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与相关团体关系研究:历史的视角-共青团与少年先锋队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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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共同的政治属性,在共青团与相关社会群团组织的关系图谱中,与少先队的关系是最密切、最亲近、最明确的。从组织的起源看,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缔造的先进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自共青团诞生之日起,党就把领导和带领少年儿童的任务交给了共青团组织,组织、领导和带领少年儿童就成为团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工作。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预备队,少先队则是共青团的预备队。从这个意义上看,共青团和少先队是一体的,都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只是阶段不同。因此,共青团和少先队的本质属性决定了二者具有一体性,但由于所处阶段不同,共青团自然也必然存在着领导和带领少先队的重要职责和任务。虽然共青团和少先队之间的关系是明确的,但在不同历史时期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和带领具有不同的特点,团队关系也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不断发展完善,彼此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和丰富。本研究将系统回顾和梳理不同历史时期共青团领导带领少先队的基本做法,分析团队关系的基本内容,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不同历史时期团队关系发展脉络和轨迹,为思考和研究团队关系提供参考。

    一、革命战争年代,共青团带领少年儿童组织经受革命锻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国共青团、少先队的历史是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密不可分的。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十分关注、关心和关爱广大青少年,组织和带领青少年也成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掀开中国历史的新篇章,中国历史从此进入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这一时期,先后经历了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广大青少年在党的领导和关心下,经历了不同时期革命战争的锻炼。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革命斗争的形势和需要,组织和领导了早期的共青团和少年儿童组织,而对少年儿童组织的领导则主要委托共青团直接负责。

    党成立后不久,就建立了早期共青团组织,并把组织领导儿童运动工作交给了共青团。由此开启了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历史。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少年运动问题的决议案》。这是党历史上最早的关于少年儿童运动的重要文件。决议案对1922年5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青年工人农人生活状况改良的议决案》,对改善童工生活状况等决议内容进行了充分肯定。这成为共青团组织和领导少年儿童运动的开端。

    在大革命时期,为了加强对少年儿童运动的领导,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于1926年召开了三届三次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共青团中央第一个关于开展儿童运动的决议——《儿童运动决议案》。决议案对成立儿童组织的重要意义,参加儿童组织的对象等,都做了具体说明。决议案指出,教育正在成长中的青年男女儿童,养成他们勇敢牺牲的精神和团体生活的习惯,经过他们去影响现代社会的生活,训练他们成为将来继续斗争的战士,是共产主义青年团极重要的使命。决议案认为,儿童运动对象主要有三种:(1)工厂童工和工人子弟;(2)乡村农民子弟;(3)小学学生及街市穷苦儿童。决议案指出,儿童组织形式可以用劳动童子团或儿童团等名称;在有工会、农会或学生联合会的地方,儿童组织必须隶属于这些团体下,并公开受该团体的指挥;儿童团体吸收团员的条件不宜过严,服装也不要求一致,但需要有一红色的领结,旗帜形式暂由各地自定,但需要统一口号“准备好”[1]。这标志着共青团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开始逐步具体化起来。

    土地革命时期,在党领导的苏区,儿童团得到了较大发展,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也得到了进一步明确。1934年1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描述了当时苏区儿童团的状况。他在报告中指出:“苏区很多地方的儿童们,现在是用了大部分时间受教育、做游艺,只小部分时间参加家庭的劳动,这同国民党时代恰好相反了。儿童们同时又组织在红色儿童团之内,这种儿童团同样是儿童们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2]儿童团的迅速发展和活跃,也促进了共青团与少先队关系的进一步明确。苏区中央儿童局于1931年10月,制定了共产儿童团的组织法和编制法,规定共产主义儿童团是共青团的后备军,是现在革命过程中的助手,是造就将来革命健将的学校;共产主义儿童团直接接受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政治领导,共产主义青年团委员会之儿童局,要经常指示儿童团的工作,派员出席各种各式会议。1932年1月,中央苏区团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儿童运动决议案》。该决议案指出,团要领导儿童用他们能力所及的方法参加一切革命工作。这一时期,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得到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更加具体,彼此之间的关系也不断加强。

