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漂游·沉思-第九个记录:穿越荒原以及荒原中的故事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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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成陵出来,下面他要走的路线是继续沿210国道到达榆林,然后经靖边、定边的到达银川,从银川经过中宁、中卫上312国道直抵边境。

    从内蒙出来进入狭北是一路的沙漠,路上虽然车来车往,但很难能见到人,宽阔的马路上只有粗北的旱柳陪伴着他。

    他正独身一人穿梭在这荒野。突然,背后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他回过头,又是一个骑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见到他很亲切,可他并没有像对待女孩那样的对待这位荒原上的骑友,因为他不喜欢他,不喜欢他原因也很明确,因为他一眼就看到这位仁兄穿的毛绒袜子,他看到穿毛绒袜子的家伙就气不打一处来,他并不认为这个年轻小伙子是他的同行者。

    终于,在下午的一场卷地狂风中他证实了这一点。

    当他们一起并排骑行在沙漠的荒滩上,天气突转,卷地的强风呼啸着从沙漠中一波一波袭来,狂风卷杂着沙粒和碎石向他们砸来,污浊的空气使人几乎睁不开眼睛。这时,这位仁兄立即调转车头向国道旁几公里远的一个荒漠小村溃逃,而他则把铁饭盒盖子套在太阳帽下,防止着满天分飞的沙石,借着这狂风顺势以每小时几近30公里的速度激情狂飚。这突来的沙石雨丝豪没有吓退他的意志,反而使他觉得兴奋,飞驰在沙石中他觉得他像个英雄。

    “人生的必经之路上竖立一堵墙,翻墙的过程中诞生了英雄与狗熊,他是狗熊,逃跑的小女子。”

    从沙漠中穿出到有人的地方,他就开始挨家挨户的要饭。

    现在他完全从要饭中解放出来了,可以说要饭这门学问他已经出师了。他不再害羞,不好意思,他完全自由了,甚至能通过要饭时静静观察主人的举止态度、待客方式,从而来了解当地的方化。有时他要饭就像下棋,他甚至能利用他的智谋将主人的军。不过有时他看到向他递来食物的遍布老茧的手,使他从内心里鄙视自己,他觉得自己可恶而对不起主人。而这些愧疚之感总能在这样的托词中解脱:“我必须思考,在烈火剑丛思考,我将会用思想反哺他们的。”

    要好几家都没有要到饭,到最后他才发现陕西人一天只吃两顿饭,吃饭的时间点和正常的饭点是错开的。得知这些后,他就专等到了陕西人的饭点再去要饭。

    豪放而大方的陕西人一给就给他半书包他叫不上来名子的特色陕西馍馍。有一次他冲到一位大妈家,大妈把他领进屋,让他坐在桌子上吃饱,走时把饭盒装满,又向他的书包里装上十来个鸡蛋,半袋子陕西面食,几根黄瓜和四个自产哈密瓜。这使他在骑行时,书包重的几乎要把他从车上拽翻下来。

    从有人区出来又是无人区。

    这天中午,他正好骑行在没有人烟的荒漠中,午休时间到了,可他始终找不到藏身之地。

    北方高强度紫外线的阳光,焦灼的他像热锅上的蚂蚁。终于,在被烤焦以前,他在公路旁遇到了一个桥洞,钻进去,一阵带着土气的清凉使他惬意,铺下地图,躺倒睡平。

    刚迷糊中,蚂蚁把他蛟醒,黝黑的北方大蚂蚁一匹匹成团把他包围,他不得不站起来,疯似的一通乱蹦乱跳才把一身的蚂蚁从身上抖掉。

    午休是休不成了,他只能站着打盹。打昏过去,差一点一头裁在地上,还好被双手撑住了身体,这时他才意识到他的伤臂已经痊愈了,是拆线的时候了。

    他从背包里拿出刀,用锋利的刀锋把贴在肉上的线一一挑断,然后用右手把线头从肉里抽出来。从缝线下露出的白肉与整个手臂的肤色完全不同,他的双臂双腿和脸都是发明的黑,全身露在外面的地方都被晒的起明,唯有这16针的线缝下,肉的颜色是正常人的肤色。

    明黑的双臂上覆着一层被晒死的白皮,看上去就像一层层白色的死鱼鳞粘在上面,像是得了皮肤病,这是他看着很不顺眼。

    他抡起猎刀干脆把整个手臂都刮一遍,鱼鳞白皮没有了,露出来的是黝黑的肉,这么一刮使他觉得全身舒展,这一舒服他就觉得全身都该清一清了。

    一摸到头发,头发像一堆乱麻堆在头上,头上的汗一湿,用钢梳都理不顺。他拿出电脑当镜子,对着电脑的银光屏,抓起一撮乱麻一刀割掉,然后再抓一撮,直到把整个头都割得像一块刚收完庄稼的田地,高低不平,错落无序。

    手指甲也长长了,长长的指甲缝里钎满了黑色的泥垢,开始他用牙撕,刚撕掉第二个指甲就撕的满手指鲜血直流,他把血舔在嘴里,还是用刀割比较方便。

    他几乎用了大半个小时,才把十个指甲都割干净。

    他觉得耳朵也开始痒了,从荒原折断一支野草杆子,用它在耳朵里乱搅,竟然也搅出几大坨绿豆大的耳屎。

    做完这些全身大清理使他舒服极了,走时,他在桥洞里拉了一堆屎,拉完后,他先用土疙瘩擦一遍,然后从荒原的石缝里搜拔起几根嫩草再擦一遍,清爽上道,继续赶路。

    走在路上回想着自己的行为,他随口而出:“我是头野兽。”

    “不,我是头野兽,就差浓密的毛发了。”

    他感觉着全身,摸了摸硬邦邦的双臂和铁一样的大腿。

    “我比以前更壮了吗?是苦难强壮了我的身体,它无情的淘汰了我身上的每一寸废物,它强壮了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想到这里他停下了。

    “有一个地方没有强壮,我反而觉得它虚弱了,气器都锐减了很多:小弟弟,是的,他是一个堕落的贵族,苦难不是他的养料,安乐才是他的土壤。嗯,我应该这样说:苦难有百利,唯亏一个小弟弟!”

    傍晚,他路过荒漠中的一个工程队。仔细端察一番,发现工程好像已经结束,建筑机械都被撒走,只留下一排三间平房,一间是厨房,一间是洗手间,另一间是卧室。推开门,发现三间房子都没有锁,洗手间里还有水,他高兴了。尽情的涮洗一翻后,他站在门口对着星空感谢长生天的馈赠,他决定了,不走了,就在这住一夜,享受这上天的馈赠。

    当他把车推到卧室,他又高兴了一番,卧室里的床还没有搬走,被子还留在床上,并且被子上还没有灰尘,看来主人并没有走多久,这样,夜里他连自己的家什都不用铺了,现成的一个旅馆在这等着他。想到这里,他跑到厨房检查了一番,果然不另他失望,他搜集到一大包主人没带走的还很新鲜的馍头,把镆头拿走装包,回卧室睡觉,在入睡以前,他一如以前,从里面把门反锁上,上上防盗锁,他霸占了这儿。

    睡到大概午夜,他突然听到门外的推门声和人的说话声,他立即惊了起来,莫非有强盗?他把刀子别在腰间,手里拿着甩棍,屏气静声的溜在门后聆听外面的状况,他听到外面这样的对话。

    “我走时没锁门呀!”

    “就算你锁了门,这钥匙怎么也开不开呀。”

    “肯定是门坏了。”

    “不会有鬼吧。”

    “你别吓我,这荒原上,鬼能找到这儿来?”

