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初,北京市军管会收回北京外国兵营的斗争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帝国主义在北京东交民巷的一切特权被彻底废除,东交民巷所蒙受的耻辱被彻底洗雪干净。我有幸直接参加了这一斗争,做了一点工作。40多年过去了,现在回忆起来,心情仍然十分激动。我深深地认识到:没有新中国的成立,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要取得这场斗争的胜利是不可能的。
北京东交民巷使馆界的由来和演变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与英、法、俄、美分别签订了《天津条约》,允许各国可派公使常驻北京。其后,英、法、俄、美、德、意、奥、日、比利时、西班牙等国相继在北京东交民巷一带建立公使馆,还有各自的武装卫兵,总数400多人。其他外国人也陆续到东交民巷居住,买地建房,逐渐建设起银行、洋行、商店、医院等。1900年,义和团运动被清王朝和帝国主义联合镇压下去之后,1901年9月7日清政府与十一国(除八个出兵的帝国主义国家外,还有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条约》中除赔款白银高达四亿五千万两外,特别让人痛心的一项就是划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和允许外国驻兵。昏庸腐败的清政府,为维持自身的统治地位,不惜把东交民巷这块神圣土地连同主权,拱手送给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首都之地,出现这样一个远远超出国际法公认的外交特权与豁免范围的使馆界并建立兵营,成为一个“国中之国”,实在是中国的莫大耻辱。
根据《辛丑条约》的规定,东交民巷使馆区的范围被扩大了:东至崇文门大街,西至兵部街,南至崇文门—正阳门城墙,北至东长安街以北头条胡同,均划为使馆界,界内原有的清政府官署部衙、百姓住房、商店、庙宇包括堂子,全部拆毁,只有东交民巷西口的宗人府、吏部、户部、礼部留给清政府使用,出兵的八国分别建了兵营,东交民巷四周边界修筑了一丈多高的界墙,上面建有炮台和碉堡,东、西、北三面墙上有瞭望孔和枪眼,东交民巷八个出入口修建了大铁门,有荷枪实弹的外国兵站岗守卫,使馆界东、西、北三面界墙外拆除一切障碍物,辟出数十丈宽的开阔地,作为各国的练兵操场和跑马场。使馆界内的胡同道路街名也都改用外国地名。外国驻兵是东交民巷使馆界的最突出特点,是中国丧失主权的最主要标志。中国政局一有风吹草动,各国就往使馆界增兵,对中国政府进行威胁。路过这里的中国人民,莫不仇恨满腔,横眉怒目,痛心不已。
辛亥革命后,国民政府无力消除帝国主义特权,东交民巷使馆界仍然存在,并且成为各国或联合或单独对中国政府施加压力和或公开或秘密干涉中国内政的特殊场所。如袁世凯的窃国称帝,张勋的复辟丑剧,段祺瑞的执政,溥仪的出走天津,等等,都与东交民巷外国使馆的插手、支持有关。1927年4月奉系军阀搜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李大钊等革命志士的猖狂活动,也是北洋军阀与帝国主义国家使馆互相勾结的结果。1928年,国民政府迁往南京,各国在南京设立了使馆,但北京东交民巷使馆界和外国兵营仍然存在,只是使馆降了格,改为领馆了。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政府随即对日、德、意正式宣战,声明废止与各该国签订的一切条约,过去的不平等条约当然失效。由于日军占领了北京,东交民巷使馆界事实上成了日本的一统天下。为了巩固世界反法西斯阵线,拉住中国共同对日,1943年1月11日英、美两国政府分别和当时的中国政府签订了中英新约和中美新约,放弃过去基于不平等条约(包括《辛丑条约》在内)从中国取得的一切特权。其后,中国政府又相继与比利时、荷兰、巴西、挪威、瑞典、加拿大等国签订了类似的条约或换文,作了同样的规定。