    抗日战争时期,在党领导下的敌后根据地和边区,由共青团改造的青年救国会根据党的指示和要求,将广大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积极投身抗日救国的伟大斗争中。1938年6月,毛泽东为《边区儿童》杂志题词时指出,“儿童们团结起来,学习做一个自由解放的中国国民,学习从日本帝国主义压迫下争取自由解放的方法,把自己变成新时代的主人翁。”[3]根据党的号召和抗日战争的需要,1940年2月,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由青年团改造的组织)在《纪念“四四”儿童节与开展儿童工作的决议》中指出,青年团体要协助政府及各界人士恢复及健全各地小学,以革命的三民主义教育儿童;帮助已有的儿童团体,普遍建立抗日儿童团,特别建议加强对儿童工作的领导;动员儿童参加抗战动员工作,并广泛地开展“小先生”运动,让儿童在实际工作中学习工作。同年3月,中央青委(团中央)专门做出了《关于儿童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各地青委要以儿童工作为自己的中心工作之一,要推动政府、教育界、妇女团体重视儿童工作,关心爱护儿童。青委和青救会要加强对儿童团体的领导,县和省以上设立儿童部,并需有专门干部负责。”[4]在反抗侵略的斗争中,共青团成为带领少先队英勇抗战的亲密无间的大哥哥。

    解放战争时期,在党领导下的解放区广大少年儿童在青年团的带领下也加入到解放全中国的战争行列中。解放区的少年儿童运动基本上是在抗日儿童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仍然没有全国统一的领导系统和统一的组织名称,有的地区叫儿童团,有的地区叫少先先锋队,但都在当地青年联合会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和工作。

    综上,共青团在成立之初就承担起来了领导和带领少年儿童组织的重要使命和责任,在革命斗争实践中,锻炼了领导和带领少年儿童组织的能力,发展和巩固了共青团与少先队之间的密切关系,为新中国少先队组织的建立和发展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共青团开始“全面建队”和“全团带队”

    新中国建立让全体中国人都站起来了。共青团和少先队也获得了空前的壮大和发展。建国后,在党的关心和领导下,共青团承担起来全面建队和“全团带队”新的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更加紧密、明确、稳固和和谐,团队事业得以蓬勃发展。

    (一)中国共产党委托青年团建立和领导新中国的少年儿童组织

    1949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党中央在决议中把建立新中国的少年儿童组织列为团的四项任务之一,即“领导少年与儿童工作,吸收7岁到12岁的儿童加入儿童团,吸收13岁到17岁的少年参加少年先锋队,较小的农村则合组为少年儿童团”。党中央要求“青年团应派最好的干部领导这一工作,并在各级团委之下设立少年儿童部,或少年儿童委员会,作为儿童团或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关”。根据党的决议,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正式颁布《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团的决议》,着手进行新中国全国范围内的少年儿童的建队工作和带队工作。

    (二)中国共青团直接领导了中国少先队的建立

    1949年10月13日,根据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团中央公布了《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几个问题的说明》。

    《关于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队的决议》指出,“中国少年儿童队是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领导下的少年儿童组织,吸收九岁到十五岁的少年儿童参加,这个组织是在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中,团结和教育少年儿童,培养他们成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和爱护公共财物的新中国的优秀儿女。”决议强调,“各级团委要加强领导少年儿童工作,要广泛地向少年儿童、向小学教师宣传少年儿童队的性质及作用”,要“划出一部分优秀团员担任建立少年儿童队的工作”。

    关于少年儿童队的领导机构,决议提出区级以上的少年儿童不设队部,团的区委以上的少年儿童部,即作为少年儿童队的领导机关。“学校、机关、街道、村庄或乡)各单位有少年儿童队组织的地方,应设队部,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之”。“在已经建立少年先锋队、儿童团、小学学生会等少年儿童组织的地方,由该地团委负责召集领导少年儿童工作的干部,少年先锋队队长,或其他少年儿童组织负责人开会,讨论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获得大家同意该章程草案后,即按其规定调整组织”。要求团的各区域委员会、省委、区团委、市委、地委和县委接到此决议后,应即召开少年儿童工作会议,总结过去少年儿童工作经验,讨论中国少年儿童队章程草案,定出少年儿童工作计划,并切实执行。

    (三)共青团明确了“全团带队”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框架,构筑起新型团队关系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全国统一的少先队组织的逐步建立,共青团在积极开展全面建队的基础上,也开始积极探索新社会、新时期全面带队工作,共青团与少先队之间也逐步建立起新型关系。

