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个多云黯然的午后。英国小说家米切尔·罗伯特照例来到郊外的一个墓地,拜祭一位英年早逝的文友。就在他转身准备离去时,竟意外地看到文友的墓碑旁有一块新立的墓碑,上面写着这样一句话:
全世界的黑暗也不能使一支小蜡烛失去光辉!炭火般的语言,立刻温暖了罗伯特阴郁的心,令他既激动又振奋。罗伯特迅速地从衣兜里掏出钢笔,记下了这句话。他以为这句话一定是引用了哪位名家的“名言”。
为了尽早查到这句话的出处,他匆匆地赶回公寓,认真地逐册逐页翻阅书籍。可是,找了很久,也未找到这句“名言”的来源。
于是,第二天一早他又重回到墓地。从墓地管理员那里得知:长眠于那个墓碑之下的是一名年仅10岁的少年,前几天,德军空袭伦敦时,不幸被炸弹炸死,少年的母亲怀着悲痛,为自己的儿子做了一个墓,并立下了那块墓碑。
这个感人的故事令罗伯特久久不能释怀,一股澎湃的激情促使罗伯特提笔疾书。很快,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从他的笔尖流淌出来。
几天后,文章发表了。故事转瞬便流传开来,如希望的火种,鼓舞着人们为胜利而执著前行的脚步。
许多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还在读大学的布莱克也读到了这篇文章,并从中读出了那句话的隽永与深刻。布莱克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几家企业的高薪聘请,毅然决定随一个科技普及小组去非洲扶贫。
“到那里,万一你觉得天气炎热受不了,怎么办?”“非洲那里闹传染病,怎么办?”“那里一旦发生战争,怎么办?”面对亲人们那异口同声的劝说,布莱克很坚定地回答:“如果黑暗笼罩了我,我决不害怕,我会点亮自己的蜡烛!”
一周后,布莱克怀揣着希望去了非洲。在那里,经过布莱克和同伴们的不懈努力,用他们那点点烛光,终于照亮了一片天空,并因此被联合国授予“扶贫大使”的称号。
蜡烛虽纤弱,却有熠熠的光芒围绕着它。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支这样的蜡烛。当一个人在气馁、失败,甚至感到有些绝望时,不妨激活自己,点亮心烛。黑暗消失了,留下来的却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奇迹。
以笑声面对残酷的命运
1954年,当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上台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他却谦虚地说道:“得此奖项的人应该是那位美丽的丹麦女作家——盖伦·璧森。”
海明威所说的这位丹麦著名女作家,就是那位奥斯卡金像奖电影《走出非洲》里的女主人公。《走出非洲》这部电影的结尾,打上一行小小的英文字:盖伦·璧森返回丹麦后成了一位女作家。
盖伦·璧森(1885—1962)从非洲返回丹麦后,不但成为一位享誉欧美文坛的女作家,而且在她去世40多年后的今天,她和比她早出世80年的安徒生并列为丹麦的“文学国宝”。她的作品是国际学者专研的科目之一,几乎每一两年便有英文及丹麦文的版本出现。她的故居也成了“盖伦·璧森博物馆”,前来瞻仰她故居的游客大部分是她的文学崇拜者。
盖伦·璧森离开非洲的那一年,她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的一个女人,有的只是一连串的厄运:她苦心经营了18年的咖啡园因长年亏本被拍卖了;她深爱的英国情人因飞机失事而毙命;她的婚姻早已破裂,前夫再婚;最后,连健康也被剥夺了,多年前从丈夫那里感染到的梅毒发作,医生告诉她,病情已经到了药物不能控制的阶段。
回到丹麦时,她可说是身无分文,除了少女时代在艺术学院学过画画以外,无一技之长。她只好回到母亲那里,仰赖母亲,她的心情简直是陷落到绝望的谷底。在痛苦与低落的状况下,她鼓足了勇气,开始在老家伏案笔耕。一个黑暗的冬天过去了,她的第一本作品终于脱稿,是七篇诡异小说。
她的天分并没有立刻受到丹麦文学界的欣赏和认可。她的第一本作品在丹麦饱尝闭门羹,有的人甚至认为,她故事中所描写的鬼魂,简直是颓废至极。
盖伦·璧森在丹麦找不到出版商,便亲自把作品带到英国去,结果又碰了一鼻子灰。英国出版商很礼貌地回绝她:“男爵夫人(盖伦·璧森的前夫是瑞典男爵,离婚后她仍然有男爵夫人的头衔),我们英国现在有那么多的优秀作家,为何要出版你的作品呢?”
盖伦·璧森颓丧地回到丹麦。她的哥哥蓦然想起,曾经在一次旅途中认识了一位在当时颇有名气的美国女作家,毅然把妹妹的作品寄给那位美国女作家。事有凑巧,那位女作家的邻居正好是个出版商,出版商读完了盖伦·璧森的作品后,大为赞赏地说,这么好的作品不出版实在是太可惜了。她愿意为文学冒险。1943年,盖伦·璧森的第一本作品《七个哥德式的故事》终于在纽约出版,一鸣惊人,不但好评如潮,还被《这月书俱乐部》选为该月之书。当消息传到丹麦时,丹麦记者才四处打听,这位在美国名噪一时的丹麦作家到底是谁?
盖伦·璧森在她行将50岁那年,从绝望的黑暗深渊,一跃而成为文学天际一颗闪亮的星星。此后,盖伦·璧森的每一部新作都成为名著,原文都是用英文书写,先在纽约出版,然后再重渡北大西洋回到丹麦,以丹麦文出版。盖伦·璧森在成名后说:“在命运最低潮的时刻,她和魔鬼做了个交易。”她效仿歌德笔下的浮士德,把灵魂交给了魔鬼,作为承诺,让她把一生的经历都变成了故事。
盖伦·璧森把她一生各种经历先经过一番过滤、浓缩,最后才把精华部分放进她的故事里。她的故事大都发生在一百多年前,因为她认为,唯有这样她才能得到最大的文学创作自由。熟悉盖伦·璧森的读者,不难在其作品中看到她的影子。
盖伦·璧森写作初期以Isak Dinesen 为笔名,成名后才用回本名。Isak,犹太文是“大笑者”的意思。她之所以采用这个笔名,也许是在暗示世人,以笑声面对残酷的命运。
盖伦·璧森成为北大西洋两岸的文学界宠儿后,丹麦时下的年轻作家皆拜倒在她的文学裙下,把她当女王般看待。74岁那年,她第一次出访纽约,纽约文艺界知名人士,包括赛珍珠和阿瑟·米勒皆慕名而来。但盖伦·璧森对她的文学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她的梅毒给她带来极大的肉体痛苦,当梅毒侵入她的脊柱时,她常痛得在地上打滚。晚年时,她变得极其消瘦、衰弱,坐立行皆痛苦不堪。
盖伦·璧森死时77岁,死亡证书上写的死因是:消瘦。正如她晚年所说的两句话:“当我的肉体变得轻如鸿毛时,命运可以把我当做最轻微的东西抛弃掉。”
一个女孩和一棵树
悲剧中也能发现希望,每一个生命都生机盎然一一无论她多么短暂。
大约20年前,内布拉斯加州的一个隆冬。那会儿我们全家正沉浸在幸福之中。
在我们的三个女儿中,就数幼女莱莎·玛丽灵秀调皮,无拘无束。她一天到晚蹦来跳去,一刻也不安宁,宛如远方潺潺奔流的小溪。
1973年,一个料峭的春日,莱莎从幼儿园拖回家来一棵小树苗。“每个人发了一棵小树苗。”她说,“它将来一定会长得很茁壮。”
我仔细一看,那棵小树苗其实只不过是根两英尺长的毫无生机的枝条而已。根部的土疙瘩已被拖拉掉,根须看上去都快干枯了。可莱莎硬是央求父亲把它栽到了后院。“我给它起名叫安琪拉。”莱莎郑重其事地宣布说,“因为所有的安琪儿都会来帮助它成长的。”
此后,莱莎每天都要给安琪拉浇水。同时,还要拍拍它,虔诚地说上几句悄悄话,然后低下头默默在祈祷。莱莎坚信,终有一天,她会让这棵幼苗长成参天大树。
夏日的一个清晨,莱莎风风火火地跑进厨房:“妈妈,小树长出了两片叶子!”她大喊大叫。“两片叶子!”果然,那棵叫安琪拉的小树已经长出了嫩嫩的绿芽。冬日来临,风雪肆虐。莱莎经常跑出去,抚慰安琪拉好好睡觉,等待春天时醒来。转年夏天,安琪拉伸枝吐叶,生机盎然。我们全家特意为安琪拉举办了一次盛大的庆祝会。大家一起分享了莱莎的快乐——她站在安琪拉身旁,一只手抚着它,笑嘻嘻地对我们做了个鬼脸儿……幼女的这一娇态,是我心海上的一束阳光,灿烂、明媚,将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
1974年8月,莱莎七岁生日前两天。将近中午,一个外科医生突然出现在病房门口,我和丈夫正在那儿等着。从凌晨起,那位医生就在为莱莎做手术。“不必用显微镜检查,就可以告诉你们,这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恶性肿瘤。”他沉郁地说。我们一下子变得呆若木鸡。
虽然我们从未给她任何口头暗示——她快要死了,但我相信莱莎知道这一点,尽管如此,她的天真活泼仍一如既往,她从未流露出一丝恐惧。
两周以后,8月17日一个炙热的下午,玩具狗诺曼伴着她,我们的小女儿陷入了一片宁静安详的昏迷之中。她的呼吸渐缓渐歇,最后好像完全停止了。过了好一会儿,哈登医生又听了一次心跳。最后,我打破了沉默:“都结束了?”