中英、中美新约的签订,从法律上和名义上标志着北京外国兵营的收回;但由于日军的占领,规定废除这些特权对英、美来说,不过是一种有名无实的“慷慨”,只要中国的抗日战争不胜利,中英、中美间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就是一纸空文。日本投降以后,只收回北京的日、意、奥兵营,东交民巷使馆界内其他外国兵营,由于中英等新约中规定“为公务上之目的……有继续使用之权”,大部分依然如故。蒋介石集团蓄意投靠美帝国主义来打内战,当然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新中国废除外国特权的坚定立场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以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为己任,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就明确提出,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第一个和最凶恶的敌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在国民党军队被消灭、国民党政府被打倒的每一个城市和每一个地方,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的控制权即随之被打倒,他们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控制权也被打倒。1949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部队进入和平解放的北平,雄赳赳气昂昂地通过东交民巷,帝国主义者的嚣张气势被一扫而光,东交民巷回到了人民怀抱。
但是我们并没有马上收回东交民巷外国兵营。这是因为我们要集中力量完成解放全中国的主要任务,有些问题可以让它暂时放一放,待我们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然而这又是我们一刻也不应忘记也不会忘记的任务。人民政协第一届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在总纲中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规定新中国外交政策的原则是: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对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所订各项条约和协定,新中国将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收回北京外国兵营的时间到来了。
收回北京外国兵营的过程和斗争
1950年1月6日,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颁发布告,收回东交民巷外国兵营土地、征用其地上建筑物。该布告的主要内容是:废除某些外国过去利用不平等条约中所谓“驻兵权”,收回在北京市内占据地面建筑之兵营;在此项地产上所建筑之兵营及其他军用建筑因地产权收回所发生之房产问题我政府另定办法解决之;目前此项兵营及军用建筑因军事之需要予以征用;此项征用自布告之日起七日后实施。
上述布告,当天下午(l月6日)分别贴在了东交民巷22号美国兵营、台基厂三条1号法国兵营、东交民巷42号荷兰兵营(原是德国兵营,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转归荷兰)门口。我当时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处工作,当我得知这份军管会布告的文稿是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审定并经毛泽东主席圈阅,是中央的决策时,心情非常激动。而使我感到责任重大、心情有点紧张而又十分自豪的是,我受领导上指派,和别的同志一起,以北京市军管会工作人员的身份,于1月7日上午分头给美国原总领事柯乐博、法国原领事伯亚乐、荷兰原领事费渊送达了北京市军管会的命令,命他们在七天内将兵营腾出,军管会人员1月14日前来接收。
我去的是美国兵营。进入东交民巷22号大门,正面是一座东西向的楼房。我进入楼内办公室,向美原总领事柯乐博宣读了军管会的命令,将命令交给柯乐博(我因前不久到原美总领馆查丈过土地,认识柯乐博)。他没有拒绝,将命令收下了,但说要向国内报告。我说,这我不管,军管会1月14日来人接收。我送达命令后就回到办公室,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去法、荷兵营的同志也都完成任务,法原领事伯亚乐、荷原领事费渊都收下了军管会的命令。我想,他们虽然都是原来美、法、荷的总领事、领事,北京解放后他们留在北京没走,但人民政府不承认他们的外交人员身份,他们只是个侨民,他们敢拒绝不收军管会的命令吗?