    “不然门怎么开不开。”

    “门坏了,你过来,我把它给揣开。”

    “别揣,里面有人。”说着他走出来,他这一回声又推门走出来,顿时把三个拿着探照灯的大男人吓的的集体一趔趄,一齐向后退了好几步。他赶快向他们道歉,道歉时,一个大汉用灯晃了晃他,是个人,另一个人伸长手摸了摸他,真是个人,这才放心。

    在听完他向他们说明自己的来历后,三位大哥齐声留下了他。

    第二天早晨,他把那半袋子白馍还给他们,但他们一齐慷慨的都送给了他,并且又给了他一些从城里带来的牛肉灌头。

    与大哥们道别,凭借着这些食物,他一整天都毫不吝惜体力的向前全力前进,天黑时,赶到离银川几十公里的一个小镇停下。

    这天夜里他是在一个枣园睡的,他趁着夜色钻进一块浓密的枣林,在枣林下支下帐蓬,躺在帐蓬里他一再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吃人家的枣儿,已经在人家地里睡了,就不能再吃人家的枣儿了。可枣香借着林风一阵阵向他飘来,他想象着又大又香又泡满的宁夏大枣,不由得满口口水。

    “就吃几个,又不吃多,就是主人在这,也不会介意的,况且我……”

    第二天早晨起来,他觉得肚子痛,那是昨夜他吃了一肚子大枣所致。

    夜里他做了一个梦,他迷迷糊糊中听到轰隆隆的一阵车轮声向他袭来,一个面方口阔的巨形大脸对他悲诉:我是园家,我的大锅炼出来的油,只能维持我不退步,却终不能给我以十足的劲力腾飞,好孩子,你这块石料,我给你自由,你自我冶练,但愿你能炼出一些精油助我开拓奔赴。

    他觉得这个梦做的很奇怪,但他却由衷的从心底觉得欢快。

    穿过银川市中心,路过一所大学,大学己经开学了,新生们正欢快的进行着军训,群聚而笑谈,要依而相偎。他突然说不出的失落、伤感,一个人站在那儿,竟恼差成怒了。

    学校能教会我们知识,技能甚至智慧,而却永远无法教会我们勇气、冒险、志向、意志、以及思想,而对于一个人,真正重要的则恰恰是这些。

    狼从来都是自我训练出来的。你们从小就被送进各种培训班,你们一来就享受最好的教育,你们学习琴棋书画、文韬我略,你们戴满了各种帽子,讲起知识来滔滔不绝,可我依然藐视你们,你们的这些技能只不过是给绵羊披了一副毛发锃亮的狼皮,你们培养出来的只是一群披着狼皮的羊,绝无狼的劲骨,只有皮毛的光鲜,而我才是一匹毛发凌乱的战狼。

    知道什么是战狼吗?就是一群能打败一只大老虎,一个能咬死一大群羊的战狼。

    狼皮,噢!知识,可怜而无力的知识,古往今来,他乡中外的知识,你们只是拿它们装点面。你们疯狂的痴情于知识,而抛弃了智慧;你们只顾门面的华丽,而放弃了建筑自身;你们选择了一夜情而抛弃了老婆。可怜的人吆,人的力量决不在掌握了多少智慧(你要问智慧从哪来我就骂你是庸蛋),就像人的力量不在有多强的记忆力与描述力一样,人的力量在于判断力。

    看来我得向你们这些傻蛋说个砖头论:知识是我们的砖头,得到砖头我们不是要用它来加重自身、光耀自我,也不是拿它来拍人。我们手中有红砖头、黄砖头、大砖头、小砖头、圆砖头、扁砖头、硬砖头、软砖头,我们的力量不在自己有多少砖头,而在我们用手中的砖头盖了怎样的房子。我们的力量不在砖头的多少,而在建筑能力上。

    你们的知识只是在农夫的头上套了一个博士帽,胸中却是草莽。

    立正?稍息?123……123……集体,集体?你们每每总是告诉我集体,而我想知道一个人到底能干什么?一个人能承受多少?并且仅有我自身我能完全控制。口号喊的好响亮,而我与集体怎样?集体又与我怎样?

    小男孩,你也跟着他们练吗?男人的任务是什么——推动历史的进步。女人的任务是什么——传播人类善的文明。当今教育确实给了女人不少,它使女人安静、温柔、素质、教养,由于知识,又使女人有了对善的理解,使她有了与男人在一起的资本。然而对于男人,它剥夺了男人的野性、勇气、意志、狂傲、开拓的创新力,可恰恰是这些,是男人实现和完成他天生使命的剑,没有它们,男人像一只没有了猎牙的胖狗,一句话:当今教育,使女人受益,男人学拆本了。

    什么?我言辞犀利,不计后果;举止疯狂,不讲礼法。听着!我举止疯狂、胡言乱语、走路夸张、无故怪叫、无视纪律、不听人劝、甚至自我摧残,我这样做恰恰不是为了突显自我,而是为了坚守自我,坚守自我,捍卫自我,知道吗?

    我都食不裹腹了,还这么狂傲?是的,我就是这么狂傲,狗——食有所饱、居有所窝、冷热不惧、风雨无愁。狼——风餐露宿、无根无居、终生漂泊、整日游荡,饱了这顿没了下顿,饱了自身饱不了家人,但它是有自由,没有自由就没有真正的生命,我宁愿做一只野狼风餐露宿、游荡于荒野,也不要像家狗一样戴着锁锻美食暖窝。仅此而此,我愿终日一生食不裹腹、衣不遮身、身无处安、体无处藏也要自由,仅此而此,我是一头雄狮,自由是我的獠牙,没有了自由,我连一条野狗也打不过。所以我必须宣言:自由之光不能普照,我愿逐光而死。

    所有的人。听着,都别狂,我有万能成功法。我可以做到懒猫不睡觉、雄狗不交配、猛禽不呲牙、蛟龙不戏水,而这些对你们来说都是必须的,是的,我将不吃睡只赶路。如果你们记住1+1=2需一秒,而我需一天的话,生命的最后,我们看谁更睿智。

    一位老师路过他,斥责道:“我说这位同学,你骂谁呢?”“谁是你的同学,我是野人,我骂天下该骂之人,我骂天下该骂之事,我骂天下不该骂之人,我骂天下……嗨!你想打架吗?”“长的像个野人,野人不可教也。”“我自学。”两人相蹬而过。

    从银川出来是一路的大平原,人口也稠密起来,这使他骑行起来很轻松,吃饭和睡觉也丝毫没有障碍。而这种好景并不长,宁夏平原在中卫中止,接下来的是将近300公里的沙漠荒原在等着他。

    这天,他一人骑行在实实在在的沙漠上,一整天没有一户人家。

    一眼望去是廷绵的沙山沙丘,一路的红沙石两边排列,烈日焦灼着他,但这并不是最使他痛苦的,最让他痛苦的是一路爬坡加顶风,骑行速度慢的像蜗牛,而他的汗和力气却使到了极点。如果说他还剩最后一点力气的,那也被用做骂人了,一整天他都在骂,骂声不是他发出的,而是身体自己不由发出的。

    骂声在中午停了片刻。那是因为他看到离公路几公里的地方有一小片绿州,在沙漠中有树的地方就有水,有水的地方就有人,看来他有救了,他的午饭有着落了。

    他驱车向那绿州走去,走近才发现,那并不是一个村落而是沙漠中的一个火车中转站,他又失望了,看来又没救了。不过即然已经来了,那总得试一试。他把整个火车站绕了一圈,终于找到一个像是有饭吃的地方,进去一看,感觉果然没有欺骗他,是一个食堂,但食堂里没有人,他又围着食堂找了一圈,还是没有人,顾不了那么多了,扑上食物就开始咬吞。有时吃的过快噎住了,就扑到水龙头上灌几口水,回来继续狼吞,这时,一个老婆子突然走进来,大声对他责问道“你在干什么?”“吃饭。”他有些紧张的说。“你是谁?谁让你进来吃饭的,还不快走,神经病。”老婆子大声斥道。“走就走,真不友好,幸好我吃的快,也算吃饱了,”他暗自说道。