    在1958年6月召开的共青团三届三中全会上,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胡耀邦以《“全团带队”,开展共产主义的儿童运动》为题做了总结发言,明确提出改进和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关键是全团动手,加强领导。根据这一思想,共青团三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带领好少先队是党交给共青团的一项崇高的任务,并确立了“全团带队”的工作路线。全会的决议规定:“凡是有少年儿童的单位,团的基层组织要设少年儿童委员会,具体负责少先队的工作,并且要定期举行‘团队月会’,在全国树立起热爱少年儿童是共产主义美德的良好风气,使少年儿童在共青团的直接领导下成长起来。”“全团带队”表明了直接领导少先队的不只是团委的少年部门,而是全团。要实现“全团带队”,必须做到思想带队、组织带队和工作带队。

    首先,坚持思想带队是“全团带队”的主导和基础。在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当中,思想带队是首要问题,它保证了少先队的方向,是组织带队和工作带队的前提。实现思想带队,就要求团组织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用党的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广大少年儿童。在具体的少先队工作中,团的思想带队集中表现在这些基本问题上。思想带队就是要通过少先队的教育将少年儿童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带领少年儿童坚定不移地跟党走。

    第二,组织带队是实现“全团带队”的具体落实方式。组织带队是通过组织手段和教育行政系统安排等形式,在组织上实现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它是思想带队和工作带队的具体落实途径和形式,是思想带队和工作带队得以完成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共青团实现对少先队的组织领导主要途径如下:(1)团委建立专门分管领导少先队的工作职能部门——少年工作部。同时,学校当中的教工团组织和学生团组织对少先队也应负有责任,对少先队实行组织领导。(2)在有少先队组织的地方成立各级少工委,少工委是少先队的领导机关,也是联合社会各界共同为儿童服务的组织保证,共青团组织在其中负有核心的责任,加强少工委的建设是组织带队的重要方式。(3)各级团组织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少先队选配优秀干部,培养、建立一支优秀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来从事、做好少先队工作,实现组织上的保证。

    第三,工作带队是指各级团组织根据党、团工作的精神,从少年儿童的特点出发,按照少先队的工作特征,全面带领少先队开展工作。这是团委少年工作部门的职责,体现在组织建设、教育及活动、校外教育、选派辅导员、理论建设、儿童权益保护、社会化发展、国际交往等各个方面,是各级团委少年部门的一般任务。由于工作范围、工作对象不同,各级团委的少年工作部门在工作方法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但上述基本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在团队关系历史上,这次会议第一次比较明确系统地阐述了“全团带队”方针的基本含义,勾勒出了“全团带队”工作的基本框架,为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新时期团队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后,几乎历次有关共青团召开的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会议,都要重申“全团带队”的重要性,并对它的途径﹑内容﹑要求不断地有所发展与创新。“全团带队”成为共青团领导和带领少先队的具体方针和工作路径。

    三、改革开放后,共青团更加重视“全团带队”,继续深化与少先队的关系

    共青团和少先队在“文化大革命”中,都遭受到严重冲击和破坏,整个组织和活动基本陷入瘫痪状态。随着“四人帮”的粉碎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全国范围内的拨乱反正工作的开展,共青团组织首先得到了恢复。在共青团组织恢复后不久,共青团召开了十届一中全会,并决定恢复少先队的名称,着手建设适应改革开放新时期要求的少先队,开启了共青团和少先队关系的新时代。

    进入改革开放以后,共青团组织根据党在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逐步加强了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方针,少先队的组织日益发展壮大,少先队的活动也更加丰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和带领更加有力,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进一步稳定发展。经过全团和广大辅导员的努力,少先队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重新焕发了活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推进,共青团在领导和带领少先队前进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把少年儿童组织起来,开创“全团带队”的新局面

    1981年4月29日,团中央书记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如何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召开的儿童和少年工作座谈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工作。会议认为,中央书记处把抚育、培养、教育3亿儿童和少年的工作提到战略高度,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把下一代培养成为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立志为人民、为祖国、为人类做贡献的新人。这是一项深谋远虑的重大决策。共青团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重要指示,更好地担负起党委托给团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任务。党中央虽然明确指出少年儿童工作由妇联牵头,但同时也强调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继续加强少年儿童工作。对共青团组织来说,这不是减轻了责任,而是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各级团的组织必须十分重视和认真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共青团工作和少先队工作是紧密相联的。团员是从少年儿童成长起来的,从长远看,少先队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共青团组织的质量和战斗力;做好少先队工作,就是做好团的基础工作。在当前全党重视、全社会支持少年儿童工作的大好形势下,应该开创“全团带队”的新局面。

