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矿历史档案觅珍-赶跑拦路虎郭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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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之前,为了给建矿扫清障碍,有袁世凯作靠山的周学熙等人就决定取得除开平煤矿外的矿区所有采矿权,任何合法的和非法的小煤矿都在他们必欲铲除范围之内,其实这也是清政府时局的需要和发展的必然。当时开平矿区最大的私营矿主叫郭连山,且看周学熙等人是如何搞掉他的。

    郭连山持有朝廷农工商部颁发的合法探矿执照,并获准筹集华人资金入股,但尚未取得开矿执照。他的手里,有从地主王景萌处租来的260亩矿地。他取得探矿执照以后,已经迫不及待地在白道子和马家沟各开了两口土煤井,还指使别人在陈家岭一带挖煤井4个。陈家岭的4个煤井挖出的煤,由他“抽捐”百分之二十六。此时旗下有8个煤井的郭连山,自然是袁世凯、周学熙为创办滦州煤矿要铲除的第一个拦路虎。

    郭连山本是在北京开客店的老板,有一定经济实力。跟随他干的有三个人,一个叫郭文森,是某候补道的儿子;一个叫儒业,是庆王府首领的儿子;另一个叫娄谦书,是袁世凯幕僚娄树生的堂弟。可以看出这几个人都是有一定地位和势力的。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1907.1.22),周学煕委派他的得力干将李希明,随同滦州官员刘凤镳以及唐山士绅贾成玺到白道子一带购买矿地。次日在白道子村西,他们发现有一群人在一处民房门口喧哗,门旁悬挂着一个长条木牌子,赫然写着“长山矿务总局”。刘凤镳进门询问,里面的人说这是郭连山开的煤矿,郭本人到北京去了,而门前喧闹的人是因为郭连山没有付给他们地租、物料费、工钱等。李、刘、贾三人随后到村东,发现了两口煤井,还悬挂着大清国旗。村民说,这就是郭连山的煤井,郭连山告诉他们开矿是庆王爷当面允许的,滦州以西40里以内任他随意开采。郭连山还告诉村民他跟滦州知州耿老爷是“换帖”的拜把子兄弟,耿老爷给他撑腰。郭连山还跟村民声称已经招了洋人入股。李希明等还了解到郭连山在陈家岭开井四眼“抽捐”的情况,以及“栗园人贾君佐被郭大人勒索洋七十元、河间人张在田被郭大人勒索银二百两”等事情。

    由于郭连山在白道子的“长山矿务总局”牌子挂在那里,李希明等人觉得不便再去丈量购买矿地,只好将情况汇报给了周学煕,周向滦州官府调查核实了郭连山的所有情况。

    二十八日,周学熙向直隶总督袁世凯汇报了李希明等三人在白道子的所见所闻,说“郭连山已将洋股招妥。倚势压人,并不租买土地……有勒索钱财等事。”并称已经到滦州耿知州那里查过郭连山的案卷了,发现他的执照只有“探矿”字样,并没有允许他“开采”、“抽捐”。郭连山“遇事生风,实为地方之害!且恐致起交涉,贻害大局,应即详请严办。”要求总督大人让滦州牧“从速彻究”。还应该“移会矿政调查局”,让他们上报农工商部,“先将郭连山探照撤销”。也许是投鼠忌器吧,周学煕特别讲了传说的庆王爷跟郭连山的关系,袁世凯批示说“断无此事!”袁还表示要“速详院咨部”,上报朝廷有关部门。同时“令滦州耿牧查明究办,以肃矿政,而儆刁风”。

    郭连山的事被以直隶官府的名义很快汇报到了农工商部,10天后的光绪三十三年正月初八日(1907.2.20),农工商部就给直隶总督发文,要求“查复”。

    后来的过程就简单了,经过调查上报,农工商部撤销了郭连山的探矿执照,“以肃矿政”。郭连山的名字此后再没有出现在滦州煤矿的档案里,他退出了开平矿区这个大舞台。

    新生的滦州煤矿并没有就此完事儿,为了防止再有人私买矿地开矿,也为了将来避免矿权丧失的悲剧发生,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十一日(1908.6.9)禀请创办矿地公司,并很快获得批准。从此,全矿区的土地买卖只能经过矿地公司这个惟一的部门进行交易,否则按照“盗卖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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