    下午,荒漠依旧,只是他腹中食物充足,走在沙漠中也没什么可怕的,并且不时的有大货车从他身边穿过。

    可是到了晚上,天黑了下来,他依然狐身一人在这荒无一人的荒漠坚难爬行,此时他又饿又累,身体的能量也在一天的顶风爬坡中耗尽,身体软了下来,这使他感到了害怕。

    荒原上唯一的动物——沙鼠也出来活动了,它们从沙洞中钻出来对着他群叫,刚叫完就又跑回洞里,前方下一波,又群钻出来对着他这一公路上的唯一动物尖叫,叫完又钻回去,下一波又开始叫。到最后引的方原几公里到处是叽叽喳喳的怪叫,他被它们叫的心烦意乱,气极败坏的向它们的洞口扑去,想抓住一只,看能不能吃,可还没等他冲到离它们十米远的地方,它们又群钻回洞,因此他只能用对待逆风和爬坡的方式对它们了。

    终于看到一群车箱,是一个工程队,他赶快向他们救助,希望他们能收留他住一夜。工人们很希望能帮助他,但他们也是睡在狭小的车箱,实在没有可以提供给他的可睡之地,不过他们向他透露,向前走几公里就有一个饭店,或许他们可以帮他。

    告别工人使完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向前赶,果然他在路旁看到一个饭店。

    进去一问使他兴奋了半天,老板是他的老乡,在这荒原中老乡见老乡两眼不泪汪汪也很热情,老板给他提供了丰盛的晚餐,并在他吃完后领他到离饭店大概一公里远的一排水泥平房里住宿,这些都是作为同乡,免费给他的。

    走在路上老板老乡有些奇怪,老乡首先举大量的举例和他自己的例子来论证:人活着不容易,生活更不容易。并且在最后对他说:“由于饭店没有睡的地方了,不得已才让你睡这儿,记住,夜里不管听到什么或者看到什么都当作没看见。”

    他没懂老乡,是什么意思,但他能感受到老乡的热情,就答应了老乡。

    在这排平房的一个内间安放好行李,坐在床上写东西。

    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走到他的面前,姑娘对他很热情。“听老板说你就是那个从上海骑自行车过来的小伙子?”姑娘说。

    “不,我不是个小伙子,我是个野人。”他说。

    “嗯!对,果然是个野人,你的高低不齐的乱草丛头发证明你很诚实。”姑娘说。

    “真对不起,但愿我这头型没有给男人的美貌丢脸,在你心中留下,男人的头真不好看。”他说。

    “才不呢?你是我心中的野人英雄,我就喜欢你这野性的发型,野性的少年的心呢!”姑娘说。

    “真的?”他说。

    “是真的,不过我还是希望帮你理理,我想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喜欢这特色的野人发型,我可不希望别人因此而取笑我的野人英雄。”姑娘说。

    “你真是一个善良的知已。”他说。

    姑娘一边用剪刀细心的帮他清理,他们一边谈话,他们谈故乡谈人生谈姑娘自己和他自己,可是谈着谈着,姑娘哭了,大滴的泪水落在他的脸上,霍键赶快站起来安慰她,而她忍着哭,抽泣着让他坐下,她好继续帮他清理。

    “你怎么了?如果你愿意说出你的伤心事,或许我可以帮你分担一些呢?”他说。

    “我看到你就不由的想起了我的男友,他叫季弘,你太像他了,你们性格相似,就连爱好也相同。季弘也喜欢旅行,也热衷冒险,他活着的时候总喜欢带我到户外露营,可也就是他的这一爱好使他离开了我,使他丧命的。”姑娘颤抖着说“不,不……是我,是我害死了他,是我害死了他……。”

    姑娘哭的无法自己,蹲在地上拼命的咬着自己的衣袖,滚滚的泪水夺框而出,把她那柔长的秀发都打湿了,他拍着姑娘的背,把她扶起来坐下“说出来吧!说出来会好受一些。”

    “我已经蔽了两年了,两年来,谁我也没对他讲起过,每一个清醒的夜,我都一个人用眼泪来祭奠季弘惩罚自己的,你太像他了,太像了,太像了……”姑娘说。

    “但愿能为你分忧。”他说。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妓院,我是个妓女,这个饭店是为荒漠中的工人提供饮食的地方,而我是他们的妓女。”姑娘说着,她用纤细的双手捂住胸,霍键能感觉到姑娘由内而发,撕心裂肺的痛。

    此时他终于明白了老乡在路上对他说的话。不过他并没有因此而瞧不起他眼前的这个哭的伤心欲绝的姑娘,或许在他没有开始这次旅行前,他会那样做,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们都从苦难中走来,所以都深知对方的不易,为了生活,他们都是为了生活,况且他眼前的这个漂亮姑娘是这么的善良,从和她的谈话中他能感觉到这是一个心底纯洁的姑娘。

    “是一场纯洁又千古未有的恋情葬送了季弘也把我送到这里的。我们是多么的不幸,而我当时又是多么的的不懂得珍惜。”姑娘说:“故事发生在我们的故乡上海,那时我并不比你大多少,正值青春年华。在一次公司面试是时,我遇到了季弘,他是我的老板,但年龄比我还小了一岁。我们一见钟情,不,是我一见他就钟情了,他是那种外在刚强内在坚毅而温柔的气质男人,是一个能给人安全感的男子汉。他像一个辐射场,我一靠近他就被他那由内而外的气质倾倒了,在遇到他之前我崇拜普京,见到他之后,他就轻易夺走了我心目中的偶像地位。”

    于是,我开始了对他的追求。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而他正在像一只调皮的蜻蜓,端坐在办公椅上头一点一点的点向硬绑的桌子,我把手伸向桌子,等着他的头撞向我柔软的小手,当他的额头一触到我的软手而不是硬绑绑的桌子,他一下子惊了起来,赶紧正经威坐,我则嬉皮笑脸相迎。立即,以我女人的娇柔,坦率的向他表白,他竟然眼睛揉都不揉的直接的问我:“你为什么喜欢我?你的资本是什么?”我当时被他问蒙了,头脑里一片空白,随口答道:“因你帅气呀!我的资本嘛就是我喜欢你呀。”

    “如果你喜欢我是因为我的外貌,好,那我现在就终止你喜欢我的权力。”

    他走了,以拒我以千里之外的姿势走了。

    他一走我才清醒过来,我当时就后悔自己的回答,我喜欢他分明不是因为这个嘛。

    第二天我又厚着脸皮的来找他:“嗨,冷石头,让我再来回答你的问题:我喜欢你是因为你男子气十足,我想那个男子气下面一定有一颗坚毅而有思想力的心,至于我的资本嘛,美丽的外表下一颗善良的心。”

    这一次他态度大转,立刻,像孩子一样温情的问我:“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抱我一下,狠狠的抱我一下。”我装作不害羞的看着他说:“你想换揍吗?小丫头。”他盯着我柔情又故作严肃的说。“别,我只是想让你请我吃顿饭,我很饿,匆匆忙忙没吃饭就跑你这来了。”我说,他立即就答应了。

    据后来他回忆,当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并不讨厌我,反而被我搞蒙了,站在那想了半天才回过神来,问了那句使我比他蒙的回答。其实他是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生的,纯洁、娇柔又活泼。并且在听了我的第二次回答时更使他吃了一惊:这就是我的天使。

