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孝选官:孝与古代选官制度-“非主流”——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以孝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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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以孝为标准的选官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承袭了汉代举孝廉制,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将孝成为了一项国家政策,成为选官的一个标准,孝敬父母不仅成为了一种品德的表现,也成为治理国家人才的重要基准,可见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于孝的重视,政治生活中的孝文化在选官制度方面也有体现,如果孝行突出,可以优先做官。任职期间如果有不孝行为,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并且使得一些重视孝理的政策为后世所延续。虽然魏晋南北朝处于相对乱世,当时孝始终贯穿在每一个政权当中,是中国传统孝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历史时期。

    (一)因“孝”而得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大力提倡以孝治国,善待父母是上至贵族、下至百姓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形成了一个广泛的共识。举孝廉和九品中正制的确立,使“孝”被提到一个无以复加的程度,史料当中屡见因为孝顺而获得官位的,也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特点。比如说史料记载东晋光禄大夫祖纳年少没了父亲,由母亲抚养长大,家里也非常贫穷,但是他非常孝顺他的母亲,经常为母做饭,当地的官员王乂听说后,就因其孝顺被举为中郎,是这一时期因孝获官的典型,也是普通百姓能走上仕途的主要途径。另外,还有一个叫许孜的人对去世的父母守丧,乃至骨瘦如柴,被推举为孝廉,其居为孝顺里,这也是因孝得官的典型事例。

    与此同时,孝顺不但是针对亲生父母,对那些善待非血缘关系的长辈同样予以嘉奖。西晋平乐乡侯阎缵,当其父亲去世后,文献记载其继母不慈,然而他还是善待她,并且非常恭敬,之后其继母诬陷他盗取父亲的金宝,被清议十余年,导致无法做官。然而,阎缵丝毫没有怨怼继母,还是善加对待,之后其继母说出了真相,于是朝廷启用其为中正,恢复了品秩,做了太傅杨骏的舍人,之后被封为平乐乡侯。

    (二)孝廉与中正选官

    魏晋南北朝的选官制度首先继承了两汉时期的察举制选官,以孝廉作为选官的依据,在东晋元帝制时,就有“扬州岁贡二人,诸州各一人”为官的记载。南北朝时期,随着寒门的兴起,察举制在选官上更为突出。由于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府与世家大族相互妥协的产物,中正一职大都由大族所控制,所以他们的评价标准就左右着政府选拔官员的标准,而门阀士族为了维护自己的高门第,非常注重家庭出身,强调家族的重要性,使得有关家族伦理道德方面的规范逐渐形成体系,本来生事孝养,死归丧葬是为人子女者对父母尽孝的最基本的两条,当时沿用了两汉以来的选官制度,将孝廉放在相当高的地位。孝,指孝悌,主要是指在孝敬父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之人;廉,清廉之士,从两汉时期开始把两者并重,一同作为选官的依据,在选官时,孝受到了充分的重视,以孝选官,通过对人事任免权的操纵,将国家所认可的意识形态得到有效的推广并制定政策奖罚,并将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魏文帝时期,由陈群主导的开始实施的九品中正制,在中央设立中正官来评价人才的等级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选官制度开始发生了变化,尤其是越到后期随着士族的发展,九品中正制所起的作用越明显,所谓“九品”就是中正根据清议或乡里舆论,来釐定、提升或贬降某人的乡品,所定品级共分九等,故曰“九品”。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世家大族十分注重儒家的家庭伦常方面,所以将“孝”作为家族间的基本道德,更是成为当时清议的核心内容。所以,“孝行”的优劣受到时人的特别关注,而“廉”的作用反而受到逐步削弱。早在司马懿执政时期,夏侯玄在论及中正选拔人才的标准时就说:“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于台阁,上之分也,孝行存乎闾巷,优劣任之乡人,下之叙也。”“夫孝行著于家门,岂不忠恪于在官乎?仁恕称于九族,岂不达于为政乎?义断行于乡党,岂不堪于事任乎?三者之类,取于中正,虽不处其官名,斯任官可知矣。”他认为人才的选拔是国家的根本,而对人才的评价标准也非常重要。要以儒家纲常为标准,推举“孝行著于家门”者。在他看来,人才的标准有三,即“孝行、仁恕、义断”,而“孝行”更是居于三者之首,可见他对“孝德”的重视。