“是的,都结束了。”他轻轻地说。葬礼结束后,我们回了家,回到寂无声息的屋里。
楼上,诺曼孤零零地蹲在莱莎的床头,无所依傍;窗外,骄阳下的安琪拉孑然伫立,形影相吊;我们的内心,都充满了难以遏制的无尽的悲伤和失落……在那些黯然神伤的日子里,我们与莱莎的唯一联系就是那棵树——安琪拉,它已是七尺高了。家中的一切,无形中也都让我们不时想到莱莎的离去。我们打定主意,马上搬家。全家郑重保证,来年春天一定把安琪拉移过去。
第二年四月的一个清晨,我们返回旧居来移安琪拉。此时此刻,我们深切地感到了一种不言而喻的责任和义务——要像莱莎也会做的那样,培育好安琪拉。我们把它栽在了新居的后院。
光阴如梭,一切如旧。安琪拉越来越枝繁叶茂,茁壮挺拔。
1990年底,莱莎要是活着,也该23岁了。丈夫以本应该用来让她受教育的钱,设立了一项奖学金,专门用来帮助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
现在,我很幸福。经过长途跋涉,我终于走出了阴郁的谷底。善良的同情心贮满了我的心房。我悟出了一点儿道理:悲剧中也能发现希望,每一个生命都生机盎然,无论她多么短暂。
莱莎留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是安琪拉。现在,它足有30尺高了,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它挺立在那里,是对一个孩子的信念的雄辩有力的证明。莱莎从未怀疑,一根毫无生机的枝条会长成参天大树。本来,我们理应是她的老师,实际上正是她给了我们教益——关于信念、关于爱心和所有上帝的安琪儿们的巨大力量。
犹豫不决的命运之神
对于那些可能影响我们一生的事情,我们知之甚少。某些这类事情——如果可以回忆得起来的话——就在我们身边而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来去无踪,没有留下痕迹。假如预先知道我们的命运变化的各种可能性,那么生活就会充满过多的希望和恐惧,充满过多的惊异和沮丧,使我们得不到片刻的安宁。下面,请听关于克鲁斯·斯旺的一个故事。
我们发现克鲁斯,是他20岁那年在从他的故乡通往波士顿的大道上。在此之前我们和他并无关系。他的叔父在波士顿,是个商人,为他在自己的店里找了工作。这是夏季里的一天,他迈着双腿,从早晨起走到了正午。他又累又热,决定找个阴凉的地方坐下,等候驿车。没多久,他便来到一处,这地方泉水涌流,树丛成阴。他跪下去,贪婪地喝着沁人心脾的清泉,然后在柔软的土地上躺下来,头下枕着他的小包裹。
他在树阴下睡觉,行人们却在大路上匆匆走过,步行的,骑马的,或者乘坐各式各样的车辆的都有。有的既不朝左边看,也不朝右边看;有的在经过克鲁斯睡觉的地方时,朝这边匆匆一瞥。没有旁人时,一位中年寡妇停了下来,她仔细地瞧了瞧克鲁斯,自言自语地说,小伙子睡觉的模样真逗人。一位极力反对酗酒的牧师,看到克鲁斯后就认为他是喝多了酒,下个礼拜天在教堂里布道时,他将举出可怜的克鲁斯作为酗酒的可怕的一例。
克鲁斯睡着后不久,一辆华丽的四轮马车停在了他睡觉的前方。有一匹马的脚伤了,车夫想让马歇会儿。车里走出一位富商和他的妻子,打算利用这个时间到树下去休息。他们看到了泉水和睡在旁边的克鲁斯。他们轻轻地走着,尽量不让弄出的响声把他吵醒。“睡得真香,”老绅士说,“他的呼吸多平静多轻松。我要是能像他这样睡觉的话,那就太有福气啦。不吃安眠药能睡得这么好,说明他身强体健而又无忧无虑。”“此外还意味着青春,”他的妻子说,“我们这些上了年岁的人再也不能像他这样睡得香甜。”
老夫妇对这位安静地睡着了的年轻人越来越感兴趣。“他似乎有点像我,”女人对她的丈夫说,“他很像我们自己亲爱的儿子。我们叫醒他好吗?”“为了什么呢?”丈夫说,“我们并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样善良的脸,”妻子语调文静地回答,“这样天真无邪的睡眠!”
谈话在继续,克鲁斯一动也没动,面部所有的表情都表明他不知道这两个人正以极大的兴致在观察着他。然而,幸运之神正站在他跟前。这老者和他的妻子都很富有,他们的儿子最近死去,对于他们的全部钱财,家里还没有人可以交付。在这种情形下,人们有时会做出比唤醒一位年轻人更奇特的事情来,认他做自己的儿子,然后让他成为他们财富的继承人。“我们叫醒他吧?”女士又说。
忽然,驿车的车夫叫道:“我们可以走啦,先生。马也歇过了。”老两口顿住了话音,有点吃惊地对望了一下,接着急急走向马车。一坐进马车,认克鲁斯做儿子的全部想法对他们来说立即变得十分可笑,他们为自己的脑瓜子里竟会产生出这种奇怪的念头而感到惊异。不久,男的就开始对他的妻子讲述他的计划。他死后,所有的钱都用来建立一个巨大的慈善机构。此时,克鲁斯还在甜甜地睡他的安稳觉。
又过了不到五分钟,一位年轻的姑娘走来了。她步履轻快,神采飞扬。她很美。她在泉水旁停下喝水,自然也就发现了睡在那里的克鲁斯。起初,她有点慌乱,觉得就像没有经过允许而进入了一位绅士的卧室一样。就在她准备不声不响地离去时,忽然发现一个特大的蜜蜂在绕着睡眠者的头部嗡嗡盘旋。于是,她只得用手帕去扫拂那蜜蜂。这个善良的举动完成后,姑娘对克鲁斯屏息凝视了一会儿。“他确实好看。”她对自己说。可克鲁斯没有受到感动,没有露出笑容。脸上既无高兴的表示,也没有谢意的浮现。也许这姑娘正是他梦中的姑娘,只要他能够醒过来和她说话,也许就会和她一起享受一生的幸福。“睡得真好。”姑娘说。
她走了,看上去似乎若有所思。这位姑娘的父亲是附近一个大商店的主人。最近,他正要寻找一个像克鲁斯这样的小伙子。只要克鲁斯刚才醒过来,结识了这位漂亮的姑娘,他也许会成为她父亲店里的一个伙计,可能与姑娘成亲。瞧,好运气又一次与克鲁斯近在咫尺。
姑娘的身影刚在远处消失,就有两个人离开大路,来到树阴下面。两个都是黑黑的脸孔,帽子被他们往下拉得差不多遮住了眼睛。他们是强盗,随时准备谋财害命。看见克鲁斯睡在泉水旁,其中的一位对他的伙伴说:“喂,看见他脑袋下的那个包裹了吗?”“嗯,说不定那里面有一个皮夹子,或者一笔钱。”另一个说。“如果他醒了呢?”第一个说。
他的伙伴从腰带上抽出一把长刀,并对准了克鲁斯。“就用这个对付他。”他说。
他们向熟睡着的克鲁斯逼近,准备从他的头下拿走那个包裹。克鲁斯仍然静静地躺着。“你去拿包裹,如果他动一动,我就刺下去。”拿刀的那位说。
可就在此刻,一条狗从大路上跑到泉水边来喝水。这两位忽然停住,其中的一位从衣兜里掏出了手枪。“慢着!”另一位说,“现在我们什么也不能干啦,狗的主人也许随后就到。”“对对,”前一位说,“我们还是离开这里为好。”
于是,两个人像来的时候一样,悄悄地走开,继续上路。几分钟后,他们便把这件事忘记得一干二净。
克鲁斯已熟睡了个把钟头了,只见他动了动身子,半睡半醒地躺在那里。几分钟后,忽然传来了马车轮子的巨大声音。驿车来了,克鲁斯跳起来,跑过去,刚好赶上能喊着那个车夫。“你好,赶车的!还有一个位子吗?”“车顶上有!”车夫答道。
克鲁斯爬到车顶,车夫重新催动了马车。马在大路上快速前行,克鲁斯对他刚睡过的地方连回头瞧一瞧都没有。他现在正想着别的事情,考虑他以后的生活。他不知道幸运之神对他微笑过,几乎带给他巨大的财富和不平凡的爱情;他也不知道他在强盗的刀尖下,离死神挨得那么近——一切都发生在短暂的一个钟头之内。
我最需要的电话号码
我出生于一个单亲家庭,听邻居多莉太太说,我的母亲生下我不久便去世了。父亲对于母亲的事总是只字不提,在我的印象中,父亲是一个很冷漠的人,他从不跟我多说话,在生活与学习上对我的要求却很严格。
父亲开有一家公司,在我们这个小镇上算是一个富有的人,但我却从未从他那里得到过像同学们那样多的零花钱。这还不算,他每天开车去公司时,都会经过我们学校,可是无论我怎样央求,他从来不肯让我搭他的便车,我总是坐公共汽车或者地铁去上学。为此,我在心里很瞧不起父亲,有时甚至恨得咬牙切齿。我将母亲的病逝全部怪罪在了父亲的头上,母亲肯定是受不了父亲的虐待而死的。而父亲一直单身的原因,则是因为没有哪个女人受得了他的脾气!