但是,他们还是妄想跟我们较量一下。在向他们的政府报告后,柯乐博写信给北京市军管会主任表示“抗议”,拿出1943年1月的中美新约中“为公务上之目的……有继续使用之权”一条来抵挡,说东交民巷22号美兵营已改作总领馆办公楼,又说东交民巷22号门牌已经不存在,等等。费渊也写信表示,“尚未接到移交东交民巷42号房屋的任何指令”。军管会对此根本不予考虑,把他们的来信退了回去。伯亚乐则写信给我外交部声明:如军管会进行征用,法政府将提出“抗议”。他们还狡辩说,现在并非军事时期,又说收回兵营是国家间事,怎么是地方机构处理,等等。我们表示,军管会的命令必须执行,如果不移交,后果由他们负责。
1月13日我们又到上述三处查看,告谕他们,军管会人员第二天前来接收。
1月14日上午,我们的人员分三个组分别去美、法、荷兵营执行征用、接收工作。市外事处马振武副处长在军管会办公室坐镇,我随同在办公室协助联络工作。
荷兵营已经腾清,管理员英人赫治齐领我工作人员白平同志看了整个兵营,向他移交了兵营建筑和房屋,白平一一作了清点、登记,交接比较顺利。交接完后由费渊签字具结,说明兵营房屋交接完毕,他的东西未受任何损失。
法国兵营也已腾清,伯亚乐和原副领事焦乐庵带领我方人员王柳庄同志等看了整个兵营和营房建筑及房舍,交接也比较顺利。但是伯亚乐不肯签字具结,说是奉本国政府命令,不在任何与兵营有关的材料上签字。但他口头上表示,事情进行很顺利,中国的工作人员都很好。
去接收美国兵营的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处秘书主任李幻山同志等四人。到了东交民巷22号美兵营,柯乐博和原副领事包华德在场。美兵营并未腾清,到处堆放着各种东西。柯乐博表示,他已向我外交部提出“抗议”,如仍要征用,后果由征用人负责。我们指出,22号院内还未搬动,柯先生似有意违抗军管会命令,发生的后果柯先生应负完全责任。柯见我们坚持,不得不表示他马上搬动。因东西太多,到下午5时仍未搬完。我工作人员商量后,准他延时腾清,军管会人员1月16日上午9时前来接收,不得再行拖延。柯乐博点头同意。
正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兵营内查看时,发现隔壁东交民巷23号美原总领馆内有人从墙上向我工作人员拍照,李幻山同志当即向柯乐博提出责问,要求查明。柯乐博有点紧张,把那照相的人找来(22号兵营和23号美原总领馆间有墙隔开,但有汽车道相通),柯乐博显得很尴尬,原来照相的人是柯乐博的秘书高德温夫人。李幻山同志指出,偷拍照片是不正当的。让她交出了胶卷,还让她签字具结,如有差错,由她负责。
1月16日我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东交民巷22号,美国兵营已全部腾清,柯乐博领我工作人员看了整个兵营,看了全部楼房、平房、车库、游泳池等,我工作人员一一做了清点、登记。兵营西端有一块斜坡地,本来并未划给美兵营,美建兵营时把这块斜坡地自行霸占圈了进来,成为美兵营的一部分,建了房屋。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北平市政府的“北平使馆界官有资产及官有债务义务清理委员会”从1946年7月到1947年12月进行的清理工作认定,美领馆使用的东交民巷22号西端斜坡地,系美国自行圈占使用,虽经公使团“默认”,不能按新约的规定无偿使用,但以该地美国圈占使用多年,复建有房屋,不便令其拆除,也不能追问既往,提出了让美国租用的意见。该清理委员会于1947年底结束工作,以上问题上报国民政府行政院后便无下文。我军管会这次收回兵营,那块斜坡地理所当然地同时收回了,这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美国兵营交接完后,柯乐博也不肯签字具结。
我们征用美兵营时,美国国务院曾声称,军管会的命令违反了1901年给予美国的、并在1943年中美条约中加以重申的、久已存在的权利,硬说中国收回的是美领事馆的办公地址和产业,威胁要撤退所有美官方人员。新华社1950年1月18日在一篇评论中给予了有力的驳斥。评论说,《共同纲领》中明白宣布,要取消一切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一切不平等条约,不管它们是久已存在的也好,是1943年重申过的也好,军管会有义务执行《共同纲领》,决无义务执行这些不平等条约。在北京的一切守法外侨,包括外国驻京前领事在内,应当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北京市军管会的命令,而不应当妄想保持旧日的特权,否则就是违背中国政府的命令,侵犯中国的主权。北京市军管会收回的不是任何领事馆的办公地点和产业,而是某些外国根据不平等条约中的所谓驻兵权而占据的中国地产,军管会所要征用的只是此项地产上的兵营,而且因此项地产收回所产生的房屋问题,中国人民政府还要另定办法解决。中国人民在维护自己的利益以及保卫自己祖国的主权的立场上,是从不考虑一切帝国主义的意志的,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制造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和侵略特权必须废除,帝国主义者撤退也好,不撤退也好,叫嚣也好,威胁也好,对中国人民的这个正义立场丝毫没有影响。