    记得有一次他看到我向一个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骗子的一对老夫妇给钱时,假装的嘲笑我:“小傻子,你的大眼睛那么清彻明亮,怎么看不清人呢?”“你的眼睛才又小又迷缝,只知道看清人而不知道追求生活美呢?”我娇柔的对他吼。后来他告诉我,其实就是这一次,使他决心爱上我的,他还说:“因为纯洁而被骗的女人显的特别的美丽可爱。”

    就是在这之后,他给我写了几封别的恋人绝对不会写的特别情书。

    第一封情书只有一句话:我的心曾经在艰辛的险爬崎岖中沉睡,今天它为你而醒。

    第二封情书是一支歌:

    你像一道春风,洗涤我污暗疲乏的灵魂。

    你是天国的丽草,给我带来远方的净美。

    你握住了我的内在生命,它是你忠实的信徒。

    你来了,它就翻滚跳跃。

    你走了,它就如死灰沉静。

    你是我的太阳,在东方的天角。

    是我奔腾的希望和力量。

    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饭。到了饭店,他先让我点,之后他再点,我点了米饭,他点了面条。

    “你别吃面条嘛!面条不好吃。”我娇滴滴的说。

    “那我吃什么?”他傻傻的问我。

    “吃米呀!”我说。

    “可我爱吃面条呀。”他说。

    “你真爱吃面条?”我说。

    “真的,我真的爱吃面条,面条很好吃的。”他说。

    “好,你吃面条吧!我可不喜欢吃面条的嘴对我说话。”我说。

    “噢!对,我想起来了,我喜欢吃米,对,我就喜欢吃米,今天除了米我还什么都不吃了呢!”他说。

    他事事都迁就我,每次吃完饭也是他一马当先的付钱,如果我要付,他就问我:“谁是男人?”“是男人又怎样,我非要来。”我撅着嘴说。“谁是老板?谁的钱多。”他又问,我无话可说了。

    他喜欢野营,喜欢在大自然中解决衣食住行。我们经常一起出去露营。

    他有枪,他是一个热爱自由到了不安伤地步的人,在他的车里藏着两只枪,一把手枪,一杆猎枪,藏枪的地方除了他只有我知道。我们一起打猎,其实就是我跟着他,看他打猎,有时打到野鸡或者兔子,总是他杀鸡、他净瞠、他把鸡串在木棍上、他举着烤、他烤熟了我来吃。

    他的衣服脏了也在外面的河时洗,所以我觉得他的衣服越洗越脏,至少洗了比不洗还臭,为了不闻到这股持久的臭,我还得亲自帮他再洗一遍。拿着我给他洗好的衣服,他闻了闻说,还有香味,这明明的一套男人皮革被你给我洗成了个软裙子了。

    我们在河边的草地上支帐蓬,就睡在河边。

    我要洗澡,于是让他走开,让他远远的躲到树林里去,他装得坏坏的对我太喊:“嗨!你在这边洗,洗澡的时候文雅点,我到那边,找一个地方溜起来偷看。”

    “你敢,你要敢偷看,我就用502把你的眼皮粘住。”我说。

    “我偷偷的看,不让你发现。”他说。

    “你的眼睛里有底存,我能看出来。”我说。

    其实我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偷看的。

    睡觉的时候,我睡在车里,他就睡在车旁边的帐蓬里,夜里我对他叫:“我怕,车里空间太大,我觉得里面藏几个小鬼。”

    “那怎么办,要不我对着车开一枪。”他说。

    “不,我们换一下,你睡车里我睡帐蓬里。”我说。

    “你确定,车里才几个小鬼,外面有一大群大鬼呢。”他说。

    “那你怎么不怕,你骗人,我就要换。”我说。

    我们换了,我刚躺进帐蓬就对他叫:“我怕,帐蓬太小,我感得鬼就在压着我呢,它想把我挤出去。”

    “那怎么办,怎样你才能不怕。”他说。

    “我们睡一起,你也到帐蓬里来睡我就不怕了。”我说。

    他没有作答,而我知道他是最保护女人的,他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于是我就自己吓自己不停的喊:“我怕,我怕,鬼在咬我,救我,救我……。”

    他终于还是答庆了我,我们一起躺在帐蓬里,刚躺一会儿,我就又说:“我怕,我怕。”

    “啊!你还怕,我在这里,鬼敢来我就揍他,不管是小鬼大鬼,我只揍鬼,你放心睡吧!”他说。

    “我怕,我怕,我就是怕。”我不停的叫。

    “到底怎样你才能不怕,要不我们开车回去?”他说。

    “不,不,不,不回去,你让我躺在你怀里我就不怕了,”我淘气的说。他突然醒悟了,拧着我的脸蛋说:“好,好,好,你真好,你敢耍我。噢,我明白了,你就是个小坏鬼。”他拧的我脸好疼,我连忙说:“我真的怕,人家真的怕嘛。”“你很怕对不对,你现还怕不?”他又使力的拧我的脸,“我不怕了,你放开。”他一放开我,我就狠狠的对准他的屁股揣一脚,他哎吆的一声跑回了车里关上了门,而我躺在帐蓬里不停的骂他傻木头。

    以后的日子也总是这样,我们像两个青梅竹马的孩子,他对我总是彬彬有礼,不近不碰,我和他交往了一年,他连我的手都没牵过,他总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我呵护我,以至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有把他当作哥哥的感觉,完全没有恋人的那种激动人心的亲吻与热恋。这使我感到很不爽,我需要他的亲近,你知道,我是一个花季少女呀。

    于是,我们一起购物时我总是挽着他的手。吃饭的时候我抢过他的匙子,扔了,非要由我喂他。每天下班后我们开车到郊外的田野,躺在草地上我总是不安伤的玩他的鼻子、挠他的痒痒、抱着他把他翻过来倒过去。他终于两眼欲火的看着我说:“你就像一只肉嫩矫肥的小羊羔,总是在我的嘴边玩弄我这只饿虎的鼻子,你就不怕我把你吃了吗?不,我得离你远点,我怕我忍不住你这绝伦的猎物。”

    “你吃呀!怕羊羔的饿虎,你是只吃青菜的小饿虎吗?你为什么总是不碰我,亲一下我的小嘴摸一下我的大胸,我难道会吃了你吗?”我认真的说,而他则故意不正面回答我,而是说:“我现在只愿意为你掉一只小指甲盖儿。”

    “掉一只小指甲盖?掉一只小指甲盖是什么意思?”我问。

    “就是我爱一个人的深度就像小孩子的身高一样,可以测量,这尺子就是:我愿意为他舍弃一个小指甲盖儿,我愿意为她舍弃一个手指头尖,愿意为她舍弃一个胳膊时儿,我愿意为她而死,你得慢慢的等,知道吗?小嫩羊。”他说。

    “呀——我要吃了你,才一只小指头的小指甲盖儿,才一只小指甲盖儿吗?”我对他大嚷。

    我当时以为他说的是真的,我以为他是一个保守的人,我们的关系还没亲密到聊聊我我同床而枕的程度。

    但之后发生的一什事泄露了他对我的真实感情。

    他有一条藏獒,不,应该说他有一匹藏獒,因为他的这匹藏獒有半人高,和一匹小马的个头差不多大,这匹叫吓虎的藏獒是他从不足1公斤的小嵬子养成的,他非常喜欢它,有时甚至使我觉得我在他心目中还比不上吓虎。不过这我并不介意,他的朋友不多,在我认识他以前,陪伴他最多的,给他带来快乐最多的,就是吓虎。

    狗能长这么大,是因为他不同寻长的喂狗方法。一天三餐,他的食谱是:早晨,刀子切牛肉品牛奶。中午,刀子切牛肉喝牛奶。晚上,刀子切牛肉灌牛奶。而吓虎和他吃的是一样的,只不过它吃的是生牛肉。