18岁的我就要离开美国去新西兰求学了。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去一个那么远的地方,也是第一次离开父亲这么远。但我对父亲却没有多少留恋,甚至很多次我都希望早点离开他,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家。临行前,我将所有在新西兰求学的同学的电话号码都调了出来,存在手机里。我觉得不保险,因为手机也有丢失的可能。于是我又将所有的电话号码全都记在笔记本上,可我还担心笔记本也不安全,如果笔记本也丢失了,我一个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新西兰该如何是好?最终我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将电话号码都记在新买的皮鞋里、帽子里、风衣里……这样,即使我遗失了其中一样东西,也可以在其他东西上找到我需要的电话号码。也许正是因为我从小养成的独立习惯,我也懂得出门只能靠自己,其他任何东西都可以疏忽,但同学们的电话号码是不能丢的。
在机场,父亲破例为我送行。在我的记忆里,父亲还从没送我去过什么地方,就是去学校报到,也是我独自去的。所以对于父亲送行时的沉默无语,我已习以为常。旁边几对父母流着眼泪来送他们的子女的场面,也没对我的情绪产生丝毫影响。
到达新西兰后,我急急忙忙地翻起了电话本,首先是手机。可手机里第一个跳出来的竟然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再细看时,号码后面竟是父亲的名字!我这才想起,我居然从来没有给父亲打过电话,甚至连他的电话号码都不认识。很显然,父亲动过我的手机。我又打开笔记本,在笔记本的第一页显眼地写着父亲的电话号码,是父亲的笔迹!我迫不及待地又翻出了其他的东西,皮鞋、帽子、风衣,我一一地将它们翻了个底朝天。凡是我写过电话号码的地方,父亲都在第一行加上了他的电话号码!一向粗心而专横的父亲竟然有如此细腻的心思,他是让我在外面遇到了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
我在学校里安顿好以后,习惯性地上网收取同学们的信件,我收到的第一封邮件居然也是父亲的:
弗朗科,我的孩子,你现在终于长大了,我等这一天可是等了18年啊。
你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死,我答应过她要将你抚养成人的。看到今天的你这样自立自信,我真的很高兴。我想,你的母亲在天堂里也会为你而高兴的。但是,当我看到你的电话本上没有记下我的电话号码时,我惊呆了!一个孩子在外遇到了困难,首先要找的应该是他的父亲才对,可是你没有。我想,是不是我对你的教育方式有问题,是不是我对你太严格了?孩子,我要告诉你的是,不管怎样,爸爸永远都是爱着你的……我压抑了18年的眼泪一下子汹涌而出。
如果我老了,你会不会烦我
父亲一个人在家,有了问题想不明白,就打电话给我。冬天的时候他问我,安安,你谈恋爱的时候是不是也没有嗅觉和知觉?对于这样奇怪的问题,我知道不需要回答,只要回问他怎么突然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就可以了。然后他的兴致便会突然地提上去,讲起他一个人逛街,看到沿着小城冬天都会发臭味的护城河旁,有一对情侣,竟是相依偎着坐了三个多小时,你说他们不觉得那儿臭也感觉不到冷吗?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最后我总会无一例外地朝父亲发脾气:你也站在对岸朝人家看了三个多小时,对不对?父亲便在电话那边笑,不像是从前,会对我的发火,硬对硬地吵一架。我听见他遥远又陌生的笑声,常常会忍不住将语气柔和下来,问那句千篇一律的结束语:爸爸,你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待着,就过来与我同住吧。
父亲这次竟是犹豫了片刻,试探着问了一句:那不会打扰你吧?我笑,说,怎么会呢,我还希望你能过来帮我照顾小喜呢。
父亲就这样成了小喜的“爸爸”。小喜是我从朋友家里抱来的一条小狗,永远长不大的那种,父亲的鞋子,是它最合适的小床。父亲几乎没用多长的时间,就收买了小喜的心。他把它放在上衣的兜里,露出小巧可爱的头来,然后带它买菜、逛街,到公园里极较真儿地跟别的老头儿比谁家的狗狗好。即便是不允许带狗狗进入的超市里,他也会教小喜暂时屏气凝神地在衣兜里埋头待上一会儿,等进去了,看见没有售货员看着,便让小喜露出头来透透气,还不忘征求一下它的意见,问它喜欢吃什么尽管说,“爸爸”有的是钱。
我中午饭在单位吃,所以将父亲接来,其实并没有多少时间来陪他。幸亏有了小喜,可以让我心里的歉疚因此减淡;甚至晚饭时看到他只顾着与小喜自言自语,会稍稍地忌妒。有一天当我看见他笨手笨脚地给小喜缝制一件衣服时,终于忍不住脱口而出:“爸爸,我小时候你可是连块花手绢都不知道给我买呢,你太宠小喜了。”父亲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我只是觉得小喜没个伴儿,一个人太寂寞了。我在这里多待一天,就替你多照顾它一天吧,它现在进步很快呢,都知道跟我对话了。”
我不知道父亲是怎么和小喜对话的,他也不说,保守得像商业机密一样严密。问过两次之后,我便懒得去理了。我想慢慢老去的父亲,怎么竟越来越像个孩子,跟一个狗狗,都会有不可泄露的秘密。
几个月后,我开始谈一场新的爱情。晚上下班后,男友有时在我的房子里待着,看到父亲,常常会觉得拘束。父亲看出我喜欢这个男友,便主动地对我说:“爸爸还是回去吧,等你们谈好了,有了更大一点儿的房子,我再来陪你;现在的孩子谈恋爱,都喜欢独处,我一个老头子会破坏情趣的。”我知道父亲这是在找借口,在小城里,他没有女儿,但有一大堆可以下棋的老友。但是在这里,除了小喜,还有我这个不太称职的女儿,他再找不到人来交谈了。
父亲走的时候,没带走小喜。他甚至在跨出门的那一刻,连头都没有回。而小喜,却在父亲走后,不安分地叫来叫去,连饭都不肯好好地吃。父亲还是不舍,到家两天后便打来了电话。跟我絮叨完一大堆废话之后,他突然有点羞涩地恳求道:“我能和小喜说说悄悄话吗?”我一笑,随即将小喜抱到电话旁边来,将话筒对准了它。小喜在父亲的呼唤里,突然兴奋地叫了一声。它绕着电话转来转去,似乎想把父亲从电话里救出来。起初听不清父亲在说些什么,在小喜的前爪不老实地动了一下后,父亲的声音突然地大起来。我猜想定是小喜不小心按了“免提”,但父亲却不知道,依然在说着他不肯让我听见的悄悄话:“小喜,你最爱最想的人是不是爸爸?如果是,就叫一声让我知道;不是的话,就叫两声。”在父亲的声音里温顺下来的小喜,果然温柔地“汪”叫了一声。然后我听见父亲继续絮叨下去:“小喜,将来等你嫁人了,不会忘了爸爸吧?如果爸爸有一天老得走不动了,你也不会烦我吧?要是你有苦处了,一定记得最先和爸爸说,知道吗?还有,你要找个好人嫁,不要像爸爸,脾气坏,连花手绢都不知道给女儿买,记住了吗?”
