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史记?淮阴侯列传》。蒯通的这番高论套用于印巴两国的克什米尔之争也是非常形象贴切的。英国撤离南亚次大陆之后,由于印度土邦的归属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巴基斯坦与印度对克什米尔的争夺也就类似于项羽与刘邦逐鹿中原的楚汉之争,成为一场纯粹的实力和智力较量。克什米尔由一个潜在的问题转变为现实的冲突,是由于国大党/印度与穆盟/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政策相冲突,以及克什米尔自身的原因导致的。本章将详细地阐释此一过程。
第一节波谲云诡的战前局势 (1)
菲利普?齐格勒说:“国大党和穆盟都从来没有想过,印巴分治即将面临的是什么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悲剧。原来在他们心目当中,赢得独立,决定分治,说明问题已经解决。现在他们认识到,这些竟是问题的开端。”[英]菲利普?齐格勒着,《蒙巴顿传》,仲大军等译,新华出版社,1989年,第207页。英国决定匆忙实现印巴分治,这使英印统治(British Raj)的两个继承国遭受严重的问题折磨,其中一个副作用是次大陆教派冲突的恶化导致范围广阔的大屠杀和人口迁移;另一个问题是,一系列的争端导致了印巴争夺克什米尔的冲突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02。
一、争议不休的拉德克里夫线
《蒙巴顿方案》公布之后,由于把原计划分治的最后期限提前了将近一年,印度分治的工作也就快马加鞭地全方位展开。为了分治工作顺利地进行,1947年6月底印度成立了一个有广泛权力的划分委员会,负责各个方面的划分工作。英国法官西里尔?拉德克里夫被邀请来主持旁遮普和孟加拉的边界委员会的工作,英属印度这两个省的最后分割线因此被称为“拉德克里夫线”。拉德克里夫在7月8日抵达新德里,他对印度一无所知,全凭地图来划界,以确保工作的公正性。需要划分边界的地区虽然仅仅局限于英属印度,但由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与旁遮普省相连,两地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紧密的地理、民族、经济和政治等方面的联系,故旁遮普的拉德克里夫线走向影响了此后克什米尔局势的发展。
兰姆说:“较之其他任何单个因素,在旁遮普施行的分裂机制为克什米尔争端制造了最直接的背景。”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03旁遮普的拉德克里夫线数十年来一直争议不休。因为从理论上讲,所有毗邻穆斯林核心区的穆斯林人口占多数的县都应该归巴基斯坦,但最后穆斯林占多数的哥达斯普尔县的三个区被划给了印度,使它借此拥有通向克什米尔谷的公路。关于哥达斯普尔归属的判决,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说法有利于巴基斯坦,另一种有利于印度。
以有利于巴基斯坦方面为代表的看法认为,尼赫鲁通过蒙巴顿向拉德克里夫施加了压力,迫使他把哥达斯普尔判给了印度。根据计划,拉德克里夫裁决书要在1847年8月13日公布。随着印巴分治日的临近,相关地区的教派紧张关系不仅在持续发展,还有加剧甚至失控的趋势,在穆斯林、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比较集中的旁遮普地区尤其如此。旁遮普的省督埃文?詹金斯爵士为了能够采取预防措施,以免在裁决书公布后爆发公众骚乱,在8月初拜访蒙巴顿时要求预先获得关于边界裁决书的信息。蒙巴顿答应了,并指示他的私人秘书乔治?艾贝尔收到裁决书之后送一份复印件给詹金斯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144。
8月8日,拉德克里夫的助手克里斯托弗·彪蒙特将一幅描绘分界线的地图交给艾贝尔。艾贝尔执行蒙巴顿的指令,将一份旁遮普划界地图的复印件送给詹金斯。同一天,詹金斯将划界裁决书给他的五名县务委员每人送去一份,其中四名是英国人,但哥达斯普尔县的那位是一名印度教徒,他迅速将一份边界裁决书的复印件送给尼赫鲁Quoted in 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145。在这份地图中,哥达斯普尔县划给了西旁遮普,因此将归巴基斯坦。尼赫鲁一直狂热地要求把克什米尔包括在印度境内,立即向蒙巴顿施压,要求把哥达斯普尔县的帕坦科特区划归东旁遮普。
这事被传出去了,闹得沸沸扬扬。蒙巴顿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在9日把他的工作人员召集到一起,指示艾贝尔发电报给詹金斯,要他把所收到的边界资料包括地图全部予以销毁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 148。尽管有蒙巴顿的命令,詹金斯仍然没有销毁边界委员会的所有资料和地图,最后把一份复印件传交给他在西旁遮普(注,将归巴基斯坦)的省督接任者弗朗西斯?穆迪爵士Quoted in 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150。
拉德克里夫裁决书在8月12日交到蒙巴顿手中,按计划应该在次日公布。蒙巴顿身边的人对裁决书的公布时间有三种观点:一种认为应该马上公布,以免生出事端;一种认为应该在独立日15号公布,喜庆的气氛会让人忽视边界划分问题;一种认为应该在独立日之后,以免影响独立的喜庆气氛。为了自己的荣誉不受到影响,蒙巴顿采用了第三种意见,在8月16日把裁决书送给印度总理尼赫鲁和巴基斯坦总督真纳,17日正式公布。
巴基斯坦方面对旁遮普的划界非常不满意。1947年10月30日,真纳说:“边界裁决书是一份不公正、不可理解甚至是有争议的裁决书。它可能是错误的、偏袒的和有争议的,并且它或许是一份政治而非法律的裁决书。
”Qureshi, Ishtiaq Husain, Edited, Pakistan resolution to Pakistan, 1940-1947: a selcetion of documents presenting the case for Pakistan, Karachi: National Pub House, 1969, p269他们认为,蒙巴顿之所以延迟公布拉德克利夫裁决书,是为了让边界得以按有利于印度的利益来进行修改,从而使巴基斯坦在旁遮普丧失了如下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县和区:哥达斯普尔县、阿姆利则县的阿杰纳拉区、霍希亚普尔区、达苏亚区、纳科达尔区、贾朗达尔区、费罗兹普尔区、齐拉区,和拉合尔县卡苏尔的一部分[巴]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89页。由于获得这些地区,印度就可以通过公路进出克什米尔谷,后来正是通过这条公路把军队运往那里,改变了那里的战局。
巴基斯坦的观点由于蒙巴顿与国大党和穆盟的不同关系而得到许多人的认同。蒙巴顿对印巴分治持反对态度,他说:“我越考虑印度问题,就越觉得把国家分裂是一种疯子行动。要不是宗教狂热逼得我无路可走,我决不会同意把一个国家分裂。”[英]菲利普?齐格勒着,《蒙巴顿传》,仲大军等译,新华出版社,1989年,第210页。他还被公认为具有非常明显的亲印度倾向。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后,都作为自治领继续留在英联邦内,蒙巴顿渴望继续同时担任两个独立国家的第一任总督。由于真纳坚持自己要担任巴基斯坦的首任总督,蒙巴顿对此感到极度的失望。1947年7月4日,他在发给伦敦的报告中写道:“我问真纳,‘你知道你的要求要花多大代价吗?’真纳用悲伤的口气答道:‘我大约会失去几千万卢比吧?’我酸溜溜地告诉他:‘你会失去所有的资产和巴基斯坦的前途。’”[英]菲利普?齐格勒着,《蒙巴顿传》,仲大军等译,新华出版社,1989年,第209页。
另外一些学者尤其是印度学者反对上述观点。印度学者普勒姆?香卡?杰哈认为,哥达斯普尔的三个区被判给东旁遮普,是由拉德克里夫独自作出的决断,他没有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压力。之所以这样判决,是基于锡克人因素来考虑的。英属印度领土分割并非严格地按照主体居民的宗教信仰来决定某地的归属,还会考虑其他诸如宗教、经济等因素。例如,孟加拉省的吉大港山区地带虽然只有少量的穆斯林,但基于经济因素而判给了东孟加拉(注:将归巴基斯坦)。哥达斯普尔位于阿姆利则的东边,阿姆利则是锡克教最重要的圣地,锡克教的金庙也在这里。
因为锡克教徒要求留在印度境内,阿姆利则就应该划归东旁遮普(注:将归印度)。由于阿姆利则西边的县区要判归西旁遮普,如果东边的这些县区再划归西旁遮普,锡克教的这个圣地将被巴基斯坦的领土包围。为了给阿姆利则留有宽阔的与母体连接的地带,哥达斯普尔的这三个区就被判归东旁遮普了。詹金斯所得到的那些资料,只是拉德克里夫的草稿图案,并非最后的定稿Jha, Prem Shankar, The Origins of a Dispute: Kashmir 1947, London: Pluto Press, 1995, pp87-93。
兰姆认为,拉德克里夫在划分旁遮普的边界时,克什米尔问题起的作用非常小。而且,他还考证,当蒙巴顿的前任魏菲尔勋爵在1946年2月考虑旁遮普分割的问题时,英印政府就已经接受,锡克人绝对不会容忍穆斯林控制哥达斯普尔在拉维河东边的任何地方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54。1947年6月4日,蒙巴顿也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边界委员会将不可能把整个哥达斯普尔县划归穆斯林主导区。”Ibid, p55
拉德克里夫在完成工作之后就迅速离开印度回英国了。他在1977年去世,生前对自己在印度的工作一直保持沉默。他到底是否受到蒙巴顿的压力而修改了对旁遮普的划界,别人无从得知。所以,哥达斯普尔的裁决问题还将继续争论下去。普勒姆?香卡?杰哈认为,英国当时是站在巴基斯坦一边,反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这种观点或许还值得商榷。1948年2月27日,英美两国官员就克什米尔问题在纽约进行会谈,在存档的备忘录中说:“美国代表同意,克什米尔是一个引发了印巴争端的土邦。尽管如此,代表们声明这并不足以否定克什米尔加入印度的合法性。
最后,英国代表同意美国方面的观点,英美两国今后将基于如下假定而行事:无论如何印度拥有对克什米尔的合法权限。”Rajendra Kumar Jain,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15这份备忘录离克什米尔问题产生的时间很近,从其内容来分析,巴基斯坦怀疑蒙巴顿与尼赫鲁勾结,把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并入印度的观点并非毫无依据。尽管如此,但无论是根据印度还巴基斯坦的观点,有一点可以确定无疑的是,克什米尔问题最初是在外部因素影响下爆发的。
二、自由受限的土邦选择
克什米尔问题一直受到世人关注,但它在印巴分治过程中并不是一起孤立的事件。在英国撤离印度的过程中,印度土邦是一个独特而极其复杂的问题Hodson, H V, The Great Divide: Britain, India and Pakistan,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22。在英印统治时期,特别是在1857年印度民族大起义爆发之后,英国保留了许多印度土邦,以之作为牵制印度民族运动的力量。随着英国结束对印度的殖民统治,这些土邦都面临着选择归属。从前文的考证中可以看出,印度土邦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未来,在法律上存在独立的可能性。然而,众多土邦的经验表明,土邦独立的自由选择即使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在实际中也被排除在外Gowher Rizvi, South Asia in a Changing International Order,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1993, p46。
《蒙巴顿方案》制定之前,国大党在1947年初就已经与一些土邦达成协议,同意土邦出席印度制宪议会的代表一半由土邦立法机关选出,一半由王公指派。结果,有一批土邦如比卡索尔、帕提亚拉、巴罗达等参加了制宪会议。《蒙巴顿方案》把原计划的印巴分治时间提前了约10个月,从而也使得土邦问题更加凸显出来。蒙巴顿召开了土邦的谈判委员会会议,该委员会是王公议院的一个执行委员会。在长时间的辩论中,委员们提出了各种意见。一些委员要求在权力移交以前,应该废除最高权力,以便各土邦自由地作出自己的决定,而另一些委员持相反的意见。蒙巴顿认为,在最高权力废除以后,各土邦可以完全自由地决定他们愿意加入哪一个制宪议会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商务印书馆,袁维学译,1983年,第395-396页。
1946年5月16日的《内阁使团方案》公布之后,海德拉巴土邦的尼扎姆(Nizam,即土邦主)查特里在5月17日求见印度副王魏菲尔,表示海德拉巴希望继续与英国保持联系,对声明中提到的基本权利、联邦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比拉尔的归属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同一天,王公议院主席博帕尔土邦的纳瓦布(Nawab,即土邦主)给魏菲尔副王写了两封信,对《内阁使团方案》中有关土邦的地位和权力等方面的条款提出不同的看法,对方案没有给予土邦以足够重视和恰当安排表示异议转引自谌焕义着,《英国工党与印巴分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第194页。
穆盟与国大党在判断最高权力废除后的形势上有分歧。《蒙巴顿方案》在1947年6月3日公布之后,蒙巴顿在6月13日召集穆盟和国大党的领袖开会,讨论这个棘手的问题。真纳、利雅格特?阿里?汗和萨达尔?尼什塔尔代表穆盟出席会议。真纳认为,最高权力结束以后,各土邦就是独立自主的,它们可以选择不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但尼赫鲁持完全相反的见解。为了避免过渡时期在行政管理领域出现混乱,蒙巴顿叫人起草了一份《保持原状协定》,要求土邦的归属正式确定之前,与成立中的印度或巴基斯坦签订协定,保持双方的既有关系。
这次会议成立了土邦部取代原有的英属印度政治部,由它来掌管印度土邦的归属问题,分为印度斯坦土邦处和巴基斯坦土邦处,分别由萨达尔?帕特尔和萨达尔?尼什塔尔来领导。1947年8月2日,印度土邦部正式制定出一份详细的《加入证书》,要求主权土邦的统治者签署之后加入印度,把国防、外交和交通三项权力上交中央政府,其余所有职权依旧留归土邦政府掌管,中央不干预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94-95。
《蒙巴顿方案》公布之后,土邦王公中出现少数人策划土邦独立的阴谋。国大党坚决反对分裂图谋。1947年6月15日,国大党全印委员会通过决议,要求未参加制宪议会的土邦参加制宪议会,并宣布决不承认任何土邦搞所谓的独立。尼赫鲁警告一切外国不得插手分裂印度林承节,《印度近现代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728页。圣雄甘地在一次与蒙巴顿会谈中说,王公土邦是英国人留下的产物,是他们为了削弱印度对大英帝国的抵抗而建立的。克里普斯没有把它们纳入中央政府的领导而造成了目前的问题。只要蒙巴顿鼓励王公们独立,国大党就会认为,蒙巴顿是在通过把印度的合法领土巴尔干化,并允许王公土邦这种人为制造的、不民主的时代产物来破坏新独立的印度[英]菲利普?齐格勒着,《蒙巴顿传》,仲大军等译,新华出版社,1989年,第212-213页。
在英王的最高权力终结之后,国大党不承认印度土邦具有独立的权利;相反,穆盟认为印度土邦自此具有主权地位,可以保持独立。1947年6月17日,真纳宣布:“随着最高权力的终结,印度土邦将可以自由地加入印度斯坦制宪会议或者巴基斯坦制宪会议,或者保持独立。……从宪法和法律角度讲,随着最高权力的终结,印度土邦将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它们自己将可以自由地采用任何它们喜爱的方式;它们可以不受限制地加入印度斯坦制宪会议,或决定保持独立。穆盟的政策从一开始就是明确的。
我们不想干涉任何土邦的内部事务,因为它是个首先应该由土邦的统治者和人民之间解决的问题。那些根据其自由意志而希望加入巴基斯坦制宪会议,并要求与我们讨论和协商的土邦,将会发现我们已经作好准备了并愿意如此行事。如果它们希望保持独立,以及希望与巴基斯坦进行协商或调整任何政治或其他相似的比如贸易或经济之类的关系,我们将乐意与它们进行讨论,并将达成一项对双方互惠的安排。”Saiyid, Ameena, Jinnah: Speeches and Statements(1947-194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p5-6
到1947年8月15日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时,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印度自治领中间的土邦,除海德拉巴以及西印度卡提阿瓦半岛的朱纳加德、马纳瓦达尔和曼格罗尔以外,都加入了印度自治领,与巴基斯坦交界或在其境内的土邦巴哈瓦普尔、凯尔浦尔、卡拉特共10个土邦加入了巴基斯坦。朱纳加德和海德拉巴的土邦主是穆斯林,他们拒绝加入印度。
朱纳加德的领土约为3000平方英里,不超过100万人口,距离巴基斯坦当时的首都卡拉奇约300英里。因为朱纳加德濒临印度洋,有漫长的海岸线,因此与巴基斯坦的联系在理论上没有任何阻碍。而且,国际上也有类似的例子,比如俄罗斯的加里宁格勒和美国的阿拉斯加,都距离本土遥远。朱纳加德有些孤立的小块地区分散在其他的卡提阿瓦国家,它们已经加入了印度;在朱纳加德内部还有国中之国,其中最大的是曼格罗尔,尽管它是朱纳加德的附属国,却表达了加入印度的希望。按理说,曼格罗应随朱纳加德一块加入巴基斯坦,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们要加入印度。