    他经常让我骑在狗身上,他牵着狗,我们三个一起散步,虽然我有100斤重,但对吓虎来说,驮着我丝毫不是问题,它粗壮的四条腿像柱子一样立着,丝毫没有受用不了的感觉,有时我骑在上面一颠一颠的淘气,它也丝毫不颤。

    有一次季弘带着骑在狗身上的我在田野郊游,他让我在原地等他一会儿,他到前面的车里拿一些牛奶喂吓虎。

    季弘走后,没有人给我牵狗,我又想骑着吓虎再转几圈,于是,我就双手捏着狗的耳朵像捏着疆绳一样驾,驾,驾……的驱狗跑起来,吓虎很听话的跑了起来,我很开心,加着吓虎的肚子让吓虎快跑,吓虎疯跑起来,把我甩的要掉,我捏紧它的耳朵让它慢下来,可它不听话,还是独自疯跑着,我扯它的耳朵让它停下来,它还是不听话,我就狠狠的甩拽的大耳朵,一边扯一边打它的头。它突然跳了起来,将我一个跟头摔在地上,还没等我爬起来,就扑在我的小腿上咬了一口。正好季弘跑过来,见我的小腿被咬了两个血洞,立即抱起我就向车上跑,他满脸通红,双手擅抖:你敢咬她。说着拿出手枪对着吓虎就打,幸好我扑过来抢过他的枪才只打穿了狗的左耳朵。

    我们开车到医院,吓虎在车后面跟着,跑的舌头都流了下来。

    “你不是说,它是你的命根子吗?怎么……?”我问。

    “因为你比我的命还重要。”他答。

    “你不是说只愿为我掉只小指甲盖吗?”他说。

    “我……我……”他说。

    “我我……我比你的生命还重要,你撒谎,你爱我。”我说。

    “我……我……”他说。

    “我我……我什么。”我说。

    “我……我……你咬了它我也一样会这样对你的。”

    “我是不会咬它的,我咬你。”我说着就向他扑过来。

    他的谎言戳破了。

    但以后的日子他还是有意的避免和我肉体接触,最多只是牵我的手,他一直努力的把我们的恋爱保持在纯洁的初恋阶段,努力的克制自己也引导我不要陷入性欲的本能。

    有一天他想送我一个戒指——他知道我喜欢戒指。又怕我多心,就把新买的一个大钻戒放泥土里揉几翻,走到我跟前说:“我在路上不小心捡了个大戒指你要不要?你看上面还有泥巴呢?不知道谁这么不小心?”

    “太脏了,带在手上不合适吧?”我说。

    “是呀!那怎么办呢?要不我去洗洗。”他说。

    “算了,还是带在我的脚趾头上合适。”我说。他红着脸硬生生的解释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

    我们一起坐在公园聊天,一对情侣在我们这对情侣对面聊聊我我,男孩亲了女孩一下,女孩打了男孩一下,男孩又亲了女孩一下,女孩又打了男孩一下,男孩又要去亲女孩一下,女孩提前连续打了男孩几下,男孩抱住女孩连亲了几下,又放开女孩。女孩惹火了,扑上去咬住男孩的上嘴唇,往外退,男孩的嘴唇拉的好长,好长,男孩赶快央告求饶,女孩说她没听清,要男孩再说一遍,男孩说一遍,又说一遍,再说一遍……

    我终于忍不住了,我转过头拧着季弘的脸,娇怒的看着他:“你是太监吗?为什么总是不碰我。”。他倒没有生气,只是说:“看着我的眼睛。”我盯着他的眼睛。“看到了什么。”他问。“你想吃了我吗?”我说。“看到了这男人的欲火了吧。”他说。“那你亲我一下,亲我一下你就不是太监了。”我要求他,他没有拒绝,他让我闭上眼睛,我照做了,我的嘴唇感觉到了亲吻,并且很久没有停止,我觉得好开心,我胜利了,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于是我半眯着眼偷看了一眼:俩只用口嘴水湿了的手指背正在我矫柔的嘴唇上蠕动。我张嘴就咬住了他的手指,不经的笑了,笑容的下面两滴晶莹的泪花挂在脸上,我一个人跑开了,他一个站在那里。

    第二天,我收到了他的来信,信中这样写:

    你是天国的女神,我可以跪吻你的双脚却不能亲吻你的嘴唇。

    你是清池的洁莲,可以远观你的彻香却不可近亵你的娇柔。

    你是沁心的绿茶,虽谈谈香怡人,却只可品茶而不可吞下。

    在这苍绿的屋宇,你是我心中的塑像而不是相伴的家眷。

    我是你的奴隶,却不是站在同一阶梯上的天灵。

    让我虔诚的仰幕着你,永远守护在你身边。

    做一个星球,永远绕着你这棵太阳旋转。

    第二封:

    你是一枝丽泽,香远溢清,近之则无;你是一朵雪莲,天山的净雪是你的栖地,红尘的污尘却不是你的归宿;你是清晨的曦光,是地面的希望,及近之则有撕破美的感觉。

    揭开天使的面纱,脱掉天使的衣裙,那还有天使吗?不要让我做一个赖皮狗吸吮着你这荷泽天香;我要做一个信徒,静静的欣赏着你这月色;不要让我用污秽的不洁玷污了你的清纯圣地,我要做一颗天边的星星,永远的守护着你这朵雅花。

    亲爱的,你喜欢我吗?你爱我吗?那永远不要让我看到你的‘三点一角’吧!

    第二天在办公室里,我当着他的面哭了,我哭的那么伤心,哭的那么不顾一切,他终于蹑手蹑脚的走到我面前,满眼含着怜惜“强壮的肩膀借不借。”我没有说话,于是他第一次拥抱了我,我哭倒在他怀里不停的抽泣,而他把我抱的那么紧,宽大的胸膛抱的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他的爱抚,我从他温暖而深情的怀抱中能感觉到——他爱我。我以女人敏锐的感觉能感受到:他是要把我装在心里湿存,他爱我爱的是那么真切。

    但当时我并不满足,我反而利用了这一点,我不仅要得到他的爱,我还要得到他的人,因为我不仅需要他的爱,我也需要他的人,我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爱人的身体慰藉呢?

    我是一个女人呀!我知道他爱我,我知道他是一团烈火,是一个大男人,而我要激发这团烈火,激怒这个大男人,让他回心转意,于是我就找到了那个一直暗恋我,又被我厌恶的林费。我故意在季弘面前拉着林费的手聊聊我我,故意让林费向他示强挑逗,可季弘不在乎,依然对着我笑,温和的向我问好。

    爱的心受到伤害变成了报复,我故意在季弘面前主动吻了林费,这是我的初吻,这是我的报复之吻,这一吻也达到了我得目的。季弘找到我,克制着怒火对我喊:“为了表示我多爱你,我得和你吵一架。”

    “你想吵什么,你说,你说呀!”我针锋相对。

    “你是一个动物吗?你为什么……”他几乎失去控制的说的不可开交。我一边听,一边流泪,说到最后他意然用手指着我的脸。我忍无可忍,像他一样不受控制的打了他一巴掌,那是我第一次打他,打完他,我就哭着跑开了,留下他一个人疯似的呆在原地。

    第二天我也没有去上班,倒是他派秘书送来了一只假指头儿和一个便条,上面写着:“对不起,我不该对你那么粗暴,我想这个冲动的二指头儿让你很生气,现在我把它交给你任你处置。”

    我当时就撕了信,摔了假指头儿。什么认错,给我一个假指头儿故意气我。

    第二天他又让秘书送来一封信,上面歪歪斜斜的写着:“你没有原谅我,我想你一定是生这个胳膊弯儿的气了,我正在考虑是否把这个罪犯绳之以法给你处置。”

    “又要给我一个假胳膊是吧!”我对着秘书大喊,而秘书已经哭的气不成声,哽哽噎噎的对我说“你为什么不打开假指头看一看,他都为你切掉了手指头,他只是不想让血吓到你,你为什么还这么狠心不肯原谅他,他快因得不到你……。”

    歪歪斜斜的字体和秘书的话使我几乎昏倒,当我在垃圾筒里找到那个假肢头打开时,我当时就昏过去了。

    我爰他,就像他爱我一样深,我一看到他受伤,我的心就像刀绞一样,我宁愿自己死掉,也不愿他流一滴血的呀!