我在小喜一连串的“汪汪”叫声里,突然地流出泪来。我老去的父亲,他给小喜的每一分爱,对小喜说过的每一句话,原来都是给他深爱的女儿的。
最浪漫的话
她是在上大三时的一场车祸中失去右腿的。在这之前,她一直是个骄傲的女孩,身边围绕着很多优秀的男孩,他们纷纷在心底猜测:谁才会成为她“点兵点将”最后选定的人呢?答案还未揭晓,她却遭遇车祸,失去了一条腿——从膝盖以下,齐齐截肢。那时,医生从白口罩上露出两只冷酷的眼睛,对她哭到几乎晕厥的父母说:“不截肢她就会因并发症而死,你们自己选择吧。”
如果让她自己在清醒时选择,她可能不会答应截肢。受伤之前,她是多么热爱运动。还是校女子篮球队的成员。手术后三个月了,她摸着自己空荡荡的右腿,疼痛还噬骨般暗涌,胸腔里,跳动着一颗绝望的心。
他就是在这时出现的,抱着一束不合时宜的康乃馨,呆呆地站在病房外,把门外肆虐的阳光挡掉了一半。他结结巴巴说了半天的话,她才终于明白,他一直喜欢她,从进校开始便暗恋她,但是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她。现在她受伤了,他想好好照顾她。顿了顿,他又补充道,照顾一辈子。
她的骄傲怎么能容许她接受这样一个尴尬的理由呢?她几乎是咆哮起来,甩掉那束可笑的康乃馨,大声逼他“滚蛋”。
他滚了,自然又会滚回来。他一直坚持不懈地去看她。他知道她很寂寞,往日众星捧月,如今每日只和苍白的床单做伴。她不再聪慧甜美,变得焦躁粗暴。动辄扔东西,吼叫得像只小兽。他却花了整整一年时间,陪伴她,甚至为了和她同级,他也向学校申请休学一年。她渐渐对他依赖起来,但依旧不肯接受他,内心里,已经开始自卑,怕自己配不上他,会拖累了他。
一日,他拿来两张票,请她看电影,片名很奇怪:
《仁人三足》。说的是一个因意外而瘸腿的编剧,遇上了一个好心的护士,点燃他的生命之火。他们结婚后,妻子尽心支持他的事业。终于令沉寂几年的他再度成功复出。
看完电影,她自然是泪流满面。他伸过一只手来,握住她的手,低声说:这是香港著名导演、编剧阮世生的亲身经历。其实只要两个人相爱,三条腿已经足够走完一生。这是认识以来,他说过的最浪漫的话。她愣了片刻,情感开始如冰山融化。一颗依旧柔情似水的女儿心,终于被他俘获。
他们的学校建在山上,每日从寝室往教室赶,都要经过一大段倾角超过六十度的陡坡。他每天都来接她,一起费力攀爬陡坡,最初,即使她摔倒了,鼻青脸肿,他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也依旧鼓励她继续前行,从不帮她。她是多么好强的女子,咬咬牙,竟然也坚持下来。慢慢地,他只需轻轻扶着她的胳膊,她就可以顺利走完陡坡。他们的爱,也在这一日日的攀爬中,渐渐生根、发芽、开花。
很久之后,她在一次轻松走完那段陡坡时,突然娇嗔地问身旁的他:“你当初为什么那么傻,送康乃馨给我?”他稳稳地答:“不是傻。我是故意把送母亲的花送给你,只因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亲人,所以,即使我们两个只有三只脚,也要互相扶持前行。不能倒下!”
佩特斯底魔咒
叶明初见何浅浅,是2003年春天。北京的春天,有猛烈的风。叶明照例在工人体育馆外的广场上闲逛,却很快发现今天有些不一样:广场上的人特别多,有的举着荧光棒,有的拿着大幅的明星海报,海报上的女人冷漠高傲地看着这个世界……演唱会很快就要在这里举行了。
何浅浅就是这时撞入叶明的视线的。一个五岁的小女孩奔跑得太快,扑倒在广场的空地上,叶明连忙走上去扶起她,没想到却被另一双手抢了先,那是何浅浅的手。
被扶起的小女孩开心地笑了,连一点擦伤都没有,女孩的父母赶来对叶明和何浅浅道谢。叶明摆手说不用了,何浅浅却挥舞着手里的一大把荧光棒,问小女孩的父母要不要买一枝,女孩的父母立刻掏钱买了一枝。
何浅浅向叶明笑了笑,说我叫何浅浅,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叶明常常在广场散步,遇到卖荧光棒的何浅浅,就停下来聊一会儿天。直到后来,熟悉到不再称呼彼此的名字,只说“哎,你……”的时候。叶明问何浅浅为什么要那么势利,“难道扶起了别人的小孩就要人家买自己的荧光棒吗?”
何浅浅反驳说:“难道你看不出他们也要听演唱会吗?有一枝荧光棒会更有气氛。”说完她笑意盈盈地看着叶明。
“不管什么原因。你也不能这么做。”叶明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
一
转眼两个月过去了。叶明去了何浅浅的家。
她的家在海淀区的平房里,是政府三令五申要拆迁的对象。不到40平方米的小屋,何浅浅和年迈却俏皮的祖母住在一起。看到叶明在屋外踌躇,何浅浅就笑了,问他是不是嫌自己的家太简陋了。叶明连忙说怎么会呢?我住的地方,比你的家差多了。叶明租住的小屋在市郊小小的村庄里,那里聚集了很多外地到北京复习考研的大学生。
何浅浅将叶明让进了屋,在小小的厨房忙碌起来,做了一桌子的菜:炒云豆,红烧肉……80岁的祖母依然硬朗,吸着鼻子说:“很香。”叶明说是啊是啊。老祖母又眨眨眼睛说我的孙女儿很能干,是不是?
饭菜很快端上了桌,三个人围在一起吃得津津有味,叶明的胃口在香味里张大了。多长时间,他没有吃过这样可口的饭菜了,在市郊那个所谓的状元村里,他的饭常常是饼干和泡面。不曾想,就遇到了浅浅,有了家的温暖感觉。
街头的树叶从浓绿转到微黄,仿佛只是一眨眼的事情。
秋天来了。浅浅一遍遍走在市区到状元村的路上,给叶明送去好吃的东西,帮叶明洗衣服,抄笔记。她和叶明仍旧是哥们儿,她常常想,怎么会这样呢?她明明是喜欢叶明的,她对他的爱很简单,而又难以动摇。
她不喜欢念书,只念了职高;而他却喜欢,拼了命地要考研。在她眼里,那跟收藏邮票或火花一样,是闹着玩儿的。但他喜欢,那就由着他好啦。哪怕以后真的在一起,是她养着他。
二
没想到叶明真的考上了研究生。那晚,满天的星星快乐地眨着眼睛,叶明打来电话,“浅浅我考上研究生了!”
浅浅的心就像掉进了海底,浮沉不定,一半欢喜,一半忧伤。她想状元村真是出状元啊。但是,自己和他的距离也就越来越远了吧!何况在他眼里,自己不过是他的哥们儿。
那天以后,叶明进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偶尔,他会给浅浅打电话,问她和祖母的生活,也会说起自己。他说老板要求很严的,浅浅脱口而出:你不是学生吗?怎么要看老板的脸色呢?叶明宽容地笑了。
浅浅知道自己闹了笑话,就更自卑了。那晚的月亮,特别亮,特别圆。祖母的手抚摸着浅浅的脸,什么也没有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
夜深了。祖母问浅浅你睡了吗?祖母继续说话,仿佛是自言自语,她说在她年轻的时候,听说过一个佩特斯底的咒语,如果偷偷地爱上一个人,那么就买一块表,在他熟睡时戴在他的手腕上,告诉他你十分十分爱他。那样,他也会爱上你……第二天,浅浅起得很早。她在中粮广场旁边的钟表柜台前徘徊又徘徊,那些表闪烁着,像天边最美最亮的星星。浅浅挑了一只式样简单的男式表,请售货员很认真地包起来。表很贵,浅浅要卖很多荧光棒才能赚回来,但是她不在乎。她把那表在手腕上比画着,粗粗的表带就衬得她的手腕更纤细了,然后想象着这块表戴在叶明手腕上的样子。
三
然而,那个魔咒到底有没有用呢?叶明很忙,很少给浅浅打电话,后来,浅浅住的平房拆迁了,电话号码也改了,她没有告诉叶明。
好几次,浅浅偷偷到叶明的学校,守在研究生宿舍楼下,远远地,看到叶明回来了,心扑通扑通地跳,竟然看到他的身边有另一个女孩子。女孩不美,但有浓浓的书卷气,淡定从容。浅浅躲在研究生楼旁,突然有想流泪的感觉。她想起最后一次去状元村看望叶明时,叶明收拾东西累了,趴在桌上睡着了,自己明明是把那块表戴在他的手腕上,说出了对他的爱的啊。
祖母的咒语一点都不灵。浅浅想,不知不觉,她的眼泪流下来了。
那天以后,她再没有去过学校。再后来,在祖母的鼓励下,浅浅不再卖荧光棒了,她读书去了,还参加了成人自考。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两年后,浅浅拿到了管理本科文凭,不再是体育馆旁卖荧光棒的小妹,而是一间民营公司的办公室职员了。
她不再穿那些乱七八糟的休闲服,而是开始穿一些美丽的套装了,偶尔,她还会到体育馆附近散步,因为那是她和叶明第一次遇见的地方。
常常,她会想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呢?是因为她依然喜欢叶明吗?她不知道答案,只知道成人大学里,公司里,追她的男孩子很多,但他们都走不进她的心。也许,人长大了,就变得更固执了。
却没想到会再见叶明。公司想找一位法律顾问,有人建议到大学里找一位在读研究生,这样可以降低成本。浅浅主动要求去大学找人,她明明知道叶明早已经毕业了,但她想到他读过的大学看一看,看看那个埋葬了她爱情的地方。
大学里人来人往。浅浅一路走,一路望,远远地,就看到了研究生宿舍楼,爱情真的是会在心底打下烙印的,她这样想着。
小小的研究生办公室里,一位女老师接待了他们,一切进行得顺利。浅浅看着窗外的梧桐发呆。这时候一个男子走进来了,声音那么熟悉,竟然就是叶明。
四
他们又遇见了。叶明毕业后留校当了辅导员。
阳光照进来,窗户开着,有微微的风,吹着他们各自的面颊。他们谈话,隔着办公室小小的茶几,身体微曲。
浅浅以为自己会流泪,但是她没有,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楚,淡淡的感动。他们说着这三年各自的生活。
叶明偷偷地注视浅浅,她24岁了,俏皮的表情不见了,笑容淡定,有温暖的光。
浅浅眼前的叶明,更高,更稳重,适度的幽默,让人如沐春风。
浅浅跟随同事离开时,叶明叫住了她,有点紧张地低声问她:“你有男朋友了吗?”浅浅说没有。叶明笑了。“我也一直是一个人。下个礼拜,我去看你和祖母吧!”