    (三)因“不孝”失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经常会出现因为孝顺而得官,同时也存在着因为不孝而丧失做官的资格。因为国家的政策就以孝治天下,孝是舆论支持的载体,还是清议的主要内容,所以当时的人们十分重视孝顺,孝行若有缺陷,不管职位高低,其他品德才能如何,会丢官去职,不许再入仕途。据《隋书·刑法志》载:“士人有禁锢之科,亦有轻重为差。其犯清议,则终身不齿。”又称陈制“重清议禁锢之科,若缙绅之族犯亏名教,不孝及内乱者,发诏弃之,终身不齿”。

    其实,这也和当时的社会背景也存在着一定联系。因为战争频仍,人们经常与父母失去联系,流离失所,所以更加强调孝的重要性。在对待官员上,督责孝道之严格,也可以看出南北朝统治者对孝道的极端重视与提倡,监督官员的举止是否符合礼制的规定,在孝文化方面主要表现为:生,以礼事之,父母健在应尽心赡养父母,尽为子女者之孝道;而父母一旦去世要依礼制为父母守丧,守丧期间要严格遵守礼法,不能嫁娶,不能生育,也不能有其他娱乐活动。因督导严格,因为为父母守丧不合礼法而遭清议而被罢官的不在少数。《世说新语·任诞》引《竹林七贤论》曾经记载阮咸兄长的儿子阮简,因为在父亲大丧期间,在路上遇到大雪寒冻,简单进食了黍臛,遭到清议,被废除不录用达三十年左右。同时,在平时,关于对待父母也有严格的监督,否则也会影响仕途。《晋书·陈寿传》:“(陈寿)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往见之,乡党以为贬议。及蜀平,坐是沈滞者累年。”后“以母忧去职。母遗言令葬洛阳,寿遵其志。又坐不以母归葬,竟被贬议”。陈寿父丧期间没有依礼服丧,后丧母期间不归葬,这样的行为在当时肯定会被弹劾而不会录用。南朝梁代时期,廷尉卿刘孝绰“携少妹于华省,弃老母于下宅”,就被御史中丞以“不孝”的罪名将其弹劾,因此被免官。以上两则案例讲述的是父母健在而未能孝敬父母而遭清议弹劾,丢官去职。

    当时,在丧葬上没有遵守礼仪同样也会遭到弹劾。“东阁祭酒颜含值叔父丧嫁女”、“庐江太守梁龛明日当除妇服,今日请客奏伎,丞相长史周顗等三十余人同会”,“世子文学王籍之居叔母丧而婚”,这几个例子都是因为在丧期间有婚嫁活动而违背孝道,而遭御史中丞刘隗弹劾。另外,还有在丁忧时期违背礼法而遭清议或丢掉官职的记载,如兖州刺史滕恬的儿子在服丧期间,没能按照礼制辞官回家为父丁忧,被认为是不孝的表现,不但得不到舆论的支持,最后也被清议失官。

    二、孝悌观念的深入人心

    (一)孝道思想人物与选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具有孝道思想的人物层出不穷,并且其做官升迁与孝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王祥(185~269),字休征,东汉末年隐居20年,后仕魏晋两朝,他的孝行反映了曹魏初期孝道思想对汉代孝道思想的继承。《晋书·王祥传》中记载:“祥性至孝。早丧亲,继母硃氏不慈,数谮之,由是失爱于父。每使扫除牛下,祥愈恭谨。父母有疾,衣不解带,汤药必亲尝。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母又思黄雀灸,复有黄雀数十飞入其幕,复以供母。乡里惊叹,以为孝感所致焉。有丹柰结实,母命守之,每风雨,祥辄抱树而泣。其笃孝纯至如此。母终,居丧毁瘁,杖而后起。”

    这些事迹向我们揭示着汉末魏初士人心目中的孝道,其中透露出的孝亲思想完全符合汉代的孝道标准,这表现在:第一,受到董仲舒“父为子纲”思想影响的愚孝行为。一心事亲,不论父母之命有无合理性都绝对遵从,不论父母是否慈善都绝对顺从,不顾个人安危,尽心供养父母,绝无半点为个人计。第二,神秘的孝感事件。子孙个人的孝行是通向上天的,会受到上天的褒奖和报应。