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27朱纳加德的纳瓦布在他的丞相沙阿?纳瓦兹?布托(Dewan Shah Nawaz Bhutto,即后来巴基斯坦的总统和总理佐勒菲卡尔?阿里?布托的父亲)的支持下,在8月15日的政府公报里宣布朱纳加德加入巴基斯坦。8月21日,印度土邦关系部秘书VP梅农写信给巴基斯坦驻印度高级专员,指出朱纳加德在地理上远离巴基斯坦,而且其居民大部分是非穆斯林,抗议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的决定,说它缺乏人民意志的支持而无效Dasgupta,C, War and diplomacy in Kashmir, 1947-48,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2002, p21。随后,印度对朱纳加德实行经济封锁,切断交通往来。
真纳及其政府把朱纳加德邦看作是争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最有力的一件武器Quoted in 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27。所以,朱纳加德的纳瓦布宣布加入巴基斯坦之后,巴基斯坦政府并没有立刻接受他的加入。9月12日,尼赫鲁给巴基斯坦政府发去一份电报,表示印度准备接受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朱纳加德土邦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结果。
9月13日,巴基斯坦政府最后通知印度,它已经接受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卡提阿瓦半岛的其他土邦主谴责朱纳加德纳瓦布加入巴基斯坦,当地局势骤然紧张起来。印度政府派VP梅农到朱纳加德,劝说土邦主撤销其加入巴基斯坦的决定。土邦主没有接见他,梅农同沙阿?纳瓦兹?布托丞相进行了会谈。梅农威胁布托说,在加入的问题上,如果不在朱纳加德整个土邦的范围内进行公民投票,那么将产生严重的后果。他说,人民不会像牲口一样被赶往这个或那个国家,应该让他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巴]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99页。
1947年9月30日,尼赫鲁接受在朱纳加德进行公民投票,邀请巴基斯坦政府把朱纳加德的归属问题交由它的人民通过公民投票来解决。10月1日,巴基斯坦总理雅格特?阿里?汗表示,巴基斯坦愿意接受在朱纳加德举行公民投票来决定该土邦的归属,作为一项平衡,他要求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也举行公民投票决定该土邦的归属。随着卡提阿瓦半岛局势的恶化,印度政府在1947年10月25日决定,干预曼格罗尔的形势。这意味着印度实际上派军队穿过朱纳加德的领土,从而故意侵略朱纳加德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p127-128。10月22日,印军占领马纳瓦达尔,11月1日占领曼格罗尔,11月8日占领朱纳加德。11月11日,利雅格特?阿里?汗发电报给印度政府,强烈抗议它占领已成为巴基斯坦领土一部分的朱纳加德,要求印度把朱纳加德政府归还给土邦的合法统治者土邦主。
海德拉巴位于印度西部的内陆,是印度土邦中最重要的一个,当时有1600万人口,面积是82000平方英里。它的统治者尼扎姆是莫卧儿帝国的王公,也是一位穆斯林,拒绝加入印度。尼赫鲁说:“像海德拉巴那样的地方,四周全部被印度联邦包围,也没有与世界其他地区联系的出海口,它必须是印度联邦的一部分。从历史上和文化上说,它是印度的一部分,从地理和经济原因来看更绝对是印度的一部分;无论某些特殊的个人或个人集团的意志是什么,这些都是不能被忽视的。
”Jawaharlal Nehru, Independence and After: a Collection of Speeches, 1946-1949, New York: The John Day Company, 1950, p1031947年11月29日,印度与海德拉巴签订了《保持原状协议》。印度政府宣称,根据保持原状协议,海德拉巴不应与任何外国发展任何形式的外交关系Ali, Chaudhri Muhammad, The emergence of Pakistan, Lahore: Research Society of Pakistan, University of the Punjab, 1967, p280。1948年9月11日,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真纳去世;9月13日,印度大规模向海德拉巴进军;9月17日,海德拉巴投降,印度吞并了它。
三、疑窦丛生的部落民起义
蓬奇在1936年成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一部分,是它最后兼并的一块领土。蓬奇的居民主要是穆斯林,占42万总人口中的38万,他们在传统上与翻过皮尔本贾尔山脉的克什米尔谷的穆斯林邻居联系甚少,更遑论查谟的印度教徒了,而与杰卢姆河对面尤其是西北边境省的哈扎拉县的居民联系比较多。蓬奇的穆斯林对于自己的国土被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兼并感到怨恨,也从不认可自己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从属地位,这种态度对1947年事态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4。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军队都被编进印度军队中加入到英国一方参与战争,哈里·辛格大君还被选为英国保守党丘吉尔战时内阁的成员。克什米尔的参战士兵大部分来自于蓬奇,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有两万多蓬奇士兵参加了战斗,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至少有六万人参战了。战争结束后,这些老兵回到家乡。他们对蓬奇的政治变化作了消极的反应。随着印巴分治的进行,蓬奇问题变得更加尖锐。1947年6月,这里的许多穆斯林部落民起来反抗查谟和克什米尔大君的统治,这就是蓬奇起义的开始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21。
到7月份的时候,克什米尔政府已经认识到蓬奇存在有组织的反抗哈里·辛格大君统治的战斗,但他们并不愿意与英国政府或其继承者讨论这一敏感的问题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21。到印巴分治的时候,蓬奇的骚乱已经扩大到迈普尔和查谟等地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沿着西旁遮普边界的大片地区完全脱离了大君控制。蓬奇起义已经变得不可避免地与整个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未来,无论是独立还是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紧密联系在一起了。许多积极反抗哈里·辛格大君统治的人在此时都认为,巴基斯坦将能提供最好的拯救希望Ibid, p122。
8月14日是巴基斯坦的独立日,这一天恰恰也是全印度穆斯林的“克什米尔日”。斯利那加的穆斯林挥舞巴基斯坦国旗表示欢庆,克什米尔政府派警察对此进行镇压,导致多人死亡。这次镇压行为使得蓬奇起义引发的骚乱改变了性质。8月26日,克什米尔的警察向蓬奇省巴柯县的一个公众集会开枪。当地一名年轻的地主萨达尔?阿布杜勒?奎尤姆?汗站出来领导穆斯林的反叛运动,他们开始建立组织机构,准备开展长期的斗争。他们的影响很快就扩展到迈普尔地区Ibid, pp122-123。
巴基斯坦人中弥漫着一种对印度感到恐惧的思想。在印巴分治前后,印度的教派分子扬言要扼杀巴基斯坦,即便是温和派也不希望巴基斯坦强大。在印度军队分割时,英国籍的许多军官主张按未来印巴两国的实际需要来分配英印帝国的遗产。以时任印度军队总司令奥钦莱克为首的英国军事计划制定者认为,独立和分治没有改变南亚次大陆所受威胁的基本性质。无论是帝俄还是苏联,依然像过去的数百年一样,是次大陆最大的威胁。
它像一个巨人般地矗立在北方,准备横扫阿富汗的各个关隘,进入巴基斯坦和印度肥沃的平原地带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p133-134。所以,他们主张陆军优先分给巴基斯坦,海军优先分给印度,而不要按照教派比例的原则来进行分割。这个建议遭到国大党领袖们的反对,他们认为这将有利于巴基斯坦,通过蒙巴顿施加压力,最后把奥钦莱克给撤换了Ibid, 1994, p198。
让印度占领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尤其是在蓬奇起义爆发之后,这是许多巴基斯坦人不能接受的,因为这违背了印巴分治理念。如果印度得到克什米尔大君的支持,然后派军队去镇压在杰卢姆河另一边的蓬奇起义,而河的这一边是巴基斯坦的西旁遮普。这样的冲突将对巴基斯坦的未来产生什么样的结果?难道这样的战争不会扩展到巴基斯坦本土么;而且,最糟糕的是,或许这将导致印度企图在次大陆终结“两个民族”的原则。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巴基斯坦和蓬奇内部的某些人滋事策应他们的话,这并非不切实际的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32。蓬奇和迈普尔一带向来与巴基斯坦的旁遮普省和西北边境省有着紧密的联系,这些地区在民族、宗教、文化和经济等方面几乎不可分割。
因此,克什米尔穆斯林反抗克什米尔大君的统治获得许多巴基斯坦人的援助,到10月初的时候,蓬奇反叛者和巴基斯坦之间已经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其中尤以萨达尔?穆罕默德?易卜拉辛?汗最为活跃,他是查谟省的一名律师,也是克什米尔立法会穆斯林会议党的议员,他甚至还与巴基斯坦总理利雅格特取得联系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24。蓬奇起义范围逐步扩大,克什米尔政府就收缴蓬奇及其附近地区穆斯林的武器。与之相反,它却允许印度教徒和锡克教徒的武装,包括印度教徒的极端军事组织国民志愿服务团(RSS: 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1948年2月暗杀圣雄甘地之后遭禁止)从印度境内涌进查谟、利亚兹和迈普尔等地,对穆斯林进行大屠杀Ibid, p128。
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教派屠杀扩展开来之后,蓬奇起义者获得巴基斯坦人更广泛的支持,许多巴基斯坦西北边境省和旁遮普省的穆斯林部落民在巴基斯坦政府的默认下,进入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进行反抗哈里·辛格大君的斗争。组织这次运动的西北边境省的首席部长汗?阿布杜尔?奎尤姆?汗列出了一张暗杀名单,其中包括克什米尔最有影响的政治人物谢赫·阿卜杜拉及其助手的名字[巴]阿尔塔夫·高哈着,《阿尤布·汗:巴基斯坦的首位军人统治者》,邓俊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181页。穆斯林反叛者在占领区建立自己的政权。10月4日,他们在拉瓦尔品第宣布建立克什米尔共和国,首都定在穆扎法拉巴德,总统是穆罕默德?安瓦尔。这个克什米尔共和国很快就由于不为人知的原因而湮没无闻。10月24日,另一个政权自由克什米尔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其总统是萨达尔?穆罕默德?易卜拉辛?汗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32。
穆斯林部落民的进攻一度进展顺利。由于他们的武器太落后,形势很快发生了逆转。兰姆说:“假如蓬奇起义者即便拥有一支装甲中队,他们在10月22日晚就有可能出现在斯利那加,并已经控制斯利那的机场;从而克什米尔争端如果不是结束的话,也将发生根本的改变。没有斯利那加机场,按传统的观点考虑,印度就无法长时间向哈里·辛格大君提供支持。因此,如果斯利那加机场在1947年10月25日之前被占领的话,印度几乎没有可能合法地把巴基斯坦赶出克什米尔。
”Ahmad, Bashir Ph.D., The Politics of the Major Powers Toward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65, Nebraska University 1972, p274穆斯林部落民没有装甲车,他们输送大量帕坦部落民的工具是公共汽车和货车,其中许多车的机械稳定性都很差。很有可能,帕坦人驾驶自己的运输机上阵是决策背后的一项主要考虑,以雇用他们参与到这项军事行动中来。在该事件中,对蓬奇起义而言,帕坦人的卷入导致了最不幸的后果。他们缺乏纪律,加上热衷于战利品和抢劫,不仅导致严重的延滞,还给公众造成非常坏的印象Quoted in 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34。其结果是,战争优势很快转向印度一边。
印度一直攻击巴基斯坦,认为它策划了部落民反抗哈里·辛格大君政府,把部落民的袭击称作巴基斯坦对克什米尔的侵略,说:“大批西北边境省的部落民进入克什米尔,支持当地穆斯林兄弟的反抗斗争,巴基斯坦政府无疑成为了他们的同谋。英国籍军官由于印度民族主义运动而失去了舒适的生活,他们具有反印情绪,也对此采纵容的态度。他们还由于与穆斯林在宗教上有更多的共同性,而对他们更为喜好、偏爱。”Atal, Hiralal, Nehrus emissary to Kashmir, October 1947, New Delhi: Army Educational Stores, 1972, pp4-5巴基斯坦总是对此予以否认,把穆斯林部落民的反抗看作对多格拉暴政的起义,自己与此没有关联。
双方都固执己见,而大致的实际情况是,尽管没有由巴基斯坦政府的最高层支配的方案,但他们知道并默认了部落民的袭击活动……而且巴基斯坦对他们的援助是至关重要的Lord Birdwood, Two Nations and Kashmir, London: Hale, 1956, pp54-55。有些巴基斯坦军人以个人身份参与反抗战争,但英国驻印度高级专员格拉弗忒?史密斯在1948年1月16日给英联邦关系部的报告中认为,这是可以忽略不计的Paul Preston, Michael Partridge, British Documents on Foreign Affairs(Part Ⅳ, Series E, Volume 7), University Publications of America, 2001,p110。
第二节《加入证书》及其法律效力
长期以来,印巴两国总是各执一词,宣称自己应该得到克什米尔,而对方的占领为非法,它们关于克什米尔的争论长期集中在一些法律问题上。那么,从法律权利的角度来讲克什米尔应该属于哪个国家,换言之,而不是根据地理、民族、经济之类的特性来宣称印度或者巴基斯坦更应当得到它Wirsing, Robert G, India, Pakistan and the Kashmir Dispute: on regional conflict and its resolution,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4, p10。
克什米尔争端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印度和巴基斯坦先后出兵克什米尔是否合法等等,其实焦点都是对哈里·辛格大君在1947年10月26日签署的《加入证书》Instrument of Accession,前人多把它译为《加入文件》或者《加入条约》。Instrument有证书、契约和文件三种意思,把它译为“文件”和“条约”显得过于广泛,“证书”才比较贴切,故本文把Instrument of Accession译为《加入证书》。的法律效力之争,因为它才是那些纷纷扰扰的表层问题的源头。对于这份《加入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数十年来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得出不同的结论,有的甚至截然相对。本节力图在理清历史真相的前提下,在剖析《加入证书》内容含义的基础上,再把《加入证书》的法律之争放到同类事件之中进行比较研究,最后给出自己的看法。
一、印度的北部边疆政策
独立之后,整个印度外交的政策概括起来可以说是围绕四个目标而转:追求安全、谋求发展、地区霸权、探求国际作用Kapur, Harish, Indias Foreign Policy, 1947-1972: Shadows and Substance,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1994, p12。对于印度的外交风格,基辛格曾经有这样的评价:“印度外交政策在许多方面仍留有欧洲帝国主义全盛时期的遗风,并掺杂着自己古老文化的传统。”[美]亨利?基辛格着,《大外交》,顾淑馨、林添贵译,海南出版社,1998年,第10页。作为一个历史悠久、文明灿烂、人口众多、国土广袤的国家,印度社会虽然以观念多样化而着称,但各派共有的一个战略信念是印度作为地区性大国有权利来统治南亚地区[美]斯蒂芬?科亨着,《大象和孔雀:解读印度大战略》,刘满贵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第62页。
尼赫鲁将如下信条作为他对古老印度的新发现:“印度成为一个强有力而统一的国家,成为一个和它的邻邦密切联系着并在世界事务发挥着重要作用的由许多自由单位组成的联邦而涌现在我们面前。它是那些拥有能够自立的丰富资源和能力的极少数国家之一。今天类似这样的国家大概只有美国和苏联。……在将来,太平洋将要代替大西洋而成为全世界的神经中枢。印度虽然并非一个直接的太平洋国家,却不可避免地将在那里发挥重要的影响。在印度洋地区,在东南亚一直到中亚细亚,印度也将发展成为经济和政治活动的中心。在那个正将要迅速发展起来的世界的一部分,它的地位在经济上和战略上是有重要性的。”[印]尼赫鲁着,《印度的发现》,齐文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6年,第711-712页。