    1981年8月15日共青团中央通过了《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决议指出,领导好少先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任务,是团的优良传统。少先队工作在团的整个工作中占有重要位置。各级团委必须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检查,做到组织落实、计划落实、措施落实。各省、市、自治区团委及省辖市团委应尽快设立少年部。少年部既是团委的工作部门,又是少先队的领导机关。要选派优秀干部做少先队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专职专用。要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创造各种条件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各级团校要把轮训少先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骨干,列入培训计划。少先队辅导员是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直接担负带领少先队的任务。建设好一支又红又专的辅导员队伍,是搞好少先队工作的关键。“吸收进来”是少先队进行教育的前提,“组织起来”是“活跃起来”的基础;队组织越是发展壮大,它的作用也就越加显著。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消除疑虑,尽快实现“把全体少年儿童组织起来”的要求。凡是尚未建队的学校,团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少先队组织建立起来。

    1984年,团中央在《团中央一九八四年少先队工作安排》中再次强调和重申了“全团带队”的重要性。文件指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扬“全团带队”的好传统,加强少先队工作,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少先队工作必须加强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全面活跃少先队的生活,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作用,保持少先队活动的连续性,教育的系统性;切实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

    (二)“全团带队”更加明确具体

    1989年11月,时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的李源潮在全国少工委第七次全委扩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了共青团做好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在少先队建队四十周年前夕,邓小平同志为全国少先队题词:“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江泽民同志、李鹏同志、邓颖超同志也分别给少先队讲话、写信、题词、写文章,这体现了党和老一辈革命家对下一代的关心和重视,也为少先队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政治方向。“少先队是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预备队”。这是党中央对少先队在无产阶级革命事业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高度概括,也是对少先队的历史任务的明确规定。少先队是共青团的基础,全团都要做打基础的工作。抓共青团必须从少先队抓起,抓好了少先队,就为青年打好了思想基础,也为共青团组织准备了骨干。

    李源潮进而指出,“全团带队”是党交给共青团的光荣任务,也是共青团组织的优良传统,能否带领好少先队不仅关系着党和国家的未来,而且非常现实地关系着共青团自身的发展。“全团带队”首先是团的各级委员会、常委会集体带队。一要定期研究少先队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要健全少先队的领导机构,保证必要的编制;三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地方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团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社会有关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帮助少先队组织解决实际困难。

    1990年10月13日,时任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的宋德福在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致词中,进一步强调了团队关系的重要性,比较具体地论述了“全团带队”的主要方法。他指出,从少先队诞生之日起,党就把带领少先队的任务交给了共青团。少先队是共青团的预备队,团是共产党的后备军。能否带领好少先队,不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未来,还非常现实地关系着共青团自身的建设和发展。今天的共青团员都曾是少先队员,今天的许多少先队员也将是明天的共青团员。像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样,历史把少先队和共青团连在一起;像火炬接力一样,党的事业把少先队与共青团连在一起。共青团要带好少先队员,适时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把合格的队员吸收到团的队伍中来,进一步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结合起来的教育。然后,再选出优秀的共青团员,让党组织挑选。

    宋德福进而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全团带队”的具体含义。他指出,“全团带队”首先是思想带队。要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团结教育少先队员,这是共青团的根本任务,也是少先队工作最重要的主题。

    其次,“全团带队”要实现组织带队。共青团的各级委员会、常委会集体带队,定期研究少先队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健全少先队的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编制,选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事业心强的干部相对稳定地从事少先队工作;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力所能及地帮助少先队组织和辅导员解决实际困难,优化少先队工作的外部环境;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各级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此外,“全团带队”还要做到工作带队。要帮助少先队从孩子的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实际出发,一是关心少年儿童思想品德的进步,二是注意生动活泼,三是不提过高要求。从点点滴滴中爱护幼苗,引导幼苗,培养幼苗。