    魏初不仅有王祥这样死守父母之命,感天动地的孝子,同样也有孝思发于自然的例子,而这样的孝子与遵守孝之礼的人一样受到推崇!《三国志·魏志·阎温传》注记载:“鲍出字文才,京兆新丰人也。少游侠。兴平中,三辅乱,出与老母兄弟五人家居本县,以饥饿,留其母守舍,相将行采蓬实……初等到家,而啖人贼数十人已略其母,以绳贯其手掌,驱去……出怒曰:‘有母而使贼贯其手,将去煮啖之,用活何为?’乃攘臂结衽独追之……出得母还,遂相扶侍,客南阳。建安五年,关中始开,出来北归,而其母不能步行……乃以笼盛其母,独自负之,到乡里……至青龙中,母年百馀岁乃终,出时年七十馀,行丧如礼,於今年八九十,才若五六十者。”鲍出作为游侠之士不染礼教,其孝行大都源于其自然天成的孝心,如怒斥其兄弟眼睁睁地看着母亲被捆绑而去,又如独自以笼背负母亲还乡,可见其孝心的纯正,鱼豢曾称赞鲍出,虽然不懂得礼教,但是由于天生的孝心,看见母亲受难,发自内心的心痛而孝顺母亲,虽然其社会地位比较低微,但是因为孝顺至诚,这样的行为与士族君子没有任何区别。这不仅是褒奖鲍出的孝心发自天然,以孝亲为己任,更将他与尊礼重法的士君子相提并论,肯定了孝之情的珍贵,丝毫不比孝之礼逊色。

    曹魏初期对于孝之情的肯定不仅仅局限于士人之中,也广泛存在于民间的乡里评论中。王修,生卒年不详,字叔治,北海营陵(今山东昌东县)人,曹魏时任司空掾,史书记载他七岁时候丧母,而且是在社日死亡。第二年,邻里在社日进行祭祀活动,但是王修思念去世的母亲,十分哀痛,邻里听说之后,竟然为他放弃了社日祭祀。要知道,在魏晋时期社日是古代农民祭祀土地神的节日,百姓不但通过作社日活动表达减少自然灾害、获得丰收的良好愿望,同时也借以开展娱乐,是十分重大的节日。可是乡里邻居因为感动王修以幼小的年龄感念母亲的生养之德,而停止了社日活动。可见,对孝亲之情的极度重视。

    司马芝,生卒年不详,字子华,河内温县(今河南温县)人,年少时在荆州避乱,于鲁阳山遇到山贼,同行者皆弃老弱走,只有他独坐守着老母,当贼到的时候,他竟然临危不惧,冒死守候母亲,并且感动了盗贼,他们感念司马芝的孝思,认为杀了孝顺的人是不义的行为,于是放弃了杀戮,使得司马芝可以保全母亲和自己的性命,并以鹿车推载其母亲,使得司马芝最终为母亲养老送终,可见当时孝之情已受到乡里民间的肯定。

    事实上,孝悌观念一直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礼教之中最具亲和力的核心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魏晋之际的孝悌之风既是儒家思想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也是汉代孝悌之风的一种延续。众所周知,司马氏建立晋朝同曹魏建立政权一样,都是借禅让之名而行篡逆之实,于是他们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同时获得思想上的合法性,提出了以孝治天下来代替以忠治天下,但是这样的政策就改变了曹操时期唯才是举的方针,可以说间接形成了魏晋时期世家大族把持着清议、把持重要官禄爵位的重要因素之一。

    那么举官所要求的孝悌之风有哪些具体表现呢?根据《世说新语》的记载表现为以下五种:

    (1)至纯之孝。前文举例的祖纳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另外,当时的人们推崇吴郡陈遗的纯孝之报,以及阮籍丧母之后,悲痛吐血都被视为至纯之孝的表现。

    (2)色养之孝。“色养”就是指和颜悦色地奉养父母,或谓能承顺父母脸色而孝养。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可见,色养之孝也是不容易的。比如王导的长子王悦(字长豫)事亲尽色养之孝,丞相(其父王导)见长豫辄喜,每次和父亲说话,都非常缜密。当长豫亡后父母悲痛,足以说明当时提倡色养之孝,并且形成一种风气。