为了实现尼赫鲁所描绘的宏伟目标,新独立的印度不仅在国内励精图治,在外交方面也表现得虎虎生威,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它力图全面地继承英印帝国的遗产。印度的民族主义者认为,巴基斯坦没有依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独立,他们是借印度民族主义的成功而取得独立[美]德怀特?艾森豪威尔着,《艾森豪威尔回忆录》(三),樊迪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315页。印巴分治前后,有些印度人认为:“巴基斯坦只是一个被割首的国家,现在的‘脱离’是穆盟暂时的疯狂行为招致的。巴基斯坦将不得不作为悔罪的、悔改的犯错孩子重回联邦母体,而‘两个民族理论’将对所有已经发生的事情负责。”Saiyid, Ameena, Jinnah: Speeches and Statements(1947-194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58
印度的民族主义者迫于无奈接受了印巴分治,对此愤恨不已,更使得他们对英印帝国的其他遗产锱铢必较。1952年8月7日,尼赫鲁在印度议会上说:“当英国人离开的时候,在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分治把一部分领土从印度分割出去;但是,印度的剩余部分,包括印度土邦,继续作为一个整体而保留下来。直到有人企图把属于其中一部分的土邦从印度分割出去。我们不像巴基斯坦那样是因为分治而创造出来的。印度过去存在,印度持续存在,印度目前存在,印度还将存在。因此,在每个土邦作出相反的决议之前,它将与印度维持旧有的关系。
”Information Service of India, Kashmir, 1947-56: Excerpts from Prime Minister Nehrus Speeches, New Delhi, 1956, p34印巴分治前夕,蒙巴顿的副手伊斯梅勋爵要回伦敦述职。在离开印度前,他收到一封尼赫鲁的信。信上说,国大党希望英国政府宣布,在殖民地印度两个新诞生的民族中,印度是英印帝国法统地位的唯一国际继承者Quoted in 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p130-131。由于国大党不愿意配合英国的外交政策而激怒了英国政府,这一要求遭到拒绝。
萨达尔?帕特尔在以前通常被认为是务实派的代表人物,主张作为权宜之计让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平静地转给巴基斯坦。但是,当帕特尔的文件在1971年出版的时候,人们发现这位国大党权势政治家直接卷入了克什米尔问题,他指导了所有使印度最终获得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相关计划。尼赫鲁对克什米尔的兴趣主要是感情型的,通过克什米尔他在印度文明中发现了自己的根源。帕特尔对整个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未来有着冷酷的地缘政治处理方法。它是印度通往中亚的潜在出口。如果克什米尔掌握在印度手中,它将严重地压缩巴基斯坦未来的国际活动自由性。
更为紧要的是,如果得到了克什米尔,印度就能直接进入帕坦人世界,这不仅仅是阿富汗的边缘地区,还包括巴基斯坦的西北边境省,该地区尽管多数居民是穆斯林,但国大党依然在那里保持着特殊的影响;独立之前西北边境省由国大党执政。如果有可能,就通过这里直接向巴基斯坦施加压力;如果有需要,就促使巴基斯坦瓦解。帕特尔好像在某些时候展现出与巴基斯坦妥协的姿态;但在把克什米尔当作对付巴基斯坦的致命武器这点上面,他远远把尼赫鲁抛在了后面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29。
关于国大党主要领导人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看法有多种不同的观点。那么,他们在当时到底是如何看待这个特殊土邦的呢?1947年10月26日,在哈里·辛格大君与印度政府签署《加入证书》的同一天,尼赫鲁给英国首相艾德礼和巴基斯坦总理利雅格特发去一份电报,为印度出兵克什米尔作辩护,由于时间上切近,它可能真实地反映了印度领导人当时的心声。这封电报说:
我们已经收到克什米尔政府求援的紧急呼吁。对于来自友邦的这样的请求,我们将乐意给予友好的考虑。就像你们所知道的那样,克什米尔的北部边疆与阿富汗、苏联和中国接壤。克什米尔的安全对印度的安全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因为克什米尔的南部边疆与印度接壤,但这必须建立在其内部保持安全和政府维持稳定的基础之上。因此,帮助克什米尔对印度民族利益而言是一种义务。我们正在紧张地思考,我们能向该土邦提供什么样的援助,以便它能够自我防卫。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65
阿拉斯太尔?兰姆认为,这份资料接近于克什米尔问题的实质,流露出新印度领导人更多的是考虑克什米尔地缘政治的复杂性。他说:
它在许多方面指出了印度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根本利益的实质,不仅1947年是这样,此后的40多年也是如此。这样解释是行得通的,对印度次大陆北部边疆的防卫来说,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具有非常大的战略重要性。并且,因为不像巴基斯坦那样,印度是南亚次大陆的真正扞卫者,使它免受苏联(或者随后年月里的美国和中国)的威胁,所以整个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必须纳入印度。关于加入的法律理由是真正不相干的。巴基斯坦也许能或者也许不能生存下去;但它不是英印统治的地缘政治继承者,印度才是。
因此,巴基斯坦无权来管闲事,瞎掺合到诸如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这样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地区的事务中来。正因为如此,本着印度外交部遣词用句的精神,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的行为便是“侵略”,这是对地缘政治自然法则某种形式的冒犯。……印度不接受真纳的“两个民族理论”。印度不仅是一个世俗的国家,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的民族家园,而且是有资格在次大陆占领任何空间和攫取任何权力的唯一国家。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49
兰姆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最初阶段,印度并没有把巴基斯坦称作‘入侵者’,尽管这种克制很快就被放弃了。……很显然,证据表明,印度所感兴趣的东西,远不只是使《加入证书》作为一份合法契约在技术上得到承认: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管有无《加入证书》,它想要的只是领土。”Ibid, p165在1947年,通向拉达克东北部唯一可行的路径是取道列城;从斯利那加出发到列城的路,先要翻过索吉隘口,然后穿过卡尔吉尔,沿路只能依靠山地牛拉车进行运输。1947年印巴分治之后,从印度到斯利那加的入口得穿过旁遮普的哥达斯普尔县。
仅仅是列举这些地名就加强了这样的怀疑,在1947年下半年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而展开的战斗,早已存在于领导新印度政治建立的某些最主要人物的战略观念之中,这也是为印度在中亚边缘地区保留一块立足之地的斗争。中亚被麦金德爵士的信徒称作亚洲的“枢轴”或“心脏地带”,是国际社会重大利益所在地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p75。如果印度希望在次大陆北部边疆问题上有任何发言权,以及保留一个阵地以观测和影响中亚的政治发展,但是,不能确保控制包括坎巨提在内的吉尔吉特租区,到那时,与英印统治的晚期年月里相比较,它将要花费大得多的精力去关注拉达克北部的那些边疆地带Ibid, p75。
兰姆的分析是精当而深邃的。1952年1月24日,尼赫鲁在印度议会中的讲话为他的观点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尼赫鲁说:“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尽管是印度的一部分,实际上从地理角度来讲,它却是亚洲的心脏,数千年来无数的伟大商旅从印度取道该土邦前往中亚。非常重要的是,两千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以来,它在文化和政治上都与印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与中亚也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我怀疑,即便是现在到底有多少人认识到克什米尔比西藏还更在北边。所以,人们必须特别地根据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来思考克什米尔。”Information Service of India, Kashmir, 1947-56: Excerpts from Prime Minister Nehrus Speeches, New Delhi, 1956, p27
新印度欲继承英印帝国的法统,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是完全接受了英国人的喜马拉雅山防线的观念,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1949年,印度利用锡金一个地方起义反抗国王的机会把军队开了进去,使锡金成为它的保护国,而且使锡金对它的依附程度超过了过去锡金在形式上对英国的依附关系。同年,印度与不丹签订条约,把英国指导不丹对外关系的权利接收过来。1950年,印度政府协助尼泊尔国王结束拉纳家族一个世纪之久的统治后,印度的势力更加强了。就这样印度接管并巩固了寇松称之为“保护国链条”的喜马拉雅山区各小国[澳]内维尔·马克斯维尔着,《印度对华战争》,陆仁译,三联书店,1971年,第94-95页。1950年12月,尼赫鲁在印度人民院论及印度与尼泊尔的关系时公开承认:“我们继承了英国好的与坏的遗产。”Nehru, Jawaharlal, Jawaharlal Nehrus Speeches (Vol2, 1949-53), Delhi: The Publications Division, p256争夺克什米尔是这一更大战略中的一部分,只是应该采取什么方式来实现而已。
二、《加入证书》的签署背景
国大党的主要领导既然决心要继承英印帝国的法统,打算把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纳入印度版图之内,因此他们千方百计地为着实现这一目的而努力。
卡兰·辛格认为,印巴分治之后,次大陆有四股主要政治力量影响着克什米尔局势发展,而哈里·辛格大君与其中的每一股势力都处于敌对关系。他说:
首先是英国人,最终准备放弃他们帝国皇冠上最耀眼的宝石。尽管直到最后他也不情愿相信英国人的确要离开了,但我的父亲还是一个充分的爱国者,打击任何与英国人暗中勾结的行为。其次是国大党,它受着甘地先生的激励,而由尼赫鲁、帕特尔、毛拉纳?阿萨德和其他自由运动巨人来领导。主要是因为尼赫鲁与父亲最大的对手谢赫·阿卜杜拉关系亲密,他对国大党持敌视态度。第三股力量是由穆罕默德?阿里?真纳领导的穆盟。
尽管该党支持各个印度土邦的统治者有权决定本邦的命运,并在克什米尔反对谢赫·阿卜杜拉及其国民会议党爪牙,但我的父亲是如此纯色的一个印度教徒,以至于不能容忍穆盟的侵略性的穆斯林教派主义,并且这导致他唾弃来自巴基斯坦的诱人出价。最后是土邦内的主要政党谢赫·阿卜杜拉领导的国民会议党,数十年来我父亲与他意见不合,因为父亲把他看作是自己王位和多格拉统治的主要威胁。这一关系网导致的结果是,当关键时刻来临之际,上述所有政治势力都站在父亲政治利益的对立面。此外,我的父亲也不愿意采取某种坚定的抉择。这样,他就发现,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而且费尽千辛万苦才建立起来的多格拉政权大厦在历经一个多世纪之后也要轰然倒塌了。Karan Singh, Autobiography(1931-1967),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p41-42
印度和巴基斯坦独立之后,由于哈里·辛格大君与国大党、穆盟和国民会议党的复杂关系,他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归属难以做出抉择。卡兰·辛格这样形容其父当时的艰难处境:
如果他加入巴基斯坦,土邦里的许多人包括他的整个多格拉基础将会愤怒;如果他加入印度,他就会有疏远土邦内大量穆斯林国民的风险。独立或许是一项诱人的主张,但执行该计划需要精心的准备以及与相关政党进行长时间的协商,还需要高超的政治和外交能力。蒙巴顿(1947年6月15日来访)实际上是想说服我父亲在8月15日之前就下定决心,并从印度领导人那里带来保证,只要是他认为合适的无论何种选择,即便是克什米尔加入巴基斯坦,他们也不会反对。作为一个典型的封建主,我父亲非常倾向于逃避面对困难的形势,对于蒙巴顿的来访只是虚与委蛇。蒙巴顿轻易就识破了这种骗局,只好失望地返回德里。这样,制定一项可行的政治解决方案的最后机会就丧失了。Karan Singh, Autobiography(1931-1967),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48
《蒙巴顿方案》公布之后,坎巨提的米尔(Mir,即土邦主)、奇特拉尔的梅塔尔(Mehtar, 即土邦主)和其他地方首领向哈里·辛格大君表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惟有加入巴基斯坦,他们才会继续忠诚于他。穆斯林会议党也敦促他加入巴基斯坦,并向他保证,加入巴基斯坦之后他将在内政方面享有完全的自治。Jha, Prem Shankar, The Origins of a Dispute: Kashmir 1947, London: Pluto Press, 1995, p55作为一个印度教徒,哈里·辛格不愿意加入巴基斯坦,而且他身边的多数印度教徒权势人物也不愿意他那样做。因此,哈里·辛格的确向往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独立。在英王的最高权力终结之后,穆盟和国大党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得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独立有可能成为现实Ibid, p54。
哈里·辛格的独立想法得到当时的首相拉姆?钱德拉?卡克的支持。卡克是一名学者,虽然是一位潘迪特,但并不是顽固的印度教徒。他对克什米尔人民有着深刻的了解,认为英国人离开之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最好是独立,或者与巴基斯坦维持某种特殊的联盟关系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99。
卡克首相是谢赫·阿卜杜拉所发起的“滚出克什米尔”运动的坚定反对者,与穆斯林会议党关系良好,娴熟地利用国民会议党和穆斯林会议党之间的矛盾来巩固多格拉政权的统治地位。1947年1月,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人民院进行选举。由于国民会议党抵制大选,穆斯林会议党成为议会中的唯一大党。如果假以机会的话,卡克首相排除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的政策会得到穆斯林会议党积极有效的配合。1947年4月,穆斯林会议党的执行主席乔杜里?哈米杜拉?汗在人民院声明,如果哈里·辛格大君宣布,在英国人离开之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独立,他以及他的政党将以生命来扞卫多格拉王朝的主权完整Ibid, p100。卡克排除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的政策,遭到另一位潘迪特克什米尔前首相凯拉斯?哈克萨的坚决反对。凯拉斯·哈克萨与印度最着名的潘迪特贾瓦哈拉尔?尼赫鲁有姻亲关系,得到后者的强有力支持。因此,卡克很快就被撤销了首相之职。
尼赫鲁在克什米尔的主要政治领导人当中全心全意地支持谢赫·阿卜杜拉。作为与之对抗的是,哈里·辛格大君与印度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萨达尔·帕特尔发展了亲密的关系,在需要的时候就以他为靠山Karan Singh, Autobiography(1931-1967),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87。按照当时的传统,将由各个土邦的统治者自己决定加入独立后的印度或巴基斯坦。因为哈里·辛格大君将决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归属,萨达尔?帕特尔尽力平息因尼赫鲁支持“滚出克什米尔”运动在他内心里产生的恐惧。7月3日,他写信给哈里·辛格大君,敦促他不作任何拖延地加入印度Dasgupta,C, War and diplomacy in Kashmir, 1947-48,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2002, p37。
尼赫鲁对蒙巴顿6月份的克什米尔之行没能解决克什米尔问题感到失望。自从1946年发动“滚出克什米尔”运动被捕之后,谢赫·阿卜杜拉和许多国民会议党高级官员一直被关押在狱。随着局势的发展,尼赫鲁认为哈里·辛格大君难以支撑局面,打算再次亲赴克什米尔进行调解,让谢赫·阿卜杜拉出狱掌控局势。哈里·辛格大君坚决拒绝尼赫鲁来克什米尔。最后达成的妥协是,圣雄甘地代替尼赫鲁前往克什米尔,解决关押谢赫·阿卜杜拉的问题。圣雄甘地抵达斯利那加之后,在8月1日与哈里·辛格大君进行了会谈。