    秘书把我弄醒,我们立刻开车向季弘那里赶,路上秘书见我心情稍徽平静下来,又给我看了另一封信,对我说:他怕以后不能写了,就先写好让我以后交给你。我打开信:曾经我说我爱你只愿为你掉一只指甲盖儿,那是骗你的,今天让我证明吧!

    看完信我没有昏,满脑子的自责使我几乎无法呼吸,当时我就下决心,我爱他,我爱他,以后不管他怎样,我再也不离开他了。

    来到他的家里,我一把抱住了他,四行泪交织在一起,我们和解了。

    以后一段日子,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纯洁的恋爰,纯洁的一起生活。我们过的很欢快很幸福。

    可能是上天嫉妒我们,也可能是我嫉妒我自己,非要用同样的手段毁了这段幸福。

    一方面,我不甘心,不相信季弘真的是只爱我的人不碰我的身,另一方面,青春的荷尔蒙唆使我需要一个男人的慰藉。

    于是我旧技重演,我又和林费好上了,但我还是利用他,不过这一次,他也利用了我。

    在一次我们装着去激怒季弘后,我们失落的走着,他邀我一起去喝酒,借酒消愁。

    对,借酒消愁,为这纯真的爰,为这我不甘心的爰,我喝的不醒人世。

    而林费趁虚而入了。

    就这样我第一次少女的童贞就被这个我一直厌恶的林费给糟踏了。

    我痛心万分,以致病了一大场,整天躺在床上,梦里都在责备自己,都在流泪。醒来时眼睛被干了的泪水和眼屎给粘住,我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在季弘来看我时,我忍不住的对他说出了真相,因为我爱他,我的心中只有他,我不想隐瞒他,更不想伤害他,我想祈求他的原谅,哪怕要我像他请我原谅一样——流血我也愿意。

    但他误会了我,这一次,他对我失望透顶,可能是爱的越深越容易迷茫,越容易误会,越容易伤害对方。他以为我一次次与林费接近,把一个少女最珍贵的东西都给了他,他以为我不再爱他。

    他离开了我,一个人到祁连山爬雪山去了,这一次离开,我们再也没有见面。两个月后警察找到了我,告诉我:尸体没有找到,只找到了他的遗物,遗物中有一封遗书。遗书中指定我为他所有财产的继承人,在遗书的最后,用颤抖的手下了一句没有写完的话:好好活下去,我真的爱……

    就这样我继承了这个从小被父母抛弃,年纪轻轻就被我伤害致死的可怜人的所有财产。

    这是一个上天的惩罚,他走了,我也活不下去了,我无法睡觉,不想吃饭,直到最后瘦的被邻居叫来的救护车拉进医院。

    我能怎样,我能怎样啊!我爱他,爱到死的地步,没有他的爱我怎么活。

    我不停的责备自己,自己折磨自己,最后我终于发现了一个活下去的方法——那就是折磨自己。

    于是我便卖了他的所有财产,用它们创造了一个叫做‘相恋在一起’的基金会。帮助那些因物质困难而不能在一起的天下情侣们。

    而我,我把我自己送到了这妓院,这一我朋友开的妓院。

    我不是在他生前渴望男人的身体吗?从今以后我要让它吃个够。啊!我能怎样,只有这样我才能活下去呀!他让我活下去,我就活下去,这是他临终的最后遗言了。

    姑娘的眼泪流干了,清彻的大眼睛布满了血丝,霍键倒是没有流泪,呆呆的坐在那里出神,两黑只眼睛莹光闪闪。

    姑娘站起来,拿来一本季弘生前的笔记递给了,他在上面看到了这几段话:少女乃万物灵长之灵气,我们应不弄、不摧、不絷,应相惜、相护、相赏,做一个护花的宝玉。花开时不赏而折,不惜而亵,花落时,世间美已无,君子何独处,生命何有意,精神何自撑!

    只有穿衣服的女人才能与美相提并论,不穿衣服的女人只是一个肉物,穿衣服的女人才是一件艺术品。

    女人的美在于容颜柔气,而不在于粉乳柔阴,我们从来都是好色,而不是好阴道,我们需要的是女人温暖的怀抱而不是阴道,阴道只是我们低下的动物本能所需,而做为人性的人、生活的人,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女人的柔心关怀。

    女人美就美在“女人的范式。”。

    把女人的衣服脱光了,女人什么也没有了,而且男人还有思想。

    嗯?不脱光女人的衣服,怎么能发现女人的美?啊!朋友,极端的美会戳破美的。

    霍键放下信,站起来,以他心目中最高的礼数“忌成吉思汗礼。”向祁连山方向致敬,向季弘的亡灵,他的知己同类致敬。

    他转过身满眼祈求的望着姑娘,双腿跪在了姑娘面前:好好活下去,季弘让你好好的活下去,你们纯真爱情的目的是你们都能幸福,他爱你,为爱而死,他是幸福的。而现在你并不幸福,你不幸福,他怎么能快乐。求求你,看在他对你纯真的爰的份上,你不要在折磨自己了,他要你幸福,他爰你,只要你能幸福,他死了也值了,如果你整天以泪洗面,他流的泪将不比你少。你是他的珍宝,他活着的时候都不愿伤害你分毫,你怎么忍心自己伤害他的珍宝,如果你爱他,你就别在伤害他所爱的了吧!求求你,你听见我说的了吗?对不起,我言辞拙劣。但你说过我很像他,不仅仅人像,思想也像,告诉你,我们的心是相连的,我能听到他天堂的声音:别在自责,别在自我伤害了!我最亲爱的人呀!是我对不起你,可怜可怜你也可怜可怜我,可怜可怜我们这俩个不幸的人吧!不要再自我伤害,我要你幸福,我最亲爱的人我要你幸福……

    姑娘把霍键扶起来,俩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姑娘捶着霍键的背哽咽的说:我答应你,我答应你,对不起,对不起……

    俩人一直坐到天亮,第二天霍键看着姑娘收拾好行李才放心与姑娘告别,而姑娘非要坚持为霍键送行,姑娘一直送他到大漠深处才依依不舍的回来,离别时他们约定明年上海见,不见不算。

    霍键希望他的姑娘幸福,姑娘希望他的季弘第二能活着回来。

    凭着姑娘临走时送给他的一大书包食物和饮料,他毫无顾及的又一次扎入荒漠。饿了就吃包里的食物,渴了就喝包里的饮料,身上脏了他就用水湿了的毛巾周身擦一遍,就算洗了一个美丽的桑拿。

    夜晚他把帐蓬支在公路下的一个沙凹里,赶快脱光泥汗的衣服,用湿毛巾周身擦一遍躲进睡袋里。在北方,太阳一落,冷就统治了地面上一切热血的生命。中午他还被火辣辣的北方高原娇阳晒的无处藏身,现在他就不得不像乌龟一样缩在睡袋里不敢出来了。

