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六日(1908.7.14),陈家岭矿经理贾作桢给滦州煤矿协理孙多森写了一份报告,汇报了这样一件事:该矿周围有想做小生意的百姓,他们找到矿上,要求租用煤矿门前的空地,由他们自己在那里盖小房子,用来卖杂货、卖食物。贾作桢认为租地的百姓们自己盖的房肯定是五花八门,外观上决不会规整统一,将影响矿容矿貌。另外,那样做的话地产和房产分别为煤矿和个人,两个主人难免产生纠纷。于是,贾作桢招来工人,盖起了20间统一规格的土平房,要把这些房子租给做小买卖的人。每间房子的工钱和料钱一共用大洋23元,都平摊到了房租之内。目前这些房子很快地全部租出去了,矿上每月得租金总计20元,大约两年就可以收回盖房成本。
贾作桢汇报这件事的最后一句话是:“此举实与工人购物大有便也。”看来,贾作桢不仅从挣钱和矿容规整的角度来考虑而搞多种经营,同时也考虑了方便矿工。作为一个近代民族工业的资本家,贾作桢明白:方便工人有利于提高产量,也有利于资本家的剥削。协理孙多森赞同贾作桢的做法,他在文件中旁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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