叶明和浅浅便恋爱了,在浅浅家的小屋里。偶尔,叶明还会带浅浅到他们相识的体育馆听演唱会,浅浅想,祖母的咒语原来是很灵验的啊!
后来,叶明向浅浅求婚,他告诉浅浅,自从浅浅存心失踪后,他就发现了自己爱她,并且没有停止过寻找浅浅和祖母。他说那个女同学,是偶然走到一起的。还说,浅浅把手表戴在自己手腕上时,他就醒了,他听见了她说的话。
浅浅呆住了。祖母在一旁偷偷地笑,其实哪有什么佩特斯底的魔咒呢?其实,佩特斯底魔咒的真正意思是:年轻的时候,如果喜欢上一个人,请一定要告诉他,哪怕是自言自语呢,他会听见的。
爱是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逢
她认识他,是在一次朋友的茶聚上。缘分就这样在不经意间伴着袅袅茶香来到她的身边。他让她觉得每一天的生活充满了鸟语花香。
但,或许,走得最快的是最美的时光。有一天,她为他收拾杂乱的房间,发现了一件东西:
印有他和一个女孩子名字的钢笔。是放在他书桌的一个抽屉里,用一个很漂亮的锦盒装着。他说,那是初恋女友的东西,他和前女友已经没有了任何联系,但他只是保留着想做个纪念,没有其他的意思。
她不能接受他的解释,她说:“你为什么不扔了它?证明你余情未了,那么,我在你心中是什么位置呢?”
他微叹,说:“很重要的位置。”她点头,不再和他争吵。可是,她很想他把那支钢笔扔了,但他没有这样做。她的心里,从此插了一根刺,恋爱越往深处走,那根刺就插得她越疼,心里带着这根刺,让她和他的小摩擦便越多,最后一次,所有的小摩擦成为大摩擦,他们分了手。没多久,他申请调往单位在外省的办事处工作,临走前,他托人送了一个礼物给她,是一块很漂亮的玉佩,用红色的首饰盒装着。她想分手了,还要他的礼物有啥用呢?但里面的一张小纸条让她留下了它:“让它为我们曾经有过的爱做个纪念吧!”
那一年,她21岁,他22岁,他是她的初恋。后来,他渐渐是她身后的风景,而那只玉佩,她一直把它放到抽屉里。再后来,她结了婚,丈夫比她大8岁,对她体贴周到,是一个能言善语的男人,她和丈夫相亲相爱着。而他,自两人分手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婚后一年多,有一天,她和丈夫回娘家吃晚饭,顺便整理自己在娘家的旧物,发现了他送的那只玉佩。丈夫说多好的一块玉佩,怎么从来没见你戴过?她微笑不语。
聪明的丈夫猜到了,笑着对她说:“以前我和大学时的女友分手时,她也送过东西给我。”
她惊讶,问为何从来未见,还有,为何她要送。丈夫回答:“在乡下老家呢,你当然没见过。”顿了顿,丈夫又很认真地说:“爱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逢,所以,她送了,我就收藏了。但这不会影响到我爱你!”
她想起当年她在他房间里看见的那支钢笔,还有那些青涩的初恋岁月,她才明白了他为何会保留那支钢笔。
若你如她,看见爱人仍保留着过往爱情的纪念品,请理解爱人的心:保留它,并不是爱人的心对你不忠诚,而是因为,爱是我们生命中最美好的相逢,它值得我们去收藏。
做我女朋友好吗?
天大的爱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天大的事情事关勇敢。
我对许诺轻说,你敢从二楼上跳下去,我就答应做你女朋友。许诺轻翻身,站到栏杆之外,一群群的人围过来兴奋如观看马戏盛会。许诺轻看着我问,要是我残废了你可不能不要我啊!我点头。
讲情
他没跳。变成一个孬种和笑谈。我希望他能够跳下去,最好有点儿小残废,这样就不必每天等在学校门口,等着沉默不语的我经过,然后后面跟着几个神经兮兮的看热闹的男生。他带头摸我的头发,眼神邪恶,手掌却有汗水。我闪躲,他拉扯不休。去死去死去死,我在心里默念,却不敢惹他。他不止骚扰我一个女生,他沿路骚扰许多女生。但这些女生都跟我一样,并不敢当面坚定地反抗。
有人报告给老师,许诺轻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班主任说,你这是耍流氓,现在是我教训你,以后你就等着到监狱里被别人教训吧。
等到所有人都放学以后,许诺轻还没有被允许离开那里。我犹豫了一下,经过他面前的时候,多说了一句“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说话的语调那么老气横秋,许诺轻笑了。这发生在1997年的年底。
很快,他就又开始跟着我。
日月星辰风雨潮
1998年的秋天,他直直地看着我。他眼睛里大概有炸雷,一颗一颗丢过来,炸得人心凌乱。其实他挺帅的,我知道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骚扰了我那么久,肆无忌惮。
许诺轻呆滞了一下,然后,他忽然大喊:日月在上,天地为证!我就是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吗?好耳熟的台词,难道男生也看琼瑶剧吗?
我被他烦得要疯了,然后,我对他说了一句话,他愣住,很多人在看他的反应。
跳楼,还是不跳?他没有跳。
1999年我高一,是全市最好的那所重点高中。澳门回归那天,我又看见了许诺轻。他被两个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很瘦,和他面目相似。一个很胖,是高中的教导主任。
许诺轻的眼睛似乎在搜寻什么。没多久,我听见许诺轻和那两个大叔说:就这个班吧!他的眼睛跳开众人,降落伞一样直接落到我的身上。我哀叹一声。关于他的家事,是这样的——他有一个在本地担任教育局副局长的爸爸,还有一个在本校担任教导主任的叔叔。
就算他初中读得再烂再不争气,一样能够来读最好的重点高中。我们两个人,居然又回到一间教室。
两个人
我们已经各自长大了两岁,许诺轻在下课后,凑过来,对我伸出右手:“你好啊,好久不见。”
我老气横秋地说:“大家都长大了,我以后是想认真念大学,现在得用功,请你不要打扰我。”
“好,我答应你。那你也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好吗?”“等你也考上大学再说吧!”我极力表现得冷漠,免得日后有麻烦。“哼,你念什么,我考什么!”
我轻笑,“凭你?”我知道那时我有多么自负。高二分文理科的考试,成绩发布。我大吃一惊,年级第二名,3个黑色楷体字刺痛我的眼睛。许诺轻远远把排列在年级第39名的我丢远。
2000年,高二,顺理成章我选文科。他又和我出现在一个教室里,坐我前排。我发现他有点儿小小的驼背,高大的男生容易给人造成驼背的印象。那微偻的少年身形慢慢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我有一种沧海桑田之感,说不出是哪儿不对了,我每一天开始渴望见到他,又怕见到他。
我不和他讲话。但只要他坐在那里就很好。“你以后想念哪所大学?”他问我。“反正不会和你同一所。”我回答。“喂,做我女朋友,喂,不是同一所大学也没有关系呀!”他在我身后追着喊,声音慢慢散开,像光年以外。2002年,我们终于分开。许诺轻考上辉煌的大学,远上北京。我留在本城一所小院校,我的人生,开始变得寡淡无奇。
浪情歌
2005年,我又遇见许诺轻,他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漂亮女生。
“你们学校蛮漂亮的嘛。”他说。“谢谢你的夸奖,可这和我好像没什么关系。”压住心里的暗涌,说出这句冷漠淡然的话,我打算不做进一步交谈就走掉,这也是我能给自己想到的唯一抵制惊讶和激动的方法。
“喂,你站住!”他在身后喊我。我没有回头,樱花被风吹拂,花雨满天。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
“做我的女朋友吧!”男生声音大了起来,甚至带着一点儿哭腔。
活生生放下女友追上来,一把抓过我的手,“你听到没有啊!”
“许诺轻,你的许诺真的很轻很轻,你有了女朋友,还想对我做什么?你真让人失望!”
“失望?咦,这说明你曾经希望过!”他笑了,又露出以前那无比顽劣的脸,“她不是我的女朋友,是我哥们儿,我特意让她陪我来找你,来气你。若非这样,你会说出真心话吗?”
他后来的行为很简单,暑假从北京跑回来,天天约我。去K 歌,去玩水,去爬山,去烧烤。后来连我妈都说:你是不是和许诺轻谈恋爱了?
他过生日那天,我去了。KTV 的屏幕上正放着古巨基串烧陈小春的歌,我随手拿起话筒,“这一段儿送给你,许诺轻。”
“神啊!救救我吧!一把年纪了一个爱人都没有!”我对他眨眨眼。
这时候,我忽然发现了那个女生,也就是他的女哥们儿,她怎么又出现了?她的家不是在北京吗?
