不如此,作为一个人,离开了圈子可能一事无成。这里的圈子,不妨看做小说中人物的境遇,扩而大之,就是这座城市的缩影。
这部小说也并非没有悬念,比如世纪大厦的归属问题,就占去了大量篇幅,但它并不怎么吸引人,除非对金融业或房地产业特别感兴趣的读者。它只是小说借以扇形展开的由头罢了。整部小说的特点是,弱化故事,强化对生存状态的揭示。当然它有一个隐蔽的大悬念,始终抓人的,那就是陈小民,杨莹,兰保尔,以及几位行长们的命运。正是这些狩猎者的命运感,他们在波诡云谲的商场、官场、情场中的沉沉浮浮,还有他们的扭曲,紧紧吸引了我们。陈小民本是个很重情义,很孝敬老人,很有干劲的青年,竞争到后来,他居然忘了自己还是个“硕士生”。他与杨莹的婚姻本不乏真情,但杨莹处境险恶,自顾不暇,扭曲了正常的夫妻生活,以至乍听妻子亡故的噩耗,他竟无动于衷。看陈小民由热而冷,由奋进而消沉的变化,令人感慨。同学关系也在变质,王云涛对急欲揽活的陈小民的戏弄,令人寒心。兰保尔从发迹到颓丧,反映了特区房地产业的大起大落,他由气宇轩昂到狼狈四窜,曲尽了一个被异化者的可悲,还有那位连名字也没有的来自北方的张副行长,一派文革遗风,外在的庄严与内在的肮脏构成绝妙的反讽。这等丑类最终落马,毕竟说明正义未泯。由于小说里颇多直接来自生活的细节,这些角色都好像在我们身边,不因特区而另类化。写出特定情势下人与人的隔膜,戒备,无情,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是这部书用生活本身提供给我们最值得思考的东西。
《城市狩猎》毕竟只停留在写出生活表象的活灵活现上,没有冒进。作者安于此,不想判断他暂时无力判断的正在行进中的复杂生活。对此我是欣赏的。与其堆砌空洞的议论和所谓终极关怀,不如让生活尽可能饱满地呈现出来。也许作者也没有明确意识到,这本小说最突出的价值在于写出了某种真实的灵魂状态。就这个意义来看,我觉得杨莹是全书最重要最耐人寻味的人物。她的发迹近乎传奇,一年…个台阶,因为背后有个没文化的老干部无端的欣赏她。一入官场,杨莹就此告别了她的纯真。她时而一脸冷傲,时而笑容可掬,没有多久,她就学会了走门子,找靠山的全部技巧。很难说她的某些行为不属于经济犯罪。只有极少的时候她才流露出一点女人和妻子应有的温柔。她为了固宠所作的努力是辛酸的,她为了保全官位失身于骗子的场面是可怜的。她为了外在于她的虚荣活着,惨不忍睹。
从这部小说以及像《破碎》之类的小说多少可以看出,当代小说题材热点的悄然移动:如果说,80年代北方作家常以西北风或农业文明的原始自傲的话,那么,90年代南方作家和特区作家所显示的那一份与城市相联系的活力,就不是谁都可以拥有的了。描写城市生活小说的增多并形成不约而同的阵势,不是偶然现象,生活正在强有力地改变着文学的格局、思维和叙述风格。
华丽时装下的隐痛--谈谈《纽约丽人》
《纽约丽人》(作家出版社出版,作者欣力)这个书名无疑香艳而刺激,根据此书改编的电视剧到美国开拍的消息近来也不时见诸报端,那么,它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书呢?不错,它的名字市场味儿很浓,但是,若有人想从中寻求感官刺激却注定要大失所望。这其实是一部骨子里十分严肃的作品,严肃得近乎古典。虽说背景是光怪陆离的纽约,人物的活动确也离不开波诡云谲的市场,但小说并未借助多少市场化的写作策略,既不展览欲望四溢的花花世界,也不着重表现海外华人的拼搏与发迹。在我看来,这本书的女性视角倒是比较突出的,女性独立意识比较强烈。应该说,这是一部描写在纷扰的商品化世界下,知识女性灵魂的痛楚和惨叫的作品。就这个意义来说,背景究竟在纽约还是在国内,关系都不很大,放在纽约只是更显豁罢了,这本书有一种沉思的调子,它是通向心灵深处的,大量笔墨盘桓在对人性的审视,精神的冲突和道德的内省上。整部书致力于在平静的表情之下揭示深隐的痛苦,具有强烈的精神追问性。