    李源潮在随后的全国少先队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再次深刻阐释了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密切关系,并对加强“全团带队”工作提出具体安排。他指出,在“少先队—共青团—共产党”这一人生进步的三个阶段中,少先队是基础。抓好了少先队,为青年时期打好思想基础,也为共青团乃至共产党准备了后备力量。少先队教育作用于人一生中的思想启蒙时期,这一时期留下的思想烙印往往能够影响人一生的基本情感、基本信念和基本心理活动方式。少先队组织、少先队教育对我国新一代人的成长,特别是他们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具有奠基作用。因此,抓好少年儿童的培养,就等于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准备了续进的梯队。少先队是全社会少年儿童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少先队教育是整个社会教育中的一个子系统。作为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少先队在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中负有特殊的职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少先队工作要在团的直接领导下,坚持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方向,加强少先队的基础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本队伍建设;建立系统化教育的格局,建立少先队理论体系,建立社会化教育渠道,培养具有新型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李源潮指出,做好“全团带队”关键是要全面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各级团队组织要在选拔、培训、考核、管理、待遇等一系列环节上统盘考虑,积极与教育部门协商,建章立制,保证辅导员队伍的稳定、提高和发展。要选聘精通少先队工作业务、熟悉教育规律的同志担任各级总辅导员。要重视中学大队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要关心辅导员的政治成长和实际生活,加强对辅导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理论、工作方法和技能技巧诸方面的经常性培训。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通过教师进修院校的渠道,逐步纳入教师全员培训的系列;各级团校要承担少先队工作干部和辅导员的短期培训任务;要创造条件力争在各地师范学校开设少先队工作理论课程。特别要抓好新一轮大队辅导员培训工作,争取三到五年内将大队辅导员重新系统地培训一遍。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交流经验等形式,在辅导员中倡导奉献精神、科学精神、创造精神和民主精神,努力提高队伍的全面素质。

    (三)团建带队建,紧跟时代的脚步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包括广大少年儿童生活学习的重要空间。1999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意见指出,加强少先队社区工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社区功能不断强化,一方面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城市服务和管理的重点将转移到社区,大量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落到了社区;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调整,社区既是人们生活的主要空间,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地。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迫切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顺应时代的发展,少先队组织就要充分利用社区这个重要阵地,发挥团结、教育、服务和保护少年儿童的作用,同时,要在组织、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社区建设、维护稳定大局的工作中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此,要依托社区团建,抓好社区队建。依托社区团的建设,推进社区队的建设重点要抓好四件事:一是要逐步在街道、城镇建立社区少工委,负责指导少先队社区工作。社区少工委原则上由街道、城镇的团组织牵头,吸收教育、文化、民政、公安等部门同志参加,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二是要在居委会或微型社区,由社区少工委牵头,按就近就便和孩子们自主自愿的原则把少先队员组织起来。社区中的少先队组织形式可以不拘一格,多种方式。三是要在少先队的社区组织中形成一套少先队社区运行机制,让孩子们在社区里愉快健康地成长。四是要建立一支社区志愿辅导员队伍。把社区里的优秀人才动员起来,形成一支强大的少先队社区工作力量。要抓好社区志愿辅导员的招募、登记、培训、聘任、使用、评估、表彰等环节工作,发挥社区志愿辅导员的骨干作用。

    意见再次重申,“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是共青团的优良传统,也是共青团事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继续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少先队社区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全团创建“青年文明社区”工作,把少先队社区工作纳入“青年文明社区”及社区团建的总体框架,统一研究、规划和部署;要适时建立少先队社区工作的领导机构,选派懂教育、事业心强、有社区工作经验的优秀同志担任少先队社区工作干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少先队社区组织解决实际困难,优化少先队社区工作的外部环境。

    1999年10月13日,是中国少年先锋队成立50周年纪念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的胡锦涛,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参加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成立50周年座谈会的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随后,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会见参加纪念中国少年先锋队成立50周年座谈会代表时重要讲话的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肩负起“全团带队”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少先队事业在共青团事业中的基础地位,加强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和帮助。要健全少先队的工作机构,加强少先队工作者的队伍建设。要发挥少先队组织的创造性,鼓励他们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要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优化少先队工作的外部环境,促进人人关心爱护下一代的社会风尚的形成。