“呵呵,我来给许诺轻庆祝生日啊。”她的京片子很好听,可是我还是听出了它好听之外的弦外之音。
“现在来许愿!”大家在给许诺轻点蜡烛。
他认真地闭上眼睛。“是什么愿?”有人问。
“是一个很简单的愿,并且,有一个人能帮我实现。”他看着我,深情地低声说:“做我的女朋友吧!”
神爱世人
我和许诺轻的故事,结束于2005年的夏天,我们大学毕业的前夕。
那个女生大着肚子来找我,“请你成全我,”她跪在了我的面前,“5个月的孩子是不能够打掉的,求你不要杀我的孩子,一切全在于你一句话,求你了,我必须和许诺轻结婚啊!”
我的手心在冒汗,我想我一定面色黯然如幽灵。我点点头。
“我不能再做你的女朋友了。”这是我对许诺轻说的最后一句话。
那边没有回复过来,因为,我随后就将手机扔进了江里,江水滔滔,湮没所有的信号与解释。
完结章
2008年2月,大雪弥漫中国。我将与一位男子举行婚礼。我与他一起填写宾客的请柬,打开我的手机通信录,那上面早已没有了许诺轻这个名字。但是我收到了他寄来的礼物。
是一盒CD,古巨基的《串烧金曲》。这样俗气的歌儿,却被人用黄金制成的光盘精心刻录,此刻我在倾听,仿佛跨越年代与光阴。
七个章节层次分明。天大的爱/讲情/日月星辰风雨潮两个人/浪情歌/神爱世人/完结章神爱世人那一章,串烧着杨千烨、陈小春等的成名作。“祈求天地放过一双恋人怕发生的永远别发生。”他没有跟我解释,其实那女孩的大肚子是假的,那不过是半个枕头里的棉花,以及半个排球的把戏。参加婚礼的同学口里流传着这个笑话,只有当事人的我,一直被蒙在鼓里。
他们开始把这个笑话的细节复述给我听的时候,我忽然发现,神爱世人,但不爱我。
只有一个家伙他爱着我,但我错过了。
她的那些他……
我记得那个早上,天气微凉,两个女生躲在被窝里,面对面,时不时地叹息或是低笑。
她说起第一个他,有明媚如阳光的笑脸,穿着整洁的校服,站在台上闪闪发光,每每坐在底下向上观望都有微笑的力量。那时似乎全世界都是好的,风是和煦的,云是绵密的,光是灿烂的,天是荡漾的。她知道这个他也是她的他,她的他,她的他,台下无数她的他,可是只要自己心里有着一个他就有着无限的力量。那时她无法触碰到他。只是维持这似远似近的距离,美好的遐想无限铺开却始终没有实现的日子。
她说起第二个他,有温文尔雅的气质,有让人羡慕的学识,有高高在上的成绩,她的十万个为什么他总有办法来解答。每每遇到老师提问高难度的题目,他总会不紧不慢站起来,回答得滴水不漏。同学们的小问题也都愿意拿来问他,小小的他就坐在那里不厌其烦地回答着。那时的她是班上的学习委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他。有时他也会故意带一两本自己用的参考书放在她的抽屉里,有时她也会故意找一两个弄懂的问题去请教他。只是当时年纪小,那份隐隐约约的感情随着时间的辗转化成了水,汇进了宽宽的心湖,几乎踪影全无。
她说起第三个他,有好看的轮廓,有迷人的小眼,有高高的个头。篮球场上无限风光,脸上始终有着一丝不羁的神色,身上的汗味并不让人觉得难闻。他总是不小心,身上一直有着磕碰留下的印子。他的成绩不是很好,却被父母寄予很高期望。父母找到老师,老师就找到她,老师说,你去帮助一下同学,于是她去了。然后,她的书包里开始多了创可贴。然后,他的成绩开始一点儿一点儿地往上涨。初中的孩子刚接触情感,有着人类对未知事物无尽的好奇。于是,流言应运而生,本来单纯的关系开始被流言蒙上了暧昧色彩。两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被周遭言语所影响,误以为自己踏入了爱情的圈圈。他们开始一起上下学,一起去做操。周末两天看不见人会想念,逛街故意逛到他家或者她家楼下,看那个窗户会不会突然出现希望看见的影子。可孩子就是孩子,可朦胧还是朦胧。又是毕业,又是分道扬镳,又是融入心湖变成甘甜的湖水。
她说起第四个他,有很好的脾气,有温暖的笑容。或许他不够高,或许他不很帅,或许他成绩没有很拔尖,或许他在球场上没有任何出彩表现。可是,他似乎什么都会那么一点儿,对于她来说就已经足够了。他会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擦得干干净净的课桌,杯子里倒着热乎乎的开水,一份营养丰富的早餐,她似乎天天都理所应当地享受着这些,然后从心底开始一点儿一点儿暖上来。他是个害羞的孩子,在她生日时会递过来一张纸条,让她到教室后面某张空的桌肚里取礼物。她翻开无数的旧报纸,终于在抽屉最深处摸到了那个小小的钥匙扣。于是,那个桌肚成了他俩的秘密,在各种节日和他俩的生日,那里成了交换礼物的小基地。可是,她说,她不会主动表白,在她的意识里这不是女孩该做的事。可是,她说,他更不会主动表白,因为他是一个好面子的腼腆男生。于是,那小小的喜欢,那角落里的抽屉,那可爱的钥匙扣,那林林总总都没有发展成年少时期的小小的爱,等高中三年呼啦一下过去,她还是她,他还是他。她翻开高中课本,还是会找到各种各样他写来的纸条,回想当时他的表情,嫣然一笑,自然,笑过也就过了。
讲到这里,她突然从被窝里跳出来,信誓旦旦地说,我要找到那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男孩,然后摔倒在床上咯咯笑个不停。
那些他,他,他,无论过程如何,无论结果如何,都是青春典藏册里最华丽动人的一页。当时的笑或泪都已经从心头剥落,摔落在地汇集成了美丽的图案……给安晴的情书安晴喜欢韩家骥那一年,安晴喜欢上韩家骥。校运动会的操场上,安晴的眼睛只看奔跑着的韩家骥。韩家骥穿蓝白的运动短装,个子高而瘦,像一株飞跑的白杨。安晴从小就憧憬这样的男生——文静、清秀、学业优秀。
“喂。”有人递给她可乐。她回过头,是小烈,安晴厌恶地皱皱眉,班上很多女生喜欢小烈,他是个帅男生,高高黑黑,有一双明亮的黑眼睛,她们称他是“桃花眼”。安晴固执地认为一个男孩有一双桃花眼是多么无聊的事,况且小烈的功课又臭,还打过群架。
“班费买的,人人有份,别以为我对你有意思。”小烈把可乐塞在她手里。他的汗粘在瓶子上,有轻微洁癖的安晴轻轻捏住瓶颈,避开他的汗印。
细小的动作逃不过他的眼睛,他粗鲁地夺过来,一言不发扭开瓶盖,褐色的液体哗哗洒在6月的操场上,随后白汽蒸腾,没了踪影。
安晴羞愧地低下头,他是个骄傲的男生,以前她不知道。
太阳越来越辣,安晴只觉眼前越来越花,没闹清怎么回事,她就软软地摔了下去。去医院的时候,安晴是伏在小烈的背上。昏昏沉沉中,她闻到小烈淡淡的汗臭,好像没有那样讨厌。
小烈送的小熊暖煲
检查的结果,不是中暑,而是贫血,很严重的贫血,医生担心是恶性的,不停地给安晴抽血化验。那段日子,安晴的天空全是一片片厚厚的云层,雨从云层里落下来,打湿了安晴的世界。
安晴的父母早就离异,各有各的家庭。同学是来看望的,可都在即将高考的关键时候,也只能蜻蜓点水地一望。安晴从没有这样寂寞过,她悲哀地发现,原来真正牵挂自己的人,近乎没有。
小烈是在第三天中午来到医院的。“喂,好些了吗?”安晴的脸难为情地红了,她小声地说:“好多了。”“听说是贫血。”“不知道,也许是恶性的。”安晴不想哭,可不知怎么,眼睛一酸,泪就下来了。
安晴还未来得及收回自己的泪,小烈就从怀里掏出一个可爱的小熊暖煲,简单地说:“我妈煲的。”然后逃跑一样离开病房。打开暖煲,是满满的赤豆红枣汤,甜香醇厚,彼此相依。
安晴要做骨髓穿刺确诊,她很怕。打电话给父母,但遗憾,在那天,他们都有自己的事。韩家骥,她想起那张清秀的脸,幽深的黑眼睛好像温柔的春天,如果他能陪伴自己……但安晴知道不可能。
“喂,安晴。”小烈气喘吁吁地赶到她床前,满脸是汗。安晴说不出话来,眼里满是酸酸热热的液体。黑皮肤的小烈,像满室温暖的阳光,眩晕了她。她看着他的“桃花眼”,那里面真的有枝叶横陈深深浅浅的桃花,看得人有微醺醉意。
“没别的意思啦,我只是没见过这么恐怖的场面,来参观一下。”小烈搔搔头皮,忽然红了脸。
真正的玫瑰花
确诊的结果安晴只是普通贫血。安晴的世界终于雨过天晴,她也明白了一些什么,没事的时候就看着小熊暖煲发呆。小熊的眼珠乌黑,带着无邪的天真,箭一样射中她的心。她开心地喝了很多小熊肚子里的汤——红豆汤、甜枣汤、银耳汤、木瓜汤……正是这些汤,从她肚腹间开始温暖,暖洋洋地包裹了整颗心脏,再人血液,让她知道自己原来不是弃婴。
高考终于给耽误了,但已不重要。同学闲了下来,便成批来看她,看见排列如士兵的药品,笑她好像林黛玉。“谁是贾宝玉?”有人打趣。
“当然是韩家骥。”接口的是小烈。他站在一堆人中间,带着顽皮的笑容。
安晴只觉自己倒退,倒退成无喜无怨的黑白剪影。三年的心事终于给小烈说破,清晰地呈现在众人面前。可她却感受不到激动、惶恐,甚至喜悦全无,她只是奇怪小烈怎么能这样?有些人已经变得很淡很淡,难道他不知道?“不是的。”她温和地坚决地说。“那一定有别的人。”还有人不知趣地追问。
“不会是我吧?”小烈又突兀地冒了出来,却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分明告诉大家那是假的。每个人都为他的话笑,包括安晴,她甚至笑出了眼泪。
“可我连花都带来了。”他继续嬉皮笑脸,变魔术似地掏出了一朵玫瑰递到安晴手中。笑声霎时静默,安晴的心有小小霹雳闪过,划出一道雪亮闪电。
“都看花眼了吧,是月季呀。”他自己先锐声笑起来,又带动一片笑声。只有安晴清楚地看到,那是一朵玫瑰,真正的红玫瑰。
对不起,小烈
也许为了补偿,父母合资供安晴去了日本读大学。而小烈,做了一名邮递员。
“这最好了。”小烈快乐地说,“我最爱跑来跑去,安晴你想,骑着自行车,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最妙的是还会发给你薪水,还有比这更美的工作吗?”