    早晨,他虽然早早的就醒了,但不敢出来,冷使他刚爬出睡袋撒个尿就冻的周身哆嗦、心跳加速。所以他只能用老办法,一直藏在睡袋里,等太阳温暖了地面,他再钻出来。

    当他从沙漠穿出进入武威时,他是多么的兴奋。他从沙漠走来,现在城市使他倍感亲切。在武威休整片刻,就又继续西行。

    因为深陷荒漠使他受尽了苦头,现在他害怕走进荒漠,但他又必须再一次走进荒漠。

    这天下午,他孤身骑行在从永昌到张掖的荒漠中。

    2点左右,天气突转,风向大变,东风先变成北风最后转成了西风,风的温度也慢慢降下来,冰冷的西风夹杂着冰凉的水汽呼啸奔腾,竞裂的西风几乎能把他吹倒,所以他不得不低着头佝偻着身子向前顶。

    不一会儿,冰凉的雨点一滴一滴打下来,此时,他身处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漠,身上只穿一件白衬衫和黑单裤子,单薄的夏装对抗不了这凉风冷雨,他在慢慢发抖。

    幸好在公路下他发现了一个桥洞,赶快搬车下公路,钻进桥洞。可桥洞像一个喝风口,使这里的风比外面大好几倍,被雨水湿了的衣服贴在身上,经这烈风一吹浑身的热量都散尽了。

    不得不又从桥洞出来,扛着车,哆嗦着牙,抖着腿,再上公路。

    他使出全身的力气,希望能快一些骑到有人的地方,可顶风加爬坡使他不仅不能加快速度,反而不得不下车推行。

    他翻开地图一看,他正处在祁连山余脉的一个半山腰上,正向那山顶爬去,这样一看使他感到有些害怕。

    使他突然想到了季弘,后退?虽然是下坡,但他知道要退多远才能见到人家,况且他一向不喜欢重走走过的路。

    继续爬赶,越走越冷,越赶风越大,雨也大起来,在这种坚难中大概爬了半小时,他终于看见前方几公里处有一排工地临时板房。

    可在他与工地板房之间横着连霍高速公路,这一与312国道一路并行盘延在大漠的兄弟。现在他要做的就是翻越高速,这样他才能到达那可能有人的避风雨之地。

    他推车下国道,越过稀草沙土的荒地来到高速旁。眼前的景象使他失望了,他原本想着,举着自行车翻越铁丝网,而现在横在他面前的铁丝网和他一样高,并且网上还布满了铁刺,他虽曾背着自行车攀爬过楼房,而现在,对这满身是刺的铁刺猬,他却无能为力,况且冰雨冷风冻的他了手脚麻木,手冷的连车把就握不住。

    抱着一丝希望沿着高速路的狭窄排水沟推车前行,希望能发现一个被牧人撕破的铁网洞。

    可是走了近2公里还是没有如愿,强劲的冷风,湿滑的泥沙地将连人带车一齐狠狠的摔进水沟。躺在水沟里,身上唯一的干处,鞋也打湿了。他立刻爬起来,连拉带拽的推车疾行,此时身体有些吃不消了,寒冷的西风冷雨迎面扑来,通过他的七窍灌入他的脑袋,他的头开始发蒙,渐渐的失去了知觉。

    他死命的摇头,可不管他怎么摇,就是无法使头脑清醒。

    这时地一滑身一斜、风一吹、他又摔了一跟头。一头扎进水沟里,满脸是泥,他刚要爬起来,车子滚将下来压在他身上。从车子下抽出身体,手臂却被划了一个大口子。他发了疯,把自行车举过头顶,野狼一样的大嚎大喊,雨水稀释了鲜血染红了他的白衬衫,看着血,他红了眼,此刻热血与斗志被激发,他从背包里拿出笔记,上面有一首小诗,那是他冬天赤膊晨跑时写下的,现在他突然想起了它:

    意志

    清新的春风徐徐飘来

    奔跑在绿香蝶舞的郊外

    柔软的风温暖的阳光使我晕沉

    我觉的胸中的东西如此平静

    肆虐的北风撕裂着我的皮肤,冰冷的雪花吸允着我的肉体

    在正冒着热气的粗壮胸膛里

    那东西兴欢奋跃,像北风一样肆虐,挑兴着身体

    北风吹过,春风飘来

    身体结实了,但我觉得那东西北身体更刚硬了

    我时常问自己,它到底有多强?

    直到有一天,在它的支配下

    强壮的身体竟扑通倒下,而它却还像野马一样奔腾

    我明白了,它所乘载的超越了我所拥有的一切

    见证意志的时刻到了,意志面前任何事物都是应该颤抖。

    狂风呀!你尽情的肆虐吧!冰雨呀!你放开的飘洒吧!狂风暴雨呀!你来的更猛烈些吧!看我是屈服还是硬闯,看这个少年是皱眉还是微笑。

    豆大的雨点变成了豆大的冰珠斜砸下来,他从背包里拿出电脑,套上防水袋,顶在头上。

    来,来吧!看我是躺倒还是站立,冰雹噢!来吧!如果你一下子砸不死我,我就把头藏起来,不,身体也带上。

    硬冷的冰珠像针一样扎在他的手背、脸和脖子上。寒风冷气四面八方侵袭着他这身夏装下的身体,他的鼻涕像水一样不断的流,稀稀的黏液遍布了整个嘴唇和下巴,黏液流进嘴里,他舔舔,咸的,不好吃,为了不让它轻易流进嘴里,他就撅起嘴,用嘴唇挡住,而这使他的呼吸更加困难更加难受。来吧,来吧!看我意志的力量。

    “军队!军队!军队!”他一边喊着一边顶风跑起来,叫喊中夹杂着行动,行动中伴随着叫喊,他看起来那么的无畏,好像真有军队为他护航一样。“拿破仑的伟大是因为他的军队,而我比拿破仑还要伟大,因为我有比拿破仑军队更加强大、比蒙古骑兵更加勇猛、比罗马军团更有杀伤力的军队——意志的大军。并且它是始终效忠于我的,只要我一声令下,它就能使它的对手颤抖!使它主人的思考变为现实。我的军队无往不胜吗?是的,我的军队无坚不摧,我的军队也遇挫折吗?是的,我的军队也遇坎坷,有时他的进攻也会失利,苦苦战斗了多时,但还是不能使敌人溃败,有时甚至被敌人逼到死角,而这时我的军队筑围而防,他对着城外高吼:当烈火与剑无法使我屈服,我要用意志使敌有溃败。放下武器投降吧!当你们的进攻磨励了我的军队,用强军打造了战神,那你们的同胞,你们以后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小心,小心,我要反击而出了……”

    冰雹夹杂着雪花,冰雹不见了,细沙一样坚硬的雪花卷天而来,一颗颗冰针刺在他的肉里,化了。

    他瞥了一眼公路上飞驰的车辆。

    噢!长生天呀!这是真正的风雪,这是属于我一个人的风雪呀!

    啊!长生天呀!你是在惩罚我这个不安分的少年吗?为什么呢?

    噢!现在支撑我站着的已经不再是这双腿而是意志了,身体的机器熄火了,看,熄火了还在颤抖,现在只有意志的机器运转了。

    可怜,可怜我,给我一点火,我好冷。可怜可怜我,给我一个家,我好想躲起来。

    嗨!你在向他求饶吗?不,你不应。他是一个婊子生的堕胎,吃硬不吃软,你应该威胁他,它总是喜欢在强力的威逼利透之下投降。

    好,来吧,来吧,就让暴风雪来的更猛烈些吧!要明白,不,要小心,强壮了我的意志,今后我将不再怕你了。

    好,好,磨练吧!磨练吧!练好了我得用,练好的我用的顺手!