    (3)生孝、死孝与灭性之孝。这种孝顺主要是指遭逢父母之丧,哭泣致哀,这也是显示孝子的重要外部表征。比如王戎与和峤同时遭大丧,俱以孝称。王戎鸡骨支床,和峤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备礼,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可见生孝是哀不伤生之孝,而死孝指居亲丧而哀毁不顾身家性命之孝,而这二人之后由于这样的行为在官途上王戎反而得到晋武帝更多的垂青,这就是孝与选官的重要联系。

    (4)维护家讳之孝。魏晋南北朝时期是士族统治时期,门阀森严,士庶之间的等阶差异非常明显,九品中正制的选才擢官制度使士族在政治上享有世袭特权,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严重后果。除去重要的血统高贵之外,孝其实也是重要的选官标准。如陆机对卢志直呼其父祖姓名侮辱,也以同法炮制,还以颜色。可见,维护家讳究其实乃是门第观念恶性膨胀的结果,然而这也算是一种孝的表现,否则将会被上层士族耻笑。

    (5)心丧与试守孝子。比如郗鉴碰到了永嘉之乱,在乡里非常贫穷,经常挨饿,但是乡人以公名德,经常轮流供给他,他常携兄子迈及外甥周翼二小儿往食。乡人曰:“各自饥困,以君之贤,欲共济君耳,恐不能兼有所存。”郗鉴独往食,辄含饭著两颊边,然后哺育两个孩子。之后,郗公亡,翼为剡县令,解职归乡,席苫于公灵床头,丧终三年。

    (二)阳翟褚氏的忠孝实践与当时社会趋势

    阳翟褚氏西汉前期褚氏地望在兰陵(治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西汉元、成年间,褚氏家族从兰陵南迁至沛郡(治今安徽濉溪县西北),后来褚氏家族又有过两次迁移:第一次是在西汉后期,褚少孙之裔孙褚重东晋一朝,政局家国一体时,褚氏很好地协调了忠孝之间的关系,完美地实现了家族与政治间的结合,家族势力飞速发展。但在东晋与刘宋鼎革之季,面临忠孝冲突时,褚氏为家族利益计,弃忠而择孝,以图实现新的一轮君臣结合。

    阳翟褚氏自褚裒以后,历其子歆、熙,其孙爽,至曾孙褚叔度(叔度为裕之字,以字行是为了避刘裕讳)、秀之、淡之兄弟,与刘裕进行了一轮新的君臣结合,褚氏家族在刘宋王朝重新取得地位。褚叔度兄弟在刘裕打江山的过程中立下汗马功劳,跟随刘裕讨伐卢循,并坚决消灭卢循余党;征刘毅时“褚叔度遣三千人过峤,荆州平乃还”,帮助其控制东晋的政权。褚氏通过帮助刘裕打天下,从而获得了诸多政治赏赐,维护了家族的根本利益。

    继褚叔度兄弟之后,阳翟褚氏的另一代表人物是褚渊。当宋明帝即位时,褚渊已官至吏部尚书,曾为刘宋江山作出过很大贡献。如平定薛安都叛乱时,褚渊就军备状况和军力部署作出了很好的建议,在平定桂阳王休范叛乱时,他又起到镇定人心的作用。之后,褚渊在接受遗诏成为顾命大臣之后,也曾与袁粲尽心辅佐幼主。后来,褚渊又利用顾命大臣的身份引萧道成进入权力中枢,为其铺平了道路;在废后废帝昱立顺帝准时,褚渊有废刘昱之心,以为萧道成为将来之主,在废刘昱之后,褚渊把收拾残局的重任托付萧道成,并同意萧加黄钺,为其篡权创造条件。褚渊在萧齐建立后,受到重任。

    褚渊身仕二姓受到部分人的指责,其中最持非议的是其子贲,史称:“父背袁粲等附高帝,贲深执不同,终身愧恨之,有栖退之志。”时人对比评价褚渊与袁粲,作谣言曰:“可怜石头城,宁为袁粲死,不为彦回生。”对其名节不以为然。即使对褚渊深所依靠的萧道成也多微词,“卿等并宋时公卿,亦当不言我应得天子”,以为褚渊有政治投机之嫌,并对褚渊援引何曾故事以求官职的请求不与理睬。