安晴微笑,原来小烈的骨子里这样浪漫,她忽然好想了解他,他的童年,他的家人,他的一切。她依稀听过小烈提起他家的地址,凭着模糊的印象,安晴在一条曲曲折折的弄堂里的一排矮房子前,看到一个老人坐在发白的歪了腿的方桌前喝酒,邻居告诉她这是小烈的爸爸。
小烈不在。那老人粗声告诉她。屋子的一角阴影里有个表情呆滞的女孩,是小烈的妹妹,有轻度痴呆。对于从小生活优越的安晴来说,此时的她只想做一件事——逃跑。
安晴问起小烈的妈妈。“他妈?”老人不耐烦地皱着眉,“谁告诉你他有妈?他妈早死啦!”原来,那些汤——红豆汤、银耳汤、甜枣汤,都是小烈炖的,就在他们家那只小小的煤炉上。安晴的眼睛渐渐湿润了,那一点点小小的火焰炖汤会有多辛苦,可是他照样炖得醇香润甜。她还想起骨髓穿刺那天,他轻轻搂住她的背的那温柔的大手;他在她的耳边唱歌,唱到她想睡。他对她那样好,可他们站在河的两边跳不过来,安晴怕水太急,会打得她痛。
“对不起,小烈。”安晴默默在心中流泪。
给安睛的情书
在日本的日子很辛苦,学习加上打工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安晴学会了照顾自己,她会给自己炖一些汤带到学校和打工的地方。虽然条件很苦,但是安晴对自己说:小烈用煤炉都能炖汤,我用煤气为什么不能?安晴每天抱着小熊暖煲走来走去,听着它肚子里轻微晃荡的汤声,就觉得温暖踏实。安晴给小烈写了一封封信,他没有回信。渐渐地,安晴的心也淡了下去。毕竟在信中,她也只诉家常,她想小烈会失望的。
安晴回国的时候,身边已有了称心的男友。
掏出4年前的钥匙,她有丝丝伤感。旧日时光系在钥匙绳上拉了回来。打开门,一地灰尘,还有——从门缝里塞进的一大堆信。她觉得奇怪,昔日朋友都知道她去了异国,谁还会给这个老地址写信?那信封,是纯洁的淡米色,且没贴邮票。她轻轻拂去细细灰尘,温柔地展开。她忽然明白是谁,所以动作之间那样小心,仿佛捧着最脆弱的水晶。
“安晴,我知道你去了日本,我知道你不会看到这些信,所以我能大胆地写些东西。哈,你不知道,我真的爱你吧。说出来好肉麻,但是那天我真的送给了你玫瑰,一直以为是月季吗?受骗了吧!捉弄你是我挺开心的一件事。”
“安晴,我被分到了你们小区的地段送信,当然,这其中是耍了一些小小的手腕,不外乎是送了一些礼什么的。其实,我最看不惯这一套,可是为了你……真的傻,你又不住在这儿,但是能每天看见你曾经住的地方也好啊。我不允许别人进入这个私密地方,当然我也不允许自己随便闯入你的家。”
安晴一封封地看着,她的眼睛模糊了。“安晴,这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我要结婚了,新娘是我的同事,很朴实的姑娘,很爱我,也爱我的家人,接受我的妹妹。原谅我不能请你喝喜酒,我也要中断这4年的自言自语,因为我要对我的妻子负责,她是个好女孩。安晴,如果你看到这些信,你知道曾经有一个名叫小烈的男孩不自量力地在心中爱过你就可以了。如果你没看到也没关系,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再见,安晴。”
嫁了,不要再联系他
她是个小家碧玉,灵秀聪颖;他是个昂藏男儿,豪爽义气。
他很爱她,大家都知道;她不爱他,大家也都知道。大学里他帮她挂了四年的蚊帐,过了一次生日(后来她有别人陪了)。每次春游,他都会在有沟有坎的地方停下来,拉她一把。明知道她爱着别人,他还是一直默默守护她。
他爱得极坦然,明明白白不遮不掩,人人都知道她是他的软肋。但他很自律,从没有给过她压力,像个守护神一样,她遇到困难,不用开口,他就来帮忙了。她到哪里,他和他学生会的一帮哥们儿都罩着她。
大学毕业,她结婚了,请他来喝喜酒。他来了,一句话都没说,从此再也没有联络过她。
有一天她病了,失了胃口,什么都不想吃。她老公坚持要她吃点东西,她说那就汤粉吧。他急匆匆地去了她最爱吃的那家面馆打了餐包,端到她床前。她看了一眼,扭头说又不想吃了。她老公也是家里娇惯的大宝宝,见她生病已经六神无主着急上火,此时一下控制不住就摔了碗。她见状泪流成河。
她想起了他,想起了他的千般万般好,拿起笔就给他写了信。他很快就回信给她了,要她坚强些,这小事没什么严重的。她读着他的信,想象着他的宽容爱护,心里平和了好多,仿佛又有了力量去面对老公的怒气。可在信的结尾,他明明白白地告诉她,他已有了未婚妻,年底结婚。她的面皮火辣辣地热了起来,仿佛被人扇打了一巴掌——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一辈子独享他的爱。
以前,她不懂:他用了4年的大学时间,来等待她爱上自己;然后在她嫁人的那天结束等待。他一直都拿得起放得下,当断则断,尽显男儿本色。
此刻,她懂了:出嫁了,就不该再联系他。情爱,毕竟是座独木桥。
和第八美女的牛奶爱情
在她喝牛奶的时候遇上她
不经意地看一眼旁边的行人,然后再不经意地狠狠地看一眼旁边的女孩。这是陶罐和好友阿泰学习且练习好久的动作。
“系里一共有八个漂亮女孩,其中七个女孩已经有了BF,只剩下‘第八美女’了,可是她走路从来不看旁边的人,要是她能看我一眼,我就能让她爱上我。”上铺的恋爱明星阿泰又在发表他的爱情白皮书。听众有三个人,其中含有陶罐。陶罐就是听了阿泰的话以后开始在路边等待那个第八美女的。他等啊等,阿泰说的那个走路不看旁人的第八美女始终没有浮出水面。他身后是校园里刚刚培植的月季园。在学校里种植月季花,这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创意,他们宿舍里的五位单杠(单身)运动员对此事有强烈的共鸣,因为月季花长得特像玫瑰。
月季园的凳子上放着一份当天的晚报,陶罐坐下来,看晚报上的新闻。
故事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就在陶罐一抬头的瞬间,他终于看见了阿泰嘴里的那个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倾系倾校的“第八美女”,那个女孩正在那儿向陶罐处张望,陶罐终于阅读了此美女的美艳:她侧面的样子有点像张柏芝,背影的样子有些像大s,正面的样子有些像董洁,等人的样子有些像……陶罐的脑子不停地在闪动,他忍不住了,他好像有四十八句以上的话要对她说。终于,当他下定决心站起来要走向“第八美女”的时候,却发现,另外一个女孩拿着两盒牛奶走近她,然后两个女孩喝着牛奶亲热地走开了。
陶罐想要追上去,但遗憾的是,竟然站不起来了。他以为自己的神经中了爱情的毒,为什么心里想做什么事情,身体却动不了呢。
“哈哈哈!”阿泰和宿舍里的小A 突然出现在陶罐身边。
他们看着陶罐无助又尴尬的样子,开心至极。这时陶罐才明白,他只是中了计,凳子是被阿泰那厮抹了胶水的。陶罐一时间满腔怒火,阿泰和小A 却在一旁拍手大笑。
在她喝牛奶的时候碰到她
赔偿陶罐损失,办法有很多种。阿泰列出以下诸多供陶罐选择:A.把陶罐的牛仔裤干洗;B.把阿泰的一条带洞的没洗的牛仔裤赔给陶罐;C.请陶罐吃第三食堂的饭(第三食堂里的饭比较贵,女孩较多);D.让陶罐在那个凳子上抹上同样的胶水,阿泰去坐一下;E.陶罐请阿泰吃饭……陶罐一直在听阿泰用他那带着浙江口音的普通话“浪”诵赔偿条约,很显然,陶罐对阿泰的ABCD 都不满意。但当他听到“E.陶罐请阿泰吃饭”时不由得火冒一尺五,他一下坐起来,想要抗议。旁边的小A 插嘴说:“陶罐同学,请莫要激动,也莫要生气,偶像阿泰可是想帮你勾引‘第八美女’,你愿意否?”
