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以后,英国资本家不得不报销了伤工的医药费,发给了矿工养伤期间的工资,并给了一点赔偿金。受伤矿工养好伤以后,将绞车司机高凌阁告上了滦县法院(当时开滦矿区归滦县管辖)。滦县法院判决说高凌阁操作失误,所以罚款400元,另外再付给律师费200元,以及所谓的“现场勘查费、交通费、烟酒费、警方娱乐费”等计95元。作为一个已经在开平矿务局工作了41年的老工人,高凌阁在此之前从未出过任何差错,此时竟惹下了如此大祸。为了凑足这695元,他到处借钱,债台高筑。更可悲的是他的妻子受不了这个打击,一病不起,没几天就离开了人世。
事情本应该到此结束,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受伤的矿工再一次到滦县法院联名起诉高凌阁,要求他赔偿大家的人身损失。法院这次判决高凌阁赔款(第一次判决是罚款),款额高达1130元。高凌阁再也拿不出钱来了,就向唐山矿矿师(即矿长)提出申请,请求矿上给予援助。
唐山矿矿长向开滦总局的那森·爱德总经理反映这个问题,两人经过交换意见,竟然决定“不插手到这个纠纷中去”。说矿务局已经给了受伤工人医药费、养伤期间工资和赔偿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对高凌阁表示同情,如果高凌阁向法院提起上诉,矿务局可以责成本局的律师给他提供必要的建议,仅此而已。矿长和那森·爱德认为这是一个杀鸡给猴看的良好的机会,他们认为有些工人就是工作不认真,而通过法院的第一次判决后,有些绞车司机已经明显地小心谨慎、工作认真了。而且矿长和那森·爱德还认定,这件事是有背景和阴谋的,受伤的工人第二次上告,纯粹就是对唐山矿的敲诈,所以绝对不能要钱就给钱,不能援助高凌阁!
英国资本家对可怜的高凌阁放弃不管了,那么工会呢?由于高凌阁一直以来拒不向伪工会交纳会费,伪工会的人对他早就有看法,此时遇到这种事情,他们不但站在一旁看笑话,甚至还有工会的人鼓动受伤矿工去法院起诉高凌阁!据英国资本家留下的历史资料说,平时就总有人挑拨工人跟绞车司机的关系,此时只不过是“双方的对立愈形尖锐化了”而已。
事情的最后结果怎样,我们已经无法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高凌阁这位在唐山矿给英国资本家卖命41年的老矿工,注定是走投无路了。这些历史档案资料,今天读来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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