    可见,虽然从孝的角度来说,褚渊重新建立了家族,却还是受到了非议。只能存“保家之念”,即政治变更频繁是褚氏政治立场出尔反尔的前提,且当时门阀政治局面也迫使褚氏为家族利益计,忠孝观念只能与时俱进。阳翟褚氏既然没有固守封建道德中的“忠”的责任,那么,其家族必须寻找另一个封建道德“孝”,作为家族安身立命的根本。

    史书中多有关于褚氏“孝”的记载。如康献褚皇后,贵为皇后,并在穆帝、孝武两朝临朝称制,执掌大权,在归省时,与其父褚裒奉行的依然是父女家人之礼。史载:“太常殷融议依郑玄义,卫将军(褚)裒在宫廷则尽臣敬,太后归宁之日自如家人之礼。”殷融认为褚氏父女在家可行家人之礼,在朝则应行君臣之礼。即使如此,褚皇后仍以为不妥,乃下诏曰:“典礼诚所未详,如所奏,是情所不能也安也,更详之。”实际上就是要求在家在朝均行家人之礼。后来由于征西大将军庾翼、南中郎谢尚等人坚持原则,认为:“父尊尽于一家,君敬重于天下,郑玄义合情礼之中。”说明君臣礼节不能乱,才使“太后从之”。从此以后,“朝臣皆敬裒焉。”褚氏父女把以何礼仪相处提上朝廷议程,多少反映了褚氏以“孝”为先的处世原则。即使褚渊,在当时及后代深受非议,但同时他也是深受赞赏的孝子。史载褚渊侍母至孝,曾以“母年高羸疾,晨昏须养”为由辞官,后“遭庶母郭氏丧,有至性,数日中,毁顿不可复识,期年不盥栉,惟泣泪处乃见其本质焉,渊后嫡母吴郡公主薨,毁瘠如初。”亦云:“孝敬淳深,率由斯至,尽欢朝夕,人无间言,以父忧去职,丧过于哀,几将毁灭。”可见褚渊在家族中是至情至孝的。

    褚渊长子褚贲虽然对于褚渊身仕二姓颇有微词,然而在父子之道上却至孝:“彦回薨,服阕,见武帝,贲流涕不自胜。”褚贲信守传统“孝”的含义,以为祖宗之地不可弃,旧陇不可离,认为与祖宗栖息于一地是“孝”。史载:“(褚贲)疾笃,其子霁载以归。疾小间,知非故处,大怒,不肯复饮食,内外阁悉钉塞之,不与人相闻,数日裁余气息。谢瀹闻其弊,往候之,排阁不可开,以杵槌破,进见贲曰:‘事之不可得者,身也;身之不可全者,名也;名与身俱灭者,君也,岂不全之哉!’贲曰:‘吾少无人间心,岂身名之可慕?但愿启手归全,必在旧陇。儿辈不才,未达余趣,移尸徙殡,失吾素心,更以此为恨耳。’”

    褚氏家族不仅仅只存在亲子之间“孝”,在整个家族中还扩展为兄弟之间“悌”,亲族之间“义”。如褚湛之(褚渊之父)卒,褚渊“推财与弟,唯取书数千卷”。褚炫“居身清立,非吊问不杂交游,论者以为美。及在选部,门庭萧索,宾客罕至。罢江夏郡还,得钱十七万,于石头并分与亲族”。在经济上亲族间互相帮助,以己所有补彼不足。

    综上所述,以上举例的孝悌之人,之后都在仕途上获得了巨大的政治资源,虽然不能完全说是因为孝而获得,但是如果没有孝,那这些人至少不会如此顺利地走上仕途,一帆风顺。

    (三)以孝选官的虚伪性

    魏晋南北朝以孝治天下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虚伪性,这主要是因为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权更迭都是通过篡权获得的,比如魏代汉、晋代魏、宋代晋、齐代宋、梁代齐、陈代梁都是典型的例子。要是以“忠”的标准衡量他们一个个都是乱臣贼子,面对前朝旧臣遗老,要谈忠君实在是无法启齿,正是基于这个出发点,统治者只好以孝治国,以孝治天下是维护统治的借口,统治者在大力鼓吹“孝道”的同时,也将孝作为打击对手,成为排除异己的工具。