陶罐果然按照阿泰和小A 的设计坐了下来,眼睛发亮地问:“真的?”
故事出现了转折,当天晚上,陶罐请阿泰和小A 在第三食堂吃了饭。吃饭的时候,阿泰传授给陶罐第一个绝招:碰到她。
第二天,阿泰找了一件非常夸张的T 恤衫给陶罐。等陶罐穿上以后,才发现,T 恤衫的正面印着“在没有看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的字样,字很大。
陶罐穿着这件T 恤有些臭美,他甚至找到了阿泰的感觉。在阿泰的指点下,陶罐准时地出现在月季园旁边的凳子上。月季园不远处的足球场上,有踢球的阿泰和小A。
陶罐等啊等,十个女生过去了,他等啊等,二十个女生过去了。他等啊等,就饿了,但他看了看不远处的射手阿泰和后卫小A 正聚精会神地练习呢,于是,他只好又一次振奋精神。
就在随身带的杂志看完的那一刻,陶罐抬起头来。就在陶罐抬起头来的那一刻,第八美女刚好打开一盒牛奶在喝。就在第八美女喝牛奶的那一刻,一个精确的射门从45度角斜飞过来,直打向第八美女。就在足球即将闯祸的那一刻,陶罐奋而跃起,一个摆头,头球解围,把正吓得目瞪口呆的第八美女和她的同伴感动得涕泪交流。然后,陶罐挺胸收腹,把T 恤上“在没有看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的字样,完全展示给第八美女。旁边传来了掌声,第八美女羞涩地道谢,又羞涩地离去。
还要请阿泰吃饭,然后阿泰传授陶罐第二个绝招:握手。握手的机会相对难把握,陶罐、阿泰还有小A 整整策划了一个小时,最后才决定,要找一个女孩子帮忙。好在阿泰有的是女同学,还是在那个月季园旁边的凳子上,陶罐等来了第八美女和她的同伴。还是在她就要喝牛奶的时候,一个女孩子上前去握住了第八美女的手,随手递给她一个日记本。这个时候,陶罐以百米速度从凳子上跃起。喊着那个远去女孩的名字却停在了第八美女的面前。在第八美女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陶罐上前握住了第八美女的手,很用力地握着不放。关键的时候,他忘记阿泰教好的台词了,第八美女紧张地看着陶罐,这个时候陶罐只有自由发挥了,他一把夺过第八美女手中的牛奶,一口气喝了下去,因为喝得太快,差一点给呛着了,他咳嗽了两声之后,忽然又有了台词:“你好,刚才过去的女孩是我们的师姐,河南电视台的主持人啊,我正是要追星的,现在既然她不见了,她刚握过你的手,所以我只好也握一下你的手,那样就算是我也握过她的手了。”
陶罐的歪理论让两个女孩莫名其妙,旁边的女孩说:“你不是昨天的陶罐吗?”
陶罐得意地仰起了头,说:“是啊,这么快,你们打听到我的名字了。”
第八美女笑了,笑得很善意,她说:“还用得着打听吗?你的衣服上都写着呢。”
是吗?陶罐回到宿舍里,找到那件T 恤,才发现,T 恤的前面印着“在没有看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字样,后面就印着“我是陶罐,陶罐的陶,陶罐的罐”。
在她喝牛奶的时候赖上她
按照阿泰的设计,陶罐是不能喝第八美女的牛奶的,既然喝了,就要赔偿。阿泰设计的赔偿原则如下:A.陶罐请第八美女喝一瓶已经打开并被陶罐喝一口的牛奶;B.陶罐请第八美女到第二食堂(较便宜,男生偏多)吃饭;C.陶罐的手免费让第八美女握两次或以上;D.陶罐请第八美女喝牛奶一个月,每天八点钟送到,要求返还微笑一个。
赔偿答案很快就回来了,第八美女选了D。于是,陶罐只好每天八点钟守候在女生楼前。第八美女第一次接过牛奶的时候有些调皮,但只是微笑一下,转身就回到了宿舍。第八美女第二次接过牛奶的时候有些羞涩,但仍是微笑一下,转身就回到了宿舍。星期六终于到了,陶罐接受了阿泰的意见,晚去了一小会儿,然后装作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第八美女终于第一次说话了:“你怎么了?”
陶罐把阿泰编好的故事用快节奏的语言复制了一遍:“我早晨起来,小便、洗手、洗脸、涂大宝,完了之后,去超市买牛奶,路上拾了一角钱,我就想交给保安,可是保安非要说我晃点他,于是只好把钱装进上衣兜,不好意思,我说错了,我的上衣没有兜,我是装进裤子兜里了,然后去超市买牛奶。在超市的门口,我又拾到一角钱,我就想交给超市……”陶罐正滔滔不绝地讲个没完,没想到,第八美女喝完牛奶,把空奶盒递给陶罐,转身回宿舍去了。
第八美女第十二次接牛奶的时候有些表情默然。第八美女第十三次接牛奶的时候有些表情黯然。事情的发展出乎陶罐的意料,他只好再次请阿泰吃饭。
阿泰只好求老天赶快下雨,好雨中表演执著的爱情。
于是在第十五天的时候,老天竟然真的来了一场雷阵雨。陶罐欣喜若狂,他把该换洗的衣服穿上(淋湿了也不怕),把头发打满了摩丝,他爱臭美。就这样,他又一次准时来到了女生楼前。第八美女果然如约来了,她拿着一把油纸伞,丁香一样的美丽。她一手拿过牛奶,一手把伞递给陶罐,说:“你看你,故意把衣服弄湿了,我们宿舍里有一台小洗衣机,你换过后拿过来吧。”
阿泰也没想到一次小雨就能让女孩倾心相许。他苦苦思索了两天,最后得出结论,说第八美女肯定是特喜欢看《围城》,她很清楚唐晓芙和方鸿渐在雨中分别的情景,所以,你一出现在雨中,她就感动。
陶罐不知从哪儿来了灵感,去最好的新华书店买了两本正版的《围城》,上面写上:“我们宿舍演戏剧,分角色,我演方鸿渐,你愿意演唐晓芙吗?”
接下来,宿舍里开始为了准备戏剧派对而忙碌不已,小A 去找他的老乡兼女友凑个梁祝;阿泰准备和一个叫轻舞飞扬的女孩演《第二次亲密接触》;还有宿舍里的老大要临时找楼上的大一女孩演《花样年华》。
一场戏剧一场真情,一次合作一次倾情。当陶罐再一次拿着牛奶和第八美女合作《围城》淋雨的戏时,第八美女因为动情,竟然掉泪了。于是他们的投入演出获得了当晚最佳男女主角奖,并获得了情侣茶杯一套。
当陶罐的牛奶赔偿合同到期的时候,第八美女突然送来了一张赔偿继续的合同。上面写着:“当唐晓芙喜欢八点钟喝方鸿渐送来的牛奶,方鸿渐愿意继续送吗?”
尽管陶罐因为长时间的牛奶服务,在经济上遭受到严重打击,他两次在宿舍里啃方便面被小A 发现,但在他接到这份爱情合同的时候,他还是跳跃起来。
他拿着这份合同向阿泰借人民币90元,露洞牛仔裤一条(折合人民币10元);向小A 借人民币100元,并强行抢去小A 买的两张电影票;向宿舍老大借人民币100元,并偷偷吃了老大床下面的方便面5袋,火腿肠一根。
陶罐坚持每天八点钟送牛奶运动,结果,在学校社会实践中,他因为有送牛奶经验而被一家政公司看中。他利用暑假50天的时间给某家属区送牛奶挣了大量外快,据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分析,他应该在送牛奶的过程中有小型偷窃活动。
因为,有人发现,自从陶罐干上送牛奶的工作以后,同样在学校陪着他的第八美女所喝的牛奶牌子换成了陶罐正送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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