全书以三个旅美知识女性--汤潘,凌风,杜小藕的事业和婚恋经历为主线展开,围绕着她们的是一些中国的或外国的男性。表面看来,三个女人的运气都不错:汤潘一度成为蓝诗波跨国时装公司的首席设计师,有如灿烂的明星;凌风也是好运突降,只因在国内做医生时抢救过一个美籍华人老头儿,后来与之渐生感情,终于成了这个巨商的同居者,过上了中产阶级的优裕生活;杜小藕的情况也不差,在获得意外满足的婚姻之后,又顺利获得了博士头衔。然而,撩开这些炫目的令旁观者艳羡的外在的东西,将会发现,她们其实活得很痛苦,很无奈:凌凤卷入了遗产之争,杜小藕卷入了离异纠纷,汤潘在事业和情爱上遇到了双重夹击。她们所遭遇到的,不仅是一个中国女子能否融入海外社会并站稳脚跟的问题,主要还是作为现代女性能否在物欲和男权的压力下保持自我尊严和独立性的问题。具体说来,能否真正的“爱与被爱”,成为她们追问和求索的核心问题。
汤潘是全书的灵魂人物,也是作者价值立场的集中体现者。她到美国后堪称善于打开局面的强者,小说一开始就写她在时装节上风光占尽,一跃而成为首席设计师,在寸土寸金的纽约,登上了对一个华人来说几乎不可攀的高位。她完全靠自己的实力和才华。不过,红颜薄命,才高遭忌,这些中国的古话在纽约也同样应验,决不因在国外而有所不同。36岁的汤潘的内心很孤独,“像一尊渴望抚摸的雕像”。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上,同行的嫉妒,出卖,中伤很厉害,上司的猜忌,侮辱和翻脸就更叫人难以忍受,汤潘左冲右突,满身伤痕,虽骨气铮然,终难逃厄运。有些场面写的精彩,比如服装展示会上与雷恩的较量,可谓惊雷闪电,灵魂的风暴骤起,汤潘的心跳可闻。事实上,这一切并非导致她自杀的根本原因。杀她的,是爱的幻灭,是对人的失望。她的悲剧,是欲求真爱而不可得的连连碰壁的悲剧。她可以忍受最冷酷的暗算,最疯狂的嫉妒,却不能忍受没有真爱的虚伪的生活。
耐人寻味的是,正如小说里指出的:“汤潘作为美国时装界的顶尖人物,一个最懂时尚的人,一个看惯了上流社会走马灯似的爱情悲喜剧的老练观众,怎么会在爱情观上如此冥顽不灵?”小说用大量篇幅回叙了汤潘在国内的生活,特别是父母的离异对她的影响,她说,是妈塑造了她,不是她塑造了妈。到美国后,从物质层面讲,汤潘已进入了中产阶级圈子,属于“白领”,不缺钱花。那么她缺什么呢?就汤潘的情史看,她起先与一个美国青年相恋,结果发现那是个无药可救的瘾君子,后来她选择了懦弱而有才华的画家荀大路,她真爱他,但他是个靠女人养活的男人,终因日子过不下去而分手。最后出场的秦岭应该让她满意了吧,秦岭富于男子气,还像个哲人,哀叹着现代人的被肢解,可是谁能想到,秦岭自己就被异化了,陷在隐秘的同性恋中不能自拔。这一发现成为导致汤潘之死的最后原因。回顾汤潘内心每一次痛苦的痉挛,将会看到,她最不能容忍的是“不拿她当回事”,她要的是“被爱”,却始终得不到。汤潘自言,“我要的就是那种非你我不嫁非我你不娶,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永生不变亘古长存的爱情”。这有点近乎呓语了。但谁能说,这不是因商品世界中人的被忽视被遗忘而发出的抗议之声?