    四、21世纪以来,共青团全面深化“全团带队”

    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共青团与少先队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共青团“全团带队”工作也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其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都在不断提高。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也得到了继续深化和巩固。

    (一)继续加大共青团对少先队的领导力度,促进少先队整体全面发展

    2000年5月30日,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提出了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少先队工作的基本思路。决议指出,少先队成立50年来,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带领下,在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支持下,开展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活动,为促进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当代少年儿童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引导和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是关系到国运兴衰和民族复兴的重大问题。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仅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少先队首要的工作任务。少先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共青团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的要求,把少年儿童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是少先队组织的神圣使命。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团结、引导、教育少年儿童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少先队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此,要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少先队经常性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和教育部门共同组成,与同级团组织的少年部门合署办公。区县以上都应成立少工委,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成立少工委。加强少先队工作部门的干部配备,选拔优秀青年干部从事少先队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事业中的基础地位,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团的总体工作之中,进一步加强对少先队组织的领导,健全少先队各级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的编制。各级团委不能把少先队工作机构等同于一般业务部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撤销或合并。要为少先队开展活动出思路,指方向,鼓励少先队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基层团委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团委的活动经费中要有合理的比例用于少先队活动,同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为了加强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少先队的领导,2001年团中央、全国少工委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农村少先队员占全体队员的绝大多数,少先队基层组织大多数在农村,农村工作在少先队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与城市相比相对薄弱。要推进少先队事业在新世纪的新发展,少先队就要把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作为迫切任务,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农村少年儿童的现实成长需求和少先队组织肩负的历史责任,下大力气,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为此,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各级团委要特别重视和大力加强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加强对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分类指导,不断改善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少先队工作在团、队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位置,明确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思路,确定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突破口,落实加强农村少先队工作的保证措施,扎实推进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新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与合作,积极争取在教育行政部门督导、评估的工作范畴中,重视和加强对农村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好少先队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少先队工作运行机制,把少年儿童带入农村广阔的社会生活中,调动社会资源支持少先队组织开展活动。

    (二)与时俱进,进一步完善“全团带队”工作内涵,提出“全团带队”工作全面持续发展新思路

    2003年7月26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新团章对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重新做了阐释。团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健全少先队组织的各级工作机构,支持少先队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学共青团组织应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少先队组织应积极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第三十九条规定: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五大精神和新团章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共青团中央于2003年10月8日下发《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意见指出:“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也是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的必然要求。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少先队是党亲手创立并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党把共青团的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作为党的事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源泉。自少先队成立之日起,党就把带领少先队的任务赋予了共青团。一代又一代优秀的少先队员成为共青团员,在共青团这所大学校中又有大批优秀团员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健康成长,跨入党的行列,使我们党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不断将党的事业推向前进。

    少先队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基石,也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跟随共青团前进的步伐,少先队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少先队在各个历史时期开展的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活动,为促进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共青团事业的不断发展。加强“全团带队”,为共青团实现自身事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加强“全团带队”是引导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承担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需要。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当代少年儿童的人生历程与祖国在新世纪的前进步伐紧紧相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将历史地落到他们的身上。共青团只有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才能把广大少年儿童团结好、教育好、带领好,也才能更好地引导少年儿童为推进祖国新世纪大业做好全面准备。

    长期以来,各级团组织认真履行“全团带队”的光荣职责,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对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面对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进展,面对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新特点,少先队工作必须加强。当前,特别要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活跃少先队的基层组织,进一步提高团队组织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能力。因此,各级团组织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全团带队”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进一步做实抓好。

    加强“全团带队”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团建带队建。借鉴党建带团建的经验,依托团建带队建,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的建设总体规划,把党的要求落实到少先队工作之中。

    ——坚持实践育人。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实践中育人的优势,围绕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探索少年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方式。

    ——坚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关心少先队工作的合力,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从基层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全团带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

    要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的职责。“全团带队”关键在“带”。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要增强“全团带队”的责任意识,履行好这一职责。为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带思想建设,帮助少先队坚定正确的方向。带思想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首要任务。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少先队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用先进的思想启迪少年儿童,用先进的文化陶冶少年儿童,用生动的实践锻炼少年儿童,使其成为未来生产力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先进文化的继承者和弘扬者,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服务者和维护者。支持少先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及其成长规律,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从小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为长大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提高各方面的素质,打牢思想基础。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思想教育中的作用,指导少先队组织了解党的历史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发生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以重大活动、纪念日、建队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思想教育渗透到少年儿童日常的学习、劳动、娱乐、生活之中。要加大对少先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投入,充分发挥青年社团和各种青少年教育阵地的作用,丰富教育手段,扩大教育的覆盖面,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大众传播媒介树立正确的导向。