    按照当时的孝道标准来衡量的话,曹操本身就不是一个恪守孝道的人,其装中风从而欺骗叔父、父亲的举动,成年之后杀死世交吕伯奢一家,都可以说明其手段的狠辣。然而,在其夺取汉王朝政权的过程中,还是提出了以孝治国的理念。比如建安七子之一的孔融,就因为提出“父母与子女无恩论”,就被曹操宣布为大逆不道,被下狱弃市。之后的司马氏故伎重施,司马师以不孝罪为由废了齐王曹芳。当时的社会名流嵇康,因为他的朋友吕安被诬为“不孝”而受株连,被司马昭所杀,事实并非他们不孝,只是他们的存在影响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成为统治阶级的眼中钉肉中刺。所以说孝已经不再是出于血脉关系的孝,而是统治阶级排除异己、打击对手的重要政治手段。

    另外魏晋南北朝孝文化的另一虚伪性表现在,“孝”成为魏晋南北朝时期部分伪孝之徒沽名钓誉的工具。由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者对孝的大力提倡,孝一跃上升为伦理道德的首位,再加上察举制的推行,孝廉成为最重要的选官依据,特别是“清议”对孝所起的推动提倡作用,“孝”在这一时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孝行可以作为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以孝可以为官、可以屈律。这就为一些希冀获得高官厚禄的人打开了一条入仕的捷径,因而在政府政策的大力宣扬和社会舆论的推动下,孝行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深入到社会各个阶层,这一时期因孝得官的也不在少数,他们在获得官职后也大都能践行孝道,在自己践行孝道的同时也能以身作则,教化百姓,淳化风俗。同时也应看到“孝治”只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地主的一种统治手段,许多士族地主表面上虽有“仁德”、“纯孝”之美名,但表象下是素质低下、内心腐败的真实面目,他们只是把孝作为自己的遮羞布。《宋书·孝义传》通过对比汉代孝行,对这一时期的孝作了较为客观的评价:“汉世士务治身,故忠孝成俗,至乎乘轩服冕,非此莫由。晋、宋以来,风衰义缺,刻身厉行,事薄膏腴。若夫孝立闺庭,忠被史策,多发沟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声教,不亦卿大夫之耻乎!”在这里就对卿大夫道德沦丧、沽名钓誉作了批判。

    西晋初年的大臣如王祥、何曾、荀顗都是以孝闻,王祥“卧冰求鲤”,以孝闻名天下,何曾也是著名孝子,曾批评阮籍居丧无礼,行为放荡,而荀顗“年逾耳顺,孝养蒸蒸,以母忧去职,毁几灭性,海内称之”。他们和王戎、和峤等都是当时有名的孝子,但以他们的权高位重,查遍史书除了以孝立身外也很难找到他们气节高尚,利国利民的记载。相反,除孝行外他们丑陋的一面却可屡见史册。王祥除以孝出名外,成绩平平,而何曾和荀顗则是奸佞之臣,史载:“(何曾)性奢豪,务在华侈。帷帐车服,穷极绮丽,厨膳滋味,过于王者。每燕(宴)见,不食太官所设,帝辄命取其食。蒸饼上不坼作十字不食。食日万钱,犹曰‘无下箸处’。人以小纸为书者,敕记室勿报。刘毅等数劾奏曾侈忲无度,帝以其重臣,一无所问。”可见,何曾在史书记载中除了其奢侈浮华结党营私外,并没有看见其他济国济民的政绩,同样荀顗也是以孝出身,但为官后荀顗却只给我们留下了阿谀专横的印象,史载:“顗明《三礼》,知朝廷大仪,而无质直之操,唯阿意苟合于荀勖、贾充之间。初,皇太子将纳妃,顗上言贾充女姿德淑茂,可以参选,以此获讥于世。”就这么一个阿谀奉承的人物,只因为孝而得势,位至司空,多次负责制定晋代的礼乐制度,就这样两个人竟然还得到了别人的称颂。可见,何曾、荀顗只是孝行突出,以孝获名后又把孝道作为自己获取功名利禄的工具。出现这种情况的深层原因在于朝廷只重视孝行,而忽视了其他品德的考察,他们的出现只不过是过分强调孝行所产生的副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统治者大都大力提倡孝行,把孝作为一切伦理道德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淳化社会风气的作用,但在实际上宗族内部的人际关系仍很淡薄。《宋书·周朗传》载周朗上书言曰:“今夫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嫉谤谗害,其间不可胜数。宜明其禁,以革其风。”