卡兰·辛格参与了当时的会见,据他回忆:“我从甘地的言辞中所能获得的全部信息是,他敦促我父亲确定人民的意志,给他们予信心,在当前席卷全国的政治混乱中与他们结盟,而非反对他们。”Karan Singh, Autobiography(1931-1967),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51巴基斯坦政府相信,由于蒙巴顿访问了克什米尔,他和国大党领导人之间具有阴谋。他们指出,在甘地离开克什米尔之后发生了许多蹊跷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决定修筑直接连通印度到查谟的公路Quoted in Ahmad, Bashir, Ph.D., The Politics of the Major Powers Toward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65, Nebraska University, 1972, p262。
随着英国移交权力日的来临,克什米尔政府在8月12日通知穆盟和国大党,说准备与它们签订《保持原状协定》。巴基斯坦在8月14日夜晚独立,随后在8月15日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签订《保持原状协定》。巴基斯坦官方认为,只要《保持原状协定》存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大君就不大可能加入哪个自治领,从而使他免受来自印度的纠缠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26。印度对于克什米尔政府关于签定《保持原状协定》的要求采用了拖延推诿的手法,最后使这一问题不了了之。印度土邦关系部秘书VP梅农对此的解释是:“我们需要时间来考虑这种想法的意图。……我们已经忙得不可开交,老实说,我简直没有时间来考虑克什米尔问题了。”[巴]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18页。
9月13日,萨达尔?帕特尔接到克什米尔政府的请求,要他派遣陆军上校凯什米?辛格?卡图希去做克什米尔政府的军事顾问。凯什米?辛格?卡图希是一名在印度军队服役的军官,还是当时克什米尔首相贾纳克?辛格?卡图希少将的儿子,属于多格拉族,是哈里·辛格大君的亲戚。萨达尔?帕特尔把这一请求转给印度国防部长萨达尔?波德维?辛格。凯什米?辛格?卡图希很快就被送往斯利那加,他毫无疑问在即将到来的危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30。
到9月中旬的时候,哈里·辛格大君逐渐放弃了克什米尔独立的想法,准备加入印度。9月18日,克什米尔社会主义党通过一项决议,表达了该党对克什米尔局势的看法:“克什米尔社会主义党对克什米尔应该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或者保持独立的问题做了合适而贴切的考虑。本党的意见是,由于过去几个月形势的发展,该土邦应采取的自然且最佳的路线是加入巴基斯坦而非印度。基于明显而实质的原因,本党认为该土邦不能保持独立。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本党达成决议,为着贫穷和落后人民的最佳利益着想,加入巴基斯坦是比较理想的。本党已经告知哈里·辛格大君,他应该做出相应的宣告而不要再犹豫不决。”Teng, Mohan Krishen, Kashmir: Constitutional History and Documents, New Delhi: Light & Life Publishers, 1977, pp537-538
随着穆斯林部落民的进攻,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脱离政府控制的地区越来越多,尼赫鲁向哈里·辛格大君施加压力,要他释放谢赫·阿卜杜拉以拯救局势。9月27日,尼赫鲁在给萨达尔?帕特尔的一封信中说:
冬季的到来将切断克什米尔与印度其他地区的联系。唯一正常的路线将是取道杰卢姆河谷。查谟路线在冬季期间几乎不能利用,空中交通也将中断……我理解巴基斯坦的战略,它打算现在派人潜入克什米尔,等冬天来临克什米尔与外界隔离后马上就采取大规模的行动。
该战略成功与否取决于反对它的力量……我非常怀疑,如果没有群众的帮助,克什米尔大君和土邦武装力量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能否应对这种形势……很明显,唯一能支持他们的主要团体就是谢赫·阿卜杜拉领导下的国民会议党。Dasgupta, C, War and diplomacy in Kashmir, 1947-48,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2002, p37
9月29日,谢赫·阿卜杜拉获释,几天之后,其他国民会议党领导人也出狱了。但是,克什米尔政府对穆斯林会议党主席古拉姆?阿巴斯及其同僚没有采取任何纾缓措施,继续把他们关在监狱里。
尼赫鲁的亲密同事达瓦卡纳什?卡克鲁10月初正在斯利那加,印度政府派他去探问了国民会议党对克什米尔加入印度的意见。卡克鲁以不可质疑的口吻警告萨达尔?帕特尔,除非印度采取决定性的措施,否则克什米尔将滑入巴基斯坦的轨道。帕特尔对此兆头做出的反应是,提名让梅赫尔·马哈简取代贾纳克?辛格,接任克什米尔的首相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31。马哈简坚决主张克什米尔加入印度,挑选他做首相具有深远的意味。
他是一名律师,旁遮普康格拉县人,还是拉德克里夫边界委员会的两名印度籍成员之一。萨达尔?帕特尔要求哈里·辛格大君以印度的利益为重接受梅赫尔·马哈简做首相,这被看作是为了确保克什米尔加入印度。1947年10月11日,在正式就任首相执政前,梅赫尔·马哈简赴新德里访问,拜见了帕特尔、尼赫鲁、甘地、蒙巴顿和VP梅农等人。尽管注意到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与巴基斯坦之间在教派、经济和地理方面具有明显的联系,梅农还是建议马哈简无论如何也要把该土邦加入印度。但是,在正式就职前,马哈简从来没有想过与任何重要的巴基斯坦政治家或官员会见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p128-129。
从9月13日起,印度开始向克什米尔政府提供武器援助;大约在10月的第二个星期,印度政府决定向克什米尔派遣军队和武器装备,从帕提亚拉土邦军队中抽调了几支队伍,至少运送了一个步兵营和山地炮兵建制的军队过去。到第三个星期的时候,帕特尔和波德维?辛格已经采取了许多其他措施,使印度直接参与到克什米尔土邦的军队中了参见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130-131。
10月15日,梅赫尔·马哈简正式就任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首相。同一天,克什米尔政府发电报给巴基斯坦政府,抗议巴基斯坦人渗透克什米尔地区,电报警告巴基斯坦政府,克什米尔政府“为了阻止巴基斯坦居民在我们边境上的侵略和不友好的活动,将不得不向外求援”[巴]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20页。真纳清楚地知道克什米尔的局势进入关键阶段,发了一份措辞强烈的复电,上面说:“获得外援的威胁清楚地表明,贵政府政策的真正目的,是要寻求机会加入印度自治领,比如通过在该自治领的干涉和援助下搞政变的机会。这个政策自然会在你的臣民中,其中百分之八十五是穆斯林,产生强烈不满和极大忧虑。我的政府提出同你的代表举行会谈的建议现已迫在眉睫。”上引书,第421页。真纳重申巴基斯坦的建议,即由巴基斯坦和克什米尔正式提名的代表公平地调查此事。这一建议没有得到克什米尔政府的同意。
10月18日,梅赫尔·马哈简又写信给巴基斯坦总督真纳,指责巴基斯坦扣留运往克什米尔的某些供应品,违背了《保持原状协定》,企图用经济压力迫使克什米尔加入自己一方。10月26日,真纳在给克什米尔大君的电报中对此答复说,“指责巴基斯坦没有遵守《保持原状协定》是完全错误的。贵政府所感觉到的困难是由如下结果产生的:东旁遮普广泛存在的动乱及其导致的交通中断,特别是煤的短缺。……我的政府坚守这些保证并愿意执行《保持原状协定》中的每条意向协定。
”Ameena Saiyid, Jinnah: Speeches and Statements(1947-1948),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67反过来,真纳对克什米尔政府的图谋予以揭发:“这些无根据的断言和指控只是一个烟幕弹,旨在掩盖贵政府政策的真实意图。该政策近来的一个实例是对克什米尔国民会议和穆斯林会议两党领导人之间的不同处理。一方面,贵政府释放了谢赫·阿卜杜拉,他被审问并被定犯有叛国罪,解除对其同僚的监禁,并给予国民会议党一个自由的天地以从事他们的宣传。另一方面,古拉姆?阿巴斯先生及其同僚被宣判的罪仅仅是违反召开穆斯林会议的命令,却依然被关押在狱,而穆斯林会议党也不被承认有公民自由的基本权利。”Ibid, p68
关于巴基斯坦执行《保持原状协定》也是印巴克什米尔争端中一个重要争议点。科尔威?帕特里夏?辛普森认为:“比较公允的看法是,巴基斯坦已经竭尽全力来遵守《保持原状协定》,印巴分治所造成的后果妨碍了它(履行责任)的效果。”Sympson, Patricia Colway, Ph.D., The Kashmir Dispute in World Politics, ST Johns University, 1968, p129
自由克什米尔政府在10月24日正式宣告成立,这给印度造成巨大的威胁,就像尼赫鲁在当年12月12日所说:“我们不能把乌合之众的入侵者当作一个国家来处理。除了通过战争手段,任何政府都不能应对这样的袭击。”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kks, 1965, p86要合法地用军事手段对付穆斯林部落民,就得先让克什米尔大君签署加入印度的证书。
在穆斯林部落民的反叛攻击、克什米尔政府中印度教徒高官的劝说怂恿以及印度政府的威逼利诱下,哈里·辛格大君最后屈服了,在10月26日签署了《加入证书》,宣布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卡兰·辛格说:“加入证书签署和印度军队进驻之后,哈里·辛格大君就失去了实权。”Karan Singh, Autobiography(1931-1967),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p811949年6月9日,哈里·辛格大君被迫逊位,由卡兰·辛格任摄政王,但实权掌握在谢赫·阿卜杜拉手中。
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得到了谢赫·阿卜杜拉的真心支持和诚心合作。实际上,他是这一关系的主要建筑师RN Kaul, Sheikh Mohammad Abdullah, a political phoenix, New Delhi: Sterling Publishers, 1985, p49。真纳原以为可以稳取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但最终被挫败了,因为他没有考虑到其主人克什米尔穆斯林的世俗特性,以及他们的领导人的政治技能Ibid, p27。谢赫·阿卜杜拉后来承认,1947年在德里讨论克什米尔加入印度时,他对蒙巴顿勋爵和尼赫鲁说,由哈里·辛格大君单独做决断的作法,永远得不到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的承认,必须允许这些人民行使自决权。正是由于他的坚持,在公告中才包括了有关自决权的条款[巴]阿尔塔夫·高哈着,《阿尤布·汗:巴基斯坦的首位军人统治者》,邓俊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181页。1948年12月12日,国民会议党工作委员会投票,决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
谢赫·阿卜杜拉与真纳和国民会议党与穆盟之间无疑有着根本的分歧。谢赫·阿卜杜拉以如下的言辞来描述他们之间的矛盾:
我们与巴基斯坦之间一个巨大的根本困难在于它是神权政治国家,它的基础是宗教。但是,我们并不认为克什米尔仅仅属于穆斯林,而认为它属于每个克什米尔人,无论他们是什么样的阶级、信仰和肤色。简而言之,尽管巴基斯坦的定向是神权政治或者宗教,但我们的取向是世俗主义。
神权政治并不是唯一的困难,还有严重的政治和社会考虑使我们反对加入巴基斯坦。神权主义的穆盟领导人总是亲哈里·辛格王公,他们从来也不亲人民。真纳先生一直激烈地反对我们摆脱大君的专制统治来获得自由,他拒绝接受人民主权的观念。印度在这点上就不同于巴基斯坦。国大党的基础是世俗化而非宗教。作为一个国家来说,印度也更为进步。是印度的而非巴基斯坦的领导人长期以来支持着人民的权利。国大党不仅和我们发起的“滚出克什米尔”自由运动打成一片,而且其中的一些最高领导人还因此遭到逮捕。哈里·辛格大君的印度教徒属性并没有妨碍“印度教徒”的国大党用最强烈的言辞去谴责克什米尔政府的残暴统治。Banerji, Jogindra Kumar, I report on Kashmir, Calcutta: The Republic Publications, 1948, pp9-10
谢赫·阿卜杜拉把穆盟领导的运动称作神权政治,这就表现出他的偏见。巴基斯坦运动就其本质而言并不是神权政治,而是印度穆斯林的民族主义运动;真纳也不是宗教狂,他是一位政治领袖。但是,这段话无疑体现了国民会议党与穆盟之间的根本分歧,表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民族主义运动因此与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合拍共进,却与它的穆斯林建国运动背道而驰。
三、《加入证书》的内容含义
加入证书是印度据以宣称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拥有主权的法律依据,而巴基斯坦方面却否认它具有法律效力。既然如此,对其内容含义进行具体分析,就不失为解读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条可行途径。
加入证书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实际上包括《加入证书》、《接受函》和《职权表》三个文件。这三份文件是克什米尔问题发展史上的标志性法律文件,此后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的克什米尔争端以及印度和印控克什米尔之间的克什米尔危机,主要是围绕它们来进行。鉴于它们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本文把其全部翻译如下,然后进行分析。
《加入证书》的全称是《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加入证书》,其全文如下:
鉴于1947年的《印度独立法》规定,从1947年8月15起将建一个独立的人所周知的印度自治领,而《1935年印度政府法》也将通过总督法令进行删减、增加、改编或修正,以适用于印度自治领;
并且,鉴于依总督法令修正过的《1935年印度政府法》规定,某个印度土邦通过其统治者签署《加入证书》的方式,该土邦就可以加入印度自治领:
因此,现在,我,尊贵和伟大的众罗阇之罗阇,查谟、克什米尔、纳勒什、塔特哈、图伯特和德夏迪帕什的斯里?哈里·辛格吉,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统治者(Shriman Inder Mahindar Rajrajeshwar Maharajadhiraj Shri Hari Singhji Jammu Kashmir Naresh Tatha Tibbet adi Deshadhipathi, Ruler of Jammu and Kashmir State),行使着我对我所言之土邦的主权,特此签署这份《加入证书》。
1我特此宣布,我加入印度自治领是希望印度总督、印度自治领立法会、联邦法院以及所有其他为着印度自治领而建立的自治领权力机构,由于我的这份《加入证书》,但只能遵从其条款并出于为自治领的目的,应该行使由《1935年印度政府法》(后文写作“该法”)授予的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后文写作“本土邦”)相关的职能,就如该法在1947年8月15日及此后在印度自治领所起的作用一样。
2我借此承担做出相应努力的义务,以便由于我的这份《加入证书》,该法的细则能因此而在本土邦内适用。
3我接受,职权表中所明确的问题作为印度自治领立法会今后为本土邦立法的职权范围。
4我特此宣布,我加入印度自治领是因为我确信,如果印度总督和本土邦领导人达成一项协定,据此印度自治领立法会为本土邦有关行政而立法规定的职能,所有部分都应由本土邦领导人来执行,因此任何这样的协定都应被认为符合该证书的内容,并作相应解释,具有相应效果。
5我的这份《加入证书》的条款,不应该因为《1935年印度政府法》或1947年《印度独立法》的修正案而加以改变,除非这些修正案被我以该证书补充文件的方式接受,它方可被修改。
6本证书的所有内容都不会授权印度自治领立法会,为本土邦制定批准它被迫地放弃土地的任何法律,无论这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但我在此承诺,如果印度自治领为着在本土邦实行某部自治领法律的目标,认为有必要获得任何土地,我会应其请求由他们付代价来获得该地,或者如果土地属于我,再按照所达成协定的条款将土地转让给他们,或者因达不成协定,就由印度首席大法官任命一位仲裁者来作决定。
7本证书的所有内容都不应该被认为,它使我以某种方式承担接受任何印度未来宪法的义务,或者束缚我的抉择,迫使我参与任何这样未来宪法指导下成立的印度政府的安排。
8本证书的所有内容都不应该被认为,会影响我对本土邦的继续统治,或者说,本证书并不影响我作为本土邦领导人而继续保持我现在享有的权力、权职和权利,也不影响本邦目前所实行法律的效力。
9我特此宣布,我代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利益签署本证书,本证书中论及我或说本土邦领导人的所有内容,将被解释为适用于我的继承者和接班人。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p57-59