    (2)带组织建设,巩固和打牢少先队工作的基础。带组织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基础工作。各级团组织对基层少先队组织负有指导的责任。要坚持有利于共青团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少先队职能的发挥,有利于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有利于少先队事业发展的原则,重视和支持少先队组织在巩固发展上进行探索和创新。各地各类中小学团组织都要发挥带队作用,切实加强少先队大、中、小队建设。适应现代农业的要求和共青团“强乡带村”的工作思路,在加强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乡镇中心校的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其示范作用,牵动村级少先队组织建设。按照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的基本要求,让农村学校的中小队活跃起来。在城市社区,要在加强街道团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团干部的同时,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依托团建抓队建,探索少先队由校内向校外广泛拓展,让少年儿童在社区等地方都能找到自己的组织,把少年儿童更有效、更广泛地组织起来。凡是建立团支部的居委会都应建立少先队大、中、小队组织,形成以街道团工委为核心,以热心少年儿童教育的,有时间精力参与社区少先队活动的各方面人士,包括家长、离退休老同志、青年志愿者等为骨干,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的少先队开放、灵活、协调、充满活力的组织网络。为适应目前办学模式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在民办等各类非公立学校中建队的方式,总结推广经验,使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加入到少先队组织中来。中学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少先队员入团前的培养教育,帮助中学少先队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设在团委内的少年工作部门同时是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不能等同于一般业务部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撤销或合并。要根据各地机构改革的新情况,建立健全少先队的各级工作机构,保持必要的编制。要加大少年工作干部交流的力度,优化队伍结构,保持这支队伍的朝气与活力。

    (3)带队伍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少先队工作者队伍。带队伍建设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关键环节。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选拔、配备、培训和激励等相关制度和措施,为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辅导员素质提供重要保证。与教育部门一道做好辅导员的选配和聘任工作,将热爱少年儿童、熟悉少年儿童工作、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的优秀教师选拔到辅导员岗位上来,从源头上保证辅导员队伍的高素质并保持相对稳定。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副教导主任的条件来选拔、配备。各省(区、市)、地(市)团委应设总辅导员,各县(市、区)团委要在本单位或争取在教育部门设总辅导员。县(市、区)、乡(镇)总辅导员工作调动时,在征求上级团委和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后,才能履行解聘手续,并做到随缺随补。

    (4)带工作发展,促进少先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带工作发展是履行“全团带队”职责的重要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少先队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少年儿童的成长需要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共青团的工作规划和要点,给少先队组织把方向,提要求,交任务,加强工作的指导和落实,努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级以上共青团的领导机关负责人中要有专人分工负责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或常委会每年研究少先队工作应不少于两次。县(市、区)总辅导员是团员的,要吸收其作为共青团委员会的委员。县级以上共青团的领导机关负责少先队工作的同志应是常委会成员,不是常委会成员的,根据工作需要,应列席共青团的常委会,以利于少先队工作负责同志及时了解落实党、团组织的工作意图,更好地抓好少先队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共青团的青工、青农、学校、政法、科技等战线的基层组织和团干部、团员在“全团带队”工作中的作用。农村的有关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立法、司法、行政的相关部门的团组织都要利用自己的资源和优势,参与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为少先队员提高各方面的素质服务。团干部和团员要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活动,心里想着少年儿童,努力接近少年儿童,切实服务少年儿童。要协调推动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为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把少先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团委每年应划拨10%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奖励和培训。对于少先队重大的专项活动,要给予必要的专项拨款。基层团组织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加强区、县、街道、居民小区、村等综合性、社区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大力发展和建设各种少先队校外教育基地,支持鼓励发展团属少先队事业。各级团属的面向少年儿童的事业单位,是少先队事业的一部分,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少先队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强管理,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使他们成为少先队组织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延伸手臂。