    孝行的大力提倡不仅没有缓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与之相反,宗室成员之间相互倾轧司空见惯,而各个朝代的灭亡也无不和内部的倾轧密切相关。清代李渔谈戏曲创作方法时曾说:“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加之。”由此可见,魏晋南北朝孝的虚伪性更像是利用了戏曲创作中的手法,以孝闻达却忽视了其他品德的缺失。

    在六朝政权频繁更替时,单纯信守对某个王朝的忠,并不能保证政治上常胜不败,所以其时无论是普通百姓还是世家大族,均频频变更政治上的合作对象,当时社会对这种现象持宽容态度。政权频繁变更时,个人要保证获得政治权力,往往要依靠家族的力量,在家族之内寻找庇护所,而且,个人的所作所为也往往代表着整个家族的意愿,这样,“孝”就成为凝聚家族成员的纽带。所以贯穿整个六朝,在面临忠孝冲突时,往往舍忠取孝,这是当时社会形势所迫。政权变更时,政治上尽可能早地实现新的君臣结合,可以保证家族在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而在内部,依靠“孝”、“悌”、“义”,可以凝聚家族成员,齐心协力维护家族整体利益,这一原则使得褚氏家族在魏晋南朝能飞速发展,并绵延下去,在隋唐时家族达到鼎盛,出现以宰相褚遂良为代表的磅礴气势,占据政治生活中至关重要的地位。

    三、结语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上盛行重孝之风,并且将其作为选官制度的重要标准,大量的文献记载足以说明这一历史状况,并且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社会性。这样的风气形成的原因,可谓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因素,还包含着政治、思想、经济、门庭等各方面的影响。

    《晋书·孝友传》概括孝的意义为:“大矣哉,孝之为德也!分浑元而立体,道贯三灵;资品汇以顺名,功苞万象。用之于国,动天地而降休征;行之于家,感鬼神而昭景福。若乃博施备物,尊仁安义,柔色承颜,怡怡尽乐,击鲜就养,亹癖忘劬,集包思艺黍之勤,循陔有采兰之咏,事亲之道也。属属如在,哀哀罔极,聚薪流恸,衔索兴嗟,晒风树以隤心,頫寒泉而沫泣,追远之情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魏晋南北朝时期,孝在人们心中的崇高地位以及当时人们对孝的重视程度,同时还将其升格为国家政策中最重要的选官标准之一,可见对其重视的程度,同时被视作保持家庭内部雍熙和睦的重要途径,这也说明了在一定程度上孝不但是选官,而且还是治理民众、治理天下的重要标准之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所出现的以孝选官的制度,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亦取决于当时的社会制度,因为当时士族制度的全面确立是促进以孝治国、以孝选官的重要社会条件。九品中正制选官初期还能进行一定的名品品鉴,当时到了其中后期弊端显现,就成为了世家大族任人唯亲,维护其士族地位的重要工具,而孝与不孝却按照传统的礼制来进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有了操作的空间。从社会历史发展方向看,世家大族是以孝选官的主要受益者,门第坐取公卿,世代高踞社会上层,享有种种特权。正因为如此,世家大族特别注意以礼教为基本内容的名教理论来保其门第家世,以门第之不变,应时局之万变。当政权更迭之时,士族阶层就会以孝的名义从而站在家族利益立场上,参与或是帮助掌权者来篡夺前朝的政权,然后在新君面前以一种有功之臣的面目出现,从而继续维持其社会地位,而新的政权势必在政治上进行政治报仇,通过优待士族的政策使自己的统治获得必要的支持,以便巩固其政权,维护其统治。所以,提倡重孝在一定程度上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制度的产物,其文化性的表现更多体现在一种虚伪的程度上,其政治涵义的内容更为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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