    就这样,他拖着身体呆呆的爬行着,他不能停下来,因为他知道,一旦停下来就再也不会有开始,他不愿倒,因为他深知,一旦倒下就再也站不起来。

    就这样,他低着头不知顶爬了多久,他爬着爬着,下意识里回头一看“哎,那不是一个木制小屋吗。”?对,那就是一个木屋。

    他回过头,调头推车下国道,不敲门就走进小木屋,迎接他的是一位大爷,大爷扶住了他,他倒在大爷的怀里。

    直到深夜他才醒来,他才知道,大爷是这里风电站的看守,现在他和大爷俩个人正处在祁连山脉的山顶。

    他躺在床上,醒醒鼻子,拍拍头,一切正常,他没有病,他有些得意。

    “你赢了,你有什么获奖感言吗?”

    “没什么的啦,小意思的啦,承让,承让,还说什么感言哪,承蒙不弃了,大家一起努力了,嗨!快跑,人来了。”

    “人人都有一支大军,一支无坚不摧,所向披靡的能达到任何目的的大军,那就是人人都有,但人人都不愿做它统率的大军——意志的大军。因为做他的将军就如剥洋葱,他痛你更苦。而一旦统率好了他,你将无往不利,无险不克,无可阻挡。”

    “社会有两个涡机,自然父亲和思维孩子,他们一个不为人所愿,一个只为人所愿。”

    “这个世界是物质的,唯有人不是单一的物质的。人类的伟大就在于他的思想,他的意志。因而我们在认识世界时一定要用唯物主义。当我们认识和发展自己、驾驶自己改造世界时一定要自握方向盘,用唯心主义。即在自然,社会领域我们要骑唯物主义马,用它为我们指导,再辅以唯心主义马。在人、思维这一领域我们要骑唯心主义马,用它为我们指导,再以唯物主义马辅之。”

    “就算意志的臂膀如婴孩无力,我们也要信赖他、依靠它,因为我们只有它,除了它我们一无所有。人就像一个玩偶被天道律则的巨手以及他加在人身上的人性所支配,而人唯一的反抗之剑就是——意志。”

    “记住:只有意志最强的人才能梗碎时间的年轮,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自己的足印。”

    第二天早晨起来,雨停了,雪顿了,只有西风还夹杂着冷空气在呼啸。

    他走出木屋到外面撒泡尿,无孔不入的冷风竟在一泡尿的功夫侵入厚厚的苏联绵大场。此时他觉得,他要是脱掉绵大场,穿着自己的两件夏装站在风中一定会被冻死。但他又回想到了昨天的光景:当时我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最终我不还是闯过来了吗?对恐惧本身的恐惧比恐惧本身更另人恐惧,而对恐惧本身的恐惧只能吓退那些软骨头,对于硬汉,它是无效的。对于硬汉来说,没有恐惧,只有硬闯,不顾死活。

    热心的大爷不让他走,对他说:“天太冷,会冻死人的,在这里有我吃的,你就饿不着。”

    但他执意要走,大爷拦不住,只能满含关切的,颤抖着双手用油纸包上一些炸馍馍和几个油炸大鸡腿装在他的背包里,大爷把大场放在火炉上烤热,然后给他穿上,这大场大爷也送给了他。

    早饭是热稀饭吃炸馍馍和大鸡腿,吃完早饭,与大爷合影留念,他又一次投入了寒风。

    离开大爷没多远,他把大场脱了,又穿着他的夏装骑行:我还得试试它。

    寒风依然刺骨,旦充足的食物提供了他足够的热量,他使力的猛骑,用由内而发的热量对抗这外面的寒冷。

    他并没有冻死,甚至连冻倒都没有:看,我的推论总是正确的,令人恐惧之物并没有多么恐惧嘛,为奖励我这天才的脑瓜,我真应该找个美女多瞄上几眼。

    爬坡一段路后就是下坡,并且大缓坡一直延续,他整个下午都在下坡。

    一从山顶骑下来,气温立即暖和了很多。

    在天黑时赶到了张掖,安全的睡在了有人的城市里。

    从红掖向酒泉赶的路上并不难。

    开始时,虽然人烟稀少,但一路树林相伴,草地相随,特别是有很多果树,所以这一路苹果、梨、枣子又撑得他走路尿一路。

    等到走出绿地,他能看到与国道并行的土长城一路延绵相随,长城下一群群一片片的白羊在吃草。

    看到一个赶着羊群归家的牧人,他就跟着他。

    牧人在山后面的一个山谷停下,牧人到家了。

    在他的面前是一个大的简易的羊圈和一个半旧的蒙古包。

    与牧人接话,可是他们谁也不懂谁在说什么,但他们都对对方感到好奇,从而都很热情。在他用手势比划出他很饿想要些吃的时,牧人立即把他领到包里,穿着粗布蒙古袍的阿姨为他倒上奶茶,牧人跑到羊圈拉出一只羊,用弯弯的古式蒙古猎刀,一刀屠宰,卸下羊腿和羊排,由阿姨把它们做成了手把肉。

    以前他只是在《狼图腾》里读过和在图片里看过手把肉,这是他第一次吃这么纯正的蒙古手把肉。

    他吃的特别香,也吃的特别狠,而蒙古牧人对他的这种由饥饿而表现出来的原始豪放很是青睐。牧人竞从床下的箱子里拿出一瓶白酒,这白酒他认识,是宋河良液。只不过这喝法与汉人不同,牧人把它们倒在羊奶里,摇一摇,倒进他的杯里,举杯,劝他一饮而尽。

    被热情好客的牧人灌的有点晕,连忙站起来在包里走醉拳步表示自己已经不行了。这时阿姨示意他把那被汗水和灰尖染成灰色的白衬衫脱下,她要帮他洗洗,他豪爽的照做了,并赤着膊与牧人叔叔搬起了手腕,结果,右手他们打成平手,左手他赢了。

    当他看到阿姨用小小的铁壶向盆里滴倒水时,他从阿姨那儿拿起了衣服,表示不用。这时他才意识到他现在是在大西北,不是在水乡江南,这里的水对牧人来说是多么的珍贵。

    阿姨没有拦他,可能是阿姨以为他脱去衣服只是为了方便与叔叔搬手腕呢?

    告别蒙古叔叔阿姨继续赶路,长城旧,牧人继续,所以他一路顺利。

    如果非要说遇到一些困难,那就是,这天中午12点左右他还孤身一人骑行在人烟稀少的草原上,一路娇阳四射,他又渴又饿,他怕这荒芜会一直延续到天黑,那样他怕是无法撑到天黑了。此时他心发慌,意志混乱,饥饿本身的饥饿和对抗饥饿本身的恐惧,使他身体和精神上都饥饿难耐,这种双重的压力使他无法学习,也无心无力听书。

    可这种光景并不长,在公路的人行道上,他遇到一辆出了故障的载货大卡车,于是,他轻易的从司机那里得到了几根管饱的大火腿肠和两瓶冰冻的矿泉水。

    走在路上,他回想着司机的一句话:开小车一公里油耗1元,开大车一公里耗油2元半。他看着自己的身体:一天150公里三个馍,几口草塘里的水。一天200公里三个馍三菜5茶几口暖瓶里的水,噢!人可真是一个兼价低耗的机器,我说人不如自然吧!还征服自然,看人家造的机件,平静低耗而耐用,看人造的机件干发吼不跑路,只知吃饭,吃饱了又不动了。

    夜晚他恰好路过一个河谷。不是水季,河谷里只有筷子粗的那么一支时断时续的细流,在大河谷浅滩上有一棵蘑菇状的,他叫不上名字的大粗树,他站在那里端详这棵粗树好一会儿时间,方圆河谷几公里,方圆大漠几百公里,就它一个竖在那儿,没水时它顶着娇阳,有水时他浸着洪水:嗯!我得会会它,不,今天我就睡在他上面。

    推车下河谷,爬上树,在粗宽的树叉上辅下睡袋,躺在上面,用皮带将自己拦腰捆在树枝上,今夜他做了一回鸟,一只处境安全的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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