《接受函》的全称是《印度总督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证书的接受函》,它的正文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即印度总督路易斯?蒙巴顿代表印度政府答复哈里·辛格大君的加入申请,内容是:“我特此接受这份《加入证书》。”
《职权表》的全称是《印度自治领立法会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立法的事项职权表》,它的全文如下:
一、国防
1印度自治领的海军、陆军和空军,以及所有该自治领供养的其他武装力量;申请加入土邦的所有武装力量,包括它所供养的武装力量,将依附于该自治领的武装力量,或与它协同运作。
2海军、陆军和空军武装的运作,军营地区的管理。
3武器、火器和弹药。
4炸药。
二、外交事务
1外交事务;履行和其他国家签订的条约和协议;引渡自首的罪犯和除印度之外其他的陛下自治领的嫌疑犯。
2获准进入、合法迁出以及被驱逐出印度,包括对印度境内人口流动的管理,居住在印度的英国公民和所有加入土邦的公民除外;到印度之外地区的香客。
3归化或移入。
三、交通
1邮政和电报,包括电话、无线电、广播和其他类似的通讯方式。
2联邦铁路;次要铁路之外所有铁路安全的管理,车速、票价、车站服务最终价格的上下浮动范围,运输互换以及作为货物和乘客运载工具的铁路管理责任;作为货物和乘客运载工具的次要铁路管理的安全和责任方面的规章条例。
3海事运货及航行,包括潮汐时期的运货及航行;海军的权限。
4港口隔离检疫。
5主要港口,更确切地说是这种港口的报关和定界,以及那里的港务局的构成及权力。
6航空器和空中飞行;滑翔的规则;空中运输和滑翔的规章及组织。
7灯塔,包括为航船及航空器的安全行驶而设立的灯塔船、信号灯和其他规则。
8航空或航海对乘客和货物的运输。
9铁路区某单位之外其他单位的警察机关人员的权力和权限的延伸。
四、附则
1自治领立法会在土邦内的选举,将根据《印度独立法》以及依此制定的法令来进行。
2对上述所有问题相关法律的冒犯。
3旨在对上述任何问题进行的调查和统计。
4所有法院关于任何上述问题的权限和权力,除非得到本加入土邦统治者的同意,否则不能赋予任何权限和权力给任何法院,平常在土邦内执行职权或与那个土邦有关系的法院不包括在内。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p59-60
《职权表》规定,印度联邦立法会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立法的权限仅局限于国防、外交和交通三方面,而且就每一项都明确了适用范围。同时,这份文件也规定,印度中央机关扩展权力到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时,必须先征得土邦同意。
《加入证书》的前言部分主要是讲述哈里·辛格大君签署该证书的法律依据。证书的九条款项主要阐述的内容是,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证书》的地位优先于所有印度的法律,《印度独立法》也不例外;印度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职能受到限制,应根据《加入证书》赋予的职权来行事;克什米尔土邦主及其继承人的既有权力不受到削弱,除非征得他自己同意。
《加入证书》的前言部分说,哈里·辛格大君依据《印度独立法》和《1935年印度政府法》(1947年修正版)来签署该证书。但是,《印度独立法》中涉及土邦问题的条款只是含糊其词地说,在独立后的印度或者巴基斯坦同意的情况下,各土邦可以加入它们二者之一,对印度土邦的归属并无明确的阐述,也就是说,《印度独立法》并没有授权《1935年印度政府法》(1947年修正版)成为印度土邦选择归属的法律依据,《1935年印度政府法》虽然是一部法律,但由于它并不是英属印度分治和印度土邦归并的法律依据。所以,它对印度土邦的归并,或者具体到克什米尔问题上的作用,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习罡华,《英国撤离印度时期的土邦政策:兼析克什米尔问题产生的法律背景背景》,《南亚研究》2007年第1期,第64页。因此,可以说哈里·辛格大君使用了障眼法,以一些似是而非的法律条文作为自己决策的法律依据,这是不能成立的。
克什米尔问题的另一个争论点是哈里·辛格大君是否有权签署《加入证书》。由于就其本质而言,国家领土的统一体,以及因而国家的领土统一体,是法学上的统一体,而不是地理、自然的统一体。因为国家的领土事实上不过是名为国家的那个法律秩序的属地效力范围而已[奥]凯尔森着,《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233-234页。国家的法律秩序属地效力范围的意思是:由该秩序规定的强制措施、制裁,只是为这一领土而必须建立并且也只是在这一领土内才必须执行。……国际法决定不同国内法律秩序的属地效力范围并从而划定它们相互之间的界限。如果它们的属地效力范围在法律上不划定界限的话,如果各国并没有任何固定的疆界,那么不同国内法律秩序,即许多国家,就不可能无冲突地共处上引书,第234页。所以,在英国结束对印度的殖民统治、英王对印度土邦的最高权力终结之后,按照《内阁使团备忘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是一个归属受限的主权独立国家。因此,作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元首,哈里·辛格大君有权签署《加入证书》。尽管如此,克什米尔问题的关键显然并不在于此。
四、《加入证书》的法律效力
关于哈里·辛格大君签署的《加入证书》的法律效力,各方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以古鲁拉贾·拉奥为代表的印度学者认为:“当克什米尔大君签署《加入证书》且印度政府接受它时,克什米尔土邦即已被认为完全而且不能转变地融入印度。印度同意在某个时期和某种条件下举行公民投票,以之决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未来地位,这并不等于质疑该土邦是印度不可或缺之一部分的合法性。”Rao, HSGururaja, Legal Aspects of the Kashmir Problem, New Delhi: Minerva Press, 2002, p36他的依据是,“英国政府已经明确表示,《印度独立法》所阐述的分治方案只局限于英属印度,它们处理印度土邦问题的政策依然保持不变,即按照1946年5月12日的《内阁使团备忘录》来办。……根据《内阁使团备忘录》的相关条款,土邦被授权在英王的最高权力丧失之后,通过签署加入证书的方式,并入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之一。”Ibid, pp33-34
问题或许并不像古鲁拉贾?拉奥说的那样简单。《印度独立法》的确仅适用于英属印度,但它并没有授权《内阁使团备忘录》成为印度土邦选择归属的法律依据,尽管《蒙巴顿方案》重申了它的立场。退一步讲,《内阁使团备忘录》也没有规定王公土邦必须得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并且,备忘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安托尼?奥斯特说:“如果国家间无意缔结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而只是一项备忘录,它们就不用‘应该’,而用一个少些义务语气的词语,如‘愿意’。”[英]安托尼?奥斯特着,《现代条约法与实践》,江国青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8页。从备忘录经常使用的场合来看,备忘录类似于君子协定,只具有道德上的软约束力,而无法律上的硬强制力。与违背君子协定要受到抨击一样,备忘录相关各方如果不能履行承诺,也只是会遭到道德上的谴责。
对于印度的主张,巴基斯坦方面自然是不同意。它明确地宣称,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并不是彻底的、最终的和不可逆转的。哈里·辛格大君的举措不过是一项特殊的临时安排,而且应该服从于交由克什米尔人民来作最终的处置Ijaz Hussain, Kashmir dispute: an international law perspective, Islamabad: Quaid-i-Azam University, 1998, p52。这与印度方面的观点可谓针锋相对,其实这也是印度政府曾经所主张的。1947年11月2日,尼赫鲁在广播讲话中就公然宣称:
我们决定接受克什米尔的加入并用飞机运送军队到那里去,但我们有一个条件,当克什米尔的和平与秩序建立起来之后,该加入将必须由克什米尔人民来加以判定。在当前的危机时刻,而且克什米尔人民没有充分的机会来表达他们的心声,我们并不急于了断任何事情。唯有他们才能做最后的决定。……我们已经宣布,克什米尔的命运将最终由当地人民来决定。我们已经对克什米尔人民和世界做了那项保证,而且哈里·辛格大君也对此予以支持。我们将不会也不能收回该项承诺。当和平与秩序建立之后,我们准备在联合国之类的国际保护下举行公民投票。我们希望,对人民而言这是公平和公正的公民投票,并且我们将接受他们的裁决。我不能想象出有比这更公平和公正的建议了。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72
巴基斯坦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缔结了《保持原状协定》。有学者据此认为:“根据这项协定,巴基斯坦对克什米尔承担了从前英王政府或者分治以前印度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克什米尔除了巴基斯坦以外不同其他国家建立任何关系;负有加入巴基斯坦的义务。这就使克什米尔加入印度一事成为无效。”G阿拉纳着,《伟大的领袖真纳:一个民族的经历》,袁维学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422-423页。其实,克什米尔和巴基斯坦之间签署的《保持原状协定》只谈及继续保持双方的既有关系,并没有涉及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未来归属。此外,克什米尔政府当时还打算与印度缔结相同的协定,只是因为印度的狡黠而未果。倘若印度当时爽快地与克什米尔签订了《保持原状协定》,那岂不是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也加入印度了?所以,不能以签署《保持原状协定》为依据来否定《加入证书》的法律效力。
1947年10月24日,克什米尔反叛的穆斯林部落民建立了自由克什米尔政府。阿拉斯太尔·兰姆据此质问:“1947年10月26日,哈里·辛格大君正式加入印度,他把自由克什米尔包括在内吗,即便是从理论上讲的加入?”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 154国家的诞生与消灭通常被看作国内法律秩序的属地效力范围的问题。
人们公认,一个新国家是否已经出现或一个旧国家是否不再存在的问题,应以国际法为根据来解答。国际法的有关原则被陈述如下:如果一个独立政府对一定领土发布强制命令而成立以及如果该政府是有效的话,即该政府有能力获得居住在该地区中的人对这一命令持久的服从,那么国际法意义上的新国家就已出现[美]凯尔森着,《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沈宗灵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第245页。由于自由克什米尔政府从此开始,就持久地使该地区的人民服从自己的法律,也就是说,哈里·辛格大君及其后续者的政令自那以后就不能再在自由克什米尔地区实行。因此,从此之后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就不再是以前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而是一个分裂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
国家的疆界理应由国际条约来决定。如果没有相关各国的协定,那么一国领土为另一国所占有,就构成对国际法的违反,国际法使各国负有尊重相互间的领土完整的责任。对国际法的违反引起的后果是:权利受非法占领所侵犯的国家,有权对要为这一侵犯负责的那个国家诉诸战争或报复上引书,第239页。因为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没能独立,而是被迫地加入印度或者巴基斯坦;并且,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遭到分裂,分别由印度和巴基斯坦控制着,只有通过印度和巴基斯坦才能最终解决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定位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克什米尔问题应该由印度和巴基斯坦缔约加以解决,而非单方面就能确定它的永久地位。
克什米尔问题做为一个错综复杂的争端,它的法律背景极为模糊含混。根据前文的详细分析可以发现,哈里·辛格大君签署《加入证书》并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他只是基于传统和当时通行的作法行事而已。也就是说,克什米尔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不应对它进行就事论事的分析,而应从更广阔的视角来展开评论。正如前文所阐明的那样,英印帝国里的500多个印度土邦虽然绝大多数的统治者都是印度教徒,但也有少数是穆斯林,印度最后吞并了那些位于其境内的穆斯林作统治者的土邦。尼赫鲁自己也把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与其他印度土邦相提并论。1952年8月7日,他在印度议会讲话中说:
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1947年10月已经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彻底地加入印度了。这是明白无误而不可辩驳的,因为每个印度土邦都是依据这样的条款在那年的9月或稍后完成加入程序。难道人们就能够说,因为它们的加入仅仅限于三个方面,所以每个土邦的加入都是不彻底的?当然不能这样说。它们的加入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彻底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在10月底的加入也是这样,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是彻底的。Information Service of India, Kashmir, 1947-56: Excerpts from Prime Minister Nehrus Speeches, New Delhi, 1956, p35
尼赫鲁这种比较方法是正确的,但他没有认识到,或者不愿承认,印度在与巴基斯坦争夺印度土邦的问题上,无疑实行了双重标准:对于穆斯林做土邦主的朱纳加德、海德拉巴等土邦的归属,认为应该由人民意志来决定,最后用武力强行改变了不利于自己的结果;对于印度教徒做土邦主的克什米尔,则坚持《加入证书》的法律效力,并用武力维持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就无怪乎巴基斯坦前总理穆罕默德?阿里会说:“印度对克什米尔采取的行动与在朱纳加德、海德拉巴的如出一辙,它完全缺乏任何道德基础,而仅仅是建立在通常的‘强权即真理’的帝国主义准则的基础上。
”Mohamad Ali, All Parties conference of Kashmir, 1955: opening speech by the Honble Mr Mohamad Ali, Karachi : Ferozsons, 1955, p20因此,如果要坚持哈里·辛格大君签署的《加入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那应该如何看待印度对朱纳加德的土邦主所采取的相同措施呢?难怪会有学者坚持认为:“从法律上说,朱纳加德土邦仍然是被印度占领的巴基斯坦的领土。”Mushtaqur Rahman, Divided Kashmir: Old Problems, New Opportunities for India Pakistan and the Kashmiri people, London: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1996, p65
此外,印度不仅仅在土邦问题上采取以我为中心的态度,在中印边界争端中亦复如此。卡?古普塔说:“尼赫鲁总是拒绝让克什米尔问题听命于国际仲裁。可是,他不止一次地表示同意将中印边界争端提交国际仲裁。”[印]卡?古普塔着,《中印边界秘史》,王宏纬、王至亭译,中国藏学出版社,1990年,第228页。可见印度是将自己的实力地位作为处理领土问题的基础。在与中国进行边界问题谈判时,印度也总是把一些似是而非的文献资料作为谈判的既定法律基础,最典型的就是它在阿克赛钦和“麦克马洪线”上的立场。中印边界争端总共分为三段,主要集中在西段的阿克赛钦和东段的“麦克马洪线”。印度认为,查谟政府和西藏地区当局在1842年签订的条约,划定了两地之间的边界,据此阿克赛钦属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一部分。但是,从本文第一章所翻译的该协议全文内容来看,实际的情况是:
这个条约仅仅提到拉达克和西藏的疆界将维持原状,各自管理,互不侵犯,根本没有关于边界具体位置的任何规定或暗示。……而且,这个条约是在中国西藏地方当局和克什米尔当局之间订立的,而目前印度政府提出争论的地区,绝大部分(约占80%)属于并未参加这一条约的中国的新疆。如果认为,根据这个条约就可以判明,新疆的大片土地已经不属于新疆而属于拉达克,那显然是不可理解的。关于拉达克和克什米尔同新疆的边界,1899年英国政府曾经建议划定,但是并无任何结果。如果认为,一次片面的建议就可以把别国的领土据为己有,那也是不可理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给印度驻华大使馆的照会(1959年12月26日)》,《中印边界问题》,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32页。
