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厂成立时,仿照启新洋灰公司的名字定名为“启新瓷厂”。经营了3年后,终因原料欠佳和产品的质量太差卖不出去而濒临倒闭。李希明经理跟股东商议,关闭启新瓷厂。
启新洋灰公司的总工程师汉斯·昆德建议继续开办陶瓷厂,认为陶瓷这个行业是有前途的,以长远的眼光看,华北将来一定会有大量陶瓷的需求。洋灰公司股东会议经过研究,认为既然这个德国人说可以继续办,那就让他办吧。于是议定启新瓷厂继续开办,但该瓷厂要与启新洋灰公司脱离关系,“由汉斯·昆德一人包办”。汉斯·昆德很高兴,跟洋灰公司签订了租借启新瓷厂厂房、器具的合同,原瓷厂所有产业估价16万块大洋,汉斯·昆德按月缴纳租金,租期是10年。用今天的话说,实际上就是汉斯·昆德承包了这个即将破产的启新瓷厂,他对瓷厂有了全部的人事管理以及生产和销售经营权,启新洋灰公司从此不再干涉。
民国十四年(1925)7月1日,启新瓷厂正式移交给汉斯·昆德,举行了简单的签字仪式。接着汉斯·昆德筹款10万块大洋,使瓷厂的总资产达到了26万余元。
汉斯·昆德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聘任了新的职员,连员司和工人才400多人。设置了简单的五个职能部门,还分别在上海、北平和天津建立了三个销售站。整顿改革后的工厂,每个月可产出价值3万元的产品,畅销邻近各省。从此,启新瓷厂在汉斯·昆德的手中,获得了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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