前面说了,这部小说写市场却并不借重市场化的写作策略,这其实既是它的优点(强化思考性)又是它的缺点(削弱了可读性)。作品过于局囿于个人的经验世界,似未能升华为普遍的审美经验,使不熟悉域外生活的读者有些隔阂,难以引起更广泛的共鸣。在叙述上,略显琐碎,读者不易进入。作者不太注意悬念华丽时装下的隐痛的引入和动作性、情节性的推动,节奏慢了。就这个意义来看,我更希望它多多引入通俗化、市场化的写作技巧。
总之,《纽约丽人》是一部苦苦寻觅情感真谛之作。它的主人公们,物质追求相应得到了满足,口渐融入厂美国的上流社会,但华夏民族的血统血缘,那种渗入骨髓的道德伦理感情,仍然折磨着他们。这是具有普泛意义的。
心灵波动的过程--弹《什么都有代价》
这里想谈谈《当代》今年第一期王芫的长篇《什么都有代价》。王芫这个名字好像看到在介绍,但我认真读王芜的作品还足第一次。这是一部写眼下部市人口常生存相的小说,时空距离贴近到间不容发,同时这义是一部个人眼光和个人趣味甚为突出的那种小说看惯传统小说的读者会明星感到,这种小说不带任何框框,十分自由,也没有世故气和深刻状,没有进入某种既定模式的企图,似乎也没有某种叙述的限制。这大约正是新生代作家们少有因袭重担的某种优势吧。
小说在自说白话的痛快淋漓中推进,那坦率,真切,时时有所发现的叙述,给人一种会心而笑的轻松。主人公是个电脑公司里的白领,一个并不漂亮的、慵懒而耽于思索的女性,自称是“又多疑又敏感又狡猾又懒惰的女子”,这就构成了某种喜剧情境。她宣称,她并不爱钱,但她一定要找个有大哥大和汽车的男人。这听起来像是讽刺,但她有她的理由,据她说,她的几次恋爱失利,皆因通讯设备的落后而误会、而阻隔、而告吹。电话或手机在小说中的作用可谓至高无上,她和她的男友不啻于一对“电话情人”。对电话在消除孤独和建立参与感上的妙用有绝妙的发掘。构成这小说的主要因素不再是人物刻画或心理描写之类,而是那布满小说中的突发奇想式的感悟。
作者似乎对日常生活中的样样事物都喜欢思索一番,包括对人性,对现代人的情感持久能力,以及对金钱和高科技是否与人性相悖等等问题,而这种思索又是一点都不带书卷气的。把这部以大哥大为龙头的小说看做是现代人对物的依恋的一个寓言也无不可。主人公的爱情因通讯手段的便利培植起来,又因通讯手段的便利而告结束,当然根子还在那无法抗拒的“没意思”感。原来什么都有代价。在这种小说里寻找深沉和史诗是注定无望的,尽管作者布置了一个自杀的镜头。记下心灵波动的过程并玩味这过程似乎就是它的一切。
壁立千仞--《林则徐》印象
林则徐无疑是近代史的怄纽人物之一,中国近代史沉重的帷幕几乎是假借了他的手拉开的。他不是帝王,但对历史的涵盖面却大于帝王,命运注定他将成为文学和历史反复书写的对象、由于历史为他安排的角色的重要,由于他本身思想文化内涵的丰富性和多面性,更由于他的命运与鸦片战争紧密粘连在一起,我们可以说,林则徐是写不尽的。
最近,鹭江出版社出版了蔡敦祺所着三大本的传记小说《林则徐》,凡一百三十多万字,尽管是在关于鸦片战争的着作和关于林则徐的小说已有多部的情况下出版,我们仍然感到新鲜,并无重复之感,这首先因为,此书是第一部林则徐的生平全传,它不再像大部分作品那样,只是以虎门销烟为结构轴心,以鸦片战争的痛史为归结点,而是从生写到处,分“擎天柱”、“风雷激”、“星斗南”三卷出之。关于林则徐从出生到入仕到成为湖广总督的一长段生活,以及鸦片战争后林被发配伊犁直到去世的曲曲折折情景,尽管人们颇为关注,但历来的文学和史学作品大都语焉不详,只有在这本书中,才第一次化为生动感人的文学形象。林则徐何以陡然成为风雨飘摇中的擎天大柱,这本书便是从根上写起,回答这个问题。从大的方面说,历史小说素来有“以史带人”和“以人带史”两种不同写法,蔡着《林则徐》显然承继的是以人带史的传统,它通过林则徐激扬壮烈的一生,赞颂了廉洁,清正,自励,刚毅的人格力量,极大地张扬了在民族危难之际大无畏的爱国主义精神。由于主要人物身上绕系着大量政治,外交,军事,经济,吏治,宫闱等方面的内容,这部书同时也就留下了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历史风云的某些光影。