查谟与西藏在国际上作为两个不具有国家主权的地方政府,它们之间签订的条约不能引以为国际边界划定之凭据,何况条约根本未涉及此一问题。印度政府还认为,中印边界的“麦克马洪线”是英印政府、中国和中国西藏地方共同参加的1914年西姆拉会议上产生的,因此是有效的。但实际情况是:
当时参加西姆拉会议的中国代表陈贻范,不但拒绝在《西姆拉条约》上签字,而且根据当时中国政府的训令,在1914年7月3日正式向会议声明,凡英国和西藏本日或他日所签订的条约或类似的文件,中国政府一概不能承认。中国政府驻英国公使刘玉麟,又在同年7月3日和7日两次正式照会英国政府,作了同样的声明。此后历届中国政府都坚持这个立场。……事实上,在西姆拉会议上只讨论过中国西藏地方同中国其他部分以及所谓内外藏的界线,从来没有讨论过中国和印度的边界。所谓中印边界的麦克马洪线,是英国代表和当时的西藏地方当局的代表在1914年3月24日在德里用秘密换文的方式产生的,根本没有通知中国,也就是说,根本没有上过西姆拉会议的日程。上引,第34页。
所以,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讲,《西姆拉协议》本身就没有法律效力,更遑论因它而衍生出来的英印帝国与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私相授受的“麦克马洪线”了。印度政府在中印边界争端上所持的立场,与它在克什米尔争端中如出一辙。
基于上述的对比分析,关于哈里·辛格大君签署《加入证书》标志着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一劳永逸地加入印度的主张就要大打折扣。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应该由克什米尔人民举行公民投票作最后的决定,这也是印度早期的主张。在克什米尔争端的最初几年里,印度一直坚持通过公民投票来作最后的决定,当时它与谢赫·阿卜杜拉的关系还很好,自信可以通过公民投票赢得克什米尔。但在1953年与谢赫·阿卜杜拉的关系破裂之后,印度再无通过公民投票获得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自信心了,因此态度来了个完全的逆转。
1965年,印度国防部长克里希纳·梅农坦率地承认,“克什米尔将投票加入巴基斯坦,我们将会失去它。”Mushtaqur Rahman, Divided Kashmir: Old Problems, New Opportunities for India Pakistan and the Kashmiri people, London: Lynne Rienner Publishers, 1996,p103有了1947年西北边境省和锡尔赫特县的例子,这两个地区开始都是国大党占据优势,但在最后一刻公民投票加入巴基斯坦,印度再也不敢在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举行公民投票了。
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说:“道德是隐性的法律,法律是显性的道德。” 此言极是!不以道德为依归的法律不是好的法律,更多的是霸权主义的体现。就其本质而言,法律不过是道德的一部分而已,就如洛林所阐明的那样:“在现实中,每项法律规范对应着一条演进中的道德准则。在法律规范继起之后,它倾向于使道德准则得到普遍的遵从。所有的法律规范在实现目的之后就会消失,而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将随之消亡。”罗斯科?庞德着,《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10页。人们常说“恶法非法”,既然良法才是法,则法律与道德庶几无异矣。因为法律从属于道德,所以,即使在承认哈里·辛格大君有权签署《加入证书》的情况下,印度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诉求也由于它对相同的问题采用双重标准而遭人质疑。也就是说,从狭义的法律来讲,哈里·辛格大君有权签署《加入证书》;但就广义的法律而言,这份《加入证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可以推论出,把印巴两国对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争夺看作一个法律争端,这种观点显得过于单纯。
第三节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
美国着名政治家和学者布热津斯基说:“在国际关系史上,领土控制是大多数国际冲突的焦点。自从民族主义崛起以来,大多数血腥战争不是起源于同扩大领土有关的民族自我满足感,就是起源于因丧失‘神圣’领土而产生的民族的被剥夺感。可以毫不过分地说,领土要求一直是驱使民族国家采取侵略行动的主要冲动。”[美]兹比格涅夫?布热津斯基着,《大棋局:美国的首要地位及其地缘战略》,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9页。印度着名学者许马云?迦比尔说:“印度的地理环境是推动它统一的最有力的因素。大自然把这块土地划成一个单位。印度的全部历史是为了达成这个目标的未完成的努力。当政治统一达成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内部及其对世界的关系都是和平相处的。一切想把这个国家分裂成几个独立政权的尝试都毫无例外地遭到了失败。”[印]许马云?迦比尔着,《印度的遗产》,王维周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04-105页。由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特殊性,印巴为争夺它而进行战争几乎可以说是必然的。
一、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爆发
印度获得哈里·辛格大君签署的《加入证书》之后,迅速空运军队到克什米尔,与反叛的穆斯林部落民进行战斗,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由此爆发。获悉印军开进克什米尔之后,真纳也想派巴基斯坦军队赴那里作战。印巴联军总司令陆军元帅克劳德?奥金莱克在10月28日接到通知后,马上飞赴拉合尔与真纳会谈。他对真纳说,哈里·辛格大君既已加入印度,印度军队就有理由进入克什米尔。如果巴基斯坦军队采取任何行动,那他就不得不撤退全部英国军官,包括印巴两军的总司令在内,因此真纳放弃这个铤而走险的行动赫克托?博莱索着,《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真纳传》,李荣熙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50页。奥钦莱克建议召开一个圆桌会议,由真纳、利雅格特、蒙巴顿、尼赫鲁、克什米尔的大君和首相共同参加,讨论克什米尔问题Dasgupta, C, War and diplomacy in Kashmir, 1947-48,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2002, p70。
真纳接受了奥钦莱克的建议,邀请印度总理尼赫鲁和总督蒙巴顿10月28日到拉合尔进行会谈。尼赫鲁起初答应前往,但随后称病拒绝与会。巴基斯坦总理利雅格特认为:“如果印度政府愿意的话,它可以派副总理代替潘迪特?尼赫鲁前来参加会议。”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73蒙巴顿无奈,只好在11月1日单独去拉合尔与真纳会谈,他没有得到印度政府的授权,以个人身份而非印度总督的名义前往。据蒙巴顿的私人秘书艾伦?坎贝尔?约翰逊记载,在会谈中,“蒙巴顿细心地考虑了印军在斯利那加的实力以及未来几天的可能军事布置,并告知真纳。
他对真纳说,他认为,部落民现在以任何规模的武力要进入斯利那加,前途都颇为渺茫。……蒙巴顿探询了真纳对于公民投票的态度。真纳认为,印度军队占领着克什米尔,再加上谢赫·阿卜杜拉的权势,这两者的结合意味着普通穆斯林绝对不敢投票给巴基斯坦。蒙巴顿就建议在联合国组织的主持下进行公民投票,于是真纳宣称,唯有两位总督才能组织公民投票。蒙巴顿立刻拒绝这一建议,强调无论真纳建议以何种程序来解决克什米尔问题,他的宪法职位只能允许他依据其政府建议来行事。真纳十分沮丧,几乎是宿命论者的心情。他像一个受虐狂那样喋喋不休地说,印度企图毁灭他所创建的国家。”Campbell-Johnson, Alan, Mission with Mountbatten, New York: Atheneum, 1985, pp229-230
真纳担心印度摧毁巴基斯坦,这并非杞人忧天。尼克松说,1953年他作为美国副总统访问印度,在和尼赫鲁会晤时:“他用了不到四分之一的时间谈印美关系,但是用了一半多的时间大谈他所谓的印度在黩武主义的巴基斯坦面前遇到的危险。他口中谈的是所谓巴基斯坦对印度的威胁,然而他的表情预示了十八年后发生的事情:在他的女儿当政下,从苏联那里获得供应的印度军队肢解了巴基斯坦,甚至扬言要消灭巴基斯坦。”[美]理查德?尼克松着,《领导人》,白玫译,新华出版社,2003年,第342页。在分割英印帝国的军队时,以奥钦莱克为首的英国官员出于遏制苏联的考虑,希望根据印巴独立后将面临的实际防务需要来分割军队,而不像分割领土那样根据教派的原则来进行。这遭到国大党的坚定拒绝,他们的顽固态度致使奥钦莱克感到愤慨。1947年9月2日,他在写给英国首相等人的报告中说:“我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当前的印度内阁在毫不宽容地竭其所能防止巴基斯坦自治领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我的观点得到我的许多下属赞同,也得到所有了解局势的负责任的英国官员支持。
”Qureshi, Ishtiaq Husain, Edited, Pakistan resolution to Pakistan, 1940-1947: a selcetion of documents presenting the case for Pakistan, Karachi: National Pub House, 1969, p252日益变得明显的是,新印度的领导人极其害怕给予巴基斯坦一支真正具有生存能力的军队,以便它适当地成为一个安全有保障的民族国家。实际上,档案材料也证明,印度领导人决心防止巴基斯坦获得生存能力。当然,随着分治后诸多事件的发展,很明显的是尼赫鲁和国大党依然希望削弱幼小的巴基斯坦,促使它或者回归母巢,或者臣服于印度在次大陆的强国地位Osborn, Robert Bruce, PhD, Field Marshal Sir Claude Auchinleck: The Indian Army and the partition of India, 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 1994, p140。
蒙巴顿建议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在克什米尔进行公民投票。真纳觉得在这种条件下的公民投票没有任何价值,把这看作是对巴基斯坦的欺侮和羞辱。由于克什米尔的穆斯林在总人口中占压倒多数,他根本不能理解为何需要进行公民投票,该土邦应该无条件地加入巴基斯坦,此外别无他途。他向蒙巴顿提议,作为一项解决危机的折衷办法,在政府对政府的基础上就加入问题进行交易,巴基斯坦或许可能用它对朱纳加德的要求权交换印度对查谟和克什米尔任何部分的要求权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59。作为一项替代,真纳提出三项和平建议,要求蒙巴顿转告印度政府。这三项建议是:
(1)为了促成立即停战,两个自治领应该给予两国总督充分的授权,让他们立刻通知敌对双方的武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停火。巴基斯坦总督对正在战斗的克什米尔临时政府(注:即自由克什米尔政府)和部落民的武装没有控制力,但他愿意以最明晰的言辞警告他们,如果他们不遵守立刻停火的命令,两个自治领的部队将向他们开火。(2)印度自治领和部落民的武装同时以最快速度撤离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领土。(3)由两个自治领政府批准,两位总督得到充分的授权去恢复和平,承担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行政管理,以及毫不拖延地安排在他们共同控制和监督下公民投票。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73
这些建议得到英国政府的赞赏,但遭到印度政府的拒绝。因为担心谢赫·阿卜杜拉的影响,真纳不愿意通过公民投票来决定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归属。兰姆认为,这些建议表明:“真纳很想避免冒险,尽管是轻微的,以免让谢赫·阿卜杜拉操纵选举进程从而巩固印度的地位。……巴基斯坦在随后的年月里对公民投票的态度依然保持这样的基础,任何提交给这个争议土邦的人民的意志的表达,只有在下列条件下才有可能发生:完全排除印度军队和谢赫·阿卜杜拉的影响、或者存在某种中立的环境。如果人们能正视真纳的建议,会发现它并非是不合理的:联合国很快就提出了非常相同的建议。”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60
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的起初阶段,巴基斯坦的正规军没能投入战斗。穆斯林部落民的武器虽然落后,但也对印度军队造成了很大威胁。据参加战争的印度将军普拉沙德说:“在克什米尔战役的头几天,负责指挥将印军空运到克什米尔的森少校,11月3日夜晚在斯利那加飞机场附近的巴德根受到攻击后惊慌失措,不听劝告地准备弃城逃跑,放弃克什米尔而撤回印度平原去。第二天早晨,萨达尔·帕特尔飞到前线听取报告后,坚决禁止进一步的退却,他直接向森下令,立即把锡克部队调回帕坦,并让森本人准备保卫斯利那加。”[印]普拉沙德着,《一个印度侵华将军的自白》,汇苓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84年,第150页。
由于萨达尔·巴特尔施加的这一不可抗拒的强有力的干预,印军才最终夺取了整个克什米尔谷。印度军队的战斗力之差,让哈里·辛格大君极为不满,认为它陷入了泥淖之中。1948年1月31日,他给萨达尔·帕特尔写了一封长信发泄自己的苦恼:“正如你所知,自从印度军队到达之后,克什米尔的军事形势非常地令人沮丧。除了在克什米尔谷取得的成就之外,其他地方的业绩完全呈负债状态,以至于现有成果也令人堪忧。”wwwkashmir-informationcom/historicaldocments, Letter of the Maharaja Hari Singh to Sardar Patel
印巴谈判破裂之后,印军对部落民发起了一轮新的进攻,11月7日攻占帕坦,11月8日进入巴拉穆拉,巴拉穆拉的收复彻底地结束了部落民对斯利那加河谷的威胁。11月9日,蒙巴顿去伦敦参加伊丽莎白公主的婚礼,返回德里后正式提出联合国调解的建议,伊斯梅为此制定了具体的计划。巴拉穆拉之后的下一个目标是乌里,乌里位于杰卢姆河边,河的对岸是巴基斯坦。印军的攻势威胁到巴基斯坦的安全,巴基斯坦政府请求英国干预此事,这使得英国政府感到为难。1947年11月22日,艾德礼在答复利雅格特的信中说:
1与克什米尔相关事件在进行过程中产生了棘手的问题,即便给予机会,对我和我的政府而言,要判断是否有路子便于我们找到解决方案,这也是一个难题。
2尽管贵政府和印度政府的路径有所不同,但你们似乎一致同意交由克什米尔人民来决定克什米尔最终加入巴基斯坦或印度是最好的办法,虽然我认为要在春季之前实现这一步是不大现实的。尼赫鲁先生在他11月2日的广播讲话中建议,应该在联合国之类的国际支持之下进行公民投票,而你也在11月16日的声明中建议,应该要求联合国任命代表帮助解决克什米尔问题。
3若印巴政府能够联合提出要求,在独立人士的监督之下建立并管理与克什米尔人民协商的机制,假如这证明可行的话,我认为将有巨大的好处。经过全面考虑,我倾向于认为,把这一理念最快捷而圆满地付诸行动的办法或许是求助于联合国的某个特殊机构,也就是说国际法庭。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84
印度虽然在军事上具有优势,但克什米尔地区复杂的地形和某些地区穆斯林高涨的顽强反印情绪使印度政府并不敢掉以轻心。尼赫鲁坚定地认为,唯有谢赫·阿卜杜拉才能挽救克什米尔的乱局,把克什米尔顺利地带进印度。印度政府向哈里·辛格大君施加压力,要求让谢赫·阿卜杜拉主持政府工作。1947年11月28日,哈里·辛格大君邀请谢赫·阿卜杜拉担任首相并组建临时政府;11月30日,谢赫·阿卜杜拉接替梅赫尔·马哈简,正式走马上任。
纳塔拉詹说:“美国对于印度的政策建立在其全球政策的基础上,其目的是要建立并加强一个美国领导的集团,以便于和苏联进行斗争。印度虽属重要,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它仅居于次要地位,国民党中国和日本却是美国在亚洲所最注意的地方。”[印]纳塔拉詹着,《美国阴影笼罩印度》,姚华译,世界出版社,1954年,第137-138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初,美苏全球争霸的亚洲战场主要在中东和东亚,南亚处于次要的地位。而且,在印巴独立之初的几年里,美国的政策制定者主要把南亚看作英国势力范围内的一个坍塌,倾向于根据英国的建议行事Jain, Rajendra Kumar,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reface。1947年12月2日,美国国务院在为其驻联合国安理会代表准备的《关于印巴克什米尔争端的意见书》体现了美国政府当时的立场,里面说:
我们宁愿克什米尔问题通过印巴两国直接谈判得到解决。但是,要求联合国介入,以及特别是要求联合国监督克什米尔公民投票的决议,如果是印度或者巴基斯坦提出的,而且还得到英国的支持,美国的代表就应该支持该决议。这样一项决议应该根据普通成人选举权来界定选举实体。如果要求联合国介入的决议由第三国(包括英联邦其他国家),或者,由巴基斯坦或印度提出而遭到英国反对,美国的立场就必须进一步进行研究。