    该文件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框架,成为近年来共青团“全团带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后来的重要会议和少先队重大改革举措中都得到了继续强调和坚持。比如,2005年5月20日,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共青团要切实履行“全团带队”的职责。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少先队工作在共青团事业中的基础地位,把少先队建设纳入团建的总体规划,把少先队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团建的目标任务,将团带队工作情况纳入团的工作考核指标。省级和副省级团委应单设少年部。

    再如,2010年6月2日,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在全国少工委六届一次全委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不断扩大共青团的工作有效覆盖面,需要我们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好覆盖。少先队在全团工作中具有战略性地位,是各个阶段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各级团组织要切实落实“全团带队”职责,定期专题研究少先队工作,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力量,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经费等支持,高度重视团教合作,主动争取教育部门支持,加强学校对少先队工作的各项保障,争取党政各相关部门对少先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综上,不难看出,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团带队”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系统和全面的阐释,共青团领导和带领少先队的实践工作也获得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在团组织加强领导的影响下,少先队组织的建设和活动更加有保障,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和影响也得到了更充分地发挥。

    五、由团队关系的历史发展看“全团带队”的具体含义

    总结共青团与少先队的关系历史,不难看出,共青团受党的委托直接领导少先队,少先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共青团的后备军,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共青团是由党直接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同样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由团带队有助于保证党对队的领导,有利于保证少先队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团员是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他们在政治等方面都要比少先队员成熟,却又告别少先队时间不久,对少先队的情况熟悉,加上年龄与少先队员相差不多,容易相互了解,相互接近,这有利于体现少先队工作儿童化特征。另外,少先队积极有效的工作,也为共青团组织输送了大批合格的成员,保证了共青团组织的发展壮大。

    共青团领导和带领少先队的集中体现和根本路径是“全团带队”。从历史发展看,“全团带队”的思想内涵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完善。总结共青团领导和带领少先队发展的历史,不难看出“全团带队”主要体现了以下10个方面的基本含义。

    (1)在每一历史时期,共青团依据党对少年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少年儿童发展状况,对少先队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明确少先队前进方向。

    (2)共青团通过召开少先队代表大会与少先队工作会议等,指导并推动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

    (3)共青团选派最好的干部领导少先队工作,并在中央到地方各级团委下建立少年部,作为少年先锋队的领导机关和日常工作机构。

    (4)“全团带队”就是坚持思想带队﹑组织带队和工作带队。思想带队就是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带领少先队。组织带队,就是要做到在共青团组织中,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机构,保证必要编制,选派优秀干部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适当保留经验丰富的职业化干部。工作带队,就是要根据党对少年儿童工作的指示精神,从少先队的特点和少年儿童成长﹑发展规律出发,全面指导少先队开展工作。

    (5)共青团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如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和统战部等;各个战线部门,如青工部﹑学校部等,都有责任配合少年部做好少先队工作,体现少先队是共青团事业的“半壁江山”。

    (6)凡是有少年儿童的单位,共青团的基层组织都设少年儿童委员,具体负责少先队工作。

    (7)建立各级少工委,改善和加强团对队的领导,密切共青团与教育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遵循教育规律,并进一步体现少先队作为群众团体的独立性,实现少先队工作的系统领导。

    (8)团委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选聘与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并依靠和通过他们具体辅导少先队组织开展少先队工作和活动。

    (9)发动各行各业的共青团组织为少先队选派和聘请校外志愿辅导员,并要求从各自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本单位有利条件,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同时发动和教育团员青年为少年儿童做好事﹑做表率。

    (10)宣传﹑动员全党﹑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少先队。依靠教育行政部门﹑校外教育机构,依靠工会﹑妇联﹑人民解放军以及工厂﹑企业﹑机关等社会力量来共同教育﹑辅导少年儿童,做好少先队的工作。

    “全团带队”是共青团领导和带领少先队的基本方针,是基本经验,是基本路径,是共青团与少先队历史发展的基本逻辑。在新的时代应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全团带队”,并不断丰富其内涵,创新其具体形式,为团队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撰稿人:陈卫东)

    注释

    [1]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主编:《中国少年先锋队大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年版,第110页。

    [2]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主编:《中国少年先锋队大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年版,第119页。

    [3]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主编:《中国少年先锋队大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年版,第143页。

    [4]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主编:《中国少年先锋队大全》,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2005年版,第1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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