我说林则徐是写不尽的,意指写林则徐也好,写鸦片战争也好,随着当代背景的不断变幻,是可以有不同的路径,寄予不同的历史评价,并体现出不同的历史观和价值观的。事实也是如此。在今天,至少有四个不同的思考点:第一种是,强调落后就要挨打,视鸦片战争为一场文明与愚昧的交战,较多注意到林则徐所谓“正眼看西方”的第一人的一面。第二种是,强调被压迫国家民族反抗列强侵略,维护祖国主权的正义性,悲壮性,注意力放到林则徐的不畏强权的硬骨头精神上。第三种是,腐败也要挨打,把焦点聚结到勤政廉洁与腐败堕落的冲突上去,强调林的高风亮节,一身正气。第四种是,重温历史,强调禁烟禁毒对人类长远利益的重要意义,把焦点放到禁毒上,焦点是烟毒对国人的毒害引出的教训。我以为,这几个方面都有道理,亦有价值,突出某一点也是可以的,但必须把其他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切忌单因单果地看问题。现在的问题出在,有些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还是沿袭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过分强调某一点,以为抓到了绝对真理,而视其他因素为“过时”,从而走向了偏激甚至悖谬。比如,有的作品只讲文明与愚昧的冲突,只讲落后就要挨打,却不讲被压迫民族反侵略斗争的正义性,和有可能取得胜利却又用为自身腐败而终于失败的悲剧性。再比如,有人模拟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列主义的句式,改为“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西方文明”,这就十分的不妥了。蔡着《林则徐》,若论思想锋芒也许不甚突出,它持的是比较传统的稳健态度,基本以上述第二种观点为主导观点。它的特色在于,以大量翔实,丰富,细密的史料垫底,力争无一事无来历,最后取得“论从史出”的效果。应该说,这部书是以占有史料的充分(包括一些鲜为人知的史料),还原历史氛围的逼真,叙述历史过程的完备而区别于其他作品的。
从这部书中,我们可以感到,林则徐之所以在广州禁烟中表现出超人的冷静和果决,大智大勇的气度和宁折不弯的刚毅,成就了“春雷忽破伶仃穴”的禁烟伟业,实在不是偶然的,这是他从小所受教育和从政以来历经磨练形成的全面素质所决定的。他从未沉醉在金榜题名的喜悦中,出仕以来,平冤狱,赈饥民,浚西湖,抨弊政,被江苏的老百姓称颂为林青天。事实上,在他升任湖广总督之后,广州禁烟之前,他已经在汉阳查缴过大量鸦片,手段极其严峻。论禁烟的坚决,论对烟毒危害的认识之深,没有人能超过他。书中关于他得到王鼎的赏识和理解,关于他与龚自珍的志同道合,相知之深的描写,都是颇为精彩的片断。突出地描写了林则徐作为伟大的民族英雄的壁立千仞般的伟岸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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