日益明显的是,如果没有外部支持,或者不求助于更强的武装冲突——这将不可避免地把某些甚至全部的西北边境省部落民卷入进来,印巴之间的这个重大难题将不能消除。尽管英国在该地区有不为人见的利益,由于其地位的特殊性以及最近从次大陆撤退,英国显然不适宜提供这种外部援助,美国或任何其他某个第三国也不宜承担这种角色,由联合国来解决这一问题的设想就成为首选了。Jain, Rajendra Kumar,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3
此外,美国领导人当时对尼赫鲁的印象也不佳。艾森豪威尔总统说:“多年来尼赫鲁先生在许多美国人看来一直是一个有点不可解释的、有时甚至使人恼火的人物。他在早期活动中曾倾向马克思主义;后来在独立运动中,作为甘地的一个副手,在英国监狱里待过若干年;在某些观察家看来,他作为一个总理,似乎遵循共产党的路线,他的言论模棱两可,常常使人莫测高深。”[美]德怀特?艾森豪威尔着,《艾森豪威尔回忆录》(三),樊迪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310页。所有这些都使得美国不愿意卷入克什米尔争端。
颇为有趣的是,美国的战略竞争对手苏联这时也不把克什米尔问题放在心上。长期以来,苏联就不喜欢国大党,因此他们明显地对印度独立不感兴趣Quoted in Ahmad, Bashir, Ph.D., The Politics of the Major Powers Toward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65, Nebraska University, 1972, p156。
由于印度和巴基斯坦以和平的方式赢得独立,背离苏联用暴力手段争取革命胜利的教条,苏联的印度问题专家认为,南亚的权力交接不过是英国在南亚保留其政治、经济、战略利益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他们讥讽真纳“比英国人还英国人”,咒骂尼赫鲁为“帝国主义的走狗”转引自王琛,《美国与克什米尔问题(1947-1953)》,《历史教学》,2005年第1期,第33页。苏联还积极地支持印度共产党,反过来这又引起印度极其不满。1948年3月20日,印度驻苏联大使尼赫鲁的妹妹潘迪特夫人受命约见美国驻苏大使史密斯,转告他,尼赫鲁和印度绝大多数领导人已决定和西方保持天然的联盟,只是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比如地理位置的限制和军事上的薄弱等等,因此尼赫鲁还不能公开谈论在军事上加入西方的问题。
独立之初,印巴两国在外交上还是比较倾向于西方。印度支持美国的马歇尔计划和第四点计划,支持联合国在南朝鲜的选举,与此同时却拒绝接受苏联的建议,1949年初印度召开亚洲各国会议讨论印尼的局势亦未邀请苏联参加。1951年9月19日,印度驻联合国大使潘迪特夫人公开说:“在联合国大会最近几届会议上,51次投票中,我们和你们(即西方国家)一致的有38次,弃权的有11次,不一致的只有2次。我们多年来的经验自然地增加了我们……对共产主义侵略的敌视。”转引自纳塔拉詹着,《美国阴影笼罩印度》,姚华译,世界出版社,1954年,第178页。
多种原因使得克什米尔争端最初在苏联也得不到重视。直到1956年底,苏共总书记赫鲁晓夫访问印度时还公开地承认:“老实说,我们对印度的了解,不仅浮浅,简直是孤陋寡闻。请不要笑话,我个人对印度的一点了解,还是从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歌剧《沙特阔》中印度客人的咏叹调中得来的。”[俄]赫鲁晓夫着,《赫鲁晓夫回忆录》,述弢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2568页。斯大林时期,苏联更是没有把印度放在战略地位予以考虑,据赫鲁晓夫说:
斯大林对印度的态度总是不太在意,其实这是很不应该的。这样的国家应该引起他的注意。他对印度估计不足,看来,对印度所发生的事情也不甚了解。斯大林第一次关注印度,那是在印度1947年获得独立之后。尼赫鲁本人当时宁愿跟中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和缅甸打交道,也不愿跟苏联直接来往。……从苏联报纸登载的消息得出结论说,印度发展的方向是资本主义,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那里是在建设社会主义。这使我们疏远了他们。……另一方面,尼赫鲁竭力想建立一个民主的国家。我们不理解为什么他对昔日奴役过他们的英国人那么宽容。英国军官仍然在印度的军队里服役,有些地方还在起用英国的官员,这种情况引起了我们的警惕。[俄]赫鲁晓夫着,《赫鲁晓夫回忆录》,述弢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2569-2570页。
上述情形使得美国和苏联最初都以比较超脱的态度来对待克什米尔问题。历史上在该地区有重大地缘政治利益的另一传统大国中国,这个时期由于内部问题而自顾不暇,更谈不上去关注喜马拉雅山另一侧的窝里斗了。但是,随着形势的演变,这三个大国家都主动或被动地深深地卷入克什米尔问题。
二、克什米尔问题提交联合国
1947年12月12日,尼赫鲁给利雅格特发去一封电报,希望解决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间所有突出的问题,并再次表示要请联合国来帮助调解克什米尔问题。12月16日,利雅格特回复尼赫鲁说:“巴基斯坦的安全与克什米尔的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两地之间的宗教、文化的姻亲关系以及经济上的相互依赖,这些纽带依然把双方紧紧地凝结在一起。克什米尔人民的安全和幸福对巴基斯坦人民具有高度的重要性。因此,我们非常感兴趣的是,为克什米尔人民创造和平与和谐的条件,让他们免受各种内外压力,得以根据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加入哪个自治领。我打心底认为,克什米尔问题唯有根据当前形势的现实状况而运用政治才能来加以解决,而不是巴基斯坦怎样参与该争端或联合国如何参与进来之类的法律争端所能解决的。”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87
巴基斯坦请求英国斡旋克什米尔问题。英国政府不愿意直接干预克什米尔争端,打算寻求一个对该问题感兴趣且此前与它无瓜葛的第三方来进行调解,这也是可以理解的。美国便是唯一的可选对象Ahmad, Bashir, Ph.D.,The Politics of the Major Powers Toward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65, Nebraska University, 1972, p40。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国的国力大为衰弱,对许多国际问题已经力不从心。美国则变成一个超级大国,继承了大不列颠的强国地位,在全球许多地区承担了英国难以为继的负担和任务。1947年12月29日,英联邦关系部官员保罗?J?帕特里克通知美国驻伦敦的临时代办WJ格尔曼,说印度有可能立即攻打巴基斯坦。
帕特里克表示担心,如果战争发生,苏联有可能支持巴基斯坦,这将引起许多麻烦Khaled, Amm Saifuddin, Ph.D., Geopolitics and regional reality: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Kashmir dispute between India and Pakistan, 1947—1954,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1990, p42。第二天,英国直接要求美国对克什米尔问题采取措施。为此,还向美国大使出示了尼赫鲁与艾德礼之间的一些绝密通信。尼赫鲁在12月28日的信中写道,巴基斯坦正在训练大约十万名部落武装人员,准备攻打印度。印度准备打一场防御性战争,袭击设在巴基斯坦境内的部落武装基地转引自王琛,《美国与克什米尔问题(1947-1953)》,《历史教学》,2005年第1期,第32页。
由于担心印度军队进攻巴基斯坦会引发两国间的全面战争,1947年12月31日,美国国务院给印巴两国政府发去紧急照会,里面说:
作为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坚定朋友,美国感到遗憾两国不能直接协商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现在,联合国安理会似乎要受理此事。美国政府将完全履行其作为安理会一员的义务,支持尽早达成一项和平的解决方案。我们确信,如果以下条件具备,这样一项解决方案才能实现:在安理会考虑该问题这一关键时段中,印度政府和巴基斯坦政府不仅要克制地采取任何刺激性的行动,并且应该制止各自一边中不负责任的因素导致形势恶化。我们担心,印巴政府在这个时期的轻率行动将严重伤害国际社会的良好意愿及其目前享有的威信。Rajendra Kumar Jain,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5
美国要求双方保持克制,建议将克什米尔问题提交联合国来解决,得到了它们的积极回应。1947年12月31日,在英美两国的支持下,印度政府根据联合国宪章第35条正式把克什米尔问题提交给联合国安理会调解。
克什米尔问题被提交给联合国有其必然性,由于是印度而非巴基斯坦首先这样做,那就更体现了这一特点。克什米尔问题提交联合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首要原因就像尼赫鲁所说的那样:“我们决定把克什米尔问题提交给联合国,我们的目标在于避免战争扩大。”“Information Service of India, Kashmir, 1947-56”, Excerpts from Prime Minister Nehrus Speeches, New Delhi, 1956, p29若因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而爆发全面的印巴战争,这就违背了印巴分治的初衷,分裂印度的目的就在于避免出现这样的战争。
其次,印度请求安理会要巴基斯坦政府禁止它的军政人员去协助穆斯林部落民,不许穆斯林反叛者通过和利用巴基斯坦领土来对克什米尔作战。1948年1月1日,印度驻联合国代表转交印度政府给安理会主席的信,里面说:“印度政府要求安理会呼吁巴基斯坦立刻终止援助部落民,那是针对印度的侵略行为。如果巴基斯坦不这样做,印度政府出于自卫可能被迫进入巴基斯坦领土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因此,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求安理会立即采取行动,以免国际和平遭到破坏。”Lakhanpal, PL, Essential Documents and Notes on Kashmir Dispute, Delhi: International Books, 1965, p1081月15日,联合国开始辩论克什米尔问题,印度代表阿扬加尔也说:“我们向安理会提出一个简单明确的问题。我们所提出的唯一首要的任务是叫侵袭者从克什米尔领土撤退出去,把他们驱逐出去和立即停战。”[印]维杰?库玛着,《英美侵略克什米尔的阴谋》,谢思通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5年,第76页。
第三,印度希望联合国能够运用其影响,结束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的军事行动,以便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能在自己的保护下完成公民投票的计划Gowher Rizvi, South Asia in a Changing International Order,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 1993, p48。印度深知仅凭哈里·辛格大君的一纸加入证书,难以使克什米尔加入印度的行动服众。谢赫·阿卜杜拉与真纳的关系非常不好,积极支持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1948年2月5日,他在联合国参加克什米尔问题讨论会,为印度的立场作辩护说:
我们将在安理会面前证明,克什米尔和克什米尔人民在法律和宪法上有权决定加入印度自治领,巴基斯坦无权对此加以质疑。……印度在世界团体面前控诉查谟和克什米尔问题,其目的在于要求世界共同体确认巴基斯坦对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的侵略,迫使它从该土邦撤出军队,以便能就该土邦加入印度问题找到一项最终的解决方案。wwwkashmir-informationcom/historicaldocments
由于有谢赫·阿卜杜拉的支持,尼赫鲁自信在一场公平而自由的公民投票中,克什米尔人民将选择留在印度Gowher Rizvi, South Asia in a Changing International Order,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 1993, p53。如果能这样的话,巴基斯坦对克什米尔加入印度就无可置喙了。
第四,印度对美英等国充满了期待。1948年1月6日,印度答复美国的照会充分地体现了这点,照会说:“印度政府的全部希望是,查谟和克什米尔人民应该尽可能快地摆脱对侵略的恐惧,这样就能使他们按照自己自由地公开宣称的意志来决定他们的未来。如果美国政府愿意帮助其快速地实现这一目标,印度政府将通过驻安理会的代表向它致谢。”Jain, Rajendra Kumar,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7印度政府期盼美国能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在联合国通过决议,使克什米尔问题获得解决。此外,尼赫鲁还想借美国的援助对内稳定经济,对外增强其防御能力,并有“联美抑英”的考虑。因为印度独立之初,英国不但在印度仍保留了广泛的经济利益,而且在政治、军事方面继续发挥较大影响,一部分实权还操纵在英国人手里。为此,尼赫鲁想借美国的势力排挤英国在印度的势力,并解决由于印巴分治而引起的经济困难。张忠祥,《尼赫鲁外交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90页。
劝说印巴两国同意把克什米尔问题提交联合国调解,这是美国第一次对印巴争端采取直接的主动行为Khaled, Amm Saifuddin, Ph.D., Geopolitics and regional reality: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Kashmir dispute between India and Pakistan, 1947—1954, Mississippi State University, 1990, p44。但美国这时并不愿意过深地卷入印巴冲突之中。1948年1月10日,英美两国官员在华盛顿会谈时,英国代表再次要求美国以其在南亚的威望承担主要责任,美国依然不为所动。美国副国务卿洛维特向英国代表强调了美国不愿插手克什米尔问题的顾虑,他说:
(一)尽管美国愿意提供帮助,而且我们采取具体援助措施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我们还是必须对此问题作最慎重的考虑;(二)美国现在承担的义务过多并且分散,而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在参议院通过“欧洲复兴计划”;(三)由美国旗帜鲜明地提出关于克什米尔争端的议案,将不合时宜地引来俄国人的关注,并使问题解决起来更加困难;(四)我们不能确定,俄国对此问题采取平静的态度是否仅仅缘于它不想有所偏袒,因为它可能仅仅出于使问题处于胶着状态的目的,对该问题的解决采取蓄意阻挠的手段;(五)联合国此前的经验表明,要想实现快速而有效的行动是颇为可疑的;(六)在实现美国的目标方面,印度和巴基斯坦过去自己就在联合国扮演了阻挠者的角色;在此关头,当提案交由联合国上次会议谈论时,潘迪特夫人(印度当时驻联合国大会的代表)似乎更亲密地与俄国人合作。……短期内就安理会的作为而言,英国的眼光可能过于高远。Rajendra Kumar Jain, US-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82, Radiant Publishers, 1983, p9
印度对联合国里的复杂形势估计不足,它明显误判了联合国里的政治,对其顽固立场的严厉批评马上铺天盖地而来Rizvi, Gowher, South Asia in a Changing International Order,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India Pvt Ltd, 1993, p.49。印度把克什米尔问题提交给联合国调解,就像是掉进了一个自我无意中设计的陷阱。在联合国里,英美并没有刻意地支持印度,这影响了一大批扈从国家对克什米尔问题的态度;苏联东欧集团对这个问题并不关心,也不会倾心去支持印度;联合国里诸多伊斯兰教国家,出于对同宗教国家巴基斯坦天生的支持,更是对印度进行口诛笔伐。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说是完全出乎印度的意料,以致尼赫鲁哀叹:“我必须承认,尽管我对发生不幸的事情有所准备,但我还是不能想象在安理会里面会如此浅薄地党同伐异。
他们本来应该维护世界秩序,毫无疑问,世界正在走向和平。美国和英国扮演了一个丑陋的角色,英国可能是这出戏的主角。我已经把我对此事的看法强烈地转告给艾德礼了,我打算明确地告诉英国政府我们是如何考虑此事。进行温柔而无意义地讨论的时间已经过去了。”Gopal, Sarvepalli, Jawaharlal Nehru: A Biography (Volume Two,1947—1956),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27-281948年1月31日,哈里·辛格大君也向萨达尔?帕特尔抱怨克什米尔的形势。2月9日,萨达尔?帕特尔在回信中对他说:“我可以确切地告诉你,对于克什米尔形势及其在联合国里的进展,我的忧虑并不亚于你,但当前所能做的或许是完全不去讨论绝望的情形。”wwwkashmir-informationcom/historicaldocments, Sardar Patels Advise