收回美、法、荷兵营的工作顺利完成,北京市军管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都表示满意。新华社在1950年1月18日发布了北京市军管会维护国家主权,收回美、法、荷兵营的新闻报道,北京市人民和全国人民都感到无限振奋,热烈拥护军管会的爱国行动,认为这是真正代表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只有人民自己的政府才能真正废除帝国主义的在华特权,一洗50年来不平等条约的耻辱。
还有一个英国兵营。
英国是老牌帝国主义,是最先用武力打开中国门户的西方列强,鸦片战争后英国从中国夺取的特权和利益最多,《辛丑条约》后英国在北京东交民巷占建的英国兵营地方最大,位置最险要,英国兵营建在长安街路南,兵部街以东,御河桥以西,原是翰林院、鸿胪寺、达子营等地方,其北墙斜对面就是紫禁城,英国兵营北面界墙上的炮台、枪眼正对着天安门和太庙。此景真令人义愤填膺。清人有一首诗写出了人们的愤慨:“长安门外御河桥,轿马纷驰书早朝。不料皇居冠盖地,炮台高筑欲凌霄。”
在1943年的中英新约中,规定英国废除过去基于不平等条约在中国取得的特权,包括废除《辛丑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但日本投降后英国人又回到了北京东交民巷,英国兵营也依然存在,直到北京解放。
北京市军管会关于收回外国兵营的布告,1950年1月6日也同样贴在了英国兵营门口,但就在同一天,英国外交大臣贝文致电我国周恩来外长,宣布英国政府承认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法律上的政府,愿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北京市军管会于是决定暂缓收回英国兵营,以便对中英谈判建交能有所促进。1950年3月,英国临时代办胡阶森到北京,中英开始建交谈判。我们提出了英国与退居台湾的国民党的关系问题,包括我国在联合国的席位问题和英国及其属地和香港国民党机构及中国国家财产问题,胡阶森搪塞推诿,毫无诚意。为配合我外交斗争,军管会重新提出收回北京英国兵营问题。我认为,因为英方在1943年1月中英新约中已经规定放弃《辛丑条约》中所取得的特权,现在不交兵营他是说不出口的,交出兵营却又是不好受的,这真是一绝妙的高招。于是,由军管会指派,我在1950年4月4日傍晚,向英原领事高来含送达了收回兴国路副1号英国兵营土地、征用地上建筑物的命令。高来含收下了命令。一周后(4月11日)高来含腾出了兵营,我军管会人员接收了全部兵营,交接工作顺利完成。
至此,西方列强在北京东交民巷的兵营全部都已收回,东交民巷所蒙受的奇耻大辱被彻底清除了。
北京市肃清帝国主义残余特权的斗争取得了巨大胜利。
最后,我还要提一下旧俄国兵营。
沙皇俄国是八国联军参与国之一,也是《辛丑条约》签约国之一,从中国取得了同样的特权,俄国这次分到了太医院、钦天监和兵部、工部的一部分地方,原俄国使馆扩大到100多亩,也建起了兵营,常驻步骑兵百余人。
俄国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奉行一切民族平等、摒弃一切不平等条约和协定的政策,早在1919年秋,苏联政府在致中国人民的特别宣言中就宣布,苏维埃政府废除沙皇俄国在满洲里和中国其他地区所夺取的一切侵略品,放弃庚子赔款和领事裁判权,废弃一切特权及一切租界地,永远消除前俄国政府对中国所作出的一切强暴和不公正的行动。但是北洋政府对苏联政府心存疑惧,直到1924年5月31日,中苏两国才建立外交关系,并签订中苏协定,废除旧俄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然而这一允诺从未得到全部实现,北京东交民巷的俄国兵营的地方,仍由苏方使用,直到北京解放。中苏建交后由苏外交人员住用。
苏联于1949年10月首先承认新中国,并立即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中苏同属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当时又实行“一边倒”政策,所以军管会收回外国兵营的布告没有在俄国兵营门口张贴。后来苏使馆领事部负责人罗满宁曾向北京市外事处处长表示,交回俄国兵营,不成问题,双方协商即可解决。1950年7月,苏使馆将俄国兵营交还我国,但因苏使馆外交人员仍在该处居住,于是改成由苏使馆向我租用。50年代中期北京苏联大使馆新馆建成后,苏方就将旧俄国兵营连同东交民巷苏使馆房屋一并交还我国。这一问题获得了友好和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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