安理会里出现的情况使尼赫鲁在国内招致非议,有人说:“1949年把克什米尔的前途交给联合国,是一位理想主义的总理因相信各国友谊而犯下的外交错误……印度的军队和人民那时认为,由于潘迪特?尼赫鲁把这个问题交给联合国和让公民投票决定,才使得巴基斯坦念念不忘得到克什米尔。当时,最好是当场把巴基斯坦的军队从他们所占有的那一小部分土地上驱逐出去。”转引自克里尚?巴蒂亚着,《英迪拉?甘地》,上海师大外语系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6页。这种物议是非常偏激的,完全是感情用事,根本没有考虑问题发生的具体背景,尼赫鲁不应该遭受这样的谴责。饱受折磨的不仅仅是尼赫鲁,他的老对手真纳同样也束手无策。赫克托?博莱索说“克什米尔争端提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在那里等待解决。……这个问题已不是英国议会中的难题了。它已成为超越真纳先生的控制,由世界各国来决定的一个悲剧。”[英]赫克托?博莱索着,《巴基斯坦的缔造者:真纳传》,李荣熙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59页。克什米尔问题从提交联合国之后,它就走出了南亚的范围,不再是一个地区问题,而成为全球政治斗争的一部分。
三、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分裂
贾迪希?布朗说:“克什米尔问题自从提交联合国之后,它就把具有各种政治逆流的世界团体卷入一场地方争端,给双方提供了一个陈列他们的控诉与反控诉的国际舞台,从而拖延了该争端的解决,致使双方损失了宝贵的名声和珍贵的资源,这些都被耗费在国防军工业而非急需它们的发展项目之中。”Brown, Judith M,Nehru, 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 1999, p76尽管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多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但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的只是安理会里的几大常任理事国,在早期美国和苏联更是几乎垄断了联合国。因此,本书将着重阐述它们的政策对克什米尔问题的影响。
1948年1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一项决议案,要求印巴两国避免采取任何有可能恶化局势的措施,以及在克什米尔成立一个中立行政机构。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戈帕拉斯瓦米?阿扬加尔反对这两项议案。他主张安理会的任务是驱逐进行侵袭的部落民,确保早日实现停止敌对的行动;并重申其原先的立场,认为克什米尔的前途不应成为争吵的论点Kumar, Vijay,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80。他要求安理会休会,好让他回国请示。 安理会对克什米尔问题的处理方式在印度激起强烈反响,国民情绪激昂。据蒙巴顿的私人秘书坎贝尔记载:
对于联合国迟迟不接受它对于克什米尔发生了侵略行为的基本控诉,印度感到大惑不解。迟迟不接受在这里不仅仅看作是拘泥于形式,并且是他们愤愤不平的主要原因,因为本着匡扶正义而建立的联合国对于克什米尔的和平受到威胁熟视无睹。因此,他们日渐怀疑联合国正在变成助长国际强权的会场。美国代表瓦伦?奥斯丁和英国代表诺尔-贝克的公开言论便是证据。这两人在印度受到狂热的谴责,因为他们由于许多不可告人的理由而无耻地袒护巴基斯坦。
印度举国上下真实地感受到幻想破灭,由此而自然产生的一个反应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印度最大的希望来自于苏俄及其卫星国家,无论进行调解或是使用否决权。Campbell-Johnson, Alan, Mission with Mountbatten, New York: Atheneum, 1985, pp286-297
1948年4月,印军对克什米尔发动新的攻势,在查谟以拉佐里为目标,在克什米尔以穆扎法拉巴德为目标。4月21日,印军攻占了拉佐里,同时筹划分两路进攻穆扎法拉巴德。同一日,安理会通过决议,既没有理会印巴双方的争吵,也未触及加入合法与否的复杂性,仅要求双方停火,为举行公决创造条件。决议要求巴基斯坦应首先利用影响使部落民武装退出克什米尔,然后印度再把军队减少到能维持治安的最低限度。克什米尔的现任政府应扩大,以容纳各党派。为了进行公决,决议还建议由联合国任命一个拥有实权而且负责的公民投票负责人。最后,决议还规定成立联合国印巴委员会(由英国、美国、阿根廷、比利时、哥伦比亚和捷克斯洛伐克六国代表组成)来承担主持和监督公民投票的使命。在这次表决过程中,苏联驻安理会代表葛罗米柯对所有表决都弃权,很明显是为了便于未来自由行动Ahmad, Bashir, Ph.D., The Politics of the Major Powers Toward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65, Nebraska University, 1972, p143。
印度政府接受了这项决议案。但这项决议案的通过对克什米尔的主权及其民族运动是一个打击,因此遭到克什米尔政府的反对。尼赫鲁对安理会派一名委员出使印度和巴基斯坦表示欢迎。1948年5月5日,他在给安理会主席的信中写道:“印度政府很抱歉,它不能履行决议案的某些部分,印度代表团曾对那些部分的反对意见作了明白的申诉。与代表团商讨后,印度政府完全赞同他们所申诉的反对意见。如果安理会决定仍将派遣委员……印度政府将乐于和他商谈。”Kumar, Vijay,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90
外交斡旋进行的同时,印军在克什米尔发动了一轮新的攻势,已经逼近巴基斯坦的边界。巴军总司令格莱西将军竭力主张派遣巴军入克什米尔与印军作战,直截了当地宣称:“巴基斯坦如果不想面对另一场275万人被驱赶出家门的严重的难民问题,如果不能听任印度坐在巴基斯坦的家门口恣意妄为,如果不想让士气涣散民心消沉到危险的程度,如果巴基斯坦内部的政治势力不想得到鼓励和纵容到被颠覆,那就必须不让印军越过乌里-蓬奇-瑙歇拉线。”Quoted in 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Verdict on Kashmir: being an account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bate from 21st February to 2nd April 1951, New York: sn: 1955 p371948年5月,巴基斯坦派遣正规军开进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与那里的印军作战。
为了制止印巴两国的军事行动,8月13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印巴委员会提出的停火决议,主要内容是:
(一)向印巴两国统领下的一切武装同时发布立即停火的命令。(二)由于巴基斯坦军队出现在克什米尔构成了局势的重大变化,巴基斯坦应该撤出它的军队。(三)不是正常居住在该土邦的部族民和巴基斯坦国民也应该撤出。(四)巴基斯坦军队退出的地方,暂由当局在印巴委员会的监督下进行管理,留待最后处理。(五)当部落民和巴基斯坦国民已经撤出以及巴基斯坦军队正在撤出之时,印度政府将开始撤出其军队的大部分。(六)印度政府得在停火实际控制线内保持最低限度的必要数量的军队,以协助地方当局维持法律和秩序。Hingorani, R C, Nehrus foreign policy, New Delhi: Oxford & IBH Pub, 1989, p16
印度政府对于这些明显有利于自己的决议表示欢迎,在接到这个决议案后,要求印巴委员会解释其中的两个主要问题:关于国民会议党政府在停火线以外的主权,以及该土邦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北部和东北部的未来行政权。关于第一个问题,尼赫鲁在8月20日给印巴预委会主席的信里认为决议案不得解释为或作为下列实施的根据:(一)引用到查谟和克什米尔政府对于巴军所撤离的地区的主权问题,(二)对于所谓“自由克什米尔”政府的承认,(三)使得这个地区在停战期间造成不利于该土邦的任何方式的兼并Kumar, Vijay, 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96。
1948年9月29日,反映苏联官方立场的杂志《新时代》该杂志的旧名称是《战争与工人阶级》,二战结束后由斯大林定名为《新时代》。(参见瓦列金?别列什科夫着,《斯大林私人翻译回忆录》,薛福岐译,海南出版社,2004年,第368-369页)发表了一篇题为“克什米尔战争”的署名O奥里斯托弗的评论文章,里面说:
克什米尔战争的根本原因在于该土邦的地理位置,它位于几个国家边界的交接处,特别是包括苏联的边界。英美帝国主义的战略旨在把克什米尔转化成其军事基地链上的一颗链子,藉此它们可以尽最大可能来包围苏维埃联盟。它们尤其对北部的几个县——吉尔吉特、奇特拉尔和许多其他小封建公国感兴趣。印度分裂成两个自治领之后,克什米尔未来归属的问题就成为英国统治圈内焦头烂额的原因。印度那时的反动倾向还不如现在这样大白于天下,它的一个日益明显的趋势是脱离英帝国而建立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另一方面,已经明确的是巴基斯坦将继续留在大英帝国内,因为这个自治领将完全依赖英美的支持。考虑到所有这些,英美战略制定者感到,如果它们想保留克什米尔作为一个战略军事基地,那就必须使它包括在巴基斯坦里面。Rajendra Kumar Jain, Soviet-South Asian Relations, 1947-1978, Martin Robertson & Company Ltd, 1979, p3
这篇文章把克什米尔问题产生的根源归因于其地理位置,这是非常正确的。但该文也显示出苏联对印巴分治缺乏起码的了解,而且以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来对待克什米尔问题。
12月11日,联合国印巴委员会向印度和巴基斯坦提出新的建议,这是对8月13日决议案的补充:“(1)在印巴委员会同意下,联合国秘书长将推荐一位具有崇高的国际地位且赢得广泛信任的人担任公民投票行政官。他将由查谟和克什米尔政府正式任命;(2)公民投票行政官将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获得他认为所必需的权力,以便组织和实施自由而公正的公民投票;(3)公民投票行政官将有权任命他所需要的助理员和观察员;(4)土邦内所有民政当局和军事当局以及主要政治单位均须与公民投票行政官合作。”Kumar, Vijay, 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101
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有导致印巴全面开战的危险,这将引发教派大屠杀,也可能会刺激旁遮普的锡克人寻求建立独立的国家。蒙巴顿催促尼赫鲁接受停火,他说:“因为无论内部压力多么大,上帝没有让你卷入战争,因为一旦开战你就不能控制其后果。”Quoted in Sarvepalli Gopal, Jawaharlal Nehru: A Biography (Volume Two,1947—1956),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p29-30印巴双方同意印巴委员会8月13日的决议案和12月11日的建议以后,两国政府便分别授权自己一方的英籍总司令布歇将军和格莱西将军,发布在1949年1月1日停火的命令。
尼赫鲁的传记作者萨维帕里?戈帕尔说:“印巴两国在克什米尔的停火,排除了战争扩大的可能,为印度保证接受巴基斯坦的存在提供了实际证据,并有助于消除一些仍然潜伏于印度的真正的恐惧。
”Gopal, Sarvepalli, Jawaharlal Nehru: A Biography (Volume Two,1947—1956), Del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9, p33兰姆认为:“克什米尔问题得到解决,尽管是局部的和暂时的,这部分地归因于一个事实,在1948年末印巴军队的指挥官依然是英国人。巴基斯坦的格莱西将军和印度的布歇将军保持着亲密的联系,尽管他们所服务的两个新国家之间的交往有限;随着印巴爆发一场全面战争的前景增加,英国将军们强烈地提倡克制。毫无疑问,尼赫鲁和利雅格特两位也不愿看到他们新独立的政体被相互摧毁。最后,克什米尔的局势平静下来,联合国确实在其中发挥了相当的影响。”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64
印巴停火之后,在1948年8月13日决议案和12月11日建议的基础上,联合国在1949年1月5日又通过了一项决议案。旧方案要求设立公民投票行政机构,新决议案重点要求任命公民投票行政官。可是授予公民投票行政官的权力是如此之广,所掌握的人员是如此之多,以至于一旦来到克什米尔,他就会自动地变成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的真正统治者Kumar, Vijay, 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105。
1949年3月22日,联合国秘书长任命了美国前海军作战部部长五星上将尼米兹为克什米尔公民投票行政官。新决议案得到巴基斯坦的欢迎,却遭到印度的冷遇。因为这不仅意味着挑战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加入印度的合法性,而且还带有某种殖民主义的倾向,尽管是短时间的。杜鲁门总统和艾德礼首相建议,双方接受对他们关于联合国印巴委员会决议的不同解释进行仲裁,当尼赫鲁在8月31日对此予以拒绝时,联合国参与克什米尔争端的第一个阶段便告结束Lamb, Alastair, Kashmir: A Disputed Legacy(1846—1990), Hertingforbury: Roxford Books, 1991, p170。
印巴分治之初,大批英籍官员得到留任,在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的政治尤其是军队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兰姆就此评论说:“第一次克什米尔战争就其性质而言有点像是一场隐形的英国内战。英国的士兵、官员和政治家此时都罕有地以中立的态度直接卷入了南亚事务,尽管他们有着自己的同情心,但在实际行为中都竭尽全力做到公正无私。倾向某一方的因素是各不相同的。英国的左派总体而言偏向印度的观点,它被看作是南亚次大陆世俗的、社会主义的和民主的未来之基础;高层指挥官中的许多保守派则发现巴基斯坦强烈地吸引他们。但是,倾向某一方并不能单独依据其阶级或意识形态的基础来作分析。
”Lamb, Alastair, Incomplete partition: the genesis of the Kashmir dispute, 1947-1948, Karachi: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248尽管作为个人的英国官员各有偏爱,但作为整体的英国政府基本上执行了中立的政策,虽然它在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有所倾斜。在开始的时候,因为对国大党和独立后印度的外交政策反感,因此英国的克什米尔政策稍微倾向于巴基斯坦;后来,由于巴基斯坦不足以维护英国在亚洲的战略利益,而且印度以退出英联邦相威逼,它的克什米尔政策又转向中立而有利于印度。
1949年2月,联合国印巴委员会到达印度次大陆,随即着手草拟停战建议。4月15日提出停战建议草案,经修改后在4月28日正式提出。停火条件分为三个部分,主要内容是巴基斯坦从克什米尔撤出全部军队,印度撤出超出保安所需的部队,克什米尔北部地区留给地方当局管理。1949年5月18日,印度政府答复印巴委员会提出的停火条件,重申了它以前的立场:要求解除“自由克什米尔”武装,并不得把该问题与印度撤军联系起来;把北部地区包含在查谟和克什米尔政府控制之下。巴基斯坦对于这些基本问题所采取的态度与印度的态度根本相反,认为它们与8月13日的决议无关Kumar, Vijay, Anglo-American Plot against Kashmir, Bombay: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 1954, pp107-108。1949年7月27日,印巴双方经过艰难的协商,最终签署《卡拉奇协议》,确定了在克什米尔的停火线,它起自查谟和阿克努尔的西边,蜿蜒向北,到达蓬奇和乌里的西边,向东转弯到达卡普瓦拉的北边,然后到达卡尔吉尔正北的一个山峰。这条线向北拐,直达没有划定停火线的锡亚琴冰川。
停火线划定之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实际上就成为分别隶属于印度和巴基斯坦的两部分,一般称作印控克什米尔和巴控克什米尔,克什米尔就这样分裂了。战争的结果是,巴基斯坦控制了克什米尔1/3的土地和1/4的人口,首府为穆扎法拉巴德。印度凭借自己全方位的优势尤其是军事优势,夺取了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2/3的土地和3/4的人口,首府为斯利那加。印度夺得了克什米尔人口和经济的主要集中地克什米尔谷,确立了自己在克什米尔的战略优势。印度还控制了克什米尔境内的杰纳布河、拉维河的上游,它们对巴基斯坦的农业灌溉具有重要意义。
停火线划分之后,查谟和克什米尔土邦正式分裂为巴控克什米尔和印控克什米尔,由于巴基斯坦对巴控克什米尔之间的整合进展良好,巴控克什米尔完好地融入了巴基斯坦整体之中,那里也就不存在国家认同问题了。印控克什米尔虽然在印度的掌控之下,却享有特殊的宪法地位,保持着很强的独立性。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它的独立倾向长期存在,造成了严重的政治问题。克什米尔问题此后就沿着克什米尔争端和克什米尔危机的线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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